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便民服务

0

广州提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怎么申请?

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申领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补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补贴申领服务。

2022-06-28,全文共 224 字

+ 加入清单

广州提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市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申领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补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补贴申领服务。

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市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补助标准:按每次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实施程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上一年度市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补贴申领服务的次数给予补助。

推荐阅读:

广州就业补贴项目及标准一览

广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广州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一览(申领指南)

更多相似推荐

广州提供就业创业e站指导服务补助申请指南

2022-07-01,全文共 303 字

+ 加入清单

广州提供就业创业e站”指导服务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市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在本市区域办学并建立“就业创业e站”的院校提供建站认定、服务评估等指导服务。

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市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补助标准:按每个就业创业e站1000元/月/站标准给予补助。

实施程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上一年度市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指导服务的“就业创业e站”院校数量给予补助。经办机构可自行组织服务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服务评估和绩效评估。

>>>广州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电话(点此查看)

推荐阅读:

广州就业补贴项目及标准一览

广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广州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一览(申领指南)

展开阅读全文

广州购买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申请指南(条件+标准+入口)

2022-07-07,全文共 2020 字

+ 加入清单

广州购买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有关主体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线上公益招聘服务。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书》且许可范围为职业介绍”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公益性网络招聘会达到一定规模且期限至少为3天。

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补助标准:参会企业达到300家,按每场5000元给予补助;参会企业达到100家,按每场2000元给予补助;参会企业达到50家,按每场1000元给予补助。

应提交材料:(1)加盖补助对象公章的《广州市公益招聘活动补助申领表》。(2)委托方及补助对象加盖公章的《广州市公益招聘活动岗位信息发布汇总表》。(3)委托方及补助对象加盖公章的网络招聘会截图(包含招聘会日期、网站等)。(4)委托方及补助对象加盖公章的《广州市公益招聘活动情况统计表》。

应核验信息:(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书。(2)委托方的委托承办材料。

实施程序:服务完成后3个月内向补助对象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复核、公示和支付。

线下公益招聘服务。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书》且许可范围为职业介绍”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公益性线下招聘会达到一定规模。

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补助标准:参会企业达到100家,按每场20000元给予补助;参会企业达到50家,按每场10000元给予补助;参会企业达到20家,按每场5000元给予补助。

应提交材料:(1)加盖补助对象公章的《广州市公益招聘活动补助申领表》。(2)委托方及补助对象加盖公章的《广州市公益招聘活动岗位信息发布汇总表》。(3)委托方及补助对象加盖公章的招聘会现场照片。(4)委托方及补助对象加盖公章的《广州市公益招聘活动情况统计表》。

应核验信息:(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书。(2)委托方的委托承办材料。

实施程序:服务完成后3个月内向补助对象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复核、公示和支付。

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定点监测服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普通高等学校等提供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定点监测服务。

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普通高等学校等服务承接主体。

补助标准:按每年每家监测企业不高于1500元标准给予补助。

实施程序:(1)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上一年通过年度报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职业中介类),随机抽样确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辖区定点监测样本的企业目录。随机抽样机构数量不低于辖区通过年度报告机构总数的80%。(2)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上半年按政府购买服务流程委托第三方机构按季度开展人力资源供求定点监测,监测周期为:当年第三季度至次年第二季度,共开展4个季度的定点监测。(3)服务承接主体在次年第三季度(7月至9月)申领监测补助。(4)服务承接主体填写《广州市 区 年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定点监测补助申领表》,提交采购合同及监测企业填报情况明细表,向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补助申请。(5)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表复核、补助发放。

校内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在本市区域办学的院校建立“就业创业e站”并为本校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

补助标准:新认定的就业创业e站,认定后给予5万元补助。认定后按规定参加评估并达标的,一次性给予不高于15万元补助。从第2年起对服务站进行年度绩效评估,每年给予不高于10万元的补助。

应验核信息:站点场地情况,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情况等。

实施程序:市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对普通高等院校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辖区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组织实施。(就业创业e站评估办法见附件2)。

