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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24-03-07,全文共 9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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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事业单位2024上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聘考生报考相应岗位的,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聘考生报考时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0日(不含)—2006年3月20日期间出生;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或省级公安机关及以上奖励的,或在脱贫县、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员报考编码2024104001岗位,年龄可放宽至1983年3月20日(不含)——2006年3月20日],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20日(不含)—2006年3月20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请先拨打本公告第七点明确的政策咨询或者身份认定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招考试实行网络报名和网上缴费。在网络报名时只审查照片质量,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在笔试后、面试前。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意岗位条件和要求,特别是“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若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请先拨打本公告第七点明确的政策咨询电话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9:00至3月20日18:00。

(一)网络报名

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表》。考生务必反复核实电话、邮箱、单位和地址等常用信息,否则若发生错漏等情况均由考生自行负责。报名信息表上的各项内容(如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工作经历、荣誉奖励等信息应如实填写清楚)是为便于招聘单位了解考生的基本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3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

4.相片审查。审查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9:00至3月21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相片审查结果,相片审查不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

(二)网上缴费

相片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网上缴费结束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网络报名成功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减免考务费的考生,于2024年3月22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到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830-2522293,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号1栋6-11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依据材料;

2.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档案卡、手册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有关贫困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父亲和母亲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火化证、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书、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等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如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递交减免申请材料,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岗位调整

编码2024104001——2024104003,2024104006——2024104019的岗位开考比例为3:1,编码2024104004、2024104005的岗位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于2024年3月25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上公布取消招聘的岗位。报考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26日9:00至3月27日18:00前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且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弃权,弃权者作退费处理。

(四)打印报名表

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24年4月15日9:00至4月19日24:00前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编码2024104006——2024104019岗位的笔试科目是《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编码2024104001——2024104005岗位的笔试科目是《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公共基础》内容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所有科目均不指定专门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

3.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公布: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将由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24年5月7日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由于阅卷工作采取机读卡阅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请于2024年5月8日至5月9日18:00间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2024年5月10日在该网站公布。

5.笔试加分:

(1)“一村一大”加分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天对天),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3)其他基层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等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按照《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6.申请加分材料: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4月8日至4月12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交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830-2522293,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号1栋6-11室)。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提交加分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递交,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2)、服务合同(协议)、服务期满考核材料和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义务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3)等材料。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2024年4月15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对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至2024年4月17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机关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中曾经拥有“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退役大学生士兵、大学生村官、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等经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

7.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满分均为100分。编码2024104006——2024104019的岗位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编码2024104001——2024104005的岗位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24年5月14日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采取点对点方式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8.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编码2024104006——2024104019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教育公共基础》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编码2024104001——2024104005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综合知识》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二)资格审查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编码2024104001——2024104003,2024104006——2024104019岗位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编码2024104004、2024104005岗位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2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参加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由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5月14日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进行公布。

2.审查时间:首轮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并于2024年5月27日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18:00。

3.审查要求: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附件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信息表》2份。

(5)放宽年龄的退役军人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编码2024104001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从事辅警工作期间以下材料:《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同时具有区县公安局和市公安局的审核意见和公章)、历年年度考核表(或者年度考核等次通知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及以上公安局出具的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奖励、表彰证书或决定(通知)文件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截止2024年3月20日,36周岁至40周岁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或省级公安机关及以上奖励证书或决定(通知)文件,或在脱贫县、艰苦边远地区工作印证资料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凡是在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编码2024104006——2024104019岗位(教师岗位)采取讲课(微课)的面试方式;编码2024104001——2024104005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3.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或《教育公共基础》成绩高低确定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形不成竞争岗位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编码2024104001岗位聘用后,在龙马潭区的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编码2024104002——2024104019岗位聘用后,在龙马潭区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编码2024104004——2024104005岗位聘用后,在龙马潭区乡镇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监督与相关注意事项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由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号码,在整个考试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2522293。

面向优秀在职辅警招聘的相关政策由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0-2583346。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0-3190016。

监督电话:0830-2517963。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附件:1.2024年上半年泸州市龙马潭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申请表

3.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

4.同意报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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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泸州市龙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招聘

