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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眉山市东坡区融媒体中心招聘播音主持公告

2023-10-27,全文共 7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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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播音主持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和眉山市人力资源网:http://www.msdprc.com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3年眉山市东坡区媒体中心公开考试招聘播音主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或非在职人员。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报考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岗位表》中的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2),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此次考试招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23年 11月 2 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至11月7

日17:00,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进行报名。岗位要求的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2),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眉山市东坡区融媒体中心公开考试招聘播音主持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1 月 2日至 11月8

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中的资格复核和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通过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3年 11月 2日至11 月

9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

2.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报考者;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者。

符合上述第1项情形的报考者凭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符合上述第2项情况的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3项情况的报考者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办理减免手续。

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 11月

6日17:00前的工作日内到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28-38193091,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杭州中路16号502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1月 27日至12 月1 日登录考生之家(http://

bm.e21cn.com)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 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

(一)面试

1.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为3:1。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为开考比例,面试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并由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退还考生已缴考试考务费。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复审由眉山市东坡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实施。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1 月17 日9:00—12:00

资格复审地点:眉山市东坡区顺江大道北段眉山会展中心三楼1321室,电话:028-38102474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1寸免冠彩色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4.面试方式

招聘岗位实行专业化面试。

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85分的,不得进入笔试、体检等环节。

5.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及排名在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上公告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笔试比例为3:1,根据参考人员面试折合成绩和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笔试比例确定笔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面试折合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笔试。面试成绩为0分或面试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笔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可全部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布。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12 月2

日(星期六)上午,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加分。

(1)“一村一大”加分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天对天),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区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3)其他基层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

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5.申请加分材料。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1 月 8

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28-38193091,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杭州中路16号502室)。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证书(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但证书等待办理,还未拿到证书的需要出具服务所在地项目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公示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报考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包括曾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已不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考生,报考本次事业单位不再享受政策加分。

6.笔试折合成绩计算。笔试卷面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每科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折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性加分)×60%。

7.成绩查询。笔试卷面成绩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点对点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卷面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眉山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提交查分申请3日后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折合成绩和岗位排名于查分结果公布后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点对点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布。考试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面试折合成绩+笔试折合成绩。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其中: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折合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折合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按以上办法比较,成绩仍然相同的,加试后确定名次。因自动放弃、面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类同题其他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或未按要求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区组织人社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员。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通过调取查阅报考者档案等方式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考试总成绩、排名、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在规定时间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权限报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辞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规定了最低服务年限的招聘岗位,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最低服务年限详见《岗位表》。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举报电话。举报案件的查处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

监督电话:

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监委:028-38444441

眉山市东坡区纪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028-38032564

咨询电话: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193091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3336031

十、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组织部、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区组织人社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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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眉山市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公告

2023-08-28,全文共 3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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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眉山市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公告

温馨提示:凡符合在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报考条件的考生,若不能在网上正常报考,请携带相关证件到所在县(区)教育考试中心现场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四)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五)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以下三项条件之一:(1)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2)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3)取得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特别提醒:根据原卫生部有关要求,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拟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和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尤其是不具备上述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要慎重填报志愿。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3年我省成人高考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含网上缴费)、现场确认、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1.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9月1日9:00至9月7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手续的责任自负,逾期不再补报。

2.现场确认时间:9月14日9:00至9月18日17:00。

3.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16日至10月22日。

(二)报名地点

考生应在正住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确需在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原则上应该在工作或居住所在地报考,并须提供在当地工作、生活的有效凭证,如社保缴费证明、居住证、房产证等。

享受地区性照顾加分的考生,必须在正住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否则不予享受相关照顾政策。

定居在四川省并具备报名资格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居留地报名。

三、报名办法及规定

(一)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

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sceea.cn)或直接登录眉山市成人高考报名网站“http://www.msjyksy.cn”,按提示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一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考生根据收到的手机验证码进行注册),选择所属县(区)报名点并如实填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军官证号、士兵证号)等报名信息,设置登录密码,自动生成网报号。考生使用身份证号(军官证号、士兵证号)或网报号及密码登录,填写报名登记表的相关项目(含考生简历),提交本人报名基础信息,依据报名网站提供的招生专业目录(包括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外语语种、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在符合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和生源范围的前提下,选报学校及专业志愿,并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规定,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

