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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华市中考招生政策发布(最新消息)

2023年4月22日,金华教育发布《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指导意见》,明确报考条件、招生原则,中考时间、志愿填报时间等信息,详见正文!

2023-04-23,全文共 2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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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教育局印发了《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指导意见》。

一、所有初中毕业生都应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又是初中升高中的选拔性考试,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又是高中段学校招生的基本依据。2023年我市所有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的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均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提前招生、免试招生。

二、报考条件必须具有金华市户籍或金华市初中学籍

2023年,报考金华市高中段学校的考生需在报名前具备金华市户籍或金华市初中学籍,同时,允许跨区域就读的学生回户籍地参加中考报名。未注册初中学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加金华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得注册高中学籍。高中段学校在校生和初中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均不得报考。初中毕业生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按照“在哪里报考就在哪里录取”的原则进行,符合多地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一地报名,一旦完成中考报名则不得更改。2023年金华市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27日至4月29日。学业水平文化科目考试(即中考)时间为6月14日至15日。

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

2023年,全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继续实行“属地招生”,即地处县(市)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本县(市)范围内招生;地处金华市区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金华市区范围内招生。考生户籍地和学籍地不一致的情况下,可自行选择回户籍地或学籍地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但不得同时在两地报考。

四、金华市高中段学校全面实现“公民同招、普职同招”

2023年,金华市全面推行高中段学校“公民同招、普职同招”。公办、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等同时在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填报志愿,按照“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五、金华市区高中段学校志愿填报分提前批和普通批进行

2023年金华市区高中段学校志愿填报和录取原则上分提前批、普通批共两个批次进行。

提前批主要包含中本一体化、普通高中特长生、普通高中特色班、普通高中中外合作班,体育、艺术专门学校,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特殊专业等类别。普通高中特长生、普通高中特色班、普通高中中外合作班、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特殊专业等类别考生需在招生录取网络平台提前报名且取得录取资格(即通过相应的术科测试、外语测试、面试、体检等)。

普通批主要包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普通中专学校(专业)、普职融通班等。金华市区考生在该批次可填报不超过20个志愿(其中普高志愿不超过10个)

对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经金华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可根据该校剩余招生计划,上报平台在规定范围内进行补充录取。

六、优质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名额比例提高至75%

为进一步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2023年优质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名额比例不得低于招生计划的75%,并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

七、体育特长生部分项目安排市级统测,学生可以填报2所学校志愿

经金华市教育局批准的开展田径、足球、篮球、排球、网球、乒乓球等项目的有关学校可面向全市招收相应项目体育特长生,其它特长生均面向本地招生。考生均须登录招生网络平台进行术科测试网上报名(报名时间:5月19日—21日17:00,网址同上)。特长生具体测试和录取办法由招考部门或招生学校制定并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布。2023年参加市级统一测试项目的体育特长生,最多可填报同项目的2个学校志愿。

八、中考志愿填报期间发布中考成绩,位次排序有明确规定

2023年金华市中考成绩预定于6月24日晚发布,按成绩高低排定位次。当考生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先后按学业水平考试总分、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英语分数、科学分数、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分数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九、全市推进统一招生平台建设,确保录取唯一性

所有招生报名录取工作均在金华市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上实施(网址:zk.jhzhjy.cn,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实行招生平台的总平台和子平台二级组织形式,其中面向金华市区招生学校和面向全市招生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金华市区子平台上完成,面向县(市)招生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县(市)子平台上完成。

考生的中考志愿实行全市统一填报,时间为6月23日至25日,考生需在“招生平台”及其相应子平台上填报各批次的中考志愿。考生在中考出分前后均可填报,并可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确定并成功提交的有效志愿为准,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5日17:00。

招生平台通过规范录取时间和录取进程确保录取结果的唯一性。禁止任何形式的线下招生、提前招生、零散招生,不在市级统一招生平台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十、划定“十个严禁”政策红线,全面规范招生行为

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设置奖金、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尚未毕业的学生或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不按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招生简章开展虚假招生宣传,误导学生及家长;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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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华市中考招生具体实施办法一览(最新消息)

2023-04-23,全文共 4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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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和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办学,规范学业水平考试,深化考试命题改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实施“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发展。

二、考试性质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又是初中升高中的选拔性考试,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又是高中段学校招生的基本依据。2023年我市所有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三、报考条件

1.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年龄一般在16周岁以下(200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毕业生。其中,报考中专(包括“3+2”)、职高、中技的年龄不限。

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金华市户籍的初中应届(历届)毕业生;

(2)非金华市户籍,具有金华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历届)毕业生。

具体招生录取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并报金华市教育局备案。

四、考试安排

1.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体育。

2. 文化科目考试时间:6月14、15日。图源:“金华教育”(下同)

3. 体育科目考试根据《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金华市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调整方案〉的通知》(金市教办体卫艺〔2023〕2号)实施。

考试成绩报告实行分数制,总分66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20分,科学满分为160分,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满分为100分,体育满分为40分。其中语文、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试卷中地方课程内容各占5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金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停止编写和使用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77号),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命题工作。命题坚持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重点,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探究能力、对学科思想方法的理解能力以及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化命题开放性,适当控制题量,杜绝偏题、怪题、熟题和繁题。难度系数控制在0.70—0.75之间。

4.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科目)形式

(1)语文、英语、科学实行闭卷考试,英语考试加试听力(25分);

(2)数学、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考试;

