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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2月份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数量的通告

2024年2月份拟配置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共12025个。以摇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节能车增量指标3000个,其中单位指标300个,个人指标2700个;以摇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普通车增量指标5000个,其中单位指标500个,个人指标4500个。

2024-02-18,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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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2月份广州市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数量通告

穗车指标办〔2024〕2号

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9〕1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2月份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数量通告如下:

一、2024年2月份拟配置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共12025个。其中:

(一)以摇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节能车增量指标3000个,其中单位指标300个,个人指标2700个;

(二)以摇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普通车增量指标5000个,其中单位指标500个,个人指标4500个;

(三)以竞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普通车增量指标4025个,其中单位指标400个,个人指标3625个(含2024年1月未配置成功的25个个人竞价指标纳入本月配置)。

二、2024年2月份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申请受理于2月8日24时截止,申请人资料分别送公安(户政、出入境、交警)、税务、医疗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可在2月23日后通过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系统网站(https://jtzl.jtj.gz.gov.cn)或到原递交申请的对外办公窗口进行查询。资格审核通过的增量指标申请,可根据申请人选择的申请方式进入2月份增量指标摇号或竞价。

三、2024年2月份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摇号将于2月26日举行,请广大市民及时关注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系统网站(https://jtzl.jtj.gz.gov.cn)和竞价系统网站(https://www.gzqcjj.com)的相关信息。

四、为确保中小客车增量指标摇号工作公正透明、阳光操作,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通过资格审核的摇号申请人代表现场监督2月26日摇号过程。有意愿参与摇号现场监督的人员可于2024年2月9日至22日的工作日(9:30—17:30),致电服务电话020-83512333报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需提供个人姓名、代表(委员)证号及联系电话;摇号申请人报名需提供个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申请编码。每期摇号现场允许五名监督代表参加,报满即止。

特此通告。

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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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数量的通告

2024-03-07,全文共 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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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3月份广州市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数量通告

穗车指标办〔2024〕3号

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9〕1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3月份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数量通告如下:

一、2024年3月份拟配置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共12714个。其中:

(一)以摇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节能车增量指标3478个,其中单位指标300个,个人指标3178个(含2024年2月未配置成功的393个个人节能车指标和85个单位节能车指标纳入本月个人节能车配置);

(二)以摇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普通车增量指标5000个,其中单位指标500个,个人指标4500个;

(三)以竞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普通车增量指标4236个,其中单位指标401个(含2024年2月未配置成功的1个单位竞价指标纳入本月配置),个人指标3835个(含2024年2月未配置成功的235个个人竞价指标纳入本月配置)。

二、2024年3月份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申请受理于3月8日24时截止,申请人资料分别送公安(户政、出入境、交警)、税务、医疗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可在3月23日后通过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系统网站(https://jtzl.jtj.gz.gov.cn)或到原递交申请的对外办公窗口进行查询。资格审核通过的增量指标申请,可根据申请人选择的申请方式进入3月份增量指标摇号或竞价。

三、2024年3月份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摇号将于3月25、26日分别举行,请广大市民及时关注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系统网站(https://jtzl.jtj.gz.gov.cn)和竞价系统网站(https://www.gzqcjj.com)的相关信息。

四、为确保中小客车增量指标摇号工作公正透明、阳光操作,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通过资格审核的摇号申请人代表现场监督3月26日摇号过程。有意愿参与摇号现场监督的人员可于2024年3月9日至22日的工作日(9:30—17:30),致电服务电话020-83512333报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需提供个人姓名、代表(委员)证号及联系电话;摇号申请人报名需提供个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申请编码。每期摇号现场允许五名监督代表参加,报满即止。

特此通告。

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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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通告

2024-05-11,全文共 2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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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所”)受托,根据《广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活动,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

本所受托组织竞价的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2024年5月份拟配置4019个广州市中小客车普通车增量指标,其中单位普通车增量指标404个,个人普通车增量指标3615个。1个普通车增量指标(以下简称“增量指标”)为1个竞价标的。

二、保留价

每个增量指标的保留价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参加竞价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该保留价。

三、竞价时间

2024年5月27日9时至15时,连续竞价6个小时。单位和个人在同一时间分别竞价。

四、竞价方式

竞价采用网上报价方式进行,报价不统一安排场所,竞买人凭经指标管理机构资格审核确认通过的申请编码及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进行资格激活后,自行登录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竞价系统网站(https://www.gzqcjj.com)进行报价。

五、竞买人资格

已办理增量指标申请登记手续的竞买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与竞价:

(一)在办理增量指标申请登记时,已选择以竞价方式获得指标;

(二)已按照规定缴付当期竞价保证金;

