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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线上学习(多选题101-150)

2023-10-10,全文共 7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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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线上学习(多选题101-150)

101.《“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目标具体包括:()

A.建设公平医保

B.建设法治医保

C.建设安全医保

D.建设智慧医保

E.建设协同医保

答案:ABCDE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36号)

102.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实行()相结合

A.政府监管

B.社会监督

C.行业自律

D.个人守信

答案:ABCD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

103.参保人应遵守的义务有()

A.在看病购药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医疗保障凭证;

B.医疗保障凭证应当妥善保管,防止他们冒名使用;

C.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提供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D.参保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不得重复享受;

E.不得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答案:ABCDE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

104.定点医药机构需要遵守的义务有()

A.应当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向参保人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

B.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C.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

D.不得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答案:ABCD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

105.以下属于欺诈骗保的行为有()

A.使用自己的医保凭证购买药品的;

B.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C.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

D.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答案:BCD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

106.《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了哪些部门的责任()

A.参保人

B.医保经办机构

C.定点医药机构

D.公安局

答案:ABC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

107.国家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开展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医疗保障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医疗保障的宣传报道应当()。

A.真实

B.公平

C.公正

D.公开

答案:AC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

108.国家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实现()全覆盖。

A.省

B.市

C.县

D.乡镇(街道)和村(社区)

答案:ABCD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

109.定点医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

A.提供医药服务

B.提高服务质量

C.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

D.维护公民健康权益

答案:ABCD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

110.医疗保障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或者()。

A.侵占

B.挪用

C.投资

D.转存

答案:AB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

111.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工作中获取、知悉的被调查对象资料或者相关信息用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以外的其他目的,不得()向他人提供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

A.泄露

B.篡改

C.毁损

D.非法

答案:ABCD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

112.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A.进入现场检查;

B.询问有关人员;

C.要求被检查对象提供与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

D.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

答案:ABCD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

113.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

A.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B.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C.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

D.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答案:ABCD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

114.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A.业务

B.财务

C.安全

D.风险

答案:ABCD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

115.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医疗保障基金的()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A.收入

B.支出

C.结余

D.风险累计

答案:ABC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

116.定点医药机构违反服务协议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可以督促其履行服务协议按照服务协议约定()直至解除服务协议。

A.暂停费用

B.不予拨付费用

C.追回违规费用

D.中止相关责任人员或者所在部门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答案:ABCD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

117.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执行()

A.实名就医

B.购药管理规定

C.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

D.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

答案:ABCD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

118.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向参保人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不得()

A.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B.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

C.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D.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答案:ABCD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

119.()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工作中获取知悉的被调查对象资料或者相关信息用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以外的其他目的,不得泄露、篡改.毁损、非法向他人提供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

A.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

B.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C.会计师事务所

D.律师事务所

答案:ABC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

120.下列哪些机构可以按照各自职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A.财政部门

B.审计机关

C.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D.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答案:ABC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121.涉及定点零售药店的哪些欺诈骗保行为可以举报呢?()

A.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

B.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

C.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D.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

答案:ABCD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

122.医疗保障局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予以封存。决定实施封存的,应当场交付封存决定书,封存决定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A.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B.封存的理由、依据.期限

C.封存相关资料的名称、数量

D.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答案:ABC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

123.医疗保障局在哪些情形下应当及时作出解除封存决定()。

A.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

B.封存的相关资料与违法行为有关

C.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封存

D.封存期限已经届满

答案:ACD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

124.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在哪些情形下,经医疗保障局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结案()。

A.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的

B.案件终止调查的

C.案件调查中止的

D.人民法院裁定终极执行的

答案:ABD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

125.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应当坚持()权责一致;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我约束;坚持预防与查处、激励与处罚相结合。

A.依法监管

B.客观公正

C.随其自然

D.不偏不倚

答案:AB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

126.以下哪些药品不纳入《药品目录》()

A.预防性疫苗

B.减肥药品

C.保健药品

D.中成药

答案:ABC

依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

127.国家医疗保障局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的基本原则有()

A.坚持安全为本,促进发展

B.坚持健全制度,强化技术

C.坚持强化基础,提升能力

D.坚持明晰责任,闭环管理

答案:ABCD

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21〕23号)

128.到“十四五”期末,医疗保障系统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智慧医保和安全医保建设达到怎样的新水平()

A.安全评估机制全面完善

B.网络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C.数据安全管理有效实施

D.数据共享使用安全有序

答案:BCD

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21〕23号)

129.严格落实突发网络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定期评估和修订应急预案,提高()

A.科学性

B.实用性

C.协调性

D.可操作性

答案:ABD

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21〕23号)

130.以下哪些方法可以加强数据安全保护?()

A.实施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

B.制定不同的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C.推动全数据共享公开使用

D.强化数据安全审批管理

答案:AD

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21〕23号)

131.以下哪些属于《“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健全标准化体系》中对于完善标准化工作基础的要求。()

A.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

B.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合作.职责分明的标准化工作机制

C.组建各类标准咨询专家团队

D.建设高水平医疗保障标准化智库

答案:AB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36号)

132.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以下哪些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A.医疗机构

B.药品经营单位

C.药品原料生产厂家

D.当地卫健部门

答案:AB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133.在参保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就诊医疗机应按接口标准规范上传哪种材料,参保地可视同已备案?()

A.门诊急诊转诊标志

B.住院部标志

C.住院类型为“预住院”

D.住院类型为“急诊”

答案:AD

依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134.为合理设定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直接结算报销政策,应考虑以下哪些方面?()

A.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B.人民健康需求

C.医保基金支撑能力

D.分级诊疗要求

答案:ABCD

依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135.以下属于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是?()

A.异地转诊就医人员

B.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C.异地急诊抢救人员

D.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答案:AC

依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136.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时可提供以下哪些材料?()

A.异地工作证明材料

B.有效身份证件

C.社会保障卡

D.个人房产证

答案:ABC

依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137.为提供便捷高效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应按照以下哪些要求?()

A.就医地目录

B.就医地政策

C.参保地政策

D.就医地管理

答案:ACD

依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138.根据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全面落实()

A.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B.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C.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D.处罚适当制度

答案:ABC

依据:《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号)

139.根据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立案应当符合下列标准(),符合立案标准的,应及时立案。

