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便民服务

0

2023第一批北京新技术新产品认定申报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参加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认定的单位需登录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网在线注册企业信息、上传申报单位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并填报如下材料。

2023-01-05,全文共 603 字

+ 加入清单

2023第一批北京技术产品认定申报材料

1.证明申报项目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相关材料(如科技查新报告或科技成果鉴定报告,其中科技查新报告需要是近一年时间内出具的报告);

2.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针对申报项目采用技术标准对应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或相关认证证书;

3.申报项目执行的现行有效的标准文本及其执行标准自主声明公开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新产品或新服务的项目必须提供,申报新技术的项目非必须提供);

4.国家和本市对申报项目研发、生产、销售有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的,应提供符合相关规定及要求的相关材料(涉及生物医药、医疗器械、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等特殊领域的产品,应提供合法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药品注册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证、医疗器械备案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化妆品新原料注册证、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或普通化妆品备案证等复印件);

5.申报承诺书;

6.其他需提供的申报材料,能提供尽量提供,包括: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或企业征信等级截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件,上年度及本年度销售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发票,所获荣誉、承担政府项目的立项或结题证明、技术应用证明或服务案例证明、技术研究报告、服务资质证明等。

以上申报材料需扫描清晰(若出现不清晰资料以审核不通过处理),在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网项目申报页面按材料目录顺序分别上传电子版。

2023第一批北京新技术新产品认定申报时间(开始+结束)

更多相似推荐

2023第一批北京新技术新产品认定申报指南(范围+材料)

2023-01-05,全文共 1126 字

+ 加入清单

2023第一批北京技术产品认定申报指南

申报范围

在京的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社会组织所取得的技术先进、产权明晰、质量可靠、市场前景广阔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均可申请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认定。

申报材料

申请参加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认定的单位需登录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网在线注册企业信息、上传申报单位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并填报如下材料:

1.证明申报项目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相关材料(如科技查新报告或科技成果鉴定报告,其中科技查新报告需要是近一年时间内出具的报告);

2.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针对申报项目采用技术标准对应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或相关认证证书;

3.申报项目执行的现行有效的标准文本及其执行标准自主声明公开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新产品或新服务的项目必须提供,申报新技术的项目非必须提供);

4.国家和本市对申报项目研发、生产、销售有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的,应提供符合相关规定及要求的相关材料(涉及生物医药、医疗器械、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等特殊领域的产品,应提供合法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药品注册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证、医疗器械备案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化妆品新原料注册证、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或普通化妆品备案证等复印件);

5.申报承诺书;

6.其他需提供的申报材料,能提供尽量提供,包括: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或企业征信等级截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件,上年度及本年度销售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发票,所获荣誉、承担政府项目的立项或结题证明、技术应用证明或服务案例证明、技术研究报告、服务资质证明等。

以上申报材料需扫描清晰(若出现不清晰资料以审核不通过处理),在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网项目申报页面按材料目录顺序分别上传电子版。

受理时间

第十八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线上受理时间:2023年1月5日(周四)—2月15日(周三)(国家法定假日期间,申报系统关闭,请提前预留线上填报时间)。

电话咨询服务

政策咨询电话:010—88828845

技术服务电话:010—88828846

咨询服务时间:项目受理期09:00-11:30,14:00-17:00(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其他事项

1.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小组(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与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相关的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任何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认定小组无关。

2.申报状态短信通知系统已上线,请申报单位务必更新企业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保证申报状态信息正常查收。

北京新技术新产品项目填报常见问题汇总

展开阅读全文

2023第一批北京新技术新产品认定申报官网入口

2023-01-05,全文共 338 字

+ 加入清单

2023第一批北京技术产品认定申报官网入口点击进入

电话咨询服务

政策咨询电话:010—88828845

技术服务电话:010—88828846

咨询服务时间:项目受理期09:00—11:30,14:00—17:00(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其他事项

1.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小组(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与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相关的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任何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认定小组无关。

2.申报状态短信通知系统已上线,请申报单位务必更新企业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保证申报状态信息正常查收。

2023第一批北京新技术新产品认定申报需要什么材料?

