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市便民服务

0

上海​2024年度国考公务员考试大纲(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3-10-17,全文共 1036 字

+ 加入清单

为便于报考者充分了解2024年度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招考职位专业科目笔试,特制定本大纲

上海2024年度国考公务员考试大纲(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一、职位类别

报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考生须按照“金融监管财经类、金融监管财会类、金融监管法律类、金融监管计算机类、金融监管综合类”五类职位报考。

二、试题题型和试卷装订

“金融监管财经类、金融监管财会类、金融监管法律类、金融监管计算机类、金融监管综合类”五类职位笔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单项选择题或多项选择题)。

考生须在答题卡中填涂答题,在试卷中答题视为无效。五类试卷按序排列,合订成一本,请考生务必按照自己报考职位类别选择正确的部分试题作答,考试时间120分钟。

三、分值比例

专业笔试满分100分,其中:经济金融基础知识占比10%,专业知识占比80%,英语占比10%。

四、考试内容

考生应掌握经济金融基础知识,及所报考职位类别重点测查的专业知识,并具备良好的知识运用能力。

(一)金融监管财经类考试侧重考察与金融监管相关的经济金融知识,包括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知识、金融监管理论与实践、国际金融学、保险学等;

(二)金融监管财会类考试侧重考察与金融监管相关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等知识,包括会计基础知识、会计准则及其实务应用、财务管理及管理会计相关知识、审计相关知识等;

(三)金融监管法律类考试侧重考察与金融监管相关的法律知识,包括法学基本理论、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等;

(四)金融监管计算机类考试侧重考察信息技术理论与实务,包括信息系统架构、软件工程与项目管理、数据库与数据挖掘分析、网络技术及应用、信息安全及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等;

(五)金融监管综合类考试侧重考察与金融监管相关的经济金融知识和统计学、管理学、语言文学等学科知识。

五、试题题型(以金融监管财经类试题为例,其他类别试卷题型结构相同)

(一)经济金融基础知识单项选择题:每题0.5分,共20题,计10分。在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二)金融监管财经类专业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60题,计60分。在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三)金融监管财经类专业多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题,计20分。下面各题,每题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少选、多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四)英语阅读理解题:每小题0.5分,共20题,计10分。阅读下列短文,从每题所给的四个选项(A、B、C和D)中,选出最佳选项。

更多相似推荐

上海2024年度国考公务员考试大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2023-10-17,全文共 1025 字

+ 加入清单

为便于报考者充分了解2024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特制定本大纲

上海2024年度国考公务员考试大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一、考试方式

2024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三、考试内容

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一)职业素养。

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认知水平。

1. 政治素质

(1)政治立场与忠诚度

(2)政治敏锐性与鉴别力

2. 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

(1)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

(2)人民警察职业道德

(3)人民警察职业纪律

(二)基础知识。

主要测查报考者掌握有关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1. 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2)法学基础理论

(3)宪法基础知识

(4)民法基础知识

(5)人民警察法基础知识

(6)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7)刑事执法基础知识

2. 公安基础知识

(1)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能、职权与组织管理

(2)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方针、政策及公安历史沿革

(3)公安队伍建设

(4)公安执法监督

(三)基本能力。

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有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严格守法、规范执法,有效沟通协调,妥善应对处置的能力。

1. 群众工作能力

(1)宣传教育

(2)沟通协调

(3)组织动员

(4)服务群众

2. 行政管理能力

(1)调查研究

(2)纠纷化解

(3)风险识别

(4)风险防范

3. 信息工作能力

(1)信息收集

(2)信息分析

(3)信息应用

4. 实务工作能力

(1)巡逻

(2)接警与处警

(3)安全检查

(4)安全保护

5. 应急处理能力

(1)事态研判

(2)信息上报

(3)合理处置

(4)善后恢复

四、题型介绍

专业科目笔试题目分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情境三种类型。

(一)单项选择(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二)多项选择(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三)情境题(根据给出的情境材料做出分析,按照提问选择正确答案)

展开阅读全文

上海2024年度国家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23-10-16,全文共 4965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

上海2024年度国家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州、盟)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

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可以采取调整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和经历条件以及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地、州、盟)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市(地、州、盟)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招考简章》、《报考指南》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4)公布。

报考者对《招考简章》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于2023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登录专题网站进行报名并提交报考申请,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录机关于2023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6日18: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专题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10月24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需提供该序号,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11月1日0:00至11月6日24:00登录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将于2023年10月31日以后通过专题网站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1月20日0:00至11月26日15:00期间登录专题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共科目笔试试卷分为3类,分别适用于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可在专题网站和外交部网站查询。

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可在专题网站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网站查询。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3年11月26日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3年11月26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3年11月25日下午 14:00—16:00

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城市设置考点。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等参加考试。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以及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直辖市、省会城市或者自治区首府。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

报考者可于2024年1月登录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中,8个非通用语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其他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二)面试

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并在专题网站上公布。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将面向社会进行调剂。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指报考者应答的是同一类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调剂公告、职位等通过专题网站发布。

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实施,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招录机关在本部门网站和专题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专题网站下载、打印。

部分招录机关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和测试内容、分值比重等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专题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其中,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

四、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者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详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招录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部分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实行差额考察。

根据职位需要,部分招录机关将对报考者有关心理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将对报考者有关体能情况进行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本部门网站和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七、补充录用

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等通过专题网站发布。

特别提醒: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国家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度上海公务员考试录用政策问答

2023-11-05,全文共 16806 字

+ 加入清单

上海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问答

一、关于报考对象

1、问:今年报考公务员的具体对象是哪些?

答: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以及市公务员局《上海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上海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2、问:哪些人员不具有报考资格?

答: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通过定向招考方式录用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报考者与所报考单位中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需向招录机关进行报备。

回避关系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问:应届毕业生如何认定?

答: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者按社会人员条件认定。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认定。

4、问: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5、问:留学回国人员如何报考公务员?

答: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在面试时需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留学回国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留学回国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比照职位专业条件要求等进行报考。

6、问:非本市户籍社会人员除《招考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哪些资格条件?

答:除报考监狱、戒毒场所医疗卫生人民警察职位外,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

非应届毕业生身份的高校集体户口及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集体户口人员,参照以上条件标准报考。

7、问: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的对象范围有何要求?

答: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的,限具有本市户籍人员;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人员。

8、问: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同时,学历证书需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学历认证。

9、问:《招考简章》中所要求的学历是否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答:《招考简章》中所要求的学历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10、问: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人员如何认定?

答:参加上述项目人员报考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本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考生参加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11、问: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是否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答: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当年,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进行报考。

12、问:在职公务员可否报考?

答: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能报考。另外,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职公务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报考公务员,须经所在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报考。对采取定向招考方式录用为公务员的,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报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二、关于报考条件

1、问:关于“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理解?

答:招录职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2、问:“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基层工作年限“不限”的职位。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的职位。

3、问: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答: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

4、问: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是如何界定的?

答: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5、问:如何理解“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这一条件?

