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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事业单位联考(赤峰)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赤峰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等有关事宜的公告发布。

2024-01-23,全文共 2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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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赤峰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赤峰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由各旗县区人社局、组织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024年1月29日至1月30日进行资格复审;1月31日进行递补复审。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资格复审地点详见附件1。(特别提示:克什克腾旗、巴林右旗、红山区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较多,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或提前电话咨询,避免人员聚集扎堆)

三、复审人员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中应聘赤峰市岗位的人员。

四、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在报名网站打印);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7)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8)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及其他岗位所需文件(证书)复印件。

(9)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10)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11)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资格复审时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进行面试的考生须提交《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2),未提交的则默认为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面试。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把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五、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各审核单位。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5)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招聘单位留存备查。

六、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应聘人员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1日内若出现3次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通过语言加试后,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未尽事宜按《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赤峰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地点汇总表

附件2:面试语种确认书

中共赤峰市委组织部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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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拉善盟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蒙古语言文字

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阿拉善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公告》,除边境旗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外,其余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

二、资格复审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中应聘阿拉善盟岗位的人员。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http://www.impta.com.cn/),自行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三、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2024年1月25日至1月26日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附件1-7;1月29日进行递补复审。工作时间为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四、须提供的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符合要求的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特别提示:通过成绩查询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另须本人在证明上签署:“本人承诺按期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如未按期取得,自愿被取消聘用资格”)、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公章)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7.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8.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及其他岗位所需文件(证书)复印件。

9.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10.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11.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把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五、资格复审流程

(一)考生现场填写《阿拉善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表》(以下简称《资格复审表》),审核人员核对《资格复审表》与《报名表》一致性;

(二)审核考生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条件;

(三)考生提交《资格复审通知书》《资格复审表》《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附件8)以及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

(四)对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对《资格复审通知书》予以盖章审核通过。

六、其他事宜

(一)考生本人无法参加资格复审的,可采取委托的方式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须填写《阿拉善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委托书》(附件9),因受委托人原因导致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后果,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二)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电话通知递补考生,递补只进行一次。请同岗位其他未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手机保持畅通(可提前准备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材料),如因电话不畅通导致错过递补机会的,视为自愿放弃。

(三)盟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工作由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旗区及以下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工作由旗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教育类岗位、卫生类岗位资格复审工作分别由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组织。

(四)盟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面试工作由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教育类岗位、卫生类岗位面试工作分别由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请考生随时关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网(http://www.ampta.cn)。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盟直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2.阿左旗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3.阿右旗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4.额济纳旗、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5.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6.教育类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7.卫生类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8.阿拉善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诚信承诺书

9.阿拉善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委托书

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组织部

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

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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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4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锡林郭勒盟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2024-01-24,全文共 2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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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锡林郭勒盟招聘岗位)资格复审、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事宜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报考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资格复审、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事宜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

2.资格复审分5天进行,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2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各岗位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间详见附件1、2。

3.资格复审地点在锡林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盟劳动大厦一楼大厅。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原件一份(打印在一张纸上,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

2.《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打印在一张纸上,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一份;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一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一份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一份,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原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3)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一份。

7.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一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证明材料须写明:担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时间和任嘎查村“两委”成员时间。

9.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原件一份。存档证明格式:姓名,身份证号,xxxx年xx月毕业于xx大学,该同志档案自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存放我处(或xxxx年x月x日至今档案由我处保管),落款写明存档单位名称、时间,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10.招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的相关证明原件一份或入团志愿书复印件一份。

11.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12.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请将自愿放弃说明(手写,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自愿放弃的理由)pdf版发送至1050780675@qq.com。

2.请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原则上必须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确有特殊原因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被委托人须需携带资格复审全部材料,并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标注联系电话)。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5:1(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岗位)或3:1(其他岗位)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

4.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须现场确认面试答题语种。面试答题语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事宜

(一)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应聘人员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通过语言加试后,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时间:2024年2月4日,地点在锡林浩特市蒙古族中学。请参加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人员须在2月4日早晨7:00—7:30到指定地点、指定候考室(详见附件3)报到,对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需要携带的证件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份;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原件。

三、面试事宜

面试时间、地点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http://www.impta.com.cn/)、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http://www.xmpta.org.cn/)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479—8223309(盟委组织部)、0479—8278199(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锡林郭勒盟地区岗位资格复审安排(党群系统事业单位)

2.锡林郭勒盟地区岗位资格复审安排(政府系统事业单位)

3.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安排

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组织部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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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事业单位联考(巴彦淖尔)资格复审公告

