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12,全文共 4212 字
+ 加入清单贵州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我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十四五”时期,重点聚焦我省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时的需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强化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必须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供给,确保到2025年,全省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更加完善,服务对象、内容、标准等更加清晰明确,服务供给、保障、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管理机制
1.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省级对照《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定公布《贵州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服务项目、覆盖范围和实现程度不低于《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贵州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具备条件的市(州)、县(市、区、特区)可结合当地老年人服务需求、财政承受能力、可持续性等因素适当拓展服务内容,制定本地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2.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省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动态调整,具体由省民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调整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以部门名义印发实施。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地方要相应建立动态调整及备案机制。
(二)完善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
3.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统计调查制度。按要求做好年度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中的老年人口状况和养老服务指标调查统计工作,适时发布全省老年人口状况。加强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结果运用,助力开展全省老年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和养老产业发展等方面研究。
4.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根据全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标准,统筹现有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残疾等级评定等相关制度,制定全省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规范,将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享受相关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等参考依据。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试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逐步在全省推开。
5.强化特殊困难老年人识别管理。2025年前建成贵州省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加强部门间数据归集、共享、比对,推进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以下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优化完善养老服务布局,细化与常住人口、服务半径挂钩的制度安排,逐步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
6.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机制。以村(社区)为单位,统筹基层工作力量和老年协会、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上门探访、电话或微信沟通、需求登记和转介、精神慰藉等服务。2025年前实现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
(三)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政策支撑体系
7.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积极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支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地区推进长期护理保险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衔接。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长期护理保险相衔接的商业护理保险产品,支持其参与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
8.加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和残疾老年人保障。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按规定为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或照护服务,补贴标准根据老年人失能程度和经济困难程度综合确定。整合残疾老年人身份识别、待遇享受、服务递送、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各方面资源,提升残疾老年人服务保障水平。
9.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建立与当地老年人口数量相协调的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将基本养老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省级财政统筹现有资金渠道予以支持。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中,支持发展养老服务的资金占比不低于55%。
10.强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管理。各级政府应当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按程序批准后,将其主要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其中市、县两级专项规划要在2024年底前完成编制。严格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对详细规划确定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未履行法定修改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
(四)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11.健全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各地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要严格落实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与新建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要求,严格执行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审核、验收、移交机制,确保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齐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住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等,通过补建、购置、转换、租赁、改造、盘活闲置资产等方式补齐养老服务设施。
12.加快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以撤并整合现有乡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为主、新建为辅,打造乡镇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提供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利用现有闲置集体房产、农村敬老院、闲置乡村校舍等设施,打造村级农村互助幸福院,开展农村互助养老和老年人精神文化活动。到2025年,乡镇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有率不低于60%,建成100个设施配套完善、管理规范的农村互助养老示范点。
13.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作用。政府投入资源或出资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优先用于基本养老服务,在满足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需求前提下,优先为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无人照顾等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现役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符合规定条件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光荣院在保障好集中供养对象基础上,可利用空余床位为其他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优待抚恤对象提供优惠服务。
14.整合资源拓展养老服务供给渠道。加快推进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质改造,确保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特区)至少有1所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普惠型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各地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择优确定专业养老机构运营商,实行专业化规模化连锁运营。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优化统筹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助、运营补助等政策,支持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养老服务。
15.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将基本养老服务纳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与直接提供服务相结合,优先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需求。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设立慈善基金、开展志愿服务等方式,为基本养老服务提供支持和帮助。支持具备条件的家政和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五)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
16.强化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支持。依托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或养老服务综合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以及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力量提供家庭养老指导服务,帮助老年人家庭成员提高照护能力。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参加照护培训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在全省打造100个居家上门服务示范点,带动形成居家上门服务供给生态。
17.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依托现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人口数量较多、老年人口密集的街道打造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提供长期照护、短期托管、临时照护等服务。支持建设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就近就便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养老机构在老年人住所设立家庭照护床位,提供连续、稳定、专业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逐步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发展。
18.积极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以满足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动、康复护理等需求为重点,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纳入分散特困供养的失能、高龄、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改造对象扩大到城乡低保中的失能、高龄、残疾老年人家庭等。优先推进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舒适的环境。大力开展无障碍环境认证,提升无障碍环境服务水平。
19.提升老年人医养康养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有医疗服务需求且行动不便的高龄或失能老年人,以及慢性病、疾病康复期或终末期、出院后仍需医疗服务的老年患者提供上门医疗服务。推动康复辅助器具进社区、进家庭,鼓励开展社区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积极开展老年人失能预防和养生保健宣传教育。支持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老年护理相关专业或课程,推动校企合作共建养老实训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开展老年教育,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大学(学校)。积极发展老年体育,推进乡(镇、街道)老年体育组织建设,加强老年体育设施建设和适老化改造,推广适宜老年人的健身休闲运动,助推实现健康老龄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要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资源力量加快推进。省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和进度安排,有力有序抓好落实。省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研究并推动解决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跟踪问效。将养老服务重点指标纳入市县和省直部门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体系。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落实支持政策,加强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和综合监管,保障养老服务供给质量。严格落实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发挥标准对基本养老服务的技术引领作用,积极开展服务质量第三方认证。
(三)加强氛围营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主动做好基本养老服务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公开基本养老服务信息。要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充分调动各方支持配合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涉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要改革事项要深入开展调研、充分听取意见,认真做好评估论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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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重点人才“蓄水池”2024年度第一批岗位专项简化程序公开招聘方案
