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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人员公告

经研究决定,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人员25名,本次招聘岗位纳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

2024-04-26,全文共 4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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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公开招聘教职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人员25名,本次招聘岗位纳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26日至2006年5月10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4月26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五)《岗位简介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其他2024年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原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原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六)《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七)《岗位简介表》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各类人员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时间要求与《公告》规定取得毕业证书时间一致。除本《公告》另有明确规定外,各项招聘资格条件均须于报名截止前具备。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1月1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网址

入口(仅限PC端访问)

(三)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4月26日9:00-5月10日16: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照片要求:近期电子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jpg或者png格式,大小为5MB以下),同时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1.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各层次职称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需再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国(境)外毕业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还需提交劳动(聘用)合同或缴纳社保清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严格对照招聘岗位条件、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公告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4月26日9:00—5月11日16:00。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成功者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资格初审异议处理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4月26日9:00—5月12日11:00。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4月26日9:00—5月13日17:00。

(三)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和补报名

本次招聘教职人员岗位设定开考比例为1:2。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将由学校通知,选择改报其他岗位或取消报名。补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00-12:00。

(四)笔试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人员于2024年5月22日自行到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和考试

专任教师岗位(01-11岗位)考试包含笔试+面试(包含教学试讲与结构化面试),辅导员岗位(12-16岗位)考试包含笔试+面试(包含班会试讲与结构化面试),其他岗位(17-19岗位)考试包含笔试+结构化面试。资格初审结束以后,学校会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方案公布在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并由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通过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按照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试。

(一)笔试

所有岗位都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时间100分钟,主要考查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学校将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和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szitu.edu.cn/)公布。

(三)面试

面试包含试讲和结构化面试。

1.试讲

专任教师和辅导员岗位需要参加试讲,其中专任教师岗位为教学试讲,辅导员岗位为班会试讲。

教学试讲:15分钟。考核小组通过应聘人员课堂教学,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教学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班会试讲:15分钟。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用相关学科知识对大学生进行主题教育和思想引导的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2.结构化面试

所有岗位都参加结构化面试,面试小组围绕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科研学术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心理素质、抗压能力等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作出评价意见,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合格线均为6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考试成绩比例如下:

专任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30%+试讲*40%+结构化面试*30%;

辅导员岗位:总成绩=笔试*30%+试讲*40%+结构化面试*3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50%+结构化面试*50%。

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各项成绩及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以试讲成绩高的优先;没有试讲成绩的岗位,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各项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需在考试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准考证。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和聘用

对通过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和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szitu.edu.cn/)公示7个工作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试讲成绩高者;没有试讲成绩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聘用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公示合格者,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考生录取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12-63118788;

监督电话:0512-63119901

九、本《公告》由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人员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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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职人员考试内容2024

2024-04-26,全文共 1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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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审和考试

专任教师岗位(01-11岗位)考试包含笔试+面试(包含教学试讲与结构化面试),辅导员岗位(12-16岗位)考试包含笔试+面试(包含班会试讲与结构化面试),其他岗位(17-19岗位)考试包含笔试+结构化面试。资格初审结束以后,学校会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方案公布在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并由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通过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按照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试。

(一)笔试

所有岗位都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时间100分钟,主要考查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学校将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和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szitu.edu.cn/)公布。

(三)面试

面试包含试讲和结构化面试。

1.试讲

专任教师和辅导员岗位需要参加试讲,其中专任教师岗位为教学试讲,辅导员岗位为班会试讲。

教学试讲:15分钟。考核小组通过应聘人员课堂教学,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教学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班会试讲:15分钟。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用相关学科知识对大学生进行主题教育和思想引导的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2.结构化面试

所有岗位都参加结构化面试,面试小组围绕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科研学术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心理素质、抗压能力等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作出评价意见,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合格线均为6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考试成绩比例如下:

专任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30%+试讲*40%+结构化面试*30%;

辅导员岗位:总成绩=笔试*30%+试讲*40%+结构化面试*3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50%+结构化面试*50%。

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各项成绩及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 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以试讲成绩高的优先;没有试讲成绩的岗位,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各项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需在考试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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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职人员报名时间+入口

2024-04-26,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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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网址

入口(仅限PC端访问)

