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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7人公告

2023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7人,报名时间最迟2024年6月30日截止,硕士起报

2023-12-21,全文共 3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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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地处武汉中国光谷核心地带,占地面积45.54万平方米,坐落在风景秀丽的藏龙岛国家湿地公园汤逊湖畔,校园树木葱茏,环境优美。学校隶属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全省唯一一所建筑类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先后被批准为湖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湖北建筑工程职教品牌院校、湖北省优质专科高职院校,2021年成功立项建设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A类)。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学历学位要求非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3日17:00止。学历学位要求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资格审查、面试及考察,招满即止。未按规定要求的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方式: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登录官方指定应聘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myucvc.com/job),注册账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简历并上传相关附件后选择岗位提交报名信息,如岗位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在报名系统中提供证明材料(含预备党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http://www.myucvc.com/job)为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平台。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合格者,系统将发送通知短信,请各位应聘者正确填写平台注册手机号码,及时关注手机短信。未收到通知短信的,表示资格初审未通过。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即为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原则上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习、学位认证证书。如有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将时间适当放宽至次年3月底。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关于学历的说明:《岗位表》中学历一栏标明的:“硕士研究生”,指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指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考试考核

本次专项招聘免笔试,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招聘岗位报考比例小于等于1:1时,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达70分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课堂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3道题共60分,课堂试讲40分)。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他专技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3道题)。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则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一)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考察工作由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s://zjt.hubei.gov.cn/)、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单位)网站(https://www.hbucv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委组织部或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委组织部或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部门)网站(https://zjt.hubei.gov.cn/)、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单位)网站(https://www.hbucvc.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hbucvc.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密切注意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1326948(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27-68873726  027-81320037(主管单位、用人单位纪检监察办公室)

附件: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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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8,全文共 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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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学校简介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地处武汉中国光谷核心地带,占地面积45.54万平方米,坐落在风景秀丽的藏龙岛国家湿地公园汤逊湖畔,校园树木葱茏,环境优美。学校隶属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全省唯一一所建筑类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先后被批准为湖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湖北建筑工程职教品牌院校、湖北省优质专科高职院校,2021年成功立项建设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A类)。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20个岗位数,其中专业技术岗15个,管理岗4个,工勤岗1个),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三、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

3、吃苦耐劳、具有主动工作的精神、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较强的从事教学、科学研究或行政管理工作的素质与能力;

5、能按学校要求按时办理入职手续(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入职手续)。

四、岗位要求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专任教师岗需同时承担为期三年的学生管理或者行政管理工作。所有人员在入校后至少一个聘期内不得调整岗位,其中专职班主任岗原则上两个聘期内不得调整岗位。

五、应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4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登录官方指定应聘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myucvc.com/job),注册账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简历并上传相关附件后选择岗位提交报名信息,如岗位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在报名系统中提供证明材料(含预备党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http://www.myucvc.com/job为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平台。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合格者,系统将发送通知短信,请各位应聘者正确填写平台注册手机号码,及时关注手机短信。未收到通知短信的,表示资格初审未通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燕老师

电话:027-81320089 027-81326948

附件1: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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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6人公告

2024-05-24,全文共 9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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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学校简介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地处武汉中国光谷核心地带,占地面积45.54万平方米,坐落在风景秀丽的藏龙岛国家湿地公园汤逊湖畔,校园树木葱茏,环境优美。学校隶属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全省唯一一所建筑类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先后被批准为湖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湖北建筑工程职教品牌院校、湖北省优质专科高职院校,2021年成功立项建设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A类)。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14个岗位(共26个岗位数,其中专业技术岗25个,管理岗1个),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三、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

3、吃苦耐劳、具有主动工作的精神、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较强的从事教学、科学研究或行政管理工作的素质与能力;

5、能按学校要求按时办理入职手续(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入职手续);

四、岗位要求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专任教师岗需同时承担为期三年的学生管理或者行政管理工作,学管人员岗需承担带班工作。

五、应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登录官方指定应聘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myucvc.com/job),注册账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简历并上传相关附件后选择岗位提交报名信息,如岗位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在报名系统中提供证明材料(含预备党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http://www.myucvc.com/job为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平台。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系统短信告知,请各位应聘者正确填写平台注册手机号码,及时关注手机短信。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燕老师李老师

电话:027-81326948 027-81320089

附件1: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4年5月22日

附件【2024编外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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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人公告

2023-08-14,全文共 1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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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非事业编制)7名,现公告如下:

一、自主招聘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人岗相适,侧重综合能力测试。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身心健康。

三、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有关要求

详见附件1

序号用人部门岗位名称招聘数量学历要求
1计划财务处采购管理专员1本科起
2学生工作处辅导员3本科起
3信息中心计算机机房管理员2硕士研究生
4后勤中心劳动教育管理兼节能管理员1本科
合计7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邮件报名且现场确认的方式。

2.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及地址

(1)邮件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8月16日17:30,邮件报名后,必须携带纸质版资料按时到现场确认。未现场确认者,视为报名无效。

(2)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8月17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6:30

