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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通知

呼和浩特通知专题栏目,提供与呼和浩特通知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呼和浩特通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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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罕区大学西路防保站二价HPV宫颈癌首针免费通知

2024-05-24,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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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赛罕区大学西路防保二价宫颈癌通知

国产二价宫颈癌疫苗今天起首针免费,接种时第一针收取接种费用20元,同时预收第二针与第三针费用,三针共计738元,接种年龄9-45岁,有意向接种者请尽快前来接种。

接种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接种地址:内蒙古大学西路防保站。

联系电话:4312492

大学西路防保站

2024年5月21日

拓展阅读

事实上,接种hpv疫苗,有效预防宫颈癌,并没有想象中那么贵。

在目前已知的200多种HPV病毒中,会导致癌症的「危险分子」就那么几种,我们称之为高危型。其他「不致癌」级别的称为低危型。其中的大部分并不会导致宫颈癌。

只有HPV 16和HPV 18才是主要的高危型HPV病毒。在我国,绝大部分的宫颈鳞癌都与高危型 HPV

16、18型感染相关,二价疫苗覆盖的正是这两种型别。接种二价可以预防84%的宫颈鳞癌,所以,预防宫颈癌的关键,就是要预防HPV 16和HPV

18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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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县盛乐博物馆临时闭馆通知

2023-11-08,全文共 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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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林格尔县盛乐博物馆临时闭馆通知

由于本馆正在进行暖气管道外网维修,施工期间不具备为游客提供参观服务的条件,故本馆决定从即日起临时闭馆七天(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5日)。

闭馆期间线上活动正常开展,请关注盛乐博物馆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动态。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和林格尔县盛乐博物馆

2023年11月8日

呼和浩特和林县盛乐博物馆参观须知

1、和林格尔盛乐博物馆免费开放,请出示有效证件,登记参观。

2、馆内谢绝吸烟。

3、请勿摄像及使用闪光灯,展厅内请勿使用三脚架。

4、展厅内请勿喧哗,追跑打闹和使用手机。

5、请勿触摸裸露展品攀爬躺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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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托克托县职称评审工作通知(附时间)

2024-05-30,全文共 8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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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托县关于做好2024年全县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呼和浩特市委对人才工作部署,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激发释放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切实服务我县高质量发展大局,根据国家、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相关规定和《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4〕81号),现就做好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和条件

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层级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当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港澳台居民、外籍人员、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自由职业者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申报职称评审。

法律法规规定职称评审需要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

二、时间进度安排

(一)评审进度安排

1.我县社会化高级职称申报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7日;中初级职称申报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21日。

2.基层“定向评价”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农牧业、林草、水利、乌兰牧骑、文物博物高级职称,农牧民职称申报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24日。基层“定向评价”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时间由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通知。

3.考评结合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时间以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下发的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

(二)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当年职称申报截止时间(考评结合系列或专业的截止时间以评委会组建单位或自治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

三、申报程序要求

申报人员按照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逐级将材料报送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年度内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委会提出职称评审申请,不得多头报送。

(一)线上注册申报

申报人员须首先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在业务办理—2024年职称申报栏目中,完成基本信息填报,保存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后,进行线下填写及完善申报材料。

申报“定向评价”职称、农牧民职称,以及自治区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需进入相对应的栏目填报。

(二)线下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提交线下材料渠道和要求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规定为准。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1)。

1.高级职称申报流程。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将材料审核后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并逐级上报。

2.申报中、初级职称评审流程。

申报中初级职称人员,由所在单位对材料审核后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材料审核汇总后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自由职业者的职称申报材料经初审通过,按照属地原则,报送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评审政策规定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严格遵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规定,并符合自治区制定印发的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要求。各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时,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和新修订的评审条件。国家和自治区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一)减少限制性条件要求

1.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系列或专业外,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具体专业要求见各评委会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2.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3.不得将科研项目、经费数量、获奖情况、论文期刊层次、头衔、称号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限制性要求。

4.严格落实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凡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或者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能够办理的,不得要求申报人员额外提供证明材料。

(二)实行多元化的评价方式

1.对国家或自治区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即视为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

