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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一览表2023

2023-08-25,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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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一览表2023

一、停考专业

本次停考现代物流管理(专科)等13个专业,其中专科专业2个,本科专业11个。

二、停考过渡期

(一)自2023年9月1日起,停考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注册报名;

(二)2025年5月1日起,停考专业不再安排相关笔试课程考试;

(三)2026年7月1日起,停考专业停止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四)省教育考试院将于2023年10月至2025年4月,集中循环安排本次停考13个专业的笔试课程考试。

三、其他事项

(一)停考专业所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所报专业所有课程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的,可申请办理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可以选择报考其他专业,课程名称和代码相同的课程可以按要求进行转免。

(二)停考专业所涉考生可关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sceea.cn/)及各主考学校后续公布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答辩申请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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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绵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2023-12-06,全文共 5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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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公安局将组织实施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人员范围详见《绵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5.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2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职位及名额

共计招录68名。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绵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报考指南》。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绵阳市公安局咨询(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13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至14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报考者(详见《报考指南》第26条),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12月14日前的工作日,到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幢5楼509室)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现场办理的报考者,请拨打联系电话(0816-2264825)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职位和人才紧缺职位可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报名网站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笔试成绩(警务技术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6日至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29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月2日—12日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绵阳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审核(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剑南路西段298号绵阳市公安局529办公室,联系电话:0816-2498058)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4年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4年3月6日前,报考者可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4年1月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重要、涉密、敏感职位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公安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公安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六)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考录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绵阳市公安局通知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者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公安系统达到3倍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33条。《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或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报考指南》第35条、36条、37条。

(二)公示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公安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绵阳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报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职位,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公安局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公务员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级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市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统一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在网上公布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录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本公告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816-2540372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16-2531499

绵阳市公安局咨询电话:0816-2498058

招录机关政策咨询电话见职位表。

附件:1.绵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2.绵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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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达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2023-12-07,全文共 6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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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公安局将组织实施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5.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1992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名额及职位

共计招录共112名,其中:执法勤务类职位80名,警务技术类职位32名。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达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达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达州市公安局咨询(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cpta.com.cn/)。资格审查工作由达州市公安局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

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

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至12月14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须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报考平台关闭后将无法打印),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详见《报考指南》第26条),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12月14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达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达州市达川区华蜀南路522号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报考者,请拨打联系电话(0818-2123499)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法医等人才紧缺职位可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cpta.com.cn/)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7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cpta.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准进入考场。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及分值

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笔试成绩(警务技术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

2.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6日至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 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29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于2024年1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达州市公安局(达州市通川区西外永安街8号达州市公安局8楼808会议室,电话:0818-2115015)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 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4年2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cpta.com.cn/)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cpta.com.cn/)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2024年3月上旬,报考者可登录达州人事考试网(www.dzrsks.com.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4年1月7日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重要、涉密、敏感职位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三)资格审查

达州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 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主管部门或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

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非在职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在达州人事考试网(www.dzrsks.com.cn)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考录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学校等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达州市公安局通知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者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在达州人事考试网(www.dzrsks.com.cn)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公安系统达到3倍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33条。《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会同达州市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或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达州市公安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达州人事考试网(www.dzrsks.com.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达州市公安局报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职位,由达州市公安局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单位。其中: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公务员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级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市(州)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统一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0818-2106315

达州市公安局:0818-2115225

考录监督小组电话: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0818-2391630,12380

达州市公安局:0818-3091022

九、本公告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附件:1.达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2.达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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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专升本考试招生调整

2021-02-09,全文共 1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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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教育厅下发了《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办法调整方案》,对四川省专升本考试招生进行了调整:从2024年起,四川省专升本全面实行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录取。

具体调整方案:

一、调整内容

(一)计划下达。

不再采取现行对口协议方式下达计划。专升本招生计划全省统筹,一次性下达各本科院校。各校招生计划面向全省符合条件生源招生。

(二)报名工作。

统一组织网上报名,所有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考点并完成报考与缴费。采取个人报名与选送院校集体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并由选送院校负责确认和资格审核工作。

报考条件:除要求思想政治素质优良、身心健康外,考生报考资格,还需依据其专科阶段专业成绩在本校的排名确定,排名不得低于本校同年级同专业(专业方向)的前40%。

(三)考试科目。

理工农医类考试科目:《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非理工农医类考试科目:《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各科考试时长及赋分另定。

(四)命题工作。

2024年起将启用修订后的考试大纲(说明),所有统考科目试题均由省统一组织命制。

(五)考试组织。

专升本考试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考点原则上设置在本科院校。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指导下,由各考点院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点院校按省级统考有关要求,负责试卷的运送、保管等安全保密工作和考试组织工作。

(六)评卷工作。

采用网上评卷方式,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七)录取工作。

采用网上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具体办法另定。

二、过渡办法

(一)2021年至2023年专升本对口协议、计划下达、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仍沿用现行方式不变,具体要求按照当年专升本相关文件执行。

(二)2022年起,建立全省专升本 报名报考系统,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和统一缴费。

(三)从2021年起,考试时间全省统一,具体时间另定。2022年公共基础课《大学英语》使用省统一命制试卷,2023年公共基础课《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使用省统一命制试卷。其他考试科目试卷由招生本科院校自行命制。

公共基础课考试大纲参照2009年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执行。省统一命题和制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其他考试科目的命题、制卷工作由招生本科院校自行组织实施。

三、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专升本考试招生办法调整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和教务、招生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落实管理责任,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统筹安排,做好宣传引导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专升本统考统录各项工作平稳推进。

(二)健全工作机制

各有关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完善相关政策和工作机制。要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配合,积极推进新办法的落实。要加强校内各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合力,确保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有序开展。要以此次专升本考试招生办法调整为契机,全面加强和规范各类招生考试和录取管理,确保教育公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

普通专升本教育要进一步完善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合理确定各类学校功能定位,既要保证高职(专科)教育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方向,又要为部分有意愿的优秀高职(专科)毕业生提供继续深造的机会。各高校要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教务、学工等部门的作用,利用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加强对专升本考试招生办法调整的宣传,精心组织对调整办法的解读,针对学生和家长关心的问题,及时释疑解惑、凝聚共识,为此次调整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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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四川考试招生报名时间表

2023-12-01,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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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四川考试招生报名时间表

报名时间

12月18日至25日

2024年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

考试时间

12月1日至13日

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一考试(面试)

12月2日至3日

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一考试

12月9日

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一考试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笔试

12月9日至10日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12月10日

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书法类专业统一考试

12月16日

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

12月17日

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听写及乐理”笔试

12月23日至25日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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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公告

2024-03-07,全文共 9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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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2024上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聘考生报考相应岗位的,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0日(不含)—2006年3月20日期间出生;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或省级公安机关及以上奖励的,或在脱贫县、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员报考编码2024101014—2024101016岗位,年龄可放宽至1983年3月20日(不含)—2006年3月20日],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20日(不含)—2006年3月20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7.按照《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规定,报考者须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如果报考者系2024年应届毕业生,聘用后5年内须由用人单位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本次招聘中“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截止2024年3月20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各级国有企业、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到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请先拨打本公告第七点明确的政策咨询或者身份认定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招考试实行网络报名和网上缴费。在网络报名时只审查照片质量,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在笔试后、面试前。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意岗位条件和要求,特别是“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若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请先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9:00至3月20日18:00。

