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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3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公布

2023-11-13,全文共 1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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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本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已全面完成,并由上海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对现场评价意见进行审核,确定了评定等级。为加强社会监督,现向社会公示评定结果

上海市2023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公布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0日-16日,共7天。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致电:63699606*317

2023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

01五级养老机构(★★★★★)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明路街道世博家园养老院

上海浦东新区金色港湾老年公寓

02四级养老机构(★★★★)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惠颐养护院

上海市徐汇区第三老年福利院

上海虹口区红日家园老年公寓

上海市虹口区彩虹湾老年福利院

上海虹德养老院

上海杨浦区和禾和养老院

上海闵行区君莲养老院

上海奉贤区逸仙颐养院

03三级养老机构(★★★)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石笋养老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镇张桥养护院

上海市黄浦区千鹤老年公寓(乳山院)

陈娟英敬老院

上海市黄浦区千鹤老年公寓(昌里院)

上海黄浦区全程玖玖馨逸养护院

上海市黄浦区第一社会福利院

上海市黄浦区老年公寓

上海黄浦区大众养老院

上海徐汇区永康养老院

上海徐汇区长桥街道敬老院

上海乐缘养老院

上海徐汇区金色港湾龙华颐养院

上海金福养老院

上海祥福颐养院

上海长宁万宏悦馨第二养老院

上海华阳敬老院

上海金福第三养老院

上海市长宁区新泾敬老院

上海金福第二养老院

上海长宁区逸仙第三敬老院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福利院

上海普陀区康养中心

上海普陀区第一老年福利院

上海普陀区申养镇坪路望年荟养老院

上海虹口区瑞信养老院

上海市虹口博慈河滨敬老院

上海虹口区长寿和庭养护院

上海虹口区吉阳红敬老院

上海星益养老院有限公司

上海杨浦区鑫光养老院

上海欣益养老院有限公司

上海闵行区华漕镇敬老院

上海闵行区虹梅敬老院

上海宝山友谊幸福里养老院

上海人寿堂柠嘉养老院有限公司

上海松江方松街道敬老院

上海松江泗泾国松康养养护院

上海松江中山街道燕喜雁居敬老院

上海市松江叶榭敬老院

上海青浦区仁泽赵巷养护院

上海奉贤区金海悦心颐养院

上海奉贤区光明社区颐养院

04二级养老机构(★★)

上海民乐养护院

上海黄浦区爱以德养老院

上海黄浦区半淞园兰公馆老年公寓

上海黄浦区中三敬老院

上海黄浦区华朝老年公寓

上海黄浦区五里桥街道萌志敬老院

上海徐汇区长桥街道第二敬老院

上海徐汇区阳光养老院

上海市长宁安馨第五养老院

上海长宁万宏悦馨养老院

上海市长宁区第二社会福利院

上海颐养第三养老院

上海长宁万宏悦馨第一养老院

上海神州敬老院

上海颐养第二敬老院

上海美源养老院

上海长寿家园桃浦九村养老院

上海市虹口江湾镇敬老院

上海虹口区银龄知音养老院

上海杨浦区寿星敬老院

上海杨浦区延吉街道耆乐园养老院

上海杨浦区夕阳红敬老院

上海杨浦区中原敬老院

上海杨浦区新宇敬老院

上海杨浦区水丰敬老院

上海宝山区高境镇养老院

上海宝山区康泰养老院

上海宝山区金悦养老院

上海宝山区秋晖养老院

上海市嘉定区华亭敬老院

上海市嘉定区真新街道养老院

上海市嘉定永乐养老院

上海安宁养老院

上海崇明长兴敬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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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佘山半程马拉松抽签结果公布

2024-04-03,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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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G60”上海佘山半程马拉松抽签结果终于出炉啦,查询通道已开启,快来看看自己有没有中签。