(3)现场确认地点: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1号教学楼5楼学术报告厅

3.报名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备案表;

(3)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4)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

(5)3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

(6)有党员身份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如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党员证、党员手册等,提供其一即可);

(7)辅导员岗位可提供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所需资料获得时间截止2023年7月30日)

以上(1)-(7)均需提供电子版资料(原件除外),电子版资料(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通过邮件报名形式发往指定邮箱1017136687@qq.com;纸质版资料现场确认时提交(注:电子版资料必须齐全规范,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4.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岗位和应聘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在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hbctc.edu.cn/)公布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5.领取准考证

考生现场确认、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

2023年8月21日下午14:30。

2.笔试科目和地点

(1)科目:工作人员基本应用能力。

(2)地点: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卓刀泉校区

3.确定、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在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卓刀泉校区

3.总成绩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四)考察、体检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被考察、体检人选。

学校采取实地考察或函调的方式向应聘人员学校(单位)了解情况,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集中前往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其中辅导员岗位,根据工作要求,按公务员体检标准另外增加心理测试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

1.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报学校党委会审定聘用人员。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对拟聘用人员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管理

学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六、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联系部门: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劳资处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7-87563238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455号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8月14日

附件【附件2: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聘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附件3: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附件1: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自主招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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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补充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4-01-05,全文共 2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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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非编制聘用工作人员补充招聘公告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非编制聘用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第一阶段招聘工作已经结束,因部分岗位未能一次性招满,现进行第二阶段的补充招聘工作。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详见招聘公告中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补充招聘的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相关截止时间

1.年龄: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4年7月31日。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凡招聘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才能聘用上岗,如未取得将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

三、应聘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应聘方式: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需提交岗位所需的资料:(1)本人简历;(2)身份证;(3)本科及硕士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在学信网查询的认证报告),本科和硕士成绩单;(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5)获奖证书及相关资质证等材料(注: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如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6)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将上述材料整理合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及《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Excel电子版,发至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箱hbsyrsc2023@163.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姓名+部门+岗位名称字样”(如:张三+机电工程系+专任教师1)。特别注意报名文件应包含《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的Excel电子版,否则报名不成功。

2.报名及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月9日中午12:00。

3.联系电话:027-87378207,联系人:彭老师

(二)应聘要求: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因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笔试、面试

本次招聘专任教师岗位直接参加面试,其他岗位考生参加笔试及面试。

(一)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分数高低排列,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岗位招聘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二)笔试时间、地点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在我院官网(www.hbsy.cn)通知公告栏公布,并通知应聘者笔试时间地点。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专任教师岗位

面试采用试讲和结构化答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为无学生模拟上课,试讲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内容,满分60分;结构化答题满分40分。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2.其他岗位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等,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同岗位面试人数未超过岗位计划数1:1的,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面试时间、地点

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后,在我院官网(www.hbsy.cn)通知公告栏公布,并通知应聘者面试时间地点。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五、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直接进行面试的,不计权重。

六、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并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心理测试结果仅作为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考察中将按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准入查询。

七、公示及备案

根据考察结果,经党委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在我院官网发布拟聘用人选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学校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3年12月30日

附件1:岗位表.xlsx

附件2:应聘人员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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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2人公告

2023-12-12,全文共 4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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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要求,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审核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s://wlt.hubei.gov.cn/)和湖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hca.edu.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4日(周四)9:00至2023年12月20日(周三)17:00。报名窗口于2023年12月20日17:00准时关闭。

2.报名方式:本次专项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准考证打印和笔试成绩查询等均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com.cn/)进行。报考人员进入黄石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hsrsksy.ikaowu.com/,请报考人员通过打开此链接进行网上报名),先进行注册(请报考人员牢记注册手机号和密码,用于登陆系统)。登陆系统后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建议用电脑自带Edge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进行报名操作)。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在“证件资料”一项中上传第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身份证明等材料,上传格式为JPG图片格式,以便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在报考时须网上认真阅读并填写《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状态为“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早进行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以免报名失败。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湖北艺术职业学院负责,每日关注报考进展并及时审查,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周四)9:00至2023年12月21日(周四)17:00。报考人员所报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1.关于年龄的说明:《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4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学历的说明: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报考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的证明等)。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4.党员需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缴费确认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2日(周五)9:00至12月24日(周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缴费确认报名,报名费为100元/人。(若岗位最后免笔试,则缴纳的报名费用原路退回)。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

2024年1月3日(周二)9:00至1月7日(周日)8:3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黄石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核方式

报考专职辅导员A岗、专职辅导员B岗且通过资格审查的须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5比例进入面试。末位并列者全部进入面试。

报考其他岗位且通过资格审查20人以下(含20人)的免笔试,全部进入面试;超过20人的须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5比例进入面试。末位并列者全部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重点测评应试人员的政治素质、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素质和综合应用能力等方面的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按40%权重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方能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5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特别提醒: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岗位开考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并在湖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hca.edu.cn/)发布公告,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末位并列考生均入围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身份证明等;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现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复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考官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产生。

