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13,全文共 502 字
+ 加入清单【申请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申请条件】
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
按每人10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
一次性。
【申请材料】
1、退出现役证(校验后退回);
2、劳动合同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应核验信息】
1、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
2、社保缴费信息;
3、退役信息。
【申请流程】
1、补贴对象可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对于暂时无法线上提交材料的,申请人可在工作日内到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20日前完成上月所受理补贴申请审核、复核。
3、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1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申请期限】
补贴申请应于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本项补贴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其他吸纳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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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2,全文共 909 字
+ 加入清单【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符合当年度政策性安置的随军配偶或本省及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劳动合同不作时间要求)。
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
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给予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其余同一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材料】
劳动合同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首次新增人员及续签人员提供)。
【应核验信息】
1、社保缴费记录;
2、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信息(以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享受时核验),随军配偶身份信息(以随军配偶身份享受时核验),脱贫人口信息(以脱贫人口身份享受时核验);
3、单位登记信息;
【申请流程】
1、补贴对象可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上季度的补贴;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受理的补贴申请完成审核、复核。在省“直补快办”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后,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简称市社保中心)在接收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送的支付数据后,于1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申领期限】
1、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2、正在享受补贴的补贴对象,在补贴期内连续1年未按申请周期申请补贴的,不再受理。
【注意事项】
1、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2、对从原用人单位离职办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重新入职原用人单位的,重新入职单位时间与在原单位离职时间(以参保时间计算)相距不足2个月的,原用人单位招用该就业困难人员不能申领此项补贴,公益性岗位人员退岗后的重新安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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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3,全文共 589 字
+ 加入清单【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补贴标准】
按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家政服务人员月平均失业保险缴费人数, 每1人1000元(不足1人部分不计算)。
【补贴期限】
每年一次
【申请条件】
2、相关人员属于家政服务人员;
3、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家政服务人员月平均失业保险缴费人数达到30人以上。
【申请材料】
1、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2、劳动合同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应核验信息】
1、单位登记信息;
2、社保缴费信息;
【申请方式】
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申请流程】
1、补贴对象可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对于暂时无法线上提交材料的,申请人可在工作日内到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20日前完成上月所受理补贴申请审核、复核。
3、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接收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送的支付数据后,于1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申领期限】
1、补贴对象每年申请上一自然年度1-12月的符合条件人员,不能跨年申请。
2、本项补贴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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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3,全文共 530 字
+ 加入清单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招用广东省及协作地区脱贫人口,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协作地区:指广东省对口劳务协作地区,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脱贫人口:指原被扶贫部门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目前仍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标准:
每人5000元。
补贴期限:
一次性。
申请材料:
1、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材料;
2、劳动合同。
应核验信息:
1、社保缴费记录;
2、单位登记信息;
3、脱贫人口信息。
申请程序:
1、补贴对象可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对于暂时无法线上提交材料的,申请人可在工作日内到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复核。
3、审批完成后在一个月内进行拨付。
申请期限:
补贴申请应于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
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其他吸纳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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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全文共 954 字
+ 加入清单广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
一、补贴条件
1、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已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
3、以个人身份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
注意: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申请!
