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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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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农业大学人才引进招聘公告(100人)

2024-04-08,全文共 2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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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人才引进公告

一、学校简介

内蒙古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林为主,以草原畜牧业为特色,具有农、工、理、经、管、文、法、艺等8个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具备培养高职高专、学士、硕士及博士的完整高等教育体系。2001年成为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的大学,2012年成为国家林业局(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2013年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院校行列。学校入选文化部、教育部共同组织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承担该项目的高校。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培育学科26个,自治区一流建设学科9个。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

二、引进需求

本次面向社会引进人才100人,具体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引进人才岗位需求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信息表》)。

三、引进条件

1.引进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40周岁(含)以下,即1983年3月25日(不含)之后出生的。取得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学术成就突出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3月25日(不含)之后出生的;

(6)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含国外取得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学历学位);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引进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博士后出站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报名开始日前(含引进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国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近,且以我校有关专家组认定为准。

2.下列人员不予引进:

(1)内蒙古自治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内国有企业正式员工;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农业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网址:

http://ndzhaopin.imau.edu.cn)。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9:00-2024年4月10日17:00。

3.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选择应聘岗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和本科、硕士、博士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材料。2024年博士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提供加盖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资格初审、复审

1.我校于2024年3月26日开始,在网上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2024年4月10日18:00结束。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将在报名系统中反馈理由。对符合岗位需求的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或电话方式,通知本人参加资格复审、职业素质及专业能力评议具体事宜。

2.引进岗位所属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工作人员按公布的各项条件对相关信息和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三)职业素质及专业能力评议

由学院对通过复审的人员进行职业素质及专业能力评议,包含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应聘人员学历背景、学术成果、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学术潜力、表达能力、思辨能力、与需求岗位的契合度等方面进行评议。评议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形式进行,由面试专家组对面试人员的教学能力进行评分,确定通过人选并上报学校。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相关要求,由各学院通知面试人员。面试工作于2024年4月20日前完成。

(五)学校评议

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学校评议,提交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究审议,确定拟聘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拟聘人选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犯罪情况、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和备案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学校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引进备案手续。

(八)聘用和列编

1.拟聘人员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按照学校有关程序办理各项聘用手续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五、其他说明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未尽事宜按上级现行文件相应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人才引进岗位需求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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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招简章(附专业)

2024-03-04,全文共 2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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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具有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2024年正式高考报名的考生,并需满足各招生专业相应报考条件:

1.报考畜牧兽医(运动马驯养与管理)专业需符合:身体无残障,男生身高160cm以上,体重80kg以下;女生身高150cm以上,体重70kg以下。

2.报考家具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室外环境设计方向)、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需符合:色觉无色盲、色弱。

3.报考园艺技术、园林技术、旅游管理专业需符合:获得自治区教育厅主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自治区人社厅主办的全区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二、招生计划

2024年学院单独考试招生专业计划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为准;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校代码755。

三、考试事宜

1、考试地点: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2、招生专业及考核科目

四、免试条件

获得自治区教育厅主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自治区人社厅主办的全区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可申请免试。考试前请与相关专业联系人进行联系并提供相关审核材料,联系方式见后。

五、工作进度

(一)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2024年3月4日-8日,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填报志愿。

(二)打印准考证:2024年3月13日,考生登录学院考试系统平台(https://zyzsks.imau.edu.cn/),按系统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缴费:2024年3月13日,考生登录学院考试系统平台(https://zyzsks.imau.edu.cn/),按系统平台提示完成缴费,缴费标准为每生200

元。

(四)考试时间:2024年3月16日(周六),考试地点在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

(五)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2024年3月18日至3月22日,学院网站进行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

(六)录取名单上报:2024年3月25日,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最终录取名单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为准。

(七)录取通知书发放:2024年8月上旬,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与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一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录取规则

(一)考生总成绩为笔试与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成绩总和,采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总成绩,结合考生志愿和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