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填写本人实际有效的联系方式和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不得填写中介机构或函授站点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更不得由中介机构或函授站点代为填写。考生要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勿将身份证号码、登录密码、手机验证码等个人信息泄露于他人,如因泄露个人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考生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禁止各类中介机构、团体、个人代替考生报名,如因违反规定报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机构、团体和个人的责任。由考生自行委托他人或中介机构、团体、个人报名的,所产生的考生基础信息错误由考生本人负责。

所有免试生〔包括先进、优教、体尖,专科毕业退役军人和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下基层”服务期满后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考生和不参加统考的体育单招生〕均须参加本次报名,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规定,免试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25元。

(二)现场确认

完成基础信息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及网上缴费后,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到本人网上报名登记表中选择的报名点对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交验相关材料。特别是在非正住户口所在县(区)报名的考生,须提供在当地工作、生活的有效凭证,如社保缴费证明、居住证、房产证等。

现场确认时,报名点工作人员将验证考生的基础信息,并采集考生的指纹和面颊特征信息。考生使用电子设备扫描报名信息确认二维码,按提示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和照片信息,核对无误后,在该设备上进行电子签名确认。考生签名确认无误后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打印出《考生登记表》交由考生本人核验和留存。若考生核验时发现错误,应当场更正并重新打印。签字确认后,因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未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的报名无效。

专升本考生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交验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先进、优教、体尖免试生,不参加统考的体育单招生,专科毕业退役军人和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下基层”服务期满后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考生现场确认时,由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当场审核考生的申请资料。考生的申请资料不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本人可当即书面申请由免试生转为考试生,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同意考生转报后,按考试生收费标准让考生现场补交105元报名费。

考生交验材料具体要求:

1.身份证明: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查验原件。

2.户口证明:(1)在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报名考生:提交户口本盖有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的户口簿首页和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两页复印件,查验原件;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复印件(须集体户口单位确认)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2)在非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的考生:提交社保缴费证明(近三个月)、居住证、房产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3.学历证明:(1)高起本或高起专考生:提交有效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以同等学力报考的提交有效的初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复印件,查验原件。(2)专升本考生:提交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同时提交相应的完整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复印件,查验原件)。

4.医学门类考生:应提交相应的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证书、专业学历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5.录取照顾加分材料:提交相应的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和有关原始证明材料。

6.免试材料:提交相应的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和有关原始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复印件和下载打印件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和现场确认后,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准考证》。同时认真核对《准考证》中包括照片在内的各种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应立即向所在县(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修改,避免因为信息差错无法参考。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其后果自负。对于无法自行打印《准考证》或自行打印《准考证》有困难的考生,可到现场确认的招生考试机构打印《准考证》。

四、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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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眉山市东坡区考核招聘教育类优秀人才公告

2023-12-01,全文共 4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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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考核招聘教育优秀人才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眉山市东坡区下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育类优秀人才101名,其中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3年下半年眉山市东坡区考核招聘教育类优秀人才(研究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2023下半年年眉山市东坡区考核招聘教育类优秀人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1、研究生毕业生报考:2024年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东坡区行政范围内的在编在职教师不能报考),详见附件1。

2、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仅限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的公费师范生,详见附件2。

3.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资格条件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至12月11日17:00,报名网站为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一)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岗位要求的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学历,报考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3),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下半年眉山市东坡区考核招聘教育类优秀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2月4日至12月11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考核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咨询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028-38298766。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考核资格复审、考察中的资格复核和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2.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在考核前须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2月16日9:00—16:00

资格复审地点: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五楼会议室(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育才东街208号;联系电话:028-38298766)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3),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以上证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场。

本次考核招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

五、考核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采取专业知识测试、业务能力操作、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对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

