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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毕业生

济南毕业生专题栏目,提供与济南毕业生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济南毕业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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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济南南部山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一览表

2024-04-09,全文共 1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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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济南南部山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一览表

县(区)所属单位岗位编码招募人数岗位类型分项学历要求学位要求所需专业名称其他条件要求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仲宫街道办事处010911帮扶乡村振兴帮扶乡村振兴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以本科学历报考的:经济学专业、财政学专业、税收学专业、金融学专业、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审计学专业;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含相关专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会计学、财务学、审计学、金融与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学专业方向,含相关专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务学、审计学、金融与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学专业方向,含相关专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仲宫街道办事处010924帮扶乡村振兴帮扶乡村振兴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不限专业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西营街道办事处010934支农支农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不限专业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柳埠街道办事处010945帮扶乡村振兴帮扶乡村振兴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不限专业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济南市南山柳埠街道初级中学010951支教支教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以本科学历报考的:化学生物学、古生物学、生物科学、生物信息学、生态学;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生物学一级学科、学科教学(生物),课程与教学论(生物)。
具备初中生物教师资格证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济南市南山仲宫街道高而初级中学010961支教支教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以本科学历报考的: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典文献学、应用语言学、秘书学、中国语言与文化;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文学与语文教育,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科教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语文),语文教育化。
具备初中语文教师资格证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济南市南山仲宫街道锦绣川初级中学010971支教支教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以本科学历报考的: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声学;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物理学一级学科、学科教学(物理),课程与教学论(物理)。
具备初中物理教师资格证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济南市南山实验小学010981支教支教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以本科学历报考:小学教育、英语;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英语语言文学、英语教育、学科教学(英语),课程与教学论(英语)。
具备小学及以上英语教师资格证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济南市南山仲宫街道西郭小学010991支教支教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以本科学历报考的: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基础科学、数据计算及应用;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数学一级学科、学科教学(数学),课程与教学论(数学)。
具备小学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济南市历城区仲宫镇卫生院011001支医支医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不限以本科学历报考的:医学检验技术;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医技(检验)、医学检验学、医学检验技术。
工作地点为仲宫院区;持有初级(士)及以上医学检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济南市历城区仲宫镇卫生院011011支医支医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不限以本科学历报考的: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医学影像技术、智能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放射医学、影像工程与信息技术、影像学基础、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医技(放射)、医学影像技术学、医学影像技术。
工作地点为锦绣川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持有初级(士)及以上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济南市历城区仲宫镇卫生院011021支医支医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不限以本科学历报考的:护理学 ;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护理学一级学科(临床护理学专业方向)。
工作地点为锦绣川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济南市历城区柳埠镇卫生院011031支医支医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不限以本科学历报考的:护理学 ;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护理学一级学科(临床护理学专业方向)。
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济南市历城区西营镇卫生院011041支医支医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以本科学历报考的:针灸推拿学;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针灸推拿康复学、针灸推拿学。
本科学历有资格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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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事业单位引进优秀毕业生

2024-04-16,全文共 4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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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济南市历下区教育体育局事业单位引进优秀毕业生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建设我区新时代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优秀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届研究生毕业生;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一、二等奖的2024届本科学历毕业生。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5.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相一致,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引进,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引进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引进计划

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优秀毕业生80人,引进的岗位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8:00—4月24日12:00

2.查询时间:2024年4月22日14:00—4月24日17:00

3.缴费时间:2024年4月22日17:00—4月25日12:00

报名、缴费系统入口将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lixia.gov.cn)进行公布。

4.个人报名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引进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引进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所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引进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引进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引进人员在引进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引进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引进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查,确认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引进单位公布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查询初审结果。引进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5月9日上午9:00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引进单位审核通过后,于2024年4月24日8:00-16:00,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发送至引进单位邮箱(见附件)。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各岗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计划引进1人的,取消引进计划;计划引进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引进计划。核减和取消引进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取消引进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不指定教材,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

2.笔试时间:初定2024年5月12日9:00—11:3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引进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引进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资格复审的,视为弃权。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均通过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引进人员可登录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取消引进资格。

3.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①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②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③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④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⑤技能大赛获奖证书(2024届本科应届毕业生提供);⑥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引进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引进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递补截止时间为面试开始前第三天17时,截止时间后面试人选放弃的,该引进岗位不再递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面试开始前第一天的17时,到截止时间仍未向引进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模拟上课主要测试引进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核算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引进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人员空缺,依次递补,超过考察体检范围时不再递补。引进同一岗位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公告,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各阶段测试成绩将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引进单位具体实施,严格落实公开引进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1.考察。考察由各引进单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并对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要求严格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引进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因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引进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引进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引进资格。引进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员须在聘用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五年,严格履行聘用合同。

六、其他

本次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因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引进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引进人员及时关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并在整个引进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监督电话:0531-8655360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2024年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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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4年招聘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告

2024-03-25,全文共 3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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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4招聘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告

公司简介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是根据《公司法》设立的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8295亿元,以投资建设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是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特大型国有重点骨干企业。

公司经营区域覆盖我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供电范围占国土面积的88%,供电人口超过11亿。近20多年来,国家电网持续保持全球特大型电网最长安全纪录,建成35项特高压输电工程,成为世界上输电能力最强、新能源并网规模最大的电网,公司专利拥有量持续排名央企第一。公司位列2023年《财富》世界500强第3位,连续19年获国务院国资委业绩考核A级,连续11年获标准普尔、穆迪、惠誉三大国际评级机构国家主权级信用评级(标普A+、穆迪A1、惠誉A+),连续8年获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第一名,连续6年位居全球公用事业品牌50强榜首,是全球最大的公用事业企业,也是具有行业引领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

公司下属单位列表及简介详见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网址:https://zhaopin.sgcc.com.cn)“单位一览”栏目。

