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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九地质大队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1-31,全文共 4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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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核招聘地勘水文急需短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函〔2022〕528号)等有关规定,四川省第九地质大队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43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完全符合《四川省第九地质大队2024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职称证书等材料,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本系统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考核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43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面试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仅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报名资料造成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名时间:2024年2月1日—2月2日,2月4日—2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四川省第九地质大队人事科,地址为德阳市东海路东段3号综合楼8楼。

联系电话:0838-2809436,13698182562。

报考者报名时需按报考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①填写完整的《四川省第九地质大队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含近期2寸正面蓝底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详见附见2)。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各一份。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四川省第九地质大队将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④相应的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电子证书需提前打印)

⑤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最低服务期限、试用期已满的证明材料原件。

⑥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明材料。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考、未按规定格式报考、报名资料不齐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均作资格不合格处理。

(二)面试资格审查

报名时,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和报考者提供的报考材料,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即时反馈。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报名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面试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初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如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大于3:1(不含3:1),单位将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初试,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入围人员。

如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大于3:1(含3: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若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且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一)初试

需要初试的招聘岗位仅限于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大于3:1(不含3:1)的招聘岗位,初试成绩只作为考生是否进入面试入围人员的依据。初试采取笔试的方式,为招聘岗位相关综合知识一科,初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初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初试资格。

初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初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形式为相关知识现场答辩,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亲自确认,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四川省第九地质大队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公布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具体事项。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由四川省第九地质大队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中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中的专业成绩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省第九地质大队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结果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由四川省第九地质大队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四川省第九地质大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参加该岗位考核的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核的人员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我单位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将以下材料提交我单位。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文件)等有关资料。

除以上材料外,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招聘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通过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

四川省第九地质大队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四川省第九地质大队凭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出具的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我单位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服务年限

录用后,聘用人员在我单位最低服务年限3年(经组织安排工作变动的除外)。

十一、审核与监督

四川省第九地质大队在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过程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区东海路东段3号综合楼

邮编:618000 邮箱:1093003567@qq.com

大队人事科联系电话:0838-2809436

大队纪委联系电话:0838-2828399

附件:1.《四川省第九地质大队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第九地质大队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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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邛崃市普惠性幼儿园招生公告(招生范围+人数)

2024-05-15,全文共 21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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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邛崃市普惠性幼儿园招生公告招生范围+人数

工作原则

一、公开公平

各幼儿园要坚持依法依规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规范招生入园工作流程。

二、适龄优先

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小班秋季集中招生对象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三、就近就便

根据区域招生实际情况科学统筹、合理安排,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就便入园,优先满足在幼儿园服务范围内户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四、免试入园

各类幼儿园对入园幼儿除健康检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的考试、测查等,不得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入园。

普惠性幼儿园招生工作安排

(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5月10日前

发布普惠性幼儿园招生公告(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邛崃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社区和幼儿园公告栏)。

5月22日9:00-5月24日21:00

开展普惠性幼儿园入园信息采集。邛崃市户籍范围内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登陆成都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5月25日-5月27日

幼儿园分批通知邛崃市户籍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主和幼儿页面)、若监护人与幼儿户口不在同一地址,则还需携带幼儿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打印报名信息表到幼儿园,幼儿园按照就近就便原则进行入园资料现场审核确认。

5月28日-5月30日

邛崃市教育局组织开展普惠性幼儿园入园资料复核。

5月31日-6月10日

邛崃市教育局组织开展普惠性幼儿园录取工作。

7月3日前

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持幼儿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办理新生入园报到。

网上登记流程

2024年邛崃市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户籍适龄幼儿招生实行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同步招生的方式进行。根据招生时间安排,首先通过“成都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服务平台”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然后在登记点(幼儿园)审核确认的方式开展招生工作。

一、报名方式:

1.电脑登录

方式一:通过电脑访问“成都教育”官方网站(网址https://edu.chengdu.gov.cn),进入“成都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服务平台”栏目进行报名。

方式二:通过电脑访问“成都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cdzk.org),在“成都市招生考试服务事项”栏目,点击“幼儿入园”进行报名。

方式三:通过电脑访问“成都招考”官方网站进行报名(网址https://online.cdzk.org)。

使用电脑访问,推荐家长选择360极速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Firefox浏览器。

二、登录后请点击“成都市幼儿招生入园”进入办理相关事项。

三、据实填报完善个人信息。

四、点击选择幼儿园,在幼儿园列表中选择一所拟入学幼儿园,查看幼儿园相关信息,点击“确定选报”,二次确认后,选报成功。

五、选报幼儿园后可查看报名信息,打印报名信息表后即填报成功。

普惠性幼儿园地点、学位设置及招生范围

录取方式

一、统一网上报名

每个幼儿限报一所幼儿园。凡在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除外)办理入园登记手续的幼儿,视为自动放弃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入园资格。

二、统一组织录取

审核确认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可选择户籍所在招生范围有空余学位的其它幼儿园,若该招生范围内所有幼儿园均无空余学位,则可选择其他招生区域范围内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第二轮录取。若审核确认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的,则全部录取。

多子女家庭便民举措

双胞胎(多胞胎)参加普惠性幼儿园小班集中招生报名时,家长可自愿选择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报名同一幼儿园。多子女家庭参加普惠性幼儿园小班集中招生报名时,家长可自愿选择未达入园年龄的其他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绑定报名同一幼儿园,未入园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应在同一幼儿园共同就读至少一年。

温馨提示

一、请家长提前确认幼儿户籍所在村、社区,按照幼儿户籍所在地就近就便原则选择幼儿园进行登记,幼儿园将按照此工作原则进行审核确认。

二、请准确填报幼儿信息并按要求提交资料,凡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园资格。

三、2024年准备通过迁户籍就读对应普惠性幼儿园的适龄幼儿,请于5月21日前(含5月21日)完成迁户籍。

四、如有多子女捆绑入学或多胞胎捆绑入学的情况,请在登录报名系统后,完善个人信息时,“是否多子女捆绑入学”或

“是否多胞胎子女捆绑入学”,选择“是”,再完善幼儿信息,填报信息时,请仔细核对填写,若填写有误将无法绑定,若绑定后则不能进行单独报名,捆绑入园信息录入成功后进行报名,审核通过后将生成一个共用的报名流水号。

