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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

2023-12-07,全文共 7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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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着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川组通〔2018〕54号)要求,现就四川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基层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2024年度全省选调名额为1022名(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一)国家各部委属、各省(区、市)属高校(即2023年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高校名单中主管部门为国家部委或各省〈区、市〉的高校,详见附件2)和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科研院所等2024年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

1.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2.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3.四川省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二)在四川参加“大学生村官”(限全省统筹选聘人员)、“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2023年12月9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担任过建制村(社区)“两委”常职干部的人员(不含任期未满中途卸任人员),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服务期间获得过县(市、区)及以上党委政府及部门表彰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借调(帮助)工作时间和就读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四)学习成绩优良,按期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五)18周岁以上,应届博士毕业生32周岁以下(1990年12月9日至2005年12月9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2年12月9日至2005年12月9日期间出生),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7年12月9日至2005年12月9日期间出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3周岁。

(六)应届毕业生须符合选调职位条件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①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②具有参军入伍经历;③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④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⑤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⑥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⑦校级及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⑧取得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⑨获国家级奖学金;⑩大学期间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已满一学年以上(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等相应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上述条件均须在2023年12月9日前取得,其中③至⑩项条件须为2023年12月9日前在大学就读期间取得。

(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工作表现好、无不良反映,2023年12月9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未曾享受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九)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①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②是现役军人的;③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④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⑤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或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⑥被开除公职的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⑧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资格审查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在选调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高校(院所)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按照选调范围、选调条件对毕业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资格条件、综合表现、专业特长、心理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严格把关后,提出推荐意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向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严格把关后,提出推荐意见。

在选调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且高校(院所)、县(市、区)有关部门同意推荐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选调计划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职位报名。报考者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选调职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填报服务地所属市(州)职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四川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推荐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的各项内容(填写说明详见附件3《报考指南》),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推荐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9日至12月16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推荐表》两份,报院(系)党组织、高校(院所)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等签署推荐意见并签章后,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市(州)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3年12月17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12月16日前(工作日)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地址: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28—86759175)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残疾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残疾军人证明。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使用县乡级综合管理类笔试试卷。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7日(星期日),笔试考场设在成都市,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4年1月30日左右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两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申论》成绩×25%。

(二)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选调名额的3倍,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缺考、零分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选调名额3倍的职位,视情况在已参加笔试且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人员中调剂志愿、缩减名额或适当放宽进入面试人员比例。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推荐高校(院所)等单位审核签章的《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登录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党员证明、表彰奖励证明、担任学生干部证明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市(州)党委组织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参加四川省2024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招录考试,且已同招录机关签约的,不能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中下旬,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缺考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各职位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选调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选调其他达到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根据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实事求是,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选调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或市(州)人事考试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如有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已公示的选调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出现空缺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统一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工作安排

(一)被录用人员在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要求的时间内,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考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到所录用市(州)党委组织部报到。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

选调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县(市、区)的职位,由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考生,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县(市、区)。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录用人员原则上安排到有编制空缺的乡镇机关工作,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根据各地编制、职数及工作需要,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人员(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公布的高校名单为准,含本科在上述高校就读的硕士研究生及本科或硕士在上述高校就读的博士研究生)、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艰苦边远地区(详见附件4)录用的人员,可安排到县(市、区)直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街道工作,之后按有关规定采取挂职、定点帮扶、到村任职等方式到乡镇、村锻炼。

(三)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选调生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和中央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对选调生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各级组织部门建立选调生信息库,加强对选调生的日常管理、跟踪考察。把选调生培养使用纳入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择优选拔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交流到重要岗位。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十、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职位所属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醒:

1.联系方式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详见附件5。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60662620、028-86740101、028-86926430、028-86626583。

2.选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或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考试机构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公告。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报考的市(州)党委组织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1.选调计划表

2.国家各部委属及各省(区、市)属高校名单

3.报考指南

4.四川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艰苦边远地区名单

5.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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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24-02-28,全文共 6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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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四川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开遴选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法规,省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4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公开选调职位为四级调研员职级职位。

职位情况详见《2024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2024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 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省内各市(州)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市(州)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2. 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年龄主要为40周岁以下,个别职位为45周岁以下(各职位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2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公开选调

1. 报名范围

省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 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调任规定》《四川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我省省属企业、副省级城市的市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或者其他市(州)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中央驻川企业工作的,比照省、市(州)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为聘任在五级、六级管理岗位上的领导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中央、省、市(州)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副高级岗位2年以上或者正高级岗位。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各职位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5)具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2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www.scpta.com.cn/),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至3月5日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选择职位。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内容,可直接与各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见《职位表》)。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在报考1个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的同时,还可自愿选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的遴选职位;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的遴选或选调职位。

2.

