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自主招聘公告
2024-02-28,全文共 1080 字
+ 加入清单上海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自主招聘公告
上海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港口、航运、航道、地方海事、船舶检验等领域日常事务和相关技术支持保障服务等职责。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船舶检验及审图专技岗位(电气)2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任职要求
负责上海辖区船舶法定检验中的图纸(电气部分)审查工作;负责上述船舶的建造检验及日常营运检验;负责上述船舶的建造检验及日常营运检验。
年龄40周岁及以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电气设计、修造等5年以上从业经历。取得注册验船师B级以上证书优先。
三、招聘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10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简历表(附件),同身份证、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ghzx522@163.com,邮件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
3、资格审查。对照公布的招聘条件,通知应聘人员进行现场核验,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4、专业考核。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逐一面谈,面谈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并就专业技术管理等相关问题进行提问。
5、体检。体检人数和招聘岗位数按照1∶1比例,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6、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本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录用及公示。根据专业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其他要求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仲老师
联系电话:63236251
电子邮箱: ghzx522@163.com
监督电话:23115161
上海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02月28日
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自主招聘公告
2024-02-02,全文共 1786 字
+ 加入清单根据《青浦区国有企业招聘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司业务发展需要,经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集团下属公司上海浦西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专员1名。
一、招聘岗位职责及要求
上海浦西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专员1名
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的政策、法规、代建制业务规范;
2.负责项目建设前期审批及竣工配套相关工作,代建项目的防雷、卫生、消防、规划、绿化、环卫、道口及交警等部门的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
3.负责后配套手续办理,相关产权证的办理及移交等工作。
岗位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土木类专业;
3.具有2年以上房建、市政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有项目后配套流程办理经验,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廉洁自律性;
4.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建设类相关);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二、报名及招聘安排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由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劳动用工管理领导小组组织;
2.报名时间: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7日(9:00-17:00);
3.报名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漕盈路2500号1309室;
联系人:周梅华,联系电话:021-69226342;
邮箱:zhoumeihua@greenin.com.cn;
4.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者须携带:①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证件照片1张;②能够说明专业岗位经历成果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③招聘报名表(附件);④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网上报名者须在“上海青浦”政府网站或者区国资委网站网上下载填写《招聘报名表》,发电子邮箱,通过资格审核后,我司会电话通知进行资料审核确认。
(3)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招聘报名表》,并确认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招聘安排
1.报名与资格预审。报名者应当符合岗位要求和报名条件,并在报名后按照通知及时提供有关资料进行资格预审。
2.笔试。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者方可参加由区国资委统一组织的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公布于“上海青浦”政府网站和区国资委网站。
3.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原则,以招聘岗位总数1:3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核有未能通过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由青浦工业园区集团劳动用工管理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4.确定拟录用人员。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根据岗位招录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 1:1确定进入体检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如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名单。
5.体检。拟录用人员到青浦中山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如拟录用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根据需要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6.组织考察。由集团党群人事部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主要掌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青浦”政府网站和区国资委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8.录用。经公示后确定的拟录用人员,报区国资委批准后,按规定公司与拟录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三、聘用方式和待遇
按照《青浦工业园区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青浦工业园区劳动用工管理的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由公司签订聘用合同,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浦工业园区党群人事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9226342。
3.青浦工业园区纪委对本次招聘全过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69226390。
附件:《招聘报名表》
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1日
相关附件附件:招聘报名表.xlsx
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公告
2024-03-04,全文共 1266 字
