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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认定

昆明认定专题栏目,提供与昆明认定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昆明认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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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云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温馨提示

2023-10-21,全文共 1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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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云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温馨提示

请参加考试的各位考生坚守“诚信守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理念,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知法、守法,诚信考试、拒绝作弊。为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工作

(一)打印准考证。考生于10月23日9:00起登录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https://zk.ynzs.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

(二)提前熟悉考点。请根据准考证上的信息提前做好交通、食宿、安全等方面准备,建议考生提前一天熟悉考点交通路线和周边环境,但不得进入考点学校内。考试当天,考点无法满足考生停车位需求,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出行方式。

(三)携带物品。考生须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直尺。除规定的考试文具外,不得携带包括手表在内的计时工具进入考场,严禁携带书籍、资料、包、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

(如: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需要携带作图工具 、计算器等特殊说明的科目,已在云南招考频道(https://www.ynzs.cn/)公布。

二、考试须知

(一)带齐证件材料。考生凭①纸质版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

(二)考试入场。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留足进入考点通过安检门、考场人工安检时间,通过安检后进入考点、考场。身上装有特殊器械(如医疗器械等)的考生须有医院证明。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禁止进入考点。

(三)安检须知。本次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实行“智能安检门+人工安检”,考生不能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点(或考点内的封闭区域)。如有携带的,进入考点时须配合考点统一登记保管。请考生主动配合考点做好安检工作,请勿携带钥匙、耳机、充电器、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制作的手镯、戒指、项链、发卡等物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请考生妥善放置个人随身物品,以免因违反规定造成考试违规、延误或物品丢失。

(四)成绩查询。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左右关注“云南省招考频道”的公告查询本次考试成绩。

三、诚信考试

(一)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二)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有:组织作弊的行为;买卖或提供作弊器材、试题及答案;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三)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是否使用,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四)本次考试将全部在标准化考点进行,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珍惜个人的诚信记录、名誉及前程,诚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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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云南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合格证打印时间一览

2023-11-23,全文共 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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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云南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合格证打印时间

注意:自2021年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不再统一印发。

从2023年11月23日起可以自行在官方网站进行打印。

打印平台:高校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查询

打印入口:点击进入

打印方法:考生进入“云南省招考频道”→找到“教师考试查询”栏目→点击“高校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查询”→选择考试年份并输入“准考证号”“证件号码”点击“查询”即可查询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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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政策解读

2024-04-26,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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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政策解读

一、本次政策调整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更好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

二、本次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为保持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互助性和普惠性,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主要调整为:认房和认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不再将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纳入认定范围。

(一)认房:指认购房地住房(针对异地缴存人,还须认缴存地住房),以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认定;

(二)认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指认全国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以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业务与管理系统及个人征信报告的查询结果认定。

三、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缴存人家庭本次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不计入下方表格中的住房套数。

备注:缴存人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全国范围内不能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如何认定商转组贷款或商转公贷款住房套数?

除遵循上述第三条中的基本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外,认定商转组贷款或商转公贷款住房套数时,还须综合考虑购房时间的先后顺序。购房时间在前的,认定为首套住房;购房时间在后的,认定为二套住房。

五、执行日期从何时开始?

本次政策调整自2024年4月28日施行。2024年4月28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按调整前政策执行。

如果您还有住房公积金方面的疑问可以通过“昆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公共服务查看业务指南,或者拨打我们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871-1232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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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合格证查询入口+流程

2023-11-23,全文共 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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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合格证查询入口

注意:自2021年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不再统一印发。

查询平台:云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 笔试合格证书

查询入口:点击进入

查询方法:考生进入“云南省招考频道”→找到“教师考试查询”栏目→点击“高校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查询”→选择考试年份并输入“准考证号”“证件号码”点击“查询”即可查询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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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怎么认定

2024-04-26,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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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认定标准

缴存人家庭(包括购房人及配偶,共有人及配偶,下同)名下无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不予受理情形

(一)缴存人家庭名下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

(二)缴存人家庭名下无住房,但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三)缴存人家庭名下有一套住房(非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一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住房套数查询

(一)缴存人家庭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查询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认定缴存人家庭名下住房套数。

(二)查询范围

1.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昆明市且购买昆明市住房的:

(1)购房地在昆明市主城区(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五区及三个开发、度假区)范围内的,查询缴存人家庭名下主城区范围内住房套数;

(2)购房地在昆明市主城区范围外的,查询缴存人家庭名下购房地住房套数。

2.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昆明市以外且购买昆明市住房的,须查询缴存人家庭购房地及缴存地住房套数,购房地与缴存地住房套数合并计算。

昆明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首套+二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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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首套+二套)

2024-04-26,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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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更好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第四届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首套住房认定标准

缴存人家庭(包括购房人及配偶,共有人及配偶,下同)名下无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二套住房认定标准

(一)缴存人家庭名下有一套住房的;

(二)缴存人家庭名下无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仅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情形

