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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一荣军医院引进临床医学类人才3名

广东省第一荣军医院引进临床医学类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对象、引进条件、报名方式详见正文!

2023-09-21,全文共 1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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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一荣军医院引进临床医学类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3名

一、引进计划

外科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1人,康复医学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1人,耳鼻喉科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1人。

二、引进对象

全国范围内(除政策限制调出地区外)符合引进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含在编及非编聘用人员),且具有临床医学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

三、引进条件

引进对象除需具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干部调配工作规定》等所列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临床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四)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健康条件。

(六)具有3年及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历。

(七)具有医疗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八)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调入后即构成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所列情形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未过影响期限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试用期未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调入的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采用本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者资料邮寄报名。

1.采取自愿报名的,提交《报名表》、个人情况简介(1500字内)和学历学位、职称证书、所获奖励及任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报名对象为在编在职人员,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在《报名表》加具意见和公章。

2.采取组织推荐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征求干部本人意见后向我院推荐,推荐材料应包括公函、《报名表》、个人情况简介(1500字内)和学历学位、职称证书、所获奖励及任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邮寄以送达时间为准),资料邮寄及现场投递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14号粤民大厦19楼广东省第一荣军医院人事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先生,020-84192843。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资格条件人员达到1:1以上,正式启动有关招聘程序。

(三)面试

我院成立面试评委小组,与候选人员逐一面谈,评委根据候选人员的面试表现逐一打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取评委打分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四)考察

每个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从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1:3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入围考察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3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考察环节。形成建议人选后,报院党委确定列为考察对象人员名单。

我院成立干部考察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考察制度,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干部道德品行、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和廉洁情况。强化审核把关,从严审查调入人员人事档案,充分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意见。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及考察结果,每个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院人事科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决定和调动

考察及体检合格的,经院党委研究决定拟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入审批手续。

(七)办理岗位聘用

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同

意调入后,统一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附件:报名表

广东省第一荣军医院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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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招聘信息2024.5.20截止

2024-05-15,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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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招聘非编聘用人员45名,公告如下。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创建于1950年3月,为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的公益一类正处级优抚医院,是集医疗、康复、预防保健于一体,以收治重残荣军为主责主业,同时对社会开放的二级康复专科医院。医院是全国区域型优抚医院,被评为全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先进单位、全国文明优抚事业单位、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单位、省直模范机关创建先进单位、省直文明单位、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非编聘用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妇产科副主任医师1名、放射诊断医师2名、内科医师5名、康复医学科医师1名、重症医学科医师3名、精神心理科医师2名、中医科医师1名、外科医师1名、护士26名、行政人员2名、财务人员1名。以上共计45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工作踏实,具有高度责任感,服务意识好,有吃苦耐劳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5月20日,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通过丁香人才网投递简历报名。

报名渠道:

1.复制以下链接到浏览器进入招聘页面https://www.jobmd.cn/company/3356910.htm

丁香人才网—招聘单位—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

(二)考核及录用

报名成功后,经资格审核、择优甄选确定入围考试名单、组织考试、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医院公众号和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且体检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

四、薪酬待遇和其他福利

录用人员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薪酬待遇,购买五险一金,并享受带薪年休假、工会福利、工作餐和完善的晋升渠道。符合相关条件且表现优异者,提供我院事业编制报考机会。

五、其他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考试成绩,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联系地址及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14号粤民大厦19楼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人事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老师;020-84192843。

附件: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2024年5月非编聘用人员招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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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省属单位人才引进入户广州办理对象及条件一览

2023-06-20,全文共 1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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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办理省属单位人才引进入户?

省直及中央驻穗事业单位、省直及中央驻穗国有企业(黄埔区除外)引进人才入户广州

办理省属单位人才引进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省直和中央驻穗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广州市。

(一)经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查看详情

(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申办时须在省或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缴纳社保。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申办时须在省或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缴纳社保。

(四)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申办时须在省或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

1、从事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获得证书后,应在广州市就业、在省或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2)具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技能等级),高级技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获得证书后,应在广州市就业、在省或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3)具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技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获得证书后,应在广州市就业、在省或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4)具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技能等级),高级工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证书后,应在广州市就业、在省或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