2024-01-24,全文共 1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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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是泸州市国资委和龙马潭区财政局共同出资组建的全资国有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主体信用评级AA。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国有资产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教育医疗、物业保安服务、进出口贸易、传媒广告、信息技术服务、乡村振兴及旅游、公共交通运营、冷链物流、生态环保、公墓及殡葬服务等诸多领域。龙驰集团旗下拥有全资、控股公司25家,其中二级全资子公司17家,三级全资子公司3家,二级控股子公司2家,三级控股子公司3家。

根据集团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者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有志于从事国有企业工作,且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三)勇于担当,勤奋敬业,作风严谨,有较强的规矩意识和执行力;

(四)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五)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六)符合附件1确定的年龄条件。出生日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至报名结束时间。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党纪、政务处分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被解聘的;

(四)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使用的;

(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六)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四、招聘流程

报名→简历筛选→考试→综合考察、政审(含入职资料及档案审查、背景调查等)→公示→录用→试用期→转正

五、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位应聘者报考一个岗位。

(三)报名流程:

1.请应聘者下载填报《泸州市龙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聘登记表》(附件2)和《简历统计表》(附件3)。

2.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包括学信网截图)、执(职)业资格证书(包括相关资格证书网上查询截图)、职称证、工作业绩材料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证件照(大小在30K以内),限JPEG、GIF或JPG格式。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应聘者,视为无效报名,不得参加考试。

3.应聘者需采取电子文档压缩形式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ongchirencai@163.com。电子邮件标题统一按照“应聘公司+应聘岗位+姓名”格式编写。

4.以上资料原件将在考试前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通过审核方能进入考试。

(四)相关说明:需上交的应聘材料不退还,公司对所有应聘者信息予以保密。

六、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结束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电话短信通知参加考试,未通过简历筛选及未通过考试者不另行通知。

(二)拟录用人数与参加考试人数必须达到1:2的开考比例,否则取消考试。

(三)面试分数低于80分者不纳入聘用考察范围。

(四)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公司有权取消其报名和录用资格;入职后若发现个人档案资料不能补全,或档案资料作假,公司有权无条件解除劳动关系。

(五)应聘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若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如因应聘者本人通讯问题导致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

(六)录用结果在川南人才网进行公示,请应聘者关注网站信息。

(七)拟录用人员体检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报告不符合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龙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泸州市龙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

2.泸州市龙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聘报名表

3.简历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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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公告

2024-03-07,全文共 9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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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2024上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聘考生报考相应岗位的,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0日(不含)—2006年3月20日期间出生;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或省级公安机关及以上奖励的,或在脱贫县、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员报考编码2024101014—2024101016岗位,年龄可放宽至1983年3月20日(不含)—2006年3月20日],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20日(不含)—2006年3月20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7.按照《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规定,报考者须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如果报考者系2024年应届毕业生,聘用后5年内须由用人单位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本次招聘中“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截止2024年3月20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各级国有企业、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到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请先拨打本公告第七点明确的政策咨询或者身份认定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招考试实行网络报名和网上缴费。在网络报名时只审查照片质量,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在笔试后、面试前。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意岗位条件和要求,特别是“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若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请先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9:00至3月20日18:00。

(一)网络报名

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表》。考生务必反复核实电话、邮箱、单位和地址等常用信息,否则若发生错漏等情况均由考生自行负责。报名信息表上的各项内容(如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工作经历、荣誉奖励等信息应如实填写清楚)是为便于招聘单位了解考生的基本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3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

4.相片审查。审查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9:00至3月21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相片审查结果,相片审查不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

(二)网上缴费

相片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网上缴费结束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网络报名成功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减免考务费的考生,于2024年3月22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到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830-2739862;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321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依据材料;

2.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档案卡、手册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有关贫困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父亲和母亲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火化证、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书、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等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如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递交减免申请材料,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岗位调整

所有岗位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于2024年3月25日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公布取消招聘的岗位。报考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26日9:00至3月27日18:00前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且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弃权,弃权者作退费处理。