展开阅读全文

2023第一批北京新技术新产品认定申报时间(开始+结束)

2023-01-05,全文共 347 字

+ 加入清单

2023第一批北京技术产品认定申报时间

第十八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线上受理时间:2023年1月5日(周四)—2月15日(周三)

【国家法定假日期间,申报系统关闭,请提前预留线上填报时间】

申报范围

在京的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社会组织所取得的技术先进、产权明晰、质量可靠、市场前景广阔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均可申请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认定。

相关说明

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小组(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与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相关的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任何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认定小组无关。

2023第一批北京新技术新产品认定申报流程图

展开阅读全文

2023第一批北京新技术新产品认定申报流程图

2023-01-05,全文共 241 字

+ 加入清单

2023第一批北京技术产品认定申报流程图

其他事项

1.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小组(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与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相关的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任何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认定小组无关。

2.申报状态短信通知系统已上线,请申报单位务必更新企业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保证申报状态信息正常查收。

2023第一批北京新技术新产品认定申报范围是什么?

展开阅读全文

2023第一批北京新技术新产品认定申报范围是什么?

2023-01-05,全文共 306 字

+ 加入清单

2023第一批北京技术产品认定申报范围

在京的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社会组织所取得的技术先进、产权明晰、质量可靠、市场前景广阔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均可申请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认定。

受理时间

第十八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线上受理时间:2023年1月5日(周四)—2月15日(周三)(国家法定假日期间,申报系统关闭,请提前预留线上填报时间)。

电话咨询服务

政策咨询电话:010—88828845

技术服务电话:010—88828846

咨询服务时间:项目受理期09:00-11:30,14:00-17:00(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2023第一批北京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展开阅读全文

2023第一批北京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1-05,全文共 1292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批(总第十八批)北京市新技术产品(服务)认定申报工作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京科发〔2014〕622号),开展2023年第一批(总第十八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京的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社会组织所取得的技术先进、产权明晰、质量可靠、市场前景广阔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均可申请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认定。

二、申报材料

申请参加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认定的单位需登录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网(fwy.kw.beijing.gov.cn/bjzzcx)在线注册企业信息、上传申报单位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并填报如下材料:

1.证明申报项目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相关材料(如科技查新报告或科技成果鉴定报告,其中科技查新报告需要是近一年时间内出具的报告);

2.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针对申报项目采用技术标准对应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或相关认证证书;

3.申报项目执行的现行有效的标准文本及其执行标准自主声明公开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新产品或新服务的项目必须提供,申报新技术的项目非必须提供);

4.国家和本市对申报项目研发、生产、销售有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的,应提供符合相关规定及要求的相关材料(涉及生物医药、医疗器械、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等特殊领域的产品,应提供合法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药品注册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证、医疗器械备案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化妆品新原料注册证、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或普通化妆品备案证等复印件);

5.申报承诺书;

6.其他需提供的申报材料,能提供尽量提供,包括: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或企业征信等级截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件,上年度及本年度销售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发票,所获荣誉、承担政府项目的立项或结题证明、技术应用证明或服务案例证明、技术研究报告、服务资质证明等。

以上申报材料需扫描清晰(若出现不清晰资料以审核不通过处理),在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网项目申报页面按材料目录顺序分别上传电子版。

三、受理时间

第十八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线上受理时间:2023年1月5日(周四)— 2月15日(周三)(国家法定假日期间,申报系统关闭,请提前预留线上填报时间)。

四、电话咨询服务

政策咨询电话:010—88828845

技术服务电话:010—88828846

咨询服务时间:项目受理期09:00-11:30,14:00-17:00(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五、其他事项

1.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小组(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与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相关的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任何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认定小组无关。

2.申报状态短信通知系统已上线,请申报单位务必更新企业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保证申报状态信息正常查收。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4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北京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有哪些

2023-04-07,全文共 900 字

+ 加入清单

(一)网上操作

按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有关要求,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选择告知承诺制,打印系统生成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管理系统,不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同时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原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装订入册。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知识产权证书(未选择告知承诺制企业需上传)、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文件(电子版)。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

(二)电子版受理材料(由U盘拷贝)

(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情况统计表》。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三)纸质版受理材料

(1)申报材料参照《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申报材料顺序清单》(附件2)准备,材料一式两份,左侧胶装成册,在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2)封面按照《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封面式样》(附件3)打印制作封面,除“受理编号”外,其他信息由企业自行填写,并确保与“企业注册登记表”内容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3)递交申报材料须网上预约后,按预约时间由申报企业委派企业员工进行提交,不接受非预约及非本企业员工提交的申报材料。系统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务必是本企业内相关负责人电话,以便后续及时联系沟通相关事宜。

(四)网上预约流程

微信公众号“亦事通”→“办亦事”→“在线预约”(个人登录)→“社会服务厅”→“高企认定”。

2023北京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对象有哪些?

