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小学寒假转学2023年
2023-10-25,全文共 123 字
+ 加入清单寒假将近,上海各区教育局陆续发布最新寒假转学政策,各区转学操作细则及办理时间如下,一起来看看!
上海中小学寒假转学2023年(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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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 | 宝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操作细则 | 在新学期开学前5个工作日内或学期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提出 |
2023年上海宝山区寒假转学需要什么材料
2023-10-25,全文共 214 字
+ 加入清单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2023年10月20日发布《宝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操作细则》。今年宝山区寒假转学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2023年上海宝山区寒假转学需要什么材料
1.转出学校开具的转学信息表
2.户口本或户籍(国籍)证明
3.成长记录册
4.房产证及产证所有人与学生关系证明(非本市户籍提供)
5.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户籍提供)
6.积分通知书且通知书上需有学生姓名(人才引进或积分达标人员提供)
7.华侨子女需提供侨办证明
8.其他证明材料
上海宝山区寒假转学政策2023
2023-10-25,全文共 1062 字
+ 加入清单近日,上海宝山区教育局官网就发布了2023年最新中小学的转学通知!有转学想法的家长们可以根据要求做好准备了!今年宝山区转学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什么条件可以办理转学?
上海宝山区寒假转学政策2023
一、申请对象
1.本市户籍学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入本区:
(1)学生户籍随家长户口从外区迁入且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的;
(2)学生户籍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区的;
(3)从港澳台、境外到本区落户的;
(4)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区户籍学生,需回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
2.非本市户籍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本区:
(1)家长一方是本区户口,学生同时在本区办理上海市居住证;
(2)本区购房的人才引进人员(或积分达标人员),且属同住子女并办理本区上海市居住证;
(3)港、澳、台子女持本区居住证且在本区购房的;
3.本区学生申请区内转学:
(1)学生户籍随家长户籍从外学区(一般指不同街镇)迁入且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的可以申请转学;
(2)非本市户籍学生父母一方户籍从外学区(一般指不同街镇)迁入且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的可以申请转学;
4.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
(2)非本市户籍学生符合在本区就读条件的(参照转入年级当年学校招生入学条件)。
5.以下情况原则上不予转学:
(1)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学生从外区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转入本区公办学校原则上不予转学;
(2)本区学生原放弃公办学校学位,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现要求转回公办的,在学段内原则上不予转学;
(3)同一学区(一般指同一街镇)原则上不予转学;
(4)民办学校以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限,原则上不予转学。
二、申请材料
1.转出学校开具的转学信息表
2.户口本或户籍(国籍)证明
3.成长记录册
4.房产证及产证所有人与学生关系证明(非本市户籍提供)
5.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户籍提供)
6.积分通知书且通知书上需有学生姓名(人才引进或积分达标人员提供)
7.华侨子女需提供侨办证明
8.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请时限
1.申请转学手续一般应在新学期开学前5个工作日内或学期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提出。
2. 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不予转学。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学。
3.因军改调防、市政动迁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学期中途要求转学者,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办理转学手续。
四、申请受理
1.家长先向转入学校申请,学校受理登记。
2.学校根据学额及转学申请学生的条件进行初审,确定是否同意转入及是否需要上报区教育局。
2024上海寒假最新转学政策(16区)
2024-01-12,全文共 2952 字
+ 加入清单截至目前,浦东新区、杨浦区、普陀区、徐汇区、奉贤区等陆续发布了2024年寒假转学政策,具体详见下文。
浦东新区中小学转学寒假服务告示
(2024年寒假)
一. 转学对象
(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1.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的学生(至浦东新区);
2.从外省或境外回浦东新区就读的本区户籍学生。
(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居住地跨区变更的本市在籍学生;
2. 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小学、初中、高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不受理转学。五年级第二学期、初三年级第一、二学期,高三年级第二学期不受理转学。
二. 转学条件
(一) 义务教育阶段转入条件
1.
按学生本区常住户籍所在地地址申请对口转学需满足以下条件:户主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学生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学生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2.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按房产证地址申请转学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房屋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3. 本市户籍按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地址申请转学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承租人(买受人)须为学生父母(提供相关证明)。
4.
动迁户子女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学校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申请转学。
5. 学生为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 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可申请转入本区学校。
6.
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同住子女,可申请转入本区学校。如按房产证地址申请转学需满足以下条件:房屋产权人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7.
学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学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按房产证地址申请转学需满足以下条件:房屋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8.
