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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事业编制考试兴安盟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公告

内蒙古2024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兴安盟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公告发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材料详见正文!

2024-01-22,全文共 2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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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兴安盟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兴安盟招聘岗位)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由各旗县市人社局、组织部、盟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及递补工作于2024年1月23日开始,1月26日结束,各岗位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1。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在报名网站打印);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7)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8)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及其他岗位所需文件(证书)复印件。

(9)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10)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11)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资格复审时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进行面试的考生须提交《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2,未提交的则默认为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面试。

四、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各审核单位。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5)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招聘单位留存备查。

五、其他事项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面试公告。

未尽事宜按《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兴安盟招聘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汇总表

附件2:面试语种确认书

兴安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0日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兴安盟招聘岗位)资格复审的补充公告

根据相关要求,报考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时无需提交《面试语种确认书》,望周知。

兴安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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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事业编制考试(通辽市岗位)资格复审公告

2024-01-23,全文共 2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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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辽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辽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市直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含市直卫健系统非医疗岗位)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市直主管部门负责。

市直卫健系统医疗岗位资格复审由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有关事宜详见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科尔沁区、开鲁县、科左中旗、科左后旗、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奈曼旗、库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旗县(市、区)自主组织实施,有关事宜详见各旗县(市、区)政府官方网站。

市直及各旗县(市、区)资格复审工作同步开展,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认真确认自己报考的岗位,切莫错过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工作从2024年1月26日开始,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递补工作在1月29日结束。

市直党群、政府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市直党群部门资格复审地点:通辽市行政中心西配楼1楼105会议室,市直政府部门资格复审地点:通辽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三楼求职招聘大厅(明仁大街金凯大厦三楼)。市直医疗岗位及各旗县(市、区)岗位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在报名网站打印);

(二)本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三)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应聘人员还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七)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及其他岗位所需文件(证书)复印件。

(九)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明确存放时间。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十)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十一)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党支部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三)本人近期同版一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

(十四)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现场扫描微信二维码缴纳考务费5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聘非“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的人员还须在《面试通知书》勾选面试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或蒙古语作答。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岗位《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四、有关要求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各审核单位。

(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招聘单位留存备查。

(三)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四)未尽事宜按《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辽市资格复审及相关工作一览表

通辽市人事考试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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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4事业编招聘考试呼伦贝尔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2024-01-22,全文共 2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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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呼伦贝尔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1月26日进行资格复审;1月29日进行递补复审。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二)地点:具体地点详见附件。

(三)复审人员范围: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中应聘呼伦贝尔市岗位的人员。

(四)提交材料要求: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符合要求的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另须本人在证明上签署:“本人承诺按期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如未按期取得,自愿被取消聘用资格”)、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公章)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7.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8.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及其他岗位所需文件(证书)复印件。

9.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10.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11.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把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五)复审流程

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将1份签字的《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等有关材料留给资格审查人员,并领取《面试通知单》,在资格复审通过时务必准确选择面试答题语言。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单》(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待加试合格后领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由审查人员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1日内若出现3次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应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4.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工作由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旗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工作由旗市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资格复审工作分别由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应聘人员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1日内若出现3次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通过语言加试后,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面试分别由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组织,有关通知公告请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具体网址详见附件)。

未尽事宜按《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呼伦贝尔市资格复审及相关工作一览表

中共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

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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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4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锡林郭勒盟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2024-01-24,全文共 2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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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锡林郭勒盟招聘岗位)资格复审、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事宜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报考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资格复审、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事宜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

2.资格复审分5天进行,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2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各岗位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间详见附件1、2。

3.资格复审地点在锡林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盟劳动大厦一楼大厅。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原件一份(打印在一张纸上,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

2.《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打印在一张纸上,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一份;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一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一份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一份,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原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3)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一份。

7.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一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证明材料须写明:担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时间和任嘎查村“两委”成员时间。

9.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原件一份。存档证明格式:姓名,身份证号,xxxx年xx月毕业于xx大学,该同志档案自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存放我处(或xxxx年x月x日至今档案由我处保管),落款写明存档单位名称、时间,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10.招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的相关证明原件一份或入团志愿书复印件一份。

11.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12.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请将自愿放弃说明(手写,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自愿放弃的理由)pdf版发送至1050780675@qq.com。

2.请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原则上必须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确有特殊原因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被委托人须需携带资格复审全部材料,并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标注联系电话)。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5:1(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岗位)或3:1(其他岗位)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

4.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须现场确认面试答题语种。面试答题语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事宜

(一)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应聘人员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通过语言加试后,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时间:2024年2月4日,地点在锡林浩特市蒙古族中学。请参加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人员须在2月4日早晨7:00—7:30到指定地点、指定候考室(详见附件3)报到,对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需要携带的证件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份;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原件。

三、面试事宜

面试时间、地点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http://www.impta.com.cn/)、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http://www.xmpta.org.cn/)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479—8223309(盟委组织部)、0479—8278199(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锡林郭勒盟地区岗位资格复审安排(党群系统事业单位)

2.锡林郭勒盟地区岗位资格复审安排(政府系统事业单位)

3.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安排

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组织部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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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广播电视局2024事业单位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2024-01-23,全文共 1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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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关于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二、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采取线下审核。

(二)时间:2024年1月3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三)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宜居酒店二楼二号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52号)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二)《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参照附件1);

(七)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参照附件2);

(八)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4)各1份。

(九)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复审要求

(一)须本人现场提交材料。

(二)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三)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递补资格。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四)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五、注意事项

请考生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及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官网。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执行,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1-4590026(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附件:

1.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2.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证明

3.考生诚信承诺书

4.面试语种确认书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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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农业大学事业编招聘20人岗位表

