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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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华市本级人才政策汇总(最新消息)

2023年8月5日金华人社”发布“金华市区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金华市本级人才政策包括购房补助、生活补助、租房补助和人才大礼包(即人才银卡),各项补贴标准详见正文。

2023-08-08,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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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金华人社”

政策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pBKO5aJca5Fu7k0AdcToOg

人才保障篇

金华市本级人才政策

人才层次购房补助生活补助租房补助人才银卡提档政策
全日制博士40万元25万元1500元/月3000元金华籍本科应届毕业生提一档享受人才政策
全日制硕士20万元10万元1000元/月2200元
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15万元6万元800元/月2200元
全日制其他高校本科8万4万元600元/月1500元
全日制专科4万元1.5万元400元/月1500元

办理途径: 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人才之家”,选择“金华”

咨询电话:0579-82467524/82465180

【推荐阅读】金华市区人才补贴政策申领条件+流程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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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华市区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最新消息)

2023-12-13,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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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
补贴类型

政策内容、办理方式

就业补贴篇点击查看

惠企政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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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扶持政策篇点击查看
人才保障篇点击查看

政策来源:金华人社

政策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tBlT3KM3zFlSteX-_Ye86g

权益维护篇

当您的权益受到损害时,请扫描“金华安薪码”一微服务一欠薪反映一如实填写提交或扫码进入“欠薪反映”后,拨打事发地的举报投诉电话,进行依法理性维权。

金华市区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窗口

属地名称地址咨询电话
市本级/开发区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双龙南街858号0579-82366877
婺城区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白龙桥镇临江东路1100号0579-82314786
金东区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多湖街道光南路1329号0579-8219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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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华市区就业补贴政策盘点(最新消息)

2023-11-14,全文共 1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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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补贴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1. 享受对象:高校毕业生。

2.

补贴标准: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给予每年3000元补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给予每年1万元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

申报条件: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保费且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费。

(二)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1. 享受对象:高校毕业生。

2. 补贴标准:按每月550元(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每月400元) 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

3. 申报条件: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保费(当年申请上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1. 享受对象:低保家庭、孤儿、残疾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2. 补贴标准:一次性给予3000元/人。

3. 申报条件:毕业学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含技工院校) 非定向培养毕业生。

(四)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1. 享受对象:城镇“4050”就业困难人员。

2. 补贴标准:每月550元(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每月400元),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开始

(即从享受第1个月起计算)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补贴至退休。不得重复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3.

申报条件:城镇“4050”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实现灵活就业,月收入达到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且个人以灵活就业形式依法缴纳社保费(当年申请上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4. 办理途径:向户籍所在镇街、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申请。

(五)失业保险金

1. 享受对象:个人。

2. 享受标准: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3. 申报条件: 参加统筹地失业保险的参保人员及法规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其他人员。

(六) 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

1. 享受对象:失业人员。

2.

补助标准:夫妻双方一方失业的,失业一方可以领取相当与本人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补助;夫妻双方均失业的,可以同时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补助。

3. 申报条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的失业期间生育子女的人员。

(七 ) 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贴

1. 享受对象: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范围的失业人员

2. 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补助,期限不超过6个月。

3. 申报条件:

(1)经当地县级民政部门认定,属于最低生活保障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范围的失业人员。

(2) 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

(3)不能与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失业保险金同时享受。

( 八) 技能提升补贴

1. 享受对象:企业职工

2. 补贴标准:

3. 申报条件:失业保险累计缴纳36个月的市区企业职工。

办理途径: 登录浙里办APP或向属地行政服务中心申请。

咨询电话: 0579-82366877 (市本级) 0579-82321001 (婺城) 0579-82191979 (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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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华市区惠企补贴政策盘点(最新消息)

2023-08-08,全文共 1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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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金华人社”

政策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pBKO5aJca5Fu7k0AdcToOg

金华市区惠企政策篇:

( 一)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1. 享受对象:小微企业。

2. 补贴标准: 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部分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3. 申报条件: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费。

(二)一次性扩岗补助

1. 享受对象:企业。

2. 补助标准: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3.

申报条件:企业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三) 就业见习补贴

1. 享受对象:经认定的见习基地。

2.