2.对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须参加国家或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达到国家或自治区合格线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职称不再采取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探索推行评审和面试(答辩)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3.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可采取讲课说课、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进行,具体评审办法由市人社局根据自治区相应职称评审条件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确定。

4.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含正高级)统计师职称实行网上申报评审。

5.对非公有制专业技术人才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应单独分组、单独评审,或组织开展专项评审。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

(三)赋予用人单位职称评审自主权

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科研院所、三级医院、规模以上企业,以及国家重点实验室、区域医疗中心等,按照职称评审管理规定申请组建相应层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四)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申报人员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和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下列人员可享受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政策,可不受岗位数额(结构比例)限制,按相关规定直接申报相应职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参加考评结合系列职称评审的,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符合第1至6项的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由内蒙古自治区绿色通道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符合第7、8项的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由相应评委会评审。符合条件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1.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或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的技术负责人,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推荐,并提供相关业绩、贡献和成果鉴定材料,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2.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有关规定,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3.博士后在站期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留在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推荐,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4.不具备职称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要求,但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由2名以上在职在岗的具备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出具推荐意见,并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推荐,不受学历要求限制申报职称。

5.在海外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显著业绩成果的海外归国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条件,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推荐,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6.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8个领域,具有绝招、绝技、绝活的高技能领军人才,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推荐,并提供相关业绩、贡献和成果鉴定材料,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7.列入下列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在培养期内业绩成果突出的可直接申报相应职称。其中,“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一层次人选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二层次人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一层次人选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三层次人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二层次人选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8.党政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或军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五)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继续开展基层“定向评价”高级职称评审。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基层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有关文件要求,按照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专岗专用的原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在单列岗位结构比例内,做好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卫生、农牧业、林草、水利、乌兰牧骑和文物博物专业领域基层“定向评价”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2.对在旗县区从事专业工作满30年或在乡镇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学历、专业和单位岗位职数限制,在业绩成果等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用人单位做好推荐人选的审核把关,申报推荐突出业绩贡献,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结果等相结合,不得简单一味降低标准条件,造成政策“洼地”,确保将真正符合条件、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上来。

3.突出服务基层导向,高等院校毕业生在乡镇、村基层单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经考核合格,可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职称(以考代评专业除外),不需要进行评审。其中,具有专科学历、工作满2年的,可认定助理级职称;具有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工作后可认定助理级职称;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工作满1年的,可认定中级职称;具有博士学位,工作后可认定中级职称。

4.对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的本科毕业生和满4年的大专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评审。

5.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职称评审激励机制。城镇中小学教师在晋升高级职称时,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的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城市医生在晋升高级职称时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农村牧区基层工作服务经历。鼓励引导更多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当年服务乡镇、村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的,申报职称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取得现有职称后,累计服务乡镇、村年限达到3年以上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可提前1年参评高一级职称。

(六)实施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非公有制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职称,其中,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参加考评结合系列职称评审的,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鼓励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其继续教育学习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硬性要求。

(七)对符合条件、未享受疫情防控倾斜政策的一线医务人员继续实施关心爱护职称倾斜政策

参加疫情防控医务人员仍执行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审政策。市卫生健康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上述政策并确定享受政策人员名单,在开展职称申报工作前将享受政策人员名单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符合条件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政策延续至2026年底。

(八)促进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有效衔接

1.用人单位结合用人需求,根据职称评价结果合理使用(聘用)专业技术人才,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的衔接。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2.严格落实国家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有关文件精神。允许离岗创办企业人员在所创办企业申报职称,所获得的职称可以作为其返回事业单位后参加岗位竞聘、重新订立聘用合同的参考。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人员继续享有参加职称评审的权力,可以在兼职单位或者创办企业申报职称。

(九)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

高技能人才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16号)要求申报职称评审。

(十)继续做好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

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按照总量控制、盟市评审、自治区核准备案的原则进行。评审结果核准后,按照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要求,及时补充设岗,并按职称资格起算时间进行岗位聘用,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十一)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有效衔接

按照《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20号)以及《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专业技术人才获得相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十二)严格执行继续教育有关要求

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做好全县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托人社发〔2024〕2号)执行。

五、资格审核要求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有关规定,做好职称申报评审各环节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当健全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完善工作流程,按照公开、民主、平等、择优的原则,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工作。

