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7,全文共 2692 字
+ 加入清单江苏各市、县(区)三新供电服务公司2024年招聘公告(第二批)
公司简介
江苏各市三新供电服务公司及其县(区)分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三新公司”)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主要从事当地乡镇供电所的生产经营业务,具体为农村配网线路和设备的巡视、检修和故障处理,电力业扩报装、装表接电、用电检查、电费回收和客户服务等工作。
招聘条件
1.品德修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素质,无刑事犯罪和违反校纪校规记录。
2.学历条件:境内普通高等院校的2024届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专业条件:电工类、计算机类、通信类、自动化类、土木建筑类专业。招聘专业均指主修专业,不包含辅修专业及第二学位。
4.外语及计算机水平:本科生在入职报到前应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证书且成绩合格(425分及以上)、研究生在入职报到前应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且成绩合格(425分及以上),其它语种应达到相应资格水平。应聘毕业生在入职报到前还应取得国家或省二级及以上计算机证书(计算机类专业学生除外)。
5.年龄要求:大学本科生一般应为199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应为199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身体素质要求:应聘毕业生应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能适应电力企业工作。患有以下疾病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色盲、矫正视力低于1.0;听力障碍;四肢功能性残疾;恐高症或严重心血管疾病等不适合电力登高作业生产的疾病;其他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认为不适应电力作业岗位者。体检不合格的应聘毕业生,招聘方有权取消其应聘及录取资格。
招聘计划
本批次共14家三新分公司开展定向招聘,招聘总计划60个,招聘专业为电工类。各三新分公司招聘计划详见下表:
定向招聘录用规则
定向招聘主要依据招聘计划及应聘学生的笔试、面试成绩进行录用,省内生源可根据所填志愿跨地市录用,具体规则如下:
1.应聘学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单位,如应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则应聘学生笔试达线、面试合格即可录取;如应聘人数多于招聘计划,应聘学生需按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应聘学生未被第一志愿单位录取,且第二志愿单位招聘计划仍有剩余,则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情况决定其第二志愿单位是否录取。
3.应聘学生笔试达线且面试成绩合格,但未被第一、第二志愿单位录取的,纳入至剩余招聘计划,并依据其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序以及生源地情况,决定是否录取及录用的三新供电公司。
4.通过定向招聘录取的应聘学生,在该县(区)三新供电服务分公司所属供电所至少应工作满6年。
招聘安排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境内普通高校的2024届应届毕业生开展招聘,录用人员与各市三新供电服务公司或其县 (区)
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流程如下:
1.网申报名:应聘学生登录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本人所填写的信息应真实、完整、有效。应聘学生填写的院校、专业等信息应与学籍验证报告一致,报名开始时间为2024年4月3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1日,报名链接:入口。
2.能力测评:江苏三新公司将通过短信通知网上初审通过的学生参加职业能力测评,具体测评要求短信另行通知。
3.现场资格审查:现场审核学生填报的学历、年龄、专业、证书等信息。
4.招聘笔试:择优组织符合招聘条件的学生参加笔试。
5.招聘面试:组织笔试达线人员参加面试。
6.公示拟录用人员:确定拟录用人选后,江苏三新公司将在江苏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91job.org.cn)公告栏进行公示,未录用的不再另行通知。
考试信息
重点考察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具体内容参见考试大纲。
主要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团队协作意识、组织沟通能力等。
(1)笔试时间初定5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前,将以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入围毕业生参加考试,未入围的不再另行通知。
(3)收到笔试通知后,入围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笔试后将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有关要求
(一)应聘毕业生应认真阅读应聘条件,按照要求进行简历的网上投递。本次招聘不接收纸质简历。
(二)应聘毕业生应保证所填信息完整、准确、真实,各相关字段均必须填写,不得漏填。
(三)应聘毕业生务必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邮箱并保持通信渠道畅通。因填报信息不准确或通信不畅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注意事项
(一)因招聘计划、考试场地等限制,将根据各专业应聘人数,统筹考虑应聘毕业生的院校层次、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在校成绩及获奖情况等,择优通知应聘毕业生参加考试。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二)未完整、准确填写或上传相关信息的,以及出现以下情况的,将无法通过审核:
1.未上传或未完整上传各学历阶段学籍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PDF格式)。
2.最高学历学籍验证码未填写;各学历阶段学籍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PDF格式)不在有效期的。
3.所填学校、专业名称等信息与学信网的学籍验证报告不一致的。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应聘者的相应资格:
1.应聘过程提供虚假信息的,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在招聘平台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失效的(含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填写错误的);伪造、涂改各类证书、毕业生推荐表、成绩报告单、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修改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名称,虚报在校成绩信息和获奖荣誉的;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包括身体状况、学习(工作)经历、签约或考研(博)现状等。
2.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的。
3.破坏公司招聘秩序,在网络及其他媒体上造谣生事、发表不实言论的。
4.携带手机或摄影、录像等设备进入笔试及面试场地的。
5.应予取消资格的其他情形。
(四)江苏三新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任何针对江苏三新公司招聘笔试和面试的辅导班、考试教材、复习资料,均与江苏三新公司无关。
(五)江苏三新公司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防止受骗,发现冒用江苏三新公司名义发布虚假信息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对应聘者因虚假招聘造成的损失,江苏三新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个人或机构,江苏三新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3813924377
咨询电话仅在报名考试期间受理应聘毕业生本人咨询,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附件:江苏三新公司招聘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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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地区“三新”供电服务公司2024年招聘公告(第一批)
2023-11-20,全文共 2633 字
+ 加入清单公司简介
江苏各市三新供电服务公司及其县(区)分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三新公司”)现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主办的集体资产全资成立的企业,主要从事当地乡镇供电所的生产经营业务,具体为农村配网线路和设备的巡视、检修和故障处理,电力业扩报装、装表接电、用电检查、电费回收和客户服务等工作。
招聘条件
1.品德修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素质,无刑事犯罪和违反校纪校规记录。
2.学历条件:境内普通高等院校的2024届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专业条件:电工类、计算机类、通信类、自动化类、土木建筑类专业。招聘专业均指主修专业,不包含辅修专业及第二学位。
4.外语及计算机水平:本科生在入职报到前应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证书且成绩合格(425分及以上)、研究生在入职报到前应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且成绩合格(425分及以上),其它语种应达到相应资格水平。应聘毕业生在入职报到前还应取得国家或省二级及以上计算机证书(计算机类专业学生除外)。
5.年龄要求:大学本科生一般应为199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应为199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应为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身体素质要求:应聘毕业生应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能适应电力企业工作。患有以下疾病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色盲、矫正视力低于1.0;听力障碍;四肢功能性残疾;恐高症或严重心血管疾病等不适合电力登高作业生产的疾病;其他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认为不适应电力作业岗位者。体检不合格的应聘毕业生,招聘方有权取消其应聘及录取资格。
招聘计划
定向招聘录用规则
定向招聘主要依据招聘计划及应聘学生的笔试、面试成绩进行录用,省内生源可根据所填志愿跨地市录用,具体规则如下:
1.应聘学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单位,如应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则应聘学生笔试达线、面试合格即可录取;如应聘人数多于招聘计划,应聘学生需按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应聘学生未被第一志愿单位录取,且第二志愿单位招聘计划仍有剩余,则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情况决定其第二志愿单位是否录取。
3.应聘学生笔试达线且面试成绩合格,但未被第一、第二志愿单位录取的,纳入至剩余招聘计划,并依据其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序以及生源地情况,决定是否录取及录用的三新供电公司。
4.通过定向招聘录取的应聘学生,在该县(区)三新供电服务分公司所属供电所至少应工作满6年。
招聘安排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境内普通高校的2024届应届毕业生开展招聘,录用人员与各市三新供电服务公司或其县 (区)
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流程如下:
1.网申报名:应聘学生登录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本人所填写的信息应真实、完整、有效。应聘学生填写的院校、专业等信息应与学籍验证报告一致,报名开始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报名链接:入口。
2.现场资格审查:现场审核学生填报的学历、年龄、专业、证书等信息。
3.招聘笔试:择优组织符合招聘条件的学生参加笔试。
4.招聘面试:组织笔试达线人员参加面试。
5.公示拟录用人员:确定拟录用人选后,江苏三新公司将在江苏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91job.org.cn)公告栏进行公示,未录用的不再另行通知。
考试信息
重点考察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具体内容参见考试大纲。
主要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团队协作意识、组织沟通能力等。
(1)笔试时间初定12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前,将以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入围毕业生参加考试,未入围的不再另行通知。
(3)收到笔试通知后,入围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笔试后将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有关要求
(一)应聘毕业生应认真阅读应聘条件,按照要求进行简历的网上投递。本次招聘不接收纸质简历。
(二)应聘毕业生应保证所填信息完整、准确、真实,各相关字段均必须填写(含必填和非必填字段),不得漏填。
(三)应聘毕业生务必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邮箱并保持通信渠道畅通。因填报信息不准确或通信不畅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注意事项
(一)因招聘计划、考试场地等限制,将根据各专业应聘人数,统筹考虑应聘毕业生的院校层次、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在校成绩及获奖情况等,择优通知应聘毕业生参加考试。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二)未完整、准确填写或上传相关信息的,以及出现以下情况的,将无法通过审核:
1.未上传或未完整上传各学历阶段学籍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PDF格式)。
2.最高学历学籍验证码未填写;各学历阶段学籍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PDF格式)不在有效期的。
3.所填学校、专业名称等信息与学信网的学籍验证报告不一致的。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应聘者的相应资格:
1.应聘过程提供虚假信息的,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在招聘平台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失效的(含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填写错误的);伪造、涂改各类证书、毕业生推荐表、成绩报告单、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修改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名称,虚报在校成绩信息和获奖荣誉的;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包括身体状况、学习(工作)经历、签约或考研(博)现状等。
2.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的。
3.破坏公司招聘秩序,在网络及其他媒体上造谣生事、发表不实言论的。
4.携带手机或摄影、录像等设备进入笔试及面试场地的。
5.应予取消资格的其他情形。
(四)江苏三新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任何针对江苏三新公司招聘笔试和面试的辅导班、考试教材、复习资料,均与江苏三新公司无关。
(五)江苏三新公司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防止受骗,发现冒用江苏三新公司名义发布虚假信息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对应聘者因虚假招聘造成的损失,江苏三新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个人或机构,江苏三新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3813924377
咨询电话仅在报名考试期间受理应聘毕业生本人咨询,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附件:江苏三新公司招聘考试大纲
2024年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招聘公告(二)
2024-05-31,全文共 1341 字
+ 加入清单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前身为江苏科技大学南徐学院。2012年6月,经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正式更名为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迁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是由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和江苏科技大学合作创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依托江苏科技大学扎实的办学力量,学校采取新机制新模式办学,与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张家港江苏科技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协调发展,实行“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