01

官方网站

打开2024“G60”佘山半程马拉松官方网站,点击菜单栏“我的半马”,在“我的半马”菜单点击“我的报名”,在“我的报名”页面输入证件号码查询抽签结果。

官网地址:sheshan.xempower.cn

02

“赛事助手”小程序

点击“Xempower赛事助手”小程序→ 点击“中签查询”→输入证件号码查询抽签结果。

*未中签选手的报名费将于公布中签结果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请注意查收。

赛事信息

一、主办单位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上海市松江区体育局

上海市松江区体育总会

三、认证单位

中国田径协会

四、推广运营方

南京善跑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五、比赛时间与日期

2024年4月21日(星期日)上午7:30

六、比赛地点

上海松江

七、比赛项目及规模

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5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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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中等级考等级划分及分数

2024-03-25,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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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中学业水平等级等级划分及对应分数一览表

等级对应分数占比
A+折算为70分约占5%
A折算为67分约占10%
B+折算为64分约占10%
B折算为61分约占10%
B-折算为58分约占10%
C+折算为55分约占10%
C折算为52分约占10%
C-折算为49分约占10%
D+折算为46分约占10%
D折算为43分共约占15%
E折算为40分

注意:

等级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为A+、A、B+、B、B-、C+、C、C-、D+、D、E共5等11级。其中A+约占5%,A、B+、B、B-、C+、C、C-、D+各约占10%,D、E共约占15%。

A+折算为70分、A为67分、B+为64分、B为61分、B-为58分、C+为55分、C为52分、C-为49分、D+为46分、D为43分、E为40分,每档相差3分。

注:信息来自上海教育考试院。

相关推荐:

上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效期(等级考+合格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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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质子重离子临床技术研发中心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招聘公告

2024-03-15,全文共 1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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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子重离子临床技术研发中心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招聘公告

上海市质子重离子临床技术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于2014年1月设立,与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实行“一体化”管理,是一所集临床治疗、研究及新技术研发于一身,以国际尖端肿瘤放射治疗技术-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技术为主要治疗手段的现代化、国际化肿瘤中心。研发中心、医院地处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科学城内,占地150亩,核定床位220张,拥有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系统,可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的肿瘤治疗服务。

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专发〔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注:①上述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择优进事业单位编制;②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对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紧缺急需的人员可不受一年居住证条件限制。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书扫描件等材料发至zhaopin@sphic.org.cn,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2.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部根据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

3.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4.健康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研发中心、医院组织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及原单位工作表现等情况。

6.拟聘人员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4365号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人力资源部

邮政编码:201315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1)38296666-55005

上海市质子重离子临床技术研发中心

2024年03月14日

下载附件附件:应聘登记表202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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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佘山半马2024报名时间+抽签结果公布时间

2024-03-15,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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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佘山半马报名时间抽签公布时间

一、报名时间

▪ 大众选手:3月15日14:00-3月24日14:00

▪ 精英选手:3月15日14:00-3月24日14:00

▪ 公益选手:报名时间后续开启

二、抽签公布时间

▪ 大众选手:4月初 (具体时间待公布)

▪ 精英选手:4月初 (具体时间待公布)

▪ 公益选手:无须参加抽签,额满即止(200人)

2024“G60”上海佘山半程马拉松比赛日期定于4月21日,比赛规模为5000人。其中,大众选手名额4500人,公益名额200人,精英选手名额300人。

报名将于3月15日开启,公益名额报名时间后续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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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上海市静安区储备人才招聘公告

2024-03-14,全文共 2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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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2024年度储备人才招聘工作启动

上海市静安区作为上海中心城区核心区,历史文脉悠久、城市环境优美、商业商务发达、创新活力迸发、信息交通便捷,是上海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目前,静安正深化高水平改革开放,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卓越的现代化国际城区。国际静安,期待你的加入!