招聘流程和进度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司在招聘平台公布考试大纲、总体招聘工作安排等内容。各单位视工作开展情况,在招聘平台的“招聘公告”栏目发布2024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包括单位简介、招聘安排、报名条件、需求信息、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应聘毕业生投递简历

1.填写个人简历。应聘毕业生应通过招聘平台填写个人信息,及时上传“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等附件,确保信息真实、完整、有效。应聘毕业生填写的院校、专业等信息应与学籍验证报告一致。相关信息提交后不能更改,请应聘毕业生仔细检查后再提交。

2.填报应聘单位。各单位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毕业生可在招聘平台填报应聘单位。每人每批次招聘可填报公司二级单位(省电力公司、直属单位)志愿数量不超过3个,每个二级单位志愿下可选择2个三级单位(地市级单位)或四级单位(县级单位),填报截止日期以各单位招聘公告为准。应聘志愿提交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确需更改的,可在“个人中心”的“我的工作申请”栏目提交撤销应聘单位的申请。应聘单位一般在7日内处理该申请,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可申请新的工作单位,其志愿顺序与撤销志愿相同。

三、组织招聘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为2024年4月(时间如有调整,以招聘平台发布的考试公告为准)。参加笔试的人选和批次由各单位确定,请以各单位招聘考试公告或通知为准。

2.笔试范围详见各科目考试大纲。

3.笔试前1-2周,各单位通过手机短信、招聘平台站内消息、短消息、电话等方式,通知入围毕业生参加考试,未入围的不再另行通知。

4.接到公司多家单位笔试通知的考生,只能选择参加一个单位的笔试。请按照应聘意愿慎重选择,考试志愿一经选择,不可更改。笔试成绩在各单位之间通用。

5.笔试地点一般为应聘单位所在地(在京单位除外),请考生按各单位招聘考试公告或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资料提前到考试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如受不可抗力影响,考试地点的调整以各单位通知要求为准。

6.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总部招聘考试单独组织开展,时间另行通知。

四、查询笔试成绩

公司将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招聘平台“个人中心”,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五、组织招聘面试

招聘面试由各单位按照公司统一要求自行组织,具体面试安排以各单位通知为准。

六、公示拟录用人选

各单位在公司核准录用人选名单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平台公示拟录用名单。

提示

(一)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并妥善保管个人信息,防止信息被他人冒用。为保证及时收到考试相关信息、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如应聘者电话、手机号码发生变更,请及时登录招聘平台予以更新。

(二)招聘政策咨询请按照各单位招聘公告发布的联系方式,与应聘单位联系。招聘平台系统操作咨询请拨打400-1095-598(此电话不受理招聘政策咨询)。

声 明

(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网站为公司及下属单位发布招聘高校毕业生相关信息的唯一官方网站,未授权其他网站、社交媒体、个人或机构发布任何招聘信息。对于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个人或机构,我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对应聘者因虚假招聘造成的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我公司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任何针对我公司招聘笔试和面试的辅导班、考试教材、复习资料,均与我公司无关。

(三)我公司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

各单位招聘需求及联系方式

https://mp.weixin.qq.com/s/jL9j5vxy6H02vItzXQogRQ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需求信息

1.招聘计划:公司本批次招聘计划约270⼈。

2.⽤⼈单位:公司所属部分市县供电公司、国⽹⼭东经研院、⼭东送变电公司等部分⽀撑单位。

3.招聘岗位:主要安排在市县供电公司⽣产⼀线和⽀撑单位专业技术、技能岗位,包括:电⽹调控运⾏、输电运检、变电运检、城区配电、电⼒营销、带电作业、送变电施⼯、信息通信运维、⼯程建设技术等。

4.招聘专业

注:各专业招聘数量将根据前期已公示毕业⽣实际签约等情况进⾏调整,以⾯试现场公布为准。

联系方式

邮箱:SDDL2024zp@126.com

电话:15665715683

本咨询电话仅在招聘报名期间受理应聘毕业⽣本⼈咨询,接听时间:3⽉20⽇-31⽇,⼯作⽇9:00-12:00,14:00-17:00。

后续招聘咨询联系⽅式和接听时间以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技术学院分公司

招聘岗位及专业

(一)招聘岗位:培训组织与实施技术、职业教育教学技术等相关岗位;

(二)工作地点:山东济南、山东泰安;

(三)招聘范围:2024年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

(四)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五)招聘专业:

1.电工类(电气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等相关专业);

2.电子信息类(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与信息系统、网络空间安全、通信工程等相关专业);

3.其他工学类(建筑与土木工程、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

4.金融财务类(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5.其他专业

(1)马克思主义哲学类(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哲学等相关专业);

(2)汉语言文字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语言文学、汉语语言学及语言获得等相关专业);

(3)新闻传播学(新闻传播学等相关专业);

(4)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等相关专业)。

本批次招聘计划约13人左右,最终招聘数量将根据上级单位核定情况相应调整。

学历学位要求

1.国内院校:2024年公办统招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2024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且在学期间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2.国(境)外院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报名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诚信、责任、创新、奉献的核心价值观;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及较强的团队意识和沟通协作能力;身体健康,符合培训教学岗位工作要求,服从分配。

(二)应聘专业为主修专业,且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专业一致。

(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CET)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其它语种应达到相应资格水平。

(四)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3周岁,毕业生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联系方式

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

咨询电话:0531-8299912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

招聘邮箱:zhaopin@sgtc.sgc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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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40条)全文

2022-08-09,全文共 6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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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40条)》全文

一、稳岗扩岗

1.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凭4个月以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不含补缴),按照每招用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申领一次性奖补资金。(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该补贴不与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该补助与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 一次性奖补不重复享受,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年底。(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次性补贴。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4个月以上的,按照“由企业随工资发放,据实向市、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申领”的方式,向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到人社部门备案),并按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含补缴),按单位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和时间,给予企业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职业介绍补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且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包括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介绍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成功就业,与本市用人单位(不含劳务派遣机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介绍成功就业人数申请职业介绍补贴,标准为一次性300元/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一次性求职补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

