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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政策

金华政策专题栏目,提供与金华政策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金华政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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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优质普通高中分配招生(时间+中考最新政策)

2024-03-29,全文共 1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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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华市区优质普通高中分配招生

1. 实施时间:本办法从2024年秋季入学的金华市区初一年级学生开始施行。

2. 招生学校:浙江金华第一中学、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金华二中)、金华市汤溪高级中学、艾青中学

3.

招生计划:分配生招生计划数为上述四所普通高中普通类招生计划[学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特殊类招生计划(中外合作班、省教育厅援助项目班、师范生基地班等)]的75%。

二. 招生对象

1. 考生需符合市区初中学校入学招生政策并在该初中学校(校区)在籍读满三年,且为应届毕业生。

2. 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须符合2A及以上且不得有E的条件要求。

三. 分配方式

1.

根据当年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计划数,按照本学年金华市区各初中在籍读满三年并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的考生人数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到每所初中学校(若具体人数不为整数,则按四舍五入原则确定人数)。

2. 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艺术类专门学校初中段不参与指标分配招生。

3. 继续实行优质教育资源向偏远山区倾斜政策,艾青中学面向源东初中的分配生在上述分配生人数基础上再增加2人。

四. 招生办法

分配生招生是优质普通高中招生的一部分,考生的资格认定、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统一纳入中考招生工作程序。

1. 资格认定:各初中学校要做好分配生考生资格的确认和公示,对不符合资格的学生应当明确告知学生及家长,区教育局须对考生资格作复核认定。

2. 考试:具有分配生招生资格的考生须统一参加中考,分配生录取工作在中考成绩发布后进行。

3. 志愿填报:分配生招生不单设专门志愿,不进行毕业学校推荐,考生须填报分配生招生学校的统招志愿。

4.

录取:(1)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的分配生与该校的统招生同时录取,列在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普通批。根据考生的志愿和各初中学校的分配招生名额,按中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中考总分、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数、英语分数、科学分数和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分数先后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3)分配生招生设定各招生学校录取基准分数线,原则上为招生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20分内。

(4)若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总名额的录取率低于95%时,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将动态调整该校的基准分数线,直至分配生招生总名额的录取率达到95%。

(5)已录取的分配生不得参加后续招生录取。分配生录取后如有剩余名额的,纳入该普通高中的统招计划。

五. 分配生的招生计划怎样确定?

1.

分配生招生计划数为上述四所普通高中普通类招生计划[学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特殊类招生计划(中外合作班、省教育厅援助项目班、师范生基地班等)]的75%。

2.

其中特殊类招生计划的中外合作班为上级教育部门审批项目,在课程体系及教学设计上与普通班级存在区别,每位学生除正常学费外还需承担10-15万培养经费;

3.

省教育厅援助项目班面向青海、西藏等区域招生;师范生基地班为综合类师范生培训班,面向金华大市(包括各区县)招生,无法定向到市区学校,因此分配生招生计划数将上述特殊类型进行核减。

点击查看:金华优质普通高中分配招生实施时间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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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内容(补贴标准+申领条件)

2023-08-02,全文共 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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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享受主体:

1. 毕业2年以内到当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 毕业5年以内到当地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

1.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当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每年补贴3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当地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的,每年补贴10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政策依据: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相关政策操作办法》的通知金人社发〔2019〕48号

“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搜索事项名称: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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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义务教育段学校还继续实施公民同招政策吗?

2024-05-14,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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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今年金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继续实施公民同招政策?

答: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2024年继续严格执行自2020年开始实施的“公民同招”政策,全面实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二.原“公参民”学校转为公办学校,今年怎么招生?

答:原“公参民”学校(包括其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的学校,已划分学区的按划定的学区招收学生;处于招生过渡期的,起始年级仍沿用以往招生方式。

三.2024年金华市对不同类别的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条件有什么规定?

答:(1)公办学校报名条件:学区内“有房有户”“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以及投靠户、挂靠户、集体户、父母一方参加当地职工社会保险连续满6个月、持有我市当地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2)原“公参民”学校转为公办学校的报名条件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3)民办学校报名条件:符合民办学校审批地范围的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不动产权证、参加当地职工社会保险连续满6个月、持有当地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居住证四个条件之一的,即可参加当地民办学校入学报名。

四. 2024年金华市对不同类别的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有什么规定?

答: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家长的指导下报读义务教育学校,自愿选择公办学校、原“公参民”学校转为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同批不能兼报,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可填报1个学校志愿。报名时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登录当地招生录取网络平台登记入学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平台不予登记。

点击查看:2024金华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常见问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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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中考政策是怎样的?

2024-04-16,全文共 1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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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今年中考的主要变化是什么?

1.命题主体变化。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一命题的通知》(浙教基〔2023〕51号)要求,从2024年起,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等5门科目实行省级统一命题。“体育与健康”的考试方式、项目和标准等仍然由各设区市教育局制定。

2.考试时间变化。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22日、23日。

3.英语听力分数变化。根据省级统一要求,英语听力由原来的25分调整为20分。其他科目分数无变化。

4.考试形式部分变化。根据省级统一要求,数学科目从2024年开始实施闭卷考试。社会科目设置过渡期,2024年继续实施开卷考试。

二、中考报名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考生需在报名前具备金华市户籍或金华市初中学籍,同时,允许跨区域就读的学生回户籍地参加中考报名。未注册初中学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加金华市中考、不得注册高中学籍。高中段学校在校生和初中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均不得报考。初中毕业生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按照“在哪里报考就在哪里录取”的原则进行,符合多地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一地报名,一旦完成中考报名则不得更改。2024年金华市中考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4月20日。

三、高中学校招生区域是如何规定的?

