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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申请

济南申请专题栏目,提供与济南申请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济南申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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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济南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引进人才补贴申请条件

2023-08-29,全文共 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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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济南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引进人才补贴申请条件

济南市区域内委托第三方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企事业单位,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经费补贴:

1.第三方机构是指帮助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团队)的中介机构或社会组织,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引进人才书面协议;

2.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为全职来济南工作,来济时间不超过2年(2021年7月1日后来济,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通过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A、B、C、D类人才,须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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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有什么条件?

2024-03-29,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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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什么条件

1.从市外引进,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

(1)人才家庭(含申请人、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在济无自有住房;

(2)在济实际租房居住。

人才家庭自有住房是指: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已办理网签备案的住房;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已参加房改审批但未登记确权的住房;已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住房;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2.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1)首次提报至区县时,毕业时间不超过3年;

(2)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在济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与人才公寓、购房补贴、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同时享受。已申请并享受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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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南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申请指南(时间+条件+方式)

2023-12-08,全文共 2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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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南政府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申请指南(时间+条件+方式)

一、活动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计划对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济南市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以公示名单为准)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个人,采取自愿上传资料申领的方式给予补贴,补贴款经系统平台初审、第三方机构复审且公示无异议后,由齐鲁银行拨付至消费者预留的数字人民币账户。感兴趣的朋友,这几个时间点您一定要注意!

1、购车时间:2023年12月8日0时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以参与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

2、补贴申报时间:2024年1月16日10时至2024年1月31日24时。

3、补贴申报审核及修改时间:2024年2月1日10时至2024年3月8日24时。

4、补贴名单公示时间:2024年3月11日10时至2024年3月15日24时。

5、补贴发放时间:2024年3月18日10时至2024年3月22日24时。

二、活动内容

(一)参与企业

济南市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在库的汽车销售企业(名单以活动页面展示为准)。

(二)参与对象

活动时间内在参与企业购置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非个人购车、二手车不在本次补贴范围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消费者在2023年12月8日0时至2024年1月15日24时期间在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不限地域)完成车辆初次登记上牌,且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日期须在2023

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内,这里的新能源乘用车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三类(机动车行驶证副页有“新能源”标注,挂绿色车牌)。

三、补贴金额与标准

具体补贴标准为:

购车发票金额为10万(不含)以下,每辆补贴1000元; 购车发票金额为10万(含)至30万(不含),每辆补贴3000元;

购车发票金额为30万(含)以上 , 每辆补贴5000元

以上购车发票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为准(车辆装潢、挂牌等其它费用不得列入其中)。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

补贴申报须由消费者个人发起。申领此次政府补贴的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10时起至2024年1月31日24时止,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

2024年2月1日10时至2024年3月8日24时为活动审核修改期,消费者应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审核进度,并根据提示进行资料修改,材料有问题被退回的消费者务必在2024年3月8日24时前完成材料修改,3月8日之后消费者将不再有权限修改,到期审核依旧不通过的,不予承兑。

(二)申报方式

本次活动只能通过移动端进行申报,具体方式为:

方式一:

使用微信扫描活动二维码进行申报。

方式二:

登录齐鲁银行权益平台进行申报。

具体申报路径为:微信搜索关注“齐鲁银行公众号”一点击右下角“看我的”--“泉心权益”-“济南市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申报入口”。

申报人按照申报平台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

1.购车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人像面和国徽面);

2.所购新能源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应上传在活动参与企业开具的第一联“发票联”,购车发票必须为首次开具,重开、换开的购车发票补贴资格不予认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日期须在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内);

3.所购新能源乘用车行驶证原件(主、副页)照片(副页须有“新能源”标注);

4.所购新能源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第1、2页)照片;

5.购置车辆外观照片(含车牌);

6.购车人的数字人民币钱包编号(接收补贴资金用,钱包必须为三类及以上钱包);

7.申请人本人拥有的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

(三)审核及补贴发放流程

审核完毕后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车辆通过济南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公示结果(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按公示结果发放补贴至申领人数字人民币钱包。

相关说明

1.申领人应为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数字人民币所有人信息须与机动车所有人一致。

2.活动期间内,同一申领人限申领一次补贴,同一身份证号、同一数字人民币钱包编号、同一手机号码,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均视为同一申领人。

3.申领人应严格按相关要求上传申报资料,并认真核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特别是数字人民币钱包编号),避免因格式、钱包编号错误或图像模糊等问题无法通过审核。