五、对于多子女家庭,因招生区域划定(调整优化),导致未入园子女不能随在读子女同时就读同一所幼儿园,家长可于5月21日前(含5月21日)向邛崃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申请未入园子女随在读子女就读同一所幼儿园,在读子女应为按当年招生入园政策入园且在园就读,未入园子女需符合邛崃市2024年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入园条件。

六、扫码查看邛崃市幼儿入园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咨询电话

88771103

举报电话

88765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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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选聘纪检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12-14,全文共 2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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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蜀道集团下属一类企业,公司拥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以及公路行业设计、检测、养护、桥梁、路面、建筑、钢结构、环保等多项专业施工资质,主要从事公路、市政、房建等工程建设,及高速公路养护、公路试验检测等业务,承担的在建高速公路及地方道路里程超1100公里,养护高速公路里程5200余公里,约占全省的63%。2022年,公司获评主体信用AAA等级,完成营业收入324.35亿元,实现利润超30亿元,获取外部市场超110亿元,公司位列中国交通500强第217位、“四川企业100强”第38位,“四川服务业企业100强”第10位,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站上了新的更高起点。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择优。

二、选聘人员范围

1.内部招聘人员范围:蜀道集团内部满足招聘条件且在编在岗的职工。

2.社招人员范围:满足招聘条件的区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聘岗位及人数

四川路桥所属交建集团下属单位纪检工作岗:2人

四、公开选聘条件

(一)岗位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3.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1月后出生);

4.有纪检岗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养、心理素质;具有一定的执纪审查能力,及较强的公文写作、协调沟通能力。

(二)限制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竞聘:

1.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国家征信系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在现所在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因违规违纪,与四川路桥所属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满5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流程

(一)线上报名(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23:59)

1.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关注“四川路桥招聘”微信公众号,进入总部微官网或在电脑端浏览器中输https://hr.shudaojt.com/SU6468728f0dcad45af142832e/pb/index.htm登录网址在“社会招聘”或“内部招聘”中选择对应岗位进行线上简历投递(内部招聘登录账号为报名人员在蜀道人力资源系统中的手机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同时按要求把以下资料上传至招聘网络平台。

(1)身份证、全日制学历、在职教育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现场资格审查时准备好原件以备查验。

(2)内部职工需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及《公开选聘报名表》,由所在企业审核签字盖章,并将报名信息报其隶属的直属企业(机构)备案同意。

(3)所应聘职位要求的执业证书、表彰(表扬)文件、近3年本人撰写的重要文稿或发表的文章。

(二)资格审查

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纪检办公室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资格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拟为2023年12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于笔试当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不高于招聘名额3倍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职所需相关素质和能力。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职位的适合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择优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需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和正式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办理调动

备案通过后,按蜀道集团、四川路桥和交建集团相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六、工资待遇及工作地点

(一)工作待遇:按交建集团相关制度执行,税前薪酬约13-15万,最终根据岗位、年度考核结果等综合确定。

(二)工作地点:四川省内。

七、纪律及其它事项

(一)交建集团纪检办公室负责对本次选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选聘工作规范公正。

(二)选聘工作严格按方案执行,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指导。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如面试评委、工作人员和竞聘人员存在选人用人制度规定的回避关系,评委及工作人员需主动申请回避。

(四)选聘人员要认真对待选聘工作,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选聘人员因提供资料失实失真、存在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已录用的按退出管理办法办理退出手续。

(五)对选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六)本次选聘不再统一安排体检,拟录用人员需自行提供近半年内三甲医院体检报告。

(七)未尽事宜由四川路桥交建集团纪检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部解释,如有其他变动,请以电话通知或四川路桥招聘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八、公司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8楼

(二)报名咨询电话:028—86150341(人力资源部)

(三)监督举报电话:028—85596130(纪检办公室)(四)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7:00

四川路桥所属交建集团面向蜀道集团内部公开选聘报名表https://imgbdb4.bendibao.com/cdbdb/job/202312/14/20231214090030_7190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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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2023-12-15,全文共 1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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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港投集团),是2013年6月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市属国有企业,公司注册资本金21亿元。公司主要服务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泸州综合保税区、中国(泸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区域范围。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及管理、工业地产建设及管理、贸易服务及经营、配套服务管理和金融投资服务等业务模块,着力构建“1+2”产业布局体系,突出园区发展建设配套服务、建筑业和产业服务三大产业。港投集团现有资产总额234亿元,长期信用评级为AA级,旗下拥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余家、省级智力平台1个。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港投集团现面向社会公开诚聘优秀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诚信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

2.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具有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3.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泸州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社会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政审(含资料原件审查)—体检—公示—聘用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4日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1.应聘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泸州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业绩材料等相关资料扫描件;

3.应聘者请将以上资料(含报名表)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gangtouhr@163.com,电子邮件标题统一按照“姓名—应聘岗位”格式编写。

五、薪酬福利待遇

(一)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个人薪酬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等构成,具体按公司制度执行;

(二)提供五险一金、培训进修、带薪年假、定期体检、员工通勤车、员工食堂及法定节假日慰问等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宜

(一)报名结束后,公司将根据招聘工作安排,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入围下一环节的应聘者,未入围的应聘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应聘者需保持通讯畅通,若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如因应聘者通讯问题导致无法联系,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应聘者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公司将对所有应聘者信息予以保密;

(四)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与事实不符,公司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因拟聘用人员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公示期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入职资格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应聘者成绩排名依序补录;