2023北京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度时间安排及咨询电话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北京海淀区非京籍入学材料审核细则(材料+标准)

2024-04-30,全文共 3667 字

+ 加入清单

为做好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根据市教委《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4〕4号)文件精神,结合海淀区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领导机制

成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牵头单位为区教委,成员单位为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安海淀分局、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办、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房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及各街镇。领导小组下设区级联合审核工作小组,通过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开展工作。

联合审核机制

各街镇牵头成立本街镇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联合审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联审工作小组),由区教委、公安海淀分局、区房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部门依据各自工作职责,抽调专人按照审核标准对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材料进行联合审核。联审工作小组的办公地点由各街镇自行安排。

审核流程及部门职责

(一)注册信息

1.非本市户籍儿童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拟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

未就读过小学的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拟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监护人须到居住地所在学区管理中心现场领取并填写《2024年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在学区管理中心审核相关材料并协助注册后,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写相关信息。

2.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非本市户籍的海淀区学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淀区初中入学服务平台”,查看相关信息;

非本市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海淀区教育招生和考试中心”网站,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

(二)线上初审

公安海淀分局网上初审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区人力社保局网上初审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社保信息;区税务局网上初审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的缴税信息;区市场监管局网上初审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的企业信息;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网上初审在本区购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信息;区房管局网上初审在本区购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房屋预售合同备案信息或公租房信息。

线上初审结束后,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将接到上网查询审核结果的手机短信提示。初审通过的,可打印《2024年非本市户籍儿童在海淀区小学就读一年级申请表》或《2024年非本市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在海淀区初中入学申请表》、承诺书、知情同意书,并在网上预约到居住地所在街镇接受线下联审的时段;初审未通过的,可自行上网查询原因。

(三)线下联审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2024年非本市户籍儿童在海淀区小学就读一年级申请表》或《2024年非本市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在海淀区初中入学申请表》、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在京务工就业材料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套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街镇提交审核申请。

各街镇统筹材料审核工作,审核过程中遇到的特殊问题由联审工作小组负责解决。

各街镇负责收取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提交的材料,现场核实网上登记信息与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实际提交材料信息的一致性;公安海淀分局负责核实户口簿信息,必要时出具相关证明并盖章;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负责核实在本区租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提交的房主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信息与网上登记信息的一致性;区房管局负责核实在本区租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提交的房主房屋预售合同备案信息与网签信息的一致性;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审核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提交的营业执照的有效性。

(四)反馈审核结果

材料齐全的,各街镇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材料不齐全的,各街镇应明确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

联审工作结束后,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将接到上网查询审核结果的手机短信提示。

四审核标准

(一)全家户口簿

1.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户籍、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出生日期与《出生医学证明》上的信息应保持一致。

2.单亲家庭应提交离婚证书,以及由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离婚裁判文书等材料。

3.适龄儿童少年双方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出示结婚证明、双方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

(二)北京市居住证

1.适龄儿童少年双方法定监护人(单亲家庭为一方)持有居住地址为海淀区的北京市居住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有效期起始日须为2023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

2.北京市居住证上登记的居住地址应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上的地址一致。

(三)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购房的,应提交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备案的预售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或公寓。

2.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租房的,应提交2023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签订的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连续承租1年以上的租房完税凭证;房屋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安全(必要时应提交安全责任书)。

(1)租住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或公寓的个人房屋的,须提交房主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房主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2)租住单位公房的,须提交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连续1年以上的在职凭证(加盖公章)、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凭证(加盖公章)、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房管部门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加盖公章)。