2024年,全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继续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市)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本县(市)范围内招生;地处金华市区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金华市区范围内招生。考生户籍地和学籍地不一致的情况下,可自行选择回户籍地或学籍地报名参加中考,但不得同时在两地报考。

四、招生批次是如何设置的?

2024年高中段学校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原则上分提前批、普通批共两个批次进行。对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经金华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规定可进行补充录取。

五、优质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名额比例是多少?

为进一步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2024年优质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名额比例不得低于招生计划的75%,并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

六、中考成绩何时发布?位次怎么排定?

2024年中考成绩将于7月2日晚发布,按成绩高低排定位次,当考生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则按学业水平考试总分、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英语分数、科学分数、社会分数先后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七、在招生平台上怎么填报志愿?

按照全市统一和属地职权相结合原则,“招生平台”实行全市统一总平台和分县(市)子平台二级组织形式,其中面向金华市区招生的学校(类别、专业)和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类别、专业)志愿填报在金华市区子平台上完成,面向县(市)招生的学校(类别、专业)志愿填报在本县(市)子平台上完成。

八、普通高中特长生、特色班、中外合作班(出国)、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的特殊专业、金华艺术学校、金华市体育运动学校等须术科测试(或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的类别怎么报考?有关的术科测试(或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工作怎么安排?

报考以上类别的考生,应在“招生平台”上相应的子平台进行提前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17日至19日17:00,网址:zk.jhzhjy.cn,各类别招生办法均公布在相应子平台),考生在完成报名并通过相关术科测试(或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后方可填报志愿。其中报考面向全市招生的田径等部分项目体育特长生、美术特色班和航空特色的空乘班(含职业高中空乘专业)实行全市统一测试,其它类别或项目均由相关学校单独组织测试(或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

点击查看:2024金华优质普通高中分配招生(时间+中考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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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军队征兵政策有哪些

2023-12-01,全文共 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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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军队征兵政策有哪些

关于征兵政策

保留学籍与入学资格

A: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学费补偿、减免与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A: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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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东阳计划生育奖励帮扶政策

2023-09-14,全文共 1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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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咨询申报啦!我市本人申请及各镇乡(街道)上报和录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逾期未申报者不再受理,符合条件的可在下期申报。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一) 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户籍制度改革前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儿;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1964年12月31日出生的对象。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奖励扶助对象

1.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未婚单亲收养的;

3.受到刑事处罚,尚在服刑期的;

4.2006年1月1日后由非农户口转为农业户口的;

5.农业户口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含退休)。

(三)程序和所需材料

1.本人申请。申请人符合上述条件的按规定时间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浙江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请(确认)表》或《浙江省农村双女户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请(确认)表》,连同夫妇双方及子女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夫妇结婚证、离婚证、收养证、死亡证明等相关合法、有效材料一并交村(居)民委员会。复印件审核需要工作人员签字;

2.村(居)评议。在《申请表》出具基本情况评议意见,并签字加盖公章;

3.乡镇(街道)初审公示。初审调查后出具情况调查报告,并在乡镇(街道)、申请人所在村(居)张榜公示10天无异议后上报;

4.市卫生健康局复审确认。

(四)奖励扶助标准

奖励扶助标准一男孩的每人每月90元,一女孩的每人每月120元,两个女儿的每人每月80元,每年集中一次性发放。

(五)出现下列情况的对象,在下一次发放奖励扶助金前退出

1.死亡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再生育或收养的;

3.本人享受城镇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

4.户口迁出本市的;

5.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的。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一)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1975年12月31日前出生);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伤残(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5.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二)程序和所需材料

本人申请,并如实填写《浙江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除独生子女伤残的需要提供三级残疾证外,其他程序和所需材料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相同。

(三)特别扶助标准

1.女方年满49周岁未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每年一次性发放7200元/人。

2.年满60周岁且未纳入政府养老服务补贴范围的,特扶为每人每月800元,每年一次性发放9600元/人;已纳入政府养老服务补贴范围的,每人每月600元,每年一次性发放7200元/人。

(四)出现下列情况的对象,在下一次发放特别扶助金前退出

1.本人死亡的;

2.发生再生育、收养子女或独生子女康复的;

3.户口迁出本市的;

4.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的。

年审、复核和监督

市卫生健康局严格按照奖励扶助的条件和政策,对所有上报对象进行多重的年审、公示。申报详情,请咨询市卫生健康局或各镇乡(街道)社会事务办,并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举报。

1.市卫生健康局:86655805

2.各镇乡(街道)社会事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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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金华市区大学生礼包政策(最新消息)

2023-08-02,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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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动青年大学生人才集聚,全力服务保障人才在金就业创业,金华市出台《“智选金华”大学生人才集聚工程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迭代升级市区大学生人才系列政策,推出“引育留励爱”5个方面22项扶持条款。

金华市区“大学生礼包”申领指南:

申请有效期1年,礼包有效期2年,最高可享受公交补贴3000元,还有景区购票、文化休闲、餐饮住宿、运动健身等各类优惠。

一、补助对象

只要你是首次到金华市区全职就业的大学生人才,与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个月,就可申领“大学生礼包”。

二、补助标准

在2018.5.8-2022.5.7间参保;补助标准为博士2000元,硕士;“双一流”本科生1500元;普通本科生1000元,大专生800元。

2019.1.1后毕业的浙师大本科、金职院专科毕业生入职我市民企,可提档享受政策。

在2022.5.8-2025.5.7间参保,补助标准为博士3000元;硕士、“双一流”本科生2200元;普通本科1500元,大专1200元。

金华籍和在金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档享受政策。

三、申请时限

须在首次参保后一年内提交“大学生礼包”申请,超过1年未申请的视为放弃。2018.5.8至2023.5.7引进的人才,申请有效期统一截至2024.5.7。

四、如何申请

登录“浙里办”—“浙里人才之家”(金华)—“人才银卡”即可提出申请。

>>>金华市区大学生礼包怎么领?附流程图解

五、使用说明

关注“金华人社”或“金华市民卡”微信公众号,通过个人认证后即可进行兑换使用。

①金华人社—微服务—人才银卡

②金华市民卡—个人中心—人才银卡

礼包激活后有效期2年,超过有效期未兑换额度冻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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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横店梦外滩度假区继续开展金华人免票入园政策