一、招聘人数

2024年计划招聘储备人才20名。

二、招聘对象

1.国内高校

(1)北京大学等44所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北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辽宁: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

江苏: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浙江:浙江大学

安徽: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

山东: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湖北: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湖南: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广东: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重庆:重庆大学

四川: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

陕西: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甘肃:兰州大学

上海: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

(2)中央财经大学等30所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

北京:中央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北京交通大学(系统科学)、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林学)、北京协和医学院(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应用经济学)、外交学院(政治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

江苏: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南京邮电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河海大学(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安徽:安徽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河南:郑州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临床医学)

湖北:华中农业大学(生物学、园艺学、畜牧学、兽医学、农林经济管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广东:暨南大学(药学)

云南:云南大学(民族学、生态学)

陕西: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长安大学(交通运输工程)

新疆: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上海: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药学)、上海体育大学(体育学)、上海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

(3)华东政法大学等本市高校特别优秀应届毕业生。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体育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公安学院、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等

2.国(境)外高校

经国家教育部认可,在QS、U.S.NEWS、ARWU、THE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优秀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毕业范围为2023年7月—2024年6月。若国内本科毕业后赴国(境)外留学的,本科学历毕业高校应符合上述国内高校名单)。

三、应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年龄条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可相应放宽2年;

4.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就读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

5.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7.报考者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品学兼优外,还应满足以下四项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校院系团委或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3)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优秀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团干部或优秀党、团员等荣誉称号;

(4)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其中,华东政法大学等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双一流”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除外)需同时具备下述两项条件:

(1)在应届毕业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

(2)在应届毕业高校就读期间,担任校院系团委或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8.所学专业为经济金融、信息技术、城建规划、卫生管理、生态环境等本区紧缺急需专业的,优先录用;

9.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四、薪资待遇

博士研究生年薪约22.8万元,硕士研究生年薪约20.8万元,本科毕业生年薪约18.8万元。

在上海主城区无自有住房(含父母)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米的安排租住本区机关青年公寓或人才公寓。同时,符合条件的协助办理入住本区公租房。

符合本市落户或居住证政策的,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储备期内享受各类专业培训、体检等福利。

五、储备管理

企业用工方式,与上海闸北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储备期3年。

报到后,根据岗位需要、专业特长安排到区党政机关管理类岗位和部分事业单位重要岗位。同时,有机会到本区重点项目、重点岗位、重大工程进行培养锻炼,定期开展考察,建立储备人才个人成长档案。目前,2023级储备人才安排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等部门的重要岗位进行培养。

储备期内,鼓励报考本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期满后,根据择优和双向选择原则,可推荐至区属国有企业工作。

六、招聘安排

1.报名(即日起至3月20日)

登录网站,填写个人信息。

2.审核(3月下旬)

开展资格审核和简历筛选。

3.面谈(4月上旬)

择优选取报名考生,分批开展线下面谈。

4.政审体检(5月前)

对通过面谈的考生开展政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5.录用(6月前)

双向确定录用意向,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岗位分配。

6.报到(7月前)

组织线下集中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前往相应单位入职工作。

七报名方式

1.扫描文末二维码,进行报名。

登录网站,填写个人信息。

2.PC端报名网址:

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40304145349

政策咨询:

刘老师、韩老师

咨询热线:

021—22304752、021—22304259

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委组织部

上海市静安区公务员局

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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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招聘公告

2024-03-13,全文共 1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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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中心”)是上海市财政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财税政策、财税改革和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等相关工作。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高级研究人员2名,研究人员4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敬业和协助精神;

2.具备所应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满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三、招聘对象岗位条件

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简章》(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3月28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有应聘意向者下载并如实填写《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填妥后随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职务职称证书聘书、获奖证书、参与课题及论文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ckzx@czj.shanghai.gov.cn,附件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姓名。报名成功以收到该电子邮箱的回复为准。

3.特别告知:应聘者应如实提交应聘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对照本次招聘公告明确的条件要求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会收到笔试邮件通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式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以及对经济社会等领域的理论功底和分析研究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并通过邮件和电话方式告知具备面试资格人员,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发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3.有关笔试、面试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结果,通知入围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且不退回报名材料。

(五)考察

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综合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对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七)聘用

相关录用人员将根据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3188505,63188840

监督电话:63188376

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

2024年03月13日

下载附件附件1: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招聘简章.xls

附件2: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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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贸易学校、上海市贸易技术学校招聘岗位及条件

2024-03-08,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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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贸易学校上海市贸易技术学校招聘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责任感;沟通能力强,普通话良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担任班主任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3、有教师资格证或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点此查看全文:上海市贸易学校、上海市贸易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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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贸易学校、上海市贸易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公告