(一)网络报名

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表》。考生务必反复核实电话、邮箱、单位和地址等常用信息,否则若发生错漏等情况均由考生自行负责。报名信息表上的各项内容(如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工作经历、荣誉奖励等信息应如实填写清楚)是为便于招聘单位了解考生的基本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3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

4.相片审查。审查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9:00至3月21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相片审查结果,相片审查不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

(二)网上缴费

相片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网上缴费结束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网络报名成功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减免考务费的考生,于2024年3月22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到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830-2739862;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321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依据材料;

2.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档案卡、手册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有关贫困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父亲和母亲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火化证、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书、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等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如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递交减免申请材料,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岗位调整

所有岗位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于2024年3月25日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公布取消招聘的岗位。报考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26日9:00至3月27日18:00前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且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弃权,弃权者作退费处理。

(四)打印报名表

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24年4月15日9:00至4月19日24:00前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编码2024101006——2024101011岗位的笔试科目是《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编码2024101001——2024101005、2024101012——2024101020岗位的笔试科目是《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公共基础》内容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所有科目均不指定专门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

3.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公布: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将由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24年5月7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由于阅卷工作采取机读卡阅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请于2024年5月8日至5月9日18:00间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2024年5月10日在该网站公布。

5.笔试加分:

(1)“一村一大”加分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天对天),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3)其他基层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等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按照《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6.申请加分材料。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4月8日至4月12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交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830-3101371;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9楼906室)。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提交加分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递交,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2)、服务合同(协议)、服务期满考核材料和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义务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3)等材料。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2024年4月15日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对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至2024年4月17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机关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中曾经拥有“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退役大学生士兵、大学生村官、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等经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

7.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满分均为100分。编码2024101006——2024101011岗位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编码2024101001——2024101005、2024101012——2024101020岗位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24年5月14日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采取点对点方式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8.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编码2024101006——2024101011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教育公共基础》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编码2024101001——2024101005、2024101012——2024101020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综合知识》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二)资格审查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参加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5月14日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进行公布。

2.审查时间:首轮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2024年5月27日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18:00。

3.审查要求: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时间计算截止至2024年3月20日。

(4)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附件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5)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信息表》2份。

(6)岗位编码2024101003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认定材料。

(7)岗位编码2024101019的报考人员,以及放宽年龄的退役军人还须出具本人《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8)岗位编码2024101014—2024101016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从事辅警工作期间以下材料:《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同时具有区县公安局和市公安局的审核意见和公章)、历年年度考核表(或者年度考核等次通知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及以上公安局出具的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奖励、表彰证书或决定(通知)文件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截止2024年3月20日,36周岁至40周岁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或省级公安机关及以上奖励证书或决定(通知)文件,或在脱贫县、艰苦边远地区工作印证资料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凡是在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编码2024101006——2024101011岗位(教师岗位)采取说课的面试方式;编码2024101001——2024101005、2024101012——2024101020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4.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或《教育公共基础》成绩高低确定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形不成竞争岗位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六、纪律监督与相关注意事项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号码,在考试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本公告有关政策咨询电话:0830-3101371。

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相关政策由泸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0-3155517。

面向优秀在职辅警招聘的相关政策由泸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0-3199682。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0-3190016。

监督电话:0830-3190505。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附件:1.泸州市2024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申请表

3.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

4.同意报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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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内江威远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公告

2024-03-21,全文共 8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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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法规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2024上半年威远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以下简称“考聘”)教师10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考聘符合岗位要求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及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考聘下一环节,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本次考聘,岗位学历要求不受学习形式限制。

本次为编制内公开考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二、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威远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转发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75号)有关要求执行。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2024年3月28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尚在影响期内的。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考聘单位及名额(共考聘108名,详见附件《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威远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温馨提示:报考者应在确定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再提交报名申请表。否则,后果自负。

四、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日中午12:00至2024年4月3日中午12:00止。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2.报名网址:内江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和缴费程序

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人工审核,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考聘条件及资格要求,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聘全过程,在考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考聘条件及资格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考聘公告》及《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威远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等,了解考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考聘条件及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笔试报名环节,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考聘条件及资格要求,由报考者按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内容自行把握和负责。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应与报考条件中的“专业”相符。对考聘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及资格要求等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后填报,联系电话详见《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温馨提示:

对上网有困难或无条件上网的报考者,报名期间由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32--8119805)。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账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名表》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日中午12:00)。填写完成后请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无误再进行提交。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将无法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上传照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照片审核在《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照片处下载,注意不收费),并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报名服务电话:028-83336031;客服1号(QQ:3160400169)、客服2号(QQ:3568419041)

(工作日09:00-17:30)。

4.缴费:报名成功的报考者,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24年3月28日12:00至2024年4月4日24:00,笔试费用每科50元。报考者务于2024年4月4日24:00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5.打印报名表:报名成功且已缴费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6.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且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异地考生应合理安排到达考试地点的时间。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3.考试相关事宜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告,请报考者密切关注网上信息,考试组织部门不再另行单独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了解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个人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聘全过程。在考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考聘条件及资格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考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笔试专业科目,仅笔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公共科目笔试委托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面试在威远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考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整个考聘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开考比例

每一个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考聘岗位,调减或取消考聘岗位的考生不调剂。

(二)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范围:《教育公共基础》考试范围主要以省人社厅、教育厅2012年4月13日印发的《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为主要参考。

3.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有关规定加分。符合《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规定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人员,按规定加分。以上加分项目,最高不超过6分。以上加分事项按上述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确定的规则进行加分。

已经通过加分、专项招聘、考核招聘、政府安置等政策,招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考聘的,不再享受加分等优惠政策。同一报考人员,若有两段及以上不同项目的工作(服务)经历,且分别符合相应加分条件,按照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19日在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将以下材料交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训股(地址:威远县严陵镇南大街143号,联系电话:0832-8222295)进行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和“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官证》《优秀学员证》《优秀义务兵证》有关记功奖励等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4.笔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笔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7.笔试查分:笔试查分于成绩公布后两日内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提交申请。

笔试科目有缺考或成绩为0分或笔试资格取消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公开考聘下一环节。

(三)面试

面试采取微型课(即现场无学生讲课)+结构化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1.面试组织:面试在威远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考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按照面试人数与考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3.资格审查: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考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工作时间)内持网上打印《报名表》、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证明资料到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地址:威远县严陵镇南大街143号,联系电话:0832-8222295)进行资格审查(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及学制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中证明内容包含:学生基本信息、学习形式、所学专业、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时间)。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收取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将明确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接到递补通知(电话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工作时间)内到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联系电话:0832-8222295)接受资格审查,在此期间因通讯工具停机、关机或无法接通等原因无法通知到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若递补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聘全过程。在考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聘资格。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在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以下手续:

