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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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新生儿在南京如何办理医保卡

到就近的指定银行即可直接办理医保卡,不限户籍。7岁以下儿童不强制提供社保卡照片。

2023-10-12,全文共 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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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申请人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办人须携带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持卡人的电子证件照片)办理。

确认申请人基础信息和照片无误后,补充其他制卡信息。若系统未能自动获取申请人基础信息和照片的(7周岁以下人员无须采集照片信息),由业务经办人员协助完成人员基础信息、照片和制卡信息的录入。

注:7岁以下儿童不强制提供社保卡照片。

办理地点:

江北新区玄武区
秦淮区建邺区
鼓楼区浦口区
栖霞区雨花台区
江宁区六合区
高淳区溧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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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新生儿在南京如何办理医保报销

2023-10-12,全文共 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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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过南京新生儿医保:出生后医疗费用直接报销

没参加过南京准新生儿医保:参保缴费待遇生效后可以直接刷卡结算,出生至参保生效期间的费用需要走零星报销。

新生儿医保报销起付线及比例:

(一)门诊统筹待遇

(二)门诊高费用补偿待遇

(三)住院待遇

此外,还将儿童I型糖尿病、儿童孤独症、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儿童苯丙酮尿症等病种纳入保障范围。

相关消息:2023年6月1日实施《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明确了各类人群参保等待期。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免除待遇享受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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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新生儿在南京如何办理医保手续

2023-10-12,全文共 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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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渠道

在上完户口后去居住地的公安部门给新生儿办理南京居住证,然后携带孩子户口本、社保卡、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孩子居住证、父母一方参加南京社保的参保证明等材料至街道(镇)和社区(村)社保基层经办机构办理。

缴费渠道

线上缴费

1.我的南京APP—社区—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社保缴费办理模块进行缴费操作。

2.支付宝首页,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点击进入进行缴费操作。

3.微信小程序,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或者通过“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社保缴纳”进行缴费操作。

4.江苏税务APP,我的社保—社保缴费办理(选档)。

线下缴费

可通过经办银行柜面进行缴费或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将医保费存入签订委托代扣关系的经办银行卡中,委托银行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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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迁户口到南京要多久?附公安办理程序

2023-11-17,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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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落户申请办理时间上限如下,同时还和申请人拿准迁证回原籍办迁移证的时间有关。

区级公安机关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上报区级公安机关。

区级公安机关应在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受理单位。

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不批准决定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应当在迁移证件有效期内办理迁移手续。

注意:长三角户籍办理区域内户口迁移时无需回原籍,详细政策点击:长三角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指南(范围+流程+须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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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户口注销办理材料清单(死亡+移民+入伍)

2023-06-09,全文共 1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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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失踪注销

公民死亡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村)委会工作人员持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注销。

公民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执行或者宣告死亡:由申报义务人持人民法院死刑判决书或者死亡宣告判决书、被执行死刑或者宣告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被执行死刑或者宣告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注销。

公民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由申报义务人持人民法院失踪宣告判决书、被宣告失踪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被宣告失踪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失踪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死亡:由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同时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在户口登记地以外死亡的,死亡地公安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书面通知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区级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区级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接到本地公民死亡证明后,应当通知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政办理中心按规定注销户口。

无法查明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的,死亡地公安机关应当将已经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登记备查。

公民在境外死亡:死者亲属须持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原件、翻译件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确认死亡证明、死者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和办理人居民身份证到死者户籍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乡镇卫生院换领国内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亲属持国内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办理人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

入伍注销

1、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在入伍前应当由本人或者亲属持应征公民居民户口簿、入伍通知书,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注销户口。

2、应征入伍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户口在学校集体户的,入伍报到前应将其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或者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迁入地公安机关应凭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同时凭居民户口簿、入伍通知书注销其户口。

3、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的,由常住户口所在地注销户口。户口在原籍的应由本人、父母或者户主持入伍通知书和居民户口簿办理;户口在学校的应由学校负责统一提供入伍通知书或者当地兵役机关提供的入伍人员花名册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注销户口登记。