3.面试总分为100分,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含)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面试所有环节中均不能有姓名等个人主要信息出现。面试按60%权重计入总成绩,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1)专职辅导员A岗、专职辅导员B岗、信息管理岗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设置面试试题3道。

(2)舞蹈编导教师、声乐表演教师岗位采取公共科目试题、现场表演和课堂试讲相结合的方式。①公共科目试题分数占比30%;②现场表演时间4分钟,分数占比30%(可自带伴奏,文件应为mp3格式,考生在抽签结束后,提交存储伴奏音乐的u盘及备份光盘,并确保能正常播放。不可带助演、伴奏员等其他人员);③课堂试讲,试讲时间8分钟,分数占比40%(课堂试讲内容,由考生结合报考岗位自行准备,并在面试时提供课堂试讲PPT)。

(3)视唱练耳教师、教育学专业教师、舞台美术设计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公共科目试题和课堂试讲相结合的方式,公共科目试题2道、课堂试讲1道。其中课堂试讲时间8分钟,课堂试讲内容,由考生结合报考岗位自行准备,并在面试时提供课堂试讲PPT。

面试的时间、地点将通过湖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hca.edu.cn/)“人才招聘”栏发布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招聘中若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湖北艺术职业学院研究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选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备案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省文化和旅游厅审定后,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和湖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湖北艺术职业学院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根据需要递补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者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s://wlt.hubei.gov.cn/)和湖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hca.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s://wlt.hubei.gov.cn/)和湖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hca.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综合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7564779(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27—87564086(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纪检监察室)

附件【湖北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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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8人公告

2024-05-16,全文共 1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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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与条件

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8名。具体要求详见《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

二、报名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00,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软件园路2号湖北科技职业学院6号教学楼3楼6306)

2.采取网上注册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rszp.hbou.edu.cn。

3.报名咨询电话:027-87588841

(三)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本人简历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2.采取网上报名系统需上传下列材料:①身份证(正反面);②就读大学以来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应届在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业绩材料;④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荣誉证书等;⑤登记照等。

三、考核方式:

高层次人才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四、体检、考察

(一)根据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体检与考察人选;

(二)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体检由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心理测试免费。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ubtvu.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六、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附件: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4年5月15日

附件【附件: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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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128人公告

2024-05-11,全文共 41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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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武汉市人民政府主管、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南校区濒临风景优美的汤逊湖,北校区坐落风景秀丽的狮子山麓、野芷湖畔,前川校区正在规划建设中,地铁7、8号线直达三个校区。

学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省域“双高校”立项建设单位(A类)、国家级教学资源库建设单位、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教育部“师范教育先进学校”、职业院校数字校园第一批试点校、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1+X项目首批试点院校、全国百佳优秀继续教育培训院校、全国首批健康学校建设单位,学校两度入选中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并获教学资源50强、资源建设优势学校60强、学生发展100所优秀院校。学校在2023年中国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综合实力等排行榜中,位列全国97位,全省第5。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万余人,校园总面积1850余亩。设有15个二级学院、66个招生专业、12个专业群。建设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90余项,各级各类示范专业、特色专业、重点专业在各专业群的覆盖率达到100%,其中,央财支持专业4个,国家骨干、示范专业7个,国家实习实训基地3个,协同创新中心1个,专本联合培养专业2个。

为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128人。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或从业资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见《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人事代理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2024年5月13日9:00至5月26日12:00)

应聘人员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考试后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超过申请时间,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提交信息必须对照招聘条件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填写,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查询审核结果(2024年5月13日9:00至5月26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确认(2024年5月13日9:00至5月27日17:00)

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符合免笔试条件的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无需进行缴费确认。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及时通过武汉人事考试网关注准考证打印时间,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五)其他要求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出生),以此类推;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4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报名或聘用资格。

2.鼓励博士研究生报名本次岗位招聘,博士研究生对招聘条件中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技术等级和其他要求中关于工作经历的条件不作要求。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副高以上职称资格者经学校审核同意可办理免笔试手续,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不占用面试指标。符合免笔试条件者,笔试成绩按照该岗位面试入围人员的平均成绩计算。请务必于5月24日前到学校人事处(南校区综合楼934)办理免笔试手续。

3.请应聘人员关注武汉人事考试网和学校网站,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笔试、资格复审、心理测评、面试的流程进行。

1.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名单。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应聘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个人简历(含政治面貌、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身心健康状况、婚姻状况、社会关系、学习和工作经历等),并附近期立姿生活照1张;报名表、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本硕(博)毕业证及学位证(以同等学历身份考取硕士研究生者,须另提供专科毕业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计算机和英语等级证书、本硕(博)期间成绩单(档案中有,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处公章)、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2寸照片2张以及自荐材料(含自荐信及其它证明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所在党委(党组)出具的党员(预备党员)证明等。(2)属社会人才的应聘人员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不含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岗位有“执业资格、技术资格、技术等级”及“其他要求”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职称(或技术等级)证书等。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存在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3.心理测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状态、岗位适应性与胜任力等。

4.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80分划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具体方式如下:

(1)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公文写作的方式进行;