(三)经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审核合格,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六、竞价保证金的缴付

(一)竞买人采取在线支付竞价保证金的,应在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25日,通过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竞价系统(以下简称“竞价系统”),进入“缴付竞价保证金”页面进行缴付(详见《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系统在线缴付竞价保证金操作指南》和《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竞价系统微信小程序版本操作指引》),并于2024年5月25日17:30前完成支付操作。

(二)竞买人采取非在线支付竞价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在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6日,以竞买人名义向本所下列资金结算监管账户一次性缴付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的竞价保证金,并以达账时间为准(即竞价保证金最迟到达本账户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17:30)。

户 名: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 号:645759157756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

竞买人为个人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现金缴付三种之一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该三种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竞买人为单位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两种之一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该两种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缴付注意事项:

1.竞买人应填写并提示竞价保证金划出银行将其填写的备注信息(即为竞买人的13位数字的申请编码,请勿填写中文及其他文字)准确、完备地发送至本所上述资金结算监管账户。若因竞买人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而导致其无法参与竞价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应妥善保管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查询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之一。

3.竞买人采用跨行、异地缴付竞价保证金的,缴款所需支付的手续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在缴付竞价保证金后的第1个工作日13时起,可以在竞价系统查询竞价保证金缴付情况。

竞买人需要办理竞价保证金缴付信息核对和更正事项的,应亲自到中国银行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时间自2024年5月13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止各营业网点营业时间内。

(三)竞买人获得多个申请编码的,一个申请编码单独对应缴付一次竞价保证金。

(四)此次竞价保证金只对应此期竞价,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将由本所按规定退还。若要参与下期竞价的,需按下期竞价通告规定时间重新缴纳竞价保证金。

七、资格激活

已成功缴付竞价保证金以及经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可于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7日竞价结束前在竞价系统(https://www.gzqcjj.com)进行资格激活。

八、竞价保证金的退还

根据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及是否竞拍成交,竞价保证金划分为两个时间段退还:

(一)未通过资格审核和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本金和活期利息,于2024年6月3日前退还。在线缴付竞价保证金的本金和利息分别退还;非在线缴付竞价保证金的本金和利息合并退还(下同)。

(二)已结清成交价款买受人的保证金本金和活期利息,于2024年6月6日前退还。

因竞买人提供的账户信息不完整等原因造成竞价保证金及利息退还不成功的,本所将于2024年6月7日后在竞价系统中发布尚未收到竞价保证金本金、利息退还名单,竞买人应按要求办理资料变更手续及退还手续。

九、成交价款的结清

买受人竞价成交后应当自2024年5月28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止,按照《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要求通过线下或在线结清成交价款的方式一次性缴付全部成交价款。线下可通过《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指引的广州市非税收入代收银行营业网点营业时间内结清成交价款。在线可按照《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要求,通过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扫描缴款书二维码等支付方式结清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一经缴付将不予退还。若买受人采用支票方式结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应到开户银行办理划款手续。如果买受人不按规定结清成交价款的,视为其放弃增量指标,竞价保证金本金和利息不予退还并上缴财政。

十、指标证明文件的获取

已结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可于2024年6月1日起,登录指标管理机构指定的网站(https://jtzl.jtj.gz.gov.cn)自行下载打印,或者在工作日,到指标管理机构指定的对外业务办公窗口,凭有效证件领取指标确认通知书。买受人于2024年6月4日起的工作日可携带指标确认通知书和其他相关材料到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登记业务。

十一、其他事项

(一)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的相关详细事项,可登陆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竞价系统网站(https://www.gzqcjj.com)查询《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指引》。

(二)服务电话:020-83512333、020-12345。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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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通告

2024-04-11,全文共 2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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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价标的

本所受托组织竞价的广州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2024年4月份拟配置4127个广州市中小客车普通车增量指标,其中单位普通车增量指标404个,个人普通车增量指标3723个。1个普通车增量指标(以下简称“增量指标”)为1个竞价标的。

二、保留价

每个增量指标的保留价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参加竞价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该保留价。

三、竞价时间

2024年4月25日9时至15时,连续竞价6个小时。单位和个人在同一时间分别竞价。

四、竞价方式

竞价采用网上报价方式进行,报价不统一安排场所,竞买人凭经指标管理机构资格审核确认通过的申请编码及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进行资格激活后,自行登录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竞价系统网站(https://www.gzqcjj.com)进行报价。

五、竞买人资格

已办理增量指标申请登记手续的竞买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与竞价:

(一)在办理增量指标申请登记时,已选择以竞价方式获得指标;

(二)已按照规定缴付当期竞价保证金;