(3)各科考试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5.阅卷工作由金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采取网上评阅形式。

6.初中毕业生的毕业资格,由学校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结合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进行认定。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不及格学生的比例应当控制在5%以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由所在初中学校自行组织补考。

7.凡持有残疾证的听力残疾学生,经本人申请,县(市、区)教育局认定,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听力残疾学生免外语听力测试考生的外语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五、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市)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本县(市)范围内招生;地处金华市区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金华市区范围内招生。

为促进我市高中段学校特色化办学水平,根据《关于公布金华市普通高中学校分类办学改革试点学校的通知》(金市教办基〔2021〕13号)和《关于公布第二批金华市普通高中分类办学改革试点学校的通知》(金市教办基〔2023〕2号),2023年对金华市普通高中学校分类办学改革试点学校的体育、艺术特色班(包括特长生);中本一体化培养试点班、普通高中中外合作班等经金华市教育局审核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可在全市范围招生。体育、艺术类专门学校可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普通中专、其他职业学校的中高职一体化专业和省级示范专业等经金华市教育局审批后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对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县市,经申请后可由市教育局统筹调配符合条件的民办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跨县市招生计划,该计划纳入当地招生计划并通过当地招生平台录取。

2023年,金华市继续推行高中段学校“公民同招、普职同招”,所有招生报名录取工作均在金华市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上实施。

1. 录取的原则和依据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适者录取的原则,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2. 录取的类别

(1)综合录取。依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第认定结果进行录取。高中阶段学校在达到综合素质评定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录取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须2A及以上且不得有E,其它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须1A及以上且不得有E。各县(市)教育局可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录取条件。

(2)定向录取。2023年优质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名额比例不得低于招生计划的75%,并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

(3)特长生录取。特长生是指在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主要是艺术、体育、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确定招收特长生的类别,数量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招生计划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发布。

特长生招生在学业水平考试之后组织。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应事先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招收特长生的类别、数量、标准等,并根据学生的学业水平成绩、学校面试或专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进行考核录取,其中学业水平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

(4)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统一纳入招生录取网络平台进行录取。为了充分发挥省级示范专业的示范辐射作用,共享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省级示范专业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招生计划由学校申报,金华市教育局统一下达。

(5)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录取。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招生工作纳入我市统一招生工作,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所填志愿,按计划择优录取。

3. 政策性加分

(1)全面二孩政策放开之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生育两孩的只生育一个孩子,并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原农村户籍独生女考生,加2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等相关规定,将于2025年起取消该项加分。如国家、省级政策有新规定的,按照新政策执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5分。

a.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b. 少数民族考生(根据《浙江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精神,2027年起取消这一加分政策)。

(3)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20分。

(4)军人子女中考优待政策,按照《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要求执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优待依照相关政策执行。

(5)烈士子女可按照其志愿安排入学。

同一考生如符合同一条中多款的,不累计;同时符合(1)~(4)中多条可累计,以30分为限。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向报名点申报的最后截止时间为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继续深化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鼓励考生和家长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等平台申报中考政策性加分项目,相关部门实行网上审核。

4. 招生平台录取的方式

2023年高中段学校志愿填报和录取原则上分提前批、普通批共两个批次进行。对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经金华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规定进行补充录取。

(1)提前批招生

本批主要包含中本一体化、普通高中特长生、普通高中特色班、普通高中中外合作班、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特殊专业等类别。

普通高中特长生、普通高中特色班、普通高中中外合作班、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特殊专业等类别考生需在招生录取网络平台提前报名且取得录取资格(即通过相应的术科测试、外语测试、面试、体检等)。

(2)普通批招生

本批主要包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普通中专学校(专业)、普职融通班等。

(3)补充录取招生

在提前批、普通批平台统一录取后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根据该校招生剩余计划,经金华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上报平台在规定范围内进行补充录取。

六、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23年金华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监督。从本县(市、区)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并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 完善招生机制。深入实施高中段学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全面建立高中段学校统一招录平台,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3. 规范教学管理。各县(市、区)要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双减”的有关规定,科学安排教学和复习。加强安全教育,制定防范预案,确保考生的人身安全,杜绝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各类恶性事件和责任事故的发生。

4. 严肃招生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设置奖金、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尚未毕业的学生或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不按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招生简章开展虚假招生宣传,误导学生及家长;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5. 优化考试服务。各县(市、区)要开展形式多样的考试招生政策宣传,积极开展政策咨询活动,做好招生政策解读和志愿填报指导等服务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优化考试服务,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强化对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综合保障。热情关爱残疾考生,为残疾考生平等参加中考提供合理便利。

6. 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要按规定设置考点、试场,加强对监试老师、考务人员和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施考期间,要加强监考工作,加强对考点的巡视与管理,防止发生各种泄密、舞弊事件。对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段学校招生中发现的问题,教育纪检部门要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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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华市区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最新消息)

2023-12-13,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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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
补贴类型

政策内容、办理方式

就业补贴篇点击查看

惠企政策篇

点击查看
创业扶持政策篇点击查看
人才保障篇点击查看

政策来源:金华人社

政策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tBlT3KM3zFlSteX-_Ye86g

权益维护篇

当您的权益受到损害时,请扫描“金华安薪码”一微服务一欠薪反映一如实填写提交或扫码进入“欠薪反映”后,拨打事发地的举报投诉电话,进行依法理性维权。

金华市区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窗口

属地名称地址咨询电话
市本级/开发区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双龙南街858号0579-82366877
婺城区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白龙桥镇临江东路1100号0579-82314786
金东区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多湖街道光南路1329号0579-8219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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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华市区就业补贴政策盘点(最新消息)

2023-11-14,全文共 1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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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补贴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1. 享受对象:高校毕业生。

2.

