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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住房

昆明住房专题栏目,提供与昆明住房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昆明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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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昆明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申请人提交材料时间及地点安排

2023-11-29,全文共 2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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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申请人提交材料时间地点安排

申请人提交材料时间及地点安排

项目名称

提交材料时间

提交材料地点

须提交材料的申请人

合心园

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至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大厅五华区平政街28号,咨询电话:0871-65199120。

合心园摇号结果:一室优先组1—35号,一室非优先组1—130号。

天骄北麓

天骄北麓摇号结果:一室优先组1—15号,一室非优先组1—150号。

普惠园

普惠园摇号结果:一室优先组1-36号,一室非优先组1-496号;室优先组1-55号,室非优先组1号。

吉惠园

吉惠园摇号结果:一室优先组1-16号,一室非优先组1-95号;室优先组1-19号,室非优先组1-4号

申请人提交材料时间及地点安排

项目名称

提交材料时间

提交材料地点

须提交材料的申请人

怡香天苑

2023年12月4日(星期一)至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呈贡新区雨花街道云南白药街与雨花路交叉口怡香天苑小区1栋6楼物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15198919542。

怡香天苑摇号结果:一室优先组1-14号,一室非优先组1-55号;两室优先组1-11号,两室非优先组1-64号。

兴景逸园

2023年124(星期一)至2023年127(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呈黄路黄土坡村旁康惠馨苑配套商业26栋1号商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871-63331980、0871-67413500

兴景逸园摇号结果:一室非优先组1-6号;两室优先组1-5号。

普照兴园

普照兴园摇号结果:一室优先组1-6号,一室非优先组1-22号。

康惠馨苑

康惠馨苑摇号结果:一室优先组1-5号,一室非优先组1-49号;两室优先组1-20号。

申请人提交材料时间及地点安排

项目名称

提交材料时间

提交材料地点

须提交材料的申请人

盛惠园

2023年12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西山区望江路泽惠园小区1栋管理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871-64602630。

盛惠园摇号结果:一室优先组1-21号,一室非优先组1-120号;室优先组1-57号。

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盛惠园摇号结果:一室非优先组121-302号。

铭惠园

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铭惠园摇号结果:一室非优先组1-38号;室优先组1-6号。

子君村

2023年12月13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子君村摇号结果:一室优先组1-15号,一室非优先组1-26号;室优先组1-83号。

俊福花城

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俊福花城摇号结果:一室优先组1-39号,一室非优先组1-74号。

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俊福花城摇号结果:一室非优先组75-164号,室优先组1-26号。

呈贡春融西路廉租房小区

20231211日(星期一)至20231213日(星期)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呈贡区惠景园D7栋1107,咨询电话:0871-67482486

呈贡春融西路廉租房小区摇号结果:两室优先组1-3

呈贡实力心城小区

呈贡实力心城小区摇号结果:一室优先组1-3号。

申请人提交材料时间及地点安排

项目名称

提交材料时间

提交材料地点

须提交材料的申请人

幸福邻里

2023年124(星期一)2023年128(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昆明市官渡区文台路幸福邻里小区17栋1楼。咨询电话:0871-67151822、0871-67151255。

幸福邻里摇号结果:一室优先1-6号,一室非优先1-138两室优先1-50号,两室非优先1-105

云秀康园

云秀康园摇号结果:两室优1-5

石林大厦

石林大厦摇号结果:一室非优先1-7

龙华花园

龙华花园摇号结果:一室优先1-5号,一室非优先1-3

机电裕海

机电裕海摇号结果:一室非优先组1-8

清水木华

清水木华摇号结果:一室非优先1-18

小王家营

小王家营摇号结果:一室优先组1-3号,一室非优先1-6

申请人提交材料时间及地点安排

项目名称

提交材料时间

提交材料地点

须提交材料的申请人

颐惠园

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西山区望江路泽惠园小区1栋管理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871-64602630。

颐惠园摇号结果:两室优先组1-42号,两室非优先组1-65号。

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颐惠园摇号结果:一室优先组1-22号,一室非优先组1-90号。

2023年12月13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颐惠园摇号结果:一室非优先组91-190号。

青惠园

2023年12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青惠园摇号结果:一室优先组1号,一室非优先组1-40号。

泓清惠园

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泓清惠园摇号结果:一室优先组1-4号,一室非优先组1-61号。

申请人提交材料时间及地点安排

项目名称

提交材料时间

提交材料地点

须提交材料的申请人

福泽雅苑

2023127日(星期)上午9:00-12:00。

盘龙区金瓦路福泽雅苑小区8栋1楼物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871-66208426

福泽雅苑摇号结果:室优先组1-14号,一室优先组1-29号。

2023127日(星期)下午13:30-16:30。

福泽雅苑摇号结果:一室非优先组1-45

2023128日(星期午9:00-12:00。

福泽雅苑摇号结果:一室非优先组46-87

兴苑新居

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至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西山区昆州路1252号人和新居南区党群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871-65848940。

兴苑新居摇号结果:一室优先组1-33号,一室非优先组1-22号。

泽惠园

泽惠园摇号结果:一室优先组1-78号,一室非优先组1-60号;两室优先组1-18号。

人和新居

人和新居摇号结果:两室优先组1-84号,两室非优先组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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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通告

2022-10-10,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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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通告

一、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下调至2.6%;五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1%。

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五年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025%,五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75%。

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的通知》(银发〔1998〕190号)文件有关规定,2022年10月1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2年10月1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仍执行原利率,自2023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四、2022年10月1日后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五、2022年10月1日前已受理并签订借款合同,且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无需重新签订借款合同。特此通告。

来源: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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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滇池明珠广场二期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选房相关事项的温馨提示

2023-03-13,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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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滇池明珠广场二期保障租赁住房项目选房相关事项温馨提示

保障性租赁住房滇池明珠广场项目二期将于2023年3月14日(星期二)上午10:00正式开始选房,申请人可登录昆明安居网或昆明安居网微信公众号完成选房,不具备网络选房条件的申请人,可到西山区望江路泽惠园小区一栋管理服务大厅由工作人员指导完成选房。一个申请家庭只可选择一套房源且选定后不可更改。

保障性租赁住房选房为“先选先得,选完即止”,请申请人提前做好选房相关准备,选定房源后,在24小时内完成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的预存。如在此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中国建设银行昆明正义路支行咨询电话:18788579272、0871-63629426,或到西山区望江路泽惠园小区一栋管理服务大厅咨询。逾期未完成的,将视为放弃选房,该套房源将自动释放。

完成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的预存后,须按提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租赁合同》签订手续,逾期未完成的,将视为放弃选房,该套房源将自动释放。未选到房源的申请人可持续关注房源信息,在有空置房源时即可进行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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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城区城东管理部搬迁通告

2023-01-04,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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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城区城东管理部搬迁通告

因昆明国际会展中心整体拆迁,结合业务发展实际和需要,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城区城东管理部(以下简称城东管理部)将于2023年1月6日(星期五)由昆明市春城路289号昆明国际会展中心老馆1号门3楼3-7-1~3号,搬迁至昆明市民航路融城金阶B座3楼3-2、3-3号。

为继续给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顺利完成搬迁及系统调试等相关工作,城东管理部将于2023年1月6日(星期五)停业一天,2023年1月9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城东管理部停业期间,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缴存职工可就近选择主城、城南、城西、城北四个管理部办理提取业务。

若需咨询,请拨打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0871-12329。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导航入口: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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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2024-04-26,全文共 2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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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条件

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是指在本市行政辖区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在本市行政辖区内按时、足额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在本市行政辖区内购房,但在省内其他州(市)按时、足额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查看详细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

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情形的条件:

买一手房贷款条件

买二手房贷款条件贷款材料

买一手房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军官证等其余有效证件);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均可);

