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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积金怎么购买

昆明公积金单位开户购买办理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等材料等材料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理。

2023-03-31,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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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积金怎么购买(单位开户)

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不用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书)

4、开户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表;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编委批准成立文件(机关事业单位适用);

7、《昆明市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和《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明细表》一式三份。

注:本年度成立的单位提供开户当月工资表;本年度以前已成立但未交公积金的单位提供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表,如果属财政拨款的单位还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审核表》。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资料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缴存业务柜台交初审柜员受理开户;

2、初审柜员审核单位账户开户资料后,进入业务系统打印客户号;

3、分中心、管理部的初审柜员、复核柜员根据《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一式三份)、客户号进入业务系统,建立单位账户同时开设单位公积金预缴账户;

4、最后由分中心或管理部初审柜员打印《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开户回单》(一式三联),并返单位经办人一式二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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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开展的普通话考试未对考生学籍、户籍做出限制。

咨询方式

以上解答仅适用于昆明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的相关考试,了解更多关于普通话学习和考试的信息,请关注“昆明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kmeduyun.km.org.cn/App.Mandarin/index.php),欢迎广大考生到我中心报考咨询!

咨询电话:0871-65342889(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青云街25号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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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家庭有两个孩子公积金能贷款多少

2024-06-01,全文共 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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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家庭两个孩子公积金贷款多少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昆明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时,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孩家庭贷款额度上浮20%

二孩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单缴存人家庭60万元、双缴存人家庭96万元;

三孩家庭贷款额度上浮30%

三孩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单缴存人家庭65万元、双缴存人家庭1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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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家庭有两个孩子公积金能提取多少

2024-06-01,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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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家庭两个孩子公积金提取多少

二孩家庭提取额度上浮

以“市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二孩缴存人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月租金,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月每户1900元;

三孩家庭提取额度上浮

以“市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三孩缴存人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月租金,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月每户2100元。

提取条件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且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市场租房,且租房当地无自有住房的。

申请人及其配偶可按照市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按年申请,也可按季度或者按月申请,市场租房月提取金额不超过月租金,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月每户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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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指南(对象+额度+时限)

2024-05-23,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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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积金贷款指南

一、用途

申请的贷款必须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是指在本市行政辖区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在本市行政辖区内按时、足额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在省内其他州(市)按时、足额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三、贷款额度

缴存职工贷款额度按购房实际需求和家庭还贷能力综合确定,最终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额度限制。

1.单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2.父母和同户未婚子女为所购住房产权共有人,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3.生育二孩、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上浮20%、30%。按目前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计算,二孩、三孩缴存职工家庭的贷款最高额度如下:

(一)二孩家庭的贷款最高额度为:单缴存职工家庭6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96万元。

(二)三孩家庭的贷款最高额度为:单缴存职工家庭65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104万元。

(备注:二孩、三孩缴存职工家庭的贷款最高额度政策自2023年8月17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四、还贷能力

家庭还贷能力=收入部分-扣除部分

1、收入部分: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职工单位按月补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工资收入(未缴存公积金的借款相关人)+家庭其他收入。

2、扣除部分:本市人均最低生活保障费用×家庭供养人数+家庭其他负债月还款额。

【注:(1)其他收入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以外的长期、稳定的收入,需由职工出具合法、合理、有效的证明材料审查后认定。

(2)本市人均最低生活保障费用,按照本市人民政府对外公布的标准执行。目前本市人均最低生活保障费用为600元/人/月】

五、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期限为1-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六、办理时限

公积金贷款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给予是否贷款的答复,未获得批准的贷款受理机构及时通知借款人;资料不完备的借款申请,中心前台受理人员可不受理贷款,告知借款申请人补全资料再进行申请;

七、贷款证明

借款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办理贷款的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开具《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贷款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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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2024-05-18,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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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通知

一、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等相关规定,2024年5月18日(不含)以前发放且未到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以下规定执行:

1、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且未到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4年5月18日后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

2、贷款期限在一年(不含)以上且未到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执行原贷款利率,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三、2024年5月18日当天和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四、2024年5月18日前已签订《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签订变更协议后发放。

咨询电话:

景洪管理部 0691-2166770

勐海管理部 0691-5198512

勐腊管理部 0691-812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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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积金贷款最新消息

2024-05-17,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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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积金贷款最新消息

| 2024年5月17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5月18日起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将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告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 2024年4月26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更好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第四届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年昆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昆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政策解读

| 10月10日

一、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下调至2.6%;五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1%。

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五年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025%,五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75%。

三、、2022年10月1日后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四、2022年10月1日前已受理并签订借款合同,且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无需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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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积金最新消息