2024-03-08,全文共 1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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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贸易学校上海市贸易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贸易学校、上海市贸易技术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上海市优质中职培育学校、上海市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培育学校、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上海市文明校园。学校占地面积60亩,有普陀、杨浦两个校区,下设食品、商贸和计算机三大专业群。建有3个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焙烤、国际商务和物联网技术)和1个国家级实训基地(现代物流),西点/糖艺和西餐烹饪3个项目的世界技能大赛上海选手集训基地,电子商务实训室、智能化图书馆等先进的教学设施。

为推动学校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责任感;沟通能力强,普通话良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担任班主任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3、有教师资格证或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发送至shsmyxx_hr@126.com,报名邮件须包含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1)《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并填写完整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

(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非沪籍的社会人员提交居住证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暂未拿到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成绩单;持海外学历的,需提供海外学历证书和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个人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注意事项:

(1)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并保证所有附件资料齐全;

(2)《公开招聘报名表》中填写信息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个人条件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须保证真实有效,学校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核通知。

3、考核

教师岗位招聘采用的考核方式由面试、专业科目笔试、试讲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形式为现场考核,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主要考核应聘者师德师风、教学、科研能力、工作业绩和综合素质等。

4、体检

考核合格者学校将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胡老师 沈老师

联系电话:021- 65975980

监督电话:021- 62876948

上海市贸易技术学校

2024年03月08日

下载附件附件:上海市贸易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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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公告

2024-03-04,全文共 1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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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公告

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上海交通行业发展研究、决策咨询、规划设计、学术交流、技术服务等职责。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人才结构,完善人才梯队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综合交通规划岗2名;综合交通研究岗1名;地下结构工程咨询岗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2、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及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具备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6、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职责和条件: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认真填写附件《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自主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签名必须手写),并将《信息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资格证书、个人技术小结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专业素质的相关材料,扫描并合并为1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hr@ shjt.org.cn。邮件名称:应聘岗位+本人姓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作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16:00。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本单位采用网上审核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由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实施,逐一面谈,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并就专业技术领域相关问题进行提问。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公务员招录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同时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录用

通过资格审核、专业考核、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联系电话:021-33390523

监督电话:021-33390521

附件:《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自主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

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03月04日

下载附件附件1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自主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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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养老补贴的最意新相关标准

2024-01-28,全文共 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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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标准

照顾对象照顾人鱼补贴标准
照护一级的困难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110元
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888元
年满80周岁且本人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老年人每人每月555元;
上述第2、3类对象中,无子女的老年人或年满90周岁的老年人再增加第1类对象标准的20%。
照护二级至四级的困难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36元
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740元
照护五级至六级的困难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740元;
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444元

上述政策执行时间: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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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2024年度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24-01-22,全文共 2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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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2024年度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是隶属于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结合学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等岗位。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公共课教师:语文教师、思政教师、体育教师各2人;数学教师3人、历史教师1人;

专业课教师:商务英语专业教师、电子信息专业教师、装备制造专业教师各1人。

行政类岗位:心理教师、外事宣传干事、图文信息管理员。

(说明: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二、招聘职位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及身体条件;其中,社会人员应聘专任教师岗位应当具有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具有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等称号、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或部分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其中具有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教学或管理工作经历,具有海外学习工作、企业实践经历或双师资格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有应聘意向者请下载并填写附件2《2024年度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本人签名必须手写,wordpdf格式)、附件3《工商外应聘信息统计汇总表》(excel格式)。

报名时须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外省市社会人员上海市居住证(正反面)、国内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他材料扫描件(请扫描合并为1个PDF文件)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完整的①报名表(wordpdf格式)②汇总表(excel格式)③证明材料(pdf格式),发送至招聘邮箱gsw_hr@126.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作无效报名。

3.特别告知: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意向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报名,仅限报1个岗位,如重复报名,视为无效,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应届”是指将于2024年8月底前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毕业证、学位证一般应在2024年8月底前取得,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留学归国人员一般应于2024年8月底之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招聘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交递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学校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收到笔试、面试通知。