答:这个条件是指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的人员。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6、问: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答:市级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按照现行公务员报考年龄规定执行。

区级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92年11月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1月以后出生)。

公安特警的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即1997年11月以后出生)。

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所一线干警职位的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92年11月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1月以后出生)。

7、问: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职位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答: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其中,报考共青团系统专职干部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

对曾获国家或省部级及以上群团工作奖项及相关荣誉称号的特别优秀人员,经各级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专业遴选办公室(以下简称各级工青妇专选办)评估审核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年龄和学历上可以适当调整。

8、问:监狱、戒毒场所医疗卫生人民警察职位户籍和年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答:非本市户籍社会人员报考,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年龄条件按照《公告》公务员报考年龄规定执行,有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9、问:本次对报考公务员的学历有何规定?

答:报考者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公安机关特警和优秀居村干部定向招考职位可调整至大专及以上学历。

10、问: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

答: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同时,学历证书需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学历认证。

三、关于报考时间和方式

1、问:本次报考公务员何时进行?怎样报考?成绩如何查询?

答:

(1)2023年11月4日0:00至11月10日12:00组织网上报名,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www.shacs.gov.cn)进行考试报名。

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对照公告和招考简章,在“招考对象”中选择“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或“不限”。同时,在“专业类别”中选择“综合管理”“政法”“信息技术”“财经”“城市建设”“卫生健康”“公安司法机关基层人民警察”中的一类,但不涉及具体招录机关和职位(定向和专项报考职位除外)。

(2)考试录用工作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认真了解国家和上海市招录公务员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规定,仔细阅读《公告》、《招考简章》和《上海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报名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如在招录过程中,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报考者在报名、缴纳有关费用后,须持有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方可参加上海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笔试。

(4)笔试的时间定于2023年12月1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30 申论

下午 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6:15-17:15 专业科目笔试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以及考试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5)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4年1月17日后通过上海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

(6)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网上职位报名,职位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9:00至1月26日18:00。

2、问:考生如何选择考试类别?

答:报考招考对象为“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职位的考生选择A类考试,报考招考对象为“不限”职位的考生选择B类考试。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试类别。

3、问:关于专业科目笔试。

答:报考“公安司法机关基层人民警察”专业类别的人员,须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60分钟,满分50分。报考“综合管理”“政法”“信息技术”“财经”“城市建设”“卫生健康”专业不设专业科目笔试。考生须符合报考职位明确的专业要求、从业经历及资格证书等条件。“政法”“信息技术”“财经”“城市建设”“卫生健康”专业由招录机关在面试环节结合岗位需求,开展专业能力测试,对考生的专业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4、问:填写《报名信息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

(1)《报名信息表》中的项目,都必须认真、准确地填写。

(2)报考者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填写报名表时政治面貌一栏选择“中共党员”。

(3)报考时未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工作单位”栏填写“待业”字样。

(4)留学回国人员在考生身份栏选择“留学回国人员(应届毕业生)”或“留学回国人员(非应届毕业生)”。如选择“留学回国人员(应届毕业生)”,毕业届别栏应选择“2024”。

填写《报名信息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关于定向和专项职位的报考

1、问:本次公务员考试中哪些职位是属于定向和专项报考的职位?

答:本次定向报考的职位为服务基层定向招考职位;专项报考的职位包括市外办非通用语职位、公安机关特警职位、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职位、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监狱、戒毒场所医疗卫生人民警察职位。

2、关于服务基层定向招考。

(1)问:优秀居村干部、“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对象分别是什么?

答:

①全市范围内,任职3年以上、表现优秀的在岗居村党组织书记、居村委会主任;

②服务期满、考核通过的“三支一扶”人员。

(2)问:优秀居村干部、“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如何报考?

答:优秀居村干部、“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报考公务员的,按照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党委推荐、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程序进行。

(3)问:优秀居村干部、“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有哪些内容?

答: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3、关于市外办非通用语职位专项招考。

(1)问:市外办非通用语职位怎样报考?

答:市外办非通用语职位考试报名即职位报名,符合职位报考要求,通过职位审核的考生方可获得笔试资格。

(2)问:市外办非通用语职位笔试分数线如何划定?

答:市外办非通用语职位作为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在报名人数充足的情况下,可最多按照招录计划人数5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单独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3)问:市外办非通用语职位面试内容有何不同?

答:市外办非通用语职位面试内容增加了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按百分制折算)。专业能力测试主要从听、说、读、写、译等方面测查考生的非通用语基础和实际应用能力。

4、关于公安机关特警(防暴突击、武装执勤)职位专项报考。

(1)问:本次上海市公安系统特警职位包括哪些?

答:包括防暴突击和武装执勤两个职位。

(2)问:报考上海市公安系统特警(防暴突击)职位的对象和资格条件是哪些?

答:高校体育专业、弹 药工程与爆炸技术专业、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专业毕业生,退役运动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复员士官或退役士兵。其中:

①退役运动员、高校体育专业毕业生,须获得全运会以上比赛和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单项锦标赛、冠军赛个人前八名,或获全国青锦赛、城运会个人前六名,或获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个人前三名,从事武术、散打、拳击、摔跤、柔道、射击等竞技体育项目的优先;

②复员士官或退役士兵,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应提供部队团级以上机关政治部门书面证明材料):

Ⓐ在陆军、空军空降兵、海军陆战队特战分队、武警部队总队所属特战(反恐)分队特战岗位从事实战;

Ⓑ在爆破(排爆)专业岗位工作2年以上,并具有专业技能(中级)鉴定证书或部队旅以上部门发放的同等资格证书;

Ⓒ具有陆军 工程大学、陆军特种作战学院、武警部队原福州指挥学院、武警部队特种警察学院、武警警官学院等军队院校相关专业培训经历并取得证书;

Ⓓ从事爆破(排爆)专业期间参加旅以上爆破(排爆)相关专业比武获得前三名。

(3)问:报考上海市公安系统特警(武装执勤)职位的对象和资格条件是哪些?

答:具有体育运动或军事训练特长,体能及身体素质达到上海公安招考特警(武装执勤)体能及身体素质综合测评要求的人员。

(4)问:特警(防暴突击、武装执勤)职位怎样报考?

答:特警(防暴突击、武装执勤)职位的报考严格按照公务员报考程序,根据专项招录的要求,实行先报职位后考试,考试报名即职位报名。报名时,要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报考特警(防暴突击、武装执勤)职位的考生,应在防暴突击和武装执勤职位之中选择其一,且不能同时报考本次公布的其他上海市公务员职位。

(5)问:特警(防暴突击、武装执勤)职位招考的笔试有哪些内容?

答:特警(防暴突击、武装执勤)职位笔试环节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各为100分。

特警(防暴突击)职位专业能力测试项目为:基础体能(男子3000米跑、女子1200米跑)、身体协调平衡能力、心理行为、特殊技能(武术项目展示、射击、擒敌基本功、安检排爆等)。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50分,并单独设定合格分数线。

特警(武装执勤)职位专业能力测试项目及最低合格标准为:引体向上(最低合格标准为10个),折返跑(分10米、20米、30米、40米折返4个阶段,最低合格标准为41秒5),1500米跑(最低合格标准为6分30秒)。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50分,并单独设定合格分数线。

(6)问:特警(防暴突击、武装执勤)职位招考的笔试何时进行?

