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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招聘公告

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是上海市财政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财税政策、财税改革和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等相关工作。

2024-03-13,全文共 1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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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中心”)是上海市财政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财税政策、财税改革和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等相关工作。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高级研究人员2名,研究人员4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敬业和协助精神;

2.具备所应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满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三、招聘对象岗位条件

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简章》(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3月28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有应聘意向者下载并如实填写《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填妥后随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职务职称证书聘书、获奖证书、参与课题及论文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ckzx@czj.shanghai.gov.cn,附件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姓名。报名成功以收到该电子邮箱的回复为准。

3.特别告知:应聘者应如实提交应聘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对照本次招聘公告明确的条件要求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会收到笔试邮件通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式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以及对经济社会等领域的理论功底和分析研究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并通过邮件和电话方式告知具备面试资格人员,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发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3.有关笔试、面试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结果,通知入围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且不退回报名材料。

(五)考察

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综合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对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七)聘用

相关录用人员将根据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3188505,63188840

监督电话:63188376

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

2024年03月13日

下载附件附件1: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招聘简章.xls

附件2: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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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4-03-29,全文共 2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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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为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新闻、出版、版权、电影等行业有关行政服务事项的受理咨询,出版物质量和网络出版内容信息的检测鉴定,以及收缴非法音像制品统一销毁等工作。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职数

1.会计兼办公室综合管理人员1名(专技岗位);

2.出纳兼办公室综合管理人员1名(专技岗位);

3.信访热线管理人员1名(管理岗位);

4.咨询受理人员1名(管理岗位);

5.市场监管综合管理人员1名(专技岗位);

6.鉴定受理和内勤管理人员1名(专技岗位)。

招录岗位职责及岗位要求详见《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坚定“四个自信”,具有良好品行;

(二)品行端正、思想上进、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七)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

三、招聘办法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4月10日17:00止。

(二)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

1.身份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外省市社会人员还需提交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根据相关规定可视作为应届毕业生的外省市人员无需提交。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国内院校毕业人员:《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图片版,详见“学信网”),并同时提供所有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如截至报名时尚未毕业的,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图片版,详见“学信网”)。

(2)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图片版);如截至报名时尚未毕业的,须上传相关在读证明(图片版)。

3.其它证明材料

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必须提供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详见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人才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允许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如确需修改,请在报名有效期内撤回报名,修改完成后重新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上传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招聘单位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时间以及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并按时下载准考证。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

6.笔试

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等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人才考试栏目的有关通知。笔试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考生按照准考证所列要求参与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二周后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请考试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面试比例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

7.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为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及心理健康水平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

8.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该岗位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录用。如有人员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人选。

9.考察

由本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学习工作经历等。如有考生考察不通过,单位将不予录用。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10.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

咨询电话:021-62190819

监督电话:021-54650970

监督邮箱:resume@eastjob.cn(不接受应聘报名)

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

2024年03月29日

下载附件附件1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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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事务中心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24-03-27,全文共 1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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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事务中心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单位简介

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基建中心”)是市教卫工作党委和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配合市教委相关部门开展本市教育系统基建、维修项目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编制、项目协调推进、维修项目评审、政策课题研究、信息数据统计、专项督导检查、技术咨询服务、基建业务培训等职能。

现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派遣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职数

(点击放大查看)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身心健康。

2.具备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且有相应学历的学位;如为国(境)外留学经历者,学历学位应为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有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原则上年龄30周岁(含)以下。

5.具有正常履职条件,为人正直、有责任心,有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撰写能力。

6.如为外省市户籍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除外),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身体检查、组织考察、公示、办理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8日。

2.报名及递交材料: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派遣制)报名表》,扫描《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派遣制)信息回执》二维码,将报名表随同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含学位证书)、居住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电子版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发至邮箱jjzxzp@vip.163.com,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注: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等,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资格审查:基建中心根据岗位条件对收到的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知参加考试。审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

