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4,全文共 2637 字
+ 加入清单一、房源信息
本次配租房源涉及天成家园、博园雅居、悦安居三个项目,共计129套。项目房源详情见下表:
房租费用及补贴范围说明:承租家庭缴纳的房租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不包含的费用须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在配租过程中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另外,博园雅居项目涉及的地下车位和仓储不在此次公租房分配及补贴范围内,相关问题可具体咨询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
二、配租对象及原则
(一)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的家庭分为优先组家庭和普通组家庭。
优先组家庭:2023年7月31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取得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延庆区优先配租家庭,包括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
普通组家庭:2023年7月31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公租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延庆区非优先配租家庭。
(二)配租原则
1.已经选房或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及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在限制期的家庭,不得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2.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申请家庭应按照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备案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
3.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租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三、意向登记
(一)登记时间
2023年8月3日9:30--2023年8月7日16:30(5天)
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二)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各申请家庭可参考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
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bphc.com.cn/),点击“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选择相对应的配租计划后点击“点击查看”→“去登记”,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2.协助登记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特别提示:本次配租所用登记系统由申请家庭自行登录,请提前登录系统测试,确保账号可以正常登录和使用。如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天成家园或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及时联系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三)登记标准
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四)分组和排序规则
1.分组规则
本次配租将登记家庭分为优先组家庭和普通组家庭。选房时按照同套型优先组家庭、普通组家庭依次选房。
2.排序规则
取得备案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备案时间、配租套型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依据线上登记结果、线下确认情况按照上述分组及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登记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五)选房顺序及名单公示
意向登记家庭名单将于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登记结果仅针对此次配租工作有效,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四、资格复核和选房入住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登记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复核结果可向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
本次选房工作由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结合房源具体情况对复核通过的家庭组织选房事宜,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请各登记家庭保持通讯畅通。
选房家庭的签约入住工作将在完成选房后由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本次按照大、中、小套型房源的顺序依次开展选房,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大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但不得跨档或降档选房。
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五、租金补贴
承租公租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及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承租家庭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六、其他事项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公租房配租政策解释及资格复核工作,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选房及入住工作。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69176250;
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69103100;
天成家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61186605;
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6910669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特此公告。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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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延庆区第一次公租房配租公告(申请时间+租金标准)
2024-05-11,全文共 2743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1〕25号)《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开展延庆区2024年第一次公租房配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信息
本次配租房源涉及天成家园、博园雅居、悦安居三个项目,共计161套。项目房源详情见下表:
房租费用及补贴范围说明:承租家庭缴纳的房租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不包含的费用须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在配租过程中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另外,博园雅居项目涉及的地下车位和仓储不在此次公租房分配及补贴范围内,相关问题可具体咨询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
二、配租对象及原则
(一)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的家庭分为优先组家庭和普通组家庭。
优先组家庭:2024年4月30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取得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延庆区优先配租家庭,包括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
普通组家庭:2024年4月30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公租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延庆区非优先配租家庭。
(二)配租原则
1.已经选房或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及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在限制期的家庭,不得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2.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申请家庭应按照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备案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
3.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租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三、意向登记
(一)登记时间
2024年5月9日9:30--2024年5月11日16:30(3天)
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二)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各申请家庭可参考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
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n/),点击“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按钮进入配租登记计划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
2.协助登记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特别提示:本次配租所用登记系统由申请家庭自行登录,请提前登录系统测试,确保账号可以正常登录和使用。如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天成家园或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及时联系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三)登记标准
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四)分组和排序规则
1.分组规则
本次配租将登记家庭分为优先组家庭和普通组家庭。选房时按照同套型优先组家庭、普通组家庭依次选房。
2.排序规则
取得备案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备案时间、配租套型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依据线上登记结果、线下确认情况按照上述分组及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登记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五)选房顺序公示