(3)租住无产权证的农民个人房的,须提交房主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及以下两种证明之一:①建房屋审批凭证;②村委会开具的由村委会初审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并决定通过的房屋情况凭证(以上两种证明均须由所在镇政府审核并加盖公章)。

(4)租住集体土地上房屋的,须提交由镇政府研究决定后出具的房屋情况凭证(加盖公章)和《知情同意书》(加盖公章)。

(5)租住海淀区公租房的,须提交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与其单位签署的《人才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或与市、区级指定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租住违法建设房屋、办公用房、地下室、过道房、车库房、多人合租房等的居住材料无效;违反国家和北京市房屋租赁规定租住转租的公租房、保障性住房、军产房的居住材料无效。

在2022年5月1日后(含当日)取得的规划用途为办公、商业、公建、酒店等非住宅类型的不动产权证书不作为入学依据。

继续执行“六年一学位”政策:将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信息与2019年以来该登记地址入学信息进行比对,自该登记地址对应住房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适龄儿童除外。)

继续执行“九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学位”政策:2022年起,所有用于九年一贯制学校登记入学的住房,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九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适龄儿童除外。)

(四)在京务工就业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方须提交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凡受雇于用人单位的,所在用人单位须合法经营运营,企业信息真实,存续状态为开业;本人应于2023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以本单位职工身份已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2023年9月(含)至2024年5月(含)参保缴费地应为海淀区,2023年9月(含)至2024年5月(含)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

2.在海淀区注册个体工商户的或在各类合法有形市场中正常经营的,须合法经营运营且在海淀区依法纳税,同时营业执照于2023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核发且现行有效;本人应于2023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已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2023年9月(含)至2024年5月(含)参保缴费地应为海淀区,2023年9月(含)至2024年5月(含)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

以上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2023年9月(含)至2024年5月(含)期间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存在补缴情况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工作要求

(一)联审工作小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政策培训,安排专人进行审核和复核,规范操作,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审核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会商,及时上报各项数据及审核中出现的特殊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并及时反馈,采取积极措施,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原件及1套复印件),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联审工作小组有责任建议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2023-2024北京自采暖补贴申报时间申报入口流程指南

2023-11-02,全文共 724 字

+ 加入清单

2023-2024北京采暖补贴申报时间

第一次表底数申报:2023年10月15日—2023年11月14日

第二次表底数申报:2024年3月16日—2024年4月15日

北京自采暖补贴申报流程

第一步

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者在应用商城搜索“北京燃气”下载软件。

第二步

点击首页“采暖补贴”按钮,登录成功后,点击“补贴报数”。(第一次使用请先进行注册)

第三步

进入后按图例填写实际表底数,上传含有表底数的照片,然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提示您“采暖补贴申报成功”。

# 请您注意

① 表底数只需要填写整数,不需要填写小数位,表底数不超过5位;

② 红色*项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

③ 如果您未申报一次表底数,将无法申报二次表底数;

④ 用气量超过1万m³的用户无法通过北京燃气APP自助报数,需拨打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流转线下服务网点核实;

⑤ 保存成功过后,在采暖补贴填报界面右上角的填报信息中可以查看到申报的表底数和申报时间。

【申报流程】

已安装智能物联网表(NB表)的天然气分户采暖居民用户,采暖季结束后由系统自动采集,采暖季前后的表底数计算补贴金额并自动发放至您的表端,用户可通过北京燃气APP或微信小程序查看申报情况

【申报流程】

已安装“燃气智眸”的用户,请您注意由于目前智眸网络信号不稳定,导致燃气表底数据异常。请您务必通过“北京燃气”APP或其他途径自行报数,您也可以携带燃气卡在申报指定时间内到所属燃气服务中心申报。或拨打所属燃气服务中心电话及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进行申报。

推荐阅读:

2023-2024北京采暖补贴申报指南(时间+流程+入口)

2023-2024北京自采暖补贴申报时间申报入口流程指南

北京燃气app上怎样申报采暖补贴(申报流程步骤)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北京经开区购车基础补贴金额申报材料有哪些?

