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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24年度招录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3-12-06,全文共 5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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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23年12月7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是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含试用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

共计招录533名。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成都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成都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招录机关咨询(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13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至14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详见《报考指南》第28条),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12月14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5202室)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现场办理的报考者,请拨打联系电话(028-61802793)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不予减免考务费用。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网站(“蓉城先锋·智慧党建”网址:https://www.cd12371.com)、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cdhrss.chengdu.gov.cn)、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netpage/index.do)上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7日14:30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社保卡、护照等,下同),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其余职位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根据职位类别,分别使用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级综合管理类试卷。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位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申论》成绩×25%+笔试加分。

其余职位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31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地址:成都市蜀锦路59号;联系电话:028-61884978)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考生在参加本次考试前,曾享受过上述加分政策并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参加本次招录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政策。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4年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4年3月6日前,报考者可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等。

(二)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招录机关具体负责实施。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资格审查。其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在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网站、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

其余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市本次公招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35条。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确定考察人选后,由各招录机关按要求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各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在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网站、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机关(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统一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招考工作咨询电话:028-61884978

招考工作监督电话:028-12380

九、本公告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招录机关(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成都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成都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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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2024年度招录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3-12-06,全文共 5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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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人员范围详见《绵阳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

共计招录369名。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绵阳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报考指南》。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招录机关咨询(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13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cpta.com.cn/)。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至14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报考者(详见《报考指南》第27条),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12月14日前的工作日,到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幢5楼509室)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现场办理的报考者,请拨打联系电话(0816-2264825)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职位可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根据职位类别,分别使用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级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笔试试卷。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30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月2日—12日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100号火炬大厦A区409办公室,联系电话:0816-2531499)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4年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4年3月6日前,报考者可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资格审查。其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本市公招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34条。

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报考指南》第36条、37条、38条。

(二)公示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在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机关(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市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统一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在网上公布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录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本公告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16-2531499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0816-2224791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0816-2227343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

0816-2279152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组织部;

0816-4595663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委组织部;

0816-3223995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

0816-5331280中共三台县委组织部;

0816-8227621中共梓潼县委组织部;

0816-7121126中共盐亭县委组织部;

0816-8823687中共平武县委组织部;

0816-4551620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816-2540372。

附件:1.绵阳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绵阳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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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2024年度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招录公告

2023-12-07,全文共 6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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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规定,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23年12月7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除本公告已明确的时间外,报考者其他报名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均截止于2023年12月7日(报名第一日)。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录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453名。

各招录机关的招录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达州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达州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或招录机关)咨询(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cpta.com.cn/)。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或招录机关)组织实施,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招录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至12月14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可再改报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须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报考平台关闭后将无法打印),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因报考者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详见《报考指南》第27条),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12月14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达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达州市达川区华蜀南路522号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报考者,请拨打联系电话(0818-2123499)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cpta.com.cn/)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7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cpta.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准进入考场。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根据职位类别,分别使用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级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笔试试卷。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30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市政综合楼1717办公室,联系电话:0818—2106315)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4年2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cpta.com.cn/)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cpta.com.cn/)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2024年3月上旬,报考者可登录达州人事考试网(www.dzrsks.com.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资格审查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或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招录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主管部门或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安排在达州人事考试网(www.dzrsks.com.cn)公布。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在达州人事考试网(www.dzrsks.com.cn)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本市公招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34条。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或招录机关)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达州人事考试网(www.dzrsks.com.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机关(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市(州)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统一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0818-2106315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组织部:0818-2120190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0818-5102399

中共万源市委组织部:0818-8519718

中共宣汉县委组织部:0818-5220095

中共大竹县委组织部:0818-6226077

中共渠县县委组织部:0818-7305054

中共开江县委组织部:0818-8366731

达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818—2833025

达州东部经开区党群工作部:0818-2799361

考录监督小组电话: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0818-2391630,12380

九、本公告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附件:1.达州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达州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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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2024年度招录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3-12-06,全文共 5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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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23年12月7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

共计招录380名。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凉山州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凉山州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招录机关咨询(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13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州级招考单位、县委组织部)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至14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详见《报考指南》第27条),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12月14日前的工作日,到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昌市正义路109号)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现场办理的报考者,请拨打联系电话(0834-2194699)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凉山州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州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彝(藏)语文)》(要求加试的职位),每科卷面满分100分。根据职位类别,分别使用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级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笔试试卷。

(1)不加试彝(藏)语文的职位: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2)加试彝(藏)语文的职位: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2.5%+《申论》成绩×22.5%+《彝(藏)语文》×15%+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30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招录机关(州级招考单位、所报考的县委组织部)原件及复印件(采取正反双面方式将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等信息复印到一张A4纸上)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4年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4年3月6日前,报考者可登录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凉山州委组织部组织,各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资格审查。其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已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正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服务基层计划的人员需出具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由凉山州委组织部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彝(藏)语文》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本州公招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州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34条。