最终选房顺序将于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登记结果仅针对此次配租工作有效,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四、资格复核和选房入住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登记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复核结果可向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
本次选房工作由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结合房源具体情况对复核通过的家庭组织选房事宜,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请各登记家庭保持通讯畅通。
选房家庭的签约入住工作将在完成选房后由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本次按照大、中、小套型房源的顺序依次开展选房,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大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但不得跨档或降档选房。
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五、租金补贴
承租公租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及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承租家庭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六、其他事项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公租房配租政策解释及资格复核工作,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选房及入住工作。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69176250;
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69103100;
天成家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61186605;
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6910669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特此公告。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
2024年1月北京平谷区公租房最新配租公告
2024-01-16,全文共 2716 字
+ 加入清单一、房源情况
天成开元项目:该项目位于平谷大街38号院。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28套,大套型(三居室)4套,建筑面积约69.84平方米;中套型(二居室)13套,建筑面积约53.4平方米-54.03平方米;小套型(厅室合一)11套,建筑面积约40.86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8.5元/建筑平方米·月。
慧谷嘉园项目:该项目位于平谷区马坊镇小屯新路2号院内。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38套,大套型(两居室)5套,建筑面积约61.34-64.04平方米;中套型(一居室)30套,建筑面积约54-54.05平方米;小套型(厅室合一)3套,建筑面积约43.19-43.55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6元/建筑平方米·月。
远山嘉园项目:该项目位于平谷南街69号院。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12套,中套型(两室一厅)8套,建筑面积约51.6-53.46平方米;小套型(一室一厅)4套,建筑面积约32.15-40.39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8元/建筑平方米·月。
上述公租房项目的租金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二、配租对象和原则
(一)配租对象
2024年1月14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平谷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可自愿进行网络登记。
优先家庭: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社会救助人员、二人及二人以上未成年子女、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市区有关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等家庭。
特殊说明: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前往户籍所在街道(乡镇),由住房保障窗口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二)配租原则
一个家庭仅可选择唯一套型进行登记,且选定后不能更改。
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的家庭,不得重复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不允许升、降档登记,申请家庭应按照公租房备案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套型标准进行意向登记。
同一申请家庭只能放弃两次配租资格,放弃超过两次的需重新申请备案资格。
三、配租排序原则
按照备案年份、配租资格情况、意向登记时间进行排序,具体排序原则如下:
(一)2024年1月14日(含)前取得备案资格的优先家庭排序在前;
(二)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三)取得备案资格时间和配租资格相同的家庭,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每当有新的申请家庭登记成功后,登记系统将会按照以上排序原则更新排列顺序,因此各家庭在完成登记操作的时刻获得的顺序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登记系统结束登记时排列出的顺序将作为最终的选房顺序,选房时将按照该顺序依次进行。
四、配租程序
(一)意向登记
1.登记时间
2024年1月15日上午10:00-1月19日下午5:00
登记结果仅针对本次配租工作,公布房源配租完成后,登记结果自动失效。
重点说明: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2.登记方式
本次配租登记工作由申请家庭通过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bphc.com.cn/),点击“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在对应的配租计划点击“点击查看”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北京市燕谷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协助登记地点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3.协助登记时间及地点
协助登记窗口开放时间: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9日,上午:10:00-11:30,下午2:00-5:00。
具体地点及联系方式如下:
协助登记地点:燕谷嘉苑项目管理处69913522
远山嘉园项目管理处56339606
慧谷嘉园项目管理处 50941978
协助登记地址:谷丰东路22号院2-2-102
平谷南街69号院
马坊小屯新路2号院
登记标准
登记原则
一个家庭仅可选择唯一套型进行登记,且选定后不能更改,登记结果作为选房依据。
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收入等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已经配租(含原廉租房实物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备案家庭,已累计放弃选房或签约两次、配租资格受限制的备案家庭,不得参加本次配租活动,意向登记结果视为无效。
6.意向登记排序及结果公示
登记系统将按照排序原则对意向登记家庭进行排序。
意向登记家庭排序名单将于2024年1月22日,在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上(http://www.bjpg.gov.cn/)进行公示。
(二)资格复核和选房入住
北京市平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登记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复核结果可向户口所在地街(镇)住房保障部门咨询。北京市燕谷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依序对复核通过家庭组织选房入住。
五、公租房租金补贴
公租房意向登记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须申请人自行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街镇、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取得公租房租金补贴备案资格的,签订公租房合同且申请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后,方可按照政策规定发放租金补贴。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必须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补贴建筑面积上限60平方米,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根据《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等文件规定,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4月对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
六、其他
北京市平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本次配租组织工作,北京市燕谷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具体实施。
咨询电话:
北京市燕谷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010-69967331
监管电话:
北京市平谷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010-8091603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特此公告。
北京市平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月15日
2024北京西城保租房都有哪些?最新房源消息(持续关注更新)
2024-01-16,全文共 430 字
+ 加入清单北京西城保租房都有哪些?最新房源消息
西城区面向毕业大学生对接保障性租赁 住房西承寓·融泽项目专项配租
房源信息/租金标准:点击查看
申请登记
☑登记时间:2024年1月15日9:00--2024年1月21日17:00。
☑登记对象:点击查看
申请方式:
通过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或北京保障房APP进行登记。申请人应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首页注册账号。在房源展示时间内,点击“多元业务”-“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办理”按钮进入保租房专项配租界面。
申请步骤:点击查看
资格审核及结果公示
☑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2月2日前对
☑查询方式:登记网站或APP查看审核结果
☑异议复核:点击查看
☑结果公示查看:点击查看
选房安排
☑选房时间:按照网上登记时间排序,线下组织开展
☑选房安排:点击查看
2023北京公租房最新消息(各区项目持续更新)
2023-12-01,全文共 1257 字
+ 加入清单【更新时间:2023年11月30日】
朝阳公租房
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8日10:00--2023年12月4日17:00。
配租对象:2023年11月27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朝阳区轮候家庭。
房源信息:
此次配租房源涉及28个公租房项目,房源共计1983套。其中,大套型761套,中套型456套,小套型766套。
房源情况:点击查看
配租标准及注意事项:点击查看
房租价格:点击查看
配租公告:点击查看
大兴公租房
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11个,房源共计1265套。其中大套型735套,中套型420套,小套型110套。