(2)其他岗位采取说课、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二)时间安排

1.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6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2.资格复审、心理测评、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体检。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在三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医疗机构和主检医师做出的明确结论为准。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对当日、当场复查的项目,应当场提出申请,安排当日、当场复查;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查的项目,应聘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查,由学校另行组织复查,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特殊情况无法做出明确体检结论的,由体检实施部门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体检结论以重新体检的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未完成、体检(含复查)结论未确定前,未经学校允许,应聘人员不能与体检医院或体检医生私自联系。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也可由应聘人员签订承诺书,先行办理聘用手续,若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的要求先进行身份核查,核查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环节主要通过个别谈话、调查走访、与考察对象面谈、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全方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后期根据学校发展和专业建设需要,由学校或学院统筹调配工作岗位,并按照学校人事代理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为博士研究生的纳入学校高层次人才储备库,暂按预聘制管理,明确聘期业绩考核标准,学校可提供安家费、博士津贴、周转房等,不低于在编博士研究生待遇,具体待遇协商面议。

(二)有关待遇

按照学校人事代理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本招聘公告由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2.对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咨询,请联系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联系人:霍老师;咨询电话:81805061。

3.其他咨询电话:武汉市人事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7-82639495。

4.单位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127号(南校区)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野芷湖西路26号(北校区)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2024年5月10日

附件列表:1.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人事代理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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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31人公告

2024-03-04,全文共 3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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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31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开放大学网站(http://www.hubtvu.edu.cn)、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ubtvu.net.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

1.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00,招满即止;

2.专任教师、专技教辅、辅导员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24:00。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注册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rszp.hbou.edu.cn。

2. 联系电话:027-87588841。

(四)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的说明: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它以此类推。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各类证件取得时间或认证时间经招聘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未能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身份证(正反面);②就读大学以来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应届在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或在读证明);③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业绩材料;④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荣誉证书等;⑤登记照等。

3.资格审查有关要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与湖北开放大学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逐一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

4.每位应聘人员最多可申请1个岗位,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ubtvu.net.cn/),以便查看考试通知及相关消息。

5.开考比例:专技十级岗位免笔试,符合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专技十二级岗位按照1:7的比例开考;不足1:7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

6.根据网上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相关条件者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高层次人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面试当天,其他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一)笔试

1.应聘专任教师、专技教辅、辅导员岗位的考生须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综合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实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笔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含60分),方能进入面试考核阶段。

2.专任教师、专技教辅、辅导员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7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末位并列考生均入围面试,不足1:7的保留岗位计划。

如入围人员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则成绩计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ubtvu.net.cn/)上进行查询。

(二)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

1.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2.专任教师和专技教辅岗位。

(1)专业面试。专业面试满分100分,占面试总成绩的60%,包括自我介绍、实操、试讲等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2)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占面试总成绩的40%,重点测评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

(三)总成绩

1.高层次人才岗位。高层次人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专任教师和专技教辅岗位。总成绩=笔试*40%+(专业面试*60%+结构化面试*40%)*60%

3.辅导员岗位。笔试、结构化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4.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http://rsc.hubtvu.net.cn/)网站上进行查询。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75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考试总成绩达到75分方能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一)根据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体检与考察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专任教师、专技教辅岗位专业面试考核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辅导员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二)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体检由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心理测试免费。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学校可根据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ubtvu.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七、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开放大学网站(http://www.hubtvu.edu.cn)、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ubtvu.net.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ubtvu.net.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核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588841(湖北开放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7587837(湖北开放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

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2024年2月28日

附件: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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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中心招聘工作人员9人公告

2024-01-30,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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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中心2024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中心拟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吃苦耐劳、团队合作意识强。

2.持有有效残疾人证书,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无慢性病和基础疾病,无心理和精神疾病。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文印室工作人员岗位1名;

2.校园一卡通岗位1名;

3.水电节能、教室巡查岗位1名;

4.寝室管理员岗位6名。

岗位职责和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岗位招聘信息:1月30日,招聘方案经批准后,在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hbctc.edu.cn)发布岗位招聘公告。

2.报名:2月20日前,应聘人员通过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hbctc.edu.cn)下载《后勤中心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学历证明以及其它有关经历及业绩等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以电子邮件附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419927877@qq.com(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后勤中心自主招聘岗位应聘报名表”)。

3.资格审查:后勤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后勤中心组织相关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确定录用人员:根据资格审查和面试的情况,结合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四、福利待遇

一经录用,由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后勤中心自主招聘人员相关岗位工资待遇,缴纳社保、公积金等。

五、工作地址

武汉市江夏区中洲大道100号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藏龙岛校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871511505

邮箱地址:419927877@qq.com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中心

2024年1月30日

附件4:水电节能、教室巡查岗位要求及职责.docx

附件5:寝室管理员岗位要求及职责.docx

附件1:后勤中心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校园一卡通岗位要求及职责.docx

附件2:文印室工作人员岗位要求及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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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警官学院招聘工作人员32人公告

2023-12-29,全文共 50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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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警官学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要求,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警官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于刑事处罚,或者曾经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2.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共青团团籍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被认定为组织作弊的;

8.现役军人;