A.属于本部门管辖

B.经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

C.有明确的违法嫌疑人

D.经核查认为存在涉嫌违反医疗保障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答案:ACD

依据:《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号)

140.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A.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

B.相关信息系统中调取数据,要求被检查对象对疑点数据作出解释和说明

C.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等予以封存

D.聘请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和专业人员协助开展检查

答案:ABCD

依据:《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号)

141.办案人员应当依法收集证据。证据包括(),证据经查证属实,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A.书证,物证

B.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C.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

D.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答案:ABCD

依据:《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号)

142.下列哪些情形,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A.未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B.责令追回医保基金或者罚款数额较大的

C.责令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等直接关系到当事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D.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答案:BCD

依据:《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号)

143.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有()

A.参保人员在工地工作时摔倒骨折

B.参保人员在家里摔倒骨折

C.参保人与人打架斗殴骨折

D.参保人在美国旅游时摔倒骨折

答案:ACD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144.定点零售药店哪些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A.药店名称

B.法定代表人

C.药品生产厂家

D.注册地址

答案:ABD

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

145.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依规通过下列哪些方式对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协议履行情况.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药品服务等进行监督。()

A.实地检查

B.智能监控

C.大数据分析

D.抽查

答案:ABCD

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

1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从重处罚()

A.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一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同一性质违法行为的

B.故意转移.隐匿.毁坏或伪造证据

C.妨碍.阻挠或者抗拒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处理其违法行为的;

D.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有违法行为的

答案:ABC

依据:《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医保发〔2021〕35号)

147.在飞行检查时,下列哪些情况检查组组长应当立即报告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司。()

A.需要增加检查力量或者延伸检查范围的

B.被检查对象拒绝提供相关材料的

C.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的

D.需要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

答案:ACD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6号)

148.下列哪些情况属于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解除医保协议的范围。()

A.发生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件的

B.进销存不符

C.将医保结算设备转借或赠与他人,改变使用场地的

D.法定代表人变更未办理变更手续的

答案:ACD

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

149.以下哪些行为属于参保人违规。()

A.用自己医保卡余额给孩子买药

B.将医保卡借给没有参保的朋友使用

C.拿医保卡到药店套取现金

D.在家摔倒后使用医保卡结算

答案:BC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

150.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

A.抓扩面:实现四个全面覆盖

B.建机制:建立完善四个工作机制

C.打基础:加强四项基础建设

D.推协同:推进医疗机构协同改革

答案:ABCD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医保发〔202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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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人)

2024-02-02,全文共 6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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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所属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省工商联民营经济服务中心(省非公有制企业投诉中心)主要负责协作做好招商引资有关工作,组织民营企业参加各类招商引资、项目推荐活动,协助企业与地方政府对接招商引资项目,为民营企业提供招商、融资等信息服务;统一受理非公有制企业投诉,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做好相关协调和服务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管理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岗位表中要求的2024年度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2月26日以前出生)(报名日第一天),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报名日最后一天),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报名日最后一天)。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对象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官网(http://www.gzsgsl.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4年2月1日到2024年2月25日。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8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9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负责组织实施。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2月28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2月28日17:00至2月29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3.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1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官网(http://www.gzsgsl.gov.cn/)公布。

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的2024届毕业生可免收考试费。符合免收考试费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费,并按照“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免收考试费申请提交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退费。如未按规定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不属实等导致免收考试费申请失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28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5.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851-86835913。

6.考务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12333。

(转01再转0)。

(三)笔试

笔试由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上午

2.笔试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考试方式为分类考试,考试大纲详见“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考试动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6.笔试成绩计算: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按百分制计算〉。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在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官网(http://www.gzsgsl.gov.cn/)公布。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数与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降低为50分(按百分制计算)。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由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

1.确定和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官网(http://www.gzsgsl.gov.cn/)公布。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平台在线打印的《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附件2)2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环节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报考有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单位证明等凭据。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4)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五)面试

面试由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官网(http://www.gzsgsl.gov.cn/)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以60%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按百分制计算)。

拟公开招聘的业务科工作人员岗位(岗位代码:22828090102),在面试环节中,加入英语口语测试科目,现场进行口语测试,英语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总分的50%。

未参加面试、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面试成绩在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官网(http://www.gzsgsl.gov.cn/)公布。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百分制折算后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http://www.gzsgsl.gov.cn/)公布。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省工商业联党组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4届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官网(http://www.gzsgsl.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纪委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对本次公开招聘未能招聘到人员的岗位,单位将重新发布公告,依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组织面试,进入后续环节。

(五)联系电话:0851-86835913;监督电话:0851-86834825。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六、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

附件3:基层工作经历以及时间计算的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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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颁奖礼播出(时间+观看入口)

2023-12-07,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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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颁奖观看指南

由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主办的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颁奖礼是2023年贵州省“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一,以“弘扬宪法精神 传递法治力量”为主题,旨在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正正义、服务大局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努力让尊法学法守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颁奖礼上,揭晓了获选的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并为其颁奖。

播出时间:2023年12月7日晚18点50分

播出平台:

贵州广播电视台经济频道、动静新闻客户端、贵州广播电视台4频道、5频道、6频道、7频道、“贵州司法”微博、“黔微普法”微信视频号、“黔微普法”抖音号、众望新闻客户端同步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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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元旦假期贵州省民族博物馆开放吗?

2023-12-27,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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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便民100煎饺

贵州省民族博物馆元旦开放公告

观众朋友们:

元旦期间贵州省民族博物馆节日期间正常开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放时间

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1日正常开放。

1.博物馆展厅开放时间:9:00——17:00

2.图书馆开放时间:9:00——17:00

二、开放区域

一楼A展厅:《 林则徐在新疆》(2023年12月8日—2024年2月18日)

一楼B展厅:《陶韵贵州——贵州美术家协会“多彩黔风”系列活动之贵州陶瓷艺术精品展》(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21日)

一楼C展厅:时光沉淀美——黔系列民族文化产业品牌精品馆

二、三楼展厅:《记忆与传承——贵州世居民族历史文化展》

四楼A、B展厅:《文派清韵 翰墨遗珠——桐城馆藏明清名人书画复本展》(2023年11月24日至2024年1月21日)

六楼C展厅:《与中国传统文化·对画》(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2月29日)

八楼C展厅:《同心共筑中国梦——校园艺术作品展》(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月7日)

五楼:贵州民族图书馆阅览室

特此公告。

贵州省民族博物馆

2023年12月26日

>>推荐阅读:贵州省民族博物馆参观攻略(附预约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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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营业执照办理流程(证照分离改革后)

2020-10-22,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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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备申请材料

通过贵州省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浏览下载具体提交材料规范和相应申请表格:

材料要件: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有限公司需提供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明、住所使用证明、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等。

材料内容: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

重点:材料要件齐备、内容符合法定形式。

二、选定登记机关

根招住所(经营场所)的不同,申请人应当按照属地登记原则,选择相应的登记机关。

重点:登记机关一定不能勾选错误!