项目户型图/租金标准:点击查看
配租对象:点击查看
配租标准:点击查看
附件1 :2023年大兴区具有公租房优先资格家庭公租房配租拟发放选房通知单家庭名单.xlsx
海淀公租房
配租公告:点击查看
配租房源:共计936套。其中,大套型333套,中套型77套,小套型526套。
项目位置/租金/户型图查看
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22日10:00至2023年11月29日15:00
特别提示:
1.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任何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2.截止登记结束之日,申请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可认定为“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
申请对象:点击查看
申请流程:点击查看
房山公租房
剩余房源配租公告:点击查看
登记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上午10:00 至12月1日下午17:00(2天)
房源信息:点击查看
配租对象:点击查看
申请指南:点击查看
丰台公租房
房源情况: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11个,房源共计1234套。其中,大套型557套,中套型311套,小套型366套。
网上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20日10:00—2023年11月24日17:00
登记结果仅针对本次配租工作,公布房源配租完成后,登记结果自动失效。
特殊说明: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更改登记意愿申请。
房源位置/租金标准:点击查看
操作步骤:点击查看
登记标准/原则:点击查看
配租对象/排序规则:点击查看
申请公告:点击查看
拓展阅读:市场租房补贴
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轮候期间,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申请通过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
(一)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关于调整本市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的通知》(京建法〔2020〕6号):
(二)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市场租房补贴:
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200元;
2.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且在本市生活;
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特别提示:保障家庭不得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的同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2023北京公租房最新消息(各区项目持续更新)
2023-11-24,全文共 1048 字
+ 加入清单【更新时间:2023年11月24日】
大兴公租房
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11个,房源共计1265套。其中大套型735套,中套型420套,小套型110套。
项目户型图/租金标准:点击查看
配租对象:点击查看
配租标准:点击查看
附件1 :2023年大兴区具有公租房优先资格家庭公租房配租拟发放选房通知单家庭名单.xlsx
海淀公租房
配租公告:点击查看
配租房源:共计936套。其中,大套型333套,中套型77套,小套型526套。
项目位置/租金/户型图查看
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22日10:00至2023年11月29日15:00
特别提示:
1.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任何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2.截止登记结束之日,申请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可认定为“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
申请对象:点击查看
申请流程:点击查看
房山公租房
剩余房源配租公告:点击查看
登记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上午10:00 至12月1日下午17:00(2天)
房源信息:点击查看
配租对象:点击查看
申请指南:点击查看
丰台公租房
房源情况: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11个,房源共计1234套。其中,大套型557套,中套型311套,小套型366套。
网上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20日10:00—2023年11月24日17:00
登记结果仅针对本次配租工作,公布房源配租完成后,登记结果自动失效。
特殊说明: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更改登记意愿申请。
房源位置/租金标准:点击查看
操作步骤:点击查看
登记标准/原则:点击查看
配租对象/排序规则:点击查看
申请公告:点击查看
拓展阅读:市场租房补贴
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轮候期间,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申请通过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
(一)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关于调整本市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的通知》(京建法〔2020〕6号):
(二)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市场租房补贴:
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200元;
2.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且在本市生活;
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特别提示:保障家庭不得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的同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2023年北京海淀区公租房最新消息(不断更新)
2023-10-22,全文共 1748 字
+ 加入清单【更新时间:2023年10月21日】
10月北京北京海淀区苏家坨公租房项目
配租公告:点击查看
配租房源情况:点击查看
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4日10:00至2023年10月27日17:00
特殊说明:
1.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更改登记意愿申请。
2.截止登记结束之日,申请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可认定为“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
8月海淀区第二十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意向登记
配租公告:点击查看
配租房源情况:点击查看
登记时间:2023年8月23日10:00至2023年8月29日16:00
特别提示:
1.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任何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2.截止登记结束之日,申请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可认定为“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
☞快速配租手册:点击查看
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程序是什么?
(一)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应当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监督指导下,在房屋具备入住条件60天前编制配租和运营管理方案,经批准后,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区县政府网站上公布配租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房源位置、套数、户型面积、工期、租金标准、租赁管理、供应对象范围、登记时限、登记地点等。
(二)轮候家庭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意向登记。
(三)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意向登记家庭备案时间顺序,按房源与家庭数量比不超过1:1.2确定参加摇号入围家庭名单。
(四)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围家庭的收入、人口、住房等情况进行复核,经复核,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名单,在区县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
(五)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结合本区县实际选择下列一种方式组织公开摇号配租。“三房”轮候家庭优先配租;申请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优先配租。
1.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确定配租家庭范围后,按照优先家庭在前、普通家庭在后的顺序摇出家庭选房顺序号,家庭依据摇出的顺序号选房。选房工作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监督下,由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确定配租家庭范围后,可结合配租住房套型,按照优先家庭在前、普通家庭在后的顺序分组对应不同套型的房屋,直接摇出家庭顺序号及所对应的房号。
家庭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后房屋空置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可根据最近一次摇号顺序号依次递补。
(六)申请家庭选房确认后,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申请家庭发放《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申请家庭凭配租通知单、身份证明与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签订《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其中需腾退原住房的家庭应先办理完原住房腾退手续。
家庭收入如何计算?
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每个申请成员在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每个人的工资、奖金(含年终一次性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
申请家庭总资产净值包括哪些内容?
家庭总资产净值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等净值及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等总和。
房产、汽车等资产价值如何核算?
房产价值应由申请家庭如实申报,申报房产价值如明显与周边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异较大,可参考同区域新建房屋出售价结合成新或拆迁补偿标准确定。车辆净值可参照二手车市场价格确定。有异议的,请申请人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确定。
申请家庭如何知道自己已经获得了轮候摇号资格?
审核部门确定申请家庭已获得轮候摇号资格后,将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申请家庭发放通知单。
公开摇号是直接决定房号还是决定选房顺序号?