补贴标准: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补贴;见习结束后留用率达到60%的单位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补贴;国家级、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补贴;保费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实际保费低于100元的按实补助;补缴的养老保险费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给予补贴。

3. 申报条件:见习基地能为参加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综合商业保险。

( 四)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1. 享受对象:企业。

2.

补贴标准: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部分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城镇“4050”就业困难人员自补贴之月起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补贴至退休。

3. 申报条件: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保费。

( 五)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

1. 享受对象: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

2. 补贴标准:按企业为员工实际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 申报条件:具有10人以上家政服务员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依法缴纳社保费。

(六)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保补贴

1. 享受对象:企业。

2. 补贴标准:女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

3. 申报条件:2022 年 6 月 7

日起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为其落实我省产假政策并缴纳社保费的企业,可享受社保补贴。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七 ) 稳岗补贴(失业保险费返还 )

1. 享受对象:企业。

2. 补贴标准: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返还,具体根据上级文件为准。

3. 申报条件: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上年末参保30人 (含)

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八)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和低收入农户成员就业补贴

1. 享受对象:依法在当地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

2. 补贴标准: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就业补贴,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

3.

申报条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和经各地扶贫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农户成员就业1年以上的

(就业时间以依法缴纳社保费时间为准)

办理途径:登录浙里办APP或向属地行政服务中心申请。

咨询电话: 0579-82366877 (市本级) 0579-82321001 (婺城) 0579-82191979 (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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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华市中考招生政策发布(最新消息)

2023-04-23,全文共 2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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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教育局印发了《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指导意见》。

一、所有初中毕业生都应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又是初中升高中的选拔性考试,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又是高中段学校招生的基本依据。2023年我市所有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的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均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提前招生、免试招生。

二、报考条件必须具有金华市户籍或金华市初中学籍

2023年,报考金华市高中段学校的考生需在报名前具备金华市户籍或金华市初中学籍,同时,允许跨区域就读的学生回户籍地参加中考报名。未注册初中学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加金华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得注册高中学籍。高中段学校在校生和初中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均不得报考。初中毕业生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按照“在哪里报考就在哪里录取”的原则进行,符合多地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一地报名,一旦完成中考报名则不得更改。2023年金华市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27日至4月29日。学业水平文化科目考试(即中考)时间为6月14日至15日。

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

2023年,全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继续实行“属地招生”,即地处县(市)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本县(市)范围内招生;地处金华市区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金华市区范围内招生。考生户籍地和学籍地不一致的情况下,可自行选择回户籍地或学籍地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但不得同时在两地报考。

四、金华市高中段学校全面实现“公民同招、普职同招”

2023年,金华市全面推行高中段学校“公民同招、普职同招”。公办、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等同时在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填报志愿,按照“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五、金华市区高中段学校志愿填报分提前批和普通批进行

2023年金华市区高中段学校志愿填报和录取原则上分提前批、普通批共两个批次进行。

提前批主要包含中本一体化、普通高中特长生、普通高中特色班、普通高中中外合作班,体育、艺术专门学校,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特殊专业等类别。普通高中特长生、普通高中特色班、普通高中中外合作班、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特殊专业等类别考生需在招生录取网络平台提前报名且取得录取资格(即通过相应的术科测试、外语测试、面试、体检等)。

普通批主要包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普通中专学校(专业)、普职融通班等。金华市区考生在该批次可填报不超过20个志愿(其中普高志愿不超过10个)

对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经金华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可根据该校剩余招生计划,上报平台在规定范围内进行补充录取。

六、优质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名额比例提高至75%

为进一步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2023年优质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名额比例不得低于招生计划的75%,并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

七、体育特长生部分项目安排市级统测,学生可以填报2所学校志愿

经金华市教育局批准的开展田径、足球、篮球、排球、网球、乒乓球等项目的有关学校可面向全市招收相应项目体育特长生,其它特长生均面向本地招生。考生均须登录招生网络平台进行术科测试网上报名(报名时间:5月19日—21日17:00,网址同上)。特长生具体测试和录取办法由招考部门或招生学校制定并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布。2023年参加市级统一测试项目的体育特长生,最多可填报同项目的2个学校志愿。

八、中考志愿填报期间发布中考成绩,位次排序有明确规定

2023年金华市中考成绩预定于6月24日晚发布,按成绩高低排定位次。当考生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先后按学业水平考试总分、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英语分数、科学分数、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分数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九、全市推进统一招生平台建设,确保录取唯一性