三、提交登记申请

线上线下“双轨并行”,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实际,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提交登记申请。

重点:申请人拟登记的企业名称,可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交,也可在办理企业登记时直接向登记机关提交。

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在企业登记时与其他登记事顶一并审查。

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申请人可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经企业登记机关确认予以保留的,在申请人办理企业登记时直接予以登记。

四、领取营业执照

目前,贵州的营业执照发放和管理包括两种:纸质营业执照和无介质电子营业执照,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可通过两种方式领取营业执照:直接前往机关领取,或是通过邮政寄递方式领取。

【相关链接】贵州省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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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贵州省医月饼经销商名单(最新)

2023-09-26,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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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贵州省月饼经销商名单

一、线上购买平台

1、贵州盛意食品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贵州盛意食品月饼”线上商城(当天18:00开售)

2、盒马app

3、一码贵州app

4、官方抖音号:贵州盛意食品月饼

二、自营销售门店:盛意食府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南路2号

(当天8:00开售,现场发放1000个号,每人凭号最多购买5盒月饼,售完即止)

三、线下经销商销售门店

1、贵州张进财商贸有限公司

①盛意糕点坊:贵阳市南明区观水路省委斜对面斑马线处

②贵兹食品:贵阳市云岩区盐务街64号(省政府3号门十字路口)

2、贵阳芳馨豆园食品有限公司

①芳馨豆园民生路直营店:民生路98号

②盒马贵阳门店

3、贵州春夏秋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果仙蜂超级水果店:北新区路99号

4、贵州茗薏荟商贸有限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标路观府壹号三组团商业门面1-7号(省医观山湖院区旁经销点)

5、贵州农投食品有限公司

青云路步行街 LJ011日光甜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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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女职工孕期保护规定

2024-03-15,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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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贵州省女职工孕期劳动保护规定

根据《贵州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2.在孕期的女职工有流产先兆、习惯性流产史或者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适当安排保胎休息、减轻其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3.女职工怀孕不满3个月或者怀孕7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4.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二、规定实施时间

本规定自2022年3月8日起施行。

三、贵阳产假天数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贵州省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15天产假;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四、贵州省关于女职工在劳动(聘用)合同方面的要求

根据《贵州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聘用)合同中设置或者变相设置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合法权益的内容。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资,限制其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予以辞退,或者与其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女职工要求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除外。

>>相关文件:贵州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22年3月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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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人)

2024-02-01,全文共 5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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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下属2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其中检察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2人,国家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3人。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岗位表中要求的2024年度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大中专及以上、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2月2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对象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检察网(http://www.gz.jcy.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4年1月31日到2024年2月25日。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8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1.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专业技术岗位专业属于高校自主设置或国外学历相近专业,且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的,可纳入报考范围。考生在报名表“其他需要说明事项”栏加以说明,并提供有关课程证明至指定邮箱gzsrmjcygbc02@163.com。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9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负责组织实施。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2月28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2月28日17:00至2月29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3.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1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开考。无人报考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取消的岗位在贵州检察网(http://www.gz.jcy.gov.cn)公布。

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的2024届毕业生可免收考试费。符合免收考试费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费,并按照“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免收考试费申请提交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退费。如未按规定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不属实等导致免收考试费申请失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28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5.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851—86697732。

6.考务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12333。

(转01再转0)。

(三)笔试

笔试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上午

2.笔试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方式为分类考试,考试大纲详见“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考试动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5.笔试成绩计算: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在贵州检察网(http://www.gz.jcy.gov.cn)上公布。未完成笔试所有科目或未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

1. 确定和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总成绩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贵州检察网(http://www.gz.jcy.gov.cn)上公布。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2. 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材料:

(1)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的《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4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环节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1份;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1张及照片电子版。

(4)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其他资格条件和备注要求提供。

(6)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受委托人须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五)面试

面试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贵州检察网(http://www.gz.jcy.gov.cn)上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采取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未参加面试或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百分制折算后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相同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检察网(http://www.gz.jcy.gov.cn)上公布。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4届高校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州检察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对本次公开招聘未能招聘到人员的岗位,单位将重新发布公告,依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组织面试,进入后续环节。

(五)联系电话:0851-86697732 监督电话:0851-84720156

六、未尽事宜,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请点击下载)

1.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 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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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省高考报名咨询电话一览

2023-11-01,全文共 9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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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4年高考报名咨询电话

贵州省2024年高考报名问答

一、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是什么时间报名?

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00:00至11月10日24:00。

二、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基本条件及要求是什么?

具有贵州省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高考: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三)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三、哪些考生需要参加我省普通高考报名?

(一)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

(二)报考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五年一贯制和“3+3”中高职贯通分段制转录的考生。

(三)报考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综合素质评价、少年班、各类单独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

四、哪些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我省2024年高考?

(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三)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四)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五)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六)已在或拟在外省(市、自治区)参加2024年高考报名的人员。

五、考生报名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的流程是怎样的?