招录机关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凉山州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由招录机关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机关(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彝(藏)语文》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州级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州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统一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见职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凉山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0834-3865186

监督电话:中共凉山州纪委监委派驻凉山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34-3866401

附件:1.凉山州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凉山州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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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苍溪大宇粮食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3-10-31,全文共 3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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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聚集优秀人才,本公司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财务人员1人,基层资产管理人员1人。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苍溪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专业知识扎实,能满足岗位任职要求,服从公司的安排分配,遵循公司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履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以及饱满的工作热情。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等,应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符。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者;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者;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者;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处罚者;

4.现役军人;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30岁(含)及以下。

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23年6月30日。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请于2023年10月31日8:30起至2023年11月5日18:00止带上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地点: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32号(老农机局七楼)。

(三)报名联系电话:13981287187

(四)报名流程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苍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cncx.gov.cn),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公告要求如实、准确地填写《招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同时需提交个人近期免冠1寸照4张,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携带原件现场查看)。报名人员材料恕不退回,公司承诺为报名者保密。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资格审查。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聘企业根据报考者填报的报名表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电话反馈给报考者。在后续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中,若发现报考人员存在违反招聘公告要求,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准考证发放。2023年11月7日9:00—12:00点报考者带上报考资料原件按招聘企业指定的地点通过现场核实,并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11月8日上午9:00。

2.笔试工作由招聘企业具体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及与专业相关的基本常识,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企业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

1.资格审查。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进入面试排名资格(60分以下不进入面试),从高到低取前三名进入面试,前三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达到资格条件的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现场提问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到招聘企业领取《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日,请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到考场候考。逾期不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人数低于规定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

4.面试时间。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以考生本人《面试通知书》为准。

5.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试总成绩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安排面试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企业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体检人员、体检地点与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者,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公司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招聘企业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进入考察人选,并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家庭及社会背景、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再次核实确认,形成考察报告。考察中,如发现其不符合报考条件则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公司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cncx.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依次体检、考察、公示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在本公司最低服务年限5年。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报考者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拟聘人员工薪和试用期按招聘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十一、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并接受县发改局纪委与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招聘岗位情况表

2.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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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自贡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3-12-14,全文共 1625 字

+ 加入清单

工作需要,自贡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数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岗位

ICU医生2名、ICU护理2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ICU医生

(1)年龄: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专业:临床医学、重症、急诊专业;

(4)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5)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ICU护士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2)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护理、助产专业;

(4)取得护士执业证,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5)具有2年以上三甲医院ICU、急诊工作经历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使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5.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3日—12月18日12:00。

(二)报名方式

请选择以下两种报名方式(线上或线下)其中一种进行报名,不可重复报名。务必填写附件中《自贡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信息登记,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1.线上报名

请将以下材料扫描打包成压缩包,压缩包以“姓名+专业+投递岗位”命名,发送至zgsfybjyrsk@163.com。

(1)个人简历电子版(PDF格式);

(2)《自贡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Word格式);

(3)相关证书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证书等)(PDF格式)。

2.线下报名

将个人简历、填写完成的《自贡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报名表》及相关证书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证书等)复印件投递到自贡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科(门诊大楼七楼711室)。

报名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信息登记。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用全过程,考生必须实事求是的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相关证书证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用资格。

四、考试

笔试、操作、面试由医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以邮件方式发送。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考场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报到的视为缺考。

五、体检

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公示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确定拟招用人员后,将统一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其他事项

经考试、体检、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招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招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政策规定缴交社会保险。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医院报到。未经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八、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用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用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招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自贡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科    0813—2213944

(二)监督电话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0813—2306169

附件:自贡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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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

2023-12-07,全文共 7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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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着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川组通〔2018〕54号)要求,现就四川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基层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2024年度全省选调名额为1022名(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一)国家各部委属、各省(区、市)属高校(即2023年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高校名单中主管部门为国家部委或各省〈区、市〉的高校,详见附件2)和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科研院所等2024年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

1.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2.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3.四川省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二)在四川参加“大学生村官”(限全省统筹选聘人员)、“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2023年12月9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担任过建制村(社区)“两委”常职干部的人员(不含任期未满中途卸任人员),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服务期间获得过县(市、区)及以上党委政府及部门表彰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借调(帮助)工作时间和就读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四)学习成绩优良,按期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五)18周岁以上,应届博士毕业生32周岁以下(1990年12月9日至2005年12月9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2年12月9日至2005年12月9日期间出生),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7年12月9日至2005年12月9日期间出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3周岁。

(六)应届毕业生须符合选调职位条件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①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②具有参军入伍经历;③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④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⑤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⑥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⑦校级及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⑧取得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⑨获国家级奖学金;⑩大学期间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已满一学年以上(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等相应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上述条件均须在2023年12月9日前取得,其中③至⑩项条件须为2023年12月9日前在大学就读期间取得。