3、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婚姻状况资料(单身提供未婚声明;离异提供离婚证、民事判决书、未再婚申明、离婚协议。丧偶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未再婚声明);

4、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缴存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提供单位、个人账号,经中心查询认定公积金贷款资格);

5、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收入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全额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组合贷款需提供收入证明原件,并附近半年工资收入明细);

6、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7、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备案表需加盖开发商印章);

8、借款人还款账号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交贷款银行的还款卡号,复印时需将身份证正面与卡正面一同复印);

9、不动产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0.借款人其他资料(视借款人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提交)。

提醒:以上资料需准备原件,提供2套复印件;申请时请带齐所有资料原件、复印件,相关关系人一同到现场办理。

买二手房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军官证等其余有效证件);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均可);

3、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婚姻状况资料(单身提供未婚声明;离异提供离婚证、民事判决书、未再婚申明、离婚协议。丧偶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未再婚声明);

4、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缴存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提供单位、个人账号,经中心查询认定公积金贷款资格);

5、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收入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全额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组合贷款需提供收入证明原件,并附近半年工资收入明细);

6、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7、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8、过户前原房东产权证复印件;

9、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需整本完整复印);

10、售房人收款账号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交贷款银行的收款卡号,复印时需将身份证正面与卡正面一同复印);

11、借款人还款账号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交贷款银行的收款卡号,复印时需将身份证正面与卡正面一同复印);

12、抵(质)押物凭证及评估报告原件[抵(质)押物包括房产、指定受委托银行定期存单];

13、不动产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4、借款人其他资料(视借款人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提交)。

提醒:以上资料需准备原件,提供2套复印件;申请时请带齐所有资料原件、复印件,相关关系人一同到现场办理。

昆明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贷款流程

买一手房贷款流程:

购房人与楼盘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受理后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发放贷款,贷款资金转到楼盘开发商收款账户。

买二手房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受理审批通过的,待办理完成不动产抵押登记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划转到卖房人提供的银行收款账户。

2、选择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函》,中心发放贷款,贷款资金转到卖房人提供的银行账户。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贷款额度:

职工贷款额度按购房实际需求和家庭还贷能力综合确定,最终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额度限制。

1、缴存公积金双职工家庭,双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一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2、缴存公积金单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3、借款人父母或同户未婚子女为所购住房产权共有人,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期限为1 - 30年,男职工不超过60周岁,女职工不超过55周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贷款利率请查看:2020昆明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贷款地点

昆明公积金省直机关分中心

电话:0871-63177618

地址:昆明市青年路382号二、四楼(建行青年路支行二—四楼)

昆明市级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3132899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宝善街华尔贝大厦4层

昆明公积金主城城北管理部

电话:0871-65714826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088号“领域时代”中国银行2楼

昆明公积金主城城西管理部

电话:0871-68599083

地址:昆明市海源路1666号汇金大厦工商银行2楼

昆明公积金主城城南管理部

电话:0871-63106626

地址:昆明市广福路广福商业广场SY6-2﹟(建行广福路支行二楼)

昆明公积金主城城东管理部

电话:0871-67188850

地址:昆明市国贸路789号官渡农村合作银行7楼

昆明公积金主城区管理部

电话:0871-63151507

地址:昆明市护国路57号华尔贝大厦一、四楼

昆明公积金铁路分中心

电话:0871-66123285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404号建设大厦14楼

寻甸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2652579

地址:寻甸县仁德镇月秀路

富民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8816807

地址:富民县永定街427号

禄劝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8999373

地址:禄劝县体育馆东侧鼎业会馆3号楼D3—5号

东川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2124014

地址:昆明市东川区兴玉路玉美新城2幢401室

石林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7790378

地址:石林县兴林路上海新天地1栋1单元(石林县行政中心后门)

宜良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7590770

地址:宜良县汇东西路苏云鑫海国际二期23-26号

晋宁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7892847

地址:晋宁县昆阳镇郑和路403号

崇明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6046547

地址:嵩明县嵩阳镇玉明路与武侯路交叉口忠恒·印苑11幢1单元2号

呈贡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7475928

地址: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西楼2楼

安宁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8698176

地址:安宁市大屯新区文苑雅居小区7-8号商铺

昆明公积金石油管理部

电话:0871-63103432

地址:昆明市江滨西路8号石油大厦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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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

2024-03-09,全文共 4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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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建立和完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管理行为,根据建设部等四部委颁发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省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建房〔2005〕5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昆明市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和呈贡新城行政辖区内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中央有关部委以及省发改委、省建设厅下达我市辖区内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国有困难企业经济适用房建设指标,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纳入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上市条件、供应对象的审核等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应当符合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坚持“统一政策、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总量调控”的原则。

第四条昆明市房产管理局是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及销售管理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昆明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由市房产管理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共同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并纳入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

第六条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市规划局提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用地,市房产管理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选择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条件比较完善,或由项目建设单位投资达到配套条件且在项目建成后,能投入正常使用的区域。

第七条经济适用住房设计标准应充分考虑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本着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利节能的原则,优选规划设计方案。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

第八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项目开发企业,参加投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备三级以上的开发资质,除土地价格以外自有资金达到项目总投资的30%以上。

招标文件的内容应包括规划技术条件、基本户型、公共配套设施、销售价格等。

第九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其用地不得转让,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和用地性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有效期一年,超过规定期限一年未动工开发的,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收取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由市房产管理局收回项目,另行组织招标,确定新的项目开发企业。

第十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有关建设审批手续。未办理建设审批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第十一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小区外的基础设施建设由政府承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承担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的企业,可以用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贷款利率执行开发贷款优惠利率;税收优惠按15%的比例交纳企业所得税。

第十二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行《住房质量保证书》、《住房使用说明书》制度,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负责。

第十三条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建成后,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通过验收交付使用的小区,物业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实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困难优先、满足急需的原则。

第十五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区(含呈贡新城)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昆明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已婚(含未满 30周岁离异或丧偶带小孩),或年龄在 30周岁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三)申请家庭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我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的;

(四)申请家庭的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

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国有困难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无房家庭或住房困难家庭,并符合上述条件。

第十六条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招标确定,其价格构成按省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04〕890号)文件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包括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国有困难企业职工购买本单位自建的经济适用住房),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以户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受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昆明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

2.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国有困难企业职工购买本单位自建的经济适用住房还应当提供单位出具的职工身份证明;

4.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劳资部门出具的年度工资总收入证明;属灵活就业人员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

(二)受理。受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即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资料的次日计算。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部门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区房产管理局。

(三)审核。区房产管理局接到受理部门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会同民政、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单位走访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自收到受理部门送交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四)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区房产管理局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张榜公示,或在指定的报刊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住房面积等情况。

(五)复核。经公示有异议的,由区房产管理局针对所提异议会同民政、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进行复核;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市房产管理局登记。

(六)轮候。按照“困难优先”原则,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经市房产管理局根据其实际情况综合评分后(具体评分办法由市房产管理局另行制定),按其得分高低顺序依次排队轮候。轮候期间,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及时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轮候。

第十八条市房产管理局应当及时在相关媒体上公告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公告内容主要包括房源数量、单套建筑面积、地段、价格、开发企业、预登记时间和范围等。

第十九条市房产管理局根据房源数量和登记的轮候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选房名单,发放《昆明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凭证》(简称《购房凭证》)。《购房凭证》的编号顺序作为选房顺序号。

第二十条选房时间、地点由市房产管理局提前20天在相关媒体上公告,同时公示选房人员名单。

公布选房名单后,申请家庭放弃购买(包括各种原因未能到达现场参加选房)的,已核发的《购房凭证》作废。如果仍需申购的,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领《购房凭证》。

第二十一条申请家庭凭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购房凭证》和户主本人身份证到提供房源的开发企业办理购房手续。