(二)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下列规则录取:(1)畜牧兽医(运动马驯养与管理)专业考生取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证书,或取得省级运动会单项前三名,或取得省级马术类比赛前三名,具备以上条件之一者优先录取;(2)

园艺技术、园林技术、旅游管理、家具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室外环境设计方向)、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考生按照取得职业技能大赛级别及等级排序,级别高、等级高的考生优先录取;(3)上述条件相同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通过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属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层次。

(四)已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七、新生注册及违规处理

(一)通过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在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就读,学制3年,学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并统一进行电子注册;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考试招生报考资格的,学院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在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处理。

八、其它说明

(一)除学院官网公布的考试费用标准外,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二)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整个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

九、联系方式‍

畜牧兽医(运动马驯养与管理)专业联系人:哈老师,联系电话:18347952827。

园艺技术、园林技术专业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15540136963。

旅游管理专业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314884981。

家具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室外环境设计方向)、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5247212221

招生办公室:任老师 15848601665,0472-8885662

学院官网:https://zy.imau.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农大职院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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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农业大学事业编招聘20人岗位表

2024-05-24,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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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人。

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8日9:00— 5月30日12:00

2024年6月2日9:00—6月5日12:00

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人。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2年)4人;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10人。具体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信息表》)。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2年度、2023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表

点击下载:附件:《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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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农业大学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2024-05-24,全文共 7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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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关于提前启动2024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林为主,以草原畜牧业为特色,具有农、工、理、经、管、文、法、艺等8个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具备培养高职高专、学士、硕士及博士的完整高等教育体系。2001年成为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的大学,2012年成为国家林业局(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2013年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院校行列。学校入选文化部、教育部共同组织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培育学科26个,自治区一流建设学科9个。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人。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2年)4人;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10人。具体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信息表》)。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2年度、2023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28日(不含)至2006年5月27日(含)期间出生的;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28日(不含)之后出生);

(6)学历、学位要求:取得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硕士学位(含国外取得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学历学位);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即2024年5月28日(不含)之前(含招聘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2.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2024年5月28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4年5月28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在大学期间参军入伍的,以取得毕业证时间起计算;大学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以退伍时间起计算。

3.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为http://47.95.20.81/NDZK2024/。

2.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9:00—

5月30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16:30;交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24:00。报名交费截止后若“项目人员”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开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4年5月31日15:00至16:30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被取消开考的岗位将转入普通岗位放到第二阶段报名。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第二阶段普通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日9:00—6月5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5日16:30;交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5日24:00。

第二阶段报名交费结束后,交费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4年6月6日15:00至16:00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简章》和《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要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

5.要求五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的岗位,以高校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协议)为准。

6.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提出。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并配合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应聘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应聘职位)。国外教育学科以我校有关专家组认定为准。

7.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者姓名和身份证号将无法修改。应聘者要在交费成功后,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以备资格复审。

8.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9.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0.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和交费有关事宜。

(二)资格初审及交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我校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3.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考试收费70元(每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应聘,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可免交报考费,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电子版,并附本人身份证正面、反面电子扫描件和毕业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和学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电子扫描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在规定日期内发送电子邮件至退费邮箱(电子邮箱:nmgjykp@163.com)。对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通过网上银行将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账户中。退费办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24:00。

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这两类应聘人员将《内蒙古低保认证定期报告系统》APP中的认证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至退费邮箱(电子邮箱:nmgjykp@163.com),对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通过网上银行将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账户中。退费办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24:00。

本次招聘考试退费工作线上进行不接受现场办理,请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退费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对于超过时间未发送资料或资料不全、不符的考生将不再退费。

4.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12:00—2024年6月16日11:00。

四、招聘方式

(一)笔试

1.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设笔试环节,资格初审通过后直接进入后续环节。

2.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交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招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3.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

4.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4年6月16日上午0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5.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6.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7.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政策加分。

8.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1.25分。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的,不再进行加分。

9.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校研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同时在报名网站和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应聘岗位所在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在报名网站和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及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出现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情况,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和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使用同一套试题,并在同一考官小组、连续时间内进行面试。