9.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11.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其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对象、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所有招聘岗位均为人民警察岗位,按照招录人民警察要求与标准进行体能测评、体检和政治考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

(二)时间安排

2024年1月2日9:00至1月10日17:00,报考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完成岗位申报。

1.资格审查

(1)2024年1月2日9:00至1月11日17:00,由湖北警官学院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考生所报考岗位如未通过资格审查,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选报其他合适岗位。已通过网上审查的考生,不得更改报考信息。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若报考人员与湖北警官学院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须在报名表中逐一陈述清楚。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将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名相关时间节点:硕士研究生年龄限制为3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限制为40周岁及以下。《岗位表》中相关岗位年龄条件均按不超过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40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所需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缴费确认

(1)2024年1月12日9:00至1月15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缴费确认报名,报名费为50元/人。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2)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免笔试,无需缴纳报名费用。

(3)招聘岗位因未达开考比例取消招聘的,退还考生报名费。

3.打印准考证

2024年1月16日9:00至1月20日9:00,已缴费确认的考生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或与湖北警官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解决。

咨询电话:027—61630043。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1月20日9:00至10:30。

2.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科目: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基础知识及分析判断等综合素质。统一进行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

4.要求:考生须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自带考试所需文具。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确认的,取消考试资格。开考后30分钟未到达笔试考场的,禁止进入考场。

5.报考序号为1至7号岗位考生免考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序号为8至18号岗位须进行笔试。

(二)开考比例

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面试入围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湖北警官学院研究,报省公安厅同意、省人社厅核准备案后确定取消、核减或保留该岗位,并在湖北警官学院网站(http://www.hbpa.edu.cn)予以公布。

(三)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后一周左右通过湖北警官学院网站(http://www.hbpa.edu.cn)公布,考生可适时查看。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岗位开考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并在湖北警官学院网站(http://www.hbpa.edu.cn)发布公告,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末位并列考生均入围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1.有效身份证;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2.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身份证明、英语专业等级证书等;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现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4.在校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可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打印的学籍证明。资格复审时,原则上由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审核,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达现场需委托他人代审的,需提前说明,并另附委托函(注明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经复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面试

(一)面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科目:课堂试讲、结构化面试。课堂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课堂教学水平、表达等方面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口头表达、临场应变、分析问题等方面能力。均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下同)。

3.报考序号为1至9号岗位的考生参加课堂试讲和结构化面试,序号为10至18号岗位的考生参加结构化面试。

(二)开考比例

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面试入围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开考。资格复审结束后,对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湖北警官学院研究,报省公安厅同意、省人社厅核准备案后确定取消、核减或保留该岗位,并在湖北警官学院网站(http://www.hbpa.edu.cn)予以公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含课堂试讲、结构化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分数线控制,最低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需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确认的,取消面试资格。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八、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课堂试讲、结构化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报考序号为1至7号岗位的考生总成绩=课堂试讲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报考序号为8至9号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课堂试讲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30%;报考序号为10至18号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含课堂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由湖北警官学院组织结构化面试进行加试;“免笔试”的考生课堂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总成绩相同时,课堂试讲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课堂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均相同时,由湖北警官学院组织结构化面试进行加试。

九、体能测评、体检与考察

(一)体能测评

1.测评内容: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

2.参加人员:所有面试人员。

3.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政治考察。

(二)体检与考察

1.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3.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和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4.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由学院根据需要报省公安厅同意后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警官学院网站(http://www.hbpa.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湖北警官学院在省公安厅的指导下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十一、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由学院根据需要报省公安厅同意后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二、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和湖北警官学院网站(http://www.hbpa.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警官学院网站(http://www.hbpa.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密切注意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61630043(湖北警官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27—61630029(湖北警官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附件【湖北警官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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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劳务派遣司机公告

2023-10-19,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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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司机人员公告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校党委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司机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一)岗位职责:

小车驾驶员:

(1)负责学校公务用车驾驶工作;

(2)负责学校公务用车按照学校相关规定送检、保养和年审工作;

(3)参与驾驶员值班;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条件:

(1)年龄50周岁及以下,男性,驾照C1及以上,5年及以上实际驾驶经验;

(2)熟悉交通安全知识,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突发情况处理能力;

(3)身体健康,服务意识强,为人踏实、工作责任心强,能服从工作调度和应急性工作安排;

(4)无吸毒史、无犯罪记录和失信惩戒记录。

二、用工及待遇

经公开报名、面试后择优聘用。聘用即由劳务派遣公司(湖北省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与驾驶员签订两年《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两个月),支付驾驶员工资,代缴五险一金。工资标准3000元/月,享受误餐补贴、出车补助及工会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有意向者请于10月25日前将个人简历投递至指定邮箱cjl11890885@qq.com;

2、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

3、面试考核:面试当天要求携带身份证、驾驶证、无吸毒史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人民银行征信证明(可在人民银行官网下载)等原件,面试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4、体格检查:拟入职人员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7319805

报名时间:10月19日至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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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北经济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7-28,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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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2.中共党员;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硕专业均为心理学;

