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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四川宜宾市珙县发生3.8级地震

2023-12-01,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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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四川宜宾市珙县发生3.8级地震

速报参数:据中国地震台网正式测定,12月1日4时36分在四川宜宾市珙县发生3.8级地震,震源深度8公里,震中位于北纬28.43度,东经104.76度。

基础背景

附近村镇:本次地震周边5公里内的村庄有新房子、白岩村、鱼池村、廖家沟、过路田、四合头、白岩铺、沙心头、汪家村、罗村,20公里内的乡镇有硐底镇、巡场镇、珙泉镇、花滩镇、仁义乡、双河镇、底洞镇、复兴镇、文江镇、沙河镇。

周边县城:震中距珙县5公里、距长宁县23公里、距高县24公里、距叙州区36公里、距筠连县38公里,距宜宾市38公里,距重庆市215公里。

震中地形:震中5公里范围内平均海拔约568米。

历史地震:根据中国地震台网速报目录,震中周边200公里内近5年来发生3级以上地震共308次,最大地震分别是2021年9月16日在四川泸州市泸县发生的6.0级地震(距离本次震中103公里)和2019年6月17日在四川宜宾市长宁县发生的6.0级地震(距离本次震中17公里),按震级大小前50次历史地震分布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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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2024年度招录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3-12-06,全文共 5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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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

共计招录473名。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宜宾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宜宾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招录机关咨询(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13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cpta.com.cn/)。

其中,报考职位要求加试少数民族口语测试的,口语测试在报名前进行,报考此职位的考生必须先参加少数民族口语测试并经测试合格,方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少数民族口语测试报名、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同时公告。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至14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因报考者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详见《报考指南》第23条),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12月14日前的工作日,到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大碑巷37号)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现场办理的报考者,请拨打联系电话(0831-8247722、0831-8247733)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屏山县艰苦边远地区的职位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宜宾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报名网站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根据职位类别,分别使用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级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笔试试卷。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26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宜宾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地址:宜宾市翠屏区都长街82号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二号楼208室,联系电话:0831-8225337)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4年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4年3月6日前,报考者可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资格审查

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具体事项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另行公告,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资格审查。其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由宜宾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上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本市公招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宜宾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30条。

宜宾市委组织部确定考察人选,由招录机关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由招录机关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对应的一个机关(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单位空缺职数按有关规定任职定级。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市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统一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 028-86740101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0831-8225337

宜宾市城乡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0831-8203914

宜宾市航务事务中心 0831-2365726

宜宾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 0831-2329943

宜宾市水产渔业站(市渔政监察支队) 0831-5200886

宜宾市法律援助中心 0831-8226739

宜宾市妇女联合会 0831-8200660

宜宾三江新区 0831-2108052

宜宾市翠屏区 0831-8221050

宜宾市南溪区 0831-7855702

宜宾市叙州区 0831-6206188

江安县 0831-2600085

长宁县 0831-4628953

高县 0831-5230533

筠连县 0831-7915454

珙县 0831-4065671

兴文县 0831-8823073

屏山县 0831-5720735

附件:1.宜宾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宜宾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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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座席人员招聘公告

2023-11-01,全文共 11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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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宜宾市12345运营中心决定公开招聘宜宾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座席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9日—2003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不限专业。

(二)具备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的能力,打字速度60字∕分钟以上;有12345或者其他话务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普通话标准、流利,服务意识强,心理素质好,勤奋敬业,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团队意识强。

(四)适应7×24小时轮班(倒班)制工作。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或其他不良记录。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请于2023年11月13日24:00以前,及时将本人报名表(样表附后)投递至指定电子邮箱sichuanyibin12345@163.com(联系人:蔡女士,联系电话:15681711025)。报考人员凭12345电话通知,携带自行打印的报名表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并在参加面试时提交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和个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证书影印件各一份(以上资料概不退还,敬请见谅)及其原件备查,且同时提交个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两寸照片两张。

(二)报考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及聘用期间全过程,以及签订聘用协议后的任何环节。期间,宜宾市12345运营中心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不诚信情况的,均可赓即取消其资格或终止聘用协议。其不利后果,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三、测试

(一)测试分为笔试(100分)、面试(100分)。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90%+《计算机办公能力测试》×10%,主要考察常识积累、逻辑判断、言语理解、宜宾市情和表达等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

