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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年度

上海年度专题栏目,提供与上海年度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上海年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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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

2023-11-23,全文共 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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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

为加强上海气象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应聘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博士后新出站人员及按国家规定的二年择业期内的人员,毕业报到时需同时具备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相关手续证明;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毕业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符合岗位专业需求;

6、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三、招聘工作相关流程

1、网上报名

请有意申报上述职位的人员如实填写个人简历电子版(附件1,填写后转换为PDF格式且小于2M)、应聘信息统计表(附件2)(附件1、附件2请不要压缩),并于12月6日前发送到smsrsc@163.com电子邮箱。邮件的主题名和两个附件的文件名请务必分别统一编写为“岗位序号-用人单位-应聘岗位-所学专业-姓名”。个人简历请务必按照本公告所附模板填写。

所学专业应符合《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附件3)要求。

请应聘人员务必按要求投递并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材料如未按照规定要求和格式填写,将视为投递无效。

2、初审

我局以发送至smsrsc@163.com邮箱的应聘报名材料为依据并按照相关要素标准进行初审,确定进入考试选拔的人员名单。

3、考试选拔

考试选拔为“笔试+面试”方式,根据本公告应聘条件以及专业与岗位的匹配度等要素确定考试选拔对象。

笔试+面试时间为12月中旬,在上海市气象局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体检。

5、公示并履行审批流程后,办理入职手续。

备注:以上各节点时间可能略作调整,具体以公布时间为准。

根据上海市最新人才引进政策,应届博士研究生,符合条件可直接落户上海;“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学科”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条件可直接落户上海。

热忱欢迎有志于上海气象事业的同学踊跃报名!

咨询电话:021-54891009

电子邮箱:smsrsc@163.com

上海市气象局官网:http://sh.cm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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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24年度国家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23-10-16,全文共 4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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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

上海2024年度国家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州、盟)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

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可以采取调整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和经历条件以及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地、州、盟)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市(地、州、盟)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招考简章》、《报考指南》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4)公布。

报考者对《招考简章》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于2023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登录专题网站进行报名并提交报考申请,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录机关于2023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6日18: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专题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10月24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需提供该序号,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11月1日0:00至11月6日24:00登录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将于2023年10月31日以后通过专题网站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1月20日0:00至11月26日15:00期间登录专题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共科目笔试试卷分为3类,分别适用于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可在专题网站和外交部网站查询。

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可在专题网站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网站查询。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3年11月26日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3年11月26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3年11月25日下午 14:00—16:00

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城市设置考点。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等参加考试。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以及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直辖市、省会城市或者自治区首府。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

报考者可于2024年1月登录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中,8个非通用语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其他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二)面试

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并在专题网站上公布。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将面向社会进行调剂。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指报考者应答的是同一类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调剂公告、职位等通过专题网站发布。

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实施,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招录机关在本部门网站和专题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专题网站下载、打印。

部分招录机关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和测试内容、分值比重等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专题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其中,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

四、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者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详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招录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部分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实行差额考察。

根据职位需要,部分招录机关将对报考者有关心理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将对报考者有关体能情况进行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本部门网站和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七、补充录用

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等通过专题网站发布。

特别提醒: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国家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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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上海公务员考试录用政策问答

2023-11-05,全文共 16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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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问答

一、关于报考对象

1、问:今年报考公务员的具体对象是哪些?

答: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以及市公务员局《上海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上海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2、问:哪些人员不具有报考资格?

答: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通过定向招考方式录用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报考者与所报考单位中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需向招录机关进行报备。

回避关系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问:应届毕业生如何认定?

答: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者按社会人员条件认定。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认定。

4、问: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5、问:留学回国人员如何报考公务员?

答: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在面试时需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留学回国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留学回国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比照职位专业条件要求等进行报考。

6、问:非本市户籍社会人员除《招考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哪些资格条件?

答:除报考监狱、戒毒场所医疗卫生人民警察职位外,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

非应届毕业生身份的高校集体户口及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集体户口人员,参照以上条件标准报考。

7、问: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的对象范围有何要求?

答: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的,限具有本市户籍人员;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人员。

8、问: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同时,学历证书需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学历认证。

9、问:《招考简章》中所要求的学历是否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答:《招考简章》中所要求的学历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10、问: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人员如何认定?

答:参加上述项目人员报考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本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考生参加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11、问: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是否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答: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当年,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进行报考。

12、问:在职公务员可否报考?

答: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能报考。另外,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职公务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报考公务员,须经所在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报考。对采取定向招考方式录用为公务员的,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报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二、关于报考条件

1、问:关于“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理解?

答:招录职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2、问:“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基层工作年限“不限”的职位。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的职位。

3、问: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答: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

4、问: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是如何界定的?

答: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5、问:如何理解“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这一条件?

答:这个条件是指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的人员。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6、问: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答:市级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按照现行公务员报考年龄规定执行。

区级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92年11月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1月以后出生)。

公安特警的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即1997年11月以后出生)。

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所一线干警职位的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92年11月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1月以后出生)。

7、问: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职位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答: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其中,报考共青团系统专职干部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

对曾获国家或省部级及以上群团工作奖项及相关荣誉称号的特别优秀人员,经各级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专业遴选办公室(以下简称各级工青妇专选办)评估审核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年龄和学历上可以适当调整。

8、问:监狱、戒毒场所医疗卫生人民警察职位户籍和年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答:非本市户籍社会人员报考,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年龄条件按照《公告》公务员报考年龄规定执行,有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9、问:本次对报考公务员的学历有何规定?

答:报考者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公安机关特警和优秀居村干部定向招考职位可调整至大专及以上学历。

10、问: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

答: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同时,学历证书需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学历认证。

三、关于报考时间和方式

1、问:本次报考公务员何时进行?怎样报考?成绩如何查询?

答:

(1)2023年11月4日0:00至11月10日12:00组织网上报名,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www.shacs.gov.cn)进行考试报名。

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对照公告和招考简章,在“招考对象”中选择“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或“不限”。同时,在“专业类别”中选择“综合管理”“政法”“信息技术”“财经”“城市建设”“卫生健康”“公安司法机关基层人民警察”中的一类,但不涉及具体招录机关和职位(定向和专项报考职位除外)。

(2)考试录用工作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认真了解国家和上海市招录公务员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规定,仔细阅读《公告》、《招考简章》和《上海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报名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如在招录过程中,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报考者在报名、缴纳有关费用后,须持有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方可参加上海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笔试。

(4)笔试的时间定于2023年12月1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30 申论

下午 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6:15-17:15 专业科目笔试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以及考试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5)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4年1月17日后通过上海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

(6)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网上职位报名,职位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9:00至1月26日18:00。

2、问:考生如何选择考试类别?

答:报考招考对象为“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职位的考生选择A类考试,报考招考对象为“不限”职位的考生选择B类考试。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试类别。

3、问:关于专业科目笔试。

答:报考“公安司法机关基层人民警察”专业类别的人员,须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60分钟,满分50分。报考“综合管理”“政法”“信息技术”“财经”“城市建设”“卫生健康”专业不设专业科目笔试。考生须符合报考职位明确的专业要求、从业经历及资格证书等条件。“政法”“信息技术”“财经”“城市建设”“卫生健康”专业由招录机关在面试环节结合岗位需求,开展专业能力测试,对考生的专业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4、问:填写《报名信息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

(1)《报名信息表》中的项目,都必须认真、准确地填写。

(2)报考者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填写报名表时政治面貌一栏选择“中共党员”。

(3)报考时未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工作单位”栏填写“待业”字样。

(4)留学回国人员在考生身份栏选择“留学回国人员(应届毕业生)”或“留学回国人员(非应届毕业生)”。如选择“留学回国人员(应届毕业生)”,毕业届别栏应选择“2024”。

填写《报名信息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关于定向和专项职位的报考

1、问:本次公务员考试中哪些职位是属于定向和专项报考的职位?

答:本次定向报考的职位为服务基层定向招考职位;专项报考的职位包括市外办非通用语职位、公安机关特警职位、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职位、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监狱、戒毒场所医疗卫生人民警察职位。

2、关于服务基层定向招考。

(1)问:优秀居村干部、“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对象分别是什么?

答:

①全市范围内,任职3年以上、表现优秀的在岗居村党组织书记、居村委会主任;

②服务期满、考核通过的“三支一扶”人员。

(2)问:优秀居村干部、“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如何报考?

答:优秀居村干部、“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报考公务员的,按照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党委推荐、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程序进行。

(3)问:优秀居村干部、“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有哪些内容?

答: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3、关于市外办非通用语职位专项招考。

(1)问:市外办非通用语职位怎样报考?

答:市外办非通用语职位考试报名即职位报名,符合职位报考要求,通过职位审核的考生方可获得笔试资格。

(2)问:市外办非通用语职位笔试分数线如何划定?