2024-05-24,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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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人。

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8日9:00— 5月30日12:00

2024年6月2日9:00—6月5日12:00

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人。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2年)4人;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10人。具体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信息表》)。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2年度、2023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表

点击下载:附件:《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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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农业大学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2024-05-24,全文共 7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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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关于提前启动2024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林为主,以草原畜牧业为特色,具有农、工、理、经、管、文、法、艺等8个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具备培养高职高专、学士、硕士及博士的完整高等教育体系。2001年成为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的大学,2012年成为国家林业局(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2013年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院校行列。学校入选文化部、教育部共同组织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培育学科26个,自治区一流建设学科9个。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人。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2年)4人;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10人。具体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信息表》)。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2年度、2023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28日(不含)至2006年5月27日(含)期间出生的;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28日(不含)之后出生);

(6)学历、学位要求:取得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硕士学位(含国外取得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学历学位);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即2024年5月28日(不含)之前(含招聘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2.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2024年5月28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4年5月28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在大学期间参军入伍的,以取得毕业证时间起计算;大学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以退伍时间起计算。

3.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为http://47.95.20.81/NDZK2024/。

2.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9:00—

5月30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16:30;交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24:00。报名交费截止后若“项目人员”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开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4年5月31日15:00至16:30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被取消开考的岗位将转入普通岗位放到第二阶段报名。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第二阶段普通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日9:00—6月5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5日16:30;交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5日24:00。

第二阶段报名交费结束后,交费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4年6月6日15:00至16:00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简章》和《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要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

5.要求五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的岗位,以高校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协议)为准。

6.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提出。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并配合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应聘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应聘职位)。国外教育学科以我校有关专家组认定为准。

7.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者姓名和身份证号将无法修改。应聘者要在交费成功后,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以备资格复审。

8.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9.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0.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和交费有关事宜。

(二)资格初审及交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我校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3.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考试收费70元(每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应聘,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可免交报考费,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电子版,并附本人身份证正面、反面电子扫描件和毕业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和学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电子扫描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在规定日期内发送电子邮件至退费邮箱(电子邮箱:nmgjykp@163.com)。对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通过网上银行将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账户中。退费办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24:00。

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这两类应聘人员将《内蒙古低保认证定期报告系统》APP中的认证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至退费邮箱(电子邮箱:nmgjykp@163.com),对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通过网上银行将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账户中。退费办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24:00。

本次招聘考试退费工作线上进行不接受现场办理,请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退费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对于超过时间未发送资料或资料不全、不符的考生将不再退费。

4.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12:00—2024年6月16日11:00。

四、招聘方式

(一)笔试

1.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设笔试环节,资格初审通过后直接进入后续环节。

2.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交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招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3.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

4.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4年6月16日上午0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5.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6.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7.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政策加分。

8.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1.25分。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的,不再进行加分。

9.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校研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同时在报名网站和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应聘岗位所在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在报名网站和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及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出现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情况,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和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使用同一套试题,并在同一考官小组、连续时间内进行面试。

4、应聘人员面试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和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一)心理测试

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体检

1.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复检的,学校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3.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考察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捍卫“ 两个确立”、做到“ 两个维护”,是否牢记“

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

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招聘单位确定。

对于专项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和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招聘单位应深入有关单位,采取座谈了解、考察公示、调阅考勤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该同志思想和工作情况。

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党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及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4.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各相应条款执行。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和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八、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2.履职回避。内蒙古农业大学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471-3596892。

咨询电话:0471-4316652。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1-6601342。

本简章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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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资格复审公告

2024-04-25,全文共 2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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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位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发布,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24年4月25日开始,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复审通知书》。

二、需要携带的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限制户籍(或生源地)职位且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考者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wrz.chsi.com.cn/gateway下载打印。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携带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后下载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除须提供《简章》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

7.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招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9.招考职位要求考生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1.报考定向招录“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符合学历降低条件的须提供工作期间本人或所在嘎查村(社区)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文件(证书)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

12.报考定向招录“艰苦边远地区事业编制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编制本含本人页复印件、公开聘用审批表或聘用文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历年考核无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和证明均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公章;

13.报考定向招录“残疾人”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14.报考定向招录“退役军人”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入伍审批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审批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5.报考定向招录“公安英烈子女”职位的考生,除须提供出生证明和户籍关系证明或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外,认定为公安烈士的,须提供政府批复为烈士的文件和烈士证明书(含烈士子女优待证),因公牺牲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因公牺牲认定文件复印件,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和因公牺牲证明书复印件,是公安英模(一级和二级英模)的,须提供英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视情提供相关奖励命令以及人事档案内的奖励审批表复印件,四级以上伤残的,须提供伤残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三、复审流程

1.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到达资格复审地点;

2.核验身份证、《资格复审通知书》;

3.审核人员对考生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复审合格的由工作人员在《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上签字,并加盖“资格复审合格”章,作为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的凭证。

四、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错填民族、获奖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错填、漏填民族、获奖情况等个人信息导致未加分的,加分情况不予补充计算。

2.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录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3.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详见附件)并与招录机关联系将《放弃资格复审声明》扫描件(PDF等格式)或图片(JPG等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4.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可与所报考招录机关联系。

五、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4月30日(9:00-12:00 14:30-17:30)

招录机关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0471-6550200、655228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0471-4628937、4628914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0471-6986593、6986620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0471-3689985

内蒙古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0471-5316820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0471-5332003、4606370

