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呼和浩特市育才中学招聘教师公告
2024-05-30,全文共 10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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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育才中学始建于1995年,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位于呼和浩特市爱民街51号,东毗公安厅、内蒙古工业大学,西邻解放军969医院,建筑面积6000多平方米,与土默特中学资源共享,呼和浩特市育才中学受内蒙古工业大学校园文化的熏陶,人文环境优越,学生从小受到大学文化的感染,是学生成长的沃土。
招聘需求
有识之士与育才中学共发展,学校面向社会招聘: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
学校薪资
01. 全日制主科教师课时费8500+元/月,加班主任工作10000+元/月,寒暑假有不低于1500元的生活补贴。
02. 其他科目待遇因课时工作量多少有一定浮动6000+元/月。
03. 全日制工作,教师满足招聘要求,正式录用后学校给予交五险。
04.优秀应届本专业研究生、全日制工作,一经录用,单班教学,待遇5000+元/月。
05.凡被我校认可的优秀教师,一经聘用马上签订合同,待岗期间,发放待岗补贴 ,直至上岗工作。
学校福利
01.年度被评为“优秀教师”,享受免费“海南7日游” 福利。
02.入职半年以上,职工家属“海南居”,学校免费提供长期居所。
03.法定节假日:38女神节、端午节、教师节、中秋节,学校都会发放暖心福利。
04.学校免费提供集体宿舍,学校食堂提供免费工作餐。
如何应聘呼和浩特市育才中学欢迎您的加入
招聘要求:
01、符合教师法规任职条件,心理健康,签订聘任合同前需要提供职工入职健康体检报告。
02、无任何违反师德师风及违法犯罪记录。
03、热爱教育事业,有极强的责任心,教学认真负责,有耐心和爱心去引导教育学生。
04、学历要求: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有10年以上一线教学经验,具有良好社会口碑,责任心强的教师可优先录用。
05、证件要求:必须提供初高级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普通话证、身份证、获得的相应荣誉及奖励证书。可先投递简历,待考核通过后需提供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学校留存复印件存档。
06、同等条件下有“心理咨询师证”者优先录用。
07、同等条件下承担班主任职务者优先录用。
08、面试时间5月15日~5月31日,具体面试安排以电话通知为准。
现场投递(建议市区竞选岗位的老师):到呼和浩特市育才中学进行现场投递
简历投递(建议旗县区竞选岗位的老师):2315648357@qq.com
联系电话:
13948190007(张老师)
18586047140(郝老师)
简历之外,任何作品集,或其他任何你觉得可以证明你适合所投递职位的资料,都可以在邮件中一起发给我们。
呼和浩特教师编制考试2024考哪些科目?
2023-12-21,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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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1031名。
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采用中小学教师类(D类)试卷(含中学类和小学类),校医岗位采用医疗卫生类(E类)试卷(西医临床类),其他岗位采用综合管理类(A类)试卷。各岗位试卷类型详见《岗位表》。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报名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时未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名人员在加权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民族信息的,不再进行加分。
(四)笔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3位小数。
(五)笔试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并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报名人员笔试总成绩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024内蒙古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代码
2024-01-02,全文共 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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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科目名称 | 科目 | 备注 |
代码 | |||
(一) | 幼儿园 | ||
1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101 | |
2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102 | |
(二) | 小学 | ||
1 | 综合素质(小学) | 201 | |
2 | 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 | 201A | |
3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202 | |
4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 202A | |
(三) | 初中 | ||
1 | 综合素质(中学) | 301 | 初中、高中相同 |
2 |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 301A | 初中、高中相同 |
3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302 | 初中、高中相同 |
4 |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 302A | 初中、高中相同 |
5 |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3 | |
6 |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4 | |
7 |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5 | |
8 |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6 | |
9 |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7 | |
10 |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8 | |
11 | 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9 | |
12 |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0 | |
13 |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1 | |
14 |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2 | |
15 |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3 | |
16 |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4 | |
17 |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5 | |
18 | 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6 | |
19 | 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7 | |
(四) | 高中 | ||
1 | 综合素质(中学) | 301 | 初中、高中相同 |
2 |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 301A | 初中、高中相同 |
3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302 | 初中、高中相同 |
4 |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 302A | 初中、高中相同 |
5 |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3 | |
6 |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4 | |
7 |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5 | |
8 |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6 | |
9 |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7 | |
10 |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8 | |
11 | 思想政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9 | |
12 |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0 | |
13 |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1 | |
14 |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2 | |
15 |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3 | |
16 |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4 | |
17 |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5 | |
18 | 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8 |
2024上半年玉泉区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附时间)
2024-05-22,全文共 3975 字
+ 加入清单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实施办法的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24﹞64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为做好我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范围内的人员。
