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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商品房购房补贴申请流程

南京八区对在2023年8月1日—12月31日期间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条件以各区细则为准。

2023-09-13,全文共 1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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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

1.申请人到高淳区市民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大厅房产局窗口申请领取,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居民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发票、申请人本市银行借记卡)。

2.规资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审核申请人所购房屋权属登记情况。

3.区房产局负责审核相关材料,材料审核通过后进行登记汇总,每月定期将补助金额汇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借记卡上。

溧水区

1.申请人购买新建商品房并网签备案。

2.到溧水区市民之家房产局窗口领取并填写申请表。

3.提交材料:居民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购房发票、含未成年子女的多孩家庭证明、申请人本市银行借记卡。

4.区财政局负责设立购房补助专项资金,及时调度资金,确保资金按时发放。

六合区

1. 申请人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2. 前往六合区市民中心一楼房产综合窗口申请。

3. 提交相关材料。

浦口区

1. 自主申请。

申请人至浦口区行政服务中心指定办理窗口领取和填写相应类别的补助申请审批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为购房人(以合同备案为准),有多名共同购房人的,需确定一人作为申请人及补助领款人。

2. 受理审核

办理窗口对申请人所提交资料进行核验。

资料不全或不清晰的,由申请人补充完备、重新申请(不动产权证可作二次提供,无需重新申请)。

材料审核通过后,窗口出具办理回执单。

3. 复核发放

申请人材料齐全且审核通过后,将补助资金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暂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需在领取不动产权证后30日内,持回执单至窗口进行复核,审核通过后将补助资金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江宁区:点击查看流程

雨花台区

补助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前往雨花台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竹影路5号1栋)区住建局受理窗口领取申请表,并按以下流程办理:

1.资格申请:申请人新购商品住房应在网签备案完成之日起60天内提交购房补助资格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补助申领资格。提交购房补助申请材料的申请人须为产权人,有多个产权人的,须确定其中一人作为申请补助领款人。(同一企事业单位组织本单位职工团购的由单位组织统一申请)

2.受理审核:区住建局受理窗口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查验,材料齐全的,进入审核程序;材料不全或不清晰的,应告知申请人,由申请人补充完备。

3.补助申领: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应在取得新购商品住房不动产权登记证之日起90天内,前往区住建局受理窗口办理补助费用申领,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提交规范申领材料的,视同放弃补助。

4.审核发放:区住建局会相关部门核查房屋属性、网签备案时间、补助金额、证明材料等信息,审核确认后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栖霞区

补助片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可以前往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文苑路118号栖霞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843室),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号308室)申请领取《栖霞区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助申请表》,或搜索“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下载《栖霞区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助申请表》,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居民身份证、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发票、申请人本市银行借记卡)。

申请表一式叁份,行政区由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财政局和购房人各执一份,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由经开区建设交通局、财政局和购房人各执一份。

江北新区

补助片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购房业主可以前往江北新区市民中心(滨江大道292号)窗口申请领取《江北新区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助申请表》,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居民身份证、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完税凭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发票、申请人本市银行借记卡等)。申请表一式三份,新区财政局、建设与交通局、业主本人各执一份。

(长按识别二维码,可下载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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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购房补贴申请流程(附材料)

2024-04-12,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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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

申请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网签备案(网签上传)后,到江宁区市民中心房产交易大厅窗口申领并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购房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材料、企业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申请人本市银行借记卡、房屋共有产权人授权材料及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2.受理

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对申请人提交资料进行初审,资料齐全的,进入审批程序。对资料不全或不清晰的,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需在7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备。

3.发放

申请人领取不动产权证后至江宁区市民中心房产交易大厅窗口申请资金,区相关部门核实不动产权证等相关资料,区房产局负责按审定的《购房补助发放清册》,适时将购房补助发放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借记卡上;区商务局负责按审定的《购房补助发放清册》,适时将购车抵用券、餐饮消费抵用券发放给申请人;区文旅局统筹负责按审定的《购房补助发放清册》,适时将江宁文旅消费券发放给申请人。

推荐阅读:2024南京江宁区购房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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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购车补贴申请流程及官方平台

2024-04-26,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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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手机银行注册流程