学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且父母一方满足以下条件的: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9. 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外籍学生,可申请转入本区学校。
(二) 高中转入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普通高中在籍学生申请由外省市转入本区,可自行联系本区同等同类高中学校,学校在有空余学额的情况下并同意接收后,由接收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1. 学生为本市户籍;
2.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学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
3. 学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
4. 学生父母一方及学生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海外证。
注意:申请转往外区、外省市的,家长需提前了解外区、外省市转学条件。
三. 办理方式
浦东新区各中小学在规定时间统一办理转学登记手续。
四. 办理流程
(一) 转出申请(家长或监护人)
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转出申请,就读学校审核转学条件后,向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告知其本人学籍信息(内容包括:全国学籍号、原就读学校名称、就读年级、学籍状态信息等)。
(二)转入申请(家长或监护人)
1. 由家长或监护人向拟转入的中小学提出转学申请,按约定的时间前往学校办理转学申请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
家长或监护人可通过浦东教育网站“招生考试”栏(网址:http://www.pudong.gov.cn/jyj/)公示的信息,查询户籍或产证地址的对口学校。
2. 转学申请日期:2024年1月11日、1月12日
3. 转学申请须携带的材料
(1)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明;
① 本市户籍学生:需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
②
非本市户籍学生: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积分通知单、学生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③
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提供其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④ 外籍学生:提供其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2)关系证明(出生证等);
3)房产证、动迁协议书、廉租房证明;
4)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
(2)转学信息(内容包括:全国学籍号、原就读学校名称、就读年级、学籍状态信息等);
(3)学生成长记录册;
(4)外省市高中学生回沪转学,还需提供:
① 参加外省市中考成绩证明和高中录取通知书(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② 初中毕业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
③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须提供积分达标父或母的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学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并下载打印;
④ 原就读学校类型证明(由原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开具)(原件)。
(三) 转学登记(各中小学)
1. 各中小学接收学生转学申请,并按转学条件,严格审核申请转入学生资格。
2.
各中小学受理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转学申请登记,收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填写《转学相关证明材料收取凭证》交家长或监护人,并约定反馈结果时间。家长或监护人填写《学生转学申请情况登记表》。
3. 各中小学于转学申请规定的日期,登录“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应用平台”网上申报转学异动信息,下载打印转学异动汇总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4.各初中、小学因年级班级确实无空余学额的,在完成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转学登记后,填写《需区内统筹安排转入学生汇总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5.
初三年级涉及本市户籍学生转往外省市就读的,须将学生转学材料经校长审核(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后报教育局义务教育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四)学籍申报(各中小学)
1.
各中小学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学籍管理员、校长签字确认)按指定时间(另行通知)前往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南码头路118号)办理转学审核及学籍申报手续。
2. 学籍申报办理日期
202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五)转学结果反馈(家长或监护人)
1. 家长或监护人按事先约定的反馈时间前往拟转入的中小学(办理转入申请登记的中小学)了解转学核办结果,领回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 家长或监护人前往原就读学校办理正式转出手续,原就读学校属跨区或跨省的,家长需告知原就读学校,及时在学籍系统平台完成同意转出的审核操作。
浦东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3年12月
2024浦东新区中小学寒假转学政策(时间+条件+材料+流程)
2023-12-26,全文共 2969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12月20日,浦东教育局发布《浦东新区中小学转学管理服务告示(2024年寒假)》,转学申请日期:2024年1月11日、1月12日,转学条件、材料、办理流程详见下文。
浦东新区中小学转学寒假服务告示
(2024年寒假)
一. 转学对象
(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1.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的学生(至浦东新区);
2.从外省或境外回浦东新区就读的本区户籍学生。
(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居住地跨区变更的本市在籍学生;
2. 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小学、初中、高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不受理转学。五年级第二学期、初三年级第一、二学期,高三年级第二学期不受理转学。
二. 转学条件
(一) 义务教育阶段转入条件
1.按学生本区常住户籍所在地地址申请对口转学需满足以下条件:户主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学生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学生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按房产证地址申请转学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房屋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3. 本市户籍按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地址申请转学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承租人(买受人)须为学生父母(提供相关证明)。
4.动迁户子女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学校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申请转学。
5. 学生为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 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可申请转入本区学校。
6.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同住子女,可申请转入本区学校。如按房产证地址申请转学需满足以下条件:房屋产权人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7.学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学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按房产证地址申请转学需满足以下条件:房屋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8.学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且父母一方满足以下条件的: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9. 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外籍学生,可申请转入本区学校。