答:市外办非通用语职位作为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在报名人数充足的情况下,可最多按照招录计划人数5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单独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3)问:市外办非通用语职位面试内容有何不同?

答:市外办非通用语职位面试内容增加了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按百分制折算)。专业能力测试主要从听、说、读、写、译等方面测查考生的非通用语基础和实际应用能力。

4、关于公安机关特警(防暴突击、武装执勤)职位专项报考。

(1)问:本次上海市公安系统特警职位包括哪些?

答:包括防暴突击和武装执勤两个职位。

(2)问:报考上海市公安系统特警(防暴突击)职位的对象和资格条件是哪些?

答:高校体育专业、弹 药工程与爆炸技术专业、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专业毕业生,退役运动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复员士官或退役士兵。其中:

①退役运动员、高校体育专业毕业生,须获得全运会以上比赛和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单项锦标赛、冠军赛个人前八名,或获全国青锦赛、城运会个人前六名,或获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个人前三名,从事武术、散打、拳击、摔跤、柔道、射击等竞技体育项目的优先;

②复员士官或退役士兵,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应提供部队团级以上机关政治部门书面证明材料):

Ⓐ在陆军、空军空降兵、海军陆战队特战分队、武警部队总队所属特战(反恐)分队特战岗位从事实战;

Ⓑ在爆破(排爆)专业岗位工作2年以上,并具有专业技能(中级)鉴定证书或部队旅以上部门发放的同等资格证书;

Ⓒ具有陆军 工程大学、陆军特种作战学院、武警部队原福州指挥学院、武警部队特种警察学院、武警警官学院等军队院校相关专业培训经历并取得证书;

Ⓓ从事爆破(排爆)专业期间参加旅以上爆破(排爆)相关专业比武获得前三名。

(3)问:报考上海市公安系统特警(武装执勤)职位的对象和资格条件是哪些?

答:具有体育运动或军事训练特长,体能及身体素质达到上海公安招考特警(武装执勤)体能及身体素质综合测评要求的人员。

(4)问:特警(防暴突击、武装执勤)职位怎样报考?

答:特警(防暴突击、武装执勤)职位的报考严格按照公务员报考程序,根据专项招录的要求,实行先报职位后考试,考试报名即职位报名。报名时,要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报考特警(防暴突击、武装执勤)职位的考生,应在防暴突击和武装执勤职位之中选择其一,且不能同时报考本次公布的其他上海市公务员职位。

(5)问:特警(防暴突击、武装执勤)职位招考的笔试有哪些内容?

答:特警(防暴突击、武装执勤)职位笔试环节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各为100分。

特警(防暴突击)职位专业能力测试项目为:基础体能(男子3000米跑、女子1200米跑)、身体协调平衡能力、心理行为、特殊技能(武术项目展示、射击、擒敌基本功、安检排爆等)。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50分,并单独设定合格分数线。

特警(武装执勤)职位专业能力测试项目及最低合格标准为:引体向上(最低合格标准为10个),折返跑(分10米、20米、30米、40米折返4个阶段,最低合格标准为41秒5),1500米跑(最低合格标准为6分30秒)。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50分,并单独设定合格分数线。

(6)问:特警(防暴突击、武装执勤)职位招考的笔试何时进行?

答:公共科目考试时间统一为2023年12月10日,请提前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特警专业能力测试一般在笔试完成后的次日进行,具体时间及要求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笔试报名系统中的有关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

专业能力测试之前,由招录机关对照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对报考者的身份、学历、专业、比赛成绩、资格证书、获奖证书、部队经历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特殊职位的定向招考。

5、关于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专项报考。

(1)问:报考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职位的具体对象是哪些?

答:各级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主要从基层人民团体、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和高校应届毕业生中进行遴选。报考对象主要是具备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组织、宣传、发动群众的能力,熟悉并热爱群众工作的群团工作人员,一般要求具有2年以上群众工作经历。高校就读期间曾担任相关党团组织负责人、学生干部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2)问:关于“各级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主要从基层人民团体、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和高校应届毕业生中进行遴选。”中的“基层”如何理解?

答:遴选报名人员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在基层人民团体、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等从事群众工作的经历,参加市级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职位遴选的,其在区或其他市级单位从事群众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群众工作经历;参加区级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职位遴选的,其在区其他单位或街道(乡镇)从事群众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群众工作经历。此外,在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等从事群众工作的经历,均可视为基层群众工作经历。

(3)问:关于“群众工作经历”如何理解?

具体包括:

①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经历;

②区、街道(乡镇)招录的社区工作者经历,或其他在居村社区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经历;

③在街道(乡镇)、居村工作的专业社会工作者(包括禁毒社工、矫正社工和青少年社工等)经历;

④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在社会组织、医院、福利院等工作的有实务经验的职业社会工作者经历;

⑤在公益性社会组织等机构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经历;

⑥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经历;

⑦从事高等院校相关辅导员或中小学大队辅导员工作经历;

⑧应届毕业生高校就读期间,担任相关党团组织负责人、学生干部的经历,包括: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团委或团总支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班长、副班长;校级社团负责人;

⑨参加过研究生支教团、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项目的,可视为群众工作经历;

⑩其他群众工作经历。

(4)问:群众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答:群众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可分段累加计算。

(5)问:从事群众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答:从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群众工作经历从担任工会、共青团、妇联相关职务(含专职干事)时间起算;以全日制方式从事其他群众工作的,自实际从事该项工作之日起算。

(6)问: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职位怎样报考?

答: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职位考试报名即职位报名,符合职位报考要求,通过职位审核的考生方可获得笔试资格。考生在系统类别中选择工会、共青团、妇联1个系统中的1个具体职位报名。

(7)问: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职位报考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

1、信息准确。对于个人的学历、单位和职务、政治面貌等信息必须准确填写,如为劳务派遣人员的,必须注明劳务派出单位和实际服务的机构。

2、简历完整。简历的填写,应该完整的体现出个人经历,如因处于求职等未就业状态且时间超过3个月的,应在简历中体现。同时,应在简历中注明工作(学习)单位、岗位(职务)。

3、体现群众工作能力。在群众工作经历中,应客观表述群众工作经历,如活动规模、效果等,并说明本人在活动中发挥的作用。主要成绩包括个人获得的荣誉,个人领导的团队获得的荣誉,以及主要的工作业绩。

考生报名信息表的有关填报信息将直接影响资历评定结果,且将在考察环节进行信息真实性复核。

(8) 问: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职位面试人员名单是如何确定的?

答:笔试结束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工青妇各系统遴选计划人数总数5倍的比例,分别确定各系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各职位根据遴选计划人数5倍的比例,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对曾获国家或省部级以上劳模(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等群团工作相关荣誉的特别优秀人员,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但未能进入所报职位面试环节的,经各级工青妇专选办评估审核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增加名额方式进入所报职位面试环节。

各系统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未达到5:1比例的职位,将对达到本系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组织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考生在同一系统内申报调剂职位,并接受各遴选机关的资格审查。公开调剂后,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仍达不到5:1比例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职位资格条件进行统一调剂。调剂人选因笔试成绩相同超出职位空缺名额时,一并进入面试。统一调剂后,个别职位面试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仍然达不到2:1比例的,将中止该职位的遴选。

(9)问:资历评定的标准是什么?何时进行?

答:资历评定总分10分,主要通过对报名人员的政治表现、专业知识技能、群众工作经历、工作学业实绩等进行分析,判断其对遴选职位匹配适应性,具体由各级工青妇专选办组织相关专家及专业人士于2024年2月下旬进行评定。资历评定成绩和面试成绩一起公布。

(10)问:综合成绩分数如何确定?

答:综合成绩分数由笔试、面试和资历评定三部分组成,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50%,资历评定占10%(成绩均按照百分制折算)。

(11)问:关于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答: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职位按计划遴选人数2倍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拟体检的人选,体检后,票决确定考察人选。

6、关于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报考。

(1)问:哪些人可以报考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

答:持有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截至2023年11月3日(含)前核发),且具有本市户籍(不含高校集体户口),符合公务员招录基本条件的人员方可报考。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截至2023年11月3日(含)前核发),且具有本市户籍(不含高校集体户口)的人员,比照符合公务员招录基本条件和残疾人专项招录身体条件要求执行。

(2)问: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怎样报考?

答: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的报考严格按照公务员报考程序,根据专项招录的要求,实行先报职位后考试,考试报名即职位报名。对照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由各招录机关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由市残联进行复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无需笔试缴费),方可参加特殊职位的专项招考。

报考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本次公布的其他上海市公务员职位和残疾人事业单位专项职位。

(3)问: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招考的笔试有哪些内容?

答:笔试内容仅安排公共科目B类考试,不设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4)问: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笔试后如何确定面试人选?

