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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2024上半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2024-03-22,全文共 4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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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45号令)、《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成公发〔2017〕82号)、《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成公通〔2018〕62号)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开展2024上半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具体职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色盲和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家族遗传病;无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吸毒史;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4.具有符合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身高等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质。

年龄时间以2024年3月23日计算。报考者需在资料审核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等(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同意报考证明材料且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可报考)。

(二)具体条件:详见《附件一》

(三)其他条件:

1.能适应值班、加班、24小时倒班工作制;

2.具有较好的体能条件;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品行端正。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9.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①网上报名:2024年3月23日9:00至3月27日17:00

②网上缴费:2024年3月23日9:00至3月27日20:00

③准考证打印:2024年3月29日12:00至3月30日20:00

④笔试时间:2024年3月3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

3.报名程序

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职位表》等信息,了解具体招聘需求,报考与自身条件相符的职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注册。报考者须按照网络提示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者上传照片后,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规定或与本人不符的,将无法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报考者根据提示选择青羊分局相对应的岗位。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上半年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信息表》并提交。

4.确认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为2024年3月23日9:00至3月27日20:00,报考者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规定,笔试考务费50元。缴费完毕,即报名成功,报名信息将不能再更改。除职位取消特殊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各职位计划招聘数与该职位报名成功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如未达到该比例,将按照报名成功人数相应削减招聘名额并在“成都青羊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告。

6.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请于2024年3月29日12:00至3月30日20:00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笔试与心理测评

1.报考者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心理测评;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于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心理测评,测评时间为60分钟,心理测评由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鉴评,测评结果在面试环节后公布,不合格者即不符合招聘条件。

(三)体能测评

1.参加笔试和心理测试的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原则上在笔试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于笔试当天现场通知,以现场通知为准,报考者务必合理安排着装,充分做好体能测评准备。报考者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三个项目,测评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测评为非竞争性,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两项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合格。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公布;

3.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笔试成绩及体能测评结果将在“成都青羊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将明确进入面试和资料审核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

(四)面试与资料审核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资料审核,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2.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招聘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

3.资料审核材料:

(1)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2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其中一张上写上电话号码);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大专及以上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认证)

(4)报考岗位要求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所学专业、学历层次及2024年7月前是否能取得相应学历);

(5)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6)满足放宽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或递交审查资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5.面试成绩、资料审核、心理测评结果将在“成都青羊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将明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等内容。

(五)体检

1.心理测评、资料审查合格人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位数四舍五入)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参加体检人员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照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3.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不合格。

4.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实施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七)公示

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与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应聘。

2.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3.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五、工资待遇及福利:

(一)薪酬待遇

根据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相关政策执行。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工作服装和装备,工作期间单位提供食宿;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工作满一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4.单位统一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公积金;

5.工作满一年的每年常规健康体检;

6.成都无自主住房的,可申请租房补贴等其他福利。

六、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28-86406078 (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七、注意事项:

1.招聘中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通知统一由“成都青羊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各位报考人员自行关注并及时查阅,避免造成缺考、漏考情形;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发现报考者提交虚假信息、弄虚作假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且心理测评、资料审核合格但未能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成绩(或结果)自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本次招聘由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全权负责招聘中的各项事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因个人原因造成报考者未参加笔试、体能测评、心理测评、面试、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咨询电话:028-86406020 / 17340134732

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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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2023-12-14,全文共 31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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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委托成都东晟安保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勤务辅警10名(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2月15日-2005年12月14日期间出生);

4.取得大专及以上国家教育部门认证学历;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心理素质;

6.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吸毒史;无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疾病。

7.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应聘勤务辅警岗位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年龄可放宽到一般不超过35周岁: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

2.退役士兵和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具有公安工作需要的特长且持有相关专业证书、获奖证书等。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此次招聘在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在微信公众号上查看相关公告,下载《招聘辅警登记表》并填报应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14日9:00至2023年12月15日17:00,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望湖北街186号附1号(三岔一站式办证点小广场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退伍军人须持退伍证)、《招聘辅警登记表》、学历和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专业技能证明材料、银行征信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初审合格者,现场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使用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该人员考试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比50%。

1.笔试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名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共计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素质,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经济、科技文化常识等。

2. 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在网上公告。

根据各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本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

应聘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笔试和面试的折合总成绩60分为考试及格线;低于60分及格线者为考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3、体能达标测试

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达标测试,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后通知。

体能达标测试考核科目为男子:1000米、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800米、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具体测试标准附后。测试项目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三项全部合格的为体能达标测试合格,有一项及以上不合格的为体能达标测试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招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体能达标测试所有项目均当日当场进行,对事后应聘人员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三)体检和心理测评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在本岗位考试总成绩及格且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心理测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公安辅警管理相关具体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参加体检的人员全部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由专业机构进行鉴评,心理测评费用自理。心理测评结论与体检结果一并公布,体检或心理测评结果任一不合格者即不符合招聘条件;未参加体检或心理测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均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体检和心理测评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体检或心理测评不合格、放弃参加体检或心理测评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按递补原则(见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

(四)考察

体检和心理测评结束后,对体检和心理测评均合格者予以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违法犯罪情况、工作经历、专业技能及学历的真实性等。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5天。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由成都东晟安保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未按规定的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应聘。

聘用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负责日常管理和统一指挥调度,遵守使用单位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七)岗前培训

考察合格者,将参加由成都东晟安保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岗前集中培训,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参训。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递补原则

因体检或心理测评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名额的,在本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以上且体测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工资待遇

(一)岗前培训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转正按东部新区编外聘用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和商业保险,享受带薪年休假和相关福利,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招聘公告及后续公告公示等内容统一在“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及时关注网上相关公告公示信息,且务必确保电话畅通。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辅导班,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因个人原因造成报考者未参加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心理测评、考察、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3.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对本次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辅警招聘岗位情况表