4.考试:基建中心根据岗位要求组织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5.体检:根据应聘对象的笔试、面试等考核结果,综合确定通过考试人员,通过考试人员需按有关要求自行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向基建中心提交体检证明。

6.考察:体检通过人员,由基建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7.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办理派遣录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及时收到反馈信息而影响招聘流程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应聘人员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关条款规定。应聘人员投递的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

021-53071325 工作日9:00-17:00

监督电话:021-52510053 工作日9:00-17:00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派遣制)报名表》、《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派遣制)信息回执(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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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招聘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4-03-29,全文共 1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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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招聘办法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4月10日17:00止。

(二)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

1.身份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外省市社会人员还需提交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根据相关规定可视作为应届毕业生的外省市人员无需提交。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国内院校毕业人员:《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图片版,详见“学信网”),并同时提供所有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如截至报名时尚未毕业的,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图片版,详见“学信网”)。

(2)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图片版);如截至报名时尚未毕业的,须上传相关在读证明(图片版)。

3.其它证明材料

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必须提供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详见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人才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允许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如确需修改,请在报名有效期内撤回报名,修改完成后重新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上传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招聘单位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时间以及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并按时下载准考证。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

6.笔试

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等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人才考试栏目的有关通知。笔试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考生按照准考证所列要求参与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二周后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请考试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面试比例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

7.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为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及心理健康水平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

8.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该岗位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录用。如有人员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人选。

9.考察

由本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学习工作经历等。如有考生考察不通过,单位将不予录用。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10.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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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招聘岗位及条件

2024-03-29,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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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招聘岗位条件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职数

1.会计兼办公室综合管理人员1名(专技岗位);

2.出纳兼办公室综合管理人员1名(专技岗位);

3.信访热线管理人员1名(管理岗位);

4.咨询受理人员1名(管理岗位);

5.市场监管综合管理人员1名(专技岗位);

6.鉴定受理和内勤管理人员1名(专技岗位)。

招录岗位职责及岗位要求详见《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坚定“四个自信”,具有良好品行;

(二)品行端正、思想上进、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七)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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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质子重离子临床技术研发中心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招聘公告

2024-03-15,全文共 1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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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子重离子临床技术研发中心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招聘公告

上海市质子重离子临床技术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于2014年1月设立,与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实行“一体化”管理,是一所集临床治疗、研究及新技术研发于一身,以国际尖端肿瘤放射治疗技术-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技术为主要治疗手段的现代化、国际化肿瘤中心。研发中心、医院地处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科学城内,占地150亩,核定床位220张,拥有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系统,可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的肿瘤治疗服务。

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专发〔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注:①上述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择优进事业单位编制;②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对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紧缺急需的人员可不受一年居住证条件限制。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书扫描件等材料发至zhaopin@sphic.org.cn,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2.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部根据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

3.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4.健康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研发中心、医院组织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及原单位工作表现等情况。

6.拟聘人员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4365号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人力资源部

邮政编码:201315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1)38296666-55005

上海市质子重离子临床技术研发中心

2024年03月14日

下载附件附件:应聘登记表202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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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房产交易管理事务中心迁址公告

2022-11-21,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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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房产交易管理事务中心迁址公告

上海市长宁区房产交易管理事务中心兹定于2022年12月4日至12月7日从剑河路606号搬迁至威宁路258号5楼。在此期间交易中心停止对外服务。自2022年12月8日起,新建商品房相关限购业务、住房租赁网签备案、差价换房业务、经纪公司认证业务等在威宁路258

号5楼对外服务。

二手房存量房合同网签备案业务,上海市长宁区房产交易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长宁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地址∶天山西路789

号中山国际广场A幢一层)均可办理。

工作时间上午8:45——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因搬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市长宁区房产交易管理事务中心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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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搬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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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1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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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原名华东疗养院,于1951年由中共华东局创建,建成于1953年,是一所集医疗保健、康复治疗、健康体检等服务于一体的市级公立医疗机构,隶属于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保健局领导。建院以来,曾先后接待过毛泽东、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齐白石等科技文艺界著名人士。

