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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自贡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数名,包括ICU医生1名、儿科医生4名、精神科医生2名、内科医生1名、特殊教育教师1名

2024-04-26,全文共 1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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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自贡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数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对象、岗位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招考。

(二)招考对象。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且符合本公告中具体岗位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考岗位

ICU医生1名、儿科医生4名、精神科医生2名、内科医生1名、特殊教育教师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

(二)岗位条件

1.ICU医生

(1)学历学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专业:临床医学、急诊医学等专业;

(3)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4)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儿科医生

(1)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专业:儿科学、新生儿方向专业;

(3)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3.精神科医生

(1)学历学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专业:临床医学、精神医学专业;

(3)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心理治疗师资格证;

(4)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4.内科医生

(1)学历学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专业:临床医学、内科学专业(呼吸、心血管方向);

(4)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证、规培合格证。

5.特殊教育教师

(1)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特殊教育、幼儿教育等专业;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具有教师资格证;

(5)有2年以上特殊教育或孤独症训练工作经验者优先。

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使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5.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长期有效,招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

请选择以下两种报名方式(线上或线下)其中一种进行报名,不可重复报名。务必填写附件中《自贡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信息登记,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1.线上报名

请将以下材料扫描打包成压缩包,压缩包以“姓名+专业+投递岗位”命名,发送至zgsfybjyrsk@163.com。

(1)个人简历电子版(PDF格式);

(2)《自贡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Word格式);

(3)相关证书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证书等)(PDF格式)。

2.线下报名

将个人简历、填写完成的《自贡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报名表》及相关证书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证书等)复印件投递到自贡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科(门诊大楼七楼711室)。

报名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信息登记。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用全过程,考生必须实事求是的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相关证书证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用资格。

四、考试

笔试、操作、面试由医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以邮件方式发送。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考场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报到的视为缺考。

五、体检

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公示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确定拟招用人员后,将统一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其他事项

经考试、体检、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招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招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拟招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医院报到。未经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用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用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招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自贡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科    0813—2213944

(二)监督电话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0813—2306169

附件:自贡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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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31,全文共 101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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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的规定,现对《四川师范大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第五条第(一)款“1.笔试科目,2.笔试范围”予以更正,并调整报名时间及缴费时间。

一、更正公告内容

公告原规定为:

1.笔试科目。

所有岗位笔试科目1科,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

笔试范围为习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资料分析、逻辑推理、中特理论、高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政策法规、职业道德修养相关知识以及写作。

现更正为:

1.笔试科目。

所有岗位笔试科目1科,为公共科目《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

笔试范围为《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川人社办发〔2024〕7 号)规定的内容。(详见附件)

二、调整报名时间及缴费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调整为:2024年6月4日9:00至6月12日17∶00。(所有报考者的资格审查结果于6月12日17:00前反馈完毕)

缴费时间调整为:2024年6月4日9:00至6月13日12:00,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四川师范大学网站([网址:http://www.sicnu.edu.cn/,下同]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师范大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4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32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4日9:00至6月11日17∶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我校将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四川师范大学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师范大学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如实、准确填写《四川师范大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我校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

(1)所有报考者需在个人简历栏详细填写

①何时取得本科学历学位、本科毕业学校、专业名称、导师姓名、辅导员姓名;

②研究生导师姓名、辅导员姓名。

(2)报考02005岗位(辅导员岗位E)的报考者需在《应聘资格审查表》中的附加信息栏填写是否具有8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或在高校全职工作且具有8年及以上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报考02010岗位(计划财务处专技岗位)的报考者需在《应聘资格审查表》中的附加信息栏填写是否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执业会员)或(非执业会员)》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

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四川师范大学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原则上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2日内反馈照片质量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电话12333。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4.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四川师范大学负责进行网上初审。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所有报考者的资格审查结果于6月11日17:00前反馈完毕)。

5.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须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此次笔试每个岗位缴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缴费时间:6月4日9:00-6月12日12:00,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师范大学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师范大学6月13日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及四川师范大学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6月19日前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6月19日至6月21日17:00前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3

号)等要求,结合四川师范大学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辅导员岗位和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面试总成绩=无领导小组讨论×100%

审计处、规建处、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岗位: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50%

计划财务处岗位: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 面试总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所有岗位笔试科目1科,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

笔试范围为习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资料分析、逻辑推理、中特理论、高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政策法规、职业道德修养相关知识以及写作。

3.笔试时间及地点。定于2024年6月22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每个岗位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该岗位参加考试所有人员(不含缺考考生)的平均分×80%,低于此分数的考生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平均分数线将于6月25日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及四川师范大学网站适时公布。)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4年6月25日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及四川师范大学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4年6月26日12︰00前发送电子邮件(主题为:查分申请+报考者姓名+准考证号)至邮rsc@sicnu.edu.cn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4年6月26日16:00后在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sicnu.edu.cn/)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有关规定加分,所有项目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4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交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科(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七教A区303,联系电话028-84761200/

84768068),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四川师范大学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辅导员岗位和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

审计处、规建处、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

计划财务处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

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我校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师范大学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4年6月26日由我校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及四川师范大学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请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四川师范大学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注:报考02008岗位、02010岗位的报考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和研究生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和复印件1份)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④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贴面试通知书用);

⑤个人详细简历一份;

⑥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⑦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或在高校全职工作且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的证明由所在工作单位的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出具,出具的证明中须明确专职辅导员和全职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身份、工作起止年月等内容,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执业会员)或(非执业会员)》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⑨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其中①-⑤项为必备材料,报考02001、02002、02003、02004、02005、02006、02007、02008、02009岗位者须提供第⑥项材料,报考02005岗位者须提供第⑦项材料,报考02010岗位者须提供第⑧项材料,在职人员须提供第⑨项材料。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校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我校根据报考人员在《应聘资格审查表》上所留联系电话在面试资格审查当日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1)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重点考核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等。

(2)规划建设处、审计处、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和计划财务处岗位:

重点考核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包括知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

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相关要求在办理完毕面试资格审查手续后发放。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师范大学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及四川师范大学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我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报考者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师范大学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我校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四川师范大学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综合考察