2.招聘辅警报名表

3.体测达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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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高县公安局2023年第4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3-11-10,全文共 4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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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设置

本次招聘名额共计15名。

文职、勤务职位仅用于学历层次区分,具体工作岗位按照到岗后部门分配为准。

具体工作内容: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文书助理、档案管理、会务办理、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1.文职辅警2名,限男性,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净身高165cm及以上,能够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功底。在宣传、摄影、文稿写作、计算机编程等方面有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2.勤务辅警13名,限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学历,专业不限,净身高170cm及以上。退役军人优先考虑。

(二)招聘对象范围

户籍在宜宾市或居住地为宜宾市。

(三)开考比例

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1.5,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延长报名时间或调减招聘名额,有关情况将及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上公告。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报名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5年11月13日(含)之前,1987年11月13日(含)以后出生〕。

4.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重度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纹身,无驼背;无精神类疾病;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身心疾病。

其中,勤务职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曾被开除公职、军籍、学籍的;

7.现役军人或全日制学校在读学生;

8.曾在高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主动辞职不满1年的,或曾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六)优先招聘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3.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24日(工作日),上午9:30至11:40,下午2:30至5:40。

报名结束后,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

高县公安局来访接待室,门卫室对面(高县庆符镇迎宾路69号)。

注:报名时现场测量身高,低于报考职位招聘要求的,将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不予受理报名。

(三)报名资料

1.《高县公安局2023年第4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1份(见附件),报名者需事先自行下载,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粘贴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除报考人签字处为手写外,其余内容均需电子录入。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中,户口在外市但居住地为宜宾市的,需出具居住地公安机关或村、社区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征信证明资料(银行打印)。

6.符合优先入职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注:报名需进行资格初审,请务必携带原件到报名现场。

(四)报名要求

1.报考者须仔细阅读本公告,《报考信息表》需严格按照样表格式打印,未按照要求填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存在歧义的,一律不予受理。

2.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务必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符合优先招聘条件但不能提供相关依据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聘条件。

4.每个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在《报考信息表》上需明确报考职位。

5.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在考试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一律取消招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心理素质测评、政审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项目分为体能测试、笔试、面试。

文职职位考试项目为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实行合格制。

勤务职位考试项目为体能测试、面试,体能测试实行合格制。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文职职位合格标准为5分10秒以内,勤务职位合格标准为4分50秒以内,测试次数只有1次。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下一招考环节,体能测试不合格、缺考及在体能测试中自动放弃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笔试、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均进入笔试、面试。

1.笔试:文职职位笔试项目为公文写作。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勤务职位不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三)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文职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勤务职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文职职位面试成绩较高的考生进入下一招考环节,勤务职位体能测试用时较少的考生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的公告及成绩(结果)的公布,请自行及时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

五、体检、心理素质测评、考察政审与聘用

为提高本次招聘工作效率,体检、考察政审一并进行,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可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一)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职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除本《公告》第二条“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第四款“招聘条件”第四项“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明确规定的事项外,其余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心理素质测评

心理素质测评为手机扫码登录,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如未参加测试、未完成测试或违反测试纪律,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心理素质测评题目由专业机构提供并提出相关结论,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三)考察政审

招聘单位对考察政审对象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结论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因体检、心理素质测评、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心理素质测评、考察政审均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公示期满,没有收到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实后不影响招用的,确定为招聘对象;对反映问题经查实且属于不能招聘情形的,不予招聘。

(五)聘用

公示后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为两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试用期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考察政审事项的公布,请自行及时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

六、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831-5426302

反映监督电话:0831-5429509

七、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心理素质测评、体检或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招聘工作的相关公告、通知均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和查询。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及时关注相关通知造成失去考试、招聘资格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高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五)招聘中,除正式聘用的人员,另按照自愿原则分类将参加面试人员列为递补人选。在试用期内,正式聘用的辅警出现辞职、解聘等情况,产生新的空缺数后,高县公安局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从递补人选中递补聘用。请有意愿的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不纳入递补范围。

附件:高县公安局2023年第4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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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2023下半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2023-12-08,全文共 2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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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武侯区社会治安力量建设,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平稳、服务辖区群众、护航经济发展,成都公安局武侯区分局将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此次共计划招聘75名辅警,具体职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年龄以报名当天计算);

4.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身高等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19日,9:00-16:00。

(三)地点: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巡警(防暴)大队(成都市武侯区双丰西路83号)。

(四)应聘者须携带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1份(张贴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http://www.cscse.edu.cn)认证);

4.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5.满足放宽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要求: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者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材料不齐、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四、考试

(一)笔试与心理测评

1.报考者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和心理测评。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占总成绩50%,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于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时间30分钟。不合格者即不符合招聘条件。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原则上在笔试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现场通知为准。报考者务必合理安排着装,充分做好体能测评准备,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

2.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男)/800米(女)跑3个项目,测评要求参照附件2《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执行。测评为非竞争性,任2项合格即可通过,体测结果当场宣布。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年龄按体能测评当天计算。

3.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

2.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得分为60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下一轮。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五、体检、政审和公示

(一)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2.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3.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不合格。

(二)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三)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3天。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与第三方服务外包公司(中融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武侯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应聘。

2.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

3.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七、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照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待遇

1.工作期间单位提供食宿;

2.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4.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5.工作满1年后,每年组织一次免费身体检查;

6.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28—85072592(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全部内容,将通过“成都武侯公安”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发布,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并按照要求参加。

2.心理测评合格、体测合格、面试分60以上的人员但未能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或结果)自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当分局相应辅警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依次递补。