2024年高考报名流程包括提交报名材料、考生信息采集、网上填报、缴纳报名费、确认报名信息等环节。

(一)提交报名材料。考生向报名点提交报名所需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生信息采集。考生需到报名点指定的地点进行身份信息和照片采集(除港澳台考生、使用境外护照报名考生和证件暂缺考生外,其他考生均须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网上填报。考生首先需本人登录“贵州招考”APP进行人脸识别验证,并设置登录密码。然后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高考报名系统(http://gkks.eaagz.org.cn),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填写高考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

(四)缴纳报名费。报名点审核通过以后,考生登录高考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

(五)确认报名信息。报名点打印报名确认表,考生认真核对信息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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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61人)

2024-02-02,全文共 11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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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的直属附属医院,是贵州省首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国家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恶性肿瘤早期诊断与精准治疗方向)建设单位。医院现有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编制床位2000张,开放床位2800张,设有17个部(处)、8个专科医院,56个临床科室、12个医技科室。医院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5个,贵州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1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17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9个;国家级培训基地11个,省级医疗控制中心10个,省级专科培训基地11个;拥有PET-CT、达芬奇机器人等高端医疗装备。

(二)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为贵州省人民政府举办,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集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损伤与辐射损伤治疗、职业病康复、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应急救援、临床教学与科研为一体的省级职业病防治机构。医院始建于1967年,先后称贵州省职业病防治院、贵州省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附属医院。医院现有用地62.9亩,已建业务用房4.12万平方米,在建5.85万平方米。下设17个职能科室,39个临床及医技科室,拥有省级重点专科2个(职业病科、职业中毒科),省级重点中医专科1个(骨伤专科),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个(贵州省职业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三)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是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医院位于贵阳市观山湖区,占地134亩,建筑面积约14.27万平方米,规划床位1000张,核定人员编制700个。2022年10月,医院正式获批第四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 ,输出医院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依托医院为贵州省人民医院。2023年4月6日,贵州医院正式揭牌开诊运营。医院将建设成儿科医学、科研、教学一体化中心、国家三级甲等儿童专科医院和国家区域性儿科专科诊疗中心,全面达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功能定位与发展水平,更好地保障贵州人民健康服务需求,不断增进贵州人民健康福祉。

(四)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是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是贵州省人民政府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合作共建的一所公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作为输出医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作为依托医院。医院分两期建设,一期总建筑面积37.47万㎡,规划床位1499张,包含临床业务、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用房及附属设施,总投资51.4亿元。重点建设普通外科与器官移植中心、呼吸与危急重症中心、肿瘤中心、心脑血管中心,二期规划总建筑面积约4.2万㎡,包含医疗大数据人工智能中心、临床研究中心、研发攻关和成果转化中心、临床技能培训中心。最终实现 “4+4”多翼协同齐飞,引领医院高质量发展。将建成基础设施好、专业学科强、技术水平高、医疗服务优、医院环境美,立足贵州、覆盖西南的临床诊疗、教学、科研中心,全面提升贵州省整体诊疗水平和疑难危重复杂疾病诊疗能力,进一步满足贵州群众对高品质医疗卫生健康服务的需求。

(五)广东省中医院贵州医院是贵州省人民政府和广东省中医院合作共建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单位,为广东省中医院分院之一,由广东省中医院全权运营管理。医院按照“一院两区”设置,南明院区位于贵阳市主干道花溪大道中段27号,占地面积106亩;观山湖院区于观山湖区金湖路西侧,为新建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204亩。医院总规划床位数1700张,分别为南明院区900张,一期450床,已投入使用;二期450张,预计2025年底投入使用;观山湖院区拟建床位数800张,预计2025年底投入使用。在广东省中医院总体战略目标指引下,通过“品牌、文化、技术、人才”的平移,进一步推进与总院深度同质化发展。力争在10年内建成立具有高水平医、教、研、管、防的现代化中医综合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高层次的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和高水准的中医药科研创新与转化平台,打造成为西南地区中医高地。

(六)遵义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为贵州省卫健委直属医院,同时是遵义医科大学直属医院。医院位于遵义市新蒲新区新龙大道与新蒲大道交汇处,于2019年3月1日起投入使用。运行以来,医院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事件中体现了大型公立医院的社会担当。肿瘤科获批2021年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骨科、眼科、神经内科、麻醉科获批2022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妇产科、胃肠外科、胸心血管外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获批2023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七)贵州省卫生健康学术促进中心位于云岩区市北路11号。1988年,经省编办批复([1988]省编字第54号),1978年成立的中华医学会贵州分会更名为贵州省医药卫生学会办公室,属省卫生厅正县级事业单位。2019年,经省编办批复(黔编办法[2019]120号),贵州省医药卫生学会办公室更名为贵州省卫生健康学术促进中心,机构编制事项不变,为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正县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2年,贵州省卫生健康学术促进中心加挂贵州省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牌子,业务范围为承担国民健康政策、健康保障、卫生战略与发展规划的政策研究;开展卫生健康领域相关技术支持、咨询指导、教学培训、成果转化应用与推广;开展卫生健康政策领域的省内外学术交流合作;编辑出版医学杂志;开展卫生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承担省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事项。省卫生健康学术促进中心主管主办两份医学期刊:《贵州医药》和《护士进修杂志》。

(八)贵州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位于贵阳市云岩区巫峰路169号,与贵阳实验三中毗邻。中心为省卫生健康委直属正县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其宗旨为卫生健康系统在职人员的培训、考试、交流和职称考评管理提供服务与咨询。业务范围包括承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卫生管理干部的在职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承办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执业资格准入考试、办证、注册等具体事宜;承办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的考务、评审会务安排、办证等相关事宜;开展系统卫生人才交流;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研究;人才项目评审;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

(九)贵州省血液中心为省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始建于1966年,前身为“贵州省107工程筹备处”,为全国范围内的九个战备血库之一。1978年定名为“贵州省中心血站”,1996年更名为“贵州省血液中心”。2014年划分为公益二类,2016年按照一类管理。承担着贵阳地区及黔南州惠水、长顺、龙里三县150余家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供应及应急保障等工作,同时承担着全省中心血站(库)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紧急救援工作。

(十)贵州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位于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樱花巷18号,是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正县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服务。主要职责为面向全省开展卫生健康政策法规、行业文化、先进典型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科普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相关的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报刊杂志、文图宣传品等方面的制作运营和技术支持工作。