出国(境)定居注销

1、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由本人持省公安厅或者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批准通知书注销户口。通过自行取得香港、澳门永久居民身份的,凭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定居注销户口通知书注销户口。

2、经批准前往台湾定居的,由本人持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批准赴台定居注销户口通知书注销户口。

3、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应当由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4、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本人因故不能前来办理的,可以委托户主或者亲属办理。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的,受托人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件,注销人委托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定居批准通知书办理。已加入外国籍的凭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注销人委托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所在国驻华使馆出具的身份认定办理。

5、已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在香港、澳门、台湾定居,未按规定申报注销户口的,经区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或者凭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注销户口通知,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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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内户口迁移如何办理(附材料)

2023-06-02,全文共 1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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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申请将户口移入至本人其他合法稳定住所的,按《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办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被投靠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经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一)父母与子女(包括女婿和儿媳)之间相互投靠的;

(二)投靠配偶的;

(三)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相互投靠的;

属上述第(二)项情形,被投靠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的,被投靠人户口所在的合法稳定住所应为其直系亲属所有。

符合上述投靠情形的,投靠人可以在被投靠人户口登记地的合法稳定住所落户,也可以在被投靠人其他合法稳定住所落户,不受被投靠人户口登记地限制。

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双方居民户口簿;

(二)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

(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除婚姻关系以外的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关系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可以查明的以及在有效居民户口簿中已注明的不需要提供关系证明。

单位录(聘)用人员(第二十八条情形除外),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不含农村地区),无直系亲属投靠的,经单位同意可以将户口迁入单位集体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

(二)录(聘)用相关手续和社保缴纳证明。

家庭户口、集体户口(不包括学生集体户口)的迁移应当按以下原则办理:

(一)户口登记在非直系亲属处的公民,在市内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处落户;

(二)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的公民,在市内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处落户;

(三)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口的公民,因工作变动需要迁移户口,新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新单位集体户落户;

(四)户口登记在社区户的公民,本人已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并符合迁移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移至合法稳定住所,有直系亲属可以投靠的,应当将户口迁移至直系亲属处。

(五)属本规定第二十八条情形的从其规定。

(六)家庭户口除本规定明确的情形外,不得迁至集体户落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稳定住所处或者直系亲属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且无直系亲属投靠,现工作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本人单位集体户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且无直系亲属投靠,且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未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可以迁往兄弟姐妹家庭户;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应当迁往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户:

(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三)因单位已不存在或者本人离职,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的(第二十八条情形除外);

(四)因出国(境)定居、应征入伍、服刑被注销户口,符合恢复情形的;

(五)历史原因遗留的空挂户。

符合《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百零五条情形,公民申请将户口迁入社区户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或者户口注销证明;

(二)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三)无直系亲属投靠、无法迁入单位集体户的情况说明;

(四)婚姻状况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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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驾考考试费缴纳手机办理指南

2024-05-14,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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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登录后,点击【驾驶证业务】→【考试费缴纳】业务功能办理

办理业务用户类型:互联网注册的个人用户。

♦ 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选择缴费

【选择待缴费项目(待缴费)】→ 【确认缴费】

继续缴费

【选择待缴费项目(已缴费)】→ 【确认缴费】

打印凭证

选择缴费

步骤1:【选择待缴费项目(待缴费)】返回在该步骤,会显示用户需要缴纳的考试费列表,用户选择待缴费的项目,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2【确认缴费】。

注意事项:

(1)若有已考试未交费的项目,必须一同选择或先交纳。

(2)若选择缴纳科目二、三相关费用,必须一同选择或先交纳科目一相关费用。

(3)若缴纳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相关费用,必须一同选择或先交纳科目一、二、三相关费用。