2024-01-22,全文共 2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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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巴彦淖尔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巴彦淖尔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1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报考市直部门(含河套学院)和各旗县区岗位的考生分别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见公告下方(市直各部门审核具体时间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3.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2)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资格复审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7.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8.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及其他岗位所需文件(证书)复印件。

9.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10.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11.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说明: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三、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主要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及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环节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对需要通知的个人事项,将根据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进行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审核的,责任自负。

3.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特此公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巴彦淖尔市招聘岗位)市直各部门审核时间安排表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组织部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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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事业单位联考呼和浩特市招聘岗位面试公告

2024-02-27,全文共 1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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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呼和浩特市招聘岗位)面试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与面试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3号)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将呼和浩特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及其他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呼和浩特市招聘岗位)除附件中所列岗位外,其余岗位均采用公共知识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3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对于实际参加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否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从2024年2月27日开始至2月29日全部结束,在呼和浩特市实地现场组织实施。各招聘岗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以《面试通知书》公布的内容为准。

(三)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且通过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四)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按照本人在《面试语种确认书》上确认的语种进行答题,不得混用。未按照确认后答题语种进行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二、《面试通知书》的打印

对于采用公共知识结构化面试方式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且具备面试资格的人员,请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打印《面试通知书》。

打印《面试通知书》的时间:2024年2月22日-2024年2月29日。

三、其他事项

(一)请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务必按照本公告和《面试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保卡)、《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外地应聘人员请提前做好行程规划。未按规定要求参加面试,影响参加面试及后续体检考察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面试不委托、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参考书目。涉及本次招聘的所有公告、通知及公示信息均会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对外公布,请勿轻信其他渠道公布的各类信息。

(三)为切实保障应聘人员个人信息安全,请勿随意将本人个人信息告知他人和包括各类培训机构在内的其他第三方。我市未针对本次招聘制作任何形式的电脑、手机软件或其他小程序,请勿随意在各类电脑手机软件或其他小程序中填写个人信息。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个人信息被他人利用甚至产生不良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附件中所列岗位的面试方式、时间等事宜由招聘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另行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五)面试时应聘人员着装应大方得体,不得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通常以正装为主,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

(六)其他未尽事宜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呼和浩特市招聘岗位)采用非公共知识结构化面试方式的岗位名单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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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广播电视局2024事业单位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2024-01-23,全文共 1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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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关于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二、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采取线下审核。

(二)时间:2024年1月3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三)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宜居酒店二楼二号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52号)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二)《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参照附件1);

(七)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参照附件2);

(八)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4)各1份。

(九)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复审要求

(一)须本人现场提交材料。

(二)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三)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递补资格。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四)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五、注意事项

请考生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及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官网。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执行,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1-4590026(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附件:

1.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2.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证明

3.考生诚信承诺书

4.面试语种确认书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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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4事业编招聘考试呼伦贝尔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2024-01-22,全文共 2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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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呼伦贝尔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1月26日进行资格复审;1月29日进行递补复审。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二)地点:具体地点详见附件。

(三)复审人员范围: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中应聘呼伦贝尔市岗位的人员。

(四)提交材料要求: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符合要求的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另须本人在证明上签署:“本人承诺按期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如未按期取得,自愿被取消聘用资格”)、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公章)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7.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8.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及其他岗位所需文件(证书)复印件。

9.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10.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11.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把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五)复审流程

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将1份签字的《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等有关材料留给资格审查人员,并领取《面试通知单》,在资格复审通过时务必准确选择面试答题语言。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单》(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待加试合格后领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由审查人员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1日内若出现3次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应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4.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工作由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旗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工作由旗市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资格复审工作分别由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及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应聘人员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1日内若出现3次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通过语言加试后,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面试分别由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组织,有关通知公告请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具体网址详见附件)。

未尽事宜按《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呼伦贝尔市资格复审及相关工作一览表

中共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

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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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资格复审公告

2024-04-25,全文共 2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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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位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发布,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24年4月25日开始,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复审通知书》。

二、需要携带的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限制户籍(或生源地)职位且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考者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wrz.chsi.com.cn/gateway下载打印。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携带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后下载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除须提供《简章》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

7.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招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9.招考职位要求考生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1.报考定向招录“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符合学历降低条件的须提供工作期间本人或所在嘎查村(社区)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文件(证书)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

12.报考定向招录“艰苦边远地区事业编制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编制本含本人页复印件、公开聘用审批表或聘用文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历年考核无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和证明均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公章;