包头市委组织部:0472-7100103、5619306

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0470-8229638、8357516

兴安盟委组织部:0482-8267658、8267661

通辽市委组织部:0475-8836421、8836337

赤峰市委组织部:0476-8821980、8872561

锡林郭勒盟委组织部:0479-8223309、8225517

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0474-8329696、8320022

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0477-8588622、8583323

巴彦淖尔市委组织部:0478-8659208、8655723

乌海市委组织部:0473-8991629、8991641

阿拉善盟委组织部:0483-8333181、8332325

政策咨询电话:0471-12370

附件:放弃资格复审声明

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及《报名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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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大学招聘硕士学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二批)

2024-04-24,全文共 3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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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内蒙古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二批)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第一批2024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和2024年度校园招聘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部分岗位工作人员9人(教辅岗位4人,管理岗位5人)。具体详见《内蒙古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第二批)(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23日(不含)至2006年4月23日(含)期间出生的;

(6)学历要求: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国(境)外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本科教育阶段须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本科/学士)。

(7)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国(境)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且以我校有关专家组认定为准。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其他条件(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3日(不含)之前。

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内蒙古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imu.edu.cn/)。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三天。

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4月26日上午10: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17:00。报名结束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内蒙古大学人事处网站和报名网站上公布。

3.同一次招聘考试,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必须一致。因本次招聘笔试及之后环节与第一批2024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同步进行,第一批资格初审已通过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聘岗位。

4.应聘人员在报名前须下载签署《内蒙古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承诺签字后扫描成PDF文件,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如未按要求上传,将不予审核通过。

5.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证件照(JPG、PNG、JPEG格式、大小为2M以下)。

6.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或“已满最低服务年限”。

7.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提出。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课程表、成绩单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

8.其他报名材料:

需在其他证明材料中上传能证明本人外语水平达到所报岗位外语水平要求的证书或成绩单。在国(境)外院校连续就读初中或高中、本科、研究生的,请在学习经历中填写所有国(境)外学习经历,可视为外语水平达到要求。

9.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要打印《应聘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提示: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10.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11.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2.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13.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招聘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资格审查环节,工作人员将尽最大努力帮助应聘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14.在报名截止日期后,不再接受新的报名申请,但是在资格初审结束前,已经报名的人员如果被退回,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补充信息后应聘原岗位。

15.咨询电话:0471-499223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二)资格初审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网站上进行。

2024年4月23日—4月26日下午17:00,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在报名期间已提交了报名申请但被审核退回的考生,如因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在资格审核期间未按要求修改、提交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失败;如因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可以在资格初审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在此期间未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报名失败。被初审为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审查结果无异议。

4.由于应聘人员人数较多,我校资格初审工作将在初次审核的基础上对审查结果进行多次复核,请所有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初审期间经常登陆报名网站查看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即使是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也要在4月26日17:00前经常登陆查看,避免因复核未通过导致报名失败。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登录查看复核结果、未及时修改提交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由本人负责!

笔试及之后环节与第一批2024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同步进行。相关内容和其他要求按照《内蒙古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https://rsc.imu.edu.cn/info/1012/4041.htm)执行。

三、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0471-4995765

(二)咨询电话:0471-4992230

附件:1.内蒙古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第二批);

2.内蒙古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内蒙古大学人事处

2024年4月23日

附件【附件2:内蒙古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附件1:内蒙古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第二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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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大学事业编制招聘公告(83人)

2024-04-07,全文共 9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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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内蒙古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内蒙古大学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历史文化名城呼和浩特市,距北京400余公里,乘坐高铁两个半小时即可到达。学校成立于1957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在少数民族地区创办的第一所综合大学,时任国务院副总理、自治区主席乌兰夫任首任校长。学校于1962年招收研究生,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4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1997年被批准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2004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省部共建”大学,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高校(“一省一校”),2017年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成为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高校,2022年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3人(教学科研岗位5人,教辅岗位10人,管理岗位40人,专职辅导员28人)。其中,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

22人,定向招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2人。具体详见《内蒙古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是指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并能开展公务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29日(不含)至2006年3月29日(含)期间出生的;

(6)学历要求: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国(境)外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本科教育阶段须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本科/学士)。

(7)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国(境)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且以我校有关专家组认定为准。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其他条件(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9日(不含)之前。

2.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必须为2024年3月29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4年3月29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3.部分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累计2年(24个月)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相关工作经历”是指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的岗位所需经历,可以视为相关工作经历。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相关工作经历。相关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参照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等文件执行。

4.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内蒙古大学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zp.imu.edu.cn/)。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九天,报名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项目人员岗位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4月1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日17:00。第一阶段报名结束后,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变更岗位属性或招聘条件放在第二阶段重新组织报名,变更属性和招聘条件的岗位在内蒙古大学人事处网站和报名网站上公布。

第二阶段:普通岗位、“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和第一阶段因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变更岗位属性和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8日—4月12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12:00。第二阶段报名结束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内蒙古大学人事处网站和报名网站上公布。

3.同一次招聘考试,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前须下载签署《内蒙古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承诺签字后扫描成PDF文件,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如未按要求上传,将不予审核通过。

5.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证件照(JPG、PNG、JPEG格式、大小为2M以下)。

6.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或“已满最低服务年限”。

7.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提出。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课程表、成绩单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

8.部分岗位要求提交其他报名材料:

(1)项目人员岗位

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需在项目证书中上传服务项目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需在其他证明材料中上传退出现役证件原件扫描件。

(2)有外语水平要求的岗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合作与交流科科员(综合信息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国(境)事务科科员(英语翻译)岗位除外)

需在其他证明材料中上传能证明本人外语水平达到所报岗位外语水平要求的证书或成绩单。在国(境)外院校连续就读初中或高中、本科、研究生的,请在学习经历中填写所有国(境)外学习经历,可视为外语水平达到要求。

(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合作与交流科科员(综合信息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国(境)事务科科员(英语翻译)岗位

