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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的公告

2024-02-22,全文共 2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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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岗位:聘用制书记员、辅警

性质:聘用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

名额:书记员1名;辅警1名

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书记员:年龄35周岁以下;辅警: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当日)。

(三)书记员: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024年毕业生需在聘用前取得毕业证。辅警: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熟悉计算机操作、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聘用辅警限男性,需满足:双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8;同等条件下警校毕业或退役军人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考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五)本人经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六)其他不适宜从事法院辅助工作的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所有报名资料压缩打包后发送至电子邮箱:375490798@qq.com。(邮件主题备注: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姓名),报名时间:2024年2月21日至2月23日17:00分。

(2)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机关504政治部办公室。报名时间:2024年2月21日至2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手续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填写好的《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请下载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等)复印件(网络报名的提供扫描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及同底电子版照片。

资格审查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电话通知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考试当天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项目

书记员: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

辅警:体能测试、面试。

书记员笔试

(占总成绩额度25%)

时间:2024年3月1日(星期五)上午9:30-10:30。

地点: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文字写作。

书记员速录技能测试

(占总成绩的25%)

时间:2024年3月1日(星期五)上午11:00-12:00。

地点: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计算机汉字输入速度和准确率。

辅警体能测试

(占总成绩的50%)

时间:2024年3月1日(星期五)下午15:30

地点: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集合。

测试标准: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标准(暂行)》相关规定,共三项;1.10米*4往返跑;2.俯卧撑;3.1000米跑。

面试

(占总成绩的50%)

时间:2024年3月6日(星期三)下午15:00开始进行。地点: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五楼会议室。面试比例:根据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排名并列的,一并进入。若报考人员不足1:3,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全部进入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加分

(折合后加分,①②③可累计加分)

①有1年以上法院工作经历的加1分,需提供工作证明。

②法学类专业加1分。

③取得A类(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加2分,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加1分。

特别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未填报加分项以及在报名结束前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2.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一年,因在职聘用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在本次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公布成绩

1.在微信公众号“乐山市市中区法院”发布。 2.时间:2024年3月4日(星期一)公布笔试、速录技能测试成绩;2024年3月7日(星期四)公布总成绩。

3.排名规则:名次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

四、体检及考察

1.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并附加“毛发中常见毒品初筛检测”,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3.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组织考察。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对外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投诉、举报等情况,由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督察室负责调查核实。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经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及培训

(一)公示结束后,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聘用合同,上岗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

(二)试用人员接受岗前培训。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管理与待遇

(一)聘用期内月工资255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年终根据考核情况发放目标绩效。

(二)单位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

(三)单位机关食堂提供早、中两餐。

(四)聘用人员享受工会、带薪年休假、健康体检等福利待遇。

(五)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合同。

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833—2422710

咨询电话:0833—2422722 本公告由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督察室全程监督。

特别提醒

1.《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的公告》及相关信息均通过“乐山市市中区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应聘人员时刻关注信息,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看公告造成失误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应在整个应聘期间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未委托任何其他机构代为报名,现场提交报名资料进行报名。

4.请应聘人员保管好准考证,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5.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妥善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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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2024年度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招录公告

2023-12-06,全文共 61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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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定向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除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三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三是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对于2024年高校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名额及职位条件

共计招录531名。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乐山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乐山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市级招录机关和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13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级招录机关和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至14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报名后应及时查看审核情况,因报考者本人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详见《报考指南》第23条),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12月14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1号楼2楼204市人事考试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报考者,请拨打联系电话(0833-2431510)确认后,通过邮箱(lskszx@163.com,邮件主题为:XX考生公招减免材料+手机号码)上传减免笔试考务费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资格,不予减免。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职位可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乐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根据职位类别,分别使用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级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笔试试卷。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26条。

抗震救灾加分方式:凡符合抗震救灾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1月8日至12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将准考证(注明本人联系电话)、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抗震救灾表现突出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乐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36号市委组织部C区203室)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少数民族加分方式:凡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此次不需持相关证件到现场登记加分,由系统按报考者填报的《报名信息表》自动甄别后进行加分(加分只以报考者《报名信息表》中“民族”栏为准,请报考者务必认真仔细填写)。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民族,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因错填误填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4年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4年3月6日前,报考者可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资格审查