其他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益一类除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创业孵化基地、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提供的其他基本就业创业服务。

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服务承接主体。

补助标准:国家、省、市已有规定的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实施程序:国家、省、市已有规定的项目,按相关实施程序办理。未明确具体实施程序的项目,按政府购买服务的流程办理。

以上购买服务事项相关事宜应依法通过合同约定。

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按就近原则,向申请人户籍地或住所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广州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电话(点此查看)

推荐阅读:

广州就业补贴项目及标准一览

广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展开阅读全文

广州提供创业指导服务补助申请指南(条件+标准)

2022-06-29,全文共 241 字

+ 加入清单

广州提供创业指导服务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市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一对一”公共创业指导。

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市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补助标准:按每人10元标准给予补助。

实施程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上一年度市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一对一”公共创业指导的自主创业大学生人数给予补助。

>>>广州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电话(点此查看)

推荐阅读:

广州就业补贴项目及标准一览

广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广州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一览(申领指南)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广州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申请指南

2023-06-12,全文共 528 字

+ 加入清单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员。

申请条件】

1、按照省的部署开发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

2、相关岗位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3、在岗人员按要求完成相应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任务。

【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参照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给予补贴。

同一人员同一补贴申领期限,本项补贴与其他岗位补贴不得叠加享受。本项补贴与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基层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补贴期限】

累计最长不超过2年。

【实施程序】

岗位所在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原则上在核扣相应费用后(含社保费、公积金、个税、工会费等项目),按月将应收工资发放给补贴对象本人。

岗位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原则上按月向用人单位拨付补贴资金,用人单位在核扣相应费用后(含社保费、公积金、个税、工会费等项目),再将应收工资发放给补贴对象本人。有其他情况的区,也可由用人单位按每年一次向岗位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在核扣相应费用后,按月将应收工资发放给补贴对象本人。服务期满后的经济补偿金可在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推荐阅读:

广州就业补贴项目及标准一览

广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广州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一览(申领指南)

展开阅读全文

广州就业失业监测服务补助申请指南

2022-07-19,全文共 399 字

+ 加入清单

广州就业失业监测服务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就业失业监测服务补助用于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监测所产生的工作经费(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工作的费用)。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要求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监测工作任务,并按要求(不局限于系统中)上报各项监测数据。

补助对象: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补助标准:按每家监测企业不高于1000元的标准给予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经费补助(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工作的费用)。

应验核信息:已完成(不局限于系统中)上报的各项监测数据。

实施程序:

(1)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照年初国家、省、市下达的监测工作任务量,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失业监测服务补助。

(2)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年度预算先期下达,结合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年度监测工作任务完成量,年终实报实销。

推荐阅读:

广州就业补贴项目及标准一览

广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广州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一览(申领指南)

展开阅读全文

广州特色创业实训项目开发服务补助怎么申请?

2022-06-29,全文共 550 字

+ 加入清单

广州特色创业实训项目开发服务补助怎么申请

补助条件:企业、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培训机构等开发的与创业行业、项目相结合的创业培训实训课程体系(包括培训内容、过程管理、师资管理、考核评价等一整套的技术标准),整套课程体系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验收通过。每年开发项目数不超过4个。

补助对象:项目开发单位

补助标准:每个项目20万元,同一项目只能补助一次

实施程序:企业、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培训机构等向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提出创业培训实训课程体系开发申请。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初审通过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开发单位进行课程体系项目开发。开发完成后,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验收,向通过验收的开发机构给予补贴。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9〕211号)规定的职业技能大赛补助、省内(省际)劳务协作和对口帮扶经费补助、基层服务经费补助、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补助、人力资源市场信息调查及发布以及其他服务类补助(含人力资源供需对接辅助服务),由区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程序组织实施。

推荐阅读:

广州就业补贴项目及标准一览

广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广州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一览(申领指南)

