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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浦东新区明珠计划高峰人才项目申报指南附申报方式

2023年浦东新区明珠计划高峰人才项目申报指南发布,符合条件人员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专家可直接向区委人才办提名推荐。

2023-08-18,全文共 1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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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浦东新区明珠计划高峰人才项目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发布《2023年浦东新区“明珠计划”高峰人才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条件

申报“明珠高峰人才”项目,需同时符合以下个人及项目申报标准:

(一)个人申报标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际性重大科学技术奖项获得者;

2、中国及其他重要创新国家科学技术奖项或学术荣誉获得者;

3、国家级、上海市级人才计划重点项目入选者或相当层面的高层次人才;

4、在世界知名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科学家,或世界一流科技型企业的科学家、技术官等;

5、担任国家或上海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平台机构、重大科研任务、大科学计划(工程)的领军科学家;

6、近5年内国家顶级期刊、顶级会议、顶级论坛等评出的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包括但不限于:《麻省理工科技评论》年度35岁以下的全球最佳35名创新人才、世界经济论坛青年科学家、《科学》杂志年度青年科学家等;7、其他对引领区高端产业发展或科技创新策源具有战略性、决定性和带动性作用的人才。

(二)项目申报标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属产业项目的,2年内新增投资额原则上应不低于1亿元,项目技术能级属于国际领先或先进,项目投资强度及产出效益一般应高于同产业领域30%以上。对于技术创新度高、具有重大产业化潜力和前景的可适当放宽以上要求。

2、属创新项目的,原则上须为2年内新立项项目,项目的实施将对于浦东新区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升产业链水平具有重大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作用。上述起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支持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原则上须已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全职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并承诺入选后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不少于三年。“明珠高峰人才”项目全年均可申报,根据项目需要随时启动遴选。

二、支持措施

(一)个人及团队资金资助

1、一次性资助给予入选者每人200万元一次性资助。

2、贡献奖励三年内给予入选者每年最高500万元奖励。

3、团队支持入选者推荐的团队核心成员(须为同一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技术)人员,且原则上不超过5人),可直接推荐认定为“明珠领军人才”(创新类)建议人选。

(二)事业发展支持

入选者领衔的重大产业项目或重大创新项目,按“一事一议”方式,根据不超过项目实际支出的50%给予最高1亿元补贴。对入选者创办的企业(机构),建立机构补贴、科技企业与研发项目支持、知识产权资助、投融资支持、引进人才落户支持等政策服务绿色通道,经相关单位通过专项政策评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政策支持。

(三)生活保障

1、人才安居支持

为符合条件的入选者免费提供最高300平方米的区级人才公寓或每月最高3万元的人才安居补贴。

2、其他政策支持

入选者还可享受相应的区人才子女入学、医疗保障、体检与疗休养等综合服务,以及浦东新区永久居留推荐“直通车”、长期工作许可及居留许可、进出境物品通关、人才落户等便利化措施。

三、申报方式

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专家可直接向区委人才办提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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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浦东新区明珠计划菁英人才项目申报指南

2023-08-18,全文共 1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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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浦东新区明珠计划”菁英人才项目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发布《2023年浦东新区“明珠计划”菁英人才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条件

申报“明珠菁英人才”项目,需符合以下标准:

(一)

创业类

1、一般应取得知名高校硕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2、有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正式职位并工作36个月以上。3、须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其中,企业成立1年及以上5年以下的,申报人须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原则上需已获得风险投资累计超过1000万元;成立5年及以上的,申报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新增投资额一般不低于3000万元。企业成立时间以注册登记时间为准,新增投资起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以上要求。

(二)

创新类

1、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时间认定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

2、在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科研领域工作36个月以上。时间认定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3、近5年在国内外知名刊物发表过重要论文或为重要科技成果发明专利发明人。时间认定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以上要求。支持对象须已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全职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并承诺入选后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不少于三年。“明珠菁英人才”项目全年均可申报,定期遴选产生。同类申报项目原则上三年内最多可申报2次。

二、支持措施

(一)

个人资金资助

1、一次性资助给予入选者每人50万元一次性资助。2、贡献奖励三年内给予入选者每年最高200万元奖励。

(二)

事业发展支持

对创业类入选者优先提供产业化用地和办公租赁空间,并在三年内给予每年最高30万元房租补贴。

对入选者创办的企业(机构),建立机构补贴、科技企业与研发项目支持、知识产权资助、投融资支持、引进人才落户支持等政策服务绿色通道,经相关单位通过专项政策评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政策支持。

(三)

生活保障

1、人才安居支持

为符合条件的入选者提供每月3000元、最长3年的人才安居补贴。优先提供区级人才公寓。

2、其他政策支持

入选者还可享受相应的区人才子女入学、医疗保障、体检与疗休养等综合服务,以及浦东新区永久居留推荐“直通车”、长期工作许可及居留许可、进出境物品通关、人才落户等便利化措施。

三、申报方式

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形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人通过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具体可访问:

“浦东新区人才政策服务平台”(网址:https://rczc.pudong.gov.cn),在线填写申报书,并将有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附件包括:

1、身份证件;2、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及其他佐证水平能力的材料;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聘用意向书,属创业人才的,需提供股东证明、公司章程、获得风投证明、项目投资证明等材料;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5、科研成果和主持项目证明材料;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等。

其中对属新引进(回国(来华)时间不超过1年,时间认定截至2023年1月1日)世界排名前200名高校的科学、技术、工程、数学专业博士且在海外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在线申报提交后经相关部门核准,可直接认定为“明珠菁英人才”建议人选,无需参与评审。高校排名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发布的榜单。

本年度受理时间截至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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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浦东新区明珠计划领军人才项目申报指南一览

2023-08-18,全文共 1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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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浦东新区明珠计划”领军人项目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发布《2023年浦东新区“明珠计划”领军人才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条件

申报“明珠领军人才”项目,需符合以下标准:

(一)

创业类

1、申报人一般应取得海内外知名高校硕士以上学位。

2、申报人有创业经验或有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重要职位任职经历。

3、须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其中,企业成立1年及以上5年以下的,申报人须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原则上需已获得风险投资累计超过2000万元;成立5年及以上的,申报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新增投资额一般不低于5000万元。

企业成立时间以注册登记时间为准,时间认定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新增投资起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以上要求。

(二)

创新类

1、一般应取得海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

2、有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副教授(或相当层面)及以上岗位,或核心技术岗位的任职经历。

3、近5年在国内外知名刊物发表过重要论文或为重要科技成果发明专利发明人。时间认定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

4、在浦东新区用人单位担任高级管理(技术)职务。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以上要求。

支持对象须已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全职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并承诺入选后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不少于三年。

“明珠领军人才”项目全年均可申报,定期遴选产生。同类申报项目原则上三年内最多可申报2次。

二、支持措施

(一)