8.社会保险降费率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

9.社会保险缓缴政策。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并根据国家、省关于缓缴的最新政策,实时调整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和延长缓缴期限。(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

10.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从30%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至最高9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该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基层就业

11.“三支一扶”计划。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帮扶乡村振兴“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服务期2年,服务期间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服务期满经考核考察合格,按规定转为服务地事业编制,享受在编人员待遇。(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等)

12.青年见习计划。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设立不少于1万个见习岗位,吸纳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按规定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吸纳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基地,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第4个月起用人单位可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继续享受就业见习补贴至见习协议规定的就业见习补贴期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创业扶持

14.创业税收优惠政策。2025年12月31日前,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5.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2013年10月1日后注册成立,按规定条件吸纳就业人员的小微企业,依据创造岗位数量,按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6.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对2013年10月1日后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且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根据创造就业岗位多少发放不同标准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符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政策规定条件人员(简称符合条件人员,不含创业者本人)6人及以上,补贴标准为3万元;吸纳符合条件人员3—5人的,补贴标准为2.4万元;吸纳符合条件人员0—2人的,补贴标准为1.2万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7.小微企业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在本市创办小微企业(2018年1月1日后登记注册)的,可申请创业场所租赁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年,每年申请1次,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8.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对2018年1月1日后在本市新注册且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3000元。每名创业者只能领取一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9.个体工商户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本市新注册个体工商户(2018年1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入驻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正常经营1年以上,可申请每年2000元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房租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方式,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孵化服务补贴。对2019年1月1日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认定或评选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先分别给予10-30万元、30-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再按每成功孵化一个企业最高8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孵化补贴。复审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也可申请创业孵化补贴。创业孵化补贴每年集中申报1次,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一次性补贴和创业孵化补贴的总额,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不超过50万元、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不超过200万元。孵化成功企业法定代表人另创办其他企业的,不再重复申报创业孵化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1.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十大千亿产业领域创办企业的,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合伙及组织起来创业的,可依据人数适当扩大贷款规模,每人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60万元。严格落实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贷款,按规定给予政府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每次贴息年限最长为3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2.免费入驻济南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毕业5年内大学生创办的注册1年以内企业或创业项目,可申请入驻济南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享受最长3年的孵化期,孵化期间房租全免,并提供各项免费的孵化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3.创业大赛奖励。我市定期组织创业大赛,对大学生参加大赛获奖的,根据获奖等次分别给予不同标准的奖励。(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人才吸引

24.优秀大学生支持政策。每年从驻济高校遴选500名优秀学生进行奖励,每人3000元;每年遴选一批国内外知名高校在校学生,与驻济企业建立人才信用合同,企业可按一定比例给予学生最多2年的学费补助,给予研究生最高3万元的生活补助,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经费补贴;每年遴选500名国内外知名高校学生到驻济企事业单位及区县开展1个月的实训实践,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为其发放补助,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经费补贴;对非驻济知名高校毕业1年内来济参加面试的毕业生,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5.博士后支持政策。支持驻济企事业单位设立国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对设立流动站、工作站、基地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50万元、30万元资金扶持。对新入站的全职博士后,按在站从事科研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生活补贴,最多不超过24个月。设站1年内招收博士后人员进站并开题的站点,对于符合条件的市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站、基地,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科研资助。博士后出站后在驻济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济南创业的,给予25万元留济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6.海外留学人才支持政策。支持一批处于初创阶段,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留学人员企业,对重点类创业企业、优秀类创业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创业支持资金。支持全球TOP200高校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在济就业创业,符合条件的,按照最高学历学位的留学年限,分别给予博士5万元/学年(总额不超过30万元)、硕士3万元/学年(总额不超过9万元)、学士1万元/学年(总额不超过4万元)的留学费用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7.青年创客支持政策。支持区县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知名公司等建设创新楼宇、创业街区、众创空间,为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提供低成本或免费创业工位。建立创客导师队伍,为创客人才(团队)提供创业策划、技术指导、市场分析、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28.人才住房保障。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每月1500元、1000元的生活和租房补贴,最长3年。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专科毕业生,可分别享受每月700元、500元租赁住房补贴,最长3年。“十四五”期间,筹集不低于20.5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在济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按低于市场价租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9.人才交通出行。在济就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可申领泉城人才交通卡,3年内免费乘坐公交、地铁等城市公共交通工具。(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0.落户政策。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含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学历)及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学历型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技术技能等级的技术技能型人员和经市人才办认定的专长型人才,凭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或技术技能资格证明即可落户。驻济普通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和非驻济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凭借本人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户口簿中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集体户口登记卡、准迁证邮寄地址,即可申请在济南落户。(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1.鼓励社会力量引才留才。支持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推荐高层次人才来济创新创业,对成功引进市外高层次人才的,根据人才层次,给予10—60万元奖励。对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在人才全职引进后,给予用人单位招聘费用50%的补贴,每人次不超过5万元,每家用人单位每年补助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技能提升

32.加强就业指导。健全高校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体系,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和择业观。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展多种形式的模拟实训、职业体验等实践教学,组织高校毕业生走进人力资源市场,参加职业能力测评,接受现场指导。高校按1:500的比例配齐配强就业指导教师,就业指导教师可参加相关职称评聘。打造一批大学生就业指导名师、优秀职业指导师、优秀就业指导课程和教材。(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3.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在本市行政区域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参加短期就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并与在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元/人的一次性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4.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5.创业培训补贴。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创业培训机构(含高校和创业服务等机构)按规定开展的创业意识教育及创业能力、创业能力提升(含网络创业培训)等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就业服务