步骤2:【确认缴费】返回在该步骤,您需确认收费单位、收费项目以及收费金额,选择完支付方式后,点击【确认支付】,进人第三方银行支付界面进行支付,

支付完成后请耐心等待, 于两小时后可在本平台查看考试费支付结果。

若支付过程中不小心关闭了支付界面,可以通过【继续缴费】流程,进行继续本次支付。

支付完成后,待后台确认支付结果完成后,可在【打印凭证】流程,打印考试费缴纳凭证。

继续缴费

步骤1:【选择待缴费项目(已缴费)】返回在该步骤,会显示用户正在缴纳中和已缴费的考试费列表,点击相关项目后的【继续缴费】按钮,进入步骤2继续缴费【确认缴费】。

步骤2:【确认缴费】返回在该步骤,支付方式会和上次选择的保持一致,仔细确认收费单位、收费项目以及收费金额无误后,点击【确认支付】,进人第三方银行支付界面进行支付,

支付完成后请耐心等待,于两小时后可在本平台查看考试费支付结果。

若支付过程中不小心关闭了支付界面,可以通过 【继续缴费】流程,进行继续本次支付。

支付完成后,待后台确认支付结果完成后,可在【打印凭证】流程,打印考试费缴纳凭证。

打印凭证

当您缴费成功后,列表会显示缴费成功的考试费记录,点击项目后的【打印凭证】按钮,您可以打印考试费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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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入境证件办理地点大全

2024-05-13,全文共 1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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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入境办理点地址及电话大全

受理点名称地址工作时间咨询电话
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白下路173号(红十字医院对面)周一至周六: 9:00-17:004001001001-2(公安政务服务);025-84420254(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值班电话:84420018)
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河西接待大厅江东中路26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周一至周五:9:00-17:30025-68505529
鼓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热河南路8号鼓楼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30;周六: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025-84421621
建邺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30(夏季14:30-17:30);周六:上午9:00-12:00,14:00-17:30

025-58950841
玄武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红山路196号

周一至周六:9:00-12:00,下午:14:00-17:30

025-84427165
秦淮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马道街9号(秦淮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9:00-12:00,14:00-17:00

4001001001

雨花台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竹影路5号1幢一楼西大厅周一至周六:9:00-12:00,13:30-17:30(夏季14:30-17:30)025-52867800
栖霞区公安分局仙林大学城行政服务中心文苑路118号周一至周五:9:00-17:30,周六:上午:9:00-12:00;14:00-17:30025-83148762
江宁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杨家圩路2号江宁区市民中心(C区)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025-69977093
浦口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浦口市民中心B座1层)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夏季:8:30-12:00,14:30-17:30);
周六:9:00-12:00;14:00-17:00(夏季14:30-17:00)
025-69659109
江北新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滨江大道292号(区市民中心)周一至周六:9:00-17:30025-83146816
溧水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600号市民之家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知
025-57245578
高淳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淳溪镇康乐路195号(区政务服务中心内)周一至周五:8:30-11:45;13:30-17:00;
周六:8:30-11:30;13:30-16:30
025-57347894
六合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龙池路333号(六合区市民中心二楼)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周六:9:00-11:30,14:00-17:00025-57131306
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新港大道100号(区管委会政务大厅一楼)周一至周五:9:00-11:50;14:00-17:00(夏季14:30-17:00)025-85800604

注*因办理时间等信息可能会变动,建议提前致电咨询,确认无误后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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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南京都市圈购房还贷提取政策调整通知

2024-05-07,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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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为加快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推进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共通、信息联通、业务畅通,现对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调整。南京市缴存职工在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参照在南京本市购房情况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不受缴存职工工作地和户籍地的限制。

通知自 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都市圈范围:

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淮安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宣城市。

政策查询: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可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http://gjj.nan-jing.gov.cn/)或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 025-12329了解咨询。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跨地区贷款和提取政策,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为准。

南京都市圈购房还贷提取政策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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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第十三届南京国际度假房车展览会指南(时间+地点+门票)

2024-05-06,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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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场馆:南京国际博览中心1-2号馆