(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工作表现好、无不良反映,2023年12月9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未曾享受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九)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①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②是现役军人的;③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④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⑤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或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⑥被开除公职的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⑧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资格审查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在选调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高校(院所)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按照选调范围、选调条件对毕业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资格条件、综合表现、专业特长、心理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严格把关后,提出推荐意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向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严格把关后,提出推荐意见。

在选调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且高校(院所)、县(市、区)有关部门同意推荐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选调计划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职位报名。报考者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选调职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填报服务地所属市(州)职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四川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推荐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的各项内容(填写说明详见附件3《报考指南》),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推荐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9日至12月16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推荐表》两份,报院(系)党组织、高校(院所)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等签署推荐意见并签章后,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市(州)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3年12月17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12月16日前(工作日)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地址: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28—86759175)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残疾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残疾军人证明。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使用县乡级综合管理类笔试试卷。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7日(星期日),笔试考场设在成都市,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4年1月30日左右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两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申论》成绩×25%。

(二)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选调名额的3倍,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缺考、零分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选调名额3倍的职位,视情况在已参加笔试且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人员中调剂志愿、缩减名额或适当放宽进入面试人员比例。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推荐高校(院所)等单位审核签章的《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登录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党员证明、表彰奖励证明、担任学生干部证明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市(州)党委组织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参加四川省2024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招录考试,且已同招录机关签约的,不能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中下旬,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缺考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各职位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选调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选调其他达到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根据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实事求是,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选调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或市(州)人事考试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如有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已公示的选调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出现空缺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统一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工作安排

(一)被录用人员在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要求的时间内,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考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到所录用市(州)党委组织部报到。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

选调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县(市、区)的职位,由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考生,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县(市、区)。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录用人员原则上安排到有编制空缺的乡镇机关工作,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根据各地编制、职数及工作需要,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人员(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公布的高校名单为准,含本科在上述高校就读的硕士研究生及本科或硕士在上述高校就读的博士研究生)、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艰苦边远地区(详见附件4)录用的人员,可安排到县(市、区)直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街道工作,之后按有关规定采取挂职、定点帮扶、到村任职等方式到乡镇、村锻炼。

(三)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选调生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和中央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对选调生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各级组织部门建立选调生信息库,加强对选调生的日常管理、跟踪考察。把选调生培养使用纳入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择优选拔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交流到重要岗位。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十、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职位所属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醒:

1.联系方式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详见附件5。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60662620、028-86740101、028-86926430、028-86626583。

2.选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或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考试机构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公告。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报考的市(州)党委组织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1.选调计划表

2.国家各部委属及各省(区、市)属高校名单

3.报考指南

4.四川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艰苦边远地区名单

5.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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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

2023-10-31,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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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需要,成都市成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编外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一般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岗位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4.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0月以后出生);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使用日常办公软件;

6.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和良好的抗压能力;

7.服从统一安排,服从岗位调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四、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

请将报名表填妥后,附上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邮箱:512641112@qq.com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1日17:00。

(三)招聘程序

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结合所学专业及工作经历进行适岗性匹配后,择优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后,经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合格后录用。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成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综合年收入约3—4万元。

六、咨询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成都市成华区市场监管局解释。

咨询电话:028-62522319

2.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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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2024年度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招录公告

2023-12-07,全文共 4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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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2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考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

共计招录255名。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遂宁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遂宁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可直接致电遂宁市委组织部(或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13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资格审查工作由遂宁市委组织部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至14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详见《报考指南》第23条),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12月14日前的工作日,到遂宁市人事考试中心(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682号,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1307室)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现场办理的报考者,请拨打联系电话(0825-5866016)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遂宁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报名网站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由遂宁市委组织部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我市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证件不齐全的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26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1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遂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5410室,电话:0825-2989391)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加分情况将在“中国共产党遂宁市委员会组织部”网站(http://www.snswzzb.gov.cn/)“公务员工作”专栏进行公示。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2024年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4年3月6日前,报考者可登录“中国共产党遂宁市委员会组织部”网站“遂宁市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资格审查

遂宁市委组织部负责面试资格审查。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由遂宁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相关事宜请持续关注“中国共产党遂宁市委员会组织部”网站。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我市公招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遂宁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30条。

遂宁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遂宁市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共产党遂宁市委员会组织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由遂宁市委组织部组织考生,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机关(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由省委组织部统一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遂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0825-2989391

监督电话:

遂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825-2240007、12380

附件:1.遂宁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遂宁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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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第二批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23-12-01,全文共 4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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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内江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类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编制内招聘,招聘岗位类型为专业技术岗位。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政治可靠,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3.符合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回避规定。

4.身体健康,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在职人员须征得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委培、定向研究生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岗位条件

具体要求见《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上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必须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完全一致。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学院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发布公开考核招聘公告,报名者可在内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njnhvc.edu.cn/)上查阅。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