2024-03-18,全文共 3636 字
+ 加入清单贵州省重点人才“蓄水池”2024年度第一批岗位专项简化程序公开招聘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及《贵州省重点人才“蓄水池”管理办法(试行)》(黔委人领发〔2021〕1号)精神和要求,围绕“四新”“四化”,聚焦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引进一批专业人才带事业编制身份进入我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解决企业“卡脖子”难题,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企业效益高质量增长。特制定本专项简化程序公开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产业导向的原则;
(四)坚持“高、精、尖、缺”导向的原则;
(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贵州省重点人才“蓄水池”2023年度第五批岗位需求论证结果,公开招聘专业人才11名,涉及6家企业,聘期三年。企业信息见《贵州省重点人才“蓄水池”2024年度第一批岗位专项简化程序公开招聘企业信息一览表》(附件1),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重点人才“蓄水池”2024年度第一批岗位专项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附件2)。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对象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科学院网站(http://gzas.guizhou.gov.cn/)、贵州省重点人才“蓄水池”服务平台网站(http://rcxscqt.gzas.guizhou.gov.cn/)发布贵州省重点人才“蓄水池”2024年度第一批岗位专项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公告。
公告时间从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5日。本次岗位需求信息在2024年12月31日内有效(按规定完成公开招聘工作的岗位除外)。
(二)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开展:
报名人员可在2024年3月6日(公告结束次日)9:00之后进入“贵州省重点人才‘蓄水池’服务平台”(http://rcxscqt.gzas.guizhou.gov.cn/),通过首页“贵州省重点人才‘蓄水池’2024年度第一批岗位专项简化程序公开招聘”链接登录报名。
报名时,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贵州省重点人才“蓄水池”2024年度第一批岗位专项简化程序公开招聘方案》,并在网上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
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度贵州省重点人才“蓄水池”专项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附件3,报名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
2.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扫描件。
核对以上信息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贵州科学院及用人企业共同进行,用人企业进行初审,贵州科学院进行复审。对于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报名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审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说明不合格的理由,并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报名人员可进入“贵州省重点人才‘蓄水池’服务平台”(http://rcxscqt.gzas.guizhou.gov.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将在贵州省重点人才“蓄水池”服务平台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用人企业根据资格审核情况提出面试需求,贵州科学院会同用人企业组织实施。按照“成熟一批,面试一批”的原则,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岗位履职能力进行考核测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每一个岗位的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贵州省重点人才“蓄水池”服务平台网站上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将在贵州省重点人才“蓄水池”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示。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由贵州科学院指定专门的医院开展,体检费用由贵州科学院承担。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贵州科学院会同用人企业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科学院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贵州科学院网站、贵州省重点人才“蓄水池”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录)用合同或工作关系的,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企业通过“蓄水池”之外的渠道寻找到所需人才,提出关闭“蓄水池”岗位的,该岗位报名通道关闭。
(二)应聘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环节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企业可向贵州科学院提出重新启动招考报名程序、开通报名通道的申请,贵州科学院在收到企业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重新启动所申请岗位的招考报名程序、开通所申请岗位的报名通道。
(三)专项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工作在贵州科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
(四)贵州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五)联系及监督电话
业务咨询:贵州省重点人才“蓄水池”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86752990、0851-86780832)
纪律监督:贵州科学院纪监审办(联系电话0851-86751500)
政策咨询: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联系电话0851-85837283)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科学院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科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省重点人才“蓄水池”2024年度第一批岗位专项简化程序公开招聘企业信息一览表
附件2:贵州省重点人才“蓄水池”2024年度第一批岗位专项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
附件3:2024年度贵州省重点人才“蓄水池”专项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
贵州省关于规范完善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及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4-03-11,全文共 2159 字
+ 加入清单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和完善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黔发改价格〔2024〕110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局)、交通运输局(委),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为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和收费行为,完善收费政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确保高速公路运行畅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2204号)和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关于加强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交运发〔2021〕9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车辆救援服务内容和收费属性
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是指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含其自行组建的专职救援服务队伍或委托的具备资质的救援服务机构,下同)或者社会救援机构受当事人委托,或者在当事人不委托、无法委托且影响高速公路通行安全的情形下,经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通知,对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或事故的机动车实施起吊、拖运、抢修、车载货物收集、装卸(搬运)及转运、路面清理等清障施救工作,并按规定向当事人收取的经营服务性费用。
二、完善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政策
根据救援服务内容、实施救援服务主体的不同,对救援服务收费实行分类管理。
(一)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对故障或事故车辆实施拖运、起吊等清障施救服务收取的费用实行政府最高指导价,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不超过规定的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其中,拖运服务收费包括将车辆拖移现场并运输至安全地带或指定场所收取的总费用,拖运服务按照作业里程收费,并对单次收费金额上限进行控制。起吊服务收费包括从发生故障或事故现场将车辆(含车载货物)吊运至拖车以及将车辆(含车载货物)从拖车吊运至卸载场地的整个过程收取的总费用。取消超时加价费、场地勘查清理费。拖运、起吊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
社会救援机构开展起吊、拖运服务,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或社会救援机构开展的车辆抢修、车载货物收集、装卸(搬运)及转运、路面清理等其他救援服务收取的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救援服务单位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允确定并公开收费标准。当事人选择社会救援机构开展起吊、拖运两项救援服务的,双方可参照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协商收费。
三、健全车辆救援服务体系和提升行业服务效能
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督促指导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加强高速公路车辆救援专业装备、设施、队伍建设,将车辆救援服务纳入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在高速公路沿线统一布局救援站,定期检查、指导救援站装备的储备和维护情况,并以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平台为依托,按照“快速准确、合理高效、信息服务”的原则,建立健全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指挥和调度系统,提高救援服务效率。各救援服务单位要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合理设置救援车辆吨位、破拆设备、隔离防护设施等专业化的救援装备和技术人员,制定和落实车辆救援服务标准和规程,加强救援培训,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车辆清障救援操作规范》开展救援服务,推进实现救援服务阳光、安全、及时、高效。
四、规范车辆救援服务行为和强化收费监管
(一)加强救援服务行为监督管理。
各救援服务单位要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故障车辆原则上拖移至最近的高速公路出口处或服务区,当事人指定其他停放地点的,拖运服务收费金额不受单次收费金额上限控制的限制。事故车辆原则上拖移至最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在不影响高速公路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选择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救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指定救援机构,也不得妨碍和阻止当事人委托的救援机构进场服务。
(二)严格落实救援服务收费公示制度。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收费信息公开长效机制,通过门户网站、收费站及服务区公示牌等公示救援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救援服务单位名称、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进一步规范救援服务收费行为。
救援服务单位开展救援服务作业前应向委托人提供规范的作业清单,明确告知所需的救援服务项目、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超出收费标准、少服务多收费、不服务也收费,严禁强制服务、变相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应与委托方签订救援服务收费协议,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拖移违章停放车辆,属于行政执法行为,不得向当事人收费,也不得指定社会救援机构实施并收取费用。救援服务单位违反车辆救援服务有关规定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理;违反有关规定乱收费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关于调整高等级公路救援车辆收费标准的批复》(黔价经〔2000〕186号)同时废止,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相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附件:贵州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拖运、起吊)服务收费标准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3月7日
政策来源:贵州省发改委
原文链接:https://fgw.guizhou.gov.cn/zwgk/xxgkml/zcfg/zcwj/202403/t20240311_83909125.html
贵州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
2024-03-11,全文共 2183 字
+ 加入清单贵州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拖运、起吊)服务收费标准
政策来源:贵州省发改委
原文链接:https://fgw.guizhou.gov.cn/zwgk/xxgkml/zcfg/zcwj/202403/t20240311_83909125.html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和完善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黔发改价格〔2024〕110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局)、交通运输局(委),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为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和收费行为,完善收费政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确保高速公路运行畅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2204号)和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关于加强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交运发〔2021〕9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车辆救援服务内容和收费属性