个人及团队资金资助

1、一次性资助给予入选者每人100万元一次性资助。2、贡献奖励三年内给予入选者每年最高300万元奖励。3、团队支持入选者推荐的团队核心成员(须为同一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技术)人员,且原则上不超过3人),可直接推荐认定为“明珠菁英人才”(创新类)建议人选。

(二)

事业发展支持

对创业类入选者优先提供产业化用地和办公租赁空间,并在三年内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房租补贴。

对入选者创办的企业(机构),建立机构补贴、科技企业与研发项目支持、知识产权资助、投融资支持、引进人才落户支持等政策服务绿色通道,经相关单位通过专项政策评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政策支持。

(三)

生活保障

1、人才安居支持

为符合条件的入选者提供每月6000元、最长5年的人才安居补贴。优先提供区级人才公寓。

2、其他政策支持

入选者还可享受相应的区人才子女入学、医疗保障、体检与疗休养等综合服务,以及浦东新区永久居留推荐“直通车”、长期工作许可及居留许可、进出境物品通关、人才落户等便利化措施。

三、申报方式

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形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人通过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具体可访问:

“浦东新区人才政策服务平台”(网址:https://rczc.pudong.gov.cn),在线填写申报书,并将有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附件包括:

1、身份证件;

2、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及其他佐证水平能力的材料;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聘用意向书,属创业人才的,需提供股东证明、公司章程、获得风投证明、项目投资证明等材料;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科研成果和主持项目证明材料;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等。

本年度受理时间截至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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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浦东新区明珠计划工程师项目申报指南(申请条件+补贴标准)

2023-08-18,全文共 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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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浦东新区明珠计划工程师项目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发布《2023年浦东新区“明珠计划”工程师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条件

申报“明珠工程师”项目,需符合以下标准

1、申报人原则上应在浦东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生产实践一线工作5年及以上,在申报单位工作满3年,且应达到一定市场化评价标准。属于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

2、所从事的创新工程项目应处于行业细分领域领先地位,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5年主持产品研制、工艺创新、新技术应用、设备改造等项目,能够解决复杂专业问题;

(2)近5年参与的工程项目获得业内知名专业奖项;

(3)近5年在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期刊发表论文,排名前三或为通讯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

(4)近5年获得已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发明人前三。

二、支持措施

(一)个人资金资助

给予入选者每人20万元一次性资助。

(二)职业水平提升支持

入选者结合专业岗位需要提升学历或职称的,一次性给予最高2万元补贴

(三)人才安居支持

为符合条件的入选者提供每月3000元、最长3年的人才安居补贴。优先提供区级人才公寓。

(四)其他政策支持

入选者还可享受相应的区人才子女入学、医疗保障、体检与疗休养等综合服务,以及浦东新区永久居留推荐“直通车”、长期工作许可及居留许可、进出境物品通关、人才落户等便利化措施。

三、申报方式

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形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人通过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具体可访问:

“浦东新区人才政策服务平台”(网址:https://rczc.pudong.gov.cn),在线填写申报书,并将有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附件包括:

1、身份证件;

2、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及其他佐证水平能力的材料;;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聘用意向书;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主持项目报告、立项及验收材料,获奖项目报告、获奖文件或证书,期刊论文内容页、封面页及目录页,专利说明书、专利证书等项目证明材料;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等。

本年度受理时间截至2023年9月15日

咨询电话:021-68821017、021-688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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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明珠计划实施意见全文

2023-08-18,全文共 3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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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和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的重大任务,依托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强化科技创新策源、高端产业引领功能,面向全球着力引进一批站在国际科技前沿、引领科技自主创新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发现并培育一批具有引领作用或高成长潜力的创新创业人才,到2025年,遴选并支持10名以上"明珠高峰人才"、300名以上“明珠领军人才"、600名以上“明珠菁英人才"、1000名以上”明珠工程师",推动战略人才力量整体实力向国际前列迈进,加快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形成一批世界性成果,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发挥人才引领作用。

二、支持对象

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和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等重点产业,紧扣绿色低碳、元宇宙、智能终端等新赛道培育,特别是各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推动战略前沿技术突破和科技支撑能力提升,支持四类战略科技人才发展。

(一)明珠高峰人才。

浦东新区领衔重大创新项目,且发展方向处于浦东新区具有相对优势的世界前沿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一般处于本领域全国前5名或国际前20名;或年富力强、活跃在创新创业一线,具有成长为世界级战略科学家的潜力。

(二)明珠领军人才。

拥有国际领先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产业化开发潜力大的技术成果,或有重要创新创业经验,对推进关键技术研发、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具有关键作用的领军型人才。分为创业类和创新类两大类。申报条件如下:

申报创业类一般应取得海内外知名高校硕士以上学位;有创业经验或有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重要职位任职经历;所创办科技企业成立1年以上,拥有国际领先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产业化开发潜力大的技术成果,获得风险投资累计超过2000万元。

申报创新类一般应取得海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有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副教授(或相当层面)及以上岗位,或核心技术岗位的任职经历;在国内外知名刊物发表过重要论文或为重要科技成果发明专利发明人。

(三)明珠菁英人才。

拥有海内外知名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重要工作经历,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科研领域工作,在科技领域创办企业,获得一定风险投资的优秀青年创业者或具有高成长潜力的青年科学家。分为创业类和创新类两大类。申报条件如下:

申报创业类一般应取得知名高校硕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有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正式职位并工作36个月以上;在科技领域创办企业,获得风险投资累计超过1000万元。

申报创新类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在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科研领域工作36个月以上;发表过重要论文或为科技成果发明专利发明人。

(四)明珠工程师。

在浦东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生产实践一线工作5年以上,所从事的创新工程项目处于行业细分领域领先地位,包括精于实操的工程技术人才,有良好科学素养、能够解决复杂问题的工程科学人才,能够引领产业变革的工程引领人才等。

三、支持措施

按入选类别给予以下相应支持措施:

(一)个人及团队资金资助。

1.一次性资助。给予"明珠高峰人才"入选者每人200万元一次性资助,“明珠领军人才"入选者每人100万元一次性资助,"明珠菁英人才”入选者每人50万元一次性资助,“明珠工程师”入选者每人20万元一次性资助。

2.贡献奖励。按入选者在浦东新区的综合贡献,给予"明珠高峰人才"入选者每年最高500万元奖励,给予"明珠领军人才"入选者每年最高300万元奖励,给予"明珠菁英人才"入选者每年最高200万元奖励。

(二)重大项目扶持。

3.项目补贴。”明珠高峰人才”入选者领衔的重大创新项目或重大产业项目按“一事一议”方式认定,经区人才部门和科技、产业部门等联审并报批后,根据项目实际支出的50%给予最高1亿元补贴。支持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研发创新等方面。