(四)打印报名表

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24年4月15日9:00至4月19日24:00前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编码2024101006——2024101011岗位的笔试科目是《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编码2024101001——2024101005、2024101012——2024101020岗位的笔试科目是《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公共基础》内容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所有科目均不指定专门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

3.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公布: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将由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24年5月7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由于阅卷工作采取机读卡阅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请于2024年5月8日至5月9日18:00间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2024年5月10日在该网站公布。

5.笔试加分:

(1)“一村一大”加分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天对天),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3)其他基层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等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按照《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6.申请加分材料。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4月8日至4月12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交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830-3101371;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9楼906室)。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提交加分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递交,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2)、服务合同(协议)、服务期满考核材料和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义务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3)等材料。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2024年4月15日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对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至2024年4月17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机关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中曾经拥有“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退役大学生士兵、大学生村官、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等经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

7.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满分均为100分。编码2024101006——2024101011岗位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编码2024101001——2024101005、2024101012——2024101020岗位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24年5月14日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采取点对点方式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8.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编码2024101006——2024101011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教育公共基础》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编码2024101001——2024101005、2024101012——2024101020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综合知识》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二)资格审查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参加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5月14日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进行公布。

2.审查时间:首轮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2024年5月27日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18:00。

3.审查要求: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时间计算截止至2024年3月20日。

(4)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附件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5)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信息表》2份。

(6)岗位编码2024101003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认定材料。

(7)岗位编码2024101019的报考人员,以及放宽年龄的退役军人还须出具本人《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8)岗位编码2024101014—2024101016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从事辅警工作期间以下材料:《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同时具有区县公安局和市公安局的审核意见和公章)、历年年度考核表(或者年度考核等次通知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及以上公安局出具的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奖励、表彰证书或决定(通知)文件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截止2024年3月20日,36周岁至40周岁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或省级公安机关及以上奖励证书或决定(通知)文件,或在脱贫县、艰苦边远地区工作印证资料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凡是在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编码2024101006——2024101011岗位(教师岗位)采取说课的面试方式;编码2024101001——2024101005、2024101012——2024101020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4.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或《教育公共基础》成绩高低确定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形不成竞争岗位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六、纪律监督与相关注意事项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号码,在考试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本公告有关政策咨询电话:0830-3101371。

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相关政策由泸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0-3155517。

面向优秀在职辅警招聘的相关政策由泸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0-3199682。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0-3190016。

监督电话:0830-3190505。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附件:1.泸州市2024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申请表

3.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

4.同意报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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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24-03-07,全文共 9236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事业单位2024上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聘考生报考相应岗位的,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聘考生报考时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0日(不含)—2006年3月20日期间出生;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或省级公安机关及以上奖励的,或在脱贫县、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员报考编码2024123039岗位,年龄可放宽至1983年3月20日(不含)——2006年3月20日],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20日(不含)—2006年3月20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请先拨打本公告第七点明确的政策咨询或者身份认定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招考试实行网络报名和网上缴费。在网络报名时只审查照片质量,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在笔试后、面试前。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意岗位条件和要求,特别是“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若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请先拨打本公告第七点明确的政策咨询电话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9:00至3月20日18:00。

(一)网络报名

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表》。考生务必反复核实电话、邮箱、单位和地址等常用信息,否则若发生错漏等情况均由考生自行负责。报名信息表上的各项内容(如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工作经历、荣誉奖励等信息应如实填写清楚)是为便于招聘单位了解考生的基本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3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

4.相片审查。审查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9:00至3月21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相片审查结果,相片审查不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

(二)网上缴费

相片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网上缴费结束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网络报名成功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减免考务费的考生,于2024年3月22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到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30—4212407,地址:云溪西路一段99号,区人社局309办公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依据材料;

2.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档案卡、手册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有关贫困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父亲和母亲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火化证、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书、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等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如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递交减免申请材料,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岗位调整

编码2024123001——2024123008,2024123027——2024123039的岗位开考比例为3:1,编码2024123009——2024123026的岗位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于2024年3月25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上公布取消招聘的岗位。报考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26日9:00至3月27日18:00前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且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弃权,弃权者作退费处理。

(四)打印报名表

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24年4月15日9:00至4月19日24:00前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编码2024123001——2024123016岗位的笔试科目是《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编码2024123017——2024123039岗位的笔试科目是《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公共基础》内容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所有科目均不指定专门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