(三)笔试与面试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查者,参加统一笔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组织)。学校将另行组织专业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及岗位招聘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面试者面试当天须递交所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用提问答辩形式。其中应聘专任教师岗位需进行试讲。

(四)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考察

考察由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组织,主要通过查阅本人人事档案及走访毕业院校或原单位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择优原则和程序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

未尽事宜,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说明:我校另有出纳、校医岗位,将参加事业单位全市统一考试,具体通知见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徐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sgsw.edu.cn/

招聘邮箱:gsw_hr@126.com(欢迎邮件咨询)

联系电话:64763038转5913、5088

学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百色支路35号

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吴河路288号

附件1:2024年工商外招聘简章.xlsx

附件2:工商外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doc

附件3:工商外应聘信息统计汇总表 .xls

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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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肿瘤研究所2024年度招聘公告

2024-01-19,全文共 1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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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肿瘤研究所2024年度招聘公告

上海市肿瘤研究所(以下简称“肿瘤所”)成立于1958年。1980年被确认为世界卫生组织癌症预防与控制合作中心。1985年经国家批准建立癌基因及相关基因国家重点实验室(现更名为肿瘤系统医学全国重点实验室),1987年通过验收并对外开放。2003年与上海交通大学共建上海交通大学肿瘤研究所。2010年与仁济医院实现院所合一。2019年上海市肿瘤研究所正式转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肿瘤所由徐汇园区、浦东园区和闵行园区三个园区组成,本部位于徐汇园区,另有两个园区分别在浦东仁济医院东院和上海交大闵行校区。

为满足肿瘤所快速发展的科研需要,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聘岗位基本要求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心健康,仪表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3.专业基础扎实,热爱科学研究,有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语言沟通能力;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

1.科研岗位14人

2.科研公共服务平台技术人员和科研助理岗位5人

3.管理岗位3人

具体要求如下:

1.科研岗位:应具较强的独立科研创新能力,能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申报各类科研项目,及带教研究生等。

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神经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结构生物学、计算生物学、合成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药剂学、细胞生物学、免疫学、生物医学工程、肿瘤学、生物学、医学、生物工程、生物信息学、化学、药学、影像学、纳米医药、材料学、分析化学、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生物统计学等相关专业,科研上有突出成绩者优先考虑。

2.科研公共服务平台技术人员及科研助理岗位:为科研公共服务平台和课题组的技术岗位,应具有相关的仪器及日常科研事务的管理和服务能力,拥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分子生物学、免疫学、肿瘤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分析化学以及生命科学等医学类相关专业,需具有相关仪器平台及实验室的日常流程和仪器管理经验,课题组要求具有实验室管理能力和相关实验技能,科研公共服务平台要求具备流式细胞仪、质谱仪、单细胞分析系统等仪器设备操作技能和仪器管理服务经验。

3.管理岗位:应具有良好的执行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工作严谨认真。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共卫生、文秘、行政、经济、档案等专业,有良好的独立撰写及文字表达和编辑能力,熟悉日常行政办公流程,精通PPT、EXCEL和WORD等办公软件等。

应聘人员可登录上海市肿瘤研究所官网(http://www.shsci.org/)相关栏目了解单位及相关课题组的详细情况。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应届生/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除外),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认真填写附件1《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应聘人员汇总表》。请将填写完整的《应聘人员登记表》、《应聘人员汇总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及科研成果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lszhaopin2024@126.com,邮件主题为本人姓名+博士/硕士/学士。报名时间至2024年1月31日止。

2.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初审的对象将推荐参加笔试和面试。

3.笔试和面试

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笔试、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和面试由上海市肿瘤研究所自行组织,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未进入拟聘人员名单者不另行通知。

4.身体检查

根据招聘职数,按照1:1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未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者不另行通知。

5.考察

由上海市肿瘤研究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优秀青年人才待遇按《上海市肿瘤研究所优秀青年人才引育激励办法(试行)》执行。对特别优秀的高端青年人才如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获得者,或者学科建设急需人才相关待遇可实行一事一议。通过上海市肿瘤研究所申请获批各类国家级、省部级人才计划的优秀人才相关待遇参照同层次人才待遇标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老师