4.机构补贴。

对入选者创办的企业(机构),按不同类型给予补贴。属新引进的产业生态塑造能力强、产业链带动能力强的领军企业、创新型企业、重点产业配套企业等,根据企业能级、综合贡献,按不超过实际投资的50%给予最高5000万元奖励。属重点推进的新型研发机构,在建设阶段可按不超过建设经费总投资额50%予以一次性资助,建成后可按绩效分阶段再予以每年不超过500万元、最长3年的资助,单个机构累计最高资助额不超过2000万元。属浦东新区授牌的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分类分段资助。

(三)创业发展扶持。

5.项目空间支持。对“明珠领军人才”创业类入选者优先提供产业化用地和办公租赁空间,并在3年内按实际发生成本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房租补贴。对

“明珠菁英人才”创业类入选者在3年内按实际发生成本给予每年最高30万元房租补贴。

6.科技企业及研发项目支持。对入选者创业企业,属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上海市级、浦东新区级企业研发机构,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资助。属首次认定、新引进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市“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5万元一次性资助。属首次认定、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5万元一次性资助。对入选者创办的小微科创企业,按研发投入、营业收入及其增长率或实到融资规模等指标评估,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对引进关键技术和设备等途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额20%、最高100万元资助。对入选者创业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相关功能性平台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合作开展协同创新和联合攻关项目,择优给予不超过项目总经费30%、最高200万元专项资助。

7.知识产权资助。支持入选者创业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布局、管理能力提升、运营转化和保护等,按有关政策享受专项资助,对知识产权专利运营转化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资助,对海外维权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资助。

8.投融资支持。优先推荐入选者创业企业申请引领区产业发展基金及其他区属创投基金。属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获得政策性融资担保的,给予100%担保费用补贴,对高新技术小微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贴息资助。对上市挂牌的中小企业给予最高350万元补贴。

9.引进人才落户支持。将入选者创业企业推荐作为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重点扶持单位和浦东新区人才引进推荐重点机构。

(四)综合配套。

10.人才安居支持。为“明珠高峰人才"入选者提供最高300平方米的区级人才公寓或每月最高3万元人才租房补贴。对“明珠领军人才”入选者提供每月6000元、最长5年的人才租房补贴,对"明珠菁英人才""明珠工程师"入选者提供每月3000元、最长3年的人才租房补贴,对以上三类入选者优先提供区级人才公寓。

11.人才教育医疗服务。入选者可按相关政策享受人才子女入学、医疗保障、体检与疗休养等综合服务。

12.人才通行和工作便利。可申请享受浦东新区永久居留推荐"直通车"、长期工作许可及居留许可、进出境物品通关、直接落户等便利化措施。

四、遴选机制

“明珠计划"项目申报人可登陆"浦东国际人才港”网站(www.pd-italent.com),通过在线申报平台提交申报材料。"明珠计划"各项目建议人选采用以下遴选方式:

(一)推荐认定。

"明珠高峰人才"采取推荐认定制,由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专家推荐,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通过同行评价和相关评测后形成建议人选。

(二)单位认定。

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可按一定额度自主认定一批"明珠领军人才""明珠菁英人才"“明珠工程师"建议人选。(三)直接认定。

1.“明珠高峰人才"团队核心成员直接认定为“明珠领军人才”建议人选。“明珠领军人才"团队核心成员直接认定为"明珠菁英人才”建议人选。

2.新入选国家级、上海市级高层次人才计划的,按类别直接认定为"明珠领军人才""明珠菁英人才"建议人选。

3.新引进世界排名前200名高校的科学、技术、工程、数学专业博士且在海外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可直接认定为"明珠菁英人才"建议人选。

(四)申报评审。

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初评分别在"明珠领军人才"评审平台、"明珠菁英人才"评审平台、"明珠工程师"评审平台进行。各评审平台产生的推荐人选,统一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评形成建议人选。

经以上方式确定的"明珠计划"建议人选,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综合审查后,提交区委审定。

五、服务保障

在浦东国际人才港设立"明珠计划"人才服务专窗,组建专门服务团队,落实好各项政策待遇。

实施意见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至1月31日期间,符合本实施意见规定的,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政策措施与上海市及浦东新区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复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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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乐耆社工服务社招聘项目助理

2023-10-26,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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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乐耆社工服务社招聘项目助理

上海浦东新区乐耆社工服务社2023招聘

机构介绍

上海浦东新区乐耆社工服务社(以下简称“乐耆”)于2008年5月注册成立,是一家专门致力于推动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民非组织,业务主管单位为浦东新区民政局,接受浦东新区社会工作协会业务指导。

乐耆是上海早期开展老年专业社工服务的机构,经过多年来的服务探索,社工深入养老机构和社区,依托社区公共空间平台,运用社工专业理论和方法,聚焦社区多元人群的需求和社区动态需求,采用“社工+义工”的服务模式,挖掘服务对象的强项和优势,探索社区动态需求,助力不同阶段的老年群体及其家庭,应对困境及积极的“社会参与”,提升生命的质量。

服务宗旨:立足需求、专业服务、以人为本、与爱同行

口号:让老人开开心心过好每一天!

招聘岗位

一.项目助理

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专业及相关专业(社会学、心理学等)优先

2、具有社区服务相关工作经验及社工师证书者优先

3、认同社会工作理念,愿意投身社工行业发展

4、能够运用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策划服务方案

5、具有一定的文案写作能力

6、定期进行社区走访,独立组织及开展社区各项活动

7、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8、能熟练使用多种办公软件,以及电子设备等

9、协助机构开展项目服务,按时完成上级主管交办的其他事务

工作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

薪酬福利

薪酬面议

节日福利、带薪年假、五险一金、内外部培训机会、体检等

简历投递

pdswalq@163.com

邮件标题:姓名+岗位+区域

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

联系电话

顾老师 021-5010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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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新片区高端人才直接经济贡献奖励申报指南(时间+条件+入口)

2023-07-25,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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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高端人才直接经济贡献奖励实施细则》(沪自贸临管委【2020】184号),现就开展临港新片区2022年度高端人才直接经济贡献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24日

二、申报主体条件

高端人才所在企业为申报主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与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签署相关合作协议、且其中包含给与高端人才直接经济贡献奖励条款;

(二)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实际经营地均在临港新片区;

(三)所属行业符合新片区的产业导向;

(四)未享受临港新片区其他个人所得税财政扶持政策。

三、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在申请单位缴纳社保达一年及一年以上,年度个人税前工资薪金和劳务所得大于30万元;

(二)奖励总人数不超过企业总人数的20%;

(三)协议另有规定的遵照协议执行。

四、申请途径

申报材料分为企业材料和个人材料,申报单位及个人将电子版申报材料上传至申报网站,网址:http://www.shlghr.com/

符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境内高端人才财政奖励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的协议企业,可通过“一网通办”登录临港新片区一体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申报,按照《实施意见》执行。(点击了解详情)。

