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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集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

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详见正文,请于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29日16:00登录https://ggfw.hrss.gd.gov.cn/sydwbk报名

2024-03-22,全文共 1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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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图书馆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事项说明

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广东省古籍保护中心)地处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213号,为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省级综合性公共图书馆。为加强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的规定,我馆将参加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集中开展的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聘人数

面对社会公开招聘读者服务部门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程序

1.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

请于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29日16:00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https://ggfw.hrss.gd.gov.cn/sydwbk,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报名事宜详见系统中的《考生报名指南》。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开始后的前3天每天10时、16时,系统将发布各岗位报名的人数。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系统将公布各岗位报名总人数。

2.本单位代码为100048,招聘岗位代码2412121990021—2412121990025(共5个岗位5名工作人员)。

3.报名确认。

请于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9日16:00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二)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四、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期间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报名期间可致电咨询,咨询电话为020-81162645,020-83310500,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更多详情请查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s://www.gdzz.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

附件: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

(广东省古籍保护中心)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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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省事业单位集中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时间+报名入口

2024-03-20,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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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各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2923名

(一)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29日16:00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https://ggfw.hrss.gd.gov.cn/sydwbk,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报名事宜详见系统中的《考生报名指南》。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开始后的前3天每天10时、16时,系统将发布各岗位报名的人数。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系统将公布各岗位报名总人数。

(二)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9日16:00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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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4

2024-01-31,全文共 4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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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4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广东省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共3个,分别是:广东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广东省工人医院(广东省工人疗养院)、广东省总工会职工技术协作中心。

具体情况如下:

广东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公益二类,正处级。主要任务:承担工会干部教育职能,负责全省各级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工会理论研究工作。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平架沙太南路113号。

广东省工人医院(广东省工人疗养院):公益二类,正处级。主要任务:承担工伤、有毒有害作业、因公负伤等项目的医治,为职工、劳动模范提供疗休养服务,同时面向社会提供医疗、预防、卫生保健等社会公益服务。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江路320号。

广东省总工会职工技术协作中心:公益二类,正处级。主要任务:组织职工技术协作、交流和推广活动,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和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承担工会职工维权舆论宣传相关工作。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园横路5号。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和2023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

广东省总工会所属3个事业单位本次共计划招聘25个岗位共36名编制身份工作人员,其中管理岗4个岗位共8名,专业技术岗21个岗位共28名。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

四、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招聘程序

(一)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31日08:00至2月9日18: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事业单位招考网(https://www.sydwzk.cn/gdzghzp)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详细、认真查看招聘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诚信报名,确认符合条件后登录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并按照系统格式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

(3)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从大中专学历起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岗位有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他佐证材料;

(5)岗位有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证明等证明材料;

(6)岗位有要求具备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提交工作证明、社保缴纳凭证或参保证明、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7)现有工作单位的,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8)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关的材料。

2.报名系统信息初审。系统将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初审,对于报考信息完整的应聘人员,给予参加考试的资格。

3.报名确认。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的应聘人员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后续招聘环节,其他获得笔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确认时间将通过报名系统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4.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必须在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报名注意事项:

1.考试方式。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不进行笔试;其余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方式。

2.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条件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从业经历和年限、专业技术资格等。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按照该专业名称及其在目录中对应的专业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报名截止之日。

5.年龄条件:具备大学本科文化程度或中级职称的,要求为18-40周岁(1984年1月1日至2006年1月1日期间出生);具备研究生文化程度或副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正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公开招聘岗位表》中涉及“以上”“以下”表述的,无特殊说明,均包含本级。

7.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和各项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二)笔试

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具体安排将通过报名系统或在各招聘单位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5:1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成绩相同人员一并纳入)。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的应聘人员,资格审核合格,即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安排将在各招聘单位门户网站公布,相关人员请同时留意短信或邮件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试教、业务考核、技能测试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考试成绩计算

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其他岗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报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及考察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安排由各招聘单位采取适当方式通知。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招聘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确认情形出现后,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条件的,或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三)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正确且通畅。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接收相关通知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

(五)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及报名期间可致电广东省总工会组织部或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咨询。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本公告由广东省总工会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省总工会机关纪委负责监督。

咨询电话:

020-37198563,18091628127(广东省总工会干部学校)

020-82500780(广东省工人医院)

020-86153351(广东省总工会职工技术协作中心)

监督投诉电话:020-86153091

点击下载附件:广东省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广东省总工会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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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4

2024-04-28,全文共 4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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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原名番禺理工学院、番禺职业技术学院)1993年筹建,1997年9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备案,2009年底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学校建设名单B档(30强)。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共计2人。具体要求详见《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2024年5月9日);

2.学历、学位及具体岗位要求等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类型

本次招聘人员类型不限,包含“2024年毕业生”及“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2024年毕业生”要求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4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同时按照《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附件2)要求在系统中的“附件上传”环节上传相关材料,务必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将所有相关材料上传至系统。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已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3.应聘人员所持学历及学位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在《岗位需求表》中提及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填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专业材料〔国(境)外毕业的须提供成绩单及翻译公证书或毕业院校的相关专业证明及翻译公证书,国内毕业的提供由毕业院校盖章的成绩单〕,经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四)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上传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招聘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

(五)准考证打印

1.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25日开考前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招聘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该岗位才准予开考。对于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可延长报名和考试时间(另文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可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七)笔试考试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或通知为准。

2.笔试要求: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60分。所考内容不指定考试用书。

3.笔试内容:从事该岗位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时事政策、教育政策法规制度、岗位所应具备的知识等内容);申论(主要测查应聘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高等职业教育管理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4.公布成绩: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名单。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八)资格复核