36.强化招聘服务。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归集机制,广泛收集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重大项目等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需求计划,编制高校毕业生岗位目录,集中向高校发布并动态更新。组织线上线下专项招聘服务,持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多形式举办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小型化、精准化现场招聘。扩大“选择济南共赢未来”“才聚泉城”名校行、“优秀大学生就业创业泉城行训练营”“青鸟计划”等招聘平台和活动影响力。加大线上招聘力度,鼓励直播带岗模式,推行视频招聘、云探店、远程面试。(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民营经济局、市教育局、团市委)

37.取消就业报到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市属高校及时向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或教育部门备案。(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38.加大困难帮扶力度。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和长期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一生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至少提供3—5个针对性岗位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实施阳光就业行动,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帮扶。(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残联)39.落实实名服务,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持续跟进落实实名服务。运用线上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小程序、基层摸排等各类渠道,与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普遍联系,开展“1311”就业服务专项行动,为每人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1次就业见习机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40.维护就业权益,开展平等就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依法打击“黑职介”、虚假招聘、售卖简历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治理付费实习、滥用试用期、拖欠试用期工资等违规行为。督促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合法就业权益。对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及时向高校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妇联)

各级各有关责任部门(单位)要加大政策宣传推介,提高政策的知晓度。要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实施细则,明确政策的实施范围、条件、标准和经办流程。要进一步优化手续办理,通过“静默认证”“免申即享”等方式,确保各项政策应享尽享、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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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员可以申报济南非驻济知名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面试补贴?

2023-10-31,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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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员可以申报非驻济知名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面试补贴?

申报非驻济知名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面试补贴应具备以下条件:

非驻济知名高校毕业1年内来济参加面试的毕业生。

(一)非驻济知名高校是指校址不在济南市的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其在外地的分校以及全球TOP200的国外高校。

(二)面试单位是指驻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如何理解“非驻济知名高校”?

所说的“非驻济知名高校”为校址不在济南市的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其在外地的分校,以及全球TOP200的国外高校。

“双一流”建设高校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中公布的高校名单为准(若名单之后有更新,以更新名单为准)。

全球TOP200高校,是指参照国际公认的QS、Times Higher Education、US

News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近3年评选的全球前200名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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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各高校工作部门咨询电话

2023-09-06,全文共 4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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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各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初审工作部门联系方式

序号

学校名称

负责部门

办公电话

1

山东大学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0531-88364779

2

中国海洋大学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0532-66782575

3

山东科技大学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0532-86057075

4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0532-86981519

5

青岛科技大学

就业指导中心

0532-88956956

6

济南大学

就业指导中心

0531-82767100

7

青岛理工大学

就业指导中心

0532-86867887

8

山东建筑大学

招生就业工作处

0531-86361502

9

齐鲁工业大学

就业指导中心

0531-89631038

10

山东理工大学

学生工作部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0533-2788707

11

山东农业大学

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0538-8242475

12

青岛农业大学

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0532-58957246

13

潍坊医学院

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0536-8462287

14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招生就业部

0531-59556869

15

滨州医学院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0535-6913419

16

山东中医药大学

招生就业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0531-89628031

17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就业指导中心

0539-8209095

18

济宁医学院

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0537-3616072

19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校企合作与培训就业处

0530-5925793

20

山东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0531-86181916/0531-86182291

21

曲阜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

0537-4456039/0537-4456557

22

聊城大学

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

0635-8239460

23

德州学院

就业指导处

0534—8987050

24

滨州学院

招生就业处

0543-3190150

25

鲁东大学

招生就业处

0535-6672456

26

临沂大学

学工部就业指导中心

0539-7258666

27

泰山学院

招生就业处

0538-6715016

28

济宁学院

学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0537-3196041

29

菏泽学院

学生工作处(奖励资助中心)

0530-5525977

30

山东财经大学

就业指导处

0531-88525205

31

山东体育学院

就业指导中心

0531–89655028

32

山东艺术学院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0531-86522100

33

齐鲁医药学院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

0533-2829078

34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产教融合服务中心

0531-86335999

35

青岛滨海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2-83150176

36

枣庄学院

招生就业处

0632-3786089

37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学生工作部(处)就业指导中心)

0531-89626263

38

青岛大学

学生就业中心

0532-85955330

39

烟台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就业工作指导中心

0535-6901196

40

潍坊学院

学生工作处就业服务中心

0536-8785937

41

山东警察学院

招生就业处

0531-68622757

42

山东交通学院

招生就业处

0531-80687478

43

山东工商学院

招生就业处

0535-6903853

44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学员学生工作部(泰安)

0538-8025061

45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就业处

0633-7987118

46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就业指导办公室

0537-3737127

47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部

0532-86105596

48

威海职业学院

校企合作办公室

0631-5710555

49

山东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

0531-66772188

50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就业处

0531-89638021

51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就业处

0531-76267072

52

山东女子学院

招就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0531-86526881

53

烟台南山学院

招生就业处

0535-8590506

54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就业处

0537-2285775

55

潍坊职业学院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6-7038003

56

烟台职业学院

招生与就业处

0535-6927061

57

东营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处

0546-8060063

58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合作服务处

0635-8334992

59

滨州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处

0543-5089822

60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处

0536-8187491

61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

0538-2182488

62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

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

0532-58763658

63

潍坊科技学院

招生就业处

0536-5032813

64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实习就业指导中心

0538-5363177

65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实习就业办公室

0531-83139150

66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处

0633-7985983

67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处

0536-3082126

68

山东英才学院

招生就业处

18595268068

69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

合作交流与就业创业处

0546-6881130

70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学工处(资助中心)