经过70多年的发展与沉淀,中心目前已形成集多元因素的整体保健服务模式,开展集健康体检、健康评估、疾病预警、动态监测、追踪服务为一体的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在华东地区乃至全国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现任上海医学会健康管理分会副主委单位,多届蝉联“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健康管理示范基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WHO健康科普教育基地”、“全国青年文明号”等称号。

中心核定床位500张,拥有诊疗区19个,现有职工300余人,其中80%为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达200余人。院内装备有Siemens Skyra 3.0T超导磁共振、GE Revolution CT、自动乳腺全容积成像系统(ABVS)、数字钼靶机等百万元以上先进的医疗仪器设备51台套。目前,中心年接待保健对象10万人次,包括厅局级干部、两院院士等保健任务,服务对象满意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专业技术岗位,麻醉护士2名。

二、招聘职位与招聘对象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 具备拟任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准入资格条件:

(1)护理学(麻醉护理)专业;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

(3)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注:工作地点为无锡市滨湖区大箕山。户籍不限。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请至单位官网(www.hdlyy.com)招聘专栏下载填报报名表,并将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扫描件(统一粘贴入报名表Word文档)发送至人事处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方式投递简历无效,且恕不接待来访。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5日。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如实填写《应聘报名表》,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及所有材料负责,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或因提供材料不齐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

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相关考试。

3、笔试

由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自行组织笔试。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笔试成绩,按照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5、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拟录用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在本中心体检。

6、考察

由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网址:www.hdlyy.com

人事处邮箱:hdlyyrs@163.com

联系电话:0510—82336041、82336045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大箕山 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人事处

邮政编码:214065

华东疗养院

2024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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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2024-03-25,全文共 2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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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检测中心2024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职数

1.工程管理1名(管理岗位);

2.科技管理1名(专业技术岗位);

3.检测工程师1名(专业技术岗位)。

招录岗位职责及岗位要求详见《上海市检测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基础理论扎实,业务素质较高,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背景和工作能力,及其他岗位所需的条件。

3.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责任心强。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5.熟练掌握Excel及其他办公软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2日。

2.报名形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人才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允许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报名材料(电子版):

(1)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外省市社会人员还需提交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根据相关规定可视作为应届毕业生的外省市人员无需提交;

(4)国内院校毕业人员:《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图片版,详见“学信网”),并同时提供所有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如截至报名时尚未毕业的,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图片版,详见“学信网”);

(5)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图片版);如截至报名时尚未毕业的,须上传相关在读证明(图片版);

(6)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必须提供的语言能力、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详见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如确需修改,请在报名有效期内撤回报名,修改完成后重新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上传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招聘单位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时间以及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并按时下载准考证。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视情况可进行复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比例为4:6。

1.笔试。笔试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等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人才考试栏目的有关通知。笔试范围包括岗位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及技能、综合素养等相关内容。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所列要求参与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二周后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按1:5面试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若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则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确定面试考生。

2.面试。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面试当天递交所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养及心理健康水平等内容,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放弃。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本单位将不予以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应聘者因体检原因或个人原因未通过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者依次递补。

(五)考察

由本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如有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录用,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六)拟录用人员确定与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的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本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闵老师

咨询电话:021-62190819、50798110

咨询邮箱:resume@eastjob.cn(不接受应聘报名)

监督电话:021-23112643

上海市检测中心

2024年03月25日

下载附件附件:上海市检测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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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招聘公告

2024-03-19,全文共 1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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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招聘公告

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中心以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工作为核心,立足于本市临床检验质量的持续改进,保障医疗卫生工作有效开展,负责上海市临床实验室质量监督管理、上海市临床实验室技术准入管理、临床实验室技术服务工作,承接临床样品的检测、体外诊断医疗仪器及试剂的质量评估,组织开展临床实验室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临床检验和实验室管理的科研、教学和学术交流,承担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上海市检验专业的设置规划、布局及临床实验室管理的决策依据,开展检验医学的应用科学和基础科学研究,主办《检验医学》杂志。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科研研发岗位2人