3.本次招聘由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负责招聘中的各项事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因个人原因造成报考者未参加笔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政治处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联系电话:028-85247395

附件1:2023年下半年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https://imgbdb4.bendibao.com/cdbdb/job/202312/08/20231208090611_10406.xlsx

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https://imgbdb4.bendibao.com/cdbdb/job/202312/08/20231208090619_1038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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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公安局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4-04-25,全文共 3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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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达州市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50名辅警(其中:男性辅警40名、女性辅警10名),协助人民警察开展监察留置看护工作。具体的岗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达州市公安局2024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扫码查看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以及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履职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男女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6以上,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7.男性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体重不低于45千克,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自行辞职不满半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以及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材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至8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达州市公安局复兴战训基地一楼(达州市车管所理论考点院内)。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的相关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达州市公安局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提交报考相关材料。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扫码领取报名表

2.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达州市公安局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个人征信报告;

(6)具有优先条件报名人员的相关证明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能证明自己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达州市公安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资格初审合格者,发放《体能测试、笔试通知单》。

(四)体能测试

1.测评标准。考生须接受体能测试,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

2.注意事项。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体能测试、笔试通知单》参加体能测试,自备运动鞋和服装。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3.温馨提示。本次考试未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建议考生个人自行购买,防范体能测试运动风险。

(五)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等方面内容,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笔试通知单》为准。报考人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及《体能测试、笔试通知单》参加笔试。

(六)面试

1.面试内容。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情绪控制等综合素质能力。

2.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可全部参加。

3.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之比未达到1:1.5比例的,按1:1.5缩减招聘计划。

4.注意事项。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七)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顺序如下:符合优先条件人员、面试成绩,如通过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排名顺序,则由达州市公安局研究确定。

(八)体检

体检实行等额体检,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体检标准除本公告明确提出的要求外,其他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报考者对应进行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立即就相关项目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考生在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因自动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十)试用、聘用

经政审合格的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合格,按《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首批试用人员试用期满前,因试用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递补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险。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辅警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缴费。看护工作辅警每月除相应工资待遇外,另设有执勤津贴。

(三)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五、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驻局纪检组、督察支队、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12389。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三)参考人员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电话通知事项,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

本公告由达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18-211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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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4-03-08,全文共 1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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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特巡警大队辅警6名(因岗位需要,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9年3月6日至2006年3月6日期间出生);

4.身高在1.68米及以上;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7.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的,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政审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至3月10日(上午9:00--下午17:00)。

2.报名地点: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特巡警大队(绵阳市游仙区游仙镇游仙西路16号)。

3.报名资料:本人一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本人及直属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二)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责任感、进取心、团队协作和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三)体检

体检除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人员还应满足: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庭遗传病;无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的政审工作,由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政治处牵头,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政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聘用工作

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一)岗前培训。聘用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经鉴定合格的按期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照《绵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并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五险一金,个人承担保险自付部分。试用期工资标准以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为准。

(二)休假。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法定假期和带薪年休假,实行层级化管理。工作期间统一着警务辅助人员制服,服装、被装、装备由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统一配发。

六、其他事项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督察大队全程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监督和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监督举报电话:2960907。

报名咨询电话:特巡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平15378238989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本公告由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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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达州渠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2024-03-08,全文共 2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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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渠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限男性),由渠县公安局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岗位分配。

(识别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二、招聘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录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两个月。在试用期间,由渠县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的,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报考可放宽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特别优秀者学历可适当放宽,最低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履职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年龄在18—30周岁(1994年3月7日-2006年3月7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

7.男性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体重不低于42千克,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8.招聘后服从工作安排;

9.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务关系。

(二)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擅长计算机操作、网络维护、独立解决网络故障及安全问题的能力等特长的人员;

7.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艺体特长,擅长主持解说、媒体宣传或从事过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的人员;

8.熟练使用EXCEL表格及运用各类函数,掌握会计报表、财务分析的人员。

(三)禁入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材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薪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实行月薪制,月工资3000元/月(含单位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部分和住房公积金),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工作日单位提供基本工作餐。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7日至3月21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渠县公安局值班室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渠县公安”公众号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后交至渠县公安局值班室。

(二)报名的相关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渠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

渠县公安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资格初审合格者,将通过“渠县公安”公众号发布体测名单及体测地点,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由渠县公安局决定核减招录名额。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项目包括跳远、4×10米往返跑、1000米(男)或800米(女)长跑三项。

(四)笔试

1. 笔试内容:满分100分,主要考查常用法律法规及公文写作。

2.笔试时间、地点:以“渠县公安”公众号通知为准。

3.笔试人员: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合格者名单以“渠县公安”公众号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签字笔参加笔试。

(五)面试

1.面试内容: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可全部参加,面试人员最终名单以“渠县公安”公众号通知为准。

3.注意事项: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六)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顺序如下:符合优先条件人员、面试成绩,如通过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排名顺序,则由渠县公安局研究确定。考试结果按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方式计算。

(七)体检

体检实行等额体检,报考人员自行在三级以上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体检标准除本公告明确提出的要求外,其他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复检一次。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

(八)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政审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九)签订合同

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渠县公安局机关纪委、警务督察部门将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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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2023下半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2023-12-07,全文共 4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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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四川天府新区社会治安力量建设,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护航天府新区的经济建设发展,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委托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对象及岗位人数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具体职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02、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身高等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招聘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报名当日;

6.应聘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否则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考生在符合招聘相关条件的基础上,在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

2.地、市级及以上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3.退役士兵和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4.具有田径、射击、武术等专业特长的;

5.持有摩托车驾驶证D证(或E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它原因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03、工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四川天府新区编外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警务辅助人员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享受带薪休假;