学院坐落在全国百强县市前三甲、全国文明城市张家港市城北科教新城沙洲湖畔,占地约856亩,建设总投资11亿元,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设有船舶与建筑工程学院、机电与动力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冶金工程学院、商学院、公共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拥有船舶与海洋工程、机械设计制造、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冶金工程、财务管理等25个本科招生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现有本科生6000余人。学院坚持“人才强校”的战略,拥有一支富有特色、专兼结合的具有较高水平的师资队伍。
学院秉持“根植张家港、面向全江苏、服务长三角”的办学理念,充分依托江苏科技大学的整体办学优势以及张家港的城市品牌效应,坚持政产学研协同育人,服务行业企业需求,办学十余年来快速发展,综合办学实力实现了质的飞跃,成为校地合作发展高等教育的成功典范。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二)团结协作,有奉献精神,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履行本岗位的技能条件;
(四)年龄不超过40周岁,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五)符合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部门 | 一级学科 | 专业 | 岗位 | 学历/学位 | 人数 | 备注 |
1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 电气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控制工程 | 教师岗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1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将个人简历及各类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签章的学习成绩证明、荣誉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到dzb_rs@163.com。邮件名称和简历文档名称为:姓名+专业+毕业院校+申报岗位。若未接到电话通知,说明未通过初步审核,学校将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核
采用业务能力考核、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一次性递补。
(四)录用
根据考核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周之内携相关材料到学院党群工作部人事科正式办理入职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老师 电 话:0512-56731010
E_mail:dzb_rs@163.com 网 址:http://szlg.just.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党群工作部人事科
党群工作部
2024年5月29日
2024年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招聘公告(一)
2024-05-31,全文共 1326 字
+ 加入清单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前身为江苏科技大学南徐学院。2012年6月,经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正式更名为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迁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是由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和江苏科技大学合作创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依托江苏科技大学扎实的办学力量,学校采取新机制新模式办学,与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张家港江苏科技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协调发展,实行“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
学院坐落在全国百强县市前三甲、全国文明城市张家港市城北科教新城沙洲湖畔,占地约856亩,建设总投资11亿元,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设有船舶与建筑工程学院、机电与动力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冶金工程学院、商学院、公共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拥有船舶与海洋工程、机械设计制造、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冶金工程、财务管理等25个本科招生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现有本科生6000余人。学院坚持“人才强校”的战略,拥有一支富有特色、专兼结合的具有较高水平的师资队伍。
学院秉持“根植张家港、面向全江苏、服务长三角”的办学理念,充分依托江苏科技大学的整体办学优势以及张家港的城市品牌效应,坚持政产学研协同育人,服务行业企业需求,办学十余年来快速发展,综合办学实力实现了质的飞跃,成为校地合作发展高等教育的成功典范。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二)团结协作,有奉献精神,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履行本岗位的技能条件;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五)符合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部门 | 一级学科 | 专业 | 岗位 | 学历/学位 | 人数 | 备注 |
1 | 机电与动力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或机械工程相关学科 | 机器人方向等 | 教师岗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1 | 硕士学位论文需与机器人相关,硕士毕业学校为211及以上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将个人简历及各类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签章的学习成绩证明、荣誉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到dzb_rs@163.com。邮件名称和简历文档名称为:姓名+专业+毕业院校+申报岗位。若未接到电话通知,说明未通过初步审核,学校将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核
采用业务能力考核、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一次性递补。
(四)录用
根据考核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周之内携相关材料到学院党群工作部人事科正式办理入职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老师 电话:0512-56731010
E_mail:dzb_rs@163.com 网址:http://szlg.just.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党群工作部人事科
党群工作部
2024年5月29日
2024年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2024-05-31,全文共 1304 字
+ 加入清单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前身为江苏科技大学南徐学院。2012年6月,经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正式更名为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迁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是由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和江苏科技大学合作创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依托江苏科技大学扎实的办学力量,学校采取新机制新模式办学,与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张家港江苏科技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协调发展,实行“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
学院坐落在全国百强县市前三甲、全国文明城市张家港市城北科教新城沙洲湖畔,占地约856亩,建设总投资11亿元,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设有船舶与建筑工程学院、机电与动力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冶金工程学院、商学院、公共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拥有船舶与海洋工程、机械设计制造、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冶金工程、财务管理等25个本科招生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现有本科生6000余人。学院坚持“人才强校”的战略,拥有一支富有特色、专兼结合的具有较高水平的师资队伍。
学院秉持“根植张家港、面向全江苏、服务长三角”的办学理念,充分依托江苏科技大学的整体办学优势以及张家港的城市品牌效应,坚持政产学研协同育人,服务行业企业需求,办学十余年来快速发展,综合办学实力实现了质的飞跃,成为校地合作发展高等教育的成功典范。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二)团结协作,有奉献精神,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履行本岗位的技能条件;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五)符合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部门 | 专业 | 岗位 | 学历/学位 | 招聘人数 | 备注 |
1 | 后勤保卫处 |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 管理岗 | 本科/学士 | 1 | 具有工程预决算或工程管理背景者优先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将个人简历及各类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签章的学习成绩证明、荣誉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到dzb_rs@163.com。邮件名称和简历文档名称为:姓名+专业+毕业院校+申报岗位。若未接到电话通知,说明未通过初步审核,学校将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核
采用业务能力考核、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一次性递补。
(四)录用
根据考核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周之内携相关材料到学院党群工作部人事科正式办理入职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老师 电 话:0512-56731010
E_mail:dzb_rs@163.com 网 址:http://szlg.just.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党群工作部人事科
党群工作部
2024年5月29日
2024年昆山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二批次)
2024-05-30,全文共 6715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昆山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二批次)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苏编办发〔2015〕6号)《关于创新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昆编办〔2016〕9号)等有关文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昆山市卫生健康系统将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招聘单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等见《2024年昆山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第二批次)》(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公布网址:昆山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目,网址:http://www.ks.gov.cn/kss/gsgg/common_list2.shtml。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无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岗位简介表》中的招聘岗位分为A、B、C三个岗位类别。
(1)《岗位简介表》中的“A”类岗须具有昆山户籍或符合户籍照顾政策,面向2024届医药卫生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2022届、2023届(须有不缺联且未签约的毕业生空白就业协议书,且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医药卫生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岗位简介表》中的“B”类岗不限户籍,面向2024届医药卫生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岗位简介表》中的“C”类岗不限户籍,面向取得医药卫生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且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2)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名。
(3)经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国(境)外2024年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境)外2022、2023年同期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昆山籍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研究生及以下学历须在1988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须在1978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职称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应聘人员,可放宽至1983年6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职称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应聘人员,可放宽至1978年6月3日以后出生。
4.《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大专、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教育学历,其中:大专升全日制本科的毕业生,其专科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且所学专业须为医药卫生专业学科;医药卫生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其本科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且所学专业须为医药卫生专业学科。
5.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应取得与其毕业学历相对应的学位。非本硕连读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同时取得相应本科学历和学位。
6.应聘人员为博士研究生且与岗位要求相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条规定,招聘单位可以对其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其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本科、研究生学历段专业均须为医药卫生专业学科,并取得与其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7.昆山户籍以户口簿为准,迁入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5日。
8.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应聘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不受户籍限制,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岗位。符合户籍照顾政策的情况有:夫妻两地分居,指一方已经具有昆山户籍,目前在昆山有固定工作并缴纳社保,另一方是非昆山户籍的应聘人员;父母身边无子女,指父母双方都具有昆山户籍,子女系独生子女且是非昆山户籍。