招商银行客户可直接登录,跳转流程第6步~

第一步:请在应用商店下载招行APP,注册一网通,输入本人实名手机号。

第二步:输入验证码,设置登陆密码。

第三步:绑定本人储蓄卡(非信用卡),验证身份信息,请输入持卡人姓名以及身份证号。

第四步:验证银行卡信息,请输入“验证码。

第五步:进行人脸识别核验。

第六步:进入招商银行手机银行主页,点击左上角扫一扫,扫描活动二维码。

第七步:点击开始申请,进入申请页面。填写手机号,选择地区,选择销售企业名称并勾选“已阅读并同意《申领须知》和《个人信息采集授权书》。

第八步:拍照并识别发票信息,注意核对所有信息准确性。拍照并识别相关身份信息,注意核对所有信息准确性。

第九步:拍照并上传车辆行驶证信息、车辆正面照片、背面照片、车辆识别代号及车辆牌照。拍照并上传购车合同及购车定金凭证,同时填写相关日期。

第十步:填写银行卡信息。成功通过初审,等待复审结果。请持续关注审核动态,并留意手机短信通知,如复审未通过,请在72小时内修改材料且提交。如您还需申请以旧换新补贴可点击“返回首页申请以旧换新补贴。

第十一步:点击“以旧换新”,根据个人情况选择适用类型。如是转让旧车,勾选相应类型并点击下一步。

第十二步:拍照并上传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书》相关页面,同时填写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第十三步:点击确认提交,显示数据提交成功。请留意提示信息并持续关注审核动态,留意手机短信通知,如复审未通过,请在72小时内修改材料且提交。

第十四步:点击“以旧换新”,根据个人情况选择适用类型。如是报废旧车,勾选相应类型并点击下一步。

第十五步:拍照并上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第十九步:点击确认提交,显示数据提交成功。请留意提示信息并持续关注审核动态,留意手机短信通知,如复审未通过,请在72小时内修改材料且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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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购车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流程+材料)

2024-04-15,全文共 2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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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市购车补贴政策(时间+规模+标准)

购车补贴条件

1.购买新车补贴

活动期间,对在活动企业新购7座(含)以内非营运乘用车新车(不含二手车)并完成上牌的个人消费者(不限上牌地区),根据新购车的不含税车价(指“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上的车辆不含税价格)分档进行补贴。

2.以旧换新补贴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2024年4月15日(不含当日)之前注册且登记在本人名下的非营运小客车,并且符合上文中购买新车补贴条件的,可叠加申请以旧换新补贴,请消费者在完成以旧换新前,保留相关凭证照片用于申请补贴。

报废车辆是指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南京市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企业报废本人名下的非营运小客车,取得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车辆报废日期应在2024年4月15日(含)后(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标注的交车时间为准),并已完成全部注销登记手续。

转让车辆是指个人名下的非营运性小客车所有权在南京市发生转移(不含变更登记),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转让日期应在2024年4月15日(含)后(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准),并完成全部转让登记手续。

购车补贴材料

补贴申请须由个人用户发起,申请人通过扫描活动二维码(2024年4月26日左右通过“南京消费发布”公众号公布)进入活动页面,并提交以下信息:

1、申请人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照片。

2、申请人本人拥有的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

3、购车企业所在区及企业名称(相关信息以汽车补贴活动企业名单为准)。

4、能清晰看清交易日期、交易门店及交易金额的购车定金凭证。包括POS小票、银行转账凭证、汽车销售企业加盖公章的定金合同、带有订单号的定金支付页面截图或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定金凭证,手写收据定金凭证不在本次补贴申报范围。

5、购车合同、购买新车时获取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销售企业开具的第一联“发票联”,购车发票须为本人首次开具,重开、伪造的购车发票补贴资格不予认定)。

6、注册登记的新车行驶证,车辆号牌号码及已悬挂机动车正式号牌的车辆正面、背面照片。

7、申请人本人持有的银行储蓄卡(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籍人士需在中国大陆地区开户)。

叠加申请“以旧换新”补贴的,还需上传:

8、属于报废旧车的,请上传可清晰地看到日期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报废证明及该车报废前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信息栏及登记栏相关页面照片(请在车辆报废前注意拍照留存《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相关页面照片,须包含车辆在2024年4月15日(不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登记信息的全部内容)。

9、属于转让旧车的,请上传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须为本人首次开具,重开、伪造的补贴资格不予认定)及该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及登记栏相关页面照片(须包含车辆在2024年4月15日(不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登记信息及本次转让登记信息的全部内容)。