1.按笔试成绩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在分数合格者中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核人员。如因笔试成绩相同导致人数超过规定比例,或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组织资格复核。

2.进入资格复核环节的考生,在资格复核当天需提供所有本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和原件进行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无效。若无法提供原件或复核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九)面试考试

1.面试形式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职位相适应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2.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作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最后录用分数,须高于75分(含)且面试成绩高于70分(含)者方可录用。

(十)体检

对考试综合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者,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则需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方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不予录用,但因怀孕等法定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延期体检。

(十一)考察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学校通知考生考察工作开始之日起,考生超过5个工作日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或考生所在单位超过30天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视为考生放弃考察。

(十二)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及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学校将组织复查,根据复查结果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十三)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本岗位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员,是否递补可由学校根据情况进行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所聘岗位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等级为专业技术11级。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广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等有关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工作经历年限方面,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岗位工作经历证明(该三项材料出具单位或缴费单位应为同一家单位)。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费记录。所有全日制在读期间的兼职、社会实践经历、实习及创业经历一律不计入工作经历。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比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等行为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原则上应在拟聘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到岗,不能按时到岗的须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的,须由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放弃申请。

(五)应聘人员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4734666(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方老师;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4835229(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赵老师;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1.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2.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docx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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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事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4.4.25截止

2024-04-19,全文共 4722 字

+ 加入清单

广东海事局招聘1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五)适应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对于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年龄要求统一为:本科生在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在199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在1989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此次招聘,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的人员。

7.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8.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9.现役军人。

10.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指2024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广东海事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报考人员对报考职位有关信息需进一步了解的,请直接向广东海事局咨询。

(二)网上报考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考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gistration/insregistration/index.html)报名。

2.本次招聘由广东海事局组织,每人仅限报考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

3.报考时间:2024年4月17日8:00至2024年4月25日18:00。

4.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17日8:00至2024年4月27日18:00。

5.报考人员开始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详细了解报考职位条件,提前准备电子证件照片,网上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报考规定的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6.网上报考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并对提交审核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主要资格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录在案。

7.网上报考须有效注册后,才能登录报考系统,填报有关信息和提交审核,账号信息是登录报考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8.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报名确认等操作,完成报名确认并打印准考证后方取得笔试资格。

9.报考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审核结果在考生提交报名之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反馈,请考生注意登录网站查询。考生状态为材料不齐“退回补充材料”的可在2024年4月25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材料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次提交申请该职位;“审核通过”的,报考信息将不能再修改,也不能再申请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而造成的资格审查未通过,后果由考生负责。

10.本年度招聘职位设笔试开考比例,即招聘职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5:1,方可按计划进行笔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相应职位招考或核减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如招聘1人的职位,需有5人及以上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开考)。

2024年4月27日18:00后,将对取消招考的职位情况进行公布。对于职位已取消但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4月28日8:00至18:00,登录网站重新选择职位进行报名,报名相关要求不变,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三)报考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务必在2024年4月29日8:00至2024年4月30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搜索——选择所报考岗位并点击“确认参加考试”完成考试确认操作。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当诚信参加笔试。为避免随意弃考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和影响考试组织秩序,已经确认参加笔试又无故缺考的,将记录在案。

2.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00至2024年5月8日18:00,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再安排打印。

3.报考人员务必牢记网上报考时间、考试确认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同时,报考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考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考试

(一)笔试。

笔试暂定在2024年5月中旬举行,笔试考点设在广州市。具体的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和地点为准。笔试含《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个科目,主要考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综合知识能力和写作能力,总时长为3小时。

(二)面试。

面试暂定在2024年6月举行。最终时间和地点以广东海事局面试公告为准。面试人员名单将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确定的面试比例,在各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东海事局官方网站(www.gd.msa.gov.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满分200分)÷2×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面试成绩合格的,面试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面试不合格的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广东海事局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从体检和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广东海事局官方网站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经公开招聘的事业编人员在本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信息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严格自律,确认参加笔试后,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录在案。

(二)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考、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请密切关注广东海事局官方网站,同时应确保报考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本单位无关。

七、有关说明

(一)招聘职位要求的条件中涉及有关资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

(二)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1.要求报考人员应是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不得报考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3.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毕业后没有社保记录的毕业生,可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要求自毕业之日起至本次招聘的各环节(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各时间段内,均处于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没有社保记录的状态。

4.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且通过我国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可以报考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2022年和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没有社保记录的,可按同时期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5.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在2022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7日期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如有两个以上服务期的,以第一个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时间为准),可以报考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三)下列条件均视同符合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要求:

1.获得大学英语四级(CET4)合格及以上证书。

2.获得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合格证书。

3.雅思(IELTS)考试5.5分及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70分及以上。

5.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及以上证书或CET6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6.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及以上证书。

以上英语成绩须在2024年4月17日前取得。

(四)职位条件中要求的船员适任证书均须在2024年4月17日当天有效,失效的不符合条件;2024届高校毕业生的船员适任考试合格成绩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须于2024年4月17日前取得。

(五)持有相同航区相同等级较高职务适任证书符合相同航区相同等级较低职务适任证书的要求。如:持有无限航区一等二副适任证书符合无限航区一等三副的要求。

(六)报名信息填写要求:

1.报考人员所持学历的专业名称应与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或该专业的下级学科一致。报考人员的专业名称未在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范围的,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并与广东海事局联系,确认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在学习经历栏中如实填写本人高中及以上所有学历学位教育经历。

3.学习经历、社会工作经历时间段填写到月,应完整、连续,不得出现空白时间段,社会工作经历填写起止时间、单位名称及职务,待业也请一并注明。

4.报考人员填写“外语水平”栏,需填写具体等级及成绩,如“CET4-450分”。船员适任证书填在“其他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及取得时间”栏。