(六)拟聘用人员在入职前,应当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咨询电话:0830-8912868(程女士)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泸州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1.泸州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社会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2.泸州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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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2023-12-06,全文共 5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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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5.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2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职位及名额

共计招录45名。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巴中市公安局咨询(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13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资格审查工作由巴中市公安局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至14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详见《报考指南》第26条),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12月14日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巴中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87号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院附楼三楼)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现场办理的报考者,请拨打联系电话(0827-5261628)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职位和人才紧缺职位可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巴中党建”网站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笔试成绩(警务技术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6日至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29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月12日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巴中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审核后(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33号;联系电话:0827-5818680)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4年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4年3月6日前,报考者可登录“巴中党建”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4年1月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重要、涉密、敏感职位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三)资格审查

巴中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在“巴中党建”网站另行公告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考录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巴中市公安局通知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者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公安系统达到3倍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33条。《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会同巴中市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或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巴中党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报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职位,由巴中市公安局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单位。其中: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公务员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级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市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统一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附件:1.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2.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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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澜悦溪岸花园人才公寓五批次剩余房源销售公告

2023-09-05,全文共 2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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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悦溪花园人才公寓项目(五批次)已按照《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成住建〔2020〕8号)第五条有关规定,面向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和高端人才目录》A、B、C、D类人才条件的人才进行租售。按照《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要求,由成都香矿置业有限公司组织进行本项目剩余房源销售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成都市新都区澜悦溪岸花园人才公寓(五批次)项目位于成都市新都区蓉都大道南四段588号,占地面积约66亩,规划建筑面积44325.62㎡,容积率2.0,绿地率35.04%;小高层清水均价为13670元/㎡、装修价格为3000元/㎡,多层清水均价为21930元/㎡。

本项目剩余房源合计90套,其中126㎡3室2厅2卫户型29套,140㎡4室2厅2卫户型27套,140㎡3室2厅2卫户型1套,142㎡4室2厅2卫户型28套,200㎡4室2厅2卫户型2套,299㎡4室2厅2卫户型2套,266㎡4室2厅2卫户型1套。具体房源信息可通过成都市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查询。交房时间预计为2024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小高层交付标准为精装、多层交付标准为清水。

二、登记事项

(一)销售对象

本项目剩余房源针对以下对象按批次顺序进行销售:

1.符合成都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及总部企业人才公寓支持条件的重点企业人才;

2.因工作调动调入成都市且家庭在新都区无自有住房的单位人员;

3.因工作调动调入成都市且家庭在新都区无自有住房的驻蓉部队人员;

4.符合住房限购条件的新都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人才;

5.符合住房限购条件的毕业3年以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

6.符合住房限购条件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购房人。

(二)登记流程

1.登记时间:2023年9月11日9:00至2023年9月12日17:00。

2.因工作调动调入成都市且家庭在新都区无自有住房的单位及驻蓉部队人员如有购买意愿,应先携带有关购房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至新都区蓉都大道南四段588号澜悦溪岸销售中心进行提交和初审,初审通过后在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登记报名。

3.符合住房限购条件的毕业3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和符合住房限购条件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购房人如有购买意愿,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澜悦溪岸花园登记报名(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址:https://zw.cdzjryb.com/lottery/talents/accept/searchSXTalentsSurplus)。网上登记报名时,须同时上传有关购房资格证明材料影像文件(详见附件)。

(三)购房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23年9月15日完成。

2.购房人提交的资料须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发送至购房人报名登记时预留手机号码。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名单将在澜悦溪岸销售中心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天。

三、购房流程

(一)选房

1.选房时间。购房资格公示结束后,由成都香矿置业有限公司通过购房人登记报名填写的电话号码,采取短信及电话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分批次开始选房。

2.选房顺序。由成都香矿置业有限公司根据本公告第二条第(一)点所列的六类销售对象的先后顺序组织选房。如符合住房限购条件的毕业3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和符合住房限购条件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购房人数不高于可选房源总量的120%时,按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登记先后顺序选房。如符合住房限购条件的毕业3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和符合住房限购条件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购房人数高于可选房源总量的120%时,该批次的选房顺序由成都香矿置业有限公司负责组织,通过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每批次选房结束后,选房结果在现场进行公示,上批次选房结束后,如无房源剩余,则选房结束。

3.特别提示。完成选房后须现场签订认购协议,并缴纳贰万元定金,选房最终结果将在本项目销售中心进行现场公示。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未按通知的选房时间到场选房或选房后未现场签定认购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房源的购买资格。

(二)签订合同

选房结束后,由成都香矿置业有限公司组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剩余房源

若选房结束后,还有剩余房源,由成都香矿置业有限公司自行组织,面向符合限购条件的购房者销售。

五、其他事项

(一)对于符合本项目销售对象条件,但未在本公告公示的登记时间内报名登记并提交相关购房资格证明材料的购房人,或者登记报名后未按时选取房源的购房人,均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购房资格。

(二)提交相关购房资格证明材料、选房、签订合同等事宜均需登记购房人本人到场,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购房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购房资格有关证明材料,并授权有关部门及单位对购房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及市住建部门网站公开披露,并抄送成都信用网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征信部。

(四)本项目销售从未授权委托任何个人代理本项目销售业务,任何个人违规代理本项目销售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本项目所有信息,均以成都香矿置业有限公司发出的公告公示为准。(项目咨询联系电话:028-69095888)。

特此公告。

附件:

1. 购房资格证明材料明细

2. 现役军人证明模板

3. 稳定就业证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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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市属学校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4-03-22,全文共 9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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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南充市市属学校2024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教师。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南充市市属学校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前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南充市直属教体系统单位(学校)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相符(“专业条件”一栏是指具体专业的名称,非学科类)。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报考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公开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见附件2。

四、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点击“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报名,下同),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9∶00至2024年4月3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附件1)。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只进行照片审核。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由面试资格审查、考察和聘用时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

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以便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仔细核对,提交报名表时需进行信息确认,缴费完成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3.