(5)从事广州市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年龄在40周岁以下,获得证书后,应在广州市就业、在省或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六)省直及中央驻穗事业单位、省直及中央驻穗国有企业、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清单内的非公经济单位等用人单位引进特殊需要的人员,申办时须在省或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七)经省、广州市政府同意,用人单位因整体迁入、项目建设等原因,确需将户籍迁入广州市的人员。

(八)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省直及中央驻穗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办理公开招聘或调配的,可办理引进人才入户手续。

(九)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引进人才,准予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随本人同时迁入广州市户籍。

注意事项:

符合本条第(一)(二)(三)(四)(五)(九)项条件的引进人员,需使用计划指导类指标办理入户;符合本条第(六)(七)项条件的引进人员,需使用总量控制类指标办理入户;符合本条第(八)项条件的引进人员,按规定使用计划指导类指标、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办理入户。

使用总量控制类指标办理入户的,应由用人单位严格筛选,完成单位有关程序后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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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省属单位人才引进入户广州指南(入口+条件+材料)

2023-06-20,全文共 20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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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省直和中央驻穗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广州市。

类别年龄在广东或广州参保年限
经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50周岁以下有参保记录(1个月)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50周岁以下有参保记录(1个月)
具有高级职称50周岁以下有参保记录(1个月)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45周岁以下有参保记录(1个月)
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40周岁以下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40周岁以下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具有中级职称40周岁以下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各类技术技能人才(同时满足1、2项条件)1、从事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40周岁以下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2)高级技师45周岁以下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3)技师40周岁以下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4)高级工35周岁以下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
(5)从事广州市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40周岁以下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以上为常见入户条件,更多详细入户条件请看:2023广东省属单位人才引进入户广州办理对象及条件一览

【办理对象】

省直及中央驻穗事业单位、省直及中央驻穗国有企业(黄埔区除外)引进人才入户广州。

【申请时间】

全年均可办理。

【办理材料

申请材料可通过申办系统数据比对的,系统自动受理,申请人无需到前台提交材料;申请材料未通过数据比对的,须上传相应附件提交单位审核,如仍无法核验成功的,收到短信通知后,到前台提交未能比对的相关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材料。

2、落户地址材料。按照《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落户地址顺序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2)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含人才市场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及加盖公章的集体户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3)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的,提供个人无以上规定住所书面承诺并提供街道公共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模板见下文,可下载)。

(二)不同类型申请人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

1、以学历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以及学历、学位查询结果或认证材料。

2、以职称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核验材料等。

3、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还须提供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核验材料等。

4、其他类别申报人。申请人属于高层次人才的,须提供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包括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相关文件;申请人属于事业单位招调人员,须提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公开招聘或调配批复。

5、申请人有家属随迁的。须提供随迁家属结婚证、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为离婚人员且有家属随迁的,除提供随迁家属资料外还须提供离婚证、协议书(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材料模板下载:

(一)关于申请办理引进人才入户业务的函(点击下载模板

(二)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承诺书(点击下载模板

(三)人才引进单位接收函(点击下载模板

(四)关于申请撤除入户限制的申请模板(点击下载模板

报送材料要求:

申请材料无法通过系统比对的,到办理窗口提交材料核验需按以下要求提供:

(一)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并按照以上顺序排列。复印件需由单位经办人员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送的材料须清晰、准确、真实、完整,不得涂改。

【办理系统】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引进入户申办系统(下面简称“网上服务平台”)

【办理流程】

(一)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引进入户申办系统注册账号并填报申请,由所在单位审核提交。

(二)申请材料可通过申办系统数据比对的,系统自动受理,申请人无需到前台提交材料;申请材料未通过数据比对的,须上传相应附件提交单位审核,如仍无法核验成功的,收到短信通知后,到前台提交未能比对的相关材料。

(三)前台对未能比对的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并提交后台审核。

(四)后台审核。

(五)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示。

(六)公示完成后,生成入户信息卡。登录个人账户,打印入户信息卡。

【系统操作解答】

广东省人社厅人才引进入户申报系统操作问题解答

【办理期限】

(一)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二)公示5个工作日。

【查询办理进度】

查询入口入口1|入口2

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及人事档案材料完备提交之日为业务申请正式受理时间。受理后办理进度可登陆网上办事大厅查询。

【受理地点】

全流程网办,无需到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逢周五下午内部学习和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公;特殊情况调整的以大厅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1233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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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州人才引进入户办理条件和流程