1.明确要求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考核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本次招聘报名岗位皆为无效。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根据初审、资格确认、考核和考察中的复查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来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3.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9:00至2023年12月13日12:00止。报名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报名信息无效。

4.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2)、职称资格证书、党员证明材料等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nwjy201903@163.com,邮件主题、附件压缩包、报名表均命名为:编码+考核岗位名称+姓名。

备注:

(1)若是国(境)外留学生,必须持有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报告。

(2)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者,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同意报考材料模板(见附件3)。

(3)报考思政教师岗位的考生另须提供本科(专科)毕业证及学位证。

(三)资格审查

1.报名初审

学院工作人员根据本公告中的要求,针对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等报考条件,对报考者邮件材料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初审会回复邮件通知报名成功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报名初审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16∶00,之后未收到资格审查通知邮件的则为初审未通过。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看邮件等因素导致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2月15日8:30--12:00,14:30--16:00。

资格审查地点: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图书馆一楼大厅。

资格审查资料(按顺序排列):

(1)《报名表》2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2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及个人简历材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历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类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编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参加报考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1份(模板见附件3);

(6)报考岗位所需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有效书面证明材料1份。

特别提示:应聘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为准)和学位等资格条件相符。备注本科和研究生的专业需相似或相近的需同时提供本科和研究生的学历证明材料。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核

1.开考比例:每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以通过资格审查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2: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官网公告。

2.考核时间和考核地点详见《综合测试通知书》,《综合测试通知书》由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当场发放。

3.考核形式

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本学科专业知识、教师的基本素质等。综合面试时间为5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试讲和综合面试按照百分制分别计分,考生最终得分由试讲和综合面试两部分成绩合计构成。其中试讲成绩占60%,综合面试成绩占40%。

专职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考核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考核时间30分钟,主要考查考生文字写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素质。综合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考查考生应聘岗位所需综合能力素质。笔试和综合面试按照百分制分别计分,考生最终得分由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成绩合计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40%,综合面试成绩占60%。

合格为75分,分数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若该岗位所有人员均未达到75分的,取消该岗位的考核招聘。考生的试讲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考核工作结束后首个工作日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和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官网上公布参加考核人员的成绩及排名。

注:考核前将统一进行心理测评。

(五)体检

1.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综合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以工作经历丰富者优先)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学校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放弃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学校按规定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5.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考察

考察由学校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七)公示

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学校研究同意并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学校按程序向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学校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此次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四、纪律和监督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3.本次考核招聘由上级监察部门和学校纪委全程监督。

4.本公告由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5173045;0832-5173046(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832-2210034(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组);

0832-5173009(学院纪委)。

附件:1.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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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光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3-11-16,全文共 2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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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光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集团”)成立于1989年,按照武胜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光明集团2021年整合全县29家国有企业,组建成为武胜县属唯一一家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5亿元,现有资产总额141.55亿元,下辖企业9家,参股企业4家,员工1000余人。光明集团秉持“建设全省一流产业发展组团,打造全市县属国有企业发展标杆”的中长期发展理念,经营范围涵盖投资、地产、建设、能源、环保、交通、文旅、零售及农业开发等领域,初步形成能源环保、文旅康养、农业开发、交通运输、城乡投资以及商超运营六大主要产业板块,着力将自身打造成为创新型、资源型、技术型和实体型的区域综合产业集团,实现规模化、市场化、专业化发展,为实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繁荣昌盛贡献力量。

我司子公司——四川汉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初建工公司”)因经营业务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及要求

详见《四川汉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第二批次)》。

二、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能够履行县属国有企业人员的义务,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

2.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廉洁自律,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爱岗敬业,敢于担当,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4.法律、法规等对岗位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具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4.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被辞退、解聘的;

5.曾受到撤职及以上党纪政务处分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严格执行招聘工作回避制度规定,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

8.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笔试/实操与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等阶段。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日期: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2日18时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可登录武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usheng.gov.cn/)或四川光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cgmtzjt.cn/)下载该表,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电子报名材料发送至1938404836@qq.com邮箱。

报名材料(扫描件或资料照片)包括:

(1)应聘登记表(附免冠彩色近照,应聘登记表本人亲笔签名);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

(4)任职条件要求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5)荣誉证书以及招聘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

(以上资料投递后,均不退回,公司承诺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我司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及时通知相关考试事宜,对初审不合格者不再专门通知。初审合格者须在复审时当场如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参加公开招聘资格。

(三)笔试与实操

1.行政专员、出纳、收银笔试开考比例为2:1,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职位计划,笔试重点测查应聘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能力。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

2.驾驶员实操开考比例为2:1,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职位计划,实操重点测查应聘人员是否具有岗位要求的实际操作能力。实操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

笔试与实操地点届时通知。

(四)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按不低于2:1的名额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职位计划。因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专业素养、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临场应变的能力。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面试地点届时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实操成绩X40%+面试成绩X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按指定的项目进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体检结果报汉初建工公司综合经营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对象,对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家庭背景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可根据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