展会以“美好健康生活,从 Camping+ 开始”为主题,集中展示房车露营、户外休闲、自驾游、房车配件等相关产品,包括房车露营装备、户外休闲装备、自驾游产品及装备、房车露营配件、新生活方式产品等。展会现场将集结优质房车、配件、户外露营企业,从入门级的大众车型到商务型的优选车型再到高端国际范的豪华车型,应有尽有,为爱好房车户外露营的观众带来一场房车露营盛宴。

展会介绍南京国际度假房车展览会正式定档,将于2024年5月31日-6月2日在南京国际博览中心1-3号馆举办,展会面积 3 万平米。

以打造华东地区高质量休闲度假平台为目标,聚焦蓬勃发展的长三角度假休闲市场,集房车、旅游、户外、休闲、亲子娱乐于一体,携手多方组织机构和行业同仁竭力呈现一场规模空前、板块完整、内容丰富、紧贴趋势的房车户外露营全产业链盛会。同时,沉浸式露营体验、免费参与研学课程、聆听露营房车达人分享,为到场观众呈现一场形式新颖、线上线下结合联动、又注重实效的高规格行业视听盛宴。

展品范围

• 自驾游及主题游

- 国家、地区旅游局、旅游机构

- 旅行线路供应商

- 旅游目的地、度假区、主题公园

- 酒店、度假村、SPA会所、休闲农庄

- 团队游、自助游、邮轮游、亲子游、蜜月游、高尔夫游、游学游、定制游等旅游线路

- 旅游设施

- 航空公司

- 旅游地产

- 旅游商品、纪念品

• 自驾游及装备

- 轿车、SUV、跑车

- 地形车、摩托车、平衡车、电动车

- 自驾游营地

- 自驾游线路、自驾游俱乐部

- 自驾游装备及配件

• 房车露营

- 拖挂式房车

- 自行式房车

- 露营地及设备

- 房车装备及配件

• 户外休闲

- 户外装备

- 木屋、移动房屋、户外家具

- 通讯导航、旅游摄影器材

- 钓鱼装备、水上娱乐设施

- 自行车

• 新闻、媒体及出版物

• 服务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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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南京办理身份证多少钱

2024-04-24,全文共 2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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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办理免费,换领补领每证20元;临时居民身份证每证10元。可以微信或支付宝缴款。

注:

首次异地办理仅限长三角地区居民。>>2021年12月1日起长三角地区全面实行身份证异地首次申领,临时身份证仅限江苏户籍居民办理。

【拓展阅读】挂失身份证,就身份证还能用

公民持有的《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回执》只是证明其在公安机关办理了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挂失登记手续,对外不具有法律效力。目前公安机关只是登记,为下一步对社会提供向社会用证部门提供证件挂失查询服务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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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身份证办理材料清单

2024-04-24,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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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身份证办理材料一览

一、首次申领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原件)。若是集体户口的,需要本人常住人口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注:未满16周岁需要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关系证明,关系证明(包含含户口本、出生证明、亲子鉴定等)。

南京首次办身份证跨省通办政策(最新)

二、补换领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或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江苏省内户籍补领材料

年满十六岁公民换领补发身份证: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护照或者港澳台通行证其中之ー。

未满十六岁公民换领补发身份证: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或者港澳台通行证其中之一;②监护人身份证;③本人出生证。

江苏省外户籍补领材料

年满十六岁公民换领补发身份证:①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护照或者港澳台通行证其中之一;②学生证、劳动合同、租房合同或者居住证其中之一。

未满十六岁公民换领补发身份证: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或者港澳台通行证其中之一;②监护人身份证;③本人出生证;④学生证、居住证或者监护人租房合同其中之一。

2、《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温馨提示:

1、委托他人代领证件的,须在办理证件时填写委托领证的相关手续。受委托人代领证时,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

2、公民在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仅限南京户籍)。

3、拍摄时请穿着深色有衣领服装。染彩发、奇异发型者须恢复本色。

身份证换证办理流程

1、向就近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点提出换领居民身份证申请;