(1)报考人员如系在职人员(不含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含本县范围内的在编在职教师)报考,须提供单位及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3)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和签约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4.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环节未形成竞争态势的岗位(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考聘名额):考生面试成绩低于本次教育事业单位考聘职位中其他能形成竞争态势的职位且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不含递补人员)内面试成绩最低分者,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聘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各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各环节成绩计算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考聘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时,则加试专业知识笔试,以加试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加试成绩相同,则继续加试并以此类推)。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行业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各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期间本人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选岗

对需要选岗的职位按照总成绩排名(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抽签确定选岗先后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应聘岗位。逾期未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或主动放弃选岗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程序向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因本人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持组织、人社部门开具的介绍函到考聘单位报到。未经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本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考生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新考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凡新聘用的教师须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须明确违约责任),

且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工作年限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在服务期内辞聘的,按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十一、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考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在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考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威远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32-8244886;

中共威远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32-8228926。

十三、本考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2-8222295)。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威远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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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内江威远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公告

2024-03-21,全文共 7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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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

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法规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汇总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并报威远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2024上半年威远县卫生健康系统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以下称“考聘”)工作人员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考聘符合岗位要求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及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考聘下一环节,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本次考聘,岗位学历要求不受学习形式限制。

本次为编制内公开考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二、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威远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转发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75号)有关要求执行。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2024年

3月29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尚在影响期内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 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考聘单位及名额(共考聘51名,详见附件《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威远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温馨提示:报考者应在确定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再提交报名申请表。否则,后果自负。

四、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站

1.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9日12:00至2024年4月4日12:00止。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2. 报名网站:内江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和缴费程序

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人工审核,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考聘条件及资格要求,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聘全过程,在考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考聘条件及资格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1.

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考聘公告》及《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威远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等,了解考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考聘条件及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笔试报名环节,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考聘条件及资格要求,由报考者按《考聘公告》规定的内容自行把握和负责。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应与报考条件中的“专业”相符。对考聘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及资格要求等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后填报,联系电话详见《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温馨提示:

对上网有困难或无条件上网的报考者,报名期间由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32--8119805)。

2.

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账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4日12:00止)。填写完成后请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无误再进行提交。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将无法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上传照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照片审核在《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照片处下载,注意不收费),并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报名服务电话:028-83336031

, 客服1号(QQ:3160400169)、客服2号(QQ:3568419041)(工作日09:00-17:30)。

4.缴费:报名成功的报考者,实行网上缴费,笔试费用每科人民币50元,缴费时间:2024年3月29日12:00至2024年4月5日24:00止。报考者务于2024年4月5日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5.

打印报名表:报名成功且已缴费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6.

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且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0日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特别提示:

1. 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

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3.

考试相关事宜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告,请报考者密切关注网上信息,考试组织部门不再另行单独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了解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个人负责。

4.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聘全过程。在考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考聘条件及资格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考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笔试专业科目,仅笔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公共科目笔试委托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面试在威远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整个考聘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开考比例

每一个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其中乡镇事业专业技术岗位为2: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考聘岗位。

(二)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 笔试范围:《卫生公共基础》考试范围主要以《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第一、二部分为参考。

3. 政策性加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有关规定加分。符合《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规定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人员,按规定加分。以上加分项目,最高不超过6分。以上加分事项按上述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确定的规则进行加分。

已经通过加分、专项招聘、考核招聘、政府安置等政策,招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考聘的,不再享受加分等优惠政策。同一报考人员,若有两段及以上不同项目的工作(服务)经历,且分别符合相应加分条件,按照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19日在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将以下材料交威远县卫生健康局人事与科教股(地址:威远县卫生健康局4楼,联系电话:0832-8103498)进行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和“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官证》《优秀学员证》《优秀义务兵证》有关记功奖励等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4.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24年4月21日(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5.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6.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7. 笔试查分:笔试查分于成绩公布后2日内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提交申请。

笔试科目有缺考或成绩为0分和笔试资格取消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公开考聘下一环节。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1.面试组织:面试在威远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按照面试人数与考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3.资格审查: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考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工作时间)内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及考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中证明内容包含:学生基本信息、所学专业、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集中资格审查。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收取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接到递补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工作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在此期间因通讯工具停机、关机或无法接通等原因无法通知到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若递补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在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以下手续:

(1)报考人员如系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和签约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4.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环节形不成竞争态势的岗位(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考聘名额):考生面试成绩低于本次本县事业单位考聘中其他能形成竞争态势的岗位且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最低分者,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聘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各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各环节成绩计算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考聘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加试笔试,以加试的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加试成绩相同,则继续加试并以此类推)。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工作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负责组织。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行业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各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期间本人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程序向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因本人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到。未经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

凡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须明确违约责任),

且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3年(其中乡镇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5年,均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工作年限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在服务期内辞聘的,按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十、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考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在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考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威远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32-8244886。

中共威远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832-8228812。

十三、本考聘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各考聘岗位的条件设置及资格要求等事项请具体咨询相关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详见《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威远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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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2023-12-06,全文共 5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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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5.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2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名额及职位条件

共计招录66名。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乐山市公安局咨询(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13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资格审查工作由乐山市公安局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至14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报名后应及时查看审核情况,因报考者本人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详见《报考指南》第19条),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12月14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1号楼2楼204市人事考试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833-2431510)确认后,通过邮箱(lskszx@163.com,邮件主题为:XX考生招警减免材料+手机号码)上传减免笔试考务费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资格,不予减免。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法医职位和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职位可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乐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一)笔试

1.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笔试成绩(警务技术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6日至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22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1月8日至12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乐山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363号13楼13-1办公室,联系电话:0833-2499205)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4年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4年3月6日前,报考者可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4年1月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重要、涉密、敏感职位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三)资格审查

乐山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资格审查。其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面试考务费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由乐山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考录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乐山市公安局通知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者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公安系统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乐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26条。《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乐山市委组织部会同乐山市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或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乐山市公安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乐山市公安局报乐山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职位,由乐山市公安局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公务员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统一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乐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乐山市公安局0833-2499205

乐山市委组织部0833-2487564

监督电话:0833-2494312

附件:1.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2.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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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四川四六级考试时间

2024-03-15,全文共 1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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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四川四六级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5月18日、5月19日、6月15日

口试

英语四级口语考试(CET-SET4)考试时间为5月18日(F241次),英语六级口语考试(CET-SET6)考试时间为5月19日(S242次),具体场次安排如下:

笔试

CET考试时间为6月15日;开考科目为英语、日语、德语和俄语4个语种的四级和六级,法语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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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合江县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公告

2024-03-07,全文共 9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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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事业单位2024上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聘考生报考相应岗位的,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聘考生报考时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0日(不含)—2006年3月20日期间出生];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或省级公安机关及以上奖励的,或在脱贫县、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员报考编码2024122001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20日(不含)—2006年3月20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20日(不含)—2006年3月20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请先拨打本公告第七点明确的政策咨询或者身份认定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招考试实行网络报名和网上缴费。在网络报名时只审查照片质量,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在笔试后、面试前。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意岗位条件和要求,特别是“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若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请先拨打本公告第七点明确的政策咨询电话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9:00至3月20日18:00。

(一)网络报名

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表》。考生务必反复核实电话、邮箱、单位和地址等常用信息,否则若发生错漏等情况均由考生自行负责。报名信息表上的各项内容(如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工作经历、荣誉奖励等信息应如实填写清楚)是为便于招聘单位了解考生的基本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3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

