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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文化馆公开考聘川剧演员的公告

2024-01-24,全文共 6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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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171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上半年内江市文化馆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川剧演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围

面向全国考聘符合岗位要求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等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及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考聘下一环节,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体检合格,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二)具体条件资格

1.学历:中专及以上;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

3.专业:

①中专:戏曲表演专业、曲艺表演专业、戏曲音乐专业;

②专科:戏曲表演专业、曲艺表演专业、戏曲音乐专业、表演艺术专业;

③本科:戏曲表演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表演专业、曲艺专业;

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学历”和“专业”相符。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应与报考条件中的“专业”相符。对报考条件及资格要求等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后再填报,联系电话:0832-2270162。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1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2024年1月30日)。

除硕士及以上人员外,无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聘用后5年内须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考聘单位及名额

1.考聘单位:内江市文化馆;

2.经费形式:全额拨款;

4.考聘岗位:川剧演员;

5.考聘岗位类别:专业技术;

6.考聘岗位代码: 9010101

7.考聘名额:2名。

四、报名

为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考聘,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30日上午8:00至2024年2月6日中午12:00。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

(二)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考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进行报名。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温馨提示:

对上网有困难或无条件上网的考生,报名期间由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32--8119805)。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账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文化馆考聘川剧演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名表》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6日中午12:00),填写完成后请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无误再进行提交。

3.提供材料。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①《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文化馆考聘川剧演员报名表》(需签字后再上传)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证【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内容包括:学生基本信息、所学专业、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时间、职业资格证明等),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④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⑤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报考者上传材料时,须放一个PDF文件里,大小不超过6M;报考者须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B,jpg格式。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合格照片等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报考者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审核、考察等过程中备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五、资格审核

(一)网络审核

2024年1月30日上午8:00至2024年2月7日下午18:00,由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用人单位对网络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进入考聘下一环节。资格审核贯穿考聘活动全过程。

(二)现场复审

由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用人单位对网络审核通过的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需明确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进入考聘下一环节。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温馨提示: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六、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面试和公共科目考试,专业面试采取现场表演加问答的方式,公共科目采取笔试方式,按照先专业面试再公共科目考试的方式进行。专业面试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80%+(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20%。

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开考比例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考聘岗位。

(二)专业面试

1.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分为现场表演和问答,现场表演内容为川剧表演,占80分,问答占20分,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及排名情况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

2.面试缴费: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

3.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参加面试。

4.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进入笔试人员的比例:按照笔试人数与考聘名额2:1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按照报考者专业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一并进入笔试。进入笔试的人员,须按有关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

2.笔试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电话通知考生领取,参加笔试的考生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参加笔试。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或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关机等)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后果由报考者自负,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做好记录,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笔试的人员。递补笔试人员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以及放弃笔试的,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温馨提示: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3.笔试范围:

参考四川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

4.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有关规定加分。以上加分项目,最高不超过6分。以上加分事项按上述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确定的规则进行加分。

已经通过加分、专项招聘、考核招聘、政府安置等政策,招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考聘的,不再享受加分等优惠政策。同一报考人员,若有两段及以上不同项目的工作(服务)经历,且分别符合相应加分条件,按照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享受相应加分政策。以上加分事项按上述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确定的规则进行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24年3月7日至3月8日在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将以下材料交内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人事科(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498号,内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人事科3楼309室,联系电话:0832-2270162),以便审查。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加分(特别提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交材料,视为放弃加分资格。材料不齐备或无原件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成功后的《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文化馆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成功后的《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文化馆考聘川剧演员报名表》。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交材料的,视为报考者放弃加分资格,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6.笔试查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查分于成绩公布后两日内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提交申请。

六、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在参加笔试人员范围内加试面试,以加试的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笔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笔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考察

考察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笔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期间本人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笔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程序向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考聘岗位要求规定的资格证书;因本人自身原因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考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本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

事业单位新考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十、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我市文化馆考聘川剧演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在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考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咨询电话:

内江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2-2051136

内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人事科:0832-2270162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832-2029468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832-2037146

十一、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二、本公告由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解释。考聘岗位的条件设置及资格要求等事项请具体咨询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

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电话:0832-227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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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2024年1月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24-02-01,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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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社区警务工作需要,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5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治安巡防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内江市东兴区城镇户籍(东兴区城镇常住人口);

2.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3.身体健康(岗前体检),品行端正,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适应岗位需求。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持有就业困难认定报告,困难认定时间在本公示以前有效。

6.男:50-60之间,女:40-50之间。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建立劳动关系,或从事其他就业创业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或不宜从事相关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9起至2月2日止,报满为止。

2.报名地点: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514办公室。

3.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及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用人单位按规定录取。

