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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事业编制考试(通辽市岗位)资格复审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辽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的公告发布。资格复审工作从2024年1月26日开始,递补工作在1月29日结束。

2024-01-23,全文共 2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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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辽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辽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市直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含市直卫健系统非医疗岗位)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市直主管部门负责。

市直卫健系统医疗岗位资格复审由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有关事宜详见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科尔沁区、开鲁县、科左中旗、科左后旗、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奈曼旗、库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旗县(市、区)自主组织实施,有关事宜详见各旗县(市、区)政府官方网站。

市直及各旗县(市、区)资格复审工作同步开展,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认真确认自己报考的岗位,切莫错过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工作从2024年1月26日开始,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递补工作在1月29日结束。

市直党群、政府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市直党群部门资格复审地点:通辽市行政中心西配楼1楼105会议室,市直政府部门资格复审地点:通辽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三楼求职招聘大厅(明仁大街金凯大厦三楼)。市直医疗岗位及各旗县(市、区)岗位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在报名网站打印);

(二)本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三)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应聘人员还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七)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及其他岗位所需文件(证书)复印件。

(九)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明确存放时间。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十)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十一)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党支部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三)本人近期同版一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

(十四)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现场扫描微信二维码缴纳考务费5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聘非“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的人员还须在《面试通知书》勾选面试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或蒙古语作答。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岗位《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四、有关要求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各审核单位。

(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招聘单位留存备查。

(三)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四)未尽事宜按《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辽市资格复审及相关工作一览表

通辽市人事考试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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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事业编制考试兴安盟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公告

2024-01-22,全文共 2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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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兴安盟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兴安盟招聘岗位)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由各旗县市人社局、组织部、盟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及递补工作于2024年1月23日开始,1月26日结束,各岗位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1。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在报名网站打印);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7)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8)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及其他岗位所需文件(证书)复印件。

(9)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10)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11)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资格复审时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进行面试的考生须提交《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2,未提交的则默认为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面试。

四、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各审核单位。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5)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招聘单位留存备查。

五、其他事项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面试公告。

未尽事宜按《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兴安盟招聘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汇总表

附件2:面试语种确认书

兴安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0日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兴安盟招聘岗位)资格复审的补充公告

根据相关要求,报考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时无需提交《面试语种确认书》,望周知。

兴安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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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4事业编招聘考试呼伦贝尔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2024-01-22,全文共 2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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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呼伦贝尔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1月26日进行资格复审;1月29日进行递补复审。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二)地点:具体地点详见附件。

(三)复审人员范围: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中应聘呼伦贝尔市岗位的人员。

(四)提交材料要求: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符合要求的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另须本人在证明上签署:“本人承诺按期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如未按期取得,自愿被取消聘用资格”)、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公章)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7.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8.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及其他岗位所需文件(证书)复印件。

9.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10.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11.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把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五)复审流程

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将1份签字的《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等有关材料留给资格审查人员,并领取《面试通知单》,在资格复审通过时务必准确选择面试答题语言。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单》(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待加试合格后领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由审查人员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1日内若出现3次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应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4.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工作由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旗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工作由旗市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资格复审工作分别由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应聘人员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1日内若出现3次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通过语言加试后,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面试分别由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组织,有关通知公告请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具体网址详见附件)。

未尽事宜按《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呼伦贝尔市资格复审及相关工作一览表

中共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

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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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4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锡林郭勒盟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2024-01-24,全文共 2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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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锡林郭勒盟招聘岗位)资格复审、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事宜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报考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资格复审、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事宜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

2.资格复审分5天进行,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2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各岗位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间详见附件1、2。

3.资格复审地点在锡林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盟劳动大厦一楼大厅。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原件一份(打印在一张纸上,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

2.《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打印在一张纸上,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一份;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一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一份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一份,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原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3)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一份。

7.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一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证明材料须写明:担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时间和任嘎查村“两委”成员时间。

9.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原件一份。存档证明格式:姓名,身份证号,xxxx年xx月毕业于xx大学,该同志档案自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存放我处(或xxxx年x月x日至今档案由我处保管),落款写明存档单位名称、时间,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10.招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的相关证明原件一份或入团志愿书复印件一份。

11.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12.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请将自愿放弃说明(手写,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自愿放弃的理由)pdf版发送至1050780675@qq.com。

2.请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原则上必须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确有特殊原因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被委托人须需携带资格复审全部材料,并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标注联系电话)。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5:1(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岗位)或3:1(其他岗位)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