购车补贴流程

申请补贴入口、申请操作指南及申请常见问题解答将在2024年4月26日左右公布。

申请人在完成车辆上牌的全部流程和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后,即可申请购买新车补贴,完成以旧换新全部流程即可叠加申请以旧换新补贴。

初审通过后,最终审核将在8月31日前完成,如提前审核完将另行公告。

通过初审但未通过最终审核的申请人将收到短信提示,并有一次修改材料的机会,可在72小时内修改材料,请申请人对申请状态保持关注,逾期未提交完整有效材料的,视为放弃申领本补贴资格,之前锁定的额度将重新释放。

最终审核通过的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开展专项审计。

审计结束后,将按相关标准发放补贴至申请人填写的银行账户中,补贴预计将在最终审核完成后2个月内发放完毕。

申报注意事项

1、购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定金凭证日期和购车发票日期均在2024年4月15日(含)后,且购车发票日期不早于购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定金凭证日期。

2、申请人、购买人、车辆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行驶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属于报废旧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转让旧车的)以及银行账户户名均须属于同一人,其中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转让旧车的)需在南京市开具。

3、叠加申请“以旧换新”补贴的,请注意在车辆报废前及转让后及时拍照留存《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相关页面照片,以免影响后续补贴申领。

4、申请人应严格按标准和要求上传材料,并认真核对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避免因格式、卡号错误或图像模糊等问题无法通过审核或补贴资金无法到账。

5、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6、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外国人护照等有效证件。

7、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仅能享有1次且1辆汽车的补贴。

8、申请人办理补贴申请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汽车销售企业应向消费者准确介绍所售车辆对本实施细则的适用情况,对误导欺骗消费者或恶意串通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建议列入诚信黑名单。

9、发票信息中购车企业名称需要与活动名单中企业名称一致,如分公司开票,则发票信息中需要体现出与活动名单中企业名称一致的总公司名称。

10、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主办方有权修改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本活动。汽车销售企业及消费者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活动规则。

补贴发放机构

根据《2024年南京市汽车补贴发放机构评选公告》,本次汽车消费补贴发放由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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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租房补贴办理流程(申请+审核+发放)

2024-03-18,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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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租房补贴办理流程

租赁补贴实行按月补助、按季发放,房东先备案、毕业生再申请

1、申请。

符合条件者应向就业创业企业纳税所属区(园区)或其他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址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提出租房补贴申请,填报南京市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符合条件的职业资格证书;

(2)租金发票或房屋租赁备案等证明材料。

备案渠道:南京租房补贴租赁备案线上办理平台(四个)

申请流程:

APP申请:我的南京

进入手机APP“我的南京”——智慧人社——租房补贴,进行申请。

网页申请:

进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户登录”—进入右下角板块-劳动就业-申请租房补贴。

2、审核

区(园区)人社部门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身份及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分别送区税务部门负责核查企业纳税的情况,区公安部门负责核查户籍、居住信息,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核查房产情况,于每季首月10日前将上季度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市人社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反馈本人。市人社部门汇总后,将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纳入租房补贴发放范围,由市人社部门通知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及市财政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

3、发放。

各区(园区)人社部门负责于每季度首月底到次月底前将上季度补贴发放至个人社会保障卡。续发无需申请人重新申请,由区(园区)审核后发放。

申请人租住地变更的,应及时向原申请区(园区)人社部门报备;就业单位发生变更的,需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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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本科生申请租房补贴流程

2024-03-18,全文共 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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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备案在申请南京租房备案网上办理流程一览

南京租房补贴申请方式有两种

1、网页申请方式: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户登录”—进入右下角板块-劳动就业-申请租房补贴。

2、手机APP申请方式:

直接进入手机APP“我的南京”-智慧人社-租房补贴,进行申请。

温馨提示:港、澳、台人员向市人社部门书面申报。

>>>合租申请材料要求:

关于租房材料要求:房屋租赁合同要求一人一合同,对应的租金发票则是一人一票,共用的合租合同或租金发票审核结果会不通过。

关于租金发票内容:租房居住应与房屋产权人或房屋经营单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并按规定开具机打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租金发票),并注明房屋租赁事由、月租金额、租金支付期间等规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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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硕士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流程

2024-03-18,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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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房东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1.房东微信搜索进入宁慧租小程序,点击首页【租赁备案】。