面试:笔试入围后进行面试。

(二)测试时间:2023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根据笔试和面试合计得分情况,按照得分由高到低原则,确定10名应聘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并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减后最终确定录用人数。

四、公示、体检及考察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即在宜宾市12345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对无不良反映的拟聘用人选,在公示结束后组织体检,其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宜宾市12345运营中心及时组织考察。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综合考虑笔试、面试、公示、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经宜宾市12345运营中心研究后确定聘用人员,再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及其他相关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宜宾市12345运营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宜宾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座席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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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2023-12-06,全文共 5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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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5.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2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在试用期内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职位及名额

共计划招录101名。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宜宾市公安局咨询(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13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cpta.com.cn/)。资格审查工作由宜宾市公安局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至14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因报考者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详见《报考指南》第19条),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12月14日前的工作日,到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大碑巷37号)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现场办理的报考者,请拨打联系电话(0831-8247722、0831-8247733)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屏山县艰苦边远地区的职位和人才紧缺职位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宜宾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报名网站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笔试成绩(警务技术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6日至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22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宜宾市公安局(地址:宜宾市叙州区蜀南大道东段27号,联系电话:0831-2228032)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4年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4年3月6日前,报考者可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4年1月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重要、涉密、敏感职位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三)资格审查

宜宾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具体事项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另行公告,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由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考录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宜宾市公安局通知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者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公安系统达到3倍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宜宾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26条。《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宜宾市委组织部会同宜宾市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或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宜宾市公安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报宜宾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职位,由市公安局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单位空缺职数按有关规定任职定级。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公务员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级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市(州)艰苦边远县级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统一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电话:0831-8225337

宜宾市公安局电话:0831-2228032

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附件:1.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2.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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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4-04-18,全文共 4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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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第二批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体检、考核、递补、公示等相关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事项将在相关网站及时公告。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共招聘11名,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凡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证明,并凭证书、证明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最后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最后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本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执行。

三、报名

本次招聘可采取现场、邮寄、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具体方式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研究确定,招聘单位咨询电话附后。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本次招聘中,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它相关制度规定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附后),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 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但务必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

四、专业技能考核

此次招聘,原则上只进行面试。若同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人数大于20人,则先于面试前进行笔试。若同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20人的不进行笔试。如需进行笔试将在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告相关情况,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笔试后按成绩由高到低取前20名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

专业技能考核实行量化考评,主要测试应聘对象与招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具体的考评方式详见《岗位表》。

专业技能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

五、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结束后,在相关网站上公布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及排名。

如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后,再安排体检。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在体检和考核环节,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名额在体检和考核环节的递补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一次。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用人单位凭市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103556。

九、人才政策待遇

通过本公告引进且符合条件经备案确认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在宜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除享受单位工资福利外,还可按照《宜宾市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试行)》等政策规定享受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待遇:

(一)安家补助:对全职新引进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博、硕士(正、副高)人才,经申报认定分层分类给予2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

(二)服务保障:符合条件的可根据人才层次和类别发放“宜宾人才绿卡”,提供安居、医疗、交通出行、文化旅游、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优惠便捷服务,按程序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住房租金补贴等。

凡报考时属市、县(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正式员工,在宜高校和科研平台在职人员,或享受过宜宾市各级人才政策的,入编入职后不再纳入人才政策支持范畴。

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人才政策咨询电话:0831-8203197。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十、本公告内容涉及事业单位招聘政策的,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人才引进政策由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831-5103735。

十一、相关要求及咨询电话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咨询电话(区号:0831-)

市农业科学院:6258361

宜宾林竹产业研究院:7865054、8223376

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168680

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8220636

(二)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附件:1.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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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叙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员工的公告

2023-10-27,全文共 2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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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叙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22日,是由叙州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信用评级AA+。主要负责全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大宗商贸、碳中和、楼宇经济、数字经济、水利水务等工作;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6个。因工作开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从思想品德、知识结构、专业技能、逻辑思维、工作经验、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宜宾市叙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且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的学习开拓精神和进取精神;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招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有关竞业禁止、职位禁入规定不得任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存在回避关系的;

7.曾被各级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辞退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聘岗位具体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8日09:00至11月3日18:00 截止。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认真填写《宜宾市叙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4.报名时报考者需提交以下材料,并打包压缩后以“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以下2、3、4项材料需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文档):