所有招生报名录取工作均在金华市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上实施(网址:zk.jhzhjy.cn,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实行招生平台的总平台和子平台二级组织形式,其中面向金华市区招生学校和面向全市招生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金华市区子平台上完成,面向县(市)招生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县(市)子平台上完成。

考生的中考志愿实行全市统一填报,时间为6月23日至25日,考生需在“招生平台”及其相应子平台上填报各批次的中考志愿。考生在中考出分前后均可填报,并可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确定并成功提交的有效志愿为准,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5日17:00。

招生平台通过规范录取时间和录取进程确保录取结果的唯一性。禁止任何形式的线下招生、提前招生、零散招生,不在市级统一招生平台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十、划定“十个严禁”政策红线,全面规范招生行为

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设置奖金、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尚未毕业的学生或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不按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招生简章开展虚假招生宣传,误导学生及家长;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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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东阳市人才补贴政策(最新消息)

2023-09-12,全文共 1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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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日期

即日起至10月10日

申请对象

在我市注册登记的符合薪酬补助条件的用人单位。

申请条件及补助标准

1.对2022年1月1日(含)以后新全职引进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领军人才、40周岁以下青年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分别按支付工资薪金的70%、50%、50%、30%给予每人每年最高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薪酬补助,补助期限最长5年。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领军人才按照《东阳市重点人才目录(2022年修订版)》认定并在取得相应人才层级资质后在我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

2.对引进海外工程师的企业,按支付工资薪金的50%给予最高60万元薪酬补助。企业引进外国人才在我市申报入选海外工程师的时间为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同一人才最多补助2次。

3.对新引进外国高端人才、外国专业人才的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高校,按支付工资薪金的30%分别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25万元薪酬补助。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高校新引进外国人才的时间和外国人才在我市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B类的发证时间为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同一人才最多补助2个发证有效期。

4.对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在我市申报新入选的符合《中共东阳市委 东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东委发〔2022〕18号)第1条、第2条规定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给予用人单位薪酬补助,补助期限最长5年。

5.用人单位的支付工资薪金按照单位代扣代缴人才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部分计算,相应人才入选或引进后工作每满12个月申请拨付一次薪酬补助。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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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用人单位人才薪酬补助申请表

1.东阳市用人单位人才薪酬补助申请表。

2.人才入选文件、荣誉证书或上级奖励资金拨付到位证明材料,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人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外国人才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5.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新全职引进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领军人才、40周岁以下青年全日制博士毕业生还需提供在我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承诺书。

6.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人才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部分发放清单和工资薪金银行流水、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7.其它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按要求据实提供,复印件须标注“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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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金华市区大学生礼包政策(最新消息)

2023-08-02,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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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动青年大学生人才集聚,全力服务保障人才在金就业创业,金华市出台《“智选金华”大学生人才集聚工程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迭代升级市区大学生人才系列政策,推出“引育留励爱”5个方面22项扶持条款。

金华市区“大学生礼包”申领指南:

申请有效期1年,礼包有效期2年,最高可享受公交补贴3000元,还有景区购票、文化休闲、餐饮住宿、运动健身等各类优惠。

一、补助对象

只要你是首次到金华市区全职就业的大学生人才,与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个月,就可申领“大学生礼包”。

二、补助标准

在2018.5.8-2022.5.7间参保;补助标准为博士2000元,硕士;“双一流”本科生1500元;普通本科生1000元,大专生800元。

2019.1.1后毕业的浙师大本科、金职院专科毕业生入职我市民企,可提档享受政策。

在2022.5.8-2025.5.7间参保,补助标准为博士3000元;硕士、“双一流”本科生2200元;普通本科1500元,大专1200元。

金华籍和在金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档享受政策。

三、申请时限

须在首次参保后一年内提交“大学生礼包”申请,超过1年未申请的视为放弃。2018.5.8至2023.5.7引进的人才,申请有效期统一截至2024.5.7。

四、如何申请

登录“浙里办”—“浙里人才之家”(金华)—“人才银卡”即可提出申请。

>>>金华市区大学生礼包怎么领?附流程图解

五、使用说明

关注“金华人社”或“金华市民卡”微信公众号,通过个人认证后即可进行兑换使用。

①金华人社—微服务—人才银卡

②金华市民卡—个人中心—人才银卡

礼包激活后有效期2年,超过有效期未兑换额度冻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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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华市中考招生具体实施办法一览(最新消息)