(二)生物信息分析岗位1人

(三)《检验医学》编辑岗位1人

三、应聘条件

(一)科研研发岗位

1.岗位描述:开展检验医学的应用科学和基础科学研究;研究体外诊断技术新项目、新方法、新设备;研究、建立、引进和推广使用标准程序、标准方法、标准物。

2.岗位条件:临床检验诊断学及生命科学相关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

(二)生物信息分析岗位

1.岗位描述:负责高通量测序(NGS)生物信息分析;负责生物信息分析室间质评项目的开发及实施。

2.岗位条件:生物信息或相关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三)《检验医学》编辑岗位

1.岗位描述:负责稿件的送审、编辑加工及校对,根据国内外学术动态组约稿件。

2.岗位条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流行病学等相关专业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请将个人简历(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发送至邮箱renshi@sccl.org.cn,并注明应聘岗位,即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通知。应聘者资料恕不退还,中心将予以保密。

(三)笔试

由中心自行组织笔试,笔试形式包括选择题和简答题等,主要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四)面试

根据各岗位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列,按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事宜另行通知,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通知。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安排体检及心理测试。未进入拟聘人员名单者不另行通知。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1-68316300-1308

电子邮箱:renshi@sccl.org.cn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洪山路528号

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

2024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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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长宁区融媒体中心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公告

2024-03-15,全文共 2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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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长宁区融媒体中心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公告

上海市长宁区媒体中心,是隶属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委宣传部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长宁区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长宁区融媒体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

01招聘岗位及人数

全媒体记者1名(专技岗位)

点击查看招聘简章

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品行;

(二)品行端正、思想上进、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详见附件《招聘简章》;

(五)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17:00止。

(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系统内上传并提交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的图片版本):

1.身份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非沪籍人员,须提供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资格审核时应在有效期内,应届生除外)。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国内院校毕业人员: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详见“学信网”),并同时提供所有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详见“学信网”),且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证书。

(2)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人才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务必勾选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如确需修改,请在报名有效期内撤回报名,修改完成后重新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上传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五)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招聘单位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时间以及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并按时下载准考证。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

(六)笔试

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等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招聘考试栏目的有关通知。笔试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申论等相关内容。考生按照准考证所列要求参与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两周后在“报名系统”自助查询,请考试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5比例确定。面试通知为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及心理健康水平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

(八)体检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未进入体检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或者隐瞒重大疾病的,单位将不予录用。如有人员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九)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学习工作经历等。如有考生考察不通过,单位将不予录用。招聘单位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十)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7天。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咨询电话:021-52309090*104

监督电话:22051847

监督联系邮箱:zp@eastjob.cn(不接受应聘报名)

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委宣传部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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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儿科医学研究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12,全文共 1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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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儿科医学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儿科医学研究所创建于1978年,是上海市教委、上海市科委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共同建设的一家儿科医学研究所;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为研究基地,集医、教、研为一体的儿科医学重要科研和临床研究机构,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实力和临床研究基础,在国内儿科界享有较高声誉。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队伍人才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人员、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研究人员,职数3名

2.实验技术员,职数5名

3.医学检验技术员,职数1名

4.儿科护士,职数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1)研究人员: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分析处理实验数据,撰写发表高质量科研论文;指导研究助理;协助指导研究生和管理实验室。

(2)实验技术员:应用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及细胞生物学等技术进行各类医学实验;协助收集实验数据并进行数据分析;协助管理维护实验室。

(3)医学检验技术员:具有一定的医学检验临床工作经验,能独立开展检测工作,负责进行各种医学检验工作,包括临床体液、微生物、免疫、血清、凝血等日常检验工作;具有丰富的镜检经验;认真填写质控数据,及时记录和提交检验结果,并对检验过程进行详细记录;负责本专业的质量控制工作,确保检验数据的可靠性。