(一)单位审核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审核把关,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尤其是工作经历、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学历、学位、业绩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等,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出具职称申报推荐意见,说明推荐人选产生方式、申报人员具备的申报基本条件、能力业绩条件及公示情况等,对申报程序和材料把关作出承诺。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推荐报送的申报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推荐单位公章。同时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报材料需包括公示情况。

(二)主管部门审核

各级主管部门要负责对申报推荐程序、申报人员资格、申报专业和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有效性等进行把关,确定专人负责职称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报送;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一次告知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六、报送材料要求

各单位、主管部门报送材料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推荐报告。内容须包括:

1.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程序;

2.职称材料接收情况,含正高级、副高级、中级按专业汇总申报人员情况;

3.各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已聘岗位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未聘岗位数、双肩挑人员情况、空岗及拟使用空岗申报高级职称情况;

4.中初级职称评审控制职数意见;

5.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是否严格遵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规定,并符合自治区制定印发的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

6.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有效性等进行把关情况;

7.申报人员是否有失信违规行为;

8.职称申报材料审核意见等。

(二)《托克托县2024年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汇总花名册》(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纸质版要求申报材料审核人、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公示结果报告。

七、组织评审要求

(一)严格职称评审程序

1.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评审工作,不得超范围、跨专业受理和评审职称,不得违反规定降低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不得违反评审时限要求和评审程序。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

2.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涉及评审工作的,由评委会组建单位(办事机构)调查核实;涉及材料真实性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3.高级职称评审结果由评委会、自主评审单位在评审工作结束一个月内,将正式核准备案报告(含公示情况及公示期间举报事项处理情况)、《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中初级职称评审结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管理权限通过职称管理系统履行备案手续。同时,将评审数据上传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管理系统(www.nmgrck.cn/zcps)。职称评审结果确认后,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查询打印个人职称电子证书。

(二)合理设置评价指标

职称评审坚持破除“四唯”倾向,避免“一刀切”、简单化,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鼓励专业技术人才潜心研究、创新创造。

1.各职称系列通过体现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学术影响力、创新成效、决策咨询、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等多维度的评价指标,科学评价人才。有关评委会可探索将中试成果纳入职称评价指标体系。

2.卫生、工程、艺术、中小学教师等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评价标准中不得简单设立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硬性要求。对研究系列人才,聚焦创新成果和高质量论文,注重评价原创性贡献、学术影响力和研究能力,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3.推广代表性成果制度,标准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解决方案、创新突破、高质量专利、成果转化、理论文章、智库成果、文艺作品、教案、病历等业绩成果均可作为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

4.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自主评审单位,及有关评委会要将专利转化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评价指标。对于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人员在职称评审中与教学科研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加强监督管理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质询、约谈、现场观摩、查阅资料等形式,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职责对评委会及其组建单位开展的评审工作进行抽查、巡查,依据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倒查、复查,构建政府部门监管、行业(单位)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全过程全链条综合监管体系。被检查的单位、相关机构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2.建立职称评审诚信信息库。各单位、主管部门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持续做好参评人员、评审专家、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及评委会组建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诚信信息(失信违规行为)归集报送工作。

出现失信行为,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及时将有关信息上传“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相关信息记入职称评审诚信信息库,记录期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会同用人单位视情况,给予提醒告诫、通报批评、取消岗位晋升资格、撤销职称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建立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档案,将本单位、本部门职称推荐、公示、申报等全部书面材料整理归档,立卷备查。

(二)优化服务水平

1.实行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证书信息网上核验、地区间互认。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通过人员职称电子证书数据统一推送至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和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内蒙古人社”“蒙速办”手机APP实现网上核验、地区间互认。

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单位或军队到我县工作(就业),在原地区(单位、部门)已取得的中、初级职称证书,不能通过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系统以及各地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核验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相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相关专家重新确认,接收材料时间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3日。

2.持续做好电子档案建档工作。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评审通过人员电子档案制作建档工作,于核准备案后1个月内,将已经核准(用印)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扫描生成电子版文件后,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管理系统,取得职称人员可下载本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具体操作指南见内蒙古人才信息库。