(二)持有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高校校址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其中,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凭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
(四)持有我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辖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资格种类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教育局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认定资格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教师资格申请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国际中文教育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并逐步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认定时间为2024年6月3日至6月17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网上申报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 —“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仔细查看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玉泉区教育局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现场确认时间:6月3日—6月17日,工作日期间每天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现场确认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教育局一楼西大厅。(玉泉区大南街石头巷31号)
2.现场确认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①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②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③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学籍信息通过验证的,无需提交学籍材料;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一份)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④持有有效期内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玉泉区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⑤驻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
(2)学历证明
①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
②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领取、补办及线上查询等问题,请联系普通话测试站进行咨询。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
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和《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具有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户籍、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居住证的申请人,由玉泉区教育局统一核查有无犯罪记录,无需个人提供。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6)照片
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2张(与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照片正面底部要印有姓名和身份证号)。
(7)体检合格证明
具备认定条件的人员由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检查合格证明(申请人现场确认通过后,体检时间、地点(医院)通过微信在“玉泉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群”另行通知。)。
提交材料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档案封面(附件)目录顺序整理成册,自备透明塑料拉杆袋,封面放在提交材料的首页,不需粘贴在档案袋上。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教育局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
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教育局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玉泉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群”内的领取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附件:呼和浩特市玉泉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档案封面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0日
2023呼和浩特市第十九中学引进教师招聘公告
2023-02-17,全文共 1732 字
+ 加入清单呼和浩特市第十九中学2023年引进高学历青年人才公告
根据《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首府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精神,为解决我校高学历青年教师短缺问题,我校现面向全国引进教育人才,有关事宜如下:
一、引进高学历青年人才计划
【专业技术岗位(汉授)】
政治、历史、语文、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教师若干名
【教育管理岗位(汉授)】
会计
二、引进高学历青年人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引进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7.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名语文教师岗位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8.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须为QS世界大学排名(以2023年的排名为准)前500名硕士研究生和国内“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及硕士研究生。报名旗县区高学历青年人才岗位的,可放宽至国内外普通硕士研究生。在境内取得学历的,须具有相应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国外留学经历的,须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取得教育部发放的相应境外学习阶段《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教师岗位须具有与报名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会计岗位须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2023年9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报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8.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相关待遇
1.列入事业编制,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2.符合《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引进的第四条第(二)至第(四)款人才,分5年给予共10万元安置费。
备注:具体待遇以后续发布的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3年引进人才公告为准。
五、招聘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高学历青年人才扫码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
⑴上传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上传图片),身份证、毕业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等的照片。
⑵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20日。
⑶咨询电话:
邬志强:15326057319
蒯国楗:13847142733
2.考核及录用:根据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3年引进人才公告(待发)进行安排,具体事宜请关注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3年引进人才公告并关注我校公众号。
走进呼市第十九中学呼和浩特市第十九中学建校于1968年,是呼和浩特市一所优质初级中学。学校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中心地段,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师资雄厚。学校现有教学班48个,在校学生2500多人,在职教工256人。学校秉承“养儒雅之气,求卓雅之学,育博雅之才,铸和雅名校”的办学理念,向着“览群书,立博广之学;觅真知,汇博通之识;乐实践,启博大之智;习雅艺,育博才之人”的办学目标不懈奋斗,努力践行着创办一流学校的宗旨。
2024内蒙古教师特岗招聘时间(报名+考试)
2024-05-21,全文共 257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考试
2024年5月22日9:00—5月24日17:00。
考生报名时须保证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如填报的信息有误,资格审核通过后将无法修改,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报名时应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慎重选择考试地点,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考试时间
2024年我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考试(笔试)定于6月22日举行。