四川师范大学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四川师范大学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官网、四川师范大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予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经学校集体研究决定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师范大学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校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我校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校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2024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四川师范大学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通过我校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我校凭本校出具的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我校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校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及四川师范大学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本校和省教育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028-84768068/84761200(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2333

监督电话:

028-84761400(四川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

附件:四川师范大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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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遂宁天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4-05-24,全文共 21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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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遂宁天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遂宁天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相应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告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工作岗位且愿意从事基层工作。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2024年6月11日17:30(以收到报考者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可通过遂宁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s://gxq.suining.gov.cn)“人事招考”专栏、遂宁高新区微信公众号(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3)。

报名方式:报考者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验证报告扫描件、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工作证明等材料以及半年内免冠证件照,《遂宁天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Word文档及本人签字后的纸质文档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3448597322@qq.com,邮件标题为“岗位代码+招聘岗位+姓名”,如“01综合文秘张三”。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一报考人员选择多个岗位报名视为无效。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至2024年6月12日17:30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直接取消资格。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时间:2024年6月15日(星期六)。

地点:待定(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是对岗位所需专业技术知识进行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职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该职位参加笔试人员均可进入面试。

(四)面试

时间:2024年6月16日(星期日)。

地点:待定(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报考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报考者就报考意向、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陈述,接受开放性提问。主要测评报考人员是否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工作经验、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如某一岗位在面试中没有合适人选的,该岗位暂不确定体检人选。

(五)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时间:2024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后,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及招聘名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人选。由遂宁天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七)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与遂宁天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薪酬待遇

按照遂宁天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薪酬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由遂宁天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遂宁天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官方网站上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等的,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者在报名时留下准确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遂宁天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遂宁天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宁天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825-3111390

监督电话:遂宁高新区纪检监察室0825-6801059

附件:1.遂宁天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2.遂宁天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3.遂宁天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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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评估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4,全文共 5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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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四川省教育评估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

四川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四川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四川省教育评估院官网(https://www.scjypg.net/,下同)上发布]。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性质:四川省教育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单位地址:成都市双流区黄荆路13号

(三)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负责教育评估监测的政策、理论、标准、技术研究,参与拟订教育评估监测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制度等具体工作;承担对全省各级各类教育及机构评估、评价、监测、调查的行政辅助和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学生综合素质和教师专业能力评价的行政辅助和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高校专业认证和教育经费使用监测、评估的行政辅助工作;组建评估监测专家库,组织各类教育监测工具开发;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专业培训和咨询服务;受委托开展其他各级各类教育及机构的评估监测工作;完成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教育评估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为非事业单位编制,实行编制外聘用,招聘名额为4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在同时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情况下,可选择是否同意岗位调剂)。

在报名前对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本单位最终确定。

报考者将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及其他按规定应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压缩打包后,发至邮箱:scsjypgy@126.com(邮件主题、压缩包文件名均以“姓名+岗位”命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是指:1.国内院校毕业学生:除学历学位证书外,还应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2.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者基本信息、报考资格以及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初审。6月17日前,报考者在我单位网站或本人邮箱查询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面试满分皆为100分(无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

(一)笔试

1.笔试范围。笔试主要考察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或岗位职业基本要求,不指定参考教材。

2.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低于开考比例的,则取消相应岗位。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缺考笔试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考生在我单位官网或本人邮箱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公布成绩的2个工作日内通过邮箱或电话申请查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教育综合评价改革研究人员、职业教育评价改革研究人员、高等教育评价改革研究人员3个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评价信息化专业人员(兼数据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加实际操作的方式。

面试主要范围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根据各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与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我单位官网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并通过邮箱发送面试资格审查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3.面试资格审查

报考者请按照面试资格审查通知书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带上以下材料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自行打印,并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毕业论文、专业课程成绩单等相关材料);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面审通过,出具《面试通知书》。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自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我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若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且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我单位于3个工作日内在我单位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公告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报考者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若某个岗位产生空缺(即无人参加考试或该岗位所有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均未达80分及以上),经我单位研究,可以从考试总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且符合空缺岗位报考条件且未进入体检环节且同意岗位调剂的人员里面,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该空缺岗位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我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本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四川省教育评估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招聘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审核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审核确认人员的材料审核确认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省教育评估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尚未就业的须提供有效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应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四川省教育评估院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最终审核确认。审查审核合格并经四川省教育评估院集体研究同意后,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报到,签订编制外劳动合同聘用。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如参加本次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出现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时,我单位将按规定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回避。

十一、特别提示

(一)所有岗位招聘的人员因工作安排需要兼任其他相关工作的,应服从工作安排。

(二)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我单位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及邮箱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本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28-89110011(曹老师);

监督电话:028-89110015。

附件:

1.四川省教育评估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教育评估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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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2,全文共 3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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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3号)、中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市监党组〔2020〕46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院将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系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位于成都市高新西区新文路8号,经费来源为核定收支,定额补助。主要职能职责为承担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管抽样检验,食品安全、食品生产环境卫生评价等任务,负责开展与食品监管紧密相关的科研工作,接受各类委托检验任务。为全省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名额:食品质量检验人员5名。

岗位类别:专业技术。

三、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内招聘符合《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取得。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现场接收报名材料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联系方式:苏颖老师,电话:028-81059010。

3.报名地点:成都市郫都区高新西区百叶路18号,办公楼5楼506室。

4.报名提交材料

(1)《2024年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2019年以来的科研成果目录(含公开发表论文及著作、承担的科研项目及取得的科研成果),目录填写在《2024年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上(附件2)(现场报名:须提供相关见证材料)。

(7)应聘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决定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从事食品质量检验岗位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其中,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市州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8)应聘人员对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本次考核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资料后,由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其中留学人员应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结果与招聘专业完全一致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届时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因报考人员联系不畅导致未能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五、面试

(一)面试方式

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二)面试资格人员的确定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取得面试资格。

(三)面试资格手续的办理

获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方式将在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https://sfisc.org.cn/)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内容