市级招录机关和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报考驻地在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职位的少数民族报考者)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资格审查。其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面试考务费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由乐山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本市公招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乐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30条。

市级招录机关和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市级招录机关和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由市级招录机关或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机关(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市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统一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市级招录机关和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0833-2429252

乐山高新区0833-2596660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组织部0833-2178289

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组织部0833-3218600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0833-3447002

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0833-5022218

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0833-5593326

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0833-4252591

中共井研县委组织部0833-3720202

中共夹江县委组织部0833-5666741

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0833-4603018

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0833-5228710

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0833-4519779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0833-2487564

监督电话:0833-2494312

附件:1.乐山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乐山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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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的公告

2023-11-03,全文共 1664 字

+ 加入清单

交投集团于2017年5月经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为乐山市属重点国有企业,是乐山“十纵八横三环线”网络化交通体系建设“融、投、建、营”的重要实施主体。承担市委、市政府指定性交通建设战略任务和重大项目融资任务。公司注册资本金20亿元,下辖公交公司、交投公司、交建公司、交服公司、港航公司五个板块企业,现有在岗员工1300余人。根据交投集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开展公开招聘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全面考评、人岗相适的原则;

(三)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子企业财务会计岗:1名。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诚实守信,敢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任职条件任职资格详见附件1

附件1 任职资格条件.xlsx。

(三)禁止条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2日17: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通过招聘邮箱报名下载《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

附表2 报名信息登记表.docx

填写完毕后随相应证件资料发送至招聘邮箱676933211@qq.com(邮件命名格式:姓名+岗位)。

(三)报名需附证件资料(拍照或扫描)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佐证材料。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2.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凡提供不实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招聘流程

(一)资格审核。按照报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材料进行审核。

(二)综合考评。招聘机构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开展专业测评。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符合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不足1:3则暂停岗位招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前三名进入面试,面试不得少于2人,若少于2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50%折算后计入个人总成绩,若经审议研究,应聘者中确无适合人选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选聘根据笔试、面试综合得分确定拟聘人选。

(三)体检及背景调查

1.体检相关事宜将以电话及短信的形式告知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体检合格者,进入背景调查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将予以淘汰,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背景调查,全面了解应聘者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并对考察对象的学历、履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背景调查不合格者,将予以淘汰。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对拟聘用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六)办理聘任

1.对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司将依法依规履行聘用手续,并按入职单位薪酬管理制度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2.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经书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选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且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招聘过程中,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核或按程序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公司将以电话及短信形式另行通知相关事项。

监督举报电话:0833—2343057

报名咨询电话:0833—2428541

报名平台电话:0833—234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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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公开招聘18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告

2024-01-03,全文共 2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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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全区国有企业规范、健康、快速发展,组建健全、规范、专业的公司化管理运营团队,促进国有企业市场化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工作人员18名,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简介

本次招聘企业共3家,分别是乐山五通桥兴桥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乐山五通桥发展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乐山五通桥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家企业均是五通桥区人民政府授权五通桥区国资局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公司,区属一级重点国企。

乐山五通桥兴桥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兴桥集团)系原乐山市五通桥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0月,注册资本6亿元,于2023年8月25日更名。兴桥集团围绕区委“133”工作思路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不断优化内部管理结构,提升办事创业效率和抗风险能力,重点围绕产业管理投资、城市更新、城市区域综合开发、民生事业等项目,增加城市载体功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五通桥区加快创建全国百强区贡献力量。

乐山五通桥发展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五发展集团)成立于2010年,2023年经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批准,以原水投公司为主体组建乐山五通桥发展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外部主体信用评级AA,重点发展股权投资、资源开发、项目建设、资产运营等业务,是五通桥区深化国企改革、蓄势赋能助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集团现拥有全资下属公司7家(五产投、新纪元、桥通五州、永鑫、水务、建筑、商混),参股子公司3家(创新发展投资基金、福华通达、润和催化),先后投资建设人才公寓、加油站、搅拌站、摩托车电子化考场、办公楼等实体化项目,代管运营五通桥中心城区停车收费综合管理项目,为五通桥区加快创建全国百强区贡献自身力量。