4.申领人应及时关注“申报平台”的信息提示,及时根据平台信息提示,进行个人资料的修改完善及补充上传,具体查看路径为:微信搜索关注“齐鲁银行公众号”一一点击右下角“看我的”--“泉心权益”-“济南市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申报入口”--“我的申报”;避免因申领人关注度不足造成的开票、上牌、申报(修改)资料上传逾期无法享受补贴。如因个人关注度不足(未及时登录申报平台根据提示信息完善个人资料)导致无法审核兑现的,责任自负。

5.申领人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贴的,将取消机动车所有人补贴资格,追缴补贴资金,依法追究责任。

6.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应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严禁通过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或其它手段协助机动车所有人骗取财政补贴。如有上述行为之一,将取消所涉车辆申报补贴资格,依法追究企业责任。

7.鉴于目前数字人民币业务尚处于试点推广阶段,数字人民币钱包注册仅能在试点地区(山东省内为济南、青岛)进行操作,建议常住地非济南市的申领人在济南购车时一并注册完成数字人民币个人钱包,可拨打客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8.活动期间,主办方将实时监测补贴活动情况,对于因恶意套取财政补贴等非正常因素造成活动补贴资金异常增长、财政资金面临较大损失风险时,主办方有权提前终止活动,届时将另发公告通知。

9.客服咨询。本次活动提供7*24小时专业客服电话,任何问题可拨打4006096588进行咨询。

个人消费者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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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2023惠go山东生活节家具家电补贴申请方式(附入口)

2023-12-25,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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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2023惠GO山东生活家具家电补贴如何申请(附入口

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21日——12月31日(领取优惠券)

2023年12月30日—2024年1月1日(活动消费日,活动过期消费券自动作废)

补贴对象:

各机关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工会会员。

申请方式

在参与活动的家电家居企业线下门店,购买符合补贴范围的家电家居产品,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活动期间单户累积补贴上限8000元,活动采用“消费券立减”方式发放补贴,消费者通过商场付款时,直接抵扣抢到符合规定的消费券。

购置2000元以上家电家居产品,立减300元。

购置5000元以上家电家居产品,立减600元。

购置8000元以上家电家居产品,立减700元。

补贴额度共1500万元,抢到为准,抢完为止。

建行生活APP扫码入口(三心联、青岛一木、信和家具)

建行生活APP下载入口:点击进入

温馨提示:抢券成功后,请扫码完善抢券信息,才能使用消费券消费。

推荐阅读:2023惠go山东生活节暨至诚山东亿惠泉城家具家电补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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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租房实物配租常态化申请受理政策问答

2023-11-13,全文共 2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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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租房实物配租常态申请受理政策问答

1.公租房申请范围及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序号

1

户籍

我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常住居民户籍家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

2

城市低保、特困家庭

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有特殊情形的城市低收入家庭

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有以下特殊情形的:重病患者、重残人员、市级以上劳模、见义勇为者、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归侨侨眷、长期住济的台湾同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3

房产

申请家庭应为无房家庭,无房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无以下房屋: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承租的公有房屋或公租房,已办理网签备案的房屋,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房屋,已参加房改并审批通过但未登记确权的住房,已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房屋,其他实际取得的房屋。单身申请人属于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与监护人一起申请,监护人也应无房。

4

年龄

已婚家庭申请无年龄限制,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申请人为单身(含未婚、离异、丧偶等情况),应年满3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申请人属于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时应与监护人一起申请。

2.什么时间,去哪里申请公租房?

公租房申请已常态化,具备条件的家庭可在工作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申请。

3.申请公租房有哪些流程?

(1)申报。申请家庭应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主申请人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低保证、城市低收入证明及特殊情形的相关材料原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政府)提出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

(2)受理和初审。街道(镇政府)收到申请后,现场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录入信息并打印申请表,由申请人签字确认;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并告知。街道(镇政府)决定受理的,审查合格的,街道(镇政府)出具初审意见,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初审不合格的,街道(镇政府)应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家庭。

(3)核准。各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经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婚姻、收入、房屋、特殊情形等情况进行信息比对核查后,符合条件的,在本区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或经确认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报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纳入摇号范围。不予核准的,说明原因并通知申请人。

4.申请需要带什么资料?

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低保(特困)证、城市低收入证明及特殊情形的相关材料原件。

5. 婚姻状况证明包括哪些?

申请时需要提交申请截至之日的婚姻状况相关材料,如:

(1)已婚的提交《结婚证》;

(2)离异的提交《离婚证》(含离婚协议)或《民事判决书》(含生效证明)、《民事调解书》;

(3)丧偶的提供已更新的户口本个人单页或其他相关证明

6. 家庭成员包括哪些人?

申请人本人、配偶、未婚子女。

其中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必须作为公租房申请家庭成员,已满18周岁的子女可以自行选择是否作为参加公租房申请的家庭成员。

7. 无房是什么概念?哪些情况认定为家庭现有房屋?