13.报考定向招录“残疾人”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14.报考定向招录“退役军人”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入伍审批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审批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5.报考定向招录“公安英烈子女”职位的考生,除须提供出生证明和户籍关系证明或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外,认定为公安烈士的,须提供政府批复为烈士的文件和烈士证明书(含烈士子女优待证),因公牺牲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因公牺牲认定文件复印件,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和因公牺牲证明书复印件,是公安英模(一级和二级英模)的,须提供英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视情提供相关奖励命令以及人事档案内的奖励审批表复印件,四级以上伤残的,须提供伤残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三、复审流程

1.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到达资格复审地点;

2.核验身份证、《资格复审通知书》;

3.审核人员对考生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复审合格的由工作人员在《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上签字,并加盖“资格复审合格”章,作为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的凭证。

四、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错填民族、获奖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错填、漏填民族、获奖情况等个人信息导致未加分的,加分情况不予补充计算。

2.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录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3.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详见附件)并与招录机关联系将《放弃资格复审声明》扫描件(PDF等格式)或图片(JPG等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4.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可与所报考招录机关联系。

五、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4月30日(9:00-12:00 14:30-17:30)

招录机关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0471-6550200、655228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0471-4628937、4628914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0471-6986593、6986620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0471-3689985

内蒙古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0471-5316820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0471-5332003、4606370

包头市委组织部:0472-7100103、5619306

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0470-8229638、8357516

兴安盟委组织部:0482-8267658、8267661

通辽市委组织部:0475-8836421、8836337

赤峰市委组织部:0476-8821980、8872561

锡林郭勒盟委组织部:0479-8223309、8225517

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0474-8329696、8320022

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0477-8588622、8583323

巴彦淖尔市委组织部:0478-8659208、8655723

乌海市委组织部:0473-8991629、8991641

阿拉善盟委组织部:0483-8333181、8332325

政策咨询电话:0471-12370

附件:放弃资格复审声明

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及《报名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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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事业单位联考面试时间(最新)

2024-01-30,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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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事业单位联考面试时间

最新消息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最新《温馨提示》,明确了面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2月27日开始,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关于全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温馨提示

全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成绩已公布,各地区、各部门目前正开展资格复审工作。面试工作原则上由各盟市、各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我厅为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搭建公共知识结构化面试平台,参加平台的单位(名单附后)统一时间组织面试。为各盟市搭建公共知识结构化面试试题资源共享平台,参加平台的盟市有:呼和浩特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等5个盟市以及呼伦贝尔市的市直单位、陈巴尔虎旗、鄂温克族自治旗。面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2月27日开始,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其他盟市及未参加平台的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具体面试时间,请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及各盟市人事考试网相关资讯,也可咨询当地人社部门及各区直用人单位。

附件: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参加结构化面试平台统计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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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事业编制考试(通辽市岗位)资格复审公告

2024-01-23,全文共 2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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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辽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辽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市直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含市直卫健系统非医疗岗位)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市直主管部门负责。

市直卫健系统医疗岗位资格复审由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有关事宜详见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科尔沁区、开鲁县、科左中旗、科左后旗、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奈曼旗、库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旗县(市、区)自主组织实施,有关事宜详见各旗县(市、区)政府官方网站。

市直及各旗县(市、区)资格复审工作同步开展,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认真确认自己报考的岗位,切莫错过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工作从2024年1月26日开始,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递补工作在1月29日结束。

市直党群、政府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市直党群部门资格复审地点:通辽市行政中心西配楼1楼105会议室,市直政府部门资格复审地点:通辽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三楼求职招聘大厅(明仁大街金凯大厦三楼)。市直医疗岗位及各旗县(市、区)岗位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在报名网站打印);

(二)本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三)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应聘人员还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七)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及其他岗位所需文件(证书)复印件。

(九)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明确存放时间。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十)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十一)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党支部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三)本人近期同版一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

(十四)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现场扫描微信二维码缴纳考务费5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聘非“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的人员还须在《面试通知书》勾选面试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或蒙古语作答。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岗位《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四、有关要求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各审核单位。

(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招聘单位留存备查。

(三)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四)未尽事宜按《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辽市资格复审及相关工作一览表

通辽市人事考试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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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事业编制考试兴安盟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公告

2024-01-22,全文共 2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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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兴安盟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兴安盟招聘岗位)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由各旗县市人社局、组织部、盟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及递补工作于2024年1月23日开始,1月26日结束,各岗位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1。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在报名网站打印);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7)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8)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及其他岗位所需文件(证书)复印件。

(9)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10)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11)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资格复审时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进行面试的考生须提交《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2,未提交的则默认为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面试。

四、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各审核单位。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5)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招聘单位留存备查。

五、其他事项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面试公告。

未尽事宜按《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兴安盟招聘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汇总表

附件2:面试语种确认书

兴安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0日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兴安盟招聘岗位)资格复审的补充公告

根据相关要求,报考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时无需提交《面试语种确认书》,望周知。

兴安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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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事业单位招聘联考第二阶段改报岗位公告

2023-11-28,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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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阶段改报岗位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第二阶段报名交费结束后,交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开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见附件1),可在2023年11月28日15:00至17:00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改报审核通过后需重新缴费。改报工作结束后,交费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改报结束后,再公布减少招聘人数岗位)取消开考。

附件1: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开考岗位人员名单

附件2: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开考岗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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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省考资格复审通知书在哪领取打印?