(1)《报名登记表》(word版)、近期2寸证件照电子照片;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3)与应聘职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扫描件。

5.指定收件邮箱及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地址:898245247@qq.com。

联系人:魏女士,联系电话:0831-6883927。

(二)资格审查

1.宜宾市叙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经审核合格后的报考人员进行电话通知面试,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此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由评委组围绕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履职能力等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估。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未达到报考比例的经用人企业研究后可适当放宽,仍未满足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由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考察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再次进行复审或审核。在考察阶段,考察对象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违法犯罪证明。

(六)公示

经考察审定的拟聘用人员,通过https://www.ybrc128.com(中国三江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后续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七)聘用

公司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区属国有企业人员进行管理。未经公司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递补

体检、背景调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原则上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司对递补人员充分评估后决定是否录用。

五、合同期限及薪酬待遇

(一)合同期限:本次招聘人员的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或在合同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聘。首次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可以续聘。

(二)薪酬

1.工资待遇按照《关于印发〈宜宾市叙州区区属国有企业一般职工综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区委办〔2021〕—50号)执行;

2.试用期工资按薪酬标准的80%发放;

3.公司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由公司从个人收入中代扣代缴。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监督电话:0831-6259429。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https://www.ybrc128.com(中国三江人才网)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叙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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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区属国有企业2023年第二次招聘公告

2023-12-15,全文共 4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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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区属国有企业用工市场化,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翠屏区农业发展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区属国有企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且须在现场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及资格证等相关证书(除岗位表明确规定暂不提供的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招聘名额、性质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和性质

1.此次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名额共39名。具体岗位招聘名额和要求详见附件《宜宾市翠屏区区属国有企业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2.此次招聘所有岗位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属于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按照区属国有企业人员进行管理,适用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合格。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敬业爱岗,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有关竞业禁止、职位禁入规定不得任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存在回避关系的;被区属国有企业辞退未满五年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5日,12月18日-12月22日,12月25日-12月26日(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地点

宜宾市翠屏区民主路18号2栋一楼。

(四)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不含过期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2.有效的且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学历需自行提供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证书查询证明(除岗位表明确规定暂不提供的除外);

3.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任职文件、聘用文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与应聘岗位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6.《宜宾市翠屏区区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7.1寸个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

以上所有材料中属打印或复印的请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的材料均不退还。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报名时只能报考1个岗位。本次报名不收取相关费用。

(五)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且岗位未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1月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在宜宾市翠屏区民主路18号2栋一楼领取准考证。如因报考者未按时领取的,视为自动弃权,不得进入下一轮环节。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如委托他人进行现场报名、领取笔试准考证,须出具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录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3:1,在现场资格审查合格、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监督组、考务组和用人单位共同研究同意后,确定是否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再调剂。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公告。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1月6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上公布,考生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二)面试

1.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的,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缺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其中: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的报考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且开考岗位,所有报考该岗位的报考者均进入面试。

2.考试方式为面试的,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或非结构化面试两种方式,详见附件《宜宾市翠屏区区属国有企业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如岗位报考人数比例超过1:30,将增加笔试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进入考场。

4.面试成绩100分,如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如报考者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单,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下一轮环节,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如委托他人领取面试通知单,须出具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5.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上公布。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1)笔试+面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报考者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五、体检、背景调查与公示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背景调查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一)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背景调查

区属国有企业一级公司严格对体检合格人员的“三龄两历”、资格条件、信用状况、原单位工作表现等进行背景调查。

(三)公示

1.背景调查合格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递补

因体检、背景调查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或公示后自动放弃造成招聘职位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综合分析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照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翠屏区区属国有企业人员进行管理。

七、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录用的员工实行合同制,试用期工资按用人单位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转正后薪酬待遇按用人单位薪酬管理办法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监督电话:0831-8906016。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考务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宜宾翠誉人才发展有限公司:0831-8398899

宜宾市翠屏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0831-8906023

宜宾市翠屏区农业发展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0831-2208119

宜宾市三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0831-3785333

宜宾翠旅投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0831-8228871

宜宾翠旅投集团文商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0831-7911996

宜宾翠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5883131341

附件:

1.宜宾市翠屏区区属国有企业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宜宾市翠屏区区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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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沙坪街道办事处网格员招聘公告