(4)儿科护士: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工作制度,熟悉儿科护理常规;按照护理工作流程、技术规范完成患者的护理工作;协助医生完成有关工作,严格按医嘱给患者进行处置;为患者和家属提供健康指导;遇到紧急情况,能够及时灵活应对。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研究人员:医学、遗传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及发育生物学等专业背景,博士学位。有进取心,兼具独立研究和团队工作能力;从事医学基础研究工作,学术上有较突出贡献;具有较强的组织和沟通能力,优秀的语言表达及写作能力;有海外研究工作经验者和博士后优先考虑。

(2)实验技术员: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及检验等相关专业背景;本科及以上学历;热爱实验技术工作;具有细胞培养、模式动物等实验室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医学检验技术员:医学检验相关专业背景,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医学实验室或相关领域有3-5年技术工作经验,熟悉实验室操作和流程,熟悉并能够操作各种检验仪器,包括但不限于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液分析仪等;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的工作态度,以及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儿科护士:护理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护士资格证和护士执业证;具有较强的组织和沟通能力;具备团队精神,能够和医生进行良好合作;熟悉儿科护理工作,对儿科领域有极大热情;有三甲医院工作经验和英语口语表达能力强者优先;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邮箱:ekyxyjs@163.com。

2.资格审查

上海市儿科医学研究所根据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3.面试和笔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名单。笔试由单位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4.体格检查

按照面试或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儿科医学研究所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65791316;021-25076434

监督电话:(干部(人事)部门电话)021-25076104

上海市儿科医学研究所

2024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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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伤骨科研究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12,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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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骨科研究所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伤骨科研究所建立于1958年,是包括骨科、伤科及其相关基础研究实验室在内的集医疗、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中西医结合的市级医学研究所。现因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10人,其中科研人员6人,实验技术人员4人。

二、岗位任职要求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上海市伤骨科研究所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https://www.rjh.com.cn/2018RJPortal/doc/2024/03/05/66473.shtml

然后点击瑞金医院官网报名链接:

https://yuyue.rjh.com.cn/RJResume2.0/Pages/UserLogin.aspx

请注册账号,并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证书,提交简历并选择应聘的具体岗位。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18日止。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阶段。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4.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5.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伤研所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21-64370045*663360

上海市伤骨科研究所

2024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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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公告

2024-03-11,全文共 1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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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是一家二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主要承担收治本市“三无人员”精神病患者、18周岁以下孤儿精神病患者、流浪救助精神病患者、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精神病患者以及本市各类参保和自费的精神病患者,提供治疗、康复和护理等服务工作。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临床医生(专技岗位)2名;

病区护士(专技岗位)10名;

二、招聘岗位职责与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招聘单位所规定的岗位聘用资格和条件等,详见附件1《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发布。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内容等需要咨询,请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人事联系。

(三)外省市社会人员,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紧缺急需的临床医生岗位报考人员需取得居住证,但可不受居住证满一年限制)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寄方式,请将报名所需材料以中国邮政挂号形式邮寄至上海市静安区闻喜路590号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组织人事科收。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需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报名所需材料:①附件2《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原件;②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张;③个人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④外省市社会人员个人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张;⑤个人学历学位证书(需在学信网自主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应届毕业生需另提供毕业生推荐表);⑥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复印件;⑦个人获得荣誉证书复印件;⑧近期正面免冠正装2寸彩色照片一张;⑨有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开始日期为出生时间、证明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⑩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根据招聘人数按照1:3的面试比例确定并通知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为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半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考察

由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诚信记录等。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沈老师 咨询电话: 021-66974563

邮 箱: st244124889@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闻喜路590号 邮编:200435

监督电话:021-64410220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

2024年03月11日

下载附件附件1: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简章.xls

附件2: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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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贸易学校、上海市贸易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公告

2024-03-08,全文共 1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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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贸易学校上海市贸易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贸易学校、上海市贸易技术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上海市优质中职培育学校、上海市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培育学校、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上海市文明校园。学校占地面积60亩,有普陀、杨浦两个校区,下设食品、商贸和计算机三大专业群。建有3个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焙烤、国际商务和物联网技术)和1个国家级实训基地(现代物流),西点/糖艺和西餐烹饪3个项目的世界技能大赛上海选手集训基地,电子商务实训室、智能化图书馆等先进的教学设施。