2024-04-25,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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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省考资格复审通知书在哪领取打印

下载打印方式

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考生人数与职位录用人数之比,下同)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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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资格复审通知书下载打印入口

2024-04-25,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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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省考资格复审通知书下载打印

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4月24日后

下载打印方式

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

分数线

盟市以上机关(参公单位)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50分,旗县以下机关(参公单位)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45分,定向招录“艰苦边远地区事业编制人员”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40分,定向招录“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笔试合格成绩分数线划定为45分。

拓展阅读

点击查看:2024内蒙古省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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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省考公务员资格复审咨询电话一览

2024-04-25,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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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资格复审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4月30日(9:00-12:00 14:30-17:30)

招录机关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0471-6550200、655228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0471-4628937、4628914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0471-6986593、6986620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0471-3689985

内蒙古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0471-5316820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0471-5332003、4606370

包头市委组织部:0472-7100103、5619306

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0470-8229638、8357516

兴安盟委组织部:0482-8267658、8267661

通辽市委组织部:0475-8836421、8836337

赤峰市委组织部:0476-8821980、8872561

锡林郭勒盟委组织部:0479-8223309、8225517

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0474-8329696、8320022

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0477-8588622、8583323

巴彦淖尔市委组织部:0478-8659208、8655723

乌海市委组织部:0473-8991629、8991641

阿拉善盟委组织部:0483-8333181、8332325

政策咨询电话:0471-1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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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资格复审流程及要求

2024-04-25,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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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资格复审

复审流程

1.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到达资格复审地点;

2.核验身份证、《资格复审通知书》;

3.审核人员对考生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复审合格的由工作人员在《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上签字,并加盖“资格复审合格”章,作为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的凭证。

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错填民族、获奖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错填、漏填民族、获奖情况等个人信息导致未加分的,加分情况不予补充计算。

2.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录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3.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详见附件)并与招录机关联系将《放弃资格复审声明》扫描件(PDF等格式)或图片(JPG等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4.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可与所报考招录机关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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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省考资格复审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2024-04-25,全文共 1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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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省考资格复审需要什么材料手续?

需要携带的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限制户籍(或生源地)职位且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考者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wrz.chsi.com.cn/gateway下载打印。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携带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后下载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除须提供《简章》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

7.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招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9.招考职位要求考生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1.报考定向招录“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符合学历降低条件的须提供工作期间本人或所在嘎查村(社区)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文件(证书)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

12.报考定向招录“艰苦边远地区事业编制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编制本含本人页复印件、公开聘用审批表或聘用文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历年考核无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和证明均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公章;

13.报考定向招录“残疾人”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14.报考定向招录“退役军人”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入伍审批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审批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5.报考定向招录“公安英烈子女”职位的考生,除须提供出生证明和户籍关系证明或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外,认定为公安烈士的,须提供政府批复为烈士的文件和烈士证明书(含烈士子女优待证),因公牺牲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因公牺牲认定文件复印件,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和因公牺牲证明书复印件,是公安英模(一级和二级英模)的,须提供英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视情提供相关奖励命令以及人事档案内的奖励审批表复印件,四级以上伤残的,须提供伤残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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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省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材料

2024-04-25,全文共 1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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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资格复审

一、时间地点

2024年4月25日开始,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复审通知书》。

二、需要携带的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限制户籍(或生源地)职位且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考者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wrz.chsi.com.cn/gateway下载打印。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携带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后下载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除须提供《简章》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

7.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招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9.招考职位要求考生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1.报考定向招录“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符合学历降低条件的须提供工作期间本人或所在嘎查村(社区)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文件(证书)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

12.报考定向招录“艰苦边远地区事业编制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编制本含本人页复印件、公开聘用审批表或聘用文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历年考核无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和证明均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公章;