需在基本信息中“外语水平”一栏填写本人全国高校英语或俄语专业八级成绩,并在其他证明材料中上传相应证书或成绩单。

(4)体育学院教学科研岗位

需在在其他证明材料中上传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原件扫描件。

(5)后勤保障处基建工程管理科工作人员岗位

需在其他证明材料中上传本人工作(服务)单位开具的具有两年及以上建筑行业施工、设计工作经历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内容、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能体现上述内容的工作合同原件扫描件。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6)发展规划处规划科科员岗位

需在其他证明材料中上传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内容、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能体现上述内容的工作合同原件扫描件。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7)党政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信访与法治工作人员岗位

需在其他证明材料中上传A类、B类或C类法律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9.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要打印《应聘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提示: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10.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11.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2.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13.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招聘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资格审查环节,工作人员将尽最大努力帮助应聘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14.在报名截止日期后,不再接受新的报名申请,但是在资格初审结束前,已经报名的人员如果被退回,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补充信息后应聘原岗位。

15.政策咨询电话:0471-4992230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8548587261(仅解答报名网站技术问题,其他问题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二)资格初审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网站上进行。

资格初审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4年3月29日—4月3日下午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对项目人员岗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第二阶段:2024年4月8日—4月18日中午12: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对普通岗位、“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和第一阶段因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变更岗位属性和招聘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在报名期间已提交了报名申请但被审核退回的考生,如因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在资格审核期间未按要求修改、提交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失败;如因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可以在资格初审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在此期间未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报名失败。被初审为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审查结果无异议。

4.由于应聘人员人数较多,我校资格初审工作将在初次审核的基础上对审查结果进行多次复核,请所有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初审期间经常登陆报名网站查看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即使是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也要在4月3日17:00前和4月18日中午12:00前经常登陆查看,避免因复核未通过导致报名失败。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登录查看复核结果、未及时修改提交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由本人负责!

5.笔试时间前一周左右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公告。初审通过人员务必于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体育学院教学科研岗位除外)。

资格初审结束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内蒙古大学人事处网站和报名网站上公布。

2.笔试按照招聘岗位类别、特点,采取分类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考一个科目,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胜任能力。

3.笔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包括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的人员)。

4.笔试时间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公告。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5.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1.25分。

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的,不再进行加分。

6.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学校按照岗位类别分别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大学人事处网站和报名网站发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提前5天在内蒙古大学人事处网站和报名网站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五)面试

1.面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用人单位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和有关要求,提前5天在内蒙古大学人事处网站和报名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教学科研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按指定题目进行,时间一般为15分钟。教辅、管理、专职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4.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5.应聘非“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的人员面试时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的人员面试时须用蒙古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应聘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的,面试时,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须达到学校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考察专业能力水平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体育学院教学科研岗位除外),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7.总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在内蒙古大学人事处网站和报名网站上发布。

(六)体育类教学科研岗位招聘程序

我校2024年计划招聘具有硕士学位的体育类专业教学科研岗位工作人员5人,由于体育类教学科研岗位专业性强,对应聘人员专业能力水平要求较高,因此,应聘体育学院教学科研岗位的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先进行面试,面试和资格复审通过后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按照本公告中报名和资格初审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面试

面试由内蒙古大学组织实施,面试不设定开考比例,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面试。

体育学院教学科研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测试和课程试讲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和课程试讲满分均为100分。按照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研究方向)先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75分,方可进入课程试讲环节。课程试讲时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研究方向)自选内容进行15分钟试讲。

面试其他要求按本公告中面试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在内蒙古大学人事处网站和报名网站上发布。

3.资格复审

凡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有关要求,提前5天在内蒙古大学人事处网站和报名网站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经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笔试资格。

4.笔试

面试及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为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大学人事处网站和报名网站上公布。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学校单独划定体育类专业教学科研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大学人事处网站和报名网站上发布。

5.成绩计算

(1)面试成绩计算

体育学院教学科研岗位按照专业测试成绩占60%、试讲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

专业测试成绩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计算出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

试讲成绩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计算出应聘人员试讲成绩。

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

(2)总成绩计算

体育学院教学科研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后再按照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1.体检

(1)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未经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

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立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大学人事处网站和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者有查实严重问题取消聘用资格而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参加其他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要求

(一)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应聘人员要慎重选择应聘岗位,笔试及之后环节无故缺考将被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再次应聘我单位公开招聘岗位。

(四)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七)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如社会上出现假借内蒙古大学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八)内蒙古大学2024年度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因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大学人事处网站和报名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九)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大学人事处和报名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十)本公告由内蒙古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0471-4995765

(二)政策咨询电话:0471-4992230

(三)网报技术咨询电话:18548587261(仅解答网站技术问题,其他问题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

附件:1.内蒙古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内蒙古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内蒙古大学人事处

2024年3月29日

附件

附件2:内蒙古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1:内蒙古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最新消息

点击查看: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部分项目人员岗位转为普通岗位并变更招聘条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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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事业编教师比选调动招聘公告

2024-03-27,全文共 4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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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2024年度事业编制教师竞争性比选调动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引进工作方案》要求,现开展事业编制教师竞争性比选调动工作。

一、学院简介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警察训练总队)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公安厅主管、自治区教育厅指导下全区唯一的政法公安类高等院校,是自治区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全区公安机关人才培养、全区公安民警在职培训、公安理论和实战研究以及应急处突等重要职能,是培养自治区“两个屏障”忠诚卫士的主阵地、补充警力的主渠道。

学院现设有刑事侦查、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政治安全保卫、网络安全与执法、警犬技术、特警、刑事科学技术、法律事务、法律文秘、社区管理与服务等11个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已形成法学、工学2个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基础。未来一个时期学院将着力构建面向实战、贴近实战、引领实战,服务祖国北疆安全稳定事业,满足自治区政法公安机关人才需求的学科专业体系,全力创建本科院校,为自治区培养适应新时代政法公安工作要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比选岗位