展开阅读全文

广州职业创业指导进园区进基地进校园服务补助申请指南

2022-06-28,全文共 249 字

+ 加入清单

广州职业创业指导园区基地校园服务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各区辖内的街道社区、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等单位,组织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开展创业指导活动,活动内容、形式、对象符合相关业务操作文件要求。

补助对象:组织实施创业指导进校园进社区进园区进基地活动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补助标准:按每场3000元标准给予补助。

实施程序: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负责创业指导进校园进社区进园区进基地活动的统筹指导,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广州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电话汇总

2024-02-28,全文共 712 字

+ 加入清单

更新时间:2024年1月31日

广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信息

地市区(市、县)机构名称机构地址联系方式
广东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惠福东路546号020-83364508
广州市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加挂广州市创业指导中心牌子)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8号020-83824003
海珠区广州市海珠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广州市海珠区龙骧大街2号020-34386476
白云区广州市白云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街道齐富路88号020-36342509
荔湾区广州市荔湾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广州市荔湾区周门南路20号020-81838297
花都区广州市花都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府西一路1号020-36834937
从化区广州市从化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42号020-87966392
黄埔区广州市黄埔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广州开发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新阳东路保利罗兰欣兰三街2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五楼020-82376176
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北路69号020-88900130
天河区广州市天河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道石牌东路117号就业补贴:020-37690371、37690372;求职招聘:020-87542034。
番禺区广州市番禺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平康路48号020-84690332
南沙区广州市南沙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020-34689091
增城区广州市增城区就业服务中心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25号020-32851906
展开阅读全文

广州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2023-07-04,全文共 228 字

+ 加入清单

广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图源:广州人社局

申请条件:

1、劳动者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2、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毕业前的时段不计为申领补贴时段);

3、劳动者已在同一单位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推荐阅读:

广州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申领指南

广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广州就业补贴项目及标准一览

展开阅读全文

广州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申请指南

2023-06-12,全文共 342 字

+ 加入清单

申请条件:

1. 相关人员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的“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

2. 处于计划实施期间,安排在广州市就业。

申请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1000元。

补贴期限:

累计最长不超过18个月。

申请材料:

劳动合同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应核验信息:

补贴对象属计划参加人员。

申请程序:

1、补贴对象可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对于暂时无法线上提交材料的,申请人可在工作日内到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20日前完成上月所受理补贴申请审核、复核。

3、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次月最后一日前拨付资金。

推荐阅读:

广州就业补贴项目及标准一览

广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广州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一览(申领指南)

展开阅读全文

广州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补助申请指南(条件+标准+方式)

2022-10-11,全文共 478 字

+ 加入清单

广州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或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价通过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具体认定及评价通过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补助对象:市级创业孵化基地。

补助标准:认定后按每个30万元给予补助。认定后按规定参加评估并达到“优秀”的,按每家10万元给予补助。

应核验信息: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文件。

申请程序:

(1)补贴对象可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20日前完成上月所受理补贴申请审核、复核。

(2)同一主体先后被认定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孵化基地的,按照不同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可叠加、同一级别仅就高的原则奖补。

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按就近原则,向申请人户籍地或住所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广州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电话(点此查看)

推荐阅读:

广州就业补贴项目及标准一览

广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广州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一览(申领指南)

展开阅读全文

广州返乡创业孵化基地一次性补助怎么申请?

2022-10-11,全文共 421 字

+ 加入清单

广州返乡创业孵化基地一次性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具体认定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补助对象:返乡创业孵化基地。

补助标准:按每个1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应核验信息: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文件。

申请程序:

(1)补贴对象可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20日前完成上月所受理补贴申请审核、复核。

(2)同一主体先后被认定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孵化基地的,按照不同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可叠加、同一级别仅就高的原则奖补。

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按就近原则,向申请人户籍地或住所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广州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电话(点此查看)

推荐阅读:

广州就业补贴项目及标准一览

广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广州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一览(申领指南)

展开阅读全文

广州市级家政服务诚信企业一次性补助申请指南(条件+标准+材料)