无房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无以下房屋: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承租的公有房屋或公租房,已办理网签备案的房屋,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房屋,已参加房改并审批通过但未登记确权的住房,已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房屋,其他实际取得的房屋。

8.城市低收入证明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申请家庭的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含)。

9.怎样办理城市低收入证明?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申请办理城市低收入证明认定;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且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在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办理。

城市低收入证明办理程序按照民政部门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

10.重病患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是指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具体病种参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济民发﹝2020﹞45号)。

11.重残人员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12. 优抚对象的范围是什么?

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定量补助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退役人员、参试退役人员等。

13.户型配置标准是什么?

家庭成员为夫妻2人或单身的,配置一室户住房;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配置二室户住房。

14. 公租房实物配租常态化多久分配一次?

根据房源筹集情况,摇号选房排序可每季度组织一次。

15.正在申请和已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家庭的是否可以申请公租房?

可以申请。

16.此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应该怎么办?

我市的住房保障方式还包括租赁住房补贴等其他形式,本市户籍的中低收入家庭可以选择租赁住房补贴,符合条件的租房居住家庭最高可领取1740元/月的补贴;刚毕业参加工作的新市民可以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和租赁住房补贴。

17.公租房实物配租常态化申请受理范围为什么没有包括我市所有的区?

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及济南高新区有自己相对独立的公租房保障体系用以保障各自辖区内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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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2024-02-28,全文共 50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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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济南市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

济南市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租赁住房补贴:

(一)户籍。具有济南市相关区常住居民户籍(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中低收入。中低收入包括低保、特困、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低收入指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含),中等偏下收入指人均可支配收入介于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至80%(含)之间。

(三)租房居住。申请家庭在我市相关区无自有房屋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通过市场租赁住房解决居住问题。租赁的住房应当办理租赁备案或取得租赁发票。

以下房屋认定为家庭自有房屋:已取得合法产权的房屋;已承租的公有房屋;已办理网签备案的房屋;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房屋;已参加房改并审批通过但未登记确权的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房但未确权的住房;已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房屋;其他实际取得的房屋。

(四)其他。单身申请人应年满30周岁。

(五)申请家庭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租赁住房补贴:

1.采取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补贴的;

2.不符合相关收入标准的;

3.正在享受按照优惠价格租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的;

4.已享受或正在享受我市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的;

5.有住房保障领域违规失信行为记录的;

6.其他不得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情形。

济南市新市民、青年人租赁住房补贴:

济南市新市民、青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租赁住房补贴:

(一)户籍。具有本市相关区户籍或持有相关区内各派出所发放的《山东省居住证》。

(二)稳定就业。

1.至申请之日,毕业不超过5年,且在我市相关区依法注册的企业、经省科技厅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其他经济和社会组织全职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市、区属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不受单位性质限制。

2.申请人在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且处于在缴状态,其中养老保险须由用人单位为申请人缴纳(含2022年度享受疫情缓缴政策的单位,缓缴期间职工个人部分正常缴纳的)。

(三)租房居住。申请人家庭(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在相关区无自有房屋,通过市场租赁住房居住,并已办理租赁备案或取得租赁发票。

以下房屋认定为家庭自有房屋:已取得合法产权的房屋;已承租的公有房屋;已办理网签备案的房屋;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房屋;已参加房改并审批通过但未登记确权的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但未确权的住房;已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房屋;其他实际取得的房屋。

(四)申请家庭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租赁住房补贴:

1.采取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补贴的;

2.正在享受按照优惠价格租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的;

3.已享受或正在享受我市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的;

4.已享受按照优惠价格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和租赁住房补贴累计满3年的;

5.有住房保障领域违规失信行为记录的;

6.其他不得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情形。

申请材料

济南市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

申请家庭应当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申请,填报“济南市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相关材料。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需同时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经民政部门出具的《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表》;

3.房屋租赁合同;

4.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发票。

在申请租赁住房补贴时,应确定1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限于主申请人的配偶和未婚子女,其中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申请人家庭成员。

济南市新市民、青年人租赁住房补贴:

1.申请人下载“爱山东泉城办”APP注册个人账号,填报申请家庭信息,提交至系统审核。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发放资格凭证(泉城安居卡电子卡),1个工作日后可至经办银行网点领取实体卡。

2.取得泉城安居卡的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补贴申请。用人单位进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业务系统,登录泉城安居信息系统平台单位账号,添加申请人信息,并实施初审。初审合格的,提交所在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人房屋租赁合同未备案的,应同时提交租赁住房合同和租赁发票原件照片。