2023-06-05,全文共 257 字

+ 加入清单

所需申报材料清单:

(1)购车人身份证 (正反面)

(2)购车补贴申报承诺书

(3)购车发票

(4)车辆临时牌照信息(正反面)

(5)机动车合格证或进口货物证明书

(6)订车合同

(特斯拉涉及收款账户信息,详情请咨询车企)

(特斯拉车型购车人需先按原价付款,待购车材料审核通过后,补贴将发放至购车人提供的收款账户。详情请咨询车企。)

汽车销售企业:收集购车用户材料,确认购车用户可享受的补贴金额。购车时直接减免,并系统提交材料申报补贴。活动结束后,需提交“团购”订单台账。

点击查看:

2023北京经开区好车亦城汽车消费券参与及补贴方式

展开阅读全文

北京结婚登记外国人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2023-05-11,全文共 309 字

+ 加入清单

✔ 所需照片要求:

结婚双方需要共同提交三张二寸(高3.5cm×宽5.3cm)近期免冠合影证件照。照片背景色为红、蓝、白均可,但不得使用合成照、生活照或艺术照等。

✔当事人一方工作或生活所在地为北京市的外国人

·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所在国公证机构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提交非中文文本的应同时提交同本同格式的中文翻译件。

·本人婚姻状况为离婚的需提交有效的离婚证明;婚姻状况为丧偶的需提交丧偶证明。

北京结婚登记华侨需要什么材料办理?附照片要求

北京结婚登记港澳台居民需要什么材料和证件?

展开阅读全文

北京结婚登记华侨需要什么材料办理?附照片要求

2023-05-11,全文共 313 字

+ 加入清单

✔ 所需照片要求

结婚双方需要共同提交三张二寸(高3.5cm×宽5.3cm)近期免冠合影证件照。照片背景色为红、蓝、白均可,但不得使用合成照、生活照或艺术照等。

✔当事人一方工作或生活所在地为北京市的华侨

·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本人居住或工作生活证件证明(一方为京籍时不需要提供)。

·本人婚姻状况为离婚的需提交有效的离婚证明;婚姻状况为丧偶的需提交丧偶证明。

北京结婚登记港澳台居民需要什么材料和证件?

北京结婚登记内地居民需要什么材料?

展开阅读全文

北京结婚登记港澳台居民需要什么材料和证件?

2023-05-11,全文共 306 字

+ 加入清单

北京结婚登记港澳台居民需要什么材料证件

✔所需照片要求:

结婚双方需要共同提交三张二寸(高3.5cm×宽5.3cm)近期免冠合影证件照。照片背景色为红、蓝、白均可,但不得使用合成照、生活照或艺术照等。

✔当事人一方工作或生活所在地为北京市的港澳台居民

·本人的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港澳台居民身份证。

·经港澳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本人居住或工作生活证件证明(一方为京籍时不需要提供)。

·本人婚姻状况为离婚的需提交有效的离婚证明;婚姻状况为丧偶的需提交丧偶证明。

北京结婚登记内地居民需要什么材料?

北京结婚登记预约提前多久?附官网预约入口

展开阅读全文

北京结婚登记内地居民需要什么材料?

2023-05-11,全文共 234 字

+ 加入清单

北京结婚登记内地居民需要什么材料

✔ 所需照片要求:

结婚双方需要共同提交三张二寸(高3.5cm×宽5.3cm)近期免冠合影证件照。照片背景色为红、蓝、白均可,但不得使用合成照、生活照或艺术照等。

✔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为北京市的内地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本人婚姻状况为离婚的需提交有效的离婚证明;婚姻状况为丧偶的需提交丧偶证明。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北京结婚登记预约提前多久?附官网预约入口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北京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对象有哪些?

2023-04-07,全文共 338 字

+ 加入清单

北京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对象有哪些?