2.点击【合同网签】。

线下办理点查询:南京网上房地产网站—租赁服务—办理网点

备案成功后租客申请补贴

【方法一】网站申请入口: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进入)—“用户登录”—进入右下角板块-劳动就业-申请租房补贴

【方法二】APP申请:我的南京

直接进入手机APP“我的南京”-智慧人社-租房补贴,进行申请。

填写页面主要有四部分:基本信息、家庭信息、创就业信息和租赁信息

【注】带☆号为必填项,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即可。材料实现政务信息系统数据共享的,将通过数据平台获取,无需申请人上传。

提交申请后会显示申请记录,可以查询审核状态,也可以修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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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购车补贴申请入口+流程

2023-11-27,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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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购车补贴

申请入口:使用招商银行手机银行扫码(点此获取)

申请流程

①进入招商银行APP,注册,输入本人手机号

②绑定本人储蓄卡(非信用卡),验证身份信息,输入持卡人姓名以及身份证号,验证银行卡信息,并且进行人脸识别核验

③进入招商银行手机银行主页,点击左上角扫一扫,扫码活动二维码

④点击开始申请,进入申请页面。填写手机号并勾选“已阅读并同意《申领须知》和《个人信息采集授权书》。

⑤拍照并识别发票信息,注意核对所有信息准确性。拍照并识别相关身份信息,注意核对所有信息准确性。

⑥拍照并上传车辆行驶证信息、车辆正面照片、背面照片、车辆识别代号及车辆牌照。拍照并上传购车合同及购车定金凭证,同时填写相关日期。

⑦填写银行卡信息。成功通过初审,等待复审结果请持续关注审核动态,并留意手机短信通知,如复审未通过,请在48小时内提交修改材料。

提醒,购车补贴咨询电话: 83556203,83556209(工作日9点到12点,14点到17点)

>>>相关阅读推荐:2023南京市购车补贴金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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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汽车购车补贴金额+申请时间+申请入口+申请流程

2023-11-27,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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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8日起,南京市第二轮购车补贴开始发放。

补贴金额

20万元以下,燃油车和新能源车均按照1000元/辆给予一次性补贴;

20万元(含)以上,燃油车按照4000元/辆给予一次性补贴;新能源车按照5000元/辆给予一次性补贴。

申请时间

2023年11月28日起,按照初审通过的先后顺序先到先得,发完即止。在活动期间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申领本补贴资格。

注意,购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定金凭证日期和发票日期均在2023年11月28日(含)后,且发票日期不早于购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定金凭证日期。

申请入口

招商银行手机银行(点此获取)

申请流程

①进入招商银行APP,注册,输入本人手机号

②绑定本人储蓄卡(非信用卡),验证身份信息,输入持卡人姓名以及身份证号,验证银行卡信息,并且进行人脸识别核验

③进入招商银行手机银行主页,点击左上角扫一扫,扫码活动二维码

④点击开始申请,进入申请页面。填写手机号并勾选“已阅读并同意《申领须知》和《个人信息采集授权书》。

⑤拍照并识别发票信息,注意核对所有信息准确性。拍照并识别相关身份信息,注意核对所有信息准确性。

⑥拍照并上传车辆行驶证信息、车辆正面照片、背面照片、车辆识别代号及车辆牌照。拍照并上传购车合同及购车定金凭证,同时填写相关日期。

⑦填写银行卡信息。成功通过初审,等待复审结果请持续关注审核动态,并留意手机短信通知,如复审未通过,请在48小时内提交修改材料。

提醒,购车补贴咨询电话: 83556203,83556209(工作日9点到12点,14点到17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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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面试补贴怎么申请(流程+渠道)

2023-11-17,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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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1.非在宁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的应届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或尚未拿到毕业证书但已领取高校《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应届大学生。

2.申请面试单位为在我市范围内注册的依法办理职工社保参保登记手续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3. 申请人来宁发生真实有效的面试行为时,在我市社保系统中应显示为初次未就业状态。申请人应在来宁面试行为结束后,在毕业年度(含毕业学年)内申请面试补贴

申请材料

1、申报系统目前已与学信网接口联通,请按照系统提示自行验证。(请尽量在“我的南京”APP大学生服务专区先进行学历学籍验证后再进入申报模块进行申报)

✔ 学籍验证成功的情况下:

(1)毕业生无须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信网验证报告;(2)在校生还需上传填写完整、校章清晰的《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无须上传学信网验证报告。