3.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4.免费提供工作餐;

5.统一纳入工会管理,并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6.单位负责开展岗前、在岗、专项教育培训;

7.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04、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简历筛选、笔试、心理测评及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天府菁英网官网(www.cdtfhr.com)。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招聘要求等信息,根据本人学历、工作经验等实际情况,按照岗位招聘要求与自我条件一致的原则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7日10︰00至2023年12月11日17︰00。

2.报名方式

仅接受通过招聘门户网站(http://cdtfhr.zhiye.com)电脑端进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选择公招考试2-选择报考单位-选择报考岗位-申请职位-填报信息-提交)。

报名链接:https://cdtfhr.zhiye.com/intern?p=3^82#jlt

填报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截止后信息不可修改,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的错误,或不完整填写报名表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采用简历导入方式申请岗位的,提交前务必仔细检查各项信息是否完整、准确,导入过程中出现信息缺失、错误的后果自负。

(三)资格初审及简历筛选

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及简历筛选,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笔试人数1︰10的比例择优筛选进入笔试,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以实际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数为准(考生可在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通过查看报名网址http://cdtfhr.zhiye.com的个人中心,查看是否通过岗位筛选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及简历筛选的应聘人员登录天府菁英网官网(www.cdtfhr.com),凭报名时身份证号按照网络提示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若不能打印准考证,则表示未进入笔试,是否进入笔试不再另行通知);

2.笔试形式:纸笔考试,采用闭卷方式;

3.笔试内容:《综合能力素质测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

4.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2月17日(星期日),以届时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因考生未能及时了解相关公告等个人原因导致缺席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5.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确属急需紧缺岗位,可降低至1︰1开考;

6.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考生可通过天府菁英网官网(www.cdtfhr.com),凭报考时身份证号进行自主查询。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五)心理测评及体能测试

1.进入笔试阶段人员同步进入心理测评及体能测试阶段。心理健康测评委托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基于心理健康双因素模型,进行候选人心理健康状况的综合评估。心理测评不计算分值,测评结果供招聘单位参考。

2.体能测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2月17日(星期日)。

3.体能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男)或800米(女)跑3个项目,测评要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不计入考试分值,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体测结果当场宣布,按体测当日实际年龄划分年龄段测试标准。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体能测试合格,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的比例为1︰3,根据笔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最终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的,可根据笔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最终同一岗位资格复审符合条件人数少于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符合招聘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外,还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优先招聘材料等与招聘资格条件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资格审查环节中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七)面试

1.面试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登录天府菁英网官网(www.cdtfhr.com),凭报名时身份证号按照网络提示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若不能打印准考证,则表示未进入面试,是否进入面试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综合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时间暂定2023年12月23日(星期六),地点以面试通知公告信息为准,面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于天府菁英网官网(www.cdtfhr.com)公告;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因应聘人员未能及时了解相关公告或通讯不畅通等个人原因导致缺席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八)总成绩

1.本次公开招聘总成绩=笔试最终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2位。

2.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符合优先条件者优先,若无符合优先条件者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岗位符合条件人数低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根据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3.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均未达到所应聘岗位职责胜任要求的(原则上面试成绩低于60分),取消该岗位此次招聘;

4.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考生可通过天府菁英网官网(www.cdtfhr.com),凭应聘时身份证号进行自主查询。

(九)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根据通知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初次体检结果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本人主动放弃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经招聘单位同意,可根据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且递补最多只进行1次。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实施政治考察(包括个人征信等内容)。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经招聘单位同意,可根据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且递补最多只进行1次。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由天府菁英网(www.cdtfhr.com)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取消招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经招聘单位同意,可根据同一岗位总成绩,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且递补最多只进行1次。

(十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委托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含培训时间),试用期间被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者被聘用后,由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负责统筹安排岗位,被聘用人员须遵守和执行聘用单位的纪律制度。

05、纪律与监督

在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06、其他事项

(一)招聘中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内容,请报考者自行及时关注天府菁英网官网(www.cdtfhr.com)信息,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二)整个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者提交虚假信息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成绩60分以上但未能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成绩(或结果)自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招聘单位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如因工作需要,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本次招聘由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中的各项事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招聘过程中如有通知、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天府菁英网官网(www.cdtfhr.com)上公告,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咨询电话:028-89767008(张老师)

附件:1.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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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2024年1月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24-02-01,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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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社区警务工作需要,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5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治安巡防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内江市东兴区城镇户籍(东兴区城镇常住人口);

2.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3.身体健康(岗前体检),品行端正,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适应岗位需求。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持有就业困难认定报告,困难认定时间在本公示以前有效。

6.男:50-60之间,女:40-50之间。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建立劳动关系,或从事其他就业创业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或不宜从事相关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9起至2月2日止,报满为止。

2.报名地点: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514办公室。

3.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及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用人单位按规定录取。

四、薪资待遇

1.工资待遇:1970元整

2.保险待遇:单位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

五、联系方式

0832-2155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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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2024年上半年辅警招聘

2024-01-24,全文共 3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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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总人数16人,其中男性13人,女性3人,均为勤务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生源地、户籍地限攀枝花市或居住地为攀枝花市。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觉悟、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强。

(三)应聘时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0周岁(即在1994年1月23日至2006年1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计算机应用、新闻媒体、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从业资质证书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四)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有较好的口头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

(七)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报考可放宽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八)正在攀枝花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须持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或曾在攀枝花公安机关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本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满三年的。

8.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有明显疤痕、纹身等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1.本人有影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12.国家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对隐瞒以上不得报名情形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造成违法犯罪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3日-1月31日,(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2.报名地点: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信访接待室(仁和区仁和镇田坝村),联系电话:0812—2908529。