2024-04-16,全文共 1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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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来本市创业或就业的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本市。

(一)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包括:

1.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年龄不受限制。

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入选者,国家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员或项目主要完成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及被确定为世界技能大赛中国参赛集训选手的人员,年龄不受限制。

3.广东省海外引才计划入选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广东省海外引才计划、广东省特殊支持计划等省级人才工程入选者,年龄不受限制。

4.广州市杰出专家、优秀专家、青年后备人才,广州市“百人计划”入选者,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以及省、市认定的其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

5.上年度或当年度获国家、省级、市级“劳动模范”“广东省技术能手”等称号的人员,以及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或在市级二类技能竞赛中取得第一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四)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

(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

1.从事我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

2.获得证书或考核认定后,在本市工作、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以上;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高级技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技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高级工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从事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六)以薪酬、投资等市场化方式评价并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具有突出能力和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

(七)由于用人单位整体迁入、项目建设等原因,确需将户籍迁入我市,经省、市政府同意,明确给予引进的人员。

(八)省直及中央驻穗用人单位引进特殊需要的人员。

(九)在我市重点扶持的企业、项目单位、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紧缺急需人员。

(十)本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特殊需要的人员。

符合第五条第(一)(二)(三)(四)(五)项条件的引进人员,需使用计划指导类指标办理入户

符合第五条第(六)(七)(八)(九)(十)项条件的引进人员,需使用总量控制类指标办理入户,每年由各区、行业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根据引进规模提出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需求量,并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在年度迁入人口计划中统筹安排入户指标。

符合第五条有关条件的引进人才,准予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随本人同时迁入本市户籍。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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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州人才引进网上申报入口网址

2024-04-16,全文共 1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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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通过个人移动端申报入口或电脑端申请入口,按要求填写申请人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后提交到用人单位。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2019年)的通知》(穗人社函〔2019〕985号)中规定的政策过渡期人员仍通过电脑端申报,不通过移动端申报。

人才引进网上申报系统:

1、电脑端

2、移动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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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才市场科普活动助理岗招聘公告2024

2024-04-08,全文共 1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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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才市场有限公司科普活动助理招聘公告

广东省人才市场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科普活动助理岗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职责

1、协助科普活动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科普团队预约接洽,活动现场拍照、记录,活动后信息统计、登记等工作;

2、协助科普物资需求统计、实物管理、台账登记等工作;

3、协助科普会议现场组织实施、会议记录等工作;

4、协助各类通知送达(电子邮件或电话)、快递文件收发等工作;

5、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具备较强的办公软件操作能力,能熟练操作Excel、Word、PowerPoint等常用办公软件;

3、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能适应一般文字材料的编写或整理、核对工作;

4、能适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周末加班,以及临时外出或到展馆协助相关项目工作;

5、工作认真细心,责任心强,合作精神佳;

6、欢迎应届大专及本科毕业生应聘;

7、同等条件下,熟悉科普工作者优先。

三、薪酬待遇

1.每月应发工资:大专学历待遇为5000-5500元,本科学历待遇为6000-6500元。

2.入职购买五险一金

四、工作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科普路168号。

五、工作时间

(1)驻场服务,遵照客户的工作时间执行;

(2)根据需要预计有短期出差。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至额满截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

(2)《报名表》(附件)和个人近期电子证件照(底色不限)。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材料,要求PDF格式扫描件,内容清晰。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等PDF格式扫描件。

(5)留学回国考生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PDF格式扫描件。

(6)其他能体现学习和工作期间成绩的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请将上述材料按1-6的顺序重命名为"个人简历、报名表、证明材料名称",并将所有文件压缩制成以"应聘岗位+个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压缩包,发送到电子邮箱pqbyjy@gdrc.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姓名"。因材料整理不符合要求引起的后果自负。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以及证明、证件、证书等相关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和收到的应聘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岗位相适度进行初步筛选,初审通过后,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考务环节。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所交报名材料不予退还。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正式通知为准。

(四)体检

安排拟录用人员体检。参照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统一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入岗前培训,经考核通过后办理入职手续。

七、用工方式

被聘用者与广东省人才市场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广东省人才市场有限公司进行人事关系管理,经考核符合条件、胜任工作岗位的,正式到岗聘用;不符合条件、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或未通过用人部门月度工作考核、工作表现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联系方式