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是指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含其自行组建的专职救援服务队伍或委托的具备资质的救援服务机构,下同)或者社会救援机构受当事人委托,或者在当事人不委托、无法委托且影响高速公路通行安全的情形下,经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通知,对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或事故的机动车实施起吊、拖运、抢修、车载货物收集、装卸(搬运)及转运、路面清理等清障施救工作,并按规定向当事人收取的经营服务性费用。
二、完善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政策
根据救援服务内容、实施救援服务主体的不同,对救援服务收费实行分类管理。
(一)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对故障或事故车辆实施拖运、起吊等清障施救服务收取的费用实行政府最高指导价,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不超过规定的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其中,拖运服务收费包括将车辆拖移现场并运输至安全地带或指定场所收取的总费用,拖运服务按照作业里程收费,并对单次收费金额上限进行控制。起吊服务收费包括从发生故障或事故现场将车辆(含车载货物)吊运至拖车以及将车辆(含车载货物)从拖车吊运至卸载场地的整个过程收取的总费用。取消超时加价费、场地勘查清理费。拖运、起吊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
社会救援机构开展起吊、拖运服务,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或社会救援机构开展的车辆抢修、车载货物收集、装卸(搬运)及转运、路面清理等其他救援服务收取的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救援服务单位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允确定并公开收费标准。当事人选择社会救援机构开展起吊、拖运两项救援服务的,双方可参照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协商收费。
三、健全车辆救援服务体系和提升行业服务效能
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督促指导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加强高速公路车辆救援专业装备、设施、队伍建设,将车辆救援服务纳入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在高速公路沿线统一布局救援站,定期检查、指导救援站装备的储备和维护情况,并以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平台为依托,按照“快速准确、合理高效、信息服务”的原则,建立健全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指挥和调度系统,提高救援服务效率。各救援服务单位要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合理设置救援车辆吨位、破拆设备、隔离防护设施等专业化的救援装备和技术人员,制定和落实车辆救援服务标准和规程,加强救援培训,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车辆清障救援操作规范》开展救援服务,推进实现救援服务阳光、安全、及时、高效。
四、规范车辆救援服务行为和强化收费监管
(一)加强救援服务行为监督管理。
各救援服务单位要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故障车辆原则上拖移至最近的高速公路出口处或服务区,当事人指定其他停放地点的,拖运服务收费金额不受单次收费金额上限控制的限制。事故车辆原则上拖移至最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在不影响高速公路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选择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救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指定救援机构,也不得妨碍和阻止当事人委托的救援机构进场服务。
(二)严格落实救援服务收费公示制度。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收费信息公开长效机制,通过门户网站、收费站及服务区公示牌等公示救援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救援服务单位名称、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进一步规范救援服务收费行为。
救援服务单位开展救援服务作业前应向委托人提供规范的作业清单,明确告知所需的救援服务项目、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超出收费标准、少服务多收费、不服务也收费,严禁强制服务、变相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应与委托方签订救援服务收费协议,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拖移违章停放车辆,属于行政执法行为,不得向当事人收费,也不得指定社会救援机构实施并收取费用。救援服务单位违反车辆救援服务有关规定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理;违反有关规定乱收费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关于调整高等级公路救援车辆收费标准的批复》(黔价经〔2000〕186号)同时废止,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相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附件:贵州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拖运、起吊)服务收费标准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3月7日
贵州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2024-03-01,全文共 3095 字
+ 加入清单贵州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有效降低物流成本,推动贵州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函〔2021〕228号)和省委、省政府构建物流大通道等要求,在评估上一轮全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效果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推广分方向、分路段、分车型(类)、分时段、分支付方式等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模式,实现路网引流、货车降费目标,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措施
统筹考虑全省高速公路路网运行重大战略实施、城镇及产业布局等因素,优化完善全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进一步提高差异化政策措施的精准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一)实施分方向差异化收费。积极培育贵阳至粤港澳大湾区及周边省会城市高速公路物流大通道,促进交通物流提质、降本、增效,助力“黔货出海”“黔货出山”。
1.对贵阳市至粤港澳大湾区方向,通行高速公路入口收费站在秦祺站、贵阳东站、贵阳西站、牛郎关站、石板哨站、孟关站、庙儿山站、扎佐站,且出口收费站为从江东站的单程单向4-6类货车,在原有ETC用户9.5折、4轴货车8.6折、集装箱运输车辆7折和贵都段8.5折、水都段7.5折等优惠基础上,新增9折优惠。
2.对贵阳市至长沙市方向,通行S36玉盘高速公路贵阳至黄平段、S84天黄高速公路黄平至施秉段的单向4-6类货车,新增9.5折优惠。
3.对贵阳市至重庆市方向,通行G7521渝筑高速公路贵遵复线青山至羊昌段、重遵扩容新蒲至下坪段的单向4-6类货车,新增9.5折优惠。
4.对贵阳市至成都市方向,通行G76厦蓉高速公路清镇至纳雍段、G56杭瑞高速公路纳雍至毕节段、G76厦蓉高速公路毕节至生机段的单向4-6类货车,新增9.5折优惠。
5.对贵阳市至昆明市方向,通行G76厦蓉高速公路清镇至纳雍段、G56杭瑞高速公路纳雍至都格段的单向4-6类货车,新增9.5折优惠。
6.对贵阳市至南宁市方向,通行G69银百高速公路贵阳至惠水段、惠水至罗甸段的单向4-6类货车,新增9.5折优惠。
7.对通行S63凯雷高速公路雷山至凯里方向的单向货车,新增9折优惠。
(二)实施分路段差异化收费。利用价格杠杆,均衡路网交通流量分布,提高路网整体运行效率。
8.对通行G76厦蓉高速公路贵阳至都匀段的车辆实行8.5折优惠。
9.对通行G76厦蓉高速公路水口至都匀段1类客车实行8.5折优惠,其他车型实行7.5折优惠。
10.对通行G78汕昆高速公路板坝至江底段车辆实行9.5折优惠。
11.对通行S77水兴高速公路六盘水至盘州段的车辆实行9折优惠。
(三)实施分车型(类)差异化收费。对不同车型(类)客货车,以及集装箱、垃圾、邮政运输车辆及新能源货车等实施差异化收费,提高运输效率,助力道路物流运输转型升级,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
12.对1类货车(不含桥隧部分)实行9折优惠。
13.对4类货车实行8.6折优惠。
14.对通过“中国ETC服务”小程序预约通行的国际标准集装箱等箱式货运车辆,实行7折优惠。
15.对2类客车实行9.5折优惠。
16.对4类客车实行8.5折优惠。
17.对在我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收费站进出、符合条件的垃圾(指生活垃圾、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在20:00-次日08:00时段,实行4折优惠。根据《贵州省邮政条例》,对符合条件的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运邮车辆在通行我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时,实行2折优惠。
18.对使用ETC的新能源货车实行8.5折优惠。
(四)实施分时段差异化收费。实施不同时段差异化收费标准,均衡路网时空分布,提升路网通畅水平。
19.对通行G4215蓉遵高速公路赤水至仁怀段的货车在21:00-次日06:00时段,实行9折优惠。
20.对通行G4215蓉遵高速公路白腊坎至茅台段的货车在21:00-次日06:00时段,实行9折优惠。
21.对通行S62余安高速公路独山至平塘段的车辆在08:00-20:00时段,1类客车实行8折优惠,货车实行9折优惠。
22.对通行S62余安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的车辆在08:00-20:00时段,1类客车实行8折优惠,货车实行9折优惠。
23.对通行S10印习高速公路务川至正安段的货车在08:00-20:00时段,实行9折优惠。
24.对通行S10印习高速公路德江至务川段的货车在08:00-20:00时段,实行9折优惠。
25.对通行G7521渝筑高速公路遵义至贵阳复线(青山至羊昌段)的货车在00:00-06:00时段,实行9折优惠。
26.对通行S55赤望高速公路普定至安顺段的客车在07:00-19:00时段,实行8折优惠。
27.对通行S03安顺西绕城高速公路的客车在07:00-19:00时段,实行8折优惠。
28.对通行S30江都高速公路息烽至黔西段的车辆在06:00-18:00时段,实行8折优惠。
29.对通行G76厦蓉高速公路纳雍至织金段单向货车在21:00-次日06:00时段,实行8折优惠。
(五)实施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鼓励引导车辆安装使用ETC,提高路网通行效率。
30.对使用ETC的车辆,实行9.5折优惠政策,叠加上述差异化优惠政策。
(六)实施鼓励类差异化收费。在实施上述差异化收费的同时,鼓励市县政府、企业结合实际创新开展差异化收费。
31.鼓励有条件的城市人民政府在不影响路网整体运行效率的前提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辖区内高速公路实施多种方式的通行费优惠措施。
32.鼓励高速公路经营单位与道路客运企业自主协商建立客运车辆通行频次、里程与通行费返利挂钩机制。
(七)有关事项。
1.实施范围。差异化收费政策仅限于通行贵州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的车辆。政策执行期间,对新开通的高速公路自开通之日起,分车型(类)、分支付方式自动纳入实施范围。
2.执行方式。除1类货车基础费率9折、4类货车8.6折和分路段差异化收费外,其他差异化收费政策依托ETC系统实现,使用ETC的车辆方可享受优惠。专项作业车的优惠标准参照同类型货车执行。
3.其他事项。垃圾和邮政运输车辆实施方式分别延用《贵州省公益类垃圾清运车辆差异化收费实施细则(暂行)》和《贵州省邮政车辆差异化收费实施细则(暂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督促指导方案的组织实施,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各相关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差异化收费政策,持续优化服务,确保差异化收费工作科学规范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加强动态评估。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要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的工作安排,组织相关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及专业技术单位,及时开展路网交通流量及通行费收入等相关情况的监测和分析,评估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效果,为进一步优化完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长效机制提供支撑。
(三)强化政策宣传。省交通宣传教育中心、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和各相关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收费标准信息公开,充分利用网站、新媒体、地图导航等工具,强化通行路径推荐功能,进一步提高收费透明度,服务公众高品质出行。
本方案从2024年3月1日正式执行,执行时间暂定1年。在此期间,国家如出台新的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策来源: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
原文链接:http://jt.guizhou.gov.cn/xwzx1/tzgg_5948486/202402/t20240228_83860896.html
2024贵州省双拥服务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招聘公告(2人)
2024-02-01,全文共 6482 字
+ 加入清单贵州省双拥服务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贵州省双拥服务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管理的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宗旨是为双拥工作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提供保障服务。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其中管理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双拥服务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2月2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对象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http:/tyjrswt.guizhou.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4年1月31日到2024年2月25日。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8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贵州省双拥服务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9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负责组织实施。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2月28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2月28日17:00至2月29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3.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1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上公布。