(二) 高中转入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普通高中在籍学生申请由外省市转入本区,可自行联系本区同等同类高中学校,学校在有空余学额的情况下并同意接收后,由接收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1. 学生为本市户籍;
2.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学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
3. 学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
4. 学生父母一方及学生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海外证。
注意:申请转往外区、外省市的,家长需提前了解外区、外省市转学条件。
三. 办理方式
浦东新区各中小学在规定时间统一办理转学登记手续。
四. 办理流程
(一) 转出申请(家长或监护人)
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转出申请,就读学校审核转学条件后,向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告知其本人学籍信息(内容包括:全国学籍号、原就读学校名称、就读年级、学籍状态信息等)。
(二)转入申请(家长或监护人)
1. 由家长或监护人向拟转入的中小学提出转学申请,按约定的时间前往学校办理转学申请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
家长或监护人可通过浦东教育网站“招生考试”栏(网址:http://www.pudong.gov.cn/jyj/)公示的信息,查询户籍或产证地址的对口学校。
2. 转学申请日期:2024年1月11日、1月12日
3. 转学申请须携带的材料
(1)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明;
① 本市户籍学生:需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
②非本市户籍学生: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积分通知单、学生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③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提供其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④ 外籍学生:提供其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2)关系证明(出生证等);
3)房产证、动迁协议书、廉租房证明;
4)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
(2)转学信息(内容包括:全国学籍号、原就读学校名称、就读年级、学籍状态信息等);
(3)学生成长记录册;
(4)外省市高中学生回沪转学,还需提供:
① 参加外省市中考成绩证明和高中录取通知书(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② 初中毕业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须提供积分达标父或母的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学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并下载打印;
④ 原就读学校类型证明(由原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开具)(原件)。
(三) 转学登记(各中小学)
1. 各中小学接收学生转学申请,并按转学条件,严格审核申请转入学生资格。
2.各中小学受理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转学申请登记,收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填写《转学相关证明材料收取凭证》交家长或监护人,并约定反馈结果时间。家长或监护人填写《学生转学申请情况登记表》。
3. 各中小学于转学申请规定的日期,登录“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应用平台”网上申报转学异动信息,下载打印转学异动汇总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4.各初中、小学因年级班级确实无空余学额的,在完成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转学登记后,填写《需区内统筹安排转入学生汇总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5.初三年级涉及本市户籍学生转往外省市就读的,须将学生转学材料经校长审核(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后报教育局义务教育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四)学籍申报(各中小学)
1.各中小学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学籍管理员、校长签字确认)按指定时间(另行通知)前往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南码头路118号)办理转学审核及学籍申报手续。
2. 学籍申报办理日期
202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五)转学结果反馈(家长或监护人)
1. 家长或监护人按事先约定的反馈时间前往拟转入的中小学(办理转入申请登记的中小学)了解转学核办结果,领回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 家长或监护人前往原就读学校办理正式转出手续,原就读学校属跨区或跨省的,家长需告知原就读学校,及时在学籍系统平台完成同意转出的审核操作。
2023年上海宝山区寒假转学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2023-10-25,全文共 770 字
+ 加入清单近日,宝山区教育局官网就发布了2023年最新中小学的转学通知!申请时间为新学期开学前5个工作日内或学期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宝山区哪些学生可以办理转学呢?
2023年上海宝山区寒假转学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本市户籍学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入本区:
(1)学生户籍随家长户口从外区迁入且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的;
(2)学生户籍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区的;
(3)从港澳台、境外到本区落户的;
(4)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区户籍学生,需回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
2.非本市户籍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本区:
(1)家长一方是本区户口,学生同时在本区办理上海市居住证;
(2)本区购房的人才引进人员(或积分达标人员),且属同住子女并办理本区上海市居住证;
(3)港、澳、台子女持本区居住证且在本区购房的;
3.本区学生申请区内转学:
(1)学生户籍随家长户籍从外学区(一般指不同街镇)迁入且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的可以申请转学;
(2)非本市户籍学生父母一方户籍从外学区(一般指不同街镇)迁入且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的可以申请转学;
4.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
(2)非本市户籍学生符合在本区就读条件的(参照转入年级当年学校招生入学条件)。
5.以下情况原则上不予转学:
(1)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学生从外区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转入本区公办学校原则上不予转学;
(2)本区学生原放弃公办学校学位,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现要求转回公办的,在学段内原则上不予转学;
(3)同一学区(一般指同一街镇)原则上不予转学;
(4)民办学校以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限,原则上不予转学。
申请受理
1.家长先向转入学校申请,学校受理登记。
2.学校根据学额及转学申请学生的条件进行初审,确定是否同意转入及是否需要上报区教育局。
上海寒假转学政策2023年
2023-10-26,全文共 2328 字
+ 加入清单上海中小学生在寒假期间可以办理转学,上海转学要满足哪些条件、流程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准备寒假转学的家长,可以根据下文内容开始准备材料和学校了!