答:根据残疾人专项招录具体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笔试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5)问: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招考的面试如何实施?

答:由招录机关根据职位需求,采用适合残疾人的方式自主进行岗位测试。

(6)问:报考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在身体条件上有什么要求?

答:具体请浏览残疾人专项招录报名系统中的《关于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报考身体条件的说明》。

(7)问: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如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答: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7、关于监狱、戒毒场所医疗卫生人民警察职位专项招考。

(1)问:监狱、戒毒场所医疗卫生人民警察职位怎样报考?

答:监狱、戒毒场所医疗卫生人民警察职位考试报名即职位报名,符合职位报考要求,通过职位审核的考生方可获得笔试资格。考生可在监管医学、监管护理、监管医技药剂3个专业类别中选择1个类别的1个职位报考。报考年龄条件和户籍要求按照岗位简章执行。

(2)问:监狱、戒毒场所医疗卫生人民警察职位合格分数线是如何确定的?

答:笔试结束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监管医学、监管护理、监管医技药剂3个专业类别报考总人数,按照招录计划总数5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别确定各类别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3)问:监狱、戒毒场所医疗卫生人民警察职位面试内容有何不同?

答:监狱、戒毒场所医疗卫生人民警察职位面试内容增加了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按百分制折算)。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查考生的医学基础和实操能力。

8、问:报考定向或专项职位的考生能否报考其他职位?

答:报考定向或专项招录职位的考生,除“三支一扶”人员,均不可同时报考本次公布的其他上海市公务员职位。

“三支一扶”人员如需在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定向职位的同时,报考其他本市公务员职位的,应在服务基层项目招录专题中,根据各自的情况,加报本次公布的其他上海市公务员A类职位专业类别,并在面试工作结束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单位。

五、关于考试科目

1、问:本次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本次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主要测查考生从事公务员职业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潜在能力,特别是用习 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测试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数理能力、常识应用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材料通常涉及特定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测试内容包括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2、问:本次考试是如何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的?

答:笔试结束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每类专业计划招录人数总数3倍的比例,根据考生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合格分数线。并于2024年1月17日通过上海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统一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成绩。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按照招录计划总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合格分数线。

市外办非通用语职位、公安机关特警职位、监狱、戒毒场所医疗卫生人民警察职位等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可按照招录计划总数5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别单独确定合格分数线。其中,报考公安机关特警职位的人员需达到特警专业能力测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职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可按照招录计划总数5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系统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六、关于职位报名和资格审查

1、问:报考者如何进行职位报名?

答:报考者必须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后,方有资格于2024年1月22日9:00至1月26日18:00参加首轮网上职位报名,并接受招录机关的资格审查。

招录机关在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前,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在网上职位报名时限内审核未通过的,可以更改报考职位,但系统将自动禁止该考生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职位;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系统将自动禁止该报考者改报其他职位。

在首轮招录结束后,根据招录机关职位的空缺情况和实际需求,计划于2024年4月在公务员招录笔试合格考生中组织第二轮职位招录。未被第一轮职位录用的考生可及时了解或浏览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发布的招录信息,并参加下一轮的职位报名。

2、问:职位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答:职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录机关具体负责。

3、问:对招考简章中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答: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上海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

七、关于面试和调剂

1、问:面试人员名单是如何确定的?

答: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3:1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问:当面试人数未达到比例时,是否进行职位调剂?

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3:1比例的招录职位,将对达到本专业类别考试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组织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

公开调剂工作结束后,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仍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职位资格条件,进行统一调剂。调剂人选因笔试成绩相同超出职位空缺名额时,一并进入面试。统一调剂后,个别招考职位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仍然达不到3:1比例的,应当组织现有通过职位资格审核的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3、问:面试时需携带哪些证件和材料?

答: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考生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录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对“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四年且考核优秀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4、问: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答:面试的组织工作由招录机关具体负责,面试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至3月4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录机关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于2024年2月9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同时,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内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确认。确认后,招录机关将不再另行通知。

八、关于体检和考察

1、问:如何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答: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同分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同分的,则根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排序。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职位按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拟体检的人选,体检后,票决确定考察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招录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招,考生面试成绩原则上应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问: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谁组织实施?

答: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具体组织实施。

3、问:体检执行何种标准?

答:通过面试的人员参加招录机关组织的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4、问: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答: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问:哪些项目在当日或当场进行复检?

答: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6、问: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答: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7、问:录用人民警察需要测评体能吗?

答: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国家安全机关、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招录时需测评体能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8、问: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答: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九、其他相关政策

1、问:对大学生退役士兵、上海高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西部志愿者、专职辅导员、“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公务员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根据中央和我市有关要求,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4年且考核优秀的人员、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退役士兵,以及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等实行“优先推荐、优先调剂、优先录用”。

2、问:关于对部分有经济困难的考生减免考试费用的问题如何处理?

答: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考生,不实行网上缴费,在网上完成报名、正确上传照片、选择“申请减免考务费用”,并于11月10日上午10:00前上传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申请减免的考生须于24小时后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提示“考务费用减免申请已通过”则报名完成,如提示“考务费用减免申请未通过”,请按照要求完成相关操作并补齐资料。如超过24小时仍未收到反馈,请及时与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联系。

3、问:2024年应届毕业生录用后,何时可以办理相关手续?

答:对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录用手续,须在其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包括职位资格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证书,如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后方可办理。

在正式办理录用手续后,方可办理工资核发、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

十、关于违纪违规的处理

1、问:报考者在招考报名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报名环节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等行为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问: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试机构将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2)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

(3)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

(4)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5)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7)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

3、问: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

(2)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

(3)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4)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简称作弊器材)的;

(5)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违反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

(7)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4、问: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2)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3)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4)使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器材的;

(5)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

(6)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5、问:对答卷雷同的报考者,将如何处理?

答: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考试机构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具体情形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或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6、 问:报考者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情节较轻的,将终止录用程序;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7、问: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报考者和其他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十一、关于其他问题的处理

1、问:考生进入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环节后无故放弃的如何处理?

答:考生如在进入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环节后无故放弃的,将记录其行为。同时,取消其参加2024年公务员招录的第二轮职位报名资格。

2、问:本次公务员招考与本市其他公务员招录考试如何衔接?

答:参加本次公务员招考的考生,如同时还参加了本市2023年其他公务员类招录考试,且已进入录用程序的,本次考试的招录程序自动终止。

十二、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问:本次考试是否提供辅导教材、进行考前培训?

答: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市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12333

咨询时间:11月4日至11月10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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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国网络视听年度盛典节目单一览(51个节目)

2024-02-03,全文共 2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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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国网络视听年度盛典节目单