2、出示原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缴纳证件工本费;

4、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的公安派出所领取证件。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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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身份证本人不到现场是否可以办理

2024-04-24,全文共 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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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办理必须本人到场,需要现场拍照和核验指纹。

拓展阅读:身份证办证须知

收费标准

(1)换领、补领的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支付宝,微信)

(2)办理临时证收费为每证10元。(现金支付)

领证时间

(1)江苏省正式证二十个工作日之后领证

(2)外省正式证二十五个工作日之后领证

有关说明

因办理居民身份证时需要进行现场拍照、指纹采集,为缩短办证时间,请申请人尽可能着深色有领衣服,不戴首饰,不化浓妆,不挑染头发,并保持手指清洁,配合工作人员完成现场照相和指纹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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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身份证可以跨区办理吗?

2024-04-24,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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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身份证可以跨区办理吗?

可以,江苏省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业务全省通办,不受户籍地和居住地限制,不再提交就业、就学、居住等其他证明材料。

南京身份证办理指南

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3、《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办理流程:

1、交验《居民户口簿》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缴纳证件工本费。

4、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的公安派出所领取证件。

办理地点:

南京市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地址、电话、办公时间

办理时间:

属于江苏籍的居民在20天后发证。非江苏籍居民在南京市异地办证的,为60天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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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内外市首次身份证在南京办理需要材料一览

2024-04-18,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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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市户籍居民外,其他省市在南京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需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就近到居住地派出所、户政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

年满16周岁公民办理材料

向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点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未满16周岁公民办理材料:

在监护人陪同下向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点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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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积分落户是不是随时可以办理

2024-03-30,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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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积分落户实施期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请积分落户

(一)持有南京市办理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南京市合法稳定就业。打印《南京市积分落户社保证明》时,正在参加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到账满1个月即可(含补缴)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总积分数值为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数值。(点击查看分值项)

申请人应当向哪里提交申请?

积分落户采取“公安一窗受理,部门流转审核”的模式。申请人在确定落户地后,向拟落户地的区级公安行政服务中心或办证大厅公安窗口提交相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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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积分落户是不是随时可以办理

2024-03-29,全文共 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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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积分落户实施期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请积分落户

(一)持有南京市办理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南京市合法稳定就业。打印《南京市积分落户社保证明》时,正在参加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到账满1个月即可(含补缴)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总积分数值为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数值。(点击查看分值项

申请人应当向哪里提交申请?

积分落户采取“公安一窗受理,部门流转审核”的模式。申请人在确定落户地后,向拟落户地的区级公安行政服务中心或办证大厅公安窗口提交相关申请。

政策原文:南京关于修订印发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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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积分落户口需要多少分

2024-03-29,全文共 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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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条件并总分达到100分即可积分落户南京

(一)持有南京市办理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南京市合法稳定就业。打印《南京市积分落户社保证明》时,正在参加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到账满1个月即可(含补缴)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总积分数值为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数值。(点击查看分值项

积分落户随迁政策:

获得落户资格并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所列家庭户落户条件的,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落户。随迁落户的,按照公安部门户口迁移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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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户口积分入户条件是什么

2024-03-29,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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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积分落户南京,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南京市办理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南京市合法稳定就业。打印《南京市积分落户社保证明》时,正在参加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到账满1个月即可(含补缴)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总积分数值为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数值。(点击查看分值项

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故意隐瞒、欺骗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当年申请资格,纳入个人征信系统,5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已办理入户的,撤销户口登记并退回原籍处理,依法取消因落户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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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南京户籍可以申请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2024-03-29,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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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南京户籍可以申请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

可以。公积金贷款没有户籍限制。

申请公积金贷款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申请贷款时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且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现役军官、士官转业到地方工作,转业时间与地方入职时间无月份间隔,部队服役时间视同缴存时间,可与现单位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二)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须为成套住宅。

(三)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以及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同意大修的相关材料。

(四)建造、翻建住房的,在《不动产权证书》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

(五)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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