(三)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4月26日9:00-5月10日16: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照片要求:近期电子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jpg或者png格式,大小为5MB以下),同时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1.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各层次职称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需再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国(境)外毕业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还需提交劳动(聘用)合同或缴纳社保清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严格对照招聘岗位条件、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公告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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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职人员岗位+条件2024

2024-04-26,全文共 1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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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26日至2006年5月10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4月26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五)《岗位简介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其他2024年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原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原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六)《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七)《岗位简介表》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各类人员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时间要求与《公告》规定取得毕业证书时间一致。除本《公告》另有明确规定外,各项招聘资格条件均须于报名截止前具备。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1月1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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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4-26,全文共 31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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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上级人事部门批准,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25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学历,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25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3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五)户籍不限。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名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人才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纳入学校人员总量管理。聘用人员依据其业绩能力、学术水平、专业学科紧缺程度,享受学校相关人才引进待遇(购房补贴20-100万元,科研启动费5-30万元,提供2年的租房补贴,特殊人才待遇面议,详情请电话咨询)。聘用人员业绩优秀的,学校可推荐申报各级各类政府人才工程。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址:入口(仅限PC端访问)。

(三)报名材料

1.上传个人1寸免冠照片(5M以下,jpg或png格式)、个人简历、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各层次职称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2024年毕业生”还需在“学习简历”中上传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

3.归国留学人员须在“学习简历”中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具体要求如下:

论文方面:上传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封底,目录页用红笔标记出论文位置。中文期刊提供知网等权威平台的收录截图,外文文献则提供相应的检索证明。

项目方面:上传立项批文(可附附件),结项批文或通知截图及附件或结项证书,到账经费证明,并用红笔标明本项目所在位置。若因本人为项目成员,立项及结项证明中无法体现本人名字的,还需提供职能部门出具的本人作为项目成员的相关证明。

著作方面:上传封面、版权页(CIP)、封底、个人承担字数(章节)凭证。

5.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者须严格对照招聘岗位条件、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公告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用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四)网上确认

1.学校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会及时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进入报名系统查询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考核前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和考核

(一)资格复审

学校将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者,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复审以及考核的时间和要求在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二)考核

考核方式为教学试讲和面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成绩当场公布。在合格分数线以上,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教学试讲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核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教学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聘用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和学校网页(https://www.szitu.edu.cn/)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在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

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12-63118788;

监督电话:0512-63119901

九、本公告由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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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09,全文共 4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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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7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且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5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报考专职辅导员岗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担任校级团学组织及内设机构副职及以上职务、二级院系团学组织及内设机构正职、班级班长及团支部书记,并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是指从事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或学生管理岗位(学工处、招就办、团委)。

3.有1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高校学生干部经历须提供学生干部聘书、聘任文件或院校出具的证明,其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学生干部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研究生毕业;校级及以上荣誉须提供荣誉证书;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其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六)填写报名信息时,应聘1-8号岗的人员请将体育技术等级或体育比赛荣誉填写在“奖惩情况”栏;应聘11、12号岗的人员请将符合条件的高校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以及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填写在“考生简历”栏,将符合条件的校级以上荣誉填写在“奖惩情况”栏,其中,工作经历任职年限计算截至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入口(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4月9日9:00-4月19日16:00;

2.资格初审:4月9日9:00-4月20日16:00;

3.陈述申辩:4月9日-4月2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9日9:00-4月21日18:00;

5.缴费确认:4月9日9:00-4月22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https://www.szjm.edu.cn/rsc/rcyj/rczp.htm)公布。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4年4月23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1-8号岗试讲结束后,9-12号岗笔试结束后,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4)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

(二)考核方式

1、应聘1-8号岗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

(1)试讲:试讲采用模拟授课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在课堂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和教学组织等方面的教学素养和业务能力,试讲成绩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面试:采用专项运动技能展示、实战对抗等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专项运功技能的掌握和运用水平,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应聘9—12号岗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从岗位相关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名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姓名在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https://www.szjm.edu.cn/rsc/rcyj/rczp.htm)查询笔试成绩,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等信息。

(2)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三)计分方式

1—8号岗计分方式为:总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

9-12号岗计分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试讲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各项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2910410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291040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8日

附件: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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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2-29,全文共 3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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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7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入口(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月28日9:00-12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12月26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8日-12月2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8日9:00-12月27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为长期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4)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