2023内蒙古教师资格证注册咨询电话号码一览
2023-11-10,全文共 243 字
+ 加入清单2023内蒙古教师资格证注册咨询电话号码一览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按所选注册机构的公告中的确认时间、地点、方式等进行现场确认。内蒙古自治区各定期注册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咨询服务”栏目下的“各省份定期注册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
电话: 0471-2856822
邮箱:nmgjszg@163.com
内蒙古教育:http://www.nmgov.edu.cn
特别提示:
申请人应及时通过“查询报名信息”、查阅“注意事项”及“留言”等栏目,按要求修改或补充注册材料。
2024呼和浩特教师编制招聘最新消息
2024-04-12,全文共 660 字
+ 加入清单2024呼和浩特教师编制招聘最新消息
更新时间:2024年4月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14:00—4月16日17:00
☞岗位表:点击查看
☞招聘公告:点击查看
呼和浩特好乐学校招聘
☞招聘公告:点击查看
内蒙古农业大学人才引进
☞引进人数:100人
☞报名时间:4月10日17:0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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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2024年教师招聘
☞招聘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
☞招聘公告:点击查看
内蒙古大学招聘
☞招聘人数:83人
☞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4月12日(第二阶段)
☞岗位表:点击查看
☞招聘公告:点击查看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阳光学校招聘
☞招聘公告:点击查看
呼和浩特市敬业学校招聘
☞招聘公告:点击查看
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
☞引进人数:561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日9时—4月22日17时
☞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招聘公告:点击查看
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教师招聘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4日至31日12:00
☞报名条件:点击查看
☞招聘公告:点击查看
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教师招聘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2日截止
☞报名条件:点击查看
☞招聘公告:点击查看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招聘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截止
☞招聘公告:点击查看
☞联系方式:0471-4390222
2024年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招聘
2024年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1031名,本次招聘计划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2024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万锦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4-05-08,全文共 601 字
+ 加入清单2024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万锦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招聘岗位
语文教师 | 数学教师
英语教师 | 科学教师
音乐教师(管弦乐) | 美术教师(国画)
体育教师(武术、射箭、攀岩)
岗位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学科相关专业毕业,取得所任学科教师资格证
☑熟悉所任学科、学段教材体系,教学基本功扎实
☑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抗压能力、奉献精神,认同万锦办学理念
☑获得省、市、区(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及各类教育教学荣誉者优先
☑具有名校教育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985/211院校、国外知名院校毕业优先
☑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硕士、博士学历者优先
相关待遇
一线教师的年薪14万元起(税前),上不封顶。能力突出的优秀教师,享受特殊薪资标准,一岗一议。
学校为教师提供——校龄津贴、职称津贴、教师子女上学费用全免、舒适的工作环境、设施完备的健身房、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出省培训……
除此之外,还有……
☑ 五险一金
☑ 周末双休
☑ 免费就餐
☑ 节庆福利
☑ 品牌工装
☑ 免费体检
☑ 全薪寒暑假
☑ 免费公寓
招聘时间
2024年5月8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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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接收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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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主任
157047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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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应聘者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使用,我们将对所有应聘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2023内蒙古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时间(开始+截止)
2023-11-09,全文共 583 字
+ 加入清单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确认点现场确认、初审、公示以及复核时间:11月20日—12月21日,各环节具体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安排;
(二)终审时间:12月22日—12月25日;
(三)领取贴有注册结论的教师资格证。领取的时间和地点,以注册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各注册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内蒙古自治区各定期注册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咨询服务”栏目下的“各省份定期注册工作联系方式”)
注册报名
(一)注册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未注册过账号的申请人,可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二)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使用手册”。
1.根据任教所在地区,选择相应注册权限的注册机构。
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使用已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网上申报协议”。
2023内蒙古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公告
2023-11-09,全文共 3722 字
+ 加入清单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做好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1〕56号)《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2号)要求,自治区实行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注册范围
全区公办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包括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新入职教师。
注册范围外的其他教师资格证持有人不参加此次定期注册。
二、注册条件
(一)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被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4.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首次任教教师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其他人员须在申请注册前一年度考核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对一人多证、科证不一等特殊情况,按下列办法注册:
(1)“一人多证”的,即持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可选择与现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2)“科证不一”的,即所持教师资格证书与现任教学科不一致的,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上的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信息;在填写现任教情况内容时,须填写实际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信息。
(3)持有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证书在普通高中学校任教的,或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在中等职业学校教授文化课的,证书相互通用,可对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申请注册。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一个注册周期内,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5.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给予暂缓注册结论:
1.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和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培训学时或等量培训学分,
2.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挂职、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提供证明材料);
3.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4.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受到处分(处罚)的,且在处分(处罚)期内。
中小学教师资格暂缓注册者原则给予两年过渡期,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重新申请定期注册的条件如下:(1)因未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暂缓注册的,应在过渡期内参加相关培训,补齐学时并取得合格证明;(2)因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暂缓注册的,在过渡期内,恢复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年后,由所在学校组织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明;(3)因年度考核不合格暂缓注册的,应在过渡期内,由所在学校组织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明;(4)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受到处分(处罚)且在处分(处罚)期内暂缓注册的,在处分(处罚)撤销或处分(处罚)期结束后,由所在学校组织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暂缓注册者在两年过渡期满后,仍未达到注册条件的,视为注册不合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给予注册不合格结论:
1.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及以上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注册有效期内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者,注册有效期自动终止。
三、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确认点现场确认、初审、公示以及复核时间:11月20日—12月21日,各环节具体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安排;
(二)终审时间:12月22日—12月25日;
(三)领取贴有注册结论的教师资格证。领取的时间和地点,以注册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各注册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内蒙古自治区各定期注册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咨询服务”栏目下的“各省份定期注册工作联系方式”)
四、注册流程
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后最近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受理期间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自治区直属中小学向学校所在地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一)注册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未注册过账号的申请人,可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二)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使用手册”。
1.根据任教所在地区,选择相应注册权限的注册机构。
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使用已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网上申报协议”。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按所选注册机构的公告中的确认时间、地点、方式等进行现场确认。内蒙古自治区各定期注册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咨询服务”栏目下的“各省份定期注册工作联系方式”。
特别提示:申请人应及时通过“查询报名信息”、查阅“注意事项”及“留言”等栏目,按要求修改或补充注册材料。
各级各类学校负责现场确认工作。教师网报期间,学校须安排专人同时进行现场确认工作,审核教师网报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现场确认工作结束后,将本校教师申请材料统一报所属旗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初审。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此表由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完成后,自行用A4纸在网上打印。)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3.任教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及复印件1份;
4.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定期注册周期内5年的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6.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
7.所在学校出具的身心健康状况及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明。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病休假的,须提供病休假证明。
教师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1、2、3、4、7项材料,同时提交上一年度考核合格证明或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暂缓注册重新申请的,应当提交情形消失证明或有关情况改正补充证明。
其中,第3、4、5、7项可由学校统一提供,需每人一份。
(四)初审及公示
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所属学校教师定期注册的初审工作,做出初审意见。初审结束后,做好此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数据汇总工作,提出注册初审结论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复核
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复核。
(六)终审
自治区教育厅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注册结论。
(七)登记注册结论及资料归档
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终审意见公布注册结论,在申请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标明注册结论,将申请人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初审机构归档保存。
五、其他事项
(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由申请人自行申报填写,信息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视情况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并给予相应处罚;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执行。
(二)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注册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的,注册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定期注册工作不向教师和学校收取任何费用。
(四)定期注册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当地注册机构咨询电话,内蒙古自治区各定期注册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咨询服务”栏目下的“各省份定期注册工作联系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定期注册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 10月 30 日
2024年呼和浩特教师招聘报名时间+报名官网入口
2023-12-18,全文共 280 字
+ 加入清单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
☞招聘人数:1031名
本次报名计划分设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项目人员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12月22日至24日;
第二阶段为普通岗位,报名时间:12月28日至31日。☞报名官网
请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hhpta.org.cn)进行网上报名。
特别说明
关于本次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的各类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等详细信息,请于近期(预计12月20日)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hhpta.org.cn)和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官网,查询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简章》和《岗位表》。
2024内蒙古工业大学招聘银龄教师公告
2024-05-27,全文共 1492 字
+ 加入清单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诚聘“银龄教师”公告