(三)经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审核合格,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六、竞价保证金的缴付

(一)竞买人采取在线支付竞价保证金的,应在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3日,通过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竞价系统(以下简称“竞价系统”),进入“缴付竞价保证金”页面进行缴付(详见《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系统在线缴付竞价保证金操作指南》和《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竞价系统微信小程序版本操作指引》),并于2024年4月23日17:30前完成支付操作。

(二)竞买人采取非在线支付竞价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在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7日,以竞买人名义向本所下列资金结算监管账户一次性缴付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的竞价保证金,并以达账时间为准(即竞价保证金最迟到达本账户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17:30)。

户名: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645759157756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

竞买人为个人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现金缴付三种之一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该三种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竞买人为单位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两种之一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该两种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缴付注意事项:

1.竞买人应填写并提示竞价保证金划出银行将其填写的备注信息(即为竞买人的13位数字的申请编码,请勿填写中文及其他文字)准确、完备地发送至本所上述资金结算监管账户。若因竞买人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而导致其无法参与竞价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应妥善保管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查询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之一。

3.竞买人采用跨行、异地缴付竞价保证金的,缴款所需支付的手续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在缴付竞价保证金后的第1个工作日13时起,可以在竞价系统查询竞价保证金缴付情况。

竞买人需要办理竞价保证金缴付信息核对和更正事项的,应亲自到中国银行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时间自2024年4月12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止各营业网点营业时间内。

(三)竞买人获得多个申请编码的,一个申请编码单独对应缴付一次竞价保证金。

(四)此次竞价保证金只对应此期竞价,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将由本所按规定退还。若要参与下期竞价的,需按下期竞价通告规定时间重新缴纳竞价保证金。

七、资格激活

已成功缴付竞价保证金以及经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可于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5日竞价结束前在竞价系统(https://www.gzqcjj.com)进行资格激活。

八、竞价保证金的退还

根据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及是否竞拍成交,竞价保证金划分为两个时间段退还:

(一)未通过资格审核和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本金和活期利息,于2024年5月6日前退还。在线缴付竞价保证金的本金和利息分别退还;非在线缴付竞价保证金的本金和利息合并退还(下同)。

(二)已结清成交价款买受人的保证金本金和活期利息,于2024年5月9日前退还。

因竞买人提供的账户信息不完整等原因造成竞价保证金及利息退还不成功的,本所将于2024年5月10日后在竞价系统中发布尚未收到竞价保证金本金、利息退还名单,竞买人应按要求办理资料变更手续及退还手续。

九、成交价款的结清

买受人竞价成交后应当自2024年4月26日起至2024年4月29日止,按照《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要求通过线下或在线结清成交价款的方式一次性缴付全部成交价款。线下可通过《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指引的广州市非税收入代收银行营业网点营业时间内结清成交价款。在线可按照《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要求,通过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扫描缴款书二维码等支付方式结清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一经缴付将不予退还。若买受人采用支票方式结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应到开户银行办理划款手续。如果买受人不按规定结清成交价款的,视为其放弃增量指标,竞价保证金本金和利息不予退还并上缴财政。

十、指标证明文件的获取

已结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可于2024年5月1日起,登录指标管理机构指定的网站(https://jtzl.jtj.gz.gov.cn)自行下载打印,或者在工作日,到指标管理机构指定的对外业务办公窗口,凭有效证件领取指标确认通知书。买受人于2024年5月6日起的工作日可携带指标确认通知书和其他相关材料到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登记业务。

十一、其他事项

(一)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的相关详细事项,可登陆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竞价系统网站(https://www.gzqcjj.com)查询《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指引》。

(二)服务电话:020-83512333、020-12345。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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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有多少

2024-05-11,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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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5月份拟配置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共15133个。其中:

(一)以摇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节能车增量指标6114个,其中单位指标300个,个人指标5814个(含2024年4月未配置成功的2905个个人节能车指标和209个单位节能车指标纳入本月个人节能车配置);

(二)以摇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普通车增量指标5000个,其中单位指标500个,个人指标4500个;

(三)以竞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普通车增量指标4019个,其中单位指标404个(含2024年4月未配置成功的4个单位竞价指标纳入本月配置),个人指标3615个(含2024年4月未配置成功的15个个人竞价指标纳入本月配置)。

二、2024年5月份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申请受理于5月8日24时截止,申请人资料分别送公安(户政、出入境、交警)、税务、医疗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可在5月23日后通过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系统网站(https://jtzl.jtj.gz.gov.cn)或到原递交申请的对外办公窗口进行查询。资格审核通过的增量指标申请,可根据申请人选择的申请方式进入5月份增量指标摇号或竞价。