联系电话:021-64040223

上海市肿瘤研究所

2024年01月18日

下载附件附件1:应聘人员登记表.doc附件2:应聘人员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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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公布时间

2023-11-29,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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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公布时间

成绩公布时间:

2023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将于12月1日(星期五)公布

具体时间:

成绩查询通道开通时间为12月1日上午10:00至12月31日上午10:00

查询方式:

1、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https://www.shmeea.edu.cn),点击首页“成绩查询”栏目进入“2023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查询”,选择“线路一”或“线路二”进入,输入本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2、登录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https://ste.shmeea.edu.cn),点击“成绩查询”,输入本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号、密码和验证码进行查询。

注意:考生若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在12月2日至12月4日向主考高校申请成绩复核,具体复核时间与复核方式由主考高校确定。成绩复核只核查答题卡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考生本人对应,试卷有无漏评、漏阅,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不重新评阅答卷;不查阅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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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公布

2023-11-25,全文共 3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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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沪教委规〔2021〕3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务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试方式与安排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评卷,市和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一)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为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外语考试分为笔试和听说测试,笔试不含听力,考试时间为90分钟;听说测试(含听力),采用人机对话方式分批次开考,时间为30分钟。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分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1月合格性考试采用机考方式,多科混排同时开考;6月合格性考试采用笔试方式。物理、化学和生物学合格性考试另设技能操作测试,测试时间均为15分钟。

信息技术为合格性考试,采用机考方式分批次开考,考试时间为60分钟。

(二)考试安排

1.合格性考试

2.等级性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成绩呈现与报告

(一)分值与等第

各科目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笔试满分为80分,听说测试满分为20分。

合格性考试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两类。由市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和信息技术科目,合格性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以考试分数的标准分值划定。

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按获得该次考试有效成绩的考生(即缺考或未得分的考生除外)总数的相应比例划分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A、B+、B、B-、C+、C、C-、D+、D、E共五等11级,其中A+约占5%,A、B+、B、B-、C+、C、C-、D+各约占10%,D、E共约占15%,E为考试有效成绩低于标准分值或约占5%。

(二)成绩处理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依照科学规范的程序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数据统计和处理,并统一制作考生成绩单,发放到各区,由各区招生考试机构发放至学校及考生本人。

三、报名与报考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具体负责。

(一)报名

1.报名对象

首次参加考试的本市普通高中在籍学生通过其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学生基本信息由本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提供。

首次参加考试的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年满18周岁的社会人员、取得初中毕业或结业证书的社会人员(以下简称“其他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

已参加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的学生无需再次报名,可直接进行报考。

每位学生完成报名后,取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号,报名号是学生在考试中唯一的身份识别号码,遵循“一人一号,多次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

2.报名时间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两次报名:

第一次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可报考2024年1月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合格性考试,以及2024年1月的语文、数学、外语合格性考试。

第二次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可报考2024年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级性考试,以及2024年6月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合格性考试。

(二)报考

学生完成报名后进行相应科目的报考,完成报考后须核对报考信息并签字确认,方能参加该科目的考试。

1.合格性考试报考要求

本市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均须报考合格性考试;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学籍的外籍学生可自愿报考合格性考试;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参加报考。

本市普通高中在籍学生中留级、办理正式休学手续后复学,或因其他原因未参加相应年级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的学生,均须按目前所在年级报考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①语文、数学、外语合格性考试

语文、数学、外语合格性考试仅限本市普通高中高三年级在籍学生报考。参加春考或秋季高考的本市普通高中高三年级在籍学生可用春考或秋季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②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合格性考试

2024年1月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报考对象及要求为:凡报考过相关科目的考生,因缺考或成绩不合格,可选择报考对应科目;未取得相关科目合格成绩的高三在籍在读学生和参加2024年高考报名的“其他考生”,可选择报考相关科目。

2024年6月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7门合格性考试报考对象及要求为:高一在校生只能报考信息技术科目;高二、高三在校生及“其他考生”可选择报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等科目。

2.等级性考试报考要求

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相应科目的等级性考试。参加过本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往届生若已取得该科目的合格成绩,可直接报考该科目的等级性考试。