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的2024届毕业生可免收考试费。符合免收考试费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费,并按照“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免收考试费申请提交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退费。如未按规定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不属实等导致免收考试费申请失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28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5.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851-85160001(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6.考务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12333
(转01再转0)。
(三)笔试
笔试由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上午
2.笔试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考试方式为分类考试,考试大纲详见“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考试动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6.笔试成绩计算: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180分,笔试成绩在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上公布。
7.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含未达最低分数线的)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由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
1.确定和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上公布。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平台在线打印的《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附件2)3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环节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报考有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单位证明等凭据。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4)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6)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无退出现役证可提供复印自本人人事档案的入伍登记表和退伍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上须注明“复印自本人人事档案原件”的内容和复印时间,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8)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事处(党办)0851-85160001。
(五)面试
面试由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在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http://tyjrswt.guizhou.gov.cn)上公布。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面试成绩在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http://tyjrswt.guizhou.gov.cn)上公布。
未参加面试、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百分制折算后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在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http://tyjrswt.guizhou.gov.cn)上公布。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中共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4届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http://tyjrswt.guizhou.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中共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纪委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对本次公开招聘未能招聘到人员的岗位,单位将重新发布公告,依据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组织面试,进入后续环节。
(五)联系电话:0851-85160001(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事处)
监督电话:0851-85169585(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纪委)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六、未尽事宜,由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省双拥服务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
附件3:关于基层工作经历及时间计算的有关说明
贵州省各市州提供儿科诊疗服务医疗机构名单汇总
2023-11-24,全文共 17256 字
+ 加入清单贵州提供儿科诊疗服务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所在市州 | 所在地区 | 医疗机构名称 | 医疗机构地址 | 门诊 | 急诊 | 住院 |
1 | 贵阳市 | 白云区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医院 | 贵阳市白云区长山路71号 | 是 | 是 | 是 |
2 | 贵阳市 | 白云区 |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白云医院 | 贵阳市白云区刚玉街108号 | 是 | 是 | 是 |
3 | 贵阳市 | 白云区 | 白云常芝纪念医院 | 贵阳市白云区沙文镇沙子哨下街凉水村 | 是 | 是 | 是 |
4 | 贵阳市 | 白云区 | 白云区妇幼保健院 | 贵阳市白云区云环路787号 | 是 | 是 | 是 |
5 | 贵阳市 | 观山湖区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湖区金环园街道石标路246号 | 是 | 是 | 是 |
6 | 贵阳市 | 观山湖区 | 观山湖区妇幼保健院 | 观山湖区观山西路168号 | 是 | 是 | 是 |
7 | 贵阳市 | 观山湖区 | 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 观山湖区金阳南路547号 | 是 | 是 | 是 |
8 | 贵阳市 | 观山湖区 | 贵阳泰康乐综合医院 | 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146号观山小区旁 | 是 | 是 | 是 |
9 | 贵阳市 | 观山湖区 | 金华镇中心卫生院 | 观山湖区金华镇金华街151号 | 是 | 是 | 是 |
10 | 贵阳市 | 观山湖区 | 贵阳林东医院 | 观山湖区金华镇蒿芝塘春晖路 | 是 | 是 | 是 |
11 | 贵阳市 | 花溪区 | 贵阳市花溪区中医院 | 花溪区贵筑路澳玛荟溪城 | 是 | 是 | 是 |
12 | 贵阳市 | 花溪区 |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医院 | 花溪区园亭路52号 | 是 | 是 | 是 |
13 | 贵阳市 | 花溪区 | 花溪区妇幼保健院 | 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区大道南段2802号 | 是 | 是 | 是 |
14 | 贵阳市 | 花溪区 | 贵州省职工医院 | 贵阳市花溪区甲秀南路518号 | 是 | 是 | 是 |
15 | 贵阳市 | 花溪区 | 贵州省职工医院 | 贵阳市花溪区甲秀南路518号 | 是 | 是 | 是 |
(贵州省总工会花溪职工疗养院) | |||||||
16 | 贵阳市 | 花溪区 | 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五医院 | 贵阳市花溪区黄河路67号 | 是 | 是 | 是 |
17 | 贵阳市 | 贵安新区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 | 白马大道与天河潭大道交汇处西侧 | 是 | 是 | 是 |
18 | 贵阳市 | 开阳县 | 开阳县妇幼保健院 | 开阳县硒城街道遵义路52号 | 是 | 是 | 是 |
19 | 贵阳市 | 开阳县 | 禾丰布依族苗族乡卫生院 | 清河新街51号 | 是 | 是 | 是 |
20 | 贵阳市 | 开阳县 | 开阳县宅吉乡卫生院 | 开阳县宅吉乡街上 | 是 | 是 | 是 |
21 | 贵阳市 | 开阳县 | 开阳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 开阳县硒城街道磷都大道322号 | 是 | 是 | 是 |
22 | 贵阳市 | 开阳县 | 开阳县花梨镇卫生院 | 开阳县花梨镇花梨大道563号 | 是 | 是 | 是 |
23 | 贵阳市 | 开阳县 | 开阳县楠木渡镇卫生院 | 开阳县楠木渡镇临江东路25号 | 是 | 是 | 是 |
24 | 贵阳市 | 开阳县 | 开阳县高寨苗族布依族乡卫生院 | 开阳县高寨乡高寨村春蕾路3号 | 是 | 是 | 是 |
25 | 贵阳市 | 开阳县 | 开阳县龙岗镇卫生院 | 开阳县龙岗镇建设路 | 是 | 是 | 是 |
26 | 贵阳市 | 开阳县 | 开阳县南龙乡卫生院 | 南龙乡康庄路12号 | 是 | 是 | 是 |
27 | 贵阳市 | 开阳县 | 开阳县南江布依族苗族乡卫生院 | 南江乡新街29号 | 是 | 是 | 是 |
28 | 贵阳市 | 开阳县 | 开阳县人民医院 | 开阳县云开街道南街98号 | 是 | 是 | 是 |
29 | 贵阳市 | 南明区 | 贵州省人民医院(儿科南明院区) | 贵阳市中山东路83号 | 是 | 是 | 是 |
30 | 贵阳市 | 南明区 | 贵阳市南明区妇幼保健院 | 贵阳市南明区兴关南巷20号 | 是 | 是 | 是 |
31 | 贵阳市 | 南明区 | 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 博爱路院区:贵阳市南明区博爱路97号 | 是 | 是 | 是(龙洞堡院区) |
龙洞堡院区: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机场路510号交叉路中 | |||||||
32 | 贵阳市 | 南明区 | 贵州省建筑医院 | 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街27号 | 是 | 是 | 是 |
33 | 贵阳市 | 南明区 | 贵阳市妇幼保健院 | 南明区瑞金南路63号 | 是 | 是 | 是 |
34 | 贵阳市 | 南明区 | 南明区人民医院 | 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82号 | 是 | 是 | 是 |
35 | 贵阳市 | 南明区 | 贵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 南明区解放西路91号 | 是 | 否 | 否 |
36 | 贵阳市 | 清镇市 | 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 | 清镇市白马大道1号 | 是 | 是 | 是 |
37 | 贵阳市 | 清镇市 | 清镇市巢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清镇市白马大道13号2号裙楼(董家田公租房) | 是 | 是 | 是 |
38 | 贵阳市 | 清镇市 | 清镇市卫城镇中心卫生院 | 清镇市卫城镇和平中路46号 | 是 | 是 | 是 |
39 | 贵阳市 | 清镇市 | 清镇市流长苗族乡中心卫生院 | 清镇市流长苗族乡中街村燕子大街86号 | 是 | 是 | 是 |
40 | 贵阳市 | 清镇市 | 清镇市王庄布依族苗族乡卫生院 | 清镇市王庄布依族苗族乡王庄村花围上街8号 | 是 | 是 | 是 |
41 | 贵阳市 | 清镇市 | 清镇市新店镇中心卫生院 | 清镇市新店镇新店街上包包子/新店镇鸭池河东风大道 | 是 | 是 | 是 |
42 | 贵阳市 | 清镇市 | 清镇市站街镇中心卫生院 | 清镇市站街镇商业街上段 | 是 | 是 | 是 |
43 | 贵阳市 | 清镇市 | 清镇市妇幼保健院 | 清镇市云站路4号/清镇市云岭中路172号 | 是 | 是 | 是 |
44 | 贵阳市 | 乌当区 | 贵黔国际医院 | 东风镇东风大道1号 | 是 | 是 | 是 |
45 | 贵阳市 | 乌当区 | 乌当区东风镇卫生院 | 东风镇长披路3号 | 是 | 是 | 是 |
46 | 贵阳市 | 乌当区 |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医院 | 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124号 | 是 | 是 | 是 |
47 | 贵阳市 | 乌当区 |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乌当医院 | 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310号五福路1号 | 是 | 是 | 是 |
48 | 贵阳市 | 息烽县 | 息烽县人民医院 | 永靖镇花园东路 | 是 | 是 | 是 |
49 | 贵阳市 | 息烽县 | 息烽县妇幼保健院 | 永靖镇文昌巷1号 | 是 | 是 | 是 |
50 | 贵阳市 | 修文县 | 修文百信医院 | 修文县阳明洞街道贵酒路2号 | 是 | 是 | 是 |
51 | 贵阳市 | 修文县 | 修文县久长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 修文县久长街道明珠路16号 | 是 | 是 | 是 |
52 | 贵阳市 | 修文县 | 修文县人民医院 | 修文县龙场镇翠屏东路42号 | 是 | 是 | 是 |
53 | 贵阳市 | 修文县 | 修文县扎佐卫生服务中心 | 修文县景阳街道襄阳居委会大园街141号 | 是 | 是 | 是 |
54 | 贵阳市 | 修文县 | 修文县洒坪镇卫生院 | 修文县洒坪镇青山村1组 | 是 | 是 | 是 |
55 | 贵阳市 | 修文县 | 修文县六桶镇中心卫生院 | 修文县六桶镇盐井村 | 是 | 是 | 是 |
56 | 贵阳市 | 修文县 | 修文县小箐镇卫生院 | 修文县小箐镇小箐村 | 是 | 是 | 是 |
57 | 贵阳市 | 云岩区 | 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新添大道南段206号 | 是 | 是 | 是 |
58 | 贵阳市 | 云岩区 | 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 | 云岩区百花大道34号 | 是 | 否 | 否 |
59 | 贵阳市 | 云岩区 |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贵阳市云岩区贵医街28号 | 是 | 是 | 是 |
60 | 贵阳市 | 云岩区 | 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71号 | 是 | 否 | 否 |
61 | 贵阳市 | 云岩区 | 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 | 云岩区大营路6号 | 是(感染性疾病) | 是(感染性疾病) | 是(感染性疾病) |
62 | 贵阳市 | 云岩区 | 云岩区人民医院 | 云岩区瑞金中路61号 | 是 | 否 | 否 |
63 | 贵阳市 | 云岩区 | 云岩区妇幼保健院 | 贵阳市云岩区黔灵西路96号 | 是 | 是 | 是 |
64 | 贵阳市 | 云岩区 | 马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贵阳南佗医院 | 云岩区三桥和尚坡白云大道201号 | 是 | 是 | 是 |
65 | 贵阳市 | 云岩区 | 贵阳市云岩区金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西路金龙星岛国际广场24栋 | 是 | 是 | 是 |
66 | 六盘水市 | 六枝特区 | 六盘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 六枝特区云桥路76号 | 是 | 是 | 是 |
67 | 六盘水市 | 六枝特区 | 六枝特区人民医院 | 六枝特区人民南路76号 | 是 | 是 | 是 |
68 | 六盘水市 | 六枝特区 | 六枝特区中医医院 | 六枝特区九龙街道云桥路76号 | 是 | 是 | 是 |
69 | 六盘水市 | 六枝特区 | 六枝特区妇幼保健院 | 六枝特区九龙街道那平路19号 | 是 | 是 | 是 |
70 | 六盘水市 | 六枝特区 | 六枝康源医院 | 六枝特区平寨镇地宗路17号拐角楼 | 是 | 否 | 否 |
71 | 六盘水市 | 六枝特区 | 六枝家和医院 | 六枝特区银壶街道交通路12号附12号 | 是 | 是 | 是 |
72 | 六盘水市 | 六枝特区 | 六枝新康医院 | 六枝特区新窑镇老街上(原焦化厂址) | 是 | 是 | 是 |
73 | 六盘水市 | 六枝特区 | 六枝民健医院 | 六枝特区九龙街道贵烟路北侧杨帆广场 | 是 | 否 | 否 |
74 | 六盘水市 | 六枝特区 | 六枝大众医院 | 六枝特区平寨镇文化路 | 是 | 否 | 是 |
75 | 六盘水市 | 六枝特区 | 六枝博大医院 | 六枝特区贵烟路 | 是 | 是 | 否 |
76 | 六盘水市 | 六枝特区 | 六枝民康医院 | 六枝特区岩脚镇六纳路 | 是 | 否 | 是 |
77 | 六盘水市 | 六枝特区 | 六枝仁慧医院 | 六枝特区龙河镇原政府大楼 | 是 | 否 | 是 |
78 | 六盘水市 | 六枝特区 | 六枝康杰医院 | 六枝特区郎岱镇向阳南路 | 是 | 是 | 是 |
79 | 六盘水市 | 六枝特区 | 六枝健康医院 | 六枝特区贵烟路 | 是 | 是 | 是 |