上海寒假转学政策2023年
一、转学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阶段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可以申请转学:
1、学生户籍随家长户口在本市内跨区县迁移
2、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
3、从境外到本市落户的
4、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需回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
5、非本市户籍学生随家长到本市居住的
普通高中阶段
符合下列条件的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可申请转入本市有空余学额的普通高中:
1、学生为本市户籍
2、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学生信息需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
3、学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
4、学生父母一方及学生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海外证。本市范围内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原则上不转学。因动迁等原因可申请转入有空余学额的普通高中,转学学生当年参加本市中考分数需达到转入学校当年的统一招生录取分数。
转学申请时限
申请转学手续一般为新学期开学前5个工作日内提出,或学期结束前5个工作日,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5个工作日。
可以申请转学情况
1、搬家
(1)学生户籍随监护人户口在本市内跨区迁移。必须是学生户口和家长的户口一起迁移。不同区之间可能还有相关要求。
(2)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因为只涉及到居住地变更,户籍是没有变化的。
(3)或确有特殊原因须转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包括迁出外省和迁入市内。
2、本市户籍在外就读高中生回迁
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高中学生申请回本市就读,学校在有学额的前提下,经测试后,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落实,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3、民办转回公办
有家长会想让孩子从民办转回公办就读,这需要同时和民办、公办和招办沟通,但是没有特殊情况,只能回到原对口的学校或接受统筹。
*特别提醒:部分区不允许民转公!
不能转学的情况
情况1、同区内公办学校之间不能转学
同区内的公办学校之间,原则上是不允许转学的
情况2、本市高中不能转学
本市的高中一般不允许转学,只允许跨省的迁入和迁出。
情况3、学生受处分期间不能转学
学生在学校受处分的时间段是不能转学的。
情况4、 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学
情况5、起始年级不能转学
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各区情况不同)
二、转学所需材料
上海市内转学
1.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2.学生成长记录册;
3.学生健康卡、预防接种卡;
4.原学籍证明(电子学生证)等。
外地转入上海学校
1.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学生家长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2.原就读学校就读的相关证明材料、预防接种卡;
3.家长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高中转学需提供材料
1.学生初中毕业证书、中考成绩单;
2.学生家长的引进人才单位证明:
3.学生家长的《上海市居住证》、学生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4.办理通知书等
三、转学基本流程
在义务教育阶段转学,这三点是必须的要做到的。后续的操作方式小学和初中是不一样的。高中阶段的转学流程大致相同。
1、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对照《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具体条件核准并出具“转学联系单”后,学生家长到准备转入学校核准并加盖教导处章,再交还原就读学校。
3、原就读学校接到加盖接收学校教导处章的"转学联系单”后出具“转学证明”。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
第4步:学生及家长持有效期内的相关材料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
第5步: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学生及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人员的子女享受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
第6步:外省市户籍学生准备转入公办小学,应首先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教委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在XX区就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及转学联系单,镇(街道)教委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准备转入民办小学,可持"转学联系单"直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由学校决定。
义务教育阶段——初中
第4步:学生家长需持有效期内的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手续。
第5步:学生及家长持有效期内的相关材料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
第6步: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学生及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人员的子女享受本市常住户口 学生同等待遇。
第7步:外省市户籍学生准备转入公办初中,应首先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教委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在XX区就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及转学联系单,镇(街道)教委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准备转入民办初中,可持”转学联系单”直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由学校决定。
高中教育阶段
第一步:学生及家长提供基本材料,向学校及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转学
第二步:转入学校及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对申请转学学生的材料,学校在有学额的前提下,对学生进行测试。
