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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燕山专题栏目,提供与北京燕山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北京燕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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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时间安排表

2023-05-23,全文共 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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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划片分配入学

燕山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小学,需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依据燕山地区各小学划定的入学服务范围,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办理小学入学登记手续。

燕山户籍小学毕业学生及本市非燕山户籍且家庭实际居住地在燕山地区的小学毕业生,按《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燕教政〔2016〕36号)规定,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2023北京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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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燕山地区非京籍入学材料有哪些?小学+初中

2024-05-06,全文共 10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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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地区2024非京籍入学材料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在本地区工作、本地区居住,需要在燕山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其审核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在燕山务工就业材料、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在燕山范围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到燕山实际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申请。

审核标准:

(一)在燕山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提供的在燕山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在燕山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还需同时提供2024年1月1日-5月31日期间在本地区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截至2024年5月31日已满三个月的由燕山市场监管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提供的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

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按有关规定:租住办公用房、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地下室、半地下室、危房、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均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审核申请人应提供全家户口簿及出生证明(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四)在燕山范围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4.北京市居住证开具日期截至时间应在本地区公布实施细则时间之后。

2024北京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时间安排表

2024非京籍北京小学入学信息采集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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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最新

2023-05-04,全文共 3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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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为依法保障燕山地区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3〕4号)文件要求,结合燕山地区实际,经燕山工委、办事处批准,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积极落实全国、北京市、燕山地区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完善入学机制,明确入学规则,严格规范秩序,确保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二)坚持免试就近,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有序规范,严格规范程序,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入学条件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燕山地区户籍适龄儿童均须按照地区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

本市非燕山地区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燕山工作、居住,符合在燕山地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燕山地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其适龄子女可在燕山地区接受义务教育。

燕山地区将联合相关部门对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等条件进行审核,重点对过道房、地下室、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二)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入学。燕山户籍小学毕业学生及本市非燕山户籍且家庭实际居住地在燕山地区的小学毕业生,可进入燕山地区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燕山教委将依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免试、就近原则,安排学生进入初中校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三)按北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四)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燕山地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燕山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持有本人在燕山务工就业材料、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在燕山范围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资料,依据流程办理。

(五)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六)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由燕山地区协调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四、入学方式

(一)划片分配入学

燕山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小学,需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依据燕山地区各小学划定的入学服务范围,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办理小学入学登记手续。

燕山户籍小学毕业学生及本市非燕山户籍且家庭实际居住地在燕山地区的小学毕业生,按《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燕教政〔2016〕36号)规定,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二)智力残疾儿童入学

燕山羊耳峪小学作为燕山地区附设特教班的学校,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要求,面向燕山地区的适龄智力残疾儿童招生,做好新生入学工作。各小学、初中对入特教班有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要根据其残疾程度,安排其进入中小学校随班就读,确保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三)非本市户籍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需要在燕山地区完成义务教育的,依据《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办事处办公室关于印发燕山地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燕办办发〔2023〕4号)的规定办理。燕山教委积极与相关管理部门密切协调,切实做好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以上各种类型的学生,均使用全市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入学,系统将对每一个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

五、入学流程

(一)本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具有燕山地区户籍或房产的,可在其户籍所在街道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依据文件规定办理小学入学登记手续。

燕山户籍且已在燕山完成小学教育的毕业生,拟在本地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应按时填写“初中入学登记表”,燕山教委将依据《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燕教政〔2016〕36号),根据学生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使用全市统一初中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小升初”入学分配。

燕山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燕山,且在燕山以外地区完成小学教育的毕业生,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3〕4号)文件中“回户口所在区和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办理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二)本市非燕山地区户籍在北京市范围内无房家庭,长期在燕山工作、居住,且满足燕山地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燕山教委依据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综合地区各中小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地区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本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依据《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办事处办公室关于印发燕山地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燕办办发〔2023〕4号)的要求到燕山实际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燕山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

六、工作要求

1.全面加强入学保障。燕山教委依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科学规划中小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服务范围,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增加教育供给,制定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报燕山办事处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示。