4.相片审查。审查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9:00至3月21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相片审查结果,相片审查不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

(二)网上缴费

相片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网上缴费结束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网络报名成功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减免考务费的考生,于2024年3月22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到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和专技人员管理股(联系电话:0830-5269814,地址:合江县荔城大道198号政务中心11楼1106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依据材料;

2.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档案卡、手册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有关贫困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父亲和母亲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火化证、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书、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等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如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递交减免申请材料,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岗位调整

所有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于2024年3月25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上公布取消招聘的岗位。报考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26日9:00至3月27日18:00前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且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弃权,弃权者作退费处理。

(四)打印报名表

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24年4月15日9:00至4月19日24:00前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编码2024122006—2024122009岗位的笔试科目是《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编码2024122001—2024122005岗位的笔试科目是《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公共基础》内容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所有科目均不指定专门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

3.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公布: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将由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24年5月7日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由于阅卷工作采取机读卡阅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请于2024年5月8日至5月9日18:00间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2024年5月10日在该网站公布。

5.笔试加分:

(1)“一村一大”加分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天对天),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3)其他基层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等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按照《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6.申请加分材料: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4月8日至4月12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交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和专技人员管理股(地址:合江县荔城大道198号政务中心11楼1106室;电话:0830-5269814)。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提交加分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递交,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2)、服务合同(协议)、服务期满考核材料和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义务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3)等材料。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2024年4月15日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通过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对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至2024年4月17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机关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中曾经拥有“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退役大学生士兵、大学生村官、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等经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

7.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满分均为100分。编码2024122006—2024122009的岗位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编码2024122001—2024122005的岗位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24年5月14日通过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采取点对点方式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8.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编码2024122006—2024122009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教育公共基础》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编码2024122001—2024122005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综合知识》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二)资格审查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参加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由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5月14日通过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进行公布。

2.审查时间:首轮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并于2024年5月27日通过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18:00。

3.审查要求: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附件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信息表》2份。

(5)放宽年龄的退役军人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本人《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编码2024122001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从事辅警工作期间以下材料:《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同时具有区县公安局和市公安局的审核意见和公章)、历年年度考核表(或者年度考核等次通知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及以上公安局出具的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奖励、表彰证书或决定(通知)文件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截止2024年3月20日,36周岁至40周岁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或省级公安机关及以上奖励证书或决定(通知)文件,或在脱贫县、艰苦边远地区工作印证资料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凡是在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编码2024122006—2024122009岗位(教师岗位)采取讲课的面试方式;编码2024122001—2024122005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3.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或《教育公共基础》成绩高低确定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形不成竞争岗位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通过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编码2024122001—2024122008岗位聘用后,在合江县本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限为3周年(含试用期)。

编码2024122009岗位聘用后,在合江县乡镇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监督与相关注意事项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由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号码,在整个考试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5269814。

面向优秀在职辅警招聘的相关政策由合江县公安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0-5237262。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0-3190016。

监督电话:0830-5269810。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1.2024年上半年合江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申请表

3.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

4.同意报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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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眉山市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公告

2023-08-28,全文共 3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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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眉山市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公告

温馨提示:凡符合在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报考条件的考生,若不能在网上正常报考,请携带相关证件到所在县(区)教育考试中心现场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四)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五)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以下三项条件之一:(1)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2)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3)取得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特别提醒:根据原卫生部有关要求,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拟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和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尤其是不具备上述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要慎重填报志愿。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3年我省成人高考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含网上缴费)、现场确认、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1.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9月1日9:00至9月7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手续的责任自负,逾期不再补报。

2.现场确认时间:9月14日9:00至9月18日17:00。

3.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16日至10月22日。

(二)报名地点

考生应在正住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确需在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原则上应该在工作或居住所在地报考,并须提供在当地工作、生活的有效凭证,如社保缴费证明、居住证、房产证等。

享受地区性照顾加分的考生,必须在正住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否则不予享受相关照顾政策。

定居在四川省并具备报名资格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居留地报名。

三、报名办法及规定

(一)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

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sceea.cn)或直接登录眉山市成人高考报名网站“http://www.msjyksy.cn”,按提示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一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考生根据收到的手机验证码进行注册),选择所属县(区)报名点并如实填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军官证号、士兵证号)等报名信息,设置登录密码,自动生成网报号。考生使用身份证号(军官证号、士兵证号)或网报号及密码登录,填写报名登记表的相关项目(含考生简历),提交本人报名基础信息,依据报名网站提供的招生专业目录(包括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外语语种、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在符合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和生源范围的前提下,选报学校及专业志愿,并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规定,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

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填写本人实际有效的联系方式和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不得填写中介机构或函授站点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更不得由中介机构或函授站点代为填写。考生要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勿将身份证号码、登录密码、手机验证码等个人信息泄露于他人,如因泄露个人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考生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禁止各类中介机构、团体、个人代替考生报名,如因违反规定报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机构、团体和个人的责任。由考生自行委托他人或中介机构、团体、个人报名的,所产生的考生基础信息错误由考生本人负责。

所有免试生〔包括先进、优教、体尖,专科毕业退役军人和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下基层”服务期满后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考生和不参加统考的体育单招生〕均须参加本次报名,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规定,免试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25元。

(二)现场确认

完成基础信息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及网上缴费后,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到本人网上报名登记表中选择的报名点对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交验相关材料。特别是在非正住户口所在县(区)报名的考生,须提供在当地工作、生活的有效凭证,如社保缴费证明、居住证、房产证等。

现场确认时,报名点工作人员将验证考生的基础信息,并采集考生的指纹和面颊特征信息。考生使用电子设备扫描报名信息确认二维码,按提示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和照片信息,核对无误后,在该设备上进行电子签名确认。考生签名确认无误后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打印出《考生登记表》交由考生本人核验和留存。若考生核验时发现错误,应当场更正并重新打印。签字确认后,因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未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的报名无效。

专升本考生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交验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先进、优教、体尖免试生,不参加统考的体育单招生,专科毕业退役军人和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下基层”服务期满后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考生现场确认时,由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当场审核考生的申请资料。考生的申请资料不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本人可当即书面申请由免试生转为考试生,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同意考生转报后,按考试生收费标准让考生现场补交105元报名费。

考生交验材料具体要求:

1.身份证明: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查验原件。

2.户口证明:(1)在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报名考生:提交户口本盖有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的户口簿首页和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两页复印件,查验原件;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复印件(须集体户口单位确认)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2)在非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的考生:提交社保缴费证明(近三个月)、居住证、房产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3.学历证明:(1)高起本或高起专考生:提交有效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以同等学力报考的提交有效的初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复印件,查验原件。(2)专升本考生:提交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同时提交相应的完整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复印件,查验原件)。

4.医学门类考生:应提交相应的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证书、专业学历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5.录取照顾加分材料:提交相应的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和有关原始证明材料。

6.免试材料:提交相应的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和有关原始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复印件和下载打印件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和现场确认后,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准考证》。同时认真核对《准考证》中包括照片在内的各种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应立即向所在县(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修改,避免因为信息差错无法参考。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其后果自负。对于无法自行打印《准考证》或自行打印《准考证》有困难的考生,可到现场确认的招生考试机构打印《准考证》。