竞争性比选调动共设置27个岗位、比选50人,具体岗位信息及资格条件详见《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2024年度竞争性比选调动岗位职位表》(附件1)。

三、比选范围

比选范围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一)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专任教师。学历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学历。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40周岁;符合在本科院校从事教学工作、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其中有较强教学科研能力的人员可放宽至50周岁。

(二)面向政法系统在编在岗公务员。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职称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警务技术副高级及以上任职资格。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其中具有较强教学科研能力的人员可放宽至50周岁。

(三)面向科研院所、图书馆等其他事业单位中具有丰富教学科研经验以及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学历。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其中有较强教学科研能力的人员可放宽至50周岁。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勇于创新,有意愿为公安教育事业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4.在职人员除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外,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如参加年度考核年限未满三年,以实际参加年限计算;

5.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届时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取消录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相关工作经历等,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具备;

6.在职人员一般要具有2年以上现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人员不得具有以下情形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有违纪违法问题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或期满不宜调动的;

4.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

7.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8.法律法规规定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

五、竞争性比选调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日9:00至2024年4月1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网(www.im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并将报名材料扫描电子版并压缩成文档包,发送至电子邮箱:nmjyrczp@126.com,邮件主题统一为“申报岗位+姓名+联系电话”。每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要保证资料真实、齐全、完整和清晰度。报名后请电话告知工作人员,咨询及确认电话:0471-5279310,0471-6550200。咨询时间:3月28日至4月1日(8:30-12:00,14:30-17:00)

3.报名材料:

(1)《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引进专业素养评估情况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须在有效期内);

(3)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4)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数码彩照(渐变蓝底);

(5)申请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佐证材料。

报名人员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报名信息填写不全、不规范或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要求,所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申报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岗位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全过程,一经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比选资格。

(三)专业素养考察

按照《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事业编制教师引进专业素养考察方案》,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课程试讲和科研学术能力评估的方式进行专业素养考察。参加专业素养考察人数与岗位职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考察。

1.课程试讲

试讲内容。被考察人员根据本人最高学历专业和拟任教课程自行拟定试讲内容,并提前准备课件(PPT)。评委对被考察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包括教态是否自然、得体,语言是否流畅、准确,知识讲解是否条理清晰、逻辑严密,教学方法是否科学有效、灵活得当等。

试讲形式。被考察人员面对评委进行现场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过程必须有课件(PPT)和手写板书两种形式(缺项可酌情扣分),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和上述要求对被考察人进行评分。

2.科研学术能力评估

科研学术能力评估内容。评委对被考察人员科研学术能力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被考察人员的知识结构体系和学术专业素养等。

科研学术能力评估形式。被考察人员试讲结束后,进行3分钟以内的学术水平综述,包括个人情况、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相关学术成果等,专家根据被考察人员陈述及学术成果情况进行提问,时间为5分钟,评委根据被考察人员学术水平及综合表现进行评分。

3.成绩计算

课程试讲、科研学术能力评估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素养考察总成绩=课程试讲成绩×50%+科研学术能力评估×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专业素养考察总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合格人员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4.专业素养考察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心理测试

通过专业素养考察环节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评价通过专业素养考察人员是否适合从事申报岗位的参考要素。

(五)资格复审

按照专业素养考察总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考察对象与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根据课程试讲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及相关事项、要求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取消其比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专业素养考察总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政治考察和体检

1.政治考察。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规定开展政治考察,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调动条件的,取消其比选资格,并将结论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专业素养考察总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政治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质和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统一组织进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提出。复检将在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确定拟调动人选

由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事业编制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资格条件、专业素养考察、心理测评、体检、政治考察、岗位适配度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调动人选。

(七)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学院事业编制教师拟调动人选报自治区公安厅研究确定。

(八)启动调动程序

自治区公安厅将拟调动人选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预审通过后,由公安厅启动调动程序。

六、待遇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调动人员入职后享受高等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竞争性比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名人员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比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监督电话:0471-5181942。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事业编制教师引进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1.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2024年度竞争性比选调动岗位职位表

2.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引进专业素养评估情况登记表

3.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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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边远地区岗位招聘公告

2024-03-25,全文共 3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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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供电公司边远地区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国有独资特大型电网企业,负责建设运营自治区中西部电网,供电区域72万平方公里,承担着8个市(盟)工农牧生产及城乡1400多万居民生活供电任务,同时向华北、陕西榆林和蒙古国提供跨省区、跨国境供电。2023年,公司位列中国企业500强231位、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第80位、能源企业500强48位,连续12年荣获自治区国资委经营业绩考核A级企业。

现开展2024年供电公司边远地区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计划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供电公司边远地区岗位计划招聘404人,招聘岗位包含边远变电运行类岗位、边远输电线路运检类岗位和旗县(区)分公司生产营销类岗位。具体计划人数详见附件1:《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供电公司边远地区岗位招聘计划及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和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意识,录用后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3.国家统招计划内高校毕业生或可取得《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院校毕业生;

4.博士研究生学历要求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专科学历要求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毕业时间、专业条件、生源地条件等,具体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供电公司边远地区岗位招聘计划及条件》。

其中,生源地条件依据应聘人员的“高考档案中户籍”或“现户籍”确定(两者任一符合条件即可)。“高考档案中户籍”是指应聘人员高校入学年份高考报名时填报的《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中所记载的户籍信息;“现户籍”是指报名开始当日应聘人员户口簿登记的户籍信息,报名开始以后迁户的,以迁户前的户籍地址为准。