补贴标准: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给予每年3000元补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给予每年1万元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

申报条件: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保费且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费。

(二)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1. 享受对象:高校毕业生。

2. 补贴标准:按每月550元(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每月400元) 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

3. 申报条件: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保费(当年申请上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1. 享受对象:低保家庭、孤儿、残疾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2. 补贴标准:一次性给予3000元/人。

3. 申报条件:毕业学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含技工院校) 非定向培养毕业生。

(四)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1. 享受对象:城镇“4050”就业困难人员。

2. 补贴标准:每月550元(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每月400元),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开始

(即从享受第1个月起计算)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补贴至退休。不得重复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3.

申报条件:城镇“4050”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实现灵活就业,月收入达到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且个人以灵活就业形式依法缴纳社保费(当年申请上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4. 办理途径:向户籍所在镇街、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申请。

(五)失业保险金

1. 享受对象:个人。

2. 享受标准: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3. 申报条件: 参加统筹地失业保险的参保人员及法规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其他人员。

(六) 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

1. 享受对象:失业人员。

2.

补助标准:夫妻双方一方失业的,失业一方可以领取相当与本人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补助;夫妻双方均失业的,可以同时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补助。

3. 申报条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的失业期间生育子女的人员。

(七 ) 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贴

1. 享受对象: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范围的失业人员

2. 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补助,期限不超过6个月。

3. 申报条件:

(1)经当地县级民政部门认定,属于最低生活保障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范围的失业人员。

(2) 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

(3)不能与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失业保险金同时享受。

( 八) 技能提升补贴

1. 享受对象:企业职工

2. 补贴标准:

3. 申报条件:失业保险累计缴纳36个月的市区企业职工。

办理途径: 登录浙里办APP或向属地行政服务中心申请。

咨询电话: 0579-82366877 (市本级) 0579-82321001 (婺城) 0579-82191979 (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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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华市本级人才政策汇总(最新消息)

2023-08-08,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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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金华人社”

政策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pBKO5aJca5Fu7k0AdcToOg

人才保障篇

金华市本级人才政策

人才层次购房补助生活补助租房补助人才银卡提档政策
全日制博士40万元25万元1500元/月3000元金华籍本科应届毕业生提一档享受人才政策
全日制硕士20万元10万元1000元/月2200元
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15万元6万元800元/月2200元
全日制其他高校本科8万4万元600元/月1500元
全日制专科4万元1.5万元400元/月1500元

办理途径: 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人才之家”,选择“金华”

咨询电话:0579-82467524/82465180

【推荐阅读】金华市区人才补贴政策申领条件+流程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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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华市区惠企补贴政策盘点(最新消息)

2023-08-08,全文共 1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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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金华人社”

政策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pBKO5aJca5Fu7k0AdcToOg

金华市区惠企政策篇:

( 一)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1. 享受对象:小微企业。

2. 补贴标准: 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部分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3. 申报条件: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费。

(二)一次性扩岗补助

1. 享受对象:企业。

2. 补助标准: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3.

申报条件:企业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三) 就业见习补贴

1. 享受对象:经认定的见习基地。

2.

补贴标准: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补贴;见习结束后留用率达到60%的单位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补贴;国家级、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补贴;保费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实际保费低于100元的按实补助;补缴的养老保险费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给予补贴。

3. 申报条件:见习基地能为参加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综合商业保险。

( 四)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1. 享受对象:企业。

2.

补贴标准: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部分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城镇“4050”就业困难人员自补贴之月起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补贴至退休。

3. 申报条件: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保费。

( 五)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

1. 享受对象: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

2. 补贴标准:按企业为员工实际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 申报条件:具有10人以上家政服务员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依法缴纳社保费。

(六)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保补贴

1. 享受对象:企业。

2. 补贴标准:女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

3. 申报条件:2022 年 6 月 7

日起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为其落实我省产假政策并缴纳社保费的企业,可享受社保补贴。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七 ) 稳岗补贴(失业保险费返还 )

1. 享受对象:企业。

2. 补贴标准: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返还,具体根据上级文件为准。

3. 申报条件: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上年末参保30人 (含)

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八)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和低收入农户成员就业补贴

1. 享受对象:依法在当地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

2. 补贴标准: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就业补贴,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

3.

申报条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和经各地扶贫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农户成员就业1年以上的

(就业时间以依法缴纳社保费时间为准)

办理途径:登录浙里办APP或向属地行政服务中心申请。

咨询电话: 0579-82366877 (市本级) 0579-82321001 (婺城) 0579-82191979 (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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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优质普通高中分配招生(时间+中考最新政策)

2024-03-29,全文共 1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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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华市区优质普通高中分配招生

1. 实施时间:本办法从2024年秋季入学的金华市区初一年级学生开始施行。

2. 招生学校:浙江金华第一中学、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金华二中)、金华市汤溪高级中学、艾青中学

3.

招生计划:分配生招生计划数为上述四所普通高中普通类招生计划[学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特殊类招生计划(中外合作班、省教育厅援助项目班、师范生基地班等)]的75%。

二. 招生对象

1. 考生需符合市区初中学校入学招生政策并在该初中学校(校区)在籍读满三年,且为应届毕业生。

2. 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须符合2A及以上且不得有E的条件要求。

三. 分配方式

1.