2.严格入学计划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行计划管理,燕山教委将依据地区学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校办学规模制定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做好学籍管理工作,依据中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燕山教委将会同燕山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

3.严肃入学工作纪律。加强对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各学校严格执行北京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工作程序。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测评、接收简历等各种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冬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义务教育学校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分班前组织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加强督导与检查。燕山教委建立特殊情况会商机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燕山办事处教育督导室和燕山教委中、小教科等部门将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对存在违规行为及时纠正,相关学校严肃处理。

5.深入做好政策宣传。采取多种方式增加政策和工作程序的透明度,通过公示、社区公告、微信公众号、毕业年级家长会等方式,开展广泛的宣传与动员工作,让学生家长充分了解地区入学政策。

6.完善舆论监督机制。进一步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向社会公布咨询、建议和举报电话,耐心、细致地做好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及时解决入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动积极接受社会的监督,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咨询电话:

小学 69341094、69341007

初中 69335362、693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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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2023北京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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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燕山地区非京籍义务教育入学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2024-05-06,全文共 2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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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地区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各委、办、分局、街道:

经燕山办事处研究决定,现将《燕山地区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办事处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燕山地区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为合理安排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燕山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工作,根据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燕山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审核内容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在本地区工作、本地区居住,需要在燕山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其审核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在燕山务工就业材料、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在燕山范围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到燕山实际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申请。

二、审核标准

(一)在燕山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提供的在燕山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在燕山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还需同时提供2024年1月1日-5月31日期间在本地区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截至2024年5月31日已满三个月的由燕山市场监管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提供的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

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按有关规定:租住办公用房、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地下室、半地下室、危房、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均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审核申请人应提供全家户口簿及出生证明(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四)在燕山范围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4.北京市居住证开具日期截至时间应在本地区公布实施细则时间之后。

三、审核程序

(一)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申请

审核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燕山实际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申请,同时现场接受材料的联合审核。燕山地区各街道办事处联合审核时间表如下:

备注:具体审核地点请咨询相关街道办事处。

(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

街道办事处统筹审核工作,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1.在燕山务工就业材料由燕山人保分局、燕山市场监管分局分别审核,其中,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就业材料由燕山人保分局审核,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就业材料,由燕山市场监管分局审核。

燕山人保分局联系电话:81335356

燕山市场监管分局联系电话:69336029

2.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由燕山住建委审核。

燕山住建委联系电话:69347319

3.在燕山范围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全家户口簿由燕山相关街道派出所审核。

东风街派出所联系电话:69342111

迎风街派出所联系电话:69343111

向阳路派出所联系电话:69341110

星城派出所联系电话:81331010

4.超龄儿童少年是否已在原籍入学由燕山教委审核。

燕山教委小教科联系电话:69341094

(三)街道办事处反馈审核结果

审核申请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于审核当日告知审核申请人审核结果,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燕山地区就读批准书》。

(四)信息采集及分配入学

燕山教委依据审核申请人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及学校生源现状,为持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燕山地区就读批准书》的学生分配学校,并开具《燕山教委分配学校意见书》,家长于2024年5月6日-5月31日期间自行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http://yjrx.bjedu.cn),在“区县入口”栏目选择“燕山地区”,完成学生信息采集工作。

审核申请人携带《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燕山地区就读批准书》《燕山教委分配学校意见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到所分配学校进行入学信息确认工作(具体时间咨询所在学校),学校为其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家长当场签字,学校留存《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燕山地区就读批准书》《燕山教委分配学校意见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

(五)其他相关事宜

1.若遇特殊原因,审核申请人错过集中受理时间,请于2024年6月1日之前与燕山教委小教科联系并领取审核表,自行前往相关审核单位及部门进行审核盖章。(燕山教委小教科电话:69341094)

2.鉴于学校招生计划有限,若遇拟分配学校招生计划满额的情况,燕山教委将进行相应调剂入学。

四、工作要求

负责联审工作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审核标准,依据程序规范操作,安排专人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燕山教委联合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相关入学政策的宣传、解释、分配入学等工作。审核申请人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经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不予发放《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燕山地区就读批准书》及《燕山教委分配学校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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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最新