3.试行职称申报评审进度结果网上查询。为方便申报人员了解本人职称评审进度和结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管理系统进行相应操作,及时对申报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进度进行更新。申报人员完成线上注册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后,可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实时关注职称申报评审进度和结果。

(三)严格收费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不得另行加收费用。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送评材料目录单

2、托克托县2024年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汇总花名册

3、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统计表

4、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资格条件审核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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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黑河军事文化乐园临时闭园通知

2024-03-07,全文共 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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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大黑河军事文化乐园临时闭园通知

为了更好地奔赴下一场热爱,我们开始了一场单行道前行的升级之旅。大黑河军事文化乐园于2024年3月6日起暂时闭园,闭园期间园区将对基础设施、体验场地进行提升改造,草坪、树木进行保护保养,因此暂停对外接待游客。期待春野浮绿之际,以全新面貌,优质服务与您再相见。

具体开园时间请关注“内蒙古首府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公众号、“大黑河军事文化乐园”官方抖音账号了解最新详情。请各位游客朋友合理规划游玩行程,给您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大黑河军事文化乐园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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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呼和浩特中山东路防保站脊灰疫苗接种通知(附电话)

2024-03-29,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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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中山东路防保站脊髓灰质炎疫苗查漏补种工作通知

为继续维持我区无脊灰状态,切实维护儿童健康。定于2024年3月20日—6月20日开展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

一、补种目标人群:(需带疫苗本进行接种)

1.2016年3月1日—2019年9月30日之间的儿童,仅接种过一剂脊灰灭活疫苗的儿童补种第二剂脊灰灭活疫苗。

2.2016年3月1日—2019年9月30日之间的儿童,未接种过脊灰灭活疫苗的儿童补齐两剂次脊灰灭活疫苗。

3.2016年3月1日以前出生的不在范围内。201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的儿童按常规疫苗接种。

这支免费疫苗近期赶紧补!很多孩子都漏了,一旦中招可能终身瘫痪!

二、补种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周六下午2:30—4:30

三、补种地址:导航新城区中山东路防保站

电话:696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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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公交停运最新通知

2024-02-21,全文共 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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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公交停运最新通知

【2024年2月20日更新】

点击查看:2月20日呼和浩特公交停运最新通知

【2024年2月5日更新】

点击查看:2月5日呼和浩特多条公交线路临时停运

【2024年1月26日更新】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公交停运最新消息(1月26日)

【2024年1月24日更新】

点击查看:1月24日呼和浩特公交线路恢复停运信息

【2024年1月19日更新】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公交最新线路信息

【2023年12月27日更新】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12月27日公交线路信息

【2023年12月26日更新】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12月26日公交线路信息

【2023年12月23日更新】

点击查看:12月23日呼和浩特公交线路信息

【2023年12月20日更新】

点击查看:12月20日呼和浩特公交线路信息

【2023年12月19日更新】

点击查看:12月19日呼和浩特公交线路信息

【2023年12月18日更新】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115路209路公交线路恢复运营

【2023年12月16日更新】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108路111路公交线路恢复运营

更新时间:2023年12月14日

由于新一轮降雪导致道路湿滑,部分路段结冰、积雪较为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为保证公交车辆运营安全,部分郊区公交线路暂时停运,待路面具备通行条件后恢复运营,请您密切关注官方公告。

44路、101路、103路、105路、107路、108路、111路、113路、115路、118路、119路、121路、123路、124路、209路、301路、S22路、和林格尔1路、马鬃山滑雪专线暂停运营。

126路行驶至白塔村委会站调头返回,暂时不经停丰巢仓储、太平庄村、太平庄村公交站。

更新时间:2023年12月11日

由于昨夜降雪导致部分道路积雪严重,为保证运营安全,今日(12月11日)以下线路暂时停运,待路面具备通行条件后恢复运营,请广大乘客及时关注公告。

44路、101路、105路、107路、108路、111路、113路、115路、118路、119路、121路、123路、209路、301路、S22路、和林格尔1路、马鬃山滑雪专线暂时停运。

126路行驶至白塔村委会站调头返回,不再经停丰巢仓储、太平庄村、太平庄村公交站,共3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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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莫尼山非遗小镇恢复开放通知

2023-12-18,全文共 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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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莫尼山非遗小镇恢复开放通知