上传照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白色背景,jpg格式)。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3336031、028-85141851,报名客服1号(QQ:3160400169)、客服2号(QQ:3568419041)(工作日9:00-17:30)。报考者应对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4.

确认缴费。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3月31日9∶00至2024年4月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精神,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人员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可于2024年4月8日前的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到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请拨打联系电话(0817-2810427)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笔试考务费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先缴费,后申请减免;未在规定时间内先缴费或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5. 开考比例。

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结合南充市市属学校实际,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特殊岗位达不到3:1的,经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

6.

岗位调整。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4年4月9日17:00前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

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由报名网站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市属事业单位本次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7.

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合格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在报名期间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等招聘环节使用。

8.

打印准考证。上传照片合格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于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9日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 笔试范围。笔试范围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不指定教材。

3.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拟定于2024年4月20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24年5月下旬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笔试成绩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笔试总成绩和排名情况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5.

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人员按《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和《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规定加分。所有项目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

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具体加分计算办法详见本公告第五条中的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9日(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交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和地点见附件1),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特岗教师、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人员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县〈市、区〉人社局,特岗教师为县〈市、区〉教育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为县〈市、区〉组织部、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人员为县〈市、区〉卫健局)出具的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信息、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申请加分报考者的加分情况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加分政策。

(二)面试

1. 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方式及面试主要范围见附件3。

2. 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招聘单位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

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3.

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报考者报名成功时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有学位要求的)。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4年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面试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同意报考以及是否处于最低服务期、能否流(调)动等书面材料;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正常进行。

4.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

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本次公招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所有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其余招聘单位所有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 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各科考试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于最后一科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公示期间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招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允许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岗位,拟聘人员为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等文书)送主管部门复核后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公招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办结相关手续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均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用人单位凭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十、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一、特别提示

1.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高水平运动教练”岗位(岗位编码540002)采取先面试(技能测试),再笔试《综合知识》的方式进行。面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3:1时,经批准可放宽到2:1),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3:1时,经批准可放宽到2:1)。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相关事项于2024年4月9日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如因报考者未及时查阅相关网站信息,导致未参加面试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情况下,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可分别比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参加本次报名考试。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比照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报名考试。

3.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4. 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5. 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6.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 研究生、本科、专科专业目录参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专业目录的具体专业名称设置。

8.

《报考信息表》和笔试《准考证》在笔试、面试环节需考生提供,且只能在公告要求的时间节点打印,请各位考生按公告要求及时打印,妥善保管。逾期未打印或未妥善保管导致不能参加笔试、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5141851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 0817-2815039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考务及准考证打印等咨询电话: 0817-2810427

招聘条件及其他科目考试咨询电话:0817-2810030(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

监督电话:0817-2896233

附件:1.南充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市属学校基本情况一览表

2.南充市市属学校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3. 南充市市属学校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南充市市属学校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xls: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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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高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3年下半年招聘的公告

2023-11-30,全文共 3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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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高坪机场为4C级军民合用机场,于2004年8月正式通航。现有T2航站楼10000㎡,7个C类机位,登机廊桥3座,民航站坪约40000㎡。在建T3航站楼预计2024年投入使用。建成后整个航站楼面积36000㎡,19个C类机位,建成后可满足年旅客吞吐量500万人次的使用需求。通航以来,累计开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38个通航城市,2019年实现旅客吞吐量“破百万”,南充机场正式跨入百万级机场序列。

2023年5月,中国民用机场协会、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和中国民航报社共同完成《2022年民用机场服务质量评价报告》,南充高坪机场入选100-200万量级服务质量优秀机场。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对外招聘11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招聘11人,具体岗位和人数见下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社会招聘的要求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2.年龄:男性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女性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3.教育水平: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其他要求: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现役军人;

7.被列入失信惩戒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9.法律、法规规定其它不宜录用的人员。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9:00—2023年12月6日18:00。

(二)报名方式及资料:

请报考者将以下资料以PDF格式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17780516851@163.com:蓝底证件照、身份证正反面、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机场管制执照、民航ⅢA体检合格证等。(邮件主题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电话号码。)

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投递的简历,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对已报名,但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在线职业风险测评及面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此成绩作为报考人员最终录取的依据。职业风险测评结果,作为面试择优参考。

(一)笔试

1.笔试范围:综合能力+民航专业知识(综合能力、民航专业知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2.职业风险测评:主要考察考生职业心理健康。

3.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4.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即招录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不低于1:3。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

(二)资格复审

1.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按照招录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保留两位小数),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名单。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录环节。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需携带的资料见资格复审公告要求(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机场管制执照、民航ⅢA体检合格证等。

(三)面试

1.面试方式:半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背景调查

按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背景调查的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背景调查人员。

(一)体检

1.由高坪机场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高坪机场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终面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背景调查

1.高坪机场招聘工作办公室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2.对背景调查中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人选,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背景调查。

六、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背景调查等情况由高坪机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用对象,在南充市国资委网站(https://www.nanchong.gov.cn/gzw/index.html)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3.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

1.笔试、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南充高坪机场人力资源部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过时未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2.新录用的员工与高坪机场签订劳动合同,报到后试用期为6个月。

七、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群众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其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相关事项,将在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cn/),南充市国资委网站(https://www.nanchong.gov.cn/gzw/index.html),前程无忧官网(https://www.51job.com/chengdu/)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因考生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需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联系方式不正确或不畅通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高坪机场相关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高坪机场监督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高坪机场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高坪机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由高坪机场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7-3317330

《南充高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应聘人员岗位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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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公告

2024-03-15,全文共 7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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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我部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财政厅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中心等7个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我部门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财政厅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2.相关事项(基层服务年限等)时间节点均为2024年3月21日(网络报名第1日)。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4名,四川省财政厅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2名,四川省预算绩效评价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4名,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2名,四川省财政厅社会保险基金中心招聘管理岗位2名,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1名,四川省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1名,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招聘专业技术岗位2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10∶00至3月25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本次公招我部门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负责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我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考生均在“2024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项目下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上半年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6740101。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网上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24年3月26日18:00。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规〔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我部门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我部门于4月3日16:00前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将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4年4月16日至4月19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