二、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三、补贴标准
每月按800元给予补贴。
四、申请材料
毕业证书(属毕业生提供,校验后退回)
五、应核验信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社保经办机构)
1、社保缴费信息;
2、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信息(以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享受时核验);
3、就业登记信息;
4、补贴对象属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核验)。
六、申请时间
1、每年季后第一个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可网上申领补贴;2、其余时间申请人可在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前台申请。
七、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穗好办APP(点击查看具体步骤)
3、窗口办理
按就近原则,向申请人户籍地或住所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广州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电话(点此查看)
八、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经办人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如材料不齐全或有误,进行材料更正;如不符合办理条件,进行解释告知;
3、审核:对材料进行审核;
4、办结:将办结情况反馈给申请人。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经办人在网上服务大厅填报申请表单,并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对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不齐全或有误,告之申请人进行材料更正;如不符合办理条件,进行解释告知;
3、办结:审核后,网上自动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九、申请程序
1、补贴对象可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上季度的补贴。对于暂时无法线上提交材料的,申请人可在工作日内到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受理的补贴申请完成审核、复核。
3、符合补贴条件的,在季后第2个月最后1日前拨付资金。
十、申领期限
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正在享受上述补贴的申请人,在补贴期内连续1年未按申请周期申请补贴的,应按新增人员补贴条件提出申请。
2023广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指南
2023-08-08,全文共 992 字
+ 加入清单一、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三、补贴标准
每月按800元给予补贴。
四、补贴条件
1、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已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
3、以个人身份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
五、申请材料
毕业证书(属毕业生提供,校验后退回)
六、应核验信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社保经办机构)
1、社保缴费信息;
2、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信息(以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享受时核验);
3、就业登记信息;
4、补贴对象属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核验)。
七、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广州人社”微信公众号
搜索“广州人社”公众号并关注,点击“社保通”→“社保查询/办理”→“我要办理”→劳动就业“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并提交。填写完之后点击下一步“提交”。
3、窗口办理
按就近原则,向申请人户籍地或住所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广州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电话(点此查看)
八、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经办人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如材料不齐全或有误,进行材料更正;如不符合办理条件,进行解释告知;
3、审核:对材料进行审核;
4、办结:将办结情况反馈给申请人。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经办人在网上服务大厅填报申请表单,并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对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不齐全或有误,告之申请人进行材料更正;如不符合办理条件,进行解释告知;
3、办结:审核后,网上自动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九、申请程序
1、补贴对象可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上季度的补贴。对于暂时无法线上提交材料的,申请人可在工作日内到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受理的补贴申请完成审核、复核。
3、符合补贴条件的,在季后第2个月最后1日前拨付资金。
十、申领期限
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正在享受上述补贴的申请人,在补贴期内连续1年未按申请周期申请补贴的,应按新增人员补贴条件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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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领指南
2023-06-13,全文共 755 字
+ 加入清单【申请条件】
1、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请补贴当月前连续6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
2、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12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初创企业的,只有一家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
【补贴标准】
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申请材料】
劳动合同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应核验信息】
1、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照);
2、社保缴费记录;
3、股东及出资信息。
【申请流程】
1、补贴对象可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对于暂时无法线上提交材料的,申请人可在工作日内到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20日前完成上月所受理补贴申请审核、复核。
3、符合补贴条件的,在申请周期第2个月10日前拨付资金。
>>>广州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电话(点此查看)
【申请期限】
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以申请时实际招用人数核发补贴,后续年度申请时,按其实际净增招用人数核发补贴,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初创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
【注意事项】
本项补贴与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相同登记注册地址的不同初创企业,带动相同人员就业的,只能有一家企业申请一次补贴”的规定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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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高校毕业生到家政企业就业补贴申领指南
2023-06-12,全文共 541 字
+ 加入清单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条件:
1.劳动者2020年1月1日后在广州市家政(养老)企业就业,从事家政(养老)服务(不含专兼职从事家政(养老)管理工作人员),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相关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该企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满12个月。
补贴标准:
每人每年10000元。
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材料:
1、毕业证书(校验后退回);
2、劳动合同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首次新增人员及续签人员提供)。
应核验信息:
1、社保缴费记录;
2、单位登记信息;
3、补贴对象属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申请程序:
补贴对象可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对于暂时无法线上提交材料的,申请人可在工作日内到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
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20日前完成上月所受理补贴申请审核、复核。