(三)不受理以下人员报名

1.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职员工;

2.已与我公司达成就业意向或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含已达成就业意向的国、境外院校人员);

3.被列入我公司招聘黑名单的人员。

二、招聘流程

招聘流程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和综合优选、心理测评、体能测试(部分岗位)、面试考核、笔试考核、成绩公布、健康体检、就业协议签订、资格复审及拟录用人员公示、人员录用等环节,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请报名人员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招聘系统”网站(网址:https://zhaopin.impc.com.cn),按要求填报个人简历并确认提交后,选择应聘岗位进行报名。简历一经确认,不可修改。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31日18:00。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类岗位。报名期间,将在我公司官方招聘网站“查看报名动态”中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报名情况数据于每日17:00定时更新。请应聘人员合理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3.报名时填报的信息要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其中所填写的院校、专业等信息应与“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信息一致。

(二)资格审核和综合优选

1.根据招聘岗位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较多时,将根据考生学历层次、院校层次、生源地、所学专业等因素进行综合优选。通过资格审核和综合优选的人员参加后续考试考核。

2.应聘人员应确保“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码准确完整、验证报告扫描件清晰可辨,并在资格审核期间保持可验证的有效状态。资格审核过程中,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过期、关闭、验证码错误、扫描图片无法辨认导致学历信息无法审核的,将予以驳回。

3.请应聘人员于2024年4月11日左右登录招聘系统,查看资格审核和综合优选结果,以及后续考试考核安排。

(三)考试考核安排

考试考核依次为心理测评、面试考核和笔试考核,应聘边远输电线路运检类岗位的人员在面试考核前,还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达标后方可参加后续考试考核。任一环节缺考,均视为自愿放弃,不得参加后续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具体安排通过招聘系统另行通知。

心理测评和面试考核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抗压能力等。心理测评和面试考核过程中,出现考生心理素质、身体条件、综合能力等明显不适合应聘岗位工作需要或明显难以正常履职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能测试标准根据全国大学生体能考核标准以及输电岗位对工作人员身体素质的要求确定,体能测试不达标者取消应聘资格,具体标准详见附件2:《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供电公司边远地区岗位招聘边远输电线路运检类岗位体能测试标准》。

笔试考核采用机考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包含公共及行业知识、专业知识两大类,具体考试知识点详见附件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供电公司边远地区岗位招聘笔试考核大纲》及附件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文化、企业战略和电力能源知识参考题库(2024版)》。

(四)成绩公布

笔试考试全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系统发布考生笔试成绩及招聘岗位录取分数线。

(五)健康体检

1.考试考核通过的人员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和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安排及要求届时将通过招聘系统通知。

2.为保障人身、电网和生产安全,考生有色盲、双耳听力障碍、四肢功能残疾、恐高症、严重心血管疾病、先天性心脏疾病等不适合电力一线生产工作需要,或其他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认为不适合电力作业岗位情况的,不符合招聘要求。

3.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六)资格复审及拟录用人员公示

体检审核合格人员安排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人员列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人员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人员录用后将在试用期内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如发现复查结果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解除劳动合同。

三、其他事宜

(一)应聘者应及时认真查看招聘系统发布的信息、通知及招聘工作安排,并保证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无误,保持通讯畅通。如因应聘者未及时查看招聘系统信息、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无法取得联系等原因对应聘过程及结果造成影响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二)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应遵守各项招聘工作安排,未按招聘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列入我公司招聘黑名单:

1.应聘过程提供虚假信息的,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系统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失效的;伪造、涂改户籍证明、各类证书、毕业生推荐表、成绩报告单、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修改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名称,虚报在校成绩和获奖荣誉的;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包括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学习(工作)经历等;

2.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的,同时列入我公司招聘黑名单;

3.破坏我公司招聘秩序,造谣生事、发表不实言论的;

4.应予取消应聘资格的其他情形。

(四)“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招聘系统”网站(网址:https://zhaopin.impc.com.cn)是本次招聘报名及公布信息的唯一官方网站,通过其他途径报名或获取的信息与我公司无关,请应聘人员注意辨别。

(五)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别声明》,提高警惕,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切勿上当受骗。

(六)我公司承诺对应聘者资料妥善保管和严格保密,应聘者所有资料仅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无论是否录用,资料不予退回。

(七)本公告由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详见招聘网站“直通HR”

招聘监督专线:0471-5619322

网站技术支持:0471-5972266

以上电话受理时间统一为: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应聘人员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应聘指南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

附件1: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供电公司边远地区岗位招聘计划及条件.pdf

附件2: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供电公司边远地区岗位招聘边远输电线路运检类岗位体能测试标准.pdf

附件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供电公司边远地区岗位招聘笔试考核大纲.pdf

附件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文化、发展战略及电力能源相关知识参考题库 (20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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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电力集团专业技术类经营管理类岗位招聘公告

2024-03-25,全文共 3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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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专业技术类经营管理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国有独资特大型电网企业,负责建设运营自治区中西部电网,供电区域72万平方公里,承担着8个市(盟)工农牧生产及城乡1400多万居民生活供电任务,同时向华北、陕西榆林和蒙古国提供跨省区、跨国境供电。2023年,公司位列中国企业500强231位、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第80位、能源企业500强48位,连续12年荣获自治区国资委经营业绩考核A级企业。

现开展2024年专业技术类经营管理类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专业技术类经营管理类岗位计划招聘494人,招聘岗位包含电工综合类岗位、通信运检类岗位、信息网络维护类岗位、工程管理类岗位。具体计划人数详见附件1:《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专业技术类经营管理类岗位招聘计划及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和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意识,录用后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3.国家统招计划内的国内院校毕业生或可取得《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院校毕业生;