5.家庭成员情况栏应按系统要求完整填写家庭成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工作单位、职务。

八、联系方式

(一)有关本次招聘报名政策方面的问题,可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向广东海事局咨询。联系电话:020-89028423,邮箱:gdhqbgs@163.com。

(二)有关本次招聘报名网站技术方面的问题,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向技术部门咨询。技术支持:400-838-9296。

附件:广东海事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广东海事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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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24

2024-04-15,全文共 4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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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位)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

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是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5名,招聘岗位、专业和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要求:“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方案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年龄为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年龄为50周岁以下。

报考应聘人员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22日上午9:00至2024年4月26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方式报名,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按照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逾期不接受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报名须上传附件材料: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港澳居民应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3)2024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上传学生证和经学校(学院)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4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材料)。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报名系统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本公告及岗位需求表规定的报名要求,符合岗位所有资格条件要求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造成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2)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一致。

(3)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须与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或该专业的下级学科一致。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无专业代码,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并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招聘人员类型为“不限”、“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的岗位,可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须提供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

5.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由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阶段不进行人工审核,如后续环节出现实际所学专业或其他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5月10日上午9:00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为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基本能力。

(3)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按同一岗位对应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为1:3设置。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对于部分紧缺岗位,按程序报批后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5)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

2.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者的应聘人员中,以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对应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以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材料,将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留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gz.gov.cn)及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http://jtj.gz.gov.cn)、相关短信通知等信息。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布。

(3)面试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将另行通知。面试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在候分室向应聘人员公布,并由应聘人员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面试。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相关规定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五、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相关标准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2024年毕业生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网络辅导教程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关于各招聘岗位的相关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2:00、14:00-18:00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咨询电话:020-83811659。监督电话:020-38180382。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本公告由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

2024年4月15日

附件:

1.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2024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doc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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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胸科医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4.12.31截止

2024-04-03,全文共 3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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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胸科医院2024年引进急需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胸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单位简介详见《广州市胸科医院2024年引进急需人才公告单位简介》(附件1)

二、岗位要求

(一)引进岗位及要求

本次所引进岗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引进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胸科医院2024年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和附件2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引进专业代码按照附件3中《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应聘。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应聘相关岗位。

(二)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役军人、非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资格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上述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额满为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报名即可。

(1)将报名材料原件清晰扫描后,文件夹命名为:应聘广州市胸科医院2024年引进急需人才+岗位,发送到电子邮箱xkhrsk@126.com进行报名。

(2)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横枝岗路62号广州市胸科医院办公楼三楼人事科。

3.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要提交,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上传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

(4)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

(5)报名岗位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材料(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记录),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年限计算。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该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6)详细的工作简历;

(7)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应聘人员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考核评价、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资格审查。

引进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资格条件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岗位应聘条件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引进者应诚信报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引进人员需按要求准备报名和审查材料,引进人员材料不齐全、不规范者,或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者,均不予以受理。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三)考核评价。

1.考核评价的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2.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可选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方式由专家委员会确定。

获得专家委员会2/3以上专家同意引进的应聘人员视为通过考核评价的拟引进人员。应聘人员人数多于拟聘人数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拟引进人员。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且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对同分者另行组织考核评价。

(四)体检考察。

1、根据考核评价合格者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引进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考察人员。

2、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相关规定实施。体检、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体检安排由引进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引进单位负责。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人员,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引进单位可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分数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4、自通知应聘人员考察工作开始之日起,因引进者或其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受阻,超过一个月不能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的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引进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引进单位可在同一岗位按考核综合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七)聘用及待遇

1.由医院与批准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获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引进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3586363,020-83590195,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3493359,020-87302871。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

1.广州市胸科医院2024年引进急需人才公告单位简介.docx

2.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胸科医院2024年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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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4

2024-03-15,全文共 20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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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广州打捞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是交通运输部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国家海上专业应急救捞队伍。主要承担国家赋予的南海海域的环境救助、财产救助、应急抢险打捞等八大职责。兼营海洋工程、拖航运输、半潜船运输、隧道工程、港航工程、水工与市政工程、船舶修造等。更多详情见官网:http://www.gz-salvage.com.cn/。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资格要求及招聘人数

2024年度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求表:点击下载

二、报名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相关招聘要求。

(五)应聘高校毕业生接收计划的应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并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其中,应聘陆地管理岗位的(含救捞工程船队商务人员、海洋工程中心市场营销部商务员、船舶修造中心船舶内舾装设计人员、财务核算、人事管理岗),应取得2024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合格成绩。

(六)年龄要求:应聘毕业生招聘计划的,本科学历不超过26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硕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七)水上专业毕业生2024年毕业报到前(报到时间等通知确认),无限航区船员岗位须取得换取中国海事局发放的专业相应无限航区适任证书资格,潜水员岗位需取得中国潜水打捞协会发放的潜水员证书资格。

(八)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应聘: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部属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人员填写《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扫码下载),连同本人简历及有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核验扫描件、在校成绩单、公务员考试成绩、获奖证书、CET证书等)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rczp@gzsalvage.cn。(邮件主题格式:姓名+报考部门及岗位+专业+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31日。

联 系 人:林先生、阮先生。

联系电话:020-34062355、34062184。

单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2356号大院1号。

四、招聘程序

按上级主管部门及我局的有关规定实施。

(一)递交简历及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核。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要求等,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入围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形式通知其参加笔试。

(三)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4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和聘用审核。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由高至低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国家另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至低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复审,综合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五)公示。