序:同赞·时代新篇

01 国风唱跳《山河图》

演唱:林志颖、陆毅、谢娜、卢靖姗、伯远、ICE杨长青 京剧表演:王珮瑜 戏曲演唱:王良、吴思、甄柽柳、李占霞等

02 少年传承秀《半生雪》

演唱:张新成 合唱:天使童声合唱团 武术嘉宾:谢苗、李文陆、陈小丽等

03 金曲交响联唱《声生不息》

演唱:胡德夫、齐豫、张栋梁、胡彦斌、周笔畅、刘惜君 朗诵:童声合唱团等 指挥:赵兆

04 国乐创新秀《重温经典—一大乐争鸣》

特邀嘉宾:周洁琼、闫永强 演奏家:古琴-张旭光、打击乐-吴晓光等 指挥:张冰冰 乐团首席:田雪

05 国风歌曲联唱《国风有戏》

演唱:戴荃、侯宇、沙霏、@果小菁

06 情景剧《外国人,中国节》

表演:丁可婷(俄罗斯)、唐磊(马达加斯加)、孔爱凯(肯尼亚)、安东、左一辰、菲利普、凯文

07 民族乐队《幸福的牧马人》

表演:安达组合 舞蹈: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

第一篇章:同梦·不负韶华

讲述人:肖战

08 歌曲《华年》《年少的你啊》

演唱:鹿先森乐队、浩然

09 情景剧 歌曲《超时空重逢》

表演:张凯丽、张宥浩、马嘉铭 演唱:魏大勋 指挥:赵兆 钢琴伴奏:马克等

10 歌曲《快乐“童心圆”》 音乐小品《乡村教师》

表演:热依扎、刘龙佼、刘电林等

11 创意武术街舞秀《破阵子》

表演:时代少年团-丁程鑫 舞者:鱼丸、飞龙 舞团:RMBCrew

12 歌曲《小时候的歌》

演唱:董浩、代佳怡、土豆王国小乐队 朗诵:赵圻新

13 朗诵表演《少年中国说》

表演:凯叔(王凯)领唱:谷翌维、玄子陈、崔竞文、刘越熙、刘鹏飞 指挥:吕建新

14 音乐快板《畅游网络需有度》

表演:赵松涛、李志民 思玉私语少年快板团:谷翌维、高泽琪、张琳岩、刘梓航、姜祎妍

第二篇章:同望·源远流长

讲述人:张颂文

15 非遗传承秀《铁歌》

演唱:张淇@拾光者计划 表演:@前程焊培

16 非遗文化秀《青花瓷》

演唱:宋茜 表演:东乡绣娘、青鱼文化模特队

17 国风唯美秀《不移》

演唱:宋轶 舞蹈: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

18 歌曲《狂风袭来》

演唱:白宇 皮影表演:孙赞@东府影人

19 情景歌舞《一梦宁安》

演唱:白鹿、王星越 舞蹈: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

20 杂技《雄鹰》

表演:艾孜艾尔·艾合买提、罗旺、邱大为、徐滨滨、张福峰、买尔旦·买买提等

21 武侠风歌曲 《任逍遥》

演唱:成毅 武术团队:北京体育大学中国武术学院

22 情景音乐剧《别岁雅集》

表演:林允、曹磊、自得琴社、铁政、刘帅良 群演演员:李宛祺、张宇棠、马昱、徐皓楠等

23 相声《龙年大吉》

演员:冯巩、李志强

第三篇章:同兴·东方春潮

讲述人:雷佳音

24 情景演绎 歌曲《再回首》

演唱:姜育恒、秦昊 表演:刘奕铁、史彭元

25 歌曲串烧《剧好听的歌》

演唱:单依纯、毕雯珺、姜珮瑶、余诗曼

26 群口相声《如此上网》

表演:栾云平、孟鹤堂、周九良、张九南

27 音乐情景剧《快乐老友记》

演唱:陈楚生、苏醒、王栎鑫、张远、王铮亮、陆虎 表演:R.M.B舞团、王继佑

28 歌曲《路过,人间烟火》

演唱:檀健次 舞团:天舞IDG

29 素描喜剧《班长请出山》

表演:蒋易、李栋、陈天明、常诚

30 歌曲《拾光》

演唱:萨顶顶 舞蹈:北京京舞团

31 0ST串烧《喜乐之夜》

演唱:阿兰·达瓦卓玛、许凯、毛晓彤、锤娜丽莎(嵇嘉禾)、李嘉琦、任豪

32 情景喜剧《再见吧,套娃》

表演:大锁、合文俊、李飞、张典哲、王森

第四篇章:同创·筑梦未来

讲述人:于和伟

33 民乐歌曲秀《我们的动画》

表演:王朝1982、吾恣室内合唱团、二十四伎乐国风乐团、忆枝舞团 鼓手:黄贺达 贝斯手:张妙妙

34 航天主题音乐创演秀《有种浪漫叫中国航天》

表演:李建义、许魏洲 演唱:阿云嘎 合唱:北京青年合唱团

35 数智人雨霏视觉演讲《追梦一刻》

表演:张雨霏数智人-霏霏

36 歌舞秀《向未来奔跑》

演唱:王濛、发条月亮

37 寻人公益秀《寻你》

演唱:满江、刘些宁 寻人志愿者团体 舞团:JYS舞蹈天团

38 创意秀《微短剧这场“仗”该怎么打》

表演:姜超、李沐宸、李俊霆、欧丁丁、王传淋、张逸杰

39 情景剧《用AI陪伴》

演员:闫鹿杨、靳川川、赵爱诚、王也、姜苏庭、赵奕廷、矫宛桐、马昭熙

40 歌曲《身边》

演唱:周深

41 创意秀《苏轼圈》

演员:黄海冰、李政陶

42 《舞台》(歌曲《自己》)

演唱:安崎、Jeryl李佩玲、王OK(王澳珂)、吴垚滔、灼海豚乐队、张郁梓

43 数字人公益秀《藏在星里的秘密》

演唱:鹿晓希LUCY(虚拟人)

44 热血创意表演秀《我可以》

表演:张雨涵、赞多、李景亮、徐灿、李贵生、刘文龙、普正华、张鑫栋

第五篇章:同心·和兴天下

讲述人:吴京

45 情景歌曲《澳门之歌》

演唱:陈卓璇、黄子弘凡、刘恋 伴舞:舞艺艺术团

46 音乐情景剧《东风起时正当归》

演出嘉宾:吴谨言、王大陆、李汶翰、何蓝逗、赵弈钦 阿卡贝拉演绎:理想人声乐团 说书人:高恩德

47 音画表演秀《逆光前行》

演唱:黄景瑜 消防支持:北京怀柔消防救援支队

48 歌曲 《少年壮志不言愁》

演唱:秦昊 管弦乐团:北京红色文化警官乐团

49 歌曲《同路人》

演唱:肖战 舞团:天舞IDG

50 唱演秀《沙与海》

表演:希林娜依·高、王晰、彭博、中国医疗队队员等

51交响大合唱《奔向明天》

演唱:谭维维 指挥:赵兆 演奏:靳海音®管弦乐团 钢琴伴奏:马克 情景表演:王振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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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3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公布

2023-11-13,全文共 1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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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本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已全面完成,并由上海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对现场评价意见进行审核,确定了评定等级。为加强社会监督,现向社会公示评定结果

上海市2023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公布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0日-16日,共7天。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致电:63699606*317

2023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

01五级养老机构(★★★★★)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明路街道世博家园养老院

上海浦东新区金色港湾老年公寓

02四级养老机构(★★★★)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惠颐养护院

上海市徐汇区第三老年福利院

上海虹口区红日家园老年公寓

上海市虹口区彩虹湾老年福利院

上海虹德养老院

上海杨浦区和禾和养老院

上海闵行区君莲养老院

上海奉贤区逸仙颐养院

03三级养老机构(★★★)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石笋养老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镇张桥养护院

上海市黄浦区千鹤老年公寓(乳山院)

陈娟英敬老院

上海市黄浦区千鹤老年公寓(昌里院)

上海黄浦区全程玖玖馨逸养护院

上海市黄浦区第一社会福利院

上海市黄浦区老年公寓

上海黄浦区大众养老院

上海徐汇区永康养老院

上海徐汇区长桥街道敬老院

上海乐缘养老院

上海徐汇区金色港湾龙华颐养院

上海金福养老院

上海祥福颐养院

上海长宁万宏悦馨第二养老院

上海华阳敬老院

上海金福第三养老院

上海市长宁区新泾敬老院

上海金福第二养老院

上海长宁区逸仙第三敬老院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福利院

上海普陀区康养中心

上海普陀区第一老年福利院

上海普陀区申养镇坪路望年荟养老院

上海虹口区瑞信养老院

上海市虹口博慈河滨敬老院

上海虹口区长寿和庭养护院

上海虹口区吉阳红敬老院

上海星益养老院有限公司

上海杨浦区鑫光养老院

上海欣益养老院有限公司

上海闵行区华漕镇敬老院

上海闵行区虹梅敬老院

上海宝山友谊幸福里养老院

上海人寿堂柠嘉养老院有限公司

上海松江方松街道敬老院

上海松江泗泾国松康养养护院

上海松江中山街道燕喜雁居敬老院

上海市松江叶榭敬老院

上海青浦区仁泽赵巷养护院

上海奉贤区金海悦心颐养院

上海奉贤区光明社区颐养院

04二级养老机构(★★)

上海民乐养护院

上海黄浦区爱以德养老院

上海黄浦区半淞园兰公馆老年公寓

上海黄浦区中三敬老院

上海黄浦区华朝老年公寓

上海黄浦区五里桥街道萌志敬老院

上海徐汇区长桥街道第二敬老院

上海徐汇区阳光养老院

上海市长宁安馨第五养老院

上海长宁万宏悦馨养老院

上海市长宁区第二社会福利院

上海颐养第三养老院

上海长宁万宏悦馨第一养老院

上海神州敬老院

上海颐养第二敬老院

上海美源养老院

上海长寿家园桃浦九村养老院

上海市虹口江湾镇敬老院

上海虹口区银龄知音养老院

上海杨浦区寿星敬老院

上海杨浦区延吉街道耆乐园养老院

上海杨浦区夕阳红敬老院

上海杨浦区中原敬老院

上海杨浦区新宇敬老院

上海杨浦区水丰敬老院

上海宝山区高境镇养老院

上海宝山区康泰养老院

上海宝山区金悦养老院

上海宝山区秋晖养老院

上海市嘉定区华亭敬老院

上海市嘉定区真新街道养老院

上海市嘉定永乐养老院

上海安宁养老院

上海崇明长兴敬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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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立项名单公布

2023-11-10,全文共 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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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23〕32号)要求,各高校组织开展了重点课程的申报推荐工作。经专家评审等程序,市教委研究确定了202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立项名单,一起来看。

202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建设立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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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24年度国考公务员考试大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2023-10-17,全文共 1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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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报考者充分了解2024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特制定本大纲