(二)考核方式

(1)1—36号岗考核方式考核工作设试讲和面试,试讲采用模拟授课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在课堂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和教学组织等方面的教学素养和业务能力,试讲成绩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37号岗考核方式考核形式为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三)计分方式

1—36号岗计分方式为:总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37号岗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2910410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291040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02月27日

附件: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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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08-08,全文共 30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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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人才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纳入学校人员总量管理。聘用人员依据其业绩能力、学术水平、专业学科紧缺程度,享受学校相关人才引进待遇(购房补贴20-100万元,科研启动费5-30万元,提供2年的租房补贴,特殊人才待遇面议,详情请电话咨询)。聘用人员业绩优秀的,学校可推荐申报各级各类政府人才工程。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8月7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学历,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8月7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2年8月7日以后出生)。

(五)户籍不限。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名人员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6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址:入口

(三)报名材料

1.上传个人2寸免冠照片(5M以下,jpg或png格式)、个人简历、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各层次职称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2023年毕业生”还需在“学习简历”中上传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

3.归国留学人员须在“学习简历”中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具体要求如下:

论文方面:上传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封底,目录页用红笔标记出论文位置。中文期刊提供知网等权威平台的收录截图,外文文献则提供相应的检索证明。

项目方面:上传立项批文(可附附件),结项批文或通知截图及附件或结项证书,到账经费证明,并用红笔标明本项目所在位置。若因本人为项目成员,立项及结项证明中无法体现本人名字的,还需提供职能部门出具的本人作为项目成员的相关证明。

著作方面:上传封面、版权页(CIP)、封底、个人承担字数(章节)凭证。

5.报名者须严格对照招聘岗位条件、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公告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用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四)网上确认

1.学校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会及时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进入报名系统查询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考试前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和考试

(一)资格复审

学校将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者,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复审以及考试的时间和要求在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方式为教学试讲和面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成绩当场公布。在合格分数线以上,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教学试讲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教学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和学校网页(https://www.szitu.edu.cn/)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在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

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12-63118788;

监督电话:0512-63119901

九、本公告由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简介表

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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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5-08,全文共 3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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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4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科华路28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放宽至45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注明的条件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1)所有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②2024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学历认证上的毕业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③2022年、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3)资格条件中有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要求的,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出具证明。

7.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

(2)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资格条件中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社联、校科协、校艺术团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学院分团委书记和副书记,学院学生会、学院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研究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应为确立实际聘用(合同)关系的工作经历,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且与个人档案履历材料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入口(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2024年6月26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2024年6月27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2024年6月28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2024年6月28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获取。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岗位报名开始7个工作日后,我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报名,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6月26日。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5.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招聘单位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相关材料。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办法将通过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https://www.szhct.edu.cn/rencaizhaopin/)另行发布。应聘人员须主动及时查看,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取消考核资格。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由我院统一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以及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②2024年毕业生于2024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五、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2690092

联系人:丁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620621、83268279,0512-62690387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八、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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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4-04-18,全文共 3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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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7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http://www.csit.edu.cn),以出生太仓的世界著名核物理女王——吴健雄的名字命名,位于苏州太仓市。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才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专职辅导员(列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18日至2006年4月27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

(六)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0月2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在2024年10月27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9:00—4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18日9:00—4月28日16:00;

3.陈诉申辩时间:2024年4月18日—4月29日期间9:00—16:00;

4.初审异议处理时间:2024年4月18日9:00—4月29日18: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信息填报、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专业填报以满足岗位学历要求的个人学历(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

报名网址:入口,选择“辅导员岗”入口。

(三)报名材料

1.按要求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身份证、各学段学历学位证、各层次职称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其中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证明中明确入党时间、经办人联系电话。

2.2024年毕业生还需在“学习经历”中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或就读学校学生工作处(部)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的研究生2024年毕业生证明(须注明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

3.非2024年毕业生的归国留学人员需在“学习经历”中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次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公告。

5.报名者须严格对照招聘岗位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相关事项

1.本次招聘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应聘人员应及时通过网站查看报名结果。未按时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笔试

笔试相关注意事项将在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笔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另行公告。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六、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将于资格复审后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八、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太仓市纪委0512-53531142;太仓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0512-53534846)。