2022-07-27,全文共 650 字

+ 加入清单

广州市级家政服务诚信企业一次性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市级家政服务诚信企业,具体认定条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规定另行制定。

补助对象:市级家政服务诚信企业。

补助标准:按每家2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应提交材料:经营场地产权或租赁材料,经营收入材料,有关员工基本身份类材料,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相关情况。

应核验信息:单位登记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失信、违法记录。

需现场核实信息:经营场地情况,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客户满意度随机抽查回访。

实施程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认定,认定完成后按属地原则,由补助对象在次年6月30日前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由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审核,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符合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同一主体先后被认定为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家政服务诚信企业的,按照不同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可叠加、同一级别仅就高的原则奖补。

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广州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电话(点此查看)

推荐阅读:

广州就业补贴项目及标准一览

广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广州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一览(申领指南)

展开阅读全文

广州市级就业帮扶基地一次性补助怎么申请(条件+标准+方式)

2022-07-27,全文共 686 字

+ 加入清单

广州市级就业帮扶基地一次性补助怎么申请

补助条件

(1)评选年度招用本省及协作地区脱贫人口30人(含)以上,吸纳我市协作地区脱贫人口的可放宽至15人(含)以上。

(2)与脱贫人口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并连续履行劳动合同满3个月以上,按时支付劳动报酬。

(3)在岗的脱贫人口有50%以上综合收入超过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近3个月平均)。

(4)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近三年来未发生拖欠工资、集体停工等重大事件,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严重侵害脱贫人口合法劳动权益的情况。

(5)近三年内无不良征信和违法行为记录。

(6)不含劳务派遣类公司、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

补助对象:经认定的市级就业帮扶基地。

补助标准:按每个2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应核验信息:市级就业帮扶基地认定文件。

实施程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认定,认定完成后按属地原则,由补助对象在次年4月1日-6月30日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复核,符合补助条件的,在一个月内拨付资金。同一主体先后被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的,按照不同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可叠加享受。

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按就近原则,向申请人户籍地或住所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广州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电话(点此查看)

推荐阅读:

广州就业补贴项目及标准一览

广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广州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一览(申领指南)

展开阅读全文

广州办理未就业登记补助怎么申请(条件+标准)

2022-07-04,全文共 210 字

+ 加入清单

广州办理就业登记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公共就业指导并办理未就业登记。

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补助标准:按每人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实施程序: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上一年度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就业指导并办理未就业登记服务的高校毕业生人数给予补助。

推荐阅读:

广州就业补贴项目及标准一览

广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广州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一览(申领指南)

展开阅读全文

广州引进家政培训课程、服务标准、评价规范补助申请指南

2022-06-24,全文共 373 字

+ 加入清单

广州引进家政培训课程服务标准评价规范补助

补助条件:引进的境外家政培训课程、服务标准、评价规范与国内现有的相比较有一定先进性或填补国内的空白。

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各类院校、家政企业、培训鉴定机构、行业组织。

补助标准:经评审合格的,按每个培训课程、服务标准、评价规范5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应提交材料:《境外家政培训课程、服务标准、评价规范引进建议书》,家政培训课程、服务标准、评价规范正本内容。

应核验信息: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实施程序:每年申报两期,由申请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每年5月、11月的20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复核、评审,符合补助条件的,在每年6月、12月拨付资金。

推荐阅读:

广州就业补贴项目及标准一览

广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广州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一览(申领指南)

展开阅读全文

广州家政服务培训基地补助申请指南(条件+标准+材料)

2022-06-24,全文共 1111 字

+ 加入清单

广州家政服务培训基地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

(1)市级培训基地:在我市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具备家政服务专业教育培养资质或家政服务职业培训资质,高等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申报时上一年度培训规模不少于1200人次(其中社会生源不少于1000人次);具有600平方米以上实训场地和相应实训设备;具有家政服务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技师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每个培训类别具有2名以上师资(含专职和兼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