2023-04-23,全文共 4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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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和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办学,规范学业水平考试,深化考试命题改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实施“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发展。

二、考试性质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又是初中升高中的选拔性考试,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又是高中段学校招生的基本依据。2023年我市所有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三、报考条件

1.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年龄一般在16周岁以下(200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毕业生。其中,报考中专(包括“3+2”)、职高、中技的年龄不限。

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金华市户籍的初中应届(历届)毕业生;

(2)非金华市户籍,具有金华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历届)毕业生。

具体招生录取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并报金华市教育局备案。

四、考试安排

1.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体育。

2. 文化科目考试时间:6月14、15日。图源:“金华教育”(下同)

3. 体育科目考试根据《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金华市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调整方案〉的通知》(金市教办体卫艺〔2023〕2号)实施。

考试成绩报告实行分数制,总分66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20分,科学满分为160分,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满分为100分,体育满分为40分。其中语文、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试卷中地方课程内容各占5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金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停止编写和使用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77号),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命题工作。命题坚持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重点,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探究能力、对学科思想方法的理解能力以及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化命题开放性,适当控制题量,杜绝偏题、怪题、熟题和繁题。难度系数控制在0.70—0.75之间。

4.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科目)形式

(1)语文、英语、科学实行闭卷考试,英语考试加试听力(25分);

(2)数学、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考试;

(3)各科考试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5.阅卷工作由金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采取网上评阅形式。

6.初中毕业生的毕业资格,由学校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结合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进行认定。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不及格学生的比例应当控制在5%以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由所在初中学校自行组织补考。

7.凡持有残疾证的听力残疾学生,经本人申请,县(市、区)教育局认定,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听力残疾学生免外语听力测试考生的外语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五、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市)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本县(市)范围内招生;地处金华市区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金华市区范围内招生。

为促进我市高中段学校特色化办学水平,根据《关于公布金华市普通高中学校分类办学改革试点学校的通知》(金市教办基〔2021〕13号)和《关于公布第二批金华市普通高中分类办学改革试点学校的通知》(金市教办基〔2023〕2号),2023年对金华市普通高中学校分类办学改革试点学校的体育、艺术特色班(包括特长生);中本一体化培养试点班、普通高中中外合作班等经金华市教育局审核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可在全市范围招生。体育、艺术类专门学校可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普通中专、其他职业学校的中高职一体化专业和省级示范专业等经金华市教育局审批后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对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县市,经申请后可由市教育局统筹调配符合条件的民办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跨县市招生计划,该计划纳入当地招生计划并通过当地招生平台录取。

2023年,金华市继续推行高中段学校“公民同招、普职同招”,所有招生报名录取工作均在金华市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上实施。

1. 录取的原则和依据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适者录取的原则,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2. 录取的类别

(1)综合录取。依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第认定结果进行录取。高中阶段学校在达到综合素质评定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录取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须2A及以上且不得有E,其它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须1A及以上且不得有E。各县(市)教育局可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录取条件。

(2)定向录取。2023年优质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名额比例不得低于招生计划的75%,并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

(3)特长生录取。特长生是指在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主要是艺术、体育、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确定招收特长生的类别,数量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招生计划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发布。

特长生招生在学业水平考试之后组织。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应事先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招收特长生的类别、数量、标准等,并根据学生的学业水平成绩、学校面试或专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进行考核录取,其中学业水平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

(4)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统一纳入招生录取网络平台进行录取。为了充分发挥省级示范专业的示范辐射作用,共享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省级示范专业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招生计划由学校申报,金华市教育局统一下达。

(5)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录取。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招生工作纳入我市统一招生工作,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所填志愿,按计划择优录取。

3. 政策性加分

(1)全面二孩政策放开之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生育两孩的只生育一个孩子,并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原农村户籍独生女考生,加2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等相关规定,将于2025年起取消该项加分。如国家、省级政策有新规定的,按照新政策执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5分。

a.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b. 少数民族考生(根据《浙江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精神,2027年起取消这一加分政策)。