2、笔试范围。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和地点。定于2024年4月21日上午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24年5月7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4年5月7日至5月8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核查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24年5月9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我部门于2024年5月14日前在发布本公告的网站公布;其余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可于5月15日前通过所公布的电话查询。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有关规定加分,所有项目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4年5月10日12: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相应单位,以便审查,其中,报考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的考生交四川财经职业学院何仕伟同志(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联系电话028-84642015),报考其余单位的考生交四川省财政厅何晓丹同志(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37号,联系电话028-86723682)。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等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我部门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我部门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我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4年5月14日由我部门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部门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注:最多递补3轮)。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报考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的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报考其余单位的由我部门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我部门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我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报考者依次按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报考四川财经职业学院考生体检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报考其余单位考生体检由我部门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报考四川财经职业学院考生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报考其余单位考生由我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报考四川财经职业学院考生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报考其余单位考生由我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我部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岗位有关材料提交我部门。

我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我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我部门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部门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我部门和省人社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报考咨询电话:

028-86723682(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

028-84642015(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

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028-86759175(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电话:

028-86761165(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纪律监督电话:

028-86656037(省纪委监委派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

028-84642073(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附件:《四川省财政厅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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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成都前沿天府锦城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2024-05-16,全文共 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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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024年度招聘需求表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勤勉敬业,积极进取,勇于担当,职业素养高;

2.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3.具有全球化、国际化视野,良好的沟通协调及综合分析能力,服务意识强;

4.具有正常履职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岗位要求中涉及时间期限的,如无单独说明,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4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安排

(一)报名

(二)资格初审

(三)面试(初面)

(四)资格复审

(五)面试(终面)

(六)背景调查

(七)体检

(八)聘用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起至相关岗位招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须登录线上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线上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scrcjob.com/index.html?id=34

(三)应聘者须准确完整填写应聘报名表格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报名材料均不退还。我单位将对应聘者提交的资料信息严格保密。

五、工作地点与薪酬待遇

(一)工作地点

成都高新区和民街387号天府锦城实验室(前沿医学中心)

(二)薪资待遇

提供富有竞争力的市场化薪酬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必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未按时提交材料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后续招聘程序资格。

(二)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凡提供不实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截止后,单位根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咨询电话:龙老师028-86135795

附件:2024年度招聘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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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四川成宜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一线人员招聘公告

2024-01-26,全文共 1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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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公司运营发展需求,成宜公司现拟面向社会招聘一线生产作业类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四川成宜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系四川蜀道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公司,负责成宜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成宜高速项目起于简阳市清风乡,与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公路简阳至蒲江段相交,对接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高速公路南线,经成都市东部新区、简阳市、眉山市仁寿县、内江市威远县、自贡市荣县、宜宾市叙州区、翠屏区,止于乐宜高速中峰寺枢纽,全长155.213公里,概算投资244.36亿元。全线采用双向6车道、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标准建设,设有12个收费站,4对服务区,于2020年12月底建成通车。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广泛吸纳优秀人才。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通过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择优选拔优秀人才。

三、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五、应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1989年1月24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适应倒班制工作,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流程

(一)信息发布

通过蜀道集团招聘系统和蜀道高速集团公众号、成宜公司微信公众号等形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到2024年1月29日23:59,注意每人限报一岗,多报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方式:使用蜀道集团招聘系统线上报名,应聘者登录蜀道集团社会招聘平台:(https://hr.shudaojt.com/),选择“蜀道高速集团-四川成宜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对应报名岗位,也可扫描对应岗位二维码进行报名。

收费员岗位

报名时,请注意选择的报名单位、岗位等信息是否正确,完善本人简历信息、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有效期内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职业资格、最近一份工作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等材料。并将其他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打包上传至“其他附件”。未按上述渠道或相关要求投递报名资料的,均视为无效报名。

(三)资格审查及简历筛选

按照岗位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简历择优筛选。

(四)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分为线上测评和面试,线上测评和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研究决定

(六)背景调查

(七)结果公示

通过成宜高速官网(http://www.cygsgl.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八)健康体检

拟录用人员须提供3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原件(在三甲公立医院按国家公务员入职项目体检)。

(九)录用

成宜公司对通过背景调查、公示无异议及体检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成宜公司纪检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规范公正。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招聘方案规定执行,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若面试评委、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存在公司《招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回避关系,评委及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过程始终,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应聘人员因提供资料失实失真、存在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按程序予以解聘,应聘人员个人资料仅用于此次公开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四)原则上在蜀道集团系统内部解除劳动关系不满3年的,不予招录;法律、政策要求优先安置及特殊情况的除外。

(五)本招聘公告仅通过蜀道集团招聘平台,蜀道高速集团微信公众号、成宜公司官网及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谢绝其他一切形式的转载。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开展培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七)招聘各环节中,将通过短信、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者需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通讯畅通,因应聘者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招聘过程中,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四川省眉山市龙马镇龙马收费站旁

联系部门:成宜公司党务工作部(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曾老师(028-3503996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至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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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海天文苑配建人才公寓项目销售公告

2023-09-25,全文共 3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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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海天文苑项目为配建人才公寓项目,公司根据配建人才公寓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仅售不租)相关要求,开展备案名为海天文苑(推广名:海天文苑,人才安居服务网挂网名:海天文苑)项目1—8号楼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成都海天海翔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海天文苑”(配建人才公寓)项目,位于成都市温江区锡华路199号。本批次准售房源共438套(全部商品住房房源),建筑面积约46042.92㎡(其中:88.82㎡—89.22㎡2室2厅2卫户型218套,117.86㎡、117.91㎡3室3厅2卫户型176套,131.65㎡4室2厅2卫户型44套),交付标准为清水房交付。“海天文苑”项目约定配建一类销售型人才公寓面积占住宅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为6%(即人才购房合计享受政策优惠面积2762.58平方米)。