三、2024年5月份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摇号将于5月27日举行,请广大市民及时关注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系统网站(https://jtzl.jtj.gz.gov.cn)和竞价系统网站(https://www.gzqcjj.com)的相关信息。

四、为确保中小客车增量指标摇号工作公正透明、阳光操作,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通过资格审核的摇号申请人代表现场监督5月27日摇号过程。有意愿参与摇号现场监督的人员可于2024年5月9日至22日的工作日(9:30—17:30),致电服务电话020-83512333报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需提供个人姓名、代表(委员)证号及联系电话;摇号申请人报名需提供个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申请编码。每期摇号现场允许五名监督代表参加,报满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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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配置结果情况表

2024-03-06,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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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广州市小客车指标配置结果情况表

1、2024年3月份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申请受理于3月8日24时截止,申请人资料分别送公安(户政、出入境、交警)、税务、医疗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可在3月23日后通过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系统网站(https://jtzl.jtj.gz.gov.cn)或到原递交申请的对外办公窗口进行查询。资格审核通过的增量指标申请,可根据申请人选择的申请方式进入3月份增量指标摇号或竞价。

2、2024年3月份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摇号将于3月25、26日分别举行,请广大市民及时关注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系统网站(https://jtzl.jtj.gz.gov.cn)和竞价系统网站(https://www.gzqcjj.com)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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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关于公开征求调整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通告意见的公告

2024-01-19,全文共 2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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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公开征求调整广州市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通告意见公告

为进一步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严格管控以异地上牌本地使用方式规避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下称“调控政策”)的车辆,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结合广州市主要道路交通运行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内城市管理经验,研究对调控政策配套政策《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18〕3号)进行了优化调整,将现有“开四停四”管理措施调整为“高峰限行”管理措施,形成了《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调整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和意见反馈途径如下:

一、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事项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调整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二、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2月18日。

三、意见反馈途经

(一)信函: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726号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公众意见征集组”收(邮编510640)。

(二)广州市公安局网站(广州市金盾网)警民互动/征集调查栏目留言。

附件:1.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调整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文件修订说明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月19日

附件1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调整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严格管控以异地上牌本地使用方式规避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的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市道路交通运行实际情况,我支队决定调整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非广州市籍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在本市以下范围内道路通行(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

广州市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仑头隧道、至南沙港快速、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长洲岛和生物岛北面、番禺区北面、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鸦岗大道(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至春岗立交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辅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广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二期(春岗立交段至广汕路段,不含)、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合围的区域,以及进入上述区域的洛溪大桥、鹤洞大桥、洲头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桥东桥、金沙洲大桥。

二、以下非广州市籍小客车不适用本通告第一条规定: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客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持校车标牌且标牌路线行经本市行政区域的非广州市籍校车,港澳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二)符合条件并在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了预约登记的车辆。

三、召开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广东省政治协商会议,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期间,不实施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

四、非广州市籍小客车每个自然年前两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本通告规定起进行处罚。因紧急特殊情况违反本通告规定通行的,可向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

五、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六、本通告中的小客车是指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GA 802-2019)机动车规格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

七、本通告自 年 月 日起实施,有效期 年。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年 月 日

附件2

文件修订说明

一、文件修订背景

为进一步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严格管控以异地上牌本地使用方式规避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下称“调控政策”)的车辆,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结合我市主要道路交通运行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内城市管理经验,研究对调控政策配套政策《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18〕3号)进行优化调整,将现有“开四停四”管理措施调整为“高峰限行”管理措施,形成了《关于调整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下称《调整通告》),并在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2月18日期间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二、文件修订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机动车、非机动车限制、禁止通行区域或者道路作出规定,应当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告,必要时公开征求意见。

(三)《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10号)第七十九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交通运行及拥堵情况,适时采取措施对长期在本市指定区域、路段使用的非本市籍中小客车的通行进行规范管理,相关规定另行制定发布。

(四)《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18〕3号)第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具体实施细则,并依据主要道路交通运行状况适时调整“开四停四”管理措施。

三、文件修订目的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按照“严格管控以异地上牌本地使用方式规避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的车辆,保障临时来穗非广州市籍小客车正常通行”的工作思路,以“缓解工作日早晚高峰交通拥堵”为目标,研究形成《调整通告》。

四、文件主要内容

《调整通告》主要是将现有“开四停四”管理措施调整为“高峰限行”管理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非广州市籍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在本市管控区域通行。管控区域与现有“开四停四”管控区域一致。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客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持校车标牌且标牌路线行经本市行政区域的非广州市籍校车,港澳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以及符合条件并在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了预约登记的车辆,不受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限制。