填报信息。报考者在认真阅读《报考提示》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2024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或《2024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者遴选、选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

3.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6日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允许取消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遴选或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遴选或选调人选。

4.

确认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4年3月7日8: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

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24年3月18日至3月22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4年4月上旬发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查询。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三)职位调剂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各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或选调计划名额之比为5: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合格人数与遴选或选调计划名额之比未达到5:1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缺额进行调剂。省委组织部统一发布调剂公告,明确调剂职位、调剂名额、调剂方式等。未进入所报考职位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按遴选或选调计划名额数1:5的比例把握),可以按照调剂公告明确的职位、资格条件联系调剂单位申请调剂,每人限报1个调剂职位。调剂单位在对申请调剂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调剂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调剂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或选调计划名额之比仍未达到5:1的职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报考了2个职位的选调生,未进入所报考的面向所有考生职位或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资格复审环节的,可报名申请调剂同类型职位,不能跨类别调剂。

由各单位公布资格复审(含调剂)人员名单,并通知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遴选职位的还需经市党委组织部同意推荐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各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调剂进入调剂职位资格复审的人员,不再参加原报考职位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四)实干实绩评价

报考开展实干实绩评价遴选职位(有关信息见《职位表》)的考生,按要求填报准备实干实绩报告表(模板届时由遴选单位提供)及有关印证材料,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章确认后,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同步提交遴选单位。考生实干实绩报告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遴选资格并实施禁考措施,同时追究参与作假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实干实绩评价满分为100分,其中年度考核项25分,表彰奖励项25分,工作实绩项50分。遴选单位按照《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实干实绩评价操作细则》明确的方法程序、分值占比及有关要求,组建评分组开展实干实绩评价工作,完成后将评分情况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并于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面试

面试由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小组面试、集体面谈、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部分职位将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有关信息见《职位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六)体检和差额考察

按计分规则计算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开展实干实绩评价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实干实绩评价得分×10%;其他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单位于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差额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并在网上公布综合成绩及排名等信息。体检、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或选调计划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于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报考2个遴选职位的选调生应在体检和差额考察前,选定最终报考的职位。

体检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和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各单位派出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开展实干实绩评价的,还要重点对考生实干实绩报告内容进行逐一核实查证。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省直机关。

各单位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择优等额确定顶岗试用人选,不唯分取人。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各单位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顶岗试用。《公务员调任规定》对选调人选考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顶岗试用

顶岗试用时间1至3个月(具体时长由各单位确定),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各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八)讨论决定

由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遴选和选调职位的面试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原则上不得空缺(面试成绩不合格的情形除外)。

(九)公示和任职

各单位对拟任职人员分别在本单位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或调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公开选调拟任职人员试用期按照《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任职培训

遴选和选调公务员在任职前应接受单位开展的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特别是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四川省情、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优良传统、省直机关工作相关要求等,帮助遴选和选调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省直机关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省委组织部举报。

五、本公告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遴选和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60662620、86740101、86626583。

附件:

1.2024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2024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3.报考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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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成都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2024-03-20,全文共 4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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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成人社发〔2023〕134号)规定及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蒲江县教育局所属蒲江县蒲江中学拟公开选调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符合选调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全国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3年3月22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4年3月22日09:00至3月29日17:00。

资格审查:2024年3月22日09:00至3月30日12:00。

网上缴费:2024年3月22日09:00至3月30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4年4月16日至4月19日。

笔试时间:拟于2024年4月20日。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人事考试网、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将会导致应聘者资格审查不通过。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务必在“有何特长”栏填写已取得何学段何学科教师资格证),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蒲江县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录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原则上限报一个选调岗位。重复报名且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只能参加一个岗位的考试,其余报考的岗位均为缺考。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选调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选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选调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经蒲江县教育局研究可放宽至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选调岗位的选调人数或取消该选调岗位。选调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4年4月5日前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已缴费但选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

3.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于5月10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在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栏目(http://www.pujiang.gov.cn/pjxrmzf/c160113/zwgk.shtml)查看。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原件核对校验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岗位选调人数,按照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