80 | 六盘水市 | 六枝特区 | 六枝现代妇产医院 | 六枝特区那平路41号 | 是 | 否 | 否 |
81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盘江煤电集团医院 | 盘江东路 | 是 | 是 | 是 |
82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盘州市柏果镇卫生院(清水门诊延伸服务点) | 盘州市柏果镇东升村(清水河居委会) | 是 | 否 | 是 |
83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盘州市柏果镇卫生院洒基分院 | 盘州市柏果镇云中路 | 是 | 否 | 是 |
84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盘州圣光医院 | 盘州市柏果镇景江华庭1号楼1楼3号 | 是 | 是 | 是 |
85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盘州济康医院 | 盘州市柏果镇电力二路 | 是 | 是 | 是 |
86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盘州柏果兴佑儿科诊所 | 柏果镇小云尚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旁 | 是 | 否 | 否 |
87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土城分院 | 盘州市柏果镇云中居委会云中路179号 | 是 | 否 | 是 |
88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盘州市保田镇卫生院 | 盘州市保田镇下保田村 | 是 | 是 | 是 |
89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盘州春晖医院 | 盘州市保田镇下保田村(农资宾馆) | 是 | 是 | 是 |
90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盘州市大山镇卫生院马依分院 | 盘州市大山镇马依居委会 | 是 | 是 | 是 |
91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盘州惠民医院(附设惠民医院门诊部) | 盘州市大山镇播土村(大山镇农贸市场门口) | 是 | 是 | 是 |
92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盘州市丹霞镇卫生院板桥分院 | 盘州市丹霞镇李家湾村 | 是 | 是 | 是 |
93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盘州市丹霞镇卫生院 | 盘州市丹霞镇黄泥田村 | 是 | 是 | 是 |
94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盘州东澳医院 |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翰林街道干沟桥盘江大道旁1-6层2号整栋 | 是 | 是 | 是 |
95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盘州翰林刘秋云儿科诊所 | 盘州市翰林街道迎旭社区三号桥4层楼2-5、6门面 | 是 | 否 | 否 |
96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盘州红果月亮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 盘州市红果街道月亮山社区 | 是 | 否 | 否 |
97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盘州市鸡场坪镇卫生院松河分院 | 盘州市鸡场坪镇龙脖子村 | 是 | 是 | 是 |
98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盘州市鸡场坪镇卫生院滑石分院 | 盘州市鸡场坪镇朱家村 | 是 | 否 | 是 |
99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盘州市鸡场坪镇卫生院 | 盘州市鸡场坪镇新村 | 是 | 是 | 是 |
100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盘州仁惠医院 |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鸡场坪镇盘北开发区桂花路 | 是 | 是 | 是 |
101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盘州众康医院 | 盘州市鸡场坪镇官山居委会三组老政府下行50米 | 是 | 是 | 是 |
102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盘州鸡场坪杨美情儿科诊所 | 盘州市鸡场坪镇桂花路展厅旁边(广场对面二楼) | 是 | 否 | 否 |
103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盘州信捷医院 | 盘州市两河街道办两河新区盘州大道博大商业城 | 是 | 是 | 是 |
104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盘州市刘官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 盘州市刘官街道办新街86号 | 是 | 是 | 是 |
105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盘州市盘关镇卫生院 | 盘州市盘关镇人民政府驻地 | 是 | 是 | 是 |
106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盘州市盘关镇卫生院盘江分院 | 盘州市盘关镇盘江机关居委会 | 是 | 是 | 是 |
107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盘州市坪地乡卫生院 | 盘州市坪地乡莫西里村 | 是 | 否 | 是 |
108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盘州市普古乡卫生院 | 盘州市普古乡普古村 | 是 | 否 | 是 |
109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盘州广康医院 | 盘州市普古乡 | 是 | 是 | 是 |
110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盘州永泰医院 | 盘州市胜境街道火铺路77号 | 是 | 是 | 是 |
111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盘州胜境张鑫儿科诊所 | 盘州市胜境街道向东坡小区23号楼101室 | 是 | 否 | 否 |
112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火铺分院 | 盘州胜境街道中心文化广场 | 是 | 是 | 是 |
113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盘州市石桥镇卫生院 | 盘州市石桥镇新街居委会 | 是 | 是 | 是 |
114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盘州市石桥镇卫生院妥乐分院(附设盘州市石桥镇南冲村门诊) | 盘州市石桥镇南冲村(盘州市石桥镇南冲村7组) | 是 | 否 | 是 |
115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盘州成光医院 | 盘州市石桥镇新街一小区 | 是 | 否 | 是 |
116 | 六盘水市 | 盘州市 | 盘州市中医医院 | 盘州市双凤镇银汞山村1组、(附设盘州市亦资街道盘州路盘州文化中心体育馆院区) | 是 | 是 | 是 |
展开阅读全文2023贵州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稳岗返还操作指南2023-10-08,全文共 212 字 + 加入清单贵州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稳岗返还操作指南一. 从客户端登陆获取的账号密码 二.点击待遇受理类--稳岗返还申领登记模块,显示如下: 三.选择申领稳岗返还的,点击-接收稳岗返还;放弃申领稳岗返还的,点击-拒绝稳岗返还 四.点击-待遇受理类--稳岗返还申领登记-业务申报,核对数据 提取之后单位要仔细核对数据信息,核对无误就点申报 五.填写账号信息之后点下一步 六.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确认承诺书 七、贵阳贵安稳岗返还经办机构部门及咨询服务电话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2024年夏季招聘启事2024-05-29,全文共 3741 字 + 加入清单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2024年夏季招聘启事一、公司简介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央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始终坚守“人民邮政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将普遍服务作为立业之本,为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提供周到、便捷的邮政服务。近年来,中国邮政通过不断改革创新,已由传统的邮政企业发展为既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又经营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业务,以及现代快递物流业务和电子商务的现代企业集团。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简称“贵州邮政”)隶属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下辖4个直属单位、1个邮区中心、9个市州分公司、和88个县(市、区)邮政分公司。拥有邮政普遍服务网点1800余个,邮政金融网点800余个,邮政便民服务站点3000余个,服务全省3800多万人口。我公司始终坚持加强党的领导,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履行普遍服务、特殊服务义务,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强化能力建设,提升市场化竞争实力,竭诚为贵州经济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邮政服务。根据发展需要,现诚邀德才兼备、勇于挑战的有志之士加入我公司!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应聘条件贵州邮政所辖单位2024年夏季招聘共计划招聘176人,招聘岗位涵盖金融柜员、金融柜员(财务管理方向)、揽投部经理储备骨干、软件开发工程师、商务经理等,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见《贵州邮政2024年夏季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各岗位职责及应聘条件详见《贵州邮政2024年夏季招聘岗位职责及应聘条件表》(附件2)。 三、用工形式及薪酬待遇通过招聘程序并试用合格的人员录用为合同用工(正式工)。凡被我公司正式录用的人员,将与邮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公司规定发放薪资,并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六险二金”等福利待遇。 四、招聘对象条件(一)招聘对象为35岁以下(1989年5月1日之后出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统招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国(境)外应往届高校毕业留学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身体健康; (五)招聘岗位本县区户籍和长期居住应聘人员优先; (六)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五、招聘工作程序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简历筛选、笔试、面试、背景调查、体检、入职等程序逐项开展。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于2024年5月28日—6月10日在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www.gzrc.com.cn/)、智联招聘网贵阳站(https://www.zhaopin.com/guiyang/)、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官网(http://gz.chinapost.com.cn/html1/category/181312/3945-1.htm)等渠道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启事。 (二)网上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于2024年5月30日起至6月10日24:00点期间登录智联招聘网贵阳站(报名网址:https://gzyz.zhaopin.com)在线报名,报名需填写内容见《贵州邮政2024年夏季招聘应聘报名表样》(附件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 报名时往届毕业生在线提交电子扫描件版或照片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交)、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交)、应聘岗位要求的从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有则需提交,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作期间的社保缴费记录,如是工作证明需注明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及起止时间,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章等)、金融专业资格证(如有则需提交,例如基金从业资格证、银行业从业资格、AFP、CFP、CICE、CPB、CFA证书及相关网站查证截图等)、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资料。 2024年应届生在线提交电子扫描件版或照片版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岗位能力证明资料(选择提供,如有则需上传)。 应聘者在线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后即视为完成报名程序,不得再更改。因填报失误、上传资料不清晰、不齐全、虚假材料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简历筛选(6月中旬) 报考人员需符合应聘条件要求,报名后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网上填写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并根据招聘需求及报名情况等,择优甄选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向入围人员发送笔试通知短信,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另行通知。如报考人员提供材料不符合应聘条件要求的不予采用,视为直接淘汰。 报考金融柜员岗位(不含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者年龄在35岁以下统招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基金从业资格证和AFP、CFP、CICE、CPB、CFA证书之一或在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网点累计有2年及以上从业经历者(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4月30日,应聘者统招普通高等院校学习期间的工作经历不予认可),在报名阶段在线提交相关资料,经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可申请免笔试,免笔试人员由招聘单位于笔试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提交免笔试申请。 (四)笔试、面试安排(6月下旬) 笔试及面试地点均安排在贵阳,笔试和面试的相关要求、具体时间和详细地点将以短信、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到考生,只通知上一环节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后续招聘环节,请确保填报的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正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笔试和面试资格确认后无故不参加者将列入贵州邮政招聘不诚信人员名单,以后不得参加贵州邮政组织的各类招聘。未通过笔试或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再单独通知。 (五)背景调查及体检(7月) 公司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对年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造假,职业表现有瑕疵、有犯罪记录及不良信用的,或存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规定的达到处分及以上处理种类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背景调查合格人员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患有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疾病的不予录用。