(三)召开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广东省政治协商会议,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期间,不实施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

(四)非广州市籍小客车每个自然年前两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本通告规定起进行处罚。因紧急特殊情况违反本通告规定通行的,可向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

征求意见入口:http://gaj.gz.gov.cn/hdjlpt/yjzj/answer/34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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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份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数量

2023-12-08,全文共 1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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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2月份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数量的通告

穗车指标办〔2023〕12号

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9〕1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12月份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数量通告如下:

一、2023年12月份拟配置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共22022个。其中:

(一)以摇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节能车增量指标13012个,其中单位指标433个,个人指标12579个(含2023年11月未配置成功的8356个个人节能车指标和323个单位节能车指标纳入本月个人节能车配置);

(二)以摇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普通车增量指标5000个,其中单位指标500个,个人指标4500个;

(三)以竞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普通车增量指标4010个,其中单位指标403个(含2023年11月未配置成功的3个单位竞价指标纳入本月配置),个人指标3607个(含2023年11月未配置成功的7个个人竞价指标纳入本月配置)。

二、2023年12月份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申请受理于12月8日24时截止,申请人资料分别送公安(户政、出入境、交警)、税务、医疗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可在12月23日后通过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系统网站(https://jtzl.jtj.gz.gov.cn)或到原递交申请的对外办公窗口进行查询。资格审核通过的增量指标申请,可根据申请人选择的申请方式进入12月份增量指标摇号或竞价。

三、2023年12月份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摇号将于12月25、26日分别举行,请广大市民及时关注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系统网站(https://jtzl.jtj.gz.gov.cn)和竞价系统网站(https://www.gzqcjj.com)的相关信息。

四、为确保中小客车增量指标摇号工作公正透明、阳光操作,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通过资格审核的摇号申请人代表现场监督12月26日摇号过程。有意愿参与摇号现场监督的人员可于2023年12月9日至22日的工作日(9:30—17:30),致电服务电话020-83512333报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需提供个人姓名、代表(委员)证号及联系电话;摇号申请人报名需提供个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申请编码。每期摇号现场允许五名监督代表参加,报满即止。

特此通告。

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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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通告

2023-11-10,全文共 2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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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通告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所”)受托,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活动,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

本所受托组织竞价的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2023年11月份拟配置4004个广州市中小客车普通车增量指标,其中单位普通车增量指标401个,个人普通车增量指标3603个。1个普通车增量指标(以下简称“增量指标”)为1个竞价标的。

二、保留价

每个增量指标的保留价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参加竞价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该保留价。

三、竞价时间

2023年11月27日9时至15时,连续竞价6个小时。单位和个人在同一时间分别竞价。

四、竞价方式

竞价采用网上报价方式进行,报价不统一安排场所,竞买人凭经指标管理机构资格审核确认通过的申请编码及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进行资格激活后,自行登录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竞价系统网站(https://www.gzqcjj.com)进行报价。

五、竞买人资格

已办理增量指标申请登记手续的竞买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与竞价:

(一)在办理增量指标申请登记时,已选择以竞价方式获得指标;

(二)已按照规定缴付当期竞价保证金;

(三)经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审核合格,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六、竞价保证金的缴付

(一)竞买人采取在线支付竞价保证金的,应在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5日,通过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竞价系统(以下简称“竞价系统”),进入“缴付竞价保证金”页面进行缴付(详见《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系统在线缴付竞价保证金操作指南》和《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竞价系统微信小程序版本操作指引》),并于2023年11月25日17:30前完成支付操作。

(二)竞买人采取非在线支付竞价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在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以竞买人名义向本所下列资金结算监管账户一次性缴付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的竞价保证金,并以达账时间为准(即竞价保证金最迟到达本账户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17:30)。

户 名: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 号:645759157756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

竞买人为个人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现金缴付三种之一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该三种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竞买人为单位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两种之一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该两种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缴付注意事项:

1.竞买人应填写并提示竞价保证金划出银行将其填写的备注信息(即为竞买人的13位数字的申请编码,请勿填写中文及其他文字)准确、完备地发送至本所上述资金结算监管账户。若因竞买人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而导致其无法参与竞价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应妥善保管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查询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之一。

3.竞买人采用跨行、异地缴付竞价保证金的,缴款所需支付的手续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在缴付竞价保证金后的第1个工作日13时起,可以在竞价系统查询竞价保证金缴付情况。

竞买人需要办理竞价保证金缴付信息核对和更正事项的,应亲自到中国银行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时间自2023年11月14日起至2023年11月21日止各营业网点营业时间内。