第二十二条住房公积金贷款向在缴公积金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优先发放。

第二十三条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开发企业在房屋建成后,应当按规定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土地权属登记部门在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附记”栏中注明“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四条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规定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在房屋所有权证“附记”栏中注明“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所占面积、准予上市交易日期及相关的内容。

第二十五条经济适用住房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第二十六条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出售时,按照成交价总额的3%向政府缴纳房屋收益;按照届时该地块分摊土地面积及其所在区域基准地价的25%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分别由房产管理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产权交易登记及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收取,交同级财政专户存储。

第二十七条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内,因继承、离婚析产而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经市房产管理局核准后,允许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后,房产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限制上市交易期从原房屋所有权证取得之日起计算。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在“附记”中注明“经济适用住房继承”或“经济适用住房离婚析产”、经济适用住房所占面积、准予上市交易日期及相关的内容。

因法院裁定、判决、调解等必须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经向市房产管理局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后,允许提前上市,出售的收益分配按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九条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房屋权属登记部门根据市房产管理局确认的名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其他专项安排的经济适用住房和产权安置房源,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确认文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项目建设单位自行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第三十条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用地用途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对开发企业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不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标准等违法行为,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擅自向未取得资格的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国有困难企业将单位自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出售给非本单位人员)的,市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办理土地权属登记,市房管局责令开发企业限期收回,并取消开发企业参与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的资格。

第三十一条对采取隐瞒、欺骗等手段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一经发现,立即撤销其有关手续、证件,市房产管理局收回住房或者由购买人按发现时与市场相当的商品房价格补足购房款,并责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追究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市房产管理局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三十二条东川区和其他县(市)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2006年7月2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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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50万+80万)

2023-12-13,全文共 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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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

以下是单缴存人和双缴存人(夫妻)的几种缴存情况,小伙伴对照表格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缴存方式吧!

举个例子

小明是网约车司机,他暂时没有买房的计划,他可以选择按月缴存660元,5年后,小明最高可以公积金贷款50万元。

选择按月缴存660元,5年后最高可贷50万元;

举个例子

小李夫妇开了家小吃店,他们收入稳定明年就打算在昆明买房,以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后,可以选择一次性缴存111120元,也可选择每月缴存15580元,1年后,小李夫妇最高可以公积金贷款80万元。

选择一次性缴存111120元或者按月缴存15580元,一年后最高可贷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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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2023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工作安排的公告

2023-08-01,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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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2023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工作安排公告

昆明市2023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于6月22日启动,项目户型确认于

7月2日结束,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在本批次项目户型确认结束后,对已办理项目户型确认的申请家庭开展审核工作,共计 10170

户申请家庭审核通过,参与本批次摇号分配。

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按照项目户型确认情况及审核结果整理数据,定于2023年8月8日(星期二)上午10:00

开展摇号。摇号结束后,申请人可登录昆明安居网查询摇号结果及可选房号段,如取得选房资格,请查看提交村料及选房时间安排,并按照《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提交村料清单》要求提交材料。感谢您对昆明市公共租货住房分配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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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政策解读

2024-04-26,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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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政策解读

一、本次政策调整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更好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

二、本次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为保持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互助性和普惠性,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主要调整为:认房和认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不再将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纳入认定范围。

(一)认房:指认购房地住房(针对异地缴存人,还须认缴存地住房),以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认定;

(二)认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指认全国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以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业务与管理系统及个人征信报告的查询结果认定。

三、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缴存人家庭本次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不计入下方表格中的住房套数。

备注:缴存人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全国范围内不能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如何认定商转组贷款或商转公贷款住房套数?

除遵循上述第三条中的基本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外,认定商转组贷款或商转公贷款住房套数时,还须综合考虑购房时间的先后顺序。购房时间在前的,认定为首套住房;购房时间在后的,认定为二套住房。

五、执行日期从何时开始?

本次政策调整自2024年4月28日施行。2024年4月28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按调整前政策执行。

如果您还有住房公积金方面的疑问可以通过“昆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公共服务查看业务指南,或者拨打我们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871-1232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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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大全

2017-02-13,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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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积金省直机关分中心

电话:0871-63177618

地址:昆明市青年路382号二、四楼(建行青年路支行二—四楼)

昆明市级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3132899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宝善街华尔贝大厦4层

昆明公积金主城城北管理部

电话:0871-65714826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088号“领域时代”中国银行2楼

昆明公积金主城城西管理部

电话:0871-68599083

地址:昆明市海源路1666号汇金大厦工商银行2楼

昆明公积金主城城南管理部

电话:0871-63106626

地址:昆明市广福路广福商业广场SY6-2﹟(建行广福路支行二楼)

昆明公积金主城城东管理部

电话:0871-67188850

地址:昆明市国贸路789号官渡农村合作银行7楼

昆明公积金主城区管理部

电话:0871-63151507

地址:昆明市护国路57号华尔贝大厦一、四楼

昆明公积金铁路分中心

电话:0871-66123285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404号建设大厦14楼

寻甸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2652579

地址:寻甸县仁德镇月秀路

富民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8816807

地址:富民县永定街427号

禄劝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8999373

地址:禄劝县体育馆东侧鼎业会馆3号楼D3—5号

东川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2124014

地址:昆明市东川区兴玉路玉美新城2幢401室

石林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7790378

地址:石林县兴林路上海新天地1栋1单元(石林县行政中心后门)

宜良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7590770

地址:宜良县汇东西路苏云鑫海国际二期23-26号

晋宁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7892847

地址:晋宁县昆阳镇郑和路403号

崇明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6046547

地址:嵩明县嵩阳镇玉明路与武侯路交叉口忠恒·印苑11幢1单元2号

呈贡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7475928

地址: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西楼2楼

安宁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8698176

地址:安宁市大屯新区文苑雅居小区7-8号商铺

昆明公积金石油管理部

电话:0871-63103432

地址:昆明市江滨西路8号石油大厦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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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2023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6-09,全文共 1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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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2023年第三批保障租赁住房分配有关事项通知

一、项目房源情况

(一)项目简介

中通世纪商务中心项目位于昆明市呈贡区彩云南路 与联大街交叉口东南角 (地铁一号和四号线联大街换乘站

C出口),项目西邻彩云南路、北邻联大街、南邻韶光街、东临谊康南路,交通便利畅达;毗邻呈贡大学城,紧临昆明市级行政中心;周边商业、教育、医疗、公园、金融配套完善;呈贡万达广场、七彩云南第壹城等多个大型商业体聚集;春城公园、洛龙公园等多个生态公园环绕

本次参与分配的中通世纪商务中心项目,共计112 套,其中其中:一室一厅户型有76套,两室一厅户型有36套。

(二)租金标准

中通世纪商务中心项目租金基准价为 17 元/平方米/月(以建筑面积计算)。单套房屋租金标准按面积、楼层、朝向等修正系数测算,形成一房一价。

(三)物业费

中通世纪商务中心由昆明尚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物业费标准为 2.6 元/平方米·月(以建筑面积计算

),价格包含二次加压费、电梯运行费等。

中通世纪商务中心项目的水、电、气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四)项目监管银行

中通世纪商务中心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由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进行监管

二、项目房源分配

(一)样板间开放

中通世纪商务中心项目样板间为: 18 栋 513

室、18栋522室、18栋525室。开放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上午8:00至下午18:00)。

(二)房源预选

此次房源预选工作将于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上午10:00开始,申请人可登录昆明安居网或昆明安居网微信公众号预选房源。房源预选时,申请人可预选多套房源,预选房源可能被多人选择,且只代表申请人对该套房源有选房意向,并非最终选定房源。

(三)正式选房

1.中通世纪商务中心项目将于2023年6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00开始正式选房。

2.申请人可登录昆明安居网或昆明安居网微信公众号完成选房。一个申请家庭只可选择一套房源,且选定后不可更改。申请人选定房源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签订租赁合同等事项,逾期未完成操作的,视为放弃该套房源

3.不具备网络办理条件的申请人查看意向房源后可在规定时限内到通世纪商务中心 18 栋

1楼,由工作人员指导完成房源预选及选房、缴费、合同签订等手续。咨询电话:0871-65954758.