主要对专业知识和业务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考核,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六)面试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七)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https://sfisc.org.cn/)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事项。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名额和考核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招聘单位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考核人员成绩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核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组织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与应聘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应聘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经考察取消应聘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scjgj.sc.gov.cn/)、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https://sfisc.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确认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方式及待遇

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十、相关事项提示

报名、考试期间,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秩序,与其他应聘人员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报名、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单位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28-81059010、监督电话:028-81059007

附件:1.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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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新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16,全文共 2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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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开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新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投集团)下属成都馫都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旅投公司)、成都香城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资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

以上岗位的应聘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需求明细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行为规范,诚信廉洁,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3.具有适应岗位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4.服从集团内部工作调整安排;

5.应届大学毕业生应聘,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7.特别优秀者相关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限制性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国家征信系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评、背景调查、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新投集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21日24点截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s://www.duomian.com/project/12757881/

报名二维码:

3.报名路径:应聘人员查阅公告内容-点击报名链接或扫描报名二维码后跳转至报名界面-右上角点击登录-输入手机号、验证码-选择岗位-立即应聘-填报报名表信息-提交。头像处上传的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1寸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或PNG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4.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按要求上传个人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确认无误后提交。因填写不准确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当即取消资格;

5.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注意事项,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符合招聘要求的岗位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正确填写《应聘报名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信息的佐证资料(错填、漏填以及未正确提交,则取消报名资格),包括但不限于:

①个人履历;

②近期免冠证件照;

③经学信网、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

④专业技术或职业技能等级、职业(执业)资格等材料。

1.根据任职资格要求、岗位具体条件等进行简历筛选,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并以短信通知应聘人员。对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

2.经资格审查后,如单一岗位不满足1:3的开考比例,集团视情况可取消、调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或延长该岗位信息招聘报名时间。

(四)综合测评

1.综合测评设笔试环节及面试环节。

2.笔试环节结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进行综合测试,着重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术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执行能力等。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3.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一定比例组织面试,着重考察应聘者的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反应能力、仪表仪态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等。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五)背景调查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测评成绩等额确定拟录用人选后,集团委托第三方对拟录用人选的基本情况进行背景调查,包含但不限于个人基础信息验证、最高学历验证、民事诉讼记录调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调查、社会负面记录调查、金融风险记录调查、商业利益冲突记录调查等方面。对背景调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六)体检

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的空缺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集团可视情况按照该招聘岗位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背景调查、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新投集团官方网站与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八)录用

1.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

2.逾期未报到且未提供书面说明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3.录用人员与用人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明确岗位职级和薪酬,并按制度规定执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奖惩。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一经提交报名,视为已知悉并认同本公告全部内容。

(二)集团承诺对应聘者信息严格保密,对其所提供的应聘资料不予退还。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在招聘过程中,集团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合格的应聘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未收到通知的应聘者则未通过),请报名人员注意保持联系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联络或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及应聘资格。

(四)集团严格落实公开招聘相关纪律规定,坚持招聘原则,主动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8-60896226。

(五)招聘咨询电话:028-6089622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招聘岗位需求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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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自贡通航机场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11,全文共 2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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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贡通航机场发展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自贡通航机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29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系四川自贡港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机场公司主要从事自贡机场空域管理、机场运营管理、地面保障服务等业务活动。

自贡机场是自贡凤鸣通用机场、自贡兰田机场的统称。自贡凤鸣通用机场作为省市的重点川南通用航空产业园项目的主项目,是川南第一座A1类通用机场,机场跑道长1200米,主要承接有人机飞行作业任务;自贡兰田机场为B类通用机场,机场跑道长2500米,主要用于各类无人机试验试飞。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一)航务部空中交通管制岗1名

1.岗位要求:

(1)年龄35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民航交通运输专业毕业;

(2)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

(3)持有空中交通管制基础培训合格证;

(4)可根据工作需要从事倒班工作;

(5)持机场管制和飞行服务执照的优先。

2.岗位职责:负责按规定提供管制指挥、飞行情报以及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薪资待遇:持相关执照的7500-10000元/月,未持相关执照的5500元/月。

(二)航务部气象观测预报岗2名

1.岗位要求:

(1)年龄35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等相关专业毕业;

(2)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

(3)可根据工作需要从事倒班工作;

(4)持民航气象预报执照、观测执照者人士优先。

2.岗位职责:对机场范围内的各天气要素进行连续观测、记录、编发报并向气象服务用户通报;全面地分析各种气象数据,综合运用气象专业知识对机场范围内的未来天气情况作出预报。

3.薪资待遇:持相关执照的7500-10000元/月,未持相关执照的5500元/月。

(三)航空安全管理部航空安全管理岗1名

1.岗位要求:

(1)年龄35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民航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

(2)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

(3)熟练使用office常用办公软件(word、excel、PPT等),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写作水平;

(4)熟悉民航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安全管理或安全监察工作经验。

2.岗位职责:按照自贡机场航空安全管理的要求,对公司航空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航空安全信息处理,航空安全培训和教育等工作。

3.薪资待遇:4500-6100元/月。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暂不能流动的特殊岗位人员。

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审查,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影响期的人。

3.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具有不符合职业要求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五)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名注意事项

1.须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同意推荐,并出具相关手续。

2.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的,经聘用后不再保留上述人员身份和各种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5月2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提交材料:《报名登记表》(附件下载填写)、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设置6个月验证期)、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辨)。

4.报名材料递交方式:报名提交材料电子版按“应聘岗位+姓名+电话号码”的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sczggtgs@163.com。咨询电话:0813-3216058,18882017857,联系人:刘老师。

5.报名结束后,公司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有违法违纪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通知。资格初审通过后的应聘人员,公司将通过应聘人员报名邮箱统一发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应聘人员须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2.面试比例。航空安全管理岗位报名人数需达到1:3比例方可进行面试,其余岗位根据报名情况安排面试。

3.面试方式和成绩计算。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谈”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工作必需的专业素质、责任感与进取心、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每轮分值100分,以两轮总分计算面试综合得分及排名。

(三)考察

考察由公司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通过面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未通过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

考察合格的,公司按照面试人员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向公司办公室提交书面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自知晓体检结果起7天内可由本人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经公司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统一在公司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聘期为3-5年,试用期3-6个月。