答:公共科目考试时间统一为2023年12月10日,请提前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特警专业能力测试一般在笔试完成后的次日进行,具体时间及要求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笔试报名系统中的有关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

专业能力测试之前,由招录机关对照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对报考者的身份、学历、专业、比赛成绩、资格证书、获奖证书、部队经历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特殊职位的定向招考。

5、关于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专项报考。

(1)问:报考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职位的具体对象是哪些?

答:各级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主要从基层人民团体、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和高校应届毕业生中进行遴选。报考对象主要是具备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组织、宣传、发动群众的能力,熟悉并热爱群众工作的群团工作人员,一般要求具有2年以上群众工作经历。高校就读期间曾担任相关党团组织负责人、学生干部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2)问:关于“各级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主要从基层人民团体、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和高校应届毕业生中进行遴选。”中的“基层”如何理解?

答:遴选报名人员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在基层人民团体、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等从事群众工作的经历,参加市级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职位遴选的,其在区或其他市级单位从事群众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群众工作经历;参加区级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职位遴选的,其在区其他单位或街道(乡镇)从事群众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群众工作经历。此外,在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等从事群众工作的经历,均可视为基层群众工作经历。

(3)问:关于“群众工作经历”如何理解?

具体包括:

①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经历;

②区、街道(乡镇)招录的社区工作者经历,或其他在居村社区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经历;

③在街道(乡镇)、居村工作的专业社会工作者(包括禁毒社工、矫正社工和青少年社工等)经历;

④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在社会组织、医院、福利院等工作的有实务经验的职业社会工作者经历;

⑤在公益性社会组织等机构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经历;

⑥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经历;

⑦从事高等院校相关辅导员或中小学大队辅导员工作经历;

⑧应届毕业生高校就读期间,担任相关党团组织负责人、学生干部的经历,包括: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团委或团总支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班长、副班长;校级社团负责人;

⑨参加过研究生支教团、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项目的,可视为群众工作经历;

⑩其他群众工作经历。

(4)问:群众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答:群众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可分段累加计算。

(5)问:从事群众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答:从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群众工作经历从担任工会、共青团、妇联相关职务(含专职干事)时间起算;以全日制方式从事其他群众工作的,自实际从事该项工作之日起算。

(6)问: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职位怎样报考?

答: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职位考试报名即职位报名,符合职位报考要求,通过职位审核的考生方可获得笔试资格。考生在系统类别中选择工会、共青团、妇联1个系统中的1个具体职位报名。

(7)问: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职位报考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

1、信息准确。对于个人的学历、单位和职务、政治面貌等信息必须准确填写,如为劳务派遣人员的,必须注明劳务派出单位和实际服务的机构。

2、简历完整。简历的填写,应该完整的体现出个人经历,如因处于求职等未就业状态且时间超过3个月的,应在简历中体现。同时,应在简历中注明工作(学习)单位、岗位(职务)。

3、体现群众工作能力。在群众工作经历中,应客观表述群众工作经历,如活动规模、效果等,并说明本人在活动中发挥的作用。主要成绩包括个人获得的荣誉,个人领导的团队获得的荣誉,以及主要的工作业绩。

考生报名信息表的有关填报信息将直接影响资历评定结果,且将在考察环节进行信息真实性复核。

(8) 问: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职位面试人员名单是如何确定的?

答:笔试结束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工青妇各系统遴选计划人数总数5倍的比例,分别确定各系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各职位根据遴选计划人数5倍的比例,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对曾获国家或省部级以上劳模(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等群团工作相关荣誉的特别优秀人员,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但未能进入所报职位面试环节的,经各级工青妇专选办评估审核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增加名额方式进入所报职位面试环节。

各系统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未达到5:1比例的职位,将对达到本系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组织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考生在同一系统内申报调剂职位,并接受各遴选机关的资格审查。公开调剂后,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仍达不到5:1比例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职位资格条件进行统一调剂。调剂人选因笔试成绩相同超出职位空缺名额时,一并进入面试。统一调剂后,个别职位面试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仍然达不到2:1比例的,将中止该职位的遴选。

(9)问:资历评定的标准是什么?何时进行?

答:资历评定总分10分,主要通过对报名人员的政治表现、专业知识技能、群众工作经历、工作学业实绩等进行分析,判断其对遴选职位匹配适应性,具体由各级工青妇专选办组织相关专家及专业人士于2024年2月下旬进行评定。资历评定成绩和面试成绩一起公布。

(10)问:综合成绩分数如何确定?

答:综合成绩分数由笔试、面试和资历评定三部分组成,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50%,资历评定占10%(成绩均按照百分制折算)。

(11)问:关于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答: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职位按计划遴选人数2倍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拟体检的人选,体检后,票决确定考察人选。

6、关于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报考。

(1)问:哪些人可以报考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

答:持有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截至2023年11月3日(含)前核发),且具有本市户籍(不含高校集体户口),符合公务员招录基本条件的人员方可报考。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截至2023年11月3日(含)前核发),且具有本市户籍(不含高校集体户口)的人员,比照符合公务员招录基本条件和残疾人专项招录身体条件要求执行。

(2)问: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怎样报考?

答: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的报考严格按照公务员报考程序,根据专项招录的要求,实行先报职位后考试,考试报名即职位报名。对照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由各招录机关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由市残联进行复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无需笔试缴费),方可参加特殊职位的专项招考。

报考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本次公布的其他上海市公务员职位和残疾人事业单位专项职位。

(3)问: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招考的笔试有哪些内容?

答:笔试内容仅安排公共科目B类考试,不设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4)问: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笔试后如何确定面试人选?

答:根据残疾人专项招录具体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笔试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5)问: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招考的面试如何实施?

答:由招录机关根据职位需求,采用适合残疾人的方式自主进行岗位测试。

(6)问:报考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在身体条件上有什么要求?

答:具体请浏览残疾人专项招录报名系统中的《关于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报考身体条件的说明》。

(7)问: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如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答: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7、关于监狱、戒毒场所医疗卫生人民警察职位专项招考。

(1)问:监狱、戒毒场所医疗卫生人民警察职位怎样报考?

答:监狱、戒毒场所医疗卫生人民警察职位考试报名即职位报名,符合职位报考要求,通过职位审核的考生方可获得笔试资格。考生可在监管医学、监管护理、监管医技药剂3个专业类别中选择1个类别的1个职位报考。报考年龄条件和户籍要求按照岗位简章执行。

(2)问:监狱、戒毒场所医疗卫生人民警察职位合格分数线是如何确定的?

答:笔试结束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监管医学、监管护理、监管医技药剂3个专业类别报考总人数,按照招录计划总数5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别确定各类别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3)问:监狱、戒毒场所医疗卫生人民警察职位面试内容有何不同?

答:监狱、戒毒场所医疗卫生人民警察职位面试内容增加了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按百分制折算)。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查考生的医学基础和实操能力。

8、问:报考定向或专项职位的考生能否报考其他职位?