(十一)贵州省医疗服务评价中心位于贵阳市云岩区安云路樱花巷18号,为省卫生健康委所属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工作职能:为研究拟订医疗工作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提供政策咨询;协助开展医院评审评价工作;协助做好护理服务相关工作;为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高值耗材临床合理使用的监测和评价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协助做好社会力量办医和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落实;承担省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贵州省紧急医学救援调度中心是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正县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急症病患者和重特大突发事件提供急救医疗服务。主要职责为协助开展省内重特大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处置,协助做好与公安(110)、应急、消防(119)、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动协作及开展多部门联合救援行动的相关工作;研究起草全省紧急医学救援诊疗规范、培训演练等标准,开展全省紧急医学救援队伍业务培训,承担紧急医学救援和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控制等相关工作,承担紧急医学救援实战演练相关工作。

(十三)贵州省卫生健康交流合作中心位于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安云路樱花巷18号,为省卫生健康委属县级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差额预算管理。宗旨是为卫生健康领域交流合作提供服务。业务范围包括协助卫生健康委做好援外医疗队员的选派、培训、日常管理服务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卫生健康领域相关会议的服务工作;承担卫生健康领域交流合作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卫生健康领域东西部协作(合作)有关工作;承担全省卫生健康领域人员出国(境)培训的事务性工作;承担省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仍按原文件规定执行。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名,其中管理人员25名,专业技术人员3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省卫生健康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岗位表中要求的2024年度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大中专及以上、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2月2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辅修专业不能作为《省卫生健康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专业”报名;

9.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对象范围。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4年2月1日到2024年2月25日。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8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省卫生健康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若网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1)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专业技术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80%以上的一级学科,以及属于高校自主设置或国外学历相近专业,且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的,可纳入报考范围。考生在报名表“其他需要说明事项”栏加以说明,并提供有关课程证明至指定邮箱:gzswjwrsczk@126.com(邮件命名为: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可按工作流程开展下一环节。资格复审环节对考生课程证明进行认定,对认定不符合岗位要求专业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人员未按时提交专业认定所需资料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环节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9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2月28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2月28日17:00至2月29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3.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1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其中,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的,按报考实际人数开考;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的,经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情况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

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的2024届毕业生可免收考试费。符合免收考试费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费,并按照“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免收考试费申请提交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退费。如未按规定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不属实等导致免收考试费申请失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28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5. 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

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0851-28608494;

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0851-84850872;

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0851-88955103;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0851-88913322;

广东省中医院贵州医院:0851-83813407;

遵义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0851-27596014;

贵州省卫生健康学术促进中心:0851-86856294;

贵州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0851-85613420;

贵州省血液中心:0851-85923566;

贵州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0851-86812208;

贵州省医疗服务评价中心:0851-86828841;

贵州省紧急医学救援调度中心:0851-86861166

贵州省卫生健康交流合作中心:0851-86813347。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6.考务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12333

(转01再转0)。

(三)笔试

笔试由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上午

2.笔试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方式为分类考试,考试大纲详见“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考试动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5.笔试成绩计算: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公布。

笔试总成绩设最低分数线为60分(按百分制折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数与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可降低为50分(按百分制折算)。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含未达到最低分数线),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由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

1.确定和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公布。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收到电话和短信通知后确认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并在48小时内完成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资格)。

(1)网上报名平台在线打印的《报名信息表》(附件2)2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4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环节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报考有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单位证明等凭据。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4)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其中:2024年毕业生参加护士资格考试尚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供参加考试的证明材料,并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前将证书报用人单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需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

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0851-28608494;

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0851-84850872;

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0851-88955103;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0851-88913322;

广东省中医院贵州医院:0851-83813407;

遵义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0851-27596014;

贵州省卫生健康学术促进中心:0851-86856294;

贵州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0851-85613420;

贵州省血液中心:0851-85923566;

贵州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0851-86812208;

贵州省医疗服务评价中心:0851-86828841;

贵州省紧急医学救援调度中心:0851-86861166;

贵州省卫生健康交流合作中心:0851-86813347。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五)面试

面试由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公布。

1.面试时间、地点: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一并公布。

2.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对政治思想、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现场考评。

3.面试分值: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4.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满分为10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面试成绩由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公布。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百分制折算后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公布。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由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审核同意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4届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到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对本次公开招聘未能招聘到人员的岗位,单位将重新发布公告,依据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组织面试,进入后续环节。

(五)联系电话:

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0851-28608494;

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0851-84850872;

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0851-88955103;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0851-88913322;

广东省中医院贵州医院:0851-83813407;

遵义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0851-27596014;

贵州省卫生健康学术促进中心:0851-86856294;

贵州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0851-85613420;

贵州省血液中心:0851-85923566;

贵州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0851-86812208;

贵州省医疗服务评价中心:0851-86828841;

贵州省紧急医学救援调度中心:0851-86861166;

贵州省卫生健康交流合作中心:0851-86813347。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0851-86891906

监督电话:0851-86891538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七、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省卫生健康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

附件3:基层工作经历以及时间计算的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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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省人民医院招聘公告(57人)

2024-02-18,全文共 7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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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7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岗位表中要求的2024年度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大中专及以上、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2月27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9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七)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九)报考“限2024年度毕业生报考”岗位,报名时暂未取得“其他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书的,可先报名,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十)对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应于2024年完成规培结业考核的,按照2024年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可报考“限2024年度毕业生报考”岗位。

(十一)对经规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在报考岗位时,凡取得规培合格证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可报考专业要求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的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岗位。在报考岗位时,凡取得规培合格证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报考专业要求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二级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岗位时,规培方向须与二级学科方向一致,不一致则不能报考。2024年完成规培尚未取得证书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规培证明材料(附件2),并在考察环节时提供规培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如若当年规培结业考试不合格,则不具备录用资格,后续不予录取。

(十二)报考职位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范围如下:

1.2014年以前的(不含201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下同)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按规定可以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的考生,对于我院本次公开招聘不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限制;

2.2014年以后的(含201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报名的必备条件之一。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对象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贵州省人民医院官网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4年2月8日到2024年2月26日。

(二)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本招聘方案及网上报名系统中的相关要求并严格遵守。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

应聘人员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http://pta.bjpass.com/site/JfaUVb)(此链接自报名之日起生效),进行注册报名。应聘人员注册登录的账号是应聘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查询依据,请确保账号准确无误并妥善保管。

2.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于2024年2月27日9:00至2024年2月29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提交报名申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审核通过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认真核对信息后及时提交。

特别提示:

(1)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应聘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辅修专业不能作为《贵州省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专业”报名;须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