考生报名参加高考时(高考报名成功即视为参加,下同),其选定的等级性考试不得超过3门科目,且均只能参加一次考试,报考后不可更换考试科目。

(三)外省市转学进入本市就读学生的报考工作

由外省市转学进入本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须学籍转入本市,下同),若已参加过外省市省级(或直辖市、自治区,下同)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持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在报名期间申请本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应科目的考试成绩认定。

成绩认定仅限于本市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历史6门科目等级性考试成绩不予认定。

考生申请认定的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认定为合格后,不可再参加其已认定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学生也可报考本市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其在外省市参加的相应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会考)的成绩不再予以认定。

未转学进入本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其他考生”如需申请外省市成绩认定,可参照外省市成绩转入管理办法执行。

四、考务管理

(一)考试组织

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由市和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工作。监考教师由区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同一考场内的监考教师和考生不得全部来自同一所学校,本校学生不得安排在本校考点参加考试”的原则进行安排。

考试按照全市规定的时间和考务要求统一进行。笔试科目和外语听说测试须在标准化考点进行。信息技术科目考试由各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考点设置、考场编排。

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技能操作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高中学校在统一时间段内组织实施,采用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区招考机构选聘两名测试监察员到各考点,负责监督指导考试管理和测评标准的执行情况。

(二)试卷保管

试卷保管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保密局相关规定执行。试卷根据保密规定印刷,试卷的领取和保管由市、区有关部门及学校按规定做好保密管理工作。

(三)评卷安排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市统一网上评卷,评卷教师的选聘工作另行发文。评卷工作将严格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要求,切实做到安全保密、规范管理、统一标准、严守纪律。

(四)成绩复核

考生若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的规定时段内,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http://www.shmeea.edu.cn)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主要核查答题纸姓名、报名号等是否与考生本人对应,试题有无漏评、漏阅,小题得分是否漏计,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不重新评卷,不予查阅答卷。复核结果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http://www.shmeea.edu.cn)反馈考生。

五、其他说明

(一)合格性考试成绩有效期

合格性考试“合格”成绩始终有效。

(二)等级性考试成绩有效期

自2024年起,等级性考试成绩均当年有效。2020学年及之前入学的本市高中在籍学生,获得的等级性考试成绩有效期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沪教委规〔2018〕6号)执行,其等级性考试成绩保留至2024年有效。2022年及之前获得的等级性考试成绩的“其他考生”,等级性考试成绩有效期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沪教委规〔2018〕6号)执行;“其他考生”在2023年获得的等级性考试成绩,保留至2024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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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

2023-11-23,全文共 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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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

为加强上海气象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应聘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博士后新出站人员及按国家规定的二年择业期内的人员,毕业报到时需同时具备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相关手续证明;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毕业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符合岗位专业需求;

6、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三、招聘工作相关流程

1、网上报名

请有意申报上述职位的人员如实填写个人简历电子版(附件1,填写后转换为PDF格式且小于2M)、应聘信息统计表(附件2)(附件1、附件2请不要压缩),并于12月6日前发送到smsrsc@163.com电子邮箱。邮件的主题名和两个附件的文件名请务必分别统一编写为“岗位序号-用人单位-应聘岗位-所学专业-姓名”。个人简历请务必按照本公告所附模板填写。

所学专业应符合《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附件3)要求。

请应聘人员务必按要求投递并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材料如未按照规定要求和格式填写,将视为投递无效。

2、初审

我局以发送至smsrsc@163.com邮箱的应聘报名材料为依据并按照相关要素标准进行初审,确定进入考试选拔的人员名单。

3、考试选拔

考试选拔为“笔试+面试”方式,根据本公告应聘条件以及专业与岗位的匹配度等要素确定考试选拔对象。

笔试+面试时间为12月中旬,在上海市气象局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体检。

5、公示并履行审批流程后,办理入职手续。

备注:以上各节点时间可能略作调整,具体以公布时间为准。

根据上海市最新人才引进政策,应届博士研究生,符合条件可直接落户上海;“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学科”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条件可直接落户上海。

热忱欢迎有志于上海气象事业的同学踊跃报名!