2024-01-15,全文共 2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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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梦外滩度假区继续免票入园,金华市民可凭本人金华地区身份证、驾驶证、医保卡、市民卡、社保卡、居住证、在读学生证(金华校区),均可享受免票入园,若要体验项目,则须另行购买项目票

小tips:法定节假日暂停该免票政策

↓ 具体日期如下 ↓

序号

法定节假日

日期

1

元旦

1月1日

2

春节

2月10日-2月17日

3

清明节

4月4日-4月6日

4

劳动节

5月1日-5月5日

5

端午节

6月8日-6月10日

6

中秋节

9月15日-9月17日

7

国庆节

10月1日-10月7日

梦外滩是横店影视城斥资20亿打造的大型影视体验度假区,既有景区又有酒店。来横店,必玩梦外滩度假区。

梦外滩景区再现了二十世纪20-40年代老上海南京路、九江路、四川路、西藏路等标志性街区,展示老上海独特的融万国建筑于一处的海派风格,《1921》《革命者》《叛逆者》《龙马精神》等影视剧和《德云斗笑社》《麻花特开心》《萌探探探案》等综艺节目均在此取景拍摄,是超出片的影视场景打卡地。景区既有百老舞汇、萌想片场、金华号导弹护卫舰、大闹天宫、生死营救(有轨电车)、奇幻乐园等必玩项目,还有海上洋货博物馆、精彩街头秀、潮酷外滩大排档、百县千碗美食街区、非遗主题玲珑街等免费游玩内容,体验度超高,可以玩上一整天。

一、免费打卡篇

海上洋货博物馆

其建筑面积约1600余平方米,全馆共分为序厅“西风东渐”和“海上风华”、“魔都奇珍”、“洋场曼舞”、“浮生年华”四个展览内容,共计展出从十八世纪末至二十世纪中期的展品一千二百余件套,涵盖了英、法、德、俄、意、美等西方十几个国家的三十多种衣、食、住、行、文化、娱乐相关的产品、艺术品。

外滩迎宾秀

当度假区准备开门营业时,梦外滩的斧头帮小弟和百乐门舞女们会一同在度假区正门口载歌载舞,欢迎各位宾客莅临梦外滩,邀请大家一起走进电影里。

外滩往事

度假区入园大型天幕下,每日会上演一场外滩往事,挥舞着旗帜的爱国青年、穿着旗袍的年轻小姐、卖艺的和蔼大叔、拿着书本的教书先生、手持警棍的嚣张警卫、游走在路上的报社记者…到底会埋藏着什么秘密?

钟楼演艺秀

梦外滩标志性钟楼下,集结了来自中外各地的帅哥美女。伴随着阵阵欢快的音乐,花车上的兔女郎,活力四射;切换成优雅的音乐后,旗袍少女身姿摇曳,上演一场新中式走秀;外国小哥在动感音乐中登场了,同高挑的外国美女一起展示踢踏舞的魅力。

小tips:与主持人互动还可获得精美小礼品哦~

剧场小舞台

百老舞汇剧场门口的小舞台节目也很精彩,口技传承人、魔术师、吹萨克斯的小哥、歌声婉转的美女、热情澎湃的乐队,总有一个节目值得你驻足观看。

玲珑街

玲珑街是横店影视城梦外滩度假区精心策划打造的一条国内规模最大的精致女性非遗主题街区。街区以梦外滩的上海风貌和风韵为基础,以“精致女性”生活为主题,集浙中非遗文创产品为特色,在梦外滩核心地段——西藏中路,打造一条集沉浸式文化体验、生活消费和文化活动为一体的主题街区。

红色经典传颂地

梦外滩“永安里”场景复原展场馆,是由上海翔宇公益基金会和梦外滩度假区联合打造,一共设计为两层,展馆的陈列氤氲着深厚的历史气息。

二、精彩项目篇

✔推荐 1:

百老舞汇

此演艺秀共有三个表演厅,第一、第二表演厅均为石库门、码头的实景,第三表演厅为百乐门歌舞厅,通过华丽的歌舞秀和大型水舞秀极尽展现了老上海歌舞娱乐业的繁华与时代特色。

✔推荐 2:

生死营救

该项目是国内首创胶囊式屏幕游乐互动体验秀,需要乘坐有轨电车从电车站出发,绕园区一周,并进入东方大厦场馆内体验,全长 1.8 公里,体验用时约 25

分钟 。

乘坐有轨电车,穿梭在外滩老街上,置身于老上海的街景中,来体验一场电影穿越之旅。

✔推荐 3:

萌想片场

适合待上一整天的遛娃圣地,沉浸式的儿童影视职业体验,大型室内亲子‍‍‍影视主题乐园,室内空调全天开放,吃喝玩乐样样都有…萌想片场拥有画明星、互动明星投影、聚沙成画、一画就活、我的影像等30多款以趣味知识为基础、以影视技术为创意的娱乐体验项目。

欢乐亲子儿童剧《阿拉丁神灯》

通过灯光、视频、纱幕等舞台效果生动形象展现了整个故事情节。

亲子脱口秀《戏精喵喵》

与戏精猫欢乐互动,身着盛装领取奖项,成为真正的“大明星”。

✔推荐 4:

大闹天宫

《大闹天宫》是以中国动画电影创始人万籁鸣创作的大型彩色动画片《大闹天宫》为背景,讲述了万籁鸣手工绘制孙悟空动画形象的过程及运用穹幕演出、动感平台汽车、烟雾特效等手段,邀请游客与美猴王孙悟空一起开启一段惊险刺激、酣畅淋漓的天宫冒险之旅。

✔推荐 5:

奇幻乐园

奇幻乐园拥有攀爬、戏水、玩沙三大主题游乐区,专为亲子家庭游乐设计,让孩子在自然景观中畅玩!不仅如此,奇幻乐园还有四大游乐设施,动力火车、快乐摇摆、炫酷卡丁、梦幻转马,没有哪个孩子能够抵挡它们的魅力,可以全方位地享受。

✔推荐 6:

金华号导弹护卫舰

“金华舰”作为重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及研学教育基地,曾为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留下了无数闪光的航迹,在海军战斗力建设和转型发展中也建立了不朽的功勋。

✔ 推荐 7:

啼笑洋戏

《啼笑洋戏》以写实诙谐的表演手法,以传统戏曲加现代流行元素的形式进行表演,体现出了传统戏曲和西方洋戏之间的互斗,夸张诙谐的表演手法,让人啼笑皆非,展现出老上海时期的剧院文化风貌。

三、美食种草篇

外滩大排档

集养生汤煲、烧烤、烤鱼为一体的综合性夜宵大排档,包揽你所有想吃的美食,性价比超高,工业风集装箱美食商铺,网红帐篷休闲用餐区,绝对是情侣、朋友、家人,晚间夜游打卡的不二之选。

百县千碗·美食街区

梦外滩美食街区是由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评定的“诗画浙江·百县千碗”美食街区,汇聚本地非遗特色美食和各类金牌小吃,由“横店八大厨”金牌厨师团队亲手主理。

推荐阅读:横店影视城演出节目汇总(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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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内容

2023-07-25,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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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1.政策内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的缴费基数不超过全省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2. 享受对象:实现灵活就业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3. 申请资料:①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②毕业证书。

4. 办理流程:向户籍(或常住)所在社区(村)提交相关材料,经镇(街道)初审,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公示后拨付。

5. 注意事项:本年度工作时间仅受理享受期限在上一年度至本年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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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补贴标准+条件)

2023-08-03,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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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一)对在永康市初次创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符合法定劳动年龄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3年内的,最高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等重点人群,财政按贷款实际发放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借款人则按规定给予部分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申请方式:

浙里办搜索“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或永康市就业服务中心(永康市东塔路187号永康市人力社保服务中心42号窗口)

(三)所需资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 退伍证、毕业证书、残疾人证等材料(非“重点人群”无需提供)

文件依据:《永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永银发[202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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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东阳市人才补贴政策(最新消息)

2023-09-12,全文共 1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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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日期

即日起至10月10日

申请对象

在我市注册登记的符合薪酬补助条件的用人单位。

申请条件及补助标准

1.对2022年1月1日(含)以后新全职引进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领军人才、40周岁以下青年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分别按支付工资薪金的70%、50%、50%、30%给予每人每年最高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薪酬补助,补助期限最长5年。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领军人才按照《东阳市重点人才目录(2022年修订版)》认定并在取得相应人才层级资质后在我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

2.对引进海外工程师的企业,按支付工资薪金的50%给予最高60万元薪酬补助。企业引进外国人才在我市申报入选海外工程师的时间为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同一人才最多补助2次。

3.对新引进外国高端人才、外国专业人才的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高校,按支付工资薪金的30%分别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25万元薪酬补助。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高校新引进外国人才的时间和外国人才在我市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B类的发证时间为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同一人才最多补助2个发证有效期。

4.对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在我市申报新入选的符合《中共东阳市委 东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东委发〔2022〕18号)第1条、第2条规定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给予用人单位薪酬补助,补助期限最长5年。

5.用人单位的支付工资薪金按照单位代扣代缴人才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部分计算,相应人才入选或引进后工作每满12个月申请拨付一次薪酬补助。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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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用人单位人才薪酬补助申请表

1.东阳市用人单位人才薪酬补助申请表。

2.人才入选文件、荣誉证书或上级奖励资金拨付到位证明材料,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人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外国人才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5.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新全职引进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领军人才、40周岁以下青年全日制博士毕业生还需提供在我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承诺书。

6.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人才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部分发放清单和工资薪金银行流水、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7.其它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按要求据实提供,复印件须标注“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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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华市本级人才政策汇总(最新消息)

2023-08-08,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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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金华人社”

政策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pBKO5aJca5Fu7k0AdcToOg

人才保障篇

金华市本级人才政策

人才层次购房补助生活补助租房补助人才银卡提档政策
全日制博士40万元25万元1500元/月3000元金华籍本科应届毕业生提一档享受人才政策
全日制硕士20万元10万元1000元/月2200元
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15万元6万元800元/月2200元
全日制其他高校本科8万4万元600元/月1500元
全日制专科4万元1.5万元400元/月1500元

办理途径: 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人才之家”,选择“金华”

咨询电话:0579-82467524/82465180

【推荐阅读】金华市区人才补贴政策申领条件+流程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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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永康市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发布

2023-05-09,全文共 5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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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永康市2023年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根据《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金市教基〔2023〕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高中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

1.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年龄一般应在16周岁以下(200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毕业生。其中,报考中专(包括“3+2”)、职高、技校的年龄不限。

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永康市户籍的初中应届(历届)毕业生;

(2)具有永康市初中学籍的非永康户籍应届(历届)毕业生。

3.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高中段学校的在校生;

(2)初中段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二)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7日至29日