(3)专业技术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80%以上的一级学科,以及属于高校自主设置或国外学历相近专业,且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的,应聘人员在报名表“其他需要说明事项”栏加以说明,并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证明(附件3)及所学课程清单,扫描成1个清晰完整的PDF文件后于2月29日17:00(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前发送到指定邮箱(shengyizhaokao@163.com),PDF文件用“2024公招+岗位名称+姓名+专业名称”命名上传,未按要求上传导致没有收到邮件的,后果自负。

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可按工作流程开展下一环节。考察阶段对考生课程进行认定,对认定不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所学专业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的,按专业目录所属来认定,不能认定为相近专业。

(4)应聘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点击“提交审核”键提交报名申请。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报名申请。在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17:00)前未点击“提交审核”的应聘人员,审核单位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非2024年度毕业生须在“工作经历”栏填写毕业当月至报名之日的所有工作经历或情况;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6)应聘人员应及时、理性报考,尽早提交报名申请,若因在最后时限扎堆报考,引起网络堵塞、延迟而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7)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填写错误和漏报、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于2024年2月27日9:00至2024年3月1日17:00期间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于2024年2月27日9:00至2024年3月1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在报名期间(2024年2月29日17:00前)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自行改报岗位或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超过报名时间(2024年2月29日17:00后)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于2024年3月1日12:00前进行修改信息并提交报名申请,但不得再改报岗位。

2024年3月1日12:00后至2024年3月1日17:00前审核仍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4.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3月2日17:00前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考试考务费100元/人。未按期确认缴费者以及缴费未成功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于2024年3月6日9:00至3月8日17:00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

6.资格审核咨询电话(咨询报考专业、报考条件等问题):0851-85926200、8525826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考务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网上报名注册、准考证打印等相关技术问题):0851-88341380 、88236875

7.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招聘岗位为硕士研究生要求的,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实际报名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无人报考的予以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州省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三)笔试

笔试由贵州省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4年3月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2.笔试范围:主要考察与拟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基础知识,以上考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书籍、不组织相关培训。

3.笔试方式:采取闭卷作答形式。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5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90分。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数与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降低为75分。

5.应聘要求:应聘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过程中,如有违反考场纪律、作弊者,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处理。

6.笔试成绩在贵州省人民医院网站公布。未参加笔试、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或未达到规定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由贵州省人民医院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

1.确定和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并达到规定分数线的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贵州省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布。

请应聘人员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12小时内确认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1)《贵州省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位网证明材料原件各1份。国外、香港、澳门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所学课程清单。

2024年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的,须提供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各1份,但在考察环节,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截止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则不具备录用资格,后续不予录取。

(4)报考要求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CET-4成绩425分及以上的岗位,提供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CET-4或CET-6成绩单(分数在425分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备国外学历人员不需提供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或CET-4成绩单。

(5)报考要求具备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岗位,须提供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4年拟完成规培尚未取得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规培基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规培证明原件(附件3),并在考察环节提供规培结业成绩合格证明。截止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规培证书,则不具备录用资格,后续不予录取。

(6)报考要求具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8)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4)(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9)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上的要求提供。

3.相关说明

(1)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现场复审时提供材料不符或与所报岗位需求条件不符的,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2)不能亲自到现场复审的应聘人员,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并提交委托书。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

面试由贵州省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方式在贵州省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布。

1.面试时间、地点: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一并公布。

2.面试方式及内容: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现场考评。面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3.面试分值: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4.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贵州省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未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贵州省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贵州省人民医院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4届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省人民医院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贵州省人民医院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人民医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人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对隐瞒个人信息、提供虚假资料报名,资格复审合格后在面试、体检、考察和拟聘用公示环节无故放弃的报考人员,二年内不得报考本单位招聘岗位,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联系电话:0851-85926200、85258268

监督电话:0851-85937984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六、未尽事宜,由贵州省人民医院报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省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附件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

附件3:专业证明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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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4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通告

2024-01-05,全文共 1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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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4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现就我省2024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至31日。

二、开考级别:一级B、一级、二级、三级。

三、考试地点:贵州师范学院(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四、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16日14时至19日11时(考点考位有限,额满为止)。

(二)报名对象:PETS面向全社会开放,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英语水平选择参加任一级别的考试,但一次只可报考一个级别。

(三)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PETS页面(pets.neea.edu.cn)进行报名、缴费及打印准考证。具体流程如下:

1.考生注册。考生可于2024年1月10日9时起登录报名系统注册通行证账号,提前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做好报名准备工作。

2.考生报名。考生于报名期间登录系统,按操作程序及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后提交。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正确,以免影响考试。

3.网上缴费。考生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报名页面上的支付按钮,报名页面将跳转到支付平台的页面,按照支付平台的提示信息完成考试费支付,考生须在提交报名24小时内完成缴费,否则报考失效。支付成功后报名完成,考生不能退考退费。如发生重复缴费情况,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会在每次报名结束后统计出重复缴费的考生数据,并提交到支付平台。支付平台根据考生的缴费银行账号,将考生重复支付的考试费全额退还。报名时间结束前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系统修改个人信息,但不能修改报考级别和科目信息。

(四)准考证打印:2024年3月20日9时起,完成报名及缴费的考生可登录PETS报名网站进入“报考信息”页面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认真阅读准考证后的考试须知,并按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考生须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五、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

(一)考生在考试结束5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对分数有疑问的,应在中国教育考试网公布成绩后5个工作日内向考点提出书面申请,由考点汇总后统一报送省招生考试院。

(二)自2021年3月考试起,已采用电子版证书替代原有的纸质版证书。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证书查询”页面下载、打印证书,该电子版证书等同于以往发放的纸质证书。

六、其他

我省报名工作咨询电话:0851-86277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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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地质博物馆2024年元旦参观攻略

2023-11-30,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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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博物馆参观攻略

地理位置:贵阳市观山湖区兴筑路与云潭南路交叉路口往南约50米(奥体中心北广场西北侧约100米)

开放时间:

开放进馆:09:00

停止入馆:16:00(16:30清场)

闭馆:17:00

每周一闭馆,逢法定节假日顺延。

是否收费:常设展厅、恐龙互动乐园及自然书吧为免费开放,临展厅、5D影院原则上为有偿开放。

预约入口:点击进入

预约流程:

参观须知:

1.贵州省地质博物馆的所有常设展览免费向公众开放。

2.酗酒者、衣冠不整者以及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者无监护人陪伴的,谢绝入馆。

3.请自觉接受安检,严禁将易燃易爆、管制械具等危险品带入馆内。

4.参观前请将随身包裹寄存,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

5.展厅拍照时请勿使用闪光灯。

6.爱护并正确使用公共设施,请勿触摸展品。

7.自觉维护环境卫生,请勿随地丢弃杂物,馆内严禁吸烟。

8.请自觉遵守参观秩序,请勿大声喧哗,追跑打闹。

9.遇各类突发事件,切勿慌张,请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交通攻略:

一、公交

1、70路、217路、219路、220路、225路、229路、256路、802路、888路2线到兴筑西路公交站下沿兴筑西路向西步行200米。

2、291路、观山湖217路、观山303路到云潭南路公交站下沿云潭南路向南步行300米。

3、208路、291路、888路2线、观山1路、观山2路、观山3路到云潭南路奥体中心公交站下。

二、轨道交通

地铁2号线兴筑路站下,往西直走800米左右,通过两个红绿灯即可到达。

三、自驾

1、沪昆高速贵阳西收费站下道,根据根据路牌指示,经由金清大道、云潭南路、石林西路、兴筑路即可到达,全程约7.5公里。

2、贵阳绕城高速金阳互通观山湖收费站下道,根据路牌指示,经由观山西路、云潭南路即可到达,全程约3公里。

3、停车场:露天停车场位于博物馆西广场,地下停车场位于博物馆负二层。可满足轿车、大客车等不同车型车辆的停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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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贵州省自学考试报名公告

2024-01-23,全文共 1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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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4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的通告

一、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日程安排

(一)开考专业详见《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名单》(附件1),教材(推荐用书)变更情况详见《贵州省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推荐用书)变更情况表》(附件2)。

(二)课程考试日程安排详见《贵州省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安排表》(附件3)。

(三)为充分保障汉语言文学(专科)专业未毕业考生的权益,该专业继续安排考试,停考过渡期延长至2025年(仅限2022年10月之前注册的考生报考),2026年起不再受理毕业申请。

(四)动漫设计(专科)、环境艺术设计(专科)、烹饪工艺与营养(专科)、汽车制造与实验技术(专科)、产品设计(专升本)、动画(专升本)等6个专业由于实践性较强,社会考生实训组织较难,只对助学考生开考。

二、报名条件

在我省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我省自学考试专科专业。报考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毕业时须取得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24日上午9:00至2月2日下午17:00。

首次报名的考生注册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上午9:00至1月30日24:00。

(二)报名流程及缴费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缴费(每晚22:00至次日凌晨2:00因银行结算暂停缴费)。2024年4月报名年度码为241。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zkbm.eaagz.org.cn/”,按照网页的提示及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

2.首次报名的考生需上传电子照片,背景应为白色(参考值RGB),具体格式要求: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首次报名上传的照片将用于考生参加考试、毕业申请等,考生务必按规定格式上传,如因不符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首次报名考生需等待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对上传的照片进行审核(2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后方可缴费完成报名。未能审核通过的照片,考生必须根据系统内提示未审核通过的原因,更换照片后重新上传。

4.报名缴费方式为网上在线支付功能,考生需提前办理相关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业务,缴费完成后无需再进行现场确认。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由本人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不得委托他人或机构代理。报名将进行手机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名时所确认的通讯地址、联系手机号码是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及考点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所注册的准考证号只能报考一个专业,若需更改专业,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持身份证到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进行修改。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注册新的准考证报考新专业。

(三)考生的准考证如已办理过毕业证或已申请考籍转出的,将无法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考,如要另报考其他专业,须重新注册新的准考证。

(四)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能修改,不予退费。

(五)考生应注意保管登录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指定网站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准考证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六)考生报名成功后,应及时关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官网或“贵州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打印《准考证》、了解参加考试的具体要求。

(七)首次报名注册的考生打印《准考证》时,若发现关键信息(姓名、性别、照片、证件号码)有误的,需本人到报名注册时选择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核实确认后开具相关证明,准许且只能参加首次考试。相关证明将作为以后办理考生个人信息修改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存。

(八)考生可携带不带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参加部分课程的考试,具体课程查看《贵州省自学考试可携带不带存储功能计算器课程一览表(附件4)》

附件1: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名单

附件2:贵州省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推荐用书)变更情况表

附件3:贵州省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安排表

附件4:贵州省自学考试可携带不带存储功能计算器课程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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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贵州省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6人)

2024-02-01,全文共 70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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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招聘单位全称:贵州省水上运动发展中心、贵州省体操运动发展中心、贵州省全民健身服务中心(贵州省体育馆)、贵州省体育科学研究所(贵州省反兴奋剂中心)、贵州体育职业学院,以上5家单位属贵州省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其中,管理人员4名,专业技术人员1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岗位表中要求的2024年度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大中专及以上、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2月2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对象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体育局网站(http://tyj.guizhou.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4年1月31日到2024年2月25日。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8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贵州省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若网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1)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专业技术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80%以上的一级学科,以及属于高校自主设置或国外学历相近专业,且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的,可纳入报考范围。考生在报名表“其他需要说明事项”栏加以说明,并提供有关课程证明至指定邮箱gztyrc712@163.com。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9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贵州省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2月28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2月28日17:00至2月29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3.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1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州省体育局网站上公布。

备注:贵州体育职业学院(单位代码:2705)所有岗位(岗位代码:22828270501-22828270508)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开考。

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的2024届毕业生可免收考试费。符合免收考试费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费,并按照“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免收考试费申请提交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退费。如未按规定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不属实等导致免收考试费申请失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28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5.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851-86832829。

6.考务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12333

(转01再转0)。

(三)笔试

笔试由贵州省体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上午

2.笔试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方式为分类考试,考试大纲详见“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考试动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6.笔试成绩计算: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180分。

未参加笔试、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含未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省体育局网站(http://tyj.guizhou.gov.cn)公布。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由贵州省体育局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