(3)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20分。

(4)军人子女中考优待政策,按照《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要求执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优待依照相关政策执行。

(5)烈士子女可按照其志愿安排入学。

同一考生如符合同一条中多款的,不累计;同时符合(1)~(4)中多条可累计,以30分为限。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向报名点申报的最后截止时间为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继续深化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鼓励考生和家长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等平台申报中考政策性加分项目,相关部门实行网上审核。

4. 招生平台录取的方式

2023年高中段学校志愿填报和录取原则上分提前批、普通批共两个批次进行。对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经金华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规定进行补充录取。

(1)提前批招生

本批主要包含中本一体化、普通高中特长生、普通高中特色班、普通高中中外合作班、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特殊专业等类别。

普通高中特长生、普通高中特色班、普通高中中外合作班、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特殊专业等类别考生需在招生录取网络平台提前报名且取得录取资格(即通过相应的术科测试、外语测试、面试、体检等)。

(2)普通批招生

本批主要包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普通中专学校(专业)、普职融通班等。

(3)补充录取招生

在提前批、普通批平台统一录取后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根据该校招生剩余计划,经金华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上报平台在规定范围内进行补充录取。

六、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23年金华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监督。从本县(市、区)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并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 完善招生机制。深入实施高中段学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全面建立高中段学校统一招录平台,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3. 规范教学管理。各县(市、区)要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双减”的有关规定,科学安排教学和复习。加强安全教育,制定防范预案,确保考生的人身安全,杜绝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各类恶性事件和责任事故的发生。

4. 严肃招生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设置奖金、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尚未毕业的学生或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不按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招生简章开展虚假招生宣传,误导学生及家长;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5. 优化考试服务。各县(市、区)要开展形式多样的考试招生政策宣传,积极开展政策咨询活动,做好招生政策解读和志愿填报指导等服务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优化考试服务,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强化对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综合保障。热情关爱残疾考生,为残疾考生平等参加中考提供合理便利。

6. 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要按规定设置考点、试场,加强对监试老师、考务人员和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施考期间,要加强监考工作,加强对考点的巡视与管理,防止发生各种泄密、舞弊事件。对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段学校招生中发现的问题,教育纪检部门要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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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金华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招聘最新消息

2023-11-20,全文共 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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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

2.要求做事认真、细致,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熟悉掌握办公软件;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

4.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3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1102室。咨询电话:0579-82303287;0579-82308280。

2.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金华市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初审后,决定入围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四)公示及录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公示栏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招聘工作完成一年内,如需再招聘人员的,可从本次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体检、考察录用。

三、待遇

按《劳动合同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本岗位聘用人员待遇年薪约4.8万元(含各类社会保险)。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金华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相关附件:

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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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金华市芙蓉外国语学校教师招聘最新消息

2023-11-20,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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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物理教师1名、化学教师1名、政治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

(二)招聘对象

面向2024届应届毕业生。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4年8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日前,发送附件1到报名邮箱1137958643@qq.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

(二)测评

测评分为两轮: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学科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素养,表达能力,教学管理能力等,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入围。

三、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http://www.ourschool.cn,消息通知)。

(二)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9-82284888(陈老师、周老师);

学校地址:金华市丹光西路518号。

点击下载金华市芙蓉外国语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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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东阳国企招聘汇总最新消息

2023-11-20,全文共 1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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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部分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东阳市国有企业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部分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东阳市部分国有企业招聘计划表2023-(14)》(附件1)。

应聘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条件、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 (三)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近5年内无违法犯罪等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7日公告发布起---2023年11月29日下午17点止。

报名方式:1.邮箱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会同相关材料扫描件{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状态)、相关资格证书、退伍军人优待证、考务费40元付款扫二维码并备注姓名截图等}打包成一个压缩包,以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693956091@qq.com,文件统一以“姓名+招聘单位+应聘岗位”命名。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带上相关材料复印件直接至东阳市振兴路609号人力资源大楼5楼504办公室现场报名。

咨询电话: 0579-89302260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和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考前一至两天由东阳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通知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进行电脑实操考试,报考驾驶员相关岗位考驾驶技能考试、面试。

招考一线岗位人员直接面试(免笔试或电脑实操考试)、招考驾驶员需进行驾驶技能考试和面试,一线岗位和驾驶员招考不受报名人数限制;招考其他岗位人员进行电脑实操考试和面试,报名人数需超过拟招聘人数一倍以上,否则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若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时,按考试成绩情况确定录取人数。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待定。