3.申请人已婚且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可自行选择其中一方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享受对应补贴标准,不得重复享受。

申请流程

济南市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

(一)申请和受理。申请家庭应当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申请,填报“济南市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相关材料。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需同时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经民政部门出具的《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表》;

3.房屋租赁合同;

4.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发票。

在申请租赁住房补贴时,应确定1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限于主申请人的配偶和未婚子女,其中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申请人家庭成员。

(二)初审。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收到申请后,应当场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录入信息并打印申请表,由申请人签字确认;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并告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已受理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初审合格的,出具初审意见,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提交至本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初审不合格的,及时将初审结果书面告知申请家庭。

(三)核准。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自收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的申请信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家庭信息比对及核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公示无异议或经确认异议不成立的,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申请家庭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租赁住房补贴协议签订时限根据申请家庭承租住房剩余期限和低收入认定剩余期限共同确定,最长1年,最短1个月。

租赁住房补贴协议期满前2个月或补贴协议执行期间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家庭可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重新提出申请。

(四)发放。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于每季度末月15日前对前3个月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情况实施复核。符合条件的,每季度末月将前3个月补贴发放至申请人账户,并在系统中予以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并告知申请人,自条件变化次月起不再发放补贴。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本年度租赁住房补贴核发工作。

(五)抽查。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每季度对在保家庭补贴资格核准及发放情况实施抽查,年底前完成对本年度所有在保家庭的检查工作,并在信息系统中予以标记。检查发现申请家庭存在隐瞒本人情况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以不正当手段骗取租赁住房补贴现象的,立即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终止补贴发放协议,并依法依规追回已发放的补贴,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结合社会信用管理有关规定,将存在违规申请补贴行为有关情况列入住房保障信用体系,依法依规实施惩戒。

济南市新市民、青年人租赁住房补贴:

(一)申请及审核。

1.申请人下载“爱山东泉城办”APP注册个人账号,填报申请家庭信息,提交至系统审核。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发放资格凭证(泉城安居卡电子卡),1个工作日后可至经办银行网点领取实体卡。

2.取得泉城安居卡的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补贴申请。用人单位进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业务系统,登录泉城安居信息系统平台单位账号,添加申请人信息,并实施初审。初审合格的,提交所在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人房屋租赁合同未备案的,应同时提交租赁住房合同和租赁发票原件照片。

3.申请人已婚且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可自行选择其中一方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享受对应补贴标准,不得重复享受。

(二)核准。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户籍、学历学位、毕业年限、养老保险、公积金、家庭自有房屋和租赁住房等信息的比对及核准工作,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公示无异议或经确认异议不成立的,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申请人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签订时限根据申请家庭承租住房剩余期限、劳动合同剩余期限和毕业5年之内剩余期限共同确定,租赁住房补贴协议签订时限最长3年,最短1个月。

租赁住房补贴协议期满前2个月或补贴协议执行期间家庭情况、就职情况等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可重新提出申请。

(三)发放。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于每季度末月15日前对前3个月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口、婚姻、住房等情况实施复核,用人单位需配合做好相关复核工作。符合条件的,每季度末月将前3个月补贴发放至申请人泉城安居卡,并在系统中予以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并告知申请人,自条件变化次月起不再发放补贴。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本年度租赁住房补贴核发工作。

(四)抽查。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每年度按照5%的比例,对在保家庭租赁住房补贴资格确认情况实施抽查,并在信息系统中予以标记。抽查发现申请家庭存在隐瞒本人情况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以不正当手段骗取租赁住房补贴情形的,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终止补贴发放协议,并依法依规追回已发放补贴,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结合社会信用管理有关规定,将存在违规申请补贴行为有关情况列入住房保障信用体系,依法依规实施惩戒。

补贴标准

济南市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

(一)补贴保障面积。家庭成员1人的,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30平方米;家庭成员2人的,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45平方米;家庭成员3人的,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60平方米。夫妻生育多孩,家庭成员4人的,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75平方米;家庭成员5人(含)以上的,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90平方米。

(二)补贴发放标准。特困及低保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29元;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23元;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7元。

(三)补贴金额计算。申请家庭租赁住房月补贴金额=租赁住房补贴发放标准×(应保障面积—现住房建筑面积)。

申请家庭与房屋出租人议定的租金,超出核定发放金额的,超出部分由申请家庭自行承担;低于核定发放金额的,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济南市新市民、青年人租赁住房补贴:

(一)补贴标准。全日制博士每月补贴1500元;全日制硕士每月补贴1000元;全日制本科及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每月补贴700元;其他学历学位及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毕业生每月补贴500元。