四、薪酬及福利待遇

1.薪酬待遇:按照《四川自贡港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薪酬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年终奖励构成。

2.福利待遇:公司按照《四川自贡港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福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员工提供年休假、住宿及伙食保障、工会福利、年度体检、通讯补贴等福利保障。

五、补充事项

本公告由自贡通航机场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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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元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2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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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广元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元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广元港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企业内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机务管理 1名

海务管理 1名

港机操作 3名

具体岗位名称及相关情况详见《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任职基本条件及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作风严谨,勤奋敬业,团结合作,敢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有较强的综合业务能力和贯彻执行力。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吃苦耐劳,能够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

4.无违法犯罪、违规违纪或受到问责追责等情形。

(二)资格要求

符合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及正式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25日18: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者请将《应聘报名表》(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并按要求详细填写,含1寸彩色证件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相关资质证书,其他代表个人能力、任职经历的证明和业绩材料、获奖证书、个人征信报告等的原件扫描后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jljtrlzy@126.com),发送邮件时请将邮件名称和报名资料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

3.不符合任职条件和要求的请勿报名。未按要求投递的报名资料或简历将不予处理,相关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按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时间暂定为2024年4月26日。资格审查及后续通知将通过邮件、电话或短信方式进行,审核过程中应聘者无法联系或未及时回复的,视作弃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进入后续各环节的不另行通知。

应聘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相关要求情形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实操考试+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和要求,采用实操考试、面试等方式对应聘者进行测试。实操考试时间、面试时间及其他具体安排以实际通知为准。

1.实操考试

实操考试内容主要为实际操作能力和水平等,满分100分。根据成绩排名以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未达到比例的,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答辩过程、岗位认识及能力、其他综合素质做出评价,满分100分。应聘者面试成绩应达到合格线60分及以上,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且须面试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否则视为面试不合格。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实操考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应聘者综合成绩应达到合格线60分及以上,否则视为测试不合格。

(四)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如第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考察流程。由考察小组以资格复审、证书查验、意向沟通、薪酬谈判等方式实施综合考察,主要考察岗位匹配情况,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背景调查。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选情况,按程序经广元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或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有岗位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通过广元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进行公示(http://gysjfjt.com/)。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和规定时间办理入职聘用手续并到岗。

考察、体检或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如需递补的只进行一次。

(八)试用和聘用

入职人员进入试用,试用期内如有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或工作能力等不达标者,将取消聘用。通过试用期考察、符合聘用条件者将予以转正,正式聘用。

四、岗位管理和薪酬待遇

用人单位聘用后实行合同制管理,并可根据需要同时签订相关岗位聘任协议等。岗位薪酬待遇及绩效考核等按照聘用单位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五、组织实施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广元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领导,由四川广元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分公司组织实施具体招聘工作。

(二)广元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相关岗位的招聘,任何一环节确定无合适人选的,可以取消招聘或另行组织招聘。需要另行组织招聘的,将主要通过网络平台接受报名并按以上程序组织实施,不再另行公告。

六、纪律监督

(一)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公开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应聘者应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公司有权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招聘过程由中共广元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39-2311305。

七、其他事项

(一)广元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一览表

2.应聘报名表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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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4-04-18,全文共 4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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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第二批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体检、考核、递补、公示等相关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事项将在相关网站及时公告。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共招聘11名,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凡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证明,并凭证书、证明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最后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最后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本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执行。

三、报名

本次招聘可采取现场、邮寄、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具体方式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研究确定,招聘单位咨询电话附后。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本次招聘中,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它相关制度规定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附后),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 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但务必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

四、专业技能考核

此次招聘,原则上只进行面试。若同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人数大于20人,则先于面试前进行笔试。若同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20人的不进行笔试。如需进行笔试将在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告相关情况,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笔试后按成绩由高到低取前20名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

专业技能考核实行量化考评,主要测试应聘对象与招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具体的考评方式详见《岗位表》。

专业技能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

五、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结束后,在相关网站上公布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及排名。

如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后,再安排体检。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在体检和考核环节,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名额在体检和考核环节的递补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一次。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用人单位凭市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103556。

九、人才政策待遇

通过本公告引进且符合条件经备案确认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在宜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除享受单位工资福利外,还可按照《宜宾市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试行)》等政策规定享受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待遇:

(一)安家补助:对全职新引进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博、硕士(正、副高)人才,经申报认定分层分类给予2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

(二)服务保障:符合条件的可根据人才层次和类别发放“宜宾人才绿卡”,提供安居、医疗、交通出行、文化旅游、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优惠便捷服务,按程序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住房租金补贴等。

凡报考时属市、县(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正式员工,在宜高校和科研平台在职人员,或享受过宜宾市各级人才政策的,入编入职后不再纳入人才政策支持范畴。

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人才政策咨询电话:0831-8203197。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十、本公告内容涉及事业单位招聘政策的,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人才引进政策由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831-5103735。

十一、相关要求及咨询电话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咨询电话(区号:0831-)

市农业科学院:6258361

宜宾林竹产业研究院:7865054、8223376

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168680

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8220636

(二)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附件:1.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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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蒲江县紧密型医疗健康共同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8,全文共 1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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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蒲江县医共体编制人事管理办法(试行)》(蒲卫健发〔2020〕27号)文件要求,经蒲江县紧密医疗健康共同体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的人员由蒲江县紧密型医疗健康共同体统一分配到各成员单位工作。此次招聘共129名,统一为编制外人员招聘,薪酬参照各定岗单位同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1)。

4.在职人员需取得原单位同意。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投递简历报名:应聘人员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电子档投递到定岗单位指定邮箱(详见附件2)。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带齐资料到各定岗单位人事部门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应聘者上传或持有个人简历、自荐信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技术职称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资料。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应聘期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核

考核内容和方式由具体的定岗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排,考核内容可包括专业知识笔试、面试和岗位技能测试等。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由定岗单位人事部门负责通知。

(三)体检

1.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考核结果,由定岗单位根据总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由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的人员通过定岗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齐各种证件和资料到各定岗单位人事部门报到,组织签订协议。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用人员的拟聘资格。