由于降雪影响转弱,为保证游客能够欣赏到雪后冬日大青山美景。莫尼山非遗小镇于2023年12月14日临时闭园,12月16日(周六)恢复开放。

目前进入景区外部道路经过环卫、交通部门清扫,已达到通行条件。景区工作人员对景区内部道路进行了清理,具备赏雪条件。

为保障游客游览安全舒心,来景区游览的游客可随时进入景区各个开放展馆取暖,如有打热水等需求,可随时联系工作人员。

温馨提示:

特殊时期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天气动态,请您保护好个人财产及人身安全。

莫尼山非遗小镇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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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起奥威马文化生态旅游区暂时闭园通知

2023-12-18,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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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威马文化生态旅游区关于加强雪天安全出行及景区暂时闭园的紧急通知

根据气象局有关提示及有关部门通知,因降雪原因,气候寒冷,道路湿滑,及易引起各类安全事故,考虑到进入景区道路不具备通行条件,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奥威马文化旅游区从2023年12月15日起,暂时关闭景区游览,具体开放时间请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通知,感谢广大游客的理解与支持。

同时也希望游客朋友们注意出行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平稳驾驶,避免或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奥威马文化生态旅游区

2023年12月15日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镇七杆旗行政村

101路公交车直达园区门口

自驾车: 呼和浩特市炼油厂大转盘向西金盛路向南十公里处

咨询电话:0471-7260222;0471-72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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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通知

2024-03-28,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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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脊髓灰质炎活疫苗补种通知

为继续维持我区无脊灰状态,维护儿童身体健康。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定于2024年3月20日--6月20日在全区开展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

目标人群:本次补种工作将为出生日期在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之间、仅接种过1剂次脊灰灭活疫苗的儿童补种第2剂次脊灰灭活疫苗;该年龄段出生未接种过脊灰灭活疫苗的儿童补齐2剂次脊灰灭活疫苗。

补种时间为:

每周一到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清明节、5.1劳动节、端午节休息!!!

注意:

一、2016年3月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不在此次补种范围。

二、201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的儿童按常规疫苗接种。

三、补种的脊灰灭活疫苗与前1剂次脊灰灭活疫苗的儿童间隔时间不少于28天。补种时必须带疫苗本,否则不予补种!!!补种时请选择就近防保站。

地址:赛罕区东影南街妇女儿童中心对面

联系电话:6957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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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金桥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流感到苗通知

2023-10-17,全文共 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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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金桥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流感到苗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7日

儿童流感到苗,6-35月龄宝宝可接种(三周岁前)。

注意事项:15天内无接种过其他疫苗,七天没有生病吃药。

冬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

自10月16日起金桥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冬季作息时间调整如下: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请大家合理安排就诊时间并相互转告!

特别说明:建议前往接种前提前致电咨询是否有苗,以免跑空。

咨询电话:0471-5619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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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4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乌兰察布考区退费通知

2023-12-20,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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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乌兰察布考区退费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就乌兰察布市考区笔试退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退费时间

2023年12月18日—2024年1月17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

二、退费范围

1、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以及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考务费。

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考务费。

3、笔试缺考的考生,不在退费范围内。

三、所需材料

1、从报名网站(

http://www.impta.com.cn)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可由他人代办)。

2、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明在2023年11月18日以后由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低保证应有2023年1月1日以后有效的年检信息,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当地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要求落款时间在2023年1月1日以后。审批确认权限下放的地区,可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

3、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退费地点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区永安路社保大楼东大厅二楼人事考试窗口)。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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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公交路线调整通知

2023-12-15,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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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5日更新】

点击查看:受降雪影响,呼和浩特部分郊区公交线路暂停运营

【2023年12月13日更新】

点击查看:12月13日呼和浩特部分公交线路恢复运营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5条公交线路恢复运行

【2023年11月28日更新】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4路108路公交线路调整公告(附路线图)

点击查看:2023马鬃山滑雪场公交专线恢复运营(附线路图)

【2023年11月18日更新】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301路公交线路调整

【2023年11月15日更新】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夜间公交2号4号7号线发车时刻表+线路图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70路公交线路调整(附路线图)

【2023年11月10日更新】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105路公交线路调整

【2023年11月8日更新】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119路公交线路调整(附线路图)