4.博士研究生学历要求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学历要求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时间、专业等相关条件,具体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专业技术类经营管理类岗位招聘计划及条件》。

(三)不受理以下人员报名

1.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职员工;

2.已与我公司达成就业意向或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含已达成意向的国、境外院校人员);

3.被列入我公司招聘黑名单的人员。

二、招聘流程

招聘流程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和综合优选、心理测评、面试考核、笔试考核、成绩公布、健康体检、就业协议签订、资格复审及拟录用人员公示、人员录用等环节,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请报名人员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招聘系统”网站(网址:https://zhaopin.impc.com.cn),按要求填报个人简历后,选择应聘岗位进行报名。简历一经确认,不可修改。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31日18:00。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类岗位。报名期间,将在我公司官方招聘网站“查看报名动态”中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报名情况数据于每日17:00定时更新。请应聘人员合理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3.报名时填报的信息要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其中所填写的院校、专业等信息应与“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信息一致。

(二)资格审核和综合优选

1.根据招聘岗位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较多时,将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层次、院校层次等因素进行综合优选。通过资格审核和综合优选的人员参加后续考试考核。

2.应聘人员应确保“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码准确完整、验证报告扫描件清晰可辨,并在资格审核期间保持可验证的有效状态。资格审核过程中,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过期、关闭、验证码错误、扫描图片无法辨认导致学历信息无法审核的,将予以驳回。

3.请应聘人员于2024年4月11日左右登录招聘系统,查看资格审核和综合优选结果,以及后续考试考核安排。

(三)考试考核安排

考试考核依次为心理测评、面试考核和笔试考核。任一环节缺考,均视为自愿放弃,不得参加后续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具体安排通过招聘系统另行通知。

心理测评和面试考核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抗压能力等。心理测评和面试考核过程中,出现考生心理素质、身体条件、综合能力等明显不适合应聘岗位工作需要或明显难以正常履职的,取消应聘资格。

笔试考核采用机考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包含公共及行业知识、专业知识两大类,具体考试知识点详见附件2:《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专业技术类经营管理类岗位招聘笔试考核大纲》及附件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文化、企业战略和电力能源知识参考题库(2024版)》。

(四)成绩公布

笔试考试全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系统发布考生笔试成绩及招聘岗位录取分数线。

(五)健康体检

1.考试考核通过的人员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和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安排及要求届时将通过招聘系统通知。

2.为保障人身、电网和生产安全,报考需从事一线生产工作岗位的考生,有色盲、双耳听力障碍、四肢功能残疾、恐高症、严重心血管疾病、先天性心脏疾病等不适合电力一线生产工作需要,或其他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认为不适合电力作业岗位情况的,不符合招聘要求。

3.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六)资格复审及拟录用人员公示

体检审核合格人员安排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人员列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人员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人员录用后将在试用期内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如发现复查结果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将解除劳动合同。

三、其他事宜

(一)应聘者应及时认真查看招聘系统发布的信息、通知及招聘工作安排,并保证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无误,保持通讯畅通。如因应聘者未及时查看招聘系统信息、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无法取得联系等原因对应聘过程及结果造成影响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二)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应遵守各项招聘工作安排,未按招聘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事项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列入我公司招聘黑名单:

1.应聘过程提供虚假信息的,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系统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失效的;伪造、涂改各类证书、毕业生推荐表、成绩报告单、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谎报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名称,虚报在校成绩和获奖荣誉的;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包括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学习(工作)经历等;

2.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的,同时列入我公司招聘黑名单;

3.破坏我公司招聘秩序,造谣生事、发表不实言论的;

4.应予取消应聘资格的其他情形。

(四)“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招聘系统”网站(网址:https://zhaopin.impc.com.cn)是本次招聘报名及公布信息的唯一官方网站,通过其他途径报名或获取的信息与我公司无关,请应聘人员注意辨别。

(五)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别声明》,提高警惕,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切勿上当受骗。

(六)我公司承诺对应聘者资料妥善保管和严格保密,应聘者所有资料仅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无论是否录用,资料不予退回。

(七)本公告由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详见招聘网站“直通HR”

招聘监督专线:0471-5619322

网站技术支持:0471-5972266

以上电话受理时间统一为: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应聘人员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应聘指南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

附件1: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专业技术类经营管理类岗位招聘计划及条件.pdf

附件2: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专业技术类经营管理类岗位招聘笔试考核大纲.pdf

附件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文化、发展战略及电力能源相关知识参考题库 (20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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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事业单位联考呼和浩特市招聘岗位面试公告

2024-02-27,全文共 1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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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呼和浩特市招聘岗位)面试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与面试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3号)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将呼和浩特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及其他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呼和浩特市招聘岗位)除附件中所列岗位外,其余岗位均采用公共知识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3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对于实际参加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否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从2024年2月27日开始至2月29日全部结束,在呼和浩特市实地现场组织实施。各招聘岗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以《面试通知书》公布的内容为准。

(三)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且通过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四)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按照本人在《面试语种确认书》上确认的语种进行答题,不得混用。未按照确认后答题语种进行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二、《面试通知书》的打印

对于采用公共知识结构化面试方式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且具备面试资格的人员,请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打印《面试通知书》。

打印《面试通知书》的时间:2024年2月22日-2024年2月29日。

三、其他事项

(一)请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务必按照本公告和《面试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保卡)、《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外地应聘人员请提前做好行程规划。未按规定要求参加面试,影响参加面试及后续体检考察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面试不委托、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参考书目。涉及本次招聘的所有公告、通知及公示信息均会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对外公布,请勿轻信其他渠道公布的各类信息。