(三)竞买人获得多个申请编码的,一个申请编码单独对应缴付一次竞价保证金。

(四)此次竞价保证金只对应此期竞价,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将由本所按规定退还。若要参与下期竞价的,需按下期竞价通告规定时间重新缴纳竞价保证金。

七、资格激活

已成功缴付竞价保证金以及经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可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7日竞价结束前在竞价系统(https://www.gzqcjj.com)进行资格激活。

八、竞价保证金的退还

根据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及是否竞拍成交,竞价保证金划分为两个时间段退还:

(一)未通过资格审核和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本金和活期利息,于2023年12月4日前退还。在线缴付竞价保证金的本金和利息分别退还;非在线缴付竞价保证金的本金和利息合并退还(下同)。

(二)已结清成交价款买受人的保证金本金和活期利息,于2023年12月7日前退还。

因竞买人提供的账户信息不完整等原因造成竞价保证金及利息退还不成功的,本所将于2023年12月8日后在竞价系统中发布尚未收到竞价保证金本金、利息退还名单,竞买人应按要求办理资料变更手续及退还手续。

九、成交价款的结清

买受人竞价成交后应当自2023年11月28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按照《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要求通过线下或在线结清成交价款的方式一次性缴付全部成交价款。线下可通过《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指引的广州市非税收入代收银行营业网点营业时间内结清成交价款。在线可按照《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要求,通过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扫描缴款书二维码等支付方式结清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一经缴付将不予退还。若买受人采用支票方式结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应到开户银行办理划款手续。如果买受人不按规定结清成交价款的,视为其放弃增量指标,竞价保证金本金和利息不予退还并上缴财政。

十、指标证明文件的获取

已结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可于2023年12月2日起,登录指标管理机构指定的网站(https://jtzl.jtj.gz.gov.cn)自行下载打印,或者在工作日,到指标管理机构指定的对外业务办公窗口,凭有效证件领取指标确认通知书。买受人于2023年12月5日起的工作日可携带指标确认通知书和其他相关材料到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登记业务。

十一、其他事项

(一)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的相关详细事项,可登陆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竞价系统网站(https://www.gzqcjj.com)查询《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指引》。

(二)服务电话:020-83512333、020-12345。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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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2024年禁渔期通告

2024-03-08,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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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2024禁渔期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4号)精神,顺利开展我区珠江禁渔期工作,特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

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二、禁渔水域范围

白云区内所有公共自然水域及天然湖泊。

三、禁渔对象

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三条规定,在禁渔期、禁渔区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应予立案追诉。

对违反禁渔期的非法捕捞案件,一经发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符合刑事追责的非法捕捞案件,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监督举报方式

24小时举报电话

(一)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020—31238005

(二)广州市政府热线:12345

(三)公安部门:110

特此通告

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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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关于实施2024年珠江水域春季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2024-03-08,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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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2024珠江水域春季禁渔期制度通告

根据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珠江水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我区的禁渔期制度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禁渔期时间

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

二、 禁渔范围

珠江干流、支流、通江湖泊、珠江三角洲河网等有关重要独立入海河流重点河段。广州辖区禁渔水域继续采用虎门口、蕉门口、洪奇门口的划分标准,其中,虎门口以虎门大桥为界,向珠江一侧水域;蕉门口为鬼涌口(22°45′29.323116"N,113°32′57.45012"E) 与二涌口(22°44′ 45.293388"N,113°32′27.58776"E) 连线向珠江一侧的水域;洪奇门口为烂同安(22°36′56.830788"N,113°34 54.05736"E)与十五涌口(22°37′10.852392"N, 113°35′19.06872"E)连线向珠江一侧的水域。

三、 禁止类型及要求

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纳入禁渔的内陆渔船,禁渔期间要停止捕捞作业,不得违法到海域捕捞生产作业。禁渔期间要在禁渔水域范围内进行渔业资源调查研究捕捞和养殖生产等需要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 禁渔举报电话: 020-84955533。

请广大渔民互相知照并认真遵守好珠江禁渔期制度,共同维护正常渔业生产和珠江禁渔秩序。

广州市南沙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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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业务受理窗口一览表

2024-02-18,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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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小客车指标调控业务受理窗口一览表

(点击图片可查看高清大图)

有效申请编码保留期限:

个人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保留3个月,在保留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保留期满后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保留期满前,登录上述网站进入用户中心,在增量指标的“申请表”中,点击“确认延期”,并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之日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未及时申请延期的,上述编码自动失效。

打印指标证明文件:

已竞价成功或摇号中签取得指标的申请人,可登录上述网站进入用户中心,自行在网站下载打印;或者致电020-83512333服务电话预约后,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指标业务窗口打印中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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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关于2024年广州迎春花市期间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2024-02-05,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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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2024年广州迎春花期间临时交通管制通告