(一)缴存人家庭名下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

(二)缴存人家庭名下无住房,但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三)缴存人家庭名下有一套住房(非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一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备注:上述第一、二、三条内容中所指的住房,不含缴存人家庭本次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住房套数查询

(一)缴存人家庭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查询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认定缴存人家庭名下住房套数。

(二)查询范围

1.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昆明市且购买昆明市住房的:

(1)购房地在昆明市主城区(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五区及三个开发、度假区)范围内的,查询缴存人家庭名下主城区范围内住房套数;

(2)购房地在昆明市主城区范围外的,查询缴存人家庭名下购房地住房套数。

2.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昆明市以外且购买昆明市住房的,须查询缴存人家庭购房地及缴存地住房套数,购房地与缴存地住房套数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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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合格证打印入口+流程

2023-11-23,全文共 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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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合格证打印指南

注意:自2021年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不再统一印发。

打印平台:2023年10月云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成绩查询

打印入口点击进入

打印方法:

考生进入“云南省招考频道”→找到“教师考试查询”栏目→点击“高校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查询”→选择考试年份并输入“准考证号”“证件号码”点击“查询”即可查询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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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省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2023-10-21,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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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省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准考证打印

打印平台:云南招考网

打印入口点击进入

考试须知

(一)带齐证件材料。考生凭①纸质版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

(二)考试入场。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留足进入考点通过安检门、考场人工安检时间,通过安检后进入考点、考场。身上装有特殊器械(如医疗器械等)的考生须有医院证明。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禁止进入考点。

(三)安检须知。本次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实行“智能安检门+人工安检”,考生不能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点(或考点内的封闭区域)。如有携带的,进入考点时须配合考点统一登记保管。请考生主动配合考点做好安检工作,请勿携带钥匙、耳机、充电器、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制作的手镯、戒指、项链、发卡等物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请考生妥善放置个人随身物品,以免因违反规定造成考试违规、延误或物品丢失。

(四)成绩查询。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左右关注“云南省招考频道”的公告查询本次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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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一览

2023-11-23,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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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查询时间:2023年11月23日开始查询

查询流程:进入“云南省招考频道”→找到“教师考试查询”栏目→点击“高校教师资格笔试成绩查询”→输入“准考证号”“证件号码”及“验证码”等相关信息点击“查询”即可查询成绩。

自2021年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不再统一印发。打印方法:考生进入“云南省招考频道”→找到“教师考试查询”栏目→点击“高校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查询”→选择考试年份并输入“准考证号”“证件号码”点击“查询”即可查询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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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2023-11-23,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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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查询平台:2023年10月云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成绩查询

查询入口:点击进入

官网网址:https://www.ynzs.cn/score/jsk202310.html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考生:

进入“云南省招考频道”→找到“教师考试查询”栏目→点击“高校教师资格笔试成绩查询”→输入“准考证号”“证件号码”及“验证码”等相关信息点击“查询”即可查询成绩。

扩展内容:准考证打印流程

自2021年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不再统一印发。打印方法:考生进入“云南省招考频道”→找到“教师考试查询”栏目→点击“高校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查询”→选择考试年份并输入“准考证号”“证件号码”点击“查询”即可查询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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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区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购房补贴首次购房行为怎么认定

2024-01-04,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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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区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首次购房行为怎么认定

在《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昆政发〔2021〕22号)公开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0日)前,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昆明市范围内无购房交易记录,在2021年12月20日(含)以后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昆明市范围内购买第一套住房,并且已办理购房合同备案证明或者不动产权属登记。

补贴条件及标准

在昆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昆就业且与用人单位(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在昆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在昆首次购买商品住房且无自有住房的(其配偶名下也无自有住房),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购买产权型人才住房的,不能同时享受本购房补贴政策。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满5年后,所购住房可进行产权转让,不满5年进行产权转让过户且未继续在昆购买住房的,需退回享受的购房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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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昆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2024-04-26,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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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一、首套住房认定标准

缴存人家庭(包括购房人及配偶,共有人及配偶,下同)名下无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二、二套住房认定标准

(一)缴存人家庭名下有一套住房的;

(二)缴存人家庭名下无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仅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三、不予受理情形

(一)缴存人家庭名下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

(二)缴存人家庭名下无住房,但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三)缴存人家庭名下有一套住房(非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一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备注:上述第一、二、三条内容中所指的住房,不含缴存人家庭本次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

四、住房套数查询

(一)缴存人家庭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查询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认定缴存人家庭名下住房套数。

(二)查询范围

1.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昆明市且购买昆明市住房的:

(1)购房地在昆明市主城区(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五区及三个开发、度假区)范围内的,查询缴存人家庭名下主城区范围内住房套数;

(2)购房地在昆明市主城区范围外的,查询缴存人家庭名下购房地住房套数。

2.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昆明市以外且购买昆明市住房的,须查询缴存人家庭购房地及缴存地住房套数,购房地与缴存地住房套数合并计算。

本通知自2024年4月28日施行。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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