【2023年11月6日更新】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S22路公交线路恢复运营

【2023年11月2日更新】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105路公交线路绕行通知

【2023年10月16日更新】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S22路公交线路临时停运

【2023年9月28日更新】

点击查看:2023中秋国庆呼和浩特公交开通专线、延时运营、线路调整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开通3条中秋国庆节敕勒川草原公共交通专线

【2023年9月18日更新】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100路109路两条公交线路临时绕行通知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16路66路公交线路停靠调整(附线路图)

【2023年9月8日更新】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101路、K4路线路调整运营公告

【2023年9月6日更新】

点击查看:K2路、34路、119路调整运营公告

【2023年9月5日更新】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东客站地下停车场部分公交线路调整运营公告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108路公交站点部分调整(附线路图)

【2023年8月22日更新】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126路公交延伸线路公告

【2023年8月15日更新】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101路119路公交站点位置调整(附线路图)

【2023年2月13日更新】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21路公交车线路优化调整(附路线图)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34路公交车线路优化调整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107路127路公交线路合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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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4上半年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通知

2024-03-12,全文共 1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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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事宜的通知

为保证2024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CET)和口试(CET-SET)平稳顺利实施,现将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考科目及时间

CET考试时间为6月15日,开考科目为英语、日语、德语和俄语4个语种的四级和六级,法语四级;

CET-SET考试时间为5月18日-19日,18日开考英语口语四级,19日开考英语口语六级。

二、报名时间

3月20日10时-3月29日17时。

三、报名要求

1.全日制普通及成人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在校生,在籍研究生。

2.修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学生可报考英语四级,修完大学英语六级课程且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学生方可报考英语六级;报考日、德、俄语六级考生,对其相应语种四级成绩不做要求。

3.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不接纳社会考生报考。本校已设考点的在校生笔试不得跨校报考。

4.报考CET-SET应先完成对应级别笔试科目的报考,即完成本次CET4笔试报名后可报考CET-SET4,完成本次CET6笔试报名后可报考CET-SET6。口语考生应在笔试考点报考,原则上不得跨校报考。

5.各考点要根据以往考次候补情况,充分利用报名系统中数据统计功能,提前做好报考需求的调研与评估,设置足够的笔试和口试考位,合理安排报考时间,做好报名期间的考生咨询与解释工作。

6.报名期间,各考点应安排专人随时查看本校报名进展,出现考生“候补”情况的考点尽快增补考位,满足考生报考需求。

四、报名办法

1.采用全国集中网上报名方式,笔试和口试同时报名,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cet-bm.neea.edu.cn),完成报名和缴费。

2.各考点须按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要求上传考生信息,务必准确无误。考试期间使用人脸识别设备完成考生入场身份认证,考点在报名时须按照片信息标准导入考生照片。考生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点,请在本次报名前组织考生现场采集照片。

3. 照片信息标准: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 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B。

(2)背景:选用白色,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

(3)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4)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大黑框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5)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6)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7)位置: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

4.高校考点须于报名系统各时间节点截止日期前完成相关工作:设置本考点考试计划及各工作环节时间点;考生报名开始前维护本考点考生资格库;在报名结束24小时后进行考场编排;锁定并完成试卷等考试材料申报(含特殊试卷),结合考点听力播放介质和形式,合理申请听力光盘数量;完成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的初审工作;填写院校账户相关信息。

五、成绩报告单

纸质成绩报告单依申请发放,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或成绩发布后规定时间内登录CET报名网站(cet-bm.neea.edu.cn)自主选择是否需要纸质成绩报告单;选择纸质成绩报告单的考生应按考点规定时间及地点免费领取,成绩发布半年后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发。

六、试卷申报

各考点须于4月3日前通过系统完成试卷申报,口语考点须于4月3日前在系统中完成服务器容量设置。

附件:报名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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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罕区人民路防保站成​人流感疫苗到苗通知(2023年10月)

2023-10-27,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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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赛罕区人民路防保站成人流感疫苗到苗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7日