申报时上一年度培训规模不少于1000人次;具有300平方米以上实训场地和相应实训设备;具有家政服务以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每个培训类别具有2名以上师资(含专职和兼职)。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合格率及培训后就业率达80%以上。

(2)区级培训基地:在我市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具备家政服务专业教育培养资质或家政服务职业培训资质,高等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申报时上一年度培训规模不少于800人次(其中社会生源不少于600人次);具有400平方米以上实训场地和相应实训设备;具有家政服务以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每个培训类别具有2名师资(含专职和兼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申报时上一年度培训规模不少于600人次;具有200平方米以上实训场地和相应实训设备;具有家政服务以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每个培训类别具有2名师资(含专职和兼职)。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合格率及培训后就业率达60%以上。

补助对象:家政服务培训基地。

补助标准:经认定为市级家政服务培训基地的,按每个基地3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经认定为区级家政服务培训基地的,按每个基地1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应提交材料:申报单位文字材料,材料真实性和合法性声明。

应核验信息:申报单位资质及相关佐证材料。

实施程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评定。评定完成后,按属地原则由申报单位在评定后次月内向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由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审核,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复核,符合补助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申请方式:

由申报单位在评定后次月内向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广州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电话(点此查看)

推荐阅读:

广州就业补贴项目及标准一览

广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广州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一览(申领指南)

展开阅读全文

广州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一次性补助申请指南(条件+标准+材料)

2022-06-24,全文共 644 字

+ 加入清单

广州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一次性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具体认定条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规定另行制定。

补助对象: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

补助标准:按每家3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应提交材料:经营场地产权或租赁材料,经营收入材料,有关员工基本身份类材料,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相关情况。

应核验信息:单位登记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失信、违法记录。

需现场核实信息:经营场地情况,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客户满意度随机抽查回访。

实施程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认定,认定完成后按属地原则,由补助对象在次年6月30日前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由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审核,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符合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同一主体先后被认定为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家政服务诚信企业的,按照不同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可叠加、同一级别仅就高的原则奖补。

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广州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电话

推荐阅读:

广州就业补贴项目及标准一览

广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广州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一览(申领指南)

展开阅读全文

广州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4-03-07,全文共 6618 字

+ 加入清单

申请条件

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家庭应当推举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30周岁的单身申请人可独立申请;年满16周岁的孤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也可以独立申请。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广州市城镇户籍,并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① 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但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② 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广州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3)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备注:符合以下情形的住房或住房份额,其面积纳入申请对象自有产权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一)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含宅基地住房;

(二)已办理预购商品住宅预告登记的住房;

(三)暂未办理继承手续的应继承份额的住房;

(四)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

(五)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申请材料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即申请对象)应完整并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以下资料:

1、《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原件。

2、《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原件。

3、户籍证明:申请对象需提供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供核对。

4、居民身份证明:

①申请对象需提供身份证供核对;16岁以下家庭成员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注记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供核对。

②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岁子女非广州市市区城镇户籍但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的,除身份证明外,还需同时提供广州市居住证供核对。

5、婚姻证明:申请对象的婚姻证明复印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有效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丧偶证明。

6、住房证明:

①承租住房的提供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复印件;借住的由出借人出具书面证明、租赁合同或提交《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居住情况声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对象若存在享受宅基地情况或区住房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需提供村委或有关部门出具是否享受宅基地的相关证明。

②有工作单位的提交《承租单位公房情况证明》原件;

③继承住房的需提供《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继承情况声明书》及相关证明:1.放弃继承住房的,需提供放弃继承公证书;2.按协商份额继承的,需提供继承公证书;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继承的,需提供继承报告。

7、收入证明:

①申请对象为在职人员的应当提供工作单位(雇主)出具的《收入证明》(《收入证明》指的是由申请对象所服务的机构或个人开具的有关证明申请对象某段时间内收入的证明文件);申请对象有集体分红的,还应当提供村(居)委会等集体出具的《收入证明(集体分红)》。