四、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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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考科目考试时间表安排2023

2023-06-09,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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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考科目考试时间表安排2023

6月13日(星期二),上午语文(9:00-11:00)、下午物理(2:30-4:00)、化学(4:30-5:30);

6月14日(星期三),上午数学(9:00-11:00)、下午英语2:30-4:30)。

考试须知:

请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考试规则》。手机等通讯工具,手表等计时器均不得带入考场。要坚持“诚信参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违纪舞弊,更不得协同他人作弊,违纪舞弊的考生将受到相应处罚。我市中考实行网上评卷,为保证你的答题信息被准确扫描、评阅,请认真阅读《中考考生答题须知》,按要求准备文具,答题时看清题目 (包括小题) 番号,在规定的答题区域规范作答,不在对应答题区域作答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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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报名考试时间表(2024年上半年)

2024-01-02,全文共 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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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四川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报名考试时间表

(一)网上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月12日9:00至1月15日17:00;

2.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1月13日9:00至1月16日17:00(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在审核时间段内可继续提交报考信息);

3.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1月17日24:00。

(二)考试时间:2024年3月9日

所有科目考试均采用纸笔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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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15,全文共 7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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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规定及用人单位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编制和岗位空缺内进行。全市计划招聘874人,其中:市本级74人、通川区30人、达川区109人、达州东部经开区11人、万源市151人、宣汉县93人、大竹县183人、渠县115人、开江县108人。具体招聘职位和人数详见市本级和各县(市、区)2024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本公告及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高校(四川省内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75号)精神,四川省技工院校毕业生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2024年高校(四川省内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执(职)业资格证书、证明等;其他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执(职)业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职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招聘对象为“具有基层(岗位)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24年3月21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岗位)工作的时间已达到招聘职位规定年限。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1)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群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2)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3)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岗位工作经历是指:在招聘职位要求的岗位上工作达到规定年限,如“2年及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二)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1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可相应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2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放宽年龄的详见《职位表》。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

(4)具备《职位表》中具体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其中,报考人员有效毕业证、学位证上的学历学位应与报考职位的“学历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职位的“学历”和“专业”应与所需的同一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及其专业名称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失信被执行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dzrsks.com.cn,下同),

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09:00至26日17:00。报名及资格初审程序如下: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后,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个职位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可以直接登录报名),并真实、准确填写《达州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清晰的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首先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经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成功后上传)。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工作由市级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报考人员请于报考次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2份,供申请政策性加分和面试资格复审使用。

资格初审通过,不作为符合所报职位资格条件的依据,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职位资格条件须在资格复审及后续程序中确定。报考人员对职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

(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24年3月22日至3月28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3月27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到达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达州市达川区绥定大道一段60号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8室)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咨询电话:0818—2123499。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考生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开考比例及职位调整

每个职位有效报考人数与该职位招聘名额比例不得低于3:1。开考比例达不到3:1的,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报名时同意调剂的由报考职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调整到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报名时不愿意调剂或无法调剂到其他职位的可向报考职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申请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的考生请于2024年4月15日至20日登录达州人事考试官网“准考证打印”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的考生请于2024年5月13日至18日登录达州人事考试官网“准考证打印”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或打印准考证信息不全、无照片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注意事项

1.一个“职位编码”对应两个及以上“用人单位”的招聘职位,报名时不填报具体“用人单位”,只填职位编码。具体工作职位在考试、体检、考察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三者均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后,以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网上缴费、打印《报名表》《准考证》等所有操作,系统按时自动关闭后无法操作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教育公共基础》,各职位具体笔试科目详见《职位表》。

2.笔试时间和地点。《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星期六),《综合知识》《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1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政策性加分。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等,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符合国家、省相关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所规定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4月1日至2日工作时间内持《报名表》,并提供县级及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协议、服务期满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以及大学生士兵的学历证书、退役证和立功授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报考职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

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通过考核方式直接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提交者,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4.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笔试成绩通过达州人事考试网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2日内登录达州人事考试网“成绩复查”栏提交查分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核查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达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级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相关事宜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另行发布。

1.参加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对应职位招聘名额,按笔试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或其他原因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可降低到2: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2:1比例但该职位招聘计划多于1人的,减少该职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为1人且仅有1人参加笔试的,进入资格复审,但该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低于使用同套试题形成竞争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含递补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分数,则取消面试资格。

2.提交资料。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要求学位的职位)、户籍证明(限户籍的职位)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2)海(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

面试在资格复审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宜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另行发布。

(四)体能测评

参加公安系统招聘的面试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试次数的复函》等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学校等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达州市公安局通知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者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1.人员确定。体检人员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组织实施。报考市级事业单位的人员体检由市级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职位人员体检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二)考察

报考市级事业单位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考察应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可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及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达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招聘到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员,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任何一科成绩为零分的。

2.在任何一环节,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发现有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或规定、提供虚假信息、违反考试纪律及本《公告》相关规定的。

3.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七、纪律、监督及其他

(一)本次招聘如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达州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本人不主动、不定期、不按公告规定时间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三)公告、笔试成绩、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事宜均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公布。所有招聘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具体要求,由市级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解释。

(五)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举报电话:

达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8—2277823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0818—2106315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2123499

达州市通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2132450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0818—5102399

达州市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2190255

万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8730619

中共宣汉县委组织部:0818—5220095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5233026

中共大竹县委组织部:0818—6226077

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6221306

中共渠县县委组织部:0818—7305054

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7212011

中共开江县委组织部:0818—8366731

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8221057

达州东部经开区党群工作部:0818—2799361

技术咨询电话:

达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818—2123499

考生之家:028—83336031(注册密码找回)

技术咨询QQ:3160400169、3568419041(考生之家)

附件:1.达州市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

3.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职位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

4.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

5.办理政策性加分地点

6.同意报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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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小学教师公招考试大纲

2024-03-21,全文共 2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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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纲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

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

本大纲仅供参加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共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的考生复习和考试时参考。请考生重点掌握以下知识内容。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题型包括选择、判断简析、案例分析、阅读分析和论述五种类型。

第一部分 教育学基础

一、教育与教育学

(一)教育的概念、教育的要素、教育的形态、教育的本质、教育的基本规律

(二)教育发展的历史阶段、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趋势

(三)教育学的产生和发展

二、教育的功能

(一)教育功能的含义、教育功能的类型、教育的个体功能与社会功能、教育功能的限制

(二)影响教育功能发挥的因素

三、教育的目的

(一)教育目的的含义、教育目的的功能

(二)确立教育目的的依据、教育目的确立中的价值取向

(三)我国的教育目的及其理论基础、我国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内容

四、教师与学生

(一)教师的定义、教师的角色、教师的基本素质、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及途径

(二)学生的定义、学生的本质特点、学生发展的规律

(三)教育过程中的教师与学生、教育过程中的师生关系

五、课程

(一)课程的含义、课程理论及课程理论流派、课程的类型、课程的组织、课程的管理

(二)我国课程改革的回顾、新课程改革的总体要求、新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课程标准及其地位、作用和特点