2024-05-17,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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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积金最新消息

| 2024年5月17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5月18日起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将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告

| 1月4日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城区城东管理部(以下简称城东管理部)将于2023年1月6日(星期五)由昆明市春城路289号昆明国际会展中心老馆1号门3楼3-7-1~3号,搬迁至昆明市民航路融城金阶B座3楼3-2、3-3号。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城区城东管理部搬迁通告

| 12月29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缴存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3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执行标准通告如下。

2023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执行标准的通告

| 10月10日

一、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下调至2.6%;五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1%。

昆明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通告

| 7月11日

缓缴企业范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面临生产经营困难且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以向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

昆明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细则

| 6月23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缴存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2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执行标准通告如下。

2022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公布(附计算公式)

| 6月13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

昆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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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2024-05-17,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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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通知》要求,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24年5月18日起,新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利率执行,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表

贷款期限首套二套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1-5年(含5年)2.62.353.0252.775
5年以上3.12.853.5753.325

二,2024年5月18日前已受理未放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利率执行。

三、2024年5月18日(不含)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年度内执行原利率,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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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昆明公积金贷款最新利率一览表

2024-05-17,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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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昆明公积金贷款最新利率一览表

贷款期限首套二套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1-5年(含5年)2.62.353.0252.775
5年以上3.12.853.5753.325

政策内容

一、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二、2024年5月18日前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的通知》(银发(1998)190号)有关规定,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2024年5月18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仍执行原利率,自2025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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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2024-05-17,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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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积金贷款利率多少

贷款期限首套二套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1-5年(含5年)2.62.353.0252.775
5年以上3.12.853.5753.325

政策原文:

| 2024年5月17日

一、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二、2024年5月18日前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的通知》(银发(1998)190号)有关规定,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2024年5月18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仍执行原利率,自2025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三、2024年5月18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四、2024年5月18日前已受理并签订借款合同,且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无需重新签订借款合同。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告

| 2022年10月10日

一、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下调至2.6%;五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1%。

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五年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025%,五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75%。

昆明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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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告

2024-05-17,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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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表

二、2024年5月18日前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的通知》(银发(1998)190号)有关规定,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2024年5月18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仍执行原利率,自2025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三、2024年5月18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四、2024年5月18日前已受理并签订借款合同,且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无需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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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怎么认定

2024-04-26,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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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认定标准

缴存人家庭(包括购房人及配偶,共有人及配偶,下同)名下无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不予受理情形

(一)缴存人家庭名下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

(二)缴存人家庭名下无住房,但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三)缴存人家庭名下有一套住房(非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一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住房套数查询

(一)缴存人家庭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查询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认定缴存人家庭名下住房套数。

(二)查询范围

1.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昆明市且购买昆明市住房的:

(1)购房地在昆明市主城区(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五区及三个开发、度假区)范围内的,查询缴存人家庭名下主城区范围内住房套数;

(2)购房地在昆明市主城区范围外的,查询缴存人家庭名下购房地住房套数。

2.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昆明市以外且购买昆明市住房的,须查询缴存人家庭购房地及缴存地住房套数,购房地与缴存地住房套数合并计算。

昆明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首套+二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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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2024-04-26,全文共 2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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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条件

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是指在本市行政辖区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在本市行政辖区内按时、足额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在本市行政辖区内购房,但在省内其他州(市)按时、足额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查看详细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

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情形的条件:

买一手房贷款条件

买二手房贷款条件贷款材料

买一手房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军官证等其余有效证件);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均可);

3、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婚姻状况资料(单身提供未婚声明;离异提供离婚证、民事判决书、未再婚申明、离婚协议。丧偶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未再婚声明);

4、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缴存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提供单位、个人账号,经中心查询认定公积金贷款资格);

5、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收入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全额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组合贷款需提供收入证明原件,并附近半年工资收入明细);

6、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7、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备案表需加盖开发商印章);

8、借款人还款账号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交贷款银行的还款卡号,复印时需将身份证正面与卡正面一同复印);

9、不动产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0.借款人其他资料(视借款人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提交)。

提醒:以上资料需准备原件,提供2套复印件;申请时请带齐所有资料原件、复印件,相关关系人一同到现场办理。

买二手房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军官证等其余有效证件);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均可);

3、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婚姻状况资料(单身提供未婚声明;离异提供离婚证、民事判决书、未再婚申明、离婚协议。丧偶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未再婚声明);

4、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缴存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提供单位、个人账号,经中心查询认定公积金贷款资格);

5、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收入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全额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组合贷款需提供收入证明原件,并附近半年工资收入明细);

6、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7、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8、过户前原房东产权证复印件;

9、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需整本完整复印);

10、售房人收款账号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交贷款银行的收款卡号,复印时需将身份证正面与卡正面一同复印);

11、借款人还款账号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交贷款银行的收款卡号,复印时需将身份证正面与卡正面一同复印);