为切实推动学校“服务两件大事、推进晋位升级”,深入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九大行动”,根据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研究型大学的战略发展需要和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退休教师的资源优势、专业优势和经验优势,现面向全国各高校诚聘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高水平“银龄教师”,来我校从事教学科研、青年教师传帮带和学生学业指导等工作。按照自治区2024年“银龄教师”计划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已按国家相关规定正式办理完退休手续的高校教师,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二、基本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修养;
(二)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原则上具有正高级职称;
(四)有丰富的高校教学科研从业经验,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三、薪酬待遇
(一)学校与拟聘人员签署聘用协议,聘期1-3年,期满考核合格且年龄、身体条件均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续聘。
(二)聘期内享受年薪制,分12个月平均计发,按月支付。
(三)对家庭所在地在呼和浩特市以外的受聘“银龄”教师,聘期内在校工作期间由学校提供专家公寓,每学期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四)聘期内由学校为个人购买商业意外伤害险。
四、聘期任务
(一)基本任务
1.聘期内须来校全职从事教学科研相关工作,通过课程教学、教学指导、课题研究、团队建设指导等方式,推动学校提升学科建设、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水平。
2.全身心投入学科建设,组建、带领团队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3.承担学生培养工作,每学年应承担至少一门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完成规定教学任务。
4.通过传、帮、带方式指导青年教师,承担培养所在单位或团队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任务。
5.立足学科前沿领域开展研究,参与指导、组织申报一项国家级项目或取得其它有突破性、创新性的代表性成果。
6.组织开展全国或区域性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交流活动1次;组织开展校内学术讲座、教研等活动,每学年不少于2次。
(二)完成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应聘方式
请应聘人员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银龄教师”需求计划一览表》(附件1),登陆网址http://zpxt.imut.edu.cn/zp.html#/channel/13,按应聘学院投递以下材料。
(一)《内蒙古工业大学“银龄教师”申请表》电子版(附件2);
(二)个人自荐材料;
(三)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扫描件;
(四)退休证或退休证明扫描件;
(五)身体健康证明(三个月内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材料)扫描件。
六、确定拟聘人员
(一)考核应聘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教学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综合评判。具体时间及考核方式由学院确定。
(二)由招聘学院负责对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审查,对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聘用。对有师德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学院考核通过的“银龄教师”,提交学校会议研究。
七、聘用
经学校同意拟聘的“银龄教师”,学校按照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八、其它事项
(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人事科,联系电话:0471-6575701;也可以按照附件1联系方式与相应学院联系。
(二)专业招聘人数满员,该专业招聘工作即结束。
附件:1.2024年“银龄教师”需求计划一览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4年4月11日
2023下半年土默特左旗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公告
2023-11-01,全文共 3617 字
+ 加入清单土默特左旗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2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全旗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土默特左旗的人员。
(二)持有土默特左旗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归属地在土默特左旗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凭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
(四)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土默特左旗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在我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者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2021-2023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在完成《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必修课和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后,参加由所在学校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学科专业课三科考试并考试合格,在毕业前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使用民族语言授课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2021-2023届师范专业毕业生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认定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至12月8日,其中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9:00至11月13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仔细查看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认定机构如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认定机构如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在“申报提醒”步骤或“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4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土默特左旗教育局(土默特左旗敕勒川大街蒙古族学校东侧)。电话:0471-8169089。
3.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①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②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③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学籍信息通过验证的,无需提交学籍材料;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④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土默特左旗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⑤驻土默特左旗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土默特左旗部队。
(2)学历证明
①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
②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具体的体检医院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土左教育”公众号。
(6)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确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我局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请及时关注“土左教育”公众号发布的通知,了解《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领取时间、地点和领取方式。
其他事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土默特左旗教育局
2023年10月28日
2024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教师编比选报名时间+入口+条件
2024-03-27,全文共 1135 字
+ 加入清单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2024年度事业编制教师竞争性比选调动
招聘人数
竞争性比选调动共设置27个岗位、比选50人
2024年3月28日9:00至2024年4月1日17:00。
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需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网(www.im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并将报名材料扫描电子版并压缩成文档包,发送至电子邮箱:nmjyrczp@126.com,邮件主题统一为“申报岗位+姓名+联系电话”。每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要保证资料真实、齐全、完整和清晰度。报名后请电话告知工作人员,咨询及确认电话:0471-5279310,0471-6550200。咨询时间:3月28日至4月1日(8:30-12:00,14:30-17:00)。
报名材料:
(1)《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引进专业素养评估情况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须在有效期内);
(3)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4)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数码彩照(渐变蓝底);
(5)申请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佐证材料。
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勇于创新,有意愿为公安教育事业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4.在职人员除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外,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如参加年度考核年限未满三年,以实际参加年限计算;
5.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届时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取消录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相关工作经历等,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具备;
6.在职人员一般要具有2年以上现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人员不得具有以下情形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有违纪违法问题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或期满不宜调动的;
4.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
7.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8.法律法规规定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
2023下半年内蒙古教师资格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官网入口
2023-07-11,全文共 313 字
+ 加入清单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
打印时间
2023年9月11日-16日
打印官网入口
登录报名网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3年9月11日-16日在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方式
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采用纸笔考试方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作答无效。
时间安排
(一)考生网上报名时间:7月7日-10日17时
(二)网上审核时间:7月7日9时-12日12时
(三)网上缴费时间:7月7日9时-12日24时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11日-16日
(五)考试时间:9月16日
2024内蒙古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表一览
2024-05-21,全文共 268 字
+ 加入清单2024内蒙古特岗教师招聘
网上报名时间与要求
2024年5月22日9:00—5月24日17:00,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报名时须保证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如填报的信息有误,资格审核通过后将无法修改,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报名时应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慎重选择考试地点,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
2024年我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考试(笔试)定于6月22日举行。
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表
2023年下半年呼和浩特托克托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3-11-01,全文共 3402 字
+ 加入清单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2号)《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呼和浩特市教育局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我县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托克托县的人员。
(二)持有托克托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县(盟、地区)户籍人员。
(三)持有我县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托克托县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资格种类
托克托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定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者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2021—2023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在完成《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必修课和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后,参加由所在学校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学科专业课三科考试并考试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2021—2023届师范专业毕业生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四、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统一认定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至12月8日。
(一)网上申报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9:00至11月13日17:00。
2.凡在我县2023年下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3.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学历信息核验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核验功能,如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
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实名核验相关问题”。
如学历、学籍信息核验不能通过,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13条“学历、学籍和学位相关问题”。
如普通话证书核验不能通过,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14条“普通话证书相关问题”。
4.申请人须认真填写网报时下载的《个人承诺书》,要求本人手签并字迹工整,保证上传后显示清晰。网报成功后,申请人要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如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或背景为红色,须重新上传。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20日(周六日除外),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托克托县托克托大街与通达路交汇处托克托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二楼16.17号综合窗口。电话:0471-8561463。
现场确认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驻托克托县部队现役军人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纸质版一份(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原件。
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2023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可通过查询个人档案或联系毕业院校获取。
5.体检合格证明
由认定机构出具体检表,申请人到托克托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结束后,提交体检合格证明。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个人提供。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
7.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照片须与网报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照片正面底部需带有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三)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托克托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3年10月27日
内蒙古2023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公告
2023-11-02,全文共 3804 字
+ 加入清单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安排,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面试)时间为12月9日-10日(部分考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顺延)。现就面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报名日期:11月8日-11日24:00;
(二)网上审核时间:11月8日-14日12:00(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和审核截止时间:11月14日12:00);