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根据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光明集团公司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录用人员。录用人员与工作单位协议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试用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缺额,可根据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与政审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光明集团公司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九)本次公告由四川光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如有其他变动,以电话通知或四川光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四、咨询方式

联系人:刘晓林

联系电话:18090523882

附件:1.《四川汉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第二批次)》

2.应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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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旅游学院2023年11月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23-11-01,全文共 4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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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需要,我校面向社会招聘16名合同制教师及工作人员,实行编制外聘用。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报名时已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ZP2023302高水平技能型人才不受此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3年11月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报名时本单位的正式聘用及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四川旅游学院2023年11月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获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相符。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ZP2023302高水平技能型人才年龄要求放宽,详见附件1。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等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1月7日(周二)24:00。逾期投递的将不再处理,视为无效投递。

(二)报名程序

1.报名须知。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我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电话”向四川旅游学院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旅游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需调整考试日程的,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电子邮箱投递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下载简历模板(见附件2),准确填写简历表(以下简称《简历》)各项内容,并插入个人证件照,以“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的格式命名简历及邮件主题,并在截止日期前投递到邮箱sctursc@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均视为无效投递。

3.报名反馈。学校将于11月8日(周三)中午12:00前向简历信息完整的报考者发送标题为“简历已收到”的邮件,报考者收件邮箱为简历中所填邮箱。

4.笔试缴费。学校将于11月9日(周四)在官网通知公告及诚聘英才版块中公布缴费渠道,收到报名反馈的报考者需在11月9日(周四)晚上24:00前根据学校公布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费用为50元。对于按时缴费的报考者,学校将于11月10日(周五)发送标题为“缴费成功”的邮件。

三、考试

收到报名反馈并按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视为参加招聘的有效报名人员。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第一轮考核和综合性面试。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第一轮考核为笔试或专业能力测试,此轮成绩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的依据。各科考核满分均为100分。第一轮考核形式为笔试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不超过8人的,取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组织笔试、面试的岗位,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2.组织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的岗位,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考试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仅组织面试的岗位,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二)第一轮考核

1.第一轮考核时间为11月16日(周四),各岗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第一轮考核缺考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者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第一轮考核通知要求的其他材料参加考核。证件或材料不齐者不得参加考核。

3.第一轮考核的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等。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书目。

4.第一轮考核成绩将于第一轮考核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我校官网通知公告及诚聘英才版块中公布,请报考者及时访问网站查看。

(三)面试

1.面试方式。根据各岗位不同要求,分别采取以下面试形式:

(1)试讲+专业答辩。试讲内容另行通知,专业答辩形式为相关专业知识现场答辩。

(2)非结构化面试。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我校根据各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第一轮考核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第一轮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第一轮考核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第一轮考核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我校官网通知公告及诚聘英才版块中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简历》6份(必须为按照本公告要求的模板填写的简历,报考者签字);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报考ZP2023302高水平技能型人才的提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烹饪专业全日制本科或专科学习经历的证明材料(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留学人员应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四川旅游学院按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进行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若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属于一级学科下属自设专业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自设专业的专业代码及隶属何类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④以下八项中二项及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国家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二等奖以上;世界公认的高水平职业技能竞赛包括但不局限于世界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在省级职业技能大赛取得二等奖以上(银奖以上)或指导学生取得国家职业技能竞赛(国赛)一等奖(金奖);各省市市级以上行业技术能手或相应级别政府颁发的高技能人才称号;各省市市级以上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各省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负责人;国家级协会中国烹饪大师;国家级协会烹饪技能竞赛一等奖(金奖)。

其中①-③项为必备材料,报考ZP2023302高水平技能型人才的需提供第④项。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以下情况产生的面试空额,四川旅游学院将按第一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1)学校公布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的名单后,报考者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的;

(2)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的;

(3)缺少公告要求的面试资格审查的证件或材料的;

(4)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的。

四川旅游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简历》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递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面试通知要求的其他材料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我校官网通知公告及诚聘英才版块中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学校将于面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我校官网通知公告及诚聘英才版块中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第一轮考核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1.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2.如某招聘岗位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60分,视为均不合格,都不予录取。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六、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报考者的姓名、邮箱、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公示期间接到投诉、举报、书面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报考者应尽快备齐材料报学校审核确认,并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具体材料和程序另行通知。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的,或通过学校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八、其他事项

因报考者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额的岗位,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则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特别提示

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查收相关邮件,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请报考者确保邮箱、电话等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招聘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8-84825818。

监督电话:028-84825007(四川旅游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件:1.四川旅游学院2023年11月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简历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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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10,全文共 21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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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及高校公开招聘在编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人员需求计划》。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2)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条件及资格要求;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履行岗位职责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4)被原单位开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直至相关岗位招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