为推动学校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责任感;沟通能力强,普通话良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担任班主任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3、有教师资格证或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发送至shsmyxx_hr@126.com,报名邮件须包含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1)《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并填写完整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

(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非沪籍的社会人员提交居住证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暂未拿到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成绩单;持海外学历的,需提供海外学历证书和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个人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注意事项:

(1)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并保证所有附件资料齐全;

(2)《公开招聘报名表》中填写信息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个人条件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须保证真实有效,学校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核通知。

3、考核

教师岗位招聘采用的考核方式由面试、专业科目笔试、试讲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形式为现场考核,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主要考核应聘者师德师风、教学、科研能力、工作业绩和综合素质等。

4、体检

考核合格者学校将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胡老师 沈老师

联系电话:021- 65975980

监督电话:021- 62876948

上海市贸易技术学校

2024年03月08日

下载附件附件:上海市贸易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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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徐汇工作站招聘

2024-03-08,全文共 1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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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徐汇工作站

招聘职位

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

招聘区域

徐汇区

招聘人数

7人

主要岗位职责

1、综合运用社会工作学、社会学、心理学、法学、教育学等相关知识,以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和专业伦理为准则,运用专业的方法和技巧,深入基层社区、中小学校及服务对象家庭,为本市常驻人口中困境儿童及未进一步就学和没有稳定就业的青少年,提供就学就业帮扶服务,并协助其解决社会适应问题。

2、协同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开展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维护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协助服务对象改善社会关系,恢复社会功能,实现正向成长。

3、以辖区内的青年中心为服务阵地,评估各类青少年的实际生活需求,动员和发展社会各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策划和实施社会服务项目,满足各类青少年学习、工作、生活的现实需求。

4、其他与青少年服务相关的工作。

5、具体工作内容分配以实际岗位需求评定。

岗位要求

1、上海市户籍优先,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1994年5月3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2、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鉴定报告为准),具有社会工作学、社会学、心理学、法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背景。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青少年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性格开朗,具有亲和力;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4、具有良好的语言及书面表达能力,善于交际与沟通,熟悉青少年心理活动思维,熟悉社区网络,具有一定的组织与协调的能力,富有团队协作精神;具有市级志愿者服务经历者优先考虑。

5、符合以下条件者,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1989年5月31日后出生),且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以学信网鉴定报告为准):

(1)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或助理心理咨询师、心理咨询师资质证书者;

(2)具有2年以上青少年服务项目管理经验者;

(3)在社会公益服务领域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者。

招聘办法

秉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经体检、政审合格后予以录用。

对于年龄未满30周岁的本市户籍拟录用人员,需先办理三个月的见习手续,见习期满后是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合格后予以转正。

合同与薪资

1、被录用人员与市阳光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参照沪综治办[2016]56号文件核定职级发放薪资,薪资结构分为基本工资(包含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补贴、职务津贴、考勤奖金、绩效奖金、其他补贴等,试用期薪资以核定职级薪资的80%发放。

2、市阳光中心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参加各项基本社会保险金和公积金缴纳,并统一购买“上海市职工互助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3、被录用人员可享受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的业务能力培训、专业督导服务;经单位推荐有机会到政府机关挂职锻炼;工作表现优异者有资格参与各类荣誉申报。

招聘方式

下载报名表,于3月20日前填写完整与本人简历一同发送至xhqsgz@163.com邮箱。

咨询电话:021-54257142 朱老师

报名表下载渠道

百度网盘:https://pan.baidu.com/s/1mL4ifA3oKd5OhfX2HS4zjQ 提取码:sd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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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针灸经络研究所招聘公告2024