穗公交规字〔2024〕1号

为确保2024年广州迎春花市的顺利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我支队决定对部分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一、实施交通管制的路段及时间

(一)2024年1月29日零时起至2月10日6时,越秀区教育路(中山五路口至惠福东路口)、西湖路(北京路口至广州起义路口);海珠区滨江西路(人民桥底至解放大桥底)、宝岗大道(滨江西路口至南华西路口);荔湾区荔湾路(中山八路口至西华路口);白云区云城东路(云城南二路口至云城南四路口,北往南方向)、云城南三路实施交通管制。

(二)2024年1月24日零时起至2月5日6时,白云区白云湖湖滨西路(南往北方向)实施交通管制。

(三)2024年1月26日零时起至2月10日6时,黄埔区知识城开放一路实行交通管制。

(四)2024年2月1日22时至2月9日24时,白云区人和镇聚贤街(穗和市场路口至人和新街路口)、商贸中街(聚贤街路口至鸦湖石丁东街路口)实施交通管制。

(五)交通管制期间,上述路段禁止一切车辆通行,途经的车辆请注意绕道行驶。

二、2024年1月29日零时起至2月10日6时,广州起义路(中山路口至惠福路口)实施小型汽车双向行驶,其他车辆按原规定由南往北单向行驶。

三、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四、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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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关于2024年广州迎春花市期间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2024-02-04,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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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2024广州迎春花期间临时交通管制通告

穗公交规字〔2024〕1号

为确保2024年广州迎春花市的顺利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我支队决定对部分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一、实施交通管制的路段及时间

(一)2024年1月29日零时起至2月10日6时,越秀区教育路(中山五路口至惠福东路口)、西湖路(北京路口至广州起义路口);海珠区滨江西路(人民桥底至解放大桥底)、宝岗大道(滨江西路口至南华西路口);荔湾区荔湾路(中山八路口至西华路口);白云区云城东路(云城南二路口至云城南四路口,北往南方向)、云城南三路实施交通管制。

(二)2024年1月24日零时起至2月5日6时,白云区白云湖湖滨西路(南往北方向)实施交通管制。

(三)2024年1月26日零时起至2月10日6时,黄埔区知识城开放一路实行交通管制。

(四)2024年2月1日22时至2月9日24时,白云区人和镇聚贤街(穗和市场路口至人和新街路口)、商贸中街(聚贤街路口至鸦湖石丁东街路口)实施交通管制。

(五)交通管制期间,上述路段禁止一切车辆通行,途经的车辆请注意绕道行驶。

二、2024年1月29日零时起至2月10日6时,广州起义路(中山路口至惠福路口)实施小型汽车双向行驶,其他车辆按原规定由南往北单向行驶。

三、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四、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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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关于延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的通告

2024-01-23,全文共 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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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广州医保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延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持续扩大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经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4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在延缴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居民,待遇享受期统一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特此通告。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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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配置结果情况表

2023-12-08,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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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

2023年12月份拟配置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共22022个。其中:

(一)以摇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节能车增量指标13012个,其中单位指标433个,个人指标12579个(含2023年11月未配置成功的8356个个人节能车指标和323个单位节能车指标纳入本月个人节能车配置);

(二)以摇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普通车增量指标5000个,其中单位指标500个,个人指标4500个;

(三)以竞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普通车增量指标4010个,其中单位指标403个(含2023年11月未配置成功的3个单位竞价指标纳入本月配置),个人指标3607个(含2023年11月未配置成功的7个个人竞价指标纳入本月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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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防汛防旱防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2024

2024-04-29,全文共 21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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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防汛防旱防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公开招聘1名辅助类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勤勉耐劳,工作责任心强,热爱应急管理事业,愿意履行辅助人员招用岗位职责与义务。具有应急管理、安全工程等专业或从事过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优先录用;

(三)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四)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以报考并招用: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考流程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1日。

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筑溪西街10号2楼宣教中心。

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联系人:谭小姐,联系电话:020-83882606

报名资料:

(1)请考生自行下载《越秀区防汛防旱防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现场报名时请提供个人简历、《越秀区防汛防旱防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大一寸近照1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原件核查,复印件上交)。

(2)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2、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时间为60分钟。

3、笔试内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公共基础知识等。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三)面试

按照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考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也可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

3.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如不按时参加面试,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

1.面试结束后,从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2.由招考单位通知体检对象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体检结果由招考单位统一领取并通知体检对象的体检结果。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招考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

4.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从本次报名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其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5.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政治审查