申请人与房屋出租人议定的租金,超出核定发放金额的,超出部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低于核定发放金额的,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二)补贴期限。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累计享受租赁住房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最短不低于1个月。

办理地点及电话

1.历下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东青龙街42号,电话:86568244;

2.市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路30号,电话:81271505;

3.槐荫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张庄路327号,电话:87086036;

4.天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无影山东路41号,电话:81912156;

5.历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华信路15号凯贝特大厦A-630房间,联系电话88112890;

6.长清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清河街1826号,电话:66589865;

7.章丘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民泰路317号,电话:83213290;

8.济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元大街129-1号,电话:84237929;

9.莱芜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房管大厦三楼大厅,电话:78890315;

10.钢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钢城区朝阳路11号,电话:76978008;

11.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高新区管委会B座2楼,电话:88871961;

12.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柳埠街道柳埠3区309号,电话:88112683;

13.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起步区市民服务中心723室,电话6660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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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指南

2024-05-08,全文共 1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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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离校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属于我市居民,离校两年内在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含技工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补贴标准

按照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下限给予不超过60%的比例进行补贴

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常住地登记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同时提供居住证;

2.毕业证(国外留学的毕业生须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

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认定表》(可登陆“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办事程序

1.单位申请。

(1)网上申请。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个人登录”,搜索“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或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至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搜索“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填写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或资料照片)。

(2)现场申请。携带申请材料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愿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2.初审。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上报信息进行初审。

3.复审。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初审通过信息进行复审。

4.公示。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示5个工作日。

5.发放。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申请者发放补贴。

办理地点

1.现场办理: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个人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

2.网上办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山东政务服务网。

办理时限

网上办理:即时受理

现场办理:即时受理(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符合申请条件,录入业务办理系统,不含确认审核、公示、资金拨付等环节)。

咨询电话

历下区 86952585 市中区 86157593

槐荫区 87957908 天桥区 85953984

历城区 88112933 长清区 87268816

章丘区 83214842 济阳区 84238515

莱芜区 76228210 钢城区 75873038

平阴县 87667996 商河县 84884517

高新区 88785703 南山区 88112713

先行区 6660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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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南政府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申请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3-12-05,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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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南政府能源汽车消费补贴申请时间是什么时候?

活动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计划对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济南市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以公示名单为准)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个人,采取自愿上传资料申领的方式给予补贴,补贴款经系统平台初审、第三方机构复审且公示无异议后,由齐鲁银行拨付至消费者预留的数字人民币账户。感兴趣的朋友,这几个时间点您一定要注意!

1、购车时间:2023年12月8日0时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以参与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

2、补贴申报时间:2024年1月16日10时至2024年1月31日24时。

3、补贴申报审核及修改时间:2024年2月1日10时至2024年3月8日24时。

4、补贴名单公示时间:2024年3月11日10时至2024年3月15日24时。

5、补贴发放时间:2024年3月18日10时至2024年3月22日24时。

推荐阅读:2023年济南政府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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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流程

2023-09-06,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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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流程

为落实“人社服务快办行动”要求,本着简政放权、便利申请的原则,简化发放程序和申报凭证,申请审核拨付工作实行全程网办。

1.毕业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9月5日-9月25日,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模块,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和个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承诺书。

通过系统大数据校验比对申请资格有效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未能通过校验比对的,须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如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逾期未申请或规定期限内相关佐证材料无法审核通过的,视为自愿放弃申请。

2.学校审核

各学校于9月5日-9月26日,登录信息网“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模块进行审核,并通过系统提交。

审核主要内容:一是申请毕业生是否属于毕业学年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二是系统校验比对不通过的毕业生,申请类别与佐证材料是否相符。审核不通过的,学校须注明未通过审核原因并通过系统反馈毕业生本人。

3.市级复核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主校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毕业生信息和佐证材料复核工作,并于9月5日-9月27日完成信息复核。

系统自动生成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名单,在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要求,对涉及毕业生个人隐私敏感信息,原则上不予公开。

4.省级备案拨付资金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公示后的各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信息进行备案,并将补助资金统一发放至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确无社保卡账户的发放至个人名下其它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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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毕业生可以申请济南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2023-10-31,全文共 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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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适用对象:

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与企业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备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4个月(含)以上(不含补缴)的。

二、补贴标准

给予每名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2000元(由企业随工资发放,据实向人社部门申领)。

三、网办渠道

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单位登录”,搜索“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或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至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搜索“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填写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或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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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本科专科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2023

2023-10-17,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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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可以申请办理:

1.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合法有效的《济南市居住证》;

2.至申请之日,毕业不超过 5 年,且在用人单位稳定就业(应确定 1 年及以上期限的稳定劳动关系);