三、温馨提示

中通世纪商务中心项目平面图、户型图、一房一价表等信息可在安居网首页“通知公告”内查看。

保障性租赁住房正式选房为“先选先得,选完即止”,请申请人提前做好选房相关准备,房源选定后,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缴费、签订租赁合同手续,逾期未完成的,将视为放弃选房,该套房源将自动释放,未选到房源的申请人可持续关注房源信息,在有空置房源时即可进行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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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首批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年底上市供应

2022-03-17,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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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首批保障租赁住房计划年底上市供应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将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作为当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排头兵的昆明市,正加快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出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具体规定,首批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于今年12月上市供应,确保让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无忧”,在昆明留得下、过得舒心。

一、加速筹集和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关乎我国未来住房发展的重大改革、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转型。

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要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昆明作为全国40个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城市之一,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提出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期间的重点工作,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约6万套,并通过多渠道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切实增加供给,帮助新市民、青年人解决“住房难”问题,助力推进昆明市高质量发展。

二、公租房管理服务同步提档升级

在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同时,昆明市也同步对公租房管理服务进行提档升级。

从去年10月开始,昆明公租房公司对泽惠园、泓清惠园、青惠园、雅惠园、子君惠园等5个小区进行场地改造和设备安装,计划安装智能充电设备400套,安装智能非机动车道闸27套,改造非机动车保管站19个,改造总面积约14080平方米,设置车位5118个。今年还将对盛惠园、颐惠园、普惠园、吉惠园等4个小区的非机动车保管站进行智能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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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保障性租赁住房接房流程一览

2023-01-06,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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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保障租赁住房接房流程

步骤一:信息核对

抵达接房现场后,承租人需在物业人员指引下,到信息核对处核对信息,出示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手机上已完成线上选房流程,待接房的信息证明。

注意:若委托他人到现场接房,须同时提供承租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待接房信息证明(可截图)。各位承租人记得携带好需要的证件和资料哦!

步骤二:房屋查验及交接

信息核对后,请承租人跟随物业人员指引,到选定的房间验房。验房无异议,承租人和物业双方在验房单上签字,承租人现场学习密码锁操作、重置密码、更改密码。

注意:若室内有需要返修的工程问题,物业人员将在验房单上进行记录,并及时维修。

步骤三:缴纳物业服务费

验房后,承租人需返回接房大厅,到签约处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钥匙封存协议、房屋质量承诺书,领取门禁卡(一户可免费领取3张)。最后到财务处核算、缴纳物业服务费。

注意:每套房的门锁配备1把机械钥匙,由承租人当面签字封存,交由物业保管。物业费从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时间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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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2023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5-19,全文共 1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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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2023年第二批保障租赁住房分配有关事项通知

一、项目房源情况

(一)项简介

滇池明珠广场二期项目位于昆明市呈贡区彩云南路 1666 号(地铁一号线驼峰街站

D出口),项目周边有彩云南路、驼峰街谊康北路、春融东路等城市主干道环伺,交通畅达;毗邻呈贡大学城,紧临昆明市级行政中心;周边商业、教育、医疗、公园、金融配套完善;呈贡万达广场、七彩云南第壹城等多个大型商业体聚集;春城公园、洛龙公园等多个生态公园环绕。

本次参与分配的滇池明珠广场二期项目,共计390 套,其中一室一厅户型312套,两室一厅户型 78

套,均为Loft户型,房屋为精装标准,室内不配备家具家电。

(二)租金标准

滇池明珠广场二期项目Loft 户型租金基准价为 26元/平方米/月

(以建筑面积计算)。单套房屋租金标准按面积、楼层、朝向等修正系数测算,形成一房一价。

(三)物业费

滇池明珠广场二期项目由云南浩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物业费标准为 2.6

元/平方米/月(以建筑面积计算)价格包含二次加压费、电梯运行费等

滇池明珠广场二期项目的电、水、气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四) 项目监管银行

滇池明珠广场二期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进行监管

二、项目房源分配

(一)样板间开放滇池明珠广场二期项目样板间为: 6栋

0601室、6栋0602室、6栋0608室。开放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30日(上午

09:00-11:30、下午13:30-17:30)。该项目申请人可关注“惠青家”微信公众号,私信发送“保租房”,查看样板间 720云。

(二)房源预选

此次房源预选工作将于2023年5月22日(星期-)上午10:00开始,申请人可登录昆明安居网或昆明安居网微信公众号预选房源。房源预选时,申请人可预选多套房源,预选房源可能被多人选择,且只代表申请人对该套房源有选房意向,并非最终选定房源。

(三)正式选房

1.滇池明珠广场二期项目将于 2023 年5月31日(星期三)10: 00 开始正式选房

2.申请人可登录昆明安居网或昆明安居网微信公众号完成选房。一个申请家庭只可选择一套房源,且选定后不可更改。申请人选定房源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签订租赁合同等事项,逾期未完成操作的,视为放弃该套房源。

3.不具备网络办理条件的申请人查看意向房源后可在规定时限内到以下地址办理,由工作人员指导完成房源预选及选房、缴费、合同签订等手续。

滇池明珠广场二期项目:西山区望江路泽惠园小区1栋管理服务中心大厅。咨询电话:0871-67150158。

三、温馨提示

滇池明珠广场二期项目平面图、户型图、一房一价表等信息可在安居网首页“通知公告”内查看保障性租赁住房正式选房为“先选先得,选完即止”,请申请人提前做好选房相关准备,房源选定后,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缴费、签订租赁合同手续,逾期未完成的,将视为放弃选房,该套房源将自动释放,未选到房源的申请人可持续关注房源信息,在有空置房源时即可进行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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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2023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6-20,全文共 6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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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昆明第二批公租房分配有关事项通知

一、分配房源情况

参与本次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为合心园、普惠园吉惠园、颐惠园、泓清惠园、青惠园、幸福邻里、龙华花园石林大厦、机电裕海、清水木华、云秀康园、魅力之城、小王家营、盛惠园、子君村、俊福花城、铭惠园、泽惠园、呈贡春融西路廉租房小区、呈贡实力心城、兴景逸园、普照兴园、康惠馨苑共计24个项目,分配房源共计

2925 套。

(一)合心园项目情况

合心园项目位于五华区西北片区林家院地块,属于五华科技产业园范围内。项目位于云冶路中段,林家院居民小组旁,紧邻云铜生活区和博众花园。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 42 套,均为一室户型房屋租金基准价定为13.4 元/平方米/月。

(二)普惠园项目房源情况

普惠园项目位于昆明市五华区西北片区陈家营地块,东邻王家桥迁村并点安置房地块、五华区市政绿化景观广场园博园、轨道4号线终点站,西邻西北三环路,南有已建成的楼盘中晨溪城,北临社区级规划道路,周边市政配套完善。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

542 套,其中一室户型480套,两室户型62套,房屋租金基准价定为 13 元/平方米1月。

(三)吉惠园项目房源情况

吉惠园项目位于五华区泛亚新区大漾田村,东至轨道交通4号线停车场,南至五华17 号路,西至西北三环,北至大漾田村。小区内配套设施齐全,配建15

班幼儿园一所,

以及商业设施和社区服务中心。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 161套,其中一室户型133套,两室户型28套,房屋租金基准价定为13 元/平方米