3.报名资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4)加分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5)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证明》原件;(6)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政工科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经资格审查后通知符合报名条件者参加考试。

(三)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形式:采取集中考试,统一阅卷,笔试时间90分钟。

内容: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以及公文写作能力与时事政治等。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女子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测试时着运动服、运动鞋,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规定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20%。

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参加面试人员按聘用职位1:2的比例依笔试、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参加体能测试的人数确定。采取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分数线的不予录取,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附加分值项(具备以下条件者每项加0.5分,每项加分限一次,最高不超过4分)。

(1)中共党员。

(2)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伍军人。

(3)全日制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

(4)曾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政法委、组织、人社、公安部门表彰人员。

(5)大学本科(全日制)以上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6)持有A1型汽车驾驶证或摩托车驾驶证人员。

(7)具有计算机应用(持有由国家权威机构核发的计算机等级证书)、写作、新闻媒体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根据证书评定等级情况相应加分0.5分至1分。

(8)在攀枝花市各区县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满2年以上人员,加0.5分。

(9)本市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退伍证、毕业证、驾驶证、相关刊发作品、等级评定书、获奖证书等)及复印件1份,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5.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30%+体能测试×20% +面试成绩×50%+附加分值。

总分相同者,先后按照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两项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聘用下列人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仁和区户籍人员、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机动车驾驶证(能熟练驾驶机动车)。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聘用职位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缺额在体测合格报考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政审

由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政工科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审,政审不合格或政审存疑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不予聘用。

(六)递补

因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不合格和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 “攀枝花平安仁和”微信公众号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聘用。

(八)岗前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集中岗前培训,对不报到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未通过岗前培训考核的人员,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对通过岗前培训的人员予以聘用,并与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及待遇

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及待遇按照《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将全程监督此次招聘考试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候补及补聘

招聘结束后,凡参加了面试未被聘用的考生,作为仁和区分局辅警聘用候选人人选。当仁和区公安分局相关岗位出现缺额且未公开招聘时,可按所需岗位专业、成绩高低,依次组织体检、政审进行补聘。候补资格至仁和区公安分局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自动取消。

八、特别说明

(一)本公告及后续工作安排将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平安仁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请应聘者主动及时查看相关公告,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应聘者本人负责。招聘各环节不按规定时间提供资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请应聘者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应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资料、培训班、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812-2908529

本公告由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政工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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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2024-03-22,全文共 4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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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成华区社会治安力量建设,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服务辖区群众、护航经济发展,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45号令)、《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成公发〔2017〕82号)、《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成公通〔2018〕62号)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工作需要,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勤务辅警30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附件1《2024上半年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工作地点

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有关部门办公地点。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为四川省内常住户口;

4.限男性,年满18周岁,35周岁(含)以下(1988年3月24日至2006年3月23期间出生);

5.身高170cm及以上;

6.应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全日制高校在校生须取得毕业证后,方可报考;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8.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吸毒史;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二)优先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身高要求可放宽至168cm及以上。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4年3月23日9:00至3月27日17:00。

2.网上缴费:2024年3月23日9:00至3月27日20:00。

3.准考证打印:2024年3月29日12:00至3月30日20:00。

4.笔试时间:2024年3月3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cdpta.cdrsigc.com),选择本公告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3月23日9:00至3月27日17:00。

(三)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和《职位表》,了解具体招聘需求,报考与自身条件相符的职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注册。考生须按照网络提示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考生上传照片后,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上传照片不符合规定或与本人不符的,无法通过审核,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考生根据提示选择应聘岗位,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上半年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并提交,因填报信息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造成审核无法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确认缴费。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3月23日9:00至3月27日20:00,考生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缴费完毕即报名成功,报考岗位和报名信息不能再更改,除职位取消特殊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如未达到该比例,按照报名成功人数相应削减招聘名额并在微信公众号“成都成华公安”公告。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4年3月29日12:00至3月30日20:00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试及资格审查

(一)笔试与心理测评

1.考生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和心理测评。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时间60分钟,心理测评由专业机构进行鉴评,测评结果在面试后公布,不合格者即不符合招聘条件。

(二)体能测评

1.参加笔试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原则上在笔试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现场通知为准,考生务必合理安排着装,做好当天参加体能测评准备。考生需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

2.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3个项目。

3.测评标准:①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13′1˝、31岁(含)以上≤13′4˝)、1000米跑(30岁(含)以下≤4′25˝、31岁(含)以上≤4′35˝)、纵跳摸高(≥265厘米)。测评要求参照附件2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附件1、2)执行,测评为非竞争性,应测项目中任意2项合格即通过,测评结果当场宣布。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5.笔试成绩及体能测评结果在微信公众号“成都成华公安”公布,同时明确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

1.进入面试考生须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2.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名额3倍人数确定资格审查和面试人员,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由报考单位存档审查,参加面试须携带身份证,资格审查结果与面试成绩现场宣布,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3.资格审查材料:

(1)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张(首页及本人页);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认证);

(4)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5)满足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5.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递交审查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6.资格审查和面试后,心理测评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末位数四舍五入)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7.心理测评结果、资格审查结果、面试成绩、总成绩在微信公众号“成都成华公安”公布,同时明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等内容。

七、体检、政审和公示

(一)体检

1.考生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由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不合格。

3.因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体检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政审

1.体检合格考生由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实施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三)公示

政审合格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成都成华公安”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与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2.由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通知岗前培训相关事宜,聘用对象应按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和双方意愿,可继续聘用。

九、工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照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辅警薪酬相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探亲假;

3.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4.统一购买五险一金、人身意外保险、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险、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险。

十、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28-86406430(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十一、注意事项