十一、本公告由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53940887

陈述申辩电话:0512-53940823

邮箱:rsc@csit.edu.cn

学校地址:江苏省太仓市科教新城健雄路1号

附件1: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表

附件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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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2024-04-12,全文共 2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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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本次公开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工作经历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邮箱地址:sgmrsc@sgmart.edu.cn

(二)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者报名时须将以下1-5项材料扫描后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邮件请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

1.填写《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人员须对本表格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表格相应位置手写签名。

2.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3.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

4.能够证明应聘人员工作经历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5.能够体现个人专业水平的作品集。

6.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报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名单将在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td.sgmart.edu.cn)公布。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所有报名材料不退还)。

三、组织考核

考核方式为专业能力测试、心理测试、试讲。具体考核方案将在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td.sgmart.edu.cn)另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一)专业能力测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对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我校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

1.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高中以后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劳动(或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如果出现资格复审不通过等情况,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下一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最终进入试讲的人员名单将在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三)心理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四)试讲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应聘人员的试讲合格成绩须达到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试讲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试讲成绩较高者优先,如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试讲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与考察

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网站地址为http://td.sgmart.edu.cn/。公示内容包括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在学校通知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者;(2)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3)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6501085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2-66501191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4年4月11日

附件1.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表

附件2.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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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长期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公告

2024-03-11,全文共 3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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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2024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规定,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http://www.csit.edu.cn)决定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30名(列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岗位代码

部门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描述

专业要求

学历及职称

其他条件

X01

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科带头人

1

从事高校思政课教学与科研

社会政治类、法律类

博士研究生,且具有正高级职称

具有相应学位;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近年来,教科研成果丰硕,在学科建设中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具有丰富的管理工作或带领团队的经验。

BO1

智能制造学院

专任教师

4

从事机电类专业教学与科研

机电控制类、机械工程类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BO2

专任教师

2

从事机电类专业教学与科研

材料工程类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BO3

生物医药学院

专任教师

4

从事制药技术类专业教学与科研

医药化工类、生物工程类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B04

专任教师

4

从事生物技术类专业教学与科研

药学类、医学类、畜牧养殖类、公共卫生类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BO5

人工智能学院

专任教师

4

从事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与科研

计算机类、计算机(软件)类、计算机(网络管理)类、电子信息类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B06

专任教师

4

从事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与科研

基础理学类、统计类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BO7

经济管理学院

专任教师

3

从事财会类、管理类专业教学与科研

财务财会类、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贸易类、经济类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B08

艺术设计学院

专任教师

2

从事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与科研

艺术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美术、艺术学理论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

B09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专任教师

2

从事高校思政课教学与科研

社会政治类、法律类

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应学位;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备注:本次招聘学科专业名称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学院发展需要,能胜任教学、科研等工作。

(四)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3月8日(含)以后出生。如同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即1973年3月8日(含)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相关待遇

人才类别

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科研启动费

租房补贴(两年)

备注

博士教师

30-100

10-15

0.3万元/

无副教授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在获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前,前5年参照副教授发放校内奖励性绩效

薪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科研、教学等奖励根据学校政策及本人实际成果情况上不封顶;具体引才安家待遇根据应聘人员实际情况“一人一议”。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将应聘材料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rsc@csit.edu.cn。发送邮件主题格式:岗位代码+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

(三)报名提交材料

1.《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本科及以上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3.本人主要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扫描件。

4.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5.应聘思政教师岗位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或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初审

经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人员名单后在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公示3天无异议后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

五、资格复审和考试

(一)资格复审

正式考试前,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

资格复审以及考试的时间和要求在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二)考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考试。

考试方式为教学试讲和面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成绩当场公布。在合格分数线以上,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教学试讲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教学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六、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待办理完事业单位聘任手续后统一报销。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七、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一)学校根据招聘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结论,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

(三)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太仓市纪委0512-53531142;学校纪委0512-53940821;太仓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12-53534846)。

十、本公告由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512-53940823、0512-53940887

邮箱:rsc@csit.edu.cn

学校地址:江苏省太仓市科教新城健雄路1号

附件1: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岗位表.docx

附件2: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报名表.doc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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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07,全文共 4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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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国际教育园南区致能大道18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管理人员岗位,具有高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专职辅导员岗位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2.有1年(12个月)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36个月)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的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工作经历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入口(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3月8日9:00-3月18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8日9:00-3月19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8日-3月2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8日9:00-3月20日18:00;