(四)颐惠园项目房源情况

颐惠园项目位于昆明市北市区大波村地块。该项目交通条件优越,附近有西北绕城东连接线、昆曲高速、轨道2号线北部汽车站、北部客运站等。项目内配套设施齐全,配建9班幼儿园一所,12

班幼儿园一所,36 班小学一所,以及商业设施和社区服务中心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 680 套,其中一室户型614套,两室户型 66套,房屋租金基准价定为 12 元/平方米1月。

(五)泓清惠园项目房源情况

泓清惠园 (羊肠片区项目)位于盘龙区北部羊肠片区,滇投一级开发范围内,东临昆曲高速公路,周边规划路网已基本建设完成。拟建设保障房1602

套,总用地面积约

93.59亩,净用地面积约70.95亩,总建筑面积约230377.4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4060.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6316.72平方米),总投资约

138735.99万元;项目配建住宅配套服务建筑、商业建筑、地下停车库。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71 套,均为一室户型房屋租金基准价定为15 元/平方米月。

(六)青惠园项目房源情况

青惠园项目位于盘龙区东白沙河片区,南临城市主干道寺瓦路,东临东绕城快速路。拟建设保障房 3496 套,总用地面积约222.39亩,净用地面积约

151.39亩,总建筑面积约426845.05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9115.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7729.13

平方米),总投资约272414.82 万元。项目配建住宅配套服务建筑、商业建筑、公园管理用房、地下停车库、十二班幼儿园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65 套,均为一室户型房屋租金基准价定为 11.5 元/平方米/月。

(七)幸福邻里项目房源情况

幸福邻里项目位于官渡区金马街道办事处方旺片区。该项目容积率2.5,绿地率40%,将配建18班幼儿园、24班小学。可乘坐K6、257路公交车至幸福邻里小区。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 248 套,其中一室户型125套,两室户型123 套,房屋租金基准价定为12.81元/平方米1月。

(八)龙华花园项目房源情况

龙华花园项目位于官渡区关上宝海路圣诺苑酒店旁,系购买二手房后改建而成,小区地处国贸中心旁,区位优越,配套成熟。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6套,均为一室户型,房屋租金基准价定为15 元/平方米/月。

(九)石林大厦项目房源情况

石林大厦项目位于官渡区关上街道办事处关上片区,紧邻南二环和石虎关立交,周边拥有关上、国贸商圈和官渡森林公园。该项目交通、市政配套设施完善。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8套,均为一室户型,房屋租金基准价定为 15 元/平方米/月。

(十)机电裕海项目房源情况

机电裕海项目位于五华区龙泉街道街道马村立交与龙泉路交叉口,泰肠欣城对面。项目交通、市政配套设施完善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10套,均为一室户型房屋租金基准价定为15元/平方米1月。

(十一)清水木华项目房源情况

清水木华项目位于盘龙区龙泉街道昆曲高速洼源路口项目交通、市政配套设施完善。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18 套,均为一室户型房屋租金基准价定为13 元/平方米/月

(十二)云秀康园项目房源情况

云秀康园9号院项目位于官渡区官渡街道云福路中段项目区位极好,交通、市政配套设施完善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9套,均为两室户型房屋租金基准价定为15 元/平方米/月。

(十三)魅力之城项目房源情况

魅力之城项目位于官渡区广居路与映华街交叉口附近.

项目区位极好,交通、市政配套设施完善。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1套,为两室户型,房屋租金基准价15 元/平方米/月。

(十四)小王家营项目房源情况

小王家营项目位于呈贡区兴呈路斗南街道办事处东侧约 160米。项目区位好,交通、市政配套设施完善。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9套,均为一室户型,房屋租金基准价12元/平方米/月。

(十五)盛惠园项目房源情况

盛惠园项目位于昆明市官渡区东三环路方旺片区,西距东三环250米,东、南、北侧均为城市规划道路,其中东侧有航空供油站

169油库和天文观测台,北侧规划为方旺片区回迁安置房。该项目交通便利,区位条件好,小区内配套设施齐全,配建 15

班幼儿园一所,以及商业设施和社区服务中心。中、小学校结合片区预留教育设施地块内设置。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330套,其中一室户型277套,两室户型53 套,房屋租金基准价定为13 元/平方米1月。

(十六)子君村项目房源情况

子君村 (欣景花园)项目位于昆明市官渡区矣六乡子君村片区,地处昆明东南区的腹地位置,南邻广福路,东面

800米为昆玉高速公路,西面为彩云路及轻轨1号线。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144 套,其中昆明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143套,一室户型41套,两室户型102套:经开区规划建设局

1套,为两室户型。房屋租金基准价定为12元/平方米/月。(昆明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143 套与经开区规划建设局

1套分开办理项目户型确认,昆明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为“子君村”,经开区规划建设局项目名称为“子君村经开区”。)

(十七)俊福花城项目房源情况

俊福花城项目位于昆明市官渡区矣六乡普自村以东,总建筑面积约59.06万平方米,其中公共租赁住房39.57 万平方米,商业及生活配套设施约 4.58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4.91万平方米,总投资约

26.09亿元。该项目区位极好交通、市政配套完善,小区内配套设施齐全,配建了商业设施和社区服务中心。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结合片区预留教育设施地块内设置。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294 套,其中一室户型241套,两室户型53套,房屋租金基准价定为12 元/平方米1月。

(十八)铭惠园项目房源情况

铭惠园项目位于昆明市官渡区五腊片区,东临绿色房地产,西临俊福花城,净用地面积约 32.3 亩。总建筑面积约8.2万平方米,其中公共租赁住房约 3.06

万平方米(606套)商业及生活配套设施约3.09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约 2.0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 3.76

亿元。该项目区位极好,交通、市政配套完善,小区内配套设施齐全,配建了商业设施和社区服务中心。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结合片区预留教育设施地块内

设置。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38套,其中一室户型35套,两室户型3套,房屋租金基准价定为12 元/平方米/月。

(十九)泽惠园项目房源情况

泽惠园项目位于南市区老海埂路片区,北侧紧邻龙江公园,东邻盘龙江,西靠佳湖花园,南接大商汇。区域辐射

1公里范围内有海贝中英文小学、北大附中等学校,位于规划的市金融产业聚集园区核心范围内。该项目区位极好,交通、市政配套完善,小区内配套设施齐全,配建 12

班幼儿园一

所,18 班小学一所,以及商业设施和社区服务中心。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 144 套,其中一室户型128套,两室户型

16套,房屋租金基准价定为17元/平方米1月。

(二十)呈贡春融西路廉租房小区项目房源情况

呈贡春融西路廉租房小区位于呈贡区龙城街道办事处洛龙湖社区居民委员会,春融西路(米兰园小区西面)以西呈祥街以南,紧邻洛龙公园、七彩云南云南第一城等商圈。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3套,均为两室户型房屋租金基准价定为14

元/平方米1月。

(二十一)呈贡实力心城项目房源情况

呈贡实力心城项目位于呈贡区乌龙街道办事处彩云社区居民委员会,彩云南路以西,谊康北路以东,朝云街以北。紧邻春城公园、七彩云南云南第一城、花千坊等商圈。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2 套,均为一室户型,房屋租金基准价定为14 元/平方米/月。

(二十二)兴景逸园项目房源情况

兴景逸园项目位于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林溪路 229号,规划净用地面积145.67亩,总建筑面积33.85

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位于8栋,建筑面积约为14501.16 m。公租房配建车位131个,建面为4763.21

m。社区、物管用房、幼儿园、生鲜超市等公建配套。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11 套,其中一室户型6套,两室户型 5套,房屋租金基准价定为 9.93