四、薪资待遇

1.工资待遇:1970元整

2.保险待遇:单位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

五、联系方式

0832-2155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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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内江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21,全文共 7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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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35号)等法规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上半年内江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5名。经商各考试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现将有关事项集中公告如下:

一、考试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考试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按规定提供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考试招聘下一环节,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具体详见《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上的规定。(含备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所列的规定。

二、考试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考试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符合本公告考试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转发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75号)精神,四川省技工院校毕业生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凡考试招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符合条件申请加分的服务期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试招聘报名首日(即2024年3月29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尚在影响期内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 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考试招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考试招聘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网址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9日12:00至2024年4月4日12:00止。

2.报名网址:内江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和缴费程序

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人工审核,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考试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由考试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试招聘全过程,在考试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考试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等,了解考试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考试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笔试报名环节,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考试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由报考者按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内容自行把握和负责。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应与报考条件中的“专业”相符。对考试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及资格要求等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考试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后填报,联系电话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温馨提示:

对上网有困难或无条件上网的考生,报名期间由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32--8119805)。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账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名表》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4日12:00),填写完成后请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无误再进行提交。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将无法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上传照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照片审核在《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照片处下载,注意不收费),并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报名服务电话:028-83336031;客服1号(QQ:3160400169)、客服2号(QQ:3568419041)

(工作日09:00-17:30)。

4.缴费。报名成功的报考者,实行网上缴费,笔试费用每科50元。报考者务必于2024年4月5日24:00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视为主动放弃报名参考,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5.打印报名表:报名成功且已缴费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内江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6.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且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0日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异地考生应合理安排到达考试地点的时间。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的笔试均为公共科目笔试。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公共科目笔试由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统一组织,面试由考试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开考比例

乡镇专业技术岗位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如未形成差额的,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考试招聘岗位。其它每一个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考试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考试招聘岗位(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4年9月28日发布的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复习大纲》为参考。

3.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有关规定加分。符合《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规定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人员,按规定加分。以上加分项目,最高不超过6分。以上加分事项按上述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确定的规则进行加分。

已经通过加分、专项招聘、考核招聘、政府安置等政策,招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的,不再享受加分等优惠政策。同一报考人员,若有两段及以上不同项目的工作(服务)经历,且分别符合相应加分条件,按照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24年4月18日至4月19日在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将以下材料交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内江市市中区临江小区沱鞍路档案大楼七楼(翔龙中学后门旁边),联系电话:0832-2027886】,以便审查。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由考试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加分(特别提示:本人不能现场提交加分材料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需提供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交材料,视为放弃加分资格。材料不齐备或非原件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和“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网上报名交费成功后的《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网上报名交费成功后的《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

4、公共科目笔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4月21日举行,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7、笔试查分:公共科目笔试查分于成绩公布后两日内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提交申请。

笔试科目有缺考或成绩为0分或笔试资格取消的报考者,视为主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公开考试招聘下一环节。

(三)面试

1、组织面试:面试工作由考试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

按照面试人数与考试招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具体事项由考试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电话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面试,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考试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做好记录。

3.资格审查

由考试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接到面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工作时间)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及考试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到考试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中证明内容包含:学生基本信息、所学专业、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时间)。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需明确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接到递补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工作时间)到考试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在此期间因通讯工具停机、关机或无法接通等原因无法通知到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考试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做好相关记录;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其中,几种报考对象在面试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以下手续:

①报考者如系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②委培生、定向生、公费师范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和签约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③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4、面试缴费:进入面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

5、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6、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

7、面试环节形不成竞争态势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本次本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中其他能形成竞争态势的岗位且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的面试成绩最低分者(不含递补体检人员),不得聘用。

六、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继续加试,以加试的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试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试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考试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考察

考察由考试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 公示

各考试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考试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并报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体检、考察均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主动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考试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上编手续,正式上编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考试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向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考试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因本人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区区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区区属事业单位的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考试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在考试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考试招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832-6100609

内江市市中区人事考试中心:0832-2022331

(二)本公告由考试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考试招聘岗位的条件设置及资格要求等事项请具体咨询相关考试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1:《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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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12时起内江市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2023-12-12,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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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12时内江市解除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12月12日,内江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根据四川省内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内江市气象局联合预报,从12月12日起,我市气象条件有所改善,按照《内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有关规定,决定自2023年12月12日12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政策政策,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Xpq5ZjMR42dsp-Kq9EgbkA

拓展阅读: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号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号,是一种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标志为橙色,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发布。

预计未来24小时内空气污染气象条件很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将出现重度污染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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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中医医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自主招聘员额人员公告

2023-11-01,全文共 2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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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江市中医医院自主招聘员额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医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基本条件、岗位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自身条件,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和技能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以上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过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尚在影响期内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专业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考核、自主招聘的方式进行。由内江市中医医院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内江市中医医院纪委办负责监督。