4.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须现场确认面试答题语种。面试答题语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事宜

(一)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应聘人员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通过语言加试后,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时间:2024年2月4日,地点在锡林浩特市蒙古族中学。请参加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人员须在2月4日早晨7:00—7:30到指定地点、指定候考室(详见附件3)报到,对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需要携带的证件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份;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原件。

三、面试事宜

面试时间、地点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http://www.impta.com.cn/)、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http://www.xmpta.org.cn/)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479—8223309(盟委组织部)、0479—8278199(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锡林郭勒盟地区岗位资格复审安排(党群系统事业单位)

2.锡林郭勒盟地区岗位资格复审安排(政府系统事业单位)

3.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安排

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组织部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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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广播电视局2024事业单位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2024-01-23,全文共 1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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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关于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二、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采取线下审核。

(二)时间:2024年1月3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三)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宜居酒店二楼二号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52号)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二)《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参照附件1);

(七)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参照附件2);

(八)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4)各1份。

(九)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复审要求

(一)须本人现场提交材料。

(二)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三)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递补资格。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四)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五、注意事项

请考生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及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官网。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执行,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1-4590026(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附件:

1.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2.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证明

3.考生诚信承诺书

4.面试语种确认书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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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资格复审公告

2024-04-25,全文共 2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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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位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发布,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24年4月25日开始,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复审通知书》。

二、需要携带的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限制户籍(或生源地)职位且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考者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wrz.chsi.com.cn/gateway下载打印。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携带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后下载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除须提供《简章》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

7.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招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9.招考职位要求考生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1.报考定向招录“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符合学历降低条件的须提供工作期间本人或所在嘎查村(社区)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文件(证书)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

12.报考定向招录“艰苦边远地区事业编制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编制本含本人页复印件、公开聘用审批表或聘用文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历年考核无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和证明均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公章;

13.报考定向招录“残疾人”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14.报考定向招录“退役军人”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入伍审批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审批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5.报考定向招录“公安英烈子女”职位的考生,除须提供出生证明和户籍关系证明或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外,认定为公安烈士的,须提供政府批复为烈士的文件和烈士证明书(含烈士子女优待证),因公牺牲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因公牺牲认定文件复印件,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和因公牺牲证明书复印件,是公安英模(一级和二级英模)的,须提供英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视情提供相关奖励命令以及人事档案内的奖励审批表复印件,四级以上伤残的,须提供伤残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三、复审流程

1.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到达资格复审地点;

2.核验身份证、《资格复审通知书》;

3.审核人员对考生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复审合格的由工作人员在《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上签字,并加盖“资格复审合格”章,作为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的凭证。

四、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错填民族、获奖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错填、漏填民族、获奖情况等个人信息导致未加分的,加分情况不予补充计算。

2.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录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3.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详见附件)并与招录机关联系将《放弃资格复审声明》扫描件(PDF等格式)或图片(JPG等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4.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可与所报考招录机关联系。

五、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4月30日(9:00-12:00 14:30-17:30)

招录机关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0471-6550200、655228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0471-4628937、4628914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0471-6986593、6986620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0471-3689985

内蒙古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0471-5316820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0471-5332003、4606370

包头市委组织部:0472-7100103、5619306

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0470-8229638、8357516

兴安盟委组织部:0482-8267658、8267661

通辽市委组织部:0475-8836421、8836337

赤峰市委组织部:0476-8821980、8872561

锡林郭勒盟委组织部:0479-8223309、8225517

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0474-8329696、8320022

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0477-8588622、8583323

巴彦淖尔市委组织部:0478-8659208、8655723

乌海市委组织部:0473-8991629、8991641

阿拉善盟委组织部:0483-8333181、8332325

政策咨询电话:0471-12370

附件:放弃资格复审声明

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及《报名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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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事业单位联考(赤峰)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2024-01-23,全文共 2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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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赤峰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赤峰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由各旗县区人社局、组织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024年1月29日至1月30日进行资格复审;1月31日进行递补复审。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资格复审地点详见附件1。(特别提示:克什克腾旗、巴林右旗、红山区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较多,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或提前电话咨询,避免人员聚集扎堆)

三、复审人员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中应聘赤峰市岗位的人员。

四、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在报名网站打印);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7)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8)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及其他岗位所需文件(证书)复印件。