按规定要求,拟聘人员在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在通知报到时限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满考核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执行国家及聘用单位有关薪酬待遇。

六、其他

(一)若某招聘岗位因面试合格人数或体检合格人数或综合考察合格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且没有递补人选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经我局研究后,此招聘岗位可以部分或全部空缺。

(二)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对于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报名表具体填写要求:

①学习经历、社会工作经历时间段填写到月,应完整、连续,避免出现空白时间段。社会工作经历:填写起止时间、单位名称及职务。待业也请一并注明。

②家庭成员情况栏:已婚的填写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或公婆的基本信息,未婚的填写父母、兄弟姐妹的基本信息(包括工作单位、职务等)。家庭成员无业或待业的,请在工作单位栏填写常住地地址,子女为学生的,填写学校名称。

请参考模板样式填写。

附件:

1.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2.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

3.(模板)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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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团校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4

2024-03-14,全文共 4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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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团校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团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市团校是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共青团干部、志愿者、少先队辅导员、青少年事务社工等培训任务;开展青少年群体和青年工作研究、穗港澳台青少年比较研究,办好《青年探索》;承担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任务;承担为基层共青团干部提供示范性指导培训的任务;开展青少年思想引领工作,拓展青少年教育培训平台,策划制作青少年思想引领融媒体产品。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共计4人,详见附件《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团校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等;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7.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报考人员应满足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情参见附件1。其中:

1.“2024年毕业生”指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2023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所有报考人员不得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招聘专业代码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执行。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限: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方向的不可报考。除《公务员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材料方可报考,在系统报名时上传材料扫描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材料原件。

4.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络报名

1.网络填报资料报名:2024年3月18日9:00至2024年3月29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知悉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规范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件进行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资格初步审核:2024年3月18日9:00至2024年3月29日17:00。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核,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初步审核结果以系统反馈为准,不另行人工通知。报名初步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或后续招聘环节。

3.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2024年4月3日9:00起可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为考试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各环节,须同时使用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必须确保在报名系统填写内容真实、全面、准确。

(2)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公开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一致。

(3)各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聘人数(视情另行公告)。

(4)行政、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函。不能出具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程序。未经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隐瞒在编身份的报考者承担一切责任。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行政职业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预计时间安排在2024年4月上旬。

3.笔试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4.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入资格审核。

5.对于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博士岗位,如具有与岗位条件相符合的博士学位的,经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为报考者综合成绩。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的人员范围为:(1)免笔试且经资格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2)非免笔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请相关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2.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须按资格审核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方式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期间无法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取消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或后续环节。

3.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提交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或因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按岗位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5.资格审核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等网站公布。

(四)面试

1.面试人员范围为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察拟聘岗位所需要的思想素质、专业知识、操作技能或行政职业能力等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取课堂试讲、结构化面试中的一种或多种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在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4.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须参加笔试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如出现因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而影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情形的,由招聘单位对受影响的人员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与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等额体检人员。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实施。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

(六)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实施。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等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程序办理。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或应聘后被发现有下列行为,或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协议的,招聘单位据此解除该协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涂改证件、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舞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以及未按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告的要求报名或考试的;

6.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及其附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后,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

(三)此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推荐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开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布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网络辅导教程等,均与此次考试组织方无关。

(四)个人原因不参加笔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或公示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的,须由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放弃申请。

咨询电话:

广州市团校:林老师 020-85516817

监督电话:020-87540162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2024年3月12日

附件:

1.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团校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x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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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图书馆招聘非事业编制工勤人员启事2024

2024-03-04,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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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图书馆招聘事业编制工勤人员启事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南方医科大学图书馆非事业编制工勤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书库管理岗。

三、岗位职责

图书借还、书库整理、巡查、阅读统计。

四、应聘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

2.学历:大专以上学历;

3.其他: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英语基础,能接受周末及晚间值班。

五、用工方式:劳务派遣,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

六、待遇

按南方医科大学非事业编制工勤人员相关待遇执行/具体待遇面议。

七、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zouyuying@smu.edu.cn。报名材料包括:

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技术等级证书或资格证复印件;

2.面试:符合条件者由图书馆通知面试;

3.录用:经审查合格,择优录用,签订劳动合同;

4.联系方式:020-61648543。

南方医科大学图书馆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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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事业编制待遇工作人员公告2024

2024-02-29,全文共 7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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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告

为加强黄埔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缓解医疗卫生机构部分岗位人才紧缺的现状,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现面向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人员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区属公立医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52名,具体岗位设置、人数、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相关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二、招聘对象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且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人员)。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毕业1年内也视为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前一天)。港澳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及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放宽至40周岁,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7.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8.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人才引进条件(具体可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在办理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9.港澳学习、国外留学报考时须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于报名首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名首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得报考。

10.报考岗位要求含“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提供在培证明”及指定专业方向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在读学校出具的证明及就业推荐表进行报考,证明须明确在培情况及研究专业方向。从聘用起2年内不能按要求取得相应的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11.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中医药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2〕14号)(网址链接为:http://wsjkw.gd.gov.cn/zwyw/content/post_3954401.html)文件精神,此次公开招聘将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符合政策的考生可报考相应岗位。

12.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且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人员,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聘用年限,待取得所聘专业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并重新聘用后,才予以起算聘期,聘用起2年内不能按要求取得所聘专业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13.具备比招聘岗位等级更高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能聘用到招聘岗位等级,享受招聘岗位等级待遇

14.符合其他广州市和黄埔区有关人员招录的相关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首日前一天。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公告时间:2024年2月28日至3月1日。

2.公告发布网址

(1)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

(2)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业务专题栏目下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版块(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index.html);