+ 加入清单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上海交通行业发展研究、决策咨询、规划设计、学术交流、技术服务等职责。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人才结构,完善人才梯队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综合交通规划岗2名;综合交通研究岗1名;地下结构工程咨询岗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2、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及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具备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6、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职责和条件: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认真填写附件《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自主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签名必须手写),并将《信息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资格证书、个人技术小结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专业素质的相关材料,扫描并合并为1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hr@ shjt.org.cn。邮件名称:应聘岗位+本人姓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作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16:00。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本单位采用网上审核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由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实施,逐一面谈,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并就专业技术领域相关问题进行提问。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公务员招录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同时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录用
通过资格审核、专业考核、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联系电话:021-33390523
监督电话:021-33390521
附件:《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自主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
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03月04日
2024年上海专科自主招生报名条件是什么
2023-10-09,全文共 1311 字
+ 加入清单2024高考大报名即将启动,报哪些?注意什么?上海高考分为秋季统一高考、春季考试、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上海专科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如下:
2024年上海专科自主招生报名条件是什么
对象 | 要求 | 有关证明 | 备注 | ||
本市户籍考生 |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 应届毕业生 | 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 身份证,户籍证明 | |
往届毕业生 | 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 | ||||
非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 应届毕业生 | 身份证,户籍证明,学籍所在学校证明 | |||
往届毕业生 | 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 | ||||
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 | 应届毕业生 | 驻外使领馆出具回国证明,加盖使领馆印章;国外学校证明(译文版),本人常住户口登记卡 | |||
往届毕业生 | |||||
非本市户籍考生 | 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 | 应届毕业生 |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且参加本市中考或父母一方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3年 | 持证人上海市居住证及积分通知单,持证人与考生的身份证 | |
往届毕业生 | 持证人上海市居住证及积分通知单,持证人与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书 | ||||
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的子女 | 应届毕业生 |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 市外国专家局锁定名单 | ||
往届毕业生 | |||||
持有效《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的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 | 应届毕业生 | 参加本市中考且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 | ||
往届毕业生 | 2023年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 | ||||
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上海市常住户籍 | 应届毕业生 | 参加本市中考且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 | 父母一方现属本市户口的户籍证明,本人《上海市居住证》 | ||
往届毕业生 | 2023年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 | ||||
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认定的驻沪机构工作人员 | 应届毕业生 | 参加本市中考且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 | 名单由市教育考试院下达给各区 | ||
往届毕业生 | 2023年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 | ||||
在沪台湾同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 | 应届毕业生 |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 台湾:《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 ||
往届毕业生 | |||||
在沪定居并持有签发地为上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人 | 应届毕业生 | 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 签发地为上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 ||
往届毕业生 | |||||
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在站人员 | 应届毕业生 | 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证明 | ||
往届毕业生 | |||||
梅山、大屯、鲁矿三地上海后方基地单位职工子女 | 应届毕业生 | 参加本市中考且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 | 市教委锁定学生名单 | ||
往届毕业生 | |||||
持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同住子女 | 应届毕业生 | 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且被本市中职学校录取具有学籍的毕业生 | 持证人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与考生的身份证 | 市教委锁定学生名单 | |
往届毕业生 | 持证人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与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书 | ||||
本市新疆、西藏中职班 | 应届毕业生 | 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 | 市教委锁定学生名单 |
【注】18至24周岁男性公民须经查验兵役证(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在沪台胞、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除外);各类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上海市退伍军人自主就业发放经济补助通知
2016-01-21,全文共 1178 字
+ 加入清单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改革,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关于做好本市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沪府发〔2011〕94号)规定,现就对本市自主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发放地方经济补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享受自主就业地方经济补助的退役士兵,必须是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规定办理自主就业手续并已领取一次性退役金的当年度城镇退役士兵。
二、发放标准
自主就业城镇退役士兵的地方经济补助,包括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社会保险费补助或者生活补助,分别比照本市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社会保险费补助或生活补助的标准执行。
三、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程序
1、自主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报入手续后的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区县安置部门提出要求领取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的申请,并填写《上海市**区县自主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申请表》(见附件一)。
2、区县安置部门对退役士兵的申请进行审核后,报区县民政部门批准。