9.具备《岗位简介表》中报考岗位所规定的具体专业、技能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其中要求纳入或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其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10.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且在2024年12月5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4年12月5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1.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累积计算,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5日,以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12.应聘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对其失信行为认定按照我省医疗卫生信用分类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并实施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4年6月3日上午9:00—6月5日下午16:00。
应聘人员未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报名信息,系统自动关闭的,视作“报名不成功”;2024年6月5日16:00后,报考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方式:应聘人员需登录“昆山市卫生健康招聘平台系统”(入口,使用谷歌浏览器),按照要求注册本人基本信息,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及上传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3.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对照《岗位简介表》的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1个岗位进行报名(系统即时显示岗位报名人数)。岗位一经选定后,其资格确认、笔试、面试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4.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信息一致。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3日9:00—6月6日12:00。
应聘人员可在系统报名提交24小时后,及时于报名系统中查看审核结果,并根据初审意见在收到反馈24小时内完善相关资料,逾期未能完成修改上传,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取消报名资格。
2.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和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6月3日9:00—6月6日15:00。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6月5日16:00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资格初审以上传的材料为依据,报名需上传的资料有(生成PDF上传):
(1)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像素130*170,JPG格式,30KB以下);
(2)基础资料: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户口簿(报考A类岗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等;
(3)由学校(学院)开具的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方向证明(研究生学历需提供);
(4)未签约的毕业生空白就业协议书完整版(签好本人姓名,不得缺联;尚未发放或网签的必须出具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并注明是否签约);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报考A类岗的符合户籍照顾政策的应聘人员,如属于夫妻两地分居情形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在昆山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及社保缴纳清单(结婚证书须于2024年6月5日前取得);如属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情形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昆山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和独生子女证明;
(7)归国留学人员应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果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上传国(境)外学籍相关材料(中英文对照);
(8)岗位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如规范化培训证明材料、资格证书或考试成绩截图等,将以上材料按顺序生成一个多页PDF文档上传至报名系统)。
(三)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时间:2024年6月3日9:00—6月6日15: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费100元/人,收费依据为: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通过资格初审、缴费的视为无效报名。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民政部门发放的相关证明到卫健委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缴费成功后,除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笔试费。
(四)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
本次招聘各岗位设置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络缴费结束后,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由卫健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核减公告将在“昆山市卫生健康招聘平台系统”另行发布。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6月7日9:00—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视为放弃,由卫健委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准考证打印及有关事项将在“昆山市卫生健康招聘平台系统”另行公告。
2.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各招聘岗位所对应的试卷类别详见《岗位简介表》。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4.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昆山市卫生健康招聘平台系统”查阅本人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等信息。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网上缴费及有关事项将在“昆山市卫生健康招聘平台系统”另行公告。
2.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面试费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为:100元/人,收费依据为: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缴费成功后,除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及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人员外,不退还面试费用。
3.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报卫健委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应当场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因复审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应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资格复审或递补信息,通讯方式(手机)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本场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值,该第2位数值由第3位四舍五入构成。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对应聘人员进行排名。根据应聘人员排名,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内考试总成绩相同,将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5.面试结束当天,将在“昆山市卫生健康招聘平台系统”公布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情况。
(八)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怀孕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先进行考察(政审),孕期结束完成体检。
(九)考察(政审)
1.本次招聘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政审)相关要求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
(十)资格再审、录用和聘用
1.本次招聘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再审。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2.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录用材料经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报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因资格再审不合格或拟录用人员自公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予递补。
4.应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昆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档案管理室。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证件,拟录用人员应向招录单位说明情况,经单位同意后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可延期办理录用手续,最晚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逾期不能提供相关证件或无法转递档案的,取消录用资格。
5.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工作合同。拟录用人员与首聘单位服务期不得少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自谋职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6.新录用工作人员自满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起2年内未取得所录用岗位相应执业资格或技术资格、不能正式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将终止(解除)工作合同。
7.博士研究生录用后按照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进行管理;其他学历层次人员录用后按照备案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参照事业编制)进行管理,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8.进入录取阶段的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单方面违约的,须与招聘单位进行协商,并遵照招聘单位相关规定解除协议。
9.拟录用人员自名单公示后,无故放弃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一年内不再接受其再次应聘我市卫健系统自主公开招聘岗位。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昆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55211705;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
昆山市卫健委审计管理室:0512-57369316
昆山市卫健委组织人事科:0512-57369505
昆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8日
附件:2024年昆山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第二批次).pdf
2024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二批)
2024-05-30,全文共 5418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二批)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4年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3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第二批)》(附件)。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uzhou.gov.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3日至2006年6月6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5.户籍不限。
6.具有相应学位。
7.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8.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9.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10.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2月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附件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系统链接地址:入口
1.报名、上传附件:2024年6月3日9:00—2024年6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6月3日9:00—2024年6月7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1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6月3日9:00—2024年6月11日18:00;
5.缴费确认(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2024年6月12日9:00—2024年6月13日17:00。
(二)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
1.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2024年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社会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人员需提交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有专业方向要求的,提交相关专业方向证明。
5.《岗位简介表》(附件)“其他条件”中所要求“职称”等各类资格条件的相应证书。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用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三)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人、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2.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报考人员通过初审后,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胥江路89号415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相关附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岗位开考比例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主管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6月14日13:00—16: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视为放弃。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报考岗位简介表中职称要求为副高及以上或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组织笔试,直接进行面试。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笔试。
2.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笔试日期将提前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另行公告。请考生按公告要求及时获取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视为放弃。
3.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总分100分。笔试考试内容为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将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公布,请考生关注并登录报名系统,及时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组织笔试的岗位,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公布。
六、面试