根据当年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计划数,按照本学年金华市区各初中在籍读满三年并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的考生人数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到每所初中学校(若具体人数不为整数,则按四舍五入原则确定人数)。

2. 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艺术类专门学校初中段不参与指标分配招生。

3. 继续实行优质教育资源向偏远山区倾斜政策,艾青中学面向源东初中的分配生在上述分配生人数基础上再增加2人。

四. 招生办法

分配生招生是优质普通高中招生的一部分,考生的资格认定、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统一纳入中考招生工作程序。

1. 资格认定:各初中学校要做好分配生考生资格的确认和公示,对不符合资格的学生应当明确告知学生及家长,区教育局须对考生资格作复核认定。

2. 考试:具有分配生招生资格的考生须统一参加中考,分配生录取工作在中考成绩发布后进行。

3. 志愿填报:分配生招生不单设专门志愿,不进行毕业学校推荐,考生须填报分配生招生学校的统招志愿。

4.

录取:(1)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的分配生与该校的统招生同时录取,列在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普通批。根据考生的志愿和各初中学校的分配招生名额,按中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中考总分、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数、英语分数、科学分数和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分数先后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3)分配生招生设定各招生学校录取基准分数线,原则上为招生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20分内。

(4)若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总名额的录取率低于95%时,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将动态调整该校的基准分数线,直至分配生招生总名额的录取率达到95%。

(5)已录取的分配生不得参加后续招生录取。分配生录取后如有剩余名额的,纳入该普通高中的统招计划。

五. 分配生的招生计划怎样确定?

1.

分配生招生计划数为上述四所普通高中普通类招生计划[学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特殊类招生计划(中外合作班、省教育厅援助项目班、师范生基地班等)]的75%。

2.

其中特殊类招生计划的中外合作班为上级教育部门审批项目,在课程体系及教学设计上与普通班级存在区别,每位学生除正常学费外还需承担10-15万培养经费;

3.

省教育厅援助项目班面向青海、西藏等区域招生;师范生基地班为综合类师范生培训班,面向金华大市(包括各区县)招生,无法定向到市区学校,因此分配生招生计划数将上述特殊类型进行核减。

点击查看:金华优质普通高中分配招生实施时间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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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金华市区大学生礼包政策(最新消息)

2023-08-02,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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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动青年大学生人才集聚,全力服务保障人才在金就业创业,金华市出台《“智选金华”大学生人才集聚工程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迭代升级市区大学生人才系列政策,推出“引育留励爱”5个方面22项扶持条款。

金华市区“大学生礼包”申领指南:

申请有效期1年,礼包有效期2年,最高可享受公交补贴3000元,还有景区购票、文化休闲、餐饮住宿、运动健身等各类优惠。

一、补助对象

只要你是首次到金华市区全职就业的大学生人才,与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个月,就可申领“大学生礼包”。

二、补助标准

在2018.5.8-2022.5.7间参保;补助标准为博士2000元,硕士;“双一流”本科生1500元;普通本科生1000元,大专生800元。

2019.1.1后毕业的浙师大本科、金职院专科毕业生入职我市民企,可提档享受政策。

在2022.5.8-2025.5.7间参保,补助标准为博士3000元;硕士、“双一流”本科生2200元;普通本科1500元,大专1200元。

金华籍和在金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档享受政策。

三、申请时限

须在首次参保后一年内提交“大学生礼包”申请,超过1年未申请的视为放弃。2018.5.8至2023.5.7引进的人才,申请有效期统一截至2024.5.7。

四、如何申请

登录“浙里办”—“浙里人才之家”(金华)—“人才银卡”即可提出申请。

>>>金华市区大学生礼包怎么领?附流程图解

五、使用说明

关注“金华人社”或“金华市民卡”微信公众号,通过个人认证后即可进行兑换使用。

①金华人社—微服务—人才银卡

②金华市民卡—个人中心—人才银卡

礼包激活后有效期2年,超过有效期未兑换额度冻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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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最新消息)

2023-07-07,全文共 1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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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总体情况

今年浙师大全国招生总计划5520人,相比去年增加200人。

面向浙江省招生3400余人,其中包括定向师资培养286人、三位一体和复硕试点422人、地方专项计划85人、普通类1978人、普通类(金职院教学点)60人、艺术类333人、体育类140人、高职单考单招30人、中本一体化转入78人等类型。

面向省外(含不分省)计划招生2000余人。

二、招生专业变化

初阳学院招生专业调整:

初阳学院今年继续按专业进行招生,招生计划为200人,较去年增加50人,全部面向浙江省考生。招生专业从去年的5个增加到7个,分别为文科试验班类(中文)、社会科学试验班(历史)、理科试验班类(数学)、理科试验班类(物理)、理科试验班类(计算机)、理科试验班(化学)、生物科学(初阳学院)。其中社会科学试验班(历史)和生物科学(初阳学院)为今年初阳学院新增专业。

增设3个新专业:

新设浙江师范大学堪萨斯大学联合教育学院小学教育专业(专业代码:040107H),浙江师范大学堪萨斯大学联合教育学院是学校首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下设小学教育(师范)本科专业,实施“4+0”培养模式,毕业可获两校学位证书。依托两校教育学科平台、课程资源、师资队伍等优势致力于培养具备开放全球胜任力、扎实学科核心素养、出色国际交流能力、综合真实问题解决能力的高级复合型卓越人才。