元/平方米/月

(二十三)普照兴园项目房源情况

普照兴园项目位于经开区小普路 123 号,规划净用地90.4亩,总建筑面积 21.45 万平方米,以及生鲜超市、社区及物管用房,地下车位 1405

个约 6.5 万平方米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 24 套,均为一室户型房屋租金基准价定为10.59 元/平方米/月

(二十四)康惠馨苑项目房源情况

康惠馨苑项目位于经开区清水片区昆石高速与呈黄路交汇处,项目净用地面积199.13亩,总建筑面积447687.49m公租房部分净用地面积105.47亩,总建筑面积223489.14

m(其中住宇面积147096.36

m,共计3000套,项目配套商业建筑面积10541.78m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637.08m,生鲜超市建筑面积4914.04m,24个班幼儿园面积6657.25m,24个班小学面积4834.47m。机动车位1182个,非机动车位3

283个,容积率2.43,绿地率40.5%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 65 套,其中一室户型 50套,两室户型 15 套,房屋租金基准价定为

6.35元/平方米/月。

以上各项目房屋租金具体标准根据楼层、朝向等修正系数确定最终价格。

二、项目户型确认

(一)项目户型确认时间

通过昆明安居网填报申请且数据比对审核通过和已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并办理过公共租赁住房需求确认的申请人,可参与本次项目户型确认。

1.通过昆明安居网在线填报申请的申请人,可于 2023

年6月22日(星期四)09:00至7月2日(星期日)17:00期间登录昆明安居网(www.kmajw.com)或昆明安居网微信公众号办理项目户型确认。

2.不具备网络办理项目户型确认条件的申请人,可到昆明市主城区任一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户型确认点办理。办理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星期日)至6月30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户型确认点1.五华区项目户型确认点,地址:五华区平政街28号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厅,咨询电话:0871-651991202.盘龙区项目户型确认点,地址:官渡区吴井路

65 号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871-66208426

3.官渡区项目户型确认点,地址:官渡区文台路幸福邻里小区17幢1楼,咨询电话:

0871-67151822、67151255.4.西山区项目户型确认点,地址:西山区昆州路 1252

号人和新居南区党群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871-65849840。

5.呈贡区项目户型确认点,地址:呈贡区惠景园 D7 栋1107室,咨询电话:0871-67482486

6.经开区项目户型确认点,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呈黄公路黄土坡村旁康惠馨苑项目配套商业 26 栋1号商铺,咨询电话:

0871-67413500、63331980。

三、审核工作

项目户型确认结束后,将开展审核工作,对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住房、车辆、财产、工商登记注册资金等信息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申请家庭,将不能参与摇号分配。

注意事项:

1.本次网络线上办理项目户型确认时间为

2023年6月22日09:00至7月2日17:00止: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户型确认点办理时间为2023年6月25至2023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项目户型确认仅是确认申请人选房意向的一项程序,与摇号选房先后顺序无关,请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办理,避免扎推、长时间排队。项目户型确认期间,每天会对各项目户型确认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并在昆明安居网公布,申请人可登录昆明安居网查看

2.未办理公共租赁住房需求确认的申请人,不可以直接办理项目户型确认,如该部分申请人想参与本次分配,需要先办理公共租赁住房需求确认后,再办理项目户型确认。公共租赁住房需求确认按以下两种方式办理:通过昆明安居网在线填报的申请人,登录昆明安居网账号,点击“申请信息确认”2)不具备网络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可到昆明市主城区任一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户型确认点办理

3.满足优先保障条件且未办理优先保障确认的申请人,应于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17:0前,到昆明市主城区任一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户型确认点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将不能参与本次优先摇号分配。

4.此次摇号时间在年度审核工作结束后,通过昆明安居网及昆明安居网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5.申请人可提前在昆明安居网查看《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提交材料清单》,准备相关材料,摇号后取得选房资格,但不能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将取消选房资格。

网络办理公共租赁租房项目户型确认操作指南。使用电脑端办理项目户型确认操作流程

第一步:打开昆明安居网(www.kmajw.com),点击首页右上角“登录”按钮,进入“用户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后点击“登录”,进入申请人信息页面。

第二步:点击左侧功能菜单中的“项目户型确认”,进入“项目户型确认”页面,点击“项目”下拉菜单选择项目,勾选“户型”类型。

第三步:点击“确定并提交”按钮,即显示当前申请人项目户型确认的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一经确定后将无法更改。

第四步:操作完成后即显示当前申请人的“项目户型确认结果”信息。项目户型确认即办理完成。

·使用手机办理项目户型确认操作流程第一步:打开“昆明安居网”微信公众号,点击“公租房”“我要申请”,进入“用户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后点击“登录”,进入申请人信息页面。

第二步:点击左侧功能莱单中的“项目户型确认”,进入“项目户型确认”页面,点击“项目”下拉菜单选择项目,勾选“户型’类型。

第三步:点击“确定并提交”按钮,即显示当前申请人项目户型确认的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一经确定后将无法更改。

第四步:操作完成后即显示当前申请人的“项目户型确认结果”信息。项目户型确认即办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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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2024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03-22,全文共 6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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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2024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有关事项通知

昆明市 2024 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将于3月23日(星期六)开展。现将参与本次分配的项目房源情况及项目户型确认工作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配房源情况

参与本次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为合心园、天骄北麓、普惠园、吉惠园、福泽雅苑、颐惠园、泓清惠园、青惠园、幸福邻里、龙华花园、石林大厦、机电裕海、清水木华、云秀康园、小王家营、魅力之城、盛惠园、子君村、俊福花城、铭惠园、人和新居、兴苑新居、金坤尚城、泽惠园、鸥景园、呈贡实力心城、怡香天苑、兴景逸园、普照兴园、康惠馨苑、云峰家园共计31个项目,分配房源共计6214

套。

(一)合心园项目房源情况

合心园项目位于五华区西北片区林家院地块,属于五华科技产业园范围内。项目位于云冶路中段,林家院居民小组旁,紧邻云铜生活区和博众花园。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359套,均为一室户型,租金基准价为13.4元/平方米/月。

(二)天骄北麓项目房源情况

天骄北麓项目位于五华区,北连银汁河,东邻红云红河集团,西靠上庄一组银汁河204规划路,南接红云小区,周边配有和平鲜生市场及大型购物超市、商业中心,交通便利。天骄北麓是一个集居住、教育、购物、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型片区,与周边小区的住宅、商业、商务等连为一体,形成了北市区的一个具有强大功能的居住、商业综合体。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225套,均为一室户型,租金基准价为15元/平方米/月。

(三)普惠园项目房源情况

普惠园项目位于五华区西北片区陈家营地块,东邻五华区市政绿化景观广场、轨道4号线终点站,西邻三环路,南邻住宅楼盘中晟溪城,北临社区级规划道路。项目净用地215.83亩,总投资约34.79亿元,总建筑面积约68.93万平方米,共建设公共租赁住房8046套,商业及生活配套设施约9.0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9.11万平方米;周边市政配套完善。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689套,其中一室户型642套,两室户型47 套,租金基准价为13元/平方米/月。

(四)吉惠园项目房源情况

吉惠园项目位于五华区西北片区大漾田,东至轨道交通4号线停车场,南至五华17号路,西至西北三环,北至大漾田村。项目净用地面积约79.19亩,总投资约12.07亿元,总建筑面积约25.35万平方米,其中公共租赁住房约16.13万平方米(3005套),商业及生活配套设施约3.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82万平方米。小区内配套设施齐全。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175套,其中一室户型143套,两室户型 32 套,租金基准价为13元/平方米/月。

(五)福泽雅苑项目房源情况

福泽雅苑项目位于盘龙区青云街道办事处郭家凹村,东至老寺瓦路,南至新寺瓦路,西至郭家凹菜市场,北至云南省第一监狱。项目内配有生鲜超市,周边有王大桥菜市场、沃尔玛等,周边市政配套完善。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246套,其中一室户型221套,两室户型25 套,租金基准价为12.92元/平方米/月。