上海2024年度国考公务员考试大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一、考试方式

2024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三、考试内容

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一)职业素养。

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认知水平。

1. 政治素质

(1)政治立场与忠诚度

(2)政治敏锐性与鉴别力

2. 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

(1)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

(2)人民警察职业道德

(3)人民警察职业纪律

(二)基础知识。

主要测查报考者掌握有关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1. 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2)法学基础理论

(3)宪法基础知识

(4)民法基础知识

(5)人民警察法基础知识

(6)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7)刑事执法基础知识

2. 公安基础知识

(1)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能、职权与组织管理

(2)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方针、政策及公安历史沿革

(3)公安队伍建设

(4)公安执法监督

(三)基本能力。

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有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严格守法、规范执法,有效沟通协调,妥善应对处置的能力。

1. 群众工作能力

(1)宣传教育

(2)沟通协调

(3)组织动员

(4)服务群众

2. 行政管理能力

(1)调查研究

(2)纠纷化解

(3)风险识别

(4)风险防范

3. 信息工作能力

(1)信息收集

(2)信息分析

(3)信息应用

4. 实务工作能力

(1)巡逻

(2)接警与处警

(3)安全检查

(4)安全保护

5. 应急处理能力

(1)事态研判

(2)信息上报

(3)合理处置

(4)善后恢复

四、题型介绍

专业科目笔试题目分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情境三种类型。

(一)单项选择(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二)多项选择(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三)情境题(根据给出的情境材料做出分析,按照提问选择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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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春季校园招聘公告

2024-03-12,全文共 2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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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2024年度春季校园招聘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作为工商银行系统内优秀的旗舰行,以雄厚的资金实力、广泛的营业网点、便捷的结算网络、优质的客户服务,致力于支持和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在上海金融行业保持市场领军者的地位。目前,上海分行拥有营业网点近500家,员工总数近1.3万人。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始终把自身发展融入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落实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和“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助力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四大功能”、“三大任务、一大平台”和“五个中心”建设等重大战略实施,推动长三角区域金融服务同城化一体化,支持上海五大新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转型创新,积极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依托我行“金融创新中心、跨境业务中心、金融市场交易中心”三大中心,持续加快对新市场、新业务、新模式的探索;坚持深化科技赋能,积极融入上海数字化转型,以“金融AI+”生态模式变革为核心,构建智慧银行生态体系;坚持金融本源,强化对重点领域企业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普惠性、精准性、直达性,当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聚焦“人才兴行”战略,以完善的教育培训、全面的福利保障、广阔的发展舞台、个性化的培养体系,为青年员工施展才华提供了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我们期待您的加入,共同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动上海分行高质量发展,在工商银行事业发展中成就更好的自己!

一、招聘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

二、招聘范围

面向境内、境外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3年1月至2024年7月。

三、 招聘岗位(400人)

(一) 星辰管培生。主要为分行本部部门、各一级支行提供专业或管理人才储备,并将优先纳入全行管培生培养计划。按照银行基础认知、营销技能锤炼、专业技能锻造、管理能力提升等四个阶段培养,并将配备“职业发展导师”和“业务指导导师”,在职业发展、业务和管理能力提升方面进行系统培训提升。

(二) 科技菁英。主要为我行智慧运营项目提供人才储备。在分行金融科技部和各支行承担产品研发、大数据研究、系统及网络运营维护、科技设备管理等职能,并运用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实现前沿科技与银行业务的融合发展。

(三) 专业英才。主要为我行新兴业务、重点业务、综合业务提供专业人才储备。原则上先安排至基层营业网点进行一定期限的培养锻炼,之后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及工作需要等,聘入相应岗位工作。

(四) 客户经理。主要为零售与对公金融等营销岗位培养适用性人才。原则上先安排至基层营业网点进行一定期限的培养锻炼,之后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及工作需要等,聘入相应岗位工作。

(五) 客服经理。实行定向招录,主要在营业网点从事柜面业务处理、厅堂服务、客户识别推介、智能业务核验等综合服务。录用后原则上须在该岗位工作不少于5年。

四、工作地点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辖内各分支机构。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较好,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3、招聘录用人员须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对毕业后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毕业至今从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2023年境内高校毕业生,可以按照2024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4、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报到时须获得国家认可的与最高学历对应的毕业证和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位证。

5、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毕业,报到时须获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毕业证和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位证,以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并须为最高学历毕业后初次就业人员。

6、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时间以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正文中记载的授予学位时间为准。

7、具有良好的外语能力,并取得相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书(考试类型与达标成绩要求详见附件),且报到时须在有效期内。

8、符合中国工商银行亲属回避相关规定。

(二)其他条件

各岗位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可通过PC端或手机移动端进行线上报名申请。

(二)招聘程序中各环节成绩对本次招聘有效。

(三)招聘期间,我行将通过招聘系统信息提示、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应聘者联系,请保持通信畅通。

(四)应聘者应对申请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行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解除相关协议约定。

(五)我行从未成立或委托成立任何考试中心、命题中心等机构或类似机构,从未编辑或出版过任何校园招聘考试参考资料,从未向任何机构提供过校园招聘考试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六)了解更多招聘讯息及相关动态,敬请关注“中国工商银行人才招聘”微信公众号。

(七)中国工商银行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方式联系机构:上海市分行

电子邮箱:recruit@sh.icbc.com.cn ( 请勿投简历至此邮箱 )

联系电话:021-68088888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2024年度春季校园招聘岗位参考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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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立项名单

2023-11-13,全文共 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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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专家评审等程序,研究确定了202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立项名单,包括复旦大学政治经济学、上海交通大学半导体物理与器件、同济大学工程结构全寿命维护、华东师范大学艺术哲学与社会批评等693项,一起来看看!

202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立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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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河口海岸科学研究中心2023年度人员招聘公告

2023-10-10,全文共 2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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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河口海岸科学研究中心2023年度人员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上海河口海岸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1998年6月,原名为交通部长江口深水航道科学试验中心,是交通运输部在上海设立的水运工程及河口海岸科学研究基地。“中心”系交通运输部所属副局级科研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长江口航道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过程中重大和关键性技术的研究,开展河口海岸领域前瞻性、公益性、基础性的科学研究及工程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等。

二、招聘岗位

2023年我“中心”招聘工作人员2名。其中高校毕业生1名,为水文信息技术研究岗位;社会招聘1名,为综合管理岗位。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技能等条件;

6.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范围

1.高校毕业生

(1)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等条件;

(2)为2023年度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统分的全脱产应届毕业生,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在职或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的毕业生等,不在接收范围。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没有社保记录,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接收程序办理。

(3)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2.社会招聘

(1)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为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专业、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档案学专业、工商管理类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秘书学或汉语言文学专业;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国计算机一级等级水平,工作5年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或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有影响录用的其他情形。

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说明书。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期间提交个人简历及其他证明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岗位说明书)。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5日24时,如有延长另行通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应聘简历;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原件、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社会招聘提供);

5.其他需要审核的材料。

(二)笔试和面试

2023年11月中下旬安排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包含政法知识、专业理论和能力等内容。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至5倍择优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笔试、面试地点暂定上海。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排序并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综合成绩顺序按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折成百分制)50%和面试成绩(折成百分制)50%之和计算。面试成绩达到面试满分的65%以上(含65%)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计算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标准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四)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经“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如拟聘人员自动放弃,可启动递补程序。经“中心”研究同意后在应聘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公示拟聘人选

公示内容:拟聘人员基本情况、拟聘岗位等。

公示方式:长江口航道管理局网站(https://www.cjkhd.com/zwgk/ryzp/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相关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以我“中心”通知的报到时间为准)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中心”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原则同上。

五、招聘监督邮箱:ecsrcgh@163.com

附件:1.综合管理岗位说明书

2.水文信息技术研究岗位说明书

3.简历模板

附件1.综合管理岗位说明书.docx

附件2.水文信息技术研究岗位说明书.docx

附件3.简历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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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2024年度校企合作招飞简章(上海地区)

2023-11-06,全文共 2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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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总部位于上海,是中国三大国有骨干航空运输集团之一,前身可追溯到1957年1月上海成立的第一支飞行中队。

中国东方航空2024年度校企合作招飞简章(上海地区)

合作院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成立于1952年,是新中国第一所航空航天高等学府,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北航飞行学院成立于1993年,现有三个本科专业:飞行技术、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多年来为航空公司培养了近8000名飞行员。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国家“211工程”建设、“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经、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飞行技术专业设立于2002年,入选了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江苏省特色专业、国家教学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为航空公司培养了7000多名飞行员,是我国高素质民航飞行员培养的重要基地。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创建于1978年,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试点高校、全国地方高校新工科建设牵头单位、上海市“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试点建设单位。2017年被列为上海市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2007年与东航合作共建航空运输飞行学院,经中国民用航空局、教育部批准,开设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填补了上海地区高校飞行技术专业设置的空白,满足国家民航业发展战略和建设上海国际航空枢纽的需要。