0536-8781810

71

淄博职业学院

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中心

0533-2348756

72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

0532-55761295

73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就业办公室

0532-86051512

74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就业指导处

0536-3089612

75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部

0532-81735087

76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就业处

0532-86667188

77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与学生工作处

0546-8680671

78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0536-2600001

79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校企合作与实训处

0533-8407803

80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0536-7575089

81

青岛黄海学院

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0532-83176267

82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0532-84938130

83

山东现代学院

招就办

0531-89701505

84

济南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处

0531-82627708

85

山东协和学院

招生与就业处

0531-81307174

86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与就业处

0535—6937291

87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招生就业处

0531-80950511

88

烟台理工学院

招生就业处

0535-6915111

89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

0635-8520228

90

青岛城市学院

就业创业处

0532-66732834

91

潍坊理工学院

招生就业办公室

0536-3091166

92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

就业指导中心

0531-75786623

93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

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科

0546-7396999

94

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

就业创业中心

0633-8109667

95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处

0536-6050753

96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就业指导处

0534-2557176

97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

0632-5632286

98

泰山科技学院

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0538-5075288

99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招生就业处

0533-3821808

100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资助中心

0535-5136783

101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就业指导处

0531-86385106

102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处

0531-83118127

103

山东华宇工学院

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

0534-7023588

104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0531-81920508

105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资质中心)

0631-3793011

106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处

0538-8628128

107

山东外事职业大学

招生就业办

0631-3917016

108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处

0631-5712907

109

青岛工学院

招生就业处

0532-82285801

110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

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0535-2605307

111

齐鲁理工学院

就业指导中心

0531-85592533

112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0538—5397967

113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

就业指导中心

0535-3737026

114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校企合作与就业工作处

0535-8019031

115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办公室

0533-6811399

116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1-51765638

117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招生与就业处

0535-2976519

118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

0531-58663622

119

山东政法学院

招生就业处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0531-88599277

120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

就业指导中心

0530-4682104

121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处

0531-61326666

122

临沂职业学院

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

0539-2872099

123

枣庄职业学院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632-8628131

124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招生与就业创业处

0537-3617929

125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就业处

0532-58250049

126

齐鲁师范学院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

0531-66778291

127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学生工作处

0531-58997266

128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

职业教育分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0532-85752348

129

青岛电影学院

产教融合中心

0532-86936891

130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工作处

0531-87207782

131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

就业指导处

0531-59582300

132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

0538-8082003

133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就业工作处

0536-3082855

134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处

0536-3225766

135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处

0536-3276312

136

山东管理学院

招生就业处

0531-89636508

137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0533-2823536

138

菏泽职业学院

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0530-3130281

139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办公室

0531-85918917

140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处

0631-7697588

141

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处

0531-87198317

142

烟台黄金职业学院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0535-8311001

143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

就业与创业办公室

0633-8672080

144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

0532-58266662

145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就业办公室

0532-58255311

146

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招生就业处

0535-3465022

147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处

0535-6911886

148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

0539-8390170

149

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

学生处

0532-82466368

150

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处

0536-2079888

151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就业中心

0631-5687720

152

山东大学(威海)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0631-5688329

153

山东非金属材料研究所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0531-85878353

154

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

研究生部

0532-88966013

155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

就业管理小组

0531-8851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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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小微企业招用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条件

2023-12-20,全文共 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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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小微企业招用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条件

申领条件:

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到人社部门备案),并按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含补缴)小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补贴标准

按企业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和时间,给予企业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

推荐阅读:济南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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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办理地点

2024-01-10,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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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符合条件的企业持申请材料到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愿申请

办理程序

(一)申请。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地的街道(镇)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

(二)初审。

1. 街道(镇)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申请企业资格进行审核。

2. 街道(镇)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系统中就失业登记模块与社保缴费数据比对确定申请补贴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与就业状态。符合申请条件的,将查询比对结果截屏,与所需材料拍照一同上传业务办理系统(业务办理系统未开发完成前,建立电子档案备查),同时在•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与•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花名册‣上签署意见、盖章,报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并将初审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企业。

(三)复审。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企业申请进行复审,无异议的,在•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与•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花名册上签署意见、盖章,

交回街道(镇)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四)公示。街道(镇)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于季度末将补贴审核结果„•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公示‟, 在街道明显位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公示结果反馈到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五) 补贴发放。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季度末编制•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资金明细表,向申请企业发放补贴,并保留好补贴发放相关证明。

补贴标准

每人一次性求职补贴 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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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24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2023-10-24,全文共 1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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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24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一、企业简介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钢集团)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11.93亿元,资产总额1775.3亿元。位居“2022 中国企业500强”第98位、“2022 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第37位;“2022山东企业100强”和“2022山东工业企业100强”第5位。连续五年跻身中国钢企综合竞争力排名A+(竞争力极强)行列。

山钢集团重点发展“黑色金属采矿、冶炼及加工,钢铁贸易及服务,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及技术服务”三大主业,培育发展产业金融、产业园区开发运营、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坚持“突出沿海、优化内陆,精品与规模并重”,聚焦钢铁产业转型升级,主要钢铁产品形成板带、型钢、特钢、建材等系列,畅销全国并远销7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功应用于港珠澳大桥、大兴国际机场、北京冬奥会场馆、北极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等重要工程,全力打造一个“注入改革基因、充盈市场元素、拥有创新特质、饱含人文情怀”的魅力山钢。

二、招聘专业岗位

本次招聘包括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日照公司)、山信软件、山钢矿业、山东耐材、山钢资本、山钢国贸、山钢财务等权属公司技术研发、技术业务、冶金技术、地质工程、工艺技术、工程技术、设备管理、投资管理、业务主管、会计主管、营销管理、操作等多个岗位;具体招聘单位、专业等信息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国(境)内外高校2024年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认可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二)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学历符合要求、专业对口,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能够正常办理就业手续。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作风正派、身心健康,无违规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填写附件2,连同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该报告可通过http//www.chsi.com.cn获得),以及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及相关证书的扫描件,以“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姓名”命名发送至相应的简历接收邮箱。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招满为止。

(二)招聘流程

由用人单位按照以下流程组织招聘工作。

1.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履历评价。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进行履历评价,确定进入考试、面试人员名单。

3.考试、面试。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4.背调和体检。按照考试成绩,确定背景调查和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5.公示、录用。根据考试、面试成绩、背景调查及体检情况,为通过公示的应聘者办理录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二)笔试、面试、录用等相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条件审核不合格或测试不合格的,恕不另行通知。

(三)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各权属公司保留根据岗位报名情况调整或取消相关招聘岗位的权利,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下载:

附件1:山钢集团2024届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xls

附件2:山钢集团2024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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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如何申请?