(六)颐惠园项目房源情况

颐惠园项目位于盘龙区大波村地块,附近有西北绕城东连接线、昆曲高速、轨道2号线严家山车辆段、北部客运站。项目净用地234亩,总投资约34.03亿元,总建筑面积约69.93万平方米,其中公共租赁住房约40.14万平方米(6619套),商业及生活配套设施约13.0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6.74万平方米。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1548套,其中一室户型1379套,两室户型169套,租金基准价为12元/平方米/月。

(七)泓清惠园项目房源情况

泓清惠园项目位于盘龙区北部羊肠片区,位于滇投一级开发范围内,东临昆曲高速公路。项目净用地面积约70.95亩,总投资13.87亿,总建筑面积约23.04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807套,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41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63万平方米。项目配建住宅配套服务建筑、商业建筑、地下停车库,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111套,均为一室户型,租金基准价为15

元/平方米/月。

(八)青惠园项目房源情况

青惠园项目位于盘龙区东白沙河片区,南临城市主干道寺瓦路,东临东绕城快速路。项目净用地面积约151.39亩,总投资约27.24亿元,总建筑面积约42.68万平方米,共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116套,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91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77万平方米。项目配建住宅配套服务建筑、商业建筑、公园管理用房、地下停车库。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127套,均为一室户型,租金基准价为11.5元/平方米/月。

(九)幸福邻里项目房源情况

幸福邻里项目位于官渡区金马街道办事处方旺片区,该项目容积率2.5,绿地率40%。可乘坐K6、257路公交车至幸福邻里小区。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606套,其中一室户型258套,两室户型348套,租金基准价为12.81元/平方米/月。

(十)龙华花园项目房源情况

龙华花园项目位于官渡区关上宝海路圣诺苑酒店旁,系购买二手房后改建而成,小区地处国贸中心旁,区位优越,配套成熟。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10套,均为一室户型,租金基准价为15 元/平方米/月:

(十一)石林大厦项目房源情况

石林大厦项目位于官渡区关上街道办事处关上片区,紧邻南二环和石虎关立交,周边拥有关上、国贸商圈和官渡森林公园。该项目交通、市政配套设施完善。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8套,均为一室户型,租金基准价为15 元/平方米/月。

(十二)机电裕海项目房源情况

机电裕海项目位于五华区龙泉街道马村立交与龙泉路交叉口,泰旸欣城对面。项目交通、市政配套设施完善。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5套,均为一室户型,租金基准价为 15 元/平方米/月。

(十三)清水木华项目房源情况

清水木华项目位于盘龙区龙泉街道昆曲高速沣源路口,项目交通、市政配套设施完善。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18套,均为一室户型,租金基准价为 13 元/平方米/月。

(十四)云秀康园项目房源情况

云秀康园项目位于官渡区官渡街道云福路中段云秀康园9号院,项目区位极好,交通、市政配套设施完善。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16套,均为两室户型,租金基准价为15元/平方米/月。

(十五)小王家营项目房源情况

小王家营项目位于呈贡区兴呈路斗南地铁站E口附近。项目区位极好,交通、市政配套设施完善。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8套,均为一室户型,租金基准价为 12元/平方米/月。

(十六)魅力之城项目房源情况

魅力之城项目位于官渡区广居路与映华街交叉口附近,项目区位极好,交通、市政配套设施完善。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2套,均为两室户型,租金基准价为15元/平方米/月。

(十七)盛惠园项目房源情况

盛惠园项目位于官渡区东三环路方旺片区,西距东三环250米,东、南、北侧均为城市规划道路,其中东侧有航空供油站169油库和天文观测台,北侧规划为方旺片区回迁安置房。该项目交通便利,区位条件好,小区内配套设施齐全,配建商业设施和社区服务中心。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342套,其中一室户型298套,两室户型44套,租金基准价为13元/平方米/月。

(十八)子君村项目房源情况

子君村(欣景花园)项目位于官渡区矣六乡子君村片区,地处昆明东南区的腹地位置,南邻广福路,东面800米为昆玉高速公路,西面为彩云路及轻轨1号线。总建筑面积87.95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13633套,其中昆明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采用购买方式筹集公租房房源5890套。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142套,其中昆明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141套(一室户型44套,两室户型97套);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1套(两室户型)。租金基准价为12元/平方米/月。(昆明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141套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1套分开办理项目户型确认,昆明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为“子君村”;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项目名称为“子君村经开区”)。

(十九)俊福花城项目房源情况

俊福花城项目位于官渡区矣六乡普自村以东,北连广福路,东邻彩云北路,西靠星耀路,南接南绕城高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9.06万平方米,其中公共租赁住房39.57万平方米,商业及生活配套设施约4.5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4.91万平方米,其中昆明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采用购买方式筹集公租房房源7108

套。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245套,其中一室户型215套,两室户型 30套,租金基准价为12元/平方米/月。

(二十)铭惠园项目房源情况

铭惠园项目位于官渡区五腊片区,东临绿色房地产,西临俊福花城。净用地面积约32.3亩,总建筑面积约8.2万平方米,其中公共租赁住房约3.06万平方米(606套),该项目区位极好,交通、市政配套完善,小区内配套设施齐全,配建了商业设施和社区服务中心。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45套,其中一室户型40 套,两室户型5套,租金基准价为12元/平方米/月。

(二十一)人和新居项目房源情况

人和新居北区项目位于西山区昆州西路1252号,距离西山区行政中心约2公里,周边生活配套较为完善。项目用地面积71.08亩,总建筑面积12.1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9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17 万平米。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56套,均为两室户型,租金基准价为15 元/平方米/月。

(二十二)兴苑新居项目房源情况

兴苑新居项目位于西山区马街中峰片区,东侧为昆明冶炼厂专用铁路线,南侧为西苑浦路,西侧为15米城市规划道路,项目周边交通便利,紧邻兴苑路,周边有沃尔玛超市、马街医院等生活起居基础配套资源。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32套,均为一室户型,租金基准价为15.32元/平方米/月。

(二十三)泽惠园项目房源情况

泽惠园项目位于西山区老海埂路片区,北侧紧邻市政绿化景观广场“园博园”,东侧为盘龙江滨江绿化带,西靠居民住宅小区南接大商汇建材市场。项目净用地109.88亩,总投资约14.30亿元,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共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约16.52万平方米(3442套)。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170套,其中一室户型156套,两室户型 14套,租金基准价为17元/平方米/月。

(二十四)金坤尚城项目房源情况

金坤尚城项目位于西山区前卫西路1218号,其中3栋、9栋部分房源属于政府以购代建公共租赁住房。周边生活配套较为完善。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1套,为两室户型,租金基准价为 14.67 元/平方米/月。

(二十五)欧景园项目房源情况

欧景园项目位于西山区草海北片区46号地块内A1-5地块地块东临规划的城市公园,西至海源南路,南临197号规划路北临成昆铁路:地块净用地面积约32.17亩。市政配套设施完善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432套,其中一室户型398套,两室户型

34 套,租金基准价为10.57 元/平方米1月。

(二十六)呈贡实力心城项目房源情况

呈贡实力心城项目位于呈贡区乌龙街道办事处彩云社区,彩云南路以西,谊康北路以东,朝云街以北。紧邻春城公园、七彩云南第一城、花千坊等商圈。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5套,均为一室户型,租金基准价为 14元/平方米/月。

(二十七)怡香天苑项目房源情况

怡香天苑项目位于度假区大渔片区,东至轨道1号线广电大学站,南至8号路,西至月马路,北至云南白药街,总用地面积约35.41亩(其中净用地面积约33.45亩,公共绿地约1.96亩)。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251套,其中一室户型172套,两室户型79

