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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管理中心

昆明管理中心专题栏目,提供与昆明管理中心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昆明管理中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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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大全

2017-02-13,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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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积金省直机关分中心

电话:0871-63177618

地址:昆明市青年路382号二、四楼(建行青年路支行二—四楼)

昆明市级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3132899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宝善街华尔贝大厦4层

昆明公积金主城城北管理部

电话:0871-65714826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088号“领域时代”中国银行2楼

昆明公积金主城城西管理部

电话:0871-68599083

地址:昆明市海源路1666号汇金大厦工商银行2楼

昆明公积金主城城南管理部

电话:0871-63106626

地址:昆明市广福路广福商业广场SY6-2﹟(建行广福路支行二楼)

昆明公积金主城城东管理部

电话:0871-67188850

地址:昆明市国贸路789号官渡农村合作银行7楼

昆明公积金主城区管理部

电话:0871-63151507

地址:昆明市护国路57号华尔贝大厦一、四楼

昆明公积金铁路分中心

电话:0871-66123285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404号建设大厦14楼

寻甸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2652579

地址:寻甸县仁德镇月秀路

富民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8816807

地址:富民县永定街427号

禄劝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8999373

地址:禄劝县体育馆东侧鼎业会馆3号楼D3—5号

东川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2124014

地址:昆明市东川区兴玉路玉美新城2幢401室

石林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7790378

地址:石林县兴林路上海新天地1栋1单元(石林县行政中心后门)

宜良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7590770

地址:宜良县汇东西路苏云鑫海国际二期23-26号

晋宁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7892847

地址:晋宁县昆阳镇郑和路403号

崇明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6046547

地址:嵩明县嵩阳镇玉明路与武侯路交叉口忠恒·印苑11幢1单元2号

呈贡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7475928

地址: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西楼2楼

安宁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8698176

地址:安宁市大屯新区文苑雅居小区7-8号商铺

昆明公积金石油管理部

电话:0871-63103432

地址:昆明市江滨西路8号石油大厦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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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告

2024-05-17,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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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表

二、2024年5月18日前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的通知》(银发(1998)190号)有关规定,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2024年5月18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仍执行原利率,自2025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三、2024年5月18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四、2024年5月18日前已受理并签订借款合同,且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无需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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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2024-05-18,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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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通知

一、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等相关规定,2024年5月18日(不含)以前发放且未到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以下规定执行:

1、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且未到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4年5月18日后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

2、贷款期限在一年(不含)以上且未到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执行原贷款利率,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三、2024年5月18日当天和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四、2024年5月18日前已签订《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签订变更协议后发放。

咨询电话:

景洪管理部 0691-2166770

勐海管理部 0691-5198512

勐腊管理部 0691-812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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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2024-05-17,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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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通知》要求,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24年5月18日起,新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利率执行,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表

贷款期限首套二套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1-5年(含5年)2.62.353.0252.775
5年以上3.12.853.5753.325

二,2024年5月18日前已受理未放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利率执行。

三、2024年5月18日(不含)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年度内执行原利率,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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