3.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公布: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将由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24年5月7日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由于阅卷工作采取机读卡阅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请于2024年5月8日至5月9日18:00间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2024年5月10日在该网站公布。

5.笔试加分:

(1)“一村一大”加分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天对天),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3)其他基层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等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按照《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6.申请加分材料: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4月8日至4月12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交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地址:云溪西路一段99号,区人社局306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4294906)。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提交加分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递交,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2)、服务合同(协议)、服务期满考核材料和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义务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3)等材料。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2024年4月15日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通过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一网公开栏目重点领域公开中的人事招考公招公选版块(http://www.naxi.gov.cn)对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至2024年4月17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机关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中曾经拥有“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退役大学生士兵、大学生村官、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等经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

7.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满分均为100分。编码2024123001——2024123016的岗位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编码2024123017——2024123039的岗位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纳溪区人社局将于2024年5月14日通过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一网公开栏目重点领域公开中的人事招考公招公选版块(http://www.naxi.gov.cn)采取点对点方式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8.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编码2024123001——2024123016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教育公共基础》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编码2024123017——2024123039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综合知识》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二)资格审查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编码2024123001——2024123008,2024123027——2024123039岗位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编码2024123009——2024123026岗位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2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参加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由纳溪区人社局于2024年5月14日通过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一网公开栏目重点领域公开中的人事招考公招公选版块(http://www.naxi.gov.cn)进行公布。

2.审查时间:首轮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纳溪区人社局将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并于2024年5月27日通过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一网公开栏目重点领域公开中的人事招考公招公选版块(http://www.naxi.gov.cn)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18:00。

3.审查要求: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附件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信息表》2份。

(5)编码2024123039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从事辅警工作期间以下材料:《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同时具有区县公安局和市公安局的审核意见和公章)、历年年度考核表(或者年度考核等次通知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及以上公安局出具的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奖励、表彰证书或决定(通知)文件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截止2024年3月20日,36周岁至40周岁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或省级公安机关及以上奖励证书或决定(通知)文件,或在脱贫县、艰苦边远地区工作印证资料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放宽年龄的退役军人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本人《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凡是在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编码2024123001——2024123016岗位(教师岗位)采取讲课的面试方式;编码2024123017——2024123039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3.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或《教育公共基础》成绩高低确定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形不成竞争岗位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通过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一网公开栏目重点领域公开中的人事招考公招公选版块(http://www.nax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编码2024123005——2024123026岗位聘用后,在纳溪区乡镇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余岗位聘用后,在纳溪区的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监督与相关注意事项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由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一网公开栏目重点领域公开中的人事招考公招公选版块(http://www.naxi.gov.cn)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号码,在整个考试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4294906。

面向优秀在职辅警招聘的相关政策由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0-4118610。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0-3190016。

监督电话:0830-4292585。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附件:1.2024年上半年纳溪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申请表

3.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

4.同意报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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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泸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2023-12-06,全文共 5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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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公安局将组织实施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5.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2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其中狙击等技能性强的职位可放宽到30周岁(1992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职位及名额

共计招录60名。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泸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泸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泸州市公安局咨询(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13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cpta.com.cn/)。资格审查工作由泸州市公安局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至14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详见《报考指南》第26条),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12月14日前的工作日上班时间,到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现场办理的报考者,请拨打联系电话(0830—2739862)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职位和人才紧缺职位可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泸州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泸州人事考试网(https://www.lzsrsks.com/)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特警职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综合管理、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含特警)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笔试成绩(综合管理、警务技术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不含特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

笔试成绩(特警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12%+《申论》成绩×9%+《专业科目》×9%+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6日至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29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泸州市公安局(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大岩山路二段318号915室,联系电话:0830-3199146)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4年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4年3月6日前,报考者可登录泸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4年1月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重要、涉密、敏感职位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三)专业技能测试

特警职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1月11日,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和测试项目、标准等要求,于2023年12月15日前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四)资格审查