新设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地理信息科学专业(专业代码:070504),该专业是集地理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测绘遥感及管理科学的交叉专业,致力于培养地理信息“数字化+智能化”应用与管理领域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新设国际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专业代码:130103),该专业是国家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战略背景下,顺应非遗保护发展需求,应势而生的新专业,专业以省内领航、全国一流为定位,致力于为我国非遗保护事业发展培养“厚基础、重实践、尚创新”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专业类调整:

法学类和物理学类专业调整为分专业招生。外国语言文学类包含专业调整为英语(师范)专业、翻译专业,日语专业调整为分专业招生。

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全国招生计划

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浙江省招生计划

一、普通类提前批(“三位一体”“复硕试点”)(院校代码0004)

二、普通类提前批(师资定向)(院校代码0222)

三、地方专项计划 (院校代码0004)

计划招生85人,具体招生计划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计划书。

四、普通类(院校代码0004)

五、普通类(金职院教学点)(院校代码0130)

六、艺术类第一批 (院校代码0004)

七、艺术类第二批(院校代码0004)

八、体育类 (院校代码0004)

九、高职单独考试(院校代码0004)

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省外招生计划

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小程序,即可查看浙师大2023年省外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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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本科招生计划(最新消息)

2023-06-29,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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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计划

学校代码:13276

省内院校代码:0093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是1999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2004年11月被教育部确认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坐落于素有“三江之汇,七省通衢”和“小上海”之美誉的兰溪市,占地800亩。

学院2023年招生总计划为2488名,其中面向浙江招生计划为1965名,含普通类1160名、艺术类145名、高职单独考试类140名、专升本520名。另有523名计划面向山西、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广西、贵州、云南、四川、新疆等11个省招生。

学院荣誉:2010年“全国先进独立学院”、2013年全国校园环境满意度50强高校、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武书连2022年中国高水平独立学院,排行榜全国第七、浙江省第二,连续七年入选全国“民办及独立学院”、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前20。

特色专业:

浙江省一流学科:网络空间安全 生态学

省级重点建设专业:应用化学

省级特色专业:旅游管理、工商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汉语言文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浙江省首个本科招生的特色专业:网络空间安全

浙江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学科:化学 生物学 产业经济学

校友会中国一流应用型专业5★:应用化学 网络空间安全一、2023年省内招生计划

二、2023年省外招生计划

历年录取

一、2021-2022年单独考试录取情况

二、2021-2022年省内录取情况

三、2021-2022年省外录取情况

图源:以上图片均来自于“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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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永康市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发布

2023-05-09,全文共 5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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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永康市2023年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根据《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金市教基〔2023〕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高中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

1.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年龄一般应在16周岁以下(200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毕业生。其中,报考中专(包括“3+2”)、职高、技校的年龄不限。

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永康市户籍的初中应届(历届)毕业生;

(2)具有永康市初中学籍的非永康户籍应届(历届)毕业生。

3.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高中段学校的在校生;

(2)初中段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二)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7日至29日

(三)报名地点

在本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所在毕业学校报名。往届初中业生、社会青年和非本市学校就读的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地的初中学校报名。报考点应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或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

(四)报名办法

1. 考生报考信息由各报名点通过金华市高中段学校招生统一网络平台(网址:zk.jhzhjy.cn,以下简称“招生平台”)采集并由考生进行确认。

2. 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 考生肖像信息由各报名点统一采集。

4.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相关规定办理。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体育等六科。

考试成绩报告实行分数制,总分66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20分,科学满分为160分,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满分为100分,体育满分为40分。

命题及阅卷由金华市统一组织实施。

(二)文化科目考试时间:6月14日—15日

(三)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

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按永教教【2021】24号永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永康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方案(试行)》的通知以及《永康市教育局关于调整2023年永康市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方案的通知》(永教教【2023】10号)实施。

(四)综合素质测评

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按《永康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执行。各学校必须于5月20日前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表》、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单(均含报名序号)报送至永康市教育考试中心。在外县市借读回我市报考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由毕业学校负责提供,送永康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五)成绩的合成与发布

各科成绩及其总分、综合素质测评等第、政策性加分由金华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合成发布。

三、录取安排

全面推行高中段学校招生“公民同招、普职同招”,所有招生报名、录取工作均在金华市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上实施,实施范围包括金华市域内所有高中段学校和符合条件面向金华市招生的外地高中段学校。

按照全市统一和属地职权相结合原则,“招生平台”实行金华市统一总平台和分县(市)子平台二级组织形式,其中面向金华全市招生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金华市区子平台上完成,面向我市招生学校的招生工作在永康市子平台上完成。金华市教育局负责总平台和市区子平台的组织实施工作,我市负责本地子平台组织实施工作。

(一)志愿填报

考生的中考志愿实行全市统一填报,时间为6月23日至25日,考生需在“招生平台”及其相应子平台上填报各批次的中考志愿(中考成绩于6月24日晚发布)。考生在填报志愿期间可多次修改志愿,以最后一次修改并成功提交的志愿为准,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5日17:00。

(二)录取原则

1. 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含综合素质评价和升学考试成绩)、尊重志愿、适者录取的原则。

2. 普通高中在达到文件规定的综合素质评价最低要求和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

3. 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读四年及以上(确因病休学在家并按规定办过休学手续的除外)的毕业生或往届生,在原定分数线的基础上提高10分送档录取。初中是否确实休学或读四年由学籍管理部门(教育局教育科)核实为准。