2024北京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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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时间安排表

2024-05-06,全文共 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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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划片分配入学

燕山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小学,需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依据燕山地区各小学划定的入学服务范围,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办理小学入学登记手续。

燕山户籍小学毕业学生及本市非燕山户籍且家庭实际居住地在燕山地区的小学毕业生,按《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燕教政〔2016〕36号)规定,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2024北京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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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燕山地区非京籍入学材料有哪些?小学+初中

2023-05-11,全文共 1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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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地区2023年非京籍入学材料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在本地区工作、本地区居住,需要在燕山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其审核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在燕山务工就业材料、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在燕山范围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到燕山实际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申请。

审核标准:

(一)在燕山务工就业材料

审核申请人提供的在燕山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在燕山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还需同时提供2023年1月1日-5月31日期间在本地区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已满三个月的由燕山市场监管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

审核申请人提供的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

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按有关规定:租住办公用房、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地下室、半地下室、危房、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均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审核申请人应提供全家户口簿及出生证明(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四)在燕山范围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

1.审核申请人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4.北京市居住证开具日期截至时间应在本地区公布实施细则时间之后。

2023北京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时间安排表

2023非京籍北京小学入学信息采集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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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燕山地区非京籍义务教育入学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2023-05-11,全文共 2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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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地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为合理安排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燕山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工作,根据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燕山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审核内容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在本地区工作、本地区居住,需要在燕山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其审核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在燕山务工就业材料、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在燕山范围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到燕山实际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申请。

二、审核标准

(一)在燕山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提供的在燕山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在燕山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还需同时提供2023年1月1日-5月31日期间在本地区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已满三个月的由燕山市场监管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提供的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

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按有关规定:租住办公用房、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地下室、半地下室、危房、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均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审核申请人应提供全家户口簿及出生证明(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四)在燕山范围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4.北京市居住证开具日期截至时间应在本地区公布实施细则时间之后。

三、审核程序

(一)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申请

审核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燕山实际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申请,同时现场接受材料的联合审核。燕山地区各街道办事处联合审核时间表如下:图源:北京燕山教育研究

备注:具体审核地点请咨询相关街道办事处。

(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

街道办事处统筹审核工作,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1.在燕山务工就业材料由燕山人保分局、燕山市场监管分局分别审核,其中,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就业材料由燕山人保分局审核,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就业材料,由燕山市场监管分局审核。

燕山人保分局联系电话:81335356

燕山市场监管分局联系电话:69336029

2.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由燕山住建委审核。

燕山住建委联系电话:69347319

3.在燕山范围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全家户口簿由燕山相关街道派出所审核。

东风街派出所联系电话:69342111

迎风街派出所联系电话:69343111

向阳路派出所联系电话:69341110

星城派出所联系电话:81331010

4.超龄儿童少年是否已在原籍入学由燕山教委审核。

燕山教委小教科联系电话:69341094

(三)街道办事处反馈审核结果

审核申请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于审核当日告知审核申请人审核结果,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燕山地区就读批准书》。

(四)信息采集及分配入学

燕山教委依据审核申请人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及学校生源现状,为持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燕山地区就读批准书》的学生分配学校,并开具《燕山教委分配学校意见书》,家长于2023年5月5日-5月31日期间自行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http://yjrx.bjedu.cn),在“区县入口”栏目选择“燕山地区”,完成学生信息采集工作。

审核申请人携带《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燕山地区就读批准书》、《燕山教委分配学校意见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到所分配学校进行入学信息确认工作(具体时间咨询所在学校),学校为其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家长当场签字,学校留存《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燕山地区就读批准书》、《燕山教委分配学校意见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

(五)其它相关事宜

1.若遇特殊原因,审核申请人错过集中受理时间,请于2023年6月1日之前与燕山教委小教科联系并领取审核表,自行前往相关审核单位及部门进行审核盖章。(燕山教委小教科电话:69341094)