泸州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特警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特警职位还包括专业技能测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资格审查。其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特警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由泸州市公安局另行通知(或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六)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考录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泸州市公安局通知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者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特警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其他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公安系统达到3倍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33条。《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泸州市委组织部会同泸州市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或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泸州市公安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泸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报泸州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公务员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报考叙永县、古蔺县职位的,在我市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统一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附件:1.泸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2.泸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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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公告

2024-03-07,全文共 9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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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事业单位2024上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聘考生报考相应岗位的,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聘考生报考时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0日(不含)—2006年3月20日期间出生];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或省级公安机关及以上奖励的,或在脱贫县、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员报考编码2024102001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20日(不含)——2006年3月20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20日(不含)—2006年3月20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请先拨打本公告第七点明确的政策咨询或者身份认定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招考试实行网络报名和网上缴费。在网络报名时只审查照片质量,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在笔试后、面试前。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意岗位条件和要求,特别是“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若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请先拨打本公告第七点明确的政策咨询电话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9:00至3月20日18:00。

(一)网络报名

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表》。考生务必反复核实电话、邮箱、单位和地址等常用信息,否则若发生错漏等情况均由考生自行负责。报名信息表上的各项内容(如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工作经历、荣誉奖励等信息应如实填写清楚)是为便于招聘单位了解考生的基本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3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

4.相片审查。审查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9:00至3月21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相片审查结果,相片审查不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

(二)网上缴费

相片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网上缴费结束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网络报名成功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减免考务费的考生,于2024年3月22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到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3123622,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三段297号泸州市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10层1015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依据材料;

2.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档案卡、手册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有关贫困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父亲和母亲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火化证、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书、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等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如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递交减免申请材料,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岗位调整

编码2024102001——2024102013、2024102016——2024102068的岗位开考比例为3:1,编码2024102014——2024102015的岗位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于2024年3月25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上公布取消招聘的岗位。报考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26日9:00至3月27日18:00前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且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弃权,弃权者作退费处理。

(四)打印报名表

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24年4月15日9:00至4月19日24:00前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编码2024102017——2024102068岗位的笔试科目是《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编码2024102001——2024102016岗位的笔试科目是《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公共基础》内容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所有科目均不指定专门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

3.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公布: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将由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24年5月7日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由于阅卷工作采取机读卡阅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请于2024年5月8日至5月9日18:00间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2024年5月10日在该网站公布。

5.笔试加分:

(1)“一村一大”加分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天对天),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3)其他基层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等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按照《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6.申请加分材料: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4月8日至4月12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交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公室(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三段297号泸州市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10层1015室;电话:0830-3123622)。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提交加分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递交,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2)、服务合同(协议)、服务期满考核材料和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义务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3)等材料。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2024年4月15日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syryzl)对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至2024年4月17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机关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中曾经拥有“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退役大学生士兵、大学生村官、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等经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

7.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满分均为100分。编码2024102017——2024102068的岗位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编码2024102001——2024102016的岗位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24年5月14日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syryzl)采取点对点方式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8.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编码2024102017——2024102068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教育公共基础》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编码2024102001——2024102016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综合知识》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二)资格审查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编码2024102001——2024102013、2024102016——2024102068岗位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编码2024102014——2024102015岗位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2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参加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由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5月14日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syryzl)进行公布。

2.审查时间:首轮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并于2024年5月27日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syryzl)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18:00。

3.审查要求: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附件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信息表》2份。

(5)编码2024102001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从事辅警工作期间以下材料:《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同时具有区县公安局和市公安局的审核意见和公章)、历年年度考核表(或者年度考核等次通知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及以上公安局出具的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奖励、表彰证书或决定(通知)文件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截止2024年3月20日,36周岁至40周岁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或省级公安机关及以上奖励证书或决定(通知)文件,或在脱贫县、艰苦边远地区工作印证资料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放宽年龄的退役军人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本人《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凡是在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编码2024102017——2024102068岗位(教师岗位)采取说课的面试方式;编码2024102001——2024102016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3.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或《教育公共基础》成绩高低确定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形不成竞争岗位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syryz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编码2024102001岗位聘用后,在江阳区的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编码2024102002——2024102068岗位聘用后,在江阳区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编码2024102014——2024102015岗位聘用后,在江阳区乡镇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监督与相关注意事项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由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syryzl)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号码,在整个考试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政策咨询电话:0830-3123622。