4. 考生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先后按学业水平考试总分、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英语分数、科学分数、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分数先后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5. 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1:1的比例录取。

6. 各校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平台外录取无效。

7. 每位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不得重复录取。

(三)志愿批次设置

集中统一招生,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统一招生分提前批、普通批。

1. 提前批志愿填报

(1)中本一体化、面向金华全市招生的特长生、特色班招生在金华市区子平台填报。

(2)永康市内普通高中特长生、特色班,在永康市子平台填报志愿,每人限报二个志愿。

2. 普通批招生

永康一中、永康二中、永康二中(四中校区)、明珠学校、永康六中、永康六中(荷园校区)、古丽高中、丽州高中、永康外国语学校,永康卫校、永康职技校、蓓蕾学校以及列入我市招生的其它中职学校。考生最多可填报16个志愿,普通高中以一个学校为一个志愿单位,中职、中专、技校以一个专业为一个志愿单位。

(四)关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确定

市教育局将根据招生计划分别划定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他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民办普通高中可降15分),并向社会公布。

(五)关于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的要求

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须2A及以上且不得有E;其它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须1A及以上且不得有E。

(六)关于新生录取的类别

1. 综合录取

依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第认定结果进行录取。在达到综合素质评定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根据综合录取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录取过程中出现分数相同时按录取原则第4条实施(下同)。

2. 定向生录取

(1)省一级重点中学(永康一中)定向生的录取

在综合录取后进行定向录取。定向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 永康学籍且有填报永康一中的志愿。

B. 初中读三年(因病休学在家并办理过休学手续而读四年的同等看待),具有完整的初中学籍且一直在该初中就读。转业军人、符合市委市政府引进条件高级人才等对象的子女不受初中三年一直在该初中学校就读的条件限制。

C. 在综合录取之后,按永康一中招生计划数最后一名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划定城区学校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农村学校在城区学校定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5分划为农村学校最低定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永康四中、永康五中参照农村初中录取)。若在此范围内没有考生的农村初中学校,可在城区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下30分内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录取1名。此前若无录取考生的农村7所薄弱学校(舟山初中、前仓初中、唐先初中、城北初中、芝英中学、双丰学校、魁山学校)在城区初中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60分范围内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名(同一学校的考生,只录取第一名考生)。

定向指标必须在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中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永康一中招生计划的75%为定向招生名额,依据分配方案(具体分配方案见附表)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具体分配办法:定向名额的80%按符合定向条件的毕业生数分配,定向名额的10%按合格人数分配(总分满分的60%计算),定向名额的10%按优秀人数分配(全市符合定向条件的前10%考生人数)。未完成的定向名额实行再次统筹分配,分配方式按参与分配学校符合定向条件的学生数分配,再次统筹分配不能完成的学校按实际可录取的人数分配。

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各有关学校要及时将定向录取的原则、方法及拟定向录取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各校对定向生条件要严格把关,名单上报后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名额不再增补。

(2)省二级重点中学(永康二中、明珠学校)定向生录取

省二级重点中学定向农村初中(含永康四中、永康五中)录取150人,定向录取条件参照永康一中定向录取条件。定向农村名额按农村初中符合定向条件考生数比例分配,在普高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定向录取;定向录取不足的名额,在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的考生中综合录取。

省二级重点中学定向城区初中录取180名,定向城区名额按城区初中符合定向条件考生数比例分配,在永康一中定向城区初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40分内未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定向录取;定向录取不足的名额,在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的考生中综合录取。

省二级重点中学的定向生分配名额,按永康二中、明珠学校的招生计划比例分配。

3. 特长生、特色班录取

特长生是指在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主要是艺术、体育、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特长生招生专项测试在学业水平考试之后组织。各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收特长生的类别、数量、标准、录取办法等,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在招生平台永康子平台统一发布。

各校的特长生招生计划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并根据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校面试或专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进行考核录取。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50%。

报考特长生、特色班的考生,应在网络平台进行术科测试报名(报名时间:5月19-21日,网址同上),每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一个项目的两个学校。各招生学校须对考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名单上报后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

4. 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统一纳入招生录取网络平台进行录取。永康职业技术学校的国际贸易(中外合作)、学前教育专业须向学校报名面试,通过取得填报志愿资格后方可填报志愿。

5. 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的录取

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试点招生工作纳入金华市统一招生工作,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所填志愿,按计划择优录取。中本一体化学校(专业)均面向金华市招生,在金华市区子平台填报志愿。

(七)招生平台录取方式

2023年高中段学校志愿填报和录取原则分提前批、普通批共两个批次进行。对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经永康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规定进行补充录取。

1. 提前批录取

(1)中本一体化、面向金华全市招生的特长生、特色班招生在金华市区子平台录取。

(2)永康市内普通高中特长生、特色班,在永康市子平台录取,在金华市子平台提前批录取后进行录取。

2. 普通批录取

本批次主要包含面向我市招生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

3. 补充录取

在提前批、普通批平台统一录取后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根据该校招生剩余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上报平台在规定范围内进行补充录取。

(八)关于政策性加分

1. 全面二孩政策放开之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生育两孩的只生育一个孩子,并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原农村户籍独生女考生,加2分。(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等相关规定,将于2025年起取消该项加分。如国家、省级政策有新规定的,按照新政策执行。)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5分。

a.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b. 少数民族考生(根据《浙江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精神,2027年起取消这一加分政策)。