注意:两政策同一企业择一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电话

临港新片区投促中心:58285050-8089、8107、8078

(二)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软件公司技术支持电话:13866154693、17610229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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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申报通知(最新)

2022-12-27,全文共 1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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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新区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加强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培训补贴资金监督管理,根据《关于做好本市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0〕49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规〔2021〕4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职〔2022〕210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现就调整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线上培训平台使用

按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职〔2022〕210号)(附件1)文件要求,用人单位既可依托自主开发的线上培训平台,也可委托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开展职工线上职业培训。用人单位申请备案时需提供申报备案表、告知承诺书、培训方案等申请材料。委托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开展培训的,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须在市就业促进中心公布的“白名单”内,还应提供用人单位与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的协议文本。协议应明确培训项目名称、项目实施时间、平台收费标准,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用人单位委托“白名单”以外平台开展线上培训的,不再予以培训补贴。

二、申报方式调整

1、本年度在新区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操作的可继续按照《浦东新区关于进一步落实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通知》(浦人社〔2021〕13号)相关要求,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浦东新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网上申报系统(http://211.136.105.125:81)”完成项目申报。

自2023年1月1日起,税收征管关系在浦东新区的用人单位拟开展线上职业培训的,备案阶段应通过市人社自助经办系统(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惠企点单办”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报。备案通过的,按照本市关于疫情线上培训的要求在培训前导入名单并完成培训。补贴申报阶段可通过法人一证通或电子证照登录“浦东新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网上申报系统(http://211.136.105.125:81)”,按要求提供补贴申报相关材料,进行补贴申请。具体可参照《2022年浦东新区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申报指南》进行申报(详见附件2)。

三、其他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市、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如有新要求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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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虹口区小学报名信息登记指南(时间+方式)

2024-04-15,全文共 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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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记时间

4月15日-4月28日

二、登记方式

①在本市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由幼儿园教师提前发给家长信息登记草表,由家长确认;需要变更信息的,由家长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审核后可进行变更,形成信息登记表,家长确认无误后,完成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

②不在本市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以及办理过缓学申请的2024年准备入学的大龄儿童,可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信息登记:

1.家长拨打幼升小区指定信息登记点咨询电话,查询孩子的信息,了解信息登记的相关要求。

幼升小区指定信息登记点信息

街道

咨询电话

邮箱

北外滩街道

海拉尔路303号

(二中心小学内)

65353982

hk2zsz@shhk.gov.cn

嘉兴路街道

广中路街道

广中支路140号

(广中路小学内)

66391117

hk3zsz@shhk.gov.cn

四川北路街道

欧阳路街道

邯郸路53号

虹口实验学校小学部内)

65220919

hk4zsz@shhk.gov.cn

曲阳路街道

凉城新村街道

凉城路1201弄79号

(凉城第四小学内)

65263351

hk5zsz@shhk.gov.cn

江湾镇街道

2.下载《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详见附件1),规范正确填写相关信息。

3.将填写后的入学信息登记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打包,发送至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属街道的区指定登记点专用邮箱,将“文件夹”命名为:学生姓名+身份证号。

4.与老师沟通,完成信息登记,区指定登记点将信息登记表发送给家长,家长可打印正表,签字确认后拍照发回;不具备打印条件的,可通过邮箱回复:“经监护人确认,**(学生姓名)的《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相关信息准确无误。监护人***,**年**月**日。”请家长妥善保存《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正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

确需现场办理的,可按照预约时段,携带有关证件,到有关登记点现场办理。

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家长可通过手机获取“上海基础教育”发出的短信“【上海基础教育】XXX家长:您好!您已完成孩子的入学信息登记。《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为入学报名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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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普陀区小学报名信息登记指南(时间+方式)

2024-04-15,全文共 2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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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记时间

4月15日-4月28日

二、登记方式

①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

②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根据《2024普陀区未入园(含非本市幼儿园)适龄儿童一年级入学信息登记、非本市学籍五年级学生回户籍(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办法》的相关内容,通过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方式登记儿童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凡未在本市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儿童,父母在4月28日上午十点前,下载“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填写并签名确认,再将此表和相关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ptqjjk@qq.com,邮件名称为“幼升小未入园+儿童姓名”,压缩包名称同邮件名称。

信息登记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1)选择户籍地入学的,提供下表中序号1、2、4、5的材料,儿童的户口簿地址与房产证地址必须一致;

(2)选择居住地入学的,提供下表中序号1-4、5(或6)、7的材料;

(3)集体户口、社区公共户口,所需提供的材料参照居住地入学。

序号

所需资料

说 明

1

儿童

户口簿

住址页、户主页、儿童页

2

出生证

出生医学证明

3

人户分离证明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申请登记(回执),必须与父或母的人户分离地址一致。

4

父或母

户口簿

住址页、户主页、父或母页

5

居住类自购房产证

产证编号页、登记日页、产权人页

6

租房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或相关居住证明

7

人户分离证明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申请登记(回执),必须与房产证地址或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2.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提供下表中序号1-6、7(或8)的材料。

序号

所需资料

说 明

1

户口簿

住址页、儿童页

2

出生证

出生医学证明

3

上海市居住证

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必须与父或母的居住证地址一致。

4

户口簿

住址页、父或母页

5

上海市居住证

居住证或电子证照截屏(“随申办·市民云”APP中的“亮证”功能提供电子证照),有积分通知书的一并提供(必须与居住证地址一致)。

6

本市社保

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不含补缴)的缴费情况单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的灵活就业登记证

7

居住类自购房产证

产证编号页、登记日页、产权人页,必须与居住证地址一致。

8

租房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或相关居住证明,必须与居住证地址一致。

3.港澳台、外籍的适龄儿童

提供下表中序号1-5、6(或7)的材料

序号

所需资料

说 明

1

身份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护照》

2

出生证

出生医学证明,国外出生证需提供翻译件。

3

居住证明

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必须与父或母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的地址一致。

4

身份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护照》,外国人还需提供《外国人居留证》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等。

5

居住证明

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

6

居住类自购房产证

产证编号页、登记日页、产权人页,必须与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的地址一致。

7

租房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或相关居住证明,必须与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的地址一致。

注:父、母是本市户口或外省市户口,参照1或2。

(三)信息登记反馈

在工作人员完成相关入学信息登记后,登记手机将收到“上海基础教育”发出的短信。

在入学信息登记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会将相关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告知书,以邮件的形式反馈。

(四)线下预约服务

对于线上操作确有困难的适龄儿童父母,可通过电话13564789705,13564790184预约,接到短信通知后,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前来办理,无需携带幼儿。为避免由于证件没有带齐而造成的不必要奔波,家长要认真对照《2024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2024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和《2024年普陀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条件及程序》等文件要求,带齐入学信息登记所需的全部证件。