1.招聘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内容统一由微信公众号“成都成华公安”发布,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发现考生提交虚假信息、弄虚作假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产生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心理测评合格且面试成绩60分以上考生,因总成绩排名靠后未能进入体检的,考试成绩和测评结果自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相应职位出现人员空缺时,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4.本次招聘由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负责,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考生未按规定参加笔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028-62691653(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辅警管理科)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4年上半年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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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分局2023年第2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2023-10-30,全文共 2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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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

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36名。具体职位条件及名额见附件1《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分局2023年第2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情况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贡常住人口或取得自贡市《居住证》的市外人员;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3. 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报考年龄计算时限截止到2023年10月30日(含);

4.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

5.男子身高在168CM、女子身高在158CM以上,体貌端正、无纹身,具有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能适应值班、加班等勤务要求,服从单位安排的任务,服从单位的岗位调整安排;

7.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14:30-17:30。

2.报名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街9号(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分局623办公室)联系电话:0813-4703114。

3.报考要求: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复员)证、驾驶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有驾驶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各类荣誉证书的应聘人员应带好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借出(终止)聘用合同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现场填写《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所有资料原件经核实后当场退还,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如发现考生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务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

所有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见附件2)

(四)面试

对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应变能力、专业知识。面试时间和地点以招聘机关通知为准。

(五)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凡未按时参加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空额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以招聘机关通知为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实施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同时,对主要家庭成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

(七)公示

对确定为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公布举报电话。

四、签订劳动合同

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要求约定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个人德能勤绩表现好,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可继续聘用。

五、薪酬标准

转正后月工资标准不低于297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并按工作年限执行职级工资,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发放年终绩效奖励,值班、加班、差旅费等按规定据实保障。享受节日慰问、生日慰问等工会福利。按政策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其中单位部分由分局负责缴纳,个人部分由被聘用者个人承担。

本公告由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1: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分局2023年第2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情况表.xlsx

附件下载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

附件下载附件3: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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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三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

2023-10-25,全文共 1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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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原则及职位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全县公开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均为男性。

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 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1月1日至2005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

4.身高不低于168cm;

5.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8;

6.公安英烈配偶及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转业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 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 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的,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10.报考对象的家庭成员有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等以上情形之一的,其本人不符合报考条件。

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需要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到县公安局(三台县北坝镇龙潭路9号)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县公安局正大门东侧)设立的报名点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领取并填写《三台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如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或招聘资格。报名者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它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安业务基础知识。面试成绩占50%,主要测试报考者在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由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能测试参加人员。体能测试不计分,分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招聘。对体能测试合格的,按程序进行体检、政审、岗前培训。

工资福利待遇

薪酬待遇按现行规定执行,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提供免费午餐,辅警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

相关事宜

本次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事业单位职工和公务员身份,只从事非执法类辅助、协助性工作,由县公安局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此次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通告由三台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县公安局政治处联系电话:0816-5239029。

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816-5239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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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简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46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4-01-02,全文共 31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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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简阳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6名警务辅助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招聘工作委托简阳市人力资源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类别和人数

勤务辅警46名,限男性。

二、主要岗位职责

在公安机关组织指挥下,在民警指导和带领下开展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有关纪律约束,有较好的心理素质,能够适应工作环境,自律能力强,服从组织分配。

(三)高中以上文化,专业不限。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8年12月28日至2005年12月27日期间出生)。

(五)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心健康,四肢健全,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单眼裸视力达到4.6以上,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嗅觉迟钝、身体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重大疾病史,无传染病和心脏病,无吸毒史、心理测评无异常、无肢体功能障碍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患和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放宽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身高可放宽至168cm: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2.退役士兵;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被开除、辞退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10日止。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简阳市人力资源市场有限责任公司2楼(简阳市马号街33号)

4.报名电话:028-27232276。

5.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现场须提供如下资料:

(1)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退伍军人须持退伍证)及复印件2份;

(2)毕业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4)特殊技能人员持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报考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以及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准予考试。如在规定时间内按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将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或缩减招聘名额。

6.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进入招聘环节。通过资格审核的,在报名地点当场填写《简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应聘者需统一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试以及面试。

(一)笔试及心理测评。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内容主要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包括《人民警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处罚法》等)、时事政治、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知识等。应聘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心理测评采取问卷方式,和笔试同步进行,心理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

(二)体能测试。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合格者才有资格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之比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心里测评和体能测试均合格)。拟进入面试程序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四)考试时间、地点、成绩等相关考试信息将在“简阳市人才网”(www.jysrc369.cn)考试信息一栏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1:1.5比例建立辅警招聘后备人才库。首批体检人员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递补体检人员从辅警招聘后备人才库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从面试时间起算三个月内有效。拟进入体检程序的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程序。

(二)体检时间、地点及标准

参加体检人员按通知时间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

(三)复检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空缺时,从辅警招聘后备人才库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

七、政审考察及培训

(一)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政审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因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可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考察。

(二)岗前培训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予聘用。

八、公示

在“简阳市人才网”(www.jysrc369.cn)上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

九、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简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和商业保险,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十、聘用及管理方式

拟聘用人员与简阳市人力资源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通过简阳市人力资源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到简阳市公安局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含培训、随岗时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所有通知公告信息均以“简阳市人才网”(www.jysrc369.cn)公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不主动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简阳市人才网”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递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联系方式应确保准确无误,在报名至招聘结束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本批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考试不收取费用。

十二、纪律与监督

在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作弊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28-27266020

咨询电话:028-27232276

附件:简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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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4-03-14,全文共 1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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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后勤服务岗(交通文明劝导员)3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能吃苦耐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招聘条件:性别不限;年满18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男性不超过55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优先招聘条件: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退伍军人;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民间借贷);