第三步:测试合格并经转入学校所在区县的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学生到原就读高中开具转学证明(当地教育部门加盖公章确认),转入学校所在区县的教育行政部门盖章予以接收。
注意事项
转学手续应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一周。学期中途其他时间一般不予转学。高一第一学期、高三两个学期不予转学。
除了基本材料,高中学生转学还需提供初中毕业档案材料、高一新生录取通知(原件)、高中学籍卡(加盖校章的复印件)、健康卡、预防接种记录卡(或证明)、省级会考(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需省级考试机构盖章)、转入示范性高中的还需要相关机构证明省市(县、区)示范性高中(原件)。
2023年金山区中小学线上转学业务专设电话邮箱
2023-11-01,全文共 2015 字
+ 加入清单金山区教育局发布了2023年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金山区中小学转学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信息如下:
2023年金山区中小学线上转学业务专设电话邮箱
学校 | 专设邮箱 | 咨询电话 |
石化一小 | jacyjun@163.com | 57930173 |
教院附小 | 1099092246@qq.com | 57932565 |
石化五小 | 759137187@qq.com | 67262787 |
第二实小 | 14868805@qq.com | 37211163 |
海棠小学 | 84147207@qq.com | 33695060-8111 |
前京小学 | 84147207@qq.com | 37900162-0 |
金山小学 | shjsxxxj@yeah.net | 67223111/67223111-836 |
第一实小 | 380923972@qq.com | 57327280-8050 |
朱泾小学 | 531681741@qq.com | 57321424 |
朱泾二小 | 347247707@qq.com | 57334124 |
枫泾小学 | celia555333@sina.com | 57351764 |
兴塔小学 | jsxtxx@126.com | 57361994 |
松隐小学 | 961403943@qq.com | 57381354 |
亭林小学 | 1051682447@qq.com | 57232452 |
朱行小学 | 739386613@qq.com | 57270786 |
漕泾小学 | sp19890803@qq.com | 57256564 |
山阳小学 | syyxx@jsedu.sh.cn | 57241150 |
金卫小学 | mudanhua366@163.com | 57260130 |
张堰小学 | 512326706@qq.com | 57214786 |
廊下小学 | 384275909@qq.com | 57391264-8030 |
学府小学 | 137042638@qq.com | 31291600/31616225 |
滨海学校 | fdxx31011660004@163.com | 67262016--6001 |
新农学校(小学部) | 910258974@qq.com | 57340715-8000 |
干巷学校(小学部) | 1652535053@qq.com | 57201171 |
杭州湾双语(小学部) | Admission@hbbss.sh.cn | 54389551 |
世界外国语(小学部) | 122184437@qq.com | 37910890 |
金盟学校(小学部) | johnnie0914@163.com | 57936252 |
金山中学 | jijiezy@163.com | 57334097 |
张堰中学 | 562148751@qq.com | 57211997 |
二附中 | 476449320@qq.com | 57941720 |
三附中 | 1352290963@qq.com | 31786705 |
亭林中学 | jy03041@jsedu.sh.cn | 57239289 |
交大南洋 | 1498437895@qq.com | 57384421 |
枫叶学校 | songliwei@mapleleaf.net.cn | 60129725 |
枫泾中学 | fjzxjwc2019@sina.com | 57351229 |
金卫中学 | wzyzhxhwzj@126.com | 57260421 |
吕巷学校 | 1531380929@qq.com | 57371542 |
兴塔中学 | 914337103@qq.com | 57361078 |
罗星中学 | 2234488261@qq.com | 57317362 |
松隐中学 | 2589013551@qq.com | 57381390-8005 |
亭新中学 | 1511272037@qq.com | 67230013 |
朱行中学 | 1958774146@qq.com | 57270780 |
漕泾中学 | shscjzxjdc@126.com | 57251335 |
山阳中学 | shjssyzx@163.com | 57241048 |
张堰二中 | gaoxingyan2005@163.com | 57212985 |
钱圩学校 | 95288303@qq.com | 57291611 |
廊下中学 | 383130296@qq.com | 57391572 |
西林中学 | 253432812@qq.com | 57325836 |
蒙山中学 | 2996759127@qq.com | 67244441/67244494 |
教院附中 | 898381596@qq.com | 57946657 |
金山初级中学 | 26201972@qq.com | 67223888×8005 |
剑桥实验中学 | 401304476@qq.com | 57938155/57950992-0 |
少体校 | 2996759127@qq.com | 67244441/67244494 |
同凯中学 | 826146119@qq.com | 33691212 |
永昌中学 | 1093076226@qq.com | 64740045 |
新农学校(中学部) | 1659070401@qq.com | 57340715-8000 |
干巷学校(中学部) | 15360180@qq.com | 57201085 |
杭州湾双语(中学部) | Admission@hbbss.sh.cn | 54389551 |
世外(初中部) | 494364011@qq.com | 37910890 |
世外(高中部) | 389340031@qq.com | 37910890 |
金盟学校(中学部) | 1718982126@qq.com | 57938296/18019205878 |
上海宝山区2023年寒假转学时间
2023-10-25,全文共 281 字
+ 加入清单满足转学条件的学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学手续,2023年宝山区寒假转学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办理?什么时候停止办理呢?
上海宝山区2023年寒假转学时间
1.申请转学手续一般应在新学期开学前5个工作日内或学期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提出。
2. 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不予转学。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学。
3.因军改调防、市政动迁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学期中途要求转学者,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办理转学手续。
申请受理
1.家长先向转入学校申请,学校受理登记。
2.学校根据学额及转学申请学生的条件进行初审,确定是否同意转入及是否需要上报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