③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

持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回执)》人员子女,4月15日-4月28日,在本市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在幼儿园进行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

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于4月28日上午十点前,下载“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填写并签名确认,再将此表和相关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ptqjjk@qq.com,邮件名称为“幼升小未入园+儿童姓名”,压缩包名称同邮件名称。详细登记流程另见《2024年普陀区未入园(含非本市幼儿园)适龄儿童一年级入学信息登记、非本市学籍五年级学生回户籍(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办法》。

④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4月15日-4月28日,在园随迁子女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随迁子女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随迁子女家长可在线上进行随迁子女入学信息登记(登记流程另见《2024年普陀区未入园(含非本市幼儿园)适龄儿童一年级入学信息登记、非本市学籍五年级学生回户籍(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办法》),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并完成网上报名。

点击下载:2024年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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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宝山区小学报名信息登记指南(时间+方式)

2024-04-15,全文共 1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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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记时间

4月15日-4月28日

二、登记方式

①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

②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至区指定信息登记点登记儿童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

三、登记地点

2024宝山区幼升小区级指定登记点一览表

序号街镇学区联系电话信息登记地点登记点地址线下登记开放时间
1吴淞街道56568933—8002小主人幼儿园海江二村123号4月15日下午、20日、21日、28日全天
2友谊路街道56101993星辰科技幼儿园永乐路115弄32号4月15日下午、20日、21日、28日全天
3张庙街道66016256呼玛二村幼儿园呼玛二村251号4月15日下午、20日、21日、28日全天
4淞南镇36140236淞南实验幼儿园淞塘路138号4月15日下午、20日、21日、28日全天
5杨行镇56801758宝山区教育学院实验学校(杨东校区)宝杨路2043号4月15日下午、20日、21日、28日全天
6庙行镇66983903宝山区第二中心小学
(南校区)
长临路1000号4月15日下午、20日、21日、28日全天
7月浦镇66031920盛桥中心校古莲路271号4月15日下午、20日、21日、28日全天
8高境镇66185182上海市教育学会宝山实验学校(小学部)一二八纪念东路888号4月15日下午、20日、21日、28日全天
9罗店镇56861110罗店中心校(罗希校区)罗东路228号4月15日下午、20日、21日、28日全天
10罗泾镇56871981罗泾中心幼儿园罗宁路3030弄1号4月15日下午、20日、21日、28日全天
11顾村镇56026770菊泉学校(顾教校区)菊泉街528号4月15日下午、20日、21日、28日全天
12大场镇66620586上海大学附属小学(山海校区)上大路1289号4月15日下午、20日、21日、28日全天
注:1.各指定点开放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各指定点集中补登记时间为6月15日、7月20日。

2024年宝山区幼升小区级指定验证点一览表

序号街镇学区验证时间验证地点地址
1吴淞街道5月18至21日;5月25日至26日永清路小学(西部校区)海滨四村24号
2友谊路街道5月18至21日;5月25日至26日宝林三小宝林五村45号
3张庙街道5月18至21日;5月25日至26日泗塘新村小学泗塘一村甲100号
4淞南镇5月18至21日;5月25日至26日淞南实验幼儿园淞塘路138号
5杨行镇5月18至21日;5月25日至26日宝山区教育学院实验学校(杨东校区)宝杨路2043号
6庙行镇5月18至21日;5月25日至26日宝山区第二中心小学(南校区)长临路1000号
7月浦镇5月18至21日;5月25日至26日盛桥中心校古莲路271号
8高境镇5月18至21日;5月25日至26日上海市教育学会宝山实验学校(小学部)一二八纪念东路888号
9罗店镇5月18至21日;5月25日至26日罗店中心校(罗希校区)罗东路228号
10罗泾镇5月18至21日;5月25日至26日罗泾中心幼儿园罗宁路3030弄1号
11顾村镇5月18至21日;5月25日至26日菊泉学校(顾教校区)菊泉街528号
12大场镇5月18至21日;5月25日至26日上海大学附属小学(山海校区)上大路1289号
注意:2024年各指定验证点继续以线上方式核对儿童及家长的证件,确有需要进行线下验证的,以验证点电话通知为准。

点击下载:2024年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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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松江区小学信息登记指南(时间+方式)

2024-04-15,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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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记时间

4月15日-4月28日

二、登记方式

①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

②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根据《2024松江区未在本市入园适龄儿童和来沪就读六年级学生信息登记办法》,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

③幼升小未入园适龄儿童信息登记

凡未在本市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在2024年4月28日前,登录“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https://zsb.sjedu.cn)”,下载《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如实填写并打印,扫描《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右上角的二维码进行预约登记。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收到预约登记后,将发送短信通知家长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信息登记。现场信息登记时,请家长携带好《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所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幼升小未入园适龄儿童信息登记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选择户籍地入学,提供下列表格中序号1、2、4、5的材料,儿童户口簿地址与房产证地址须一致,且均为松江区;本市户籍选择居住地入学的,提供序号1、2、3、4、5(或6)、7的材料;集体户口、公共户口参照居住地入学。

(2)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提供下列表格中1、2、3、4、5、6、7(或8)材料。

(3)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提供下列表格中1、2、3、4、5、6(或7)材料。

推荐阅读:松江区未在本市入园适龄儿童和来沪就读六年级学生信息登记办法

点击下载:2024年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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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青浦区幼升小信息登记指南(时间+方式)

2024-04-15,全文共 1521 字

+ 加入清单

一、登记时间

4月15日-4月28日

二、登记方式

①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

②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区教育局指定方式登记儿童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

③不在本市幼儿园和小学就读的,如小学或初中就读意愿在青浦区的,家长下载附件(入学信息登记空表),填写完成并附上佐证材料后以邮件形式发送到青浦区教育局幼升小招生专用邮箱(ysx@qpedu.cn)或小升初招生专用邮箱(xsc@qpedu.cn)(以收到回复邮件为递交成功),区教育部门将落实信息登记工作。

三、登记地点

序号

类型

名称

地点

具体地址

电话

人员

备注

1

区指定登记点

青浦区徐泾镇登记点

徐泾第一小学

徐民路900号

59762520

登记员:程老师

1.4月15日-4月28日期间按市教委要求时间开放。

2.4月28日后每周五开放(国定假日除外)。

(具体办理时间:9点-11点,13点-16点)

徐泾第二小学

育才路288号

59760403

登记员:王老师

尚鸿小学

乐天路191号

69778705-0

登记员:周老师

2

区指定登记点

青浦区赵巷镇登记点

崧泽学校

赵巷镇赵华路58号

69751206

登记员:张老师

1.4月15日-4月28日期间按市教委要求时间开放。

2.4月28日后每周五开放(国定假日除外)。

(具体办理时间:9点-11点,13点-16点)