招生概况

一、招生计划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10名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50名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名

最终送培院校计划数以上海市考试院实际发布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招生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志愿从事中国民航事业,积极弘扬和践行当代民航精神;

3.2024年参加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男性;

4.年龄在十六至二十周岁之间(出生日期为2004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

5.身高168厘米(含)-190厘米(含),身体条件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体重符合民航招收飞行学生体重指数标准、双眼任何一只眼睛裸眼远视力(按C字视力表)不低于0.1等;

6.背景调查符合东航招收空勤学生的有关规定。

三、选科要求

须选择物理和化学,外语限考英语,其他报考科目不限。

四、报名方式

参加本次招飞预选初检的学生,可选择任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2023年11月至12月在上海市各区统一组织开展招飞预选初检,详情请查看东航招聘官网“中国东方航空2024年度校企合作招飞预选初检日程表(上海市)”。

温馨提示:根据各区预选初检日程安排,学生可按个人就读学校选择预选初检地点。

2.线上报名

即日起至2024年2月8日17:00前在东航招聘官网进行线上报名,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每月安排预选初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届时以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凡报名学生参加预选初检,请务必带好下列物品。

(1)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

(2)近2个月内开具的机打验光单(眼镜店或医院开具均可,须注明屈光度);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4)黑色水笔;

(5)招飞报名表。

五、录取分数线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由院校自主划定招生录取分数线及英语单科要求(高考总分达到2024年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及以上,同时英语单科达到100分及以上),根据学生高考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由院校依据民航局已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院校英语单科要求(高考成绩达到396分及以上,同时英语单科达到95分及以上),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由院校依据民航局已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院校英语单科要求(高考总分达到396分及以上,同时英语单科达到90分及以上),根据学生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详见各院校2024年招生章程(简章)。

六、招收流程

更多详细信息请查看《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2024年度考生手册》。

七、培养计划、培训费用及工作地点

1.培养计划: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进行飞行技术专业理论学习,飞行技术专业训练由东航指定相关飞行院校进行。

2.培训费用:根据双方签订的《飞行学生培训协议》,东航承担飞行技术专业培训的相关费用(约80万人民币),其他费用按教育部规定由学生个人承担。

3.工作地点:获得东航认可的飞行技术专业毕业资格后,在上海从事民航飞行驾驶工作。

联系方式

招飞热线:021-22331805、021-22331804

招飞邮箱:P_SHZF@ceair.com

中国东方航空2024年度校企合作招飞预选初检日程表(上海市)

*学生可按个人就读学校选择现场报名的预选初检地点,建议公共交通出行。若错过所在区现场报名,可进行线上报名,我们将以短信形式另行通知预选初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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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复旦大学管理职员统一公开招聘启事

2023-11-21,全文共 1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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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复旦大学管理职员统一公开招聘启事

为建设专业化、多层次、一流水平的管理服务支撑队伍,持续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和水平,复旦大学统筹设置管理职员岗位,承担校内各单位各类党政管理、服务支撑及政策研究等相关工作。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启动2023年度复旦大学管理职员统一公开招聘工作。

一、岗位设置

本次招聘计划设置管理职员岗位40个,含综合管理类岗位(主要从事党务、教学、科研、人事、外事、学科建设等党政管理工作)和技术管理类岗位(主要从事财务、审计、基建相关技术管理工作,需具备相应专业技能)。

二、应聘基本条件

1. 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踏实勤恳;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善于沟通,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2. 应聘综合管理类岗位的:应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应聘者,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应聘技术管理类岗位的:应具有岗位(主要为财务、审计、基建管理)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从业所需的专业任职资格证书。

3. 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应聘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三、应聘方式

应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即日起至北京时间2023年12月4日17:00,应聘者可访问复旦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www.zp.fudan.edu.cn),完成系统注册及用户登录后,在“招聘计划”栏选择“2023年度管理职员招聘计划”申请岗位,在线填写报名信息。报名阶段,所有岗位通过同一申请链接采集应聘者申请信息。

应聘者须使用国内有效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注册系统并完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有变化的请务必及时更新)。应聘者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按照要求上传清晰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专业任职资格证书扫描件(有意向应聘技术管理类岗位的应聘者请务必在岗位申请阶段提供专业任职资格证书)等附件材料。

四、遴选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素质全面、能力突出、能挑重任的标准,学校统一组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岗位匹配等遴选程序,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经学校审批通过正式录用。

笔试、面试(含岗位志愿填报)及岗位匹配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应聘者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罚,或者因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党(团)纪、政纪处分,处分尚未解除,或者因涉嫌违纪正在接受有关单位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

4.在应聘过程中违背诚实信用或者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形。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1-65642953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021-65643247、021-65643207

服务时间:工作日08:00--18:00、节假日08:00--17:00

E-mail:urp@fudan.edu.cn

复旦大学人事处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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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直管理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2024-03-27,全文共 31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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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直管理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和扩大就业有关精神,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国家粮食物资储备垂直管理系统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公开招聘497名工作人员,均纳入事业编制内管理,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指定招聘网站(https://campus.chinahr.com/pages/gjlswzj2024/)。各招聘单位简介可登录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网站(http://www.lswz.gov.cn)了解查询。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经国家认可的境外高校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志投身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五)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三)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四)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五)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六)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七)现役军人;

(八)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九)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确认、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聘用等阶段。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考生可于2024年3月25日9:00至4月8日23:00期间登录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网站(http://www.lswz.gov.cn)及指定招聘网站(https://campus.chinahr.com/pages/gjlswzj2024/)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考生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报名时,考生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bmp、gif,500KB以下)及相关证明材料图片。

(二)资格审查

考生完成岗位报名后,可登录指定招聘网站(https://campus.chinahr.com/pages/gjlswzj2024/)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各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报名提交的信息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初审,主要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包括应聘者身份、学术及岗位所需资格证明等材料。资格初审于报名截止后1日内完成,资格复审在面试环节完成。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考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员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招聘计划。

(三)笔试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4年4月10日18:00前登录指定招聘网站(https://campus.chinahr.com/pages/gjlswzj2024/),核对报名信息,并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笔试确认,未按时完成笔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笔试

2024年4月27日9:00-12:00,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笔试。各招聘单位笔试具体事宜及相关要求,请关注指定招聘网站(https://campus.chinahr.com/pages/gjlswzj2024/)发布的笔试公告。笔试将采用“统一试卷、全国联考”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通用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

(五)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5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实际人数面试。笔试最低分数线按照笔试实际参考人数85%的通过比例划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素质能力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部分岗位根据需求,采用笔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各招聘单位面试具体事宜,请关注指定招聘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六)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经考察和体检不符合聘用要求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满分100分。

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分别占50%、30%、20%,满分100分。

考察。按招聘计划数等额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心理素质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

(七)公示

招聘单位经考察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社部中国人事考试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网站(http://www.lswz.gov.cn)和指定招聘网站(https://campus.chinahr.com/pages/gjlswzj2024/)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笔试、面试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应根据公告内容,合理安排时间和行程。已确认参加笔试,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将记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视情节报告相关部门。

(二)考生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笔试安排、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将在指定招聘网站(https://campus.chinahr.com/pages/gjlswzj2024/)发布。对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空缺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参加笔试的考生请根据笔试公告,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纸质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本人签字确认)。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学科专业请参照教育部政府网站发布的学科目录。其中,本科专业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版)》,研究生专业请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版)》或查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考生,可通过电话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八)其他有关事项请注意查询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网站(http://www.lswz.gov.cn)和指定招聘网站(https://campus.chinahr.com/pages/gjlswzj2024/)。

报名咨询服务热线:010-50894667/010-50894530 (工作日9:00-12:00 13:00-18:00) (节假日10:00-12:00 14:00-18:00)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事司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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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告(京外地区岗位)

2024-01-11,全文共 2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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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告(京外地区岗位)

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招聘京外地区岗位工作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北京地区岗位招聘公告后续发布) ,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我公司京外地区岗位拟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66名。招聘岗位和学历、专业要求见《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情况表 (京外地区岗位) 》。

二、招聘条件

1.2024年毕业,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在校期间为非在职 (未签订劳动合同、无工资及社保) 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023年已毕业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应聘) 以及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未在国内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素质,无刑事犯罪和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记录。

3.专业对口,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热爱铁路集装箱事业。

4.学习成绩优良,取得相应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 外语专业毕业生本专业有专业八级考试的,取得本专业八级证书者优先。

5.身心健康,近期医院健康体检合格,能够适应应聘岗位工作要求。

三、招聘方法

应聘者需登录“中国铁路人才招聘网” (http://rczp.china-railway.com.cn) 按照流程进行报名应聘(首次登录须进行网上注册) 。应聘者须据实填报本人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26日。