(9)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10)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11)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资格复审时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进行面试的考生须提交《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2),未提交的则默认为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面试。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把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五、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各审核单位。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5)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招聘单位留存备查。

六、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应聘人员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1日内若出现3次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通过语言加试后,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未尽事宜按《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赤峰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地点汇总表

附件2:面试语种确认书

中共赤峰市委组织部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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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阿拉善盟事业单位联考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2024

2024-01-22,全文共 2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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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拉善盟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蒙古语言文字

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阿拉善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公告》,除边境旗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外,其余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

二、资格复审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中应聘阿拉善盟岗位的人员。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http://www.impta.com.cn/),自行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三、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2024年1月25日至1月26日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附件1-7;1月29日进行递补复审。工作时间为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四、须提供的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符合要求的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特别提示:通过成绩查询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另须本人在证明上签署:“本人承诺按期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如未按期取得,自愿被取消聘用资格”)、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公章)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7.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8.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及其他岗位所需文件(证书)复印件。

9.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10.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11.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把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五、资格复审流程

(一)考生现场填写《阿拉善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表》(以下简称《资格复审表》),审核人员核对《资格复审表》与《报名表》一致性;

(二)审核考生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条件;

(三)考生提交《资格复审通知书》《资格复审表》《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附件8)以及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

(四)对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对《资格复审通知书》予以盖章审核通过。

六、其他事宜

(一)考生本人无法参加资格复审的,可采取委托的方式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须填写《阿拉善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委托书》(附件9),因受委托人原因导致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后果,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二)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电话通知递补考生,递补只进行一次。请同岗位其他未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手机保持畅通(可提前准备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材料),如因电话不畅通导致错过递补机会的,视为自愿放弃。

(三)盟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工作由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旗区及以下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工作由旗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教育类岗位、卫生类岗位资格复审工作分别由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组织。

(四)盟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面试工作由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教育类岗位、卫生类岗位面试工作分别由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请考生随时关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网(http://www.ampta.cn)。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盟直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2.阿左旗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3.阿右旗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4.额济纳旗、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5.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6.教育类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7.卫生类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8.阿拉善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诚信承诺书

9.阿拉善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委托书

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组织部

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

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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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事业单位联考(巴彦淖尔)资格复审公告

2024-01-22,全文共 2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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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巴彦淖尔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巴彦淖尔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1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报考市直部门(含河套学院)和各旗县区岗位的考生分别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见公告下方(市直各部门审核具体时间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3.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2)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资格复审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7.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8.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及其他岗位所需文件(证书)复印件。

9.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10.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11.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说明: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三、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主要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及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环节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对需要通知的个人事项,将根据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进行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审核的,责任自负。

3.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特此公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巴彦淖尔市招聘岗位)市直各部门审核时间安排表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组织部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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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农业大学事业编招聘20人岗位表

2024-05-24,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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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人。

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8日9:00— 5月30日12:00

2024年6月2日9:00—6月5日12:00

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人。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2年)4人;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10人。具体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信息表》)。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2年度、2023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表

点击下载:附件:《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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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农业大学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2024-05-24,全文共 7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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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关于提前启动2024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林为主,以草原畜牧业为特色,具有农、工、理、经、管、文、法、艺等8个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具备培养高职高专、学士、硕士及博士的完整高等教育体系。2001年成为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的大学,2012年成为国家林业局(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2013年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院校行列。学校入选文化部、教育部共同组织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培育学科26个,自治区一流建设学科9个。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人。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2年)4人;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10人。具体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信息表》)。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2年度、2023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28日(不含)至2006年5月27日(含)期间出生的;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28日(不含)之后出生);

(6)学历、学位要求:取得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硕士学位(含国外取得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学历学位);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即2024年5月28日(不含)之前(含招聘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2.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2024年5月28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4年5月28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在大学期间参军入伍的,以取得毕业证时间起计算;大学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以退伍时间起计算。

3.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为http://47.95.20.81/NDZK2024/。

2.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9:00—

5月30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16:30;交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24:00。报名交费截止后若“项目人员”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开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4年5月31日15:00至16:30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被取消开考的岗位将转入普通岗位放到第二阶段报名。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第二阶段普通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日9:00—6月5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5日16:30;交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5日24:00。

第二阶段报名交费结束后,交费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4年6月6日15:00至16:00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简章》和《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要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

5.要求五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的岗位,以高校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协议)为准。

