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用报销
2024-01-26,全文共 2164 字
+ 加入清单●事项类别:公共事业服务
●申请材料:
一、必备材料:
参保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参保人本人或代理人有银联标志的厦门本地储蓄卡、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医疗类材料:
(一)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门诊发票原件、医疗费明细清单、门诊(急诊)病历(诊疗记录详尽完整);
(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料:
住院发票原件、医疗费汇总清单、出院小结或记录(中途结账提供阶段小结,死亡者提供死亡证明或死亡记录);
三、证明类材料:
1、转外就医:须转外就医报备手续,如病情紧急,应转外入院7日内补办手续;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要求异地居住、工作在半年以上,且事前须办理报备手续;
3、出差、探亲、旅游等短期外出期间的医疗费:①急性病:报销时提供出差证明、探亲证明、外出旅游合同、实名机票车票等);②慢性病的门诊维持治疗:增加提供厦门诊疗的病历,在外期间诊疗措施不能超出在厦原诊疗措施;
5、异地分娩:合理的产前、产后检查及住院分娩费用;
6、厦门本地及同城化地区社保系统故障不能实时刷卡结算:由医疗机构收费处发票背书证明并盖章;
7、社会保障卡挂失或损坏、制卡延迟:社保卡管理科发票背面盖章确认;
8、门诊单月就诊次数超20次:收费票据须是刷卡结算并显示挂号次数,须提供门诊记录;
9、急性病或抢救未携带社会保障卡:门诊或住院病历应记录详细、明确,足以认定为急性病或抢救;
10、离休干部目录外药品费用:需提供“离休干部目录外药品审批表”并加盖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公章;省两费中心托管的离休干部保健对象须提供保健证;
11、参保身份、变更(中断缴费不超一月),更换参保单位,地税数据到账延迟:于地税办理完变更手续并于次月中旬确认到账后可办理报销;
12、新生儿出生起医疗费用:出生三个月内应及时办理参保并缴费,在缴费到账后方可办理报销。须提供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发生费用时未起名的新生儿,医疗费发票、汇总清单、出院记录等报销凭证上姓名统一采用母亲或父亲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
13、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伤害事故(参保人无责除外):交通事故须提供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第三方已赔付的医疗费不再重复支付,属参保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或其它自我故意行为所致者不予报销;其他意外伤害事故须提供公安部门的事故责任证明,属本人故意、参与斗殴或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者不能报销;
14、先行支付:无法确定第三人(公安或司法部门证明),或虽能确定第三人但法院执行困难(法院证明)者,填写《厦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书》,提交审核确认符合社保法规定的先行支付范围后,方可办理报销;
15、同时参加商业保险或其他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者:商保等其他保险已赔付者,需提供加盖理赔业务专用章的发票原件、理赔决定书及理赔费用计算清单,商保等其他保险已赔付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再重复报销。
●受理单位: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医疗费审核结算科
●受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等
●受理内容:
属医保支付范围内费用但因各种合理原因由参保人现金垫付的医疗费用
●办理程序:
1、参保人(或代理人)符合报销条件并备齐上述材料在9、10号窗口提交,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
2、后台经办录入明细、审核、审批及发放待遇;材料不齐者通知补足,不符合报销条件者通知退回;
3、报销款通过银联发放到报销人银行账户,由报销人自行核对;
承诺时限:符合条件即时受理, 25个工作日左右报销款由银联发放(特殊情况时限延长);
是否收费:不收费
●办理地点: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厅9、10号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除外,夏令时制上班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
市政务服务中心: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各区社保中心: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3:00-6:00(夏)
●其他注意事项:
1、参保人应在发生费用月份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正常缴费到账后再前来办理报销手续,到账查询电话:12333; 特别注意:未及时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2、我市医保结算年度是以本年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跨年度住院者费用汇总清单应按医保年度分开,即6月30日前一份清单,7月1日后一份清单;
4、参保人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必须在下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开始后的3个月内(即9月30日前)报销受理完毕;
5、门诊单张票据的金额为3000元以下(含3000元),住院单张票据金额6000元以下(含6000元)的医疗费用可至所属区社保中心报销,更为方便快捷;
6、各区社保中心地址及联系电话:
思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后江埭65号 5863099
湖里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仙洞路3号 5633979
集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集美区滨海路898号(台商服务中心)三楼 6256486
海沧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海沧南海三路1268号海沧劳动力市场三楼 6055390
同安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同安环城西路77-79号人力资源市场大厦 7036239
翔安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翔安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2楼 7889773
7、厦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xm.gov.cn)
8、厦门市医保咨询电话:12333
2024年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医疗类)
2024-04-07,全文共 412 字
+ 加入清单点击下载:2024年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医疗类).xlsx
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需在199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需在198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的,需在198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证明材料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其中,2024届毕业生(含2024年境外高校)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认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6、经住培合格的临床医师,按照规定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7、岗位条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厦门市狂犬病疫苗接种单位及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2023-10-20,全文共 472 字
+ 加入清单值得一提的是,厦门市狂犬病疫苗接种(补种续种)将在这16家接种单位进行,大家不要前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其他医疗机构接种,以免跑冤枉路哦!