公开摇号只是决定选房顺序号。按摇中顺序依次选房,排在前面的放弃选房,后面的可以依次替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的,视同放弃购房资格。
如果本次摇号未摇中,能否参加下一次公开摇号?
可以持您通过审核的相关资料参加下一次公开摇号。各区县结合实际情况,对多次摇号未中且确有困难的家庭可优先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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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通州公租房最新消息
2023-10-17,全文共 934 字
+ 加入清单更新时间:2023年10月17日
本次专项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房源共11个项目,分别为台湖光机电公租房项目、璟秀欣苑、盛达嘉园、燕保·梨园家园、方恒东景、缇香雅园、燕保·马驹桥家园、运潮馨苑、新地国际、通瑞嘉苑、珠江东都国际,房源共计106套,其中小套型42套、中套型39套、大套型25套。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通州区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专项配租房源信息表》。
配租对象
2017年3月24日(含)至2023年9月30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获得保障房市级备案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
2013年10月北京通州区公租房面向具有保障房资格的轮候家庭专项配租公告
2023年5月通州区公租房项目
通州光机电、璟秀欣苑、盛达嘉园、拾景园、缇香雅园、台湖银河湾、燕保·马驹桥家园、燕保·梨园家园8个项目是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持有并委托北京市燕东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运营的公租房项目;燕保·台湖家园是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建设持有的公租房项目;新地国际、通瑞嘉苑、方恒东景、运潮馨苑、大方居、怡然世家、台湖东亚家园、首开缇香郡、珠江东都国际、金隅花石苑公租房10个项目是北京市燕东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运营的公租房项目。
再次登记时间:2023年5月6日10:00—2023年5月11日17:00
房源信息:点击查看
配租公告:点击查看
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具体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区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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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房山公租房最新消息
2023-09-24,全文共 762 字
+ 加入清单更新时间:2023年9月24日
剩余房源补充选房公告:点击查看
登记时间:2023年9月26日上午10:00 至9月28日下午17:00(3天)
房源信息:点击查看
配租对象:点击查看
申请指南:点击查看
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租房:
1、“三房”轮候家庭
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
2、其他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与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同一户籍的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
3、产业园区
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除了以上三种,北京市还开展了面向京籍无房职工家庭和“新北京人”两个项目试点,具体要求如下:
4、京籍无房职工家庭
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申请人具有房源分配区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房源分配区工作。注:详细申请条件以项目公告要求为准。
5、外省市来京家庭(“新北京人”)
一是必须是在京有稳定就业,且从事的产业行业不得在禁限目录范围内;
二是要求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在京没有购房记录,且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三是与居住证政策挂钩,要求已办理居住证。
申请公租房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5周岁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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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1,全文共 1294 字
+ 加入清单【更新时间:2023年8月21日】
(一)登记时间
2023年8月22日上午10:00-8月24日下午17:00(共3天)。
(二)登记方式
本次配租登记工作由申请家庭通过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bphc.com.cn/),点击“业务办理”—“业务办理介绍”—“快速配租”—“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配租对象和登记原则
(一)配租对象
此次配租的家庭为2023年8月22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公租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昌平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
(二)登记原则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且选定后不能更改。如发现申请家庭同时登记多个套型,该家庭登记结果将自动作废,并取消其登记资格。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登记家庭只能在唯一一家产权单位所持有运营的项目范围内进行登记,不能同时在两个产权单位进行登记。
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的家庭,不得重复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收入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不允许升、降档登记,申请家庭应按照公租房备案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套型标准进行意向登记。2023年8月北京昌平区公租房快速配租公告
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租房:
1、“三房”轮候家庭
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
2、其他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与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同一户籍的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
3、产业园区
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除了以上三种,北京市还开展了面向京籍无房职工家庭和“新北京人”两个项目试点,具体要求如下:
4、京籍无房职工家庭
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申请人具有房源分配区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房源分配区工作。注:详细申请条件以项目公告要求为准。
5、外省市来京家庭(“新北京人”)
一是必须是在京有稳定就业,且从事的产业行业不得在禁限目录范围内;
二是要求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在京没有购房记录,且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三是与居住证政策挂钩,要求已办理居住证。
申请公租房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5周岁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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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1,全文共 2224 字
+ 加入清单【更新时间:2023年8月21日】
海淀区公租房
配租数量:2700套
此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共计2700套。其中,大套型566套,中套型855套,小套型1279套。
配租公告:点击查看
配租房源情况:点击查看
登记时间:2023年8月23日10:00至2023年8月29日16:00
特别提示:
1.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任何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2.截止登记结束之日,申请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可认定为“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
租金价格:点击查看
申请对象:点击查看
登记/分组/选房原则:点击查看
石景山区公租房
登记时间:2023年8月21日9:30至2023年8月27日17:00。
特别提示:
1.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任何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2.登记结果仅针对此次配租工作,配租工作完成后本次登记结果自动失效。
申请条件:点击查看
租金标准:点击查看
申请流程:点击查看
项目2:关于石景山区开展2023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快速配租工作的公告
此次配租房源涉及9个公租房项目和3个廉租房项目,房源共计257套。项目详细情况见下表:【详情】
(一)配租对象
2023年7月31日(含)前取得石景山区京籍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备案编号GLH、GX开头)。
(二)登记时间
2023年8月14日9:30至2023年8月20日17:00。
特别提示:
1.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任何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2.登记结果仅针对此次配租工作,配租工作完成后本次登记结果自动失效。
3.年龄认定时间为截止登记结束之日(2023年8月20日)。
登记平台:官网
昌平区公租房
此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计9个,其中悦府家园、溪城家园、保利芳园、冠芳园公租房项目由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持有运营,青秀尚城、TBD云集园、东方蓝海、都会中心公租房项目由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运营。上述9个公租房项目共计383套,其中,大套型123套,中套型187套,小套型73套。
意向登记
(一)登记时间
2023年8月22日上午10:00-8月24日下午17:00(共3天)。
(二)登记方式
本次配租登记工作由申请家庭通过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bphc.com.cn/),点击“业务办理”—“业务办理介绍”—“快速配租”—“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以下6个协助登记地点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延庆区公租房
本次配租房源涉及天成家园、博园雅居、悦安居三个项目,共计129套。
配租对象及原则
(一)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的家庭分为优先组家庭和普通组家庭。
优先组家庭:2023年7月31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取得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延庆区优先配租家庭,包括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
普通组家庭:2023年7月31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公租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延庆区非优先配租家庭。
意向登记
(一)登记时间
2023年8月3日9:30--2023年8月7日16:30(5天)
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二)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各申请家庭可参考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
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bphc.com.cn/),点击“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选择相对应的配租计划后点击“点击查看”→“去登记”,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2.协助登记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拓展阅读:市场租房补贴
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轮候期间,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申请通过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
(一)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关于调整本市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的通知》(京建法〔2020〕6号):
(二)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市场租房补贴:
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200元;
2.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且在本市生活;
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特别提示:保障家庭不得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的同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2023年8月北京石景山区第二批公租房快速配租公告
2023-08-13,全文共 2878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14〕21号)、《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燕保‧京原家园等12个项目开展配租,本次采取“快速配租”方式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配租房源情况
此次配租房源涉及9个公租房项目和3个廉租房项目,房源共计257套。项目详细情况见下表:
二、意向登记
(一)配租对象
2023年7月31日(含)前取得石景山区京籍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备案编号GLH、GX开头)。
(二)登记时间
2023年8月14日9:30至2023年8月20日17:00。
特别提示:
1.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任何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2.登记结果仅针对此次配租工作,配租工作完成后本次登记结果自动失效。
3.年龄认定时间为截止登记结束之日(2023年8月20日)。
(三)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家庭可参考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n/),点击“业务办理”—“快速配租”—“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可在登记时间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件及手机(如申请人因身体等特殊困难情况无法前往窗口的,受委托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住房保障窗口协助登记,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窗口开放时间: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特别提示:
1、意向登记时,申请家庭使用主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进行注册并认证。
2、意向登记认证时,申请家庭需要填写“公租房备案编号”。“公租房备案编号”可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zjw.beijing.gov.cn/)进行查询,具体查询路径为依次点击“住房保障”→“审核分配”→“备案结果查询”)。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配租套型标准为:
此次意向登记不针对指定项目进行登记。
3、本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家庭登录成功后应当核实系统显示家庭信息、优先类型、适合套型等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请在登记时限内前往户籍所在街道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协助登记。
4、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最终选房顺序号将根据意向登记结果和分组规则进行确认。
5、一个家庭只可配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已配租、已配售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得参加本次配租活动。
(四)分组及排序规则
1.本次配租共计分为三组,分别为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按照第一组家庭、第二组家庭、第三组家庭的顺序进行选房。
第一组: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80周岁(含)以上家庭、拥有3孩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
第二组:城镇社救人员家庭(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家庭)、满60周岁(含)但不满80周岁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拥有2孩(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见义勇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家庭。
第三组:除第一组、第二组外尚未配租的石景山区京籍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
2.相同分组及套型的家庭按照以下原则排序:
1)按备案时间先后进行排序;
2)备案日期相同的,按备案时点排序(登记编号小的在前,大的在后)。