咨询电话:021-54891009

电子邮箱:smsrsc@163.com

上海市气象局官网:http://sh.cm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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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沪牌拍卖结果公布中标率17.8%

2023-11-20,全文共 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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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沪牌拍卖结果公布中标率17.8%

11月沪牌拍卖结果

个人在用车有效额度委托拍卖2596辆,合计拍卖总数13496辆,参加拍卖人数75838人,比上月减少了3297人,中标率17.8%。

最低成交价92500元,平均成交价为92611元,比上个月92061元增加了550元。最低成交价的截止时间是11:29:56第2786位。

温馨提示

1、个人额度拍卖成交付款时间为2023年11月19日~28日。单位额度拍卖成交付款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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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海市成人高考成绩将于11月16日16:00公布

2023-11-15,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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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评卷和成绩校核工作已经完成,11月16日将开通成绩查询。请考生注意以下时间安排:

一、成绩查询

11月16日(星期四)16:00起,考生可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成绩查询”栏目或“一网通办”PC端(zwdt.sh.gov.cn)、“随申办”移动端,选择“2023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查询”进入查询界面,输入本人准考证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网上报名使用的证件号码后六位非字母的数字)查询成绩。

二、成绩复核

考生若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于11月17日(星期五)9:00-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入“成绩查询”栏目,选择“2023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 考生使用准考证号作为用户名登录成绩复核系统,初始密码为网上报名使用的证件号码后六位非字母的数字,登录后可以修改密码。

2. 登录后需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所提示的部分科目成绩以验证身份。

3.

身份验证通过后,在申请页面中勾选申请复核的科目后点击“提交申请”,看到提示“提交成功”的红色字体即表示申请完毕,退出请点击“退出系统”按钮。

4. 考生如需修改勾选信息,可在开通网上申请的时间段内再次登录系统修改科目。复核科目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的最终申请科目为准。

5. 考生网上填写完毕后,应退出系统重新登录,查看确认本人申请的复核科目。

6. 11月18日(星期六)15:00起,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7.

成绩复核只核查答题纸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考生本人对应,试卷有无漏评、漏阅,小题得分是否漏加,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成绩总分。不得查阅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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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小学2023学年度校历(暑假时间+寒假时间)

2023-11-13,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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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7日,《上海市中小学2023学年度校历》新鲜出炉!

第一学期

上海市中小学统一于2023年9月1日开学,2024年1月19日结束,全学期共21周。寒假从2024年1月22日开始,2月18日结束。

第二学期

上海市中小学统一于2024年2月19日开学,6月28日结束,全学期共19周。暑假从7月1日开始,8月31日结束。

1、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春季统一招生考试、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上海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凡安排考试试场学校的教学时间调整,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

2、各中小学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安排学期期末考试后的教学活动。

3、各中小学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执行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儿童节及青年节实行放假或组织集体的节日庆祝活动。

4、学期中如遇部分节假日调整的,由各学校按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年度部分节假日安排执行。学校不得擅自放假或调整假日。

5、学期中如遇极端天气以及空气重污染情况的停课安排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办〔2014〕4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空气污染应对工作方案〉的通知(2018年修订)》(沪教委体〔2018〕41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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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纳比例

2023-11-11,全文共 1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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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沪人社规〔2023〕5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就业促进中心,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和《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本市劳动就业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二、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采取个人承诺制、推行集成化办理。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可以网上办理,也可以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办理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后,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基数在本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由本人自行选择。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24%,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为11%。

四、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建立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记账并计算缴费年限。

五、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等,按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六、灵活就业人员实行按月缴费,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七、灵活就业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条件的,月基本养老金计发按照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规定执行;缴费年限不满15年,待遇领取地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确定在本市的,可以继续缴费至满15年后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八、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以及医保综合减负办法、医保退休待遇认定等按照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类人员有关规定执行。等待期按照《关于本市城镇从事自由职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设置等待期的通知》(沪人社医发〔2012〕4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在本市灵活就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在本市灵活就业的取得在华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在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家庭农场从事农业劳动的从业人员,以集体参保的方式,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凭本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本市家庭农场凭所在区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相关凭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十、本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4月30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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