3、区县安置部门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填发《上海市城镇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证明信》(以下简称《自主就业证明信》,见附件二);退役士兵凭《自主就业证明信》到其户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4、区县安置部门根据被批准的退役士兵名单,将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直接划入退役士兵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卡》或《义务兵退役补助金光荣卡》银行账户。
四、社会保险费补助或生活补助发放程序
自主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补助或生活补助的发放程序及相关规定,参照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补助或生活补助的发放程序及相关规定执行。其中,所需填写的相关审批表,相应改为填写《自主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补助审批表》(见附件三)或《自主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生活补助审批表》(见附件四)。
五、经费来源
发放自主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的所需经费,以及发放自主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补助和生活补助的所需经费,均列入各区县政府的财政预算。
上 海 市 民 政 局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附件下载
20120412-沪民安发〔2012〕12号-附件1:上海市 区(县)自主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申请表.doc
20120412-沪民安发〔2012〕12号-附件2:上海市城镇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证明信.doc
20120412-沪民安发〔2012〕12号-附件3:自主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补助审批表.doc
20120412-沪民安发〔2012〕12号-附件4:自主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申领生活补助审批表.doc
2024上海松江区教育系统编外用工后勤保障岗位自主招聘公告(0104)
2024-01-05,全文共 1700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松江区教育系统编外用工后勤保障岗位自主招聘公告(0104)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就2024年松江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后勤保障岗位人员11名,用工关系采用劳务派遣,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好的品德修养;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详见附件《松江区教育系统编外人员(后勤保障)招聘简章》(以下简章《招聘简章》)。
3、户籍要求为本区户籍。以下情况也视作符合要求:外省市或外区户籍人员但配偶为本区户籍,截止至2024年1月31日结婚满36个月(同时配偶落户本区满36个月),且目前该段婚姻正处于存续状态;
4、凡进入教育系统编外用工后勤保障岗位拟录用(体检、政审)环节的不得报考。
5、个人社保缴纳年限需满足,至法定退休年龄时已缴金满15年,可正常办理退休(以社保中心缴金记录为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 年龄尚未满十八周岁的;
(2) 全日制在校读书尚未毕业或尚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
(3) 录用后,仍需要与其他单位保持劳动(聘用)关系的;
(4) 录用后,有领取财政在就业、社保等方面额外补贴的;
(5) 不符合应聘基本资格和条件要求的;
(6) 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8) 被开除公职或党籍的人员;
(9) 其它政策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
二、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薄(户主页及本人页);
4、外来媳妇/女婿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簿;
5、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出生日期至公告发布日);
6、与招聘岗位相关的职业技能证书;
7、现为上海九峰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编外人员的,需另行提供现单位报考同意书。
8、诚信承诺:报考人员应对填报的个人信息材料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报名方式
1、将报名材料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原件拍照(文件打包)发送至各学校或幼儿园邮箱,同时必须附上正确联系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4日10:00至2024年1月10日16:00。
四、招录方式
1、技能测试:
招聘单位将对所有投递的简历进行简历审查并打分,最多按照1:5比例选取进入技能测试人员并通知到个人,未进入技能测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参加技能测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的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测试。如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请尽快联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补办临时身份证。
技能测试采取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坚持“干什么、考什么”,试题以活题和实践应用题为主,重点测试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技能测试成绩占60%,在对所有考生的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2、面试:
面试比例为1:2。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的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如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请尽快联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补办临时身份证。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知识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特征等能力素质,面试成绩占40%。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以上成绩按照技能测试和面试6:4的比例进行加总,满分100分,由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人数确定入围人员。
五、招聘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适用回避制度。凡与学校及其下属部门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
(二)应聘人员伪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或在考核过程中有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参加考察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录的人员,一经查实,随时解除录用或劳动关系。
六、录用
按照以上程序确定初步人选后,需进行政审和体检,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微信公众号G60人才直达车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的人员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履行录用合同;不胜任现职的,免除其试任职务。工资待遇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松江区教育局
2024年1月4日
2024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自主招聘公告
2024-01-19,全文共 1627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自主招聘公告
根据《青浦区国有企业招聘工作实施意见》以及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青发集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员工。
01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6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自主招聘简章》(附件一)。
02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政治立场坚定;
2、具备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报考人员年龄上限如为“40周岁(含)以下”,是指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与本单位中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需向本单位进行报备,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不得报考。
03招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预审。参加报名者应当符合岗位要求、报名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供招聘报名表(附件二)以及有关资料至招聘单位(详情见后“报名办法”)。
2、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的工作经验、职称资质、受教育培训情况和工作业绩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确定为面试人选,组织开展面试。