✔ 学籍验证失败的情况下:

(1)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申请人需同时录入16位在线验证码以供审核(请在学信网申请在验证时尽量选择验证码的最长有效期限,避免在审核中出现在线验证码失效而影响审核结果)。

2、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2021年3月1日已经启用“面试官”系统,取消纸质面试证明,面试二维码扫码记录为准。

面试官系统扫码指南:南京面试补贴面试官系统操作指南(操作说明+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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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技能提升补贴补贴申请流程大全

2023-10-26,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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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需全部符合):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执行到2023年12月31日)。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且证书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江苏技能人才评价服务网中可查询的(以下简称“两网”)。

3、以企业参保职工身份申请补贴的,证书颁发当月需正常缴纳失业保险费;

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身份申请补贴的,证书颁发当月需为失业保险金正常领取状态。

注意:

公务员、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等非企业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不可享受南京技能提升补贴。

申请流程

线上申请: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通过“全部—就业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模块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无法网办的,可持三代社保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在法定工作日(每月7—10日除外)内就近至南京市任一区失业保险经办柜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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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申请技能补贴最新条件

2023-10-26,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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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是否符合补贴条件需要按照当时补贴政策,根据自己的社保情况判断一下,如发生变动,以官方最终政策文件为准。

2023年南京技能补贴申请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执行到2023年12月31日)。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且证书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江苏技能人才评价服务网中可查询的(以下简称“两网”)。

3、以企业参保职工身份申请补贴的,证书颁发当月需正常缴纳失业保险费;

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身份申请补贴的,证书颁发当月需为失业保险金正常领取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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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购房补贴款好拿吗?附2023年补贴方案

2023-09-14,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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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即可申请人才购房补贴

①在南京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②在南京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③在南京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④在南京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本科学历的人才(45周岁以下),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12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⑤在南京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⑥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⑦在南京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举荐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才。

注:

1、以上供应对象不限户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

2、以上供应对象中南京市户籍相当于A、B、C类的高层次人才家庭,在南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可享受人才购房政策,其他人才须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

3、视政策实施效果,市房产部门牵头适时调整供应对象相关条件,按程序报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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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汇总

2023-09-14,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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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区: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对于人才购房的,除享受相关政策之外,按照《溧水区人才安居办法》符合D、E、F 类人才条件的分别给予6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购房补贴

江宁区: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对购买竞配建住宅的认定人才,除享受对应补助政策外,再分别给予D类40万元、E类30万元、F类2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对购买竞配建住宅、不属于认定人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除享受对应补助政策外,再给予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

雨花台区:

对于人才购房的,在我区补助范围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并落户我区,除享受对应补助政策外,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条件,经认定为A、B、C类人才的,在享受《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购房补贴并连续5年足额领取后,后续5年每年再给予人才安居购房补贴金额10%的购房补助;经认定为D、E、F类人才的,再分别给予D类人才20万元、E类人才15万元、F类人才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助。其他未经认定人才等级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除享受对应补助政策外,再给予购房款0.5%的购房补助。

六合区:

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11月9日期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卫健、教育系统员工、行业人才类购房人,经申请可按300元/㎡标准(以不动产权证证载面积为准)发放专项补助。

浦口区:

人才购房补助:符合《浦口区人才安居实施细则》的D类、E类、F类人才,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浦口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20万、15万、10万购房补助。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为浦口区户籍的购房者,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浦口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6万元购房补助。浦口区教育、卫生系统引进人才,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浦口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40万元购房补助(具体人才等级和补助标准由相关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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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入口(附流程)

2023-09-13,全文共 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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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办理方式

办理入口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网站。

办理流程

(三)选择“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创业服务”,选择“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或“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领”进行“申报”,完成信息填报。

拓展阅读:南京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内容

2012年1月1日后成立创业实体的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2021年7月1日后成立创业实体的我市登记失业人员,担任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业主,登记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均在我市,正常经营纳税6个月以上并带动2人及以上就业,给予4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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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淳区最新商品房购房补贴政策

2023-09-11,全文共 2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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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房购置补助

为支持刚需和改善型住房购房需求,在高淳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商品住房)并网签备案的购房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的,延续去年购房补助政策;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凭契税发票可给予购房合同价格1%补助。

(一)补助范围

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高淳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网签备案的购房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申请购房补助。