(三)报名地点

在本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所在毕业学校报名。往届初中业生、社会青年和非本市学校就读的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地的初中学校报名。报考点应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或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

(四)报名办法

1. 考生报考信息由各报名点通过金华市高中段学校招生统一网络平台(网址:zk.jhzhjy.cn,以下简称“招生平台”)采集并由考生进行确认。

2. 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 考生肖像信息由各报名点统一采集。

4.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相关规定办理。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体育等六科。

考试成绩报告实行分数制,总分66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20分,科学满分为160分,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满分为100分,体育满分为40分。

命题及阅卷由金华市统一组织实施。

(二)文化科目考试时间:6月14日—15日

(三)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

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按永教教【2021】24号永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永康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方案(试行)》的通知以及《永康市教育局关于调整2023年永康市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方案的通知》(永教教【2023】10号)实施。

(四)综合素质测评

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按《永康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执行。各学校必须于5月20日前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表》、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单(均含报名序号)报送至永康市教育考试中心。在外县市借读回我市报考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由毕业学校负责提供,送永康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五)成绩的合成与发布

各科成绩及其总分、综合素质测评等第、政策性加分由金华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合成发布。

三、录取安排

全面推行高中段学校招生“公民同招、普职同招”,所有招生报名、录取工作均在金华市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上实施,实施范围包括金华市域内所有高中段学校和符合条件面向金华市招生的外地高中段学校。

按照全市统一和属地职权相结合原则,“招生平台”实行金华市统一总平台和分县(市)子平台二级组织形式,其中面向金华全市招生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金华市区子平台上完成,面向我市招生学校的招生工作在永康市子平台上完成。金华市教育局负责总平台和市区子平台的组织实施工作,我市负责本地子平台组织实施工作。

(一)志愿填报

考生的中考志愿实行全市统一填报,时间为6月23日至25日,考生需在“招生平台”及其相应子平台上填报各批次的中考志愿(中考成绩于6月24日晚发布)。考生在填报志愿期间可多次修改志愿,以最后一次修改并成功提交的志愿为准,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5日17:00。

(二)录取原则

1. 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含综合素质评价和升学考试成绩)、尊重志愿、适者录取的原则。

2. 普通高中在达到文件规定的综合素质评价最低要求和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

3. 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读四年及以上(确因病休学在家并按规定办过休学手续的除外)的毕业生或往届生,在原定分数线的基础上提高10分送档录取。初中是否确实休学或读四年由学籍管理部门(教育局教育科)核实为准。

4. 考生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先后按学业水平考试总分、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英语分数、科学分数、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分数先后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5. 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1:1的比例录取。

6. 各校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平台外录取无效。

7. 每位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不得重复录取。

(三)志愿批次设置

集中统一招生,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统一招生分提前批、普通批。

1. 提前批志愿填报

(1)中本一体化、面向金华全市招生的特长生、特色班招生在金华市区子平台填报。

(2)永康市内普通高中特长生、特色班,在永康市子平台填报志愿,每人限报二个志愿。

2. 普通批招生

永康一中、永康二中、永康二中(四中校区)、明珠学校、永康六中、永康六中(荷园校区)、古丽高中、丽州高中、永康外国语学校,永康卫校、永康职技校、蓓蕾学校以及列入我市招生的其它中职学校。考生最多可填报16个志愿,普通高中以一个学校为一个志愿单位,中职、中专、技校以一个专业为一个志愿单位。

(四)关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确定

市教育局将根据招生计划分别划定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他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民办普通高中可降15分),并向社会公布。

(五)关于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的要求

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须2A及以上且不得有E;其它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须1A及以上且不得有E。

(六)关于新生录取的类别

1. 综合录取

依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第认定结果进行录取。在达到综合素质评定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根据综合录取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录取过程中出现分数相同时按录取原则第4条实施(下同)。

2. 定向生录取

(1)省一级重点中学(永康一中)定向生的录取

在综合录取后进行定向录取。定向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 永康学籍且有填报永康一中的志愿。

B. 初中读三年(因病休学在家并办理过休学手续而读四年的同等看待),具有完整的初中学籍且一直在该初中就读。转业军人、符合市委市政府引进条件高级人才等对象的子女不受初中三年一直在该初中学校就读的条件限制。

C. 在综合录取之后,按永康一中招生计划数最后一名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划定城区学校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农村学校在城区学校定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5分划为农村学校最低定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永康四中、永康五中参照农村初中录取)。若在此范围内没有考生的农村初中学校,可在城区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下30分内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录取1名。此前若无录取考生的农村7所薄弱学校(舟山初中、前仓初中、唐先初中、城北初中、芝英中学、双丰学校、魁山学校)在城区初中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60分范围内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名(同一学校的考生,只录取第一名考生)。

定向指标必须在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中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永康一中招生计划的75%为定向招生名额,依据分配方案(具体分配方案见附表)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具体分配办法:定向名额的80%按符合定向条件的毕业生数分配,定向名额的10%按合格人数分配(总分满分的60%计算),定向名额的10%按优秀人数分配(全市符合定向条件的前10%考生人数)。未完成的定向名额实行再次统筹分配,分配方式按参与分配学校符合定向条件的学生数分配,再次统筹分配不能完成的学校按实际可录取的人数分配。

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各有关学校要及时将定向录取的原则、方法及拟定向录取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各校对定向生条件要严格把关,名单上报后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名额不再增补。

(2)省二级重点中学(永康二中、明珠学校)定向生录取

省二级重点中学定向农村初中(含永康四中、永康五中)录取150人,定向录取条件参照永康一中定向录取条件。定向农村名额按农村初中符合定向条件考生数比例分配,在普高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定向录取;定向录取不足的名额,在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的考生中综合录取。