线下报名:面向社会发布年度人员需求计划公告和参加高等院校组织的双选会,现场接收应聘者的简历,紧缺岗位和优秀人才现场直接签定《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

线上报名:应聘者需将个人简历合成一个PDF文件(内容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技能证书等,其中必须提供个人联系方式、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其他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资格证书或材料等扫描文件)以“应聘岗位+学历+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1732728770@qq.com。

联系人:何老师、程老师

联系方式:13096468276、18981297996、0839-3314159

三、招聘实施

(一)资格初审

根据各岗位招聘要求,逐一筛选和审核应聘者简历信息及资料,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因错填、漏填、乱填个人信息,以及发送资料无法核实等情况造成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考核

1.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双向选择的原则,按照简历投递时间,筛选简历确定人员名单,组织应聘人员分期、分批进行面试或笔试等考核;

2.考核内容按照招聘专业从题库随机抽取,主要为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综合能力等方面;

3.考核时间和地点以医院人力资源科通知为准。

四、体检

1.通过考核的拟录人员体检由医院组织实施,具体以人力资源科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2.体检项目包含入职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放射专业人员须通过放射从业人员专项体检)。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3.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并通过会议研究的人员,按规定在医院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录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人力资源科负责,在确定录用前再次审核应聘者信息及资料,确认无误后方可录用。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实施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七、录用

(一)通过考核且体检合格者,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医院予以录用,并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1.体检不合格者;

2.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3.档案审查发现存在违法、违纪情况者;

4.2024届规培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者;

5.存在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形者。

八、福利待遇

(一)经市委组织部、人社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考核入编,按规定执行相关待遇。

(二)对部分紧缺专业或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一次性安家费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对引进的高学历、高层次博士研究生、学科带头人等人才的安家费、工资采用“一人一策”,由院党委会讨论决定,并以协议约定。

(三)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招聘人员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者,其住培合格当年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束并取得合格证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另一次性支付安家补助费3-5万元;临床、医技科室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及住培结业合格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次性支付安家补助费10万元;药学、护理、医技硕士研究生(专硕),一次性支付安家补助费5万元。

(四)按照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薪酬福利按照医院同级别招聘录用人员执行。

九、监督

院纪委实施全程监督。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聘用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监督电话:0839-3314132。

附件:

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人员需求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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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成华区二仙桥街道2023年11月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

2023-11-24,全文共 1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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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一)机关聘用岗位4个

(二)应急救援分中心兼职队员岗位8个

要求男队员6名,女队员2名,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关专业技能证书,退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优先考虑。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符合法律法规和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应急队员要求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检要求。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7.精神病史,遗传、慢性(癫痫)或传染疾病,烟疤、纹身。

(三)岗位要求

1. 年龄22至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0岁,应急队员有相关专业技能证书及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2. 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3. 熟悉电脑办公,熟练运用Office、WPS办公软件。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17:00止。(报名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报名)

地点:成都成华区二仙桥北路16号(515办公室)

2. 报名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1)彩色打印《二仙桥街道聘用人员信息表》(含数码证件照)1份(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二仙桥街道聘用人员信息表》)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咨询电话

吴老师:028- 83270528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截止后对报名成功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及问题解释工作由二仙桥街道办事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及面试

1. 资格初审后电话通知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及面试;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2. 考试时间及地点电话通知。

3.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政审

经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后,通知预录取人员后参加体检和政审,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阶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试用期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录用试用期为1个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特别提醒:招聘过程各环节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者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因个人通信不畅导致无法联系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四、工资待遇

依据《二仙桥街道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全年总收入5万(其中包含单位和个人按比例缴纳社保,提供早餐和午餐,按工会相关要求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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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甘孜州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招录公告

2023-12-06,全文共 5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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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

共计招录247名。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甘孜州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甘孜州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甘孜州委组织部咨询(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13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资格审查工作由甘孜州委组织部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至14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具体减免条件及相关事宜详见《报考指南》第24条。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甘孜州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gzzrsks.com.cn)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州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打印准考证后发现个人信息有误或照片不完整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到招录机关和所在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核验身份,未按规定核验身份的报考者不得参考。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具体事宜详见《报考指南》第52条。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的,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分别占总成绩的30%。根据职位类别,分别使用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级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笔试试卷。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2.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藏语文》三科的,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分别占总成绩的22.5%,《藏语文》占总成绩的15%。根据职位类别,使用县乡级综合管理类笔试试卷。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2.5%+《申论》成绩×22.5%+《藏语文》成绩×15%+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具体加分条件及相关事宜详见《报考指南》第27条。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2024年2月下旬公布,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公布。《藏语文》成绩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gzzrsks.com.cn)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提交核查申请,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上提交核查申请,《藏语文》登录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gzzrsks.com.cn)上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将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对应网站予以公布。2024年3月6日前,报考者可登录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gzzrsks.com.cn)点对点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资格审查