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入职(7月-8月) 背景调查及体检合格人员分批办理入职手续。 六、注意事项(一)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将在招聘任何环节取消其录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若背景调查与事实不符,我公司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应聘人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我公司可在招聘任意环节终止招聘资格,已经录用的,解除劳动合同。 1.年龄、学历层次、学习专业、工作经历等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 2.未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统招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和应聘岗位规定资格证书的; 3.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正在被查处或受到处理处分的; 4.存在瞒报信息、弄虚作假情况的; 5.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 6.背景调查不合格,有从业不良记录,被行业组织或监管机构处罚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处理的,或被公安机关列为嫌疑人,正在侦查期间的; 8.因涉及各类案件正在被查处或受到处理处分的; 9.与原单位存在尚未结束的劳动仲裁或劳动争议诉讼的; 10.不符合我公司招录回避制度规定的; 11.在我公司统一规定的报到期限内不能按时报到入职的; 12.存在其他不适宜录用情形的。 (四)我公司承诺对应聘人员资料妥善保管和严格保密,应聘人员所有资料仅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无论是否录用,资料不予退回。 (五)我公司有权根据招聘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六)公司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相信各类虚假广告和诈骗信息,谨防受骗。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王老师 0851-8412438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应聘人员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本启事,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其他要素进行确认。 附件: 1.贵州邮政2024年夏季招聘岗位列表 2.贵州邮政2024年夏季招聘岗位职责及应聘条件表 3.贵州邮政2024年夏季招聘应聘报名表样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2024年5月28日 贵州省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补充公告2024-05-27,全文共 309 字 + 加入清单贵州省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补充公告为服务广大考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已参加我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人员,可按程序报名我省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考试,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无需提供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待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公布后,教师资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在我省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考试中的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我省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后续环节资格。 二、参加且通过我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的考生,在我省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签约上岗环节,可不提供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贵州省教育厅 2024年5月24日 贵州省统一招生平台(https://117.135.201.243:8000)2024-05-21,全文共 353 字 + 加入清单贵州省统一招生平台点击进入:贵州省统一招生平台(https://117.135.201.243:8000) 2024年贵州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报名及志愿填报1.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读中职学校的,由各市(州)中职招生管理部门按照我省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统筹安排和各校招生政策,本着自主、自愿原则组织学生登录贵州省统一招生平台(网址:https://117.135.201.243:8000,以下简称“统招平台”)进行报名和志愿填报。 2.其他学生通过“统招平台”报名和填报志愿就读或直接联系招生院校就读的,由招生院校负责学生资格审查。 3.2024年春季中职招生报名和志愿填报工作从5月11日开始,5月30日结束;秋季中职招生报名和志愿填报工作从6月30日开始,9月28日结束。具体报名时间和方法由各市(州)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2024-05-21,全文共 2714 字 + 加入清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一、招生管理职责划分2024年我省中职招生工作实行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负责的运行机制,切实加强中职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各级中职招生工作分管领导是本级招生工作责任人,各招生院校校长是本校招生工作责任人。 省属及省外招生院校的招生工作由省统一管理;其他招生院校由所在市(州)统一管理。 二、招生季度及院校资质我省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春、秋两季招生和资质公布制度。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5月底前在官方网站上统一面向社会公布当年具备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包括联合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录(春季招生时依据上一年度公布的资质名录)。 (一)名录所列院校可在本区域内开展春、秋两季招生。 (二)名录所列院校经生源所在地中职招生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对外公布后,可在该区域开展春、秋两季的跨地区招生。 (三)已列入2024年教育部跨省招生计划,经生源所在地中职招生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对外公布的院校,可在当地开展秋季跨省招生。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一)招生规模 1.省内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根据省教育厅统一下达的指导性计划实施。其中省属院校招生规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招生计划执行,其他院校按所在市(州)分解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2.省外招生院校在黔招生规模,结合教育部下达的跨省招生来源计划和我省实际执行。 (二)专业目录 各校根据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面向社会公布的2024年具备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包括联合招生资质)中等职业学校名录中的招生专业目录执行,未经公布的专业当年不得开展招生。春季招生沿用上一年度公布的专业目录。 四、招生对象及报名办法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对象包括: (1)应、往届初(高)中毕业学生; (2)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的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学生除外)。 2.报名就读中职学校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 (3)身体条件符合学校相关要求。 (二)报名及志愿填报 1.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读中职学校的,由各市(州)中职招生管理部门按照我省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统筹安排和各校招生政策,本着自主、自愿原则组织学生登录贵州省统一招生平台(网址:https://117.135.201.243:8000,以下简称“统招平台”)进行报名和志愿填报。 2.其他学生通过“统招平台”报名和填报志愿就读或直接联系招生院校就读的,由招生院校负责学生资格审查。 3.2024年春季中职招生报名和志愿填报工作从5月11日开始,5月30日结束;秋季中职招生报名和志愿填报工作从6月30日开始,9月28日结束。具体报名时间和方法由各市(州)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五、录取及三联单核发各招生院校通过“统招平台”对报名学生进行预录取,各级中职招生管理部门对预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完成正式录取并核发新生录取三联单(详细流程见附件)。 2024年春季中职招生录取工作从5月11日开始,5月30日结束;秋季中职招生录取工作从6月30日开始,11月15日结束。 六、院校、专业选择参考范围学生报名时可参考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当年在官方网站上统一面向社会公布的具备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包括联合招生资质)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名录、省招生考试院编印的《贵州省2024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指南》、各校的招生简章等。 报读公安、艺术、体育、师范等专业的学生,由学校确定是否进行面试。确须组织面试的学校,由学校向生源所在地市(州)中职招生管理部门报告,加强联系沟通,做好相关工作。 七、信息采集为强化信息管理,准确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各级中职招生管理部门和招生院校要重视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努力提高信息采集的准确度和有效性。要本着对学生负责的原则,严格报名资格审查,报名时认真核查学生身份证明,确保完整、准确地采集学生各类基础信息,对不能出具身份证的学生须出具户口簿原件,要按招录条件对学生的姓名、性别、民族、户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审核和录入。 八、工作要求各级中职招生管理部门和招生院校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做好统筹规划,强化责任落实,严肃招生纪律,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秩序。 (一)加强统筹管理,强化资格审查。各地各校要加强沟通协作,安排专人负责中职招生工作,确保各阶段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有序完成。各级中职招生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招生准入制度,未经批准的学校和专业不得安排宣传和招生。 (二)加强信息审核,做好录取注册。各地各校要加强对招生信息发布和新生录取注册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通过“统招平台”上传和审核相关信息。凡通过“统招平台”所录取的学生,应为符合录取条件并实际到校就读的新生,严禁以“预先报名”等名义将未到校就读的各类生源录入系统。在统招平台中已被录取的新生,不能重新报名。 (三)维护招生环境,实施“阳光招生”。切实维护中职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禁招生院校以任何形式开展有偿招生;严禁搞区域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开展虚假宣传招生;严禁各类违规联合办学招生和省外来黔招生。招生院校违规招生带来的问题由学校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24年5月9日 中职招生报名、志愿填报及录取流程一、报名拟报读中职学校的学生在登录“统招平台”后,通过电子邮箱或手机注册报名账号,即可在招生信息发布页面查看各招生院校的招生专业及计划。 二、志愿填报在充分考虑后,学生可点击拟报读的学校进入志愿填报界面,自愿自主选择专业并填报志愿。每名学生只能选取一所学校一个专业,若被学校驳回,可重新填报志愿。 三、预录取各招生院校登录“统招平台”,审核学生的报名和志愿填报信息,对符合条件的进行预录取。各校也可统一收集并汇总现场报名学生信息,对符合录取条件的经核准审查后通过批量导入平台完成预录取工作。 被预录取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再填报其他学校,如确需重新报读的,须在按规定流程办理退学手续并清理掉“统招平台”中的预录取信息后,方可重新填报志愿。 四、录取各级中职招生管理部门登录“统招平台”,对学校提交的预录取学生信息进行确认,生成最终录取信息,以此作为学生注册学籍的基础数据。 五、完善手续录取工作结束后,相关单位要向各校核发录取三联单,完善录取手续。 省属中职学校录取三联单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打印,各校领取、核对、签字、盖章后送返省招生考试院,由省招生考试院加盖录取专用章后发放。 各地所属中职学校录取三联单由市(州)中职招生管理部门负责核发。 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https://117.187.201.56/)2024-05-19,全文共 919 字 + 加入清单点击进入: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s://117.187.201.56/) 2024年贵州特岗教师报名指南一、招聘岗位 点击查看:贵州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 二、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29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入口 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s://117.187.201.56/)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设岗县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 四、报名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各地可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对退役军人相应放宽年龄限制。 (三)学历条件。初中、小学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小学阶段可适当招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幼儿园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五)具体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要求,由各市(州)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后公布。 (六)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七)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中央及地方“特岗计划”教师面向全国招聘。 2024年贵州省考总成绩排名公布(附查询入口)2024-05-15,全文共 534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贵州省考总成绩排名点击查看:贵州省2024年度省直及垂管系统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总成绩排名.xls 点击查看:贵州省2024年度省直及垂管系统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总成绩排名.xls 贵州省2024年度省直及垂管系统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总成绩排名公告 目前,贵州省2024年度省直及垂管系统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总成绩排名情况公告如下: 总成绩排名详见《贵州省2024年度省直及垂管系统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总成绩排名》(附件1)和《贵州省2024年度省直及垂管系统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总成绩排名》(附件2)。 