乐山五通桥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经开产投集团)于2017年6月6日成立,注册资本2亿元,由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1%和乐山市五通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出资49%共同组建,最终实际控制人为乐山市国资委和五通桥区国资局。集团按照四川省委、省政府打造“中国绿色硅谷”和乐山市委、市政府打造“一总部三基地”-五通桥区新型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经开产投集团作为工业基地实施承载主体,自公司成立以来,负责园区的“开发、建设、投资、运营、管理、服务”,外部主体信用评级AA。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学历证明、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18人。其中:兴桥集团本部3人、五发展集团本部4人、五发展集团子公司5人、经开产投集团6人。(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作风严谨,勤奋敬业,团结合作,敢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及办公设备。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综合薪酬制,并按规定缴纳社保公积金。聘用期综合薪酬由月薪、绩效收入构成,月薪按月发放,绩效收入与企业效益和岗位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挂钩,经考核后依据考核情况兑现。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曾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或尚未解除政务处分的;

6、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被聘用的;

7、公务人员辞去公职后违反从业规定的;

8、其他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情形。

六、招聘流程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5日。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报名表(详见附件2)、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单位任职文件等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电子文件(jpg或pdf格式)一份(证件取得时间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近期免冠一寸红底彩色证件照电子文件一份(jpg格式),发送至1011833422@qq.com。

(二)资格审查

对照岗位条件,根据招聘公告及个人履历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综合研判,确定进入笔试人选。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三)笔试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缩减或取消录用计划并向社会公告。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总分100分,设置及格分数线60分,及格线(含)以上者均可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按照50%折算后纳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由考核小组组成面试官,采用自我介绍+结构化面试+考官自由提问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设置最低及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按照50%折算后纳入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应聘人员自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体检结论不明确的或不完整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该职位由分数从高到低排列依次替补。

(六)组织考察

根据招聘考试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并查阅拟聘用人员档案,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

(七)公示

经体检、组织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评定不合格或不胜任岗位的,予以解聘。

七、纪律和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请每一位应聘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三)此次招聘的人员,五通桥区国资局委托五发展集团统一挂网,区国资局将综合考虑区属国企岗位需求及录用人员个人经历,进行统筹调配。不服从调配的,取消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按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对前公告上存在歧义和不严谨地方进行了更改,对岗位设置要求进行了明确,最终公告以此件为准,本公告由区国资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19960129150。

附件:

附件1 乐山市五通桥区2023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改).xls

附件2 乐山市五通桥区国企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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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乐山市沐川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2024-02-29,全文共 2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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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9名,留置看护队员1名。警务辅助人员负责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巡逻防控、安保维稳及其他勤务活动,留置看护队员负责协助市局巡逻警察支队(特警支队)五大队(留置看护大队)开展专业看护工作。

一、招聘名额

警务辅助人员19名(男性辅警18名、女性辅警1名),留置看护队员1名(限男性)。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因违法违纪被解聘、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18—35周岁,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男性辅警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辅警身高不低于1.58米,身体健康(须经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作出体检结论),会基本的电脑操作,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禁止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优先招聘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确定人选、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2月27日—3月15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报名地点:沐川县公安局1楼105办公室,联系人:苟老师 联系方式:0833—4603633

4、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需持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原件、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退伍军人还需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应聘单位报名地点报名,交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照3张。专业技能者请携带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逾期不交优先招聘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聘条件。

5、资格审查:由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重点测试应聘者对法律基础知识、基本常识、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折算后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经体能测试合格后进入下一阶段。

1、笔试: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10:00至12:00,考试地点为县公安局五楼会议室。

2、面试: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面试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10:00至12:00,考试地点为县公安局五楼会议室,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定。

3、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测试成绩,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或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录用环节。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2000米跑、立定跳远。

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以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医院体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缺额在体测合格报考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县公安局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政审不合格或政审存疑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不予聘用。

成绩公布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综合排名。

岗前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公安局报到,由县公安局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对不报到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未通过岗前培训考核的人员,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

对通过岗前培训的人员予以聘用,由县公安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日常管理

(一)考察合格人员报到后,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外派劳务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