(三)网上缴费时间:11月8日-14日24:00;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12月4日-9日;
(五)面试时间:12月9日-10日(个别考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成绩公布时间:2024年1月10日。
二、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在内蒙古自治区报名参加面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4.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在内蒙古学习、工作、生活的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含专升本)、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5.身心健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报名公告,了解报考条件及相关文件规定。
2.考生对报考信息和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非本人操作,或未按要求填报,出现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信息等错误或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正常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或教师资格无法认定;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蓄意作假而获得面试资格参加考试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3.提醒考生注意,报名系统“在校生”选项是指全日制在读学生。
4.各学段各科类考生面试时均无需携带教材。
三、报考方式及流程
面试采取网上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为http://ntce.neea.edu.cn)的方式进行,面试报名简易流程如下:
1.注册登录。考生进入报名网站首页的考生服务栏目→点击“报名系统”→选择报考省份“内蒙古”,仔细阅读我区面试报名公告,按要求完成报名。考生报名前须先注册(在我区参加2023年下半年笔试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除外)输入本人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完成注册后,须阅读“特别提示”,点击“确定”视为签署电子版《诚信考试承诺书》。
2.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考生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与笔试对应的面试学段类别和学科。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前,务必确认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等信息准确无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在各考区尚未审核前,考生可对考生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一旦通过审核,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考生上传照片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务必按要求上传。照片须为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证件照(正面、彩色、白底,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面部无遮挡),照片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建议使用工具软件,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但不得进行修图;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
提醒考生,一律不得使用美颜功能对照片进行任何修饰,如比对不符,报名审核将不予通过,参加考试时入场人脸验证将无法通过。
3.选择考区。本次面试设置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赤峰市、通辽市和呼伦贝尔市6个考区,考生就近选择考区。具体面试考点以准考证公布信息为准。
以下科目只在呼和浩特市或通辽市设考区:小学学段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初中、高中、中职各学段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
4.审核。本次面试报名实行网上审核,审核工作由考区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网上审核只对考生面试报名信息规范性等进行审核,依据考生填报信息,重点审核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考生须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审核状态。考生因信息有误、照片格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须在网上审核时段内(截止时间为11月14日12:00)修改个人信息(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资料),正确提交信息后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5.缴费。面试考试费为每人每次300元。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确认截止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按照系统提示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在网上支付考试费。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交费完成即报名成功,不得再修改考生报考信息,含考区和考试科目等信息。完成报名后不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还考试费。
四、面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一)面试科目与代码(见附件)
(二)面试大纲
幼儿园、小学、初中及高中面试大纲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下载;中职文化课面试大纲目前参照高中类别执行;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面试大纲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kszs/jszgks/202112/t20211230_42208.html)。
五、面试实施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面试考核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按题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三名考官签字确认后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评分结果不在现场公布。
(四)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依照《考试大纲》规定)。
六、违规处理
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被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面试结果查询及合格证明
面试结果预计于2024年1月10日公布。待面试结果公布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供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使用。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前至考后,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参加考试需注意的事项,未按相关规定执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三)报名系统提供手机短信获取密码功能。如收不到短信,请拨打报名网页上的客服电话。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用于找回密码和接收重要信息等,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慎重更换。
(四)各考区招生考试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五)如有报名操作及短信相关问题可提示考生拨打客服电话010-82345677;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核问题请拨打各考区咨询电话(见上表)。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2024内蒙古教师资格证时间安排表(报名+考试)
2024-01-02,全文共 393 字
+ 加入清单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月12日-15日17时
(二)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1月12日-17日12时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1月12日-17日24时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3月4日-9日;
(五)考试时间:2024年3月9日
考生报名首次填报信息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1月15日17时,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于1月17日12时前根据审核机构审核意见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
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
时间 类别 | 3月9日(星期六) | ||
上午 | 下午 | 下午 | |
9:00-11:00 | 13:00-15:00 | 16:00-18:00 | |
幼儿园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
小学 | 综合素质(小学)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初级中学) |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
中职文化课 | (高级中学) | ||
中职专业课 | |||
中职实习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