2.鉴于学校招生计划有限,若遇拟分配学校招生计划满额的情况,燕山教委将进行相应调剂入学。

四、工作要求

负责联审工作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审核标准,依据程序规范操作,安排专人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燕山教委联合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相关入学政策的宣传、解释、分配入学等工作。审核申请人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经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不予发放《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燕山地区就读批准书》及《燕山教委分配学校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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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最新

2023北京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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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最新

2024-05-06,全文共 3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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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各中、小学校:

为依法保障本地区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4〕4号)文件要求,结合燕山地区实际,经燕山工委、办事处批准,特制定《2024年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教育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2024年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为依法保障燕山地区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4〕4号)文件要求,结合燕山地区实际,经燕山工委、办事处批准,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锚定教育强国建设目标任务,严格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完善入学机制,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规范要求,确保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二)坚持免试就近,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有序规范,严格规范程序,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入学条件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凡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燕山地区户籍适龄儿童均须按照地区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本市非燕山地区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燕山工作、居住,符合在燕山地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燕山地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其适龄子女可在燕山地区接受义务教育。

(二)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入学。燕山户籍小学毕业学生及本市非燕山户籍且家庭实际居住地在燕山地区的小学毕业生,可进入燕山地区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燕山教委将依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免试、就近原则,安排学生进入初中校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三)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四)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燕山地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燕山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持有本人在燕山务工就业材料、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在燕山范围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资料,依据流程办理。

(五)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六)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由燕山地区协调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四、入学方式

(一)划片分配入学

燕山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小学,需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依据燕山地区各小学划定的入学服务范围,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办理小学入学登记手续。

燕山户籍小学毕业学生及本市非燕山户籍且家庭实际居住地在燕山地区的小学毕业生,按《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燕教政〔2016〕36号)规定,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二)智力残疾儿童入学

燕山羊耳峪小学作为燕山地区附设特教班的学校,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要求,面向燕山地区的适龄智力残疾儿童招生,做好新生入学工作。各小学、初中要做好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根据其残疾程度,安排其进入中小学校随班就读,确保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三)非本市户籍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需要在燕山地区完成义务教育的,依据《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办事处办公室关于印发燕山地区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规定办理。燕山教委积极与相关管理部门密切协调,切实做好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以上各种类型的学生,均使用全市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入学,系统将对每一个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

五、入学流程

(一)本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具有燕山地区户籍或房产的,可在其户籍所在街道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依据文件规定办理小学入学登记手续。

燕山户籍且已在燕山完成小学教育的毕业生,拟在本地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应按时填写“初中入学登记表”,燕山教委将依据《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燕教政〔2016〕36号),根据学生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使用全市统一初中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小升初”入学分配。

燕山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燕山,且在燕山以外地区完成小学教育的毕业生,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4〕4号)文件中“回户口所在区和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办理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二)本市非燕山地区户籍在北京市范围内无房家庭,长期在燕山工作、居住,且满足燕山地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燕山教委依据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综合地区各中小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地区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本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依据《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办事处办公室关于印发燕山地区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到燕山实际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燕山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

六、工作要求

1.全面加强入学保障。燕山教委依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科学规划中小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服务范围,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增加教育供给,制定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报燕山办事处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示。

2.严格入学计划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行计划管理,燕山教委将依据地区学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校办学规模制定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做好学籍管理工作,依据中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燕山教委将会同燕山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

3.严肃入学工作纪律。加强对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各学校严格执行北京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工作程序。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测评、接收简历等各种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冬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义务教育学校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分班前组织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加强督导与检查。燕山教委建立特殊情况会商机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燕山办事处教育督导室和燕山教委中、小教科等部门将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对存在违规行为及时纠正,相关学校严肃处理。

5.深入做好政策宣传。采取多种方式增加政策和工作程序的透明度,通过公示、社区公告、微信公众号、毕业年级家长会等方式,开展广泛的宣传与动员工作,让学生家长充分了解地区入学政策。

6.完善舆论监督机制。进一步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向社会公布咨询、建议和举报电话,耐心、细致地做好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及时解决入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动积极接受社会的监督,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咨询电话:小学 69341094

初中 69335362

附件

2024年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2024北京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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