2.考生须凭身份证参加考试,迟到超30分钟人员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具体时间由东阳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通过电话、短信形式通知应聘者。

3.确定面试对象。电脑实操满分为100分,同岗位根据电脑实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电脑实操成绩相同时,均进入面试。一线岗位人员不进行电脑实操考核,直接进行面试环节。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不合格者,不予以录取。

(四)总成绩

1.报名非一线岗位人员进行电脑实操考试和面试,电脑实操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总分相同情况下,以电脑实操分数高者为先。

2.报名驾驶员进行驾驶技能考试和面试,驾驶技能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总分相同情况下,以驾驶技能成绩高者为先。

3.报名内勤、外勤、化验辅助岗、厨师以及电气维修进行现场实操和面试,现场实操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总分相同情况下,以现场实操成绩高者为先。

4.报名一线岗位(直接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面试分数相同时以学历高者优先,同等学历以年龄轻者优先)。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拟聘用人员与东阳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或相关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自动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一线岗位人员和驾驶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其他岗位不递补。

四、待遇

录用人员执行国有企业编外用工薪酬及福利制度。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随时可联系的电话,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方式或信息错误无法联络到本人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二)“工作经验”是指以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为准,须提供所在企业的劳动(聘用)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三)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总成绩、入围体检名单等)将公布在东阳人才网(www.dyrcsc.cn),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如有特殊情况需有变动说明的,请关注东阳人才网。

附件:1、招聘计划表2023-(14).xlsx

2、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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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区大学生人才租房货币补贴政策(原文)

2023-11-20,全文共 2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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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金华市人社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租房货币补助

(一)补助对象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人才

(二)补助条件

1.

从2022年5月8日起,首次在金华大市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在市区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由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满1个月,且租房期间一直处于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状态。

3.

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均未在市区拥有除农房以外的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在2022年5月7日起在本市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均未享受过市县两级政府购房类优惠政策。

(三)补助标准

1.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其他普通高校本科生、专科生,按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时间享受每月最高1500元、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的租房补助,补助时间不超过36个月。2022年5月8日前引进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按《中共金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6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金人社发〔2018〕98号)执行,办理流程按照现有流程办理。

2. 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并申请补助的,按标准较高一方执行。

3. 享受租房补助期间,申请人需在金华市区就业且处于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状态,社保断缴期间、已购房(含合同备案)的予以停发。

4. 租房货币补助不得与引进人才生活补助、出租型人才住房或政府投资公租房等同类住房租赁政策重复享受。

(四)申请材料

1. 房屋租赁合同;

2. 房屋租赁发票;

3. 结婚证及配偶、子女身份证(护照);

4. 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办理程序

1.

申请。符合条件的人才登录“浙里办”—“浙里人才之家”(金华)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发票等相关材料。人才应在每个租赁周期满后的一年内开具租赁发票并提交申请,发票应准确记录本次租赁周期起止时间,发票截止时间不应晚于申报时间,晚于申报时间的部分不予认定。

2.

审核。部省属及市属事业单位由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企业及区属事业单位由区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明确补助额度。建设部门审核是否享受过同类住房租赁政策、名下是否有购房网签记录,自然资源部门核实名下是否有房产。

3. 公示。在“浙里人才之家”(金华)公示专区公示5个工作日。

4. 发放。公示通过后,补助金额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其他事项

1. 本细则适用范围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和主要税收地均在金华市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市区范围内的省部属事业单位、注册地和部分税收缴纳在金华市区的企业引进的大学生人才,符合条件的可同等享受公积金政策支持、大学生礼包、购租房货币补贴、人才子女入学。本细则所指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企业隶属关系原则上按注册地确定,注册地与主要税收地不同的以主要税收地为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企业标准享受政策。

2. 本细则内所指的大学生人才,原则上需拥有全日制学历,《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明确的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全日制同等政策待遇。

3. 本细则“双一流”高校本科生认定,以毕业生毕业时教育部执行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为准,毕业生本科所学专业需符合“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4. 金华籍“双一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分别参照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标准享受本细则补助事项,在金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参照“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标准享受本细则补助事项,在金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参照博士标准享受大学生礼包,在金高校应届专科生参照普通本科标准享受引进人才生活补助。