答:报考定向或专项招录职位的考生,除“三支一扶”人员,均不可同时报考本次公布的其他上海市公务员职位。

“三支一扶”人员如需在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定向职位的同时,报考其他本市公务员职位的,应在服务基层项目招录专题中,根据各自的情况,加报本次公布的其他上海市公务员A类职位专业类别,并在面试工作结束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单位。

五、关于考试科目

1、问:本次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本次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主要测查考生从事公务员职业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潜在能力,特别是用习 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测试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数理能力、常识应用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材料通常涉及特定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测试内容包括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2、问:本次考试是如何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的?

答:笔试结束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每类专业计划招录人数总数3倍的比例,根据考生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合格分数线。并于2024年1月17日通过上海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统一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成绩。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按照招录计划总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合格分数线。

市外办非通用语职位、公安机关特警职位、监狱、戒毒场所医疗卫生人民警察职位等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可按照招录计划总数5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别单独确定合格分数线。其中,报考公安机关特警职位的人员需达到特警专业能力测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职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可按照招录计划总数5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系统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六、关于职位报名和资格审查

1、问:报考者如何进行职位报名?

答:报考者必须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后,方有资格于2024年1月22日9:00至1月26日18:00参加首轮网上职位报名,并接受招录机关的资格审查。

招录机关在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前,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在网上职位报名时限内审核未通过的,可以更改报考职位,但系统将自动禁止该考生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职位;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系统将自动禁止该报考者改报其他职位。

在首轮招录结束后,根据招录机关职位的空缺情况和实际需求,计划于2024年4月在公务员招录笔试合格考生中组织第二轮职位招录。未被第一轮职位录用的考生可及时了解或浏览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发布的招录信息,并参加下一轮的职位报名。

2、问:职位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答:职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录机关具体负责。

3、问:对招考简章中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答: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上海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

七、关于面试和调剂

1、问:面试人员名单是如何确定的?

答: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3:1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问:当面试人数未达到比例时,是否进行职位调剂?

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3:1比例的招录职位,将对达到本专业类别考试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组织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

公开调剂工作结束后,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仍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职位资格条件,进行统一调剂。调剂人选因笔试成绩相同超出职位空缺名额时,一并进入面试。统一调剂后,个别招考职位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仍然达不到3:1比例的,应当组织现有通过职位资格审核的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3、问:面试时需携带哪些证件和材料?

答: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考生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录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对“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四年且考核优秀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4、问: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答:面试的组织工作由招录机关具体负责,面试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至3月4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录机关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于2024年2月9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同时,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内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确认。确认后,招录机关将不再另行通知。

八、关于体检和考察

1、问:如何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答: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同分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同分的,则根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排序。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职位按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拟体检的人选,体检后,票决确定考察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招录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招,考生面试成绩原则上应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问: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谁组织实施?

答: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具体组织实施。

3、问:体检执行何种标准?

答:通过面试的人员参加招录机关组织的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4、问: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答: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问:哪些项目在当日或当场进行复检?

答: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6、问: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答: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7、问:录用人民警察需要测评体能吗?

答: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国家安全机关、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招录时需测评体能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8、问: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答: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九、其他相关政策

1、问:对大学生退役士兵、上海高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西部志愿者、专职辅导员、“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公务员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根据中央和我市有关要求,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4年且考核优秀的人员、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退役士兵,以及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等实行“优先推荐、优先调剂、优先录用”。

2、问:关于对部分有经济困难的考生减免考试费用的问题如何处理?

答: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考生,不实行网上缴费,在网上完成报名、正确上传照片、选择“申请减免考务费用”,并于11月10日上午10:00前上传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申请减免的考生须于24小时后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提示“考务费用减免申请已通过”则报名完成,如提示“考务费用减免申请未通过”,请按照要求完成相关操作并补齐资料。如超过24小时仍未收到反馈,请及时与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联系。

3、问:2024年应届毕业生录用后,何时可以办理相关手续?

答:对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录用手续,须在其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包括职位资格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证书,如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后方可办理。

在正式办理录用手续后,方可办理工资核发、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

十、关于违纪违规的处理

1、问:报考者在招考报名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报名环节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等行为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问: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试机构将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2)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

(3)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

(4)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5)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7)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

3、问: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

(2)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

(3)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4)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简称作弊器材)的;

(5)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违反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

(7)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4、问: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2)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3)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4)使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器材的;

(5)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

(6)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5、问:对答卷雷同的报考者,将如何处理?

答: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考试机构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具体情形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或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6、 问:报考者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情节较轻的,将终止录用程序;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7、问: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报考者和其他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十一、关于其他问题的处理

1、问:考生进入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环节后无故放弃的如何处理?

答:考生如在进入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环节后无故放弃的,将记录其行为。同时,取消其参加2024年公务员招录的第二轮职位报名资格。

2、问:本次公务员招考与本市其他公务员招录考试如何衔接?

答:参加本次公务员招考的考生,如同时还参加了本市2023年其他公务员类招录考试,且已进入录用程序的,本次考试的招录程序自动终止。

十二、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问:本次考试是否提供辅导教材、进行考前培训?

答: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市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12333

咨询时间:11月4日至11月10日9:00-17:00

展开阅读全文

上海2024年度国考公务员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大纲

2023-10-16,全文共 2945 字

+ 加入清单

为便于报考者充分了解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8个非通用职位外语水平测试,特制定本大纲。一起来看看!

上海2024年度国考公务员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大纲

日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考查报考者是否具备在中央机关从事外事有关工作所必需的日语专业知识和语言应用能力。

二、评价目标

1. 掌握日本语能力测试N1和专业8级要求的日语词汇。

2. 熟练掌握并应用日语语法。

3. 对日语语言有一定的理解、推理及释义能力。

4. 了解日本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等方面基本情况。

5. 对中国同日本双边交往和日本国情、社情、民情的掌握情况。

6. 对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和国际地区时事的了解情况。

三、考试内容与试卷结构

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试题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 词汇和语法40题

2. 完形填空20题

3. 阅读理解20题

四、答题要求

考试均采用客观性试题,要求报考者从每题所给的选项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或根据要求选择最佳搭配。报考者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作在试卷上的答案一律无效。

法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考查报考者是否具备在中央机关从事外事有关工作所必需的法语专业知识和语言应用能力。

二、评价目标

1. 掌握涉及中国及法语国家和地区相关的政治、经济、外交、历史、文化、科技、时政和社会等领域常用的法语词汇和表述。

2. 具备良好的法语语言功底,掌握语法规则、习惯搭配和常用表达方式。

3. 能够较快阅读不同文体的法语文章,厘清文章结构、准确理解内容、高效提炼观点。

4. 掌握基本的时政和外事有关知识。

三、考试内容与试卷结构

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试题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 词汇和语法40题

2. 完形填空20题

3. 阅读理解20题

四、答题要求

考试均采用客观性试题,要求报考者从每题所给的选项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或根据要求选择最佳搭配。报考者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作在试卷上的答案一律无效。

俄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考查报考者是否具备在中央机关从事外事有关工作所必需的俄语专业知识和语言应用能力。

二、评价目标

1. 准确掌握俄语语法、词汇、句法等基础知识。

2. 具有较好的俄语理解和应用能力。

3. 熟悉俄罗斯等欧亚地区国家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文化、社会经济现状、对华关系等),掌握相关的俄语专有词汇和表达方法。