5.缴费确认:3月8日9:00-3月21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考生简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主要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信息,须注明所在单位、所任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

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td.sgmart.edu.cn)进行公布。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面试。具体考核方案将在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td.sgmart.edu.cn)另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一)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与岗位相关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

3.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td.sgmart.edu.cn)进行公布。

(二)资格复审

学校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

1.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高中以后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公告和岗位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证明等)。其中党员证明由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部门或二级党组织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职称证明须提供职称证书。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如果出现资格复审不通过等情况,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下一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最终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以在线答题形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

1.面试按照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发布的考试方案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须达到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聘用审批后,在30天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6501185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6501191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3月6日

附件: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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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3-06,全文共 3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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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4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国际教育园南区致能大道18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入口(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3月4日9:00-12月24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4日9:00-12月25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4日-12月26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4日9:00-12月26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公告为长期招聘公告,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核之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由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或不符合报名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考核方式

1.1-4号岗的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

2.5号岗的考核方式为专业测试和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专业测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通知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6501185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6501191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2月29日

附件: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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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特聘信息技术学院院长

2024-01-12,全文共 1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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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特聘信息技术学院院长

一、学院简介:

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2002年,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努力办让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

学校地处“全国最强地级市-苏州”“全国百强县之首-昆山”,坐落在“全国闻名的阳澄湖畔”,占地320亩,是园林式校园。苏州是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国家先进制造业基地和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旅游城市,拥有省级以上开发区和综合保税区近30家,高科技企业和产业集群众多,人才需求旺盛,为学校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和学生就业创业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和环境。

学校立足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紧密对接电子信息产业、智能制造产业、数字文创和现代服务产业,打造“信息技术”特色,培养地方经济、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现设有信息技术学院、机电技术学院、现代服务学院、数字传媒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体育部,围绕“信息”开设社会亟需的专业27个,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教职工500余人。

新时代,新希望,新挑战!面向“十四五”,全校师生将在“厚德、重能、实用、创新”校训的指引下,继续团结奋进,开拓创新,聚焦立德树人,聚力内涵发展,努力把苏州托普学院建设成为办学规范、质量突出、特色鲜明、区域有影响力的优质民办高职院校!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部门

岗位

人数

学历

专业

其他要求

信息技术学院

院长

1

硕士及以上

计算机相关专业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2.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相关高校工作经验;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有良好的抗压能力、团队协作能力;

4.熟悉普通高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及相关政策法规,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对外交流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富有开拓精神和创新精神;

5.在学科领域内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专业领域未来发展方向;

6.年龄50周岁以下优先,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薪酬福利待遇

1.薪资面议;

2.国家法定假+带薪寒暑假;

3.享受节日慰问等专属福利;

4.包含食宿、交通补贴;

5.享受“五险一金”;

6.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相同的职称评聘和进修、人才项目申报机会。

四、招聘程序

1.提交材料

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附个人近期免冠照片)电子扫描后打包压缩发送至人事处邮箱:szetop@sina.com(邮件主题请以“应聘岗位+本人姓名+学历+手机号码”命名)

2.资格审核与面试

应聘者通过资格初审后,学院统一组织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将另行通知,面试考察通过,体检合格者后办理录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朱老师

联系电话:0512- 57882775

电子邮箱:szetop@sina.com

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湖滨北路288号

邮编:215311

热忱欢迎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有团队精神的优秀人才加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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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20,全文共 3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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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苏州市姑苏区。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学生管理一线工作;

5.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需要的专业。资格条件中“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入口(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11月21日9:00-12月1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11月21日9:00-12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11月21日9:00-12月5日16:00;

4.异议处理:2023年11月21日9:00-12月6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我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5月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5月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我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不全者、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考核,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将在我院网站(www.szai.edu.cn)发布。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作为放弃应聘处理。

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交一份彩色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还给应聘人员:

1.身份证(正反面);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二)心理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三)试讲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方式将在我院网站(www.szai.edu.cn)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面试

在试讲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按照我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方式将在我院网站(www.szai.edu.cn)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我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在各科目成绩和总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院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体检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7655032、67655031

联系人:季老师、郭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7655041

联系人:黄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举报电话:025-86263607。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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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11-20,全文共 3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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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苏州市姑苏区。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学生管理一线工作;