请认真阅读岗位条件,根据本人所学专业、意向岗位对口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信息填报不全、岗位错报、漏报者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

四、招聘流程

1.资格审核。根据报名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择优通知通过初审人员参加招聘考试。应聘国内翻译岗位及境外子公司岗位的毕业生,需在报名时上传能证明本人语言能力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专业八级证书或考试成绩单、相关国家留学经历、交换生经历等。

2.考试考核。应聘国内翻译岗位及境外子公司岗位的毕业生参加外语能力笔试及口试,应聘其他岗位的毕业生参加中文笔试和面试。请毕业生按照通知要求参加考试。招聘考试考核预计在2024年2月下旬至3月中旬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中铁集装箱”公司微信公众号 (二维码详见附件)、公司官网 (网址:https://www.crct.com) 通知。请务必关注公司微信公众号并实名注册,关注后续通知。应聘国内翻译岗位以及境外子公司岗位的国内毕业生在北京参加考试,应聘境外子公司岗位的留学毕业生可选择在北京、德国杜伊斯堡、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老挝万象任一考点参加考试。

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参加考试考核时应携带有效证件及)23的原件及复印件,于考试当天进行现场确认:

(1)国内高校毕业生:①毕业生应聘登记表打印件(中国铁路人才招聘网打印)②本人身份证、学生证③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④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⑤学习成绩单⑥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⑦其他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⑧近六个月内合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体检报告(血压、辨色力、听力、视力、心电图、胸片、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为必检项目)

(2)国外高校毕业生:①毕业生应聘登记表打印件(中国铁路人才招聘网打印)②本人身份证、出国留学签证页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院校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翻译件,在读学生请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并附中文翻译件)④国外院校录取材料、出入境信息及行程票据⑤学习成绩单(附中文版)⑥近六个月内合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体检报告(血压、辨色力、听力、视力、心电图、胸片、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为必检项目)

3.人员公示。拟录用人选将统一在中国铁路人才招聘网进行公示。

五、其他事项

1.公司不委托或安排有关应聘辅导,也不在招聘过程中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2.应聘者的报名材料概不退回,在招聘过程中公司对应聘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者应对招聘各环节所提供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在考试中有作整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仅接受应聘者本人网上报名,无其他报名方式,不接受邮寄、他人代交简历。

4.招聘期间请保持本人手机畅通且不更换手机号码,应聘者在“中铁集装箱”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时所填姓名及手机号须与报名时填报的姓名及手机号一致。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5.应聘者最迟毕业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10月底,否则不予录用。

6. 被录用的应聘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公司各单位现行薪酬及福利待遇。公司不承诺解决户住房、配偶工作、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

7.应聘境外公司岗位,工作地点详见《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情况表》,国内社保关系保留在毕业生生源地所在省 (市) 中铁集装箱公司分(子) 公司,境外工作期满,安排回社保关系所在分(子) 公司工作,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安排到其他境外公司工作。

8.本公司保留对招聘公告及附件中各项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 (hr_crct@163.com进行咨询。

附件: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情况表 (京外地区岗位).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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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24年度国考公务员考试大纲(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3-10-17,全文共 1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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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报考者充分了解2024年度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招考职位专业科目笔试,特制定本大纲

上海2024年度国考公务员考试大纲(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一、职位类别

报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考生须按照“金融监管财经类、金融监管财会类、金融监管法律类、金融监管计算机类、金融监管综合类”五类职位报考。

二、试题题型和试卷装订

“金融监管财经类、金融监管财会类、金融监管法律类、金融监管计算机类、金融监管综合类”五类职位笔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单项选择题或多项选择题)。

考生须在答题卡中填涂答题,在试卷中答题视为无效。五类试卷按序排列,合订成一本,请考生务必按照自己报考职位类别选择正确的部分试题作答,考试时间120分钟。

三、分值比例

专业笔试满分100分,其中:经济金融基础知识占比10%,专业知识占比80%,英语占比10%。

四、考试内容

考生应掌握经济金融基础知识,及所报考职位类别重点测查的专业知识,并具备良好的知识运用能力。

(一)金融监管财经类考试侧重考察与金融监管相关的经济金融知识,包括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知识、金融监管理论与实践、国际金融学、保险学等;

(二)金融监管财会类考试侧重考察与金融监管相关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等知识,包括会计基础知识、会计准则及其实务应用、财务管理及管理会计相关知识、审计相关知识等;

(三)金融监管法律类考试侧重考察与金融监管相关的法律知识,包括法学基本理论、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等;

(四)金融监管计算机类考试侧重考察信息技术理论与实务,包括信息系统架构、软件工程与项目管理、数据库与数据挖掘分析、网络技术及应用、信息安全及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等;

(五)金融监管综合类考试侧重考察与金融监管相关的经济金融知识和统计学、管理学、语言文学等学科知识。

五、试题题型(以金融监管财经类试题为例,其他类别试卷题型结构相同)

(一)经济金融基础知识单项选择题:每题0.5分,共20题,计10分。在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二)金融监管财经类专业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60题,计60分。在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三)金融监管财经类专业多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题,计20分。下面各题,每题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少选、多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四)英语阅读理解题:每小题0.5分,共20题,计10分。阅读下列短文,从每题所给的四个选项(A、B、C和D)中,选出最佳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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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肿瘤研究所2024年度招聘公告

2024-01-19,全文共 1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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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肿瘤研究所2024年度招聘公告

上海市肿瘤研究所(以下简称“肿瘤所”)成立于1958年。1980年被确认为世界卫生组织癌症预防与控制合作中心。1985年经国家批准建立癌基因及相关基因国家重点实验室(现更名为肿瘤系统医学全国重点实验室),1987年通过验收并对外开放。2003年与上海交通大学共建上海交通大学肿瘤研究所。2010年与仁济医院实现院所合一。2019年上海市肿瘤研究所正式转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肿瘤所由徐汇园区、浦东园区和闵行园区三个园区组成,本部位于徐汇园区,另有两个园区分别在浦东仁济医院东院和上海交大闵行校区。

为满足肿瘤所快速发展的科研需要,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聘岗位基本要求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心健康,仪表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3.专业基础扎实,热爱科学研究,有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语言沟通能力;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

1.科研岗位14人

2.科研公共服务平台技术人员和科研助理岗位5人

3.管理岗位3人

具体要求如下:

1.科研岗位:应具较强的独立科研创新能力,能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申报各类科研项目,及带教研究生等。

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神经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结构生物学、计算生物学、合成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药剂学、细胞生物学、免疫学、生物医学工程、肿瘤学、生物学、医学、生物工程、生物信息学、化学、药学、影像学、纳米医药、材料学、分析化学、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生物统计学等相关专业,科研上有突出成绩者优先考虑。

2.科研公共服务平台技术人员及科研助理岗位:为科研公共服务平台和课题组的技术岗位,应具有相关的仪器及日常科研事务的管理和服务能力,拥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分子生物学、免疫学、肿瘤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分析化学以及生命科学等医学类相关专业,需具有相关仪器平台及实验室的日常流程和仪器管理经验,课题组要求具有实验室管理能力和相关实验技能,科研公共服务平台要求具备流式细胞仪、质谱仪、单细胞分析系统等仪器设备操作技能和仪器管理服务经验。

3.管理岗位:应具有良好的执行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工作严谨认真。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共卫生、文秘、行政、经济、档案等专业,有良好的独立撰写及文字表达和编辑能力,熟悉日常行政办公流程,精通PPT、EXCEL和WORD等办公软件等。

应聘人员可登录上海市肿瘤研究所官网(http://www.shsci.org/)相关栏目了解单位及相关课题组的详细情况。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应届生/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除外),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认真填写附件1《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应聘人员汇总表》。请将填写完整的《应聘人员登记表》、《应聘人员汇总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及科研成果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lszhaopin2024@126.com,邮件主题为本人姓名+博士/硕士/学士。报名时间至2024年1月31日止。

2.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初审的对象将推荐参加笔试和面试。

3.笔试和面试

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笔试、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和面试由上海市肿瘤研究所自行组织,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未进入拟聘人员名单者不另行通知。

4.身体检查

根据招聘职数,按照1:1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未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者不另行通知。

5.考察

由上海市肿瘤研究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优秀青年人才待遇按《上海市肿瘤研究所优秀青年人才引育激励办法(试行)》执行。对特别优秀的高端青年人才如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获得者,或者学科建设急需人才相关待遇可实行一事一议。通过上海市肿瘤研究所申请获批各类国家级、省部级人才计划的优秀人才相关待遇参照同层次人才待遇标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老师