套,租金基准价为8.8元/平方米/月。

(二十八)兴景逸园项目房源情况

兴景逸园项目位于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林溪路229号,规划净用地面积145.67亩,总建筑面积33.85万平方米。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21套,其中一室户型14套两室户型7套,租金基准价为9.93元/平方米/月。

(二十九)普照兴园项目房源情况

普照兴园项目位于经开区小普路123号,净用地90.4亩,总建筑面积21.45万平方米,项目配备商业及社区用房。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50套,均为一室户型,租金基准价为10.59元/平方米/月。

(三十)康惠馨苑项目房源情况

康惠馨园项目位于经开区清水片区昆石高速与呈黄路交汇处。公租房净用地面积 105.47亩,总建筑面积22.35

万平方米,共计3000套。项目配套有生鲜超市等。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265套,其中一室户型225套,两室户型40套,租金基准价为6.35元/平方米/月。

(三十一)云峰家园项目房源情况

云峰家园项目位于官渡区矣六乡广卫村片区,西靠昆玉高速公路,南邻东绕城高速路。总占地35.17亩,净用地21.67亩。总建筑面积4.08万平方米。布局为南北朝向。项目周边配套有紫云青鸟文化创意园、国际汽车城、国际银座商业中心、富康城购物中心等生活、学习、商业、交通设施。

该项目参与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4套,均为两室户型,租金基准价为9.98元/平方米/月。

以上各项目房屋租金具体标准根据楼层、朝向等修正系数确定最终价格。

二、工作安排

(一)项目户型确认时间

通过昆明安居网填报申请且数据比对审核通过和已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并已办理公共租赁住房需求确认的申请人,可参与本次项目户型确认。项目户型确认一经确定无法更改。

1.通过昆明安居网在线填报申请的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23日(星期六)09:00至3月31日(星期日)17:00期间登录昆明安居网(www.kmajw.com)或下载开屏新闻APP办理项目户型确认。

2.不具备网络办理项目户型确认条件的申请人,可到昆明市主城区任一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户型确认点办理。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星期一)至3月29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

13:30-17:00.

(二)公共租赁住房优先保障确认

满足优先保障条件且未办理优先保障确认的申请人,应于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17:00前,到昆明市主城区任一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户型确认点办理优先保障确认。逾期未办理的,不能享受本批次优先摇号分配。本批次摇号工作结束后,可正常办理公共租赁住房优先保障确认。

(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户型确认点

1.五华区项目户型确认点,地址:五华区平政街28号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03室,咨询电话:0871-65199120。

2.盘龙区项目户型确认点,地址:官渡区吴井路65号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871-66208426.3.官渡区项目户型确认点,地址:官渡区文台路幸福邻里小区17幢1楼,咨询电话:0871-67151822、6715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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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2023年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工作安排的公告

2023-11-27,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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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2023年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工作安排公告

昆明市

2023年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于10月21日启动项目户型确认于10月29日结束,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在本批次项目户型确认结束后,对已办理项目户型确认的申请家庭开展审核工作,共计10060

户申请家庭审核通过,参与本批次摇号分配。

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按照项目户型确认情况及审核结果整理数据,定于2023年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10:00

开展摇号。摇号结束后,申请人可登录昆明安居网(www.kmajw.com)查询摇号结果及可选房号段,如取得选房资格,请查看提交材料及选房时间安排,并按照《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提交材料清单》要求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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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存贷系数是多少?附种类

2023-12-13,全文共 1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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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存贷系数

首次缴存满1年未满2年的,存贷系数为0.8;

首次缴存满2年未满3年的,存贷系数为1;

首次缴存满3年未满5年的,存贷系数为1.5;

首次缴存满5年的,存贷系数为2.5;

温馨提示

示例中的贷款额度是按照现行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计算的贷款额度,具体贷款额度还要根据灵活就业缴存人收入情况、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缴存金额、缴存余额、缴存频率、缴存时长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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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昆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2022-11-01,全文共 2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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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昆明市保障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进一步完善昆明市住房保障体系,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

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2)

11号)、《昆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昆政办(2022) 2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已进入国家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的租赁住房,其申请、审核及后续管理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是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核及后续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制定配套政策。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城内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使用、后续监管以及违规行为查处等工作,会同各职能部门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工作。

第二章房源管理

第四条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产权应合法明晰, 租赁或委托代管的房源应产权合法,租赁关系明晰、稳定。

第五条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产权或运营

(管理)单位应当委托专业机构评估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在综合考虑房屋建设、维修和运营管理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照不超过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85%确定,报项目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后实施。市场租赁住房租金评估周期原则上不低于2年。

第六条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管理、

运营应遵守昆明市住房租赁有关工作规定,项目房源须纳入昆明市保障性住房业务管理系统统一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产权或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60日内,报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核验。核验后房源须录入昆明市保障性住房业务管理系统和住建部保障性租赁住房APP平台。

第三章准入管理

第七条申请人年满18周岁,

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所申请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所在的县(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本市未享受其他形式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可以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含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

第八条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 受理,审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受理。申请人通过登录昆明安居网(www. kmajw

com)或昆明安居网微信公众号自行填写申请表,或到项目产权或运营(管理)单位,由项目产权或运营(管理)单位协助申请人录入申请信息。

(二)审核。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负责对申请数据进行提取汇总,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自有产权住房等信息数据审核,并将结果录入昆明市保障性住房业务管理系统。审核未通过的,申请人可向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申请复核。

第四章租赁管理

第九条具备出租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纳入全市 统一分配管理, 申请家庭经审核通过后,通过网签、网备的形式,自行选定项目房源,同项目运营(管理)

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条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运营

(管理)单位登陆昆明市保障性住房业务管理系统,与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线签订租赁合同。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不超过3年,收取租金数额不得超过3个月,收取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应委托金融机构对履约保证金进行监管。

第十一条合同期满, 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向项目运营(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项目运营(管理)单位同意后,续签粗赁合同。

第十二条保障性租赁

住房项目产权或运营(管理)单位应当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预警处置制度,定期对房屋安全进行检查: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配备符合规定的消防设施,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管理应遵中 《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优先向项目产权单位职工

分配。单位承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自住,需变更入住职工的,应重新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货合同。

第十五条企业在产业园区内 自建的宿合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企业职工供应,由企业自行分配管理,配租情况报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第五章退出管理

第十六条承租人通过购买、

受赠、继承等方式在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获得其他住房的,应向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如实申报,经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审核,不再符合条件的,自动解除租货合同,并按期腾退承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成重新签订租货合同,按照市场租货住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

第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解除租赁合同,按期腾退保障性租赁住房,并记入个人住房保障诚信档案,白退回保障性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保障性租货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保障性程赁住房用途的:

(三)擅自装修、破坏或者改变所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房屋结构的:

(四)在保障性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欠缴租金3个月及以上的:

(六)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

第十八条对应腾退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项目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安排合理的微迁期,搬迁期内租金

按照合同约定的想金数额缴纳。搬迁期满拒不腾退的,项目运营(管理)单位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保障性租货住房,并按照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

第十九条解除租赁合同时,

项目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结清相关费用。项目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将解除合同的情况报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市住房城乡建设 (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定期或不

定期对承租家庭进行资格审核。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应建立投诉举报和反馈机制,并将投诉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工作中不按照本细则规定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产权或运营 (管理)单位违反本细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贵令限期整改并取消其单位职工优先分配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

(一)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

(二)未按本细则规定分配保障性租赁住房的:

(三)在优先向本项目产权单位职工分配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于非保障性租赁住房用途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五华区、

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高新区、经开区、滇池度假区、空港经济区按照本细则执行,其它县(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相关工作可参照本细则执行,或白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报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关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 当2022年10月10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由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 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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