2023-11-01,全文共 2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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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安三江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同意开展农村全科网格招聘工作的通知》(三江平安办发〔2022〕27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宜宾市三江新区沙坪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全科网格员(5名农村全科网格员、13名城镇社区全科网格员),安排到沙坪街道村(社区)工作(具体岗位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1.基础信息采集;2.问题隐患排查;

3.不稳定因素发现;4.突发事件上报;

5.特殊人群走访服务;6.矛盾纠纷排查;

7.政策法规宣传;8.民生服务。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籍在三江新区或三江新区常驻居民(须提供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本人或家庭成员在该社区的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半年以上租房合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明等其中一项)。

2、拟报考沙坪街道各村、社区全科网格员岗位的报考者,原则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1日后出生),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1日后出生),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热爱基层群众工作。

4.具有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和智能手机。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刺青纹身、无精神类疾病和无其他不适宜从事相关工作的身心疾病。

6.符合所报职位的其它相关条件。

(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类公开招聘招考中因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在编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在职常干。

4.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其它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11月7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2.报名地点:沙坪街道办事处(913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填写《公开招聘全科网格员登记表》的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社区常住居民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及照片电子档。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审查通过后将电话通知各报考者,并请各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沙坪街道社区(社会)治理办公室(913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5.报考要求:报考全科网格员同一岗位通过复核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名额应不低于1:2比例,未达到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考试

考试时间:见准考证考试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分值各100分,笔试占60%,面试占40%。

1.笔试:

(1)本次考试由沙坪街道统一组织。

(2)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开考时间与准考证上时间一致,开考15分钟后一律不再进入考场,两证不全或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笔试。

(3)考试科目及内容。考试科目为一科,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社会工作基础、网格化服务管理业务、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基础等知识。

2.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政治素养、综合能力、逻辑思维、应急处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素质;其他形式的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素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

各职位按笔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1)组织体检人员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相关费用由报考人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体检人员对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应到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费用自理。

(4)怀孕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该岗位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政审

本次考试将开展政审,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政审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可视情况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沙坪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1楼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及管理

(一)聘用。沙坪街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一年一聘,由沙坪街道统筹分配工作)。

(二)待遇。各社区全科网格员(13名)按照基本工资1970元/月(含五险一金)+绩效300元/月,统一补贴手机账户资费60元/月予以保障。(注:网格员需自备手机终端,安装统一开发应用APP,签订保密责任书。)各农村全科网格员(5名)按照基本工资1970元/月(含五险)+绩效300元/月,统一补贴手机账户资费60元/月予以保障。(注:网格员需自备手机终端,安装统一开发应用APP,签订保密责任书。)

(三)管理。网格员由街道、所属村、社区共同负责日常管理、使用、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聘。解聘、辞职和招聘需向区平安办申请报备。

五、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沙坪街道办事处公告栏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等事项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沙坪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362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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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3年招聘公交车长公告

2023-12-28,全文共 2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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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宜宾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交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交车长(驾驶员)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交公司概况

公交公司作为公服集团下属二级子公司,是全市唯一从事城市公交运输的全资国有公益类企业。公司成立于1966年,注册资本金1.3亿元。资产总额5.95亿元,员工1600人,公交车辆894辆,公交线路128条,运营线路长度2130公里,年行驶里程4700万公里,年客运量超1.28亿人次,为广大市民提供多样化、精准化、个性化的公交出行服务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笔试、技能测试和考核(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招聘。

三、招聘名额、性质

(一)招聘名额和性质

1.公开招聘城市公交车长(驾驶员)65名。

2.此次招聘所有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公交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公交驾驶岗位工作,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安全服务意识;

3、取得A1、A3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4、男性年龄48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40周岁及以下;

5、原则上高中及以上学历,驾驶技能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学历;

6、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7、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分为线上报名及线下报名

1、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投递至电子邮箱,报名材料以“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为标题,以附件形式发送,简历投递邮箱:gfybgj@163.com。

2、线下报名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公服集团公交公司办公楼602室、叙州区城中央成中大楼5楼。

3、报名资料:身份证复印件1份、驾驶证复印件1份、1寸彩色证件照1张、安全驾驶记录(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满分记录和准驾车型变更记录)复印件1份、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以上资料在面试时需提供原件备查。

4、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10日18时止。

(二)综合测试(笔试、面试、实际驾驶技能和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对象: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2、测试时间: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另行通知。