甘孜州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报考者本人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由甘孜州委组织部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本州公招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甘孜州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事宜详见《报考指南》第31条。

招录机关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甘孜州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gzzrsks.com.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由甘孜州委组织部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机关(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市(州)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统一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甘孜州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甘孜州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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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自贡市招录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3-12-06,全文共 5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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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我市将组织实施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

共计招录314名。

各招录机关(单位)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自贡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自贡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招录机关(单位)咨询(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13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cpta.com.cn/)。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单位)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至14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者因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详见《报考指南》第27条),在通过资格初审后无需缴费,于2023年12月14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00-11:40,下午14:00-17:40),到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39号)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现场办理的报考者,请拨打联系电话(0813-2309549)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zgrsks@126.com)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cpta.com.cn/)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根据职位类别,分别使用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级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笔试试卷。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30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222号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262室,联系电话:0813-2408078)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4年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4年3月6日前,报考者可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rsks.com.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资格审查

招录机关(单位)负责资格审查。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招录机关(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本市公招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34条。

招录机关(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rsks.com.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将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机关(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统一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监督电话:0813-2204967。

九、本公告由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招录机关(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自贡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自贡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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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德阳罗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3-11-08,全文共 4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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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德阳罗江区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6名(以下简称公开考核招聘)。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及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初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公开考核招聘名额6名,各单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下半年罗江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考生须符合本公告、岗位表每项条件,相应情况、证件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对应一致、国家认可。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具体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其他条件等全部条件(详见附件1)。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有学历学位要求的,应在同一学习时段取得。

4.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心 条件。

5.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1日止(具体年龄见附件1:年龄栏)。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有关要求。

(二)具体条件

岗位条件见岗位表(附件1)。岗位表中学历和各类资格等涉层级的条件,考生为该层级及以上均为层级方面合格。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5.按照有关规定,定向招录(聘)人员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它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官网(www.luojiang.gov.cn)招考录用栏发布公开考核招聘公告,德阳人事考试网(www.dykszx.com)转载。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2日(9:00-12:00,14:00-17:30)。

2.报名地点:本次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德阳市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点:德阳市罗江区政务中心722室,地址:罗江区环城路东段168号)。

3.岗位选择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条件(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符者,请勿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条件以岗位表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准,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

4.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报名者须填报《2023年下半年罗江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贴照片)。

(2)已就业保证书(附件3)或未就业保证书(附件4)原件1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含第2代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

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附件5)原件1份或学籍网上打印的学籍资料1份;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

份;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同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委培(定向)毕业生,交委培(定向)单位开具本次报考同意书原件1份。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无原件则交复印件1份,评审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提供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评职文件或评审表。

注:德阳市外评审(不含考试)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四川省外评审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需分别通过德阳市和四川省人社部门预确认,预确认通过后,符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预确认所需资料如下:各级评职文件、评审表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评职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评职文件(评审表)无原件则交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经当地档案管理部门或职改部门签属实、署日期并加盖公章。

经重庆市、成都市、绵阳市、遂宁市、资阳市、眉山市、乐山市、雅安市、南充市9市评审的中级、高级职称,可不经德阳市(四川省)人社部门预确认。

5.报名资格审查:报名时,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德阳市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各岗位招聘名额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须达到1:3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综合测试。招聘名额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1:3的取消该岗位或调减名额)。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三)综合测试

1.内容和方式

(1)测试方式及分值:采取综合测试(笔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试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50%+面试成绩100分×50%(成绩计算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测试主要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公共知识。笔试内容: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中国共产党历史,经济、社会、历史、时事、道德、文化、民族、宗教、科技知识,法学、法律、法规知识,世情、国情、省情、市情及发展战略,公共行政管理知识,机关事业单位知识等,机关公文理论、技法、处理等;计算机基础,操作系统,网络,文字处理,电子表格,演示文稿,网页制作,多媒体,安全维护等。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综合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成绩排名规则

(1)各岗位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各岗位此时若不足3:1的,则考生全部进入面试;最末名次并列则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后同岗位考生按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若考生综合测试成绩并列则按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名),在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官网(www.luojiang.gov.cn)首页的“招考录用”栏里面公布所有考生的成绩、排名和体检事宜。

3.笔试成绩查询。在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官网(www.luojiang.gov.cn)首页的“招考录用”栏里面公布所有考生的笔试成绩、本岗位笔试名次、是否进入面试;笔试阅卷采用自动化分数处理系统,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申请查分,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德阳市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政务服务中心732室)申请。

4.面试最低线划定

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最低线为70分,面试分数未达最低线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如果某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均低于70分,则该岗位取消招聘。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公开招聘岗位名额,依照同岗位考生综合测试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指定集中地点,集中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加体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并完成全部项目检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

140号)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孕妇产后满40日即告知岗位德阳市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胸片或相关补检;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存疑的,可安排一次复检,复检只检查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因各种原因产生缺额时,空缺名额由德阳市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次递补同岗位参加综合测试且面试分数达到最低线的考生,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察。