3

区指定登记点

青浦区重固镇登记点

重固小学

重固镇赵重路2866号

59783195

登记员:周老师

1.4月15日-4月28日期间按市教委要求时间开放。

2.4月28日后每周五开放(国定假日除外)。

(具体办理时间:9点-11点,13点-16点)

4

区指定登记点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登记点

香花桥街道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

新胜路580号

59224325

登记员:张老师、郁老师、顾老师

1.4月15日-4月28日期间按市教委要求时间开放。

2.4月28日后每周五开放(国定假日除外)。

(具体办理时间:9点-11点,13点-16点)

5

区指定登记点

青浦区华新镇登记点

华新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华新镇新凤中路51号

59790805

登记员:余老师、孙老师、杨老师

1.4月15日-4月28日期间按市教委要求时间开放。

2.4月28日后每周五开放(国定假日除外)。

(具体办理时间:9点-11点,13点-16点)

6

区指定登记点

青浦区白鹤镇登记点

白鹤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

外青松公路2699号

59746543

登记员:唐老师

董老师

1.4月15日-4月28日期间按市教委要求时间开放。

2.4月28日后每周五开放(国定假日除外)。

(具体办理时间:9点-11点,13点-16点)

7

区指定登记点

青浦区朱家角镇登记点

朱家角小学

朱家角镇人和路63号

59240851

登记员:董老师

钱老师

1.4月15日-4月28日期间按市教委要求时间开放。

2.4月28日后每周五开放(国定假日除外)。

(具体办理时间:9点-11点,13点-16点)

8

区指定登记点

青浦城区

登记点

青浦区教育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北淀浦河路1000号

59205995

登记员:朱老师

韩老师

1.4月15日-4月28日期间按市教委要求时间开放。

2.4月28日后工作日开放(国定假日除外)。

(具体办理时间:9点-11点,13点-16点)

备注:不在本市幼儿园就读的儿童,如小学就读意愿在青浦区的,家长确需线上办理的,可在附件中下载信息登记空表,填写完成并附上佐证材料后以邮件形式发送到青浦区教育局幼升小招生专用邮箱(ysx@qpedu.cn),以收到回复邮件为递交成功,区教育部门落实信息登记工作。办理时间参照《2024年青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点击下载:2024年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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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金山区小学信息登记指南(时间+方式)

2024-04-15,全文共 427 字

+ 加入清单

一、登记时间

4月15日-4月28日

二、登记方式

①在本市公办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可通过就读幼儿园登记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

②在本区民办幼儿园就读且“入学报名系统”中存在信息的适龄儿童,由指定的公办幼儿园完成审核登记;

③在本区民办幼儿园就读,但“入学报名系统”中未存在信息的适龄儿童,以及不在本区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可通过区教育局指定链接地址https://www.wjx.top/vm/rVirtlt.aspx在4月8日至4月19日期间线上预约信息登记,区教育局将分两天(4月20日或4月21日)在区指定登记点进行集中受理。

④因各种情况错过统一登记的适龄儿童,可通过上述链接地址在6月20日至8月7日期间线上预约信息补登记,区教育局将分两天(7月8日或8月8日)在金山区教育发展信息和考试中心北楼(石化二村289号,东门进)进行集中受理。

点击下载:2024年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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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奉贤区小学信息登记指南((时间+方式+地点+材料)

2024-04-15,全文共 2976 字

+ 加入清单

一、登记时间

4月15日-4月28日

二、登记方式

①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

②未入园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学生服务部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

③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2024年,我区随迁子女招生继续实施网上入学申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奉贤教育事务”小程序提交入学申请材料。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各镇(街道、开发区)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要根据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加强对随迁子女入学证件的审核。

沪人员随迁子女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流程图↓

④人户分离入学登记

登记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截止日为2024年4月28日)。

三、登记地点

区级指定登记点:

2024年奉贤区幼升小区级指定登记点
序号镇(街道、开发区)所属社区指定点位名称地 址指定点位联系电话结对登记民办三级幼儿园
1南桥镇南桥城区奉贤区解放路幼儿园南桥镇贤政路289号