3、测试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公服集团公交公司。

(三)组织警情、道路运输安全审查

由安全技术部负责警情、道路安全审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运车辆:

1、无有效的、适用的机动车驾驶证,以及诚信考核不合格或被列入黑名单的;

2、36个月内发生致人死亡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

3、最近3个完整记分周期内有1个记分周期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

4、36个月内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违法记录的;

5、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记录,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以及发现其他职业禁忌的;

6、公安机关不良记录的;

7、未与原单位办清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关系者;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况的人员。

(四)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到具有职业健康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政审和背景调查

公司党群人资部、纪检监察部严格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品德、作风、资格条件、原单位工作表现或户籍所在社区进行政审和背景调查。

(六)从业资格心理健康评估

到具有心里健康资质的医院对新聘公交车长进行从业资格心理健康评估。

(七)递补

因资格审查、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八)公示

1、以上均合格后对拟聘用公交车长在相关网站或公司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录用

接到录用通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党群人资部报到,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集团公司党群人资部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合同期及待遇

(一)合同期管理

改为:此次招聘岗位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被聘用人员与公交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被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合同期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予以解聘。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公交《公交车长营运工资实施方案(试行)》造发,年终根据工作表现给予一定奖励,享受法定节假日、社保、体检、餐补、工会慰问等相关福利。

七、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报名者要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用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招用资格。

联系方式:0831-8302245

八、本公告由公交公司负责解释(0831-8302245)

附件:公交车长应聘登记简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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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2023年招聘聘用书记员公告

2023-11-01,全文共 3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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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书记员13名(系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书记员1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正常的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聘用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校学生;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法院编外聘用人员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1.具有法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非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到公告发布之日);

3.掌握计算机及软件使用等必备的办公办案技能,具有一定的逻辑分析能力、法律思辨能力和文稿写作能力。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01日至2023年11月07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考生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及附件,确认本人符合岗位条件后,认真填写报名表并附上报名资料。

3、报名地点: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大厅导诉台。

4、报名要求:报考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考生应携带《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聘用书记员报名表》1份、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持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有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的考生,持工作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审核确认,作为考试加分凭证。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扫码进群。考生应注意群里消息,并按照群里后续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到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本人自负。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自行在中国三江人才网(www.ybrc128.com)和“叙州区法院叙法之声”公众号下载《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聘用书记员报名表》,根据填表说明如实、准确、完整、规范填写表中各项内容。

2.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留存电话无法接通等,造成后续招聘中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查、无法进入考场、无法通知到本人等),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考试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折合成绩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1.专业能力测试

时间和地点: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中国三江人才网(www.ybrc128.com)、“叙州区法院叙法之声”公众号或者群里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叙州区法院叙法之声”公众号和群里发布的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错过考试时间按缺考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专业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专业能力测试为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和文稿写作水平。考生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在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具有1年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的,在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具有2年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的,在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具有3年及以上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的,在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

根据考生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含加分)依次进行递补。

2.面试

时间和地点:专业能力测试后,将通过中国三江人才网(www.ybrc128.com)、“叙州区法院叙法之声”公众号或群里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叙州区法院叙法之声”公众号和群里发布的面试时间和地点,错过面试时间按缺考处理,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考察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岗位适应能力。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时间及地点:面试后通知。

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2.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专业素养、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人岗相适性等相关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四)公示

由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的人员,合同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和单位需要可续签)。试用期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相关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系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编制性质。

(二)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督察室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31-6203810),受理举报。

(三)招聘过程中有关具体安排、调整、提示等事项,均在中国三江人才网(www.ybrc128.com)、“叙州区法院叙法之声”公众号或者群里发布通知。

(四)参加应聘人员,如与原工作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六)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责任由本人自负。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咨询电话:0831-6611133。

附:《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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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招募6名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2023-11-10,全文共 1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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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宜人社发〔2020〕16号)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宜宾市翠屏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公开招募6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名额

见习人员6名。

二、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16至24周岁的未就业青年,进行失业登记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电子证》。

自愿从事就业见习岗位的报名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无违纪违法行为;

(五)目前未购买社保;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见习期限

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2023年12月31日,收满为止(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二)报名地点:岷江新区东山路25号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9楼908,联系人及电话:肖敏2205908,邮箱:406030687@qq.com。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宜宾市翠屏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吸纳就业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档、签字盖手印扫描件各1份;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分(有可提供);