三、考试内容与试卷结构

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试题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 词汇和语法40题

2. 完形填空30题

3. 阅读理解15题

四、答题要求

考试均采用客观性试题,要求报考者从每题所给的选项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或根据要求选择最佳搭配。报考者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作在试卷上的答案一律无效。

西班牙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考查报考者是否具备在中央机关从事外事有关工作所必需的西班牙语专业知识和语言应用能力。

二、评价目标

1. 掌握涉及中国及西班牙语国家和地区相关的政治、经济、外交、历史、文化、科技、时政和社会等领域常用的西班牙语词汇和表述。

2. 具备良好的西班牙语语言功底,掌握语法规则、习惯搭配和常用表达方式。

3. 能够较快阅读不同文体的西班牙语文章,厘清文章结构、准确理解内容、高效提炼观点。

4. 掌握基本的时政和外事有关知识。

三、考试内容与试卷结构

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100分。

试题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 词汇和语法40题

2. 完形填空20题

3. 阅读理解20题

四、答题要求

考试均采用客观性试题,要求报考者从每题所给的选项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或根据要求选择最佳搭配。报考者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作在试卷上的答案一律无效。

阿拉伯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考查报考者是否具备在中央机关从事外事有关工作所必需的阿拉伯语专业知识和语言应用能力。

二、评价目标

1. 掌握外事工作常用的阿拉伯语词汇。

2. 掌握阿拉伯语语法和表达习惯。

3. 能够读懂阿拉伯语报刊等媒体上有一定难度的文章,并把握文章主旨、事实和细节。

4. 了解中国及阿拉伯国家和地区基本的文化背景和相应的国际知识。

三、考试内容与试卷结构

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试题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 词汇和语法30题

2. 完形填空30题

3. 阅读理解20题

四、答题要求

考试均采用客观性试题,要求报考者从每题所给的选项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或根据要求选择最佳搭配。报考者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作在试卷上的答案一律无效。

德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考查报考者是否具备在中央机关从事外事有关工作所必需的德语专业知识和语言应用能力。

二、评价目标

1. 掌握3000个以上德语基础词汇。

2. 掌握德语语法和日常表达习惯。

3. 能够读懂德语文章,理解基本正确。

4. 了解中国及德国、奥地利、瑞士等德语国家的基本国情,包括日常生活、时事政治、外交、经济、文化、体育、历史、地理和法律等方面。

三、考试内容与试卷结构

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试题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 词汇和语法30题

2. 完形填空30题

3. 阅读理解20题

四、答题要求

考试均采用客观性试题,要求报考者从每题所给的选项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或根据要求选择最佳搭配。报考者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作在试卷上的答案一律无效。

朝鲜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考查报考者是否具备在中央机关从事外事有关工作所必需的朝鲜语专业知识和语言应用能力。

二、评价目标

1. 掌握朝鲜语能力测试5、6级要求的朝鲜语词汇。

2. 熟练掌握并应用朝鲜语语法。

3. 对朝鲜语语言有一定的理解、推理及释义能力。

4. 了解朝鲜和韩国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等方面基本情况。

5. 对中国同朝鲜、韩国双边交往和朝鲜、韩国国情、社情、民情的掌握情况。

6. 对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和国际地区时事的了解情况。

三、考试内容与试卷结构

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试题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 词汇和语法40题

2. 完形填空20题

3. 阅读理解20题

四、答题要求

考试均采用客观性试题,要求报考者从每题所给的选项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或根据要求选择最佳搭配。报考者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作在试卷上的答案一律无效。

葡萄牙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考查报考者是否具备在中央机关从事外事有关工作所必需的葡萄牙语专业知识和语言应用能力。

二、评价目标

1. 掌握涉及中国及葡萄牙语国家和地区相关的政治、经济、外交、历史、文化、科技、时政和社会等领域常用的葡萄牙语词汇和表述。

2. 具备良好的葡萄牙语语言功底,掌握语法规则、习惯搭配和常用表达方式。

3. 能够较快阅读不同文体的葡萄牙语文章,厘清文章结构、准确理解内容、高效提炼观点。

4. 掌握基本的时政和外事有关知识。

三、考试内容与试卷结构

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100分。

试题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 词汇和语法40题

2. 完形填空20题

3. 阅读理解20题

四、答题要求

考试均采用客观性试题,要求报考者从每题所给的选项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或根据要求选择最佳搭配。报考者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作在试卷上的答案一律无效。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023-10-16,全文共 2110 字

+ 加入清单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全部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80分钟,满分100分。

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包括“注意事项”和试题。“注意事项”是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作答提出的重要指导性建议,包括试卷构成、作答时间、作答时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等。考试时,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注意事项”,遵守相关要求,合理把握作答时间,正确填写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试题分为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

(一)常识判断。

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进行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

(二)言语理解与表达。

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内容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

(三)数量关系。

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主要涉及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常用题型有数字推理和数学运算两种。

数字推理:每道题给出一个数列,但其中缺少一项,要求报考者仔细观察这个数列各数字之间的关系,找出其中的排列规律,然后从四个供选择的答案中选出最合适、最合理的一个来填补空缺项,使之符合原数列的排列规律。

数学运算:每道题给出一个算术式子或者表达数量关系的一段文字,要求报考者熟练运用加、减、乘、除等基本运算法则,并利用其他基本数学知识计算或推出结果。

图形推理:每道题给出一套或两套图形,要求报考者通过观察分析找出图形排列的规律,选出符合规律的一项。

定义判断:每道题先对相关概念进行定义,然后分别列出四种情况,要求报考者严格依据定义选出一个最符合或最不符合该定义的答案。

类比推理:给出一组相关的词,要求通过观察分析,在备选答案中找出一组与之在逻辑关系上最为贴近或相似的词。

逻辑判断:每道题给出一段陈述,这段陈述被假设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要求报考者根据这段陈述,运用一定的逻辑推论,选择一个最恰当的答案。

二、申论

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注意事项”是对申论试卷作答提出的重要指导性建议,包括试卷构成、作答时间、作答时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等。考试时,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注意事项”,遵守相关要求,合理把握作答时间,正确填写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使用现代汉语在答题卡上正确的位置作答。“给定资料”是需要报考者阅读的有关材料,是完成“作答要求”的基础。“给定资料”所反映的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某些事例,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都有可能涉及。“作答要求”是报考者在阅读“给定资料”的基础上需要完成的若干任务。

申论试卷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三类职位,分别命制试题。

(一)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

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阅读理解能力——全面把握给定资料的相关内容,准确理解给定资料的含义,准确提炼事实所包含的观点,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质问题。

综合分析能力——对给定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内容、观点或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多角度地思考资料内容,作出合理的推断或评价。

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准确理解把握给定资料所反映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或办法。

文字表达能力——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准确规范、简明畅达地表述思想观点。

(二)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

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阅读理解能力——能够理解给定资料的主要内容,把握给定资料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对给定资料所涉及的观点、事实作出恰当的解释。

贯彻执行能力——能够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完成任务。

解决问题能力——对给定资料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的措施或办法。

文字表达能力——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对事件、观点进行准确合理的说明、陈述或阐释。