13.报考定向招录“残疾人”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14.报考定向招录“退役军人”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入伍审批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审批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5.报考定向招录“公安英烈子女”职位的考生,除须提供出生证明和户籍关系证明或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外,认定为公安烈士的,须提供政府批复为烈士的文件和烈士证明书(含烈士子女优待证),因公牺牲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因公牺牲认定文件复印件,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和因公牺牲证明书复印件,是公安英模(一级和二级英模)的,须提供英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视情提供相关奖励命令以及人事档案内的奖励审批表复印件,四级以上伤残的,须提供伤残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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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选调生面试公告(附时间)

2024-04-17,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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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集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位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集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笔试成绩已公布,现将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及答题语言选择

面试定于2024年4月21日在呼和浩特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一)考生须于4月17日14:00至4月18日12:00期间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选择答题语言,答题语言分为国家通用语言和蒙古语言,答题语言一经选定不予变更。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答题语言的,视为默认选择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二)考生可于4月18日17:00至4月21日12:00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www.impta.com.cn)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二、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考试。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和交通路线。

2.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须将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设备)关闭并主动上交工作人员保存(完成面试后在指定地点领取),否则按违规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3.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身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通常以正装为主或上身着白色等浅色衬衫,下身着深色裤子(裙子),不得有特殊标记、装饰。

4.面试抽签顺序号是考生在面试过程中的身份标识,严禁考生交换顺序号。进入考场至面试结束离开考场均不得说出自己的姓名、毕业院校、身份、经历等个人信息,否则按违规违纪论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5.考生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得混用,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尚未面试的考生一律在候考室等候,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特殊情况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前往。候考室内严禁吸烟,不得与外界联系。

7.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候考室,已面试结束的考生必须从出口处立即离开面试区域。

8.严禁考生向任何与考试无关人员或机构等透露面试试题、程序等有关内容,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9.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收集考生个人信息,考生应注意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不向任何单位、机构及个人透露有关信息,避免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和恶意举报等情况的发生。

特别提示:

1.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和交通路线,面试当天合理规划出行方式、时间及路线,尽量选择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面试当天迟到15分钟后不得入场。

2.面试当天中午不午休,已进入候考室但尚未面试考生的午餐由组织方统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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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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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医保局事业单位异地就医结算中心竞争性比选公告

2024-03-27,全文共 3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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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异地就医结算中心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为所属事业单位自治区异地就医结算中心比选调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岗位

内蒙古自治区异地就医结算中心设置比选岗位3个。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自治区异地就医结算中心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范围

自治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央和国家机关设在我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比选条件的工作人员也可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在本单位工作2年以上的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试用期内(含新提拔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2017年以后,自治区及各盟市按照当地人才引进相关政策通过人才引进方式引进且尚在服务期内的人员,未设定服务期的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实施意见》执行,最低服务年限按3年掌握。

7.在公务员招考、遴选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相关工作规定情形。

9.调动后即构成回避情形的。

四、比选方式

1.比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岗位匹配度。

2.比选岗位的报名成功人数与拟比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比选2人及以上的岗位比例不低于2.5:1。

比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进入试用期后离岗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3月20日。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段登录www.nmrcks.net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每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报考者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比选报名表》),不得进行改动。

3.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考者将填写完整的《比选报名表》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4.报考者将审核盖章后的《比选报名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nmgydjyjszx@163.com),不接受传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2024年3月22日9:00至3月23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6.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拟比选人数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最低开考比例的,将减少比选人数或取消开考。取消开考职位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或放弃报名。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一科,采用主观性试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

2.主要测试政治素养、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稿写作能力等。

3.笔试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答题的均按零分处理。

4.笔试于3月下旬举行,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5.成绩查询。3月下旬(笔试结束后的第二天),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资格复审

1.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2.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5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需携带《比选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等进入公务员(参公人员)队伍或事业单位的有关材料复印件、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历次职务变动和调动的审批表或文件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有人事管理权限所在部门的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能够证明《比选报名表》中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的有关佐证材料。

(四)面试

1.面试于4月上旬进行,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盖章的《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护照),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比选计划数的岗位,面试成绩需达到面试分数合格线。

3.面试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面试满分为100分。

4.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岗位匹配度。

5.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和进入考察人选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

1.考察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与比选调动计划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1,如比例低于2:1的,以面试分数合格线上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考察范围。同一岗位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2.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按1∶1比例择优提出拟调动人选。无合适人选则不录取,取消该计划。

(六)公示和岗位考察

1.拟调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调动人员,由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向本人所在单位发送岗位考察函,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到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岗位考察3个月。岗位考察期满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岗位考察期内表现不合格的,取消比选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七)调入人员聘用

综合考虑调入人员原职务职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有关规定聘用到相应岗位。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一)岗位和政策咨询电话:6906231  6606283

(二)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4008828026

(三)监督举报电话:6606227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异地就医结算中心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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