3. 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20分。

4. 军人子女中考优待政策,按照《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要求执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优待依照相关政策执行。

5. 烈士子女可按照其志愿安排入学。先由所在初中学校将考生身份、志愿分别审核、确认后,于6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教育科复核。

同一考生如符合同一条中多款的,不累计;同时符合1-4中多条可累计,以30分为限。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向报名点申报的最后截止时间为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等平台申报的中考政策性加分项目,相关部门实行网上审核。

录取工作必须在7月上旬完成。

四、工作要求

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是一项广受社会关注的重点工作,各校要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大局意识,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安全平稳推进实施各项具体工作。

要从严实施过程管理,加强考试组织实施、招生方案发布、报考信息审核、招生信息公示、志愿填报安排、录取结果查询等全流程规范管理,全力保障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要严肃招生纪律,加强各级各类招生工作人员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指导意见》中“十个严禁”要求,确保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要大力加强宣传解读,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准确发布考试招生相关信息,解答考试咨询,主动回应考生关切,精心做好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访查询等服务工作。

要强化风险防范,彻底排查工作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加强风险分析和舆情监控预判,快速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本实施意见由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79-86460279

0579-86460280

0579-864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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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华市区相关学校高中段招生计划发布

2023-05-09,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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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生工作安排,经学校申报,市教育局研究,确定市区2023年相关学校高中段招生计划

一、招生计划

1. 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普高招生计划8155人

2.金华市区职业高中学校普职融通招生计划490人

3. 金华市普通中专学校普通中专招生计划1714人(所列学校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招生计划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发文为准,下同)

4. 市区职业高中学校中职招生计划4063人

5. 相关技工学校面向金华市技工类招生计划5727人

6. 省内外地市普通中专学校面向金华市招生计划184人

二、相关要求

各校要把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和清廉学校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全面落实省、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十个严禁”;中职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但需报市教育局同意。

2023年金华市中考招生政策

2023年金华市中考招生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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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金华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招聘最新消息

2023-11-20,全文共 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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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

2.要求做事认真、细致,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熟悉掌握办公软件;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

4.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3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1102室。咨询电话:0579-82303287;0579-82308280。

2.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金华市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初审后,决定入围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四)公示及录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公示栏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招聘工作完成一年内,如需再招聘人员的,可从本次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体检、考察录用。

三、待遇

按《劳动合同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本岗位聘用人员待遇年薪约4.8万元(含各类社会保险)。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金华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相关附件:

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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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金华市芙蓉外国语学校教师招聘最新消息

2023-11-20,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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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物理教师1名、化学教师1名、政治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

(二)招聘对象

面向2024届应届毕业生。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4年8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日前,发送附件1到报名邮箱1137958643@qq.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

(二)测评

测评分为两轮: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学科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素养,表达能力,教学管理能力等,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入围。

三、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http://www.ourschool.cn,消息通知)。

(二)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9-82284888(陈老师、周老师);

学校地址:金华市丹光西路518号。

点击下载金华市芙蓉外国语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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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金华市区购房补贴最新政策

2023-11-01,全文共 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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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购房补贴

10月31日,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对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金华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人按合同成交金额1%给予补贴。

此次,市区再次优化调整购房补贴政策,其中新建商品住宅按合同成交金额1%标准给予补贴,执行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二手住宅不再列入补贴范围。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申请需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提交,申领截止时间后续将出台具体操作细则予以明确。

根据规定,购房人凭不动产权证书、身份证、有效银行卡、申请表线下提出申请,也可通过“浙里办—信义居—购房补贴申请”线上填写表格、提供资料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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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东阳市人才补贴政策(最新消息)

2023-09-12,全文共 1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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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日期

即日起至10月10日

申请对象

在我市注册登记的符合薪酬补助条件的用人单位。

申请条件及补助标准

1.对2022年1月1日(含)以后新全职引进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领军人才、40周岁以下青年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分别按支付工资薪金的70%、50%、50%、30%给予每人每年最高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薪酬补助,补助期限最长5年。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领军人才按照《东阳市重点人才目录(2022年修订版)》认定并在取得相应人才层级资质后在我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

2.对引进海外工程师的企业,按支付工资薪金的50%给予最高60万元薪酬补助。企业引进外国人才在我市申报入选海外工程师的时间为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同一人才最多补助2次。

3.对新引进外国高端人才、外国专业人才的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高校,按支付工资薪金的30%分别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25万元薪酬补助。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高校新引进外国人才的时间和外国人才在我市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B类的发证时间为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同一人才最多补助2个发证有效期。

4.对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在我市申报新入选的符合《中共东阳市委 东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东委发〔2022〕18号)第1条、第2条规定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给予用人单位薪酬补助,补助期限最长5年。

5.用人单位的支付工资薪金按照单位代扣代缴人才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部分计算,相应人才入选或引进后工作每满12个月申请拨付一次薪酬补助。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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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用人单位人才薪酬补助申请表

1.东阳市用人单位人才薪酬补助申请表。

2.人才入选文件、荣誉证书或上级奖励资金拨付到位证明材料,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人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外国人才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5.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新全职引进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领军人才、40周岁以下青年全日制博士毕业生还需提供在我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承诺书。

6.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人才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部分发放清单和工资薪金银行流水、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7.其它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按要求据实提供,复印件须标注“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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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季度永康市普惠消费券活动(最新消息)