(五)选房顺序公示
此次排序结果将于登记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网址:http://www.bjsjs.gov.cn/),具体查询路径为依次点击(“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区住房城市建设委”→“重点领域”)。
三、选房入住
(一)选房规则
选房时,按照大套型第一组、大套型第二组、大套型第三组;中套型第一组、中套型第二组、中套型第三组;小套型第一组、小套型第二组、小套型第三组的次序选房。选房期间申请家庭选择区内房源不可升档或降档选房,选择区外房源可升一档选房。
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四条(二)项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二)选房安排
本次选房工作由产权单位组织实施,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请各登记家庭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
(三)资格复核
本次配租项目在签约入住前,将由石景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选房家庭开展资格复核。未按规定时限参加复核或资格复核未通过的家庭,此次选房视为无效。
(四)签约入住
选房家庭的签约入住工作由产权单位根据各项目情况分别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产权单位通知为准。
四、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
(一)租金缴纳方式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承租房源为廉租房项目的申请家庭,按照规定全额交纳租金,但是符合并取得公租补贴资格的家庭只缴纳差额租金(差额租金=当月租金总额-补贴金额),不再另发放补贴。
(二)租金补贴相关规定
1.如承租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同时提供相关材料。
2.2015年11月1日前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如收入、住房、资产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的条件,可向街道办事处提出变更申请。
3.根据《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发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2〕10号)规定,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对入住公租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工作。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对于超出规定时间再申报的家庭,自审核合格的次月起恢复发放租金补贴,但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
五、其他
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配租的政策解释和资格复核工作,北京市燕景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具体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2023年8月11日
附件:
2023年8月北京昌平区公租房快速配租公告
2023-08-11,全文共 5038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8月北京昌平区公租房快速配租公告
关于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昌平区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房源面向昌平区轮候家庭配租的公告
为更好解决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住房问题,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目标,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关于调整本市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的通知》(京建法〔2020〕6号)、《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21〕8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将北京昌平区9个公租房项目房源,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面向昌平区2023年8月22日(含)前备案的具有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家庭进行快速配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配租房源情况
此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计9个,其中悦府家园、溪城家园、保利芳园、冠芳园公租房项目由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持有运营,青秀尚城、TBD云集园、东方蓝海、都会中心公租房项目由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运营。上述9个公租房项目共计383套,其中,大套型123套,中套型187套,小套型73套。房源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产权单位 | 首次运营时间 | 项目位置 | 租金标准(元/建筑平方米·月) | 剩余房源 | 大套型 | 中套型 | 小套型 | |||
合计 | 小计 | 面积区间(㎡) | 小计 | 面积区间(㎡) | 小计 | 面积区间(㎡) | ||||||
1 | 悦府家园 | 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 | 2018.01.05 | 昌平区东小口镇龙锦一街37号院 | 48 | 36 | 0 | - | 16 | 51.31-55.74 | 20 | 42.71-43.82 |
2 | 溪城家园 | 2015.06.05 | 昌平区东小口镇陈家营西路2号院 | 43 | 24 | 0 | - | 3 | 43.66-46.06 | 21 | 32.9-35.47 | |
3 | 保利芳园 | 2015.06.05 | 昌平区沙阳路32号院 | 33 | 11 | 0 | - | 0 | - | 11 | 35.46-38.86 | |
4 | 冠芳园 | 2017.05.05 | 昌平区沙河镇定泗路15号院 | 43 | 8 | 8 | 58.04-62.48 | 0 | - | 0 | - | |
小计 | —— | —— | 79 | 8 | —— | 19 | —— | 52 | —— | |||
5 | 青秀尚城 | 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17.06.01 | 昌平区南邵镇景兴街25号院 | 26 | 53 | 11 | 53.13-60.98 | 21 | 49.79-51.22 | 21 | 36.00-44.79 |
6 | TBD云集园 | 2017.04.15 | 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42号 | 35 | 27 | 14 | 52.97-58.08 | 13 | 45.25-47.56 | - | 0 | |
7 | 东方蓝海 | 2021.11.01 | 昌平区北七家镇英才南一街10号院 | 32.8 | 5 | - | 0 | 5 | 51.69-52.73 | - | 0 | |
8 | 都会中心 | 2022.01.01 | 昌平区南邵镇文智路15号院 | 39 | 59 | 50 | 54.55-59.3 | 9 | 46.12-49.84 | - | 0 | |
9 | 都会中心二期 | 2023.09 | 昌平区南邵镇文智路17号院 | 39 | 160 | 40 | 57.15-58.95 | 120 | 48.07-48.82 | - | 0 | |
小计 | —— | —— | 304 | 115 | —— | 168 | —— | 21 | —— | |||
合计 | —— | —— | 383 | 123 | —— | 187 | —— | 73 | —— |
备注:
1.本次配租的悦府家园、溪城家园、保利芳园、冠芳园公租房项目由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持有运营,青秀尚城、TBD云集园、东方蓝海、都会中心、都会中心二期公租房项目等共计9个公租房项目均已具备入住条件,更多项目情况详见产权单位提供的项目情况介绍(附件1及附件2)。
2.配租过程中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
3.承租家庭缴纳的租金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不包含的费用需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
二、配租对象和登记原则
(一)配租对象
此次配租的家庭为2023年8月22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公租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昌平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
(二)登记原则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且选定后不能更改。如发现申请家庭同时登记多个套型,该家庭登记结果将自动作废,并取消其登记资格。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登记家庭只能在唯一一家产权单位所持有运营的项目范围内进行登记,不能同时在两个产权单位进行登记。
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的家庭,不得重复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收入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不允许升、降档登记,申请家庭应按照公租房备案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套型标准进行意向登记。