(二)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

(三)聘用人员统一着装,服装、装备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供。

五、特别说明

(一)本次招聘辅警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因不主动、不及时参加相应程序造成的后果概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请应聘者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应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资料、培训班、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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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23-11-15,全文共 4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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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于2023年11月23—24日赴成都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乐山市五通桥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考者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一览表》所列具体专业在表中未列尽的,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需求可将相邻、相近、相关专业纳入考核招聘范围。

4.委培、定向毕业生应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征得用人单位及有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8.乐山市五通桥区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在编在册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原则上采取“网络预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1月22日11:00止。

2.报名要求:预报名人员须填写《乐山市五通桥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预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附件重命名为“岗位编码+报考者姓名”后发送至电子邮箱wtqsykd@163.com,咨询电话0833—3301593。

预报名不审查报考者资格。请预报名人员根据现场资格审查要求,接受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确未网络预报名的,可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2023年11月23日14:00-17:00,成都人事考试中心(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18号)。

(二)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审查统一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23年11月23日14:00-17:00,成都人事考试中心。

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填写《乐山市五通桥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3),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3)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含资格证种类、任教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5)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该证明材料亦可在体检前提交。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现场考核

现场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现场考核,具体考核形式视报名情况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现场确定。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面试考点。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有效身份证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核合格者现场签订意向协议(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四)体检

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由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具体体检时间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tq.gov.cn/)另行公告通知。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不予聘用且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考察组至少由2人组成。可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核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和结论。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报考者逾期不参加考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中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人员由各招聘主管部门报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审核确认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报到后,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部属公费师范生聘用后应承诺在五通桥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其他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相关待遇按国家政策和我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纪委监委0833-3355000)。

五、咨询方式及特别提示

(一)此次考核招聘首次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及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均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因报考者不主动在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报考者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未参加招聘各环节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由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和改革局:0833—3308789

乐山市五通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0833—3301132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33—3301561

乐山市五通桥区农业农村局:0833—3301740

乐山市五通桥区应急管理局:0833—3306080

乐山市五通桥区教育局:0833—3303614

乐山市五通桥区卫生健康局:0833—3308263

政策咨询电话: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301593

附件:1.乐山市五通桥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乐山市五通桥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预报名登记表

3.乐山市五通桥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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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2024-01-05,全文共 1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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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名(限男性)。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急需的专业技术、专门技能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身高和视力要求:身高不低于1.70米;矫正视力不低于4.8;

7.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优先招聘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

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

四、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7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五楼政工监督室

(三)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报名时填写《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辅警招聘报名表》,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资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特殊技能者请携带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聘条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

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评。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成绩合格后进入体能测试,测试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由区公安分局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电话通知各位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

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评,具体体能测评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或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录用环节。体能测试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4×10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

根据考试结果,由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公布确定的进入体检人员。

(二)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不得隐瞒个人既往病史,聘用后一旦发现,立即予以辞退。

七、考察

由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组织实施考察。非金口河籍考生由本人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考察合格人员予以聘用。

八、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聘用报到。

考察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

(二)合同签订。

考察合格人员报到后,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机构即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九、附则

如在考核及工作期间泄露任何与工作相关信息将立即辞退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个人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政工监督室 0833-271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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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2023-12-06,全文共 5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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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5.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2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名额及职位条件

共计招录66名。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乐山市公安局咨询(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13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资格审查工作由乐山市公安局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至14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报名后应及时查看审核情况,因报考者本人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详见《报考指南》第19条),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12月14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1号楼2楼204市人事考试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833-2431510)确认后,通过邮箱(lskszx@163.com,邮件主题为:XX考生招警减免材料+手机号码)上传减免笔试考务费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资格,不予减免。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法医职位和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职位可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乐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一)笔试

1.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笔试成绩(警务技术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6日至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22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1月8日至12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乐山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363号13楼13-1办公室,联系电话:0833-2499205)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4年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4年3月6日前,报考者可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4年1月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重要、涉密、敏感职位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三)资格审查

乐山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资格审查。其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面试考务费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由乐山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考录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乐山市公安局通知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者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公安系统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乐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26条。《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乐山市委组织部会同乐山市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或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乐山市公安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乐山市公安局报乐山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职位,由乐山市公安局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公务员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统一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乐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乐山市公安局0833-2499205

乐山市委组织部0833-2487564

监督电话:0833-2494312

附件:1.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2.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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