4.具有临床心理学、精神医学等相关专业学习背景和实践工作经验;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7月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1名工作人员,合同期限为1年。

三、招聘程序

1.有意应聘者填写《报名信息表.xlsx,及一并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含相关证书扫描件)以“应聘岗位+毕业学校+姓名”的形式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xgc_xlzx@163.com。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日。

2.经资格审查后,通知笔试面试名单及时间。

3.公布录取名单。

四、聘用形式

试用考核合格后,由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待遇参照学校劳动合同聘用制人员标准执行,学校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7103/15927098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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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及辅导员8人公告

2023-07-12,全文共 1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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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教师及辅导员公开招聘的公告

据我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招聘计划学历
专任教师1
全日制研究生
及以上
专任教师1
辅导员6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教师及辅导员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3年7月17日16:30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指定邮箱:hbst_rsc@163.com,不设现场报名。

(三)报名材料及说明

1.需提交的报名资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报名信息汇总表》。表中需注明报考岗位(附件2)。

(2)本人简历(包括学习、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等)。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岗位有要求的提供)。

(5)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照片或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需提供各层次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国外证书须有教育部认定证书。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7)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8)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3.关于报考相关注意事项:

(1)年龄计算的起始月份以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如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即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证书的,应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学位有效证明材料,并在笔试或面试时提交证明材料原件);

(3)留学回国报考人员须除需提供《招聘计划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如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

(5)网上报名时需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打包发至指定邮箱,并请在邮件主题统一为“姓名+联系方式+申请岗位”(如:张三189XXXXXXXX辅导员)。

(四)资格审查

1.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招聘计划报考人数不足1:3的,由学校党委研究后确定保留或取消,并向省林业局备案。

(五)考核

采用“笔试+面试”的招聘方式,笔试和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各占50%;应聘者笔试和面试成绩的平均分为其综合成绩。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考核,面试成绩占100%为其综合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前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由学校人事处进行,心理测试异常者,不得进入面试。

三、报名方式

我校人事处在指定报名时间内(以收到邮件的截止时间为准)收到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报名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联系人:贺老师 027-59109601

附件:附件1.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教师及辅导员招聘计划表.doc

附件2.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应聘人员登记表、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3.无违法记录承诺书.doc

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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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电力工作人员

2023-07-10,全文共 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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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电力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学校建设需要,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力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部门和类别:后勤管理处、工勤岗。

二、岗位描述:负责学校用电管理、电力线路维护、用电安全检查及指导等。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男性,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供电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等相关专业毕业;

3.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操守,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服从工作安排。

4.具有3年及以上电力维修、电力工程施工和管理工作经验;

5.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高压电工作业证,且按期复审。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0日。

2.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注册报名,报名网址http://rs.cj-edu.com.cn/ZP。点击自主招聘模块选岗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组织人事部会同后勤管理处负责。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

资格审查通过后安排考核。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校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

六、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七、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心理测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聘用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学校组织人事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年。按学校长期聘用人员发放待遇。

九、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27—87933369(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27—8793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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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外岗30人公告

2023-06-28,全文共 2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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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非编制聘用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2年,被水利部确认为首批“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先后被省教育厅授予“省级平安校园”,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最佳文明单位” 光荣称号。2013年,被湖北省总工会授予“湖北五一劳动奖状”,2019年被省教育厅评为省优质高职院校,2021年入选湖北省“双高”院校建设。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聘用工作人员若干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详见招聘公告中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相关截止时间

1.年龄: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3年7月31日,博士学历、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3年12月31日。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凡招聘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才能聘用上岗,如未取得将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

三、应聘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应聘方式: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需提交岗位所需的资料:(1)本人简历;(2)身份证;(3)本科及硕士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在学信网查询的认证报告),本科和硕士成绩单;(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5)获奖证书及相关资质证等材料(注: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如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6)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将上述材料整理合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及《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Excel电子版,发至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箱hbsyrsc2023@163.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姓名+部门+岗位名称字样”(如:张三+机电工程系+专任教师1)。特别注意报名文件应包含《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的Excel电子版,否则报名不成功。

2.报名及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7月7日中午12:00。

3.联系电话:027-81292636,联系人:彭老师

(二)应聘要求: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因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笔试、面试

本次招聘专任教师岗位直接参加面试,其他岗位考生参加笔试及面试。

(一)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分数高低排列,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岗位招聘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二)笔试时间、地点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在我院官网(www.hbsy.cn)通知公告栏公布,并通知应聘者笔试时间地点。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专任教师岗位

面试采用试讲和结构化答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为无学生模拟上课,试讲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内容,满分60分;结构化答题满分40分。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2.其他岗位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等,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同岗位面试人数未超过岗位计划数1:1的,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面试时间、地点

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后,在我院官网(www.hbsy.cn)通知公告栏公布,并通知应聘者面试时间地点。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五、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直接进行面试的,不计权重。

六、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并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心理测试结果仅作为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考察中将按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准入查询。

七、公示及备案

根据考察结果,经党委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在我院官网发布拟聘用人选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学校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1:岗位表.xlsx

附件2:应聘人员登记表.xlsx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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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6人