根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新发布的通知》(成住建规〔2022〕16号)和《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成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成住建发〔2023〕131号)等规定、海天文苑项目土地用地出让履约协议和宗地人才公寓建设方案,项目全部房源应当首先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依次进行销售,不限制人才可选房源的户型面积和位置,按规定对人才提供购房优先、优惠保障。

项目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销售后,剩余房源按照成都市商品住房销售相关规定,由我公司组织面向其他购房人(即《成都市拍卖土地配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人才之外的其他购房人)销售。

二、人才购房流程

(一)网上登记时间及方式

人才购房登记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9月28日。

符合《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新发布的通知》(成住建规〔2022〕16号)、《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成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成住建发〔2023〕131号)明确的人才安居条件,且在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http://cdzj.chengdu.gov.cn/cdzj/rcaj/RCAJ.shtml)登记报名。销售对象及优惠政策包括:

1. 销售对象

(1)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E、F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市温江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市温江区以外其他区市县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

(2)经温江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对产业发展和区域功能完善有重大支撑作用的重点企业、项目及高校院所科研团队,以及在先进制造业、新兴服务业和新经济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内外顶尖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以及急需紧缺或特殊技艺人才。

2. 优惠政策

(1)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市温江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市温江区以外其他区市县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其中,A类人才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B类人才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C类人才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D类人才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E类人才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2)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F类人才条件并取得成都市温江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和“1.销售对象第‘(2)类’人才”购房不享受优惠政策面积。

(二)资格复核

人才登记报名本批次房源后,取得成都市温江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由温江区住建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对人才安居资格进行复核;取得成都市温江区以外其他区市县范围内安居资格的A、B、C类人才由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单位进行复核。

人才安居资格复核时间预计为2023年10月7日至10月11日(具体时间以人才安居资格审核部门复核完成时间为准)。

人才购房名单复核结束后,复核结果将以选房公告形式在人才安居服务网及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天(公示起始时间段为9:00-17:00之间)。

(三)选房签约

人才选房时间预计为2023年10月13日9:00至18:00(实际选房时间以选房公告为准)

人才按照“1.

销售对象第(1)类、第(2)类”人才顺序依次进行选房。“第(1)类”人才中,人才选房顺序按照人才类别高低、取得人才安居资格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第(2)类”人才按照系统确定的选房顺序进行选房。人才选房签约结果将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公示。

(四)看房

有意向的购房人可关注成都房小团微信服务号搜“海天文苑”等方式网上看房;需现场看房的,可拨打电话028—61712121(9月26至10月11日,每天9:00时至18:00时)进行看房预约。

为提升客户看房体验,对于预约现场看房的,我公司将一对一服务的方式组织预约登记购房人看房。

(五)人才购房注意事项

1.

报名登记项目时,须确认填报的产权共有人、家庭成员、联系方式等信息正确,并在购房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取得温江区人才安居资格或已经相关部门认定,但未在本公告公示的登记时间内报名登记或登记报名后未选取房源的人才,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房源购买资格。

2. 按照成都市人才安居相关政策规定,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登记报名,因此,2023年9月28日17:00后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无法报名本项目。

3.

报名登记购买本项目的人才,请务必于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到项目销售现场提交人才安居资格证明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如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项目报名,不得参与选房。

4.

选房、签订合同均需人才本人到场,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果在选房过程中,出现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到场时已过号的情况,以实际到场时间按其购房序号进行选房,其他人才购房序号依次顺延。选房结束后到场的,选房资格视为其自动放弃。

5.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人才安居资格有关证明材料,并授权有关部门对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违规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一经查实,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公开披露,并纳入征信记录。

6.

享受优惠政策购买人才公寓的人才,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2年内,购买其他住房或因工作变动离开成都市的,须向我司返还享受的人才公寓购房款政策性优惠。

7.

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得违规代理人才公寓购买相关业务,更不得通过骗取人才安居资格从中非法收取费用,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三、其他购房人购房流程

在“1.

销售对象第(1)类、第(2)类”人才之外,具备购房资格的其他购房人,公告之日起即可在项目销售中心登记购房,登记购房的人才选房签约后,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剩余房源按照成都市商品住房销售相关规定由我公司组织面向其他购房人选房销售。

当期可售房源套数及明细公示时间预计为2023年10月14日,公示方式为成都房小团微信服务号“海天文苑”项目、海天文苑销售中心(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锡华路199号)发布。如有变化,具体以普通商品房销售公告为准。

成都海天海翔置业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8-61712121。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28-82727193。

附件:

1. 稳定就业证明

2. 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明细

3. 预约看房或选房二维码

4. 选房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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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2024年度校园招聘公告

2023-11-06,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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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2024年度校园招聘

理工类专业(包括但不限于)

电气类、核工程类、机械工程类、储能类、化学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材料类、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能源动力类、自动化类、新能源类、仪表仪器类、土木工程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环境工程类、智慧能源工程

人文社科类专业(包括但不限于)

管理类、经济金融类、法学类、党建类

职业发展与薪酬福利

多元的职业发展通道

构建经营管理、专业技术、操作技能职业发展三通道

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福利

实行以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为主的薪酬体系

足额缴纳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落实法定假日

可提供住宿、餐饮、健身场所、生日慰问、节日慰问、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福利

专业完善的教育培训体系

完善的新员工“三锐”(新锐、智锐、菁锐)培养体系

持续赋能,提升核心能力和工作绩效

报名方式:扫码投递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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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九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等岗位招聘公告

2024-04-17,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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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九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是上市公司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801)的核心控股子公司。公司是专业从事数字音视频终端、数据通信终端、数字能源、车载电子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及行业应用服务的高科技企业。公司总部位于四川省绵阳市九洲科技工业园内,建筑面积7.61万平方米,员工近4000人,注册资本4.09亿元。