6.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提出。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并配合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应聘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应聘职位)。国外教育学科以我校有关专家组认定为准。

7.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者姓名和身份证号将无法修改。应聘者要在交费成功后,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以备资格复审。

8.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9.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0.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和交费有关事宜。

(二)资格初审及交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我校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3.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考试收费70元(每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应聘,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可免交报考费,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电子版,并附本人身份证正面、反面电子扫描件和毕业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和学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电子扫描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在规定日期内发送电子邮件至退费邮箱(电子邮箱:nmgjykp@163.com)。对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通过网上银行将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账户中。退费办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24:00。

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这两类应聘人员将《内蒙古低保认证定期报告系统》APP中的认证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至退费邮箱(电子邮箱:nmgjykp@163.com),对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通过网上银行将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账户中。退费办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24:00。

本次招聘考试退费工作线上进行不接受现场办理,请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退费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对于超过时间未发送资料或资料不全、不符的考生将不再退费。

4.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12:00—2024年6月16日11:00。

四、招聘方式

(一)笔试

1.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设笔试环节,资格初审通过后直接进入后续环节。

2.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交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招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3.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

4.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4年6月16日上午0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5.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6.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7.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政策加分。

8.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1.25分。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的,不再进行加分。

9.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校研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同时在报名网站和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应聘岗位所在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在报名网站和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及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出现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情况,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和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使用同一套试题,并在同一考官小组、连续时间内进行面试。

4、应聘人员面试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和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一)心理测试

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体检

1.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复检的,学校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3.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考察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捍卫“ 两个确立”、做到“ 两个维护”,是否牢记“

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

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招聘单位确定。

对于专项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和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招聘单位应深入有关单位,采取座谈了解、考察公示、调阅考勤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该同志思想和工作情况。

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党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及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4.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各相应条款执行。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和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八、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2.履职回避。内蒙古农业大学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471-3596892。

咨询电话:0471-4316652。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1-6601342。

本简章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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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学考试2024年上半年毕业申请工作公告

2024-05-14,全文共 1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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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4上半年毕业申请工作公告

我区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办理毕业申请工作将于5月27日开始,请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按规定办理毕业申请,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及流程

5月27日9时—31日17时,请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办理毕业申请。

(一)申请毕业时考生要按照页面流程提示线上采集个人图像。由于线上采集的个人图像要用于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请考生务必按照《个人图像采集要求》(见附件)进行采集,否则可能无法在学信网注册毕业信息。

(二)申请毕业时,考生要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申请毕业相关信息,确保所填信息准确无误。然后从系统中打印《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表》,本人核对签字后,连同其他申请毕业所需材料一起上传至系统,要求上传的图像完整、清晰,无本人签字的审核表不予认可。

(三)考生完成上面流程后,按照页面提示通过网上银行、微信、支付宝等途径支付毕业审定费用,毕业审定费用为75元。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放弃本次申请毕业的资格。

以上所有操作均须在5月27日9时—31日17时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准备及要求

(一)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上传前置学历认证材料。

1.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专科学历(或以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自递交申请材料之日起至少6个月。

2.2002年(含2002年)以前毕业的专科学历(或以上)毕业生及军队院校毕业生,若在学信网查询不到相关学历信息,要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要提前通过学信网提交学历认证申请。

3.持有国外或境外学历的考生,要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要提前通过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提交认证申请。

(二)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要有论文答辩成绩。凡持有2011年以前发放的论文答辩成绩纸质合格证的考生须到主考学校办理成绩上传手续。

(三)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如现在的身份信息(姓名或身份证号)与前置学历身份信息不一致,须向所选初审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居民身份证编号变更证明、户口本等。要注意:除户口本以外的证明材料原件由考试机构存档,不退还考生。此类考生最终是否能够毕业,以教育部学信网数据为准。

三、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发放

在审核过程中凡发现有伪造、涂改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并记入考生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中。考生毕业申请的审核结果以教育部学信网数据为准,考生在学信网上查询到自己的毕业信息后,联系申请毕业时所选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咨询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的颁发情况。请注意,《毕业生登记表》是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唯一考籍档案,和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要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办。

四、申请更正信息说明

在籍考生在申请毕业时,要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如《毕业生审核表》中的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与本人信息不一致,须向所在地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书面更正申请,并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居民身份证编号变更证明、户口本、本人身份证等材料,信息更正后方可继续申请毕业,毕业证书在学信网注册后不得再进行更改。