省二级重点中学定向城区初中录取180名,定向城区名额按城区初中符合定向条件考生数比例分配,在永康一中定向城区初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40分内未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定向录取;定向录取不足的名额,在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的考生中综合录取。

省二级重点中学的定向生分配名额,按永康二中、明珠学校的招生计划比例分配。

3. 特长生、特色班录取

特长生是指在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主要是艺术、体育、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特长生招生专项测试在学业水平考试之后组织。各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收特长生的类别、数量、标准、录取办法等,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在招生平台永康子平台统一发布。

各校的特长生招生计划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并根据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校面试或专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进行考核录取。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50%。

报考特长生、特色班的考生,应在网络平台进行术科测试报名(报名时间:5月19-21日,网址同上),每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一个项目的两个学校。各招生学校须对考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名单上报后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

4. 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统一纳入招生录取网络平台进行录取。永康职业技术学校的国际贸易(中外合作)、学前教育专业须向学校报名面试,通过取得填报志愿资格后方可填报志愿。

5. 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的录取

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试点招生工作纳入金华市统一招生工作,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所填志愿,按计划择优录取。中本一体化学校(专业)均面向金华市招生,在金华市区子平台填报志愿。

(七)招生平台录取方式

2023年高中段学校志愿填报和录取原则分提前批、普通批共两个批次进行。对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经永康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规定进行补充录取。

1. 提前批录取

(1)中本一体化、面向金华全市招生的特长生、特色班招生在金华市区子平台录取。

(2)永康市内普通高中特长生、特色班,在永康市子平台录取,在金华市子平台提前批录取后进行录取。

2. 普通批录取

本批次主要包含面向我市招生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

3. 补充录取

在提前批、普通批平台统一录取后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根据该校招生剩余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上报平台在规定范围内进行补充录取。

(八)关于政策性加分

1. 全面二孩政策放开之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生育两孩的只生育一个孩子,并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原农村户籍独生女考生,加2分。(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等相关规定,将于2025年起取消该项加分。如国家、省级政策有新规定的,按照新政策执行。)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5分。

a.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b. 少数民族考生(根据《浙江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精神,2027年起取消这一加分政策)。

3. 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20分。

4. 军人子女中考优待政策,按照《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要求执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优待依照相关政策执行。

5. 烈士子女可按照其志愿安排入学。先由所在初中学校将考生身份、志愿分别审核、确认后,于6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教育科复核。

同一考生如符合同一条中多款的,不累计;同时符合1-4中多条可累计,以30分为限。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向报名点申报的最后截止时间为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等平台申报的中考政策性加分项目,相关部门实行网上审核。

录取工作必须在7月上旬完成。

四、工作要求

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是一项广受社会关注的重点工作,各校要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大局意识,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安全平稳推进实施各项具体工作。

要从严实施过程管理,加强考试组织实施、招生方案发布、报考信息审核、招生信息公示、志愿填报安排、录取结果查询等全流程规范管理,全力保障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要严肃招生纪律,加强各级各类招生工作人员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指导意见》中“十个严禁”要求,确保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要大力加强宣传解读,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准确发布考试招生相关信息,解答考试咨询,主动回应考生关切,精心做好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访查询等服务工作。

要强化风险防范,彻底排查工作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加强风险分析和舆情监控预判,快速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本实施意见由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79-86460279

0579-86460280

0579-864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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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义乌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哪些补贴政策(汇总)

2023-09-13,全文共 1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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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每人每年3600元的就业补贴。

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

符合相关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同一企业就业满1年后,可在线下窗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线上“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申请办理就业补贴。

>>>办理流程

2. 大学生生活补贴

2020年7月20日之后新引进的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浙里办”APP中的“义乌i人才”平台提出申请。政府按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分别按月给予400元、800元、1500元、2000元的生活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

享受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其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参照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标准执行。

>>>办理流程

3. 大学生实习生活补贴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我市大学生实习基地实习1个月以上的,政府按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分别按月给予400元、800元、1500元、2000元的实习生活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个月。

企业先在义乌人才网发布实习岗位,实习生在“浙里办”APP中的“义乌i人才”登记备案,有需要的企业确认接收。待实习结束后,由本人通过“义乌i人才”提交申请表、工资银行流水。

>>>办理流程

4.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的缴费基数不超过全省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灵活就业登记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在窗口或“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申请。本年度工作时间仅受理享受期限在上一年度至本年度的补贴。

>>>办理流程

5. 求职创业补贴

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每人3000元的补贴: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持证残疾人;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脱贫人口;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

享受对象: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的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

此项补贴由毕业生自愿申请。毕业前一年的8月15日至9月15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服务中“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入口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属学校初审、公示通过后,再由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公示后拨付。

>>>办理流程

6. 一次性创业补贴

重点人群在我市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申请时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不超过三年,正常经营、正常纳税、个人信用、企业信用良好,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经认定可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初次创业的“重点人群”指的是: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本市户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

符合条件人员可向办事窗口或线上(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提交相关资料,经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公示后拨付。

>>>办理流程

7. 此外,应邀来义人员可享七天免费食宿及交通补贴,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可申请购房补助、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政策

>>>人才购房补助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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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都有哪些?(汇总)

2023-06-07,全文共 11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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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政策(个人享受)

补贴名称享受主体政策内容享受条件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就业补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按每月350元(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按每月300元)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

1. 贷款: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每增加1名符合条件人员可增加贷款额度1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 贴息: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按贷款实际发放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人员在借款人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的基础上,财政对贷款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2015年1月1日以后在市金华市区初次创业,符合法定劳动年龄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在3年内。
创业培训补贴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按每人500元(一年内在市区实现创业的再补贴700元)、已在市区创业人员(初次创业3年内申领)按1200元标准给予补贴。在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培训并经考试考核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一次性创业补贴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2015年1月1日以后在市区初次创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2015年1月1日以后在市区初次创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在3年内。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在金华市区初次创业的,带动3人就业的,给予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的补贴。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2015年1月1日以后在市区初次创业,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在3年内。

符合条件对象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申请:

1.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者“浙里办”APP进行申请,在搜索栏输入“补贴名称”,点击进入申报界面后按系统提示上传材料进行申报。

2. 携带相关材料到金华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图源:“金华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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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阳多项人才补贴政策有哪些呢?