资格复审后,将依据岗位报考人数确定考核方式,具体考核方式、时间及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体检由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4.复检及递补。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情况报区组织人社部门确定。经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按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规定了最低成绩的岗位,递补人员的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该招聘岗位规定的最低成绩。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二)考察

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了解,对其档案和提供的报考信息、相关材料作进一步核实。

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情况报区组织人社部门确定。经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眉山市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核、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东坡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辞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最低服务年限为六年,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组织部、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监委:028-38444441

眉山市东坡区纪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028-38032564

政策咨询电话:

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028-38298766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193091

相关事项提示:

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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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2023年下半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2023-11-02,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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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引进更多优秀人才来四川省眉山市干事创业,我市计划启动“才汇东坡高校行”2023年下半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优秀人才886名。其中,市属事业单位129名,县(区)事业单位139名,高校83名,企业535名。本次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具体岗位、条件及有关程序等,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主办单位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引进单位

四川省眉山市内有关事业单位、高校、企业。

四、引进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硕博毕业人员和急需紧缺专业本科毕业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当层次的国外留学人员。

五、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

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15日

网上报名邮箱详见《眉山市2023年下半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3、4)中具体岗位对应的电子邮箱。

(二)现场报名

根据工作需要,将在有关高校举办“才汇东坡高校行”活动,应聘人员可现场报名。

六、其他

本公告在四川人才工作网(http://www.scrcgz.com)、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眉州英才”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

事业单位编制内引进咨询电话: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028-33090595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8-38168529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组织部 028-38116385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8-38193091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 028-37621151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8-37627056

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 028-36267103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8-36298132

中共洪雅县委组织部 028-36539221

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8-37402778

中共丹棱县委组织部 028-37209252

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8-37206526

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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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眉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2023-12-06,全文共 5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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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5.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2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职位及名额

共计招录13名。

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眉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眉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眉山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28-38167780)咨询(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13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资格审查工作由眉山市公安局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至14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详见《报考指南》第26条),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12月14日前的工作日,到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现场办理的报考者,请拨打联系电话(028-38197202)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眉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上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笔试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笔试成绩(警务技术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

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6日至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笔试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29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将笔试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眉山市公安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8号1号楼405室,联系电话:028-38167780)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4年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4年3月6日前,报考者可登录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4年1月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重要、涉密、敏感职位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三)资格审查

眉山市委组织部和眉山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由眉山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考录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眉山市公安局通知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者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公安系统达到3倍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眉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33条。《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眉山市委组织部会同眉山市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或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眉山市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眉山市公安局报眉山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职位,由眉山市公安局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公务员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详情可咨询眉山市公安局。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统一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眉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眉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2.眉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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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将于2023年12月20日零时启动颗粒物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2023-12-20,全文共 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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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将于2023年12月20日零时启动颗粒物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结合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情况,按照《眉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相关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定于2023年12月20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启动区域为眉山天府新区除龙马镇、北斗镇以外区域,东坡区除复兴镇以外区域,彭山区除黄丰镇、公义镇以外区域,仁寿县除新店镇、禾加镇以外区域,洪雅县除槽渔滩镇、东岳镇、柳江镇、高庙镇、瓦屋山镇、七里坪镇、中山镇以外区域,丹棱县

除顺龙乡、张场镇以外区域,青神县除汉阳镇、罗波乡以外区域,眉山高新区,甘眉工业园区。全市其他区域结合实际执行。请市民做好健康防护。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企业(园区)应注意

加强环境督查和执法检查,强化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环保监管力度,增加环保督查巡查频次,确保涉气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禁止企业进行环保设施的停运检修工作,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设施检修的,一律采取对应生产设施停产方式进行。

加大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中心城区重型载货柴油车禁行(新能源车辆、特殊车辆除外);施工工地、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未达到国III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全市范围内停止所有建筑工地室外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喷涂、粉刷,基坑护坡粉浆作业等);加强建筑施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督查和执法检查。督促矿山、砂石料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大幅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道路洒水、雾炮喷淋作业频次,对重点区域实施24小时洒水、对城区道路进行不间断抑尘作业,保持路面湿润。城市建成区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覆盖,增加洒水降尘措施。