总成绩排名公布后,人民警察职位(不含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狱〈所〉医职位)将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体能测评结束后,将统一公布省直及垂管系统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咨询电话:0851—86824280 附件: 1.贵州省2024年度省直及垂管系统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总成绩排名.xls 2.贵州省2024年度省直及垂管系统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总成绩排名.xls 贵州省公务员局 2024年5月14日 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公司)2024年招聘公告2024-05-11,全文共 3223 字 + 加入清单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简章根据企业发展需要,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所属单位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本次公开招聘人员250人,其中:技术研发类岗位2人(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管理技术类岗位236人(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基层一线操作类岗位12人(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具体招聘单位、专业、岗位、条件等详见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网站(http://gz.tobacco.gov.cn/)。 二、招聘对象 (一)技术研发、管理技术类岗位: 1.国家统招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同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书面认证。 3.管理技术类岗位招聘对象年龄在28周岁(含)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技术研发类岗位可放宽至35周岁(含)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规定执行。 (二)基层一线操作类岗位: 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或技师学院等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本单位规定的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符合烟草行业招聘工作制度回避规定,应聘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八)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可于5月13日9:00至2024年5月17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址(http://gztobacco2024.zhaopin.com)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人员应根据本人专业情况和个人意愿,从岗位表中只允许选择一个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报名,多报无效。报名经本人确认后,所有信息不能修改。 2.报名时,应聘人员需上传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本人近期彩色标准证件照;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毕业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书面认证; (4)就读学校官方出具的学业成绩单; (5)相关荣誉、奖励、资格证书; (6)符合《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 2022、2023年毕业生须上传无就业经历承诺书(附件2) (7)本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如与贵州烟草系统员工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填写报名信息时须如实说明。 (二)在线测评 报名人员须在投递简历收到测评邮件后,于5月18日17:00前完成在线测评,逾期完成无效。报名人员在收到测评电子邮件后必须按规定进行测评,完成测评后视为报名成功。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综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在校期间成绩、资格证书、奖惩情况、学生干部经历、实习锻炼经历等因素,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 其中,岗位报名人数在100人以下的按照1:30的比例择优、报名人数在100人(含)至200人的按照1:40的比例择优、报名人数在200人(含)以上的按照1:50的比例择优。确认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有效竞争比例不得低于3:1,如低于有效竞争比例,根据岗位需求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岗位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即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1.技术研发类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笔试采取线上笔考。笔试成绩按照30%权重计入本人总成绩。 2.管理技术类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烟草专卖有关法规和申论。笔试成绩按照50%权重计入本人总成绩。 3.基层一线操作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农学类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按照50%权重计入本人总成绩。 技术研发类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即进入面试环节;其他岗位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按所招聘职数1:3的比例由高至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五)面试 1.技术研发类岗位面试形式为专业化面试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照70%权重计入本人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2.其他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确认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有效竞争比例不得低于2:1,如低于有效竞争比例,根据岗位需求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因考生本人放弃面试资格或该环节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按50%权重计入本人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六)考察与体检 1.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按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与体检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3.因本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因考生本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与录用 1.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中国烟草人才招聘平台和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外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公示后因应聘者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进行递补。 2.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就业协议及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和所签订劳动合同条款执行。 3.境内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境外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及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除技术研发类岗位外,其他岗位笔试、面试地点在贵阳市,具体时间、详细地址及相关要求以电子邮件、短信或者电话方式通知入围人员,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考人员请选择国家烟草专卖局或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向应聘者收取报名费、考试费等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者须对自己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等欺骗行为的,一律取消笔试、面试资格或成绩,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五)报考人员请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及邮箱的畅通,以便通知。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在线测评、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证件审核、报到、签订协议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附件1:2024年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公开招聘岗位表 附件2:无就业经历承诺书 贵州省新高考综合改革平台登录入口官网2024-04-24,全文共 105 字 + 加入清单点击进入:贵州省新高考综合改革平台登录入口官网(https://xgk-szpj-view1.ygxy.jyt.guizhou.gov.cn/login/index.html?#/loginMain) 操作流程:贵州日报报刊社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2024-04-19,全文共 7543 字 + 加入清单贵州日报报刊社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贵州日报报刊社是中共贵州省委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负责省委机关报《贵州日报》、省委机关刊《当代贵州》的编辑出版工作,主办国家一类新闻资质的新闻网站——当代先锋网和“天眼新闻”客户端,形成党报、党刊、党网、党端融合发展的良好局面。 近年来,贵州日报报刊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推动优质原创内容“泉涌”,全力以赴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不断提升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贵州日报》综合传播力多次位居西部党报前列,《当代贵州》荣获中国政府出版奖,天眼新闻客户端入选“中国报业深度融合发展创新案例”、“全国新闻出版深度融合发展创新案例”、“2022年度技术赋能‘新闻+’推荐案例”,当代先锋网获得“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自主研发的“天眼云融媒体平台”、云计算平台项目分获2023年“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三等奖。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日报报刊社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岗位表中要求的2024年度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23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3年4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8年4月25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对象范围。 四、招聘程序(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guizhou.gov.cn)、当代先锋网(http://www.ddcpc.cn)、天眼新闻客户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4年4月12日到 2024年4月22日。 (二)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仔细阅读《贵州日报报刊社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以及网上报名系统中的告知事项,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并严格遵守相关要求。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通过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http://pta.bjpass.com/site/JfaUVb)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考人员于2024年4月23日09:00至2024年4月25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http://pta.bjpass.com/site/JfaUVb)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进入考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认真核对信息后及时提交。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注册登录的账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查询依据,请确保注册时填报的账号信息准确无误并妥善保管。 (2)特别提示:①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重新修改审查未通过的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审核”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否则将导致报名失败。②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4年4月25日17:00)前未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③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及时提交报名申请。 (3)报考人员应及时、理性报考,尽早提交报名申请,若因在最后时限扎堆报考,引起网络堵塞、延迟而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须由报考人员本人报名并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报名信息及材料,如网上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报名信息和材料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和提交,相应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报名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网上资格初审 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由贵州日报报刊社于2024年4月23日09:00至2024年4月26日17:00期间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贵州日报报刊社将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http://pta.bjpass.com/site/JfaUVb)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在报名期间(2024年4月25日17:00前)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自行改报岗位或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超过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17:00后)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于2024年4月26日12:00前进行修改信息并提交报名申请,但不得再改报岗位。 