2023-06-05,全文共 4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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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岗位名称岗位描述学历要求招聘计划
辅导员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硕士研究生及以上6
教学管理人员从事教学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本科及以上2
党务干事从事党务工作本科及以上1
纪检监察干事从事纪检工作本科及以上1
实验实训教师从事实训教学工作本科及以上1
专任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硕士研究生及以上5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3日。

2.报名方式: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3.网上报名程序:登录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hr.wru.edu.cn:3207),注册账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简历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附件后提交报名信息。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为本次招聘全过程的报名、信息查询平台,网上报名审核结果将通过系统消息进行推送,考生需及时登录关注相关消息通知。网上报名审核结果以系统消息反馈为准,未收到系统消息反馈的、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附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它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7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在报名截止后由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进行,具体时间与地点安排通过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wru.edu.cn/)、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hr.wru. edu.cn:3207)进行发布,考生需本人持相应材料原件到场参加。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1)身份证;(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证明);(3)根据应聘岗位要求,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英语专业等级证书、政治面貌证明等相关材料;(4)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现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3.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满足岗位一览表中规定的比例的,保留岗位。

五、考试考核

(一)笔试

1.笔试对象:当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数大于岗位计划数5倍时,该岗位需进行笔试。当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数小于等于岗位计划数5倍时免笔试。具体以《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与地点安排通过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进行发布。

3.笔试科目及形式:笔试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与能力,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 rsc.wru.edu.cn/)进行查询。

4.笔试成绩应用: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面试入围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末位并列考生均入围面试。

(二)面试考核

面试由业务技能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构成。面试考核各环节分值满分均为100分,现场评分、报分,考生确认签字。面试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考核方式、时间和地点安排通过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及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进行发布。

1.业务技能考核

(1)专任教师岗位业务技能考核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参加课堂试讲,试讲采取模拟教学方式进行(无学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及技术技能水平、教学组织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表教态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采取百分制计分。

(2)实验实训教师岗位业务技能考核

应聘实验实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参加课堂试讲与实践操作技能考核,采取模拟教学方式进行(无学生),主要测试考生的课堂教学、实践操作和设备故障排查等方面的能力,采取百分制计分。

(3)其他岗位业务技能考核

根据相应岗位的业务技能要求,重点考核应聘人员掌握应知应会知识的水平和熟练程度,根据岗位要求采取业务答辩等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计分。

2.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重点测评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采取百分制计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有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中业务技能考核占面试成绩的50%,综合素质考核占面试成绩的50%)。

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其中业务技能考核占面试成绩的50%,综合素质考核占面试成绩的50%)。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考核人数为1:1的岗位,按招聘方案参加面试考核,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总成绩未达到8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

(一)根据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心理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学校相关单位(部门)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未达到80分者,不递补。递补岗位情况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wru.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和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wr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wru.edu.cn/)、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hr.wru.edu.cn:3207)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结果、笔试面试公告、体检公告、拟聘用名单公示等公告及公示发布平台。

政策咨询电话:027-51168507 027-51168629(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51168650(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

监督举报邮箱:whtyjcc@wru.edu.cn

附件: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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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招聘编外专职辅导员6人公告

2024-05-16,全文共 2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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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2024年度非事业编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实际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专职辅导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因岗择人、为用而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专职辅导员岗:6名,因工作性质需要入住学生宿舍,按性别比例男性3名、女性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7.专业不限(思政类、心理类和学校开设专业相关者优先);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入住学生宿舍开展全天候工作;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whzx@cqxqhr.com)。报名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岗位名称+姓名+电话”。

(三)报名要求

1.提交资料要求。报考人员须在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扫描件。应届生需要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要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本人所在学校、单位或社区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2.时间节点要求。年龄要求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报名资料开展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初审方可进入到面试环节。报名人员与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时须备注详细填写。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学校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考核环节

1.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环节。采面试环节按照结构化面试形式开展,以现场答题(口头)、案例分析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成绩计算。招聘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三)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对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 1:1 的比例确定心理测试与考察、体检人选。

1.体检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心理测试。以书面问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心理健康、应急心理抗压能力等。测试结果作为拟聘的重要参考要素。

3.考察环节。对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原工作单位鉴定材料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的考察结论,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递补情形。考生自愿放弃(不参加)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以及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录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确定拟聘人员与公示

1.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报校党委审定。

2.公示拟聘名单。拟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1.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被聘人员,按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3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六、相关待遇

1.薪酬标准。按照学校专职辅导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2.五险一金。聘期内在武汉市经开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本次聘用非在编人员,符合下一年度学校编制内招聘计划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27-84730273(人事处)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

监督电话:027-84730276(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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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商贸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招聘行政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23,全文共 1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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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商贸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行政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际教育学院行政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及招聘要求