联系电话:021-64040223

上海市肿瘤研究所

2024年01月18日

下载附件附件1:应聘人员登记表.doc附件2:应聘人员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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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肺科医院2024年度招聘公告(第一轮)

2024-01-16,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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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肺科医院2024年度招聘公告第一轮

01医院简介

上海市浦东新区肺科医院于1975年建院,第二冠名上海市浦东新区第二红十字老年护理院,是一所集呼吸系统常见病、呼吸道传染病及老年性疾病中西医治疗、护理、康复、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二级专科医院。医院是上海市卫生系统文明单位、浦东新区文明单位。

2021年6月,医院启动新院区建设工程,预计2024年投入使用。“十四五”期间,医院围绕呼吸道传染病收治中心、呼吸病临床诊疗中心、呼吸病康复中心三大中心建设,着力提升呼吸系统疑难、复杂、危重病症内外科综合诊疗能力。

医院位于浦东新区曹路镇,毗邻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张江科学城,距离地铁9号线5分钟步行路程,交通较为便利。

02招聘说明

结合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及医院“十四五”发展规划,拟招引一批具有较强专业能力、科研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其中,对于符合《浦东新区关于促进卫生健康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人才分类认定标准的全职引进人才,将给予相应的人才奖励,并提供进编、安居、落户、配偶就业、科研启动基金、学科发展平台、职称破格晋升等相关服务保障。

政策网址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1UQTiAaOZVzFYQDN‍vx_imQ

点击查看大图

03应聘方式

有求职意向者请扫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资料

04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0日

05联系方式

联系人:祝老师

联系电话:021-58567170*815

地址:浦东新区曹路镇秦家港路1569号

邮编: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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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24-03-14,全文共 1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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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招聘公告

关于我们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是一所面向行业,致力于培养服务于民航和社会发展所需的一线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的高职院校。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国家及民航局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员工41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承担应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相关专业背景;品行端正、能为人师表、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服从工作安排;身心健康,具备承担本职工作的生理、心理素质。

2.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具体岗位设置、招聘人数及要求如下表:

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者下载《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发送至scachr@163.com邮箱,另需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发至邮箱,当年度报名有效。

①身份证

②学历和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印章)

③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如主要代表性论著(题目、排名、日期以及被国际著名的检索工具如SCI、EI等检索号和影响因子等)、主要研究成果(项目来源、经费和排名)、重要获奖(奖励机构、年度和排名)以及论著或论文;

④重要社会兼职聘书等证明材料;

⑤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学院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电话通知来校进行面试考核。

3.考核

考核分为岗位测试(包含笔试)和综合面谈两部分。

岗位测试主要测试岗位业务能力,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和综合素养,其中教师岗位测试方式包含试讲。

综合面谈由人事处根据岗位测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排列原则,一般以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1:3的比例确定综合面谈人选;其中,符合岗位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或某些特殊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受1:3比例限制。

综合面谈主要测试岗位综合素质,由人事处组织实施,方式为述职和答辩。

4.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名单,通知参加体检人选,参加学院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理。

5.考察

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函调、外调等考察。

6.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人事处将体检合格且考察无问题的人员上报学院党委,由党委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学院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我们为您提供

相关待遇

1.学院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1号(徐汇校区)

上海市浦东新区学海路100号(浦东校区)

2.联系人

陆老师 刘老师 电话:021-64667688

3.举报与投诉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1-34693217

4.应聘人员登记表请登录学院官网www.shcac.edu.cn招聘公告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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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度人才招聘

2023-12-13,全文共 1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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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度人才招聘

“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才的引进和培育是优化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国内顶尖、世界一流学科的重要举措。目前学院进入了多重机遇叠加跨越的高速发展期,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渴望优秀学者的加入,学院以最大的诚意邀请海内外英才加盟。我们将极力创造适应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学术环境和条件保障,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为引进人才的住房、科研、子女教育等提供周到服务与帮助。

一、学院简介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是一个既富有历史积淀,又充满新生活力的多学科学院。其前身财政系始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成立后高校中第一批以财政学为专业方向的教学科研单位,经过7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财政学科不断壮大,被评选为教育部和财政部的重点学科,为公共经济学的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做出了重要贡献。

2001年,在财政系基础上,整合投资系与设立公共管理系,组建了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从而形成了以公共经济和公共管理为基本结构,以公共事务为共同纽带,以培养具有公共意识、社会责任感和国际化视野的管理人才为使命。同时,依托学院教学实体,成立了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和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两个校级智库,构建了“一体两翼”的教研模式。

在学科建设方面,学院在各类型、各层次的学科点进行了全方位布局。目前的6个本科专业全部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9个学术型硕士点和4个专业硕士点(金融硕士首席投资官、资产评估硕士、税务硕士、MPA)、9个博士点。

学院现有教师近80名,其中80后、90后等年轻教师占40%的比重,具有海外教育背景的教师占比超过30%。近年来入选各类国家级人才计划的教师4名、省部级人才计划14名。2023年,学院“财政与国家治理”教师团队入围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学院的科学研究追求国际化与本土化的有机结合,实现了在经济学、公共管理和政治学国际顶级期刊的全覆盖,每年在中文权威期刊的发表实现了常态化。学院的学术氛围浓厚,为人才的成长提供了优越环境。

二、招聘岗位

学院2024年度招聘财政税收学科、国民经济学科及公共管理学科海内外青年人才或高层次人才:

(一)财政税收学科

1. 招聘人数:2名

2. 招聘方向:财政、税收或公共经济学的其他方向,已取得博士学位或2024年8月之前将取得博士学位的海内外优秀人才,在相关领域具有同行公认的学术水平。

(二)国民经济学科

1. 招聘人数:1名

2. 招聘方向:国民经济学或投资学的研究方向,已取得博士学位或2024年8月之前将取得博士学位的海内外优秀人才,在相关领域具有同行公认的学术水平。

(三)公共管理学科

1. 招聘人数:2名

2. 招聘方向:行政管理、公共政策或社会保障研究方向,已取得博士学位或2024年8月之前将取得博士学位的海内外优秀人才,在相关领域具有同行公认的学术水平。

三、招聘时间

应聘者简历接收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日。鼓励应聘者尽早投递简历,学院将根据接收简历情况及时安排面试。

四、联系方式

应聘方式:将应聘材料(包括:简历、工作论文、相关学历和资格证书复印件等)发送至hui.jin@mail.shufe.edu.cn

联系电话:021-65903686

邮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凤凰楼101室 惠老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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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2024年度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启事

2023-12-06,全文共 1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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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2024年度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启事

复旦大学高度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将辅导员队伍视为学校专职党政管理骨干的后备力量,在全国较早确立了“高进、精育、严管、优出”的培养模式,不断推进队伍的“科学化构建、专业化培养、多样化发展”,为专职辅导员的成长设计系统化的培养方案,涵盖了全国及上海市骨干培训、海外交流研修、后备干部挂职锻炼等内容,畅通教师序列和管理序列“双线晋升”渠道,拓宽多样化发展空间。多年来,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形成了“卓越、理想、责任、奉献”的团队核心文化,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辅导员成为我校管理干部的重要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的选拔和配备,汇聚优秀人才,充实工作队伍,优化队伍结构,提升我校学生工作,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职辅导员20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

二、应聘条件

(一)总体要求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4.综合素质良好,能够胜任辅导员工作;

5.热爱教育事业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学历要求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年龄要求

应届毕业生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应聘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四)经历及荣誉

1.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或具备学生工作经历;

2.大学期间获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的,或具有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应聘申请:

1.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党纪党规、校纪校规处分,尚未予以解除的;

3.其他不宜应聘的情况。

三、应聘程序

(一)应聘申请

应聘者需通过复旦大学专职辅导员在线招聘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报名链接:http://register.fudan.edu.cn

注:应聘人员点击链接后,选择“报名”,找到“复旦大学2024年度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条目,点击右侧“登录”,选择“校外用户登录”或“校内用户登录”,校外用户注册、校内用户登录后,方可进行报名。

报名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北京时间2023年12月18日(周一)17:00

联系人:杨老师

工作电话:021-55664310

工作邮箱:fdy@fudan.edu.cn

(二)资格审查

复旦大学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按照德才兼备、素质全面、能力突出、能挑重任的标准,以及岗位具体要求,对应聘者进行材料筛选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初试人员名单。

(三)初试

复旦大学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笔试。

(四)复试

复旦大学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通过初试的应聘者进行复试,确定进入实习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五)实习考察

进入实习考察环节人员到学生工作岗位开展相关实习工作,承担一定工作任务。

(六)政治审查

复旦大学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通过实习考察环节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七)体检

通过实习考察环节的人员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八)录用

复旦大学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实习考察表现、政治审查及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报学校批准后正式录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按规定时间来校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在复旦大学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应诚实守信,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应聘材料。如提供虚假应聘材料,或在应聘过程中作弊,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上海医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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