1.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负责按相关要求进行政治审查。

2.对于政治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六)公示和聘用

1.政治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招考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越秀区信息网挂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本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从报考本单位未被聘用的、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四、工资待遇

按照越秀区统一设立的辅助类人员5.5万元/年的薪酬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本公告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3882606,联系人:谭小姐

受理时间:2024年5月7日-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越秀区防汛防旱防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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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道办事处招聘办公室辅助人员公告2024

2024-04-28,全文共 1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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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道办事处招聘应急管理办公室辅助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及文字表达撰写能力,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三)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辅助人员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

(四)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0日后出生);

(五)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能承担值夜班的任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用:

(一)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二)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三)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

(四)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五)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流程

按照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六、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大东街应急管理办公室(东华东路东源新街12号一楼应急管理办公室)。

3.报考程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下载《越秀区大东街应急管理办公室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填写好个人信息并打印,连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提交,原件核对完交还考生,复印件存档备查。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考者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二)笔试、面试

1.笔试。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具体地点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面试。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名次如有相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5:1的,面试人选为通过笔试环节的实有人员,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得列为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3.综合成绩。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次成绩合计构成,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50%。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计算。考生笔试、面试过程中如有作弊行为,相关考试成绩判为0分。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考生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由招考单位统一领取并通知体检对象的体检结果。体检标准参照普通入职标准进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其他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和聘用

1.经过考试、体检后拟招用人员名单通过越秀区信息网等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按照《越秀区大东街道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试室前统一交监考员处。

2.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所交资料,一律不予退回。

4.咨询电话:020-87375705 联系人:卢小姐。

附件:越秀区大东街应急管理办公室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大东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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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招聘环保员公告2024

2024-04-28,全文共 1701 字

+ 加入清单

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公开招聘合同制环保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有良好职业道德,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可以错峰上班;

(四)要求: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同等或以上)以上学历;

(五)沟通表达能力好,普通话和粤语流利,语言文字基本功扎实,熟悉计算机操作;

(六)广州市户籍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12:00 、 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沙涌南洪荫围13号矿泉街道办事处三楼327城市管理办公室

2.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及资格审查

(1)应聘者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

报考人员登陆公告网站查询招考职位信息,自行下载并打印附件《越秀区矿泉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张贴小一寸证件照)。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另提交小一寸证件照1张,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验视用)和复印件各1份。如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亦可提供复印件。提交的复印件均不退回。

(2)资格审查: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通过资格审查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后续考试等相关事宜。

(3)《越秀区矿泉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请发送邮件至835290518@qq.com,邮件标题注明考生姓名。

(二)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综合考核。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到3:1或以上的可以开考。如达不到报考比例时可能延长报名时间、取消招聘计划或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的,将有专人通知报名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考生才能进入面试,按照拟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考试的其他事项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对象以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组织体检的街道办事处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

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入围考生须配合单位完成组织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一)对拟聘用的人选在越秀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从报考本岗位未被聘用的、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三)工资待遇按矿泉街环保员薪酬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

(二)身份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通讯设备和摄影器材等影响考试公正的物品不能带入考场。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36376705;联系人:谢先生。

矿泉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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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矿泉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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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招聘出租屋管理员公告2024

2024-04-28,全文共 1724 字

+ 加入清单

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出租屋管理员3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有良好职业道德,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可以错峰上班;

(四)要求: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同等或以上)以上学历;

(五)沟通表达能力好,普通话和粤语流利,语言文字基本功扎实,熟悉计算机操作;

(六)广州市户籍或外语特长的优先考虑。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12:00 、 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沙涌南洪荫围13号矿泉街道办事处三楼328综合保障中心办公室

2.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及资格审查

(1)应聘者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

报考人员登陆公告网站查询招考职位信息,自行下载并打印附件《越秀区矿泉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张贴小一寸证件照)。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另提交小一寸证件照1张,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验视用)和复印件各1份。如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亦可提供复印件。提交的复印件均不退回。

(2)资格审查: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通过资格审查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后续考试等相关事宜。

(3)《越秀区矿泉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请发送邮件至2453949491@qq.com,邮件标题注明考生姓名。

(二)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综合考核。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到3:1或以上的可以开考。如达不到报考比例时可能延长报名时间、取消招聘计划或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的,将有专人通知报名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考生才能进入面试,按照拟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考试的其他事项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对象以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组织体检的街道办事处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

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入围考生须配合单位完成组织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一)对拟聘用的人选在越秀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从报考本岗位未被聘用的、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三)工资待遇按矿泉街综合保障中心出租屋管理员薪酬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

(二)身份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通讯设备和摄影器材等影响考试公正的物品不能带入考场。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36376311;联系人:骆先生。

矿泉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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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矿泉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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