(三)行政执法类职位。

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依法办事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阅读理解能力——准确理解归纳给定资料的主要内容,对所涉及的观点和事实进行恰当的解释,并作出合理的推断。

依法办事能力——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综合运用恰当有效的方法完成任务、解决问题、实现目标。

公共服务能力——能够全面准确了解公众需求和愿望,灵活运用各种措施和办法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文字表达能力——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对事件、观点进行准确合理的说明、陈述或阐释。

展开阅读全文

上海松江区2024年度乡村振兴专场招聘​考试方法和内容

2024-02-22,全文共 557 字

+ 加入清单

上海松江区2024年度乡村振兴专场招聘考试方法内容

1、考试方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的原件参加考试。笔试、面试需考生到江苏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参加,请考生做好准备工作。

2、2024年3月20日起,由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等单位共同组成招聘小组到学校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组织笔试和面试。考试地点:江苏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

3、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不能进入1:5的,愿意调剂的考生参照岗位要求进行调剂。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4、招聘单位对通过面试分数线的考生按要求进一步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5、笔试和面试都是一百分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产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初步录用人选。经体检、考察确定聘用人选。

考生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招聘单位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点此查看全文:上海松江区2024年度乡村振兴专场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展开阅读全文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公告

2024-01-15,全文共 1023 字

+ 加入清单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公告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部分职位笔试合格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之比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条件

除具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外,参加调剂的报考者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拟调剂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同时达到拟调剂职位和原报考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且考试类别相同。拟调剂职位设置了专业科目笔试条件的,专业科目笔试成绩还须同时达到合格分数线,且考试类别相同。

(三)未进入原报考职位面试人员名单。

参加调剂的报考者只能申请1个调剂职位。进入调剂职位面试的,不得参加原报考职位的递补。

二、调剂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者自即日起,可以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4)查询调剂职位、调剂人数、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

(二)报名

2024年1月15日8:00至1月17日18:00期间,报考者凭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考录专题网站”,选报职位并提交调剂申请。报考者对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在提交调剂申请截止时间之前,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非网上报名的报考者参加调剂时,请直接与拟申请调剂的招录机关联系,在2024年1月17日18:00前提交书面调剂申请。

(三)资格审查

2024年1月18日8:00至1月19日18:00,招录机关对调剂本单位职位的网上申请和书面申请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一般依次按照报考者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两项成绩均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对于设置了专业科目笔试条件的职位,资格审查依次按照报考者合成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三项成绩均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数达到规定的调剂人数后,招录机关不再对其他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024年1月20日之后,参加调剂的报考者可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和进入调剂职位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公务员局

2024年1月

展开阅读全文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度人才招聘

2023-12-13,全文共 1358 字

+ 加入清单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度人才招聘

“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才的引进和培育是优化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国内顶尖、世界一流学科的重要举措。目前学院进入了多重机遇叠加跨越的高速发展期,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渴望优秀学者的加入,学院以最大的诚意邀请海内外英才加盟。我们将极力创造适应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学术环境和条件保障,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为引进人才的住房、科研、子女教育等提供周到服务与帮助。

一、学院简介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是一个既富有历史积淀,又充满新生活力的多学科学院。其前身财政系始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成立后高校中第一批以财政学为专业方向的教学科研单位,经过7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财政学科不断壮大,被评选为教育部和财政部的重点学科,为公共经济学的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做出了重要贡献。

2001年,在财政系基础上,整合投资系与设立公共管理系,组建了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从而形成了以公共经济和公共管理为基本结构,以公共事务为共同纽带,以培养具有公共意识、社会责任感和国际化视野的管理人才为使命。同时,依托学院教学实体,成立了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和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两个校级智库,构建了“一体两翼”的教研模式。

在学科建设方面,学院在各类型、各层次的学科点进行了全方位布局。目前的6个本科专业全部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9个学术型硕士点和4个专业硕士点(金融硕士首席投资官、资产评估硕士、税务硕士、MPA)、9个博士点。

学院现有教师近80名,其中80后、90后等年轻教师占40%的比重,具有海外教育背景的教师占比超过30%。近年来入选各类国家级人才计划的教师4名、省部级人才计划14名。2023年,学院“财政与国家治理”教师团队入围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学院的科学研究追求国际化与本土化的有机结合,实现了在经济学、公共管理和政治学国际顶级期刊的全覆盖,每年在中文权威期刊的发表实现了常态化。学院的学术氛围浓厚,为人才的成长提供了优越环境。

二、招聘岗位

学院2024年度招聘财政税收学科、国民经济学科及公共管理学科海内外青年人才或高层次人才:

(一)财政税收学科

1. 招聘人数:2名

2. 招聘方向:财政、税收或公共经济学的其他方向,已取得博士学位或2024年8月之前将取得博士学位的海内外优秀人才,在相关领域具有同行公认的学术水平。

(二)国民经济学科

1. 招聘人数:1名

2. 招聘方向:国民经济学或投资学的研究方向,已取得博士学位或2024年8月之前将取得博士学位的海内外优秀人才,在相关领域具有同行公认的学术水平。

(三)公共管理学科

1. 招聘人数:2名

2. 招聘方向:行政管理、公共政策或社会保障研究方向,已取得博士学位或2024年8月之前将取得博士学位的海内外优秀人才,在相关领域具有同行公认的学术水平。

三、招聘时间

应聘者简历接收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日。鼓励应聘者尽早投递简历,学院将根据接收简历情况及时安排面试。

四、联系方式

应聘方式:将应聘材料(包括:简历、工作论文、相关学历和资格证书复印件等)发送至hui.jin@mail.shufe.edu.cn

联系电话:021-65903686

邮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凤凰楼101室 惠老师收

展开阅读全文

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2024年度公开招录事业编制人员简章

2023-12-05,全文共 1950 字

+ 加入清单

应急管理上海消防研究所2024年度公开招录事业编制人员简章

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是应急管理部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研究,主要领域为消防装备、灭火理论、灭火救援技战术、火场防护等;开展实战化、基地化、科学化训练研究,承担人工智能与无人救援研究;承担地震、地质、气象等自然灾害应对处置、消防员职业健康、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研究。

拥有消防与应急救援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上海)、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灭火救援技术与装备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等3个消防救援领域顶尖的研发与成果转化平台,可有效支撑装备研发、产业化和在消防救援队伍的推广应用。

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21/SC2和ISO/TC21/SC14的国内技术归口单位,是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车、泵,消防器具与配件,消防员防护装备,森林草原等4个消防分技术委员会的挂靠单位,是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级汽车新产品定型鉴定试验和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国家级科技成果检测鉴定检验机构、上海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依托单位,归口承担我国95%以上消防应急救援装备产品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和消防应急救援装备产品的检验工作。

现因工作需要,我所面向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17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审核、心理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一)2024年度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8个岗位,共16名事业编制人员。

(二)2024年度社会人员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个岗位,共1名事业编制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招录对象

1. 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符合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相关条件的海外留学人员。应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中共党员优先。

2.社会人员

应聘人员须为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出版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出版专业高级职称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中级职称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上海市户籍;具备出版、编辑领域3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3. 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

4.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5. 身体健康,能正常开展工作;