5. 本细则内金华籍大学生,指大学生为金华市生源,即参加高考时户籍在金华大市范围。本细则内应届毕业生,以毕业后一年时间为期限,国内学历以毕业证书或全日制学历证书上的毕业日期为准,国(境)外学历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毕业日期为准。

6. 我市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班2022届(含)后毕业生,按照专科生、其他普通高校本科生标准享受相应人才政策,但不享受金华籍毕业生、在金高校毕业生提档政策。

7. 本细则所说的引进时间,指在金华大市范围首次参加社会保险时间(以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或工伤保险的最早记录时间为准),区(县)间的流动不属于新引进。

8. 申请人(单位)提交补助申请,视为同意经办机构查询社保、婚姻、学历、房产等补助审核时需核实的事项。

9. 人力资源机构等第三方机构派遣至市区用人单位的员工,由用人单位纳税所在区人力社保部门审核,人员申请时需提交申请人劳务派遣合同等材料。非我市注册备案的人力资源机构,其派遣人员不可享受以上人才政策。

10. 2018年5月8日至2022年5月7日期间新引进的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按照《中共金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6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金人社发〔2018〕98号)享受津贴补助、安家补助,补助享受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7日。

11. 补助事项由区级人力社保部门直接审核、拨付的,应当及时向市人力社保部门报备。

12. 本细则自2022年5月8日起适用,有效期暂定3年。

序号

区域

单位名称

咨询电话

1

市本级

金华市教育局

82469586

2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2465180

3

金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82177828

4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82328129

5

金华市人事考试和人才服务中心

82467524

6

婺城区

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2368075

7

金东区

金东区(金义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2191388/82176912

8

开发区

开发区组织人力社保局

8915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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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金华市区购房补贴最新政策

2023-11-01,全文共 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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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购房补贴

10月31日,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对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金华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人按合同成交金额1%给予补贴。

此次,市区再次优化调整购房补贴政策,其中新建商品住宅按合同成交金额1%标准给予补贴,执行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二手住宅不再列入补贴范围。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申请需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提交,申领截止时间后续将出台具体操作细则予以明确。

根据规定,购房人凭不动产权证书、身份证、有效银行卡、申请表线下提出申请,也可通过“浙里办—信义居—购房补贴申请”线上填写表格、提供资料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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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东阳市人才补贴政策合集(附各补贴申领条件)

2023-10-30,全文共 2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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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人才政策


补贴名称
补贴条件补贴政策内容
补贴申领流程
东阳市人才大礼包

1. 2020年1月1日(含)后全职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其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与我市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服务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2. 2020年1月1日(含)后全职新引进的高级技师、技师与我市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服务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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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引才补助

2022年1月1日(含)以后新全职引进或新自主培育的符合上述政策奖补条件并在我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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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人才租房补助对2022年1月1日(含)以后新全职引进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我市无家庭住房并租房居住,分别给予每月1000元、800元、600元补助,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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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人才购房券

对在我市全职工作的下列人才,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工作期间在我市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的按以下标准一次性发放人才购房券,领券后工作满3年兑现、实际补助金额在发放标准限额内不超过购房总价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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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就业创业政策
政策名称补贴对象补贴标准
就业类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且低于当地上年度我市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申请最多3年每年3000元就业补助;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养老、家政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申请最多3年每年1万元的补贴。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低保家庭、孤儿、持证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中职院校毕业生

低保家庭、孤儿、持证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中职院校毕业生经市人力社保局、教育局、财政局审核,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费补贴

应届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回本市应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的,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生活补贴。(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父母亲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孤儿及烈士子女等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补贴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且履行就业失业登记义务的我市常住劳动者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且履行就业失业登记义务的我市常住劳动者可参加人力社保部门定点培训机构免费或收费的培训。参加收费培训的,经考核合格取得人力社保部门确认的培训合格证书的,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灵活就业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以灵活就业形式及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可按“4050”标准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创业类
创业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本市首次创业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本市首次创业(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营业执照、社保缴费及纳税凭证等,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创业补贴。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本市创业,办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满6个月或在孵化基地创业满6个月,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6000元租房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本市首次创业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本市首次创业(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贷款。贴息标准为贷款合同签订日LPR+300BP范围内给予全额贴息,贴息利率可在贷款日LPR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小微企业招用重点人群(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人数达到企业现有职工总数15%(超过100人企业达8%)以上,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贷款额度给予贴息。在借款企业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的基础上,财政对贷款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其中对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的小微企业,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LPR给予贴息。最高贴息利率按贷款日的LPR为准,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高校毕业生创办家政、养老、残疾人和现代农业企业创业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
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补助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或企业,带动3人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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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义乌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哪些补贴政策(汇总)