2024-04-29,全文共 1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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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才大礼包

对新全职引进到我市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高校、市属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给予每人发放2000元人才大礼包。

咨询电话:0579-86643470(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引才补贴

对新全职引进到我市工作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给予30万元引才补贴,分3年发放;对新全职引进到我市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高校、市属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工作的全日制硕士、本科和专科毕业生,分别给予15万元、8万元、3万元引才补贴,分3年发放。对在东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到我市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高校、市属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全职工作,按新全职引进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标准享受人才政策

咨询电话:0579-86643470(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大学生实习生活补贴

对在我市大学生实习见习基地实习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

咨询电话:0579-86643470(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四、人才津贴

对2022年1月1日(含)后新全职引进和新自主培育的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领军人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高级技师、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技师,在我市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高校、市属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全职工作期间,分别给予每人每月发放10000元、5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生活津贴,同一人才层级发放期限最长5年,由低级别晋升为高级别的按5年补足差额生活津贴。

咨询电话:0579-86643470(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五、人才购房券补助

对在我市全职工作并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工作满3年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全日制硕士毕业生2022年1月1日(含)后在我市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分别给予每人发放最高100万元、50万元人才购房券,对在我市全职工作并与我市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高校、市属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工作满3年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专科毕业生,2022年1月1日(含)后在我市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分别给予每人发放最高30万元、15万元人才购房券。人才购房券实际补助金额,在发放标准限额内不超过购房总价的50%。

咨询电话:0579-86633480(东阳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

六、人才租房补助

对2022年1月1日(含)以后新全职引进的毕业5年内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我市无家庭住房并租房居住,按照在我市租房时的人才层级确定人才租房补助标准,博士每月1000元、硕士每月800元、全日制本科每月500元、专科每月400元等,以自然年度为单位申报,实际补助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房租费,补助最长不超过3年。

咨询电话:0579-86633480(东阳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

七、高级职称晋升奖励

对在我市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高校、市属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全职工作期间新获评正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分别给予15万元、3万元奖励,分3年发放。

咨询电话:0579-86675229(东阳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

八、攻读硕博学位学费补助

对在我市全职工作期间新获得博士、硕士学位人员,按攻读学位费用的50%分别给予最高5万元、3万元学费补助。

咨询电话:0579-86675229(东阳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

九、高层次人才工资薪金奖励

对在我市上市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企航母企业(仅限评价年度)、浙江省创新型领军企业、浙江省“雄鹰行动”培育企业、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全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每年按企业支付工资薪金的1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在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确定为A类、B类工业企业全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评价年度分别按企业支付工资薪金的10%、8%给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咨询电话:0579-86633480(东阳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

点击查看:2024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细则(范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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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华磐安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合集

2023-08-04,全文共 2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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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了解高校毕业生补贴相关事宜,可联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79-84663413)

一、就业

1.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个人享受)

享受主体: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享受条件: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就业补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

政策依据:《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磐政〔2018〕128号)

咨询热线:0579-84663413

2.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个人享受)

享受主体: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社保补贴,按每月350元(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按每月300元)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享受条件: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政策依据:《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磐政〔2018〕128号)咨询热线0579-84663413

3.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单位享受)

享受主体:小微企业。

政策内容: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部分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享受条件: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政策依据:《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磐政〔2018〕128号)咨询热线0579-84663413

4. 就业见习补贴(单位享受)

享受主体:经认定的见习基地。

政策内容: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见习期限为6—12个月,见习单位应将见习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被见习单位录用的,可补缴见习期间的养老保险费,补缴的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给予补助。

享受条件:毕业1年内高校毕业生到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见习基地能为参加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

政策依据:《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磐政〔2018〕128号)咨询热线0579-84663413

二、创业类

1.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享受主体: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伍军人、持证残疾人。

政策内容:

①对重点人群按贷款实际发放利率给予全额贴息。

②对其他人群给予贷款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贴息。

③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

享受条件:2015年1月1日以后在磐安县初次创业,符合法定劳动年龄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在3年内,重点人群可放宽为再次创业。

政策依据:

①《磐安县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磐银发〔2019〕23 号

②《磐安县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联席会议纪要》磐人社〔2022〕61 号咨询热线0579-84662355

2.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享受主体:小微企业。

政策内容:

①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按“企业吸纳重点人群就业人数×20 万元”计算,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②对贷款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

③贴息期限最多不超过3年。

享受条件

①招用“重点人群”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15%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 8%以上);

②与上述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③单位财务独立核算、财务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政策依据:①《磐安县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磐银发〔2019〕23 号

②《磐安县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联席会议纪要》磐人社〔2022〕61 号咨询热线0579-84662355

3. 一次性创业补贴

享受主体: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伍军人、持证残疾人。

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

享受条件:2015年1月1日以后在我县范围内初次(或再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时间1年以内,并在我县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且正常营业的。

政策依据:

①《磐安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办法(暂行)》磐人社〔2019〕23 号

②《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支持山区26县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人社〔2022〕46 号

咨询热线:0579-84662355

4.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享受主体: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初次创业未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在我县3年内再次创业的重点人群。

政策内容:带动1人就业,给予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带动超过1人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享受条件:在我县初次创业和初次创业未享受创业扶持政策,近3年内在我县再次创业的重点人群,带动1人以上就业,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磐安县推动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磐人社〔2022〕64号