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接收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送的支付数据后,于1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电话(点此查看)
申请期限:
补贴申请应于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2年内提出。本项补贴与基层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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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州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申请指南
2023-06-12,全文共 528 字
+ 加入清单【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员。
【申请条件】
2、相关岗位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3、在岗人员按要求完成相应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任务。
【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参照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给予补贴。
同一人员同一补贴申领期限,本项补贴与其他岗位补贴不得叠加享受。本项补贴与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基层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补贴期限】
累计最长不超过2年。
【实施程序】
岗位所在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原则上在核扣相应费用后(含社保费、公积金、个税、工会费等项目),按月将应收工资发放给补贴对象本人。
岗位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原则上按月向用人单位拨付补贴资金,用人单位在核扣相应费用后(含社保费、公积金、个税、工会费等项目),再将应收工资发放给补贴对象本人。有其他情况的区,也可由用人单位按每年一次向岗位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在核扣相应费用后,按月将应收工资发放给补贴对象本人。服务期满后的经济补偿金可在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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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州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指南
2023-03-29,全文共 923 字
+ 加入清单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期限
累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
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按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且不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给予补贴。
>>>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
2、用人单位每月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
★16-24岁失业青年,是指已按《广州市就业失业登记办法》办理失业登记且失业登记处于有效期内的16-24岁登记失业人员。
申请材料
1、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材料或毕业证书(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校验后退回);
2、见习协议书;
3、见习单位发放补贴明细账(单);
4、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可不提供),若发票不包含见习人员具体信息的,单位需补充提供具体人员名单。
应核验信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社保经办机构)
单位登记信息:
1、当期接收见习人员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的百分之三十;
2、见习活动开展前用人单位必须在区或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网站统一发布就业见习岗位信息;
3、见习期间由用人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参加工伤保险。
见习人员信息:
1、按广州市规定办理失业登记且失业登记处于有效期内(以16-24岁失业青年身份享受时核验);
2、从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之日起开始计算24个月的毕业生(以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核验);
3、见习人员见习期内没有参保(仅参加工伤保险的不视作参保)。
申请方式
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申请流程
1、补贴对象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对于暂时无法线上提交材料的,申请人可在工作日内到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复核。
3、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1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申请期限
补贴申请应于见习结束之日起1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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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就业失业监测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标准+入口)
2022-10-11,全文共 636 字
+ 加入清单广州就业失业监测补贴申请指南
就业失业监测补贴由工作经费和企业工作人员监测补贴组成,工作经费每年的标准为每家监测企业不高于1000元,用于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监测所产生的工作经费(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工作的费用);企业工作人员监测补贴具体如下:
补贴条件:监测点承担并按要求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委托的就业失业监测任务。
1. 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为其辖区就业失业监测企业样本的企业。
2. 每家监测企业的工作人员只限1人担任,此人必须是该企业的在岗员工。
补贴对象:承担就业失业监测任务的企业工作人员(每家监测企业的工作人员只限1人担任)。
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200元给予补贴,每多承担一项就业监测任务的,补贴标准提高50元。
申请时间:补贴对象可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前六个月的补贴。对于暂时无法线上提交材料的,申请人可在工作日内到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
应核验信息:企业监测任务的完成情况。
实施程序:委托事项相关事宜应依法通过合同约定。补贴对象可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前六个月的补贴。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受理的补贴申请完成审核、复核。
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按就近原则,向申请人户籍地或住所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广州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电话(点此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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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州高温补贴申领指南(发放标准+时间+条件)
2024-05-14,全文共 624 字
+ 加入清单高温作业:
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统称高温作业。
按月发放为300元/月,按天折算为13.8元/天。
发放时间:
每年6-10月,共计5个月
发放人群:
1、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的劳动者;
2、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劳动者。
因此,在每年的6-10月间,只有属于上述两类人群的“高温作业者”才能领取高温津贴,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领取的。
发放途径: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如果用人单位未在工资清单中列明,一旦发生争议,将有可能承担不利后果。同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均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减发给职工的工资。
天数核算:
为避免用人单位随意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省人社厅、卫生厅等六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粤人社发〔2012〕117号),根据该办法的规定,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1、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2、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3、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常见问答:
>>>广州高温补贴申请常见问答
广州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指南
2024-04-24,全文共 4105 字
+ 加入清单一、个人开户登记
(一)灵活就业人员、台港澳人员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以下简称“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以个人名义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1.申请条件: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台港澳人员和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
2.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申请开设个人账户。
前台办理:申请人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签订协议→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开设个人账户(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3.办理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
①个人身份证(原件1份);
②《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原件一式两份)。
(2)台港澳人员
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1份);
②《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原件一式两份)。
(3)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
①《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1份);
②《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原件一式两份)。
二、账户封存与启封
(一)申请条件
1.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的缴存人,可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至灵活就业缴存账户,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
2.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灵活就业缴存人员需恢复缴存时,可办理账户启封手续。
(二)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中心网站-个人业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账户封存与启封手续。
前台办理:申请人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账户封存与启封(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三)办理材料
①个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②《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封存表(个人缴存)》(原件1份);
③《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原件一式两份,业务前台领取,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申请灵活就业缴存的人员需签订)。
三、委托扣款协议签订或注销
(一)委托扣款协议签订
1.申请条件
(1)灵活就业缴存人员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需签订委托扣款协议。
(2)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委托扣款发生变更的,需注销原委托扣款协议后重新签订新的委托扣款协议。
2.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申请人可登录中心网站-个人业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委托扣款登记。
前台办理:申请人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签订手续(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3.办理材料
①个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②委托扣款协议(个人缴存)(一式两份)。
注:付款银行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的,按照银行的规定,缴存人员与中心签订协议后,需要前往银行柜台签订代收协议才能成功扣款。
(二)委托扣款协议注销
1.申请条件:已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缴存人,委托扣款信息发生变更的,需办理委托扣款协议注销手续,再重新签订新的委托扣款协议。
2.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中心网站-个人业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注销委托扣款协议。
前台办理:申请人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注销手续(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3.办理材料
①个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②《委托扣款协议(个人缴存)》(一式两份)。
四、个人信息变更登记
(一)申请条件:灵活就业缴存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材料,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信息变更登记。
(二)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手机号码变更的,申请人可通过中心网站-个人业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
前台办理:申请人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三)办理材料
1.个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2.《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表(个人缴存)》(原件1份);
3.户口簿或通行证等变更材料(原件1份)。
五、账户转移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因工作发生变动,离开本市至外省市工作,或从外省市来本市工作的,可办理个人账户转出、转入。
注:缴存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不齐全或有误的,须先办理个人信息变更后才可办理账户转移业务。
(一)个人账户转入
1.申请条件: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在我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至少6个自然月在我市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账户为缴存状态)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广州。
2.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
前台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提供异地转入的材料→受理网点审核材料,并通过接续平台反馈至异地中心(1个工作日)→异地中心转账,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由异地中心操作)→资金转入与信息接收确认(3个工作日)。
3.办理材料
①《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1份);
②个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二)个人账户转出
1.申请条件
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缴存人方可向异地中心申请将在广州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该中心,我中心通过接续平台协助办理:(1)在本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封存状态;(2)在外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满半年(在该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至少6个自然月在该市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供异地缴存明细的,我市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办理个人账户转出);(3)在本市未使用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4)在本市没有套取住房公积金或套取资金已全额退回;(5)在本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未被依法冻结。
2.办理方式及流程: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向异地中心申请将广州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该中心→我中心通过接续平台协助办理。
3.办理地点:转入地中心。
注:缴存人的失信记录,将随其个人账户一并转移。
六、账户合并
(一)申请条件: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在本市存在多个个人账户,账户信息完整无误的,应申请办理个人账户合并。
(二)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缴存人可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账户合并。