3.至申请之日,已在济连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6 个月(补缴的不计算连续)且处于在缴状态;

4.在我市相关区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租赁住房应办理住房租赁发票或在市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备案。正在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

不得申请租赁住房补贴

以下房屋认定为申请家庭住房: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承租的公有房屋;已办理网签备案的房屋;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房屋;已参加房改并审批通过但未登记确权的住房;已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

3 年的房屋;其他实际取得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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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济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流程(时间+方式)

2024-03-26,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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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济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流程时间+方式

(一)申报

申报时间:补贴申请须由用户个人发起。申领此次政府补贴的时间为2024年5月6日10时起至2024年7月20日24时止,补贴资金共计5000万元,先到先得,兑完即止,申报系统开放期间,即时显示补贴剩余金额,消费者应及时关注申领进度,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受理。

申报方式:

本次活动只能通过移动端进行申报,具体方式为:

方式一:使用微信扫描活动二维码打开京东APP进行申报。

方式二:登录京东APP进行申报。

登录京东APP--搜索“济南汽车以旧换新”—进入“点击申领”。

申领人按申报平台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至少上传以下资料:

1.购车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人像面和国徽面)照片;

2.所购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销售企业开具的第一联“发票联”,购车发票须为本人首次开具,重开、伪造的购车发票补贴资格不予认定);

3.所购新车行驶证原件(主、副页)照片(申报新能源的副页须有“新能源”标注);

4.所购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第1、2页)照片;

5.转让旧车车辆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号牌号码;

6.转让旧车须提供《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须为本人首次开具,重开、伪造的补贴资格不予认定)及该辆旧车本次转让后《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相关页面照片(须包含车辆在2024年3月15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及本次转让登记信息的全部内容);

7.申请人本人持有的银行借记卡卡面照片(接收补贴资金用);

8.申请人本人拥有的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

上述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收款卡信息、发票信息和车辆注册登记信息须保持一致。

(二)审核

2024年5月6日10时至2024年7月25日24时为活动审核修改期,市商务局按照消费者上传顺序对资料进行审核,消费者应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审核进度,若审核未通过,请根据修改提示及时进行修改和提交。

(三)资金拨付

审核完毕后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用户通过济南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公示结果(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按公示结果发放补贴至申领人所留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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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济南市公租房申请指南(时间+条件+流程)

2023-11-17,全文共 1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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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租房实物配租常态化申请,第三批摇号排序的范围为8月31日17:00前受理(以街道(镇)系统提交区住建部门的时间为准),各区局核准通过的申请家庭。8月31日17:00之后提交申请且核准通过的,参加下一季度的摇号排序。

保障对象和房源供应

(一)保障对象。保障对象为我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以下简称“相关区”)常住居民户籍家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

(二)房源供应。市级政府筹集建设的公租房,房源信息另行公布。

保障对象准入条件及认定标准

(一)准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房家庭可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

1、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2、经民政部门认定,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含)的家庭;

3、经民政部门认定,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不含)低于60%(含),且家庭中有以下特殊情形的:60周岁以上老人、重病患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市级以上劳模、见义勇为者、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归侨侨眷、长期住济的台湾同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生育二孩以上的家庭。

(二)认定标准:

1.申请家庭是指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其中未满18周岁子女必须作为家庭成员)为核心成员组成的家庭,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员可单独申请;单身申请人属于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时应与监护人一起申请,监护人也应无房。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含个人),是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所在的申请家庭。

3.无房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无以下房屋: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承租的公有房屋或公租房,已办理网签备案的房屋,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房屋,已参加房改并审批通过但未登记确权的住房,已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房屋,其他实际取得的房屋。

4.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申请家庭的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含)。

5.重病患者是指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具体病种参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济民发﹝2020﹞45号)。

6.重残人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7.优抚对象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定量补助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退役人员、参试退役人员等。

户型配置标准

家庭成员为夫妻2人或单身的,配置一室户住房;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配置二室户住房。

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报。申请家庭应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主申请人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低保(特困)证、城市低收入证明及特殊情形的相关材料原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政府)提出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

(二)受理和初审。街道(镇政府)收到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现场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录入信息并打印申请表,由申请人签字确认;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并告知。街道(镇政府)决定受理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审查合格的,街道(镇政府)出具初审意见,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初审不合格的,街道(镇政府)应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家庭。

(三)核准。各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自收到街道(镇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工作。经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婚姻、收入、房屋、特殊情形等情况进行信息比对核查后,符合条件的,在本区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或经确认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报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纳入摇号范围。不予核准的,说明原因并通知申请人。