(三)为切实保障应聘人员个人信息安全,请勿随意将本人个人信息告知他人和包括各类培训机构在内的其他第三方。我市未针对本次招聘制作任何形式的电脑、手机软件或其他小程序,请勿随意在各类电脑手机软件或其他小程序中填写个人信息。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个人信息被他人利用甚至产生不良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附件中所列岗位的面试方式、时间等事宜由招聘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另行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五)面试时应聘人员着装应大方得体,不得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通常以正装为主,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

(六)其他未尽事宜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呼和浩特市招聘岗位)采用非公共知识结构化面试方式的岗位名单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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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事业单位联考(赤峰)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2024-01-23,全文共 2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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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赤峰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赤峰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由各旗县区人社局、组织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024年1月29日至1月30日进行资格复审;1月31日进行递补复审。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资格复审地点详见附件1。(特别提示:克什克腾旗、巴林右旗、红山区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较多,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或提前电话咨询,避免人员聚集扎堆)

三、复审人员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中应聘赤峰市岗位的人员。

四、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在报名网站打印);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7)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8)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及其他岗位所需文件(证书)复印件。

(9)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10)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11)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资格复审时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进行面试的考生须提交《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2),未提交的则默认为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面试。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把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五、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各审核单位。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5)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招聘单位留存备查。

六、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应聘人员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1日内若出现3次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通过语言加试后,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未尽事宜按《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赤峰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地点汇总表

附件2:面试语种确认书

中共赤峰市委组织部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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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2024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2024-01-22,全文共 2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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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兰察布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相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乌兰察布市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应聘人员根据报考部门报考职位认真查看附件1-3中本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严格按照本人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不予审核。

(一)报考党群部门的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具体本人报考部门报考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1《党群部门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表》。

(二)报考政府部门的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1月26日,具体本人报考部门报考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2《政府部门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表》。

(三)报考医疗卫生部门的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1月25日,具体本人报考部门报考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3《医疗卫生部门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表》。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自行从报名网站打印)。

2.《报名登记表》(需本人亲笔签名)。

3.《面试语种确认书》(模板详见附件4)。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6.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8.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及其他岗位所需文件(证书)复印件。

9.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10.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11.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或团支部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说明: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二)应聘人员在填写《面试语种确认书》时,须注明面试使用语言。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除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外,其他岗位原则上面试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考生只可选择一次面试语种,不接受临场更换。

(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对需要通知的个人事项,将根据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进行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审核的,责任自负。

(五)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照审核分组安排,自觉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自觉遵守现场秩序,有序排队依次审核。

附件:

1.《党群部门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表》

2.《政府部门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表》

3.《医疗卫生部门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表》

4.《面试语种确认书》

中共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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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阿拉善盟事业单位联考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2024

2024-01-22,全文共 2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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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拉善盟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蒙古语言文字

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阿拉善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公告》,除边境旗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外,其余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

二、资格复审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中应聘阿拉善盟岗位的人员。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http://www.impta.com.cn/),自行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三、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2024年1月25日至1月26日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附件1-7;1月29日进行递补复审。工作时间为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四、须提供的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符合要求的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特别提示:通过成绩查询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另须本人在证明上签署:“本人承诺按期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如未按期取得,自愿被取消聘用资格”)、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公章)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7.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8.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及其他岗位所需文件(证书)复印件。

9.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10.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11.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把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五、资格复审流程

(一)考生现场填写《阿拉善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表》(以下简称《资格复审表》),审核人员核对《资格复审表》与《报名表》一致性;

(二)审核考生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条件;

(三)考生提交《资格复审通知书》《资格复审表》《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附件8)以及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

(四)对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对《资格复审通知书》予以盖章审核通过。

六、其他事宜

(一)考生本人无法参加资格复审的,可采取委托的方式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须填写《阿拉善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委托书》(附件9),因受委托人原因导致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后果,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二)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电话通知递补考生,递补只进行一次。请同岗位其他未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手机保持畅通(可提前准备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材料),如因电话不畅通导致错过递补机会的,视为自愿放弃。

(三)盟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工作由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旗区及以下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工作由旗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教育类岗位、卫生类岗位资格复审工作分别由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组织。

(四)盟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面试工作由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教育类岗位、卫生类岗位面试工作分别由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请考生随时关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网(http://www.ampta.cn)。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盟直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2.阿左旗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3.阿右旗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4.额济纳旗、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5.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6.教育类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7.卫生类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8.阿拉善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诚信承诺书

9.阿拉善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委托书

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组织部

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

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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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事业单位联考(巴彦淖尔)资格复审公告

2024-01-22,全文共 2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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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巴彦淖尔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巴彦淖尔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1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报考市直部门(含河套学院)和各旗县区岗位的考生分别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见公告下方(市直各部门审核具体时间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3.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2)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资格复审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7.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8.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及其他岗位所需文件(证书)复印件。

9.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10.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11.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说明: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三、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主要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及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环节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对需要通知的个人事项,将根据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进行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审核的,责任自负。

3.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特此公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巴彦淖尔市招聘岗位)市直各部门审核时间安排表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组织部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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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事业单位招聘联考第二阶段改报岗位公告

2023-11-28,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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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阶段改报岗位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第二阶段报名交费结束后,交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开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见附件1),可在2023年11月28日15:00至17:00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改报审核通过后需重新缴费。改报工作结束后,交费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改报结束后,再公布减少招聘人数岗位)取消开考。

附件1: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开考岗位人员名单

附件2: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开考岗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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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事业单位第一阶段减少招聘人数岗位公告

2023-11-23,全文共 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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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一阶段减少招聘人数岗位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改报工作结束后,交费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见附件)。减少招聘人数岗位将转入第二阶段报名。

附件:减少招聘人数岗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22日

拓展阅读

点击查看:2024内蒙古事业单位联考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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