2024-03-06,全文共 1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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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针灸经络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针灸经络研究所是上海中医药研究院和上海中医药大学下属的事业单位,也是我国最早建立、规模最大的针灸专业研究机构之一。研究所主要从事针灸临床和机理及针灸器材、针灸文献研究,承担博士、硕士生培养,目前设有针灸文献研究室、针灸免疫研究室、针灸神经生物研究室、针灸杂志编辑室、针灸医疗门诊部,拥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针灸免疫效应重点研究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针灸免疫实验室、针灸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和脑神经生物实验室。2003年起研究所与岳阳医院合署办公,岳阳医院院长为针研所法人代表。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研究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专业技术岗位2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针灸免疫研究室研究人员,职数1名;

针灸神经生物研究室研究人员,职数1名;

2.招聘对象与条件

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思想觉悟高,政治素养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研究所规章制度,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力强,服从工作安排。年龄在45岁以下。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即日起至2024年3月18日,以邮件或者纸质版简历接受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邮件邮箱:yyyyzpyx@163.com邮件主题为:针研所(工作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50号)+部门/应聘岗位+姓名,

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50号上海市针灸经络研究所行政办公室俞老师,邮编200030。

简历材料要求:

①个人简历(含照片),标明应聘地点(针研所)及部门、岗位;

②身份证;

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④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起)以及有效期内的学信网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有效期内的学位网上“电子学位认证报告”;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者,需有效期内的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语言类证书;

⑥计算机证书;

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即职称证书)、原单位职称聘任文件;

⑨规培证书;

⑩获奖证书(省部级及以上);

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如业绩材料、发表论文、参与科研、专利等情况

2、资格审查

岳阳医院人事处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考核。

3、面试考核

岳阳医院人事处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考核名单。面试考核内容主要涉及岗位专业知识、基本业务能力、岗位发展能力等综合素质,采取答辩、面试、考核等多种方式进行。

4、体格检查

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在岳阳医院进行体检。

5、考察

由岳阳医院统一组织考察,遵循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所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中医药大学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俞老师,范老师

联系电话:64383453,55981782-8218

监督电话:51322037

上海市针灸经络研究所

2024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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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招聘公告

2024-03-06,全文共 2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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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工作人员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主要承担:承担本市卫生健康统计、行业统计标准制定及测评、智慧医疗及“互联网+医疗健康”相关新技术研究推广等工作。因我单位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现面向本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等准入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5.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7日。

二、岗位招聘职数及条件

(一)卫生统计(1名)

岗位描述:

负责卫生行业统计数据的汇总、分析、报告撰写等工作。

岗位要求:

1. 统计学、医学(包括公共卫生)、经济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 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统计分析和研究能力;

3. 熟练运用SPSS等数据分析工具;

4. 应届毕业生优先。

(二)卫生测评分析(1名)

岗位描述:

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应用情况研究分析工作。

岗位要求:

1. 具有软件工程、卫生事业管理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 可熟练操作SQL等数据库软件,并具备较强的数据分析整理能力;

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综合能力,有一定数据分析、挖掘应用的实践经验者优先;

4. 具有医疗行业信息化3年相关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卫生标准研究(1名)

岗位描述:

负责本市卫生健康信息标准、规范的制定以及标准规范推广应用等工作。

岗位要求:

1. 具有卫生事业管理、医院管理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 熟悉卫生健康信息发展趋势和学科前沿,了解标准制定流程,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研究撰写能力;

3. 具有卫生相关行业工作经验优先。

(四)数据评价研究(2名)

岗位描述:

负责卫生统计数据的分析挖掘及报告撰写等工作。

岗位要求:

1. 具有医学、统计、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 掌握相关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与挖掘利用的研究方法,熟练操作Python、R等相关数据管理和分析挖掘软件;

3. 熟悉医疗卫生相关业务流程,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综合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数据分析、挖掘应用的实践经验者优先。

(五)数据库维护(1名)

岗位描述:

负责数据库维护的相关工作。

岗位要求:

1. 具有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 熟悉SQLServer、MySQL、Oracle等主流关系型数据库,能熟练使用SQL语言;