11.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不适宜聘用的。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现场报名,现场面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将报名所需资料递交至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十分局204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3964203。

(一)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前

(二)提交资料及资格审查

提交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备注电话);

2.本人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

3.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4.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5.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入职体检报告;6.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选);7.其他技能证书、证明材料(选)。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者应了解具体招聘需求,发现应聘者提交虚假信息、弄虚作假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包含但不限于现场面试、对相关工作进行授课、培训等时间范畴,包含但不限于操行、思想品德、业务实效等内容范畴,面试不合格的不予以录取。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由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在相应公告地址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或提供入职所需资料的,视为放弃应聘。

(二)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聘用期间,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有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或劳务派遣制管理。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28-83964812(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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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南部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通告

2023-11-10,全文共 2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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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通告

为切实维护全县政治社会稳定、服务辖区群众、护航县域经济发展,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限男性);

2.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工作岗位为局机关、特警大队和乡镇派出所。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2005年11月8日以前、1987年11月8日以后出生);

3.身高168cm及以上;

4.应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吸毒史;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南部县公安局(南部县蜀北大道西延线160号)13楼1310室;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免冠1寸彩照3张;

2.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证及其他能证明自身特长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个人信用报告》;

4.与原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报考者,须持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若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者,一经发现,不予聘用。

以上材料均须报考者本人来报名处提交。

(四)资格审查:对报考者的身份信息、学历、征信报告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的考试。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常识、公文写作等。笔试时间为90分钟,按100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开考后15分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面试

1.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和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2:1(面试人数:招聘人数)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时,参加笔试且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反应及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心理测试

1.参测员:面试通过人员;

2.由具备专业资质人员运用专业手段,对考生进行测试,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有适应公安工作的心理素质。心理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测试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3.心理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1.参测员:心理测试合格的人员;

2.测试项目:10×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

3.测试按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4.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心理测试、面试、体能测试均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在南部县公安局办公楼2楼大厅一并公布。因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体检

根据聘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报考单位组织,体检费用由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收取,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和聘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经培训合格后由南部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终止合同,取消聘用。

六、工资及待遇

1.聘用后按照南部县核定的警务辅助人员标准发放工资,并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工作期间统一由用工单位按规定配发服装及相关装备。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具有层级晋级和增资空间;

2.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

3.享受工会福利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纪检监察、督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举报监督电话:0817-5563383

八、其他事项

(一)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心理测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环节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二)考生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的,视为考试放弃本次应聘。

本通告由南部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7-556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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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成都金堂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4-03-22,全文共 4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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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金堂县社会治安力量建设,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服务辖区群众、护航经济发展,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用人需求,金堂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50名辅警,限男性,具体职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4上半年金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含1988年3月24日至2006年3月23日期间出生);

4.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文化程度、身高等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须持学校同意报考材料且于2024年7月前取得证书;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吸毒史;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4年3月23日9时—3月27日17时。

2.网上缴费:2024年3月23日9时—3月27日20时。

3.准考证打印:2024年3月29日12时—3月30日20时。

4.笔试时间:2024年3月3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考生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选择本公告进行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职位表》等信息,了解具体招聘需求,报考与自身条件相符的职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考生须按照网络提示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考生上传照片后,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规定或与本人不符的,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考生根据提示选择应聘岗位,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并提交。如因填报信息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无法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确认缴费。考生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缴费完毕,即报名成功,报名信息不能再更改。除职位取消特殊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岗位招聘人数与成功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按照报名人数相应削减招聘名额并公告。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4年3月29日12时—3月30日20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一)笔试与心理测评

1.考生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和心理测评。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于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时间60分钟。心理测评由专业机构进行鉴评,测评结果在面试后公布,不合格者即不符合招聘条件。

(二)体能测评

1.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在笔试当天现场通知,以现场通知为准。考生务必合理安排着装,充分做好体能测评准备,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男)跑3个项目。测评要求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测评为非竞争性,任2项合格即可通过,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当天计算。

3.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笔试成绩及体能测评结果将按职位在“成都金堂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同时明确进入面试和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

(三)面试和资格审查

1.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资格审查。

2.

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名额的3倍确定面试和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由报考单位存档复审),参加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资格审查结果与面试成绩现场宣布,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3.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张(首页及本人页);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所学专业、学历层次及2024年7月前是否能取得相应学历);

(3)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4)满足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5.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或递交复审资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6.面试成绩,心理测评、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成都金堂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同时明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等内容。

五、体检、政审和公示

(一)体检

1.心理测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位数四舍五入)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参加体检人员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3.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4.体检由金堂县公安局组织。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不合格。

(二)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由金堂县公安局实施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三)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 “成都金堂公安”

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并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应聘。

2.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3.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七、工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照金堂公安局辅警薪酬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3.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4.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28-84920635(金堂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

九、其他事项

1.招聘中公告公示等内容,请考生自行及时关注 “成都金堂公安”微信公众号,且务必确保电话畅通。

2.整个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提交虚假信息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心理测评合格、资格审查合格、面试成绩60分以上但未能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成绩(或结果)自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招聘岗位出现人员空缺时,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本次招聘由金堂县公安局负责招聘中的各项事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因个人原因造成考生未参加笔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金堂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028-84920664(金堂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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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遂宁市蓬溪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2024-01-25,全文共 1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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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力量,提高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水平,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为蓬溪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经蓬溪县公安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聘用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男性警务辅助人员13人,主要从事留置看护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和生理缺陷,符合体能条件;