本次招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特别注意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蒲江县紧密型医疗健康共同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蒲江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定岗单位情况表。

附件1:2024年蒲江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全)(1)

附件2:定岗单位情况表(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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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市郫都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4-04-15,全文共 1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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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业务发展需要,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各类编外人员共计13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过硬,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工作积极主动,爱岗敬业。

(二)心理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三)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接受监督。

(四)保守秘密,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三、其他条件

详见附件1。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各类行政刑事处罚的;

(二)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曾被原单位开除的;

(五)有关法律法规及岗位规定的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2日下午17:00时止。

2.报名方式:本人到单位现场报名、网络投递资料报名。

(1)现场报名:本人携带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到郫都区妇幼保健院干部人事部办公室现场递送资料。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并提交《成都市郫都区妇幼保健院人才求职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职称证、执业证、规培合格证(规培证明)、近期免冠证件照小二寸1张。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书院街181号二楼干部人事部。

联系电话:028-87881620。

(2)网络报名:本人扫描报名二维码填写报名资料并上传相应附件。资料附件按《成都市郫都区妇幼保健院人才求职登记表》(见附件2)、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读的提供教育部学籍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职称证、执业证、规培合格证(规培证明)的顺序扫描为1个PDF上传,一个文件占一个页面,不做拼接。

报名网址:https://www.wjx.cn/vm/tSOpua8.aspx#

报名二维码: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医院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其掌握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能力进行筛选,择优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

(二)考核通知

医院干部人事部根据应聘者综合条件择优选取人员进入考核,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面试、技能等考核通知到个人邮箱,请关注本人邮箱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收到通知后请立即回复进行确认。

(三)考核

1.考核方式

医师类、行政管理类:采取面试的方式考核,考核组由医院5-7名医疗业务专家组成。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解决疑难问题等方面的能力。考核组专家按测评要素给予考核评分,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康复技师岗位采取技能操作+面试的方式,技能操作成绩达8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考核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及解决疑难问题等方面的能力。考核组专家按测评要素给予考核评分,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员考核当天现场进行原件校验,原件校验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原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若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递补

由各种原因产生的缺额,经考核组讨论决定是否递补,确需递补,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80分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再次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签订协议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综合表现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签订《成都市郫都区妇幼保健院招聘职工就业协议书》,并约定以下内容:

1.若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就业协议作废;

2.拟聘人员须在报到前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规培合格证等证书,到期未取得相关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就业协议作废。

(六)体检及公示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经院办公会及党委会讨论同意录用后在医院院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报区卫健局备案。

(八)监督机制

为保证考核招聘的公平、公正,在招聘期间,医院纪检监察室将全程参与,监督、指导工作。

七、其他

(一)本公告由成都市郫都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咨询及联系电话:028-87881620。

附件:1.成都市郫都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条件表

2.成都市郫都区妇幼保健院人才求职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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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 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5,全文共 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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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考核招聘,欢迎符合要求的人员前来应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纪律,廉洁从业,保守秘密,维护医院的荣誉和利益。

3.服从医院管理和安排,坚决落实医院各项决策。

4.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5.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应聘岗位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1日起至2024年4月22日的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有意者可携带自荐信、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科研项目、论文或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及其它有效佐证材料等到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报名。

2.网上报名。报名邮箱:1204837552@qq.com(网上报名成功后仍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

参加考核人数比例:2:1,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办理,划定面试成绩分数线达到80分以上方为合格。医院对初审合格人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考核合格人员,符合人才引进条件,考察合格后,经医院同意,原则上可按流程办理编内人才引进手续。

五、其他

(一)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应聘资质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二)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应提供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材料,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符合要求。

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张老师、胡老师

(二)联系电话:028-69515729

(三)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街道互利西一巷8号(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行政楼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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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二退役军人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2,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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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二退役军人医院根据医院建设和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务实勤奋;沟通能力强,有团队合作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被执行记录。

(二)招聘数量及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应聘者可携带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到四川省第二退役军人医院组织人事部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12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址:

四川省崇州市红桥街320号

四川省第二退役军人医院组织人事部

(二)报名所需材料(须持证书原件并备复印件1份):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被执行记录、近期二寸照片1张、驾驶员岗位需持近5年内未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相关证明、厨师(含厨工)岗位需持健康证、成都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户口本及就业困难证明。

2.资料及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三)面试考核:

根据我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此次考核、面试将由组织人事部组织实施,择优录取。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涉及政策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69526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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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学院2024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28,全文共 80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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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西昌学院官网[www.xcc.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附招聘单位简介

西昌学院位于全国最大彝族聚居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学校肇始于1939年北洋工学院内迁创建的国立西康技艺专科学校,应用办学源远流长,实践育人特色鲜明。几经变迁,2003年教育部批准西昌农业专科学校、西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凉山大学、凉山教育学院合并组建西昌学院。学校是四川省首批整体转型试点院校,国家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100所应用型本科高校,也是全国新建本科院校中唯一一所省、部、委共建高校。2022年,学校被增列为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受援高校,由中国农业大学对口支援。现有安宁、邛海两个校区,占地1900亩,全日制在校生超过1.8万人。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西昌学院2024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4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5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邮箱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邮箱为rsc@xcc.edu.cn,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至4月7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我单位对邮箱接收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西昌学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报名材料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本公告要求,如实、准确填写《西昌学院2024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信息表不能有空白,无法填写内容请写“无”。“照片”栏请张贴清晰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仅作为资格初审的依据。

将填写完备的报考信息表命名为:XXX(报考者姓名)+岗位编号,发送至指定邮箱rsc@xcc.edu.cn,请每位报考者务必确认材料发送成功。

(二)打印报名表

报名成功的报考者,须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准备考试相关材料

初审合格的报考者,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1日在西昌学院官网初审合格公示页面下载准考证模板,填写完整内容后打印本人准考证(需自行张贴与《报考信息表》同版彩色照片)及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

(1)填写完备的本人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

(3)已亲笔签署的诚信承诺书,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要求,结合西昌学院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100%+政策性加分

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10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考试。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内容参考《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