37538855-6003

57427675-8001

2南桥镇南桥城区奉贤区南中路幼儿园南桥镇新建西路268号57428016
3南桥镇南桥城区奉贤区实验幼儿园南桥镇新建西路688号57415613-612
4南桥镇南桥城区奉贤区阳光幼儿园南桥镇通阳路55号67111110
5南桥镇南桥城区奉贤区金贝幼儿园南桥镇秀南路296号57412779
6南桥镇南桥城区奉贤区小蜻蜓幼儿园南桥镇运河北路1368号37110892
7南桥镇南桥城区奉贤区新贝幼儿园南桥镇贝港花苑72号57107419-101秀中幼儿园
8南桥镇南桥城区奉贤区江海幼儿园南桥镇菜场路149弄1号57188701—8048
9南桥镇南桥城区奉贤区星辰幼儿园南桥镇江海花园88号37440302-612
10南桥镇南桥城区奉贤区青青草幼儿园南桥镇正环路289号37522661-8307
11南桥镇南桥城区奉贤区育秀幼儿园南桥镇南奉公路9235弄118号57190826
12南桥镇南桥城区奉贤区古华幼儿园南桥镇振贤路95号57410773-8002
13南桥镇南桥城区奉贤区金海幼儿园南桥镇光迎路420号33656573-8026
14南桥镇光明社区奉贤区桃花源幼儿园南桥镇光明社区优化路37号57471243-8006金星幼儿园
15南桥镇南桥城区奉贤区南音幼儿园南桥镇东百春路58号33610800-8003
16西渡街道西渡社区奉贤区新南幼儿园南桥镇西渡社区扶港路445号67155703-8001
17西渡街道西渡社区奉贤区西渡幼儿园南桥镇西渡社区沿浦路79号67152501千千幼儿园
18西渡街道西渡社区奉贤区待问幼儿园南桥镇西渡社区扶兰路15号67152153小哪吒幼儿园
19西渡街道西渡社区奉贤区浦江湾幼儿园西渡街道兴中路9号57150063
20青村镇大居地区奉贤区青苹果幼儿园大型居住社区德泉路118号37527827-8005厚才幼儿园
21青村镇青村社区奉贤区青村幼儿园青村镇南明路159号57561237-8003七彩童年幼儿园
青村镇钱桥社区奉贤区青村幼儿园钱桥社区文新路21号57596283-818小童星幼儿园
22金汇镇大居地区奉贤区月亮船幼儿园东大型社区万顺路969号57576088-8003
23金汇镇大居地区奉贤区思齐幼儿园金汇镇文明东街196号57576301-8005
24金汇镇大居地区奉贤区小森林幼儿园东大型居住社区南行路108号57576081—308
25金汇镇大居地区奉贤区金铃子幼儿园金汇镇金碧路1980弄31号37528190-8006
26金汇镇泰日社区奉贤区金阳幼儿园泰日社区泰青路119弄118号57581479-8802
27金汇镇金汇社区奉贤区金汇幼儿园金汇镇苗汇路28号57481788-8005
28金汇镇金汇社区奉贤区合欢幼儿园金汇镇北行路118号37186086-8003
29奉城镇奉城社区奉贤区奉城幼儿园奉贤区奉城镇浦兰南路76号57130188-8005九川千千幼儿园
30奉城镇奉城社区奉贤区兰博湾幼儿园奉贤区奉城镇浦兰南路76号57130188-8005
31奉城镇奉城社区奉贤区金蔷薇幼儿园奉城镇曙宏路350号57515525-820高桥幼儿园
32奉城镇塘外社区奉贤区金池塘幼儿园塘外社区大门村1068号57170487-806金色阳光幼儿园
33奉城镇洪庙社区奉贤区金麦穗幼儿园奉城镇洪庙社区浦东路63号57130903—4001致和幼儿园
34奉城镇头桥社区奉贤区金豆豆幼儿园头桥社区大庆西路41号57558332-8004青峰幼儿园
35庄行镇庄行社区奉贤区庄行幼儿园庄行镇一新路209号57466326-8006
36庄行镇庄行社区奉贤区花米幼儿园奉贤区庄行镇贤明路96号37182015-819
37庄行镇邬桥社区奉贤区邬桥幼儿园邬桥社区汇中中路82号57407061--8020欣乐幼儿园
38四团镇平安、邵厂社区奉贤区满天星幼儿园平安社区堂前街29号57541279-8001
39四团镇四团社区奉贤区四团幼儿园四团镇三坎村石家坎340号57533575
40柘林镇柘林社区奉贤区柘林幼儿园柘林镇古柘东路192号57446748-811
柘林镇新寺社区奉贤区柘林幼儿园新寺社区新北路167号57494136织梦幼儿园
41柘林镇柘林社区奉贤区海贝幼儿园柘林镇柘海路28号57461990-8028
42柘林镇胡桥社区奉贤区绿太阳幼儿园柘林镇胡桥社区232弄1号57456298-8002
43海湾镇临港奉贤区蓝湾幼儿园奉贤区海湾镇恬桃路188号37519572-8024
海湾镇五四社区奉贤区蓝湾幼儿园五四农场中港三村36幢57号37519572-8024
44海湾镇海湾社区奉贤区海湾幼儿园海湾镇星中路301号57503128-8009
45奉浦街道奉浦社区奉贤区奉浦幼儿园国顺路516号67106906-106
46奉浦街道奉浦社区奉贤区树园幼儿园运河路208号37566982-8046
47奉浦街道奉浦社区奉贤区绿叶幼儿园环城东路885弄336号37529605
48奉浦街道奉浦社区奉贤区聚贤幼儿园奉浦韩谊路199号37568590-8013
49奉浦街道奉浦社区奉贤区九华田田幼儿园奉浦连州路9号67101562
50奉浦街道肖塘地区奉贤区肖塘幼儿园肖塘街南虹路88号57437176-8017
51奉浦街道肖塘地区奉贤区秦塘幼儿园肖腾路128号57431078
52金海街道金水苑地区奉贤区金水苑幼儿园金海街道嘉园路59号37196890-8002
53金海街道恒盛地区奉贤区毓美幼儿园南桥新城楚园路197号37511782
54金海街道恒盛地区上海音乐学院九棵树实验幼儿园南桥新城展园路229号67187179-8002
55金海街道金水苑地区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奉贤实验幼儿园金海街道广丰路368号33610308-809
56金海街道金海社区奉贤区美乐谷幼儿园汇丰西路1359号37561507—8010
57海湾旅游开发区奉贤区金棕榈幼儿园海湾旅游区海乐路610号57125809-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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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幼升小信息登记指南(时间+方式+地点+材料)

2024-04-15,全文共 1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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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幼升信息登记指南

登记对象:

2024年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登记时间:4月15日至4月28日

登记方式

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到区幼升小指定登记点登记儿童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特殊情况学生可到区教育考试中心服务接待大厅(新崇北路7号)办理信息登记。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作出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结果。4月28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

登记要求:家长须对儿童在读幼儿园提供的姓名、证件号码、户籍、居住等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公安部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通过“一网通办”平台补办或更正。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登记材料

本市户籍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崇明区义务教育招生“无备案登记”办理指南

一、“无备案登记”适用对象

1.未入园适龄儿童;

2.无户籍适龄儿童;

3.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没有信息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4.在外省市就读五年级、需要在本区就读六年级的本市户籍、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返沪来沪学生;

二、“无备案登记”办理时间

4月20/21日、4月27/28日

(上午8:30——10:30,下午13:00——15:00)

三、“无备案登记”办理地点

(一)本区“无备案登记”须在区幼升小、小升初指定登记点完成信息登记。

*建议家长尽量事先与区指定登记点电话预约后前往

(二)特殊情况处理

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指定登记点进行“无备案”入学登记确有困难的家长,可通过联系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59613558预约,并按预约时段把入学佐证材料递交至崇明区教育考试中心(城桥镇新崇北路7号)完成入学信息登记。

四、“无备案登记”需提供材料

1.本市户籍: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面、本人户口页面,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备案;回沪就读六年级的学生还须提供外省市学籍信息表;

2.外省市户籍: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面、本人户口页面,适龄儿童《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灵活就业登记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备案;回沪就读六年级的学生还须提供外省市学籍信息表;

3.无户籍适龄儿童:

⑴已在公安系统备案的适龄儿童,请领养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儿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居住地址等相关信息。

⑵未在公安系统备案的适龄儿童,请领养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由领养人所在村、镇两级政府出具事实抚养的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报案回执单。

家长可事先下载《2024年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或《2024年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填写相关情况后,再去区指定登记点完成网上确认。

五、“无备案登记”政策咨询

崇明区教育考试中心:城桥镇新崇北路7号

咨询电话:59613558、69687281

点击下载:2024年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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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浦东新区中小学寒假转学政策(时间+条件+材料+流程)

2023-12-26,全文共 29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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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0日,浦东教育局发布《浦东新区中小学转学管理服务告示(2024年寒假)》,转学申请日期:2024年1月11日、1月12日,转学条件材料、办理流程详见下文。

浦东新区中小学转学寒假服务告示

(2024年寒假)

一. 转学对象

(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1.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的学生(至浦东新区);

2.从外省或境外回浦东新区就读的本区户籍学生。

(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居住地跨区变更的本市在籍学生;

2. 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小学、初中、高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不受理转学。五年级第二学期、初三年级第一、二学期,高三年级第二学期不受理转学。