3、面试。报名人数低于或等于招聘人数1:3的,采用答辩式进行面试;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1:3的,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答辩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在个人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与考察:按照面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由集团班子讨论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体检合格者由集团党群人事部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不合适者不予录用。
5、公示: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6、录用: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该岗位不作递补,可空缺。
本次招聘工作的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录用等有关情况在“上海青浦”政府网站(www.shqp.gov.cn)、“区国资委”网站和“青发集团”网站公开。
04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1月26日(截止至下午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将有关有效报名材料电子版作为附件以邮件名“姓名-岗位编号”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qingfagroup@163.com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
(1) 招聘报名表(在“上海青浦”政府网(www.shqp.gov.cn)、“区国资委”网站和“青发集团”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
(2)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质证书、获奖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能够说明学历、专业岗位经历成果等材料电子版;
(3)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电子版。
以上报名材料请以“材料名称-姓名-岗位编号”命名。
4、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岗位的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如该岗位的报考者符合其它岗位资格条件,在征求本人意见后可进行调剂。
5、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要求报名者签署一份书面声明,确认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如发现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公司将取消报名、录用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
05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青发集团企业薪酬管理条例以及青浦区国资委相关规定执行。
2、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青发集团党群人事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9800939。
3、青发集团纪委对本次招聘全过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59800915。
2024年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自主招聘公告
2024-02-02,全文共 1762 字
+ 加入清单根据《青浦区国有企业招聘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司业务发展需要,经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集团招商管理部投资促进干事(日语翻译)1名和下属上海浦西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1名。
一、招聘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集团招商管理部投资促进干事(日语翻译)1名
岗位职责:
1.负责对接项目,开展洽谈和服务工作;
2.负责开发客户群体、进行招商谈判;
3.负责市场调研、客户分析工作,负责客户资料的搜集与整理;
4.负责客户接待,讲解招商政策,答复客户咨询;
5.负责跟进在谈项目;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要求: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日语专业(有经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双学位者优先);
3.日语一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
(二)上海浦西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1名
岗位职责:
负责工程项目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管理和监督,包括工程施工中各单位的协调工作和工程完成交付前的一系列验收、交接等工作。
岗位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土木类专业;
3.具有2年以上房建、市政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有项目后配套流程办理经验,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廉洁自律性;
4.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
二、报名及招聘安排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由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劳动用工管理领导小组组织;
2.报名时间: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7日(9:00-17:00);
3.报名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漕盈路2500号1309室;
联系人:周梅华,联系电话:021-69226342;
邮箱:zhoumeihua@greenin.com.cn
4.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者须携带:①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证件照片1张;②能够说明专业岗位经历成果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③招聘报名表(附件);④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网上报名者须在“上海青浦”政府网站或者区国资委网站网上下载填写《招聘报名表》,发电子邮箱,通过资格审核后,我司会电话通知进行资料审核确认。
(3)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招聘报名表》,并确认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招聘安排
1.资格审核:园区党群人事部对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质审核。
2.面试: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由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劳动用工管理领导小组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3.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根据岗位招录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 1:1确定进入体检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4.体检:拟录用人员到青浦中山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如拟录用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根据需要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5.组织考察:由集团党群人事部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主要掌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公示: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青浦”政府网站和区国资委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如拟录用人员放弃,可根据需要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逐一递补,并重新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
7.录用:经公示后确定的拟录用人员,报区国资委批准后,按规定公司与拟录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三、聘用方式和待遇
按照《青浦工业园区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青浦工业园区劳动用工管理的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由公司签订聘用合同,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现象发生,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本方案由青浦工业园区党群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招聘报名表》
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1日
相关附件附件:招聘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