4、应聘人员面试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和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一)心理测试

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体检

1.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复检的,学校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3.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考察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捍卫“ 两个确立”、做到“ 两个维护”,是否牢记“

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

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招聘单位确定。

对于专项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和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招聘单位应深入有关单位,采取座谈了解、考察公示、调阅考勤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该同志思想和工作情况。

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党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及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4.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各相应条款执行。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和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八、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2.履职回避。内蒙古农业大学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471-3596892。

咨询电话:0471-4316652。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1-6601342。

本简章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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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4-03-27,全文共 7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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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关于做好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基本原则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的学术责任和权利。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把保证人才选拔质量放在首位。

三、组织管理

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实行学校、学院分级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基本规则和基本要求,全面负责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实施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高聚林

副组长:塔娜

成员:包庆丰 王志刚 红梅 白东义

2.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高聚林

副组长:塔娜

成员:包庆丰 郭松朋 李立峰 燕飞 石瑞峰 红梅 白东义

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塔娜

副组长:红梅

成员:包庆丰 王锐 郭松朋 王国忠 王志刚 李立峰 康学伟 郭文瑞 燕飞 石瑞峰 白东义

(二)各招生学院成立以院长和书记任组长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员为其他院领导、学科负责人等,制定本学院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组织、协调和管理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具体的复试考核工作。各学院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在本学院网页上公布。

(三)各学院根据工作需要按一级或二级学科成立研究生复试专家工作小组,组长一般应由相应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应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有少数民族考生参加复试的小组要有少数民族教师),且复试小组人员应随机组成。不得在复试前向外界公布复试教师名单。复试人员较多的学科,复试工作小组可视情况另设秘书,秘书须为学院正式在岗教师。

(四)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要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重点培训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四、复试办法

(一)复试安排

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分批进行。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9日-4月2日,具体时间学院安排。

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拟安排在4月12日-1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分数线

1.根据教育部2024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结合生源及招生计划确定并公布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2.所有学科复试要按照国家要求执行,根据我校今年生源的实际情况,生源充足的学科按照学术学位类1:1.2,专业学位类1:1.2-1.3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并实行差额复试,计算复试人数时遵循小数点进位原则,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第一志愿复试资格的确定必须遵循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

3.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条件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加分政策执行。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024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5人,均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我校自主划定。

(三)复试组织管理

1.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2.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3.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4.采取灵活有效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

5.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各学院要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6.严肃考风考纪。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要求,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并按规定处理。发现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复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工作的全过程。

8.报名时已申请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23〕2号)执行。

(四)考生资格审查

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复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资格审查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实施。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均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准考证。报名时已申请并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是指适用少数民族复试分数线才能达到复试分数要求的考生,该类考生还需提供父母一方为少数民族身份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成绩单

应届本科生(含成人应届本科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大学阶段课程成绩单;往届生的课程成绩单可从毕业学校档案馆或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专科生还需提供专科毕业后补修的与所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成绩单。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应届考生:应届考生分成人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这两类应届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书面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证书的仅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能够证明考生综合能力的各类材料

包括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以及学术论文和著作等。

5.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提供在职定向证明

按照教育部要求,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请考生无论初试网报是否为定向,提前与所在工作单位(或已签约就业单位)沟通确认符合招收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相关声明和证明材料。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在校生需加盖学生所在院系党委(党总支部)印章,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人事或政治部门工作印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由所在街道社区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

(五)复试缴费收费标准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执行,复试费标准每人每科60元,艺术类每人每科80元。

考生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缴纳复试费用,缴费网址为https://www1.nm.zsks.cn/yzfs/kslogin.jsp。3月28日开始缴费。

(六)复试内容

各招生学院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由专业知识考试及综合素质考评构成,由学院组织。

1.专业知识考试

专业课试题由学院组织命制,试题内容应与《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要求及相关说明一致。考察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场须使用标准化考场。专业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50%。