3.笔试时间及地点。定于2024年4月12日在西昌学院安宁校区博远楼(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举行。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者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4年4月15日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4年4月15日17︰00前拔打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34-2580116)申请核查本人相应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2024年4月16日在同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有关规定加分,所有项目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24年4月11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西昌学院人事处向其勋同志(地址: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西昌学院至正楼6-19,联系电话0834-2580116),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本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西昌学院人事处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西昌学院人事处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西昌学院人事处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4年4月18日由西昌学院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西昌学院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不含第二学历专业、辅修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报考马克思主义学院编号20241104号岗位必须出具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西昌学院人事处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西昌学院人事处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西昌学院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低于2:1或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试讲时间为30分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效果、教学能力等方面。试讲成绩满分100分。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西昌学院人事处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西昌学院人事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报考者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西昌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西昌学院人事处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综合考察

西昌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西昌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官网、西昌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予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西昌学院人事处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3.2024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西昌学院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招聘单位凭本单位出具的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西昌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本单位和省教育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0834-2580116(西昌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

0834-2580111(西昌学院纪委办公室)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

附件:1.西昌学院2024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西昌学院2024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3.应聘人员须提供的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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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眉山洪雅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4-03-27,全文共 8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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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3名(综合类58名,卫生类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4洪雅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综合类、卫生类)》(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执业资格)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执业资格)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此次考试招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3月29日。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岗位表》中的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2),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至4月3日17:00,报名网站为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洪雅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3月29日至4月4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复审、综合考察中的资格复核和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通过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3月29日至4月5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

2.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报考者;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者。

符合上述第1项情形的报考者凭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符合上述第2项情况的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3项情况的报考者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办理减免手续。

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于2024年4月3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1室(地址: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九胜大道371号,电话:028-37402778)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笔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4月22 日至 4 月

26日登录眉山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并由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退还考生已缴笔试考务费。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情况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告。

2.笔试科目。综合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卷面成绩查询。笔试卷面成绩于2024年5月中旬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点对点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卷面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眉山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提交查分申请3日后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5.笔试加分。

(1)“一村一大”加分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天对天),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3)其他基层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

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4)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按《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6.申请加分材料。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4月11日当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1室(地址: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九胜大道371号401室,电话:028-37402778)。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证书(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但证书等待办理,还未拿到证书的需要出具服务所在地项目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须提供期满考核登记表、考核材料、服务协议、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公示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7.笔试折合成绩计算。《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医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综合类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性加分)×60%。

卫生类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医学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性加分)×60%。

笔试折合成绩和岗位排名于查分结果公布后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点对点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为3:1。

2.面试资格复审。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折合成绩和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为0分或笔试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折合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布。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2),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面试方式、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4.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40%。

(三)考试程序

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布。考试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其中: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成绩相同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仍相同的,可加试后确定名次。因笔试缺考、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面试实际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类同题其他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由县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县人社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六、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综合考察人员。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通过调取查阅报考者档案等方式复核综合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愿放弃综合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县级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聘用

(一)审核确认。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报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辞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执业资格)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经县级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此次招聘的所有受聘人员在本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

4.《岗位表》中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受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再聘用到具体单位。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举报电话。举报案件的查处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

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7402778

监督电话:

洪雅县纪委监委:(028)37403843

中共洪雅县委组织部:(028)36539087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3336031

十、本公告由中共洪雅县委组织部、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综合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县级人社部门。因考生通讯不畅致使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4年洪雅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综合类、卫生类)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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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眉山青神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4-03-27,全文共 8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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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其中:综合类18名、卫生类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4青神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岗位表》中的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3),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此次考试招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24年3月29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至4月3日18:00,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岗位要求的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3),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青神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3月29日至4月4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复审、综合考察中的资格复核和县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通过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3月29日至4月5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

2.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报考者;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者。

符合上述第1项情形的报考者凭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符合上述第2项情况的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3项情况的报考者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办理减免手续。

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于2024年4月3日17:00前的工作日内到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28-38861336,地址: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青衣大道298号人社局三楼人事考试中心)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4月22日至4月26日登录眉山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其中乡镇事业单位形成差额即可开考。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并由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退还考生已缴考试考务费。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上公告。

2.综合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笔试范围见《2024年青神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见附件4)。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加分。

(1)“一村一大”加分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天对天),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3)其他基层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4)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按《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5.申请加分材料。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4月8日至4月9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28-38861336,地址: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青衣大道298号人社局三楼人事考试中心)。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证书(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但证书等待办理,还未拿到证书的需要出具服务所在地项目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须提供期满考核登记表、考核材料、服务协议、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公示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6.笔试折合成绩计算。笔试卷面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每科占笔试卷面成绩的50%。笔试折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综合类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性加分)×60%;

卫生类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医学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性加分)×60%。

7.成绩查询。笔试卷面成绩于5月上旬在考生之家(https://

bm.e21cn.com)上点对点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卷面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眉山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提交查分申请3日后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折合成绩和岗位排名于查分结果公布后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上点对点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为3:1。

2.面试资格复审。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折合成绩和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为0分或笔试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折合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上公布。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县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3),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4.面试方式。

综合类招聘岗位实行结构化面试;卫生类招聘岗位实行结构化专业面试。

5.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40%。

(三)考试程序。

考试程序为先笔试后面试。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上公布。考试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按以上办法比较,成绩仍然相同的,加试后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笔试成绩为0分、笔试缺考、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类同题其他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由县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或未按要求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县人社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县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六、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综合考察人员。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通过调取查阅报考者档案等方式复核综合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愿放弃综合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县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综合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考试总成绩、排名、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县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试、体检、综合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在规定时间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权限报县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辞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执业资格)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应在县人社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经县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县纪委监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举报电话。举报案件的查处由县纪委监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861336

监督电话:

中共青神县纪委监委:(028)38811535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811436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3336031

十、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综合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县人社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4年青神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综合类)

2.2024年青神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卫生类)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4. 2024年青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

2024年青神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zip: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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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顺庆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22,全文共 91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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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南充市顺庆区2024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南充市顺庆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前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名时南充市顺庆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相符(“专业条件”一栏是指具体专业的名称,非学科类)。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公开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见附件2。