2020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今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2020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应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年报填报,再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负责受理亦庄新城区域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范围包括:现阶段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综合配套服务区(旧宫镇、瀛海地区、亦庄地区)、台湖高端总部基地、光机电一体化基地、马驹桥镇区、物流基地、金桥科技产业基地以及长子营、青云店、采育镇工业园。

具体范围见下图,请企业按照注册地址结合亦庄新城区域范围图判断是否在亦庄新城区域内(浅黄色部分为经开区科创局受理范围)。

2023北京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度时间安排及咨询电话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年度北京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指南

2023-04-07,全文共 3941 字

+ 加入清单

2023年度北京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指南

各企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启动2023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经研究,即日启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进度安排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四批进行,经开区申报时间分别是:(申报批次由企业自主决定)

第一批:4月4日-4月21日

第二批:4月24日-6月30日

第三批:7月3日-8月25日

第四批:8月28日-10月20日

(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到受理部门时间为准)。

受理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亦城国际中心二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服务厅高新窗口)。

咨询电话:010-6785768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申报对象

2020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今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2020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应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年报填报,再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负责受理亦庄新城区域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范围包括:现阶段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综合配套服务区(旧宫镇、瀛海地区、亦庄地区)、台湖高端总部基地、光机电一体化基地、马驹桥镇区、物流基地、金桥科技产业基地以及长子营、青云店、采育镇工业园。具体范围见下图,请企业按照注册地址结合亦庄新城区域范围图判断是否在亦庄新城区域内(浅黄色部分为经开区科创局受理范围)。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网上操作

按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有关要求,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选择告知承诺制,打印系统生成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管理系统,不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同时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原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装订入册。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知识产权证书(未选择告知承诺制企业需上传)、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文件(电子版)。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

(二)电子版受理材料(由U盘拷贝)

(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情况统计表》(附件1)。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三)纸质版受理材料

(1)申报材料参照《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申报材料顺序清单》(附件2)准备,材料一式两份,左侧胶装成册,在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2)封面按照《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封面式样》(附件3)打印制作封面,除“受理编号”外,其他信息由企业自行填写,并确保与“企业注册登记表”内容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3)递交申报材料须网上预约后,按预约时间由申报企业委派企业员工进行提交,不接受非预约及非本企业员工提交的申报材料。系统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务必是本企业内相关负责人电话,以便后续及时联系沟通相关事宜。

(四)网上预约流程

微信公众号“亦事通”→“办亦事”→“在线预约”(个人登录)→“社会服务厅”→“高企认定”。

四、年度报告、更名及账号信息找回

(一)年度报告

按照《认定办法》第十三条、《工作指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企业应于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前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在用户登录处以法人登录的形式登录→进入首页“服务事项”→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点击“办理入口”→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点击“我要办理”→2022年高企发展情况,报送上一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

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

(二)更名及重大变化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需注意变更原因等内容应填写齐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名称变更申请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打印并加盖公章);

2.工商变更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4.旧名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材料请扫描为电子版,并保存于一个文件夹,发送至邮箱gxrd@kw.beijing.gov.cn。文件夹请注明企业全称,并在邮件中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信息找回

企业如遗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用户名、密码,可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单击“企业申报”进入“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界面,选择“密码找回”或者“企业账号申诉”,按要求准确填写企业相关信息,通过查收企业注册邮箱中收到的网址链接,找回用户名和重置密码。如企业忘记注册时的手机号或者邮箱,请点击“企业账号申诉”,按照要求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后进行用户名和密码的重置。

五、其他事项

(一)中介机构

企业应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规定,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4.中介机构的信息可以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或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等渠道查询。其中,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近三年无受行政处罚、公开谴责、监管警示等不良记录,税务师事务所原则上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国税总局《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政策中“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积分”,下同)应不低于200分。企业在聘请中介机构时,要认真查询其相关资质及信用等情况,确保所聘用的中介机构符合上述条件,并出具书面承诺。中介机构是审计报告真实性、合法性的第一责任人,在承接专项审计业务时要确保本单位符合上述条件,并出具书面承诺。以上企业和中介机构如承诺不实,应承担相关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处罚公示网址:

http://czj.beijing.gov.cn/ztlm/xzzfxxzt/xzzfdtxx/xzzfjg/xzcfjdxx/

http://www.bicpa.org.cn/zyjgz/zyjg/cjjl/index.html

税务师事务所信用积分查询网址:

https://12366.chinatax.gov.cn/sszyfw/bulletinBoard/main

符合上述条件的中介机构,在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后,应附中介机构诚信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中介机构当年任职职工名单(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号,其中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须提供证书编号)。

(二)事中事后监管

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以下简称“市认定小组”)将通过重点检查、随机抽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中事后监管。对经检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不予认定,已取得认定的企业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及相关网站公告。对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中介机构,一经查实将依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严肃处理,涉嫌违法违规的将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其他

北京市认定小组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的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认定小组无关。

单位或个人如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异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扫描为PDF文件,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发送至gaoxinchu@kw.beijing.gov.cn,或拨打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监督电话。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细,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于单位和个人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点击进入官网下载附件

附件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情况统计表

附件2: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申报材料顺序清单

附件3: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封面式样

附件4: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

附件5: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6: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4月4日

展开阅读全文

北京新技术新产品项目填报常见问题汇总

2023-01-05,全文共 1347 字

+ 加入清单

1.在填写名称时要注意什么?