(三)新课程带来的变革

六、课堂教学

(一)教学的含义、教学理论及教学理论流派

(二)课堂教学设计的含义、基本程序、主要模式、内容和方法

(三)教学策略的含义、常用的课堂教学策略

七、学校德育

(一)德育的含义、功能及地位

(二)德育过程的含义、德育过程与教学过程和思想品德形成的关系、德育过程的理论、德育过程的规律

(三)德育的任务、目标、内容与课程

(四)德育的原则、途径与方法

八、班级管理与班主任工作

(一)班级的含义与特点、班级的历史发展、班级的结构与功能、班级的发育过程

(二)班级管理的内容、原则与方法

(三)班主任的角色、任务、职责与素质

第二部分 教育心理学

一、心理发展与教育

(一)心理发展的概念、心理发展的一般规律

(二)心理发展的理论: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埃里克森的心理发展阶段理论、维果茨基的认知发展理论

(三)早期教育与心理发展、准备状态与心理发展、教育如何促进心理的发展

(四)儿童、青少年的心理发展与教育

二、学习与学习理论

(一)学习的含义、人类学习与动物学习的重要区别、学生学习的特点

(二)学习理论:行为主义学习理论、认知结构学习理论、掌握学习和指导学习理论、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人本主义学习理论

三、学习的迁移,记忆和遗忘

(一)学习迁移的含义、学习迁移的种类、影响学习迁移的主要因素、学习迁移的促进

(二)记忆的含义、记忆的三种存储模式

(三)遗忘的含义、主要规律、产生原因及克服遗忘的策略

四、学习策略与不同类型的学习

(一)学习策略的定义、分类、特点、学习策略的发展、一般的学习策略及其培养

(二)知识的含义、知识学习的一般心理过程、知识的分类与学习

(三)技能的含义与种类、影响技能形成的因素、动作技能形成的阶段

(四)解决问题的历程、影响学生解决问题的主要心理因素、学生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五)品德与道德的界定、品德的心理结构、科尔伯格品德发展阶段的理论、道德教育的基本观点

五、影响学习的心理因素

(一)学习动机的概念、学习动机对学习过程和结果的影响、学习动机的激发与培养

(二)归因与归因方式、维纳的归因理论、归因对学生学习的影响、引导合理归因

(三)注意的含义、学生注意的组织与培养

六、个别差异与教育

(一)人格差异的含义、人格差异与教育

(二)认知风格差异的含义、场依存与场独立、整体性策略与系列性策略、内倾与外倾

(三)学困生的含义、学困生与优生知识水平的差异、学困生的教育措施

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一)心理健康的含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义、学校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

(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内容和具体方法

第三部分 教育法学

一、法与教育法

(一)法的含义、法的特征、法的渊源

(二)教育法的含义、教育法规的含义

二、教育法律关系

(一)教育法律关系的含义、特征、类型;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二)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含义、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三)教育法律关系客体的含义、教育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四)教育法律关系内容的含义、权利和义务的含义、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权利和义务的类型、教育权利和教育义务

三、教育法律规范

(一)教育法律规范的含义、类型

(二)教育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

(三)教育法规与教育道德:教育道德的含义、教育法规与教育道德的比较、教育道德的作用

(四)教育政策的含义、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关系

四、教育法制过程

(一)教育立法的含义、原则;教育立法体制与立法主体权限;教育立法的程序

(二)教育法规实施的含义、教育法规实施的方式、教育法规的效力与解释

(三)教育行政执法的含义、特征、地位、原则、内容与方式

(四)法律制裁的含义、违法的含义与种类、法律制裁的方式

五、教育法律责任

(一)教育法律责任的含义、归责要件、归责原则

(二)教育法律责任的分类

(三)学校(包括教师)对学生的侵权责任、学校对教师的侵权责任、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学校和教师的侵权责任、社会其他主体对学校和教师或学生的侵权责任

六、学生的权利及其维护

(一)学生权利的含义、主要内容

(二)学生受教育权的维护、学生财产权的维护、学生人身权利的维护

(三)学生伤害事故的定义、学生伤害事故案例分析、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七、教师的权利及其维护

(一)教师权利的含义、教师权利的性质

(二)教师权利的内容:教师的职业权利、教师的一般权利

(三)教师权利的维护:教师教育权利的维护、教师人身权利的维护

八、教育法律救济

(一)法律救济的含义、特征、渠道、基本原则;法律救济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二)教育行政申诉制度:教师申诉制度、学生申诉制度

第四部分 教师职业道德

一、教师职业道德概述

(一)教师职业道德的含义和结构

(二)职业道德在教师素养中的地位、教师职业道德的功能与作用

(三)教师职业道德的特点

二、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

(二)爱岗敬业

(三)关爱学生

(四)教书育人

(五)为人师表

(六)终身学习

三、教师职业道德的养成

(一)教师职业道德养成的含义

(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三)教师职业道德的自我养成

(四)教师职业道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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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自贡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2023-12-06,全文共 6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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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我市将组织实施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5.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2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职位及名额

共计招录36名。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自贡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自贡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自贡市公安局咨询(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13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cpta.com.cn/)。资格审查工作由自贡市公安局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至14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者因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详见《报考指南》第26条),在通过资格初审后无需缴费,于2023年12月14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00-11:40,下午14:00-17:40),到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39号)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现场办理的报考者,请拨打联系电话(0813-2309549)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zgrsks@126.com)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cpta.com.cn/)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特警职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综合管理、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含特警)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笔试成绩(综合管理、警务技术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不含特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

笔试成绩(特警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12%+《申论》成绩×9%+《专业科目》×9%+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6日至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29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自贡市公安局(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川路433号主楼606办公室,联系电话:0813-4702035)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4年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4年3月6日前,报考者可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rsks.com.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4年1月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重要、涉密、敏感职位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三)专业技能测试

特警职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1月8日—11日,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和测试项目、标准等要求,于2023年12月15日前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rsks.com.cn)另行公告。

(四)资格审查

自贡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特警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特警职位还包括专业技能测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特警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六)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考录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自贡市公安局通知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者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特警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其他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公安系统达到3倍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33条。《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自贡市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或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rsks.com.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职位,由自贡市公安局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单位。其中:特警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其他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统一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监督电话:0813-2204967。

九、本公告由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附件:1.自贡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2.自贡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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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24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时间+考点地址

2024-01-02,全文共 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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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24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报考

考试时间

2024年3月23日—25日。

考试科目

(一)NCRE级别科目设置及证书体系、考试大纲及教程目录见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www.neea.edu.cn)。

(二)本次考试暂停三级Linux应用与开发技术、四级Linux应用与开发工程师两个科目考试。

四川省NCRE考点信息

备注:考点地址、咨询电话以考点报名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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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2023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3-11-16,全文共 10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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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及《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等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州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范围

本次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共449名。包括:综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82名;教育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士兵为小学和幼儿园教师10名;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医护人员177名;公路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勤人员80名。所有招聘岗位均纳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招聘范围等详见《甘孜州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综合)》(附件1-1)、《甘孜州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卫生)》(附件1-2)、《甘孜州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退役士兵为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需求信息表(教育)》(附件1-3)、《甘孜州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公路系统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需求信息表》(附件1-4)。上述各表以下统一简称为《需求信息表》。