2023-12-20,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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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如何申请

一、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

2.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凭证;

3.《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可从“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4.《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可从“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二、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携带材料到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愿申请,或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单位登录”,搜索“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或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至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搜索“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填写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或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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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常见问题

2023-09-06,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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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常见问题

1.技术操作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531-81182669/0531-81182665

2.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注册登录后提示未查询到信息无法申请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注册登录后,提示“未查询到信息无法申请求职补贴”,因学籍信息库里并没有该毕业生2024年毕业的学籍信息,故无法申请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3.申请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时,学生选择困难类型后,哪些情况需要上传证件材料?

如网络核验通过,无需上传证明材料;如网络核验不通过则需要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

4.网络核验不通过需要上传什么证明材料。

根据困难类型上传证明材料: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当月(9月)出具的证明材料。

(2)特困人员毕业生: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当月(9月)出具的证明材料。

(3)孤儿毕业生:《儿童福利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当月(9月)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儿童福利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当月(9月)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5)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所在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当月(9月)出具的佐证材料。

(6)残疾人毕业生:本人《残疾人证》。

(7)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本人本学历在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贷款银行、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5.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如学校审核不通过,毕业生是否可以再次申报?

毕业生可以根据审核标准要求,更改为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类型,重新提交申请并填写信息、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6.毕业生注册填写“户口所在地”时系统没有自己所在地市怎么处理?

建议更换其他浏览器(比如谷歌浏览器),浏览器显示比例缩放至70%以下。

7.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时,上传照片失败怎么办?

请按照系统提示规格上传图片,规格:

(1)大小不超过2MB;

(2)格式为jpg.JPG;

(3)图片命名不能超过20个字符;

(4)图片名称不能有特殊字符和汉字(用数字或字母);

(5)若有多页需合并到一个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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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引进2024届优秀毕业生公告

2024-03-13,全文共 4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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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引进2024优秀毕业生公告

济南市为山东省省会、全国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之一,是环渤海地区南翼的中心城市,是山东省政治、文化、教育中心。济南自然风光秀丽,素有“泉城”之美称,尤以趵突泉、黑虎泉、五龙潭、珍珠泉四大名泉久负盛名,自古享有“家家泉水,户户垂杨”之誉。济南北连首都经济圈,南接长三角经济圈,东西连通山东半岛与华中地区,是环渤海地区南翼中心城市,山东半岛城市群和省会都市圈的中心城市。成功创建了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是国家首批创新型试点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之一,获得“中国软件名城”、最具竞争实力的城市、中国社会治安最佳城市、中国十佳金融生态城市等称号,入选“全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前五名,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四连冠”。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事业单位)计划赴北京师范大学等6所部属师范类高校和部分山东省内师范类高校,通过现场报名、考试的方式,引进2024届优秀毕业生。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本次引进对象为2024届毕业研究生、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一、二等奖的2024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应聘人员需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4.所学专业对口(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对口,研究生应聘的所学专业需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3月16日以后出生);

6.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分为A、B两类,A类为研究生岗位、B类为技能大赛获奖毕业生岗位。

二、引进计划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事业单位)计划引进172人(详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每条线路引进计划、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需待与高校确定后,提前3日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近期同底版照片2张;

②个人简历(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获得荣誉及实践等情况);

③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见附件2);

④由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并加盖院系公章、附成绩单);

⑤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应聘B类岗位的人员提供);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每位应聘人员可根据实际报考不同学校符合条件的岗位,上述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单位指定专人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为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事宜由引进单位在报名后现场告知)。

A类岗位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B类岗位按实际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确定考试人选。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办法。A类岗位采取先面谈、后笔试、再试讲(或答辩)的形式,按照笔试占40%、试讲(或答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谈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B类岗位采取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形式,按照试讲占60%、答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所有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A类岗位

面谈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工作适应能力、与报考岗位匹配性、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谈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类和专业基础知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试讲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试讲(或答辩)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试讲(或答辩)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等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试讲(或答辩)成绩由考官现场评判,在试讲(或答辩)结束后公布,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列为签约人员。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签约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试讲(或答辩)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试讲(或答辩)成绩也相同的,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试讲(或答辩),按照重新组织的试讲(或答辩)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

(二)B类岗位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等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设定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签约人员。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签约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试讲成绩也相同的,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试讲,按照重新组织的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

签约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单位现场办理签约手续。应聘人员在签约后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单位有权终止协议,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引进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再次复审。引进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引进单位应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事业单位)引进2024届优秀毕业生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告,并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济南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 0531-88798066

2.济南西城实验中学 0531-81605112

3.济南大学城实验高级中学 0531-89616804

4.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学 0531-88635801

5.山东省济南第二中学 0531-55532118

6.山东省济南市南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三中学市南校区)0531-87083006

7.山东省济南回民中学 0531-82035110

8.山东省济南第七中学 0531-55564229

9.山东省济南第九中学 0531-87196700

10.山东省济南第十一中学 0531-81315161

11.济南外国语学校 0531-81207731,81207732

12.济南东城实验高级中学(山东省济南中学唐冶校区)0531-82813709

13.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济南实验高级中学 0531-58629519

14.山东省济南市莱芜第一中学 0531-76412979

15.山东省济南第十五中学 0531-81772390

16.山东省济南第十八中学 0531-68626057

17.山东省济南第三十四中学 0531-88965373

18.济南市体育运动学校(济南第五十中学)0531-59596572

19.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实验学校 0531-76412516

20.济南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0531-82637908

21.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常春藤附属小学 0531-87206912

22.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常春藤附属幼儿园 0531-87207571

23.济南特殊教育中心 0531-82972347

24.济南市莱芜特殊教育学校 0531-76113009

25.济南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0531-86126121

26.济南市电化教育馆(济南教育电视台)0531-83187060

27.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531-86111559

28.济南市教师发展服务中心 0531-86126157

29.济南市学生发展指导中心 0531-86169669

监督电话: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0531-51708052

附件: 1.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事业单位)引进2024届优秀毕业生岗位汇总表.pdf

2.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表.xls

济南市教育局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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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有哪些?