3. 熟悉分布式数据库和国产数据库者优先;

4. 具有卫生行业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请填妥附件中的《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登记表》并签字(word电子表格及签字扫描件一并发送),同时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

(1) 身份证扫描件(外省市社会人员请务必附上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扫描件);

(2) 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认证材料扫描件;

(3) 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4) 科研学术成果、荣誉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以上登记表和审查材料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chenchunyan@wsjkw.sh.gov.cn(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应届或非应届),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7日。

2. 注意事项:

(1)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7日,并附上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认定参照公务员招考要求,包括应持有学历学位证书,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在读期间不存在人事或劳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其他均按社会人员进行报考;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条件参照公务员招考要求,于报名截止日之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其他对象认定和条件认定参照公务员招考要求。

3. 特别告知: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招聘公告》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招聘登记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及所有材料负责,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或因提供材料不齐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将通过邮件或短信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1.笔试

由统计中心根据岗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相关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同时设定最低面试分数线,通过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通过邮件或短信进行通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情况和面试表现综合评分确定拟录用人员,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组织拟录用人员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录用体检。

(五)考察

由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对其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公示无异议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科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477号14楼 邮编200040

邮箱:chenchunyan@wsjkw.sh.gov.cn 联系电话:021-22121885

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

2024年03月05日

下载附件附件: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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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农业机械研究所博士研究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24-03-06,全文共 1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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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机械研究所2024博士研究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农业机械研究所(以下简称“农机研究所”)成立于1959年1月,是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围绕“科技兴所、产业强所、关爱民生、科学发展”的工作方针,一直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积极开展农业机械、农业设施、智能装备的研发、试制和科研成果示范及推广应用。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结合农机研究所实际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人员,2024年计划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名。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户籍不限,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专业素质、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关心、热爱“三农”,有志于从事农机研发工作,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上海市农业机械研究所2024年度博士研究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20日24:00,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可根据自身情况和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进行报名。有应聘意向者应下载并填写附件2《上海市农业机械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和电子材料打包压缩发电子邮件至snjs@126.com,邮件标题需注明博士招聘+姓名+应聘岗位。

3、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2)户口簿相关信息页扫描件;

(3)居住证扫描件(外省市户籍社会人员);

(4)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

(5)工作证、合同等工作证明材料(社会人员);

(6)其他相关材料(职称证书、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文章等)扫描件。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因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影响和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农机研究所根据收到的应聘者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且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将会在2024年4月30日前收到面试电话通知。有关面试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范围的报名人员,不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式

考核由农机研究所组织,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察考生对农业机械、设施农业、农业智能装备等领域的理论功底、分析应用能力及表达水平。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面试前,本单位将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进行核对,核对无误者方可参加面试。

(四)体检

根据招聘人员的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农机研究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考察

由农机研究所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工作学习、诚信记录等进行全面考察。

(六)拟招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宜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及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其到岗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如遇突发情况影响到招聘时间进度,将另行告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

咨询电话:021- 62200610-308,18621519898

上海市农业机械研究所

2024年03月05日

下载附件附件1:2024年市农机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聘简章.xlsx

附件2:上海市农业机械研究所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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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公告

2024-03-04,全文共 1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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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公告

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上海交通行业发展研究、决策咨询、规划设计、学术交流、技术服务等职责。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人才结构,完善人才梯队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综合交通规划岗2名;综合交通研究岗1名;地下结构工程咨询岗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2、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及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具备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6、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职责和条件: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认真填写附件《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自主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签名必须手写),并将《信息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资格证书、个人技术小结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专业素质的相关材料,扫描并合并为1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hr@ shjt.org.cn。邮件名称:应聘岗位+本人姓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作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16:00。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本单位采用网上审核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由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实施,逐一面谈,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并就专业技术领域相关问题进行提问。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公务员招录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同时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录用

通过资格审核、专业考核、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联系电话:021-33390523

监督电话:021-33390521

附件:《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自主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

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03月04日

下载附件附件1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自主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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