一、岗位信息

二、报名时间

2024-04-16至2024-05-16,招满即止

三、薪酬待遇

薪酬和福利按照四川九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和资料审查,确定入选面试(考试)的人员名单。2.招聘方式。根据资格审查和初步甄选的情况,及时以邮件、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全部合格应聘人员,告知参加面试事宜。3.确定拟录用人员。面试结束后,以电话方式和邮件方式通知拟录用人员,未定为拟录用人员不再另行通知。4.正式聘用。拟聘用人员须按招聘公开渠道公示,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5.特别声明: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报名方式

联系人:余老师/秦老师,联系电话:0816-2468853,邮箱:jiuzhoutechhr@jiuzhoutech.com

六、监督投诉渠道

1.企业纪检部门:0816-2468255,企业监督邮箱:jiuzhoutechhr@jiuzhoutech.com

2.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热线:0816-2212875

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邮箱:mygzwdj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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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金语湾人才公寓项目二批次剩余房源销售公告

2024-05-24,全文共 21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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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金语湾公寓项目(二批次)已按照《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成住建发〔2020〕8号)第五条、第六条等有关规定,面向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E、F类人才进行租售。根据《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由成都金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剩余房源销售工作,现将剩余房源销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金语湾人才公寓项目位于成都市金堂县赵镇金岭路18号,占地面积约105亩,规划建筑面积约21.6万㎡,容积率1.85,绿地率约40%。金语湾才公寓项目(二批次)挂牌清水均价为6660元/㎡。

本批次剩余房源为3栋和5栋合计102套住宅,

其中A1户型约141㎡共52套(三室两厅两卫),A2户型约99㎡共50套(两室两厅两卫)。本批次为现房交付,客户办理完缴款手续和签约流程即可交房。

二、登记事项

(一)销售对象

本项目剩余房源针对以下对象按批次顺序进行销售:

1.符合成都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及总部企业人才公寓支持条件的重点企业人才;

2.符合住房限购条件的因工作调动调入成都市且家庭在金堂县无自有住房的单位人员、驻蓉部队人员;

3.金堂县人民政府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

4.符合住房限购条件的毕业3年以内(毕业时间须在销售公告发布日前36个月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

5.符合住房限购条件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购房人。

(二)登记流程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25日9:00时至5月27日17:00时。

2.符合住房限购条件的因工作调动调入成都市且家庭在金堂县无自有住房的单位人员及驻蓉部队人员如有购买意愿,应先携带有关购房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至金堂县金语湾人才公寓项目售楼部现场提交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在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登记报名。

3.符合住房限购条件毕业3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和符合住房限购条件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购房人如有购买意愿,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登记报名。

4.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登记报名网址:https://zw.cdzjryb.com/lottery/talents/accept/index,网上登记报名时,须同时上传有关购房资格证明材料影像文件(详见附件)。

(三)购房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24年5月29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属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完成时间为准)。

2.购房人提交的资料须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发送至购房人报名登记时预留手机号码。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名单将在金语湾销售中心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天。

三、购房流程

(一)选房

1.选房时间

购房资格公示结束后,由成都金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购房人登记报名填写的电话号码,采取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分批次开始选房。

2.选房顺序

由成都金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根据本公告第二条第(一)点所列的五类销售对象的先后顺序组织选房。如符合住房限购条件的毕业3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和符合住房限购条件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购房人数高于可选房源总量的120%时,该批次的选房顺序由成都金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组织,通过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每批次选房结束后,选房结果在现场进行公示,上批次选房结束后,如无房源剩余,则选房结束。

3.特别提示

完成选房后须现场签订认购协议,并缴纳贰万元定金,选房当日最终结果在金语湾项目销售现场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未按通知的选房时间到场选房或选房后未现场签定认购协议并缴纳定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房源的购买资格。

(二)签订合同

选房结束后,由成都金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组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剩余房源

若选房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则由成都金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自行组织,面向符合限购条件的购房者销售。

五、其他事项

(一)对于符合本项目销售对象条件,但未在本公告公示的登记时间内报名登记并提交相关购房资格证明材料的购房人,或者登记报名后未按时选取房源的购房人,均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购房资格。

(二)提交相关购房资格证明材料、选房、签订合同等事宜均需登记购房人本人到场,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购房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购房资格有关证明材料,并授权有关部门及单位对购房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及市住建部门网站公开披露,并抄送成都信用网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征信部。

(四)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违规代理本项目销售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本项目所有信息,均以成都金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发出的公告公示为准。

(五)购房人代表对本次剩余房源报名人群选房过程作全程监督。原则上购房人代表不超过2人,由通过资格审核的购房人自愿报名,如报名人数超过2人,由开发单位组织现场抽签决定(项目咨询电话:028-84900888)。

特此公告。

附件:

1.购房资格证明材料明细

2.现役军人证明模版

3.稳定就业证明模版

4.未婚承诺书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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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批次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

2024-02-22,全文共 1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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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2.爱岗敬业,服从安排,有良好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二、招聘名额及具体条件

见《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4第一批次合同制人员招聘名额及条件》(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0日至2月25日。

2.报名邮箱:yzyzpht@163.com 。材料发送主题格式:报考岗位编码+专业+姓名。

3.所需材料:考生填写好《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批次合同制人员招聘登记表》(附件2)、《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批次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情况统计表》(附件3),连同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相关报考材料以扫描件(附件2以word版、附件3以excel版形式发送)形式压缩打包后添加到附件发送指定邮箱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学院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凡已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的人员由学院人事处邮件通知。面试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报名表(需张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及岗位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核合格后参加面试须缴纳80元/人的面试费。

(三)考核

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对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进行面试考核,考核方式在资格复审时通知。

(四)体检

面试考核结束后,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照择优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学院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综合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综合考察原则上应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完成。因考察不合格、逾期未完成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拟招聘程序,由学院人事处通知,办理入职手续。拟招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须在体检合格后一周内提供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福利待遇