(一)留学服务工作人员

1.岗位职责

①负责学校的留学出口服务。

②负责申请季文书信息采集、申请文书撰写、申请资料汇总、面试基础指导、网申指导等。根据学生的相关背景,挖掘学生自身的优势,提高申请竞争力。

③负责申请后期跟踪服务,督促协助学生语言班报名、海外学校报名缴费、签证指导、学历认证指导等。

④负责海外合作高校拓展,海外高校信息更新、资料汇编、相关资料讲解培训等工作。

⑤负责海外院校进校宣讲的策划、组织、实施等工作。

⑥负责项目学员行前培训工作的策划、组织、实施。

⑦负责学校出国留学海外校友信息的更新及维护。

⑧对学校留学深造率负责。

2.招聘要求

①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②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③有3年及以上出国留学服务行业经验,熟悉留学服务业务;

④中英文俱佳,口语流利,交流能力强;

⑤责任心强,抗压力强,愿意接受挑战;

⑥有出国留学经历者优先。

(二)雅思教研工作人员

1.岗位职责

①负责校内、外雅思课程、第二课堂的体系建设与改革。

②负责制定校内雅思课程的教学、科研计划和组织实施课程的教学与评价工作,制定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实施。

③负责校外雅思培训机构的教学监管工作,组织听课,了解学生反馈,及时与校外机构协调教学进度。

④协同校外雅思机构完成雅思冲刺和提升阶段的课程教学。

⑤负责雅思课程排课,协调教务处和各学院确定每学期雅思课程的上课时间及上课教师的工作量认定工作。

⑥定期组织教研活动和科研活动,组织教师听课、评课,交流教学体会和推广优秀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⑦负责对校内雅思任课教师的进行月度、年度考评管理。

⑧进行教学资料的收集与管理,做到教学文件齐全、教学资料完备、教学管理完善。

⑨协助完成申请文书的修订工作。

2.招聘要求

①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②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③有3年及以上雅思教研经历,雅思成绩7.0及以上;

④责任心强,抗压力强,愿意接受挑战;

⑤有出国留学经历者优先。

二、福利待遇

1.综合年收入7-10万/年;

2.福利:五险一金,全额带薪寒暑假,过节费,年终奖,住房津贴(符合相关管理规定者享受),学历津贴(符合相关管理规定者享受),工作餐补贴,健康体检,带薪培训等。

三、简历投递

1.应聘资料投递邮箱:hbsmxywhjs@126.com

2.请填写《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将以下资料电子档粘贴至表后相应位置,并发送到相应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名称+职称+姓名。

①个人简历;

②个人身份证(正、反面);

③高等教育各阶段(本、硕、博)的学历、学位证书;

④高等教育各阶段(本、硕、博)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查,应届毕业生可仅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留学人员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应届生提供)或工作业绩证明材料、荣誉表彰(非应届生提供);

⑥离职证明(非应届生提供,如应聘者暂未离职,则在办理入职时提供);

⑦代表性成果资料;

⑧其它相关应聘材料。

四、应聘流程

1.简历通过初审后,学校将邀请应聘人员携带应聘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学校参加应聘考核,考核通过者,提交学校审批通过后录用。

2.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随时组织考核,录满为止。

五、联系方式

单位:湖北商贸学院人事处

电话:027-87786827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632号

附件【应聘登记表-湖北商贸学院(文档命名:姓名+应聘岗位+最高学历+所学专业)202401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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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工业大学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招聘事业编实验专技人员公告

2024-03-05,全文共 2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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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实验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湖北工业大学土木建筑环境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实验专业技术人员2名。

一、 招聘岗位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实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其中,河湖健康智慧感知与生态修复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人,建筑技术实验室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二)岗位要求

1.河湖健康智慧感知与生态修复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岗位要求

(1)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历、学位;研究生毕业专业为环境工程、水利工程、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建筑技术实验室岗位要求

(1)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历、学位;研究生毕业专业为建筑学、城乡规划及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接受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仅接受网上报名。应聘者登陆“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zhaopin.hbut.edu.cn)投递简历,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并申请相应岗位同时将个人简历发至电子邮箱: 976673142@qq.com。报名截止时间定于2024年3月31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通知所在学校或单位并向社会公示。报名与考试、考察及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例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聘人员的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证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考察及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核

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通过笔试和面试进行考核。

(一)笔试

2024年4月,学校将统一组织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书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分数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阶段。

(二)面试

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

(三)总成绩

考核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满分100分。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成绩公示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应聘对象综合得分,最终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3名入围人选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综合成绩排序取其前1名作为拟聘用人选,由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对其进行岗位适应性考核,考核时间不低于15天。

六、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开展体检和心理测试。

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开展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后,由人事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基本情况在湖北工业大学校园人事处网站(https://rs.hbut.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招聘结果由学校审核上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核准后,签订聘任合同。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其他

(一)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在湖北工业大学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相关公告,按照公告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核。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联系方式

1.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976673142@qq.com

办公电话:027-59750500

联系人:曾老师

2.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hbgydxrsc@163.com

办公电话:027-59750175

联 系 人:尤老师

3.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dc@mail.hbut.edu.cn

办公电话:027-59750034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湖北工业大学行政楼B302室(邮编:430068)

4.联系网址

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haopin.hbut.edu.cn

人事处网页:http://rs.hbut.edu.cn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网页:https://cae.hbut.edu.cn/ 。

湖北工业大学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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