2022-08-09,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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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就业政策

11.“三支一扶”计划。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帮扶乡村振兴“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服务期2年,服务期间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服务期满经考核考察合格,按规定转为服务地事业编制,享受在编人员待遇。(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等)

12.青年见习计划。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设立不少于1万个见习岗位,吸纳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按规定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吸纳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基地,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第4个月起用人单位可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继续享受就业见习补贴至见习协议规定的就业见习补贴期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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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南留济高校应届毕业生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申请条件

2023-10-31,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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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南留济高校应届毕业生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申请条件

一、申请时间

首次缴存补贴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留济缴存补贴无需缴存人申请,中心将对已通过首次缴存补贴的缴存人自动审核。

二、申请条件

(一)首次缴存补贴

1、驻济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2023年毕业留济并设立公积金账户的应届毕业生;非驻济高校本科及以上2023年毕业的留济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与在济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设立公积金账户;

注:(1)驻济院校留济应届毕业生与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自愿缴存,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应由单位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2)非驻济院校留济应届毕业生应由单位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3)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毕业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后按照非驻济院校留济应届毕业生要求申请。

2、毕业后至2023年12月31日在济南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注:(1)驻济院校留济应届毕业生,灵活就业与在职职工身份转换后,灵活就业人员账户与单位设立的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月份可合并计算。(2)毕业后至2023年12月31日,试用期内由单位补缴的公积金月份与正常汇缴的公积金月份合并计算。

3、符合在济住房消费类提取公积金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以下简称自住住房)的;偿还购买本市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在本市无自住住房且租赁商品房支付房租的;在本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二)留济缴存补贴

1、已申请首次缴存补贴并审核通过;

2、毕业后至2024年6月30日前在济南连续缴存社保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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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材料

2023-10-31,全文共 1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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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

2.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凭证(其中包含单位随工资发放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凭证);

3.《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可从“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4.《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花名册》(可从“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相关表格材料: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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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铁济南局公开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告

2023-11-28,全文共 1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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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铁济南公开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铁路运输生产一线操作技能岗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工作单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二、应聘条件

1.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所学专业为铁路专业方向,所学课程包含铁路专业课程。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4.身心健康,视力、听力和辩色力正常,无色盲色弱,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机务乘务岗位要求身体条件符合《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健康检查规范》规定的标准。

5.服从企业对岗位的安排和调剂,能吃苦耐劳,适应铁路沿线偏远地区、野外作业及长期夜班工作。

6.工作单位所在地生源优先。

三、招聘流程

招聘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审核筛选、面试考核、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录用等。招聘过程中,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17日。应聘者本人于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大学生招聘网(网址:https://hr.jntlj.com/main),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实名注册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图像要清晰可辨认、信息完整准确,因上传材料无法辨认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只接受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符合要求的毕业生报名。

2.审核筛选。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及招聘条件对报名应聘毕业生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质审核,择优筛选符合要求的应聘毕业生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考核。分期分批组织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核的毕业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网站打印并本人签字);

(2)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原件与复印件;

(4)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原件与复印件;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原件;

(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打印并在有效期内);

(7)体检报告原件[近六个月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并有检查结论,血压、辨色力、视力、听力、心电图、胸片、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五项及以上)、肾功能(含尿酸)为必检项目];

(8)能够证明本人资历和能力的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4.确定拟录用人员。根据面试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5.公示录用。拟录用人员在中国铁路人才招聘网或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大学生招聘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上门、电话、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毕业生应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毕业生须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我公司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相应招聘环节的,视为本人主动放弃。

4.本次招聘不向应聘毕业生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5.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人事部保留对本招聘公告及附件的最终解释权。

6.咨询电话:0531-82429561;咨询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9:00—11:00, 15:00—17:00。非咨询时间、非咨询电话概不受理,敬请谅解。

附件: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招聘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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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校毕业生技能提升政策有哪些?

2022-08-09,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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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提升政策

32.加强就业指导。健全高校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体系,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和择业观。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展多种形式的模拟实训、职业体验等实践教学,组织高校毕业生走进人力资源市场,参加职业能力测评,接受现场指导。高校按1:500的比例配齐配强就业指导教师,就业指导教师可参加相关职称评聘。打造一批大学生就业指导名师、优秀职业指导师、优秀就业指导课程和教材。(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3.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在本市行政区域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参加短期就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并与在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元/人的一次性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4.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5.创业培训补贴。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创业培训机构(含高校和创业服务等机构)按规定开展的创业意识教育及创业能力、创业能力提升(含网络创业培训)等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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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标准2023

2023-08-10,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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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政策

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贷款额度不超过 20 万元;合伙及组织起来创业的,可依据人数适当扩大贷款规模,每人不超过 20 万元,贷款额度不超过 60万元。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 3 年,贷款利率不超过 LPR+50BP,个人承担 LPR-150BP以下部分的贷款利息,贷款利息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带动就业 2人及以上)、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还款后可再次申请,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 3 次。

申报条件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自主或合伙创业(无在其他单位就业),持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申请人及配偶有良好的个人信用,具有还贷能力。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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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省烟草专卖局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2024-03-13,全文共 3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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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东省烟草专卖局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现公开招聘2024年高校毕业生20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国家统招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同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书面认证。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符合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年龄须满18周岁,本科生年龄应在23周岁以下(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26周岁以下(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退出现役一年内,视同当年应届毕业生,年龄限制放宽2岁。