原则上不受理往届毕业生变更学信网注册信息的申请,如学信网注册信息确实与考生毕业生登记表或毕业证信息不相符,请于5月27日9时—31日17时向所在地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书面更正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携带材料包括:毕业证、身份证、毕业生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五、特别提醒

(一)考生在申请毕业时,要认真核对个人联系电话是否准确,如有变动请立即更正,保证在毕业审核过程中若出现疑问,及时能联系到考生。

(二)持有2006年10月以前自学考试成绩单的考生,须携带成绩单去所选初审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核验。

(三)考生要按照专业计划认真核对自己的考试课程等相关条件,确认符合毕业条件后再缴费,缴费后如没通过毕业审核不予退费。

附件:个人图像采集要求

个人图像采集要求

(一)正面免冠,人像居中,左右对称,不得穿公安等国家制式服装。

(二)人物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眼镜,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三)背景颜色均匀,须为浅蓝色或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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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省考资格复审通知书在哪领取打印?

2024-04-25,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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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省考资格复审通知书在哪领取打印

下载打印方式

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考生人数与职位录用人数之比,下同)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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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资格复审通知书下载打印入口

2024-04-25,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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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省考资格复审通知书下载打印

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4月24日后

下载打印方式

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

分数线

盟市以上机关(参公单位)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50分,旗县以下机关(参公单位)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45分,定向招录“艰苦边远地区事业编制人员”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40分,定向招录“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笔试合格成绩分数线划定为45分。

拓展阅读

点击查看:2024内蒙古省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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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省考公务员资格复审咨询电话一览

2024-04-25,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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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资格复审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4月30日(9:00-12:00 14:30-17:30)

招录机关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0471-6550200、655228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0471-4628937、4628914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0471-6986593、6986620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0471-3689985

内蒙古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0471-5316820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0471-5332003、4606370

包头市委组织部:0472-7100103、5619306

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0470-8229638、8357516

兴安盟委组织部:0482-8267658、8267661

通辽市委组织部:0475-8836421、8836337

赤峰市委组织部:0476-8821980、8872561

锡林郭勒盟委组织部:0479-8223309、8225517

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0474-8329696、8320022

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0477-8588622、8583323

巴彦淖尔市委组织部:0478-8659208、8655723

乌海市委组织部:0473-8991629、8991641

阿拉善盟委组织部:0483-8333181、8332325

政策咨询电话:0471-1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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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资格复审流程及要求

2024-04-25,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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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资格复审

复审流程

1.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到达资格复审地点;

2.核验身份证、《资格复审通知书》;

3.审核人员对考生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复审合格的由工作人员在《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上签字,并加盖“资格复审合格”章,作为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的凭证。

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错填民族、获奖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错填、漏填民族、获奖情况等个人信息导致未加分的,加分情况不予补充计算。

2.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录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3.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详见附件)并与招录机关联系将《放弃资格复审声明》扫描件(PDF等格式)或图片(JPG等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4.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可与所报考招录机关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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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省考资格复审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2024-04-25,全文共 1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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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省考资格复审需要什么材料手续?

需要携带的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限制户籍(或生源地)职位且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考者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wrz.chsi.com.cn/gateway下载打印。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携带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后下载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除须提供《简章》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

7.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招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9.招考职位要求考生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1.报考定向招录“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符合学历降低条件的须提供工作期间本人或所在嘎查村(社区)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文件(证书)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

12.报考定向招录“艰苦边远地区事业编制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编制本含本人页复印件、公开聘用审批表或聘用文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历年考核无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和证明均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公章;

13.报考定向招录“残疾人”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14.报考定向招录“退役军人”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入伍审批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审批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5.报考定向招录“公安英烈子女”职位的考生,除须提供出生证明和户籍关系证明或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外,认定为公安烈士的,须提供政府批复为烈士的文件和烈士证明书(含烈士子女优待证),因公牺牲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因公牺牲认定文件复印件,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和因公牺牲证明书复印件,是公安英模(一级和二级英模)的,须提供英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视情提供相关奖励命令以及人事档案内的奖励审批表复印件,四级以上伤残的,须提供伤残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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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省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材料

2024-04-25,全文共 1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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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资格复审

一、时间地点

2024年4月25日开始,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复审通知书》。

二、需要携带的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限制户籍(或生源地)职位且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考者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wrz.chsi.com.cn/gateway下载打印。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携带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后下载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除须提供《简章》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

