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落户广州黄埔区有补贴吗?
2024-01-23,全文共 569 字
+ 加入清单温馨提示:以下内容为征求意见稿内容,具体暂未实施!
根据《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青年大学生新入户奖励:
大力引进青年人才,对新入户黄埔区且属于首次入户广州,在黄埔区工作满1 年的人才,按照博士研究生 5 万元、硕士研究生 3 万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万元的标准给予新入户奖励。
港澳青年支持,提供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实(见)习岗位,向港澳高校学生提供实(见)习机会,给予实(见)习补贴。对在黄埔区创新创业及就业的港澳青年,给予生活补贴。
博士后平台资助:
对本区新设博士后站(基地)、博士后创新中心的单位,给予最高 50 万元设站资助。设站(基地、中心)单位每招收 1 名博士后,给予 5 万元招录奖励,每个单位每年最高奖励 50 万元。
博士后个人资助:
对在站(基地、中心)博士后,给予最高 10 万元生活补助。在站博士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获批的,给予最高 10 万元奖励。出站(基地)博士后到本区工作或自主创业的,经认定,给予最高40 万元安家费。
优秀博士培养资助:
对本区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科研院所选派优秀青年人才到国(境)外知名高校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国际博士联合培养,定向回本区工作的人才,给予最高6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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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博士生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多少钱?
2024-03-14,全文共 598 字
+ 加入清单南沙区博士生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多少钱?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人才补贴标准为博士生补贴12万,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条件以2023年1月1日为计算时点,含本数。
【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条件
1.2022年6月6日后,首次来南沙区单位工作。
2.依法在南沙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中央、省属、市属驻区单位人员以及境外人员可不受在南沙区缴纳社会保险条件限制)。人才于申报指南发布的上一个月在南沙区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从申报指南发布当月向前追溯不少于6个月,人才在南沙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无补缴情况),且申报指南发布的上一月社保缴纳单位为申报单位。
3.具有南沙区户籍(港澳台和外籍人才不受此限制)。
4.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不超过30周岁、35周岁、40周岁。年龄条件以2023年1月1日为计算时点,含本数。
(二)申报单位条件
1.注册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以及统计关系均需在南沙区范围内。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经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及区司法局审核推荐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
3.在南沙区实际办公(经营场地面积按不低于单位在南沙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人数三分之一、人均10平方米核算)。其中,高校、科研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南沙区属国企、规上工业企业、享受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与南沙区签订投资协议(应经管委会或区政府审定)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可直接确认已符合实际办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