020-37605581 李女士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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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人才引进公告2024.4.30截止(事业编制岗)

2024-03-28,全文共 1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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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中医药大学人才引进公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广州中医药大学屹立于千年羊城、白云山麓、珠江之滨。是新中国首批四所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之一,1995年更名为广州中医药大学。原直属国家卫生部,2000年转由广东省人民政府管理。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晋级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2020年成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单位,2021年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广东省新一轮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2名急需急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年龄条件:博士学历学位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以报名首日为时间截点,下同);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45周岁。

8.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祥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汇总制成电子压缩包,以“申报岗位+应聘者姓名”为标题发送邮件至工作邮箱:

1.《广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招聘思想政治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签名后的扫描件。

2.个人简历电子版。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从大中专学历起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和国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内地应聘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

5.中共党员证明扫描件。

6.职称证书扫描件。

7.发表论文代表作扫描件。

8.本人所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扫描件。

9.其他能说明自己能力的各种获奖证书扫描件。

(三)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内地应聘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和学位证书。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或未能按时毕业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协议或合同视为无效。

5.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以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及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四)资格审查

我校组织资格审核小组根据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将通知安排初试。

六、考核

采取结构化面试、业务考核和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八、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企事业单位调配人员申办系统网站(https://hrss.gd.gov.cn/)和广州中医药大学(https://www.gzucm.edu.cn/zpzb/xnzp.htm)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联系方式

工作邮箱:qinmin7608@gzucm.edu.cn 、 rsk@gzucm.edu.cn

招聘电话:020-39356038

监督投诉电话:020-39358762

大学城校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

三元里校区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2号

附件:1. 广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一览表

2.广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报名表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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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五癌筛查临床筛查医院名单(2024)

2024-03-22,全文共 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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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广州市免费五癌筛查的人员需先到风险评估机构接受问卷评估及三项生物学指标检测(乙肝表面抗原、幽门螺旋杆菌抗原、粪便潜血),再根据评估结果及居民实际情况选择临床筛查医院,以及预约相应的临床筛查项目。

广州市临床筛查医院共有8家,具体包括: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同时开展风险评估)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同时开展风险评估)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广州开发区医院(同时开展风险评估)

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同时开展风险评估)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白云分院 (同时开展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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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指南(附入口)

2024-03-15,全文共 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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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3月11日—4月12日内登录南沙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在“政策兑现—集聚人才九条政策”栏目选择“2023—2024年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首次)”填写申报,并按照申报指南要求一次性提交本单位全部申报人的材料(不可分批次提交)。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1日—2024年4月12日

【申报入口

申报单位须在3月11日—4月12日内登录南沙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注册企业账号。

在“政策兑现—集聚人才九条政策”栏目选择“2023—2024年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首次)”填写申报信息,并按照申报指南要求一次性提交本单位全部申报人的材料(不可分批次提交)。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条件

1.2022年6月6日后,首次来南沙区单位工作。

2.依法在本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中央、省属、市属驻区单位人员以及境外人员可不受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条件限制)。人才于申报指南发布的上一个月在本区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从申报指南发布当月向前追溯不少于6个月,人才在本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无补缴情况),且申报指南发布的上一月社保缴纳单位为申报单位。

3.具有南沙区户籍(港澳台和外籍人才不受此限制)。

4.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不超过30周岁、35周岁、40周岁。年龄条件以2023年1月1日为计算时点,含本数。

(二)申报单位条件

1.注册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以及统计关系均需在南沙区范围内。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经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及区司法局审核推荐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

3.在南沙区实际办公(经营场地面积按不低于单位在本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人数三分之一、人均10平方米核算)。其中,高校、科研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南沙区属国企、规上工业企业、享受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与本区签订投资协议(应经管委会或区政府审定)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可直接确认已符合实际办公条件。

【申报材料】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人才补贴标准为,学士补贴3万,硕士补贴6万,博士补贴12万。

【发放方式】

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每人仅可享受一次,原则上分3年等额发放,首次申请前已在本区购房的,可申请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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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有户籍要求吗?

2024-03-14,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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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户籍要求吗?