2024年4月26日12:00后至2024年4月26日17:00前审核仍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报考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审核。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4月28日17:00前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http://pta.bjpass.com/site/JfaUVb)缴纳100元报名费。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当代先锋网(http://www.ddcpc.cn)、天眼新闻客户端进行公布。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5月15日09:00至2024年5月17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http://pta.bjpass.com/site/JfaUVb)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三)考试 考试由贵州日报报刊社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50分,折算百分制后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范围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媒体业务知识、新闻采编实务。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上午09:00-12:00 笔试地点:贵阳地区,具体考点和考场详见准考证。 笔试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并严格遵守《笔试准考证》中的考试规定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者(含未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数与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降低为50分(按百分制计算)。 (4)笔试成绩将在当代先锋网(http://www.ddcpc.cn)、天眼新闻客户端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由贵州日报报刊社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 (1)确定和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①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③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④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当代先锋网(http://www.ddcpc.cn)、天眼新闻客户端上公布。 ⑤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复试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①通过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http://pta.bjpass.com/site/JfaUVb)在线打印的《贵州日报报刊社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本人手写签名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各件1份。2024年度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只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需现场签署承诺书,但在考察环节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按照职称条件报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按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条件报考的,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照从业资格条件报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工作年限条件报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具体岗位工作证明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劳动(聘用)合同。 ④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照片3张(背面写本人名字)及照片电子版。 ⑤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⑥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⑦西部志愿者、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人员等需提供服务协议(合同)及签订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多个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合同)的,需提供多个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⑧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参加资格复审。因不可抗力导致需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⑨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日报报刊社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其它资格条件和备注要求提供。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3.复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复试人员。 参加复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当代先锋网(http://www.ddcpc.cn)、天眼新闻客户端上公布。复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复试包括面试、部分岗位实操测试(融媒体记者、融媒体视觉设计、新媒体动画制作、夜班编辑、校检审读、融媒体技术工程师、人工智能工程师岗位设实操测试),分别按百分制计分。复试成绩设最低分数线60分(按百分制计算)。 复试由贵州日报报刊社组织实施。复试按照不同岗位的专业能力要求分别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背景、专业基础、思维能力、操作能力以及岗位适应情况等。 未参加复试、复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试成绩(包括面试成绩和实操测试成绩)在当代先锋网(http://www.ddcpc.cn)、天眼新闻客户端上公布。 4.总成绩计算 设置实操测试的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占25%,实操成绩占25%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未设置实操测试的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如笔试成绩仍并列的,由贵州日报报刊社另行组织加试考试,成绩得分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总成绩在当代先锋网(http://www.ddcpc.cn)、天眼新闻客户端上公示。 (四)体检 复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复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日报报刊社社务会研究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4年度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复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guizhou.gov.cn)、当代先锋网(http://www.ddcpc.cn)、天眼新闻客户端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一)公开招聘工作在贵州日报报刊社社务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执行。 (二)贵州日报报刊社机关纪委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报考人员应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并对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guizhou.gov.cn)、当代先锋网(http://www.ddcpc.cn)、天眼新闻客户端保持关注。 (五)所有招聘人员须服从贵州日报报刊社岗位管理相关规定及要求,在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 (六)联系电话 1.报名条件咨询及资格审核电话:贵州日报报刊社人力资源部0851-86625215、0851-86625132。(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88341380、0851-88236875(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 3.监督电话:0851-86625866。 六、未尽事宜,由贵州日报报刊社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日报报刊社负责解释。 附件1. 贵州日报报刊社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 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贵州日报报刊社 2024年4月11日 2024贵州省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材料)2024-04-19,全文共 1995 字 + 加入清单贵州省2024年度省直及垂管系统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有关规定,为做好我省2024年度省直及垂管系统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方式:资格复审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招录机关(或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原则上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4日(8:3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6日(8: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招录机关(或省级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贵州省2024年度省直及垂管系统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地点一览表》(附件1)。 二、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人员需登陆“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自行查询个人排名情况,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主动联系招录机关(或省级主管部门)咨询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表; 2.笔试准考证;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以下人员还须提供: 1.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 2.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本县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还须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工作满3周年和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证明,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 5.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和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退伍证或转业证)。 资格复审时,须对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民族信息等进行复核。经审查,若非少数民族报考者将民族信息填写为少数民族获得加分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将取消加分并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重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四、相关要求(一)资格复审对象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及时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上而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其后果由资格复审对象本人承担。 (二)各招录机关(或省级主管部门)须及时与资格复审对象联系并做好相关情况记录备查。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招录机关提交书面材料,对未提交书面材料的,招录机关(或省级主管部门)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并做好相关信息记录备查。 (三)各招录机关(或省级主管部门)须严格按照《招录公告》,对资格复审对象提供的报名信息表等相关资料,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间内从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再另发复审递补公告。招录机关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该递补人员自动放弃。如因招录机关审核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五、其他事宜(一)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面试工作拟于2024年5月11日、12日进行,届时将提前发布面试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二)若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因考生未阅读公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咨询电话:0851—86824280 附件: 1.贵州省2024年度省直及垂管系统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地点一览表 2.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 贵州省公务员局 2024年4月18日 2024贵州省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一览2024-04-19,全文共 342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贵州公务员省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一、公务员职位省级机关(含垂管系统)和市(州)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A类卷):53分; 县(市、区)级机关(含派出机构)和乡(镇、街道)机关职位(B类卷):50分。 二、人民警察职位一般职位(A类卷):51分; 一般职位(B类卷):50分。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A类卷):51分;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B类卷):49分。 咨询电话:0851—86824280 三、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方式:资格复审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招录机关(或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原则上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4日(8:3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6日(8:30—17:30) 搜索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