(3)黄埔信息网新闻资讯栏目下的通知公告板块(http://www.hp.gov.cn/xwzx/tzgg/);

(4)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网上公告通知栏(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wsjkj/tzgg/)。

(二)现场宣讲

本次招聘将于2024年3月4日下午3:00在中山大学(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北校园永生楼4楼讲学厅)、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教学楼A209)两所院校同步开展现场宣讲。

(三)网上预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预报名:2024年3月4日9:00至3月8日17:00,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预报名。网络预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预报名确认。

网络预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现场资格审核

2024年3月4日9:00至3月8日17:00在中山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开发区医院及黄埔区中医医院对已完成网上预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如下:

①2024年3月4日至3月5日,中山大学(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北校园永生楼4楼讲学厅)、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教学楼A210);

②2024年3月6日至3月8日,广州开发区医院(广州市黄埔区友谊路196号广州开发区医院学术报告厅(医技楼5楼))、黄埔区中医医院(广州市黄埔区蟹山路3号中医院门诊楼5楼会议厅)。

考生在同一时间段内可选择两个地点中的任一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因涉及网上确认考试,请尽早报名。资格审核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报考人员下载《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资格审核目录》(附件3),自行打印签名后,由本人携带材料一并提交现场审查,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如下:

(1)应届毕业生需提供:

①资格审核目录;

②报名表(报名系统生成);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

④毕业院校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⑤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含有所学专业、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信息的证明及课程成绩单);

⑥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及个人简历一份;

⑦学生证;⑧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

⑨报考岗位要求含“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考生,须对其党员身份予以证明,提供其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半年内出具的证明并盖章;

⑩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证明(如资格证、执业证、在培证明及专业方向证明等)。

(2)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

①资格审核目录;

②报名表(报名系统生成);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

④毕业院校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⑤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

⑦个人简历一份;

⑧报考岗位要求含“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考生,须对其党员身份予以证明,提供其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半年内出具的证明并盖章;

⑨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证明(如资格证、执业证、在培证明及专业方向证明等)。

(3)港澳居民报名时需提供:

①资格审核目录;

②报名表(报名系统生成);

③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④毕业院校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习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如现场未能提供,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⑦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

⑧个人简历一份;

⑨报考岗位要求含“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考生,须对其党员身份予以证明,提供其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半年内出具的证明并盖章;

⑩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证明(如资格证、执业证、在培证明及专业方向证明等)。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考试。

3.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考生直接与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所学专业以考生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在聘用前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网上预报名和资格审核流程一经完成,不得改报。

(3)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表》及《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参加考试。

4.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核后第二天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查询系统确认资格审核通过情况,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上进行网上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时间截止至2024年3月9日中午12:00。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黄埔信息网及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网公布,请已通过资格审核并完成笔试确认的考生保持关注,逾期未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笔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在打印期内及时打印并妥善保存,逾期将无法打印,考生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进入下一公开招聘环节。

(四)考试

1.本次招聘除以博士学位报名的人员免笔试外,招聘考试均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招聘博士学位的岗位的应聘者经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核。需笔试岗位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对于成功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可减少招考人数开考或直接取消该岗位招考。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及主管局同意,也可延长报名和考试时间,按1:2设定延长报名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可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分数,按40%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同分者并列进入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岗位专业知识,答卷时间为120分钟,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及参考用书。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的为准。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测试应聘者的相关岗位专业知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成绩按如下办法计入:①通过资格复审的需笔试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分数,按60%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②通过资格复审的免笔试人员,全部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4.总成绩同分处理原则

(1)参加笔试人员之间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主考官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考官给分仍相同的,则再进行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2)免笔试人员之间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考官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考官给分仍相同的,则再进行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笔面试综合成绩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黄埔信息网及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

(五)签订三方协议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直接进入考察环节。总成绩公布后3个月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者不配合后续环节、报到前放弃录用的情形,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该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六)体检、考察与补录

1.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按照招聘岗位数与考察对象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2.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需复查的报考人员,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不予录用。

3.考察:由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执行。考察期间,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特殊原因不能配合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4.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可在7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七)公示

对拟录用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分别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黄埔信息网及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或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八)办理录用、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未取得毕业证、学历证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毕业后(须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能办理入职手续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取消该考生的聘用资格,视情况可依次递补,凡2024年8月31日后取得证书的,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九)人员待遇及要求

广州开发区医院、黄埔区中医医院为区属公立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均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招聘岗位进行聘用,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事业单位有关工资分配制度执行,在岗期间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看岗位条件,严格按招聘条件报考,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将违规造假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可根据工作进度做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黄埔信息网及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网公布,请参加应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三)本次公开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局机关纪委对此次公开招聘予以全程监督。

(四)报考人员如需了解招聘单位的情况,请按各单位联系电话直接向招聘单位咨询(详见附件4);涉及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20-82116787,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及是否报名成功进行确认;反映发现此次公开招聘过程违规行为的监督电话:020-82113097。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接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我区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调动、工作安排等。

附件:

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资格审核目录.xls

附件4.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各招考单位联系方式.xls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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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2024-02-22,全文共 4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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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共招聘工作人员11名。具体单位、岗位及招聘人数等详见《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2023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024年毕业生以非最高学历报考的,按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相关要求执行。

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和《岗位表》规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不满35周岁。

2.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不满40周岁。

3.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不满45周岁。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不满50周岁。