面向优秀在职辅警招聘的相关政策由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830-3199812。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0-3190016。

监督电话:0830-3162071。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附件:1.泸州市江阳区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

2.泸州市江阳区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申请表

3.泸州市江阳区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

4.泸州市江阳区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同意报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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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

2023-12-15,全文共 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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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6月由泸州市政府注资10亿元注册成立,

是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旗下国有控股企业。公司以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强大的源动力,在依托兴泸集团投融资优势的基础上,致力成为最受尊重和信赖的企业。截止目前,江投公司注册资本23.93亿元,总资产143亿元。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催租专员  1名

二、应聘条件

详见附件1《泸州市江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三、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商铺等租赁资产的租金计算、催租、收款工作。

2.负责缴费情况的统计、核对,并与公司财务部门对接。

3.完成租赁合同的档案归档工作,每月对结账报表按日期整理,对于结算清缴的合同及时归档。

4.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工作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

五、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录用。

六、用工形式: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我司开展工作。

七、薪酬福利待遇

税前年收入约5.5万元。

提供五险一金、职工食堂、节日福利、定期体检等福利待遇。

八、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20日。

九、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将以下材料扫描后以打包发送的形式上传至邮箱(44817645@qq.com)报名:

①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

③相关工作经验证明;

④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

⑤彩色全身生活照。

十、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提供的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公司有权取消其报名和录用资格。

(二)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招聘各环节未接到通知的,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应聘人员在参加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工作经验证明、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

联系电话:0830-3580750 联系人:叶先生 邹女士

附件:1.泸州市江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2.泸州市江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社会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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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2023-11-03,全文共 1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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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泸州市经济信息化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协作意识、团队意识。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招聘程序

现场报名—初审—考核—试用—聘用

(一)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应聘者在招聘公告下载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1)并带至报名现场,本人签字确认。

3.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能力佐证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本人2寸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11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8号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事科304、306办公室。

(三)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四)考核

招聘单位对符合资质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参加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将在现场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方式通知(对不符合资质的应聘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试用

对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后,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作,试用期2个月。若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六)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实施,按岗位所需人数择优聘用,拟招聘人员均为编外聘用,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含基本工资、购买五险一金等,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和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二)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对拟聘人员在政审、体检、试用等环节,出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等情况时,招聘单位可依次对应聘人员进行递补。

(四)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事科电话:0830-3193150。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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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渠驰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社会招聘公告

2024-01-25,全文共 1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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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渠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渠驰能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02日,是泸州发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和泸州航天发展能源投资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合资公司。主要从事成品油经营销售,现注册资本金2900万元。目前公司具有1处分支机构(即泸州市渠驰能源有限公司学院西路加油站)。学院西路加油站位于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与16号路交汇处,总占地面积3337平方米。学院西路加油站有5台加油机32支加油枪,4个双层油罐。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规定,属于二级加油站。

为适应公司加油站经营管理需要,现将2024年度招聘加油站员工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加油员共10名,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无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

(2)拥护中国共产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2.任职要求

详见附件《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包括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或有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被解聘人员;

(5)尚未解除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其他不宜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简历收集→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泸州市渠驰能源有限公司)。

招聘要求: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报名要求: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保持一致。

3.报名应提交的资料:

(1)《招聘报名表》(附件2);

(2)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奖惩证明资料;

(3)本人证件照(大小在30K以内),限JPEG、PNG或JPG格式。

以上报名资料发送至公司邮箱:498754347@qq.com,电子邮件标题及报名文件统一按照“加油员+应聘姓名+手机号码”命名。报名资料将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须详细、认真、如实提供。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应取消报名资格。

三、薪酬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详见《泸州市渠驰能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福利待遇。提供五险一金、定期体检、培训、带薪年假等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宜

(一)公司将以短信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二)应聘人员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公司有权取消录用资格,所提供的复印件资料不再退还,公司将对所有应聘者信息予以保密。

联系人:18980249226 施先生。

咨询时间:9:30-11:30;14:00-17: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泸州市渠驰能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2.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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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2024年度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招录公告