三、招聘程序

在内江市卫健委官网和内江市中医医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通过市中医医院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后,最终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内江市中医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请在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医院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需本人到现场进行报名及审核,不接收电话及他人代交报名资料。

3.报名地点:内江市中医医院(新区)(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696号)健民楼二楼人事科办公室。

(二)资格核实及审查

1.资格核实

报名人员根据本公告中的要求,针对年龄、专业、学历、资格证、工作经历、婚姻生育状况等,做一份真实、详尽的个人简历。简历中须含以下资料的复印件,按顺序依次装订,并带上所有资料的原件。

(1)个人简历1份;

(2)《内江市中医医院聘用员额人员报名审批表》1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有效的学历与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5)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和学位网学位证明1份;

(6)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1份;

(7)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由医院人事科负责审核报名条件所要求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资格证等原件。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根据情况通知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

(三)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医院进行笔试、技能考试、面试。笔试医学类考生笔试测试医学基础综合知识,其他类考生笔试测试本专业基础综合知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达标者不进入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及招聘计划数的2:1或急需专业岗位1:1确定人员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因素及仪容仪表等,每个考生面试时长为3-5分钟。

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成绩按3:3:4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进行排名,再按照招聘计划从高到低录取,并将考生总成绩排名在医院官网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四)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因未按时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的,在递补人选中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递补人选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政审

人事科工作人员出具函通知录取人开具无违法违纪证明及调取档案进行政审,政审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六)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予以录用的人员由人事科通知并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含试用期3个月),实行员额制聘用,与编内职工同工同酬,具体参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文件精神,在确定住院医师薪酬待遇时,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对应的标准同等对待。

四、纪律与监督

(一)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次招聘自觉接受内江市中医医院纪委办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执行回避规定,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二)本公告由内江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6860035、0832-6860011

监督举报电话:0832-6860025

附件:1.内江市中医医院2023年下半年招聘岗位表

2.内江市中医医院聘用员额人员报名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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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2024年度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招录公告

2023-12-06,全文共 5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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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本公告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内江人事考试网同时发布)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定向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除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三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三是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

共计招录306名。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内江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内江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咨询(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13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至14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详见《报考指南》第27条),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12月14日前工作日内,到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组织部321办公室)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现场办理的报考者,请拨打联系电话(0832-6210002)确认后,通过邮箱(njpta@qq.com)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内江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站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根据职位类别,分别使用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级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笔试试卷。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30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内江市委组织部(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组织部316办公室,联系电话:0832-6210005)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4年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列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等由内江市委组织部于2024年3月6日前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

(二)资格审查

内江市委组织部会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内江市委组织部(或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由内江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考生总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进入体检等由内江市委组织部于面试后适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本市公招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内江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34条。

招录机关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市级招录机关、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后,由内江市委组织部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由内江市委组织部和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机关(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统一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832—2042419);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0832—2075022);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0832—2288105);

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0832—3991709);

中共资中县委组织部(0832—5615167);

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0832—8229586)。

九、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附件:1.内江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内江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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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市中区城东街道办事处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的公告

2023-10-31,全文共 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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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用条件

(一)专职网格员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记录

2.热爱基层工作,服从分配,能随时到岗为群众服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文化程度。原则上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电脑和智能手机,能编辑Word或Wps文档和表格。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5.年龄要求:女性18-45周岁、男性在18-55周岁:优先安排40-45周岁的女性、50-55周岁的男性就业困难人员,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二)本次招聘的专职网格员原则上应具备公益性岗位上岗条件。市中区城镇户籍人员、在市中区常住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城镇人员、土地被依法征用剩余面积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市中区农村劳动者中,办理了失业登记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下列人员:

1.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申请认定时已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以就业V3.0系统登记失业时间为准)

2.低收入家庭人员: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城乡低收入标准的城乡居民家庭的人员 (低收入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

3.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

二、薪资待遇

城区专职网格员薪酬实行固定工资+保险+绩效考核,按照中区统一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人员持户口簿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就业创业电子证、户籍派出所开无犯罪证明、查车查房证明等材料到街道报名。

(二)资格审核合格后,由街道统一组织技能测试和面试,择优进入拟聘名单。

报名截止时间:人员招满为止报名咨询地点:城东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城东街道各社区办公室

报名地点:内江市市中区沿江路432号一楼城东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人:吴晓英 (0832-5315544) ,何智 (08325315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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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江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2023-12-06,全文共 5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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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公安局将组织实施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本公告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内江人事考试网同时发布)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5.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2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职位及名额