前台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账户合并(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三)办理材料
1.个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2.《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原件1份)。
七、汇(补)缴
以个人名义汇(补)缴个人住房公积金的,通过网上委托付款方式办理。
(一)汇缴
1.申请条件:灵活就业缴存人员按月办理汇缴业务,每月可汇缴一次。
2.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通过中心网站-个人业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汇缴业务。办理了定期扣款的,将在约定扣款日自动发起扣款;未办理定期扣款的,需每月自行办理汇缴。
前台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汇缴(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3.办理材料
①个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②《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个人缴存)》(原件1份);
③《委托定期扣款申请表(个人缴存)》(原件1份,办理每月定期扣款需提供)。
(二)补缴
1.申请条件: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以个人名义补缴住房公积金,个人可通过主动发起委托扣款的方式办理补缴业务。
2.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中心网站-个人业务、微信公众号办理补缴业务。
前台办理:申请人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补缴(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3.办理材料
①个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②《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个人缴存)》(原件1份)。
八、个人密码业务
(一)申请条件:灵活就业人员新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需同步设置个人密码。个人密码业务包括密码设(重)置、密码修改;个人密码业务不能代办,只能由本人办理。
(二)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自行通过中心网站-个人业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密码设置或修改。
前台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预约办理→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并办理(手续材料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三)办理材料:职工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九、个人缴存额调整
(一)申请条件:灵活就业缴存人员需变更个人缴存额的,可办理个人缴存额调整。
(二)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通过中心网站-个人业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个人缴存额调整业务。
前台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并办理(手续材料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三)办理材料
1.个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2.《住房公积金 年 月个人缴存额调整表(个人缴存》(原件1份)。
十、个人缴存情况证明出具
(一)申请条件: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在我中心已开设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因个人实际需要,可申请出具缴存证明。
(二)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通过中心网站-个人业务自行打印。
前台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并出具(手续材料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三)办理材料:个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十一、个人退款业务
(一)申请条件: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因汇补缴金额有误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将错误缴入的款项返还个人银行账户的,可申请办理个人退款业务。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个人退款业务(仅适用于退款金额与原汇补缴金额一致的)。
前台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预约办理→缴存人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并审核(手续材料齐全情况下,当场受理)。
(三)办理材料
1.《个人退款申请表》(原件1份);
2.个人转账凭证(原件1份,已缴入中心账户但未缴进个人账户的需提供);
3.个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十二、事项说明:以上缴存业务办理时提供的身份证件需与公积金系统登记证件一致。
十三、办理机构:以上缴存类业务线下前台办理窗口为铁路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
2024广州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指南(时间+条件+材料)
2024-03-21,全文共 3269 字
+ 加入清单【适用范围】
已通过遴选的区创业类与创新类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
【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29日(不含法定节假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条件】
1.申请人于2017年5月17日(网签时间)后在黄埔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购买住宅或住宅类公寓。
2.申领补贴期间:①只能依据首次申请时的同一套住宅或住宅类公寓(以下简称“该房产”)提出申请;②该房产的所有权不得发生变更。
3.已婚人才购房补贴申请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仅可由一方提出申请。
4.申请人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
5.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统计关系在本区,申领个人奖励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更工作单位。
6.创业类申请人申领购房补贴期间,申报依托单位应在本区正常经营和纳税。
7.创新类申请人申领购房补贴期间应持续符合以下条件:
(1)本区工作单位为企业的,申请人在该工作单位的最低个人年申报收入额应满足下表要求:
(2)本区工作单位为科研院所的,申请人在该工作单位的个人年申报收入额应分别不少于60万元、36万元、24万元。
注:个人年申报收入指申请人在本区申报依托单位近12个月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股息红利等收入。
【相关待遇】
区创业类与创新类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按实际购房金额的80%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连续5年等额发放,发放金额精确至元(舍尾法)。
【申报材料】
1.《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1)原件。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原件相符章)。
3.房产购买凭证:
3.1持有不动产权证书的人才请提交: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交复印件核原件)、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申请受理期当月的该房产《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原件(产权人版);
3.2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全款购房的人才请提交:完成网签的购房合同、申请受理期当月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原件、支付全部房款的银行转账流水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3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按揭贷款购房的人才请提交:完成网签的购房合同、申请受理期当月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原件、支付部分房款(含首付款)的银行转账流水原件(需包含付款人信息、收款人信息、款项明细,如无则需补充回执、回单等佐证材料)、银行贷款合同及截止到申请受理期当月的银行还款流水原件,组合贷款的须补充提供《广州住房公积金抵押借款合同》及《住房公积金个人还款明细表》;
房产所有权应为申请人本人或申请人和其配偶。上述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银行贷款合同均为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注明与原件相符,材料姓名落款处和银行转账凭证的账户户主均应为申请人本人或申请人配偶或申请人和其配偶,如仅为申请人配偶一人,需为夫妻共同财产。
4.申请人及工作单位共同出具的《承诺书》(详见附件2)原件。
5.婚姻证明材料(已婚申请人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原件相符章,并核查原件)。
6.创业类申请人提供:
6.1创办企业最新年度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近12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6.2股权结构证明材料:直接在申报单位持股的,提供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最新公司章程(申请受理期当月官方网址下载打印);非直接持股的,还需提供间接持股的股权结构等相关证明;
6.3申请人近12个月在本区申报依托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原件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原件,如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的,还需提供近12个月在本区申报依托单位纳税的证明材料(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个人扣缴明细完整截图为准,即须体现税款所属期、姓名、证件号、单位名称、应补(退)税额等)。
7.创新类申请人提供近12个月在本区申报依托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原件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原件,同时提供近12个月在本区申报依托单位的申报收入材料(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个人扣缴明细完整截图为准,即须体现税款所属期、姓名、证件号、单位名称、每个月收入、应补(退)税额等)。
8.申请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须为一类卡,即存取现金、理财、转账、缴费、支付等使用时不受额度限制的银行卡)。
9.外籍人才须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证明。
10.其他视具体情况需补充的材料。
备注:由申请人自行制作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原件及其他申报材料1份,上述材料均须在系统上传电子版。提供材料为复印件的,每一份连续性材料首页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骑缝公章,材料为单页的,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以A4纸型制作纸质材料并装订。
【申报流程】
(一)开通系统申报账号。申请人所在单位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一站式业务网办大厅(https://fwdt.gddrcgzjt.com/),申请开通单位账号(如已开通请忽略此步骤)。
(二)在线申报。申请人所在单位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一站式业务网办大厅(https://fwdt.gddrcgzjt.com/),按指引填报购房补贴申请、上传申报材料。
(三)核查。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请人所在单位在一站式网办大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系统显示“待提交纸质材料”的,提交纸质材料;系统显示“退回补正”并注明原因的,根据原因再次修改。
(四)纸质材料受理核查。系统显示“待提交纸质材料”的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资料递交至人才工作一站式服务平台受理窗口。窗口经办人员对材料进行核查,材料齐全正式予以收件,材料不齐予以退回补充,并将受理核查情况汇总报送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
(五)审核。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六)公示。审核通过后,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hp.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报上级部门审定。
(七)审定。上级部门对审核结果进行审定。
(八)拨付。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审定结果,委托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于2个工作日内发放拨款通知,通知申请人提交收款收据(申请人本人签名)和确认函(仅限国企及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纪检部门公章,详见附件3)。受理窗口收齐收据后,于5个工作日内汇总报送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10个工作日内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受理地点】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一站式”服务平台业务受理大厅
受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新阳东路东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7楼709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联系电话:(020)82108590,31604542
【有关说明】
1.购房补贴为税前补贴,采取转账方式分5年等额发放。申请获批后,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2.购房补贴应在完成人才遴选36个月内提出首次申请,补贴时间自首次符合购房补贴申报条件当月起连续计算,申报周期须连续,不可间断享受。未在规定申报时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次申报时段的补贴。
3.对已享受过同类其他扶持政策的人才,在申领购房补贴时须扣除已享受的财政资金。
4.审核单位将不定时核查人才工作情况和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申请本办法奖励或者资助资金的单位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资金发放部门将停止发放奖励或资助资金,并视情况通报本区相关部门并纳入黑名单,取消本区人才政策申请资格:
a.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
b.品行不正,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恶劣影响的;
c.存在其他需要取消情形的。
广州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不予补贴情形
2024-03-14,全文共 532 字
+ 加入清单(一)已按《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入住人才公寓并享受租金优惠或者获得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的人才,继续按旧政策规定享受政策优惠,不再享受本事项支持。
(二)单位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该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补贴;个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不予补贴。
(三)单位近5年受过刑事处罚的,该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补贴;个人近5年受过刑事处罚的,不予补贴*。
(四)单位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立案查处的,如尚未结案,该单位工作人员暂缓补贴;被司法机关判定构成刑事犯罪的,该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补贴。个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立案查处的,如尚未结案,暂缓补贴;被司法机关判定构成刑事犯罪的,不予补贴。
(五)单位近1年受过严重行政处罚的,该单位分管相关工作的高管不予补贴;个人近1年受过严重行政处罚的,不予补贴*。行政处罚违法情节轻重的划分标准为是否适用听证程序,由作出行政处罚的执法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判定。
(六)单位或个人存在违背公序良俗、违反道德规范、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等行为,引发重大舆情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该单位或个人不予补贴。
(七)享受与本补贴互斥的奖励或补贴(详见附件8)。
(八)其他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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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租赁补贴能一直领吗?(附补贴标准)
2024-03-07,全文共 894 字
+ 加入清单不能一直领。根据《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要求规定,广州住房租赁补贴申领期限为5年。
广州市住房保障部门对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对象应当发放住房租赁补贴通知书。通知书应载明住房租赁补贴标准、补贴期限、补贴发放起止时间、补贴对象权利义务等内容。
下列停止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情形应当在通知书中列明:
(1)已承租直管房住宅或单位公房的保障对象,在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后未在3个月内向产权单位退回原租住的直管房住宅或单位公房的;
(2)依法应当停止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其他情形。
拓展:广州住房租赁补贴标准
住房租赁补贴计算公式为:住房租赁补贴=(人均保障建筑面积标准-人均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家庭保障人口×补贴标准×收入补贴系数×区域补贴系数,其中:
人均保障建筑面积标准:15平方米(含人均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
家庭保障人口计算标准:1人户按1.5人计算,2人及以上户按实际人数计算。
补贴标准:根据实施保障建筑面积按每月37元/平方米补贴。
收入补贴系数:
(一)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特困人员,市总工会备案的广州市工会建档困难职工家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有效证件或证明的优抚对象,烈士遗属,以及原市、区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年满十八周岁处于社会安置过渡期内的,补贴系数为1.3;