4.《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各2份,或《就业创业电子证》一份;

5.同底1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电子照片1张;

6.与报名相关的其他资料。

(四)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不收任何费用。统一组织面试,面试合格后予以录用。

五、见习管理

(一)经面试合格,上岗后填写《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见附件3),由用人单位法人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并报送有关资料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二)见习待遇:期间按每月22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按规定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工作满一年,据工作表现每年10000元以内的绩效奖。参照《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

六、权利义务

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应遵守见习协议、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服从宜宾市翠屏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统一管理。见习期内的见习人员可提前申请解除见习协议。宜宾市翠屏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将加强对就业见习人员的管理,妥善处理见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随意解除见习协议,维护就业见习人员合法权益。

七、本公告由宜宾市翠屏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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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10时起宜宾市小车取消限号

2024-04-16,全文共 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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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消息,根据四川省宜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市气象局、驻宜环保专家组联合会商研判,结合我市空气质量现状与未来气象条件,经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同意,决定于2024年2月3日10时终止2023年11月18日零时启动的重污染天气II级橙色应急响应(同步终止2023年10月30日零时启动的重污染天气III级黄色应急响应)。

根据《关于主城区重污染天气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尾号限行措施同步解除!

政策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aIrUL0Gg9q9al6Ll5zE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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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宜宾市南溪区恒拓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2023-11-24,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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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推动恒拓汽修公司市场化运营,保障各项业务正常有序开展,根据恒拓汽修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和人员配置需求,拟招聘7名项目聘用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小车维修普工3人、大车维修普工1人、喷漆普工1名、维修技术总工1名,大车维修技术骨干1名,共计7名。

二、岗位要求及职责

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28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址:宜宾市南溪区政务中心一楼四川宜众劳务开发有限公司;

2.联系人:向先生,联系电话:15681276669。

(三)应聘者须提供资料

1.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相关学历证明以及职业资格证书等;

(四)公司对应聘人员学历及工作经验等方面信息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聘用条件,通过审查者统一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以公司通知为准。

四、面试

初审合格后,以电话通知方式联系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薪酬待遇

小车维修普工、大车维修普工、喷漆普工月薪酬2500元—4000元,维修技术总工月薪酬6250-8500元,大车维修技术骨干月薪酬3000-6000元;以上薪酬标准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薪酬按照核定标准的80%计发。

附件下载:

1.恒拓汽修公司招聘7名项目聘用人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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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屏山县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2023-10-26,全文共 2249 字

+ 加入清单

因工作需要,屏山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3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屏山县公安局10月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报名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5日以后,2005年10月26日之前出生),以上时间均含当日。

4. 报名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和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四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文身或驼背;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身心疾病。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6.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满足优先招聘条件的可适当放宽3.4.5项要求。

(三)优先招聘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持有机动车驾驶证A、B照人员或具有其他专长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或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因违纪在人事考试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学校在读学生;

7.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纪律规定被解聘的和5年内与屏山县公安局解除劳动合同的警务辅助人员;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9.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10.有过吸毒、酒后驾车、交通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的;

11.其他不宜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1月3日9:00至12:00,14:00至18:00。

(二)报名地点:屏山县公安局613办公室(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133号)。

(三)报名要求: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1寸免冠近期正面照片1张并同时进行身高初检。查验以上证件原件时,考生均须提交复印件1份。

四、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评和面试,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一)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为2000米跑。体能测试合格标准为10分钟(含)内,测评次数只有1次。

体能测评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及在体能测评中违纪违规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面试。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五、体检、考察政审与聘用

(一)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职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体能测评用时较少的考生进入体检)。

除本《公告》第二条“招聘职位、名额及条件”第二款“招聘条件”第五项“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明确规定的事项外,其余体检项目、标准及操作办法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察政审。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聘用。符合招聘条件者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具体工作部门由屏山县公安局统筹安排。

六、身份、待遇和管理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辅助性、保障性工作,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

由用人单位与被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待遇只发放基本工资。试用合格转正后,实行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级别津贴+岗位津贴+加班补贴+月绩效奖金+年度绩效奖金组成制度。

因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计发经济补偿。

七、本公告由屏山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相关公示公告发布于屏山公安综合信息网和屏山公安微信公众号。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电话:0831-5721741。

特此公告

附件:屏山县公安局10月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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