6. 海外留学人员学历学位需获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2年内无入职或社保缴纳经历;

7.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2.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 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 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 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招录流程

应聘流程主要包括报名、审核、心理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自正式发布公告起至2024年3月30日止。

2. 报名网址:https://xy.liepin.com/sxs2024/

3. 有关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材料包括:《2024年度公开招录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另需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职称证书(社会人员)、外语水平证书、计算机水平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的封面扉页以及本人认为有用的其他证书证明等。

(3)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招聘的资格。

五、有关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按时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待来访。

2.应聘人员在应聘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笔试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六、工资福利待遇

录用人员为国家正式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上海市事业单位有关标准执行,其他绩效、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待遇按所内有关标准执行。

此外,我所秉承“快乐工作,健康生活”理念,丰富文化建设活动丰富,制度化保障基础福利、健康福利、成长福利、暖心福利、团建福利等待遇,厚植人才培养沃土,构建才华施展平台。

七、联系方式

电 话:021-54960801(王老师、孙老师)。

点击下载附件: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2024年度公开招录事

展开阅读全文

2024上海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官网

2023-11-03,全文共 1411 字

+ 加入清单

上海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官网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时间为2023年11月4日0:00至11月10日12:00,报名网站为上海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

报名入口:上海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报考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中工会、妇联系统职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报考共青团系统职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八)具备中央和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

非本市户籍社会人员报考,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

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的,限具有本市户籍人员,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人员。

根据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尚在5年服务期内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所在机关(单位)批准同意。对采取定向招考方式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报考。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公安机关特警、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监狱、戒毒场所医疗卫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适当调整报考学历和年龄。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报考者与所报考单位中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需向招录机关进行报备。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上海宝山区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方法和内容

2024-05-31,全文共 677 字

+ 加入清单

2024上海宝山区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方法内容

(一)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社会公开招聘和残疾人专项招聘

1、考试方法:采取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详见《宝山区2024年社区工作者招聘笔试大纲》(附件2)。

3、笔试时间和地点:拟定于6月29日(周六)13:30-15:30,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4、笔试成绩于笔试后1个月内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5、面试事宜: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组织面试,将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根据面试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凡发现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6、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7、特别说明:为进一步充实、增强基层社区工作者队伍力量,计划将社会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和残疾人专项招聘的笔试成绩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街镇在集中招录后对于社区工作者的实际需求,适时组织开展公开补充招聘工作,并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二)社会工作人才专项招聘

1、考试方法:面试。

2、面试事宜:通过线下资格核验后,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3、特别说明: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核验结果当年有效,未录取的社会工作人才将择优纳入宝山区社会工作者人才专项招聘储备库,为开展补充招聘储备专业化人才。

>>>点此查看全文:2024年上海宝山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上海宝山区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

2024-05-31,全文共 742 字

+ 加入清单

2024上海宝山区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日10:00至6月17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 www.ecloudexam.com)。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报名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照片清晰、亮度足够,gif、jpg、jpeg、bmp、png格式,高度大于等于210像素,宽度大于等于150像素,大小200KB以内。(若上传不清晰的照片或使用非本人照片,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行承担)。

3、报考岗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岗位的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设资格审核,考生报考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考生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视为报名有效,且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核不通过的,视为报名无效,系统会将考生的报考请求退回,考生可以重新选择其他岗位报考。

5、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6月27日10:00至2024年6月29日14:00,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6、特别告知:

(1)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宝山区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不全,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行承担。

(2)资格审核结果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查询,招聘单位不另行通知。

(3)考生应根据报名时间节点要求,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因资格审核不合格,且未能及时另选其他岗位报考而错过报名时间的,视作考生放弃报考。

(4)社会工作人才专项招聘将进行线下资格核验,线下资格核验的时间、地点、所需材料等以招聘单位的通知为准。

>>>点此查看全文:2024年上海宝山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展开阅读全文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招聘公告

2024-05-30,全文共 1728 字

+ 加入清单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招聘公告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托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是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类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以产教融合、师生创新创业、技术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高新企业加速、产业生态培育等载体,是高校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服务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抓手;为区域经济发展,为建设国内一流的高水平现代化工程应用型特色大学,支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师生创新创业的“双中心”。总部坐落于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50号,地处虹桥商务核心区,致力于打造成为区域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的重要引擎。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募一位富有远见卓识及卓越领导力的总经理,引领科技园迈向新的发展阶段。

一、岗位职责

1.战略规划实施:制定并执行科技园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实施公司董事会决定,推动科技园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师生创新创业、产业融合及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持续发展。

2. 公司运营管理:全面组织公司的经营管理,根据公司战略定位,聚焦核心主营业务,提升服务能级和培育核心竞争力,确保完成股东和董事会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和工作任务,创建一流大学科技园。

3. 强化企业管理: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方案,确保“三重一大”和公司运营依法合规。负责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的管理规范,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入园企业的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提升科技园的科技创新能力和行业影响力。

4.加强数字化管理体系建设,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安全运行,组织公司完成年度绩效考核。

5.塑造和维护科技园品牌形象:组织各类活动吸引高质量企业和项目入驻,深化与政府、高校、企业及国际机构的合作,构建共赢的生态系统,提升园区知名度与吸引力。积极推进公司文化建设,加快人才培养,营造公司奋斗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任职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立场坚定,认同公司文化制度规纪,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操守;品行端正、严守底线,信用良好,遵纪守法。

2.教育背景: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企业管理、经济、科技政策相关专业背景或高级职称者优先。

3. 工作经验:具备高校管理、科技企业高管、园区高级管理、投融资等8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历,至少5年高级管理岗位经验,有较强的市场分析、开拓实践、管理运营能力,善于研究政策导向和国际国内发展趋势,具备创新思维,能不断探索并实践国家大学科技园运营的新模式、新机制。

4.领导能力:高度的责任心、具备出色的领导力、团队建设和管理能力,能够激发团队潜能,形成高效协作的工作氛围。

5.业务洞察及沟通协调能力:深刻理解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对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趋势有敏锐洞察力,能有效整合资源,推动产业升级。拥有优秀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政府、企业、高校等多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6、有相关成功案例者及校内教职工符合条件者优先。

三、职位待遇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总经理采用年薪制,基本和绩效薪酬50万元,超额绩效按净利润增量比例发放,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以上均为税前薪酬。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至2024年6月7日

2.报名方式:有意向者可将简历投递至kjy@sues.edu.cn

3.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出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科技园将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审查,按照一定比例,择优挑选符合条件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筛选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科技园将组织统一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四)考察及体检

科技园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表现、诚信记录等情况,考察通过者自行到三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五)聘用及公示

科技园审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如有异议、影响录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六)以上解释权归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老师

联系电话:021-62751378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热忱欢迎您!