答:(1)新技术产品名称必须使用中文,应科学、规范、简洁,尽量不出现英文词组或缩写,不能以“某某技术”、“某某工艺”、“某某方法”作为申报的名称。

(2)新技术新产品名称中不得含有规格/型号/版本号。

(3)新技术新产品所属行业的主管部门对于新技术新产品命名规则有明确要求的,申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比如申报新技术新产品为一种化学药,在填写名称时可采用“通用名(商品名)”范式,例:复方盐酸伪麻黄碱缓释胶囊(新康泰克)。

(4)申报的新技术新服务名称必须使用中文,应体现具体服务内容,尽量不出现英文词组或缩写,不能以“某某技术”、“某某工艺”、“某某方法”作为申报的名称。

2.在填写型号时要注意什么?

答:(1)型号/规格/版本号填写时应规范准确。

(2)新技术新产品拥有多个型号/规格/版本号且技术参数无显著区别的可按一种新技术新产品进行申报,并将型号/规格/版本号一一列明,且与提供的销售合同中的型号/规格/版本号保持一致。

(3)没有型号/规格/版本号请填“无”。

3.关于证明材料有关内容的说明: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是什么?

答:应为权属清晰且在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不含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

(2)标准文本是指什么?

答:指申报新技术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上述标准需现行有效,其中企业标准需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地方标准须为北京市地方标准,团体标准需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示,属于特殊行业的按照特殊行业要求,提供相关标准文本(网站备案或查询截图)。

(3)如何查询标准是否现行有效?

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请登录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td.samr.gov.cn/,团体标准请登录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 企业标准请登录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ybz.org.cn/,如果上述平台均无法查询,请提供其他相关平台的有效查询结果。

(4)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证明文件是指什么?

答:指与所申报新技术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相关且在有效期内的科技查新报告(有效期通常为一年)、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4.申报材料哪些是必备材料?

答:认定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须提供)新技术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现行有效的标准文本,新技术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符合特殊规定及要求的相关材料,申报承诺书(在线下载,签字盖章后上传扫描件,注意法人签字清晰可辨别)。建议申报单位完整提供通知中列明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其他可以有效证明新技术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创新性、质量可靠性的材料。

5.企业发送PDF材料时应注意什么?

答:申报材料扫描件务必清晰(若出现不清晰资料以认定不通过处理),按附件材料目录的顺序分别上传,附件材料需规范、全面,能填尽填。

(注:本次申报为线上申报,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2023第一批北京新技术新产品认定申报需要什么材料?

展开阅读全文

北京技能提升补贴现场申领需要什么材料?

2022-10-28,全文共 332 字

+ 加入清单

通过街乡社保所、区级经办机构申领时需提供什么材料

申请人现场办理技能提升补贴申请需携带:

①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申请人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③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借记卡/储蓄卡);

待工作人员核验原件,将申请信息录入系统,打印申请表后,申请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即完成申请。

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分别是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

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将根据我市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标准等因素,适时调整。

推荐阅读:

>>2022北京新能源车置换补贴多少?

>>2022北京汽油车置换新能源车有补贴吗?

展开阅读全文

北京公租房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2022-02-07,全文共 539 字

+ 加入清单

北京租房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核定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4.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期《居住证》;

5.已婚家庭成员的《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6.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公房租赁合同》,或名下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证书及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凭证;

7.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住房证明。

北京市场租房补贴:

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轮候期间,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申请通过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

(一)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关于调整本市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的通知》(京建法〔2020〕6号):

(二)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市场租房补贴:

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200元;

2.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且在本市生活;

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特别提示:保障家庭不得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的同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