摇号选房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结合房源筹集情况,按季度组织摇号选房排序工作。摇号排序结果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上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认为本季度选房配租的顺序号。取得选房资格的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摇号排序顺序及户型配置标准,依次进行选房。有房未选的,视为放弃,顺序号作废。当选房家庭数量大于房源数量时,未选到房的家庭顺序号继续有效,在下一轮选房时优先安排。配租结果将通过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附件:

1.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咨询电话

2.各区(管委会)住建部门咨询电话

3.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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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常见问题

2023-09-06,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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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常见问题

1.技术操作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531-81182669/0531-81182665

2.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注册登录后提示未查询到信息无法申请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注册登录后,提示“未查询到信息无法申请求职补贴”,因学籍信息库里并没有该毕业生2024年毕业的学籍信息,故无法申请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3.申请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时,学生选择困难类型后,哪些情况需要上传证件材料?

如网络核验通过,无需上传证明材料;如网络核验不通过则需要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

4.网络核验不通过需要上传什么证明材料。

根据困难类型上传证明材料: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当月(9月)出具的证明材料。

(2)特困人员毕业生: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当月(9月)出具的证明材料。

(3)孤儿毕业生:《儿童福利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当月(9月)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儿童福利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当月(9月)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5)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所在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当月(9月)出具的佐证材料。

(6)残疾人毕业生:本人《残疾人证》。

(7)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本人本学历在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贷款银行、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5.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如学校审核不通过,毕业生是否可以再次申报?

毕业生可以根据审核标准要求,更改为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类型,重新提交申请并填写信息、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6.毕业生注册填写“户口所在地”时系统没有自己所在地市怎么处理?

建议更换其他浏览器(比如谷歌浏览器),浏览器显示比例缩放至70%以下。

7.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时,上传照片失败怎么办?

请按照系统提示规格上传图片,规格:

(1)大小不超过2MB;

(2)格式为jpg.JPG;

(3)图片命名不能超过20个字符;

(4)图片名称不能有特殊字符和汉字(用数字或字母);

(5)若有多页需合并到一个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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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对象

2024-03-29,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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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对象

(一) 从市外引进,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 “市委人才办”)认定的 A、B、C、D 类高层次人才;

(二) 驻济高校新引进的全球 TOP200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三) 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市属及各区 (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下同)县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四) 驻济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申报条件:

1.从市外引进,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

(1)人才家庭(含申请人、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在济无自有住房;

(2)在济实际租房居住。

人才家庭自有住房是指: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已办理网签备案的住房;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已参加房改审批但未登记确权的住房;已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住房;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2.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1)首次提报至区县时,毕业时间不超过3年;

(2)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在济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与人才公寓、购房补贴、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同时享受。已申请并享受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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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网上申请须知

2023-11-17,全文共 1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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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网上申请须知

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审核是自学考试毕业审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地服务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需求并拟于2023年下半年申报毕业的考生,现将2023年下半年免考课程网上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按规定流程进行网上申请操作。

一、申请时间

2023年11月21日—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下列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条件:

1.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3.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4.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5.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6.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二)符合《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规定。免考细则有关内容详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sdzk.cn/NewsInfo.aspx?NewsID=5030)。

三、申请流程

(一)访问“http://www.shandong.gov.cn/”进入“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如下图。

(二)在网站首页的搜索框左侧点击“全部”,从“分类”中选择“政务服务”,在文本框中输入“对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点击“搜索”后,从搜索结果中找到如下页面。

(三)点击红色标题“对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在弹出的“选择事项”页面中,点击红色框内的“立即办理”。

(四)进入下图所示的“个人登录”页面。如果从未使用过山东省政务网,登录前需要先完成个人注册,点击左下角的“立即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个人注册账号。个人注册账号完成后,返回“个人登录”界面。

(五)考生在“个人登录”界面成功登录后,进入下图所示页面。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如果您已经在山东省政务网实名注册,系统将自动填写。

(六)完成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业务申请表填写页面。业务申请表填写要求及模板展示如下:

(七)申请表填写说明。

1.除编号由系统生成外,其他项都为考生必填项。

2.考生照片要求:照片要求使用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淡蓝色,照片的宽和高不小于212*282像素、不大于480*640像素,宽高比5:7,大小不超过50KB,格式为JPG,否则禁止上传。

3.“拟免考课程”需要填写自考课程的规范名称,不得简写。免考依据从下拉框中选择。如果需要免考多门课程,请点击“增加”按钮,添加新课程行。

4.填写完申请表后,点击“点击导出申请表”按钮,可下载Word版免考申请表留存。

5.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材料上传页面(如下图),请按照表格中的要求上传对应的材料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

6.完成材料上传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最终的免考申请,至出现“申报告知单”页面后(如下图),办理完成。

(八)审核结果查看。

“对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审核完成后,我省会将审核结果回登至该网站,考生可登录网上申请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同时也会收到审核结果告知短信。

四、有关说明

本次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仅限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使用。在毕业申请审核时,将按照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开考文件等政策规定,对免考课程是否符合专业毕业条件进行再次审定。

考生在课程免考网上申请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电话咨询省、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办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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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南第三批公租房申请摇号如何排序?