有户籍要求,具有南沙区户籍(港澳台和外籍人才不受此限制)。

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所在用人单位条件

1.注册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以及统计关系*均需在南沙区范围内。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经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及区司法局审核推荐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

3.在南沙区实际办公*(经营场地面积按不低于单位在本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人数三分之一、人均10平方米核算)。其中,高校、科研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南沙区属国企、规上工业企业、享受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与本区签订投资协议(应经管委会或区政府审定)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可直接确认已符合实际办公条件。

(二)申报人条件

1.2022年6月6日后,首次来南沙区单位工作*。

2.依法在本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中央、省属、市属驻区单位*人员以及境外人员可不受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条件限制)。人才于申报指南发布的上一个月在本区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从申报指南发布当月向前追溯不少于6个月*,人才在本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无补缴情况),且申报指南发布的上一月社保缴纳单位为申报单位。

3.具有南沙区户籍(港澳台和外籍人才不受此限制)。

4.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不超过30周岁、35周岁、40周岁。年龄条件以2023年1月1日为计算时点,含本数。

(三)特殊情形规定

1.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除外)在编人员原则上不适用本指南。

2.南沙区重点单位聘用的双聘人员(应经本区外的派出单位认可)、重点人才等,如不符合第(二)项申报人条件第2点规定的,但确在本区全职工作的,由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经区委人才办审定后,可列入支持范围。

3.对于依法在本区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的劳务派遣人员,其实际工作单位若符合第(一)项申报人所在用人单位条件,相关劳务派遣人员可由实际工作单位进行申报,并纳入实际工作单位个税纳税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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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博士生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多少钱?

2024-03-14,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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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博士生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多少钱?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人才补贴标准为博士生补贴12万,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条件以2023年1月1日为计算时点,含本数。

【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条件

1.2022年6月6日后,首次来南沙区单位工作。

2.依法在南沙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中央、省属、市属驻区单位人员以及境外人员可不受在南沙区缴纳社会保险条件限制)。人才于申报指南发布的上一个月在南沙区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从申报指南发布当月向前追溯不少于6个月,人才在南沙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无补缴情况),且申报指南发布的上一月社保缴纳单位为申报单位。

3.具有南沙区户籍(港澳台和外籍人才不受此限制)。

4.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不超过30周岁、35周岁、40周岁。年龄条件以2023年1月1日为计算时点,含本数。

(二)申报单位条件

1.注册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以及统计关系均需在南沙区范围内。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经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及区司法局审核推荐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

3.在南沙区实际办公(经营场地面积按不低于单位在南沙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人数三分之一、人均10平方米核算)。其中,高校、科研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南沙区属国企、规上工业企业、享受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与南沙区签订投资协议(应经管委会或区政府审定)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可直接确认已符合实际办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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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广州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办理要多久?

2024-03-14,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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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90个工作日(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实地核查、存在特殊情况需专家评审论证及公示所需的时间)。

申报时间

2023-2024年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支持(首次)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2024年4月12日,申报单位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南沙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追回补贴情形

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如存在违反承诺、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金的,一经发现,区人社局将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通知本区相关部门,在5年内不予受理该单位或个人新的申报;涉及违法违规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已申报补贴的个人,如出现工作变动或其他不适宜继续享受补贴的情况,所在单位及个人应及时向区人社局报告停止发放或追回其补贴;若因所在单位及个人瞒报、迟报造成损失的,区人社部门有权向个人及负有责任的所在单位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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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截止时间

2024-03-14,全文共 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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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4月12日

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

(1)对具有国内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学士学位的人员,给予3万元。

(2)对具有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硕士学位的人员,给予6万元。

(3)对具有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博士学位的人员,给予12万元。

(4)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每人仅享受一次,原则上分3年等额发放*。人才首次申请前已在本区购房的,可申请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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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州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流程

2024-03-14,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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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申报

1.申报单位登录南沙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注册企业账号。

2.申报单位登录平台在“政策兑现-集聚人才九条政策”栏目选择“2023-2024年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首次)”填写申报信息,并按照申报指南要求一次性提交本单位全部申报人的材料(不可分批次提交)。

(二)受理

区政数局负责线上受理和形式审查。符合基本条件且提交的资料齐全,予以通过,并移交业务主管部门;符合基本条件但资料不齐全,予以退回,系统一次性告知并发送短信提醒申报单位于5个工作日内补正资料;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不予通过。

(三)审核

区人社局会同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核查,形成拟补贴名单后按程序提请区人才奖励工作小组审议。