四、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点击“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报名,下同),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9∶00至2024年4月3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附件1)。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只进行照片审核。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由面试资格审查、考察和聘用时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以便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仔细核对,提交报名表时需进行信息确认,缴费完成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3、上传照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白色背景,jpg格式)。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3336031、028-85141851,报名客服1号(QQ:3160400169)、客服2号(QQ:3568419041)(工作日9:00-17:30)。报考者应对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4、确认缴费。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3月31日9∶00至2024年4月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精神,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人员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可于2024年4月8日前的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到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请拨打联系电话(0817-2810427)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笔试考务费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请在规定时间内先缴费,后申请减免。未在规定时间内先缴费或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5、开考比例。

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结合南充市顺庆区事业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特殊岗位达不到3:1的,经批准可放宽到2:1)。

6、岗位调整。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4年4月9日17:00前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

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由报名网站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南充市顺庆区事业单位本次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7、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合格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在报名期间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8、打印准考证。上传照片合格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于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9日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卫生公共基础》笔试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川人社办发〔2014〕75号,可在网上下载),不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及地点。《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拟定于2024年4月21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24年5月下旬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笔试成绩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笔试总成绩和排名情况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人员按《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和《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规定加分。所有项目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

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具体加分计算办法详见本公告第五条中的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9日(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交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和地点见附件1),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特岗教师、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人员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县〈市、区〉人社局,特岗教师为县〈市、区〉教育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为县〈市、区〉组织部、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人员为县〈市、区〉卫健局)出具的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信息、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申请加分报考者的加分情况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公布(http://www.shunqing.gov.cn)。

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方式及面试主要范围见附件3。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

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由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报考者报名成功时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有学位要求的)。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4年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或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面试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同意报考以及是否处于最低服务期、能否流(调)动等书面材料;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

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本次公招所有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各科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于最后一科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公示期间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招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允许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岗位,拟聘人员为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等文书)送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报送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公招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办结相关手续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均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十、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一、特别提示

1、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情况下,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可分别比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参加本次报名考试。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比照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报名考试。

2、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5、招聘单位、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研究生、本科、专科专业目录参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专业目录的具体专业名称设置。

7、《报考信息表》和笔试《准考证》在笔试、面试环节需考生提供,且只能在公告要求的时间节点打印,请各位考生按公告要求及时打印,妥善保管。逾期未打印或未妥善保管导致不能参加笔试、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5141851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0817-2243377(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0817-2268828(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卫生公共基础》笔试考务及准考证打印等咨询电话:0817-2810427

监督电话:0817-2228125

附件:1. 南充市顺庆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2.南充市顺庆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3. 南充市顺庆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南充市顺庆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附件.xls: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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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高坪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22,全文共 9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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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南充市高坪区2024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南充市高坪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前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名时高坪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相符(“专业条件”一栏是指具体专业的名称,非学科类)。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公开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见附件2。

四、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点击“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报名,下同),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9∶00至2024年4月3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附件1)。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只进行照片审核。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由面试资格审查、考察和聘用时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以便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仔细核对,提交报名表时需进行信息确认,缴费完成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3、上传照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白色背景,jpg格式)。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3336031、028-85141851,报名客服1号(QQ:3160400169)、客服2号(QQ:3568419041)(工作日9:00-17:30)。报考者应对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4、确认缴费。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3月31日9∶00至2024年4月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精神,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人员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可于2024年4月8日前的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到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请拨打联系电话(0817-2810427)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笔试考务费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请在规定时间内先缴费,后申请减免。未在规定时间内先缴费或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5、开考比例。

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结合南充市高坪区事业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特殊岗位达不到3:1的,经批准可放宽到2:1)。

6、岗位调整。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4年4月9日17:00前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

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由报名网站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高坪区事业单位本次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7、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合格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在报名期间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8、打印准考证。上传照片合格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于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9日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其他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的笔试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卫生公共基础》笔试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川人社办发〔2014〕75号,可在网上下载),不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及地点。《综合知识》和《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拟定于2024年4月21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24年5月下旬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笔试成绩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笔试总成绩和排名情况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人员按《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和《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规定加分。所有项目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

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具体加分计算办法详见本公告第五条中的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9日(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交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3室(南充市高坪区鹤鸣西路71号),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特岗教师、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人员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县〈市、区〉人社局,特岗教师为县〈市、区〉教育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为县〈市、区〉组织部、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人员为县〈市、区〉卫健局)出具的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信息、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申请加分报考者的加分情况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ping.gov.cn/,下同)“部门公告”专栏公布。

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方式及面试主要范围见附件3。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

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由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专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报考者报名成功时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有学位要求的)。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4年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面试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同意报考以及是否处于最低服务期、能否流(调)动等书面材料;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

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本次公招所有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各科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最后一科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专栏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专栏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公示期间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招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允许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岗位,拟聘人员为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等合同文书)送主管部门复核后报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报送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公招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办结相关手续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均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用人单位凭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干部介绍信》,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十、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一、特别提示

1、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情况下,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可分别比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参加本次报名考试。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比照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报名考试。

2、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或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专栏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5、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研究生、本科、专科专业目录参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专业目录的具体专业名称设置。

7、《报考信息表》和笔试《准考证》在笔试、面试环节需考生提供,且只能在公告要求的时间节点打印,请各位考生按公告要求及时打印,妥善保管。逾期未打印或未妥善保管导致不能参加笔试、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5141851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0817-3339915(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综合知识》和《卫生公共基础》笔试考务及准考证打印等咨询电话:0817-2810427

招聘条件及其他科目考试咨询电话:相关招聘单位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0817-3353391

附件: 1.南充市高坪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2.南充市高坪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3.南充市高坪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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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嘉陵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22,全文共 9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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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南充市嘉陵区2024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南充市嘉陵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前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名时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相符(“专业条件”一栏是指具体专业的名称,非学科类)。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失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公开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见附件2。

四、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点击“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报名,下同),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9∶00至2024年4月3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附件1)。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只进行照片审核。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由面试资格审查、考察和聘用时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

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以便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仔细核对,提交报名表时需进行信息确认,缴费完成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3.