2023-06-12,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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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推出夏季促消费系列活动普惠消费券来袭~

活动内容:

1、第一轮开签时间:2023年6月10日

2、第二轮开始预约时间:2023年6月10日

3、消费券以券包形式发放,价值160元(由2张20元、1张40元、1张80元组成),普惠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

4、消费券类型:满50元减20元、满100元减40元、满200元减80元。

5、发放对象:规定时间内在消费券发券平台预约登记且在永康市白名单商超企业消费的人员。

6、发券方式:

(1)分多轮进行发放;

(2)发券平台进行公开随机摇号,根据中签自动将消费券发至中签者券包。>>>领券平台:“浙里金消”

7、使用规则:

(1)每轮优惠券有效期为5天,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消费券由发券平台收回,滚入下轮发放,直至活动结束。

(2)每张消费券只限一次使用,不找零。

8、适用商家:

1. 浙江欧家超市有限公司

九铃店地址:东城街道九铃华府商贸城一层东区二地标

长城店地址:经济开发区长城南路158号

2. 永康润泰商业有限公司(大润发)

地址:九铃东路3117号

3. 永康市思达食品有限公司

(浙江旺盛达食品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城北东路279号

4. 永康市太平洋南龙百货有限公司

地址:西城街道大司巷28号

5. 永康物美商业有限公司

地址:胜利街188号2F201铺

6. 永康市悦惠食品有限公司(鑫永涛超市)

地址:芝英镇义庄街38号

7. 永康市华联商厦

总店地址:胜利街2号 电话:87127151

溪心店地址:金胜路806号

8. 永康市欧德福超市有限公司

地址:经济开发区万达广场负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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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中考提前批招生咨询会(时间+参会学校)

2024-05-15,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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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金华中考提前招生咨询会

1. 活动时间:2024年5月18日(本周六)上午

2. 活动地点:在金华市新闻传媒中心江南大楼(双龙南街276号)一楼大厅举行。

3.

活动内容:浙江金华第一中学、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艾青中学等一批高中段学校相关负责人和招生办老师将坐镇现场,与考生家长面对面,介绍学校提前批招生情况,现场回答考生和家长提问。

二.参会学校

图片来源:浙中教育

三. 注意事项

1. 活动场地后院有收费停车场(金日停车场),但车位紧张,建议考生、家长绿色出行。

2. 现场考生、家长可能较多,请自觉遵守现场秩序,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管理,有序进出。

点击查看:2024金华学区划分调整(含区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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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中小学招生政策咨询电话

2024-05-14,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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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各县(市、区)的招生具体政策可以向哪里咨询?

一.2024年金华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报名相应的户籍、不动产权证、社保以及居住证的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2024年金华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报名相关数据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原“公参民”学校转为公办学校报名条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执行。各县(市)报名数据截止时间由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二. 今年对二孩、三孩家庭子女入学有没有特殊政策?

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解决因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不便,各地要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积极推行义务教育新生“长幼随学”服务举措。

1. 公办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积极推行“长幼随学”政策,优先解决有兄(姐)在该校就读的二孩、三孩入读。

2.原“公参民”转为公办的学校、民办学校在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时,可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进行随机派位。学校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后,因录取学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的学位空额,允许一定时间内,在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已有兄(姐)在读的二孩、三孩中进行补录。

3.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长幼随学”服务的具体操作办法。点击查看:2024金华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常见问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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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金华市外国语实验学校小学初中将如何招生?

2024-05-14,全文共 10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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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金华市外国语实验学校小学初中如何招生?

1.金华市外国语实验学校作为原“公参民”转为公办的学校,2024年招生方式仍沿用往年的招生方式,分批次招生,每批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2. 原“公参民”学校转为公办学校与当地政府部门原先订有协议、约定由“公参民”学校转为公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录取。

3. 具体安排为:

(1)小学段

①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计划招生330名,按照《金华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相关政策和协议定向录取40人,面向社会招收290人,分两批报名。

②第一批次,根据原金外教育集团与金东区人民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面向金东区指定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学生,2024年秋季招收145名新生。

招生范围及条件要求:适龄儿童在“金东区曙光小学”学区范围、“金东区光南小学”学区环城南路以北的范围、“金东区实验小学”学区范围、“金东区实验二小”学区二环东路以西范围内有户籍(集体户、投靠户、挂靠户除外)或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有有效房产(房产性质为住宅、产权为70年,并在报名前一年的8月31日前取得不动产权证)。

第二批次,面向金华市区(含婺城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招收145名新生。

招生范围及条件要求:适龄儿童在金华市区范围内有户籍(集体户、投靠户、挂靠户除外)或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有有效房产(房产性质为住宅、产权为70年,并在2024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动产权证);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45人,剩余学位安排法定监护人在金华市区范围内有集体户、投靠户、挂靠户,父母一方参加金华市区职工社会保险连续满6个月、持有金华市区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随迁子女报名。

(2)初中段

①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计划540名,按照《金华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相关政策和协议定向录取40人,小升初直升83人,面向社会招收417人,分两批报名。

②第一批次,根据原金外教育集团与金东区人民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面向金东区指定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学生,2024年秋季招收140名新生。招生范围及条件要求同小学段第一批次。第二批次,面向金华市区招收277名新生。招生范围及条件要求同小学第二批次。

金华市外国语实验学校可申请住校(不含小学低段1-3年级)。

点击查看:2024金华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常见问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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