②申请对象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收入证明》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退休人员应当提供《退休证》以及退休金明细或退管办出具的收入证明文件,在外地领取离(退)休金的,应当提交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离退休金明细证明文件;

●失业人员(男60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如无法提供《就业创业证》的,则需到当时办理灵活人员就业参保手续的地方开具相关证明;

●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等证明文件;

●在校学生应当提供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生在校证明文件;

●若申请对象因为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收入证明》的,应当提供《收入声明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8、家庭财产证明:

①拥有商业及工业物业、停车位、已协议买卖的房产等的需提供产权证书、登记(备案)证明;需要核对机构进行评估的房产应当同时填写《房产价格评估申报表》。拥有广州市外自有产权住房的需提供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近期出具的价格评估证明文件。

②拥有机动车辆的需提供《机动车辆价格认定申报表》、机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证复印件、机动车辆近期彩色照片;

9、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广州市市区城镇户籍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原件。

10、计生证明材料。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明供核对(18周岁以下的或全日制在校学生可免交),属违反计划生育的,应提供缴纳社会抚养费有关证明供核对。

11、属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人员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提供当年有效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广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复印件。

12、属自有产权住宅被依法征收(拆迁)的家庭,提供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复印件;

13、属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区以上各级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受到市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的,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14、属城镇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提供城镇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证明复印件。

15、孤儿年满16岁以上单独申请的,提供孤儿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6、市、区政府举办的社会(儿童)福利机构年满18周岁以上未婚孤儿,提供《广州市社会福利机构成年孤儿社会安置申请表》复印件。

17、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并在广州市养老护理机构工作的养老护理员,提供《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与广州市养老护理机构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18、属原承租侨房被发还业主,已腾退原承租房屋的家庭,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19、属复员、退伍军人家庭,提供复员证或退伍证复印件。

20、选择保障方式为租赁补贴的,需提供申请人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银行账户复印件。

21、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对象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申请对象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确认,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应为A4纸尺寸。

【申请流程

提出申请--街道办受理--街道办初审--街道办公示--区复核--市公示批准

第一步:领取并填写相关表格。

申请对象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或相应机构领取《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即《申请表》)和《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即《申报表》)等申请资料,也可登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上述资料。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即申请对象)应如实填写《申请表》、《申报表》,并连同相关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申请。

第二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受理。

申请对象提交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按规定受理申请,复印申请对象身份证明等材料后在每份复印件上注明“经核,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签名确认,并向申请对象出具受理回执;申请对象提交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的,应向申请对象出具不予受理回执,并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

受理申请后,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按规定填写相应表格,并于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对象的信息录入住房保障管理系统。

第三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查证等方式,对申请对象的下列情况进行初审,其中入户调查应由两名工作人员同时进行,并出示工作证:

1.申请对象是否为广州市城镇户籍,并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以下两种情况除外:(1)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但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2)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广州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是否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

3.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住房情况是否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

4.申请对象的婚姻生育状况,超生子女的社会抚养费缴纳情况。

5.《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及《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和配租实施细则》等政策规定申请对象需申报的其他情况。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根据审核情况在《申请表》上填写初审意见,经办人和复核人签名确认,加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公章;经初审不通过的,应向申请对象出具《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通知书》。

第四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公示。

经初审合格后,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将申请对象户籍状况、家庭人员结构、现居住地点、工作单位、婚姻生育状况、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住房等情况在申请受理所在地公示,公示时间为20日。

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组织或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举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对收入、资产、住房情况提出的举报投诉,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将举报内容及查核情况如实记录在审核意见中,交区住房保障、民政部门在复核过程中予以审查。

经调查核实公示异议成立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于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对象出具《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在公示期结束之日起或完成异议调查核实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在《申请表》上加具公示情况,经办人和复核人签名并加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公章后,连同《申请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需提交的材料》所列除《申报表》、收入、资产相关证明材料外的其他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需提交的材料提交区住房保障部门,同时通过公租房系统向核对系统发送经济核对申请,并在《申报表》上加具审核意见后出具《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委托书》并加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公章,连同收入、资产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核对机构开展核对。