(二)补助标准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符合补助条件的,按购房合同价格(不含税)1%给予购房补助;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补助条件的,按购房合同价格1%给予购房补助。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合同价格以开发企业出具的税务发票为计算标准。

(三)申报流程

1.申请人到高淳区市民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大厅房产局窗口申请领取,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居民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发票、申请人本市银行借记卡)。

2.规资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审核申请人所购房屋权属登记情况。

3.区房产局负责审核相关材料,材料审核通过后进行登记汇总,每月定期将补助金额汇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借记卡上。

4.区财政局负责设立购房补助专项资金,及时调度资金,确保资金按时发放。

(四)申领期限

1.申请人购买预售新建商品住房的,在本《细则》发文之前已完成首次登记的,应在本《细则》发文之日起180天内提交购房补助申请;申请人在《细则》发文之后购买预售新建商品住房的,应在不动产首次登记完成之日起180天内提交购房补助申请。

2.申请人在《细则》发文之前购买现售新建商品住房的,在《细则》发文之后领取不动产权证的,应在本《细则》发文之日起180天内提交购房补助申请;申请人在《细则》发文之后购买现售新建商品住房(房屋已完成首次登记)的,应在网签合同上传之日起180天内提交购房补助申请。

3.如有符合补助要求的,交付时间在首次登记时间之后的,应在交付之日起180天内提交购房补助申请;如有符合补助要求且在本《细则》发文之日前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应在本《细则》发文之日起180天内提交购房补助申请。

4.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补助申领资格。

二、“卖旧换新”补助优惠

为进一步释放改善需求同时活跃存量房市场,在现有购房补助政策基础上出台“卖旧换新”政策。自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90㎡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再给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合同价格0.5%的补助优惠。出售自有住房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时间顺序不做要求,政策适用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为条件,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依据。

(一)补助范围

自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高淳区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90㎡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期间内需完成自有住房转移登记、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新建商品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申请购房补助。

(二)补助标准

符合补助条件的,按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合同价格的0.5%给予购房补助。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合同价格以开发企业出具的税务发票为计算标准。

(三)申报流程

1.申请人到高淳区市民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大厅房产局窗口申请领取,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居民身份证、存量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发票、申请人本市银行借记卡)。

2.规资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审核申请人出售自有住房转移登记、所购房屋权属登记情况。

3.区房产局负责审核相关材料,材料审核通过后进行登记汇总,每月定期将补助金额汇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借记卡上。

4.区财政局负责设立购房补助专项资金,及时调度资金,确保资金按时发放。

(四)申领期限

1.申请人购买预售新建商品住房的,在本《细则》发文之前已完成首次登记的,应在本《细则》发文之日起180天内提交购房补助申请;申请人在《细则》发文之后购买预售新建商品住房的,应在不动产首次登记完成之日起180天内提交购房补助申请。

2.申请人在《细则》发文之前购买现售新建商品住房的,在《细则》发文之后领取不动产权证的,应在本《细则》发文之日起180天内提交购房补助申请;申请人在《细则》发文之后购买现售新建商品住房(房屋已完成首次登记)的,应在网签合同上传之日起180天内提交购房补助申请。

3.如有符合补助要求的,交付时间在首次登记时间之后的,应在交付之日起180天内提交购房补助申请;如有符合补助要求且在本《细则》发文之日前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应在本《细则》发文之日起180天内提交购房补助申请。

4.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补助申领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本《细则》发文之日前,购房合同已经网签的,本《细则》执行期间撤销网签又重新签订原购房合同或变更原购房合同的,不享受本次购房补贴政策。

2.购房时间范围认定以网签系统中的合同生成时间为准。

3.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区房产局、财政局、规划资源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部门职责负责解释。

4.特殊情况,按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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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高淳区照顾子女申请转学流程(申请材料+登记时间)

2023-06-14,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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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高淳照顾对象转学流程

1、材料准备:符合政策照顾对象的证明材料、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学籍卡等材料。

2、意向登记:7月8日至9日,有转学意愿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申报材料,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集中领取申请表。

3、审核签章:8月10日前,持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主管单位审核并签章。

4、材料报送:8月18日前,申请人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506室或507室),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案。

5、转学审批:由区政府牵头,教育局、行政审批局、开发区、工信局、卫健委等部门会商,8月25日前,区教育局电话告知家长转学情况。

>>>相关阅读推荐:2023年南京高淳区转学流程及手续(附申请材料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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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高淳区转学流程及手续(附申请材料和时间)