上传照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白色背景,jpg格式)。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3336031、028-85141851,报名客服1号(QQ:3160400169)、客服2号(QQ:3568419041)(工作日9:00-17:30)。报考者应对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4.

确认缴费。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3月31日9∶00至2024年4月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精神,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人员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可于2024年4月8日前的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到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请拨打联系电话(0817-2810427)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笔试考务费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请在规定时间内先缴费,后申请减免。未在规定时间内先缴费或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5. 开考比例。

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结合南充市嘉陵区事业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特殊岗位达不到3:1的,经批准可放宽到2:1)。

6.

岗位调整。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4年4月9日17:00前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

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由报名网站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嘉陵区事业单位本次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7. 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合格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在报名期间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8.

打印准考证。上传照片合格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于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9日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

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的笔试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

3.

笔试时间及地点。《综合知识》笔试拟定于2024年4月21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24年5月下旬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笔试成绩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笔试总成绩和排名情况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5.

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人员按《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和《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规定加分。所有项目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

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具体加分计算办法详见本公告第五条中的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9日(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交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南充市嘉陵区建业路2号),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特岗教师、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人员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县〈市、区〉人社局,特岗教师为县〈市、区〉教育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为县〈市、区〉组织部、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人员为县〈市、区〉卫健局)出具的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信息、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申请加分报考者的加分情况在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jialing.gov.cn/,下同)公示。

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二)面试

1. 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方式及面试主要范围见附件3。

2. 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招聘单位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

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3.

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由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报考者报名成功时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有学位要求的)。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4年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正常进行。

4.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

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本次公招所有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 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各科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最后一科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官网通知或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公示期间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招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允许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岗位,拟聘人员为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等文书)送主管部门复核后报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报送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公招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办结相关手续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均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用人单位凭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考聘就业介绍信》,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十、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一、特别提示

1.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情况下,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可分别比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参加本次报名考试。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比照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报名考试。

2.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或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官网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3. 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 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5.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 研究生、本科、专科专业目录参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专业目录的具体专业名称设置。

7.

《报考信息表》和笔试《准考证》在笔试、面试环节需考生提供,且只能在公告要求的时间节点打印,请各位考生按公告要求及时打印,妥善保管。逾期未打印或未妥善保管导致不能参加笔试、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5141851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0817-3631641(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综合知识》笔试考务及准考证打印等咨询电话:0817-2810427

招聘条件及其他科目考试咨询电话:相关招聘单位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0817-3637627

附件:1.南充市嘉陵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2.南充市嘉陵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3.南充市嘉陵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南充市嘉陵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附件.xls: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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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阆中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22,全文共 9660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阆中市事业单位2024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9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阆中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前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名时阆中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相符(“专业条件”一栏是指具体专业的名称,非学科类)。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公开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见附件2。

四、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点击“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报名,下同),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9∶00至2024年4月3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附件1)。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只进行照片审核。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由面试资格审查、考察和聘用时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

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以便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仔细核对,提交报名表时需进行信息确认,缴费完成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3.

上传照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白色背景,jpg格式)。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3336031、028-85141851,报名客服1号(QQ:3160400169)、客服2号(QQ:3568419041)(工作日9:00-17:30)。报考者应对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4.

确认缴费。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3月31日9∶00至2024年4月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精神,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人员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可于2024年4月8日前的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到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请拨打联系电话(0817-2810427)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笔试考务费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请在规定时间内先缴费,后申请减免。未在规定时间内先缴费或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5. 开考比例。

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结合阆中市事业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特殊岗位达不到3:1的,经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

6.

岗位调整。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4年4月9日17:00前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

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由报名网站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阆中市事业单位本次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7. 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合格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在报名期间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8.

打印准考证。上传照片合格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于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9日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其他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

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的笔试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卫生公共基础》笔试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川人社办发〔2014〕75号,可在网上下载),不指定教材。

3.

笔试时间及地点。《综合知识》和《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拟定于2024年4月21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24年5月下旬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笔试成绩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笔试总成绩和排名情况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5.

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人员按《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和《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规定加分。所有项目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

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具体加分计算办法详见本公告第五条中的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9日(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交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阆中市七里街道巴都大道167号,0817-6363600),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特岗教师、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人员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县〈市、区〉人社局,特岗教师为县〈市、区〉教育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为县〈市、区〉组织部、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人员为县〈市、区〉卫健局)出具的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信息、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申请加分报考者的加分情况将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人事招考”专栏(http://www.langzhong.gov.cn/)公示。

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二)面试

1. 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方式及面试主要范围见附件3。

2. 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

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3.

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人事招考”专栏(http://www.langzhong.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报考者报名成功时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有学位要求的)。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4年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面试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同意报考以及是否处于最低服务期、能否流(调)动等书面材料;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方可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正常进行。

4.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

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本次公招所有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 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各科考试工作结束后,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最后一科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人事招考”专栏(http://www.langzhong.gov.cn/)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人事招考”(http://www.langzhong.gov.cn/)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公示期间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多个单位共同招聘的,在公示期满后采取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选岗的方式确定聘用单位(如出现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人员必须达到最低服务年限方能申请调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招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允许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岗位,拟聘人员为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等文书)送主管部门复核后报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报送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公招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办结相关手续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均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用人单位凭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十、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一、特别提示

1.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情况下,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可分别比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参加本次报名考试。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比照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报名考试。

2.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或阆中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人事招考”专栏(http://www.langzhong.gov.cn/)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3. 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 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5.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 研究生、本科、专科专业目录参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专业目录的具体专业名称设置。

7.

《报考信息表》和笔试《准考证》在笔试、面试环节需考生提供,且只能在公告要求的时间节点打印,请各位考生按公告要求及时打印,妥善保管。逾期未打印或未妥善保管导致不能参加笔试、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5141851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0817-6363600

《综合知识》和《卫生公共基础》笔试考务及准考证打印等咨询电话:0817-2810427

招聘条件及其他科目考试咨询电话:相关招聘单位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0817-6639630

附件:1.阆中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2.阆中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3.阆中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阆中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附件.xlsx: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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