1.面试通知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发放,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专技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对同一岗位的面试形式,采用统一的题目及评分规则。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组织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不组织笔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的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各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9291938。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0512-65223179;
招聘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512-65224092;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招聘单位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1.苏州市立医院 0512-62362589、62362511、62363550
02.苏州市中医医院 0512-67872523
03.西苑医院苏州医院 0512-67872523
04.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0512-87806026
05.苏州市广济医院 0512-65792044
06.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12-68265568
07.苏州市中心血站 0512-80696820
08.苏州市急救中心 0512-6935185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附件:2024年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第二批)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9日
2024年度中国电信江苏公司暑期实习生项目招聘公告
2024-05-22,全文共 1102 字
+ 加入清单为进一步加快企业发展,加强与高校及在校学生的沟通联系、培育企业认同感,丰富企业选拔优秀人才的路径,中国电信江苏公司决定开展2024年暑期实习生项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2025年毕业的国内一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二)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毕业的初次就业的国(境)外知名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留学人员,且在报到时能够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的,也可参加本次暑期实习。
(三)应聘人员均须具备英语国家四级425分及以上、托福不低于75分或雅思不低于5.5分。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岗位分类 | 应聘专业要求 |
---|---|
IT与技术研发类 | 计算机、电子信息、自动化、数学、物理等相关专业 |
网络运营与支撑类 | 计算机、电子信息、电气、能源动力、自动化等相关专业 |
市场营销或产品运营类 | 工学、理学等相关专业 |
综合支撑类 | 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 |
注:相关专业可参考报名。
三、招聘流程
1.暑期实习可通过两种方式报名:登录中国电信江苏公司招聘网站进行网申(入口);或关注“江苏电信招聘”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中的“掌上网申”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5日。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1个岗位。
2.针对审核通过的实习生应聘者,实习单位将于6月中下旬组织选拔,具体要求以实习单位通知为准。
3.实习单位根据选拔情况确定暑期实习生名单,并联系实习生本人,确定报到时间和相关安排。
四、实习安排
1.实习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8月,实习开始时间、实习时长等由实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实习单位为实习生制定实习工作方案,明确辅导导师,制定工作任务计划,跟踪实习过程,提升实习生适应职场能力。
五、择优录用
实习单位根据暑期实习情况,结合暑期实习生就业意向,评选优秀实习生,发放“面试直通PASS卡”。获得PASS卡的实习生可直接参加实习单位后续秋季校园招聘阶段的面试选拔。
六、相关说明
(一)选拔通过的暑期实习生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和个人保密信息承诺函后方可参加实习。
(二)实习期间,实习单位提供就餐,并提供一定额度的交通等补贴。
七、注意事项
(一)按要求完整、真实填写网上申请表,以使您获得更大的机会;网上申请表中填写的您所学课程的成绩、资格证书、相关奖励等,在后续环节中,我们将要求您提供原件。如以上资料有任何改变,请及时予以更新。您须对输入的资料负全部的责任,如发现您所提供资料有不实之处,我们将取消您的申请资格。
(二)为保证我们能及时与您取得联系,请尽量提供多种通讯方式,并保持通信畅通。
中国电信江苏公司
2024年5月17日
2024年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市县分公司春季招聘公告
2024-05-20,全文共 1960 字
+ 加入清单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市县分公司2024年春季招聘公告
公司简介
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新华”)是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图书、期刊、音像、电子出版物及文化教育、贸易服务、仓储运输、进出口贸易等。设有77家市县新华书店分公司,并控股江苏凤凰新华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菲尼克斯网络科技传媒有限公司、江苏凤凰新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现代职教图书发行有限公司、江苏凤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全省拥有发行网点1405个,总建筑面积超100万平米,网点数量和规模居全国前列,建有“凤凰廉政书屋”47家、“全国最美书店”3个、“中国最美新华书店”13个、“江苏最美书店”52个。
凤凰新华入选商务部“2023年全国商贸物流重点联系企业名单”;获得2023年“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总支”、2024—2025年度江苏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2023年南京企业100强等荣誉称号;获得2023年江苏省物流业社会责任贡献奖;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全国数字化仓库企业试点单位。
一、招聘原则
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党爱国、诚实守信、团结友善、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从业。
2.认同企业文化,愿意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工作热情高,锐意进取、敢于担当,吃苦耐劳、踏实肯干,拥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3.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品行端正、品德优良、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市县分公司2024年春季招聘需求计划表》。
注:每位报考人员限报2个岗位,且笔试为同一类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址入口
1.线上简历投递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
2.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
3.考生简历投递后由前程无忧工作人员进行筛选并负责收取资格审核材料,考生必须如实提供,资格审核截止日期2024年5月27日。
资格审核材料包含《应聘登记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工作经验证明。
备注:岗位任职资格中限定工作年限要求的职位必须提供相应年限的工作证明,工作证明指经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三者选择其一即可)。
资格审核资料逾期提交则视为自动放弃,工作人员将不再受理。
(二)测试和综合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在线测试和综合面试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1.在线测试
测试题类型:通用题测试和专业题测试;
测试通知:电话及短信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笔试;
测试时间:预计6月初,具体时间以前程无忧工作人员正式通知为准;
测试方式:在线测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拟录用人员公告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岗位选聘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发布公告。
(四)体检
1.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办理入职手续;
2.拟录用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
(五)录用
录用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用工制度,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六)注意事项
1.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招聘,招聘过程不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和用工过程始终,应聘人员对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上岗的,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填写准确,通信工具畅通。在各招聘环节中,将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若联系不到考生本人,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对未能进入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李先生:025-69594131
附件: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市县分公司2024年春季招聘需求计划表
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1日
2024年江苏远洋运输有限公司社会招聘公告
2024-05-07,全文共 2605 字
+ 加入清单企业简介
江苏远洋运输有限公司是江苏省港口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主营集装箱运输、散货运输、航运服务三大业务板块,专业从事干散货海上运输、集装箱班轮运输、国际货代和船舶代理、船员和船舶管理、外轮供应等业务。
江苏远洋散货运输有限公司、江苏远洋太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江苏远洋达海航运有限公司、江苏远洋新世纪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江苏远洋船员管理有限公司,为江苏远洋运输有限公司管理的所属企业。
招聘岗位
江苏远洋散货运输有限公司
用人单位
主营内外贸散货海上运输、船舶管理等。
招聘岗位
一、机务部备件管理员
(招聘人数:1人)
(一)岗位简介
负责船舶备件询价、供应、结算相关事宜。
(二)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轮机工程类专业为宜,拥有船舶轮机员证书。
(2)年龄35周岁以下,具备3年以上船舶管理工作经历。
二、市场商务
(招聘人数:2人)
(一)岗位简介
根据公司经营策略开发相关客户及货源,做好客户维护、市场开拓等工作,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并及时反馈公司决策层。
(二)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海事或航运相关专业为宜。
(2)年龄40周岁以下,具备3年以上航运相关工作经验,有较好的英语书写及口语表达能力。
三、租船管理
(招聘人数:2人)
(一)岗位简介
负责租船业务的洽谈和租船合同条款的审议。整合经纪人资源,根据业务需要及时租进和租出相关船舶,处理租约中的争议、缺陷、差错等。
(二)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海事或航运相关专业为宜。
(2)年龄40周岁以下,具备3年以上航运相关工作经验,有较好的英语书写及口语表达能力。
工作地点及联系人
工作地点:南京,联系人:李老师,13913030880。
江苏远洋太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用人单位
主营日韩、东南亚等外贸集装箱班轮运输。
招聘岗位
一、文秘
(招聘人数:1人)
(一)岗位简介
负责公司文秘、宣传等工作。
(二)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文秘等相关专业为宜。
(2)年龄35周岁以下,具备1年以上文秘相关工作经验。
二、财务
(招聘人数:2人)
(一)岗位简介
负责公司财务工作。
(二)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专业为宜,拥有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2)年龄35周岁以下,具备1年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验。
三、市场销售
(招聘人数:1人)
(一)岗位简介
负责公司航线市场推广、客户开发工作。
(二)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市场销售、物流管理、法学、国际贸易等相关专业为宜。
(2)年龄35周岁以下,具备1年以上集装箱航运业务相关工作经历。
工作地点及联系人
工作地点:太仓,联系人:朱老师,13812902357。
江苏远洋达海航运有限公司
用人单位
主营集装箱内贸干线、长江和运河中转支线班轮运输。
招聘岗位
一、市场营销
(招聘人数:1人)
(一)岗位简介
负责公司航线市场推广、客户开发工作。
(二)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市场销售、物流管理、法学、国际贸易等相关专业为宜。
(2)年龄35周岁以下,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二、招标采购管理员
(招聘人数:1人)
(一)岗位简介
负责招标采购相关工作。
(二)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审计专业等相关专业为宜。
(2)年龄35周岁以下,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法务
(招聘人数:1人)
(一)岗位简介
日常法律事务的沟通处理,合同审核,公司日常事务合规性管理。
(二)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海商法相关专业为宜,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
(2)年龄35周岁以下,3年以上法务工作经历。
工作地点及联系人
工作地点:南京,联系人:符老师,025-86819088。
江苏远洋新世纪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用人单位
主营货运代理、船舶代理等。
招聘岗位
一、市场商务
(招聘人数:1人)
(一)岗位简介
根据各船公司要求提交订舱申请,订舱进展及时反馈客户;确认BC信息,提供预配船信息,放箱令等信息给对客户;跟踪货物海港中转报关放行情况,处理落配、改配事宜等。
(二)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海洋工程、国际贸易等相关专业为宜。
(2)年龄35周岁以下,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二、船务
(招聘人数:1人)
(一)岗位简介
处理代理货柜的预配信息发送、中转申报、核销异常、反核销、退运等,进口换单、费用结算。
(二)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管理类专业为宜。
(2)年龄35周岁以下,3年以上船代、货代工作经历。
三、综合办公室职员
(招聘人数:1人)
(一)岗位简介
负责做好文书管理,做好公司各项会务工作的统筹安排布置,协助部门领导处理部分行政工作。
(二)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文秘专业为宜。
(2)年龄35周岁以下,1年以上文秘相关工作经验。
四、综合办公室法务
(招聘人数:1人)
(一)岗位简介
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为公司决策、经营和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做好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协助制定公司合同标准化文本。
(二)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海商法相关专业为宜,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
(2)年龄35周岁以下,3年以上法务工作经历。
工作地点及联系人
工作地点:南京、太仓,联系人:陈石老师,15366132590。
江苏远洋船员管理有限公司
用人单位
主营船员招募、培训、使用、考核、跟踪等。
招聘岗位
一、支持级船员(一)
(招聘人数:8人)
(一)岗位简介
在远洋船舶从事海员工作,并取得岗位要求的海船适任证书。
(二)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航海技术类专业为宜,拥有值班水手证书。
(2)航海专业院校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参加过中国海员技能大比武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二、支持级船员(二)
(招聘人数:2人)
(一)岗位简介
在远洋船舶从事海员工作,并取得岗位要求的海船适任证书。
(二)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轮机工程类专业为宜,拥有值班机工证书。