12、抵(质)押物凭证及评估报告原件[抵(质)押物包括房产、指定受委托银行定期存单];

13、不动产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4、借款人其他资料(视借款人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提交)。

提醒:以上资料需准备原件,提供2套复印件;申请时请带齐所有资料原件、复印件,相关关系人一同到现场办理。

昆明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贷款流程

买一手房贷款流程:

购房人与楼盘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受理后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发放贷款,贷款资金转到楼盘开发商收款账户。

买二手房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受理审批通过的,待办理完成不动产抵押登记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划转到卖房人提供的银行收款账户。

2、选择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函》,中心发放贷款,贷款资金转到卖房人提供的银行账户。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贷款额度:

职工贷款额度按购房实际需求和家庭还贷能力综合确定,最终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额度限制。

1、缴存公积金双职工家庭,双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一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2、缴存公积金单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3、借款人父母或同户未婚子女为所购住房产权共有人,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期限为1 - 30年,男职工不超过60周岁,女职工不超过55周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贷款利率请查看:2020昆明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贷款地点

昆明公积金省直机关分中心

电话:0871-63177618

地址:昆明市青年路382号二、四楼(建行青年路支行二—四楼)

昆明市级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3132899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宝善街华尔贝大厦4层

昆明公积金主城城北管理部

电话:0871-65714826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088号“领域时代”中国银行2楼

昆明公积金主城城西管理部

电话:0871-68599083

地址:昆明市海源路1666号汇金大厦工商银行2楼

昆明公积金主城城南管理部

电话:0871-63106626

地址:昆明市广福路广福商业广场SY6-2﹟(建行广福路支行二楼)

昆明公积金主城城东管理部

电话:0871-67188850

地址:昆明市国贸路789号官渡农村合作银行7楼

昆明公积金主城区管理部

电话:0871-63151507

地址:昆明市护国路57号华尔贝大厦一、四楼

昆明公积金铁路分中心

电话:0871-66123285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404号建设大厦14楼

寻甸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2652579

地址:寻甸县仁德镇月秀路

富民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8816807

地址:富民县永定街427号

禄劝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8999373

地址:禄劝县体育馆东侧鼎业会馆3号楼D3—5号

东川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2124014

地址:昆明市东川区兴玉路玉美新城2幢401室

石林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7790378

地址:石林县兴林路上海新天地1栋1单元(石林县行政中心后门)

宜良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7590770

地址:宜良县汇东西路苏云鑫海国际二期23-26号

晋宁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7892847

地址:晋宁县昆阳镇郑和路403号

崇明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6046547

地址:嵩明县嵩阳镇玉明路与武侯路交叉口忠恒·印苑11幢1单元2号

呈贡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7475928

地址: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西楼2楼

安宁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8698176

地址:安宁市大屯新区文苑雅居小区7-8号商铺

昆明公积金石油管理部

电话:0871-63103432

地址:昆明市江滨西路8号石油大厦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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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含组合贷款)

2024-04-26,全文共 1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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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购买二手房贷款申请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45天之内(以证书记载时间为准)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所需基本资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军官证等其余有效证件);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均可);

3、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婚姻状况资料(单身提供未婚声明;离异提供离婚证、民事判决书、未再婚申明、离婚协议。丧偶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未再婚声明);

4、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缴存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提供单位、个人账号,经中心查询认定公积金贷款资格);

5、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收入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全额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组合贷款需提供收入证明原件,并附近半年工资收入明细);

6、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7、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8、过户前原房东产权证复印件;

9、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需整本完整复印);

10、售房人收款账号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交贷款银行的收款卡号,复印时需将身份证正面与卡正面一同复印);

11、借款人还款账号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交贷款银行的收款卡号,复印时需将身份证正面与卡正面一同复印);

12、抵(质)押物凭证及评估报告原件[抵(质)押物包括房产、指定受委托银行定期存单];

13、不动产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4、借款人其他资料(视借款人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提交)。

提醒:以上资料需准备原件,提供2套复印件;申请时请带齐所有资料原件、复印件,相关关系人一同到现场办理

办理流程

1、贷款申请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受理审批通过的,待办理完成不动产抵押登记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划转到卖房人提供的银行收款账户。

2、选择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函》,中心发放贷款,贷款资金转到卖房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担保方式

1、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用拟购住房作抵押。

2、借款人选择由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用拟购住房作抵押。

办理时限

公积金贷款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给予是否贷款的答复,未获得批准的贷款受理机构及时通知借款人;资料不完备的借款申请,中心前台受理人员可不受理贷款,告知借款申请人补全资料再进行申请。

办理地点

昆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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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首套+二套)

2024-04-26,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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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更好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第四届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首套住房认定标准

缴存人家庭(包括购房人及配偶,共有人及配偶,下同)名下无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二套住房认定标准