咨询热线:0579-84662355

5. 磐安药膳标准化门店创业补助

享受主体: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有磐安户籍的重点人群,初次创办磐安药膳(小吃)标准化门店,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政策内容:

①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年度创办计划数量和门店区域分布要求,经验收合格创办的标准化门店。

按标准店、精品店、旗舰店、样板店规格标准,根据实际产生费用最高补助分别为3万元、4万元、5万元、7万元。

②开办的标准化门店带动我县药膳师、茶膳师、磐安小吃等劳动年龄段内的培训学员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每带动1人给予1万元补贴,最高补贴3万元。

政策依据:《磐安药膳标准化门店资金补助》磐人社〔2018〕53号

咨询热线:0579-8466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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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市区购房补贴政策汇总

2024-03-25,全文共 2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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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市区购房补贴政策汇总

一、普惠购房政策

1、问:目前在市区购买商品住宅,是否享受补贴政策?

最新政策明确,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在婺城区、金义新区(金东区)和金华开发区全域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按合同成交金额1%给予补贴。

2、问:住房套数认定事关首套、两套房贷利率和首付比例,市区有什么新规定?

购房者申请住房商业性个人贷款的,其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认定范围,从2024年1月起以不动产登记部门记载的购房所在县(市、区)、金华开发区范围内房屋信息为准。如家庭成员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此外,3月18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执行该认定规定,五年期以上首套年利率3.1%、二套年利率3.575%,跨区购买二套房也能享受首套房贷利率,两者相差0.475个百分点。

3、问: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否也有支持政策?

最新调整后,目前市区5年期以上商业性房贷参考年利率为:首套房3.45%,二套房4.15%,利率水平处于历史低位。具体执行利率可向各金融机构咨询。

二、税收购房政策

1、问:现在购买商品房,税收方面是否有优惠?

商品住房契税标准为计税金额的3%。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税率征收。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税率征收。

个人购买非住宅类商品房,契税按3%计税金额执行,无优惠;印花税标准为合同金额的0.05%,2023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减半征收优惠。

三、公积金购房政策

1、问:在市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多少?

购买首套住宅,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价款的80%。最高贷款额为:夫妻双方100万元,职工单方50万元;可贷额度不超过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及配偶各自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20倍、贷款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60%。

购买二套住宅,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价款的60%。最高贷款额分别为:夫妻双方60万元,职工单方30万元;可贷额度不超过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及配偶各自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20倍、贷款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60%。

2、问: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利率水平如何?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执行,目前首套房贷款利率:1~5年(含5年)2.6%,5年以上3.1%;二套房贷款利率:1~5年(含5年)3.025%,5年以上3.575%。

3、问: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购房首付款?

缴存职工购买金华市区内的新建商品住房,所购楼盘已向公积金中心备案,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情形,可提取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如没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可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备案后或自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取本人账户内的储存余额。余额不足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三、人才安居购房政策

1、问:哪些群体可以享受市区人才安居补贴政策?

根据2022年印发的《金华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试行)》,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已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劳动合同,已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6个月以上,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均未在市区拥有除农房以外的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在文件印发之日起在本市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均未享受过金华市县两级政府购房类优惠政策。

(1)全职引进且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金华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

(2)全职引进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2016年12月1日起“2+4+X”主导产业新增的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列入《金华市区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高级技师、技师。

2、问:人才安居住房货币补贴标准如何?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全职就业的人才,按人才层次类别享受住房货币补贴。其中:

(1)全职引进且列入金华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购房补贴。

(2)全职引进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普通本科、大专毕业生分别给予最高40万元、20万元、15万元、8万元、4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和三年内最高5.4万元、3.6万元、2.88万元、2.16万元、1.44万元的租房补贴。

(3)2016年12月1日起“2+4+X”主导产业企业新增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列入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技师以上高技能人才,可参照相应层级给予货币补贴,其中:正高、副高级职称人才,分别参照博士、硕士标准享受;高级技师、技师,分别参照“双一流”高校本科、普通本科标准享受。

政府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按金委发〔2016〕38号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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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购房补贴政策2023

2023-09-12,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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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区购房分类补贴政策,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可申领补贴:

购房补贴申领指南:点击进入

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按合同成交金额1.2%给予补贴;

90—144平方米(不含144平方米)按合同成交金额1%给予补贴;

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按合同成交金额0.8%给予补贴。

新出台的申领办法明确,享受购房补贴的新建商品住宅,需同时符合4个条件:

一、是购房人为自然人;

二、是市区(婺城区、金义新区、金华开发区全域)范围内;

三、是直接向房地产企业购买的商品住宅;

四、是在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办理购房合同网签备案

购房补贴政策不包括安置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

享受购房补贴的二手住宅,需同时符合3个条件:

一、是购房人为自然人;

二、是市区范围内;

三、是在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办理购房合同网签备案。

为方便购房人申领补贴,针对购买商品住宅的开辟线上申领渠道,通过“浙里办—信义居—购房补贴申请”线上填写表格、提供资料,进行申请;购买二手住宅的,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交易区受理窗口,提供相关资料,办理申领手续,咨询电话:8231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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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有哪些?

2024-05-29,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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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一)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二)免学费

1.对就读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生免除学费(非民族地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的非戏曲表演的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2. 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进行减免。

(三)国家助学金

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以及被认定为资助对象的非涉农专业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571-88008627、88008626。

浙江省高校随大学录取通知书有一份《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认定的资助对象按规定给予各类资助。高校新生如遇经济困难,入学前,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帮你解决学费住宿费困难;入学时,“绿色通道”保你顺利办理入学;入学后,多项资助政策伴你完成学业。

点击查看:2024浙江省学校学生有哪些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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