(2)航海专业院校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参加过中国海员技能大比武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三、支持级船员(三)
(招聘人数:1人)
(一)岗位简介
在远洋船舶从事海员工作,并取得岗位要求的海船适任证书。
(二)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电子电气类专业。
(2)航海专业院校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参加过中国海员技能大比武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工作地点及联系人
工作地点:船舶,联系人:李老师,1885203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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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苏州市独墅湖医院2024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2024-04-15,全文共 4688 字
+ 加入清单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苏州市独墅湖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苏州市独墅湖医院)是苏州工业园区首家现代化公立三级医院,是苏州大学直属附属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性医疗机构。作为重要的民生实事工程,医院于2020年12月30日正式启用,致力于建设成为让政府满意、学校放心、百姓信赖、同行尊重的“研究型、国际化、高水平”的全国一流的公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医院分两期建设,总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设床位3000张;一期标准床位800张,已经顺利投入使用;二期总投资约54亿元,规划建筑面积约39万平米,床位2200张。2021年10月底二期项目开工,建设周期3-4年,计划2025年投入使用。
医院依托苏州大学优质资源,秉承“创新、国际、卓越”的发展理念,立足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的区位优势,紧紧围绕高质量的医疗服务、高精尖的人才培养、高层次的生物医药转化三大使命,以学科建设为引领,走国际化发展道路,全力将医院打造成为高水平、创新型的区域优质医疗中心和医学转化服务平台。
现将医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临床、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4.岗位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者放宽至45周岁(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者放宽至50周岁(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的说明为准。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附件),其中
“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招聘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中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及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论文等材料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6.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7.招聘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8.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必须与报名专业相对应。
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4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②2024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学历认证上的毕业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③2022年、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以及“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10.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核医学化学师上岗证、产前诊断证书、产前筛查上岗证、编码技能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病案信息技术资格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等资质要求的,需提供相应证书原件。
11.招聘条件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结业综合考核合格证明,应届生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如应届生已取得中级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条件可予放宽。
12.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公立三级医院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公立三级医院岗位证明相关材料,及工作经历期间社保记录材料。招聘条件中要求三年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5月1日。
13.招聘条件中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14.A类岗位,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入编相关条件,经医院考核面试审核后条件入编。
15.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没有要求。
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7.其他工作:考生应做好健康管理,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4月25日16: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链接地址:入口
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0Kb)
3.缴费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4月26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学历学位及专业等信息需与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一致,医院将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考生报名,请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缴费失败或无法考试等情况,后果自负。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期间,请考生于报名完成后的48小时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周末顺延),如审核不通过,请根据反馈结果及时修正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视为放弃。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提早报考,审核通过人员请按系统缴费提示,按时缴费。审核通过并完成缴费,即视为报名成功。
5.A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比例1︰1。B-F类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成功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官网发布岗位核减公告。
三、考核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A类岗位直接由单位组织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B-F类岗位统一组织笔试,笔试考核科目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详见岗位表。
笔试考点设在苏州,笔试时间:5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20日-25日。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期参加笔试,逾期视为放弃。
1. 分数查询
笔试结束7-10个工作日,请考生关注并登录报名系统,及时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笔试过线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核面试人选)。
2. 资格复审
考核面试前将对本次招聘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资格复审及考核面试公告将在医院官网公布。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并打印资格复审及考核面试通知单,并按照通知要求,自行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纳入考核面试名单。
3. 考核面试
实践能力考核、面试的合格线以考核面试公告为准,考核面试公告未提及的为该项成绩的60%。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各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A类岗位面试100%;B-D类岗位笔试30%、实践能力考核20%、面试50%;E、F类岗位笔试30%、面试70%。
四、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察体检比例1:1要求,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
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医院统一组织加试。医院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体检标准按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如需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无法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负责此次招聘的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0512-67505208、65955475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2-65224092
缴费支持:0512-65161050
工作日时间:9:00-12:00,13:00-16:30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纪检负责此次招聘的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0512-65955079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6:30
附件: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苏州市独墅湖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第二批)
二○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苏州市华夏口腔医院2024年度第二批招聘公告
2024-04-12,全文共 2460 字
+ 加入清单一、医院介绍
苏州市华夏口腔医院创建于1992年,是苏州市的公立口腔专科医院,苏州市口腔卫生指导中心、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直属口腔医院、江苏省口腔医院苏州分院、江苏省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医院、苏州市口腔医学会副会长单位。
医院曾获江苏省“巾帼文明岗”、江苏省卫生计生行业党员示范岗,并多次被评为苏州市区、园区医保先进单位和学院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医院为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上海第九人民医院集团牙颌面畸形诊治专科联盟和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口腔正畸专科联盟、口腔颌面外科诊治联盟、江苏口腔医学教育联盟及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牙周专科联盟、口腔黏膜专科联盟、口腔颌面影像专科联盟成员。
医院坐落于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829号,占地规模235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0多平方米。设有临床医技科室14个,苏州市临床重点专科、苏州市临床医学重点扶持学科共6个。医院设有椅位120张,拥有OPMI
proergo口腔科显微镜、NewTom与KAVO锥形束CT、数字化诊疗系统、Fotona双波激光、iTero口内扫描仪等先进设备。
医院承担着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口腔护理三个专业的教学任务。医院多名专家兼任中华口腔医学会、江苏省口腔医学会等学术职务。其中包括担任全国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口腔专业考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中华口腔医学会口腔医学教育专委会委员、中华口腔医学会口腔职业教育学组副组长、省口腔医学会理事会理事、苏州市口腔医学会副会长、江苏省高等学校医药教育研究会理事等,并先后有多人参加卫生部组织全国高等医药教材主编和编委工作。
二、《苏州市华夏口腔医院岗位需求计划》
编号 | 部门 | 岗位名称 | 岗位描述 | 岗位类别 | 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它条件 |
1 | 不限 | 医生 | 口腔专业教学,科研及临床工作 | 专业技术 | 不限 | 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口腔基础医学及口腔相关专业 | 博士研究生 | 长期招聘。符合条件者可进学校省属单位事业编制,购房补贴费50万起,科研启动经费30万,奖励性绩效享受副教授待遇三年。 |
2 | 口腔颌面外科 | 医生 | 从事口腔颌面外科临床、教学、科研相关工作 | 专业技术 | 1 | 口腔颌面外科方向 | 本科及以上 | 副主任医师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历,有三级或四级口腔外科手术能力,待遇从优。 |
3 | 麻醉科 | 医生 | 从事麻醉相关工作 | 专业技术 | 1 | 麻醉学 | 本科及以上 | 主治医师及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历,待遇从优。 |
4 | 口腔颌面外科 | 医生 | 从事口腔颌面外科临床、教学、科研相关工作 | 专业技术 | 2 | 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口腔颌面外科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5 | 牙体牙髓病一科 | 医生 | 从事牙体牙髓病科临床、教学、科研工作 | 专业技术 | 3 | 牙体牙髓病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6 | 牙体牙髓病二科 | 医生 | 从事牙体牙髓病科临床、教学、科研工作 | 专业技术 | 2 | 牙体牙髓病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7 | 儿童口腔科 | 医生 | 从事儿童口腔临床、教学、科研工作 | 专业技术 | 2 | 儿童口腔医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8 | 修复科 | 医生 | 从事修复科临床、教学、科研工作 | 专业技术 | 2 | 口腔修复学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9 | 种植中心 | 医生 | 从事种植中心临床、教学、科研工作 | 专业技术 | 1 | 口腔种植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有较强科研能力,发表过2篇及以上SCI论文。 |
10 | 牙周病科 | 医生 | 从事牙周病科临床、教学、科研工作 | 专业技术 | 1 | 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牙周病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11 | 正畸科 | 医生 | 从事正畸科临床、教学、科研工作 | 专业技术 | 1 | 口腔正畸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12 | 技工中心 | 技师 | 从事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教学,技师工作 | 专业技术 | 1 | 口腔医学技术 | 本科及以上 | |
13 | 技工中心 | 技师 | 从事实践教学、技师工作 | 专业技术 | 2 | 口腔医学技术 | 大专及以上 | |
14 | 科教科 | 科教科科员 | 从事教学、科研相关行政工作 | 行政管理 | 1 | 公共卫生类 | 硕士研究生 | 有较强的文笔写作能力,电脑文案常用技巧熟练。 |
15 | 人事科 | 人事科科员 | 从事人事管理相关工作 | 行政管理 | 1 | 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有一定的管理、经济、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
16 | 医务科 | 医务科科员 | 从事医务管理、病案管理、医疗质控等相关工作 | 行政管理 | 1 | 管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公共管理,卫生信息管理) | 硕士研究生 | 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熟悉卫生领域相关的政策及法律法规,有扎实的公文写作能力。 |
三、简历提交要求和方式
1.