配租分组及排序原则
本次配租将登记家庭分为三组,具体如下:
第一组家庭:城镇社救人员家庭(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
第二组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
第三组家庭:除第一、第二组外尚未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昌平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
按照备案时间及意向登记时间进行排序,具体排序原则如下:
(一)取得备案资格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二)备案年份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每当有新的申请家庭登记成功后,登记系统将会按照以上排序原则更新排列顺序,因此各家庭在完成登记操作的时刻获得的顺序并不代表最终的登记顺序。
四、意向登记
(一)登记时间
2023年8月22日上午10:00-8月24日下午17:00(共3天)。
(二)登记方式
本次配租登记工作由申请家庭通过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bphc.com.cn/),点击“业务办理”—“业务办理介绍”—“快速配租”—“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以下6个协助登记地点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具体地点及联系方式如下:
1.悦府家园项目
悦府家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昌平区东小口镇龙锦一街37号院108室(悦府家园项目管理处)。
地址提示:公交460路、461路在“地铁平西府站”下车即到,地铁8号线平西府站D口往东走约800米即到。
联系电话:010-80755311、80755377。
现场协助登记开放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4日的上午10:00-11:30及下午14:00-17:00(共3天)。
2.冠芳园项目
冠芳园项目公租房项目管理处:昌平区定泗路15号院1号楼2单元105室(冠芳园项目管理处)
地址提示:公交922路、昌22路、昌19路、专49路在“豆各庄新村站”下车即到。联系电话:010-50864955。
现场协助登记开放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4日的上午10:00-11:30及下午14:00-17:00(共3天)。
3.青秀尚城项目
青秀尚城公租房项目部:昌平区南邵镇景兴街25号院27号楼108室。联系电话:010-89706500
地址提示:地铁昌平线南邵站出,步行大约2公里即到。
现场协助登记开放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4日的上午10:00-11:30及下午14:00-17:00(共3天)。
4.TBD云集园项目
TBD云集园公租房项目部: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TBD云集园(宏福大厦对面)9号楼305室。
地址提示:地铁昌平线生命科学园B3口下车,乘坐871路到王府街下车,步行500米即到。
联系电话:010-57891070
现场协助登记开放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4日的上午10:00-11:30及下午14:00-17:00(共3天)。
5.东方蓝海项目
未来科学城公租房项目部:昌平区北七家镇英才南一街10号院2号楼一层。联系电话:010-60740064
地址提示: 乘坐487路到鲁疃嘉园西下车向北步行500米、乘坐417路英才南三街下车向北步行500米即到。
现场协助登记开放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4日的上午10:00-11:30及下午14:00-17:00(共3天)。
6.都会中心项目
都会中心公租房项目部:昌平区南邵镇文智路15号院2号楼1单元201室。联系电话:010-60744280
地址提示: 乘坐326路、643路、885路、C104路、快速直达专线138路到南环大桥东下车向南步行300米即到。
现场协助登记开放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4日的上午10:00-11:30及下午14:00-17:00(共3天)。
特别提示:
1.本次配租所用登记系统可由申请家庭自行登录,请家庭提前登录系统测试,确保账号可以正常登录和使用。如无法登录请及时与以上6个项目取得联系。
2.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房保障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咨询户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工作人员协助解决。
(三)意向登记排序及结果公示
系统意向登记工作结束后,将按照排序规则对意向登记家庭进行分项排序。
意向登记家庭排序名单将于2023年8月30日,在北京市昌平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选房安排
选房工作由产权单位(运营单位)组织实施,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请各登记家庭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
特别提示:本次按照大、中、小套型房源的顺序依次开展选房,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大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但不得跨档选房(例如: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不得跨档选择大套型房源);亦不可以降档选房(例如:登记配租套型为大套型的家庭不得降档选择中套型房源)。
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六、资格复核
选房工作结束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街道(镇)保障管理部门对已选房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向原申请街道(镇)保障管理部门或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未通过资格复核的家庭,此次选房视为无效,产权单位不予为其办理入住手续。
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须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必须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补贴建筑面积上限60平方米,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根据《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等文件规定,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4月对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工作。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
八、市场租房补贴
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轮候期间,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申请通过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申请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材料及流程可咨询资格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九、其他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本次配租组织工作,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及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具体实施。
咨询电话:
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010-88150800
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10-56765669
昌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010-8011253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8月10 日
2023北京朝阳区公租房最新消息
2023-06-08,全文共 793 字
+ 加入清单【更新时间:2023.6.8】
登记时间:2023年6月6日10:00--2023年6月12日17:00
配租对象:2023年6月5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朝阳区轮候家庭
房源信息:
此次配租房源涉及8个公租房项目,房源共计894套。其中,大套型270套,中套型316套,小套型308套。项目详细情况见下表:
备注:1. 房源的套型是按照政策规定以单套住房建筑面积确定;
2.承租家庭缴纳的房租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不包含的费用须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
3.燕保•双桥家园、燕保•汇鸿家园、燕保•百湾家园部分房源无燃气,具体情况请选房时向产权单位咨询。
4.配租房源户型以实际交付入住的房屋户型为准,面积和租金价格以选房家庭与产权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配租公告:点击查看
什么是公租房?
公租房,一般指公共租赁放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已经取得公租房备案资格的京籍家庭,哪些可以优先配租?
申请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申请家庭如果涉嫌弄虚作假将如何处理?