1.确定和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1)笔试最低分数线为180分,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须达到180分及以上(满分为300分),方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须达到180分及以上)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贵州省体育局网站(http://tyj.guizhou.gov.cn/)公布。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平台在线打印的《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附件2)2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环节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3份。毕业证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报考岗位对本科有专业要求的,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报考有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单位证明等凭据。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1张;

(5)应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

(6)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7)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8)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省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中的要求提供;

(9)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五)面试

面试由贵州省体育局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方式在贵州省体育局网站(http://tyj.guizhou.gov.cn)公布。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与能力。

2.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3.面试成绩要求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不到60分及以上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4.面试成绩在贵州省体育局网站(http://tyj.guizhou.gov.cn)公布。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40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百分制折算后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省体育局网站(http://tyj.guizhou.gov.cn)公布。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省体育局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4届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省体育局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体育局网站(http://tyj.guizhou.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体育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体育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联系电话:0851-86832829  监督电话:0851-86822497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省体育局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省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

附件3:基层工作经历以及时间计算的有关说明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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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有哪些?(附贵州省标准)

2020-08-21,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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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对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以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和学校、社会资助为补充。

1. 国家助学金。

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2. 免学杂费。

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

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予以补助。

3. 地方政府资助。

部分地区出台地方性奖学金、助学金、专项免费等政策。

4. 学校资助。

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5. 社会资助。

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二、贵州省对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

1.免学费。

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费,标准为省级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收费标准。

对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2.国家助学金。

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一档1500元/生.年、二档2000元/生·年、三档2500元/生·年。

3.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

向就读普通高中的贵州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提供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免(补助)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

免(补助)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4.校内资助。

提取学校事业收入的3%-5%用于学生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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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博物馆参观攻略(开放时间+地址+预约入口)

2024-04-17,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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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便民100煎饺

贵州省博物馆2024参观攻略

开放时间:09:00-17:00(16:00停止入馆);周二至周日免费开放,周一闭馆,节假日除外

地理位置: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107号

咨询电话:0851-84811809/84811830

预约入口:点击进入

贵州省博物馆实行实名制预约参观,原则上不接待非预约观众(注:3岁以下小孩可不预约)。预约成功后,观众出示二维码或使用身份证进行验证即可进馆。

是否收费:免费进馆。贵州省博物馆常设展览及大部分临时展览均向观众免费开放。只有4D电影、文创产品以及部分临时展览实行收费,收费标准请关注微信公众号“贵州省博物馆”。

讲解服务:贵州省博物馆提供免费讲解、收费讲解和语音导览三种服务。免费讲解为定时讲解,目前每天2场,时间分别是10:00和14:30;收费讲解需要预约,按讲解员星级收费;此外,我馆还提供自助语音导览器租借服务,详情请咨询0851-84811809/84811830。

行李寄存服务:贵州省博物馆为进馆参观的观众提供免费存放行李服务,详情请电话咨询0851—84811809/84811830。

停车服务:贵州省博物馆为进馆参观的观众提供免费停车服务。目前贵州省博物馆馆地下停车位204个,节假日、寒暑假等旺季不能完全满足所有观众的停车需求,建议您错峰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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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3-2024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放假时间安排

2023-11-18,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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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3-2024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放假时间安排

为确保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规范办学行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发布2023—2024学年度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历时间安排。

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校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关于校历时间的安排,按规定时间开学、放假,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后开学、放假时间的,应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规范教学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规范办学的有关要求,按照校历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增减教学时间,不得随意超前、推后教学进度。小学一年级要严格实行“零起点”教学。义务教育学校要落实“双减”政策,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做好提升课后服务水平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效衔接工作。要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不得占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学校要统筹各年级课程安排,确保每学期不少于一次由学校统一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三)科学安排作息。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四)严查违规行为。市(州)、县(市、区)要把严格执行校历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纳入督导检查范围,加强对中小学执行校历、课程计划、作息时间等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及时查处提前开学、违规补课、要求学生提前到校等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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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6人)

2024-02-18,全文共 6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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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其中管理人员6名,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岗位表中要求的2024年度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大中专及以上、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2月2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对象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司法厅网站(http://sft.guizhou.gov.cn)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4年2月8日到2024年2月25日。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8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贵州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1)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专业技术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80%以上的一级学科,以及属于高校自主设置或国外学历相近专业,且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的,可纳入报考范围。考生在报名表备注栏加以说明,并提供有关课程证明发至指定邮箱(gzssftrsjwpxc@163.com)。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9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省司法厅负责组织实施。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2月28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2月28日17:00至2月29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3.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1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司法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州省司法厅官方网站公布。

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的2024届毕业生可免收考试费。符合免收考试费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费,并按照“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免收考试费申请提交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退费。如未按规定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不属实等导致免收考试费申请失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28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5.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851—85559310。

6.考务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12333(转01再转0)。

(三)笔试

笔试由贵州省司法厅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上午

2.笔试科目: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考试方式为分类考试,考试大纲详见“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考试动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6.笔试成绩计算: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成绩在贵州省司法厅网站(http://sft.guizhou.gov.cn)公告公示栏公布。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按百分制计算),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数与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降低为50分(按百分制计算)。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未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由省司法厅组织实施,省法治研究服务保障中心、省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

1.确定和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在贵州省司法厅网站(http://sft.guizhou.gov.cn)公告公示栏上公布。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平台在线打印的《报名信息表》(附件2)2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环节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报考有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单位证明等凭据。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及电子版。

(4)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并在报名表“原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后盖章。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应聘人员是中共党员的,应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要求提供;

(7)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五)面试

面试由贵州省司法厅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贵州省司法厅网站(http://sft.guizhou.gov.cn)上公布。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方能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为: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应变能力。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开展,现场公布分数,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面试成绩在贵州省司法厅网站(http://sft.guizhou.gov.cn)公告公示栏公布。

未参加面试、面试未取得有效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百分制折算后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省司法厅网站(http://sft.guizhou.gov.cn)公告公示栏公布。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省司法厅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4届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省司法厅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司法厅官方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司法厅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二)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对本次公开招聘未能招聘到人员的岗位,单位将重新发布公告,依据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组织面试,进入后续环节。

(五)联系电话:0851—85559310

监督电话:0851—85559257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六、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司法厅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司法厅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

附件3:基层工作经历以及时间计算的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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