网上报名:参见我院官网(www.hxkq.net)公告栏招聘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将1.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表(Excel格式,见附件,必交!)。2.简历、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以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电子档材料(PDF格式以“应聘部门+姓名”命名),发送到邮箱hxkqyyrsk@163.com(邮件主题请务必注明“应聘部门+姓名”)。
2. 应聘人员的简历投报截止时间:2024年4月25日 17:00点
四、考核办法
1.
我院人事部门对相关岗位应聘者进行初选,确定考核人选并通知到本人。参加考核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含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以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复印件)。
2. 应聘者的考核方式主要为面试和操作考试等,考核的内容是根据专业岗位的需要设定。
3. 考核具体时间由人事科通知应聘者。
4. 应聘者政审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人事部门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复审并通过后,按招聘岗位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1. 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医院公告栏公示 。
2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注意事项
应聘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八、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512-65163540 联系人: 张老师
九、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0512-65163528
附件:苏州市华夏口腔医院招聘基本信息登记表
苏州市华夏口腔医院人事科
2024年4月11日
2024年江苏法院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2024-04-11,全文共 2170 字
+ 加入清单因审判工作需要,江苏91家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81人,具体职位及人数见附件。
2、所招聘的职位为聘用制书记员,所录用人员由招录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各招录法院具体学历要求详见附件);
4、计算机速录技能达到100字/分钟,正确率95%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满足招录法院的年龄及其它要求(见附件);
7、未与江苏各级法院签订《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
三、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和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基本工资不低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收入标准的1.2倍;绩效工资以考核为依据,实行考核浮动制,考核合格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50%,考核良好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60%,考核优秀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65%;根据法院工作年限及书记员业务水平确定书记员岗位等级,按照初级、中级、高级书记员分别享受不低于300元/月、700元/月、1200元/月的岗位津贴。具体标准由各招录法院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聘用制书记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婚丧假、产假、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五、报名
1、报名方式: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入口),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电子图片。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12日8时至2024年4月22日8时。
3、资格审查:各招录法院于2024年4月23日至5月6日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和速录技能资格审查(速录技能资格审查由各招录法院视情组织)。
六、考试
1、考试拟定于2024年5月中下旬进行,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各招聘法院网站。
2、考试分为专业理论考试、书记员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40%、30%、30%。
3、专业理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书记员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听打二段录音,每段时长为10分钟,语速分别为100字/分钟、14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4、笔试和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由各招录法院组织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比例控制在3:1之内。
5、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学校在读证明或就业推荐表),时间、地点详见各招录法院网站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1、各招录法院根据考试以及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录法院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八、公示与录用
1、各招录法院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各招录法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的,经调查属实,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招录法院分别与拟录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达到江苏法院初级书记员标准,聘为聘用制书记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九、录用的递补和调剂
1、对笔试和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成绩达到公告标准,具备参加面试资格,但未被录取的应聘人员,省法院将在一年内保留其面试资格,用人法院可以适时按需从中进行递补。
2、具备面试资格,但未被报考法院录取的应聘人员,可以向未招满的法院申请调剂,经省法院批准后,参加调剂后法院的面试。
十、各招录法院联系方式
各招录法院联系人、咨询电话及网址见附件。
十一、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它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法院联系。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法院、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2024年江苏各招录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年龄要求、学历及其它要求、各招录法院联系方式》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4年4月10日
2024年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春季人才招聘公告
2024-04-10,全文共 2754 字
+ 加入清单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春季人才招聘暨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江苏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级投融资平台,主要承担全省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主渠道”和全省高速路网运营管理“主平台”两项核心功能,现管理全省高速公路5180公里,其中跨江大桥7座、收费站382个、服务区102对;下辖企事业单位35家,共有员工2.6万人;控股3户上市企业,分别是宁沪高速(600377.SH;00177.HK)、江苏租赁(600901.SH)、通行宝(301339.SZ),有8家高新技术企业、两家国务院国资委“科改企业”。江苏交控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着力打造科技领军人才、国有企业家、卓越工程师、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等5支人才队伍,全系统人才总量达1.5万人柔性引进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51人次进入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700余人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一、招聘(引进)对象
1.校园招聘:2023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国内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或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2.社会招聘:参加社会招聘的人员应具有一定工作年限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3.高层次人才引进:聚焦江苏交控核心产业、关键技术领域,引进能够攻克发展难题的高层次人才。
二、招聘(引进)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德才兼备原则。
3.竞争、择优原则。
三、岗位
(一)春季人才招聘岗位:交通工程,信息技术,金融财务,综合管理,安全管理,市场营销等。
(二)博士岗位。
(三)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道路、桥梁技术专家,科研带头人,交通建养产业专家,高级投研分析师,科研顾问,创意策划高级经理,营销策划高级经理,技术总监。
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请在报名系统查看。
苏州社招岗位↓↓
苏州校招岗位↓↓
四、工作地点
主要分布在江苏省南京市以及省内其他地市。具体工作地点详见岗位信息。
五、流程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采用申报制,申报人填写“江苏交控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并提供与申报书内容一致的证明材料,将申报书电子版、签字扫描版及证明材料,压缩成一个文档发至邮箱:jchchrm@163.com。邮件主题、压缩文件、申报书均统一命名为“申报岗位—申报人姓名”。高层次人才引进不设截止时间,成熟一个,引进一个。
(二)博士岗位可由用人单位通过组织答辩评审会的方式进行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察。
(三)春季人才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一轮面试、二轮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jchc.cn)公开发布。
2.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12日。
(2)考生须于报名期间登录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官网——人才中心——点击相应岗位报名。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报名。(入口)
(3)本次招聘每个考生限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请考生对照岗位要求,审慎选择报考岗位,多报无效。
3.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任职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和职业能力(性格)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统一参加职业能力(性格)测试和笔试,职业能力(性格)测试需在笔试开始前作答结束,笔试按百分制标准评分。
5.一轮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高低,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8(最高不超过1:10)的比例上限,确定面试人选(若存在上述比例范围内分数并列的,均可参加一面)。
6.二轮面试
根据一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二轮面试人选(若存在上述比例范围内有分数并列的,均可参加二面)。拟参加二面人数不足比例要求的,用人单位可对计划进行核减或取消。
7.岗位调整规则
同一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以及后续各考试环节(笔试、一面、二面)人数的比例至少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一面、二面开考前调整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需求为博士学历、高层次人才等岗位的除外。
8.综合考试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笔试、一面、二面成绩以各占30%、30%、40%的比例加权计算。
9.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并公布体检人选。
10.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得分排名、体检结果,按拟录用人选人数≤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原则确定拟录用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二面成绩和一面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选。
11.签订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由用人单位办理录用相关手续。校招人员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签订就业协议。
六、不予录用情形
1.考生在笔试、一面、二面、体检、公示等任一环节未满足条件者,均不予录用。
2.录用通知下发后,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已签订的三方协议)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已签订三方协议),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3.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已签署劳动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须在各单位规定时间内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提交用人单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在本次招聘考试任一环节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者。
5.有违法、犯罪或违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立案审查尚未结案者。
6.受学校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未满规定时限或处分尚未解除者。
7.国家法律、法规,江苏交控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不得录用的情形。
上述情况如有瞒报谎报,一经查实,江苏交控及所属用人单位有权无条件取消录用资格,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江苏交控及所属用人单位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用人单位将通过短信、邮件或电话提前通知考生各招聘环节,请应聘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关注短信、邮件和电话提醒。在招聘过程中,如因个人信息不正确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取得有效联系的,视为应聘者放弃本次应聘。招聘期间其他相关信息,敬请关注应聘单位官方网站。
3.本公告发布的招聘人数为本次招聘的上限人数,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应聘者报名人数、笔试、一面、二面情况等,调整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具体岗位调整情况请关注应聘单位官方公告。
4.考生相关年龄、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
八、咨询电话
025-52863660
九、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苏交控党委组织部及所属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日
附件: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
2024年太仓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07,全文共 5683 字