对弄虚作假、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住房等情况及伪造相关材料的申请人,由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申请资格,并通过媒体公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已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产权单位收回房屋,并按照两倍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补交租金。
其中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通报其所在单位,移交相关监察部门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24北京延庆区公租房申请指南(时间+房源)
2024-05-11,全文共 3011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1〕25号)《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开展延庆区2024年第一次公租房配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信息
本次配租房源涉及天成家园、博园雅居、悦安居三个项目,共计161套。项目房源详情见下表:
房租费用及补贴范围说明:承租家庭缴纳的房租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不包含的费用须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在配租过程中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另外,博园雅居项目涉及的地下车位和仓储不在此次公租房分配及补贴范围内,相关问题可具体咨询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
二、配租对象及原则
(一)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的家庭分为优先组家庭和普通组家庭。
优先组家庭:2024年4月30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取得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延庆区优先配租家庭,包括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
普通组家庭:2024年4月30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公租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延庆区非优先配租家庭。
(二)配租原则
1.已经选房或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及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在限制期的家庭,不得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2.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申请家庭应按照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备案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
3.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租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三、意向登记
(一)登记时间
2024年5月9日9:30--2024年5月11日16:30(3天)
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二)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各申请家庭可参考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
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n/),点击“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按钮进入配租登记计划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
2.协助登记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特别提示:本次配租所用登记系统由申请家庭自行登录,请提前登录系统测试,确保账号可以正常登录和使用。如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天成家园或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及时联系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三)登记标准
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四)分组和排序规则
1.分组规则
本次配租将登记家庭分为优先组家庭和普通组家庭。选房时按照同套型优先组家庭、普通组家庭依次选房。
2.排序规则
取得备案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备案时间、配租套型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依据线上登记结果、线下确认情况按照上述分组及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登记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五)选房顺序公示
最终选房顺序将于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登记结果仅针对此次配租工作有效,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四、资格复核和选房入住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登记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复核结果可向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
本次选房工作由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结合房源具体情况对复核通过的家庭组织选房事宜,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请各登记家庭保持通讯畅通。
选房家庭的签约入住工作将在完成选房后由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本次按照大、中、小套型房源的顺序依次开展选房,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大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但不得跨档或降档选房。
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五、租金补贴
承租公租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及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承租家庭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六、其他事项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公租房配租政策解释及资格复核工作,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选房及入住工作。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69176250;
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69103100;
天成家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61186605;
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6910669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特此公告。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
租金补贴:
承租公租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及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承租家庭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北京延庆公租房收费标准是什么?
2024-05-11,全文共 315 字
+ 加入清单本次配租房源涉及天成家园、博园雅居、悦安居三个项目,共计161套。项目房源详情见下表:
房租费用及补贴范围说明:承租家庭缴纳的房租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不包含的费用须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在配租过程中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另外,博园雅居项目涉及的地下车位和仓储不在此次公租房分配及补贴范围内,相关问题可具体咨询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
北京延庆公租房补贴能补贴多少钱?
2024-05-11,全文共 268 字
+ 加入清单租金补贴
承租公租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及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承租家庭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北京延庆公租房房租多少钱一个月?
2024-05-11,全文共 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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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配租房源涉及天成家园、博园雅居、悦安居三个项目,共计161套。项目房源详情见下表:
房租费用及补贴范围说明:承租家庭缴纳的房租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不包含的费用须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在配租过程中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另外,博园雅居项目涉及的地下车位和仓储不在此次公租房分配及补贴范围内,相关问题可具体咨询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
北京延庆公租房怎么申请?
2024-05-11,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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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步骤: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n/),点击“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按钮进入配租登记计划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
点击下载查看:配租登记用户操作手册.docx
登记标准
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租金补贴
承租公租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及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承租家庭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其他事项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公租房配租政策解释及资格复核工作,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选房及入住工作。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69176250;
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69103100;
天成家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61186605;
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6910669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024北京延庆公租房最新消息
2024-05-11,全文共 3398 字
+ 加入清单更新时间:2024年5月11日
❤2024年5月公租房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1〕25号)《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开展延庆区2024年第一次公租房配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信息
本次配租房源涉及天成家园、博园雅居、悦安居三个项目,共计161套。项目房源详情见下表:
房租费用及补贴范围说明:承租家庭缴纳的房租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不包含的费用须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在配租过程中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另外,博园雅居项目涉及的地下车位和仓储不在此次公租房分配及补贴范围内,相关问题可具体咨询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
二、配租对象及原则
(一)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的家庭分为优先组家庭和普通组家庭。
优先组家庭:2024年4月30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取得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延庆区优先配租家庭,包括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
普通组家庭:2024年4月30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公租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延庆区非优先配租家庭。
(二)配租原则
1.已经选房或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及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在限制期的家庭,不得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2.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申请家庭应按照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备案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
3.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租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三、意向登记
(一)登记时间
2024年5月9日9:30--2024年5月11日16:30(3天)
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二)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各申请家庭可参考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
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n/),点击“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按钮进入配租登记计划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
2.协助登记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特别提示:本次配租所用登记系统由申请家庭自行登录,请提前登录系统测试,确保账号可以正常登录和使用。如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天成家园或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及时联系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三)登记标准
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四)分组和排序规则
1.分组规则
本次配租将登记家庭分为优先组家庭和普通组家庭。选房时按照同套型优先组家庭、普通组家庭依次选房。
2.排序规则
取得备案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备案时间、配租套型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依据线上登记结果、线下确认情况按照上述分组及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登记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五)选房顺序公示
最终选房顺序将于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登记结果仅针对此次配租工作有效,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四、资格复核和选房入住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登记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复核结果可向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
本次选房工作由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结合房源具体情况对复核通过的家庭组织选房事宜,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请各登记家庭保持通讯畅通。
选房家庭的签约入住工作将在完成选房后由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本次按照大、中、小套型房源的顺序依次开展选房,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大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但不得跨档或降档选房。
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五、租金补贴
承租公租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及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承租家庭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六、其他事项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公租房配租政策解释及资格复核工作,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选房及入住工作。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69176250;
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69103100;
天成家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61186605;
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6910669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特此公告。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
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三房"轮候家庭
“三房”轮候家庭,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
2、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
①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②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与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同一户籍的已成年单身子女。
③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
3、外省市来京家庭
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区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4、产业园区
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家庭向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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