本社区三岁以上(四价)流感疫苗已少量到苗,价格158元/针,有需要的居民可以在公众号后台预约。或直接前往我中心接种。

接种时间:星期二到星期五上午8:30-11:30

赛罕区人民路防保站

2023年10月27日

为什么要接种流感疫苗

每年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最经济有效的措施。接种流感疫苗是保护自己和家人免受流感病毒感染、减少流感相关严重并发症和死亡的最为经济、有效的手段。

根据《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23-2024)》,建议所有≥6月龄且无接种禁忌的人接种流感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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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呼和浩特玉泉区合同工招聘考试时间及报名费用减免事项通知

2023-10-13,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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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区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时间报名费用减免事项通知

玉泉区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试笔试相关事项的通知如下:

1.笔试日期:2023年10月21日。

2.具体笔试地点时间:见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10月20日。

4.符合减免退费条件的考生按招聘简章上的退费要求准备好退费所需材料于2023年10月24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玉泉区劳动用工综合服务市场一楼大厅办理退费手续。(所退报名费用会在整个考试环节结束后从原缴费渠道退回,请考生耐心等待!)

玉泉区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

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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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呼和浩特赛罕区第九幼儿园春季招生补录通知

2024-02-20,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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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呼和浩特赛罕区第九幼儿园春季招生补录通知

赛罕区第九幼儿园位于赛罕区六犋牛村内,归赛罕区蒙古族幼儿园统一管理,是一所由赛罕区教育局统一管理的公办园。幼儿园成立于2017年,占地面积51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可开设五个教学班,容纳150名幼儿。现有教职工15人,教师全部持证上岗合格率达100%。园内环境优美,独具特色。

报名须知

招生对象:

年龄范围:

小班年满三周岁(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日前出生的幼儿),

中班年满四周岁(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1日前出生的幼儿),

大班年满五周岁(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1日前出生的幼儿),

身心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招生时间:

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9日

招生计划:

补录:

小班:10人

中班:5人

大班:5人

现场审核(材料审核及面试幼儿):

2024年2月22日-2月23日

1.审核材料及面试时间:2月22日-23日上午9:00—11:30。

2.相关材料包括:幼儿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幼儿及监护人户口本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和幼儿页),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3.家长需携带相关材料并带幼儿来园。

咨询联系方式:

杨老师:1566103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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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内蒙古工程系列公路+汽运+轨道交通专业职称评审通知

2023-05-22,全文共 2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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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区工程系列

公路汽运轨道交通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79号)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区工程系列公路、汽运、轨道交通专业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公路 汽运 轨道交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43号)中规定的有关人员。

二、申报程序要求

(一)线上注册申报

申报人员须首先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在业务办理—2023年职称申报栏目中,完成基本信息填报,保存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后,严格按照填报要求,认真进行线下填写及完善申报材料。

(二)线下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提交线下材料申报渠道和要求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规定为准,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实行承诺制度。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1。申报材料需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未装订的不予接收。

对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可无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学历认证报告;对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仍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学历认证报告。

各单位负责统计本单位申报人员信息,认真填写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公路 汽运 轨道交通专业职称评审人员花名册(详见附件2),将花名册与职称材料一并报送。

(三)申报截止时间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2023年度全区工程系列公路、汽运、轨道交通专业职称评审的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的外送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职称申报截止时间。

(四)审核和公示

用人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出具职称申报推荐意见,说明推荐人选产生方式、申报人员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公示情况等,对申报程序和材料把关作出承诺。推荐报送的申报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推荐单位公章,然后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各盟市(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推荐程序、申报人员资格、申报专业和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有效性等进行把关。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主管部门在上报材料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各专业申报人员花名册在各自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报材料需包括公示情况。

三、评审政策规定

(一)职称评审条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2023年度全区工程系列公路、汽运、轨道交通专业职称评审,应严格遵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规定,并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公路 汽运 轨道交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43号)中的职称评审条件要求。

(二)学历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公路、汽运工程专业职称评审,需具备理工类学历(学位)。

2.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职称评审,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公路 汽运 轨道交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43号)有关规定,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学位)。

(三)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220号)执行。

(四)其他要求

1.申报人员应当为所在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2.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衔接、转系列(专业)评审等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79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评审收费标准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其中正高级职称评审费320 元/人,副高级职称评审费280元/人,中级职称评审费150元/人,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人。

本通知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79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471-6916876、4953172,传真:0471-6969174