2.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核对机构受理核对委托后,将相关信息录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后提交至上级核对机构。

第五步:区住房保障部门会民政部门复核。

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到初审资料后,应检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应不予收件并退回补正资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的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应予以收件,并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下列情况的复核:

1.是否在广州市拥有自有产权住房,是否承租直管房或单位自管房;拥有自有产权住房面积或承租直管房、单位自管房的建筑面积是否超过规定标准;

2.是否享受过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购房优惠政策;

核对机构应当自受理核对委托后15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对象的收入、资产(广州市自有产权住房除外)情况进行核对,并将核对结果反馈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由其告知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对核对结果有异议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申请复核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书面委托核对机构进行复核并书面告知区住房保障部门,暂时中止其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审核,核对机构应在受理复核委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家庭经济状况复核,复核时间不计入审核工作时限。

区民政部门自收到最终核对结果后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对象的收入、资产情况是否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向区住房保障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

区住房保障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申请对象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自发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对象出具《补正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有关资料通知书》,并通过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发给申请对象。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督促申请对象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并自收到申请对象补正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递交给区住房保障部门。核对机构在核对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按《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理。除不可抗力外,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正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区住房保障部门应自收到区民政部门审核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复核合格的,核定其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标准或分档租金缴交标准,并通过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将申请对象信息和复核意见报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复核不合格的,区住房保障部门于20日内向其出具《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通知书》。

第六步:市住房保障部门公示和批准。

公示:

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收到区住房保障部门报送的申请信息和复核意见后,将经复核合格的申请对象情况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20日。

(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年龄、户籍所在地、现住房产性质、工作单位、家庭人口、家庭人均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承租直管房及单位自管房人均建筑面积、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保障方式、应核发的住房租赁补贴金额以及拟申请承租房屋区域等。)

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组织或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市住房保障部门书面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同市民政部门组织区住房保障部门、区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在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公示异议成立的,市住房保障部门自调查完成后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对象出具《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通知书》。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批准申请对象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并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予以公告。

批准:

广州市住房保障部门向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资格的申请对象出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资格通知书》,向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资格的申请人出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资格通知书》。

【补贴标准】

住房租赁补贴计算公式为:住房租赁补贴=(人均保障建筑面积标准-人均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家庭保障人口×补贴标准×收入补贴系数×区域补贴系数,其中:

人均保障建筑面积标准:15平方米(含人均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

家庭保障人口计算标准:1人户按1.5人计算,2人及以上户按实际人数计算。

补贴标准:根据实施保障建筑面积按每月37元/平方米补贴。

收入补贴系数:

(一)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特困人员,市总工会备案的广州市工会建档困难职工家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有效证件或证明的优抚对象,烈士遗属,以及原市、区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年满十八周岁处于社会安置过渡期内的,补贴系数为1.3;

(二)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或等于24795元的,补贴系数为0.9;

(三)家庭年人均收入高于24795元、低于或等于35660元的,补贴系数为0.7;

(四)家庭年人均收入高于35660元、低于或等于49952元的,补贴系数为0.5;

(五)家庭年人均收入高于49952元、低于或等于59942元的,补贴系数为0.4。

区域补贴系数:

(一)户籍地为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区的保障对象,补贴系数为1.2;

(二)户籍地为白云、黄埔、番禺区的保障对象,补贴系数为1.0;

(三)户籍地为花都、南沙区的保障对象,补贴系数为0.9;

(四)户籍地为增城区的保障对象,补贴系数为0.7;

(五)户籍地为从化区的保障对象,补贴系数为0.6。

【补贴期限】

住房租赁补贴期限为5年。

【常见问答】

1、可以同时申请住房租赁补贴以及公租房轮候吗?

答:不可以,根据《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申请人递交申请时须选择领取住房租赁补贴或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须选择拟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区域意向。

2、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可以一直领吗?

答:不能一直领,根据政策要求公租房补贴期限为5年。

展开阅读全文
搜索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