《需求信息表》中招聘范围面向四川省或甘孜州的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户籍须2023年10月31日前在规定范围区域内。

二、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招聘。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且符合招聘条件和《需求信息表》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范围要求的人员。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年龄在18-35周岁(即1988年11月27日—2005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27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需求信息表》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其他要求和招聘范围要求的户籍条件;

7.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以上报考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和尚未转正的试用期人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甘孜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一)报名网址和时间

1.报名网址

甘孜人事考试网官网(http://gzzrsks.com.cn/)。

2.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6日10:00至2023年11月30日18:00止。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3.报名注意事项

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和学历以本人有效毕业证书原件所标注的专业和学历为准,应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和学历相符。其中: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名称后面带有括号内容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及后面括号内容须完全相符;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名称后面不带括号内容的,不论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后是否带有括号内容,只要括号前的专业名称完全相符均可报考。

⑵报考综合事业单位德格县上燃姑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财务会计岗位(岗位编码23111085)和甘孜县融媒体中心播音与主持岗位(岗位编码23111099)的人员必须于2023年11月27日或28日(上午09:00至10:00或下午15:00至16:00)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毕业证原件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康定市南郊稻子坝木雅路一段308号人社大楼10楼1001室,联系电话:0836-2835623)参加藏语口语测试。通过藏语口语测试的人员方可通过网络报名报考上述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测试或未通过测试的人员不得报考上述岗位(详情见附件1-1相关岗位栏)。

⑶教育事业单位教师岗位只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招考(详情见附件1-3相关岗位栏),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⑷综合事业单位得荣县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和移民服务中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岗位(岗位编码23111070)和新龙县子拖西乡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岗位(岗位编码23111140)只面向符合招考条件、签订了《甘孜州深度贫困县紧缺专业大学生免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的2018-2020年四川省深度贫困县定向培养推荐就业(不占事业编制)的甘孜州籍毕业生招聘(详情见附件1-1相关岗位栏)。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⑸公路系统事业单位公路养护工岗位(岗位编码23114001至23114010)只面向符合招考条件、签订了《甘孜州深度贫困县紧缺专业大学生免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的2018-2020年四川省深度贫困县定向培养推荐就业(不占事业编制)的甘孜州籍毕业生招聘(详情见附件1-4相关岗位栏)。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⑹教育事业单位小学教师(一)岗位(岗位编码23113001)和小学教师(二)岗位(岗位编码23113002)报名时只能以岗位名称和岗位编码进行填报,不能以具体单位进行填报。上述岗位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需根据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愿选择单位。

⑺卫生事业单位临床医师(一)岗位(岗位编码23112001)、临床医师(二)岗位(岗位编码23112003)、临床医师(三)岗位(岗位编码23112004)、麻醉医师(一)岗位(岗位编码23112005)、麻醉医师(二)岗位(岗位编码23112006)、中医岗位(岗位编码23112007)、药学岗位(岗位编码23112008)、护理岗位(岗位编码23112009)、医学影像技术岗位(岗位编码23112012)、医学检验(二)岗位(岗位编码23112015)报名时只能以岗位名称和岗位编码进行填报,不能以具体单位进行填报。上述岗位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需根据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愿选择单位。

(二)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资格条件、报名程序、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岗位要求的一个岗位报名,此次招聘,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账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如实、准确填写《甘孜州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人员必须完全按照毕业证标注的专业和学历如实填写;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填报虚假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必须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16-32KB,照片上传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18:00),并在网络报名成功后的两天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可在考生之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

4.资格初审

⑴综合事业单位根据招聘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各县(市)人社部门和州级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⑵卫生事业单位、教育事业单位、公路系统事业单位由州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各县(市)、州级各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表》内容和上传照片质量,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范围、对象、资格条件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两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

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的依据,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5.报名确认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者,必须于2023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24: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完成报名确认及网上缴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需缴纳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6.笔试开考比例及名额调整

⑴综合事业单位。州级事业单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县(市)乡(镇)事业单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形成差额即可开考。

⑵卫生事业单位、教育事业单位、公路系统事业单位各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形成差额即可开考。

报名缴费结束后,因无人报考或未缴费而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调减名额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同时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愿否调配”栏的填报情况,对被取消的招聘岗位中愿意调配的报考人员,根据本人报考信息在相同资格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中进行调整。对被取消的招聘岗位中不愿意调配的报考人员或愿意调配但不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作退费处理。招聘名额调整、取消岗位及退费等有关情况将及时在甘孜人事考试网官网(http://gzzrsks.com.cn/)公布。

7.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并缴费成功且未被退费的报考人员,凭报名时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等信息,于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及时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准考证打印后要认真核对各项信息是否准确,照片是否完整。准考证个人信息有误或照片不完整的报考人员在笔试前要及时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错误信息更正和签章确认。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对错误信息和照片进行更正和签章确认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政策性加分

(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人社部门签订协议,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不含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另加3分,最高不超过6分。其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转为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的,可按服务期分段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我省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加分政策执行。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或在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兵、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以上各项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作为加分。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本人必须于2023年12月14日至15日工作时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携带下列材料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加分审核登记。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⑴本人笔试准考证;

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⑶本人签名的甘孜州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登记表一份(附件3);

⑷服务期内的服务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⑸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⑹服务期内年度考核(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退役大学生士兵:

⑴本人笔试准考证;

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⑶本人签名的甘孜州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登记表一份(附件3);

⑷《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⑸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⑹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请报考人员提前准备相关加分材料,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登记。凡提供材料不齐备、非原件(非鲜章)或未在规定时间提供加分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再次参加招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六、考试

1.综合事业单位、教育事业单位、公路系统事业单位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2.卫生事业单位只笔试,不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各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⑴综合事业单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

⑵卫生事业单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专业基础知识》分类情况如下:

⑶教育事业单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一科;

⑷公路系统事业单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根据招聘岗位不同分为《公路养护工综合知识》、《汽车及机械维护修理工综合知识》、《公路养护机械操作工综合知识》、《电工综合知识》。具体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职业道德及各工种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2月16日或17日(若时间变化另行通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包括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旧版居民身份证、过期居民身份证、学生证、驾驶证及户口薄等其他证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3.笔试总成绩

⑴综合事业单位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政策性加分;

⑵卫生事业单位笔试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知识》×50%+《专业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

⑶教育事业单位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⑷公路系统事业单位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政策性加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资格初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成绩为0分、笔试有缺考科目或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⑴综合事业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的2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与同岗位最后一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招聘名额2倍的,该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

注意:笔试科目折合前分数低于该科目所有考生(除缺考和违纪考生)平均成绩70%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⑵卫生事业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专业基础知识》、《卫生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若两科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名次。

注意:《卫生公共基础知识》折合前分数低于该科目所有考生(除缺考和违纪考生)平均成绩70%的考生和《专业基础知识》折合前分数低于50分的考生均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⑶教育事业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的2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招聘名额2倍的,该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

注意:笔试科目折合前分数低于该科目所有考生(除缺考和违纪考生)平均成绩70%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⑷公路系统事业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的2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招聘名额2倍的,该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总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及时在甘孜人事考试网官网(http://gzzrsks.com.cn/)公布。