附件1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doc

附件2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公路 汽运 轨道交通专业职称评审人员花名册.xls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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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左旗察镇防保站疫苗公告通知

2023-10-10,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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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左旗察镇防保站疫苗公告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0日

一、现有疫苗[一类免费]通知

01-儿童乙肝疫苗

02-卡介苗

03-百白破疫苗

04-三价脊灰疫苗

05 - 二价脊灰疫苗[口服]

06-A群流脑疫苗

07-A+C群流脑疫苗

08-麻腮风疫苗

09-乙脑减毒活疫苗

10-甲肝减毒活疫苗

11-白破疫苗

二、二类疫苗[收费、自愿]

00、儿童流感疫苗[6月龄-35月龄][¥196]

01、四价流感疫苗[3周岁以上人群][¥158]

02、EV71手足口病疫苗[6月龄-5周岁/¥218/剂/共2剂]

03、水痘疫苗[满1周岁/¥166]

04、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HIB[1-5周岁/¥132]

05、13价肺炎疫苗/辉瑞制药/进口[暂无]

06、13价肺炎疫苗/玉溪沃森/国产[¥628/剂]

07、23价肺炎疫苗[2周岁以上/¥239]

08、ACYW135群脑膜炎疫苗[¥166]

09、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9-45周岁/¥359/剂/共3剂]

10、口服五价重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310/剂/共3剂]

11、4价、9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9-45周岁/共3剂][爱青城APP预约]

其他~无

如有疑问联系辖区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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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公交停运最新通知

2024-01-26,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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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公交停运最新通知

【2024年1月26日更新】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公交停运最新消息(1月26日)

【2024年1月24日更新】

点击查看:1月24日呼和浩特公交线路恢复停运信息

【2024年1月19日更新】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公交最新线路信息

【2023年12月27日更新】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12月27日公交线路信息

【2023年12月26日更新】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12月26日公交线路信息

【2023年12月23日更新】

点击查看:12月23日呼和浩特公交线路信息

【2023年12月20日更新】

点击查看:12月20日呼和浩特公交线路信息

【2023年12月19日更新】

点击查看:12月19日呼和浩特公交线路信息

【2023年12月18日更新】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115路209路公交线路恢复运营

【2023年12月16日更新】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108路111路公交线路恢复运营

更新时间:2023年12月14日

由于新一轮降雪导致道路湿滑,部分路段结冰、积雪较为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为保证公交车辆运营安全,部分郊区公交线路暂时停运,待路面具备通行条件后恢复运营,请您密切关注官方公告。

44路、101路、103路、105路、107路、108路、111路、113路、115路、118路、119路、121路、123路、124路、209路、301路、S22路、和林格尔1路、马鬃山滑雪专线暂停运营。

126路行驶至白塔村委会站调头返回,暂时不经停丰巢仓储、太平庄村、太平庄村公交站。

更新时间:2023年12月11日

由于昨夜降雪导致部分道路积雪严重,为保证运营安全,今日(12月11日)以下线路暂时停运,待路面具备通行条件后恢复运营,请广大乘客及时关注公告。

44路、101路、105路、107路、108路、111路、113路、115路、118路、119路、121路、123路、209路、301路、S22路、和林格尔1路、马鬃山滑雪专线暂时停运。

126路行驶至白塔村委会站调头返回,不再经停丰巢仓储、太平庄村、太平庄村公交站,共3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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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中山西路防保站疫苗到苗通知(10月13日)

2023-10-13,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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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山西路防保站疫苗到苗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3日

中山西路防保站进口13价肺炎疫苗,23价肺炎疫苗、(少量)流感疫苗已到!请按本站接种时间前来接种!

(一)儿童常规疫苗接种时间:

每周二、三、五上午8:30-11:30 进行儿童常规疫苗接种。

(二)成人疫苗接种时间:

每周一到周五下午2:30-5:00进行成人疫苗接种(HPV疫苗等)。

(三)办理母子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时间:

每周一、周四上午办理新生儿疫苗接种证、儿童迁出迁入、母子健康手册等。

温馨提示:中山西路防保站已搬迁至水渠巷(中山西路回民区医院西侧和工商银行东侧往北30米路东台阶上),咨询电话:561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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