(四)公示

经区人才奖励工作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区人社局通过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ns.gov.cn/)及“广州南沙人才卡公众号”对拟补贴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

拟补贴名单公示后即进入资金拨付流程。区人社部门报区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并在南沙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反馈兑现结果。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金额扣除20%个人所得税后一次性划入个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事中、事后监管

区人社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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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补贴个人申报材料

2024-03-14,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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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款所属期为2024年2月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请按照附件4指引操作)。

2.申报人承诺书及有效身份证件、个人银行卡的正反面扫描件(模板见附件5,申报人确认并签字)。银行卡信息与附件1填写一致,身份证件必须与其向南沙税务机关申报中国个人所得税时填报的身份一致,具体如下:

(1)境内人才提交中国居民身份证。

(2)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提交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香港、澳门非永久性居民提交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及往来港澳地区通行证。

(4)台湾地区居民提交台湾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3.申报人的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学信网学历备案认证文件,如申请人具有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附件4:纳税证明材料办理流程

附件5:申报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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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补贴企业申报材料

2024-03-14,全文共 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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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2024年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首次)申报汇总表(附件1,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版)。

2.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2)。

3.2024年2月单位个税申报记录查询截图(请按照附件3指引操作,可直接确认符合实际办公条件的相关单位无需提交)

附件1:2023-2024年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首次)申报汇总表

附件2:申报单位承诺书

附件3:单位个人申报记录查询办理流程

温馨提示:提供申报单位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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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州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要扣税吗?

2024-03-14,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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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州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扣税吗?

区人社部门报区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并在南沙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反馈兑现结果。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金额扣除20%个人所得税后一次性划入个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申报时间

2023-2024年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支持(首次)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2024年4月12日,申报单位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南沙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

(一)对具有国内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学士学位的人员,给予3万元。

(二)对具有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硕士学位的人员,给予6万元。

(三)对具有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博士学位的人员,给予12万元。

(四)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每人仅享受一次,原则上分3年等额发放*。人才首次申请前已在本区购房的,可申请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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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不予补贴情形

2024-03-14,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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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按《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入住人才公寓并享受租金优惠或者获得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的人才,继续按旧政策规定享受政策优惠,不再享受本事项支持。

(二)单位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该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补贴;个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不予补贴。

(三)单位近5年受过刑事处罚的,该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补贴;个人近5年受过刑事处罚的,不予补贴*。

(四)单位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立案查处的,如尚未结案,该单位工作人员暂缓补贴;被司法机关判定构成刑事犯罪的,该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补贴。个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立案查处的,如尚未结案,暂缓补贴;被司法机关判定构成刑事犯罪的,不予补贴。

(五)单位近1年受过严重行政处罚的,该单位分管相关工作的高管不予补贴;个人近1年受过严重行政处罚的,不予补贴*。行政处罚违法情节轻重的划分标准为是否适用听证程序,由作出行政处罚的执法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判定。

(六)单位或个人存在违背公序良俗、违反道德规范、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等行为,引发重大舆情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该单位或个人不予补贴。

(七)享受与本补贴互斥的奖励或补贴(详见附件8)。

(八)其他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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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研究生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多少钱?

2024-03-11,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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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研究生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多少钱?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人才补贴标准为硕士补贴6万,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条件以2023年1月1日为计算时点,含本数。

【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条件

1.2022年6月6日后,首次来南沙区单位工作。

2.依法在南沙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中央、省属、市属驻区单位人员以及境外人员可不受在南沙区缴纳社会保险条件限制)。人才于申报指南发布的上一个月在南沙区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从申报指南发布当月向前追溯不少于6个月,人才在南沙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无补缴情况),且申报指南发布的上一月社保缴纳单位为申报单位。

3.具有南沙区户籍(港澳台和外籍人才不受此限制)。

4.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不超过30周岁、35周岁、40周岁。年龄条件以2023年1月1日为计算时点,含本数。

(二)申报单位条件

1.注册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以及统计关系均需在南沙区范围内。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经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及区司法局审核推荐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

3.在南沙区实际办公(经营场地面积按不低于单位在南沙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人数三分之一、人均10平方米核算)。其中,高校、科研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南沙区属国企、规上工业企业、享受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与南沙区签订投资协议(应经管委会或区政府审定)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可直接确认已符合实际办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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