(九)符合烟草行业招聘工作回避制度规定,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单位系统的岗位。

(十)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人员,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2024年高校毕业生202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和学历要求详见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招聘网站(sd-tobacco.zhaopin.com)。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招聘网站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按照主修专业类别报名,只能在招聘岗位中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1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信息经系统审核后无法修改。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2日12:00至3月21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应聘人员需上传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本人近期彩色标准证件照;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毕业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书面认证;

4.就读学校官方出具的学业成绩单;

5.相关荣誉、奖励、资格证书;

6.退役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征入伍和退出现役审批的相关材料;

7.本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如有提交信息不完整、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以及不符合回避要求等情形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职业行为风险测验

报名简历投递成功后,系统会在24小时内将职业行为风险测验链接发送至应聘人员预留的电子邮箱中,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3月22日12:00前完成测验。逾期不参加测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综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在校期间成绩、资格证书、奖惩情况、学生干部经历、实习锻炼经历、职业行为风险测验结果等因素,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0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

(四)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知识水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无法核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面试采用百分制,采取半结构化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与体检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组织集中选岗,确定考察人选。

1.招聘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体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医疗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察体检通过人员原则上在所应聘岗位进行为期1个月的意向性见习,了解工作环境、岗位职责,参与相关工作。

(七)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察、体检结果和见习情况,招聘单位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在中国烟草人才招聘平台(www.tobacco.gov.cn/gjyc/zpxx/list.shtml)和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网站(sd.tobacco.gov.cn)公示拟录用人员相关情况,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和通信地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录用人员报到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需提供齐全,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根据工作需要,各级机关本部新录用人员,须先在本单位基层工作满2年,再调入机关本部确定具体岗位,期间不得调动、借用。

五、其他事项

(一)我单位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等环节的人员,未获以上资格的人员,不再一一通知。请应聘人员正确填写联系方式,保持电话畅通,应聘过程中在规定时间内联系不到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对自己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行为,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或考试成绩,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三)在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出现应聘人员放弃应聘资格、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等情形的,可按照应聘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之后出现上述情形,不再补录。

(四)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按要求如实说明本人是否有近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在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系统内单位工作的情况和需回避情形。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应聘人员请选择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和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网站查看公告,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应聘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设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六)本招聘公告由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服务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15563903465。

招聘政策咨询:

济南市烟草专卖局(公司):0531-88023081

青岛市烟草专卖局(公司):0532-85808983

淄博市烟草专卖局(公司):0533-2175358

枣庄市烟草专卖局(公司):0632-5501801

东营市烟草专卖局(公司):0546-8339288

烟台市烟草专卖局(公司):0535-6880270

潍坊市烟草专卖局(公司):0536-8787631

济宁市烟草专卖局(公司):0537-2070866

泰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0538-8627721

威海市烟草专卖局(公司):0631-5996526

日照市烟草专卖局(公司):0633-8168909

临沂市烟草专卖局(公司):0539-8304063

德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0534-2238985

聊城市烟草专卖局(公司):0635-8428102

滨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0543-3157326

菏泽市烟草专卖局(公司):0530-5963365

中国烟草山东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0532-83096279

中国烟草总公司青州中等专业学校:0536- 3279607

山东烟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531-66115563

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0531-81213656

咨询时间:9:00-11:00,14:00-16: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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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高校毕业生人才吸引政策有哪些?

2022-08-09,全文共 1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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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吸引政策

24.优秀大学生支持政策。每年从驻济高校遴选500名优秀学生进行奖励,每人3000元;每年遴选一批国内外知名高校在校学生,与驻济企业建立人才信用合同,企业可按一定比例给予学生最多2年的学费补助,给予研究生最高3万元的生活补助,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经费补贴;每年遴选500名国内外知名高校学生到驻济企事业单位及区县开展1个月的实训实践,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为其发放补助,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经费补贴;对非驻济知名高校毕业1年内来济参加面试的毕业生,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5.博士后支持政策。支持驻济企事业单位设立国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对设立流动站、工作站、基地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50万元、30万元资金扶持。对新入站的全职博士后,按在站从事科研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生活补贴,最多不超过24个月。设站1年内招收博士后人员进站并开题的站点,对于符合条件的市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站、基地,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科研资助。博士后出站后在驻济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济南创业的,给予25万元留济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6.海外留学人才支持政策。支持一批处于初创阶段,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留学人员企业,对重点类创业企业、优秀类创业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创业支持资金。支持全球TOP200高校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在济就业创业,符合条件的,按照最高学历学位的留学年限,分别给予博士5万元/学年(总额不超过30万元)、硕士3万元/学年(总额不超过9万元)、学士1万元/学年(总额不超过4万元)的留学费用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7.青年创客支持政策。支持区县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知名公司等建设创新楼宇、创业街区、众创空间,为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提供低成本或免费创业工位。建立创客导师队伍,为创客人才(团队)提供创业策划、技术指导、市场分析、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28.人才住房保障。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每月1500元、1000元的生活和租房补贴,最长3年。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专科毕业生,可分别享受每月700元、500元租赁住房补贴,最长3年。“十四五”期间,筹集不低于20.5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在济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按低于市场价租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9.人才交通出行。在济就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可申领泉城人才交通卡,3年内免费乘坐公交、地铁等城市公共交通工具。(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0.落户政策。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含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学历)及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学历型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技术技能等级的技术技能型人员和经市人才办认定的专长型人才,凭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或技术技能资格证明即可落户。驻济普通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和非驻济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凭借本人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户口簿中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集体户口登记卡、准迁证邮寄地址,即可申请在济南落户。(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1.鼓励社会力量引才留才。支持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推荐高层次人才来济创新创业,对成功引进市外高层次人才的,根据人才层次,给予10—60万元奖励。对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在人才全职引进后,给予用人单位招聘费用50%的补贴,每人次不超过5万元,每家用人单位每年补助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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