2023-12-06,全文共 5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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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

共计招录153名。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泸州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泸州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招录机关咨询(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13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cpta.com.cn/)。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区县委组织部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口语测试

报考叙永县少数民族乡镇机关(职位编码为26304080、26304081、26304082)要求进行苗族、彝族口语测试职位的,必须先到指定地点进行口语测试,经口语测试合格,方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

1.测试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3年12月7日上午9:00—12月8日下午18:00,逾期不再受理。

②报名方法。请考生自行关注“酒城E统战”微信公众号,进入“系统首页”,再进入“数字民宗”,再登录“口语考试报名”模块,选择“泸州市2023年12月苗族口语测试”或者“泸州市2023年12月彝族口语测试”选项,点击“确定”,完整准确填写所有报名信息,然后点击“申请”,进行报名。报名完成后,等待审核,待审核通过后(通过“报名结果”查看),点击“通过”页面,弹出“考生须知”,请认真阅读并勾选“我已阅知”选项,再点击“确定”,然后生成准考证并打印。咨询电话:0830-2398831。

2.测试时间。2023年12月10日上午8:30,逾期不再受理。

3.测试地点。泸州市第十五中学校教学楼1楼教室(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街道连江路三段58号)。

4.测试标准。能熟练运用叙永县地方苗族、彝族口语进行交流。

5.测试方式。采用面试的方式。测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

6.结果反馈。已参加过测试,成绩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免于测试,直接将测试结果反馈至报考职位所在县委组织部;新参加测试的,测试结束后,考生将测试“合格”的口语测试成绩表在2023年12月11日17时前反馈至报考职位所在县委组织部。

(二)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至14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详见《报考指南》第27条),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12月14日前的工作日上班时间,到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现场办理的报考者,请拨打联系电话(0830—2739862)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四)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职位可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泸州人事考试网(https://www.lzsrsks.com/)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五)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根据职位类别,分别使用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级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笔试试卷。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30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路南段1号中共泸州市委2号办公楼二楼214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3193359)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4年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4年3月6日前,报考者可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资格审查

由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区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实施。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资格审查。其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中下旬。面试相关事项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或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本市公招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34条。

各区县委组织部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各区县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泸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由各区县委组织部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机关(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叙永县、古蔺县县乡职位的,在我市的艰苦边远县的县、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统一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附件:1.泸州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泸州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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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下半年第二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

2023-11-02,全文共 3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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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区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有关规定,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将第二次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2024年应届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和2024年应届四川省生源教育部属公费师范生。

(二)报考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应聘者必须已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中,2024年毕业的应届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4.年龄: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要求,时间计算至2023年11月10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开除处分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10日

②现场报名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锦江区静安路5号)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宣讲厅二。

(2)网络报名

①报名方式:凡符合此公告考核招聘条件的,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单位相关要求和联系方式,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邮箱主题格式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并电话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完成网上报名(招聘单位联系人信息详见附件1)。

②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到学校现场招聘结束止。

网络报名人员应于2023年11月10日到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锦江区静安路5号)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宣讲厅二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所需材料要求

(1)《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下半年第二次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现场报名时务必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附学信网学历或学籍查询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温馨提示:尚未毕业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或就业推荐表等,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联系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自荐资料1份。

(4)用人单位结合报名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印证资料。

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二)综合测试

1.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才能参加综合测试。

2.成绩并列的考生予以加试。

考核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核成绩或考核资格的人员、未参加考核的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和聘用对象。

(三)体检

根据综合测试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考察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拟招聘人员情况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及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聘用后,聘用人员为部属公费师范生的,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其他聘用人员在龙马潭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限内不得流动,并遵守龙马潭区对服务期的其他规定,聘用合同将明确违约责任,若有违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事项

(一)考核招聘过程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上予以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报考者本人原因造成无法与其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四、纪律与监督

(一)纪律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和成绩。在考核、体检、考察、档案审查环节中和聘用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签约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公告由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招聘岗位进行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0830-2522061。

监督举报电话:0830-2739773。

附件:1.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下半年第二次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2.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下半年第二次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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