2.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⑴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⑵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二张;

⑶《报考信息表》一份(双面打印);

⑷《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2,双面打印)一份(贴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⑸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⑹正住户口簿原件及本人页面复印件一份(无户口薄原件的须开具公安机关户籍证明,须有本人照片和公安机关鲜章);

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回国留学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⑻报考岗位“其他要求”栏中有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其他有关证书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回国留学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⑼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

⑽报考教育事业单位教师岗位的退役士兵,还需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出具的退役士兵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入伍和退役时间。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供材料不完整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由资格复审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递补有关事宜,因联系电话号码错误或不畅通等导致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递补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结果及递补资格复审相关情况将及时在甘孜人事考试网官网(http://gzzrsks.com.cn/)公布。

(三)面试

综合、教育和公路系统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进入面试人员每人需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1.综合事业单位和公路系统事业单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教育事业单位教师岗位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均用普通话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折合前)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

1.综合、教育、公路系统事业单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卫生事业单位考试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知识》×50%+《专业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1.综合事业单位根据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名次。

2.卫生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

3.教育事业单位根据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名次。

4.公路系统事业单位根据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名次。

(二)体检要求

综合、卫生、教育、公路系统事业单位人员体检分别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甘孜州公路建设服务中心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由体检人员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

综合、卫生、公路系统事业单位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

教育事业单位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修定后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一次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体(复)检中有冒名顶替、徇私舞弊等违规情形的,取消体(复)检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综合、教育、公路系统事业单位因报考人员弃权、取消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且符合体检要求的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卫生事业单位因报考人员弃权、取消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考核

考核工作由州、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及个人信用等方面的情况,并再次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甘孜人事考试网官网(http://gzzrsks.com.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有关报考信息、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予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报考人员在考核、公示期间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再次审核确认。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提供审核材料不齐的均视为审核确认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按管理权限派遣到报考县(市)或州级主管部门安排工作。

卫生和教育事业单位涉及需要进行岗位选择的,由州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按各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自愿选择岗位后办理聘用手续。

资格审核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管理及最低服务年限

(一)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到单位报到后,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与其签订3年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

(二)事业单位考试招聘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是五周年。新聘用人员在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满足最低服务年限方可申请流(调)动。

(三)州级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无基层工作经历的,聘用后5年内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十二、纪律与监督

甘孜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招聘工作中,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关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事项,均在甘孜人事考试网官网(http://gzzrsks.com.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指定网站查阅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要确保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号码正确,保持电话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立即取消其相关资格,责任自负。

(五)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打印多份、妥善保管。

(六)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范围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6-2835623;

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0836-2834722,2823132;

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教科:0836-2833725;

甘孜州公路建设服务中心人事科:0836-2832140

网络报名、缴费技术支持电话: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0836-2835281。

监督投诉电话:

州纪委监委派驻甘孜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6-2877572;

州纪委监委派驻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0836-2873290

州纪委监委派驻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36-2834772;

州纪委监委派驻甘孜州公路建设服务中心纪检监察组:0836-2812142。

附件:1-1《甘孜州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综合)》

1-2《甘孜州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卫生)》

1-3《甘孜州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退役士兵为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需求信息表(教育)》

1-4《甘孜州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公路系统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需求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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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东兴区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的公告

2024-03-21,全文共 7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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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法规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上半年内江市东兴区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育系统教师70名,现将有关事项集中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围

面向全国考聘符合岗位要求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及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考聘下一环节,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内江市东兴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转发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75号)精神,四川省技工院校毕业生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2024年3月28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尚在影响期内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考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考聘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内江市东兴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

四、报名

为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考聘,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日中午12:00至2024年4月3日中午12:00止。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内江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和缴费程序

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人工审核,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考聘条件及资格要求,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资格审查时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聘全过程,在考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考聘条件及资格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内江市东兴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了解考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考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笔试报名环节,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考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由报考者按考聘公告及岗位条件表规定的内容自行把握和负责。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条件中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应与报考条件中的“专业”相符。对考聘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等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后填报,联系电话详见《内江市东兴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温馨提示:

上网有困难或无条件上网的考生,报名期间由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32-8119805)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账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名信息表》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日中午12:00止)填写完成后请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提交。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将无法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上传照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照片处下载,注意不收费),并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报名服务电话:028-83336031;客服1号(QQ:3160400169)、客服2号(QQ:3568419041)

(工作日09:00-17:30)。

4.缴费:报名成功的报考者,实行网上缴费,笔试费用每科人民币50元。缴费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中午12:00至2024年4月4日24:00止,报考者务于2024年4月4日24:00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5.打印报名表:报名成功且已缴费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内江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6.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且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

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异地考生应合理安排到达考试地点的时间。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含合格照片上传)、缴费。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3)考试相关事宜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具体动向或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考试组织部门不再另行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试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采取专业科目笔试,只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具体见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公共科目笔试由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统一组织,面试由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100%+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开考比例

除农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考聘名额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外,其余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开考条件或比例的,按条件或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考聘岗位。考聘岗位调整情况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考试范围参考省人社厅、教育厅2012年4月13日印发的《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

3.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有关规定加分。符合《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规定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人员,按规定加分。以上加分项目,最高不超过6分。以上加分事项按上述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确定的规则进行加分。

已经通过加分、专项招聘、考核招聘、政府安置等政策,招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考聘的,不再享受加分等优惠政策。同一报考人员,若有两段及以上不同项目的工作(服务)经历,且分别符合相应加分条件,按照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4年4月18日至4月19日在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材料交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内江市东兴区中兴路63号老区政府大楼三楼,联系电话0832-2288102),以便审查。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加分(特别提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交材料,视为放弃加分资格。材料不齐备或非原件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和“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交费成功后的《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交费成功后的《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规定进行加分。

4.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4月20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7.笔试查分:公共科目笔试查分于成绩公布后两日内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提交申请。

笔试科目有缺考或成绩为0分或笔试资格取消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三)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内江市东兴区人社局、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察委指导监督。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按照面试人数与考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3:1的,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具体事项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告知。

3.资格审查:由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工作时间)持《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中证明内容包含:学生基本信息、所学专业、取得毕业证及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证时间,系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同时提供教师资格证明)。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须在递补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其中几种报考对象在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以下手续:

①报考者如系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征得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③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④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4.面试缴费: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5.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6.面试环节形不成竞争态势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本次本区教师考试招聘中其他能形成竞争态势的岗位且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最低分者,不得聘用。

六、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相同,继续加试,以加试的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选岗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怀孕的考生,按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选岗

考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本人自主依次选定应聘岗位,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抽签决定选岗顺序。逾期未参加应聘岗位选定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或主动放弃应聘岗位选定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应聘人员选定应聘岗位后,因放弃应聘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选岗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行业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

各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考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向考聘主管机关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考聘主管机关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因本人自身原因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材料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区所属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新聘用工作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岗编适度分离岗位,聘用人员须先在附件“备注”栏注明到服务学校工作满3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十一、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考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本次考聘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内江市东兴区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0832-2288102

内江市东兴区教体局人事股:0832-2272032

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832-2248457

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832-2073226

十二、本公告由东兴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内江市东兴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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