年龄计算以报名首日2024年2月26日为界(以年龄要求不满35周岁为例,即要求应聘人员须是1989年2月26日及之后出生,其他的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四)符合《岗位表》中要求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须国家承认。须以《岗位表》要求学历学位一致的专业报考,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现行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或按相近专业报考的,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符合报考要求的,方可参加面试。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上午9:00时至2024年3月1日下午5:00时。应聘人员登录番禺人才网(网址:http://www.pyrc.com.cn/)进行网上报名,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上传证明材料。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注明岗位的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保缴费记录);(3)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本公告所要求的证明、证书等材料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暂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人员如其他条件均符合《岗位表》要求,可报考相应岗位。聘用后对应报考岗位按相关政策暂定聘用岗位,暂定岗位时间不计算为该岗位的任职时间,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才予以起算任职年限。

3.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在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应聘人员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造成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报名系统的审核状态。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附件材料不全等原因退案的,须在2024年3月4日下午5:00时前完善报名信息并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招聘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5.笔试确认及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并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以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yu.gov.cn/,下同)招考信息栏公告为准。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申论),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

3.开考比例:为确保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笔试设置的开考比例为1:3。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比例的,取消或减少相应岗位数。

4.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报考人员届时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三)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成绩高低,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证件(证明)材料不全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或与报考条件不符的,现场资格复审不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名额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复审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以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为准,请应聘人员留意网站公告并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人数不足此比例时,按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与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能力要素。

3.成绩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于面试当天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人员。

(2)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考官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面试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实施,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招聘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投诉,但经调查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番禺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薪酬待遇。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不能正常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应聘岗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

(四)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将户籍迁至广州市,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咨询电话:020-84851128,020-23889818。

附件1 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 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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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航海学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广州航海学院创办于1964年,是广州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海事本科院校,现有黄埔、琶洲两个校区。学校是广东省“文明校园”单位,广东省“冲补强”计划“强特色”建设高校,广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广东省基层人民武装部建设省级试点单位,连续六年荣获广东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学校是国际海事组织认可的航海院校,我国华南地区航运业高级人才重要的培养基地,被誉为“航海家的摇篮”。近期,学校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等见附件1。

除附件1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从事教育事业;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三)经广州市三级甲等以上资质的医院体检合格,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本次招聘的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至日期为报名首日;

(六)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取得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或境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要求及专业代码参照附件2。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名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三)近五年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至报名尾日。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5日至2024年3月6日,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材料

1. 广州航海学院非事业编制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

2. 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

4. 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彩色扫描件);

5. 中共党员材料(须现所在单位或现个人档案挂靠单位组织部门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材料须含入党具体日期)(除实验员岗均需提供彩色扫描件);

6. 其他与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并发送至指定邮箱(gzhhrsc@163.com),文件名按“应聘岗位+姓名”格式进行标注。

四、招聘考试

(一)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核及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在广州航海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二)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20-31801789(联系人:张老师)

附件:1.广州航海学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 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广州航海学院非事业编制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广州航海学院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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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财务工作人员和校医公告

2024-01-19,全文共 4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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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校医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18名、校医10名。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2024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和校医职位表》(附件1)。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二、招聘对象

(一)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与职位相适应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报考财务工作人员职位的考生必须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报考校医职位的考生必须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为临床或公共卫生或中医医师,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急救医学、康复医学、预防保健、儿科、全科医学、公共卫生或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

2.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应聘须具备以下条件:

本科学历、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资格的(无专业技术资格或会计员、助理会计师,医士、医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8日后出生,含当日);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师,主治医师),或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8日后出生,含当日);

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高级会计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8日后出生,含当日)。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或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期。

四、招聘办法

按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法: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18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月24日(星期三)下午5:00。

3.每位考生限报1个职位。

4.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5.打印准考证:成功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于2024年1月25日(星期四)下午5:00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预计2024年1月26日(星期五)下午2:30-4:30,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与岗位相关的技能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

(4)笔试题型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5)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下午5:00后笔试成绩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海珠动态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上公布。

2.资格审查

(1)预计2024年2月22日(星期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职位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资格审查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须本人到现场进行审查,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2024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和校医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附件2)。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资格审查严格按照《2024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和校医公告》的规定执行。考生务必认真对照上述公告规定的条件,确认符合后再参加资格审查。各种证书、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不能用其他证明材料代替。并请考生注意以下情况:凡是不能出具相关证书原件的(包括已通过考试或已在网上公示但仍未取得证书原件),均属不符合资格条件;如户口属集体户口,无法借出的,须由户口所在单位在户口簿地址页、本人页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2024年毕业生的学业成绩单须加盖所就读高校的教务处公章。

(5)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空缺名额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所提交的复印材料不予退还。

(6)报考人员以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相应学历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所报职位要求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不一致,须至少有一学历专业符合招聘专业条件。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报名材料中另需提供加盖所就读高校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成绩单,国(境)外学历的请一并提供经公证处翻译的学业成绩单中文版,经招聘单位认定方可按相近专业报考。

3.面试

(1)预计2024年2月27日(星期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每名考生面试后,以书面的方式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该考生。

4.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在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及体检结果另行通知。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四)组织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时,同时将进入考察的考生名单送检察部门进行审核。考察或审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职位的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六)公示和聘用

1.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海珠动态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公示期结束后,在6个月内未能根据本次招聘报考条件和招聘单位管理要求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3.拟聘人员在聘用前应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前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4.经考试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海珠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同时实行试用期,非首次就业的拟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首次就业(包括2024年毕业生、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的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一)聘用后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本次招考所有职位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录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通过面试并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在体检前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以及若被录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考试。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六)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接听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89185372(资格条件咨询)、报名技术问题咨询400-838-9296。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监督电话:(020)89185385。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和校医职位表.xls

2.2024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和校医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doc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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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剧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4