报考公共管理硕士(125200)、会计硕士(125300)、旅游管理硕士(125400),考试内容占比为专业知识考试占70%,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占30%。

2.综合素质考评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专业课笔试科目重复。加试方式为笔试。其中报考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各学院应设定各项合格线,任一项成绩未达合格线者不予录取。招生学院应在复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生复试成绩。

试题的命制对标《内蒙古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内农大研字〔2019〕11号)文件规定,所有复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五、调剂办法

对于我校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调剂比例一般不低于1:1.2,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扩大。调剂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基本原则

1.符合教育部对调剂生源的相关规定。2.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考生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报考条件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组织形式为面试,原则上时长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50%。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外语的掌握和应用能力、对本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理解程度、创新精神、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等。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审核同意,再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对申请调剂同一个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申请调剂同一个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可按考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6.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7.具体调剂细则由学院制定,考生调剂前务必仔细阅读相关学院调剂细则。

(三)调剂安排

1.我校对申请调剂的考生设定的锁定时间为24小时,分数条件为达到相关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在二区的国家分数线。

2.学校首次分配计划下达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指标分配名额进行调剂,研究生院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统一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须在复试通知发送后4小时内同意并确认,并按照复试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4.我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根据教育部安排,“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我校开通时间以公告为准,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为12小时,12小时后我校将关闭系统,进行数据整理及筛选。为确保调剂工作的公平性,我校每次在调剂系统开放前,都将提前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信息公告。

六、拟录取程序

(一)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复试后,按照百分制折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确定各学科复试考生的名次。在本学院的招生规模内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各学院应安排专人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发送拟录取通知。

各学院的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人签章,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我校将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统一发送拟录取通知(包括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所有调剂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在6小时内确认同意拟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审核。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各学院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过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部上报;经教育部录检合格后,向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信息公开公示

(一)各学院必须提前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人员名单。本着“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二)各招生学院对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于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同时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三)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时间安排

(一)3月26日起学校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各学院陆续公布复试工作细则及复试名单;

(二)3月29日起各学院陆续启动第一志愿考生复试;

(三)4月8日起各学院陆续启动调剂工作。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应于4月8日之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应于4月28日前完成。

九、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咨询电话:0471-4301851纪检监督电话:0471-3596892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举报电话:0471-3261818

(二)实行巡考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派有关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考,加强监督和管理。

(三)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要建立健全复试、调剂、录取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四)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向考生公布监督电话,并及时答复考生质疑。

十、体检

考生在开学后进行体检。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其他

(一)各招生学院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以及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专业复试工作要全程录音录像,图像资料、复试所有纸质材料都由各学院统一保存备查。

(二)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拟录取前提供相关材料。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规定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执行。

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3月26日

附件【1.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2.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x

附件【3.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4.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声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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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复试准备须知

2024-03-27,全文共 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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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准备须知

请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表》要求准备好相关复试材料,学校将于近期陆续发布复试工作相关通知,请考生耐心等待,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学院网站招生信息。

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3月22日

附件【1.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2.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x

附件【3.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4.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声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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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农业大学春季开学时间

2024-02-21,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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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春季开学时间

本学期共19周,教学周1-16周,机动周第17周,考试周第18-19 周,学生3月2日、3日报到,3月4日上课,2024 年7月

15日放暑假。

内蒙古农业大学2023~2024学年度校历

内蒙古农业大学

内蒙古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林为主,以草原畜牧业为重点办学特色,具有农、工、理、经、管、文、法、艺等8个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具备培养高职高专、学士、硕士及博士的完整高等教育体系。2001年成为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的大学,2012年成为国家林业局(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2013年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院校行列。

学校代码:10129

学校地址: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306号

邮 编:010018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ima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imau.edu.cn

咨询电话:0471-4311359 4300730 传真:0471-4314078

E-mail: nnd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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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24-03-27,全文共 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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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根据《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国家线

),结合招生计划,按照差额比例要求,部分专业在符合国家线的基础上进行自划线,复试分数线如下:

一、非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 ( 总分 )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

其他专业按照二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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