2023-08-29,全文共 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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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南第三批公租房申请摇号如何排序

摇号排序的规则

摇号排序时,低保、特困家庭列入第一组摇号家庭,其他家庭中有60周岁以上老人的列入第二组,其他家庭为第三组。

摇号排序的时间

2023年公租房常态化申请分配摇号排序时间定于9月12日上午10:00在市房产大厦十九楼1907会议室举行。

摇号结果和分配房源

摇号结果经公证处公证后,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公示,同时公布可分配房源的具体信息。

保障对象和房源供应

(一)保障对象。保障对象为我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以下简称“相关区”)常住居民户籍家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

(二)房源供应。市级政府筹集建设的公租房,房源信息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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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

2024-01-11,全文共 1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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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

贷款申请:

借款申请人向受委托银行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经借款申请人授权可通过共享数据信息获取的,可不再提供纸质资料)。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人员当面受理借款人的申请并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谈话笔录》,同时对借款人的购房行为和所提供的贷款材料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确保购房行为真实、证件齐全有效、材料真实合法,并在所有贷款材料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名,然后将贷款信息录入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并将纸质资料扫描形成影像资料。经办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分别在纸质资料和审批系统中签署意见、签名盖章并注明受理时间后,将审批通过的公积金贷款电子信息和影像资料上传至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中心审批人员对受委托银行上传的公积金贷款电子信息和影像资料进行审查、核对。符合条件的,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上签署审批通过的意见,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受委托银行,同时说明退贷理由。

受委托银行在贷款系统中收到公积金中心贷款审批通过的信息后,及时通知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签订《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办理房产(预)抵押登记手续。待房产(预)抵押登记完毕,签订借款借据后,受委托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

贷款担保:

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有效的贷款担保,担保方式可按以下几种方式办理:

(一)以期房作抵押办理预抵押登记手续的,由开发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在开发企业协助借款人办理完所购房产的预抵押登记手续后,即可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待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同时办理转抵押登记手续。

(二)以所购现房或其他房产作抵押担保的,由受委托银行和借款人持《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不动产权证书》等材料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后,将抵押登记信息录入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由受委托银行保存。

(三)下列情况之一的,借款人应提供一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和收入的在职职工作为担保人或共同借款人:

1.借款人信用不良的;

2.公积金中心认为应提供担保人的。

借款人、担保人之间不能相互担保。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人的保证责任自借款人签订《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之日起至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全部清偿时止。

贷款发放:

(一)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不能直接划入借款人账户或者支付现金给借款人。

(二)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存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

1.按照《济南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资金监管暂行办法》进行交易办理的公积金贷款,贷款资金存入托管机构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2.未实行资金监管的再交易自住住房(存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资金划入卖房人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账户。(三)职工建造、翻建、大修的普通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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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外地车限行备案申请方式

2022-11-22,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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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原因:

外地小型普通客车高峰通行备案系统是为了方便外地车高峰期在济南限行路段通行的系统。在系统备案后的外地车,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回复后,工作日交通高峰期可以在城市快速路、经十路和旅游路通行。

备案对象:

凡在济南市工作、学习、生活的外地车牌机动车所有人,按要求进行备案。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回复后,工作日交通高峰期可以在城市快速路、经十路和旅游路通行。

备案方法:

1、拔打电话0531-66666122,提供车牌号码和准确联系万式;

2、2020年12月14日起,登录“济南交警车辆通行备案系统”或“泉城行+”APP的车辆通行备案模块,按照系统要求进行备案。

备案系统:查看

备案APP:泉城行+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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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咨询服务电话

2023-10-31,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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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咨询服务电话

服务电话

历下区 86952585 市中区 86157593

槐荫区 87957908 天桥区 81601178

历城区 66899169 长清区 87268816

章丘区 83214842 济阳区 84238515

莱芜区 76224815 钢城区 75873038

平阴县 87780718 商河县 84884517

高新区 82689735 南山区 88112713

起步区 66604375

办理程序

1.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携带材料到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愿申请,或通过网办渠道提出申请。

2.受理初审。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上报信息进行初审。

3.区县复审。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初审通过信息进行复审。

4.公示。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示5个工作日。

5.发放。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申请企业发放补贴。

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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