全市禁止露天焚烧、露天烧烤。加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管。督导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季节性调控生产措施,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作业。城市建成区停止城市行道树、公园景观绿化、绿地草坪的修剪(修整)、施肥及喷洒农药作业。

政策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6ZbqhuehgKNretQWothg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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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眉山市招录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3-12-06,全文共 4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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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

共计招录249名。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眉山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眉山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招录机关咨询(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13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至14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详见《报考指南》第27条),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12月14日前的工作日,到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东坡区学士街268号)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现场办理的报考者,请拨打联系电话(028—38197202)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眉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上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笔试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根据职位类别,分别使用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级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笔试试卷。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笔试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30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将笔试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眉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地址:眉州大道西一段2号,主西楼12-19办公室,联系电话:028—33090591)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4年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4年3月6日前,报考者可登录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资格审查

眉山市委组织部和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5.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由眉山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本市公招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眉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34条。

招录机关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眉山市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由招录机关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机关(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统一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附件:1.眉山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眉山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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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2023-11-23,全文共 2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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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审判工作的服务保障,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及名额

招聘人员为编外聘用人员,招聘书记员和新闻宣传人员各1名。

岗位一:书记员1名,从事审判辅助等工作,要求35周岁以下,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60字/分以上,法学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岗位二:新闻宣传人员1名,从事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主要负责宣传稿件撰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的编辑写作、图文视频编辑制作。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熟练使用OFFICE/WPS等常用办公软件,熟悉新闻稿件格式,能够按照格式要求,编写新闻稿件;要求35周岁以下,新闻、汉语言、广播电视编导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法院新闻写作工作经历者优先。

以上岗位本科为在职学历的,专科必须为全日制学历。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35周岁以下为1988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6.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法院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24时。

3.报名手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请将填好的《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请下载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照片电子版,通过邮箱打包发送至2505201292@qq.com

,咨询电话:19150504965或028-38105451,现场报名地点:眉山市锦兴人力资源公司。

4.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另行通知。考试当天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书记员考试笔试40%、速录技能测试20%和面试40%。

新闻宣传员考试笔试40%和面试60%。

1.笔试。时间:2023年12月4日下午14:00时;考试地点: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六楼;书记员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法院书记员常识。新闻宣传考试内容为法院相关信息文稿写作。

2.速录技能测试。考试时间:2023年12月4日下午15:30分。考试地点: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六楼。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的汉字输入速度和准确率。

3.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六楼。面试比例:根据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排名并列的一并进入。内容:主要考察参考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特别说明: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一年,因现有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且考生愿意服从单位岗位安排的,可在本次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公布成绩单

1.时间:在“东坡法眼”微信公众号公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东坡法眼”公众号。

2.排名规则:名次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速录技能测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书记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司法辅警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3.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5. 体检合格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信用记录。

(五)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公众号“东坡法眼”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指定的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约定试用期2个月。

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因聘用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可从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管理与待遇

(一)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二)正式聘用期内,专科生最低工资3200元/月,本科生最低工资3400元/月(以上最低工资包含基本工资、平时考核绩效工资、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和住房公积金等,不包含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和住房公积金)。年终目标考核奖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一般不低于3000元。随着在法院工作年限的增加,通过晋级考试,将逐步增加工资待遇。

(三)单位机关食堂提供早、中、晚三餐,餐食价格与在编干警执行相同标准。

(四)聘用人员享受与在编干警相同标准的健康体检等福利待遇。

(五)聘用人员享受与在编干警相同标准的工会会员待遇。

五、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聘用的在职人员须在入职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

3.报考法院不解决住房;不负责保管或者委托保管人事档案。

4.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招聘全程由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督察室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28—38102968。

6.本公告及下一招聘环节信息均通过“东坡法眼”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时刻关注信息,因考生未看公告造成失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7.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8.准考证在考试当天发放。

本公告由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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