2023-09-13,全文共 1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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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每人每年3600元的就业补贴。

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

符合相关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同一企业就业满1年后,可在线下窗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线上“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申请办理就业补贴。

>>>办理流程

2. 大学生生活补贴

2020年7月20日之后新引进的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浙里办”APP中的“义乌i人才”平台提出申请。政府按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分别按月给予400元、800元、1500元、2000元的生活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

享受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其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参照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标准执行。

>>>办理流程

3. 大学生实习生活补贴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我市大学生实习基地实习1个月以上的,政府按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分别按月给予400元、800元、1500元、2000元的实习生活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个月。

企业先在义乌人才网发布实习岗位,实习生在“浙里办”APP中的“义乌i人才”登记备案,有需要的企业确认接收。待实习结束后,由本人通过“义乌i人才”提交申请表、工资银行流水。

>>>办理流程

4.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的缴费基数不超过全省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灵活就业登记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在窗口或“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申请。本年度工作时间仅受理享受期限在上一年度至本年度的补贴。

>>>办理流程

5. 求职创业补贴

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每人3000元的补贴: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持证残疾人;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脱贫人口;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

享受对象: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的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

此项补贴由毕业生自愿申请。毕业前一年的8月15日至9月15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服务中“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入口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属学校初审、公示通过后,再由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公示后拨付。

>>>办理流程

6. 一次性创业补贴

重点人群在我市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申请时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不超过三年,正常经营、正常纳税、个人信用、企业信用良好,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经认定可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初次创业的“重点人群”指的是: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本市户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

符合条件人员可向办事窗口或线上(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提交相关资料,经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公示后拨付。

>>>办理流程

7. 此外,应邀来义人员可享七天免费食宿及交通补贴,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可申请购房补助、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政策

>>>人才购房补助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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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人才补贴2023(最新消息)

2023-09-12,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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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东阳市开展攻读硕博学位学费补助线下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日期

即日起(9月11日)至10月10日

二、申报对象及补助标准

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在我市全职工作期间新获得博士、硕士学位人员,按攻读学位费用的50%分别给予最高5万元、3万元学费补助。

三、申报条件

在我市全职工作期间新获得教育部认可的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在其新获得相应学位后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后申请拨付学费补助资金。

四、申报材料

▲识别上方二维码下载东阳市攻读硕博学位学费补助申请表

1.东阳市攻读硕博学位学费补助申请表。

2.人才社会保障卡、相应硕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攻读相应硕博学位学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6.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8.其它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按要求据实提供,复印件须标注“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如实申报,对弄虚作假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得奖补资金,一经发现全额收回相应款项和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由申请人承担追回相应款项的全部费用。

2.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务必及时完成申报工作,以便于集中审核、及时发放奖励。

六、联系方式

地址:东阳市振兴路609号人力资源大楼906办公室

电话:0579-86625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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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义乌市人才补贴政策大盘点

2023-09-08,全文共 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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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人才政策(合集)

补贴名称补贴对象政策内容申领流程
人才补贴政策


大学生生活补贴2020年7月20日之后新引进的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浙里办”APP中的“义乌i人才”平台提出申请。政府按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分别按月给予400元、800元、1500元、2000元的生活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大学生实习生活补贴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我市大学生实习基地实习1个月以上的,政府按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分别按月给予400元、800元、1500元、2000元的实习生活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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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购房补贴适用对象(共8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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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1. 到中小微企业就

2.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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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灵活就业)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的缴费基数不超过全省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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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创业补贴
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每人3000元的补贴

①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②孤儿;③持证残疾人;④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⑤脱贫人口;⑥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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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补贴重点人群在义乌市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申请时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不超过三年,正常经营、正常纳税、个人信用、企业信用良好,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经认定可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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