(一)缴存人家庭名下有一套住房的;

(二)缴存人家庭名下无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仅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情形

(一)缴存人家庭名下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

(二)缴存人家庭名下无住房,但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三)缴存人家庭名下有一套住房(非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一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备注:上述第一、二、三条内容中所指的住房,不含缴存人家庭本次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住房套数查询

(一)缴存人家庭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查询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认定缴存人家庭名下住房套数。

(二)查询范围

1.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昆明市且购买昆明市住房的:

(1)购房地在昆明市主城区(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五区及三个开发、度假区)范围内的,查询缴存人家庭名下主城区范围内住房套数;

(2)购房地在昆明市主城区范围外的,查询缴存人家庭名下购房地住房套数。

2.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昆明市以外且购买昆明市住房的,须查询缴存人家庭购房地及缴存地住房套数,购房地与缴存地住房套数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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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昆明公积金贷款条件(超详细)

2024-04-26,全文共 1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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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是指在本市行政辖区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在本市行政辖区内按时、足额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在本市行政辖区内购房,但在省内其他州(市)按时、足额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贷款用途

申请的贷款必须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借款人

借款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必须是购房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

缴存时间

借款人及单位按规定按时,足额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并在申请贷款时,开立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满12个月(含),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借款人户籍在昆明且在本市行政辖区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

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期限为1 - 30年,男职工不超过60周岁,女职工不超过55周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信用记录

购房相关人信用报告记录超过以下标准,借款人均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个人贷款月还款违约记录达到连续违约6次(含6次)的;

2、信用卡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达到连续6次(含6次)的;

3、个人贷款月还款违约记录、信用卡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累计达到10次(含10次)的,贷款和信用卡记录合并计算;

4、到期还款的贷款到期后逾期一年以上未还款的。

住房套数认定

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按照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记录的个人住房贷款笔数、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系统中贷款次数及借款人提交的家庭住房实有套数诚信保证书认定。

昆明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首套+二套)

首付款比例

1、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2、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3、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商业性住房贷款未结清的缴存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注:已申请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其他条件

1、购买改善型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上一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结清后,允许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目前不受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业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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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积金住房套数查询指南(平台+范围)

2024-04-26,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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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积金住房套数查询指南

(一)缴存人家庭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查询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认定缴存人家庭名下住房套数。

(二)查询范围

1.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昆明市且购买昆明市住房的:

(1)购房地在昆明市主城区(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五区及三个开发、度假区)范围内的,查询缴存人家庭名下主城区范围内住房套数;

(2)购房地在昆明市主城区范围外的,查询缴存人家庭名下购房地住房套数。

2.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昆明市以外且购买昆明市住房的,须查询缴存人家庭购房地及缴存地住房套数,购房地与缴存地住房套数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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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手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材料及流程(含组合贷)

2024-04-26,全文共 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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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贷款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购买一手房,楼盘开发商需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项目合作协议,购买未签订协议楼盘一手房,若符合担保公司条件,可由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才能申请。

贷款基本条件:昆明公积金贷款条件(超详细)

所需基本资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军官证等其余有效证件);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均可);

3、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婚姻状况资料(单身提供未婚声明;离异提供离婚证、民事判决书、未再婚申明、离婚协议。丧偶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未再婚声明);

4、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缴存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提供单位、个人账号,经中心查询认定公积金贷款资格);

5、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收入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全额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组合贷款需提供收入证明原件,并附近半年工资收入明细);

6、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7、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备案表需加盖开发商印章);

8、借款人还款账号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交贷款银行的还款卡号,复印时需将身份证正面与卡正面一同复印);

9、不动产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0.借款人其他资料(视借款人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提交)。

提醒:以上资料需准备原件,提供2套复印件;申请时请带齐所有资料原件、复印件,相关关系人一同到现场办理

办理流程

购房人与楼盘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受理后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发放贷款,贷款资金转到楼盘开发商收款账户。

担保方式

1、借款人拟购住房是与中心签订了按揭合作协议的楼盘,由楼盘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用拟购住房作抵押。

2、借款人拟购住房未与中心签订按揭合作协议的楼盘,若符合担保公司条件,可由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用拟购住房作抵押。

办理时限

公积金贷款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给予是否贷款的答复,未获得批准的贷款受理机构及时通知借款人;资料不完备的借款申请,中心前台受理人员可不受理贷款,告知借款申请人补全资料再进行申请。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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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昆明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2024-04-26,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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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国家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有关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的规定执行。

1、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年限1-5年(含5年),利率为2.6%;年限5年以上,利率为3.1%。

2、对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含原有一套住房贷款已结清),贷款年限1-5年(含5年),利率为3.025%;年限5年以上,利率为3.575%。

【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温馨提醒: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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