7.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招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9.招考职位要求考生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1.报考定向招录“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符合学历降低条件的须提供工作期间本人或所在嘎查村(社区)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文件(证书)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

12.报考定向招录“艰苦边远地区事业编制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编制本含本人页复印件、公开聘用审批表或聘用文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历年考核无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和证明均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公章;

13.报考定向招录“残疾人”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14.报考定向招录“退役军人”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入伍审批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审批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5.报考定向招录“公安英烈子女”职位的考生,除须提供出生证明和户籍关系证明或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外,认定为公安烈士的,须提供政府批复为烈士的文件和烈士证明书(含烈士子女优待证),因公牺牲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因公牺牲认定文件复印件,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和因公牺牲证明书复印件,是公安英模(一级和二级英模)的,须提供英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视情提供相关奖励命令以及人事档案内的奖励审批表复印件,四级以上伤残的,须提供伤残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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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大学招聘硕士学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二批)

2024-04-24,全文共 3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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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内蒙古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二批)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第一批2024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和2024年度校园招聘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部分岗位工作人员9人(教辅岗位4人,管理岗位5人)。具体详见《内蒙古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第二批)(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23日(不含)至2006年4月23日(含)期间出生的;

(6)学历要求: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国(境)外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本科教育阶段须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本科/学士)。

(7)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国(境)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且以我校有关专家组认定为准。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其他条件(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3日(不含)之前。

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内蒙古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imu.edu.cn/)。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三天。

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4月26日上午10: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17:00。报名结束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内蒙古大学人事处网站和报名网站上公布。

3.同一次招聘考试,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必须一致。因本次招聘笔试及之后环节与第一批2024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同步进行,第一批资格初审已通过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聘岗位。

4.应聘人员在报名前须下载签署《内蒙古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承诺签字后扫描成PDF文件,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如未按要求上传,将不予审核通过。

5.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证件照(JPG、PNG、JPEG格式、大小为2M以下)。

6.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或“已满最低服务年限”。

7.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提出。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课程表、成绩单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

8.其他报名材料:

需在其他证明材料中上传能证明本人外语水平达到所报岗位外语水平要求的证书或成绩单。在国(境)外院校连续就读初中或高中、本科、研究生的,请在学习经历中填写所有国(境)外学习经历,可视为外语水平达到要求。

9.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要打印《应聘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提示: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10.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11.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2.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13.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招聘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资格审查环节,工作人员将尽最大努力帮助应聘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14.在报名截止日期后,不再接受新的报名申请,但是在资格初审结束前,已经报名的人员如果被退回,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补充信息后应聘原岗位。

15.咨询电话:0471-499223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二)资格初审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网站上进行。

2024年4月23日—4月26日下午17:00,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在报名期间已提交了报名申请但被审核退回的考生,如因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在资格审核期间未按要求修改、提交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失败;如因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可以在资格初审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在此期间未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报名失败。被初审为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审查结果无异议。

4.由于应聘人员人数较多,我校资格初审工作将在初次审核的基础上对审查结果进行多次复核,请所有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初审期间经常登陆报名网站查看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即使是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也要在4月26日17:00前经常登陆查看,避免因复核未通过导致报名失败。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登录查看复核结果、未及时修改提交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由本人负责!

笔试及之后环节与第一批2024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同步进行。相关内容和其他要求按照《内蒙古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https://rsc.imu.edu.cn/info/1012/4041.htm)执行。

三、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0471-4995765

(二)咨询电话:0471-4992230

附件:1.内蒙古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第二批);

2.内蒙古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内蒙古大学人事处

2024年4月23日

附件【附件2:内蒙古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附件1:内蒙古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第二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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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高考体育统考各盟市考试时间安排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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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各盟市考生考试时间安排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我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将于4月22日开始,考点统一设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室内田径场),现将各盟市考生考试时间安排公告如下表。

已于4月12至15日期间完成网上报到和提交了《体育统考考生安全考试、诚信考试暨反兴奋剂承诺书》(简称《承诺书》)的考生,可在4月18日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简称《准考证》)一式两份,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考试规则》,按要求参考。

每位考生具体考试日期、分组和跑道号(组内序号)详见《准考证》,请考生提前做好出行准备,并在考试日期前一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浩领假日酒店大堂现场进行报到,通过人脸识别身份验证后将《准考证》(一份)和《承诺书》递交现场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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