那么,接种狂犬病疫苗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厦门市疾控中心对此给出了答案。
接种前,接种人员会询问受种者详细信息,复核既往狂犬病疫苗接种记录,同时询问受种者健康状况,进行知情告知。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接种或暂缓接种:
1.受种者如有接种禁忌症的不予接种;
2.受种者如处于其他疾病急性期,可待身体康复后再实施续种或补种。
另外,受种者于接种后须在指定场所内留观30分钟。
疫苗接种后当天避免淋湿或冲洗接种部位,多喝水,多休息,避免剧烈运动。
如果出现过敏性皮疹、过敏性紫癜、过敏性休克等严重症状时,受种者应前往医院及时采取对症处理措施,并向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进行报告。
世界卫生组织2018年4月发布的有关文件显示,狂犬病的潜伏期通常为1-3个月,罕有超过1年的。根据狂犬病发病特点,专家综合评估认为,已经完成全程免疫接种的,不需要补种。如果受种者有补种意愿,可以根据尊重科学、知情公开、自愿免费的原则,到原接种单位咨询。
厦门儿童医疗门诊一览表
2023-11-27,全文共 2851 字
+ 加入清单医院名称 | 儿科门诊时间 | 儿科急诊时间 | 输液厅时间 | 输液厅地点 | 医院地址(多院区请分别列出) | 联系电话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 24小时 | 24小时 | 门诊A区负一楼儿科急诊输液室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55号 | 0592-2137113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杏林院区 | 周一-周五:8:00-12:00;14:30-17:30 周六、周日:8:00-12:00 | 24小时 | 工作日:8:00-16:00 周末:8:00-11:00 | 3号楼A区1楼儿科门诊 | 福建省集美区杏林洪埭路11号 | 班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0592-6248086;班外时间 0592-6248114 |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 8:00-12:00 14:30-17:30 | 24小时 | 24小时 | 急诊输液观察室(5号楼2楼)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1-209号 | 0592-2292104(输液观察室护理站) |
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00-5:00 周六、周日 上午8:00-12:00 | 24小时 | 24小时 | 6号楼2楼 | 厦门市集美区盛光路566号 | 班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0592-6276846;班外时间0592-6276842 |
厦门市第三医院 | 8:00-12:00 14:30-17:30 | 24小时 | 24小时 | 急诊科输液室 | 厦门市同安区阳翟二路2号 | 0592-7022320 |
厦门市第五医院 | 08:00-11:30 14:30-17:30 | 24小时 | 24小时 | 2号楼5楼 | 厦门市翔安区民安路101号 | 0592-7212542 |
厦门市中医院 |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 24小时 | 24小时 | 厦门市中医院急诊部 | 厦门市仙岳路1739号 | 0592-5574369 |
厦门市海沧医院 | 8:00-12:00 14:30-17:30 | 24小时 | 8:00-24:00儿科门诊、00:00-8:00急诊科 | 1号楼二楼儿科门诊/急诊科输液室 | 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89号 | 0592-6888552 |
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 | 8:00-12:00 14:30-17:30 | 24小时 | 24小时 | 儿科门诊输液室 | 厦门市翔安区翔安东路2000号 | 0592-2889604 |
陆军第73医院 | 8:00-12:00 14:30-17:30 | 无 | 8:00-17:30 | 门诊部3楼 | 文园路94-96号 | 0592-2663461 |
厦门莲花医院(莲河) | 8:00-12:00 14:00-17:00 | 17:00-21:00 | 24小时 | 急诊抢救大厅 | 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8006号 | 0592-3758316 |
厦门莲花医院(后埔) | 8:00-12:00 14:30-17:30 | 17:30-21:00 | 8:00-12:00 14:30-17:30 | 10楼输液室 | 湖里园山南路902-906号坐标文创园 | 0592-3937766 |
厦门长庚医院 | 周一-周六 08:00-12:00、13:30-17:00 周日08:00-12:00 | 24小时 | 24小时 | 急诊儿科 |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霞飞路123号厦门长庚医院 | 0592-6203456 |
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 08:00-12:00 14:30-17:30 | 24小时 | 1号楼M层:08:00-22:00 2号楼1楼:22:00-08:00 | 1号楼M层 /2号楼1楼 | 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10号 | 0592-2663522 |
厦门市儿童医院 | 8:00-12:00 14:30-17:30 | 24小时 | 24小时 | 一楼输液大厅 | 厦门市湖里区宜宾路92-98号 | 0592-5696161 |
厦门市同安区中医医院 | 8:00-12:00 14:30-17:30 | 无 | 8:00-12:00 14:30-17:30 | 急诊科输液室 | 厦门市同安区中山路148-150号 | 0592-7022116 |
厦门市湖里区妇幼保健院 | 周一至周六:早上8:00-12:00 下午14:30-17:30 周日:早上8:00-12:00 (法定节假日休息) | 无 | 周一至周六:早上8:00-12:00 下午14:30-17:30 周日:早上8:00-12:00 (法定节假日休息) | 二楼注射室 | 厦门市湖里区枋湖东二路55号 | 0592-5507132 |
厦门百姓妇产医院 | 08:00-18:00 | 08:00-18:00 | 08:00-19:00 | 二楼输液大厅 | 集美区桥英街道天安路霞梧里256号(霞梧广场旁边) | 15960398404 |
厦门海沧新阳医院 | 8:00-12:00 14:00-21:00 | 无 | 24小时 | 门诊楼一楼急诊科输液大厅 | 厦门市海沧区翁角路303-305号 | 0592-6519689 |
厦门新开元医院 思北院区 | 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周六:上午08:00-12:00 | 无 | 无 | 一楼门诊输液 | 思北院区: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38号2号楼 | 0592-2109777 |
厦门新开元医院 五缘院区 | 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周六:上午08:00-12:00 周日:上午08:00-12:00 | 无 | 无 | 一楼门诊输液 | 五缘院区:厦门湖里区五通西路999号2号1楼 | 0592-5733961 |
厦门前埔医院 | 每日08:00-17:30 | 8:00-17:30 | 8:00-17:30 | 三楼输液室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前埔南区文兴东路50号 | 0592-5911111 |
厦门集美东南医院 | 周一至周日8:00-17:30 | 周一至周日17:30-21:00 | 周一至周日 8:00-21:00 |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北路19号医院门诊一楼大厅 |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杏林北路19号 | 0592-6221111 |
厦门同安工业集中区医院 |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 11:30-14:00 | 8:00-22:00 | 医院二楼输液大厅 | 厦门市同安区新美街道梧侣村下社里275号 | 0592-7053666 |
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周一至周五08:00-12:00;14:30-17:30 周六上午08:00-12: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24小时 | 全天24时 | 病房楼输液室 | 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福建路60号 | 0592-2567600 |