5.年龄要求为: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需要的专业。博士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入口(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11月21日9:00-12月26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11月21日9:00-12月27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11月21日9:00-12月28日16:00;

4.异议处理:2023年11月21日9:00-12月29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我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5月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5月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核方式:岗位编号A1-A14为面试,岗位编号A15-A17为试讲、面试。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我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不全者、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考核,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将在我院网站(www.szai.edu.cn)发布。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作为放弃应聘处理。

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交一份彩色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还给应聘人员:

1. 身份证(正反面);

2.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 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 高级职称证书(A15-A17号岗位提供);

5.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须由应聘人员所在学校或者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A14号岗位提供)。

(二)心理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三)试讲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方式将在我院网站(www.szai.edu.cn)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

(四)面试

岗位编号A1-A14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岗位编号A15-A17应聘人员在试讲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按照我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方式将在我院网站(www.szai.edu.cn)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岗位编号A1-A14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岗位编号A15-A17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在各科目成绩和总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核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体检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7655032、67655031

联系人:季老师、郭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7655041

联系人:黄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举报电话:025-86263607。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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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05-09,全文共 2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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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入口(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3月17日9∶00-12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17日9∶00-12月26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17日-12月2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17日9∶00-12月27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4)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

(二)心理测试

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三)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面试。

1-21号岗考核方式为综合性面试。

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教学素养、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7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2号岗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7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计分方式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2910414、62910413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291040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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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公告

2023-05-08,全文共 2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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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备注:本次招聘学科专业名称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学院发展需要,能胜任教学、科研等工作。

(四)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5月5日(含)以后出生。如同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即1972年5月5日(含)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名人员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人才类别

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科研启动费

租房补贴(两年)

备注

博士教师

30-100

10-15

0.3万元/

无副教授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在获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前,前5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参照副教授执行

薪资待遇按苏州市属事业单位标准执行,科研、教学等奖励根据学校政策及本人实际成果情况上不封顶;具体引才安家待遇根据应聘人员实际情况“一人一议”。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3年10月31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将应聘材料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rsc@csit.edu.cn。发送邮件主题格式:岗位代码+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

(三)报名提交材料

1.《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本科及以上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3.本人主要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扫描件。

4.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5.应聘思政教师岗位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 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或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初审

经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人员名单后在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公示3天,报送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

五、资格复审和考试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正式考试前进行,由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进行复审,复审未通过的应聘者不得参加后续考试。

资格复审以及考试的时间和要求在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二)考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考试。

考试方式为教学试讲和面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成绩当场公布。在合格分数线以上,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教学试讲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教学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书》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七、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一)学校根据招聘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结论,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经公示无异议,报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等相关手续。

(四)录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太仓市纪委0512-53531142;学校纪委0512-53940821;太仓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12-53534846)。

十、本公告由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512-53940823、0512-53940887

邮箱:rsc@csit.edu.cn

学校地址:江苏省太仓市科教新城健雄路1号

附件1: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岗位表.docx

附件2: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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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大学苏州校区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科研人员招聘公告

2024-01-08,全文共 644 字

+ 加入清单

招聘公告W202401012(苏州校区管理委员会智能科学技术学院科研人员)

南京大学委托南京北斗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任务

岗位名称:科研人员1名

岗位编号:SZXZ2023-028

用工单位:苏州校区管理委员会(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

岗位职责:

本岗位为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易子立课题组所设岗位:

1.撰写图像生成与编辑相关方向的高水平论文;

2.进行视觉AIGC研究,完成问题的提出、定义,技术方案的实现和评测的全过程;

3.协助团队完成基础工作平台的搭建和维护。

招聘要求:

1.拥有计算机专业(或其它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优秀的编程技巧,具备代码管理意识,能熟练使用Python编程语言开展实验;

3.具备逻辑思考、推理能力和问题解决技巧;

4.具有对事物运行基本原理的好奇心,注重基本概念;

5.良好的沟通技巧,英语口语和写作流畅;

6.有进取心,对工作负责;

7.有深度学习算法研发经验者优先。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

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选择派遣或承揽形式至所聘岗位工作。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入口)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01-11。

四、招聘政策咨询及招聘监督电话

用工单位联系方式:0512-68768090 yi@nju.edu.cn

政策咨询及监督邮箱:rsservice@n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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