(二)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或等于24795元的,补贴系数为0.9;
(三)家庭年人均收入高于24795元、低于或等于35660元的,补贴系数为0.7;
(四)家庭年人均收入高于35660元、低于或等于49952元的,补贴系数为0.5;
(五)家庭年人均收入高于49952元、低于或等于59942元的,补贴系数为0.4。
区域补贴系数:
(一)户籍地为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区的保障对象,补贴系数为1.2;
(二)户籍地为白云、黄埔、番禺区的保障对象,补贴系数为1.0;
(三)户籍地为花都、南沙区的保障对象,补贴系数为0.9;
(四)户籍地为增城区的保障对象,补贴系数为0.7;
(五)户籍地为从化区的保障对象,补贴系数为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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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州大龄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指南
2024-02-28,全文共 456 字
+ 加入清单标题中的大龄失业人员指的是: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申请条件:
(1)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
(2)已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点击查看灵活人员就业登记指南)
(3)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补贴标准:每月按800元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时间: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发起申请
补充说明: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上季度的补贴。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受理的补贴申请完成审核、复核
申请方式:
线上办理: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进行申请
线下办理:按就近原则,向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的向居住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补充说明:
申请应核验信息包括:就业登记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信息(以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享受时核验)
注意事项:
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2024广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参保指南
2024-01-11,全文共 2465 字
+ 加入清单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理条件
1、广东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广东省户籍人员),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可在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省内跨市流动就业,且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的,可在最后参保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广东省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且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的,可在最后参保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广东省和外省户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广州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就业年龄范围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5、在广州市依法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凭有效证件(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住证)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注册登记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在广州市灵活就业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凭居住证或就业登记证明在居住地或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6、自2021年5月1日起,非广州市户籍(含广东省外市户籍、外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要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就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就业登记证明到就业地税务机关办理缴费信息采集和险种核定(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4月30日)。
7、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华侨,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持护照、国家移民管理局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护照查询结果到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缴费信息采集和险种核定。
8、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广东省从业的下列人员: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但未与平台或机构等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自2022年1月1日起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参加失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需办理就业登记。(依托平台就业、未与平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参保从业人员,应取得平台认可的服务资格,并实际开展业务。)
9、2022年2月1日起,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广东省就业的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国家和广东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省内就业地参保职工医保。
灵活就业人员主要类型如下: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2.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3.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4.国家和广东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来往内地通行证;
3、护照、国家移民管理局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护照查询结果;
4、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5、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6、养老保险缴费历史明细表或就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就业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个人就业登记信息;
8、营业执照;
9、《社保缴费项目核定通知书》;
10、《新业态平台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重要事项告知确认书》。
温馨提示:
1.非本人办理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非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历史明细表或就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就业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广州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需提供就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就业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
4.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就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就业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经营的港澳台居民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住证。
5.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华侨,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需提供护照、国家移民管理局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护照查询结果。