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区后溪镇卫生院 | 周一至周日:8:00-11:30;14:00-17:00 | 周一至周日:11:30-14:00 17:00-次日8:00 | 周一至周日:8:00-18:00 | 3号楼4楼综合病房 |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中秋街23号 | 0592-6260054 |
厦门市大嶝医院 | 冬令时: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夏令时: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 冬令时: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夏令时: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 冬令时: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夏令时: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 门诊二楼 | 厦门市翔安区大嶝街道田墘路口里116号 | 0592-7090037 |
2024年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医疗类)
2024-04-07,全文共 4030 字
+ 加入清单因工作需要,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2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需在199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需在198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的,需在198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证明材料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其中,2024届毕业生(含2024年境外高校)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认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6、经住培合格的临床医师,按照规定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7、岗位条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2024年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医疗类)。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6日8:00—2024年4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除特殊情况外,将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可登录福建就业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福建就业网的申诉通道提出,申诉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16:0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4月13日8:00至4月14日17:00登录福建就业网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5、笔试加分:按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4月15日8:00至4月17日17:00前将加分有效证明材料扫描后上传福建就业网,并与用人单位沟通是否上传成功。逾期未上传加分材料,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且完成参加考试确认手续的报考人员需于2024年4月23日8:00起登录福建就业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题型全部为客观题,须用2B铅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合格指导线为60分。
(一)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9:00-11:00。适用岗位:主管单位代码80,单位代码300中的36-38岗位,单位代码301中的06-08、19-23岗位,单位代码302中的01、14-15岗位,单位代码303中的22-23、28-46岗位,单位代码305中的15岗位,单位代码307中的01-07岗位,单位代码306、308、309、310、311、312中的所有岗位;主管单位代码81、单位代码313中的49-63岗位,单位代码314中的27-28岗位。
笔试范围包括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
(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14:30-16:30。适用岗位:主管单位代码80,单位代码300中的01-35岗位,单位代码301中的01-05、09-18岗位,单位代码302中的02-13岗位,单位代码303中的01-21、24-27岗位,单位代码304中的所有岗位,单位代码305中的01-14岗位,单位代码307中的08岗位;主管单位代码81、单位代码313中的01-48岗位,单位代码314中的01-26岗位,单位代码315中的所有岗位。
3、面试:根据笔试(含政策加分)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含政策加分)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4、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如报考人员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复审后的正式面试名单将于面试前在福建就业网公布。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2)专业方向证明;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5、考核体检: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含政策加分)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体检时间统一安排,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信息推送: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福建就业网发布,请参考人员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六、公示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统一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及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学历认证要求
(1)境内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3)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本科)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5)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文件规定,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2、专业要求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准确填写所学专业,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2)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可向招聘单位说明,并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与国内高校开设的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主干课程的比对证明等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认定。
八、联系方式
1、涉及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使用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591-960。
2、涉及具体岗位相关情况咨询,请联系各用人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上述联系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医科大学组织实施。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