2024-01-19,全文共 2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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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剧院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规定,为满足艺术生产发展需要,广东粤剧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东粤剧院是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粤剧界规模最大、水平一流的表演艺术团体,被誉为粤剧的最高艺术殿堂。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如下:

(一)粤剧青衣行当演员岗位招聘1人;

(二)戏曲舞台音响师岗位招聘1人。

三、招聘对象

社会人员。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关职称资格等其他证明材料。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1月29日9:00至2月2日17:00登录“广东粤剧院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yjyzp2024)完成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二)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s://hrss.gd.gov.cn)或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whly.gd.gov.cn)或广东粤剧院门户网站(http://www.gdyjy.com),查看并仔细阅读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系统报名相关信息。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条件资格初审将在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

3.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4日9:00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可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或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或广东粤剧院门户网站,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应聘人员须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按照要求上传应聘材料,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应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七、资格复审

(一)业务考核开展前,招聘单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需按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将在广东粤剧院门户网站公布,并通过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以短信的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二)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业务考核资格;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通过资格复审并入围业务考核的人员名单、业务考核时间及地点等事项于资格复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粤剧院门户网站公布,并通过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以短信的形式通知入围业务考核人员。

八、业务考核

(一)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七级岗位采取直接业务考核方式进行。

(二)业务考核内容

1.粤剧青衣行当演员岗位:考核内容为粤剧子喉唱功、青衣行当片段表演和基本功技能共3项,每项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业务考核总成绩=唱功成绩×40%+表演成绩×40%+基本功成绩×20%。

2.戏曲舞台音响师岗位:考核内容为戏曲音响操控和专业论述共2项,每项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业务考核总成绩=实操题成绩×50%+专业论述题成绩×50%。

(三)业务考核总成绩即为最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业务考核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业务考核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业务考核。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九、体检与考察

在业务考核最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实施。体检结果将通过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以短信的形式通知体检人员。

十、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业务考核、体检、考察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广东粤剧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首日。应聘人员报考时需在报名表中详细不间断地分段记述相关工作经历。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广东粤剧院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由我院门户网站公布有关考试信息及发送的短信、邮件视同送达。

十三、联系方式

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及报名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致电广东粤剧院人事部咨询。咨询电话:020-87776037,监督投诉电话:020-37803033,联系时间:9:00-12:00,14:30-17:0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广东粤剧院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广东粤剧院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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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4

2024-01-17,全文共 3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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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共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单位、岗位及招聘人数等详见《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2023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和《岗位表》规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不满35周岁。

2.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不满40周岁。

3.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不满45周岁。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不满50周岁。

年龄计算以报名首日2024年1月22日为界(以年龄要求不满35周岁为例,即要求应聘人员须是1989年1月22日及之后出生,其他的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四)符合《岗位表》中要求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须国家承认。须以《岗位表》要求学历学位一致的专业报考,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现行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或按相近专业报考的,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符合报考要求的,方可参加面试。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上午9:00时至2024年1月26日下午5:00时。应聘人员登录番禺人才网(网址:https://www.pyrc.com.cn)进行网上报名,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上传证明材料。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注明岗位的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保缴费记录);

(3)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本公告所要求的证明、证书等材料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

3.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在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应聘人员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造成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报名系统的审核状态。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附件材料不全等原因退案的,须在2024年1月29日下午5:00时前完善报名信息并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招聘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5.笔试确认及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并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以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yu.gov.cn/,下同)招考信息栏公告为准。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或专业考试(详见《岗位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

3.开考比例:为确保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笔试设置的开考比例为1:3。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比例的,取消相应岗位数。

4.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报考人员届时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三)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成绩高低,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证件(证明)材料不全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或与报考条件不符的,现场资格复审不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名额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复审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以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为准,请应聘人员留意网站公告并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人数不足此比例时,按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与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能力要素。

3.成绩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于面试当天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人员。

(2)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考官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面试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实施,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招聘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投诉,但经调查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番禺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薪酬待遇。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不能正常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应聘岗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

(四)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须在办理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咨询电话:020-34790335。

附件1: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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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学馆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4

2024-01-06,全文共 2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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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学馆(广东文学院、《作品》杂志社)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广东文学馆(广东文学院、《作品》杂志社)是广东省作家协会所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文学藏品征集、收藏、展览、研究、教育、阅读、交流、创意活动,开展包括网络文学在内的文学创作和研究,编辑、出版、发行《作品》杂志。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6名,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补助一类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考生请于2024年1月4日8点00分至1月10日17点30分登录事业单位招考网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wazp2023)进行网上报名。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4年1月16日8点00分至1月19日17点30分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系统将实时发布各岗位报名的人数。

2.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将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事业单位招考网、广东作家网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审核

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采取现场审核方式。

在事业单位招考网、广东作家网等网站发布资格审核公告,明确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等。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如有考生资格审核不合格,按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审核人选。

(三)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1:3的比例,在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人选(如不足1:3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在事业单位招考网、广东作家网上公布。

本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九、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等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十、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事业单位招考网、广东作家网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我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由广东省作家协会负责监督。

举报或投诉电话:020-38486927。

联系电话:020-87714159

技术咨询:4008228076

监督电话:020-38486927

点击下载附件:广东文学馆(广东文学院、《作品》杂志社)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广东省作家协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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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

2023-12-13,全文共 1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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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保障公开招聘人员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各类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见附件一)执行。

教师岗位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7年修订)》(见附件二)执行。

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体检工作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所需费用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年度经费预算中支出。

第五条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第二章 工作要求和程序

第六条 体检工作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第七条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体检医院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体检组织工作。

第八条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范围内安排体检医院和体检时间。如果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较多,可按照招聘岗位和体检人数,分成若干小组分批进行。