+ 加入清单太仓市2024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太仓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46名。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太仓市2024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8日至2006年4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4月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非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执业(任职)资格。
6、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0月1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10、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4年8月31日前,在各类医疗机构内累计的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前,以此类推。
11、《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岗位简介表》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还须在上述对应时间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除公告有明确规定外,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职称等资格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照片证件资料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报名网站进行,不受理线下现场报名。
1、报名网址:太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入口)。
2、报名、照片资料上传时间:2024年4月8日9:00-4月11日16:00。
网上报名须上传的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1)本人身份证;(2)2024年毕业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其他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3)执业资格及技术职称证书;(4)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须上传《报考承诺书》;(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
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jpg,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3、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8日9:00-4月12日16:00。(如果考生是通过相近专业通道报名的,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4月8日16:00-4月12日16:00。)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4月8日-4月13日期间9:00-16:00。
5、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4月8日-4月13日期间9:00-18:00。
6、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4月8日9:00-4月14日12:00。
报名者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基本信息录入、上传照片和相关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待通过初审后,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报名系统完成上述操作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报考者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资格初审陈述申辩电话。
笔试费:100元/人(资格初审通过后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博士研究生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缴纳、其他学历岗位资格复审通过后缴纳)。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到市卫健委人事科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
四、相关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本次招聘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4月16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招聘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等各个招考环节的考生须按系统公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体检通知》等,逾期作放弃处理。
五、笔试
1、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4月27日(周六)上午8:30,地点:太仓市公共卫生中心(太仓市兴业南路20号)。请报名成功者于2024年4月24日09:00至4月26日16:00到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主要内容为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成绩将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报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及打印《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在资格复审后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的内容以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对同一岗位的面试形式,采用统一的题目及评分规则。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不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的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4、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体检和考察
1、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江苏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市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2—5353114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2-53534846。
十一、本《公告》由太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53520153。
资格初审陈述申辩电话:0512-53890607。
附件:《太仓市2024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太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2024年国家电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4-03-21,全文共 2830 字
+ 加入清单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第二批)
一、公司简介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江苏电力”)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规模最大的省级电网公司之一,现有13个地市、58个县(市、区)供电公司,十余个科研、检修、施工及新兴产业单位,服务全省5000多万电力客户。公司拥有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3300余座、输电线路11万公里;供电质量全国领先;高端人才数量、2023年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重点奖项数量均位列国网系统第一。
二、需求信息和基本条件
(一)需求信息
说明:招聘专业均指主修专业,不包含辅修专业及第二学位。最终招聘数量将根据上级单位核定情况相应调整。
(二)基本条件
1.应聘的境内院校学生须是国家统招计划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聘专业见需求信息。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应与研究生阶段相同或相近,或为公司所需的主干专业。
2.应聘的境外留学生应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并于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硕士及以上学历认证证书。主修专业应为电工类、财会类、计算机类、通信类等专业,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应与研究生阶段相同或相近,或为公司所需的主干专业。
3.应聘毕业生正式入职前须取得国家或省二级及以上计算机等级证书(境外留学生和计算机专业毕业生除外);其中,应聘的大学本科生正式入职前还须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成绩,应聘的研究生正式入职前还须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成绩(境外留学生除外),其它语种应达到相应资格水平。
4.应聘的大学本科生一般应为199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应为199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应为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应聘毕业生应身心健康,体检合格(体检以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为基本标准),符合电力企业岗位工作要求。患有以下疾病者,不符合公司招聘岗位要求:(1)色盲、双眼纠正视力低于1.0;(2)双耳听力障碍;(3)四肢功能残疾;(4)有恐高症或严重心血管疾病等,不适合电力登高作业生产;(5)其他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认为不适合电力作业岗位的情况。
三、招聘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统一要求,国网江苏电力于2024年3月20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统一招聘平台发布2024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第二批)。
(二)应聘毕业生投递简历
1.填写个人简历。应聘毕业生应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填写个人信息(入口),及时上传“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等附件,确保信息真实、完整、有效。应聘毕业生填写的院校、专业等信息应与学籍验证报告一致。相关信息提交后不能更改,请应聘毕业生仔细检查后再提交。
2.填报应聘单位。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毕业生可在招聘平台应聘国网江苏电力相关单位,相关信息填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三)组织招聘笔试
1.国网江苏电力将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统一要求组织招聘笔试,笔试时间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公布时间为准,考察内容详见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发布的笔试大纲。
2.应聘毕业生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笔试,国网江苏电力将通过招聘平台站内消息等方式,通知入围毕业生参加考试,未入围的不再另行通知。
3.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招聘平台“个人中心”,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组织招聘面试。笔试后,国网江苏电力将组织笔试达线人员参加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面试考察内容主要为专业基础知识、团队协作意识、组织沟通能力、性格特征、就业意向等。
(五)公示拟录用人选。确定拟录用人选后,国网江苏电力将按照规定流程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申报,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核准录用人选后的2个工作日内,国网江苏电力将在国网招聘平台公示拟录用人选名单,未录用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式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是报名应聘国网江苏电力的唯一渠道,报名网址:入口。
五、有关要求
(一)应聘毕业生应认真阅读应聘条件,按照要求进行简历的网上投递。本次招聘不接收纸质简历。
(二)应聘毕业生应保证所填信息完整、准确、真实,各相关字段均必须填写(含必填和非必填字段),不得漏填。
(三)应聘毕业生务必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邮箱并保持通信渠道畅通。因填报信息不准确或通信不畅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六、注意事项
(一)因招聘计划、考试场地等限制,国网江苏电力将根据各专业应聘人数,统筹考虑应聘毕业生的院校层次、研究方向、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在校成绩及获奖情况等,择优通知应聘毕业生参加考试。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二)未完整、准确填写或上传相关信息的,以及出现以下情况的,将无法通过审核:
1.未上传或未完整上传各学历阶段学籍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PDF格式)。
2.最高学历学籍验证码未填写;各学历阶段学籍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PDF格式)不在有效期的。
3.所填学校、专业名称等信息与学信网的学籍验证报告不一致的。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应聘者的相应资格:
1.应聘过程提供虚假信息的,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在招聘平台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失效的(含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填写错误的);伪造、涂改各类证书、毕业生推荐表、成绩报告单、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修改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名称,虚报在校成绩信息和获奖荣誉的;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包括身体状况、学习(工作)经历、签约或考研(博)现状等。
2.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的。
3.破坏公司招聘秩序,在网络及其他媒体上造谣生事、发表不实言论的。
4.携带手机或摄影、录像等设备进入笔试及面试场地的。
5.应予取消资格的其他情形。
(四)国网江苏电力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任何针对国网江苏电力招聘笔试和面试的辅导班、考试教材、复习资料,均与国网江苏电力无关。
(五)国网江苏电力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防止受骗,发现冒用国网江苏电力名义发布虚假信息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对应聘者因虚假招聘造成的损失,国网江苏电力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个人或机构,国网江苏电力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联系方式
(一)国网公司招聘平台操作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电话:40010-95598
技术支持邮箱:rlzyb@sgcc.com.cn
(二)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5082386,18652011160
咨询电话仅在报名考试期间受理应聘毕业生本人咨询,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三)更多招聘事宜请关注“国网江苏电力校园招聘”公众号。
八、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0日
江苏邮政2024年度校园招聘公告
2024-03-18,全文共 1379 字
+ 加入清单近年来,中国邮政在世界500强中的排名不断上升,从2012年的258位跃升到2023年的86位,营业收入和利润排名世界邮政第一,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江苏邮政是隶属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的大型央企,依法经营各项邮政业务(普遍服务、寄递业务、金融业务、电商业务),承担邮政普遍服务义务,受政府委托提供邮政特殊服务,对竞争性邮政业务实行商业化运营。
江苏邮政下辖13个市分公司、56个县(市)分公司、2380个邮政网点,全部从业人员约3.8万人。江苏邮政围绕“全面领先”的目标定位,创新实践、履践致远、乘势而进,在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模式创新、发展动能增强及科学技术进步方面,均在全国邮政系统内位居前列。
江苏邮政以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完善的福利体系和广阔的发展平台,欢迎应届毕业生的加入!