1.面试原件核对校验时间:见笔试成绩公告。

2.面试原件核对校验地点:蒲江县教育局人事科(新办公地点)[蒲江县鹤山街道影视路78号(四川传媒学院蒲江校区斜对面),电话:028-88551015]。

3.面试原件核对校验时需提交资料:

(1)本人《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

(4)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5)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1份。

(6)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2张。

(7)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面试原件核对校验合格者现场缴纳80元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5.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原件核对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核对校验原件而产生的岗位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和试讲的方式进行。

3.面试开考比例:同一选调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岗位的选调人数。无法调减的,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能进入下一步程序。

岗位调减情况于面试前在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栏目(http://www.pujiang.gov.cn/pjxrmzf/c160113/zwgk.shtml)公布。

4.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栏目(http://www.pujiang.gov.cn/pjxrmzf/c160113/zwgk.shtml)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依据选调岗位及选调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仍相同,则按原面试方式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加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进入体检人员由蒲江县教育局通知并组织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准备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1张。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蒲江县教育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选调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体检合格者由选调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

(四)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选调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栏目(http://www.pujiang.gov.cn/pjxrmzf/c160113/zwgk.s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选调资格或个人原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选调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聘用及报到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蒲江县教育局报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应在蒲江县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三)拟聘人员应在选调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选调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监督及咨询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

驻蒲江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855107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蒲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8551015;(028)88551073。

十、温馨提示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2024年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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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党校2024年公开选调高端人才公告

2023-11-08,全文共 2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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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干部教育名师工程,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省级党校(行政学院),根据我校教学科研咨政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调5名高端教研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是四川省委省政府直属正厅级特殊事业单位,是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省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省委和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

我校坐落于中国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西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古蜀文明的重要发源地——“天府之国”四川省成都市,位于市中心城区,毗邻杜甫草堂和金沙遗址博物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环境宜人。

我校是全国党校系统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级党校,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公共管理硕士(MPA)和法律硕士(JM)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可开设专业40个,位居全国省级党校(行政学院)前列。现有教职工47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3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约占60%。拥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天府青城计划”天府文化领军人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干部教育名师”等专家30余人次,70%以上的专职教师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当前,我校正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省级党校,努力实现“教研咨成果追求高质量、校园建设追求高品质、队伍建设追求高水平、校风建设追求高境界”四个愿景。学校坚持“人才强校”发展理念,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着力为高层次人才搭建事业平台,开拓发展空间。

热忱欢迎各方英才加盟,共创美好未来!

二、选调计划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事业人员。

(二)中共党员。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热爱党校事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三)学科带头人才年龄不超过52周岁(197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学科骨干人才年龄不超过48周岁(197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学术及资格条件,详见附表1。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引进待遇

(一)学科带头人才

1.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2.以不高于市场价50%的价格购买指定住房一套,并给予安家补助费50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

4.视情况协助解决体制内配偶工作调动及子女入托入学事宜。

(二)学科骨干人才

1.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2.给予安家补助费60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

4.视情况协助解决体制内配偶工作调动及子女入托入学事宜。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我校将根据各学科报名情况,适时启动各学科选调程序。

1.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投送报名材料并电话确认报名(邮箱:scdxrsc@163.com,请填清个人科研成果并附相关资料页,邮件主题请注明“学科名称+人才类别+姓名”)。

2.报名材料:填写《公开选调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表2)。

(二)资格审查。根据选调条件组织对应聘人才的资格审核,应聘人才需提供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代表作、科研成果目录及近期彩色证件照等材料电子版。

(三)科研成果鉴定。参照我校高质量成果计分办法,对应聘人员近5年(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至2024年7月)教学、科研和咨政高质量成果进行鉴定和量化评分,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四)面谈。根据各学科人才报名情况,分批次适时开展面谈工作。面谈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教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个人综合素质以及岗位匹配情况等内容。面谈时间及地点另行确定。给予外地应聘人员一定交通费补贴,免费提供面试期间食宿。

(五)体检。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研究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由学校根据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研究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对拟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因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由学校根据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体检和考察人选。

(七)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在“蜀光网”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

(八)审核确认及办理选调手续。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校(院)委会研究后,根据人员实际情况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在选调资格及人事档案复审中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选调资格,空额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由我校机关纪委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隐瞒个人重大事项或违纪等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选调资格。监督电话:028-87386942。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028-87351144(兼传真),曹老师(18190978190),胡老师(18080281775)。

通讯地址: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43号,邮编:610071)

八、本公告在我校官网蜀光网www.scge.gov.cn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等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我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2:引进高端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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