4.年龄18-35周岁(1989年1月23日至2006年1月24日期间出生的),身高168cm以上;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优先聘用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2.退役军人;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如搜救、排爆,有武术散打基础,有田径类、足球、篮球、体育特长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其他有不适宜担任警务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方法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严格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报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3张,于2024年1月23日至2月23日的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到蓬溪县公安局辅警管理科(城南新区普宁路蓬溪县公安局大楼620办公室)报名,并按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咨询电话:5395539

2、招聘程序:根据岗位进行包括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聘用等程序。

1.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政审:根据笔试(面试)情况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应聘且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递补,体检合格参加政审,在政审合格人员中择优录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岗前培训及聘用:政审合格后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且无其他不良反映者,开始试用期并签订劳动合同。

四、相关规定

1.根据报名情况,聘用职位未形成竞争,视情况缩减和取消聘用员额。

2.聘用人员需参加公安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凡培训不合格蓬溪县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必须在县公安局民警带领下协助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五、聘用及待遇

1.合同签订: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蓬溪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补贴,其中基本工资和补贴按月发放,绩效根据岗位风险和工作强度确定差额标准,并提供工作餐。同时,按国家政策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险,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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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公安局关于常态化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2023-11-16,全文共 3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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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攀枝花公安局常态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市公安局常态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勤务辅警(留置看护、交警、特巡警),根据各部门辅警警力缺口适时招聘。户籍地为四川省、重庆市或居住地为攀枝花市。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A2型以上汽车驾驶证且有相关从业经历、符合岗位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具有从业资质证书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监所管理、留置看护岗位的辅警、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A2型以上汽车驾驶证人员可放宽到高中文化程度;

5.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

7.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和本市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携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正在攀枝花市各区县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须持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或曾在攀枝花公安机关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本人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满三年的;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有明显疤痕、纹身等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1.本人有影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12.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对隐瞒以上不得报名情形,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造成违法犯罪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即日起-2023年12月31日。

2.地点:攀枝花市东区新源路110号 攀枝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707室(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科)。

3.要求:报名时须提交填写好的《报名表》、《诚信承诺书》(附件1、2)、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身份证(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退伍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报告》(人民银行出具)、其它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

同时,将填写好的《攀枝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电子文档(备注本人姓名)及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照(JPG格式文件备注本人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pzhga_jf@163.com。

凡填报虚假信息获取考试资格,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的,在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均可取消该报考人员的资格。

(二)考试

考试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招录需求则延期至次月举行。考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20%。

1.笔试

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形式:采取集中考试,统一阅卷,笔试时间90分钟。

内容: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以及公文写作能力与时事政治等。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按聘用职位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可全部参加。因故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顺位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以及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自行查看。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3.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人选按照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确定。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在面试当日告知。

项目: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

辅警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规定组织实施。

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三)附加分值

1.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加2分;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加1分;

2.曾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政法委、组织、人社、公安部门表彰人员,加1分;

3.中共党员,加0.5分;

4.全日制警察、政法院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加0.5分;

5.目前在攀枝花各区县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满2年以上人员,加0.5分;

6.大学本科以上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加0.5分;

7.持有A1型汽车驾驶证人员,加0.5分;

8.具有计算机应用、新闻媒体、财会、医疗护理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加0.5分;

9.本市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加0.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退伍证、毕业证、驾驶证、党员证明、相关刊发作品、等级评定书、获奖证书等)及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四)成绩评定

考生必须参加完成全部3项考试并计算成绩。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附加分值。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聘用职位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自行查看。

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标准除本公告明确提出的要求外,其他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身高、体重、视力结果有异议的,当场提出申请,可现场复检一次;对其它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组织复检一次。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或政审存疑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人员不予聘用。

(七)递补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和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九)岗前培训

对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集中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并服从岗位分配。

五、聘用和薪酬

被聘用人员与攀枝花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

工资及待遇按照《攀枝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辅警招聘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将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候补及补聘

招聘结束后,凡参加了面试未被聘用的考生,作为市公安局辅警聘用候补人选。当市公安局相关岗位出现缺额且未公开招聘时,可按所需岗位专业、成绩高低,依次组织体检、政审进行补聘。候补资格至市公安局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自动取消。

八、特别说明

本公告及后续工作安排将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请考生注意查看。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录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的假借招聘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考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攀枝花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2)3323160、3323178 举报电话:12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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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充西充县公安局辅警招聘公告

2023-12-14,全文共 1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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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西充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职位、性别及人数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计20名,限男性。

用工形式及招聘条件

(一)用工形式。实行劳动合同用工管理,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和事业人员身份。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其中退役军人报考的,文化程度限制可放宽至高中;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男性身高168厘米及以上。

(三)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29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二)报名地点:西充县晋城大道四段240号西充县公安局办公楼4楼408室。(三)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填报的《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2.免冠1寸彩照3张; 3.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及其他能证明自身特长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个人征信报告。(四)资格审查。对报考者的身份信息、学历、征信报告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行下一环节的考试。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试

由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组成。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1.笔试。笔试不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100分制计分,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30%。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体能测试。所有参加了笔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参照《全省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实施细则》执行,体能测试为50米跑、2000米跑、握力、立定跳远四个项目,每个项目按100制计分,体能测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50米跑成绩+2000米跑成绩+握力成绩+立定跳远成绩)÷4×40%。体能测试单项成绩低于30分或四项总成绩低于200分的,取消资格。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在其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在西充县公安局办公楼1楼大厅一并公布。

3.面试。按100分制计分,面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30%。根据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总和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果考试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由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负责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及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经培训合格后由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工资待遇

聘用后按照县人社局核定的标准发放工资,并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工作期间统一由用工单位按规定配发服装及相关装备。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具有晋级和增资空间。

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工作纪律,驻局纪检监察组、督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其他事由

本公告由西充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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