一、网申时间
2024年3月15日--2024年4月7日
二、招聘岗位
全省共200个校招职位,主要为基层后备人才、金融业务、营销经贸、财务审计、数据分析、综合文秘、计算机及应用、法律事务、揽投部经理后备等岗位。
三、招聘范围
1.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应届毕业生。
2.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国(境)外应届毕业留学生,毕业时间要求为截止至2024年4月30日。
四、招聘条件
(一)学历与成绩要求
1.省分公司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成绩较好,不得有补考或重修。国(境)外应届毕业留学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各市分公司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成绩较好,不得有两门及以上补考或重修。国(境)外应届毕业留学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专业要求
坚持“专业匹配、优中选优”原则,强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的匹配度,不接收体育、音乐、表演艺术等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相符的人员。
1.财务审计、计算机及应用、数据分析、法律事务、工程审计等专业性较强岗位要求为相关专业;
2.人力资源、综合文秘等专业性相对较强岗位要求为相近专业;
3.金融业务、营销经贸、电子商务、揽投部经理后备等经营营销类岗位,更多考察学生的综合素养,不接收艺术设计、广告类、农林、外语类等专业。
4.省分公司岗位覆盖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法学、文学、教育学(不含体育学)、历史学、哲学专业,不接收农学、医学、艺术学专业毕业生。
五、招聘流程
简历投递-简历筛选资格审查-线上笔试-面试-体检-发放offer
六、网申方式
网申网址:入口
七、特别提醒
(一)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按照系统页面提示填报。
(二)应聘者应对申请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司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解除相关协议约定。
(三)招聘期间,我司将通过手机短信、电话的方式与应聘者联系,请保持通信畅通。
(四)我司从未成立或委托成立任何考试中心、命题中心等机构或类似机构,从未编辑或出版过任何招聘考试参考资料,从未向任何机构提供过招聘考试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五)我司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八、福利待遇
八险三金:五项社会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险,重大疾病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互助金
多样化福利:节日慰问,午餐补贴,生日福利等
2024年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第二批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4-03-15,全文共 5088 字
+ 加入清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2024年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身体心理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8日至2006年3月22日期间出生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3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3月1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四)具备《2024年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见附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
1.2024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是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大学生村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六)符合下列优秀条件的人员,应聘面向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毕业生及以上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本科(须具有相应学位)。优秀条件为获得下列其中一项称号或奖励:①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③国家奖学金或校级综合一等奖学金;④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校级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七)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准考证。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9月2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资格初审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入口
网上填报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或Google浏览器。
3.报名和应聘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3月18日9:00-3月22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8751531。
4.网上报名须按岗位要求和网站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应聘材料(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PDF、JPG,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上传):
(1)身份证件: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材料
①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须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网签的可出具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研究生还需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含本科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未就业承诺书》。
②留学回国人员另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承诺书。
③其他应聘人员上传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准考证。
(4)其他证明材料:2024年毕业生提供在高校学习期间所获荣誉证书、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提供从教以来所获荣誉证书、奖励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
5.资格初审:2024年3月18日9:00-3月23日17:00。
6.陈述申辩:2024年3月18日-3月24日(9:00-11:30;13:00-17:00)。
7.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3月18日9:00-3月25日12:00。
8.缴费时间:2024年3月24日9:00- 3月26日17:00。
9.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100元/人。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上传资料、确认报名、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二)注意事项
1.实行按岗招聘,应聘人员选定岗位后,其考试排名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本次招聘岗位设定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缴费结束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核销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核销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3月25日13:00-17: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不予退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交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报考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招聘考试
(一)笔试
1.请报名成功人员于2024年3月29日9:00开始,登录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的报名系统自行彩色打印《准考证》。
2.笔试考试日期:初定2024年3月31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应聘人员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和学科解题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告。进入面试人员,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程序:应聘人员从报名系统里打印《报名登记表》,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经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审核,符合规定条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报考人员请在试教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面试采取试教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同一名考生试教结束后立即进行结构化面试。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试教占比70%、结构化面试占比30%),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成绩(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考试总分。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加试。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招聘考试总分,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说明
(一)除本《公告》明确规定国内毕业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时间可以放宽的情形外,其他国内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国(境)外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暂无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者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680。
十、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8751659、0512-68751657;
咨询时间:9:00-11:30;13:00-17:00。
附件:2024年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
2024年3月14日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2024年春季招聘公告
2024-03-05,全文共 1732 字
+ 加入清单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2024年应届毕业生春季招聘公告
因企业发展需要,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大学生开展招聘工作,具体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应聘基本条件
1、2024年毕业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英语国家四级425分及以上、托福不低于75分或雅思不低于5.5分。
2、2023年毕业未就业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英语国家四级425分及以上、托福不低于75分或雅思不低于5.5分,也可参加本次校园招聘。
3、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毕业的初次就业的国(境)外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留学人员,且在报到时能够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的,英语国家四级425分及以上、托福不低于75分或雅思不低于5.5分,也可参加本次校园招聘。
注:国内普通高等院校范围以教育部网站最新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岗位分类 | 应聘专业要求 |
---|---|
IT与技术研发类 | 计算机、电子信息、自动化、数学、物理等相关专业 |
网络运营与支撑类 | 计算机、电子信息、电气、能源动力、自动化等相关专业 |
市场营销或产品运营类 | 工学、理学等相关专业 |
综合支撑类 | 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 |
注:相关专业可参考报名。
三、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人数、应聘资格要求等信息详见招聘网站(https://zhaopin.telecomjs.com)
或关注“江苏电信招聘”微信公众号。应聘者需同时满足应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资格要求方可报名。
苏州岗位
四、招聘流程
(一)招聘报名
即日起至3月13日,请有应聘意向者登录中国电信江苏公司招聘网站进行网申(入口);或关注“江苏电信招聘”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中的“掌上网申”进行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1个岗位,特别优秀的学生在后续岗位确认中可予以调剂。
(二)笔面试时间安排
1、3月下旬组织招聘岗位的笔试。
2、3月下旬起,根据笔试进度组织面试等选拔工作,并进行体检。
(三)录用签约
录用名单将在笔面试、体检均通过的人员中,综合选拔情况确定。
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学校提供)和《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企业提供)。规定时间内未签约的,做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处理。
五、聘用待遇与培养
应届大学毕业生报到后,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中国电信正式人员编制
应届毕业生报到后,与用人单位(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二)科学的双通道职业发展
结合员工能力及特点,设计专业和管理双通道的职业发展路径,充分发挥个人才能。
(三)定制化培养
1.实施针对新进员工的定制化培养项目,员工可根据个人兴趣、能力特长等选择职业发展方向,企业将进行针对性培养。
2.享受公司系统化的职业发展培训,依托企业培训基地,实施多元化的学习发展体系。
(四)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
1.应届毕业生入职后,根据岗位价值、工作业绩,将享受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2.除享有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外,还可享受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员工福利等多样化待遇。
(五)完善合理的津贴补贴
1.异地应届毕业生入职后的前三年可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免费宿舍或市场标准的租房补贴。协助办理地方的住房租赁补贴等。
2.通过单位食堂等形式解决新入职应届毕业生就餐问题。
(六)积极和谐的工作环境
共享开放平等、创新分享、张弛有序、和谐宽松而又充满挑战的工作环境。
六、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我们能及时与您取得联系,招聘期间请保持手机畅通,有关事项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二)请按要求完整、真实填写网上申请表,以使您获得更大的机会;网上申请表中填写的您所学课程的成绩、资格证书、相关奖励等,在后续环节中,我们将要求您提供原件。如以上资料有任何改变,请及时予以更新。您须对输入的资料负全部的责任,如发现您所提供资料有不实之处,我们将取消您的申请资格。
(三)外省高校生源报到入职后,可据实报销往返学校和笔面试地区、往返学校和签约单位的车辆交通费(高铁二等座及以下的座位票)。
“以人为本、共创价值”,中国电信江苏公司期待您的加盟!
微信公众号名称为:江苏电信招聘,微信号:zhaopin_js
202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拔尖计划招聘公告
2024-02-21,全文共 654 字
+ 加入清单一、公司及“拔尖计划”项目介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是中国移动全资子公司,现有员工2.2万人。目前,公司手机通信用户超6000万户,家庭宽带用户超2000万,5G用户超4000万,物联网用户1.7亿户,均位居全省第一。公司充分发挥科技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主力军作用,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推进网络向高速、泛在、智能、安全升级,全面推动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新动能,推动长三角地区成为全国乃至全球新一代网络和应用示范区。
“拔尖计划”项目
“拔尖计划”是中国移动面向网、云、数、智、安、边、端、链(ABCDNETS)等数智化转型关键领域,重点引进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研究、从事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等应用型研究以及战略技术研究开发等重要人才。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学历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能力要求:具有较高科研水平和较强科技创新能力;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外行业领先地位,在业界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3.在专业领域获得专利或相关科研成果的,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参加过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苏州岗位详情
三、报名方法
网址:入口
或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江苏移动人力资源”,相关招聘信息会及时发布在公众号内。
四、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jszhaopin@js.chinamobile.com
联系电话:025-69683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