(一)薪资:A岗月薪4500元左右;B岗月薪2300元左右。

(二)其他:入职后按照学院管理规定购买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在月薪中代扣)。

联系人:何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5-2241755

附件【附件3.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批次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情况统计表(此件勿扫描,直接上传excel版).xls】

附件【附件2.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批次合同制人员招聘登记表(此件勿扫描,直接上传word版).doc】

【附件1: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批次合同制人员招聘名额及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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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达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2023-12-07,全文共 6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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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公安局将组织实施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5.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1992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名额及职位

共计招录共112名,其中:执法勤务类职位80名,警务技术类职位32名。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达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达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达州市公安局咨询(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cpta.com.cn/)。资格审查工作由达州市公安局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

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

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至12月14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须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报考平台关闭后将无法打印),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详见《报考指南》第26条),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12月14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达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达州市达川区华蜀南路522号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报考者,请拨打联系电话(0818-2123499)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法医等人才紧缺职位可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cpta.com.cn/)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7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cpta.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准进入考场。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及分值

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笔试成绩(警务技术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

2.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6日至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 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29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于2024年1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达州市公安局(达州市通川区西外永安街8号达州市公安局8楼808会议室,电话:0818-2115015)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 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4年2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cpta.com.cn/)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cpta.com.cn/)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2024年3月上旬,报考者可登录达州人事考试网(www.dzrsks.com.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4年1月7日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重要、涉密、敏感职位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三)资格审查

达州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 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主管部门或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

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非在职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在达州人事考试网(www.dzrsks.com.cn)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考录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学校等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达州市公安局通知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者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在达州人事考试网(www.dzrsks.com.cn)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公安系统达到3倍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33条。《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会同达州市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或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达州市公安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达州人事考试网(www.dzrsks.com.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达州市公安局报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职位,由达州市公安局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单位。其中: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公务员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级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市(州)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统一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0818-2106315

达州市公安局:0818-2115225

考录监督小组电话: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0818-2391630,12380

达州市公安局:0818-3091022

九、本公告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附件:1.达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2.达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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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空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招聘公告

2023-10-25,全文共 1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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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简介

成都空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环境公司)成立于2019年2月28日,由成都环境集团与双流区政府共同出资,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空港环境公司统筹负责双流区全域供排水、水环境综合治理等水务环保项目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包括存量、新建、改建、扩建)和运营维护。空港环境公司目前负责成都市双流区九江一期(处理规模4万吨/日)、牧马山二期(处理规模9.9万吨/日)、航空港三期(处理规模9.9万吨/日)地下式污水处理厂、8座镇级污水处理厂、2座大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77座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和7座污水提升泵站的运营管理。

空港环境公司与双流区水务局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协议,于2020年1月、2月分别成立成都市双流九润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润水务公司)、成都市双流牧山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山水务公司”)、成都市双流云航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航水务公司”),分别负责九江污水处理厂一期、牧马山污水处理厂二期、航空港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的建设、运营工作。现三家项目子公司已转入商业运营。

现根据空港环境公司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开展此次社会招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报名链接:点击查看

三、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职责与任职要求》。

五、考核管理与薪酬待遇

(一)考核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考核管理,具体参照考核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薪酬待遇

薪资待遇面议。

六、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发布招聘信息——线上报名——资格审核——综合测评(笔试、面试)——讨论决定——背调体检——聘用。

七、应聘须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社会招聘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智联招聘网站进行相关岗位的线上申报应聘,每人限报1岗,本次选聘不接受其他途径递交报名材料。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社会招聘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开展选聘程序。请各位应聘者随时关注相关通知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本次选聘过程中公司不收取应聘者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请应聘者注意识别,谨防受骗。对于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个人或机构,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需对所填报、递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提交,均视同应聘人员对其真实性作出正式承诺。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瞒报、谎报、虚报影响招聘结果公正性信息的,公司有权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录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无须支付任何补偿。公司对于应聘人员所提交或填写资料的真实性验证将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并可在应聘人员入职后持续验证。

(五)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六)本次公开招聘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凡投递简历人员即视为已知晓并认同本公告全部内容。

九、咨询及监督

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招聘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13936196202

本次社会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十、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空港环境公司负责解释。

空港环境公司社会招聘岗位职责与任职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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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二退役军人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2,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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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二退役军人医院根据医院建设和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务实勤奋;沟通能力强,有团队合作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被执行记录。

(二)招聘数量及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应聘者可携带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到四川省第二退役军人医院组织人事部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12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址:

四川省崇州市红桥街320号

四川省第二退役军人医院组织人事部

(二)报名所需材料(须持证书原件并备复印件1份):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被执行记录、近期二寸照片1张、驾驶员岗位需持近5年内未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相关证明、厨师(含厨工)岗位需持健康证、成都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户口本及就业困难证明。

2.资料及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三)面试考核:

根据我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此次考核、面试将由组织人事部组织实施,择优录取。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涉及政策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69526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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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医院成办分院2024年度招聘公告

2023-11-17,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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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办医院简介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医院(简称:西藏成办医院),亦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西藏成办分院,始建于1971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体检和干部保健为一体的国家公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在成都建立的、满足区内各族干部群众高原病、慢性病及各类疑难重症就医康复需求的后方医院。

华西医院对口支援西藏成办医院25年,双方在医疗技术、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医院管理等多方面有深入沟通交流与合作。

西藏成办医院同时也是成都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西藏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西藏民族大学医学院教学医院、西藏藏医药大学临床教学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疗集团医院、西藏自治区保健基地医院、西藏自治区包虫病医疗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招聘岗位

联系方式

请有意向者将简历以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xzcbyyrsk@163.com(邮件主题及简历请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

岗位具体要求、薪资待遇等请咨询医院政工人事科。

医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横街 20 号 。

咨询电话:028-85502725、85531762(请工作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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