2023-06-14,全文共 1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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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苏教规〔2023〕1号)文件精神,南京高淳区各类学生转学流程如下:

一、户籍迁移的适龄儿童、少年转学

1、材料准备: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学籍卡,其中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迁移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

2、意向登记:8月14日至18日,有转学意愿的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施教区学校(参照《南京市高淳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高招委〔2023〕2号))提供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原件后返还,并指导家长填写《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意向申请表》,发放回执单,留存材料复印件。

3、转学审批:学校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有序接纳。8月22日至23日学校携带《汇总表》、《申请表》及申报材料复印件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完成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4、通知转学:8月25日前,接收学校电话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9月15日前完成系统学籍转学。

二、流动人口适龄子女转学

1、材料准备: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学籍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满一年(即2022年5月31日前取得)的暂住证或居住证;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即监护人在高淳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至2023年5月31日止)凭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高淳连续且满一年(至2023年5月31日止)的有效营业执照。

2、意向登记及审批

(1)开发区企业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6月底前,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企业服务专员提交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区开发区汇总后将申请名单和相关材料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区教育局现场审核后返还,留存复印件审批备案。

(2)淳溪、古柏街道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7月8日至9日,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申报材料的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及复印件(留存审批备案)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集中办理入学申请登记,并填写《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意向申请表》。符合条件的,现场审核通过并留存申请表;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补齐材料后于7月15日前可再次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506室或507室)提出申请。

8月25日前,区教育局根据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班额情况和接收能力,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入学。8月29日前,接收学校告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到相关接收学校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

(3)其他六个街镇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7月上旬,各街镇中心小学和初中校在学校醒目处张贴接受申请、审核材料的工作方案。7月中旬,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应的申请材料到居住证所在街镇中心小学或初中校办理转学申请登记。学校相关负责人8月22日至23日携带《汇总表》、《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复印件)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完成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8月29日前,各相关学校应通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

三、照顾对象转学

1、材料准备:符合政策照顾对象的证明材料、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学籍卡等材料。

2、意向登记:7月8日至9日,有转学意愿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申报材料,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集中领取申请表。

3、审核签章:8月10日前,持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主管单位审核并签章。

4、材料报送:8月18日前,申请人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506室或507室),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案。

5、转学审批:由区政府牵头,教育局、行政审批局、开发区、工信局、卫健委等部门会商,8月25日前,区教育局电话告知家长转学情况。

>>>相关阅读推荐:2023年南京市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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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南京申请面试补贴流程一览

2022-07-28,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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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高校毕业生来宁面试补贴实行网上申报:

申请人登录“我的南京”手机APP-智慧人社-面试补贴系统完成申请。

港澳台人员在无法注册“我的南京”手机APP情况下,可向市人社部门书面申报,受理地点为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63号人才大厦417室。

我的南京申请步骤:

1、打开我的南京手机APP,将首页下滑至政务-智慧人社板块,点击进入;

2、登录个人账号;

3、下滑至就业服务-面试补贴板块,点击进入,根据后台指引申请。

受理与审核:

1、市人社部门负责面试补贴申请受理工作,对填报内容和上传提 交资料完整的予以受理。

2、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市相关部门和区(园区)人社部门对上月新申请补贴的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申报平台发布。

>>南京面试补贴名单在哪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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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名校优生补贴自己可以申请吗(附流程)

2022-01-28,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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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优生补贴是由人才所在企业代为申请,并由企业代发给个人。

具体流程

(一)发布通知(指南)。区委组织部(人才办)会同区科技和人社部门每半年制定申报通知(指南),明确具体申报条件、受理流程、时限和材料要求,向社会公布。各园区、街道负责组织发动辖区内企业申报,做好政策辅导等工作。

(二)申报受理。在前期备案基础上,由符合政策兑现标准的企业统一在线申报,进入申报页面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企业资质、人才身份、个税和社保缴纳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经系统分配至纳税所在园区、街道进行初审。所在园区、街道按政策进行分类审核汇总后,形成书面意见报区级职能部门。

(三)综合审查。区科技局、人社局根据职责分工,协调相关部门及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提出优惠政策拟资助建议名单。

(四)认定公布。拟资助建议名单经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审核并报区“创聚江宁”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发文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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