6.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失业保险的,需提供《个人就业登记信息》,其中以新业态平台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的,税务机关提醒申请人核对其是否属于《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新业态平台就业人员”,申请人阅知《新业态平台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重要事项告知确认书》关于参保主体、权利义务等规定并确认签字后,税务机关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留存签字确认书及就业登记复印件归档。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登记
本地户籍缴费登记:
请微信搜索“粤税通”小程序,登录后点击【我的社保】-【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登记】-【本地户籍缴费登记】进行登记,参保地是广东省(深圳、东莞除外)均可办,提交后无需税务机关审核;
非本地户籍缴费登记:
请微信搜索“粤税通”小程序,登录后点击粤税通【我的社保】-【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登记】-【非本地户籍缴费登记】进行登记,参保地是广东省(深圳、东莞除外)均可办,提交后需等待税务机关审核,可通过【非本地户籍缴费登记申请进度查询】查询审核进度。
备注:
1.参保地适用范围:广东省(深圳市和东莞市除外),户籍所在地适用范围:全国(没有对应户籍类型项目的除外);
2.举个例子:户籍在广州市,参保地在广州市,按照本地户籍缴费登记办理。户籍在广州市,参保地在珠海市,按照非本地户籍缴费登记办理;
3.如登记时户籍类型没有对应您所需项目,建议您前往税务大厅或联系税务人员处理。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理时间
每月25日前办理缴费登记的,参保起始时间为当月;每月25日之后办理缴费登记的,可根据缴费人的需求核定起始时间(当月或者次月)。
广州创业补贴政策2023(附申请指南)
2023-12-18,全文共 230 字
+ 加入清单2023广州创业补贴汇总 | |
补贴类 | 求职创业补贴 |
一次性创业资助 | |
创业租金补贴 | |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 |
创业孵化补贴 | |
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 |
创业培训补贴 | |
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类 | 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补助 |
返乡创业孵化基地一次性补助 | |
购买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 |
职业(创业)指导进园区进基地进校园服务补助 | |
提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 |
提供创业指导服务补助 | |
提供“就业创业e站”指导服务补助 | |
特色创业实训项目开发服务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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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指南
2023-11-15,全文共 2281 字
+ 加入清单贷款条件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所购住房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保证担保手续;
2.参与缴存时间累计不低于24个月并且贷款前6个月内连续缴存。从单位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或缴存人从异地转入的,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但贷款前至少在广州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连续缴存6个月;
3.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款;
4.所购住房为家庭首套自住住房;
5.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7.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予贷款情形
1.所购住房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的;
2.所购房屋用途为别墅或非居住用房的;
3.所购住房为独立成栋住宅的;
4.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共有产权住房除外);
5.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单笔贷款近5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
(2)单张贷记卡近2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
(3)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
(4)贷款被划分为次级、可疑或损失类;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限制贷款情形
1.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员,自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得贷款;
2.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提取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骗取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其全额退款5年后方可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2.户口本;3.婚姻状况资料;4.收款账户;5.房屋买卖合同;6.购房定金收据、不动产登记证明(二手房提供);7.首期售房款发票(一手房提供)。
可贷额度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购买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公式如下:
可贷额度=日均缴存余额×8×缴存系数;
缴存累计满24个月未满36个月,缴存系数为1;缴存累计满36个月未满60个月,缴存系数为1.5;缴存累计满60个月的,缴存系数为2.5;
上述公式中日均缴存余额为最后一次缴存前60个月的日均缴存余额,缴存时间不足60个月的,按实际缴存时间分别计算。缴存系数可结合本市房地产市场的实际变化动态调整。
2.不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即一人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8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30万元。
3.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其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1)购房人家庭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购房人家庭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3)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4.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额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缴存人员收入按以下标准认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本市当时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
普通住房标准: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确定我省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粤建房字〔2005〕58号),我省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以下。
(家庭购房套数认定标准
1.公积金中心和承办机构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及面测、面谈等形式的尽责调查认定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购住房套数。上述信息如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无需申请人提交。
备注:《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中,所有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适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未注销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铺、车位)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
2.购房人不属于同一个家庭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
贷款期限
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且不得超过65岁,两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以贷款期限长的一方计算贷款期限。
还款方式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使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的,使用按月还贷方式偿还贷款,以公积金缴存账户作为唯一还款账户。
其他事项
除特别规定外,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公积金贷款参照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现行政策执行,具体办理流程、贷后变更手续等事宜详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普通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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