展开阅读全文

上海高等研究院管理支撑部门招聘启事

2024-05-24,全文共 399 字

+ 加入清单

上海高等研究院管理支撑部门招聘启事

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下称“高研院”)坐落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科学城核心区,是一所年轻的多学科交叉的综合性科教机构。高研院主要以先进光源大科学装置的研制、建设和运行为核心,开展加速器科学、光子科学、能源科学与信息科学领域的原始创新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支撑前沿科学研究,为战略新兴产业提供核心技术和集成技术解决方案,拥有上海同步辐射光源、国家蛋白质设施(上海)等国家大科学基础设施。

管理支撑部门因工作需要,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

二、岗位待遇:

按照上海高等研究院的有关标准执行。

三、应聘说明:

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发至以下联络方式(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应聘部门+应聘职位),招满即止。

联系人:曹老师

Email:hr@sari.ac.cn

网址:http://www.sari.cas.cn/

地址:上海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海科路99号

邮编:201210

展开阅读全文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行政管理岗位招聘启事

2024-05-23,全文共 364 字

+ 加入清单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行政管理岗位招聘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继续教育学院现面向校内公开招聘行政管理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行政管理人员1名

二、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能适应高强度工作,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学习能力;

2.原则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教育培训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分析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数据处理能力,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

三、应聘注意事项

符合条件者请即日起将个人简历、学位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应聘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至电子邮箱:pd@sit.edu.cn,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应聘继教学院+姓名+所在部门”。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方式:60873556

截止日期:2024年5月31日

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5月14日

展开阅读全文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中心国际学生管理岗位招聘启事

2024-05-23,全文共 807 字

+ 加入清单

华东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中心国际学生管理岗位招聘启事

华东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中心/留学生办公室是全校国际学生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是负责国际学生招生、管理政策制定、综合事务协调、学生管理以及国际学生项目拓展等相关工作的直属单位,为每年5000多名来自全世界130余个国家的国际学生提供学习和生活方面的支持。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际学生招生/管理岗位3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主要职责包括参与国际学生招生咨询、管理协调、项目拓展、活动组织等。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国际学生招生咨询与录取、项目管理。

2.国际学生日常管理、突发事件处理。

3.策划组织大型学生活动。

4.各类项目拓展接待。

二、招聘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2.英语流利,有第二外语者优先考虑。

3.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包括数据与文表处理,公文、报告、计划书撰写等。

4.有大型活动的策划组织经验。

5.有新媒体宣传的工作经验:包括宣传文案、图文设计、平台运营、视频制作等。

6.身体健康,性格开朗,有耐心,有亲和力,沟通协调能力强。

7.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抗压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岗位性质及薪酬福利

1.本次招聘岗位性质为二级人事代理,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聘用,不属于学校编制,为中心自聘人员;

2.该岗位薪资福利参照学校及我中心相关规定执行,社保医保等待遇严格遵守国家规定。

四、工作地点:

华东师范大学普陀校区/闵行校区

五、应聘程序

1.提交材料:有意向者可在国际教育中心网站http://lxs.ecnu.edu.cn“资料下载”一栏下载应聘表,并发送至邮箱:gec@gec.ecnu.edu.cn, 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招生/管理)+姓名。

2.截止时间:2024年6月15日。

初审通过者可参加中心组织的面试等程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进入后续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应聘材料不予退回,请自行留底。

展开阅读全文

2024上海地铁监护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启事

2024-05-23,全文共 474 字

+ 加入清单

上海地铁监护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启事

01企业简介

上海地铁监护管理有限公司是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主要承担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内施工项目的技术审查、项目监管、安保区违规项目处置等业务。

02招聘条件

技术管理岗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身体健康、40周岁以下、能适应本岗位工作;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地下隧道等土建相关专业优先;

4、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5、具有10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6、遵纪守法、诚信良好、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团队意识强,具备良好的执行力和人际沟通能力,无违章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未受过企业纪律处分或党纪处分。

03岗位描述

主要工作内容:

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规划控制区项目技术管理、现场管理。

04用工性质及岗位薪酬

与上海地铁监护管理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岗位薪酬根据公司薪酬方案予以兑现。

05报名应聘方式

请应聘者关注微信公众号:上海地铁招聘,点击加入我们-社会招聘。查阅招聘岗位、专业及学历等具体要求,于2024年6月7日前投递简历,上海地铁监护管理有限公司将择优安排面试。

展开阅读全文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4年辅导员招聘公告

2024-05-21,全文共 958 字

+ 加入清单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4年辅导员招聘公告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是一所会计、金融特色鲜明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原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和原上海金融学院于2016年6月合并组建而成。

学校现有上川路、文翔路和中山西路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200多亩。顾唐路新校区正在建设。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8000余人,其中专业硕士研究生360余人。学生就业良好,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诚邀天下英才加盟!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6月3日,岗位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登录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s://zhaopin.lixin.edu.cn/product/recruit/website/RecruitIndex.jsp?FM_SYS_ID=lxkjjrxy)填写相关信息资料。

3.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2)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符合上海市事业单位进编条件的录用人员,纳入我校正式编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我校的“应届毕业生”是指于2024年毕业,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且从未就业和缴纳过社会保险的学生。应聘我校的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对于从外省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二)资格审查

学校职能部门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

(三)考核方式

学校由部门、学校两级共同考核,通过笔试、面试、试讲、心理测试等环节综合评估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个人素质。

(四)考察及体检

职能部门会同用人部门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拟聘人员须提交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五)公示及录用

经学校审批同意的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办理有关进校手续。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宋老师、滕老师 021-68681361

联系邮箱:zhaopin@lixin.edu.cn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2024年05月20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度复旦大学管理职员统一公开招聘启事

2024-05-17,全文共 1151 字

+ 加入清单

2024年度复旦大学管理职员统一公开招聘启事

为建设专业化、多层次、一流水平的管理服务支撑队伍,持续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和水平,复旦大学统筹设置管理职员岗位,承担校内各单位各类党政管理、服务支撑及政策研究等相关工作。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启动2024年度复旦大学管理职员统一公开招聘工作。

一、岗位设置

本次招聘计划设置管理职员岗位56个。

二、应聘基本条件

1. 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踏实勤恳;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善于沟通,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2. 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应聘者,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 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应聘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三、应聘方式

应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即日起至北京时间2024年5月30日17:00,应聘者可访问复旦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www.zp.fudan.edu.cn),完成系统注册及用户登录后,在“招聘计划”栏选择“2024年度管理职员招聘计划”申请岗位,在线填写报名信息。

应聘者须使用国内有效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注册系统并完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有变化的请务必及时更新)。应聘者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按照要求上传清晰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本科以来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相关专业任职资格证书扫描件等附件材料。具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有效的在读证明、学籍证明、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四、遴选程序

1. 资格审查

按照德才兼备、素质全面、能力突出、能挑重任的标准,学校统一组织资格审查。

2. 笔试及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及面试(预计于2024年6月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 岗位双选匹配

笔试及面试通过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岗位双选匹配。

4. 体检、公示及录用

学校对岗位双选匹配成功且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学校审批通过后正式录用。

应聘者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录用:

1. 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罚,或者因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到党(团)纪、政纪处分,处分尚未解除,或者因涉嫌违纪正在接受有关单位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

4. 在应聘过程中违背诚实信用或者社会公序良俗的。

5. 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1-65642953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021-65643247、021-65643207

服务时间:工作日8:00—18:00、节假日8:00—17:00

E-mail:urp@fudan.edu.cn

展开阅读全文
搜索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