(五)考察与公示

公示完成次日即考察开始日,最迟60日内完成。由德阳市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业务素质、现实表现、个人档案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对拟聘人员考察作出结论,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luojiang.gov.cn/)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实名制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反映的要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资格,各岗位产生缺额则递补体检。对无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聘用确认。

(六)资格终审与聘用确认

聘用前,由德阳市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的予以聘用确认,终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程序,各岗位产生缺额则递补体检。按程序办理聘用确认,并纳入事业人员人事管理服务。

注:任何环节递补人员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新聘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订《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自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罗江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调离,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管理。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实行回避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秘书和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招考风纪

对应聘人员、工作人员,推行诚信报考,查处违规作假,整肃考风考纪。公招全程接受监督。

(三)严把监管关口

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参考人员取消本次招聘资格,若已被聘用则解除聘用。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处理追责。

德阳市罗江区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838-3123601

德阳市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8-3120911

2023年下半年罗江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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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2024年度招录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2023-12-06,全文共 5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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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攀枝花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1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23年12月7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攀枝花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攀枝花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招录机关咨询(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13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市级机关(单位)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级招录机关(单位)负责,县(区)职位由所在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至14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详见《报考指南》第二十七条),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12月14日前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到攀枝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机场路学府广场3号楼3楼)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现场办理的报考者,请拨打联系电话(0812-3325008)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三)职位调整

市级部门招录职位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县(区)招录职位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招录政策,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报名网站和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攀枝花市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根据职位类别,分别使用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级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笔试试卷。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三十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10号攀枝花学院产教融合大楼1308室,联系电话:0812-3350424)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4年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4年3月6日前,报考者可登录攀西人才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级招录机关(单位)和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本市公招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攀枝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三十四条。

市级招考机关(单位)和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攀枝花市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攀西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由招录机关(单位)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机关(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市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统一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0812-3350424

市人事考试中心 0812-3325008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 12388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12-5176330

附件:1.攀枝花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攀枝花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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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乡村共兴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工作人员招聘

2023-10-31,全文共 1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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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乡村共兴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属石棉县晟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二级子公司,县属国有企业,成立于2021年10月25日。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综合部自聘工作人员1名。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做好综合部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公司企业文化的推广工作。

3.负责做好公司各类会务服务工作,提供高质量的会务服务。

4.熟知商务礼仪接待工作流程,高效、专业接待来访宾客,做好各种参观来访的接待工作。

5.负责做好公司安排的临时事务工作。

(二)需具备条件

1.女性,35岁以下,身高160以上,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有良好的政治思想意识。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具备良好公文写作能力及较强责任心。

3.有C1驾照以及一年以上驾驶经验,开车熟练。

4.工作认真负责,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执行力和职业素养,熟悉综合事务工作。

5.有商务接待或会务服务、国有企业档案管理、行政管理、党建工作经验优先。

二、招聘人员范围及发布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报名。本次招聘通过公司微信公众号、官网发布。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期限:2023年10月30日—11月3日

3.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于相应位置附上本人免冠照片、个人简历、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工作经历证明。

4.报名地址:石棉县向阳中街347号四川乡村共兴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

5.咨询电话:郑老师,13882434999。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地点:石棉县晟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面试时间:由公司电话通知。

(四)体检

面试考核通过后再体检在三级乙等综合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五、薪资待遇

经面试考核通过,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合格后购买四险,四险按雅安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与四川乡村共兴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付工资3500-4500元,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程序期间,因报名表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淘汰的,责任由个人自负。

(二)因应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四川乡村共兴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四川乡村共兴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考试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附件:四川乡村共兴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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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省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2023-12-07,全文共 5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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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4年省级机关(单位)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23年12月7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

共计招录43名。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四川省省级机关(单位)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四川省省级机关(单位)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招录机关咨询(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13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至14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详见《报考指南》第27条),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12月14日前的工作日,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现场办理的报考者,请拨打联系电话(028-86759175、86740101)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四川警察学院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职位可放宽到形成竞争(具体开考比例详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未形成竞争的职位,由省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报名网站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详见职位表。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根据职位类别,分别使用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笔试试卷。

笔试、面试成绩占比为6:4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笔试、面试成绩占比为5:5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申论》成绩×25%+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30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招录机关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4年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4年3月6日前,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心理素质测试

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人员应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4年1月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重要、涉密、敏感职位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三)资格审查

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职位表中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详见职位表。

(五)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人员应进行体能测评,由招录机关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考录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

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录机关通知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报考者的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表规定的考察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四川警察学院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职位,其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3倍及以上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招录机关组织实施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人员,还应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34条。《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招录机关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考察工作还应按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或招录机关指定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录用到四川警察学院的人员在本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统一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附件:1.四川省省级机关(单位)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四川省省级机关(单位)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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