共计招录34名。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内江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内江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内江市公安局咨询(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13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资格审查工作由内江市委组织部会同内江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至14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详见《报考指南》第26条),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12月14日前的工作日,到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组织部321办公室)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现场办理的报考者,请拨打联系电话(0832-6210002)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内江市委组织部会同内江市公安局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站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综合管理、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含特警)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笔试成绩(综合管理、警务技术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不含特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6日至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29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内江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99号,联系电话:0832-2292057)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4年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列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等由内江市委组织部于2024年3月6日前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4年1月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重要、涉密、敏感职位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三)资格审查

内江市委组织部会同内江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和内江市委组织部(或内江市公安局)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公安局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考生总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进入体检等由内江市委组织部于面试后适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考录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内江市公安局通知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者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公安系统达到3倍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内江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33条。《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内江市委组织部会同内江市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或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内江市公安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后,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公安局在内江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内江市公安局报内江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职位,由内江市公安局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单位。其中: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公务员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统一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832—2042419);

内江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0832-2292057)。

九、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内江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内江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2.内江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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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东兴区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的公告

2024-03-21,全文共 7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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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法规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上半年内江市东兴区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育系统教师70名,现将有关事项集中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围

面向全国考聘符合岗位要求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及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考聘下一环节,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内江市东兴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转发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75号)精神,四川省技工院校毕业生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2024年3月28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尚在影响期内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考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考聘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内江市东兴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

四、报名

为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考聘,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日中午12:00至2024年4月3日中午12:00止。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内江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和缴费程序

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人工审核,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考聘条件及资格要求,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资格审查时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聘全过程,在考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考聘条件及资格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内江市东兴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了解考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考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笔试报名环节,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考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由报考者按考聘公告及岗位条件表规定的内容自行把握和负责。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条件中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应与报考条件中的“专业”相符。对考聘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等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后填报,联系电话详见《内江市东兴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温馨提示:

上网有困难或无条件上网的考生,报名期间由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32-8119805)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账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名信息表》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日中午12:00止)填写完成后请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提交。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将无法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上传照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照片处下载,注意不收费),并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报名服务电话:028-83336031;客服1号(QQ:3160400169)、客服2号(QQ:3568419041)

(工作日09:00-17:30)。

4.缴费:报名成功的报考者,实行网上缴费,笔试费用每科人民币50元。缴费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中午12:00至2024年4月4日24:00止,报考者务于2024年4月4日24:00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5.打印报名表:报名成功且已缴费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内江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6.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且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

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异地考生应合理安排到达考试地点的时间。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含合格照片上传)、缴费。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3)考试相关事宜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具体动向或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考试组织部门不再另行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试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采取专业科目笔试,只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具体见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公共科目笔试由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统一组织,面试由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100%+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开考比例

除农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考聘名额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外,其余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开考条件或比例的,按条件或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考聘岗位。考聘岗位调整情况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考试范围参考省人社厅、教育厅2012年4月13日印发的《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

3.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有关规定加分。符合《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规定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人员,按规定加分。以上加分项目,最高不超过6分。以上加分事项按上述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确定的规则进行加分。

已经通过加分、专项招聘、考核招聘、政府安置等政策,招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考聘的,不再享受加分等优惠政策。同一报考人员,若有两段及以上不同项目的工作(服务)经历,且分别符合相应加分条件,按照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4年4月18日至4月19日在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材料交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内江市东兴区中兴路63号老区政府大楼三楼,联系电话0832-2288102),以便审查。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加分(特别提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交材料,视为放弃加分资格。材料不齐备或非原件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和“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交费成功后的《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交费成功后的《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规定进行加分。

4.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4月20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7.笔试查分:公共科目笔试查分于成绩公布后两日内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提交申请。

笔试科目有缺考或成绩为0分或笔试资格取消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三)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内江市东兴区人社局、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察委指导监督。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按照面试人数与考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3:1的,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具体事项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告知。

3.资格审查:由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工作时间)持《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中证明内容包含:学生基本信息、所学专业、取得毕业证及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证时间,系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同时提供教师资格证明)。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须在递补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其中几种报考对象在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以下手续:

①报考者如系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征得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③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④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4.面试缴费: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5.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6.面试环节形不成竞争态势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本次本区教师考试招聘中其他能形成竞争态势的岗位且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最低分者,不得聘用。

六、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相同,继续加试,以加试的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选岗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怀孕的考生,按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选岗

考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本人自主依次选定应聘岗位,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抽签决定选岗顺序。逾期未参加应聘岗位选定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或主动放弃应聘岗位选定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应聘人员选定应聘岗位后,因放弃应聘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选岗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行业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

各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考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向考聘主管机关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考聘主管机关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因本人自身原因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材料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区所属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新聘用工作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岗编适度分离岗位,聘用人员须先在附件“备注”栏注明到服务学校工作满3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十一、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考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本次考聘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内江市东兴区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0832-2288102

内江市东兴区教体局人事股:0832-2272032

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832-2248457

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832-2073226

十二、本公告由东兴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内江市东兴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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