二. 转学条件

(一) 义务教育阶段转入条件

1.按学生本区常住户籍所在地地址申请对口转学需满足以下条件:户主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学生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学生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按房产证地址申请转学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房屋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3. 本市户籍按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地址申请转学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承租人(买受人)须为学生父母(提供相关证明)。

4.动迁户子女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学校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申请转学。

5. 学生为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 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可申请转入本区学校。

6.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同住子女,可申请转入本区学校。如按房产证地址申请转学需满足以下条件:房屋产权人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7.学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学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按房产证地址申请转学需满足以下条件:房屋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8.学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且父母一方满足以下条件的: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9. 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外籍学生,可申请转入本区学校。

(二) 高中转入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普通高中在籍学生申请由外省市转入本区,可自行联系本区同等同类高中学校,学校在有空余学额的情况下并同意接收后,由接收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1. 学生为本市户籍;

2.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学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

3. 学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

4. 学生父母一方及学生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海外证。

注意:申请转往外区、外省市的,家长需提前了解外区、外省市转学条件。

三. 办理方式

浦东新区各中小学在规定时间统一办理转学登记手续。

四. 办理流程

(一) 转出申请(家长或监护人)

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转出申请,就读学校审核转学条件后,向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告知其本人学籍信息(内容包括:全国学籍号、原就读学校名称、就读年级、学籍状态信息等)。

(二)转入申请(家长或监护人)

1. 由家长或监护人向拟转入的中小学提出转学申请,按约定的时间前往学校办理转学申请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

家长或监护人可通过浦东教育网站“招生考试”栏(网址:http://www.pudong.gov.cn/jyj/)公示的信息,查询户籍或产证地址的对口学校。

2. 转学申请日期:2024年1月11日、1月12日

3. 转学申请须携带的材料

(1)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明;

① 本市户籍学生:需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

②非本市户籍学生: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积分通知单、学生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③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提供其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④ 外籍学生:提供其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2)关系证明(出生证等);

3)房产证、动迁协议书、廉租房证明;

4)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

(2)转学信息(内容包括:全国学籍号、原就读学校名称、就读年级、学籍状态信息等);

(3)学生成长记录册;

(4)外省市高中学生回沪转学,还需提供:

① 参加外省市中考成绩证明和高中录取通知书(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② 初中毕业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须提供积分达标父或母的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学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并下载打印;

④ 原就读学校类型证明(由原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开具)(原件)。

(三) 转学登记(各中小学)

1. 各中小学接收学生转学申请,并按转学条件,严格审核申请转入学生资格。

2.各中小学受理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转学申请登记,收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填写《转学相关证明材料收取凭证》交家长或监护人,并约定反馈结果时间。家长或监护人填写《学生转学申请情况登记表》。

3. 各中小学于转学申请规定的日期,登录“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应用平台”网上申报转学异动信息,下载打印转学异动汇总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4.各初中、小学因年级班级确实无空余学额的,在完成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转学登记后,填写《需区内统筹安排转入学生汇总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5.初三年级涉及本市户籍学生转往外省市就读的,须将学生转学材料经校长审核(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后报教育局义务教育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四)学籍申报(各中小学)

1.各中小学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学籍管理员、校长签字确认)按指定时间(另行通知)前往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南码头路118号)办理转学审核及学籍申报手续。

2. 学籍申报办理日期

202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五)转学结果反馈(家长或监护人)

1. 家长或监护人按事先约定的反馈时间前往拟转入的中小学(办理转入申请登记的中小学)了解转学核办结果,领回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 家长或监护人前往原就读学校办理正式转出手续,原就读学校属跨区或跨省的,家长需告知原就读学校,及时在学籍系统平台完成同意转出的审核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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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招聘成熟公交驾驶员15人

2023-12-12,全文共 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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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高公交招聘开始了

杨高公交基本情况

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是浦东公交公司下属的大型城市公共交通国有企业,营运区域主要以浦东为主,陆家嘴为中心,辐射金桥、高行、塘桥、上南、三林、张江、北蔡、康桥、周浦等区域。

根据营运生产和发展的需要,拟招聘成熟公交驾驶员15人。

1、招聘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优良、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心、肺、血压正常,无癫痫、心血管疾病、脑部疾病、心理疾病、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妨碍驾驶机动车辆的病症或生理缺陷;

3、无重特大责任行车事故记录或被道路运输单位淘汰记录;

4、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5、无酗酒、赌博等影响安全行车的不良嗜好;

6、无吸毒、治安拘留等违法犯罪记录。

2、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成熟公交驾驶员(已持有A1或A3驾驶证)

招聘人数

15人

任职条件

1、具备上海市户籍(浦东户籍优先),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含)以上文化程度;

2、男性42周岁(含)以下、女性35周岁(含)以下;

3、取得准驾A1或A3的驾驶证一年以上(已过实习期),并能熟练驾驶大型客车或城市公交车。

3、薪酬待遇

1、本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各类社会保险金、公积金;

2、本公司实行按工种同工同酬,正式上岗且符合考核要求,在岗路线驾驶员人均年收入不低于15万元(税前),并按规定享受各种福利:企业年金、疗休养、健康体检、误餐津贴和各类节日慰问。

3、根据公安部的规定,取得A1或A3驾驶证后有一年实习期(即不能单独和带客驾驶大客车),将适时安排各类培训及线路带教驾驶等工作。

4、统一报名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无须提前报名,满足招聘条件且有意愿的求职者,请直接携带所需材料于面试日前往面试地点参加报名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19日,下午13:30~15:30

面试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邹平路191号杨高公交业务楼一楼食堂内

联系电话:50186267

(请认准此号码为杨高公交人员招聘唯一号码),招聘期间不产生任何费用。

监督电话:50171448

所需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

3、 交警队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

4、 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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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张江镇部分土地将被征收四至范围公布

2023-12-02,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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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张江镇部分土地将被征收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城镇道路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北至军民路,南至沔北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张江镇沔北村沔北组3179.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948.00平方米、建设用地231.7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浦东新区张江镇沔北村民星组666.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66.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浦东新区张江镇沔北村朱家组8249.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109.30平方米、建设用地854.70平方米、未利用地285.5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2095.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723.60平方米、建设用地1086.40平方米、未利用地285.5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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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浦东新区体育设施建设汇总表

2023-11-29,全文共 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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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完成2023年度为民办实事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任务,建设社区市民健身中心5个、长者运动健康之家3个、市民运动球场5个、市民健身步道8条、市民健身驿站8个、市民益智健身点58个。一起来看看!

2023年浦东新区体育设施建设汇总

建设社区市民健身中心5个

建设长者运动健康之家3个

建设市民健身驿站8个

建设市民运动球场5个

建设市民健身步道8个

建设市民益智健身点58个

各类场地设施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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