第九条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将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通知应聘人员。

第十条 各体检医院应选拔原则性强、思想作风好、业务精湛的医务人员负责实施体检。

医院要为体检工作提供良好环境。

第十一条 主检医生须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作出应聘人员是否合格的体检结论。

主检医生遇有疑难问题应组织会诊,确保体检结论科学、准确。

第十二条

体检必须按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不得随意增减。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增加项目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诊断的,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安排应聘人员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

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有准考证的,应同时带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可推迟检查。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组织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身份进行认真核对。

第十五条 体检时,医务人员应核对应聘人员与体检表(参见附件三)上的相片是否相符,发现可疑的,应立即告知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现场的工作人员。

第十六条

应聘人员在工作人员带领下依次进行体检。除特殊情况经体检医生及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推迟检查外,若应聘人员自己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第十七条 体检表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工作人员携带传递。体检组的医务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结果,不得随意涂改。

第十八条 体检完毕,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工作人员对体检表核对汇总,确认无误后再移交体检医院。

主检医生负责对各科体检结果及各科医生意见进行汇总审核,综合判定,并根据体检标准作出是否合格的体检结论,记录在体检表结论栏里,签名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体检结论应在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交给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论通知应聘人员。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和体检医院应对应聘人员的体检结果保密。

第二十条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它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

复检按照体检办法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并按照规定的体检标准独立作出体检结论,必要时复检医院可组织会诊讨论后作出体检结论。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第三章 工作纪律

第二十一条 体检工作人员以及医务人员与应聘人员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四)其他影响体检公正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

体检工作人员以及医务人员违反体检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渎职失职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记录在个人诚信信息库,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2011年1月30日起施行。

附件一: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doc

附件二: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doc

政策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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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实施细则

2023-12-13,全文共 2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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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文件编号:粤人社发〔2010〕276号

发布时间:2010-09-17 14:26:01

索取号:553612461/2018-02797

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现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新的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向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保障公开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各级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 考察工作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小组不少于3人,应包含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人员。

第四条 考察对象为考试(含笔试、面试或技能测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

第二章 考察内容和程序

第五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一)政治思想:主要指政治立场,政策理论水平;

(二)道德品质:主要指品德修养,生活作风;

(三)能力素质:主要指拟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包括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社会活动能力,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岗位所需专业能力;拟聘用为领导岗位的还应考察领导能力。

(四)遵纪守法情况:主要指遵守法律、工作组织纪律情况;对应届毕业生还应考察遵守校纪校规情况。

(五)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主要是指工作态度和务实、敬业精神及完成本职工作情况、取得的工作成绩。对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在校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

(六)应聘资格条件:主要是指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其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第六条 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三)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五)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第七条 考察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采用实地考察方式的,由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前通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社区,考察工作小组应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社区等进行考察了解,力求客观、公正、全面地掌握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

采用信函考察方式的,由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向考察对象档案所在单位党委、组织或人事部门发出公函,调阅档案,并请所在单位提供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材料。

第八条

考察工作小组成员须认真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仔细核对年龄、学历、学位、职称、经历和入党、入团情况。特别是涉及严重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或违法违纪处理情况的,必须认真核对,并复印有关材料。

第九条 考察工作小组对考察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须核实清楚,取得的证明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要求相关单位加盖公章或相关证明人签名。

第十条

考察工作小组负责撰写考察报告,全面反映考察对象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及主要优缺点,研究提出是否聘用的考察结论,并由考察工作小组成员签名,提交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党委(党组)讨论。

考察工作小组成员对考察结论有不同意见的,应在考察报告中予以记录。

第十一条 对决定予以聘用的,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二条

对决定为不宜聘用的,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决定作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考察对象如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可按管理权限分工向本级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提起申诉。

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应在接到申诉人的书面材料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三章 工作纪律

第十三条 考察工作小组成员与考察对象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四)其它影响考察公正进行的情形。

第十四条 考察工作小组及成员应做到以下要求:

(一)客观公正,不得弄虚作假,歪曲事实;

(二)注意工作方法,不得泄露考察对象个人隐私,尽量减少对考察对象的不良影响;

(三)清正廉洁,不得收受礼金、礼券和礼品,接受宴请等。

第十五条

实行考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对考察情况失真失实的,追究考察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上述考察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附 则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领导成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除行政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依照本实施细则实施。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政策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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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1截止)

2023-11-17,全文共 2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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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综合类)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通过公开招考的形式,招聘广东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气象局简介

请登录广东省气象局网站(http://gd.cma.gov.cn/)了解详情。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内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2022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上述人员须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国家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人事档案等相关重要材料造假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11月22日9:00至12月1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s://www.sydwzk.cn/gdcmazp2024)。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于11月22日9:00至12月2日15:00在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本人负责。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于2023年12月进行,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2月12日10:00至15日17:00。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最新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行政能力测试及气象法律法规等相关应知应会内容,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笔试规定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岗位开考比例为1:3。在首次公开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另行通知),经过延长报名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通过结构化面试形式考察应聘人员的思路、逻辑及语言表达能力。

1.入围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的比例为1:5。如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1:5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请关注网站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3.组织面试。面试由5位考官打分,采用体操计分法,按100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考官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入围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广州)请关注网站公告:中国气象局网站(http://www.cma.gov.cn/)、广东省气象局网站(http://gd.cma.gov.cn/)

七、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中国气象局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确定的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有关规定。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缺额岗位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五)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组织面试的,将视情另行安排,请密切关注网站公告动态。

本公告由广东省气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7671392

监督电话:020-87618040

文件下载:

附件1.广东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综合类)岗位表.xls

附件2.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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